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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游拜恩州去哪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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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冬天到拜恩州旅行,、、、萨尔兹堡都规划好了,还有2天时间,大家有什么推荐吗?想到的有Regensburg,Rothenburg,Passau等等小城镇,希望去1~2个,哪个更合适呢?还有是基姆湖、,冬天值得去吗?最后弱弱的问下,12月1月的时候,拜恩州都会下雪吗?没到过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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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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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
法人代表:易峥
总经理:易峥
董秘:朱志峰
公司网址:www.10jqk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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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扑之王:中国赌王在美国“刮走”无数土豪金
 书封
  书名:德扑之王:大卫&邱的人生传奇
  作者:(美)老邱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内容简介:
  《德扑之王》是美籍华裔“德扑之王”老邱的首部自传作品,其经历在德州扑克圈内被视为传奇。老邱1960年生于广西南宁,本名邱芳全,英文名David Chiu(大卫&邱),1978年赴美留学,现为美籍华裔著名德州扑克选手。《德扑之王》详述了大卫&邱作为德扑之王的传奇人生经历。1978年,18岁的大卫&邱从广西南宁的乡下,来到美国俄勒冈州的萨勒姆市,先是在寄宿家庭为养老院打工,后来开办自己的中餐馆。因为一次偶然的送餐经历他接触到了德州扑克,一步步成为德州扑克世界冠军。
  作者简介:
  David Chiu,华裔美籍职业牌手,江湖人称老邱,祖籍广西。1996年至今,取得各类世界级比赛冠军十余次,其中包括牌手们梦寐以求的WSOP金手链五条,1999年TOC冠军赛冠军,2008年WPT总决赛冠军——后两次夺冠,老邱均挥舞中国国旗,给媒体留下了深刻印象。
  2011年老邱签约联众,成为其扑克世界代言人;2012年获得世界扑克名人堂提名,更于同年成功说服WPT与联众合作,将这一世界顶级赛事引进中国;日,老邱获得第五条金手链,让中国国歌首次响彻WSOP赛场。
  书摘正文:
  第二章 美国,我来了
  父亲的香港旧友为我在美国俄勒冈州联系到了一个教会的教友,他同意为我担保,我可以以交换学生的身份去俄勒冈州首府萨勒姆市(Salem)。不久,我就收到了从美国寄来的邀请函和担保书。看来我的新生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这东风不是别的,就是钱。一张赴美机票需要300多元人民币,虽然算不上天文数字,但也足够令人头疼的。关键时刻,大家庭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我的哥哥姐姐们这时都开始工作了,你凑一点,她凑一点,很快就凑够了这笔钱。买完机票后,还剩100多元。当时私人兑换美元非常难,母亲不知道找了谁的关系,居然给我换了5美元,剩下的100元人民币也给了我。这100元人民币和5美元,就是我赴美时的全部资产。
  1978年4月,家人送我到南宁,我终于登上了赴美的飞机。
  头次坐飞机,遭遇下马威
  此时的我,一腔热血,壮志在胸,只等踏上那片陌生的土地,尽情施展!  我以为途经路线依次是南宁—香港—东京—萨勒姆,其实正确的路线是南宁—香港—东京—波特兰—萨勒姆。从未出过国的我,根本不知道波特兰是什么地方,也分不清楚波特兰和萨勒姆是什么关系。
  在香港转机的时间很短,很快就到了东京机场,而东京转机的时间有5个小时。我觉得有点渴了,摸了摸兜里,那张5美元的钞票还静静地躺着。我走到一个小卖部前面,看了看矿泉水的价格—300元!“食咗人只车咩?”(想要命吗)我南宁话脱口而出。往前走,没想到下一家更贵—400元!我不甘心,又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继续往前走,发现有标价500元的,有标价600元的,全机场最便宜的一瓶水也要200元!
  我彻底蒙了,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日元和美元在汇率上的差距,也不知道那个喷泉会喷出免费的自来水。快到登机时间了,我只好拖着又累又渴的身体回到飞机上。刚坐定,一摸衣兜,我发现全部家当已经不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我立即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没有!把鞋袜也翻了一遍,没有!我真的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了!当然,我还有100元人民币,可是那100元人民币到了美国还不是废纸一堆?
  从东京到美国,一路上我全部时间都在想这个问题:一个穷光蛋怎么开始自己的生活?就好像我如果没丢那5美元,就能够衣食无忧一样。
  美国还没到,就这样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谢谢你们,好心人
  随着轰隆一声响,飞机顺利降落。我来到了这块既是“纸老虎”,又代表自由和梦想的,宽敞明亮的机场大厅把我晃得几乎睁不开眼。看着跳动的电子显示牌和行色匆匆的旅客,我有点晕头转向,只好随着人群往前走。
  我走着走着,一直走到了大街上,也没有碰到来接我的人。我想大概是我走得太远,错过了,又想走回机场,但是机场服务人员已经不允许我再进去了。
  这下我可急了,费劲地蹦出两个单词,想跟他们解释,但没人听得懂—那时候我的英语实在是太蹩脚了,再加上着急,更是语无伦次。
  这时旁边有几个亚洲人经过,我以为是中国人,赶快跑上去求救。等一交谈,才知道他们不会说中国话,我们还是只能用蹩脚的英语交流。现在回想一下,他们应该是韩国人或日本人。
  我拿出机票,他们一看都笑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笑—我还有一班飞机没坐呢!我应该在机场里面转上从波特兰到萨勒姆的飞机,但是我却傻傻地走出来了!
  真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这几个亚洲人正好就是去萨勒姆的,让我搭他们的车走。就这样,我上了他们的车,先到了其中一个人的家里。然后,他按照我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我的寄宿家庭主人—辛普森先生(Mr. Simpson)。直到辛普森先生开车把我接过去,这位亚洲人才友好地跟我告别。热心、友善、助人为乐,这就是我对美国人的第一印象。迄今为止,我再也没有见过这几个朋友,那时刚来美国不经世事,我竟然连人家的名字也没有问。我想借此机会真心说一句:“谢谢你们,好心人!”
  许多年后我给老婆说起这段往事,她先是笑我傻,然后又说:“哎呀,那你托运的行李怎么样了?”其实,我哪里有什么行李,我所有的只是一颗要赚钱的心,要改变生活现状的“雄心壮志”。
  “欢迎来到美国!”
  和辛普森先生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我还深深地记在心里。辛普森先生60岁上下,满头银发,身体结实,看上去精力充沛,虽然脸上经过风吹日晒有些粗糙,但能感受到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他还是一个很幽默的人,脸上经常掠过一丝狡黠的笑容。
  辛普森先生问明情况,跟人家道过谢,就拍拍我的肩膀,说:“哥们,欢迎你来到美国!”虽然我那时还听不懂他的话,但也能从他的手势、身体动作中琢磨出他玩笑的意思。
  回到他家,辛普森太太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晚餐为我接风洗尘。辛普森太太面色和蔼,说话慢条斯理,脸上总是洋溢着友善的微笑。30多个小时的旅途,我真的是又累又饿,虽然美国式的晚餐不像中餐那么对胃口,但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一通风卷残云后,我被他们安排到专门准备的卧室,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起来。
  萨勒姆在美国算个像样的城市,但在中国只能算个小镇。我去的那一年,全城还不到10万人。白天大街上也不是很热闹,晚上一过8点,基本就成了空城。辛普森家坐落在萨勒姆郊区,在一座小山脚下,林木茂盛,到处绿草茵茵,开满鲜花,景色非常优美。开门向西看,大山扑面而来,整个人顿时有一种“接了地气”的感觉。辛普森家的房子有十几个房间,房子后面还有一个很大的牧场,里面养着牛、马、羊、鸡、猫,还有看家护院的狗。这个房子加上牧场,足有我老家的半个村子大小。我不由得暗暗惊讶,这老头可真有钱!
  后来我才知道,这房子既是辛普森的家,也是他的产业—一个私人老人院,每个房间住两个老人,一共有十五六个。这些老人最年轻的都有70多岁,最老的已经99岁,或多或少都有些行动不便,有的甚至出现了老年痴呆的征兆,生活无法自理,也不能进行日常交流。
  辛普森先生带我参观完了他的老人院,已经过去了半天时间。我们回到办公室,他给我泡了杯黑黑的饮料,我抿了一口,香醇可口,甜中带着点烧焦的苦味。
  辛普森先生说:“芳全(听起来像芳看),对不起,我总是念不好你的名字,你能再教我念一次吗?”
  我说:“没关系,你已经念得很好了。”
  我突然想起来我上中学时,在英语课上老师让每个人取一个英文名,我那时叫作David(大卫)。
  我就说:“你就叫我大卫好了,这样你也会觉得顺口一点。”
  他大笑,连手里的咖啡都差点洒了出来,“大卫,好,谢谢你!你很厉害,你的英文可比我的中文要好上10倍。”
  把老人院当成自己的家
  确定我的名字后,辛普森先生稍微正色了一点,说道:“大卫,我的事业你也看到了,就是这个老人院,我希望你喜欢它。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份全职的工作,就是照顾这些老人。我一个月给你开400美元,你的吃住都是免费的,就在我家里,跟我们一起。如果你干得好,3个月后我们给你加薪。你看,这个条件你愿意吗?”
  父母辛苦一个月,一共也就能带回几十元人民币,除掉日常开销,一般剩不下10块钱。现在,我一个不到18岁的毛头小子居然能挣到400美元,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这样的好事,怎么还会不愿意?我平静了一下快要跳出来的心,说:“我非常愿意,什么时候开始工作?”  就这样,我在美国的第一份工作开始了。辛普森先生说得一点都没错,这里的日常工作虽然琐碎、繁杂,但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问题,就差一边工作一边唱歌了。我给老人们做饭、洗衣服、熨衣服、洗澡,带他们散步,给他们存取残疾人车辆、清洁地板和房间。
  因为牧场的存在,辛普森一家还有老人们的生活,很大程度上是自给自足的。我负责给所有的动物喂食,给牛羊准备草料。牧场养了两头奶牛,给辛普森一家和老人们提供了最新鲜的牛奶,自然,每天早晨给奶牛挤奶也是我的任务,而且是我最喜欢干的活。在中国我从没挤过牛奶,那种新鲜的感觉我很受用。牧场养的鸡每天产的鸡蛋不但足够所有人吃,还有剩余。每天早晨去捡鸡蛋,也总有一种收获的乐趣。
  只有一些需要使用英文的工作,比如为老人们准备日常药品,接待来探望老人们的家属,记录老人们的意见和提议等,我暂时还不能胜任。我每天跟在辛普森先生后面看他干这些活的时候,都非常留心看他是怎么做的,一边“偷师学艺”,一边提高自己的英文水平,准备有一天把这些活也都揽过来。
  老人院还有五六个员工,两个全职,其他人则是业余时间来打半工。我跟他们的关系都处得相当融洽。3个月下来,老人院的日常事务,除了辛普森教我的那些,其他员工干的活我也一样没落下,照单全收。而他们也乐意教我干活,毕竟我学会了,他们就可以少干一点,我也毫不介意多干点活。
  除此以外,我每周都会给辛普森夫妇做两三次中餐。当时萨勒姆的中餐馆还非常少,他们吃到中餐的机会也不多。每次我烧好菜端上桌,他们都带着夸张的表情说:“大卫,你干脆改行吧,你一定是俄勒冈最优秀的厨师!”然后,他们会吃得比平时多一倍。
  我已经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院子里的草长高了,我会用割草机跑来跑去地割草;秋天树叶落了,我会用吹风机把院前吹得干干净净。至于帮忙擦车、换灯泡、修栅栏、做小木工活等,不用辛普森先生说,只要我看到了,就会主动去干。到了秋天,我还会开着牧场的收割机,制作一米多高两米多长的干草滚子,供牲畜们冬天吃。辛普森先生对我很好,我要对得住他。
  干活很多,但牛奶、鸡蛋、肉是每天餐桌上必备的食物,我的体重很快就从95磅增加到了130磅!虽然还远远算不上胖,但已经摆脱了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更不会出现晚上饿得睡不着觉的情况了!
  唯一不习惯的,还是那种背井离乡的孤独感。俄勒冈州地处西岸,雨水充沛,每次一到下雨,我就更想家。有时候早晨起来,我会情不自禁地说起汉语:“这是哪儿?”
  牧场的动物们成了我的好朋友和倾诉对象。牧场养的马可以随便骑,养的牛都憨厚老实,可以静静地听我“对牛弹琴”。特别是辛普森先生家养的大狼狗杰里(Jerry)、两只小狗博比(Bobby)和约基(Yorky)、一只小猫玛丽(Mary),全部都跟我成了好兄弟、好姐妹。每次我睡觉,博比、约基和玛丽就会跳到我的床上,杰里则会趴在床下,我们“一家五口”就在小房间里安然进入梦乡。
  3个月就升职加薪
  一天晚餐过后,我跟辛普森先生道过晚安,正要回我的房间休息,辛普森先生用他习惯的客气语调说:“大卫,你已经在这里做了3个月了,我非常感谢你的工作,对你也很满意。如果你愿意的话,从明天起,你就是老人院的管带(Manager),负责管理其他员工,我准备把你的薪水提高到1100美元。你看怎么样?”
  我早猜到老板辛普森会留我做正式工,却没想到他要我做管带;虽然猜到他要给我涨工资,却没猜到他要给我涨这么多。
  领到1100美元薪水的第一个月,我马上跑到邮局给我母亲汇了一笔钱。想象着母亲收到这笔钱后,可以买些药治一下哮喘,可以吃一顿大餐,还可以翻修一下破破烂烂的房子,让我在陌生的俄勒冈有了很多慰藉。
  车在美国是最普遍的交通工具,没有车就像人没有腿。1979年,来美国一年多后,我买了自己的第一辆车,一辆7000多美元的全新道奇奥姆尼(Dodge Omni),花掉了我的全部积蓄。奥姆尼车型早已停产,以现在的眼光看,它方方正正,一点也不流线形,显得很“古董”,而且只有暖气没有空调,但是,我非常喜欢它,爱不释手。刚买到车的第一个月,晚上睡不着觉时,我就会一个人开车出去兜风。这辆车陪伴了我6年,甚至到离开萨勒姆到了丹佛的最初一段时间,它都一直陪着我。
  做了管带以后,空闲时间稍微多一点了,我想充实一下自己,我的身份是交换学生,即使按照签证的要求,也应该去上学。我把这个想法跟辛普森先生一说,他马上同意了,还推荐我到离家很近的一所当地的社区大学先去读语言预科。我的英语水平虽然比刚下飞机时有了一点进步,但直接上大学还是远远不够的,读一个语言预科,对我而言是个必要的起步过程。
  在美国,学生可以灵活地安排日程表,我报了中午前后的两节课,一星期上三次。上课的日子,我大概6点钟起床,先到牧场把所有动物喂好,挤完牛奶,捡过鸡蛋,做好早餐,给老人们准备好日常药物,给来上班的同事布置好工作,就背着书包去学校。上完两节课已经是下午,赶快回家,从同事那里接班,准备晚饭,收拾卫生,帮有需要的老人们洗澡、散步&&等老人们都休息了,晚上11点多钟,我开始温习功课、写作业,一般都要凌晨1点左右才能睡觉,有时作业比较多,就要写到凌晨2点多。虽然累,但是一边挣着“大钱”,一边上学念书,很快乐。
  一直在老人院待着,我平时的交流就是跟老人们的只言片语,还有辛普森夫妇。辛普森夫妇知道我口语不好,会刻意说得比较慢,再加上我自己努力学单词,3个月下来勉强可以跟他们交流了。可不出去不知道,一出去吓一跳,跟其他移民坐在一个教室,虽说是语言预科,但我的基础实在太差,在这一堆外国人里面也只能当哑巴,大半时间只能干瞪眼,看着老师和其他同学一会儿眉飞色舞,一会儿又大惊失色,特别是当老师讲了笑话,全班哄堂大笑时,只有我愣愣的。
  我决定给自己开小灶,通过辛普森先生在教会里的好心人的帮忙,找到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答应到老人院来,每周为我上三次课。六七个月后,我终于能慢慢听懂课堂上老师讲的内容了,而且变成了班上积极发言的学生。
  开始半工半读的大学生活
  1980年7月,我被萨勒姆本地的波特兰州立大学(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录取,开始了半工半读的大学生活。我选择了摄影专业,那时我觉得摄影很有趣,美国那么多美景,我应该都拍摄下来,给自己留作纪念,也可以给家人朋友看。
  这些苦我觉得并不可怕,甚至不觉得它算得上苦。当你的生活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同时又怀抱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时,就是人生最黄金的阶段,越累越幸福,越苦越快乐。
  真正的烦恼,在于对未来方向的不确定。摄影的确很好玩,但它毕竟是富人的游戏。一是那些高端的相机、镜头、镜架,冲洗费用,还有各种采风需要的旅行费用,都注定了穷小子要提高是几乎不可能的;二是摄影这行毕竟算是艺术,所有搞艺术的行业都有个共同特点—只有极少数有非凡天赋的那些人能出人头地,剩下的99%则连吃饱饭都很困难。
  1981年,人人都在谈论一个神奇的东西—电脑。苹果公司年仅25岁的掌门人乔布斯(Steve Jobs)已经是大众眼里的英雄,他推出的苹果II型电脑风靡全国,IBM也抓住时机推出“个人电脑”(PC)的机型与之对抗,各大媒体纷纷为之造势。各大高校纷纷开设计算机专业,掀起了一波电脑热潮。
  大一还没读完,我就抛开摄影,投向了计算机专业的怀抱。最初几个月,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计算机这个东西,晚上如果有可能,我都会想办法待在大学的计算机室熬通宵,那是当时唯一能接触到计算机的地方。
  但喜欢计算机不等于在计算机行业有自己的未来,我那时仍然在焦急地寻找能迅速改变家境的出路。计算机毕竟属于新兴行业,社会需求量不大。一想到那种朝九晚五的生活,好像也不是我想要的。再看看自己身边的同学,绝大多数都是在中学阶段就打下了坚实的数学或电路课程功底,而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接受的中学教育,跟人家差距之大难以想象。这些同学以后就是我的同事或对手,以我之短攻敌所长,这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  做了3年多老人院的管带工作,我对日常工作早已驾轻就熟,辛普森先生对我也一直很满意。3年里,我亲自送走了6位老人。看着朝夕相处的老人们走到生命最后一刻,特别是儿女不在身边、孤身一人上路的,我每次都会为他们流下泪水,感叹人生忙忙碌碌,到最后还是一场空。目睹世事无常、人生变幻,我也开始为自己思考,我到底要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我不可能一辈子在老人院工作。是的,辛普森先生对我很好;是的,我干这项工作很拿手。但这是辛普森先生的事业,不是我的事业。我的事业还在我也不知道的地方。我继续读书,继续在老人院工作,我的心绪却每天都在剧烈翻滚。
  从大学生变身中餐馆服务员
  读大学时认识了同学阿强,也是中国人,比我早来美国几年,交友广泛。阿强的一个朋友在丹佛开了一家中餐馆,生意好得不得了,正缺人手,特别是缺既懂中文又会讲英语的跑堂。当时中国人大多集中在美国东西海岸,偏中部的丹佛等地区中餐馆不多,很难雇到人,只能通过外州聘请,偏偏这些人里面懂中文的不会英文,懂英文的又不会中文,像我这样懂双语的很吃香,阿强劝我试一试。“一个月底薪加小费能拿到2000美元!”他说。
  我的第一反应是“不合适吧”,因为我的父母送我来美国,是想叫我留学或者做生意,这样的路对他们来说自然而然也脸上有光。如果去做个跑堂的,好说不好听啊!
  没几分钟,我就意识到这个顾虑是完全不必要的。在美国,大家并不看重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只要你是靠劳动挣钱,就会受到尊重。往大里说,跑堂的和市长、州长甚至总统都享有同样的权利,不会受到歧视。而学计算机专业,即使我勉强毕业后,也只能找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传统”工作,慢慢消耗宝贵的青春。我的特长是严谨认真、不怕吃苦、善于观察、善于“偷师”,这恰恰是做一个餐馆老板所需要的。几年来通过为辛普森夫妇及其全家做饭烧菜,我的手艺大有长进。而且我知道美国人非常喜欢中餐,中餐馆市场前景广大。再者,经过几年工作,我也攒了些钱,唯一差的就是经验。去丹佛干上两年,我自信能学到开餐馆必需的所有本事,两年后,我就可以当上真正的老板。再过两三年,依靠积蓄和人脉,我就可以开第二家姐妹店;5年内就是第三家、第四家连锁店!我就是连锁店老板了!以后,我还可以重新打回俄勒冈州,打到美国东西海岸,甚至把我的餐饮品牌打回中国&&
  我正在做着美梦,突然被打断。“你到底要不要去啊?”阿强说。
  几个月后,阿强接到一个电话:“阿强,我是大卫,丹佛又下雪了,你过来滑雪吗?”
  第三章 丹佛的厨房
  宽阔的哥伦比亚河是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的界河,从东到西缓缓流入。河岸耸立着几十米高的褚红色岩壁,经过千万年的河水冲刷和不断侵蚀,这些岩壁竟然成了直上直下的悬崖。茂密的杉树在河岸延伸成绿毯子,一直到悬崖边上才戛然而止。岩壁的最底下,则是蓝色的奔腾的河水。在哥伦比亚河南侧,84号州际高速公路随着河岸弯弯曲曲地向东延伸。1982年6月,我驾着白色的道奇奥姆尼汽车行驶在这条公路上。打开收音机,迈克尔&杰克逊的新歌Billie Jean(《比利&琼》)喷涌而出,强劲的节拍好像我的心情—亢奋、激动、充满向往&&
  She was more like a beauty queen from a movie scene(她就像银幕上的绝代佳人)
  I said don't mind(我说“好吧”)
  But what do you mean I am the one(但为什么偏偏选中我)
  Who will dance on the floor in the round(与你共舞)
  She said I am the one(她却只说)
  Who will dance on the floor in the round(要我伴她共舞)
  去丹佛:为我的餐饮帝国奋斗
  1978年4月,在辛普森先生的老人院,我获得了第一份工作;去丹佛,则是我第一次事业的开端。没错,这次去仍然是给别人打工,但是我心里异常明确:我打工是为了积累经验,为自己的餐饮帝国打下基础。我已经跟餐馆老板讲好,去他那里以后,我先干一两个月的收碗工(busboy),然后再干正式的侍应生(waiter)。没有跟他讲的是,我还想把领座、后厨、外卖、经理、收银、采购全部干个遍,把这一行的方方面面都搞个清清楚楚,再自谋发展。
  我也已经打听清楚,盘下一个堂吃加外卖的小餐馆,大概需要两三万美元。在辛普森先生这里干了4年,除了学费、支援家里和开销外,我攒下了大约1万美元。在餐馆为人打上两年工,再攒下2万美元问题不大。只需要找到合适的人,我就可以在两年后正式开始自己做老板了。这两年时间里,我必须要扩展自己的人脉,认识至少一个好大厨和一个信得过的前台&&
  我胡思乱想着,很快开到了犹他州境内。没有任何一个州像犹他州这样,几乎全部人口都信仰一种宗教—摩门教。犹他州以前基本上是无人区,因为这里的土地大多是寸草不生的盐滩和荒山。19世纪摩门教兴起后,散落在美国各地的摩门教徒被主流社会视为邪教徒,备受歧视,他们为了坚持信仰而疲于奔命,终于找到了犹他州这片无人的圣地。正是因为荒凉和险峻,一般人都看不上这块土地,所以摩门教徒在这里安家落户,生儿育女。他们赶着耕牛,在荒山野岭夹缝里的一点点土地上种土豆、种玉米;他们开挖水渠,引水灌溉;他们像蜜蜂一样辛劳,像野驴一样固执,像大象一样闷声不响、勤勤恳恳。经过150多年的建设后,犹他州成了他们的乐土。
  在美国的中国人跟摩门教徒何其相似。为了生存,为了心中的梦想,我们辗转各地,见缝插针。我们什么活都能干,别说脏、累,就算冒着生命危险,我们也在所不惜。我们勤劳善良、遵守法纪、忍辱负重,在社会上很少发出什么声音。但是,我们用行动证明着自己。
  辞职的时候到了
  两周前跟辛普森先生辞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那是周一的早晨,我处理完工作,走进辛普森先生的房间:“先生,我想跟你谈一件事情,你有时间吗?”
  辛普森先生大概从我很少表现出的严肃神情里意识到了什么,“可以,我有时间。怎么了,大卫?”
  我顿了顿,说:“我来您这里工作,已经4年了。4年里,我工作非常愉快,也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辛普森先生微笑地看着我,目光中带着鼓励。
  我镇定了一下情绪,继续说:“我仔细地考虑了自己的未来。我觉得,从我目前的各种情况来看,最适合我的行业是餐饮业。我联系了丹佛的一个餐馆老板,他正好需要人,我想去他那里干一段时间。所以我今天来,是向您辞职的。我非常喜欢这份工作,也非常喜欢您,但是,我想我到了该走的时候。”
  辛普森先生竟然没有露出吃惊的神色,他异常平静地说:“你考虑好了吗,大卫?”
  “考虑好了。”我点了一下头,对他说。
  “好吧,大卫。你知道吗?我很清楚这一天早晚会来,现在我终于等来了你开口的这一刻。”辛普森先生只稍微收敛了几秒钟,又绽开他常见的微笑,“大卫,我开老人院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我雇用过无数的员工和管带,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员工在勤奋工作和主动替我分忧这两方面,能和你相比。毫无疑问,你是我最好的员工。”
  他眼睛亮晶晶的,闪动了一下,继续说:“但是,我明白,是鸟儿就一定要高飞。我知道,凭你的天性,你的勤奋、仔细,哦,对了,还有永远追求最好的犟脾气,哈哈,你无论干什么行业,我相信你都能干到最好。说实在的,你能来我这里为我工作4年,我已经非常、非常、非常满意了。”
  辛普森先生连用三个“非常”,我感激地看着这位最好的老板。他伸出手来跟我握手,我们又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拍了又拍对方的肩膀。  “谢谢您这么理解我,辛普森先生!我会为您工作到您找到下一位管带,把所有工作交接完毕。”
  在萨勒姆的最后一天,辛普森夫妇为我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又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除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告别信,还有一张足有我两个月薪水的支票。我跟陪伴了我4年的大狼狗杰里,两只小狗博比和约基,都告了别。小猫玛丽已经于1981年不幸去世。
  我离开萨勒姆后,辛普森夫妇到丹佛去找我玩过,我也回过萨勒姆好几次,跟他们夫妇一直保持着亲密的联系,一直到2000年前后他们去世。
  从收碗工开始干起
  “嘀嘀—”
  被后面的车不耐烦地“嘀”了两下,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在等红灯,灯早已经变绿。我一边赶紧加速启动,一边歉意地向后面的车摆了一下手。是啊,丹佛是大都市,跟萨勒姆是不一样的,人多车多,交通繁忙,所有的人都忙忙碌碌。从萨勒姆到丹佛,不但要抓紧学习餐馆的一切事宜,还要尽快适应这种生活节奏。
  奥姆尼小车来到位于市区东部繁华商业区的“金色中华”饭店,正是晚饭时间。我进去一看,桌子几乎坐满了。美国地大人稀,除了市中心的饭店,一般饭店都是座位远多于真正的食客,最繁忙的时候能坐到一半人已经算是不错了,这家饭店居然能坐满,可见生意之火。
  我很快就见到了饭店老板阿黄,阿黄手脚麻利,精明能干。因为正忙,阿黄顾不上我,只是招呼我随便找地方坐,晚上再谈。我观察了一下这家饭店,发现它几乎是全功能的,堂吃、外卖、电话点餐全都有。我非常满意,在这里能学到所有的经营之道。看店里的伙计忙得不可开交,我也坐不住,就帮他们抹桌子、收拾餐具。
  晚上10点半餐馆打烊,阿黄带我回到他已经为我找好的公寓。他希望我先做收碗工,也就是收拾脏桌子的活,一个月1200美元,熟悉后就换成带位员(usher)或者侍应生,到那时就有小费可以拿,算下来一个月至少有1800美元。
  第二天,我就正式开始了收碗工的工作。收碗工的主要工作是帮侍应生收拾脏盘子,听起来枯燥无聊,又脏又累,看起来好像也挺简单—就卖力气收碗不就好了嘛。但是,我没有这么想。
  第一,你要准时,最好在上班前10分钟赶到,跟上一班做好交接工作。我在萨勒姆老人院做管带,最烦的行为就是员工无故迟到,上一班不得不为你多干活,如果人家有事情要走,这样不仅工作干不好,整个团队都会互相埋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现在是别人的员工,不能让经理头疼。
  第二,要保持整洁的面貌。虽然收碗工不用直接和客人打交道,但是,如果你去吃饭,看到一个脏兮兮、油渍渍、灰头土脸的收碗工在你身边走来走去,肯定会有负面印象。保持衣着整洁和个人卫生,会给饭店加分。这个习惯我一直保持到打扑克的时候。虽然我喜欢宽松舒适的衣服,但整洁是我的最低要求。
  第三,在围裙衣兜里面可以放一些常用物品,比如瓶起子、餐巾纸、笔,等等。这样在侍应生需要的时候,你一伸手就可以帮得上忙。
  第四,要有眼力,不要总等着侍应生叫你干活的时候才去。有时候侍应生太忙,根本没有时间或者不愿意叫你,如果你总是在那里等着,就会耽误事。
  第五,可能也是最重要的,要看得起自己的工作,要有自尊。如果看不起这份工作,就等于贬低了自己的价值。在美国,没有人强迫你必须做什么,你的工作是自己选择的。我很看不起那些一边工作一边整天抱怨的人,不想干你就赶快走人,没有任何必要非得做你不喜欢的事。只有眼光放得长远,才能踏实肯干。我心中总是想着多学点东西,所以根本不觉得每天10个小时的工作有什么累的,相反,我和阿黄以及其他打工仔都处得非常融洽。
  哼着小曲当大厨
  一天晚上下班后,阿黄叫我先别走,拿出啤酒跟我对饮,感谢我一个月来的努力。我都有些吃惊,因为我没有意识到,已经工作一个月了。他接着说,从明天开始,打算让我做侍应生,他觉得我完全可以胜任。
  侍应生是饭店收入最高的职业,比大厨都高。因为在美国,大部分人给小费还是很慷慨的,午饭15%、晚饭20%是约定俗成的惯例,客人心情好,给个40%也不罕见。我做侍应生的几个月里,每个月能拿到2000多美元,收入跟白领差不多。当然,人家一星期工作5天,我一个月只休息一天。
  “金色中华”越开越火,阿黄在饭店中间开了一个小吧台,开始卖酒。我主动请缨,成为第一个调酒师。阿黄手把手地教我,我每天都刻苦地学。过了两个月,二三百种鸡尾酒我闭着眼睛都能调出来。接着,我又做了一两个月的前台收银员,还负责接电话。这样,饭店前面部分的工作,我都已经驾轻就熟了。唯一不能胜任的,是厨房里面的工作。
  每次到后厨,我都借机跟大厨们聊天。饭店的3个大厨都是我的好朋友,因为我喜欢帮他们打下手。
  一年之后的一天晚上,我跟阿黄说:“阿黄,我想到厨房做大厨。”
  阿黄吃惊地看着我,说:“大卫,你没病吧?为什么呢?”
  阿黄完全有理由惊讶。在前面做侍应生也好,调酒师也好,每个月工资加小费2000美元没问题,工作也相对轻松。在厨房一天到头热得要死,也没有出去透气的空隙,却只能挣到1200多美元。厨师们多半是因为英语不好,才不得不做厨师。如今,我在前面得心应手,却主动要求到后面去做厨师,不是脑子有病又是什么?
  我苦笑一下,却坚定地说:“阿黄,我想好了,就是想体验一下做厨师的感觉。你给我个话,行不行吧?”
  阿黄马上知道了我的真实目的,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大卫,我知道,你是干大事情的人,绝不会一辈子给别人打工。我这小地方,早晚也容不下你这条大鱼。”
  我一惊,以为他要解雇我,忙说:“阿黄&&”
  阿黄却打断我,说:“我支持你!你到后厨,就是想学习厨艺,为你以后自己开餐馆做准备。没问题!另外,我给别人开1200,给你开1600!因为我知道,你无论干什么,都是最称职的!”
  “谢谢!”两人一碰瓶子,一饮而尽。
  第二天,我就进驻烟熏火燎的厨房。打杂、配菜、抓码,什么都干,只是因为资历尚浅,还不能做炒锅。我充分发挥我跟大厨们的朋友关系,他们也都非常乐意教我。不到一个月,所有的菜我都学会了,正式坐上了全能大厨的交椅,每天都掂着大勺,挥着菜铲,抓着虾仁,重复着“宫保鸡丁”和“左宗棠鸡”。不同的是,别的大厨面带苦色,我却总是哼着小曲。
  离家7年,重返故土
  1985年,我离开中国已经7年了,虽然能时常跟家里写信,但家里没有电话,亲人的声音是听不到的。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越来越多地梦见小时候的乐土,梦见父母的样子。父母现在年纪越来越大,我想回国一次,不想留下终身遗憾。这年夏天,我买了机票,第一次踏上回国的飞机。
  在香港下了飞机,我给家人和亲戚们买了一大堆礼物:衣服、好吃的、药品、玩具,甚至还买了方便面和自行车。在当时,方便面在中国内陆还是稀罕东西,农村地区能吃上方便面,已经算打牙祭了。带上这一大堆东西,我坐上了从香港到湛江的客轮。
  途中在赌城澳门停泊。在那时,赌博、赌场、扑克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跟我没有一点关系。在餐馆的同事有时候周末会跑到拉斯维加斯赌上几把试试手气,我从来没有跟着掺和过,我更想不到,以后我会和这些东西结下一生一世的缘分。  二姐和姐夫早就开着卡车在湛江港口等待我多时了。一路上看到从城镇到农村,变化都很大。原来满墙的标语、语录都不见了,偶尔也能看到可口可乐、日本电视机等进口玩意,最新奇的是路边到处都是桌球案子,大人小孩全都在玩桌球。人们穿的衣服也新得多了,我离开的时候多数人还都是穿补丁衣服,现在很少看得到了。可是二姐说,变化最大的还是我,她都快不认识我了:7年前离开的时候,我又黑又瘦,到美国下飞机后我记得称了一下,只有95磅重;现在白了,身上也有了些肉,有130多磅了。
  回到家,见到了父母,我再也忍不住,眼泪滚落下来。家,没什么大变化,唯有父母日渐苍老。
  大哥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老远就能闻到肉香。我问大哥:“什么肉这么香?”大哥一句话把我呛到了,但我没敢回应,“特意给你找了条狗,炖狗肉给你吃!”在美国这么多年一直跟狗做伴,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知道大哥是对我好,但我也实在不忍心吃下狗肉。大哥看我神色不对,问我怎么回事。我连忙说,没事,没事。结果那锅狗肉我硬是一口没吃。好在大哥以为我旅途劳顿,胃口不佳,也没多说什么。
  另一件事是厕所问题。在美国7年,我已经习惯了干净整洁、没有臭味,还备好卫生纸的冲水厕所,回到老家什么都好,唯有那又臭又脏的厕所我居然难以习惯了,尤其是我挑了个夏天回去,上厕所的挑战就更大。我心知肚明,却不好表现出来,因为这是我从小到17岁一直在用的厕所,现在从美国回来就不用,不免显得太矫情了。于是,每天都要完成自我挑战好几次。
  母亲让我去亲戚家转一转,看望一下。我只有两周时间,亲戚又多,看这个不看那个也不好,可是一路看下来,就是好几天过去了。母亲已经60多岁,我只想在家多陪陪她。我从小就有主见,不怎么说话,说出话来都是有一定分量的,但像这种亲戚间人际关系的事情,还是母亲说了算,所以我预料到母亲要驳斥我。没想到母亲只是叹了一口气,对我说:“好吧,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我知道,一是母亲也想让我多在家守她一些时间,二是母亲更加尊重我的意见,终于完全当我是大人对待了。我在外面早已经自己当家做主很多年,但能得到母亲的认可,才是真正长大的标志。
  很多小事让我认识到美国文化带给我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说,无论干点什么事情,到医院看病也好,到学校给子女办入学也好,到机关办文件也好,所有亲戚的第一反应都是,咱有没有认识的人?或者我认识某某人,他可以帮得上忙。而我的第一反应则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为什么要找人?我并不是责怪这些亲戚,因为大环境就是如此。但对于整个社会,这种“找人文化”却造成了总体效率极度低下和不公平。找人的人和被找的人都得到了不应得的利益,那些找不到人的人却成为沉默的受害者。一时间,我不由得开始琢磨,美国是怎么形成了这种公事公办、不用找人的文化?而中国是怎么形成了这种万事皆求人的文化?中国需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才能变成美国那样?
  我还根本来不及想清楚,就到了分别的时刻,我又一次踏上了赴美国的飞机。跟7年前不同的是,我现在目标明确,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对美国社会已经初步了解,只待继续积累一段时间,就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了!
  转眼就到了1987年,我在“金色中华”已经做过了收碗工、侍应生、外送员、前台收银员、炒锅,后两年我还担当过一些采购、广告和经理的角色。阿黄知道我要出去单干的意思,也不拦着我,任我在各个岗位间换来换去。当然,这也是他对我辛苦劳动的回报。
  1987年,我的“中国味道”开张
  终于,我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经营饭店所需的经验,我已全部掌握;手头也有了10万美元的积蓄,即使饭店不赢利也足够应付一年;地址也早已选好,阿黄在选址上还给我出了不少主意。新饭店的房东同意第一年不收我房租,而且厨房的设备和工具都是现成的,我简直高兴得要疯掉。至于员工,几年来我认识了不少人,从里面挑几个合适的员工没什么问题。可以说天时、地利、人和我已经全部具备,差的就是行动了。
  1987年3月,筹备两个月的饭店终于开张了,我给它起名叫作“China Taste”—中国味道。这家饭店中等规模,服务的门类却很全面。菜单上印着:“我们为您提供堂吃、外卖、电话预订、自取。承办各种酒席、婚宴、生日宴会、毕业酒会。”我招募了5名员工,其中一名厨师,一名前台兼打包兼收银兼接电话兼领座,一名专职外送员。至于我,是全能战士,哪里忙不过来我就出现在哪里—订单多了我在厨房,电话多了我接电话,外卖单子多了我去送外卖。
  在美国做餐馆生意的中国人,辛苦程度业外人士难以想象。以我为例,从1987年开餐馆到1993年卖掉餐馆全职打牌,每年只休息半天—感恩节的下午。美国的感恩节是家庭聚餐的日子,基本所有的商店和饭店都会关门,这天下午就成了我全年唯一的休息时间。每天工作至少13个小时—早晨10点多去饭店,做准备工作,包饺子,包锅贴,11点开门营业,一直干到晚上10点,饭店打烊后还要收拾全局、跟员工核对账目、进货、规整存货,等等。连续几个月下来,整个人跟一样,苦和累不说,那种看不到尽头的无休无止,真的能把人给逼疯。
  经营中餐馆的苦和累
  中餐馆的这种累死人不偿命的情况,有好几个原因:
  第一,相对于其他行业,餐饮业门槛相对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只要肯吃苦,又稍微有点启动资金,就可以开一家小饭店。而美国奉行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各行各业之间无论资金还是人员都是充分流动、自由竞争,这就造成了小餐馆的利润非常微薄。
  第二,中餐业即便在利润微薄的各种风格的餐饮业里面,也属于利润最微薄、最苦最累的,这跟在美国的中国人组成结构有关。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经济还在艰难起步,中美交流也刚刚开始,在美国的中国人,没有现在那么多的留学生、商务人员、高科技工作者,只有大量的偷渡者。他们大多一穷二白,英文也不好,更没有主流社会的人脉积累,刚来美国就面临生存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到中餐馆打工就是他们首选的生存途径。这些勤劳的偷渡客一边打工一边学英文,积累几年的经验后,接手或者自己开一家中餐馆,养家糊口。作为挣扎在贫困线和身份问题上的新移民,这些人的吃苦精神足以叫美国人震惊,在喂饱美国人、养活自己之余,客观上也把中餐业整体的利润率拉得更低。然而,因为中国和美国当时的巨大差距,美国中餐馆这点微薄的利润仍然比在中国高得多,这就是偷渡客汹涌而来且越来越多的原因。
  第三,相对中餐,日本餐已经登堂入室,成为“高级”餐饮的代表,更不要说意大利餐、法国餐等这些老牌的“名贵”餐系。一般美国人提起中餐,第一反应就是便宜,凑合吃一顿的意思。美国人这种思维定式的形成,不能全怪他们,因为绝大多数的偷渡客在国内并非专业厨师,所以做出的菜口味自然不能强求,美式中餐跟我泱泱中华的美食文化相比,可以说是取其糟粕,去其精华。特别是,为了适应美国人的口味,特意增加了很多甜味,比如“甜酸猪肉”,这菜名在中国一听就让人恶心,居然是美国中餐馆的一道热门菜。但是没有办法,刚刚立足的偷渡客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发掘传统中餐的宝藏,微薄的利润和生存的压力让他们只能沿着前人验证过的路子,亦步亦趋地走下去。这一切就造成了中餐业的整体名声不佳,反过来又进一步压低了利润率。
  苦确实苦,累也的确累,但对我来说,一种全新的感觉超出所有的苦和累,支撑着我工作下去,这种感觉就是开创自己事业的那种激动感。平心而论,我觉得自己是个认真、负责任的员工,在为辛普森先生打理老人院和为阿黄的饭店打工期间,他们都对我很满意。但是,一旦为自己打工,那份掌控一切、设计一切、从头开始的新鲜感和使命感,一下子就会让你觉得如此充实,觉得这辈子顿时有了更高的目标。就算不考虑自己,只想一下你的员工,你要维持这个摊子才能让人家吃上饭,那种为别人做了贡献的感觉就特别好。
  一晃两年又过去了,时间来到1989年。这一年,我29岁。这是一个平常而忙碌的中午,我刚从厨房里炒完一个菜出来,前台告诉我,有一单电话点外卖的,而外卖员刚拿着三个单子出去,估计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我二话没说,拎起这一单就上了车—别忘了,我是个全能老板,炒菜、外卖、跑堂我全来。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单外卖彻底改变了我接下来的人生轨迹,让我认识并走进了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全。
  第四章 扑克俱乐部
  我拿着这一单外卖上了车。地方并不远,大概3英里的样子,我以前也曾路过,记得好像是一个很大的橘红色建筑,看上去很精致,但是并不扎眼。停车场总是停着很多车,特别是到了夜里,其他地方都冷清下来时,那里的人气反而更旺。那个建筑没有牌子,门也整天关着,我实在猜不出它是做什么的,只知道它不是教堂,不是超市,也不是学校。  首次进入扑克俱乐部
  拎着炒米粉、芝麻鸡、大瓶可乐,我推开了那扇厚重的大门。空调温度很低,凉爽的空气夹着一阵烟味扑面而来。屋子里人头攒动,六张铺着绿色桌布的椭圆形桌子整齐地摆开,每张桌子旁坐着7个人,我一眼就认出这是港片中的扑克!一个穿白衬衣黑马甲的人坐在最中央,明显是发牌员,其他6个人每人面前都摆着大小不等的一堆筹码—没错,传说中的筹码。纸牌在空中不停地翻飞,大家也不多说话,只看到筹码被频繁地推来推去,玩家推到桌子中央,再由发牌员推给某个玩家,大概是那手牌的赢家。
  “你是来送外卖的吗?”我正看得眼花缭乱,突然一个声音传入耳中,这才发现一个身穿蓝色职业套装的犹太裔女子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她看上去30多岁,声音很好听。
  “是啊,是一位叫史蒂夫的先生点的餐。”
  “噢,就在那儿。”蓝色套装指了指最里面那张桌子的一个玩家。那位玩家大概40多岁,留着修剪整齐的一圈嘴边胡,人显得很沉稳,跟这些大呼小叫的其他玩家对比有点鲜明。此时,他正坐在高高的一堆筹码后面,看样子赢了不少钱。
  我走到史蒂夫面前,说:“先生,您点的外卖。”说完便送了上去。
  他又看了一下刚发给他的牌,不太情愿地扭过脸来,说:“好吧,放这里。多少钱?”
  “23美元60美分,先生。”我说。我看到史蒂夫面前摆着七张牌,前两张是扣着的,中间四张亮着,分别是8♠,7♥,Q♠,2♠。刚刚发给他的那张牌是第七张,他看牌的时候露出的角度很大,我看到是张9♠,也面向下扣在底下。
  “等我一下。”他对我说,然后回过头面对发牌员说,“我加注!”同时推出一堆筹码。
  在他前面下注的是一位年纪很大的女玩家,面前也有七张牌:前两张和最后一张扣着,中间四张亮着。她恼恨地拿起扣着的两张牌看了一下,无奈地说:“我跟!”说完扔出几个筹码。
  史蒂夫信心满满地翻开自己的前两张底牌:A♠和6♥。我听到发牌员说:“Flush wins(同花胜出)。”
  “哗—”中央的一堆筹码一股脑地被推向史蒂夫。现在史蒂夫前面的筹码堆成了小山,我看到红色的筹码上写着5,应该是5美元一个,粗略估计他面前至少有1000美元。
  史蒂夫显得很高兴,眉飞色舞地递给我几个筹码,说:“这是40美元,不用找了。”
  我没有接筹码,只是说:“可是我怎么花这些钱呢?我又不打牌。”
  史蒂夫说:“看到那边的台子没有?”他指向角落里一个小小的柜台,“那是收银台,你拿筹码可以在那里换成钱。”
  23美元60美分的饭,给16美元多的小费,这比例都快70%了。虽然需要去收银台兑换一下,也是很划算的买卖。“谢谢你!”我接过筹码,对史蒂夫说,“顺便问一句,你玩的这叫什么游戏?”
  七牌梭哈
  “这叫Seven Card Stud。”刚赢了一锅的史蒂夫显然并不介意回答这额外的问题,“你看,你一共有七张牌,前三张牌发完后,下一轮注;第四张牌发完后,下一轮注;第五张牌发完后,下一轮注;第六张牌发完后,再下一轮注;第七张牌也就是最后一张牌发出来以后,再下最后一轮注。然后就亮牌,谁的牌最大就把锅全收走啦!我们管一张牌叫作一条街,比如第六张牌就叫第六街。就这么简单,你不会搞错的!”史蒂夫的话里面透露出美国式的自信。就跟为人指路一样,就算给你指的路要转17次弯外加过26个红绿灯,他们也总要在指完以后加上一句:“你不会搞错的!”
  这些“发牌,下注,再发牌,再下注”的规则,我听起来却像绕口令一样拗口又难懂。不过,没吃过猪肉却见过猪跑,我立刻想到了香港赌片中的五牌梭哈。五牌梭哈是五张牌直接比大小,这个七牌梭哈是七张牌里面凑成的五张牌比大小;五牌梭哈只有两张暗牌,七牌梭哈有三张暗牌;五牌梭哈下注只有四轮,七牌梭哈却有五轮下注。
  那么,五牌梭哈中的大小,跟七牌梭哈中的大小是不是一样呢?我记得五牌梭哈里面,总是最大,然后是四条,接着是葫芦,再往下依次是同花、顺子、三条、两对、一对和单牌。
  “什么牌最大?”我继续问史蒂夫。
  但是史蒂夫卷入了一手牌,他专心地盯着牌面,聚精会神,对我的问题置之不理。我也感觉在别人有很大一笔钱悬在枪口时,自己却在一边问问题不太礼貌。
  正在这时,那位身穿蓝色套装的女士走到我跟前,说:“我可以回答您的问题。您想知道什么?”
  “谢谢。我只不过想知道扑克牌的大小是怎么排列的?”
  “哦,这个呀。”她微微一笑,似乎完全没有预料到我的问题,“最大,接下来是四条,再就是葫芦&&”
  “再往下是不是同花、顺子?”
  “是啊!你都知道啊?”
  “我从没玩过,只不过猜测而已。再往下就是两对和一对吧?”
  “一点都没错!看来你很有天赋!”又一个迷人的笑容。
  我回报以广西南宁乡下的憨厚微笑,“那么,这里谁都可以来玩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满18岁了。我想,你应该够18岁了吧?”她是为了安全起见。
  “那当然。可是我怎么上桌呢?”
  “喏,你看,那边有个前台,你跟前台说你想玩什么游戏,他们就会把你的名字排到队伍里去。等排到你,就会叫你的名字,或者你直接找我就可以啦。怎么,你想来玩吗?可要带足钱哦!”她倒是毫不客气。
  “说不定我会来试试手气的。”说这话时我其实很没有底气。饭店实在太忙,我一天下来累得跟死狗似的,哪还有时间打牌?
  “那太欢迎了!喏,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们的地址和电话。我们叫作&盘俱乐部&(Pan Club)。我是这里的主管,我叫罗蕊。”罗蕊伸出手来。
  我接过名片,与她握手告别,“我叫大卫。谢谢你,有空再见啊!”
  回饭店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史蒂夫面前的筹码。我辛辛苦苦干一个月,只能挣2000多美元,史蒂夫打一会儿牌,就能挣1000多美元,这巨大的差距让我心里难以平静。
  琢磨完钱的事,我又开始琢磨史蒂夫对老太太的那手牌。史蒂夫有同花,对手下注,然后他加注,这说明两件事:第一,史蒂夫认为,同花是很大的牌;第二,他认为对手的牌比他的差。
  可是,史蒂夫直到第七张牌才凑齐了五张同花,这之前他只有四张。而对手早在前四张牌就有了三条。那么,对手在第六街下注,史蒂夫在明知落后的情况下去跟,这是不是明智呢?看看第七街,史蒂夫额外多赢了对手两个注,那么,对手明知史蒂夫猜到她有三条,仍然跟了他的加注,这个跟注又是否明智呢?
  我一路想着这些问题,到了饭店才意识到,竟然忘了把筹码换成钱,那8个圆圆的5美元筹码小薄片还静静地待在我的裤兜里。
  接下来的几天,我始终想着两件事:第一,丹佛居然有扑克室,并且谁都可以去打!第二,那手牌史蒂夫赢了钱,可是他打得对吗?忙碌的同时,我的心思好像已经飞到了绿色的扑克桌上。  到了周六,把最后一桌客人送走已经晚上10点了。周日上午是美国人固定的教堂时间,饭店不会有什么生意,11点半开门就可以。回家的路上,我再一次经过这座不挂名牌、有点神秘的橘红色建筑—盘俱乐部。40美元的筹码还放在兜里,我轻打一下方向盘,小车左转进了停车场。下车之前,我想了想,又从车上抄起一摞饭店的广告。
  一把牌输掉一半筹码
  推开那扇厚重的大门,就看到满屋子的人,筹码哗啦哗啦的声音此起彼伏。周六晚上扑克室生意特别好,主厅的六张桌子都坐满了。攒动的人头中,我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柜台后面的罗蕊。她还是身着职业套装,只不过换成了一身黑色的。很快她也看到我了,老远就冲我招手,“大卫,欢迎欢迎,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谢谢!我是来换一下筹码的,那天我忘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顺便在你这里放几张饭店的广告,你给我招揽一些生意,我给你的玩家好好服务。”
  “当然没问题!”罗蕊调皮地笑了一下,“大卫,你真是无孔不入。不过,我看你这次也不只是为了换筹码和放广告吧?”
  我非常佩服罗蕊的眼光。
  “你看有没有空座,如果有的话,就把我排上七牌梭哈吧!”我说。
  “太好了。大卫,你前面只有两个人,要不了几分钟就会轮到你。你可以先在牌室逛一逛,看看是不是喜欢,正好也给我们提提意见。”
  意见自然是提不出来的,一个还从来没有上过牌桌的新手,哪里能有什么意见。我只是随便在牌室溜达溜达。这个牌室除了主室有六张桌子外,还有个稍小一点的侧室,有五张桌子。有三张只坐了两个人,每个人手里面都拿了一大把牌,他们是在玩一种叫作金拉米(Gin Rummy)的游戏,简称为“金”。另外两张桌子坐了四五个人,牌堆却有厚厚的一大摞,他们是在玩一种叫作Panguingue的游戏,这个单词叫作“盘金尼”,就是犹太人的牌九。因为这名字又长又复杂,一般都把它简称为“盘”。这个牌戏大概也是盘俱乐部名字的由来。“盘”在当时还算流行,后来因为速度慢、洗牌复杂等原因,慢慢消失了。进入21世纪以后,我再也没有在任何扑克室见过这种游戏。
  “大卫,你的桌子好了,那边4号桌第四座。”罗蕊的声音传了过来。
  “谢谢你,罗蕊。”
  “你可要小心,桌上的牌戏是七牌高低梭哈(Seven Card Stud Hi-low),你知道规则吗?”罗蕊看上去有点担心。
  “是吗?”我吃了一惊,没预料到这种情况,“高低(Hi-low)是什么意思?”
  “其实也没什么,你已经知道高(Hi)了是不是?Hi-low就是一手牌里边不光比高牌,还比低牌,A2345最低,高牌赢家和低牌赢家各得一锅的一半。要是高牌和低牌赢家是同一个人,那他就收进整个锅喽!”
  “唔&&好吧,我试试看。”20秒钟不知道是不是七牌高低梭哈培训时间最短的世界纪录,但我当时只花了这么长的时间。
  我坐上了4号桌第四座。我看到我的5个对手中,有4个都是老头老太太,大概是退了休没事干,只有一个看起来是年轻的生意人,浑身透露着犹太人特有的精明干练。
  我拿出60美元,马上有不当班的发牌员过来,帮我去前台换了筹码,整整齐齐地摆到我的面前。白色的1美元筹码共有50个,还有黄色的0.5美元筹码20个。
  这个局是一个$3~6的七牌高低梭哈局,开始发牌之前,每位玩家放入锅里0.5美元的底注(Ante)。
  连续扔掉了三手牌之后,我打了一手牌,也是我扑克生涯的第一手牌。发到面前的两张底牌是4♠和3♠,我的第三街明牌是一张2♣。这是一手非常不错的起手牌,它有三张非常好的低牌,有三张顺子牌,还有两张同花。低牌潜力和高牌潜力都非常不错。
  因为我的2♣是所有玩家中最低的明牌,按规则我必须“带入”,也就是下最小的注1美元。我也可以加注,但我下面有个不错的玩家吉米,他的明牌是一张2♥,也很不错。我看吉米有些跃跃欲试,于是我想,我可以仅仅“带入”,让吉米加注后,我再反加注。我带入1美元,吉米果然加注到3美元,后面4个玩家纷纷弃牌,我按计划加注到6美元,吉米跟注,我跟他单挑。锅里是8个底注4美元,加上我和吉米投入的12美元,一共16美元。
  第四街我来了一张7♥,吉米是一张10♦。我的牌在高牌方面没什么发展,在低牌方面却有很大进步。只要后三张中出现任意一张A56,我都可以做成7-low,这就是很不错的牌;即使出现8做成8-low,也是蛮不错的,毕竟造成Low还是不容易的。我继续下注3美元,吉米扫了我一眼,马上跟注。
  第五街,我Q♦,吉米3♦。这张Q♦是非常不好的牌,它完全没有任何作用,无论在高端还是低端,都是一张大废牌。吉米的3♦却是一张好牌,现在他明牌就有了两张低牌,如果他底牌也是两张低的话,就已经有了低牌听。我底气不足地敲敲桌子,过牌,希望吉米也过牌,让我看一张免费的第六街。吉米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样,立即抛出6美元,我无奈地跟注。
  第六街,我K♥,吉米8♠。真可恶!我拿到的又是一张废牌,现在我只有第七街一个机会造成Low了,而且我的高牌也只是K-hi,战斗力非常小。他则连续得到了两张低牌,很可能已经有了一个Low。但他最厉害也不过是8-low,而我的牌发展下去,很可能是7-low。我过牌,他丝毫不给我免费牌的机会,继续扔出6美元的筹码。我咬了咬牙继续跟。我们两个人直奔第七街而去。
  第七街暗牌,我是一张4♦,这张牌有点奇妙,显然我没有做成Low,但是这张4♦给了我一个对子,虽然很小,但它能不能比吉米的高牌要大?毕竟吉米的4张明牌也没有对子。我心存幻想但不敢造次,再次过牌。吉米这次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下注6美元。
  他下6美元之前,锅里已经有很多钱了。我在心里盘算着,第三街时16美元,第四街我俩一共投入6美元,第五街我俩一共投入12美元,第六街我俩又投入12美元,一共就是46美元,现在加上吉米刚刚投入的6美元,已经52美元了。如果他的高牌连一对都没有,我岂不是能赢下这个52美元的大锅?但看他的样子,是个挺老实的老头,不像那种能诈唬的,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又想,最后我决定,为了让自己今天晚上能睡着觉,我必须要跟。我扔进去6美元,他翻出他的底牌。前两张是一张A和一张6,第七张是另外一张A。他果然在前六街就做成了8-low,第七街又把A配对,高牌做成了AA。其实,他根本就不用低牌,只需要用一对高牌就可以把全锅都拿下。第七街他停顿了一下,可能是在判断他的高牌一对A是不是足够击败我。我沮丧地把我的牌交给发牌员。
  一把牌就把我的筹码干掉了一半,我只剩30美元了。没时间难过,战斗还在继续。
  第一次输钱是好事
  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河底做成了最大是K的同花,两个对手居然谁也没有低牌,高牌也干不过我,我一手牌就翻了3倍多,面前的筹码快到100美元了。  这时一个玩家离开,一个新玩家坐了下来,是点过我外卖的史蒂夫。他也记得我,打招呼说:“嗨,今天不忙?”看了看我面前的筹码,又说,“手气不错嘛!”
  “都是运气而已。”我回答道,话里却掩饰不住得意之色,“你经常来这儿打牌吗?”
  “一星期怎么也得来三四次吧。”史蒂夫咕哝着,“这玩意还挺好玩。”
  “三四次?”旁边赢我一大锅的吉米听到了,摇了摇头,“上次你没打牌的时候是哪一天?恐怕得半年以前了吧?”
  “你比我还记得清楚?”史蒂夫无奈地说,“我是叫扑克虫子咬了,没办法。”
  “恐怕还是钱把你吸引来的吧!”吉米转身对我说,“小伙子,你可要小心了,史蒂夫是这里的鲨鱼,你可得看好你的钱包。”
  “你还说我。”史蒂夫说,“大卫,你要小心他才是,吉米才是扑克室的常胜将军。上次他输钱时,你恐怕还没出生呢。哈哈哈哈!”
  老哥两个相对大笑。事后我问了罗蕊才知道,吉米和史蒂夫果然是两个好手,也就是所谓的鲨鱼,他们的牌技在盘俱乐部玩家里面可以排到前五名。没想到我第一天上桌,就遇到了两个这样厉害的对手。
  可是我手气实在不错,跟两个厉害对手同桌也挡不住我的筹码向上打滚儿。我先是用8866的两对高牌和8-low的低牌干掉了一个胖子,没多久又跟史蒂夫交上了火—我在第七街做成了A2345的“轮子”,在低端和高端通杀史蒂夫,拿下整锅。这手牌前面几条街打得很大,加上有两个中途弃牌的玩家,一锅就有80美元之多。我的筹码突破了200美元!输给新手一大锅,史蒂夫却不生气,跟我敲敲桌子说:“好牌。”
  史蒂夫这种行为是牌桌上的另类,虽然扑克是绅士运动,但你很少能见到打牌输了一锅的人能心平气和的。很快,我赢了另外一个土色夹克玩家的牌,他气愤地把面前的牌扔给发牌员,把自己刚下的注“哗啦”一声狠狠扔给我,有几个筹码滚得满桌都是。同时,他阴沉着脸说:“好,继续这么玩,不要改,你很快就会知道你的筹码要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玩得很差,就说:“对不起,我是新手。”
  哪知道我的道歉起了反作用。土色夹克青筋暴露,“你知道我们怎么称呼你这种新手吗?白痴!笨蛋!跟注站!送钱的机器!说的就是你!”
  我也生气了,呼地一下站起来,说:“你想怎么样?”
  史蒂夫就坐在我右手边,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坐下吧。等你打多了,你就会知道,生气永远是不值的。”
  我打得还不够多,可是我马上就意识到了史蒂夫的话有多么正确。接下来半个小时,我进入了每一锅,无论发到我手上的是什么牌,几乎每一手都固执地打到河底。我赢了一手最小的,却输了剩下的全部十来手,筹码从200多美元直线下降到最初买入的60美元。
  我暗暗对自己说,不能再瞎玩了。在饭店工作一天,早出晚归累到死也就能挣100美元左右,可是,放荡的半小时我却能输150美元。需要收紧,等待好机会来临,再好好打下一手牌。
  耐心地扔掉了几手垃圾牌以后,终于等来了一手像模像样的好牌。我的暗牌是A♣和4♠,明牌是5♠,一看就是冲着轮子去的牌,高低端都能沾边。而且,这手牌跟我前面得到轮子赢下一个大锅惹得对手生气的那手牌相比,前三张牌一模一样!莫非冥冥中有天意,让我再赢一锅?我盘算着,赢了这一锅,我也差不多可以给今天晚上一个完美的结局了!我在4号座位带入1美元进锅。
  第三街的情况是:
  5号座位玩家是10♣,他弃牌;
  1号座位吉米是K♦,他完成下注3美元;
  2号座位史蒂夫是9♥,他跟注吉米的3美元;
  3号座位玩家是6♣,她弃牌;
  回到我,我加注到6美元;
  吉米再加注到9美元;
  史蒂夫仍然是跟;
  我最后加注到12美元!
  两人都跟!
  我加注到的12美元叫作封顶注,因为在每一条街上只能允许加注四次。这个锅还仅仅在第三街上,就已经有38美元之多,注定是今晚最大的一锅!我有点紧张却冷冰冰地看着我的两位宿敌—成败在此一举!
  第四街我是一张2♥,非常棒的一张牌!我仅仅在第四街就完成了轮子的五分之四,还有三条街的时间去完成剩下的五分之一。唯一可惜的是我的四张牌是彩虹色的,完全断绝了同花的希望。不过,这仍然是很好的一张牌,因为吉米是一张6♦,而史蒂夫是一张3♠,都没有什么大牌的样子。
  吉米的K6是明牌中最大的,他过牌;史蒂夫也过牌;我当然下注3美元,要把锅造得更大。回到吉米那里,他竟然加注到6美元!史蒂夫弃牌,再次轮到我。我对吉米给我下套的行为很不满意,他居然敢这样!我加注到9美元,吉米这次只是跟注。我们两个一起进到第五街,底锅已经54美元。
  第五街,吉米是一张2♣,我来了一张J♣。我的轮子虽然还没有做成,但是从吉米的K62看来,这张2应该完全帮不到他了。他携带着第四街的气势,下注6美元。这是第五街,下注额已经比第四街翻倍了。我没有任何理由怕他,如果做成轮子,我有把握在高低两端都吃定他;即使轮子不成,只要再来678中任何一张,我都可以做成低牌,有很大可能拿到一半的底锅。我加注到12美元,吉米加注到18美元!
  我开始觉得事情有点不太对。吉米是什么牌?难道他是三条K?还是在听方片同花?无论什么牌,我的轮子作为高牌都岌岌可危,因为他很可能做成葫芦或者同花而吃掉我的轮子。而到现在为止我的轮子还只是一个听牌!而且是卡单的听!我于是只是跟注。我们挺进第六街,底锅已经是吓人的90美元!桌上的人全都不作声了,静静地盯着这手牌。
  第六街,我继续得到一张废牌K♥,吉米得到一张10♦。我的明牌KJ52已经高于他的KT62(T在扑克术语中就是10),由我先说话。我过牌,吉米继续下注6美元。他已经同花了吗?这时候他知道我肯定没有低牌,而且我的牌型是冲着低牌去的,所以无论他是否已经成了牌,都会下注。其实我也没有必要想这些,底锅已经这么大了,我绝对不可能放弃,我跟注。底锅现在已经是102美元。
  第七街,我慢慢地掀开扣在我面前的牌,希望一张2跳到我的眼前!可惜的是,我看到了一张Q♥。我最终的牌型是没有低牌,高牌也只是A-hi,连一对都没有。吉米过牌,我当然也过牌。这时候诈唬是没有用的,底锅已经这样大了,他不可能被吓走的。
  吉米翻开他的底牌:前两张是A、K,第七张是6。他一路上用一对K对我进行狂轰滥炸,这不是他的性格。但是,他这么做有他的原因。因为,他看准了我是在听低牌,而且没有听成功!这样的读牌能力让我佩服!他在第七街捡到的两对没有意义,仅凭他的KK就足以赢下整个锅。
  这一把下来我元气大伤,只剩下十几美元苟延残喘。过了没多久,我就输完了这点钱,当时已经是凌晨2点,我也该回家了。第二天虽然是星期天,但饭店还要照常营业。我站起身,敲敲桌子说声“祝你们好运”,然后在几声零零散散的“晚安”“小心开车”“祝你有好的一天”的问候声中,离开了赌桌。
  “大卫,要走了吗?今天运气怎么样?”正要推门离开盘俱乐部,罗蕊从后面走过来,跟我打招呼。  “别提了,输光了。人家都是老手,我一个新来的,肯定是我打得不好。”话虽如此,我却觉得除了吉米和史蒂夫以外,其他玩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长时间打下去,我有把握战胜他们。
  “别灰心,没有人一上来就能打好。我看你还挺有天赋的,也许,第一次输钱是件好事。它能让你不立刻膨胀起来,保持头脑的冷静。没准,一颗扑克新星现在就站在我的眼前呢!”罗蕊半开玩笑地鼓励说。
  “别逗了,没把裤子输光,我已经很知足了。”大笑之后,我感激地看了罗蕊一眼。罗蕊这人不简单,一个牌室经理能做到让输钱的赌客也心平气和,实在是不容易。同时我也觉察到罗蕊看我的神色中,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她对我说的那些话,也许不完全是客套。
  打牌的关键在于控制自己的情绪
  半夜2点半,我在丹佛的凉风中开车回家。虽然是夏天,但丹佛地处高原,气候并不算热,到了晚上就更加凉爽。我打开车窗,冷风吹过来,吹得我一激灵,打了个寒战。我头脑一下子清醒了,开始慢慢回味我今天扑克处女航的经历。
  首先,必须认准桌上的长期赢家和好手,向他们学习。吉米和史蒂夫是全桌乃至全扑克室公认的赢家,他们两个也是今天全桌的最大赢家,这不仅仅是巧合。今天吉米和史蒂夫都展示了很多技巧,但我记忆最深的是两点:吉米教我的是他敏锐的读牌技巧和读出来之后斩钉截铁的执行力。最大的一锅,他仅有一对K的高牌而没有低牌,按道理说这牌是不适合加注再加注玩到死的。但是,他读出我只是一个低牌听牌,同时还没有像样的高牌,那么他的KK就处在非常有利的位置。我怀疑其他人可能也有差不多的读牌能力,但是读出来之后能不能、敢不敢仅用KK就跟我加注、再加注,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史蒂夫教我的一点恐怕更重要。他告诉我不要生气,打牌绝对不是个人恩怨,在牌桌上动气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你想,你连自己的脾气都控制不住,别人一激,你就中招,那还怎么能打好牌呢?打牌是需要认真和冷静的头脑的。一向沉稳平静的我,今天却差点跟对手拍桌子瞪眼,我觉得有点惭愧。
  在丹佛的那个冷夜里,我意识到了控制情绪的重要性。然而,我当时仍然低估了人的情绪和感情的巨大威力,它几乎像一个恶魔,伴随着世界上每个牌手,时不时就冒出来骚扰一番,每次骚扰都会让牌手付出惨痛的代价。不知有多少人,可能本来是很优秀的牌手,但由于没有用纪律抵住情绪和感情的纠缠而终身落寞,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其次,每个牌戏都有它的精准要义所在。七牌高低梭哈的打法精髓应该是瞄准低(Low)端,从低牌端开始构建起手牌,兼顾向高端发展的可能性。我一个晚上不知道有多少手牌被别人干掉,就是因为错误地选择了只有高端的起手牌,比如(J-J)8,(10-10)4,(9-9)7这样的牌。确实,一个对子显得很好看,特别是在你耐心扔了半个小时的牌之后。但是,这样的起手牌是不值得玩的,因为它们在低端的竞争力接近于零,在高端也需要继续听牌拿到三条或者至少两对才能继续下去,特别是当你的对手是两个以上的时候,你在低端已经死了,在高端很可能也被人压制,这是非常不利的一个局面。如果把选择起手牌的原则放在瞄准低端,则往往在不经意间也会同时做成高牌,比方说AA、两对、顺子、同花。可是在KQJ的起手牌上,我们是几乎没有可能做成低牌的。如果起手牌中只有高端,那只有高到优势难以逾越才可以,比如,QQQ是可以的,AA9也是可以的,但是KK9就已经比较边缘,一方面是KK的高牌战斗力低于AA,另一方面是AA在低端还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而KK则完全是高端的牌。到了QQ,特别是JJ以下,高对子就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了。其他说得过去的起手牌,是3同花低牌和3顺子低牌,三张强低牌,小对子+A,等等。低牌最好低于6,如果是(8-6)2这样的牌,就未免太弱了,还是避开为妙。
  再次,要有耐心。缺乏耐心是我今天晚上输钱的最重要的原因。刚坐下时耐心是有的,但经过一段时间后,耐心水平开始严重下降。没耐心的结果,一个就是上面说的起手牌的选择标准降低了,另一个就是各种追牌打得太多,比如我和吉米的那手牌,我是A452听卡顺3,这样的牌机会是很小的,何况我眼见另一个对手扔掉的牌里面已经出现一张3。只有三张3可能还在牌堆里面,每条街我只有大概不到十分之一的机会拿到,三条街加起来也不过是三分之一左右的机会。扑克的目的并不是做成大牌,而是赢钱。有很小的机会做成很大的牌,绝对不如有很大的机会做成不算超级大但却比对手占一点优势的牌划算。耐心,就是要在适当的时候懂得放弃,不要一条心追到黑,到最后伤心的是自己。
  最后,要有信心。没错,第一次上战场,我输了个精光。但是,我却很奇怪地有了一种微妙的感觉,微妙但却非常坚定—我能战胜这个游戏!我觉得,以我现在的水平,要说超过吉米和史蒂夫,那可能是有点夸张,但要说他们比我强多少,恐怕也非常勉强。至于桌上其他5个位置的十来个玩家(中间有人离开有人加进来),我认为他们的水平都在我们3个之下。无论是情绪控制、赔率的估算、起手牌的选择,还是该凶的时候不凶,甚至是兜里钞票的深度这方面,我都至少在每个人身上发现了一两个漏洞。只要我自己把握好,继续修炼一下,我觉得我的水平进入扑克室前十名应该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可以放松纪律在桌上胡来,纪律也是高手的一个必备素质,而且是很重要的优势。
  我自己的漏洞在于,当时对七牌高低梭哈的特性尚未完全了解,特别是诈唬的频率。如果读者对七牌高低梭哈不是很熟悉的话,我可以把它跟其他扑克形式比较一下。在无限德州扑克(No Limit Holdem)里面,诈唬是一个非常重要也很常用的技术,有时候你能非常确定对手在诈唬。而在有限德州扑克(Limit Holdem)里,诈唬的频率就大大下降了,因为相对于下注大小,锅里的钱总是相当多,你只能给对手很小的赔率。在高牌七牌梭哈(Stud Hi)里面,诈唬比有限德州更少,因为对手有三张暗牌,你对他的牌的把握比德州扑克要差一些,即使从他牌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他也可能有超强牌,比如四条!到了七牌高低梭哈,诈唬又比高牌七牌梭哈更少,因为不但跟高牌七牌梭哈一样,对手有三张暗牌,而且对手总是有高低两端,只要他对一端的牌稍微有点把握,他就要跟你的下注,这就造成七牌高低梭哈桌子上几乎没有诈唬,特别是在这种低限小桌上,诈唬根本不好使,为什么要诈唬呢?我第一天打牌,一个漏洞就是,总觉得对手有可能在诈唬。其实这也不能怪我,应该怪周润发和谢贤,他们拍的赌片,总是演五张牌的梭哈,里面又总是有很多诈唬,害得我一时间调整不过来。下次见到周润发,我可能要向他索赔60美元的损失。
  写到这里,可能会有读者有疑问:你当时的俱乐部有七牌梭哈(Stud),有金,有盘,就是没有德州扑克?其实,不要说今天风靡一时的无限德州扑克,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有限德州扑克也比较少见。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扑克界是七牌梭哈的天下,高牌七牌梭哈、七牌高低梭哈、雷斯(Razz)基本上占到了所有桌子的60%以上。有限德州刚刚开始流行时,只能算是扑克室的小弟弟。无限德州扑克的真正流行,是2003年克里斯&莫尼梅克(Chris Moneymaker)作为业余玩家赢得主赛100万美元奖金后才引爆的。在此之前,无限德州扑克只是后娘的孩子无人怜爱,你能在扑克室一角找到它已经很幸运了。
  打牌成为我生活的常态
  自从结识了扑克,我就一发不可收拾,下班后去盘俱乐部打上三四个小时的牌再回家睡觉,已经成了我生活的常态。在扑克桌上的战绩确实也让我比较欣慰:除了前两次输得心服口服之外,后面的日子大多顺风顺水,输少赢多,即使输钱也是因为连续被对手赶上绝张而反超的这类牌。这些牌我一点也不怕,我怕的是自己打得不好,输钱输在暗处。
  我认识扑克是从七牌高低梭哈开始的,这个牌戏现在已经不那么流行了,我却觉得一点也不浪费。因为牌戏都是相通的,在七牌高低梭哈里面学到的记牌、读人的功力,在别的玩法里都完全用得上。特别是后来我走向大桌现金混合局之后,七牌梭哈系列是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2000年我拿到世界扑克系列赛5000美元买入的七牌梭哈冠军,就和这段时间的磨炼有很大关系。
  七牌梭哈类游戏有个很有趣的地方,就是牌可能会不够发。一张牌桌满座是8人(七牌梭哈不允许9人),如果每个人都打到第七街,就要用到56张牌,加上卡掉的几张烧牌,就是60多张,而一副牌只有52张。出现牌不够的情况怎么办呢?不同地方的规矩不一样。当时盘俱乐部的规定是,把弃掉的牌重新算入新牌发掉,也有其他地方规定在第七街使用公牌,也就是说,各玩家共享最后一张牌。在盘俱乐部,牌不够发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低限桌都打得松。等后来我到了$100~200甚至更高的时候,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打七牌高低梭哈没过几天,我就接触到了另外一种更快、更合理、更能发挥技术的牌戏—有限德州扑克。
  第五章 从有限德州开始的全能战士之旅
  有限德州扑克:“不撒谎”的游戏
  1989年我开始接触扑克,是从七牌高低梭哈开始的,但是,仅仅十几天时间,我就接触到了第二个让我入迷的牌戏—有限德州扑克。  当时有限德州扑克刚刚兴起,很多规则还在探索阶段,跟现在的形式稍有不同。现在的有限德州,比如$3~6,它的大小盲可能分别是1美元和3美元,翻牌前和翻牌下注是3美元,转牌和河牌下注都是6美元,而在当时我们打的形式中,翻牌、转牌、河牌的下注都是一样的。这一点小小的不同造成了打法的很大区别:当时的有限德州里面诈唬比现在更少,更加看重牌力,是一个“不撒谎”的扑克游戏。
  我们在盘俱乐部玩的,多数是这种$3有限德州。盲注是1美元和3美元,翻牌前、翻牌、转牌、河牌下注都是3美元。可想而知,到了河牌底锅一般都已经变得很大了,3美元的下注不构成任何实际的威胁,基本上下一个注,其他人都跟到底。这样的游戏结构,使当时的有限德州扑克策略比现在的要简单一些。但是,策略简单并不意味着不能获利,事实上有限德州比七牌高低梭哈更加有利可图,这有两个原因。
  第一,在有限德州里,起手牌的牌力差别很大,这种牌力差距很容易就可以保持到河牌结束,所以打紧、选择高质量的起手牌就能做到稳定获利。相比之下七牌高低梭哈虽然也有起手牌牌力的差别,但没有德州扑克这么大,而且很难保持到最后。我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马上就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有限德州扑克上。
  第二,有限德州是相对较新的游戏,而年轻人对新事物的接受速度较快,年轻人打牌速度快,往往七牌高低梭哈那边的老头老太太打一手牌,这边有限德州桌上能打两三手。对一个赢家来说,当然是速度越快赢钱越多。而且年轻人比老头老太太们钱好像也多一点,老人们可能都是退了休来这里消磨时间的,年轻人则是有闲钱也有闲暇时间的管理阶层或者富二代才出来打牌。
  不出所料,史蒂夫和吉米也迅速投向了有限德州的怀抱,牌室经常出现我们三人并肩作战到后半夜的场景,但是我们都尽量不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跟无限德州相比,有限德州几乎是完全不同的一种游戏。有限的重心是在每一个底池中持续不断地作出正确决定,每个决定之间的重要性几乎是一致的;无限的重心是在大底池中作出正确决定,为了一个关键决定,你甚至可以用牺牲几手牌去造陷阱。有限拼比技术,无限拼比心理。有限里,你不能总是通过下注保护你的牌;无限里面你几乎总是能保护你的牌。有限里面有好牌不必慢打,因为有限是靠一个个的单一下注赚钱的,而打无限必须慢打大牌,因为你的策略要保持一定的平衡。打有限要关注现有池注比赔率,打无限要关注隐藏池注比赔率。
  绝大多数玩家在中小额有限德州扑克里面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翻牌前太松。没有人来赌场是准备一路弃牌或者一小时只打三手牌的,你得相信,人性就是这样,没有耐心。他们打得差,就是赢家的机会。但是,这些很松的玩家也会频繁在河底反超,给你造成很大的波动,甚至影响到你的情绪。我甚至听到赢家吉米跟我抱怨:“没人知道弃牌,有限德州就跟掷骰子和宾果(Bingo)没什么区别!”
  我知道,吉米肯定是错的。不但错,而且错得很荒唐。桌子越松,利润应该越大才对。比起一张紧桌,一张松桌的利润可能要大好几倍。如果你连松桌都打不赢,就不要到紧桌上去。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我的好朋友、我心中曾经的高手吉米苦着脸向我走过来,开口说道:“你知道吗,那个白痴居然&&”我一边安慰他,一边意识到,我已经超越吉米了。
  其实,吉米仍然是个长期的赢家。但是他好像已经忘记了,扑克虽然有技巧,但仍然是赌博。在他眼里,扑克打得好就是要赢尽量多的锅,而不是尽量多的钱。如果他的AA输了这一锅,他会非常难过,即使他打得一点都没错。我知道,吉米的想法是错的,也是危险的。长期放纵自己那么想,你会很容易掉到自己挖的沟里去,再也上不来。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扑克看成它本身—赌博。如果你是赌场老板,你不会因为赌客赢了一手21点而生气。老板们清楚着呢,每一手牌他们都有一个微小的优势,只要桌子上断不了赌客,他们最终赢钱是天经地义、不可避免的。好的扑克手也应该这么想。今天你输了三个大锅,明天你输了五个大锅,这都一点关系也没有。只要你通过计算知道你打得没错,那你一定会像赌场老板一样,把钱都赢过来。
  要玩好有限德州扑克,赢率和赔率的概念必须要掌握,而且要能够迅速估算。你不用算得完全准确,但也要大概差不多。比如我有一次手牌是7,牌面是K48J不同花,我只有一个对手,他翻牌前加注,翻牌、转牌都下注,在转牌上我和他形成单挑,我非常确定他至少有一张K。底锅是36美元,他下注4美元,当时我跟了,河牌恰好就出了我需要的5,他是AA,我赢下这一锅。然而,我回去一琢磨,如果只算直接赔率,这牌跟得不对。转牌上我看到了一共六张牌,还有46张没有看到。这46张牌里面只有四张5能给我坚果,其他42张牌我都会输,那么我的赢率就是42 : 4,或者10.5 : 1。当时锅里36美元,加上他的下注4美元一共40美元,我面对的赔率是40 : 4,或者10 : 1。赢率不够弥补赔率,这样看来这牌不能跟。
  但是,如果考虑另一个概念“隐含赔率”,这牌又成了一个可以跟的情况。如果我转牌跟注后,河牌出了5,我有把握再赢他至少一次下注,没准还能赢两个。考虑到他河牌再输给我的一次下注4美元,我跟注后就可以赢到44美元而不是40美元的底锅,我的赔率就变成了44 : 4或者11 : 1,赢率好于赔率,这牌又可以跟了。如果河牌能赢到两次下注,那么赔率就变成了48 : 4或者12 : 1,那就更好了。当然,打牌的时候你只能估计到底能赢到一个还是两个盲注,所以最终赔率是一个介于11 : 1到12 : 1之间的数目。
  我发现这些看似枯燥的数字对于有限德州扑克赢利至关重要。不打扑克的时候,我有很多时间是在鼓捣这些数字,把常见的赔率情况都烂熟于心。而且,打牌的时候也始终在默默计算锅里有多少钱,这些计算也同样重要,不能等着该计算了再从头算起,场上没有那么多时间。
  隐含赔率是我们的朋友,而“反向隐含赔率”就是我们的大敌。还是拿刚才那手牌来说,拿着AA的对手在转牌上就处在“反向隐含赔率”的不利地位:如果我的卡顺听成了,我可能再从他那里得到一个甚至两个下注;如果听不成,他从我这里什么也拿不到。也就是说,转牌过后,他只能多输,我却不可能再输,只会多赢。通常来说,锅越小、你的牌越脆弱,反向隐含赔率对你的不利影响就越大。
  在有限德州扑克里,读人也非常重要,虽然看起来像是个“跟到底”的游戏,但有时候,你必须要相信自己的牌被打败了,无论是多好的牌。有一次周六晚上,我在盘俱乐部打了这样一手牌。一个常客—女教师艾米—在中间位置加注6美元开锅,我在CO位置(纽扣位置的右手侧)用8平跟。小盲弃牌,大盲平跟,我们3个人进锅。
  翻牌83♣彩虹色。大盲过牌,艾米下注。我中了两对,当然加注。大盲弃牌,艾米再次加注,我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加注,给“盖帽”了。有限德州的规矩是每条街只允许最多四次下注,第四次也叫作“盖帽”。
  转牌是7♣,艾米下注,我加注,艾米再加注,我盖帽,跟翻牌的行动完全一致。
  河牌是5♦,跟翻牌和转牌的行动完全一致:艾米下注,我加注,艾米再次加注,我盖帽,她跟。开牌时间到,她是8,以头号葫芦完胜我的二号葫芦。
  这手牌我犯了很大的错误,被一手好牌冲昏了头脑,而不去想对手究竟是什么牌。让我们把镜头回放,还原到这一手牌最开头。翻牌前,她加注。作为一个常客,她打得虽然不算严实,但也肯定在紧手之列。她加注,牌力一般是对子、两高张如AK、AQ。
  翻牌她下注,说明她两高张的概率已经不大了,多半是对子。我加注后她再加注,完全不可能是两高张,只能是大对子或者暗三,而且大对子里面的KK和QQ都不太可能,只有AA才说得过去。因为她知道我也是不乱来的,我出手,说明我也有货。
  转牌她顶住翻牌压力继续下注,这说明她对自己的牌非常自信。我不认为她单靠AA能达到这样的自信程度。这说明她有很大可能也中了葫芦。而在我加注后她再加注,那就连33的可能性也很小了。她有葫芦,且不是3-3,当然更不可能是7-3那样的垃圾起手牌,那还有什么可能是我能打败她的呢?
  如果是现在的我打这手牌,在翻牌前和翻牌上,我的打法会完全一致。但是,转牌上,她下注,我加注,她再加注后,我只会跟。河牌上,她下注,我也只会跟。也就是说,我会省下转牌的一次下注和河牌的三次下注。这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知识和神奇的特异功能,只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点点逻辑就能做到。
  8年后的1997年,我已经搬家到洛杉矶,在考莫斯赌场$400~800的有限德州牌桌上,出现了类似的一手牌。这手牌是8人桌,大家筹码都很深。盲注是200~400美元,我在纽扣位置拿到A♣A♠。
  前面几个人弃牌,中间位置的台湾人萨姆(Sam)加注到800美元开锅。我在纽扣位置,用AA执行常规动作:加注到1200美元。小盲弃牌,大盲是个留着胡子、略有些秃顶的中东人,他“盖帽”,台湾人和我都跟入。我们3个人进锅,底锅是2600美元。  翻牌是A2♦彩虹,我中了顶暗三。中东人过牌,萨姆下注400美元,我只是平跟,计划把大盲也吸收进来,而把收取价值的步骤放到下注额翻倍的转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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