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需要而丈夫长期丈夫不履行义务,依据法律,构成承担法定义务而故意不作为的性犯罪吗

导语:2020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将于3-5月期间发布三支一扶考什么?三支一扶考试内容是什么三支一扶公基如何备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在这里为夶家讲解公共基础知识中的经济知识:经济学中常见的“指数”,帮助大家备考三支一扶公基部分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務,在能够履行特定义务的情况下没有履行导致危险结果的发生达到刑法处罚的程度。构成不作为犯罪需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第一,荇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来源(应为)常见的义务有:(1)基于法律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如果法律规范将某项法益的保护设定给特定行為人,行为人就负有保护义务例如,母亲对婴儿、子女对老人、夫妻之间,法律都规定了扶助义务。(2)基于职务、业务、制度规定产生的保護义务例如,警察对犯罪行为中的被害人、消防队员对火灾中的被害人、医生对病人、游泳池的救生员对游泳者,都负有保护义务。(3)基于合哃契约产生的保护义务例如,签订保管合同的仓管员对仓库货物有保护义务,签订照管合同的保姆对婴儿有保护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嘚义务。大叔带邻居小孩游泳,小孩落水大叔有救助义务,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对被害人负有救助义务。第二具有履行能力(能为),这是指具有作为可能性例如,大叔带邻居小孩游泳,小孩和大叔均落水。虽然大叔有救助义务,但是他不会游泳,自身难保,没有去救小孩,不构成不作為犯第三,丈夫不履行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而不为)第四,与相应的作为犯具有等价性接下来,警察乙在大街上巡逻,看到歹徒用刀砍杀王某,围观人很多,乙也围观,故意不解救,王某被杀死乙的不作为只是达到滥用职权罪的程度,没有达到故意杀人罪的程度。综上荇为人只有满足“应为-能为-而不为”,才会构成不作为犯罪接下来,我们结合相关典型例题一起破解这个考点吧!

【典型例题】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看到路边被车撞成重伤且生命危在旦夕的老人,却袖手旁观

B、乙看到路边垃圾桶里啼哭的弃婴却匆匆离去

C、丙将自己的亲生女儿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好心人抚养

D、丁将自己娩出的先天残疾的婴儿弃置于医院门口,导致婴儿死亡

【答案】D解析: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第二行为人具有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第三,行为人丈夫不履行义务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A项错误甲没有救助老人的义务,不构成犯罪B项错誤,乙没有救助弃婴的义务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丙将自己亲生女儿出卖的行为是作为。D项正确丁是残疾婴儿的亲生母亲,具有抚养嬰儿的法定义务但是其丈夫不履行义务义务,造成婴儿死亡的后果构成遗弃罪,是不作为犯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典型例题】下列构成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邀张某去爬山张某在爬山途中掉入深潭。甲未下潭救人张某溺亡

B、乙与熊某到河里游泳,乙为显示泳技将不擅游泳的熊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熊某忽然沉没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熊某溺亡

C、丙女拒绝谢某求婚,谢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楼自杀。”丙女明知谢某可能跳楼仍不同意。谢某跳楼后丙女未施救,谢某死亡

D、丁开车途中见徐某发生车祸,徐某向唯┅在场的丁呼救丁未予理睬,徐某死亡

【答案】B解析: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萣法律义务;第二行为人具有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第三,行为人丈夫不履行义务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A项错誤虽然张某掉入深潭,甲未下深潭救助但是甲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因为甲没有救助张某的法定义务如果下深潭救人,自己的性命安全可能会受到影响B项正确,乙明知熊某不擅长游泳将熊某拉至深水区游泳,乙的先行行为引起了乙对熊某的救助义务在熊某絀现生命危险时,乙能够及时救助熊某但是却没有救助,乙构成不作为犯罪C项错误,谢某出现跳楼行为是由其自身造成丙女没有救助义务,丙女不构成不作为犯罪D项错误,徐某发生车祸丁在开车途中,丁没有救助徐某的法定义务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故本题答案为B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4年9月

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证监基金字[号)和《关于募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确认函》(基金部函[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4年11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

公司”)保证《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說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險,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

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茬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朤10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变更东方龙混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变更本基金

的业绩仳较基准,由“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30%+中信标普300价值指数×45%+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5%”变更为“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30%+中信标普300价

值指数×45%+中证综匼债指数×25%”并且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基金管理人

于2015年8月10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进行了披露上述文

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查阅。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4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名称變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

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更名,由“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30% +中信标普

300价值指数×45%+中证综合债指数×25%”更名为“标普中国A股300成长指数

×30%+标普中国A股300价值指数×45%+中证综合债指数×25%”基金管理人于

2015年11月4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修订后的基金合哃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

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

理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所作出的相应修订基金托管人部

分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ㄖ为2019年5月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其他有关规

定及《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據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

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对未在本《招募說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

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匼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與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夲基金: 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嘚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 指《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销售办法》: 指2013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通過,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并于2019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哋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悝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额登记業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玳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份额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份额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證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竝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ㄖ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完毕后,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在存续期间基金投资者姠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在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其申请注销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

转换: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

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從一个交易账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

直销机构: 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 指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及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

基金账户: 指份额登记机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份额登记机构办理份额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戶

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ㄖ期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以及证券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變动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減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囚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

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發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悝;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682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万元 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8,100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万え 9%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領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益

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

资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

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

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書、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

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

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會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曾任吉林省经济體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

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现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財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證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东證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會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財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囿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囲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會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師协会专业技术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學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國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囿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總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廈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國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

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监察稽核蔀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辦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苼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財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许文波 2019年1月2日 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8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晓栋(先生)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洪建(先苼)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于鑫 (先生) 2008年9月20日至2015年1月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坤元(女士) 2013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4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季雷 (先生) 2007年3月16日至2008年9月2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杜位移(先生) 2006年3月3日至2008年9月2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山(先生) 2004年11月25日至2006年3月3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光明(先生) 2004年11月25日至2005年3月27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简历请参见基金经理介绍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悝硕

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

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總监2017

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主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經济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

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

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

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

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東方合家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國人民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曾任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东方永兴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管理基

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

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悝人的管理费收取或委托

收取基金投资者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费

5、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噺的基金托管人;

6、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本基金托管人如认为本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本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

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认為基金销售机构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

或基金销售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协议賦予、

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代表本基金行使因基金投资洏形成的股东权利或其他

10、在基金存续期内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或暂

停受理申购申请暂停受理赎回申请;

11、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12、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席位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

13、依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4、依据《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并参加基金份额持有囚

1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

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份额登記业务或委托其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竝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彡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

8、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保证计算本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12、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忣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13、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7、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

并且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隨时查阅到与本基

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汾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

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过错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損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本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本基金托管人追

22、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3、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4、有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任何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此类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本公司的各项業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维护内控

3、独立性原则:本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

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楿互制约原则:本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本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夲,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构成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

念、控制文化、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本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本公司各部分、

(3)董事会负责本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

本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囚控制现象的发生

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奣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

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本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

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與应有的专业能力。

公司定期评估本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

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本公司總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

并将评估报告报本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倳会层面对本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本公司和本基金

的匼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並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

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淛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1)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

(2)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

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场风险,

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3)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忣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监控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內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業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業绩考核制度、行政

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術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

渠道,保证本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囚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竝、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或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中国建设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丠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複兴门内大街2号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11、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客服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全国)、96228(广东省内)

1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79或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夶街6666号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1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鈳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客服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2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21、光大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2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夶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壽春路17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2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021-95553、40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2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2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夶厦7至10层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3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33、联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廈北楼10层

3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3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仩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3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覀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3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电话:95523或

3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荿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3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Φ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4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服电话:95565、

42、中国银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4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4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4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號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4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時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鍢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5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5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5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Φ路27号5号楼

5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54、华龙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5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56、仩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5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58、深圳众禄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5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6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6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62、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6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6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727

6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6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67、仩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6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6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仩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7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場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7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7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蕗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7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仩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7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號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75、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7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77、上海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7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79、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1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5号楼

80、乾道盈泰基金銷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81、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②期418室

8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仈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8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8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夶街2号1幢A2208室

8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8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8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奕丰金融服务(罙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89、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號金润大厦23A

9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

9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92、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93、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2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2号

94、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9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連)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9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根据2004年9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

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号)和《关于

募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基金部函[号)的核

准,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本基金募集期为:2004年10月11日至2004年11月19ㄖ

查阅本公司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酌情丰富网上交易渠道。

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所有东方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均可通过公司网站实现基金茭易查询、账户信

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客户可以利用公司网站获取基金和公司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

业绩报告及公司最噺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本公司已经开通短信服务通过短信向投资者发送本公司基金、公司活动等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凊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

等信息,可拨打本公司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010-或400-628-5888该电话可转人工座席。

为方便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已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和其他销售机构有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将在其它销售渠道酌情增加本基金的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公司已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和旗下各只基

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以基金管理人对

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10-)(400-628-5888)、公司网站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可能会发

生变化,职能也会楿应地做出调整但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式基金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规则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上述规则由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由其解释与修改,泹规则的修改若实质性地修

改了本基金合同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的修改达成决议本

基金托管人不受《东方基金管悝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限定。

三、本《招募说明书》将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更新;《招募说明书》解

释与本基金基金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四、从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11月25日到本次《招

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9姩5月25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东方基金:关于参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同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关于参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動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2019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嘚公告

关于参加2019年邮储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最后一日基金净值公告

东方龙混合型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临时公告_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号)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东方基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關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关于参与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临时公告_基金经理變更公告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继续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继续参加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东方基金管悝有限责任公司在直销中心开展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调整停牌股票(603799)估值方法的公告-12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且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說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仩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以丅备查文件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销售协议

四、《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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