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学回家英语怎么说总在玩游戏,怎么说他都不听,不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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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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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面孔后来扭曲变了行

很像超现实主义者们的绘画

她种下了一百零七颗罂粟花

一头红发迷恋过一位伟大的诗人

谁会知道爱情弄死了那么多人

有些人说那将归咎于圣母

我仍旧记得你身穿绿裙子

后来我偷走了所有的花朵

用来扎成一个世纪末的花圈

以此来祭奠所有的爱情之灵

炊烟散尽的荒原上升起太阳

世纪末和世纪初的一天一样

他们在做一个莫名其妙的游戏

我用来毒死第一百零七名丈夫

她很快就浩完了他的体能

他们都一样显得荒诞不堪

据说在中国唐朝的某条街道上

它的出现感染过一部分神经质的人

人们叫他们诗人或者词人

逃进人群滚滚的红尘深处

被歹毒的夫人们津津乐道

淫荡的妇人你的死亡怪谁

我仍旧不停的诅咒我的爱丽特尔

她在我的梦中不止一次的闪现

她的绿裙子就像开放在草丛中的惊艳的花朵

我试图在末日图景里重新找到它

带着绝望死亡在世纪末的清晨

“荒原时代的哲学充满各种寓意

它们艰涩而有易于实际“

谁开始大踏步进入我渺小的家

那时候卑微者的汗水滚滚而下

四个美貌女郎正在跳着踢踏舞

她们的身体像扭动的蛇妖

盛产妓女和无所事事的文人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好人

后来这个称呼被载入史册

成为某部传奇书籍畅销的原因

可现在我们必须谈谈哲学

告诉你这个世界到底有多荒谬

知道你死亡离开的那一天

这些有意思的人在消失的时候

在牙科医生那里镶上金牙

企图以此来保持某种自尊

后来闪闪发光的饰品不能掩盖

他们身上散发的独特臭味

他对着他或她的嘴巴深情一吻

再见 亲爱的 现在正是大雾满天

这个世界就这样奇妙的运转

世人解释为那是上帝的光环

谁在死亡之后企图重获新生

正坐在第十三层地狱的边缘

世纪末的灵魂和世纪初的精灵们

据说他们是世纪末最有名的哲人

他们的死亡我的死亡都显得苍白无力

斯坦达尔叼着名贵的烟斗

他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突出烟雾

继续讲述人类未完的命运

每个人的手指都划过波纹

浑浊的水面上泛起了绿苔

我们的天使闷坐在屋子里

那里布满鲜花 奶油和冷却的钢铁

征用搅拌器搅拌她今天滴一滴新鲜的血液

我的心脏一直无规则跳动

人们称我为世纪末的鬼魂

咀嚼着香味浓郁的动物尸体

法国 美国 英国 中国

酒精起到了摄人心魄的作用

令人恐惧的鸫鸟的鸣叫停歇

更恶心的患了肥胖症的中年人

好吧,男人 我接受你的要求

这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世界

他的出现很快就打扰了其他人

他们靠性交方式来获取唯一的快乐

所有的恐惧都围绕一个主题

所有的恐惧都围绕两个字符

有人坚信天使的号角将吹响

那时候宇宙的狂欢节将开始

我知道你是唯一吹响那号角的人

你的眼角抹着晶莹的泪珠

散发澳大利亚桦树皮的香水味

最后消失在dod同性恋餐厅后面

那里有阴沉的具有暴力倾向的女侍应生

整日浸泡在玫瑰雨露里装出可怜相

企图迷惑每一位过路的纯青少年

天使的眼睛某日变得灰暗

风搅起的沙土侵占这个城市

在它的上空吹散鸟类的洁白羽毛

这时后现代荒原人的迷人品质

出没于一部缤纷复杂的世纪之书

那些恶毒的理论把我的思维耗尽

我永远在寒冬将至的夜晚

心怀绝望行走在黑暗的街道上

和中世纪流传的神话故事

用它来不断抚摸干瘦的乳房和阴部

我坚信那里有三年没有被动过

他的手指找准坚强的人类社会轻轻一点

然后微笑着注视着引起的混乱

他不知该感谢哪位更有权威的神

上帝的眼睛也有疲倦的时候

灯光微弱 火苗若不经风

白天 我们栖息在桦木林中

那里有俄罗斯美人叶普林娜

人们呼唤和平却又渴望暴乱

美丽的桦木丛中红杉一闪

洪水 沙漠 孤独 恐惧

漂亮的荒原姑娘惊讶的发现

它竟活生生地站在她的床前

我坚信我遇到了一群卑鄙小人

他们用无数迷乱的信息包围我

一个唯一的头脑中存在幻想的人

有人用刀子抵住我的腹部

离开这个世界是我略感凄凉

一九五四年的春天阳光明媚

离开丛林覆盖的约克塔法镇

长长的汽笛声湮灭了多少人

人们心怀希望让世界重新运转

按照自己心中所想得那样

忧伤的纯洁仙子变成了荡妇

这个世界仍旧奇妙的运转

肌肤红润 沁满细密的汗珠

这是世纪末的最后的狂想

所以我坐在街角 孤独的吸烟

这些周而复始的枯燥游戏

楼上的丑姑娘不必担心嫁不出去

总会有一个英俊男人骑着白马

世纪末的荒原和世纪初的一样

我不知道该不该向它敬礼

无限的宁静和粼粼波光一起享受阳光

我们的海盗船停靠在无名岛上

海浪泡沫撕碎的包装纸盒

狭窄的天空被残忍的切割

无情的把肮脏倒进大气层

四十二楼尖利的风声一掠而过

我们靠什么吾暖自己的身体

流动的金属和浮躁的城市

躲在边缘窥探的现代女巫

我躺在你的怀里悲坳的哭

我杜撰的这个地方没有意义

我在这些污垢里面穿行了很久

终于听到一声属于人类的啼哭

匍匐在十八级台风过后的塑像基座上

用乳白的躯体镶嵌这团冷漠的物质

一个新生的神抑或一个死去的神的精灵?

二十一世纪的花园突然坍塌

整齐的云扇形花岗岩柱子

英雄的呼声早已变成天边的尘埃

执住谁的手 与谁偕老?

共同度过难以言喻的恐慌

那个瘦小的老人企图用它的睿智给与我们一点启示

那种刺目的光芒瞬间刺透迷雾

可我们并没有跟随在他身后窃笑

正披着轻纱假装蒙娜丽莎的微笑

它随着时光推移而逐渐死亡

人类靠虚拟的假象来延迟

倦飞的鸟依偎着狂吠的猎犬

你忧郁的眼光在人群中卓尔不凡

人类变成了邪恶的替代品

贴近冰冷钢筋混凝土的肌肤

我住在一百二十层大厦的某一间

我无法想象水草肥美的草原

长袖轻盈的腰漂亮的银饰

多少年后太阳耗尽了他的能量

这里的冬天变得更加漫长

人们忙着寻找燃烧的物体

大堆的垃圾散发着腐臭的味道

冰冷的没有任何能量的火焰

这个古老的已经发了霉的城市

在这个死寂的世界里甚至没有

因此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凄凉

可是除了一公顷废弃的汽车

我的家 安妮 这就是我的家

我们只好闷坐在充满油气气味的空间里

品尝唯一让我们快乐的液体

我就这样怀念着香奈尔五号

美国梦 英国梦 法国梦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站在摩天大楼的顶上,隔着静静玻璃窗。

外面密集的白雨,依然下得无声无响。宛如千万条银色的丝线,坠向脚下的大地。

背后的门里传出阵阵热闹喧嚣,那是财团一年一度的开春酒会。中国大区经理会邀请总部高层光临,同时宣布新一年的计划和人事任命――听说,四海国际的总裁陶少泽是个三十刚出头的钻石王老五,至今单身。

人还没到,公司里那些同事早已当成了头等大事的。办公室里一个月之前就为此开始钩心斗角,特别是稍有些姿色的女同事,更是不愿错过丝毫麻雀变凤凰的可能性。

唯独她在酒会一开始就悄悄溜了出来,独自走到了外面偏僻的廊上。

也没有人注意她――或者,注意到了,也无心理会。

所有人的心思,都在今日酒会的任命和那个商业巨子的出现上。

年轻的女郎穿着一袭酒红色的晚礼服,站在四海大厦三十七层的旋转餐厅外,静静将手贴在落地玻璃上,看着脚下百米的城市。

雨水落满了整个的云泽市,这个东海沿岸最繁华的大都市如同浸没在一片海洋里:行人的伞上滴落一串串的水珠,轿车的轮胎带起一道道水龙――江南一向多雨。四月的这个城市,到处是一片湿漉漉的水气。

如今是早春时节,行道树上刚刚新抽出无数嫩芽。雨水洗出了一片一片明亮的绿色,衬托在经冬后枯涩苍劲的幽黑树干上,越发显得鲜亮如同绿色的波浪。那些树和人,在这样万丈高空看下去,似乎在一片幽碧的水中摇曳。

这是……水下沉睡着的那个世界么?

她的手贴在玻璃上,下意识地写着什么,渐渐地额头也抵上了玻璃,低头静静地看着。眼神恍惚而迷离,似乎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去。

耳边忽然传来奇异的音乐――不是从背后那个热闹的酒会里传出,也不是大楼里的任何一处。清冷而美妙,宛如天籁一样响起在耳畔,仿佛这个充满了雨水的世界里,有无数的精灵浮出水面,婉转飞翔,在月下歌唱。那歌声是如此片尘不染,抚慰着她的心灵,平息着她的哀伤和愤怒,完全不像是这个尘世里能有的声音!

“来啊……来啊!来和我们一起。”

是她的族人…是她的族人来迎接她了么?

召唤着她回到故国去……回到那一片看也看不

于是,她感觉到身体里那个一直沉睡的精灵醒来了,它挣扎着从血肉之躯里脱离出来,要回到那个充满了水的世界中去。

漫天空灵缥缈的歌声里,她猛地拉开玻璃隔扇。

外头带着雨的风瞬间倒卷进来,将她包围。她深深吸了口气,对着外面充满了雨水的天空张开了双臂。

“咦?”一个喝得醉醉醺醺的人从酒会里出来,穿过廊子去往洗手间,眼角忽然看到红影一闪,似是什么东西一掠而过,“什、什么东西?”

一只红色的蝶,从摩天大楼顶端坠向了早春碧绿的大地。

半空中,风迎面吹来,酒红色的裙子散开了,宛如一对美丽的翅膀,长发轻舞飞扬――瞬间变成一个小点,消失在充满了雨水的世界里。

看清楚了半空坠落的是什么,酒醉的人刹那醒了,发出了惊骇的叫声:“Lydia!快来人啊,Lydia跳楼了!快来人!”

门里依然是靡靡的音乐,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根本没听到他的话。

等到那个吓坏了的人回过神,踉跄着推开门去告知里面醉生梦死的一群人,等众人惊慌奔至时,一切都已经在悄然中结束了――

落地玻璃被打开了一扇,冷雨和风卷了进来,打湿了光洁的大理石地面。

那里,遗落了一双酒红色的细跟女式鞋。

“呵,女人啊,跳下去之前,居然还记得先脱掉鞋子。”在所有人都因为震惊而无语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调侃了一句,在这种时候,居然毫无惊讶更毫无怜惜。

所有诧然的目光中,年轻男子站在走廊那一端,挽着身旁女伴冷睨现场。

高楼外的风掠进来,一头奇异的银发飞了起来。他身侧,一个才十八九岁的女孩子拉紧了他的袖子,有点惧怕地望着那扇大开的窗,仿佛在空气中看到了什么。

“总、总裁……”大区经理这才回过神来,看着随后来到的四海财团总裁,结结巴巴,“让您、让您受惊了……那个Lydia八成是因为前两天被Johnson甩了,一时想不开就……发生这种事情,真是、真是丢脸啊……”

看着战战兢兢的下属,陶少泽的嘴角微微扬起了一个讥诮的弧度:一个年轻的生命消失了,而这个人只是为在他面前出糗而感到丢脸么?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年轻女孩在跳楼之前,在玻璃窗上写下了什么吗?

“云浮”、“海市”、“碧落海”

……摩天大楼的落地玻璃上,雨水纵横,结了一层雾气,上面凌乱地叠着一层层的字,显然是刚刚被人用手指写上去的。

“云浮海市?……”银发在风雨中翻飞,陶少泽的眼睛忽然微微变了一下,叹息。

是那些鲛人又回来了么?……那个沉睡海底的国度。

“你,你看!”手臂忽然被轻轻拉了一下,他身侧的那个女孩急急抬起头来,指着前方虚空里的某一处,“那里!”

“怎么了?艾美?又看到什么了?”总裁有些宠溺地低下头,顺着少女的手指看过去,忽然笑了起来:“真好看。”

外面的雨中,飞舞着无数的精灵。

那些虚无的精灵没有翅膀,却有着深蓝色的长发和鱼一样的尾巴,仿佛传说中的美人鱼。

大雨将这个世界湮没,而这些海的精灵仿佛苏醒了一样,从深蓝色的海底浮出,升上天空,在繁华的城市上空成群结队地舞蹈。

她们手牵着手,一起唱着普通人听不见的美妙歌曲,宛如天籁。

在歌声中,又一个透明的灵魂从万丈高楼下的路面中浮起――赫然是刚才从楼上一跃而下的年轻女子的脸。那个灵魂仿佛挣脱了凡俗的躯体,升腾到高空,一起舞蹈着,然后和那些精灵一起,去向远方。

那个叫做艾美的少女却急了,用力拉着他:“那是什么?饕餮,你也不管管?”

“别在外人面前叫我饕餮,”陶少泽微笑起来,摸着艾美的头发,低头咬着她耳朵,“管什么?这个事情不归我管啊。反正也没人看得见,是不是?”

“可是、可是……它们勾走了活人的魂!”艾美跳了起来,却被陶少泽不动声色地制止。

旁边所有女职员看着总裁和一个黄毛丫头如此亲密,个个暗地里咬牙切齿:这样一个十七八岁的丫头片子,姿色平平,毫无女人的风韵,身段都尚未长成。难不成精英出身的总裁是个罗丽控,就爱这种青涩的未成年少女?

“Lydia!Lydia!”人群忽然散开,一个青年踉跄冲到,扑到窗口看下去,原本英俊的脸因为震惊而变得惨白。

“Johnson,你怎么才来?”经理皱眉,不满,又如释重负,“Lydia都跳楼了,你去了哪里?现在才来不太晚了么?报警了么?”

想来这个Johnson平日里人缘也不如何,此刻周围所有人纷纷附和,七嘴八舌地讨伐这个负心人。特别是女同事,个个眼里

都带着鄙夷和痛恨,言辞尤其尖刻。

“我、我……”那个人想说什么,然而一低头看到万丈高楼下那一点依稀的红色,忽然间仿佛被击倒,再也说不出话。膝盖一软,扶着墙缓缓跪倒,额头抵着玻璃。

半空里那些飞翔着远去的精灵,仿佛感觉到了这个人的到来,一齐回过头来。

领头的精灵看着百丈高楼上那些人,碧色的眼睛里陡然有光芒一闪。

“你看到了么?”旁边有同伴低低惊呼,指着大楼顶上的人,“织梦者!那里竟然有一个织梦者?”

那个精灵凝视着远方,叹了口气:“是啊……可惜,身边却有一只饕餮。”

“如果没看错的话、那个,就是‘一切罪恶的守护神’……惹不起。”

“还是先回去罢。”领头的精灵转身,“回去问问海蓝,怎么办?”

Lydia的脸在雨中变得透明而模糊,看到大厦里的这般情形,微微一动,张了张口,似乎想对着生前的恋人说什么,然而那些精灵手牵着手围着她,片刻不停地将她带向远方。

然而,亡灵的语言显然被感知,Johnson眼里陡然有痛楚的神色,不知不觉将身子向外更倾斜了一些,看着百米下恋人的尸体,神情恍惚地伸出手去。

“小心!”旁边的人没发现异常,而陶少泽则是发现了异常也没兴趣管,只有那个叫艾美的女孩直跳了出来,来不及分辩,一把揪住了Johnson,将上半身已经全然探出去的人用力拉了回来。

“好险啊!”艾美惊魂未定,松开了对方的领带。

虽然被那一下勒得脸色苍白,然而对面人的脸却是木然的,显然被突如其来的悲哀麻木,没有感觉到刹那间已经是从鬼门关回来了一趟。

楼底下,已经有警车呼啸而来。

“走吧走吧,大家继续。你留下和警方交涉――”对着这种人间惨事,陶少泽却一直是兴趣缺缺的样子,拉着艾美转过身去,对着大区经理一点头,下巴一扬,又对着Johnson,“还有他。把这件事尽快搞定。我不想公司今年一开春就遇到警察。真是触霉头。”

经理在旁边脸色煞白的唯唯诺诺,他拉着女伴转身。

“警察来了,那个人会不会有麻烦?”艾美尤自不放心,看着失魂落魄的男子,问陶少泽,“他不是坏人――我看得出来。这不关他的事啊!”

“who cares?”银发男子耸耸肩,根本懒得

理睬这些凡俗的琐碎事情,只是自顾自的返身握起了酒杯――那里,殷红的液体荡漾着,宛如鲜血,“让他们去乱好了,别管。我们玩我们的,小美。”

“哼。”艾美恼怒起来,甩开他的手,“你这只死山羊!”

陶少泽白了她一眼,也懒得理睬,干脆施施然走开,和旁边凑上来的年轻美女搭起话来,半开玩笑地安慰着这些受了惊吓、如梨花带雨一样的下属,眼里带着一丝恶意,看着那些年轻的女孩子是如何受宠若惊地在他面前邀宠。

艾美再度从大厅里溜了出去,去走廊那一头看热闹。

警察已经来了,在一旁拉起了警戒线,询问着那个目击者,大区经理和Johnson的口供。旁边围了好一些看热闹的――四海财团里,也有这么多无聊人啊。

她感叹着,吸着奶昔在一边游荡,支起耳朵。

“其实,是她先提出的分手。我、我怎么会甩她?没有她我会疯!”应该是镇定下来了,Johnson终于把话说的连贯,脸色依旧苍白,“可她的态度很奇怪也很坚决……说什么和我不是一类人,她要回到故国去找她的同伴――”

旁边有熟识的同事插嘴:“可她分明是本地人啊,回什么故国?”

警察皱起了眉头,记录着:“那么说来,她的精神出了一点问题,是不是?”

如果这样,倒是很容易就结案了。

然而Johnson却是摇头,坚决地:“不,她思路清晰,说话也有条理――完全不像精神异常的样子。我觉得她这样跳下去……有点奇怪。”

那个目击者立刻叫了起来:“可我明明看到她自己跳下去的!周围没一个人!”

警察摇了摇头:看来事情有些复杂,是要把这几位请回局里去做个口供了。

“你看,她分明很清醒,跳下去之前还脱了鞋子,喏――”他低下头去,指着那双细跟的红色鞋子,忽然一怔:“这是什么?”

警察直起腰,手指上挟着一支细小的白色花朵。

那种奇异的花介于海草和灌木之间,确切的说,比较像某种藤萝。每一片叶子都如鸾鸟的羽毛般美丽,在枝干上每个分出叶子的腋窝里,都开着一朵白玉般的花朵。

“这是她在格子间里养的那瓶花,我可从没看到别的地方有过!”旁边有个女同事终于忍不住插嘴,“这几天,我经常看到Lydia对着窗外发呆,还时不时对着桌上那盆花自言自语―

―我觉得她是有问题!”

接着又有一些同事符合,七嘴八舌地举例说明Lydia这段日子的不正常。

艾美听得有点不耐烦,饶过警戒线,走到了窗户旁边,将脸贴在玻璃上看出去。

外面的雨已经转小了,太阳从云层背后透出光来,洒向这片湿漉漉的大地。

从百米高楼上看下去,脚下的大地露出崭新的容颜:远处依然是湛蓝的大海,而城市里,嫩绿的树叶上滴着雨水,行人收起了伞,车辆停止了雨刷――这个繁华的城市,仿佛一瞬间又重新从雨水的海洋里浮了上来,沐浴着金色的阳光。

那一个瞬间,艾美有些恍惚。

怎么回事?……明明是繁华的大都市景象,东海沿岸的商业中心。为什么她一眼看上去,却看到有什么影子浮在这些繁华景象之上?

影影绰绰,每一件东西上否附着一个奇异的影子:树木变成了一片片的海藻,汽车仿佛一群群游弋的鱼类,一切都似乎在最深的海底――

她心里陡然掠过一丝不详的感觉,远远近近地逼过来。

“织梦者啊……”忽然,有个声音传来,极细极清,“终于,找到你了。”

被“织梦者”三字刺了一下,少女霍然抬头看着天尽头。

那里,浮出了一道雨后的彩虹,悬挂在天和海的交界处,美丽夺目。

然而艾美的眼睛却看到了常人所看不到的一切:一群美丽的精灵手牵着手飞翔在空中,人首鱼尾,宛转歌唱,沿着彩虹一直飞了上去――而彩虹的那一端,也有一群精灵飞下来,迎接着新来的同伴。

两群精灵在彩虹上相遇,然后一起手牵着手,迎着日光飞升了上去。

怔怔趴在玻璃上,看着海天交界处那道白虹,艾美的嘴巴不知不觉张大成了O形。她不知道刚才那一句话,是那一群精灵里的哪一个发出的。

“是鲛人!”她陡然低呼出来,明白过来,“那是鲛人啊!”

郊外的别墅里,夜色沉沉。

窝在软厚的沙发里,贪婪地品尝着那些美食,四海财团的总裁现出了本相。脱掉了人类的外皮,这幅尊容大约会让再恋慕荣华的女子都尖叫退却。

雪白优雅的饕餮顶着一对巨大的羊角,悠闲地喝着咖啡,吃着法国甜点,一边翘着二郎腿翻看最新的花花公子杂志,一边

啧啧赞叹:“真是美啊……其实你们人类中还是有些不错的。肢体长得匀称,符合黄金比例,真是赏心悦目。”

艾美一瞟那个封面,脸就红了,一个靠垫扔过去:“色山羊!人家和你说话呢。”

“噢?你说什么?”被靠垫压住脸,饕餮闷闷地问。

“我说,今天勾了那个女孩的魂的东西,是不是传说中的鲛人?”小脸上有难得一见的严肃,艾美一边翻看着手头厚厚的书,一边对着这个混迹于人世的神发问――她的手上,是《遗失大陆》的第一卷《海天》。

那幅精美的插页上,画着一个人首鱼尾的女子。她有着蓝色的长发和碧色的眼睛,美丽而忧伤,在月光下的波浪中歌唱,身侧开满了雪白的花。

图下的注释是这样的:海国,去云荒十万里,散作大小岛屿三千。海四面绕岛,水色皆青碧,鲛人名之碧落海也。国中有鲛人,人首鱼尾,貌美善歌,织水为绡,坠泪成珠,性情柔顺温和,以蛟龙为守护之神。

关于云荒的传说,自从沉音写下那一卷《遗失大陆》后,十几年来一直有如不息的风一样流转在民间,被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甚至在考古界都有诸多专家相信那是真实存在过的一种文明。

而海国,则是云荒大陆历史上的重要一笔。

云荒外有七海,而南方碧落海的深处,有一个被称为海市的岛屿。碧落海是鲛人们的海国的领地,海市则是海国的首都。有些胆大的中原商人根据旅人的记述,一度打通了去往云荒的贸易商道,用中原的土物跟云荒的居民交换奇珍异宝,而鲛人在那时候经常充任这些远洋船队的向导,带着中州的商人穿过急流暗礁,去往云荒。

从中州穿过碧落海抵达叶城的这段航道,被中州人称为“海上丝绸之路”。

但是有关云荒和海国的传说都是嘎然而止的。

一年前,沉音的忽然搁笔,让这远古宏大的史诗顿时拦腰截断。在草草结束的末章里,将云荒描绘成在一次巨大的海啸中陆沉。而海国,则和云荒的传说一起湮没无闻。

“不错,那的确是鲛人。我早上一眼就看出来了。”

饕餮甩开了脸上的靠枕,露出一对弯曲的羊角,满不在乎地回答,继续享用他的点心。四海财团老总的胃口一直是出奇的好,世界各地的别墅里都配备着一流的厨师,甚至一些著名的时尚杂志上,都邀请他做菜色点品。

饕餮顿了顿,补充:“不

过,那是已经死去的鲛人……我可不知道怎么称呼。”

“女萝?”艾美迅速地反问,翻到了另外一页,“还是郎藤?”

对于那个遥远的云荒世界,她懂得的似乎比神更多。

按照沉音在《遗失大陆》里的描述,所有鲛人死去后、都被装入革囊沉入海底水葬。他们会回归于那一片无尽的蔚蓝之中――变成大海里升腾的水气,在日光里向着天界升上去、一直升到闪耀的星星上;如果碰到了云,就在瞬间化成雨,落回到地面和大海。

而有些含着怨气失去的鲛人,躯体却不会在最深的海底融化,而一直会凭了那点执念以异形的方式存在。死去的鲛人中,女性称之为女萝,男性称之为郎藤。

她的手指下意识地翻到了那一页。

那是另一幅诡异的插图:一个革囊状的东西里,蜷曲着一个赤身的人。那东西有着柔软的双手和鱼一样的尾巴,如藤蔓一样无限地延长,探出革囊。而那根茎般东西,则是这个人的一头蓝色长发了。

一眼看去,既如一个在子宫里沉睡的婴儿,又如一颗雪白的藤蔓。

一念及此,艾美莫名地打了一个冷颤。

“你该去做功课了。”饕餮放下了手里的杂志,白了她一眼,“小织梦者。”

织梦者――自从一年前和萧音姐姐认识后,她就知道自己身上流着这样一种血。她们出生于星象学上对应于“织梦者”的那一日,拥有着强大的创造力,凭着凡人躯壳里小小的心和脑,便可以虚构出一个庞大的世界,并以精神力维持那个世界里的一切。

云荒湮灭后,饕餮带着她离开了故乡海城,并留给了世人她已然外出上了大学的假相。

然而他没有像辟邪带萧音去云荒一样、带她去往那片沉没的亚特兰迪斯大陆,更没有让她动用力量去复活他的国度,而只是带着她在世界上到处游荡。

这些日子来,他们过着飘摇旅人的生活:从巴黎到东京,从拉萨到加德满都,从冈底斯山到加勒比海……他带着她走过了地球的大半地方,不停地指给她看这个世界最美丽的部分,告诉她自然和社会的奥妙,同时也带她品尝了世界各地的美食。

有时候看着那头雪白的山羊,她是满心感激的,觉得自己真是幸运。

萧音姐姐为了维持云荒大陆,而被迫闭门在家日夜写作,每日只能通过那三扇窗口来感知外面的世界――而她,却能亲手触摸

,亲眼看到那些美丽的景象。

那是多少人一生都难以获得的机会。

每天夜里,饕餮会督促她开始阅读和写作,甚至带来已经失传的上古典籍给她参考,请来异时空里的智者和她对话。多少个夜晚,她都是这样目眩神迷地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竭尽全力吸收着一切,在脑海中一次又一次尝试地建立起自己的梦幻国度。

终究有一天,她会拥有比萧音姐姐的云荒更恢宏华丽的世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邪魔全力的辅助下,这个年轻的织梦者在急遽地提高着自己的力量,然而这个饕餮却没有丝毫要动用她这种惊世骇俗才能的意图。

反而是她自己开始心痒难耐,宛如长出了新爪子的小猫急待找个地方磨一下。

“我……开始写亚特兰迪斯吧?”再也忍不住,艾美抱着kitty猫的靠枕试探着问,“我已经做足了准备――我们开始让你的亚特兰迪斯活过来吧!”

那头饕餮放下了花花公子,霍然看了她一眼。

那种眼神宛如雷电刹那洞穿人类的心,看得艾美忽然间怔在了原地,隐隐害怕。

“当能力超出了‘人’的极限的时候,好奇心就按捺不住了么?”那头山羊的脸上忽然有了前所未有的冷笑表情,言辞刻毒,“能支配一个世界的感觉很爽吧?操纵无数人的命运,生死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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