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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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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现实是结合的,游戏里的NPC其实是真是存在的。男主因为很爱学习所以得到了出生地的村落认可,导致有点时间被其他玩家误认为他也是NPC,他好像是游戏未开始运营前10名隐者之一,还帮后来成为巨人开启了灵智,最终这个巨人不仅结婚生孩子还成为了巨人之神(好像是这么形容的,反正开启了一个任务,要找世界上多少个神,多多少少都和他有关系的),现实中他有7个兄弟都在游戏里因为大家随机进入不同的出生地导致都没有在一起,而现实中的政府因为要找隐者最后找到他关到监狱去了,然后在现实中他死了,只存在于游戏里了,还发生很多事情,包括他有个没有从属关系的灵宠,最后也成为了海洋里的王,有人看过么?我看的时候都快写完了,哦,对了,后来游戏世界和现实链接了,男主还从游戏返回了现实,我就看到这里
写错了,应该是100名隐者,他在游戏里碰到好几个,有些也是低调的玩游戏,有些被政府抓到然后招安了。还帮出生地打仗抵御了来自山另一边的宿敌的攻击
感觉好熟悉,可是想不起来了。。
感觉好好看,果断去搜网游之最强牧神
果断又要重新回去补习网友的赶脚啊
网游之屠龙牧师
求这本小说名字主角叫陈言,是网游小说带头盔进游戏的,他老婆叫柔情好像是只狐狸,游戏里的朋手下有小小矮人等等,主角外号风神,军衔少将这游戏世界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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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美国小说家。出生于一个没落的世家,大学毕业后即从事写作。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53年任美国驻英国利物浦领事, 1857年后侨居意大利,1860年回国专事创作。霍桑是一个思想上充满矛盾的作家。他抨击宗教狂热和教会虚伪,又把加尔文教派的善恶观念当作认识社会的标准;他记叙新英格兰殖民地人民的抗英斗争,同时又对社会改革、技术进步和废奴运动抱怀疑、抵触情绪。艺术上,他擅长揭示人物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充满丰富想象,惯用象征手法,且潜心挖掘隐藏在事物后的深层意义,但往往带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他称自己的作品是人的“心理罗曼史”,故文学史家则常把他列为浪漫主义作家。其代表作是以殖民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小说通过一个受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少妇海丝特·白兰因犯“通奸”罪被监禁、示众和长期隔离的故事,暴露了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的冷酷虚伪,探讨了有关罪恶和人性的道德、哲理问题。其他著名作品,有描写祖先谋财害命其罪孽殃及子孙的长篇小说《带有七个尖角楼的房子》(1851),讨论善恶问题的长篇小说《玉石雕像》(1860),揭示人人都有隐秘罪恶的短篇小说《教长的黑面纱》和表达作者正面理想的短篇小说《石面人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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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霍桑死于中年——天才们的高寿年龄——我们今天就不会知道他是《红字》或其它小说的作者,而仅仅知道他是一位短篇小说作家。不错,霍桑离开大学两三年之后,曾隐姓埋名创作发表了一部小小说《范肖》。若非怀才不遇,他本可以很快再发表其它小说的——而且有价值得多——可惜当时新英格兰上空的某种冷空气,使年轻的霍桑创作小说的心思一凉到底。结果他把能弄到手的《范肖》都销毁了,这部小说充其量只算得上一部漂亮却不成熟的作品。
  总之,接下来的二十年中,霍桑一直抱住短篇小说不放。运气不坏,这种体裁他得心应手,畅达地抒发了想说的一切。正如霍夫曼①、果戈理②、戈蒂耶③所做的一样,霍桑短篇中的佳作表现了他的个性与思想,既微妙又真实,无拘无束,原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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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霍夫曼(恩斯特·特奥尔多·阿马丢斯·霍夫曼ErnstTheodorAAmadeusHoffmann,):德国名作家。代表作有:《魔鬼的万灵药水》、《谢拉皮翁兄弟》、《公猫摩尔的人生观》等。
  ②果戈理(尼古拉·瓦西里耶维奇·果戈理NikolaiVasilyevichGogol,):俄国作家。作品包括诗歌、戏剧、小说、评论等等。代表作有:《钦差大臣》、《死魂灵》、《彼得堡故事》、《小品集》等。
  ③戈蒂耶(泰奥菲文·戈蒂耶ThéophileGautier,):法国诗人、小说家、批评家。代表作有:诗集《西班牙》、《法琅与雕玉》;小说《莫班小姐》、《弗拉卡斯上尉》等。
  然而,没有哪位作家出名像他这么慢,这么艰难。出生于1804年的霍桑自己就曾说过,许多年来,他一直是美利坚最最无名的文人。此话并不夸张。很长一段时期,读者们只见到那些小小的“赠阅品”或年刊。就连这些斯斯文文的篇章他也隐姓埋名,不肯暴露身份。根深蒂固的羞怯阻止他向当时最有名的《标志》期刊投稿时署上真名。他把自己藏在艾什礼·阿兰·罗伊斯,或“文雅孩子”作者的面具后面。可是,他的这类作品不会永远没没无闻,一些读者已经开始奇怪这些作品到底出自谁手。1836年,一位敏锐友好的新闻工作者帕克·本杰明①公开了霍桑的真实身份,在一本畅销杂志中热情赞扬了他。
  一年之后,在朋友说服下,霍桑收集自己的作品,编出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让它出现在波士顿一位出版商的版本说明之中。这一下影响大多了。朗费罗②兴奋地大加赞赏。1842年,扩版的《故事》问世,终于引起了多方面的注意,尤其重要的是,得到了《格雷厄姆》期刊的青睐。爱伦·坡③在该刊发表了一篇著名书评,对霍桑大加赞扬。然而,五年后,甚至霍桑的第三部集子《古屋青苔》推出之时,坡的另一篇书评提到霍桑时,仍称他为“这个国家私下里倍受赞赏,公众却不加注意的天才的最好例子”。赞赏者也许为数不多,但却很有发言权。他们中许多是作家——最热烈的莫过于赫尔曼·麦尔维尔④。1856年,小说《红字》的大获成功终于证明了他们的判断。接下来的一年,霍桑推出了《雪影》,这是他的第四部也是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他希望保留并且记忆中尚存的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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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帕克·本杰明(ParkBenjamin,):美国编辑,出版商,以其主办的文学期刊《新世界》闻名。
  ②朗费罗(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HenryWadsworthLongfellow,):美国著名诗人,代表作有诗集《夜吟》、《奴役篇》、《伊凡吉林》、《海华沙之歌》、《基督》、《路畔旅舍故事》等。
  ③坡(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anPoe):美国诗人、小说家,短篇小说数量很多,著名的有《厄舍古屋的倒塌》、《黑猫》、《红色死亡的假面舞会》等,诗歌中著名的有长诗《乌鸦》,其侦探小说也颇有名。坡是西方现代颓废派文学的先驱。
  ④麦尔维尔(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Melville,):继霍桑之后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家。其代表作为长篇小说《白鲸》,其中篇小说著名的有《巴特尔比》、《贝尼托·切莱诺》、《亲信》等。
  这般长时间没没无闻的作家并不多。霍桑自己也强烈地感觉到,这些短篇小说无处不重重染上创作环境的色彩,他觉得这有损于作品。他的话有道理,但作品也同时获得了某种极为重要的东西——精心构筑的不动声色的紧张,率直真实的羞怯感,以及既隐秘又公开的特点。他说,这些故事“不是与世隔绝者与自己心灵的对话”,而是一种不完美的尝试,“要与世界对话”。事实上,他的短篇小说具有两种特点,它们既是唯有孤独者才怀有的,与他人交流的渴望,又是使自己弄清楚自己内心世界与外部经历的尝试。它们还是旨在让别人听到的内心独白。
  换了任何别的历史时期,它们就会具有不同的文学形式——寓言、梦幻、传奇、诗歌,甚至戏剧。然而它们却成为“短篇小说”,只是因为霍桑创作发端,这种体裁既自然又方便。这并不说明这种体裁创立已久,恰恰相反,它仍处于原始实验阶段,英语中尤为如此。说它方便,只是说它像历史剧在年轻的莎士比亚手中一样。意大利语的短篇小说(novelAla),法语的短篇小说(conte),英语的现实主义与道德说教的故事——这些都源远流长,但对霍桑及其同代人来说,它们算不上什么。它们不曾揭示内心,缺乏沉思默想,不是色调明暗的和谐整体。只是在最近,散文体短篇小说才开始具有这些特点,而霍桑不仅是一种文体的创始人也是继承者。一群浪漫的德国佬走在他前头:狄克①、霍夫曼②、察米索③,以他们宿命的“神秘”故事——可怕的诱惑与废墟、“迷失的幻影”、符咒般的肖像、误会、焦虑、罪孽等等。霍桑毫无疑问读过这些故事,因为在他的青年时代,这些东西都已翻译绍介到了美国。他同样了解欧文④。欧文细腻微妙,白日梦似的水彩画式艺术创作,对他大有影响。欧文的《瑞普·凡·温克尔》与霍桑早期故事中的十年间,短篇小说在这个国家蓬蓬勃勃发展起来。多数失之苍白,但也不乏相当生动的作品。鬼怪故事、印第安传奇、乡村野史、历史轶事——从文学年刊单薄的叶片生长出来,出自如今已被世人遗忘的保而丁们⑤、莱盖特们⑥、塞德格威克⑦们的手笔。他们就是那个时代的福克纳⑧与波特⑨。霍桑只能从这唯一的跳板上一跃而起,正与坡同时所做的一样。他从二十、三十年代的赠品书与期刊杂志中脱颖而出,为已被成千范例所说明的一条文学真理再添上一笔,这就是,天才可以使最没希望的形式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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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狄克(路德维格·狄克LudwigTieck,):德国作家,德国浪漫主义代表人物,著有小说、戏剧、童话等。其小说《弗兰茨·施坦保尔德的漫游》、剧本《穿靴子的猫》等较为有名。
  ②见①
  ③察米索(阿德尔伯特·冯·察米索,AdalbertvonChamisso,1781—
  1838):德国诗人,园艺学家。
  ④欧文(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lrving,):美国作家。《见闻札记》系其代表作。
  ⑤保而丁(詹姆斯·克尔克·保而丁,JamesKirkePaulding,):美国作家、戏剧家、历史学家。
  ⑥莱盖特:不详。
  ⑦塞德格威克(凯瑟琳·玛丽·塞德格威克CathrineMarinSedgwick,):美国女小说家。
  ⑧福克纳(威廉·福克纳WilliamFaulkner):美国著名小说家,著述丰厚。诺贝尔文学奖、美国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奖得主,代表作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
  ⑨波特(凯瑟琳·安·波特KatherineAnnePorter,):美国女小说家。美国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奖得主,其短篇小说尤为著名。
  他有自己的话要说,不仅仅是那个时代道德与审美观念的小小变化。他具有除了坡以外其他人都不曾拥有的内在弹性、对形式的直觉艺术、天生的技巧、新英格兰特有的艺术家气质。令人联想到上年纪的扬基手艺人、银匠与细木工,霍桑的作品就像他们手中实实在在的精工细活。他当然从文学前辈们学到了不少东西,但他获得的成功却属于自己,而不属于霍夫曼、欧文或莱盖特。
  碰巧我们可以追寻他艺术发展的部分轨迹。从早期创作开始,霍桑就与他之后的詹姆斯①、契诃夫②一样,习惯于记笔记,动手写作时他会不断地从这些笔记中寻找灵感。所以,从这些笔记中,我们常常发现詹姆斯所谓的“宝石”或“种子”,一篇篇故事就从这里展开。我们也发现了未曾发芽生长的种子,对真人真事的观察,行为古怪者,言谈幽默者,甚至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不像在契诃夫笔下那样反复出现,听来的真人真事也与詹姆斯笔下不同。霍桑几乎从不把它们从道听途说过渡成艺术。典刑的霍桑佳作不是“真实的”个人或实实在在的第一手故事——他的想象力需要从这上面更远地退一步——要么他读书时碰到的别出心裁的一段,加快了他的想象;要么在无休止的沉思中,他得出了某种道德或心理上的抽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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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詹姆斯(亨利·詹姆斯HenryJames,):美国小说家。成名作为《苔瑟·密勒》著名作品还有《一位女士的画像》、《鸽翼》、《使节》、《金碗》等。
  ②契诃夫(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AntonPanlovichChekov,):俄国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
  举个例子,他就曾被邓拉普①在美国绘画艺术史中所讲的一段吉尔伯特·斯图亚特②的轶事所感动。据邓拉普说,斯图亚特受命穆尔格雷夫勋爵,在勋爵的长兄菲普斯将军即将启航奔赴印度的前一天,为他画一幅肖像。肖像完成之后,穆尔格雷夫首次审看,惊恐地失声叫道:“这是什么?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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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邓拉普(威廉·邓拉普WilliamDunlap,):美国剧作家、画家、历史学家。
  ②吉尔伯特·斯图亚特(GilbertStuart,):美国画家。
  “我照您兄弟的脸画下来的呵。”斯图亚特回答。勋爵道:“这张脸让人看到的是疯狂。”不久,从印度传来消息,菲普斯将军果真精神错乱,竟自己割断了喉管。邓拉普说,这位了不起的画家从人的外表看到了更深的真实,以天才的洞察力描画出他之所见。霍桑借鉴此事,创作了他的《会预言的肖像》。
  且来看看他如何借鉴吧。一件古怪且发人深思的小事,内容形式赤裸贫乏,经霍桑之手充实丰富,变成一篇动人故事。原先的意味几乎认不出来。事情发生的背景退回到遥远的过去,到了詹姆斯所说的“够远却又不过分远”的地步,总之不是斯图亚特刚刚去世的十年之后,人们对他记忆犹新的时期。时间色彩很重要,但这是较为模糊的时间。霍桑以其细腻如诗的博学之笔,寥寥几下,就为我们勾画出殖民时代中期的波士顿。故事中的画师无名无姓,颇为神秘,美国历史上找不到一个与他相似的人。至于被他画的人,为加强趣味性,从原先的一个变为一男一女两位青年。与邓拉普的故事一样,从瓦尔特·路德洛的脸上瞧出了发狂的预兆,而且苦苦熬煎,爱情不改的埃莉诺也有发狂的兆头。画师自己卷入不多,但一连串事件自然而然地从前奏(定画)发展到第一幕、第二幕(画像与展示画像》;从长时间的潜藏(画师多年踪影不见),发展到高潮(画师归来,瓦尔特发狂)。这就是这篇故事的形式——精雕细刻,娓娓道来,富于戏剧性——
  霍桑为自己创作出一篇最具特色的故事。
  邓拉普讲的轶事还经历了更彻底的变化。霍桑故事的“寓意”与邓氏不同,不在于画师能透过被画人的面目看穿其内心,尽管霍桑的讽刺手法在于,故意让那意思从瓦尔特·路德洛口里说出。他感兴趣的不是被画人的悲剧,也不是艺术家的悲剧。在他看来,艺术家的力量总是潜在着,而在这里就是结结实实的诅咒。他的艺术很容易成为“一种令人神往的目的”,它能“把艺术家与芸芸众生隔绝开来”,正如这位画师所做的那样,将他从仅为人类灵魂的破译者变为人类命运的代理人。霍桑笔下的画师不仅成为艺术家超人洞察力的象征,而且成为一种恶毒灾难的象征。霍桑当然共享了同代人——坡与巴尔扎克①就在其中——用画家作为诗意象征的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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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巴尔扎克(奥惜雷·德·巴尔扎克HonoredeBalzac,):法国著名小说家。代表作有《人间喜剧》、《驴皮记》、《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幻灭》、《贝姨》、《绝对的探求》等。
  霍桑的早期短篇有时简直富于形而上学的抽象性质,例如《胎记》。该故事在他动笔之前似乎酝酿长达六、七年之久。最开始,他只有一个“想法:“某个人已经拥有凡人有权要求的东西,他想使这东西更美好,结果把它全毁了。”数年之后,这个模糊的“想法”成为一个人,而毁灭则具体为死亡。“一个人想把自己的心爱者变得超凡出众般完美,结果导致她的死亡。不过他的目的既如此崇高,此结果对他仍不失安慰。”然而这念头要成文仍欠成熟,难以把握。直到再过一两年,霍桑翻阅一部生理学新作时,才终于发现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形象——一位天才博学的青年化学家,致力于发现某种新的科学原理,数年来把自己关进实验室,借助于种种人工刺激,促使大脑处于活跃的顶峰,结果神经失常。
  当然,故事中的阿尔默并未遭此厄运。霍桑已有了他自己人物的悲剧结局——乔治亚娜之死。他需要从库姆那儿借来的只是阿尔默之追求的性质、实验室的背景,以及数笔点染润色,就像阿尔默对爱人展示的那种香水的“透人芳香”。要根除的缺憾必须是肉体上的,神奇的“化学作用”能使其消失不见。想必霍桑自然而然地想到给乔治亚娜一块小小的胎记。出于寓意的陪衬,他又增添了阿尔默野蛮的助手阿米那布这个人物。故事这下就齐了,剩下来的只是将情节组织起来——让读者的想象回到“遥远的上世纪末”,让年轻的化学家登场,唤起乔治亚娜纯洁无瑕的美貌,仿佛他在对一位画师下指示,让阿尔默疯狂的企图在读者心中可怕地扎根。渲染令人印象深刻的丰富细节(“精美的帷幔”、“芳香的油灯,发出五彩光焰的火苗”,“柔和的紫色光芒”,诸如此类),将寓言般的小戏步步推进,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直到那令人痛惜的成功。“每一个字都产生影响”,正如坡谈到霍桑另一篇故事时所说的,“没有一个字不产生影响”。
  或刚刚使用了“寓言般的”这几个字眼儿,不论它可能有多么不准确,指出的却是霍桑作品的另一方面。这一面读者任谁也不会忽略。“心之寓言”,他曾经想以此作为他一组故事的总标题。在作品中他也坦率地承认自己对寓言有着“刻骨铭心的爱”。这一点从坡开始令许多读者大惑不解。而且这种爱有时到了冰冷机械赤裸裸的程度。但对这几个字眼儿小题大作,或只将霍桑的寓言看作一种下意识的文学机械,未免肤浅。他也许是从童年热衷的斯宾塞①与班扬②的作品中比他的同代人更为自然地承继了更为明白有形的道德形象。但他绝非更陈旧意义上的说教家。他的“说教”毕竟更彻底地戏剧化,带着更夺目的心理色彩。事实是他深刻地分享了他那个时代作家们的脉搏,从自然界的物体中发现某种超验主义的意义,或借自然界的物体表达其它途径所无法表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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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斯宾塞(埃德蒙·斯宾塞EdmundSpenser):英国诗人,代表作为《仙后》。
  ②班扬(约翰·班扬JohnBunyan):英国散文家,代表作为《天路历程》。
  他笔下的一个人物说道:“要知道我永远无法将思想与表达这思想的象征分割开来。”此乃一种描述他自己想象本能运动的途径,也是任何诗人的途径。倘若霍桑生活的时代晚上一代,且在欧洲的话,他就会被视为象征主义者,尽管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他突然停下,不再是一个象征主义者了。何时停下的,很难具体说明。他对自己笔下象征带来的联想太不信任,而且对非理性的东西太不妥协。实在说,他既算不上一个寓言家,也算不上一个象征主义者,而是一个天生的作家,占据了这两种艺术形式之间的一块美丽地盘……
  他所心爱的象征当然向我们揭示了他个性最深处的一些方面,但这里篇幅有限,无法详述,三言两语就足够了。任何读者早晚都会发现这位清教徒的后代,这位外省的扬基佬,这位美学上不谙世故,个性上相当禁欲主义的作家——这位霍桑先生,出于本能,多么频繁地使用美术造型(肖像、雕像),或工艺品(尤其是珠宝),或衣装服饰(黑面纱、绣花斗篷、花花公子的华服)之类形象,这表明他的个性比表面上要重感官得多。此外,疾病或肉体痛苦的形象也频繁出现——但与坡那种更恐怖惊人的形象不同,相比之下没那么可怕。缓慢溶化,破坏性的瘟疫,遭到污染的机体,一块胎记,一条疤痕或一张扭曲的嘴,只有这类象征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霍桑对人性中道德邪恶的看法。这位羞羞答答,孤独的隐世者处理社交生活所用的形象也非常说明问题——一次宴会或化装游行,一场盛大舞会或婚礼,寻欢作乐,炉边聚会。孤寂中他的想象仿佛被捉弄人的海市蜃楼、社交界盛况或众人聚会的热闹所困扰。
  霍桑与坡不同。缠住坡的尽是残忍、折磨、幽闭恐怖、恐高症、恐惧症之类的东西。这一点也很好地说明了作为艺术家,这两个人之间的区别。一个更神经质,更紧张,更多幻觉;另一个更沉着冷静,更耽于沉思冥想。霍桑与麦尔维尔之间的对比又有所不同。无路可循的大海、狂风暴雨、飓风与冲天水柱、可怕的海洋生物、追猎、搏斗、宰杀——这些象征对霍桑完全生疏别扭,但在麦尔维尔笔下,狂暴邪恶的大自然却表现得唯妙唯肖,妙不可言。三位同时代作家的遣词大相径庭。读坡,我们谁不会注意到反复出现的词汇恶梦:恐怖、焦虑、毛骨悚然的痛苦、畏惧?谁会遗漏麦尔维尔护符般的语言:狂乱、野蛮、凶残、报复、狡猾、恶毒;以及纯洁、高尚、伟大、不屈不挠、不可思议、深不可测?再比较一下霍桑常用的词汇调色板。他心爱的形容词:忧郁、暗淡、朦胧、冰冷、呆滞、麻木;他心爱的动词:分离、疏远、隔绝;他心爱的名词:骄傲、利己主义、罪孽、智慧、感情、怜悯。这一切无不证明霍桑的敏感与想象力、洞察力与独创性。
  它们还证明,霍桑与他那个时代现实主义的作家不同。身为作家,他却对世俗风情,社会事件不感兴趣,一心关注他所谓的“心理传奇”。这个词对他,也许比对我们意义更严肃,更富于悲剧性质。正如詹姆斯所说,他关心的是发掘“咱们共同天性的深处”,而他所找到的却常常令他悲哀,令他震惊。
  他所找到的东西使他不可能分享他的同代人爱默生所谓的“爱与善必然存在于万物发展之中”。他倒觉得罪与错必然存在,与人类的经历可怕而深刻地相互交触。他认为人类能攀升的高度是间歇性的,而堕落下去的深渊却永远不变。理解“理亏”的处境是他多数故事的核心。
  结果,他对人类的处境便本能地产生忧虑——不是坡那样激烈的忧虑,也不是麦尔维尔那种愤怒的忧虑,而是一种安静的、痛苦的、长久的忧虑。有时这种忧虑在他作品中达到顶峰,一时成为彻骨的痛苦,几近绝望。但典型的表现是严肃,沉思,哀痛。霍桑是有罪恶感的挽歌诗人。这种罪恶感与明明白白的罪恶无关,并非放纵、暴力、欺骗,而是他笔下那种明知故犯,自私自利或骄傲自大的邪恶。对人性这方面的洞察,他与但丁相去不远,但无论如何与爱默生那个时代的主要发言人大大不同。对他们来说,德行的精华就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霍桑可不然,对自助、自信、自力更生之类,不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他都持怀疑态度。在这个意义上,他不是一个好“个人主义者”。他远不如爱默生那样为共性、依赖,妥协的危险焦虑不安,却更为人性中有意无意地与同类分离,不但疏远他人而且超于他人之上的糟糕倾向而不安。他笔下的一位主人公说:“我用骄傲把自己包裹起来,就像使用一顶斗篷。”《埃莉诺小姐的斗篷》这个故事的阴暗结局,就是这种姿态的隐喻。
  霍桑笔下的多数主人公都用这类斗篷包裹自己,虽说它所象征的骄傲形形色色——社会地位的骄傲、财富与权势的骄傲、道德上独善其身的骄傲等等。还有种骄傲却最容易最具特色,表现得最彻底,这就是才智的骄傲。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霍桑并不相信才智,一贯不相信,还带着自责的口气,具有一种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意味。以自己的才智与成就自高自大,以同情心为代价来培育才智,对同胞仅持一种研究与科学的兴趣——这些在霍桑眼中乃人性致命的罪恶。《伊桑·布兰德》的故事就表明,这的确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这篇故事的主人翁以一生的时光寻找这种罪恶,到头来才发现自己身上就存在这种罪恶。这是自认为高人一等者们尤其易犯的罪恶,而超乎寻常的恶行则是这种罪恶的结果。霍桑笔下的这类人物,以其更纤细微妙,转瞬即逝,更“象征性”的方式,与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科尔尼科夫、伊凡·卡拉马佐夫何其相似。
  对才智上的自高自大及利己主义的种种形式的惩罚——对罪恶的惩罚——在霍桑看来,是最深刻的苦难,是与人类正常生活相异化,相分割,相隔离的苦难。它是罪行的惩罚,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罪行的发端,罪行的本身,因为任何深思熟虑的悲剧诗人也不似霍桑这样善于区分罪行,其原因与其结果。用最简单,最真实的话来总结霍桑对人类的看法,就是,万恶之源在孤独,人类以此开始亦以此告终。犯错误就是把自己与“整个人性同情之链”分割开来;受折磨就是全然孤独。孤独,不论与生俱来还是行为后果,是他一成不变的主题。简直无法相信任何作家,包括比他更伟大的作家,谁能比霍桑对“孤独”这个词的可怕含义感受更敏锐。
  因此,他作品中表现的人类生活画面也就自然如他所说的那样“忧郁暗淡”,但因此就用陈词滥调给他贴上“悲观主义者”、“厌世作家”的标签,未免过于浅薄。尽管他的作品有那么多局限性,但却比多愁善感的悲观主义或温和的愤世嫉俗深刻得多。他对人性的看法忧伤却不消沉,对人类的前途怀疑却不绝望。他叫自己“彻头彻尾的民主主义者”,无疑,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必须对这一理想具有十足信念。他以自己并非“乐观主义”的方式,拥有着这种信念。对将人与人相隔开来,鲜明地区分开来的种种形式与力量,他既不相信也不尊重。对地位、种姓、阶级,他深为鄙视;对往往过多将人类相互疏远的才智上的地位或等级,他同样嗤之以鼻。颇为“自相矛盾”的是,他真正相信的是他所谓的人心,尽管从人心中他发现的东西非常可憎。但从人的角度出发,他不相信其它东西——只相信人的能力可以使人人平等,而不是将人人对立;只相信爱情可以使人类相引相吸;只相信谬误与苦难之中,也有着同情怜悯,有着四海之内皆兄弟。他的结论十分清楚,非正义只能用爱来纠正。这一点,与麦尔维尔何其相似,也许是一种悲剧式的民主信仰吧,但很难让人说它不够哲学。
  〔美国〕史密斯学院 文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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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的黑面纱①
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
  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村里的老人们弯腰驼背顺街走来,孩子们喜笑颜开,活蹦乱跳地跟着父母,要不就一本正经地迈步,浑身礼拜天打扮的神气。衣冠楚楚的小伙子们侧目偷看好看的姑娘,觉得安息日的阳光使她们比平日更漂亮啦。人流大都涌进门廊,司事开始打钟,一面盯着胡珀牧师的门口。牧师一露头,他就该停打召唤的钟声了。
  “牧师脸上这是啥呀?”司事失惊大叫。
  听到的人都立刻回过身来,只见一位貌似胡珀先生的人,正若有所思地缓步朝礼拜堂走来。人们全呆了,即算来了位生人到胡珀牧师布道坛上动手给垫子掸灰尘,他们也不至于如此大惊小怪。
  “你敢肯定这是俺们那位牧师?”古德曼·格雷问司事。
  “错不了,是胡珀先生。”司事应道,“今儿他本该跟韦斯特伯雷的舒特牧师对换的,可昨天舒特牧师捎信儿说不来了,得去给一场丧事做祈祷。”
  如此大惊小怪的理由好像并不充分。胡珀牧师年届三十,一派绅士风度,虽仍未成家,却不失牧师该有的整洁干净。仿佛有位周到的妻子已为他浆洗过领箍,刷净了一周来落在礼拜天这身法衣上的灰尘。浑身上下只有一样东西刺眼,这就是箍住额头,低垂盖脸,随呼吸颤动的一块黑面纱。近些看,面纱似有两层,除了嘴和下巴,一张脸给遮得严严实实。不过,也许并没挡住他的视线,只给看到的一切有生命无生命的东西蒙上了一层黑影。带着这片黑影,善良的胡珀先生朝前走着,步子缓慢沉静,像心不在焉的人惯常那样,微微驼背,两眼看地,但对等候在礼拜堂台阶上的教友们仍和气地点头致意,然而众人只顾吃惊打怪,竟忘了还礼。
  “俺真不敢相信那面纱后头就是胡珀先生的脸。”司事道。
  “俺可不喜欢那玩意儿。”一位老妪蹒跚而入,嘀嘀咕咕地说,“把脸一蒙,他就变得让人害怕啦。”
  “俺们的牧师疯啦!”古德曼·格雷边说边跟着他跨进门槛。
  胡珀牧师还没进门,这件不可思议的怪事就在礼拜堂传了开来。教友们纷纷骚动,扭头朝门口张望。不少人干脆站起来,转过身子。几个小家伙爬上椅背,又跌了下来,乱成一片。堂里女人的衣裙沙沙作响,男人的脚步拖来拖去,一扫恭候牧师驾到该有的肃静。可是胡珀牧师好像对这混乱视而不见。他几乎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朝两侧一排排的会众微微点头,走过最年长的教友时还鞠了一躬。老人满头华发,坐在通道中间的扶手椅上。年高德劭的老人对牧师外表的异常反应真是迟钝,好像压根儿不曾感受四周的惊诧,直到胡珀沿台阶上了讲坛,戴着那块黑面纱与众人面对面时,方才有所觉察。牧师先生这神秘的标志一刻也不曾除下。领唱赞美诗,它随呼吸起伏;朗读《圣经》它就在他与圣书之间抛下黑影。他祈祷,它就沉沉地贴在他仰起的面孔上。莫非他想向可畏的上帝隐藏自己的面孔?
  小小一块黑纱,怵目惊心,害得不止一位神经脆弱的女人被迫提前离开教堂。可是在牧师眼中,面无人色的教友们没准儿就跟他的黑面纱一样令人胆寒呢。
  胡珀布道有方,远近闻名。他不以力量取胜,对教民们总是尽量好言相劝,导引大家朝向天国,而不靠雷霆般的圣谕驱赶人们奔向那里。此刻,他讲道的风格、方式,一如既往。可是要么由于讲道本身的情绪,要么出于听众的想象,总之,大家感到从未听过他这么有力的一番告诫。与平日相比,今天的布道更是蒙上了一层胡珀性情的温良与忧郁。主题涉及隐秘的罪孽,及那些我们对最亲近的人,对自己的良心都想隐藏的秘密,甚至忘记全能的上帝洞察一切。有种难以捉摸的力量渗透了他的字字句句。全体教友,不论纯洁如水的少女还是心如铁石的男子汉,无不感到躲在可怕面纱后面的牧师正悄悄逼近,发现了他们思想与行为中深藏的罪恶。许多人双手交叉紧握,按住胸膛。胡珀牧师的话并不可怕,至少并不激烈。然而,那忧郁声调的每一个颤音都令听者发抖,莫名的悲怆与畏惧结伴而来。听众对牧师的反常感觉强烈,真盼一阵清风能把那块面纱掀开,简直认为露出来的会是一张陌生的面孔,尽管那身体、姿势、声音,分明是胡珀牧师的。
  礼拜刚完,众人便不守规矩,争先恐后往外挤,急于交流按捺不住的惊异,且感到眼前不见了那块黑面纱,心情为之一松。有的人挤作一堆交头接耳,有的人独自回家,一路默默沉思。还有几位摇头晃脑,自作聪明,吹嘘他们能揭穿这个秘密。可有的人却肯定此事根本毫无秘密可言,不过因为牧师先生熬夜,给灯光弄伤了眼睛,需要遮挡罢了。片刻之后,胡珀牧师也跟在教民们后头走了出来。他蒙着面纱的脸从这群人转向那群人,向白发苍苍的长者致意,又作为中年人的朋友与精神导师,和善庄重地跟他们打招呼。对年轻人则露出爱护与威严,还把手放到孩子们头上,为他们祝福。这样做是他安息日的老习惯,但今天回报他好意的只有奇怪与迷惑的目光。没人照往常那样,以与牧师比肩而行为荣。桑德斯老爷记性无疑出了毛病,竟忘了邀请胡珀牧师去他家用膳。自打牧师就职此地,几乎每个礼拜天都是去他家饭桌上祝福的呀。今天,牧师只好回到自己寓所,正要关门,回头一望,众人的目光全都盯在他身上。黑面纱下面露出一丝忧伤的苦笑,隐约掠过牧师嘴角,随他一起消失不见。
  “怪呀,”一位妇人道,“一块普普通通的黑面纱,跟咱女人家系在帽子上的没啥两样,可一到胡珀先生脸上就变得这么吓人!”
  “胡珀牧师的脑筋一准出了毛病。”她丈夫,村里的医生道,“不过,这件怪事怪就怪在它带来的威力,连我这么个精明强悍的人都受到震动。那块黑纱虽说只遮住了牧师的脸,可给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罩上了一层鬼气,你不觉得么?”
  “可不是呐,”女人道,“俺说啥也不敢单独跟他在一起。
  俺都纳闷,他自己怕不怕自己哩!”
  “人有时候是会自己怕自己的。”她丈夫道。
  下午的礼拜式跟上午情形相似。收场时,为一位年轻姑娘的葬礼敲起了丧钟。亲友们聚集在屋里,关系远些的熟人站在门口,议论着死者的长处。突然谈话中断,胡珀牧师来了,依然蒙着那块黑面纱,此刻这标志倒恰当不过。牧师走进停放遗体的房间,朝棺材俯下身去,向他死去的教民最后告别。弯腰时,面纱从额头直垂下来,要是姑娘不曾永远合上了双眼,就能看到他的面孔。莫不是牧师害怕她的目光,这才赶紧把面纱往后一拉?有人亲眼目睹了这场生者与死者的照面,毫不顾忌地说,牧师露出真相的刹那间,姑娘的遗体微微一动,打了个寒战,尸衣和薄纱帽都窸窣作响,虽说死者的面容纹丝不动。一个迷信的老太婆是这个奇迹的唯一见证。牧师离开遗体,走到哀悼者们的屋子,然后走到楼梯口,为死者祈祷。祷文饱含深情,感人肺腑,哀哉痛哉,但又倾注着天堂的希望,仿佛姑娘的纤手在拨动着天堂的琴弦乐声在牧师悲怆的腔调之间依稀可闻。人们不寒而栗,虽然并不理解祷文深意。牧师祷告说,但愿他们和他自己,以及芸芸众生,都能像这位姑娘一样,泰然面对被撕去面纱的那一刻。抬棺材的人沉重地前行,送葬的人们尾随其后。死者打头,胡珀牧师戴着面纱殿后,哀伤了一条街。
  “你干嘛朝后看?”送葬队伍中有人问同伴。
  “俺好像觉得,方才牧师跟这姑娘的魂儿手拉手,一块儿走呐。”她回答。
  “俺也觉得,也是方才那会儿。”另一位应道。
  是夜,米尔福村里最漂亮的一对人儿要行婚礼。虽说胡珀牧师生性忧郁,逢这种场合,倒有一种平和的快乐。这种场合比热烈的作乐更能激起他和谐的微笑。他性格中的这一点比什么都更能赢得教民们的爱戴。参加婚礼的宾客急切地等待他的光临,满以为笼罩了牧师一整天的那种奇异的恐惧,现在一定会烟消云散。可惜,结果并非如此。胡珀牧师进得门来,人们头一眼看到的还是那块可怕的黑面纱。这东西给葬礼平添了更深的忧伤,但给婚礼带来的只是凶兆。客人们顿时感到,仿佛有朵乌云从黑纱下面滚滚而来,遮住了花烛的光亮。一对新人站在牧师面前,可新娘子冰凉的手指在新郎瑟瑟发抖的掌心战栗,脸色死一般苍白,引起人们唧唧咕咕,说是几个钟头前才下葬的那姑娘打墓穴里钻出来入洞房啦。要是还有比这更阴沉的喜事,只能数响起丧钟的那场著名婚礼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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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霍桑著有短篇小说《婚礼上的丧钟》
  主持完仪式,胡珀牧师举杯向新婚夫妇祝酒,语气温和诙谐。他的话本该犹如炉中欢跳的火光,照亮客人们的面庞,但就在那一瞬间,牧师从镜中瞥见了自己的形象,黑面纱也将他的心灵卷进了震慑众人的恐惧之中。他浑身颤抖,双唇失色,把未曾沾唇的喜酒溅洒在地毯上,转身冲入茫茫黑夜,因为大地也戴着它的黑面纱啊。
  第二天,米尔福全村上下只议论一件事,那就是胡珀牧师的黑面纱。那纱及纱后面隐藏的秘密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也给女人们敞开的窗前提供了饶舌的材料。小店老板把此事当做头条新闻向顾客报道,孩子们上学的路上也叽叽喳喳没个完。一个爱学样的小淘气,用一块旧的黑手巾把自己的脸也遮了起来,结果恶作剧不但把同伴们吓得要命,他自己也吓得颠三倒四。
  说也怪,教区里所有好管闲事、莽撞冒失之辈,就没一个敢直截了当向胡珀牧师打听,他为何这么做。从前,他若有半点儿事情需要人干预,出主意的总有一大群,而他也一向欣然从命。要说他有错的话,那就是太缺乏自信,连最轻描淡写的指责也会使他把芝麻小事当成罪过。然而,虽说他这种过分随和的毛病人尽皆知,却没人愿意就黑面纱的事向他一尽忠言。有种既不明说,又不用心遮掩的恐惧感,使得众人互相推诿。最后只好想出一条权宜之计,由教民们推选出一个代表团与胡珀牧师面谈,免得此事引起公愤。再没有这么不会办事的代表团了。牧师友好客气地接待了他们,但待众人落座之后便一言不发,把挑开这番来意的全部重担都压在了代表们肩头。话题实在明白不过,胡珀牧师额上就裹着那块黑面纱,遮住了他的脸,只看得见两片安详的嘴唇。人们发现这嘴角时而闪过一丝忧伤的微笑,而那块黑纱,照他们想象,简直挂到了他胸前,成为一件可怕秘密的象征,横在他与他们中间。只要拉开面纱,他们就能自在地对此事发表议论,但不拉开它就无法启齿。结果众人枯坐良久,哑口无言,心烦意乱,畏畏缩缩地躲避牧师的目光,觉得这看不见的目光就盯在他们身上。最后,代表们尴尬地收兵回营,对推选他们的人交代说,事关重要,若不召开全体教民大会的话,也至少得举行教会会议。
  村里人为黑纱胆战心惊,但有个人除外。代表们空手而归,连要求牧师解释都不敢。这个人却以自己沉静个性的力量,决心驱散聚集在牧师头顶的奇异乌云。这朵云变得越来越黑啦。作为牧师的未婚妻,她有权知道黑面纱掩藏的是什么。牧师头回造访,她就单刀直入挑明话题,这倒使双方都好办多了。牧师落座之后,她就目不转睛地盯住那块面纱,并没发现威慑众人的骇然气象啊,不过是一块两层的绢纱,从他额前垂到嘴际,还随着他呼吸微微颤动。
  “不,”她笑着大声说,“这纱没啥好怕的,只不过挡住了我爱着的一张脸罢了。来吧,好人,让太阳从乌云后面闪光吧。先把面纱摘下来,再告诉我你干嘛要戴着它。”
  胡珀牧师微微一笑。
  “时候会到的,”他说,“到时候咱们全都得摘下面纱。在那之前,我要是一直戴着它的话,亲爱的教友,请别见怪。”
  “你的话也神秘兮兮,”姑娘道,“至少该把遮住你真话的这层纱去掉啊。”
  “伊丽莎白,我愿意,只要不违背我的誓言。那就告诉你吧,这块面纱是个记号和标志,我受誓言约束,得永远佩戴。不论身处光明还是黑暗,独自一人还是众目睽睽,也不论与陌生人还是亲朋好友共处,世人休想见到它摘下来。这凄凉的帘幕必须将我与世人隔开,就连你,伊丽莎白,也永不能看到它后面!”
  “是什么沉重的苦难降到你头上,害你永远遮暗自己的眼睛?”她诚恳地问。
  “它要是哀悼标记的话,”胡珀回答,“也许我跟多数世人一样,也有足够的悲伤,得用它来做个记号。”
  “可要是世人不相信这只是清白哀伤的标记呢?”伊丽莎白劝道,“虽说你受人尊重和爱戴,可是没准儿别人会飞短流长,说你自知犯了不可告人的罪过,这才遮住自己的面孔。为你的圣职着想,赶走这些谣言吧。”
  说起村中已经传开的谣言,她脸都涨红了。可胡珀牧师安之若素,甚至还笑了——相同的苦笑,似一道微光,从面纱的暗影下闪现出来。
  “我若是因悲伤遮住面孔,自有足够的理由。我若是因不可告人的罪过遮住它,那么哪个凡夫俗子不可以这么做呢?”
  他就这样温文有礼,却又执拗不移地拒绝了她的一切恳求。最后伊丽莎白沉默了。她好像陷入沉思,大概在寻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试试,把心上人从这么阴暗的妄想中拉回来。此事若无其它含义,不定是神经错乱的症候。即使她个性比他更坚强,此刻也珠泪涟涟。不过,刹那间,有种新感觉取代了忧伤。她不知不觉盯住那块黑纱,突然,仿佛空中出现一道微光,黑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蓦地起身,对着他直发抖。
  “你到底也感觉到啦?”牧师口气悲哀。
  她不回答,双手掩面,转身欲走。他冲上前一把抓住她胳膊。
  “对我忍耐些,伊丽莎白!”他激动地叫道,“别抛弃我,虽说这块面纱今生今世必得隔开咱们。做我的人吧,来世我脸上就不会有面纱了,咱俩的灵魂也不会被黑暗相隔!这不过是现世的面纱——不是永恒的呀!噢!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孤独,有多么害怕,一个人待在这块黑纱后面。别把我永远抛在这痛苦的黑暗后头!”
  “那就把面纱掀开一回,让我看看你的脸。”她说。
  “不行!绝不行!”胡珀回答。
  “那就再见!”伊丽莎白道。
  她抽出胳膊,缓步走开,在门口停下,回首对他久久凝望。这目光几乎穿透了黑面纱的秘密。即使心情沮丧,胡珀牧师仍在微笑,觉得把他与幸福拆开的,不过是一种物质的标记罢了,虽说这东西投下的恐怖阴影,必然会给最亲近的情侣造成隔阂。
  打那以后,再没法要牧师除去面纱,或直率地要求他说出面纱掩藏的秘密。那些自以为比世俗偏见高明的人,将此事仅仅看作一种怪癖,说这种怪癖经常会与正常人的理智行为混合在一起,结果使他们的所有行为都显得疯疯癫癫。但是,多数人眼中,胡珀已无可救药地成为怪物。他无法心安理得地走路,发现善良胆小的人们扭脸躲他,胆大皮厚者则故意挡他的路。后者的无礼迫使他放弃了黄昏时去墓地散步的老习惯,因为只要他靠在墓地的大门上沉思,墓碑后面就会有人探出头来,窥视他的黑面纱。另有谣言四起,说是死人的凝望招他去那儿的。他仁慈的心被深深刺痛,因为小孩子们一见他就中断欢乐的游戏,四下逃散,其实,他忧郁的身影还离得远远。他们本能的恐惧比什么都使他更强烈地感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恐怖已深深交织在面纱之中。事实上,大伙儿知道,他自己对黑面纱也极为厌恶。除非不得已,他绝不打镜子面前走过,也不肯俯身去饮静静的泉水,免得在它宁静的怀中被自己的形象吓一跳。由此引发了似有道理的谣传,说胡珀牧师的良心备受熬煎,因为他犯下了无法隐瞒只好如此朦胧暗示的大罪。于是,黑纱下面滚出一团乌云,挡住了阳光。这罪过与哀伤的不明不白,从头到脚裹住了可怜的牧师先生,使他永远得不到爱心与同情。人们议论说,幽灵与魔鬼在黑纱后面与他作伴。他就这样继续走在黑纱的阴影当中,内心战栗,外表恐惧,在自己灵魂的黑暗中摸索,或透过面纱,注视着被它弄得满目凄凉的世界。据说连无法无天的风也敬畏牧师可怕的秘密,从不把那块面纱吹起来。不过,胡珀牧师走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时,依然向众人苍白的面孔凄楚而笑。
  黑面纱危害多多,却产生了一种合乎需要的效果,它使胡珀牧师格外胜任。借助于这神秘的标记——因为再没有其它明显的原因——他对因罪过而受苦的灵魂具有特殊的威慑力。在他感召下皈依的人们对他尤为害怕,以委婉的方式断言,被他引到神圣的光明中间之前,他们曾和他一道陷在那块黑纱后面。说真的,黑纱的暗影使他怜悯一切阴郁的感情。濒死的罪人大声呼唤胡珀牧师,他不到场就不肯咽气,虽然待他弯腰要对他们轻声抚慰,蒙着黑纱的面孔一靠近,他们就浑身战栗起来。黑面纱如此可怕,连死神露面也威风不减!陌生人远道而来,参加他的礼拜,虽见不到真容,只为一睹他的身影。但许多人为消遣而来,却尚未离去就已吓得胆战心惊!有一回,在贝尔彻任总督期间,胡珀牧师被指定为选举布道。他戴着黑面纱站在首席法官、市政会成员、议员们面前,给众人留下深刻印象,连那年通过的法案都具有早期统治的黑暗与虔诚。
  就这样,胡珀牧师度过了漫长的一生。他的行为无可指责,但却笼罩在阴沉的疑云之中。慈爱和善,却得不到爱戴,反而可悲地令人畏惧。他与世隔绝,分享不到人们的健康与快乐,却总被召去帮助临死的受难者。岁月如流,给他黑面纱下的两鬓洒下一层白霜。他的声名传遍新英格兰一带的教会,且获得了胡珀教长的尊称。他到任时已成年的那代人如今几乎相继作古,他的教民礼拜堂里有不少,葬入黄土的则更多。眼下,油干灯尽,功成名就,轮到胡珀教长安息了。
  老教长临终的床前,烛光惨淡,人影可辨。他无亲无故,但到场的有周到庄重却不动声色的大夫,只想尽力减轻死者的最后痛苦。教堂执事,教区几位德高望重的教友也在场。还有韦斯特伯雷教区的克拉克牧师,一位热心肠的年轻人,飞马赶到垂危的教长床前,为他祈祷。还有那位看护,不是雇来照料垂危病人的女仆,而是漫漫岁月中甘忍寂寞,诸尽凄凉初衷不改,直至这临终一刻的人儿。不是别人,正是伊丽莎白啊!胡珀教长的满头华发压在死亡之枕上,额前黑纱依旧,遮住面庞,衰弱气息的每一番挣扎都使黑纱微微颤动。这块黑纱横在他与世人之间整整一生,隔绝了愉悦的人情,女人的爱恋,将他禁锢在最可悲的囹圄之中,这就是他自己的心灵。它依然蒙在他脸上,使这阴凄凄的屋子更凄凉,并挡住了他来世的阳光。
  他神志不清已有些时,灵魂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犹疑不定,时不时似乎翱翔于来世的混沌之中。发高烧时辗转反侧,耗尽残剩的点点气力。但即使处于最剧烈的痉挛挣扎,最荒诞的奇思怪想,别的一切念头都已混乱不清,他仍提心吊胆,生怕面纱滑落一旁。就算他迷乱的灵魂一时疏忽,枕边还守着一位忠实的女人,会背过脸去,为他盖好那张苍老的脸。这张脸她最后一次见到时还充满盛年的英俊。最后,被死神打败的老人静静躺在灵肉衰竭的麻木之中,脉搏几乎感觉不到,气息更见微弱,只有突如其来深长而不规律的呼吸,在预报着他灵魂的逃逸。
  韦斯特伯雷教区的牧师走近床头。
  “尊敬的胡珀教长,”他道,“您解脱的时刻就要到了。您是否已准备好揭开这块拦住今生与来世的面纱呢?”
  胡珀教长起先只微微动了一下头以示回答,接着大概担心意思不够明确,便强打精神开口说话。
  “是的,”他奄奄一息,“我的灵魂困乏不堪,耐性十足,就等着揭开面纱了。”
  “那么,”克拉克牧师接着说,“像您这么个潜心祷告的人,思想行为圣洁高尚,以凡人尺度衡量堪称无可挑剔的榜样,身为教会长老,怎能给自己的记忆留下阴影,玷污一个如此纯洁的生命呢?我请求您,尊敬的兄长,别把事情弄成这样!在您得到善报之前,请允许我们一睹您喜悦的容颜吧,撤掉来世的屏障之前,让我先为您揭去这块黑面纱吧!”
  说着,克拉克牧师弯下腰,去揭开这个多年的秘密。突然,胡珀牧师令床边所有的人目瞪口呆。他奋力挣扎,从床单下面抽出双手,一把用力按住了面纱,决心拼斗到底。倘若韦斯特伯雷的牧师要跟快死的人较量的话。
  “不行!”戴面纱的教长喊道,“今生今世绝不行!”
  “邪恶的老头!”吓坏了的牧师叫道,“你的灵魂要带着何等可怕的罪孽去接受最后的审判呵?”
  胡珀苟延残喘,一口气在喉咙里格格作响。但是,他竭力挣扎,双手向前乱抓,抓住那即将弃他而去的生命,好把话讲完。他甚至抬身坐了起来,在死神的怀抱中瑟瑟发抖。而那块黑纱低垂,凝聚了整整一生的恐怖,在这最后的时刻显得分外狰狞。那时常浮现的隐隐约约的一丝苦笑,此刻又仿佛从黑面纱后面闪了出来,在教长的唇边久久不去。
  “你们为什么单单见了我就怕得发抖?”他转动戴着黑纱的脸,环顾面无人色的围观者。“你们彼此也该互相发抖呢!男人躲着我,女人不同情我,孩子们又叫又逃,就因为我的黑面纱吗?要不是它黑乎乎地象征着神秘,一块纱有什么好怕的?等到有一天,朋友之间,爱人之间坦诚相见,等人们不再妄想逃开造物主的目光,令人恶心地掩藏自己的罪孽,到那时再把我看成怪物吧。因为我活时戴着它,死也不离开它!
  我看着你们,瞧哇!你们个个脸上都有一块黑面纱!”
  听的人互相躲避,互相畏惧,胡珀教长却一头倒在枕上,成了一具蒙面纱的死尸,嘴角还挂着一丝冷笑。人们将蒙着面纱的他装殓入棺,再将蒙着面纱的他埋进坟墓。年复一年,青草在这座坟茔上生发枯萎,墓碑上青苔遍布。胡珀牧师的面庞已化作尘土,可一想到它是在那块黑面纱下发霉发烂,人们仍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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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山①的五月柱
  ①欢乐山:即Merrymount山,本故事在美国历史上确有根据。
  伍拉斯顿山,又叫欢乐山。这里早期殖民地的历史稀奇古怪,可为一部富于哲理的传奇故事提供挺好的素材。笔者这篇短小的特写,是以新英格兰年鉴严谨的记录为事实依据的,而这些事实简直自然而然地构成了一篇寓言。此间描写的假面舞、滑稽表演、节日风俗习惯,都遵照那个时代的风尚。它们的出处,可从斯特兰所著的《英格兰体育与娱乐》一书中查到。
  那年头,欢乐山的日子多么美好!那年头,这片欢乐的殖民地上,充当旗杆的还是那根五月柱!竖起五月柱的人们,倘若后来旗开得胜,灿烂的阳光就会普照新英格兰崎岖的群山,将鲜花的种子遍撒这块土地。当时,欢乐与忧伤相互争夺地盘。仲夏来临,给森林披上了浓绿的盛装,让山坳里玫瑰竞相开放,比春天柔嫩的蓓蕾更鲜艳更娇美。然而,五月,或者说它那欢乐的精灵终年长驻欢乐山,与夏季嬉戏玩耍,同秋天狂欢作乐,跟冬日融融的炉火共享温暖。她带着梦一般的微笑,飞过充满劳顿与烦恼的世界,莅临欢乐山,在心境欢快的人们心中找到了家园。
  五月柱从没像在仲夏日黄昏时分打扮得这么漂亮。这个受人崇拜的象征是棵松树,树身仍保持着青春时代的苗条,树高却堪与林中最古老的树王媲美。树冠上,一面彩虹般的绸旗迎风招展,树身上下直到挨近地面都披挂着桦树枝和其它郁郁葱葱的树枝,有的还生着银色的树叶,是用二十余种不同颜色的缎带扎上去的。这些缎带打成的花结鲜艳夺目,不带一抹阴郁的色彩,在风中猎猎飘飞。采自花园和野地的鲜花,在翠绿丛中笑逐颜开,娇嫩欲滴,仿佛魔法般生长在这棵幸福的松树上。鲜花绿叶,绚烂辉煌。它上面露出了五月柱柱杆,刷上了与树顶彩饰相同的七彩颜料。最矮的一根绿枝上悬挂着一只用许许多多玫瑰花编成的花环。这些花有的从林中阳光最充裕之处采来,有的是殖民者们用英国带来的花种培育而成,色彩更浓艳。哦,黄金时代的人们,你们的家政大事就是培育花朵!
  可是,手拉手围着五月柱的那些神气十足的一群是谁呢?不会是古代神话中的农牧神和水泽仙女,被逐出他们古老的树林与家园,与一切受迫害者一样,跑到西部清新的森林中藏身。而是些哥特神话中的魔鬼,尽管也许具有希腊血统。一位潇洒青年的肩头,赫然冒出一颗鹿角枒杈的头。另一个浑身上下都像人,却有着一副豺狼的嘴脸。第三个,身躯与肢体和凡人无异,却露出一头老山羊的胡子和犄角。还有个东西酷似站立起来的熊,俨然一头野兽,两条后腿却套着粉红色的长统丝袜。同样令人惊奇的是,这儿还立着一头来自幽黑森林的真正的熊,伸出两只前掌给两旁的人握住,准备好与圈子里的任何人共舞。它笨拙的身躯半立着,好迎合它俯下身体的舞伴。其他面孔有的像男,有的像女,但要么鼻眼歪斜,要么神情放肆,通红的鼻子悬垂在深得可怕的大嘴前面,那嘴大咧大张,好像在永无休止地哈哈大笑。这儿还可以见到纹章上画的那种野人,毛发烘烘像只狒狒,一串绿叶束在腰间。他旁边是个高贵的形象,不过还是假扮的,一副印第安猎人模样,头戴羽毛冠,腰系贝壳珠链。这伙奇形怪状的人当中,许多还戴着圆锥帽,身上拴着小铃铛,丁丁当当,银铃悦耳,与他们内心欢快的乐曲交相呼应。一些青年男女衣着朴素,但脸上的狂喜使他们跻身这古怪的一群适得其所。这就是欢乐山的殖民者们,他们在夕阳余晖照耀下,团团围住自己崇拜的五月柱。
  倘若哪个流浪汉在阴森森的林子里方向莫辨,听到他们的欢笑,怯生生地偷看上一眼,会以为他们就是考墨斯①及其同伴,有的已变作野兽,有的半人半兽,其余的醉得歪歪倒倒,乐得欢天喜地,就快摇身变化了。但在悄悄偷看这场假面舞的清教徒看来,照迷信,这都是一伙住在荒山野林里的魔鬼与堕落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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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考墨斯(Comus):希腊神话中司酒宴,司肉体享受之神。
  这伙怪人的圈子中间,出现了两位只有驾着紫霭祥云才会如此轻盈的形体。一位青年浑身闪闪发光,胸前横披一条彩虹图案的围巾,右手持一根镀金手杖,这是狂欢者中身份尊贵的标志。他左手紧握一位美丽姑娘的纤手,姑娘打扮得同样光彩照人。盛开的玫瑰撒在他们的脚下,或自然而然地戴在他们发际,衬托出他们乌黑光滑的鬈发。这对活泼男女的身后,紧挨五月柱,站着位英格兰牧师,挨得那么近,笑脸都遮掩在五月柱的青枝绿叶之中。他一身法衣,却照异教徒的样子装饰着花朵,还戴着一顶本乡本色的藤蔓花冠,目光放荡,衣着不伦不类,是这里最狂放的怪物,正是众人当中的考墨斯。
  “五月柱的信徒们,”鲜花装点的牧师叫道,“狂欢吧!从早到晚,让林中响彻你们的笑声。亲爱的人们,让此时此刻成为你们最欢乐的时光。瞧哇,这就是五月王与五月后,本人做为牛津的教士,欢乐山高级牧师,现在通过神圣的婚姻,使他们结为夫妇。振作你们欢快的精神吧,跳莫利斯舞①的人,年轻的小伙子,活泼的大姑娘,熊和狼,头上长角的先生们!来呀,先来唱支歌,大声唱出咱们英格兰古老的乐趣,唱出这片绿林狂欢的笑声。再来跳个舞,让年轻的一对瞧瞧,生活是啥模样,该如何轻松自在地打发时光!全体热爱五月柱的人们,为五月王五月后的婚礼放开歌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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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莫利斯舞(morris-dance):英美国家古时的一种化装舞会。
  这场婚礼比欢乐山的多数婚礼都更隆重,喜谑戏弄,诡计花招,层出不穷,狂欢不休。虽说太阳一落山,五月王与五月后就要卸掉他们的头衔,但这对年轻人将成为终生舞伴,就在这个美妙的夜晚,开始他们的新生活。五月柱最矮的树枝上所挂的玫瑰花环,就是为他们编的,要抛在他们头上,象征他们多彩多姿的结合。因此,牧师话音一落,这奇形怪状的一群人就顿时喧闹起来。
  “开始奏乐吧,可敬的先生,”大家一齐嚷着,“林子里数咱们五月柱崇拜者音乐最响亮!”
  顿时,邻近的树丛中乐声大作,熟练的游方诗人们奏起一首由笛子、吉他、六弦提琴组成的序曲,流畅明快的节奏,使五月柱的枝条也和着乐声颤动。然而,手持镀金杖的五月王碰巧与五月后目光相遇,为她近乎忧郁的眼神吃了一惊。
  “爱迪丝,心爱的五月后,”他轻声嗔怪道,“你为何满面愁容?难道那边的玫瑰花环是挂在咱们坟头上的么?哦,爱迪丝,这是咱俩的黄金时刻!别让任何忧伤的阴影笼罩心头,使它黯然失色。说不定将来再没有比此情此景更美好的回忆了。”
  “让我伤心的正是这个!你怎么也想到了呢?”爱迪丝声音比他更小,因为在欢乐山上忧心忡忡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才在这大喜的乐声中唉声叹气。再说,亲爱的艾德伽,我像是在跟一场梦争斗。这些欢天喜地的朋友就像幻影,他们的狂欢都是虚无,咱俩也不是真正的五月王和五月后。我心中的疑虑是怎么回事?”
  这时,仿佛被什么咒语解散,枯萎的玫瑰花叶阵雨般从五月柱上落了下来。唉,可怜的年轻恋人!他们心头刚刚燃起真诚的激情,就敏感地发觉从前的欢乐中有着某种模糊空幻的东西,就预感到不可避免的变化。从真正相爱的时刻起,他们就已服从于人世间注定遭逢的烦恼忧愁与带苦涩的欢乐。欢乐山不再像他们的家园,这就是爱迪丝心头的疑虑。现在,且让牧师给他们行婚礼吧。让假面舞者们围着五月柱嬉戏,直到最后一抹夕阳从山顶退去,林木的阴影与起舞的人群朦胧相混。同时,让我们来弄清楚这些作乐的人究竟是谁。
  两百年前或更早些,东半球与它的居民们开始相互厌倦,人们远涉重洋来到西半球。有的有玻璃珠或这类珠宝与印第安猎人换取毛皮,有的拓垦处女地,而为人严肃的一群则向神明祈祷。但是,这一切动机并未对欢乐山的殖民者们产生多大影响。他们的领袖早就玩世不恭,就连“思想”与“智慧”这两位不受欢迎的客人莅临,也被本该给他们吓跑的浮华之徒引入歧路,戴上了假面,扮演傻瓜。我们谈及的这些人,心灵失去了朝气与欢乐,便生发出一种疯狂的作乐哲学,来到这里演出他们最新的白日梦。他们招来了一切耽于轻浮生活的人,这些人的日子就好比常人过节般乐不可支。有伦敦街头常见的游方诗人、曾在名门显贵的大厅里演戏的流浪艺人、哑剧演员、走钢丝的、闯荡江湖卖假药的骗子,诸如此类。人们在节庆日、教会售酒节①和集贸市场上,早已对他们怀念良久。一句话,形形色色的玩世者们,在那个时代一度队伍庞大,如今却开始给迅速增加的清教徒弄得无地置容。陆地上他们步履轻松,漂洋过海同样泰然自若。许多人为往日的烦忧所扰,陷入绝望的放荡,其他人风华成茂,就象五月王与五月后,乐得发狂。不过,不论这种欢喜属于哪种性质,老老少少们在欢乐山总是欢欢乐乐。年轻人认为自己很幸福,老年人即算明白这种欢乐不过是虚幻,也故意追随这幻影,因为至少这影子外表灿烂夺目。铁心混吃等死的人们,不敢正视生活严肃的真谛,即使能得到真正的赐福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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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教会售酒节(church-ales):从前英国乡村教区举行的一种节日,届时出售淡啤酒为教会开支和赈济穷人筹款。
  古老英格兰的一切传统娱乐都移植此地。圣诞王按时加冕登基,主持圣诞狂欢者威风八面。圣约翰节,他们砍倒数英亩森林,点起篝火,通宵达旦在火堆边跳舞。人们头戴花环,还得意洋洋凯旋。但欢乐山殖民者们的最大特点,还在于对五月柱的崇拜,它使他们的真实历史成为诗人笔下的故事。春天,娇嫩的花朵,青翠的树叶装点这神圣的标志。夏天,换上浓艳的玫瑰,美丽的绿枝。秋天,再添上绚烂的橙黄嫣紫,这色彩使每一片野生树叶都成为一朵如画的花朵。冬天,银装素裹,冰棱垂悬,在生冷的日头下晶莹闪亮,恰似一束凝冻的阳光。就这样周而复始,各个季节都把最美好的东西奉献给五月柱,以表敬意。它的崇拜者们至少每月要围着它跳一次舞。有时候,人们还将它称为自己的宗教信仰,有时又把它叫做圣坛。但它始终是欢乐山的旗杆。
  不幸的是,来到新大陆的人当中,有些人比五月柱的信徒们信仰更严格。距欢乐山不远,有块清教徒的定居地,住着些死气沉沉的倒霉蛋。他们天不亮就起身祷告,然后到树林中、玉米地里劳作,直到夜幕降临,该做第二次祷告时才歇手。他们武器不离身,好随时开枪击倒零散的野人。聚会时,他们从不保持英格兰人欢乐的古老传统,而是全心倾听讲道,一听三小时。要不就按猎取的野狼头数或印第安人的头皮领赏。节日就是斋戒,娱乐就是唱赞美诗。可怜那些胆敢梦想跳舞的少男少女们!管理委员只要向警察点点头,那个脚板发痒的浪荡子就得戴上足枷。他若真跳舞的话,也是被鞭子抽得围着鞭刑柱团团转。这根鞭刑柱大可称为清教徒们的五月柱。
  一伙绷着脸的清教徒,千辛万苦穿过林子,个个披盔带甲,步伐沉重,有时会走近阳光明媚的欢乐山,瞧见性情温和的殖民者们正围着五月柱玩耍。也许人家在教狗熊跳舞,想方设法让面色阴沉的印第安人乐起来,或披着特地猎获的鹿皮、狼皮跳假面舞。这儿的殖民者时常倾巢出动,一起玩捉迷藏。行政长官和大家一道蒙上眼睛,只留一个人充当替罪羊。他身上的小铃铛叮当响,招引蒙眼的罪人们来追他。据说,有一回还看到他们跟在一具鲜花点缀的尸体后面,在欢快喜庆的音乐声中,送死者下葬。真不知死者可曾笑否?这些人安静时就唱唱民谣,讲讲故事,开导虔诚的访客;或玩杂耍变戏法,透过马项圈向客人龇牙咧嘴,扮笑脸。这套把戏玩腻了,又用自己的愚蠢开心,进行打呵欠比赛。这类荒唐行为只须一点点,穿铁甲的人们就会直摇脑袋,紧皱眉头,板起面孔,而作乐者们抬头一看,会以为刹那间乌云遮住了阳光,这阳光本该永远照耀的呀。另一方面,清教徒们确信,他们在自己教堂引吭高唱圣歌的时候,林中传来的回声却往往变成了欢乐的大合唱的片断,而且以一阵纵情大笑而告结束。除了魔鬼和它的契约奴,除了欢乐山的男女老少之外,打搅他们的还能有谁?时候一到,双方结下冤仇。一方切齿痛恨,而另一方宣誓效忠五月柱的轻狂之辈又岂肯善罢甘休。新英格兰的前途便陷入这场非同小可的纷争。任灰溜溜的圣徒凌驾于轻狂的罪人,他们的精神就会阴森森笼罩这块土地,将它变成乌云满天、苦劳苦作、没完没了地讲道和唱圣歌的地方。但要是欢乐山的旗杆占了上风,阳光会普照山川,鲜花会装点森林,子孙后代也会对五月柱顶礼膜拜。
  看完这段真实的历史,咱们还是回到五月王与五月后的婚礼上来吧。唉!耽搁太久,只好让这个故事突然变得不愉快。再看五月柱,最后一缕夕阳正从柱顶撤退,只剩下一团淡淡的金光,与彩旗交融,就连这点淡淡的余晖也正在消散,将整个欢乐山让给昏昏夜色。这夜色霎时间从四周黑乎乎的林中扑了过来,其中一些黑影竟具有人的形状。
  是的,红日西沉,欢乐山上最后一天的喜庆也告结束。跳假面舞的人们已散了圈子,牡鹿失望地垂下犄角,狼变得比羊更为温顺。莫利斯舞者身上的铃铛惊恐地叮当响。在五月柱旁的化装舞会上,清教徒们扮演了特殊的角色。他们郁郁的身影混杂于狂欢的仇敌中间,四散的人们大梦方醒,当时的场面生动如画。敌方首领就站在圈子中央,乌合之众抖抖缩缩围站一旁,正像一伙邪恶的幽灵面对可怕的魔法师一样。奇形怪状的傻瓜们没人敢正视他的面孔。他样子冷酷坚定,整个人、相貌、躯体及灵魂都仿佛钢铸铁打。虽然富于生活和思想,却与他的头盔、胸甲材料相同,这是清教徒中的清教徒——正是恩迪科特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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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恩迪科特(约翰·恩迪科特JohnEndecott,1588?—1665):北美殖民地早期清教徒中的著名人物,1628年后任马萨诸塞州一伙激进分子的首领,亲自带人砍倒了反清教殖民者托马斯·摩顿(ThomasMarton)的五月柱,将这片地区置于清教徒统治之下。恩氏其后多年担任马萨诸塞州总督。
  “滚开点儿,邪恶的巴勒①教士!”恩迪科特紧锁眉头厉声喝道,毫无敬意地一把揪住教士的法衣,“我认得你,布莱克斯东②!你连自己腐败教会的规矩都不遵守,还跑到这儿来传播邪恶,用你的恶行带坏样子。可是此刻,睁开眼睛瞧瞧,上帝已恩准他的选民让这片荒野变得神圣,让玷污此地的人倒霉吧!头一件,先除掉这个花里胡哨的丑东西——你下拜的圣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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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巴勒(Baal)古代菲尼基人信奉的最大的神。
  ②倘恩迪科特总督的口气没那么肯定,我们就会怀疑他搞错了人。布莱克斯东神父虽行为古怪,倒没听说是个堕落之徒。我们怀疑他与欢乐山上的教士并非同一个人。——作者注
  恩迪科特举起利剑向神圣的五月柱砍去。不一会儿,它就抵挡不住,发出痛苦的呻吟,树叶和花苞纷纷坠下,撒在这个铁石心肠的狂人身上。最后,连同它的青枝绿叶鲜花彩带一道,这逝去欢乐的象征,这欢乐山的旗杆,轰然倒地。据传,它倒下时,夜空都变得更黑,树林也投下更浓的阴影。
  “好啦,”恩迪科特得意洋洋瞧着他的战果,“新英格兰唯一的五月柱完蛋啦!我坚信,它的完蛋预告了咱们和咱们的子孙后代中那些混吃等死贪图安逸的家伙没有好下场。阿门,我圣约翰·恩迪科特宣布。”
  “阿门!”他的追随者们随声附和。
  可是,五月柱的信徒们却为他们的偶像齐声哀叹。清教徒首领一听,便朝考墨斯的全班人马瞥了一眼,他们原先个个欢天喜地,现在人人满面沮丧忧伤。
  “勇敢的头人,”彼特·帕尔弗里,清教徒的旗手问道,
  “这些犯人如何处置?”
  “砍倒了五月柱,我可不后悔,”恩迪科特回答,“不过现在我倒觉得把它再竖起来,让这些该死的异教徒每人再围着他们的偶像跳跳舞,把它当作鞭刑柱倒是不错嘞!”
  “这儿松树多的是。”副官提醒他。
  “没错儿,旗手。”首领道,“所以,把这些异教徒统统绑起来,每人抽上几鞭子,用劲抽,跟咱们未来的公平处置一样。等上帝把咱们带回咱们自己规规矩矩的住地,找到了足枷,再给有的家伙好好戴上。至于下一步的惩罚,烫烙印还是剪耳朵做记号,以后再说。”
  “抽教士几下?”旗手问。
  “先别抽他。”恩迪科特回答,冷酷的眉头逼向罪人。“抽鞭子、长期监禁,还是其它重刑能否为他赎罪,得由州议会定夺。让他指望自己吧!搅乱民众秩序的家伙还可以饶过,但破坏宗教的家伙非得尝尝苦头!”
  “这头会跳舞的熊怎么办?”旗手又问,“也让它尝尝同伴的鞭子么?”
  “照它的脑袋给一枪!”威风凛凛的清教徒首领命令,“我看这畜生会妖术。”
  “这儿还有一对与众不同的家伙,”彼得·帕尔弗里接着说,一面用武器指向五月王与五月后。“这伙坏蛋中间,他俩好像地位挺高,我看不抽他们双倍就不合他们身份。”
  恩迪科特倚着宝剑,细细打量这对不幸的年轻人,端详他俩的服装和相貌。一对恋人面色苍白,垂头丧气,战战兢兢。然而神情之间,透着一种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纯洁爱情,表明他们已得到教士的批准成为夫妇。大难临头,小伙子已扔掉镀金手杖,伸手搂住了五月后。她靠在他胸前,体态轻盈,不是累赘,但那坚定足以表明,不论是吉是凶,二人已休戚与共。他俩相互对视一眼,再共同面对冷酷的敌人。二人肩并着肩,在婚姻的最初时刻,便眼睁睁看着无忧无虑的欢乐被生活严峻的忧伤取代。他们的同伴便是那欢乐的象征,而这些可憎的清教徒则是忧伤的化身。然而,他俩芳华正茂的光芒,在磨难之中愈显出纯洁高尚。
  “年轻人,”恩迪科特道,“你跟你的新娘子处境不妙哇。赶紧准备好,我要给你们的大喜日子留下可资回忆的印记!”
  “无情的人,”五月王喊道,“我怎能打动你?要是手头有武器,我会抵抗到死。既然无能为力,只好恳求你了!要把我怎么办?随你的便,就是别碰爱迪丝!”
  “休想,”毫不动摇的宗教狂答道,“对需要严加管束的女人,我们可没有无端善待的习惯。姑娘,你说呐?除了他该得的以外,要不要你那温存的新郎再替你分担一份惩罚呀?”
  “哪怕是死刑,”爱迪丝应声道,“要杀就杀我一个人吧!”
  的确,正如恩迪科特所说,一对可怜的恋人处境不妙。敌人飞扬跋扈,朋友束手就擒横遭屈辱,家园倍受蹂躏,四周荒野茫茫。以清教徒首领为代表的残酷命运就是他们的唯一指望。不过,渐浓的夜色也无法遮掩,那铁石心肠的人心软了,他朝一对年轻人微微一笑,几乎要为刚刚开始的希望却无法避免地破灭而叹息。
  “生活的烦恼落到这对年轻人身上也太快了,”恩迪科特道,“对他们加重处罚之前,咱们先瞧瞧他们在眼前的考验中表现如何。要是战利品中有什么更体面的衣裳,拿给这个五月王和五月后,换掉他们这身闪闪发光的轻浮玩意儿。你们随便哪位,照料一下。”
  “小伙子的头发不要剪掉么?”彼得·帕尔弗里问,一脸厌恶地望着年轻人的爱发①和长长发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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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爱发(lovelock):英国历史上伊丽莎白一世及詹姆斯一世时代流行的风俗,上流社会男子在两耳边用缎带结扎的垂发。
  “马上剪掉,剪成地地道道的南瓜壳样子。”首领回答,“把他们一起带走,不过待他们得比别的人和气点儿。年轻人怪有个性,也许能使他英勇善战,吃苦耐劳,虔诚祷告。至于那姑娘,她那个性,到咱们的以色列会成为好母亲,养大的娃娃比她自个儿的教养会好得多。年轻人,就算咱们生命短暂,也甭以为成天围着五月柱跳舞就最幸福!”
  于是,为新英格兰打下坚定基础的清教徒当中最为严厉的恩迪科特,从倒地的五月柱上摘下玫瑰花环,扬起带臂铠的手,将花环扔在五月王和五月后头上。这举动是个预兆,由于世人道德的阴郁压倒了一切有组织的欢乐,就连可悲的荒山野林之中,人们狂欢的家园也变得满目凄凉。他们一去不返。但是,因为这些花环是用生长在那儿的最娇艳的玫瑰编织而成,所以,这将他们连结在一起的纽带中,就交织着人们最初欢乐中最纯洁最美好的一切。他们相依相伴,沿着命中注定要踏上的艰难道路走向天堂,对欢乐山上的空虚生活再也不曾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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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克菲尔德
  记得哪份旧杂志还是报纸上登过一篇故事,据说是真人真事。说是有个男人——姑且称他威克菲尔德吧——离家出走为时多年。这种事就这么抽象地讲讲,倒并不少见,而且不考虑其特殊情况,就不能横加指责,斥为胡闹或荒唐。话虽如此,此事纵然算不上最恶劣的,也算得上记录在案的最离奇的丈夫失职事例了。并且,在人类一切怪行中也堪称了不起的任性举动。这对夫妇住在伦敦,丈夫借口出门旅行,在离家很近的街上租了房子,在那儿一住就是二十年,听任妻子和亲友音讯全无,而且丝毫不存在这样自我放逐的理由。二十年来,他天天看见自己的家,也时常看到遭他遗弃的可怜而孤独的太太。婚姻幸福中断了如此之久——人人以为他必死无疑,遗产安排妥当,他的名字也被遗忘。妻子早就听天由命,中年居孀了。忽一日,他晚上不声不响踏进家门,仿佛才离家一天似的。从此成为温存体贴的丈夫,直到去世。
  故事梗概就记得这些。但此事,虽说纯属别出心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却以为,它真能引起人类慷慨的同情心。咱们心里清楚,咱们自己绝不会去干那种事,可总觉得也许有人会干的。至少它常常浮现在脑际,令我拍案称奇,觉得故事一定当真,而且对主人翁的个性也形成看法。只要脑子里有了挥之不去的念头,咱们总会花时间琢磨它。要是读者乐意,尽可费心思考。要是宁愿听我聊聊威克菲尔德二十年来的荒唐行径,我也欢迎。相信这件事中必有深刻的思想或寓意,就算咱们没找到,也会干净利落地浓缩成最后一句话。
  思想总有功效,任何引人注目的事件也自有其深意。
  威克菲尔德是何等样人呢?咱们尽可自由想象,随意称呼。他其时人届中年,对妻子从未爱得如醉如痴,如今更是冷静下来,习以为常,风平浪静。在所有丈夫当中,他大概最忠实,因为生性疏懒,感情不论何处寻到归宿,就安营扎寨。他脑筋聪明,却不爱动,老是懒洋洋地想呵想呵,漫无目的。要不就是缺乏达到目的的活动。他思想萎靡无力,很难抓住恰当的言词表达。想象力这个词儿,按其本来词义理解,根本不是威克菲尔德的天赋。这么颗冷漠却不曾堕落或用情不专的心,这么个从无狂热念头,也不为标新立异而迷乱的脑筋,谁会料到,他竟在怪人怪行当中首屈一指呢?倘若向他的熟人打听,谁是伦敦今天啥也没干,明天却记得干了的人,人家准会回答,是威克菲尔德。只有他心爱的妻子也许会迟疑。她虽不曾分析过丈夫的个性,但对锈蚀他懒散心灵的一种悄悄的自私,一种特殊的虚荣心却有所觉察。这是他身上最令人不安的东西。他还有种耍花招的本事,这本事不过是保守一些简直不值得透露的小秘密而已,没啥了不得。末了她还知道这个好人有时也有点怪脾气。最后这一点难以言传,也许子虚乌有吧。
  咱们现在来想象一下威克菲尔德向妻子道别的情形。那是十月里一个黄昏,他的行装包括一件黄褐色的大衣,一顶遮着油布的帽子,一双长统靴,一手拎把雨伞,另一手拎着只小旅行袋,他跟太太说要搭夜班马车到乡下去。她很想问问他路有多远,去哪里,大概啥时回来。可是,为纵容他那种故弄玄虚无伤大雅的爱好,就只看了他一眼算作询问。他告诉她一定别指望他乘回头车回家,要是耽搁三四天,也用不着担心。不过,到了星期五晚饭时间,说什么也得等他回来。就这么说吧,威克菲尔德自己,对前面将发生什么事也不曾疑惑。他伸出手去,她把手给他,以十年夫妻理所当然的方式,接受了他临别的一吻。已届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这么走了,几乎决心要整整一星期不回来,让他的好太太着着急。门在他身后关上之后,她发现它又给推开了一条缝。透过这条缝,丈夫的脸在朝她微笑,一会儿就不见了。当时她并未在意这区区小事。但很久以后,她守寡的年头比做妻子的时间还长的时候,这微笑重新浮现在眼前,在她对丈夫面容的全部记忆中闪闪烁烁。沉思冥想中,她对当初这个微笑生出种种揣测,使这微笑变得古怪可怕。譬如,要是想象他躺在棺材里,那离别的表情就会凝固在他苍白的脸上。或者,要是梦见他在天堂,他那被赐福的灵魂也会带上一个平静而狡黠的微笑。因为这个微笑,人家全都以为他已死了,她却有时依然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寡妇。
  不过,咱们要关心的是那位丈夫,得赶紧跟着他顺大街往前走,不然他就会踪影全无,融进伦敦人的汪洋大海之中,再上那儿找他可是白费劲。咱们紧紧跟上他的脚步,拐上几个没必要的弯,再打几个冤枉来回之后,就发现他安安逸逸地歇在了一间小小公寓的炉火旁边,原来早就订好的呀,就在自家旁边的一条街上,这就是他旅行的终点。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神不知鬼不觉就到了这里——想想看,有阵子他给一群人耽搁了,而且灯火辉煌的;还有一次,身后好像有脚步跟随,与四周的脚步声就是不同。不一会儿,又听到远处有人呐喊,像在呼唤他的名字。不用说,准有一打好管闲事之徒一直在盯着他,把这事儿一古脑儿告诉了他妻子。可怜的威克菲尔德!你真不知道,大千世界中你有多么微不足道!除了我,没人在盯你的梢。悄悄上床睡去吧,蠢家伙,明天一到,要是还聪明,就赶紧回家去,回到心地善良的太太身边,把真相告诉她。哪怕短短一星期,也别离开她那纯洁的心。她若是一时以为你死了,或失踪了,或永远离开了她,你就会可悲地发现,你那忠实的妻子从此变了。伤害人的感情很危险,倒不是伤口会咧得又长又宽——而是它会那么快就长拢来!
  简直懊悔自己的玩笑,或不论管它叫什么吧,威克菲尔德按时上床躺下。从头一阵瞌睡中惊醒,发现胳膊摊在陌生的床上,地方好大,好空,好孤单哟。“不,”——他一面裹紧被子一面想——“我可不要一个人再过一晚上了。”
  早上他比平时起得早,开始考虑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他的思维就是这么杂乱无章,走出这一步还以为目的明确,结果却对自己无法解释。计划模糊不清,做起来又这么抽风似地忽冷忽热,都体现了他意志薄弱。威克菲尔德理着思绪,尽量精心细致,发觉自己急于知道家里的情况——他那模范妻子会如何忍受一星期独守空房。一句话,以他为中心的那片家人与环境的小天地,没了他会受什么影响。由此可见,此事究其根底,还是藏着一种病态的虚荣心。可是,如何才能知道家中情况呢?关在这间舒适的寓所里当然不行。虽说他睡觉又醒来的地方离家只有一条街,可他却像是已经离家很远很远,马车载着他飞奔了整整一夜似的。但是,要是回去,全部计划就泡汤了。他可怜的脑筋被这难题搅得稀里糊涂。最后,他冒险走了出去,有点儿打算穿过街口,朝自己抛弃的家匆匆看上一眼。习惯——他是个固守习惯的人——牵着他的手,带着他完全不自觉地走近家门。在这危险的一刹那,他被自己脚步刮擦台阶的声音惊醒。“威克菲尔德!你要去哪儿?”
  倏忽之间,他的命运翻了个儿,想都没想过跨出回头路的第一步会给自己带来何种厄运。他拔腿就逃,先前未曾感觉的激动使他喘不过气来。走到远处的拐角都不敢回一下头,竟没人看到他么?全家人——体面的太太,伶俐的女仆,邋遢的小听差——他们竟不曾大叫大喊,穿街跑巷,在伦敦城里追赶他们逃亡的丈夫和主人?好险哪!他鼓起勇气驻足回头一望,熟悉的家怎么变了样?大惑不解。咱们与熟悉的东西,诸如哪座山,哪座湖,哪件艺术品,分别数月经年再度重逢,都会有这种感觉。一般情况,这种只可意会的印象是咱们不完整的回忆与现实之间的比较和对照造成的。对威克菲尔德来说,一夜之间的魔力也产生了类似的变化,因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道德上起了巨大变化,只是他自己还不明白罢了。离开那地方之前,他遥遥瞥见妻子,她打窗前走过,脸对着街口。狡猾的傻瓜连忙就跑,惶惶然想到,滚滚人流中,她的目光一定认出他了。等回到寓所的炉火旁,他心里好快活,虽然有些头昏脑胀。
  这个漫长的怪主意的开场讲得够啦。最初的构想已告完成,这个懒汉业已动作起来着手实施。于是,整个事情便顺其自然向前发展。咱们可以猜想,此人经过深思熟虑,去买了一顶新假发,红颜色的;还挑了五花八门的服装,完全不同于他常穿的那套褐色衣裳,全是从一个犹太佬的旧衣包里弄来的。大功告成,威克菲尔德变了一个人。新秩序已经确立,再退回旧秩序太难了,就跟迈出第一步,使自己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一样难。再说啦,由于他好生闷气,人也变得挺固执,眼下想到自己的举动让太太不受用,犟脾气又上来了。不把她吓个半死就绝不回去。呣,有两三回瞧见她从眼前走过,步履一次比一次沉重,脸色一次比一次苍白,神情一次比一次焦虑。在他失踪后的第三个星期,发现了不祥之兆,一位药剂师进了他的家门。第二天,门环被包上了布,好让敲门声小一点儿。天黑时分,驶来一辆马车,一位头戴假发神色严肃的大夫下车进了威克菲尔德的家门。过了一刻钟,他出来了,该不是预告葬礼吧?亲爱的女人!她会死么?此时此刻,威克菲尔德激动得仿佛动了感情,可他还是在外面徘徊,不肯去妻子床边,向良心讨借口说,不该在这种时候去打搅她。即算还有别的原因阻止他前往,他也不明白。几星期后,她渐渐康复,危机过去。她的心充满悲哀,大概,不过已平静下来,随他早归晚归,心儿再不会为他动荡不安了。这类想法从威克菲尔德意识中朦胧闪过,使他模糊感到,有条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将他租来的寓所和从前的家相隔开来。“家就在隔壁街上!”他有时这么嘀咕。傻瓜!家在另一个世界呐。在此之前,他把回家的日子从特定的一天推向另一天;在此之后,他不再确定具体时间了。不是明天——也许下礼拜——快了。可怜的家伙!死人重访尘世家园的机会也跟自我放逐的威克菲尔德一样多呀。
  要是本人在写一本巨著而不是一篇区区十来页的文章该多好!那就可以举例说明,有种超乎我们驾驭的力量在如何有力地左右着我们的一切行为,又是如何在铁一般的必然规律中显示它的重要性。威克菲尔德着魔了,咱们只好由着他在自己家周围转悠了十年左右,一次也没跨进门槛。他对妻子依然忠心耿耿,尽其所能地一往情深。可是他在她心里却慢慢消失了。应该说明,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早就不觉得有什么出格了。
  现在来瞧瞧这一幕!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咱们认出了一个人,他如今已见衰老,几乎没什么特点能吸引粗心的观察者。然而,善于看相者,却能辨出此人浑身上下铭刻着不寻常的命运。他瘦骨嶙峋,狭窄的前额皱纹深深,眼睛细小无神,有时忧心忡忡,目光游移不定,更多时候却似乎在注视自己内心。他低着头,侧身而行,步态无法形容,好像不愿正对世人。好好注意他,时间一长,您就能发现我们所描述的这一切,就会同意——环境常常能把凡夫俗子变得超群出众——而这一位的情形正是如此。且让他沿着人行道侧身前行,把您的目光投向对面,那儿有个胖胖的老妇,红颜已逝,手中握着本祈祷书,正往远处的教堂走去。她一副长期寡居的宁静神态。她的悲伤要么已云散,要么对心灵必不可少,用来换取欢乐都不合适。正当那个瘦男人和这个胖女人走过的时候,人流发生了小小的拥塞,使他俩直接相遇,两人手碰手,人群挤得她的胸脯顶住了他的肩膀。两人站定,面对面,相互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十年阔别之后,威克菲尔德就这样与妻子重逢!
  人潮退去,将他俩各自卷开。端庄的寡妇恢复原先的步子,接着走向教堂。不过,在门口她停了一下,朝大街投去困惑的一瞥。然而她还是进去了,边走边打开祈祷书。而那个男人!一脸狂乱,竟使得繁忙自私的伦敦人都停了下来,盯着他的背影。他连忙赶回寓所,插上门,扑倒在床上,深埋多年的感情喷薄而出,软弱的心灵也从中获得短暂的力量。他生活的全部悲惨与不可理喻一下子展现在眼前。他激动地喊道:“威克菲尔德!威克菲尔德!你疯啦!”
  没准儿他是疯了,他那特殊的处境已把他弄得与疯子无异。考虑到对同类和生活职责的影响,无法说他依然心智健全。他想方设法,或不如说是碰巧把自己与世隔绝——消失不见——放弃自己在活人们中间的地位与特权,却又不曾得到死人们的认可。隐士都跟他的生活完全两样。他和从前一样身居闹市,但人流卷过却对他视而不见。打个比方吧,他一直都在自己妻子和火炉的旁边,却既不能领略妻子的爱情,也无法享受炉火的温暖。这就是威克菲尔德新奇的命运,既保留着原先那份人类的同情心,与人类的利益密切相关,却又丧失了自己对它们的相应影响。探究这种处境对他心灵与智力的影响,不论分开看还是联系起来看,都会其乐无穷。然而,他虽变了,自己却不曾察觉,还以为与原先没啥两样。不错,事实真相有时也会闪现心头,可惜就那么眨眼工夫。他照旧在说:“很快就回去!”——想都不想此话已说了足有二十年。
  我还可以想象,这二十年照他回想起来,恐怕不会比他允许自己不回家的头一个星期更长。他会把这事看做生活中主要事业的一段插曲。要不了多久,等他觉得重返家门时机成熟,妻子看到人到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会高兴得直拍手。唉,多严重的错误呀!时光若真能等待咱们干完种种爱干的蠢事,咱们大家就都会永葆青春,直到世界末日了。
  失踪后的第二十个年头,一天傍晚,威克菲尔德习惯地朝他仍称为自己家的地方信步走去。这是一个大风乍起的秋夜,阵雨不时噼哩啪啦敲打着人行道,行人还未及撑开雨伞,雨却又住了。在家门附近驻足,透过二楼起居室的窗户,威克菲尔德辨出一炉好火正闪着阵阵红光,天花板上映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影,那是善良的威克菲尔德太太!那帽子、鼻子、下巴,还有浑圆的腰身,活像一幅美妙的漫画。而且,它还伴着忽上忽下的火光在跳舞,对这么个老寡妇来说,也太快活了。正看着,阵雨袭来,给一阵粗野的狂风一刮,直扑威克菲尔德的面孔和前胸。秋的寒意即刻穿透全身。明知自己家里有炉暖人的好火,妻子会跑着去取那件灰色的外衣和内衣——不消说,这些衣裳她都细心地收在他们卧室的壁橱里呐——他还在这儿傻站着,湿淋淋地打冷颤么?不!威克菲尔德才不傻哩。他爬上阶梯——步履沉重!——自上次下得楼来,二十个春秋已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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