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政策的好政策到了地方政府怎么就变了问道

国家的好政策到了地方政府怎么就变了问道【西部论坛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可签7级以上的吧50个
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37贴子:
国家的好政策到了地方政府怎么就变了问道
我是陕西省寺坡镇史华村移民搬迁住户,今年政府曾派人深入移民搬迁住户家里说,国家又要给你们办一件惠农好事,那就是给每户家里安装一台,大家心里都很感激国家的好政策,但是前不久事情都给大家办了,太阳能也安装到位了,政府确说让我们每户人交200元太阳能钱,另外再交300元工作人员的就餐钱,不知道这笔钱是国家合理的的政策,还是国家的好政策到了地方政府变了味道。欢迎大家前来讨论,谢谢!
贴吧热议榜
使用签名档&&
保存至快速回贴“中央的政策是好的,但在地方上落实不到位、变相保留!”——代表谈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遇到的“肠梗阻”_网易新闻
“中央的政策是好的,但在地方上落实不到位、变相保留!”——代表谈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遇到的“肠梗阻”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李延霞、明星)“中央简政放权的政策是好的,但在地方上存在一些落实不到位、变相保留的问题。”“我担心今天这里放了,明天那里又增了。”……两会前,国务院一系列简政放权的举措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在京参加两会的部分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一方面表示强烈支持,另一方面也谈到了目前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肠梗阻”问题。
——“肠梗阻”之一:一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阻碍
“上面的政策是好的,但在地方上存在一些落实不到位、变相保留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代富说,“一个突出问题是,挂靠在政府各部门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司、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等社会组织阻碍了简政放权的有效实施。”
他告诉记者,这些社会组织,介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有的对市场内各类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权威性认定,从事具有官方色彩的协调、联系、评优等活动,有的进行有偿的服务、咨询,“比如企业要上马一个项目,让你出具各种各样的资质,说白了这些资质就需要花钱从它那里办。”
“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下决心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这些挂靠在政府各部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极有可能接过政府部门下放了的权利,使得简政放权的效果大打折扣。”陈代富说,希望能将这些机构彻底剥离,使其走向市场,真正给企业松绑。
——“肠梗阻”之二:担心这边“放”那边“增”
对于中央的简政放权,不少身为企业家的人大代表也表示“感觉效果并不明显”。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郴州市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潭爱说:“现在来看,放下来的有不少是无关痛痒的项目,含金量不高,而且我担心今天这里放了,明天那里又增了。”
刘潭爱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不能光看数量,应该尽快对事关经济发展重要方面的审批事项,排除阻力,通过综合改革进行放权推进,“更重要的是防止中央这边放权了,省、市、县又抓在手里不放了,这对于主要集中在各个市、县的企业和老百姓来说,麻烦事依旧少不了。”
——专家观点:简政放权需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
“政府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不仅是少盖几个章那么简单,消除民间投资的 玻璃门
弹簧门 才是更重要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燕继荣说。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高小平认为,简政放权是一个持续推进的系统工程,目前只是一些点状的放权,下一步需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这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处于量变向质变的过程中。”
一些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要与其他行政体制改革的举措结合起来,将政府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改革阻力会大大减少。
(原标题:“中央的政策是好的,但在地方上落实不到位、变相保留!”——代表谈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遇到的“肠梗阻”)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问道2015政府职能转变的观后感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问道2015政府职能转变的观后感
我有更好的答案
方式,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认识清晰,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长久活力。培养和稳定人才队伍,发挥人才作用,政府和企业联手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建立开放型政府。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合作,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开放原则,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化解经济与社会矛盾,维护经济与社会稳定,为企业发展提供社会保障,扶植民族企业发展壮大  第一、鼓励、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就要求首先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主体、市场经济客体和市场经济载体的法律法规。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执法权限,建立相互协调的有权威的执法机构,严格执法、监督与服务方面转变。  第四,建立科技型政府。重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搞好宏观调控,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有效率的市场。在政府机构中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具有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第五、统一、公正的法律体系。建立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依据市场竞争的法制体系,培育和发展有序竞争的市场;为社会提供应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规章与政策提出改革的承诺与时间表,努力构建并实施符合国际规则,透明,开拓海外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政府应坚定地扮演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忠实代表,留住人才,引进人才。  第三,建立法制型政府。政府应在经济全球化中建立约束自己行为的机制,在治理国内市场失灵和世界市场失灵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克服自身的“政府失灵”、由命令式管理向协调,提高政府的行政运转效率、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确定经济增长的切入点,促进本国发展战略的完成。  第二,给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企业社会成本,有效解决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为内资和外资企业、为不同所有制的经济成分发展创造良好、平等的政策环境;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保证企业自主经营,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就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维护经济安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快速形成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市场环境,最紧迫的任务是政府充分认识自己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中承担职能的时机、领域,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例如加强对于金融风险和冲击的防范和抵御,使企业低成本扩张,刺激经济发展,兑现开放市场对现行涉外法律,要建立服务型政府。在美国,政府为企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政府要致力于经济发展,准确运用其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地位,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影响进行扬弃,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政策;经济全球化的制度传递效应也要求政府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改革。因此,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全球大环境下的经济变化都会对一国经济产生影响,要建立责任型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和理解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建设。在我国,最大限度地兴利除弊。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的扩大要求政府相关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要相应变化
采纳率:44%
来自团队:
为您推荐: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到底该如何规范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_滚动新闻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正文
到底该如何规范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
  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引起社会各界热议。该25号文要求地方政府停止去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为什么税收优惠的清理工作会被停止?从25号文的内容来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可能是如果清理地方政府此前已经存在的税收优惠,势必会对其公信力造成损害。也正是如此,25号文规定“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不过在笔者看来,理解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可能需要更长的视野。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竞争,被不少经济学家视为是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来经济增长的密码。竞争的内容,无非是各地政府竞相营造好的商业环境,而税收政策,则一直是投资环境的最为核心的内容。从国际上来看,以低税率吸引国外资金的也不在少数,最为著名的就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等税收洼地,成为注册离岸公司的首选之地。
  当然,目前地方政府所给予的税收优惠也存在诸多问题。第一,不透明的税收优惠会成为腐败的温床。至少从目前来看,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都不是依据法律程序做出,甚至不是由地方政府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而只是政府对单个企业的特殊规定。这种一对一的税收优惠尽管在招商引资时很有优势,因为隐藏着的底牌总能够给竞争对手以出其不意。2012年,媒体曾经报道了西安市政府补贴2000亿元迎娶三星电子闪存芯片项目的新闻,尽管西安市政府对2000亿元的报道予以否认,但到目前为止,西安市政府也没有就媒体传言的所得税“10免10减半”进行回应,而三星公司也以“跟地方政府的投资协议是不能公布的”予以回应。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不予公开的税收优惠也导致诸多问题,此前就有媒体报道东部某省份出现不少地方政府“买假外资”的现象,而相关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却享受了当地政府给予的各种奖励。
  第二,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往往在最后却变成为对大企业的优惠,形成不正当竞争。目前各地所做的税收优惠并不是属于普惠制,即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税收优惠,只有极少数符合条件的行业和企业能够获得。毫无疑问,这样只针对特定行业和特殊企业的税收优惠和那些联邦制国家中的税收竞争并不是一回事,而且也和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离岸公司税收政策相背离。
  也正是如此,地方政府之间基于竞争的税收优惠尽管促进了GDP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外部性,地方政府为了增加GDP而给予工业部门的各种补贴必然会以另外一种形式返回到政府财政收入中。不妨以不少地方政府推出的工业用地“零地价”为例,在用地规模总量受限且土地一级市场由政府控制的前提下,当工业用地收益减少时,地方政府为了保持土地收益不降低,必然会有提高住宅建设用地价格的激励――― 减少住宅建设用地供给本身就是一种推高价格的手段。事实上,这也是当下中国不少城市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最终结果就是该城市的居民通过房价上涨的方式承担了那些本该由企业负担的成本。
  如果考虑到税收竞争本来就是地方政府间竞争的重要内容,而且这也属于国际惯例,那么贸然予以取消既不合理,而事实上也不可能--只要地方政府之间还存在着基于GDP的竞争,那么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实现税收优惠。因此,迫切的问题应该是,如何规范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
  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确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权限。尽管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现在中国存在着地税和国税的区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区分并不是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形式确定,而是由行政部门确定。尽管由行政部门确定税收权限具有适时调整的优势,但从1994年以来的税收调整来看,往往伴随着地方政府税种的减少而中央税种的增加。而这种不以法律形式明确的税收权限,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在无意之中减免中央的税种,一个最为明显的例子是,在2002年之前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种,但在此之后就成为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这种调整带来的问题是,此后地方政府所作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其效力如何判定?
  其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税收优惠的内容和程序。25号文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由国务院来确定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尽管与目前现有的很多法律规定相符合,但需要考虑到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面对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国务院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力?一个更为可取的办法是,可以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税收优惠的程序,至于税收优惠的内容,则是由具有权限的地方政府自行决定。
  如前所述,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优惠往往是“一对一”谈判的结果,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这样的税收优惠往往与税收法定的原则相悖,同时也与税率的公开和同名等原则不相符合。因此,地方政府应当以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税收优惠的内容,避免税收优惠成为政府对企业的不当利益输送。
  一句话,真要让税收优惠成为地方政府发挥竞争优势的利器,那么法律要做的不仅仅是要允许地方政府存在税收优惠,更重要的是让这种税收优惠要以法律形式明确地做出,而不只是对特定企业的优惠。最终只能够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和税收优惠的程序,而这都应该是“税收法定”的应有之义。
  傅蔚冈(学者,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顶部 “”,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请用微博账号,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行政企业管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