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水浒里的水浒传英雄好汉的绰号随便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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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浒传》诠释中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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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评对古典小说的正确态度
◆王&&& 平
  对一部文学作品进行诠释,诠释者的价值取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诠释者的价值取向不同,对于同一部作品,往往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水浒传》诠释中的价值取向亦复如是,如明人认为是"忠义"之作,清人则认为是"诲盗"之作:明人对宋江称赏有加,清人则对之深恶痛绝。之所以产生这种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见解,主要是诠释者采取了不同的价值标准。但某一见解一旦形成,又会造成深远影响。这种现象应引起今人的高度重视,以避免在对古典名著进行诠释时,出现不必要的偏颇与失误,甚而导致对古典小说采取全面肯定或彻底否定的态度。
  一、社会政治价值取向
  所谓社会政治价值取向,是从社会政治角度做出的考量,主要着眼于小说对社会政治所产生的作用和功能。有趣的是,同样从社会政治价值取向出发,明清两代的诠释者却做出了不同的评价。
  明代许多论者认为《水浒传》乃"忠义"之作,其价值在于赞颂了强烈的民族意识,肯定了对权奸政治的不满与抗争。其中呼声最高的是著名思想家、异端思潮的代表李贽,他的《忠义水浒传序》可称得上是一篇全面肯定《水浒传》为忠义之作的宣言。他首先指出,《水浒传》是一部"发愤之作","施、罗二公,身在元,心在宋;虽生元日,实愤宋事。是故愤二帝之北狩,则称大破辽以泄其愤:愤南渡之苟安,则称灭方腊以泄其愤。敢问泄愤者谁乎?则前日啸聚水浒之强人也,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这就是说,《水浒传》在梁山好汉身上寄托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对南宋朝廷的极端不满,所以他们必定是忠义的化身。他接着分析了"水浒之众,何以一一皆忠义"的原因,按照他的理解,小德应当服从大德,小贤应当服从大贤。现在却是"以小贤役人,而以大贤役于人","其势必至驱天下大力大贤而尽纳之水浒矣","则谓水浒之众,皆大力大贤有忠有义之人可也"。他所说的小贤、小德,显然是指把持朝政的蔡京、高俅、童贯、杨戬等人,是他们把宋江等"大贤、大德"之人逼上了梁山。
  李贽特别肯定宋江的"忠义":"独宋公明者,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一百单八人者之心;故能结义梁山,为一百单八人之主。"宋江之所以接受招安是为了"报国",即使最后被毒死,也成为视死如归、大忠大义的壮烈之举。可见李贽把"报国"作为忠义的最高准则,宋江等梁山好汉一心为国,所以他们自然而然成为忠义的化身。
  李贽最后呼吁人们都要认真来读《水浒传》:"故有国者不可以不读,一读此传,则忠义不在水浒,而皆在于君侧矣。贤宰相不可以不读,一读此传,则忠义不在水浒,而皆在于朝廷矣。兵部掌军国之枢,督府专阃外之寄,是又不可以不读也,苟一日而读此传,则忠义不在水浒,而皆为干城心腹之选矣。否则,不在朝廷,不在君侧,不在干城心腹,乌乎在?在水浒。此传之所为发愤矣。"曲终奏雅,李贽终于说出了他的真实用意,即《水浒传》可从反面警惊上至帝王、下至将相,不要像道君皇帝那样昏庸,不要像蔡京、高俅那样迫害贤良,那么,朝廷上下就会都是忠义之人。反过来,就只能把忠义之人统统驱赶到水浒梁山,朝廷之上则成为奸佞小人的天下。
  在李贽之前,论者曾称《水浒传》为"义勇"之作,或"礼义"之作,也是从社会政治角度做出的诠释。明代略早于李贽的另一位著名学者郎瑛在其《七修类稿》卷二十五"辩证类·宋江原数"中,从别一角度认为梁山好汉为"礼义"之徒。他说:"史称宋江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莫抗,而侯蒙举讨方腊。周公谨载其名赞于《癸辛杂志》。罗贯中演为小说,有替天行道之言。今扬子、济宁之地,皆为立庙。据是,逆料当时非礼之礼,非义之义,江必有之,自亦异于他贼也。"郎瑛认为宋江必有"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因而"异于他贼"。所谓"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即与正统的"礼""义"有所不同的"礼""义",但这种"礼""义"却很受当地民众的拥戴,所以在其活动过的地区"皆为立庙"。
  大概在李贽撰写这篇序言的同时,万历二十二年( 1594)双峰堂刻印了《水浒志传评林》,该本卷首有署名为"天海藏"的一篇序言,开篇便说道:"先儒谓尽心之谓忠,心制事宜之谓义。愚因曰:尽心于为国之谓忠,事宜在济民之谓义。若宋江等,其诸忠者乎,其诸义者乎!"接着序言作者称梁山好汉"愤国治之不平,悯民庶之失所",揭竿而起,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因此"有为国之忠,有济民之义""岂可曰:此非圣经,此非贤传,而可藐之哉?"这位"天海藏"与李贽可谓同声相求,见解完全一致。
  明代自李贽之后,对《水浒传》的诠释多以社会政治作为价值取向。如杨定见在《忠义水浒全书小引》中讲述了刻印此书经过,其中说道:"吾探吾行笥,而卓吾先生所批定《忠义水浒传》及《杨升庵集》二书与俱,挈以付之。无涯欣然如获至宝,愿公诸世。吾问二书孰先?无涯曰:'《水浒》而忠义也,忠义而《水浒》也,知我罪我,卓老之《春秋》近是。其先《水浒&哉!其先《水浒》哉!'"袁无涯可谓深得李贽之心,径直把《水浒传》与"忠义"划上了等号,使杨定见大为感动。再如"五湖老人"从批评当时假道学出发,在明宝翰楼刻本《忠义水浒全传》卷首序中说:"余于梁山公明等,不胜神往其血性。总血性发忠义事,而其人足不朽。……余于《水浒》一编,而深赏其血性,总血性有忠义名,而其传亦足不朽。""大涤馀人"则从有益于人文之治出发,在明末芥子园刻本《忠义水浒传》卷首"缘起"中说:"自忠义之说不明,而人文俱乱矣。……急则治标,莫若用俗以易俗,反经以正经。故特评此传行世,使览者易晓。亦知《水浒》惟以招安为心,而名始传,其人忠义也。施、罗惟以人情为辞,而书始传,其言忠义也。"
  如此众多的评论者都众口一声地将社会政治作为诠释《水浒传》的价值取向,这就不仅仅是人文思潮问题,而与当时的朝政有关。李贽所谓"以小贤役人,而以大贤役于人";"天海藏"所谓"尽心于国之谓忠"、"愤国治之不平";"五湖老人"所谓"总血性有忠义名"等等,并非空发议论,而都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只要看一下自正德、嘉靖以来宦官如何专权、党争如何尖锐、忠良如何遭受迫害,就不难明白这些论者的用意了。宦官刘谨、奸相严嵩、严世蕃父子等先后把持朝政数十年,结党营私,迫害忠良。如此腐败的朝政当然会激起人们对忠义的强烈呼唤。朝政既然被这样一批小人把持着,人们自然就会将目光转向水浒中的英雄。诚如李贽所说:"不在朝廷,不在君侧,不在干城心腹,乌乎在?在水浒。"可见明代论《水浒传》者以政治伦理作为价值取向,对梁山义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到了明清之际以金圣叹为代表的许多评论者突然众口一词地否定《水浒传》为"忠义"之书。金圣叹为被自己腰斩的《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写了三篇序言,在第二篇序言中他对"忠义"之说大加挞伐。他首先分析了《水浒》这一书名的含义:"观物者审名,论人者辨志。施耐庵传宋江,而题其书曰《水浒》,恶之至、迸之至、不与同中国也。"为何"水浒"这一名称"恶之至、迸之至、不与同中国也"?这是因为"王土之滨则有水,又在水外则曰浒,远之也。远之也者,天下之凶物,天下之所共击也:天下之恶物,天下之所共弃也。若使忠义而在水浒,忠义为天下之凶物恶物乎哉?"所以他认为施耐庵当初之所以命名此书为《水浒》,己包含水浒众人绝对不可能"忠义"的用意。"而后世不知何等好乱之徒,乃谬加以忠义之目。呜乎!忠义而在《水浒》乎哉?"甚至进一步指斥道:"以忠义予水浒者,斯人必有怼其君父之心,不可以不察也。"这无疑将批评的矛头直指李贽等明代的评论者。
  接着金圣叹论述了"忠义"不在水浒而在朝廷的道理:"忠者,事上之盛节也;义者,使下之大经也。忠以事其上,义以使其下:斯宰相之材也。忠者,与人之大道也;义者,处己之善物也。忠以与乎人,义以处乎己:则圣贤之徒也。……且水浒有忠义,国家无忠义也?夫君则犹是君也,臣则犹是臣也,夫何至于国而无忠义?此虽恶其臣之辞,而已难乎为吾之君解也。父则犹是父也,子则犹是子也,夫何至于家而无忠义?此虽恶其子之辞,而已难乎为吾之父解也。"他认为说《水浒》为"忠义"就等于否定了国家的忠义,否定了"君父"的存在。
  在金圣叹看来,宋江等人"其幼,皆豺狼虎豹之姿也;其壮,皆杀人夺货之行也;其后,皆敲扑刖之馀也;其卒,皆揭竿斩木之贼也。有王者作,比而诛之,则千人亦快、万人亦快者也。如之何而终亦幸免于宋朝之斧#?彼一百八人而得幸免于宋朝者,恶知不将有若干百千万人思得复试于后世者乎?耐庵有忧之,于是奋笔作传,题曰《水浒》,意若以为之一百八人,即得逃于及身之诛#,而必不得逃于身后之放逐者,君子之志也。而又妄以忠义予之,是则将为戒者,而反将为劝耶?"金圣叹认为施耐庵原作仅有七十回,结末让梁山贼人"即得逃于及身之诛#,而必不得逃于身后之放逐",故以"惊噩梦"作结。罗贯中反而使之受招安、灭方腊,一一封赏,遂成"恶札"。
  金圣叹生活于明末清初,上距几位明末的评论者不过十数年,而观点却发生了巨变,其原因亦当从现实社会政治中去寻找。早在上一世纪20年代胡适曾讨论过这一问题,他说:
  圣叹最爱谈"作史笔法",他却不幸没有历史的眼光,他不知道《水浒》的故事乃是四百年来老百姓与文人发挥一肚皮宿怨的地方。宋、元人借这故事发挥他们的宿怨,故把一座强盗山寨变成替天行道的机关。明初人借他发挥宿怨,故写宋江等平四寇立大功之后反被政府陷害谋死。明朝中叶的人--所谓施耐庵--借他发挥他的一肚皮宿怨,故削去招安以后的事,做成一部纯粹反抗政府的书。
  因为胡适当年没有见到七十回本之外的《水浒传》,对《水浒传》成书演变的过程还把握得不太准确,所以他的这一段论述存在不少问题。尤其说腰斩《水浒》是明朝中叶人所为,更为不妥。这样一来他就无法解释为何明代后期,众多评论者都称赞《水浒》为忠义之作,而不是什么"纯粹反抗政府的书"。
  实际上金圣叹并非"没有历史的眼光",应该说他的眼光不仅看到了历史,而且更加重视了现实政治。请看金圣叹在七十回本"楔子"前的批语:
  哀哉乎,此书既成,而命之曰《水浒》也。是一百八人者,为有其人乎,为无其人乎?诚有其人也,即何心而至于水浒也?为无其人也,则是为此书者之胸中,吾不知其有何等冤苦,而必设言一百八人,而又远托之于水涯。吾闻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一百八人而无其人,犹己耳。一百八人而有其人,彼岂真欲以宛子城、寥儿洼者,为非复赵宋之所覆载乎哉?吾读《孟子》,至伯夷避纣居北海之滨、太公避纣居东海之滨二语,未尝不叹纣虽不善,不可避也;海滨虽远,犹纣地也:二老倡众,去故就新,虽以圣人,非盛节也。彼孟子者,自言愿学孔子,实未离于战国游士之习,故犹有此言,未能满于后人之心。若孔子其必不出于此。今一百八人而有其人,殆不止于伯夷、太公居海避纣之志矣。大义灭绝,其何以训?若一百八人而无其人也,则是为此书者之设言也。为此书者,吾则不知其胸中有何等冤苦,而为如此设言。然以贤如孟子,犹未免于大醇小疵之讥,其何责于稗官?后之君子,亦读其书、哀其心可也。金圣叹说得何等明白!"殆不止于伯夷、太公居海避纣之志",言外之意就是要超出两位古代圣贤的志向,亦即要"大义灭绝",揭竿而起。而作书之人"其胸中有何等冤苦,而为如此设言"。也就是说,《水浒传》的作者是有意而为的,绝不是无病呻吟。
  但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的开头又曾说:"施耐庵本无一肚皮宿怨要发挥出来,只是饱暖无事,又值心闲,不免伸纸弄笔,寻个题目,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故其是非皆不谬于圣人。后来人不知,却于水浒上加忠义字,遂并比于史公发愤著书一例,正是使不得。"因此有人(如胡适先生)认为金圣叹前后矛盾,"没有历史的眼光"。然而,就在这段话后面,金圣叹接着说:"《水浒传》有大段正经处,只是把宋江深恶痛绝,使人见之,真有犬彘不食之恨。从来人却是不晓得。《水浒传》独恶宋江,亦是歼厥渠魁之意,其余便饶恕了。"看来,金圣叹认为《水浒传》的作者还是有所为而发的,只是不同意"忠义"之说而己。究竟出于何种原因,使金圣叹对"忠义"之说如此痛恨呢?说起来十分简单,正是明末农民起义使金圣叹产生了这种见解。胡适先生对此曾有一段论述:
  这部七十回的《水浒传》处处"褒"强盗,处处贬官府。这是看《水浒》的人,人人都能得着的感想。圣叹何以独不能得着这个普遍的感想呢?这又是历史上的关系了。圣叹生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班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得强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圣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故能赏识《水浒传》。但文学家金圣叹究竟被《春秋》笔法家金圣叹误了。他赏识《水浒传》的文学,但他误解了《水浒传》的用意。他不知道七十回本删去招安以后事正是格外反抗政府,他看错了,以为七十回本既不赞成招安,便是深恶宋江等一班人。所以他处处深求《水浒传》的"皮里阳秋",处处把施耐庵恭维宋江之处都解作痛骂宋江。这是他的根本大错。
  胡适先生指出金圣叹出于对现实社会的考虑而反对称颂梁山好汉,这无疑是正确的。但这恰恰说明了金圣叹对《水浒传》的本来用意是非常清楚的,而绝非"误解了《水浒传》的用意"。金圣叹在《水浒传序二》里说得再明白不过:"彼一百八人而得幸免于宋朝者,恶知不将有若干百千万人思得复试于后世者乎?"所以他绝不允许宋江等人接受招安,所以明明是他腰斩《水浒传》,却偏偏要伪造出一个七十回本的"施耐庵古本"。胡适先生大概也被金圣叹的"皮里阳秋"所迷惑了,因此才认为在金圣叹之前,确实存在着一种七十回本的《水浒传》;而金圣叹又误解了施耐庵,把"恭维宋江之处都解作痛骂宋江"。这简直就像是一个连环错,现在应当把它们一一理清了。
  二、道德伦理价值取向
  所谓道德伦理价值取向,是从道德善恶角度做出的考量,主要着眼于人们行为的道德水准。与前述相同,从同样的道德伦理价值取向出发,不同时代的诠释者也做出了完全不同的评价。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武定侯进公"称,嘉靖年间武定侯郭勋家中有《水浒传》一部,"今新安所刻《水浒传》善本,即其家所传,前有汪太函序,托名天都外臣者"。尽管此本现己无可得见,但那篇序言却保留了下来,此序落款署"万历己丑孟冬",即万历十七年(1589),这应是我们今天所能够知道的对《水浒传》较早的评论之一。该序对宋江有一大段分析:
  江以一人主之,始终如一。夫以一人而能主众人,此一人者,必非庸众人也。使国家募之而起,令当七校之队,受偏师之寄,纵不敢望髯将军、韩忠武、梁夫人、刘、岳二武穆,何渠不若李全、杨氏辈乎?余原其初,不过以小罪犯有司,为庸吏所迫,无以自明。既嵩目君侧之奸,拊膺以愤,而又审华夷之分,不肯右#辽而左#金,如郦琼、王性之逆。遂啸聚山林,凭陵郡邑。虽掠金帛,而不虏子女。唯翦婪墨,而不戕善良。诵义负气,百人一心。有侠客之风,无暴客之恶。是亦有足嘉者。
  该序从三个方面肯定了宋江的所作所为:一是能够率领梁山众人,"始终如一","必非庸众人也",也就是说宋江是一位难得的将帅之才。这是从能力上对宋江的肯定。二是宋江之所以"啸聚山林",乃是"为庸吏所迫"。同时又出于对朝廷内忧外患的现实和不肯屈服于辽金异族侵略者的考虑。这是从道义上对宋江的肯定。三是虽然落草为寇,但"有侠客之风,无暴客之恶"。这是从道德善恶上对宋江的肯定。既然宋江完全是一位正面人物形象,那么,以他为首的梁山好汉当然也就不是盗贼。这位"天都外臣"又以孟子的观点为据,证明梁山众人不过是"窃钩者",而蔡京、童贯、高俅之徒"诚窃国之大盗也"。甚至认为"道君为国,一至于此,北辕之辱,固自贻哉!"这与前举李贽所说"大贤处下,不肖处上"、"以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的观点相一致,为梁山好汉啸聚山林作了辨解。
  另一位明人张风翼说得更加直接:"礼失而求诸野,非得已也。论宋道,至徽宗,无足观矣。当时,南衙北司,非京即贯,非俅即勔,盖无刃而戮,不火而焚,盗莫大于斯矣。宋江辈逋逃于城旦,渊薮于山泽,指而鸣之曰:是鼎食而当鼎烹者也,是丹毂而当赤其族者也!建旗鼓而攻之。即其事未必悉如传所言,而令读者快心,要非徒虞初悠谬之论矣。乃知庄生寓言于盗跖,李涉寄咏于被盗,非偶然也。兹传也,将谓诲盗耶,将谓弭盗耶?斯人也,果为寇者也,御寇者耶?彼名非盗而实则盗者,独不当弭耶?"这就是说,朝廷一班奸佞才是最大的盗贼,宋江等梁山好汉"建旗鼓而攻之",不是什么强盗,而是"御寇"的正义之师。
  明万历甲寅(1614)刊行的吴从先《小窗自纪》卷三有《读水浒传》一文,尽管该文所论述的故事内容与今知各本多有不同,但对宋江的评价却与前述几人的观点完全一致:
  及读稗史《水浒传》,其词轧札不雅,怪诡不经。独其叙宋江以罪亡之躯,能当推戴,而诸人以穷窜之合,能听约束,不觉抚卷叹曰:天下有道,其气伸于朝,天下无道,其气磔于野,信哉!夫江,一亭长耳,性善饮,朋从与游,江能尽醉之,且悉其欢。人驯谨,而其中了然呐厚,而其#然,抚孤济茕,人人得呼公明,人人成愿为公明用也。……吁!江宁贼也哉?归则整徒众,扣河北而河北平,击山东而山东定。……及江请取方腊以贽,而方腊受馘。功高不封,竟毙之药酒中。呜呼!宋之君臣亦忍矣哉!……江之用心,不负夫宋;而宋之屠戮,惨加于江。……则江之非贼明矣。吴从先将宋江与蔡京、童贯等人作了比较,得出了以上结论,全面肯定了宋江的所作所为。
  明末崇祯年间,书商将《水浒》、《三国》合为一刻,名之《英雄谱》,卷首有杨明琅所撰序言,称:"夫《水浒》、《三国》,何以均谓之英雄也?曰:《水浒》以其地见,《三国》以其时见也。……向使遇得其时,而处当其地,则桃园之三结,与五臣之赓歌何以异?梁山一百八人与周廷师师济济何以异?……公明主盟结义,专图报国,虽为亚父之交欢可也。……又无所谓圣君贤相者,以大竞其用,用卒究其才。则时安得不为三国,地安得不为水浒?而英雄之卒以《三国》、《水浒》见也,又其英雄所以已哉?然此谱一合,而遂使两日英雄之士,不同时不同地而同谱。"口口声声称梁山众人为英雄,认为朝廷无圣君贤相,才使他们或"不遇其时",或"不遇其地",否则就像历代英雄一样,可以名垂史册。
  从万历十七年(1589)的"天都外臣"到崇祯年间的杨明琅,在几十年的时间之内,众多论者的观点如此一致,远非个人好恶所可解释。他们出于对奸佞把持朝政的憎恶,反过来推许宋江等人的抗争。他们出于对朝廷文臣武将皆无能之辈的失望,反过来称颂宋江等人的能力。一句话,他们是把宋江等人当作正义与善的代表来看待的,。
  当然,明代也有个别人持有异议,如明容与堂本《水浒传》卷首有无名氏(或日怀林)所撰的《梁山泊一百单八人优劣》一文,对包括宋江在内的梁山众人作了不同的评价。该文称李逵为"梁山泊第一尊活佛",因为他"为善为恶,彼俱无意","无成心也,无执念也"。其他如"石秀之为杨雄,鲁达之为林冲,武松之为施恩,俱是也"。但宋江则不同,"逢人便拜,见人便哭……的是假道学,真强盗也"。该文显然受到了李贽"童心说"的影响,认为只有"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才是真心,不应受外在"闻见道理"的干扰。即使如此,他还是强调若宋江"能以此收拾人心,亦非无用人也。当时若使之为相,虽不敢曰休休一个臣,亦必能以人事君,有可观者矣"。仍然肯定了宋江的能力和才干。吴用虽"一味权谋,全身奸诈",但"倘能置之帷幄之中,似亦可与陈平诸人对垒"。对梁山其余众人,该文则认为不过是一班强盗而已。
  然而若与清代论者相比,此文的观点就算是非常温和的了。前面已经说到,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曾断言:"《水浒传》有大段正经处,只是把宋江深恶痛绝,使人见之,真有犬彘不食之恨。""《水浒传》独恶宋江,亦是歼厥渠魁之意,其余便饶恕了。"出于这一判断,他在回评中处处揭露宋江的虚伪可恶。金圣叹为何"独恶宋江"呢?请看他在七十叵本第十七回的评语:
  此回始入宋江传也。宋江盗魁也,盗魁则其罪浮于群盗一等。然而从来人之读《水浒》者,每每过许宋江忠义,如欲旦暮遇之。此岂其人性喜与贼为徒?殆亦读其文而不能通其义有之耳。自吾观之,宋江之罪之浮于群盗也,吟反诗为小,而放晁盖为大。何则?放晁盖而倡聚群丑,祸连朝廷,自此始矣。宋江而诚忠义,是必不放晁盖也:宋江而放晁盖,是必不能忠义者也。此人本传之始,而初无一事可书,为首便书私放晁盖。然则宋江通天之罪,作者真不能为之讳也。……凡费若干文字,写出无数机密,而皆所以深著宋江私放晁盖之罪。盖此书之宁恕强盗,而不恕宋江,其立法之严有如此者。金圣叹不愧是一位善辩之才,为了证明"独恶宋江"的观点,他能够找出如此之多的理由。但从中也不难看出,他认为宋江及梁山众人都是"群丑"、"强盗"。
  因此,他要添加"惊噩梦"一节,并在结尾处评道:"吾观《水浒》洋洋数十万言,而必以天下太平四字终之,其意可以见矣。后世乃复削去此节,盛夸招安,务令罪归朝廷,而功归强盗,甚且至于裒然以忠义二字而冠其端,抑何其好犯上作乱,至于如是之甚也哉?"他认为宋江等人是强盗,与其反对"招安"、反对称《水浒》为"忠义"出于同一原因,即"生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故他觉得强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应当说,金圣叹是一位能够自觉地将文学作品的诠释与现实政治相结合的高手。
  金圣叹的观点受到了清代读者的普遍认同,这可以从他删改的七十回本成为清代最流行的本子得到证明。顺治十四年(1657)醉耕堂本《第五才子书水浒传》卷首有王仕云《水浒传总论》一文,开头即说:"施耐庵著《水浒》,申明一百八人之罪状,所以责备徽宗、蔡京之暴政也。然严于论君相,而宽以待盗贼,令读之者日生放辟邪耻之乐,且归罪朝廷以为口实,人又何所惮而不为盗?余故深亮其著书之苦心,而又不能不深憾其读书之流弊。后世续貂之家,冠以忠义,盖痛恶富贵利达之士,敲骨吸髓,索人金钱,发愤而创为此论。其言益令盗贼作护身符。"论调与金圣叹如出一辙。但他在为该本写的序言中,对金圣叹的观点又有一定修正:"此百八人者,始而夺货,继而杀人,为王法所必诛,为天理所不贷,所谓忠义者如是,天下之人不尽为盗不止,岂作者之意哉?"他认为金圣叹还没能够把作者"示戒之苦心"阐扬殆尽,于是他进而指出:"《水浒》百八人,非忠义皆可为忠义,是子舆氏祖述孔子性相近之论,而创为性善之意也夫。"这就是说,梁山众人还是可以成为忠义之士的,但必须"生尧舜之世","不幸生徽宗时","遂相率而为盗耳"。尽管作了这些修正,但还是将梁山众人视为了强盗。
  金圣叹等人目睹明清之际"流贼遍天下"的社会现实,故对《水浒传》有以上之评价,但其观点却一直影响到了清中叶乃至清末。乾隆年间,天下逐渐由乱而治,但依然视《水浒》为"诲盗"之书。乾隆四十二年(1777),龚炜在其《巢林笔谈》卷一中说:"施耐庵《水浒》一书,首列妖异,隐托讽刺,寄名义于狗盗之辈,凿私智于穿之手,启闾巷党援之习,开山林哨聚之端,害人心,坏风俗,莫甚于此!"将《水浒传》完全视为诲盗之书,甚至认为《水浒传》的文字亦不必推崇:"古来写生文字,供人玩味者何限,而必沾沾于此耶?"也有人"截取百五十回本之六十七回至结末,称《续水浒》,一名《荡平四大寇传》,附刊七十回之后以行"。该本卷首有"赏心居士"写于乾隆壬子(1792)年的序,称"以群焉蚁聚之众,一旦而驱驰报国,灭寇安民,则虽其始行不端,而能翻然悔悟,改弦易辙,以善其终,斯其志固可嘉,而其功诚不可泯"。虽然肯定了梁山众人的"翻然悔悟",但还是认为"其始行不端"。光绪十三年(1887),"梦痴学人"在其《梦痴说梦·前编》中也认为:"即以《水浒》、《金瓶》而言,其书久经焚毁,禁止刊刻,至今毒种尚在。"
  金圣叹之说的影响可谓既远且深,甚至曾受西方思想浸熏的某些评论者也未能走出金圣叹所笼罩的阴影。著名报人王韬于光绪十四年(1888)为《第五才子书水浒传》撰写了一篇序言,他说:"试观一百八人中,谁是甘心为盗者?必至于途穷势迫,甚不得已,无可如何,乃出于此。盖于时,宋室不纲,政以贿成,君子在野,小人在位,赏善罚恶,倒持其柄。贤人才士,困踣流离,至无地以容其身。其上者隐遁以自全,其下者,遂至失身于盗贼。呜呼!谁使之然?当轴者固不得不任其咎,能以此意读《水浒传》,方谓善读《水浒》者也。"这是对金圣叹"上自乱作"观点的继承。接下来他又说:"近来兵革浩劫,未尝非此等荡检逾闲之谈,默酿其殃。然则《水浒》一书,固可拉杂摧烧也。"既然如此,那为何还要刊行、并为之作序呢?他借"顽石道人"之口解释道:
  鄙意,与其逆以遇之,不如顺以导之。世之读《水浒》者,方且以宋江为义士,虽耐庵、圣叹,大声疾呼,指为奸恶,弗颐也。……耐庵于《水浒传》,终结以一梦,明示以盗道无常,终为张叔夜所翦除。于是山阴忽来道人遂有《结水浒》之作,俾知一百八人者,丧身授首,明正典刑,无一漏网。今我以《水浒传》为前传,《结水浒传》为后传,并刊以行世,俾世之阅之者,懔然以惧,废然以返,俾知强梁者不得其死,奸回者终必有报。即使飞扬跋扈,弄兵潢池,逆焰虽张,旋归澌灭,又何况区区一方之盗贼哉?两书并行,自能使诈悍之徒,默化于无形,乖戾之气,潜消于不觉,而后耐庵、圣叹之苦心,亦可大白于天下。
  稍后的严复、梁启超等大名鼎鼎的近代启蒙思想家,虽然认识到了小说的"入人之深、行世之远",或小说所具有的"熏、浸、刺、提"的艺术感染力,但依然视《水浒传》为"诲盗"之书。严复、夏曾佑认为"稗史小说"比国史更易流传,特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在《国闻报》上附印小说。应当说其见解极有道理。但同时他们又说:"《水浒传》者,志盗也,而蒲狐父之豪,往往标之以为宗旨……盖天下不胜其说部之毒,而其益难言矣。"梁启超在其著名论文《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1902年)中多次提及《水浒传》,认为"读《水浒》竟者,必有馀快,有馀怒。"但他同时又认为《水浒传》能够引导人们成为盗贼:"今我国民绿林豪杰,遍地皆是,日日有桃园之拜,处处为梁山之盟,所谓'大碗酒、大块肉、分秤称金银、论套穿衣服'等思想,充塞于下等社会之脑中,遂成为哥老、大刀等会,卒至有如义和拳者起,沦陷京国,启召外戎,曰:惟小说之故。呜呼!小说之陷溺人群乃至如是,乃至如是!"
  直至今日,金圣叹之说依然影响甚巨,著名国学家钱穆先生曾评曰:"但最可怪者,乃是《水浒》作者独于忠义堂上众所拥戴之领袖呼保义及时雨宋公明,却深有微辞。……此层最是《水浒》作者写此一部大书之深微作意所在,把自己一番心情混合在社会群众心情中曲曲传达。……然而直要待到圣叹出来为之揭发,于是圣叹乃一本作者之隐旨,而索性把后面平方腊为国建功衣锦还乡种种无当于原作者之隐旨的一刀切断,只以忠义堂一梦来结束,而成为此下最所流行之七十回本,此亦是圣叹对《水浒》一书之绝大贡献。"那么,《水浒传》作者为何要对宋江"深有微辞"呢?钱穆先生接着分析道:"今既认为《水浒》一书之作意,乃为同情社会下层之起而造反,而对于利用此群众急切需要造反之情势,处心积虑,运使权谋,出为领袖之人物,则不予以同情。因此乃宁愿为王进之飘然远引。若果把握住此一作意,则惟有在元末明初之智识分子,乃多抱有此心情,恰与本书作意符合。而圣叹之直认施耐庵为《水浒》作者之意见,乃大值重视。"这就是说,《水浒传》作者对明末农民起义是同情的,但对朱元璋利用农民起义夺取政权则"深有微辞",只有元末明初的知识分子才会有此种心情。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否定宋江为忠义之士、认为梁山好汉是盗贼的观点往往是出于社会政治的考虑。一旦采取了道德伦理的角度,那么态度就会发生明显变化。同样是金圣叹,一方面指责梁山好汉是盗贼,另一方面却极力赞颂鲁智深、李逵等好汉:"鲁达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心地厚实,体格阔大。""李逵是上上人物,写得真是一片天真烂漫到底,看他意思,便是山泊中一百七人,无一个人得他眼。《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正是他好批语"。可见,不同的价值取向便会做出不同的评价。
  三、人性文明价值取向
  所谓人性文明价值,是一种超越时代、超越民族,具有人类普适性的价值,主要着眼于对人及其生存、生命的尊重。不少论者以这一价值取向来诠释《水浒传&,认为《水浒传》虽然是一部艺术水准极高的小说,但正因如此,其泯灭人性的负面因素危害就更为深重。明清时期都有论者做过这方面的论述,如明代小说家余象斗在万历二十二年双峰堂刻本《水浒志传评林》中曾指出:"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到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但余象斗的立场未能坚持始终,他对李逵"乔提鬼"而杀死一对青年男女,反而认为"此理当然"。再如金圣叹也曾指出,宋江等人"其幼,皆豺狼虎豹之姿也;其壮,皆杀人夺货之行也"。"豺狼虎豹"、"杀人夺货"显然违背了人性文明。道光年间徐谦曾指出:"李卓吾极赞《西厢》、《水浒》、《金瓶梅》为天下奇书,不知凿淫窦,开杀机,如酿鸩酒,然酒昧愈甘,毒人愈甚矣。"但由于时代的原因,这些评论者对人性文明的理解还不那么科学,进入20世纪之后,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就更为严厉和深刻了。
  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科学民主,张扬人的价值,在这一历史文化背景下,许多论者认为《水浒传》是"非人的文学"。1918年周作人发表《人的文学》,指出《水浒传》不是"人的文学",属于"强盗书类","有碍于人性的生长,破坏人类的平和"。胡适在《中国新文学运动小史》中也认为《水浒传》等小说"思想内容实在不高明,够不上人的文学"。1929年,鲁迅先生在杂文《流氓的变迁》中指出"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得是看客"。1933年又在《集外集序言》中说道:"我却又憎恨张翼德型的不问青红皂白,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欢张顺的将他诱进水中去,淹得他两眼翻白。"也许鲁迅是借古讽今或另有所指,但毫无疑问他对李逵滥杀无辜是有所不满的。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论者再次以人性文明作为价值取向对《水浒传》提出了质疑或批评。2001年陈洪、孙勇进在《漫说水浒》中指出:"水浒世界里的很多血腥气冲鼻的行为,连追求正义的幌子都没有,完全是为蛮荒的嗜血心理所驱使。"2004年王学泰、李新宇在《(水浒传)与(三国演义)批判:为中国文学经典解毒》一书中也认为,中国有许多所谓"经典"需要解毒,学者应该继续五四时提倡的价值重估,把"那些野蛮的、残忍的、反文明、反人道、与人类健康文明相冲突的东西一一揭示出来"。
  2010年,三联书店出版了刘再复的《双典批判》,该书以人性文明作为价值取向,对《水浒传》的两大基本命题"造反有理"和"欲望有罪"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刘再复认为,"《水浒传》的造反,可区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的大类型,一是社会性造反,二是政治性造反。前者是反社会,后者是反政权。"然后他将《水浒传》的造反与《西游记》的造反进行了比较,得出了如下结论:
  《西游记》唐僧、孙悟空师徒搭配结构的隐喻,是我国原形优秀文化凝聚而成的伟大隐喻,其
  深刻的内涵恰恰给人类反抗、造反行为作了三项最宝贵的提示,这三项如下:
  (1)任何造反都应有慈悲导向。即鲁迅所说的,革命乃是为了"救人",不是为了"杀人"。
  (2)任何造反都不可越过一定的道德边界。即必须持守一定的"度"。
  (3)任何造反的手段都必须合人类生存延续的总目的性,即合乎人性准则。
  《水浒传》的造反与《西游记》的造反不同之处在于它缺乏慈悲导向,像李逵排头杀人的行为,
  把四岁的小衙内砍成两段的行为,把恋爱的男女剁成肉块的行为,均未受到作者与读者的谴责,均
  被认为是英雄行为。以往的《水浒》评论者充分肯定水浒英雄的种种行为,皆用一个理由,因为他
  们拥有伟大的目的:替天行道。论述中把目的与手段分开,仿佛为了一个崇高的目的,什么卑鄙凶
  残的手段都可以使用,未意识到目的与手段是密不可分的互动结构,使用黑暗的手段、卑劣的手段
  不可能达到光明、崇高的目的。"无法无天"的野蛮行为不可能"替天行道"。我们对《水浒传》的
  批判,正是在指出,在替天行道的旗号下的无法无天行为并不合理。
  那么,《水浒传》中哪些行为是"无法无天"的呢?刘再复认为"智取生辰纲"、"血洗鸳鸯楼"以及张青、孙二娘的人肉饭店便属于这种行为。"智取生辰纲"采用的是"以盗易盗、以暴易暴,以一种不合理规则取代另一种不合理规则的办法,只能让人类处于万劫不复的黑暗循环之中"。"血洗鸳鸯楼"中的武松一连杀死了十五个人,其中多数是无辜者,但武松却理直气壮、兴高采烈。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后人如金圣叹等对此大家赞赏:"武松杀人杀得痛快,施耐庵写杀人写得痛快,金圣叹观赏杀人更加痛快,《水浒》的一代又一代读者也感到痛快。在皆大欢喜、皆大痛快中是否有人想到,无辜的小丫鬟人头落地,无辜的马夫人头落地,无辜的佣人人头落地。小丫鬟、小马夫也是生命,也是有父亲有母亲有兄弟有姐妹有肤发有心灵的生命。武松砍杀这些无辜的生命时不但没有心理障碍而且心满意足,金圣叹对于这种砍杀行为,不仅没有心理恻隐而且拍手称快,而后代读者面对惨不忍睹的血腥,却个个一睹为快,一睹再睹,看热闹,看好戏,看血的游戏。"特别是张青、孙二娘开的人肉饭店"公然制作人肉包子,凡路过他店铺的人,都可能被剁成肉酱,连武松都差点被砍杀被吃掉,这是骇人听闻的野蛮到极点的野兽行为"。刘再复认为:"菜园子文化,其实是一种非人文化,即不把人当人的文化。这不仅是张青的原则,也是梁山的原则。"然后他总结道:"《水浒传》的社会性造反,其造反的逻辑是:社会规则不合理,所以我使用什么手段对付社会均属合理,包括抢劫、滥杀、开人肉包子黑店。这一逻辑用更简明的语言表达,是社会恶,我可以比社会更恶:社会黑,我可以比它更黑。在此逻辑下,造反有理变成抢劫有理,杀人有理,吃人有理。"
  不仅社会性造反如此,刘再复认为《水浒传》所描写的"政治性造反"同样有种种反人性的表现。如为逼迫朱仝上山,李逵残忍地杀死了沧州知府四岁的儿子。为逼迫医生安道全上山给宋江治病,张顺杀死了安道全眷恋着的妓女李巧奴及妓院中的其他三人,然后嫁祸于安道全,使安道全不得不上了梁山。为了让秦明入伙,宋江等使用计谋,不惜让秦明一家老小死于刀斧之下,不惜对无辜百姓进行无端的烧杀,断送了不计其数的生命。为了逼迫卢俊义上山,吴用设下毒计,从题反诗嫁祸于卢俊义到强行绑架,从对李固欲擒故纵到放回卢俊义使其陷入绝境,以至于为救卢俊义而不惜屠城。不仅使卢俊义饱受摧残,而且使其家庭破裂,尤其使大名府的百姓蒙受了一场大灾难。李逵等各路兵马不分青红皂白一路砍杀,杀得天昏地暗,全城一片刀光剑影,"城中将及损伤一半"。
  另一命题"欲望有罪"主要是指小说反映的妇女观,刘再复认为,"中国古往今来对妇女的蔑视、鄙薄、排斥、诋毁,在《水浒》中走到了极端"。"《水浒传》中的妇女不是人,而是物,大体上属三类物,即尤物(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器物(如扈三娘、李巧奴),动物(如孙二娘、顾大嫂等)。水浒英雄对三者中的尤物充满仇恨,皆报以斧头与刀剑,他们更是把婚外恋的女人视为头等罪犯,皆判处死刑送入地狱。"李逵之所以会成为《水浒传》中的主要英雄,就是因为他不仅善于杀人,而且绝对不近女色,也不许其他兄弟接近女色。如第七十三回"黑旋风乔捉鬼"中,李逵将热恋中的一对青年男女砍下头来后,还要碎尸万段,对两具尸体乱剁一阵。至于对婚外"偷情"的女子潘金莲、潘巧云和阎婆惜,《水浒传》无一例外地都判了死刑,武松杀嫂、杨雄杀妻、宋江杀惜还分别成为了小说的重点情节。在《水浒传》的作者看来,"情欲不仅有罪,而且有大罪,有死罪,有千刀万剐的天下第一罪:支持这种残酷法庭与残酷刑场的是中国千百年形成的大男子主义的'夫权'文化--'夫为妻纲'的绝对化,使婚姻之后男方实现了对女方的绝对占有,包括生命权情欲权的绝对占有"。
  可以看出,与以往论者相比,刘再复对《水浒传》的批判更为严厉,更为深恶痛绝。似乎《水浒传》之所以能够长期流传,受到读者的普遍喜爱,就是因为广大接受者与《水浒传》的作者有着完全相同的非人性的价值取向,最少是缺乏应有的甄别力。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是因为《水浒传》具有多重而复杂的价值,更多的接受者是着眼于其社会政治价值或道德伦理价值,以这两种价值取向来看《水浒传》,自有其无法替代的重要价值。
  许多论者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水浒传》的暴力给予辩解。如张锦池先生认为,梁山好汉之所以残害无辜,是因为"法外之人的恐慌心理,以牙还牙的复仇意识,立德立功的价值观念,时不我待的起伏心潮,汇成一种'左倾'盲动情绪,于是,'敢笑黄巢不丈夫'也就成为他们心理流程的暗流"。邓程在《&水浒传&主题新探》中认为:"《水浒》的这些描写,是有针对性的。那就是针对宋代文弱的风气的一种过激描写,同时《水浒》人物的天真、豪爽,以及叙述的幽默,表明作者的描写是带有夸张戏谑成分的。我想,我们再也不应说这样那样的外行话了。"王前程在《怎样看待&水浒传&中的暴力行为》中认为《水浒传》中的乱砍滥杀现象是正义集团成长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梁山好汉暴力倾向是黑暗专制社会的产物:"替天行道"绝非一块空招牌,不能因为小说中的暴力行为就否认水浒主流的正义性;水浒渲染血腥场面带有迎合市民审美口味的成分。刘坎龙在《论&水浒传&的"嗜杀"与化解》中认为《水浒传&作者从艺术构思、叙事技巧和世俗认可的伦理观念出发对水浒好汉的"嗜杀"行为进行了化解。崔茂新认为中国古代社会里的官民对立导致了下层民众的"仇官心理",这种心理压抑得越久,它对于杀戮贪官就越是快意。还有的论者从阶级性、历史性等方面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如张同胜在《&水浒传&诠释史论》中说道:"在人性论的视角下对《水浒传》中的'暴力'行为进行批评,归根到底,其实是一个阶级性的问题。""如何看待、认识梁山好汉的滥杀无辜还要有马克思主义所讲的历史主义原则,即对于历史现象的诠释不能不考察其产生的具体历史情境。"
  上述论者虽然努力做出种种解释,但并不否认《水浒传》中的滥杀无辜和蔑视妇女是一种过激行为。如果采取人性文明的价值取向,那么,就可以旗帜鲜明地给出答案,从根本上否定这种行为。但问题在于,尽管《水浒传》确实存在着这种不良倾向,但它的其它价值不应就此抹煞。因此应当以历史主义的观念、一分为二的方法和文学审美的眼光对待古典小说,这才是我们应当采取的正确态度。
  (王平,男,文学博士,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水浒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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