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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十年真实记录全文阅读 - 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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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自序。
  我是一名北漂,这一漂,我整整漂了十年。
  在这十年当中,我像一条狗一样,混迹在这个曾经让我向往,让我热血澎湃,低头承认过失败,现在可以抬头微笑,真正开创了一片新天地的地方——北京。
  皇城的博大与宽容,容下了我的流浪,最终也容下了我的根。
  我是一名北漂,和千千万万从四面八方,天南海北涌向北京,赖在北京,漂在北京的那些人一样,在这里求生,玩命的工作,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把根的触角从农村移向城市,并扎根在城市,而北京,是我的选择,因为,它是中国的首都,是我在老家的黑白电视上,看的最多,听得最多的一个名字的城市。
  我是一名北漂,遍尝北漂的苦与痛,寂寞与孤单,无奈与心酸,只有身为北漂才能体会的简单与不安。但,这不是全部,即使我倾尽言辞,也说不完这十年北漂的感受与经历。同为北漂,看过太多北漂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我尝过的苦他们都尝过,甚至我没有流过的血与泪,他们都曾挥洒过,现在的北京,几乎每一个行业,任何一个领域,或高或低的层次,都随处可见北漂的身影。北漂们,有着特殊的背影。
  北京有天安门,有长城,这些连外国人都知道,外国人都源源不断的来北京了,所以我非常的向往,非常的喜欢,深爱着北京,像爱着一个恋人一样,我用生命爱着北京,这一爱,就是我十年的青春。
  十年前的北京很繁华,十年后的北京更繁华。
  十年前,我二十岁,十年后,我三十岁。十年前,我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副身躯,用我老爹的话说,就是“两个肩膀抬着一张嘴”,当时,我只能爆出这样的装备,因为我的真的什么都没有,没有房子,车子,票子,是个穷光蛋,从前是,祖上是,过去的十年,都是,十年后,我成了房奴车奴卡奴,生活多功能综合**隶,但是至少心里有了底气拒绝承认我是穷光蛋了,因为在这个物质衡量一切的时代,我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北京,依然是什么都有,和十年前相比,是有上加有!有高楼大厦带别墅,柏油马路地下铁,文化广场喷泉公园,风景名胜数不完,大车小车私家车,公交面包代步车,富人穷人漂着的人,名贵猫狗比我们老家养的鸡鸭牛羊的总和都要多,物质发达,一切现代化,一切文明的标志,北京都可以体现,因为,它太富有了,看得让人眼花缭乱,而且,我说不完,因为,我没什么文化,总之,天堂里有的,北京都有,我从前听老家老人们拉家常的时候说过:“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可惜,我没去过杭州,不知道那里美不美,但是我知道北京很美,而且,我真的想说:“上有天堂,下有北京”。
  北京,依然欢迎着我和你,欢迎着每一位向往她的人,作为北漂这一特殊群体中的一员,我终于蜕变,华丽转身,完成了从“狗”到人的更高一级进化,贴上了城市的标签,毫不夸张的说,我改写了达尔文的人类进化论,不是从猿到人,而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市化进程中,所涌现出来的特殊的畸形的新品种进化过程——从狗到人!甚至,我在想,在写这部小说之前,我应该先写另一部小说,书名就叫《我的城市进化论》,不过,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在我的人生中,做出了如此翻天覆地,巨大变化的我,内心是何等的激动啊?没有人可以代替我想象,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想象!我的成功让我倍感幸运,但是我未曾忘记奋斗的艰辛与痛苦,十年的青春,换取一颗不再流浪的心,虽然,身份未曾改变,我依然是曾经的北漂,但是,心安定了,幸福,触摸到了。
  我不是名人,而且,目前,实话说,我刚刚告别贫穷,不再落魄,所以,不能大张旗鼓写自传,资格不够,会被人笑话的,所以只是随便写写,写这些文字,也不是矫情和卖萌,只是不想让这十年的记忆空手离开我的人生,在北京的十年打拼,是我用青春换来的记忆,是北京烙在我生命里的印记,所以,我应该写出来,为了那些和我一样漂在北京,甚至不知未来在何处的北漂们,说一声,我亲爱的北漂同胞们,辛苦了!就让这些文字,祭奠咱们一同逝去的青春!祭奠北漂们留在北京这块神圣土地上的青春与汗水,笑声与泪水吧……..
  北漂十年,浮浮沉沉;北漂十年,看过成功,也看过失败,更看过那些无法言说的悲与痛;北漂十年,只为我们那飘荡的青春。
  第二章,出走之前。
  我从最开始说起吧。
  用二零一三年的话说,我是矮矬穷的标准加典型类**丝,生于一九八三年。我是甘肃平凉静宁县八台村人,家里四口人,老爹老娘和一个小我两岁的弟弟,我家很穷很穷,从小,屎黄色的玉米面糊糊是我们的主食,所以,到了长大,看到黄色的东西,我都条件反射般的会来食欲,这可真的是一件让我说出来既丢人又尴尬的事情。
  从我爷爷的爷爷来到这个小村庄躲土匪长矛开始,几代人就在这个破院子里生活着,扎下了深深的根。
  农村娃子命贱,我爷爷常这么说,所以我小时候,什么苦活累活农活都干过,放过牛,挑过粪,砍过柴,掏过鸟,在黄土里打滚长大的孩子,没有没干过的,而且,加上我是家里的长子,对我老爹来说,是一个好劳力,好帮手。我娘生完我弟后,由于身体不好,就一直没生出更多的娃来,这也是一件幸事,后来,我娘赶上的计划生育,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免得挨了那一刀,还省了罚款,这是我爹后来逢人就吹嘘炫耀的一件事情。
  正因为我是老大,干的活也就比我弟弟多,厨房里帮我娘烧火,后来甚至替我娘刷锅洗碗,收拾屋子,都成了我理所当然的份内事。我这并不是抱怨,而是说,我打小就身体健康,能跨越性别,干一些女人干的活,除了不会生孩子。
  有一次,我娘来了月事,进茅房蹲坑子的时候,由于身体虚弱,昏倒了,那时候我不懂,估计被称作母亲的小棉袄的女孩子,在我那个年纪,未必也懂,更何况我是个男娃了,所以撒腿疯跑,跑去田里喊我爹,说我娘屁股流血了,要死了,让他赶紧回家。一起干活的村里人听了这话,足足笑话了我爹和我大半年,为此,那大半年,除了干活,挨我爹的拳头成了我的必修课,我真佩服我爹,看起来瘦不拉几的,打起我来,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而且,我不哭,他不停手。
  记得我爷爷出殡那天,天寒地冻的,我由于冻手,更由于穿了好几年的棉袄又窄又小,袖子很短,我记得当时是虚岁十一,那就是一九九三年,我虽然长到了十一岁,但是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起来只有八九岁的样子,那时候的农村,特别冷,好像记忆里的农村,冬天都是很冷的,有钱人家,家家烧煤炭炉子,而且一个屋里一个铁炉子,很暖和,而我家,只能是自称半个泥瓦匠的老爹亲自动手,我打下手,爷俩用麦草和泥砌成的土炉子,而且,只能烧柴,一到下雪天,就要先跟老天爷抢柴火,如果柴火被雪覆盖,那全家人就要挨冻了,湿柴棍子是燃不着的。而那天,炉子里的湿柴吡吇吡吇的冒着青烟,我的手指因为在冷水里洗碗筷,冻得已经失去了知觉,滴水成冰的日子,穷人家是很害怕的出各种事的,而我家,就赶上了,我冻得通红的手不小心摔了一个碗,而那个碗,是我爹借别人家的,是要还的,吓傻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挨打,是肯定的了,但是我爹虽然铁青着脸,但是太忙了,所以只是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之后,去忙活了,我被踢到铁盆边,继续洗碗。
  出殡那天,全村人家都来帮忙了,不是因为老爹人缘好,而是村里的风俗习惯,家家每逢红白喜事,全村人每一户都会派出一两个壮年劳力去帮忙,完事后再大吃一顿,所以“过事子”的那家自己碗筷不够用,就要到处借桌椅板凳,碟子碗筷,办完喜丧事后,再还给人家,所以,小的时候,我除了盼望过年,最盼望的一件事情,就是哪家“过事子”,这样,可以免费吃上一顿好的,富人家,有时候还会杀猪宰羊,跟过年一样热闹。
  晚上,我跪在老爹跟前认错,就因为那只碗。老爹抽完了一袋旱烟,开始收拾我,老爹口里挨千刀的我,千不该万不该,摔了一个碗,还不是我们家的,是别人家的。所以,那晚,我爹又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好在我很皮实,所以耐揍。
  从小到大,我吃过我爹的多少拳头,根本记不清了,因为,太多,也数不清,但是我爹成功了,棍棒之下出孝子,到了现在,我竟然是个孝子,全村都闻名的大孝子,货真价实。
  八岁我上学,是我们大队自己办的民办小学,大队是延续了人民公社的叫法,在我们农村,好几个村,都有一个大队,大队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居委会,但不像一个村一个居委会那样,我们是几个村一个大队,可能是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成立大队是为了集中管理吧,大队里一般会有秘书,书记之类的,相当于发达地区的村支书之类的职务。我念的一个班,人很少,我是那个只有十一个学生的班上最聪明,也是最淘气的孩子,老爹揪着我的耳朵去校长办公室的时候,我又挨了老爹的一顿鞋底,因为我在操场后山上,朝学校的粪坑里扔石头,屎尿溅了女生厕所里一个小姑娘的小屁股连带她的花衣裳,当时我们农村的学校,操场只是一块很大的空地,操场上,除了一个土厕所之外,没别的,厕所是那种很简易的只分男女,一间里边七八个坑位,倾斜的坑位将排泄物统一收集在厕所后面的一个大池子里,攒多了,校长会喊周围的村民来拉粪去潍地。后来,毕业以后,我听说换届了的校长不白送了,而是开始卖粪水了,那是后来的事了。
  别人小学念五年,我小学念了八年,我小时候的农村没有学前班,所以小学都是五年制的,我八岁上学,因为是半耕半读的原因,所以比别人多出来三年,我从小是干活的好手,所以家里的农活只有老爹一个苦力是不行的,我不得不随时听从老爹的召唤,去干活。后来念中学了,我从山上到了山下,山下镇子上的中学,是十里八乡唯一一所中学,离家远的,大多住了校,而我,离家不远不近。我们家在山上,每天上学,要下到山脚下,然后是公路,步行1.5公里,才能到学校,总共需要时间一小时零五分,但是下雨天除外,下雨天,山路不好走,特别费时间,所以,上中学以后,我就再没管过地里的活。
  我羡慕住校的学生,觉得那像是出了窝的小鸟,可以自由的飞翔,但是老爹骂我说:想都别想,这辈子,长了腿就是要走路的,人不走路粮食就白吃了!于是,我的上学之路就是每天天不亮,匆匆出门,下山,步行1.5公里,然后到学校,放学后,再步行1.5公里,爬一座山,返回到家里,已经是天黑了,冬夏都一样。学校的午休时间,通家的孩子回家吃饭,住校的孩子自己生火做饭,而我,老娘用碎布片拼成的世界地图一样的单肩布袋子书包里,装着一块冷饼子,那是我的午餐,渴了,就到学校水龙头那里嘴对嘴,就着水龙头喝点凉水,因为没钱买一支五分钱的冰棍。这是正常的,至少是白面馍馍,在我那“八年抗战”的日子里,有时候书包里背着的是蜀黍面疙瘩,红色的,现在条件好一点的农村,用蜀黍来喂猪的,但,当时,那是我的口粮。那也还是不错的,因为老爹说,日子已经好过多了,毛主席他老人家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时候,吃的还都是树皮,照样“抗战了八年”。
  就这样,我每天一座山,三公里,相当于一个体育运动员的训练强度,不过,这段经历,倒是给了我一个强魄的体质,后来,我还感谢这段艰苦的岁月呢。
  中学,那是一段不快乐的时光。
  山下的孩子,是瞧不起山上的孩子的,我们有一个统一的绰号“山猫”,这是山下的孩子,那些马路边上的街头小混混给我们起的,叫了很多年。
  我年龄最大,十六岁才开始上中学,也就是初一,一般正常的年纪,这个岁数初中毕业开始上高中了。我不介意我的年龄,那不是我的错,导致我八岁上学,外加“八年抗战”,那是老爹的错,小时候我一直这么认为。每天,上学的时候还好,一到了放学,我们村的几个比我小的,没有住校的孩子,大概有五六个,都会在校门口等着我,和我一起回家,因为离开了我,他们不敢回家,也回不了家。
  那天,我放学晚了,匆匆往家赶,还没走到山脚下,就听到一些山下的孩子喊着“山猫儿,山猫儿,狗摘毛桃儿…….”我没在意,因为即使走在大路上,也有孩子这么喊我们,所以我没注意,但是到了山脚下,我才看到,同村的那几个比我年龄小的孩子们,被七八个山脚下的小混混堵在了那里,不让走,并且画了一个圆圈,让我的小伙伴们站在圆圈里,不准出来,然后指挥别的小孩子往他们身上扔小石子。村里李大爷家的独苗儿小强,吓得尿裤子了,哀求着:“让我们回家,让我们回家,我要回家…….”还有一个小姑娘已经哭得只会喊爸爸妈妈,而一旁的山下的小混混们,却得意的哈哈大笑,并拿出了绳子,打算用绳子把那几个圈在圆圈里的孩子全部绑起来。这不是第一次了,每天他们都会被堵在放学路上,而我,也被堵过一次,那次,我跑了,他们没有追上我,虽然大喊着说不会放过我,但是因为不是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所以后来再没有碰到过,而今天,狭路相逢,我怒火中烧。
  “住手!”我大喊一声…….
  那些小混混回头一看是我,其中,就有那天欺负我的那一部分人,他们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他们。
  “放开他们,让我们走,不然,我告诉老师”
  这句话当然不管用,而且,让他们更加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使眼色,分开包抄,他们朝我走来,我知道,今天,躲是躲不过了,所以,我扔下书包,先下手为强,瞄准一个个头没我高,比较瘦小的人,冲过去就打,算是突围,然后一边打一边对着那些呆站着,不敢跑的伙伴们大喊一声:“快跑”,然后,他们一起跑掉,而我,以一敌众,也被那些小混混打倒在地,拳打脚踢,雨点一样噼里啪啦落在我身上,我死死的抱住自己的头,大声的嚎叫,希望有附近的家长听到叫声赶来制止,但是没有。不知过了几分钟,大概他们也打得累了,我也不叫了,他们骂骂咧咧的走了,我被打的鼻青脸肿,慢慢的爬起来,去捡我的书包,其中的一个小混混,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跑上来抢我的书包,我死死的抱住我的书包不撒手,结果,书包带子扯断了,我再次被推倒在地。我保护了我的书包,而让那个小混混不解气,于是他在我身上又狠狠踩了几脚,算是最后的警告。
  回到家,我一声不吭的钻到被窝,晚饭也没吃,老爹不在家,可能是下地还没回来,或者是被别人家叫去帮忙,我不知道,老娘做了晚饭,看我不吃饭,就让弟弟来喊我,我把弟弟骂出去,赌气说不饿,弟弟被我无缘无故骂毛了,扔下一句:“爱吃不吃,反正饿的不是我”,就再也没有来烦我,也许是青春期的作用,我学会了频繁的发脾气,顶嘴,老娘和通常一样,只是叹气。
  晚上,老爹回来,揭我的被子,我死拽着不放,结果,老爹找来了棍子,隔着被子又是重重的几棍子,我一动都没动,弟弟吓坏了,跑过来一把揽住老爹的棍子,老爹气呼呼的骂道:“你装什么死?以为念个书就是做了官了?你不吃,没人给你喂,没用的东西,糟蹋粮食那是有罪的!你给我滚出来!”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从被子里跳出来,脖子上爆出了青筋,脸憋得通红,大吼着:“打,打,打死我吧,打死了我就再也不糟蹋你的粮食了,反正我也不想活了!”说完,两眼充血地瞪着老爹,但是老爹那天破天荒的没再动动,手里的棍子也掉了,老娘也扑簌簌的掉眼泪,弟弟更是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问我:“哥,你咋了?”
  “没咋…….”
  我气呼呼的说道。
  心是麻木的,“看吧,你的儿子被人打成这样,回到家,你还要打,打吧,你们都来打我啊…….”因为我的心这样说道。
  我内心不是愧疚,反倒是一丝得意,一点赌气报复般的快感,因为,第一次,我对老爹的正面顶撞,老爹不知所措,此时,我不恨山下将我打伤的小混混,我看不出老爹脸上的表情,但至少,不是要发威打我的表情,而且,手里的棍子掉了下来。
  “出了啥事?”老爹的语气和平时不一样。
  “我不念书了”
  “啥?不念了?”
  我大声的说道:“嗯!我不给你念书了,从明天开始,我就不去学校了”
  那时候,小孩念书,好像不是念给自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给别人念,给爹娘念,所以,我发泄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不给你念了”。
  “你…….”显然,我的老爹再一次被我激怒,不念书,是我老爹的大忌讳,于是,他准备拿起地上的棍子,弟弟眼疾手快,一把抢先拿走了棍子,跑出了屋子。
  气急败坏的老爹认定是我犯了错,先是吼到:“你给我去念!”然后再逼问道:“不念?为啥?你是不是挨你们班主任的打了?我告诉你,从小我就相信你们老师不相信你,我还正要给你们班主任去说呢,你要是不听话,犯了错,让他狠狠地打,让你长记性,不打不成材,你说,你犯了啥错?”
  “我没错!我就是不念书了,你啥都不知道!念书有啥用啊?整天被人家欺负,爷爷没念书,你也没念书,照样不是活的好好的?我也不念了,我要去赚钱,赚钱你就能盖好房子,有了钱,咱家就能从山上搬下去,再也不是山猫儿,你懂不懂?”
  老爹懂了,其实他早听说山上孩子受山下孩子的欺负,但是没想到轮到我头上,于是,老爹缓和了语气。
  “娃儿,是我错怪你了,别生气了,起来吃点饭,让你娘拿毛巾给你敷一敷,明天,我就找他们家长去”
  “你找谁啊?你一个都不认识,找了还不是让人家笑话?我不念了不就完了?我不念书,我要赚钱”
  “哎……”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听到了老爹的叹息声。
  老爹没再说话,叹息完就转身出去了,我那寡言少语的老娘又把饭菜热了一遍,端到我眼前,然后也转身出去了。
  第二天,我依然去念书了,因为为了我那可怜的老娘,在我的头顶,用毛巾沾冷水为了敷了一夜的伤口,也默默的流了一夜的泪。
  “娃儿啊,你去念书吧,不念书,你干啥?”
  “我去打工,你看人家二狗子,才念了三年级,在深圳打工,家里都买上彩色电视机了,咱家还是那个二手的黑白电视,还三天两头老坏,我要是去打工,第一件事,就是也给咱家买一台彩电,让娘坐在炕头上看电视”
  “娘不看电视,娃儿,念书是为你好,娘听说,现在社会上,最低人家要初中毕业证,你连初中都没毕业,咋去打工啊?”
  “那我给你们去混个毕业证不就好了?”
  抱着这个念头,我又去念书了,而且,从那以后,我每天书包里装的,除了书,就是小石头,用来对付那些小混混,不过,从我被打之后,我们村的那几个孩子,除了我之外,全部住校了,周末回家,也都是父母到山底下去接,我成了唯一一个通家生,也奇怪,上学放学路上成我一个人了,小混混竟然不欺负我了,虽然,我的书包了背了有大半学期的小石头。
  长大了,才从我娘嘴里得知,我爹为了不让我再被打,就背了家里的土豆,挨家挨户到山底下人家里去送,去求情,回想起来,也是,那一年,家里确实是土豆不够吃,问了我爹,我爹说为了买猪仔,把土豆卖了,卖给山下加工粉条的工厂了,我当时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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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出走。
  抱着混毕业证的想法,很快,我混完了初中,那一年,我十九岁。
  毕业了,唯一的收获就是一本毕业证书和一个身份证,因为我念的那个中学,高中毕业参加高考的学生,在前半学期,学校会张罗去办身份证,来自四邻八乡的学生们,如果不是要参加高考,如果不是学校通知,会是和我一样,也不知道身份证是怎么回事?是用来干嘛的,因为农民在家务农,是不需要身份证的。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复习功课,主动承担了这一麻烦事,请来镇上照相馆的照相师傅,在学校院里排队,一个一个的照相,办身份证,而我,是初中部唯一一个跨届参加的人,理由是,我已经过了十八岁,估计学校担心我念不到三年后的高中毕业,所以提前通知了我吧,不得而知,总之,这件事,对我是好的,我也成了我们村第一个有了身份证的人。我老爹听到这件事,高兴了好几天,说念书人就是好啊,什么新鲜事都能碰上,我既然是我们村第一个有身份证的人,那我就是能人,不一般的人,和我的名字一样,将来一定出人头地,这是我老爹的个人哲学,坚持了一辈子。
  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初中毕业证,扔到我老爹跟前。
  老爹竟然没有生气,笑眯眯的看着那个红本本,就跟看着他心爱的毛主席纪念章一样,一个劲儿对我说:“有出息,有出息啊,咱家出了第一个初中生,以后,还要出高中生,大学生呢……”老爹显然沉浸在自己的希望里,而我的心,早已经飞出了山村,飞向了城市。
  但是打工,老爹是不同意的,三年前就不同意,现在更不同意,怎么办?我想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生活,我要改变一切,我开始思索各种出路。
  二狗子的姐姐要嫁人了,所以二狗子要回来了,听说二狗子要回来,我高兴地就跟我是他的亲兄弟一样,早早的在村头迎接着他。打工风光了的二狗子西装革履,让我们村的人都很羡慕,而且,还领来了一个女朋友。那时候,女朋友这个词在我们农村还是很新鲜的,少见的,我们那里,把领回家的女孩子,都叫对象。我热情的跑上去替二狗子拎包,他一下子躲闪开了,他旁边他的女朋友,也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那眼神似乎是在肯定,我是不是要明火打劫?而我,顾不了那么多,表示对二狗子的崇拜与热情是当务之急,但是我的热脸贴了冷屁股,估计包里是装了不少钱,才不让人碰,我当时是这么想的,但我没有生气,一直是高兴的。我跟着二狗子去了他家,缠着他问城市啥样啊?好不好?
  二狗子几百个鄙视一起射向我,然后唾沫横飞的给我讲起了城市的各种好处,各种繁华,各种新奇,末了,还加上一句:“哎,这些你都没见过,不知道,说了也白说…..”
  是的,说了也白说,因为这不是我要问的重点,而且,他说的这些,我在电视上也看过,凭我的智商,和比他高的多的学历,初中文凭,肯定知道城市的好。我是想问,从我生活的这个山窝窝,到那么好的城市,大概需要多少钱?多少路费?只是不好太直接的问,因为我怕招来二狗子更多的鄙夷的眼神,让我浑身不舒服。
  “要看你去哪里了,要是像我一样去深圳,汽车票加上火车费,大概要好几百元,要是去别的地方,不知道,我也没去过,反正我想应该不贵,因为距离咱们这里,深圳是最远的”
  “哦……”我点点头,因为好几百元,对我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我们全家,我老爹一年的收入,都没有几百元,好在我那时候念书比较便宜,不然,老爹是不奢望让我念初中,高中,甚至大学的。
  我退出了人群,一群女人包围住了二狗子,因为二狗子给她们讲解城市的女人是多么洋气,用的化妆品是多么的昂贵,这都是农村女人所喜欢听的。
  我今年十九岁,和二狗子同龄,但是,我却像个后天发育迟缓的弱智儿童一样,明显的和人家有差距。二狗子都已经发春娶媳妇了,我还刚读完了初中,所以,我的不念书的想法,一定是正确的,我感觉我已经输给了二狗子,但是我不能让我的下一代,我的娃再输给二狗子,所以我一定要赶快挣钱,赶快改变局面,有钱了,我们家就能盖大房子,我也就会有媳妇,我爹一定不会怪我的。
  可是,怎么从这个山窝窝里飞出去?跟着我的心飞向城市?这是个问题。
  伸手向我老爹要钱?那是十万个不可能,更何况家里根本就没钱。平日里,买个柴米油盐都紧巴巴的,哪还会给我一分钱?而且,我还有可能被老爹打断双腿,然后锁进猪圈给关起来,虽然,从那次顶撞之后,老爹已经有三年不打我了。更糟的是,我娘会被我气死,她那拖了半辈子的病怏怏的身体,像是一盏随时都会被风吹灭的煤油灯,承受不了任何打击,所以,我只好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我弟弟。
  我弟弟说:“哥,你跑吧,我会听爹的话,念书,直到咱家没钱供了我就不念了,爹也就死心了,然后,我就干活种地,养着咱爹,所以,你放心的跑吧,到你喜欢的地方去。”
  “那娘呢?”
  “娘没事,娘其实心里一直是支持你的,虽然你念书的时候不好说,但是希望你早点中学毕业,帮咱爹分担分担农活,咱爹一个人早就干不动了”
  想想也是,小学的时候,距离家里近,就一直帮爹干活,到了镇上中学,就没有时间帮爹了,而我从来没有想过爹是不是还能干得动农活?我没想到我弟弟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原本以为他也会反对我不念书,去城市,所以心里的想法一直没敢告诉他,但是今天,弟弟的话,让我很感动,也突然觉得,弟弟长大了,像个男子汉了,比我懂事了。
  嗯,没错,我要跑,逃跑!
  瞒着一直和我无法沟通,多年来只能用棍棒沟通,我也永远都不懂的老爹,瞒着我那每天只能做三顿饭,枯瘦如柴,没有一点女人气息的老娘,我只能选择这种方式离开。
  弟弟成了我的同谋。
  那天晚上,我早早的睡下,等到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里,连鞋旮旯里的泥土都来不及磕一磕,就倒在炕上打起呼噜来的老爹睡踏实,缝缝补补的老娘做完最后一针针线活,也响起了均匀的鼾声,我爬了起来,身边的弟弟也爬了起来。
  “你睡吧,假装什么都没看到”我告诉弟弟。
  “哥,你不是说过几天才走吗?怎么是今晚?”弟弟没想到我走的这么突然。
  “早走一天有早走一天的好处,我恨不得三年前就已经走了。”我一边往随身带的口袋里塞东西,一边说着。
  “那你不在家过八月十五了?过年还回来不?”弟弟已经想到了中秋节和往后的节日。
  “不知道,到时候再说,八月十五肯定不过了”说着,我把最后一件东西,我的初中毕业证放进了口袋,并扎紧了口袋,并嘱咐我弟弟:“告诉爹,我的初中毕业证我带走了,以防有个用处,要是他想看,等我在外边找到了工作,就寄回家来”
  “嗯,你带走吧,我也会给爹挣一个初中毕业证的,和你的一样”弟弟安慰我。
  “你不要学我,在家好好念书,好好听爹的话,等我有了钱,供你上学”这一刻,我感觉我像一个哥哥,这些话,像誓言,给我弟弟一个承诺。
  我要带的东西不多,我不是光明正大的出远门,所以不需要劳烦老娘来为我收拾行李,我自己的行李,就是一个随身的口袋。最后,我把我的身份证,放进了我的衣服里子的加层,因为我问过二狗子,到了城市,省份证就是护身符,不能丢了,所以我很小心的放进衣服里,和袋子里的杂物没有放在一起。
  “告诉爹,我的身份证我也带走了,出门在外,是我的身份证明。”
  弟弟眼圈红了,看起来不希望我走了,是的,这是分别,很难受的时刻。
  我走到炕边,披着被子,半蹲坐在炕上的弟弟低下头去,我们彼此不敢看对方的眼睛。我掏出早已经写好的一份信,塞到我弟弟手里,弟弟依然低着头,但是我看到他的眼泪吧嗒吧嗒掉在炕头上。
  “不要哭了,我是出去挣大钱,又不是出去受罪,你这个样子,吵醒了爹娘我就走不了了”我吓唬他,弟弟点点头。
  我继续说道:“给,这封信,拿着,现在不要看,等我走了以后,再看,是写给老爹老娘,写给你的一些话,你读给爹娘听。”弟弟把信攥在手里,依然低着头,然后点头。
  我拿起我的口袋,“那我走了啊,哦,对了,我要捉两只鸡走,当我的路费,明天,你再告诉爹,说,鸡,是我偷的,叫他不要声张,免得让村里人笑话,知道不?”
  弟弟这才抬起头来,眼睛红红的,一脸认真和担心的对我说:“那你把鸡的嘴捂上,不然鸡一叫,爹就醒了,那样,就麻烦了”
  我扑哧一笑,说道:“没事,咱家的鸡认得我,不叫的,你别出来就行,睡下吧,我给你把门关上”。
  我拉了电灯的灯绳,灭了灯,弟弟不情愿的睡下,我出了门,关上门,向鸡舍走去。
  其实,晚上,鸡是不叫的,弟弟干的活没我多,没喂过鸡,所以不知道。以前,我家的鸡像是承包给了我一样,一直都是我在喂。所以我知道鸡是很胆小的家禽,到了晚上,它们会早早地上架,乖乖的靠成一团,立在鸡架上,任你捉的,养过鸡的人都知道,所以,农村,尤其是寒冬腊月里,小偷就是根据这一点,才走家串户,去偷鸡的。
  今晚,我是一只偷鸡贼。
  我捉了我家鸡圈里最大最红的两只公鸡,那是我老爹用来过年到庙里去献神的,感谢神灵一年来对家庭的保佑,今年,我不知道我爹拿什么献给神灵,他的鸡,我捉走了。我把鸡装进一个尼龙袋子里,提着出了门。
  出大门的时候,我听到我弟弟“嘎吱”一声,轻轻推开窗户的声音,我知道,他在注视着我,也在默默的送别着我。
  我大步的朝山下奔去,这条路,是我熟悉的,而我,是胆大的,不怕黑夜的,我几乎是用了不到平时一般的时间,头也不回的下了山,彷佛是逃离一所监狱,奔向自由,就像有一股力量推动着我,而我的前面,并不是黑夜,而是无限的光明。
  到山下,我才回头望了一眼我的家乡,即将成为我的故乡,我生长了十九年的故乡,此刻,和黑夜融为一体,和大山融为一体,看不到任何我想要看的风景。不用看,不需要看,闭上眼睛就是黑夜,回忆的黑夜,而那个黑夜里,我的家乡很清晰,刻画在心里,抹不掉的。我没有离别的悲伤,不像我弟弟,也没有对未来的担心,因为我知道只要离开了这里,我都会过的比现在要好,比现在要有出息,有大的作为,带着这种盲目的自信,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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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在路上。
  我没有朝镇上中学的方向走去,那是我不愿意再走的路,我朝反方向,县城的方向走去,到了县城,大概就天亮了。
  我走了一夜,到了县城,天刚刚亮,早市的人们,小贩们,已经在忙碌了,我朝菜市场走去。
  在菜市场,我刚一打开尼龙袋子,公鸡在里边扑腾了几下,引来了人们的注意,我很快就被几个小贩围住,问我这两只鸡卖不卖?什么价钱?我是农民的孩子,当然知道一只鸡的价钱,所以那些二道贩子,专门在菜农与零售摊主之间倒买倒卖的二道贩子,是糊弄不了我的。我喊了高价,逼走了他们,最后,我看看日头,已经很高了,约莫估计了一下时间,大概有八点多吧,我也饿了,就想赶紧出手,早点离开县城,更害怕早上老爹醒来,发现我离家出走了,会不顾一切追来,把我捉走,所以,我不能让这两只鸡连累我,阻挡我的命运,必须赶紧出手。
  我看到一个在我眼前来来回回好几趟的中年女人,看起来很老实,我一问,说是开饭店的,需要鸡,但是嫌我的鸡要的价高,我就知道他看上了我的鸡,我第一次发挥我的口才,在这个充斥着金钱的味道,代表着县城商业发达的菜市场里,展示我的口才,那女人笑了,露出一口黄牙笑的花枝招展,就跟梅开二度一样,然后很爽快地说:“两只鸡,十块就十块吧,我要了,不过,你要送到我的饭店去,而且,小伙子,我看你来的挺早,也没见你吃东西,一定饿了吧?走,到我饭店,我免费给你一碗热汤面,暖暖肚子,你吃不了亏的”
  今天,老黄历上,真的是利于我出行么?还能遇见帮我的贵人,一听给我饭,免费的,那就是等于我的鸡多卖了一块多啊,要知道,当时,二零零一年,一碗最便宜的辣子面,也要一块五啊,虽然,全中国已经都跨入了新千年,但是我们小县城的物价水平依然维持在三年前的一九九九年。
  可是我不能答应,我知道我必须尽快的离开,所以我只好说,我不喜欢吃面,我想吃馒头,可以给我两个馒头吗?我拿了就走,前提是,我把鸡给她送过去。
  那女人没有再追究我为什么不喜欢面条只喜欢馒头,完成了商品交换。我带着两个馒头去了县上的汽车站,那里,有开往很多地方的汽车。
  我茫然的站在汽车总站,啃着馒头,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却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所有的站名,城市名,都是我陌生的,唯一熟悉的,就是省会——兰州,所以,我打算先去兰州,作为我的第一站,因为更远的地方,我没钱,去不了,我必须找个中转站,作为我下一步打算的缓冲。
  我问了票价。
  “师傅,去兰州多少钱?”
  “12……”师傅冷冷的回答。
  可我只有十元钱,不够啊。我一时不好意思开口和师傅讲价钱,就问了一个次要问题,作为铺垫。
  “师傅,那麻烦问一下,从这里,静宁县城,到兰州,要多少时间?”我一脸诚恳。
  “5个小时左右”
  “哦”我盘算着怎么说出我的下一句话,还没说出口,司机师傅就已经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扭头打开车窗,朝外边大喊:“满了,满了,满了啊……去兰州的还有没有?抓紧时间上车了啊,不等了……”
  我们县城的客运站司机,大多是私人跑客运拉活的,所以基本上,都是夫妻搭档,男人开车,女人卖票,票价还有的商议,但是我不太懂这一点。
  我有点焦虑,但是不知道怎么办,旁边的一位老大爷拎着水壶走过来,捅了一下我,悄声对我说:“小伙子,别站在这儿傻等,你出去右拐,走上不到五百米,伸手拦这个车,就能坐上车了,也不是这个价了,车站里边,都比外边贵”。
  “哦,原来如此”
  我心里如释重负,然后微笑着对老大爷点头,因为在我们老家,都是不说普通话的,虽然心里感谢,但是嘴上没法说谢谢,只能点头致敬,然后快速离开了客运站。
  按照老大爷的指点,我站在县城新修的广汇大道上的十字路口旁的电线杆子底下等着,果然,还是这辆车,徐徐驶来,车门没有关,女售票员站在门口,朝路边的每一个行人喊话询问:“兰州,兰州,兰州去不去?…….”。
  我还没来得及伸手拦车,车子已经到了我跟前,那女人问:“兰州,去不去?”
  我点下头,问道:“多少钱?”
  “十块…..”
  吓我一跳,心里说:刚才还不是12么?一眨眼,就降了两块啊,原来,老大爷的话太管用了,我也真的是太幸运了。
  于是,我也学会了其中的一点奥妙,这里面的道道其实很简单,我心里一边暗自庆幸,一边嘴上自然而然的讨价还价:“八块,成不?”
  那女人有些犹豫,说道:“不讲价……”
  我以为我又要错过了,没想到那男人说道:“成,上来吧,最后一个,不等了,咱们出发。”
  我上了车,给了那女人钱,还找回来两块,而我的待遇,也降了一个等级,我变成了“加塞儿”。
  而我才发现,就这短短的几分钟,车上已经人满为患了。这世道就是这样,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刚才在货运站,我要是再多两块钱,就可以坐到正常的位子,但现在,如果错过这辆车,依然会有另外的人来享受这“加塞儿”,我想我还是占牢我的“加塞儿”吧。很多城市的人不知道这种东西,“加塞儿”就是用半截小木板,横搭在左右两边的座椅扶手上,在过道里人为制造出来一个位子,而这,其实是违法的,交通法明令禁止,但是在我们那个山高皇帝远的小地方,这种事情倒是很正常,超载,只要躲过了交通站交警的检查,就没事,而很多时候,交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们从司机这里按超载人头收钱的。这趟车,加塞儿的不止我一个,是整个一过道,满满的。
  就这样,我一路顺风,坐上了去兰州的大巴车。
  路上,我们很顺利的通过了检查,那就是,遇到检查时,司机师傅会说:“辛苦了,大家帮个忙,都把头低一下,一会儿就没事了……”我们这种出了低价的二等座,当然会很配合。其实,就算不低头,我们在交警眼里,也是隐形人,或者只是一排座椅。
  终于到了交通巡逻站,一位身穿制服,国字脸,浓眉大眼的交警走上前来,敬了个礼,满脸堆笑的司机赶忙递上一支烟,然后点燃,两个人熟识的就像是拉家常的老朋友。检查过程很简短,交警也没有上车来检查,司机报了一下车上人数,交警信任的手一挥,我们又开始前行。
  之所以对那位交警印象深刻,以致十年后还记得他的长相,是因为对他心存感激。那时候,我内心是担忧的,毕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我当时被严格执法的交警拦住扣下,没有搭上那辆车,那么十年后的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会不会来北京?都成了我不敢断言的想象。
  总之,当时,我的心情是快乐的,像早上面对着太阳的唱歌的鸟儿一样,欢喜雀跃,一路奔向我向往的城市。
  在车上,我想象着老爹是怎样的暴怒,想象着老娘听了我写给他们的那些不敬不孝的忏悔语言之后,怎样的泪流满面,就是不曾想象我的未来是怎样的?
  是的,我无法想象,对于我,离开,或者说逃走,是去寻找和创造一个属于我的自己的新世界,新天地,和我十九年的农村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我怎么可能想象的到呢?用一句我在二狗子家的录音磁带上听到的一首歌的歌词来表达,“我知道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
  我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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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初到兰州。
  兰州,我到了。
  新千年的兰州,比我电视上见过的任何一座城市都要美。
  城市,这就是城市!一个陌生又神奇的地方,我的两只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站在兰州城的大街上,我足足看了有一个钟头,要不是肚子饿,再次提醒了我,我想我会站成一座雕塑,宁愿永远的矗立在这里。
  对于穷人,肚子饿就是真理,这话,一点都不假。
  我的眼神,不再充满了喜悦,而是像是那快要落山的太阳一样,笼罩上了一层迷雾,我又饿又困。一路上,五个小时的车程,我全部用来观赏车窗外的美景,此刻,眼皮已经开始打架,急需补充睡眠,要是眼前,是我老家的热炕头,那么我可以倒头就睡,睡上三天三夜,但是我不能睡,因为肚子不依不饶的叫着,我微微弯了一下腰,希望安慰一下我的肚子,希望它不要叫得太大声,就这样,我佝偻着背,沿街胡乱走着。
  这条街,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是很繁华,晚上了,灯光璀璨,各类店铺没有要关门的意思,反而生意比白天要红火似的,人流进进出出不断。这些,我都不感兴趣,我想找到可以吃饭的地方,沿街也有小吃摊,但是没有一样是我能买得起的,我的兜里,只有两元钱,买票余下的那两元钱。
  七拐八拐,我不知道自己走在哪里?对于城市,我完全的没有方向感,这里,不像农村,一切都很简单,只要是看到太阳升起的地方,就是东,然后东南西北就很清楚了,但是城市,就像是一个迷宫,夜晚的城市,更让我这个刚刚从农村跳跃到城市的乡巴佬找不着北,我晕头转向,漫无目的的走着,绕着,好不容易,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看到了一家面馆。
  面馆?是的,没错,面馆!又惊又喜,此时的我,看到面馆就像是一条丧家犬看到了一根骨头一样,我恨不得将面馆门牌上的面馆,那两个字一口吞下去,来填饱我的肚子,我大口吞咽着口水,朝面馆走去。根据我的经验,面馆的面还算是便宜的,于是,我简单地推断后,就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
  我已经饿的几近糊涂,进了店门就跟进了我家的破院大门,然后大喊:“娘,我饿了”一样,我直接说:“我要一碗面”
  老板娘是个精明的女人,业务熟练,笑容标准,以为我是个靠谱的财神。
  “哟,来啦?吃面啊,吃什么面?牛肉面,打卤面,鸡蛋面,清汤面,宽面细面面片子,炒面烩面干拌面,手擀面机器面刀削面?请问你要吃哪一种?”
  我的困意和疲惫一下子被吓跑了,我又清醒了,是的,很清醒,但是老板娘的话,一句也没听懂,于是,弱弱的说道:“我只想吃一碗面……有最便宜的吗?”
  老板娘真的很会做生意,嘴里说着:“大小都是客,有,你要什么我们就有什么,不过,我们这儿最便宜的清汤面,一碗三块五,你要几碗?”
  当时,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或者直接站起来,冲出门去,头都不要回,可是,此时,我的屁股像是钉在了这家饭店的板凳上一样,两条腿失去了力量,比下了锅的面条还要软,根本就站不起来,我只好红着脸,厚着脸皮说道:“我要一碗面汤不要面,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那我就先来一碗面汤,你先润润嗓子,等过会儿,你饿了,想吃什么面,再叫我”
  我胡乱的点头又摇头地应付着。
  老板娘用笑容掩盖了失望,我能理解,此刻心中唯有祈祷,希望这位善良的像活菩萨一样的老板娘也能理解我的窘境。
  趁老板娘进厨房的功夫,我双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我不记得我是怎样用发糕一样的双腿走出去的,只记得我在距离面馆不到十米的地方,找到了一家馒头店,买了两个馒头。回到面馆里,此时,面馆里稀稀拉拉又进了一拨客人,老板娘正在招呼,看到我进来,冲我一笑,然后看了一下桌子,我顺着老板娘的目光看过去,桌上,是一碗面汤,上面,还漂着几朵香菜,看起来,香极了。
  我不好意思打扰了老板娘做生意,所以端着汤,挑了一个最僻静的角落,坐下来,将馒头碎成小块,泡进面汤里,大口大口的又吃又喝,彷佛那是人间最美的美味。
  十九岁,我正是身体发育的最后黄金期,所以一碗汤和两个馒头,我根本就没饱,但是不饿了。
  此时,我才开始打量眼前的这个面馆,小而温馨,客源不挤,但也不断。一脸春风的老板娘,一定嫁了个好老板,两个人经营这样的小店,日子也算是一个稳稳当当的小康。
  已经晚上九点多了,人陆陆续续的还是进出,由于我的位子偏僻,老板娘也似乎忘了我的存在,没有再来到我的面前。店里轻柔的音乐循环播放,我听着听着,不知不觉,眼睛闭上了,实在是太累了,疲惫已经将我完全吞没,并带走了我的理智,于是,我身子一歪,顺势躺在了并排的两条凳子上,踏踏实实睡去。
  我做梦了,梦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西装革履,皮鞋锃光瓦亮,行走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拎着公文包,一脸微笑,像是在对新生活致敬,给这个美好的世界报以最真诚的微笑……
  不知过了多久,但我相信我依然在我的梦里。
  “喂,醒醒......醒一醒…….”
  一个声音在我耳边环绕,像是从遥远的故乡传来,又像是不知从什么城市的角落传来,我在梦里仔细的分辨。
  “喂,醒一醒,我们要关门了……”
  终于,我被推醒了,从梦境回到现实,原来,我在面馆的凳子上睡着了。
  我用红红的没有睡醒的眼睛,尴尬的抬头看了老板娘一眼,问道:“现在,几点了?”
  老板娘是不是个微笑天使啊?为什么笑的那么好看,那么亲切?她依然微笑着说道。
  “凌晨一点…….睡着了?我还以为你走了,后来,又来了几拨吃饭的,我忙着招呼,没注意到你”
  我听出了弦外音,那就是说:“孩子,我们这里是吃饭的地方,可不能当旅馆啊”但是,我假装我没听懂,并盘算着怎么在这里赖下去,直到天明,再作打算,毕竟,外边是冷的,我没钱去旅馆过夜。
  老板娘继续关切的问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这时,店老板也从后厨走了出来,来到我跟前,看看我,再看看他妻子,好像对眼前的这一切并不知情。
  此时的局面是尴尬的,彷佛时间停滞了,空气也凝固了,我像是被世界抛弃了一样,茫然而无措,惶恐而不安。短暂的沉默之后,我的眼泪,刷一下倾泻而出。
  堂堂七尺男儿,其实我只有一米六三,换算到古代的数字,也就是五尺身躯足矣,我竟然委屈的一下子哭了出来。
  刚开始还是无声的流泪,到后来,竟然是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起来。想到了老爹,老爹是对的,他说过,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老爹还说过,一文钱,逼死英雄汉,更何况,我曾经把他的这些话当做耳旁风,吹进耳朵还嫌痒,是那么的不屑一顾,今日,我就遭到了现实的报应,身上,除去买馒头花掉的一元钱,仅有一元钱了。想到了老娘,老娘说,人自打一出生落地,就要爱惜饭菜,不然,糟蹋了粮食,以后,没饭吃,我曾经为了无声地反抗老爹的拳头,发脾气把好端端金灿灿的玉米糊糊,倒进了狗槽子,今日,我同样遭到了现实的报应,没饭没钱没地方住,在我羞于启齿的出逃路上。
  后来,想起这件事,由于羞愧,依然对谁都不曾提起,连我最深爱的妻子都不知道,因为,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当时还不算太差,遇到了好心人,填饱了肚子,只是没地方睡觉而已,而当时,我却是哭的如同真的经历了世界末日,或者至少是失去了生命中某个最贵重东西之后的不可抑制的悲痛。我用今天的眼光总结过去的自己,其实,那时候,只是胆怯的泪水,对未来的恐惧,一个十九岁少年初遇挫折之后的脆弱心灵的折射而已,同样,这泪水,是一个少年对于自己冲动行为的惩罚而已。
  这家名为“方记面馆”的风韵尤存的老板娘和为人敦厚的老板,兼职面馆后厨大师傅,姓方名钢的中年男子,不知所措的看着趴在桌上痛哭的我,还真的以为我出了什么事。
  其实,我也奇怪,那天,我吃进去了一碗面汤,哭出来了却有两碗泪水。
  方钢的声音浑厚:“男子汉流血流汗不流泪,小兄弟,先别哭了,说说,你到底出了什么事?”
  接着,一个说话犹如黄莺般歌唱,婉转动听,以至后来好几天,余音绕梁般回绕在我耳边,让我产生幻听的女声传来:“真有趣,我还没见过男孩子哭呢,喂,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洁云,不许胡说,快进屋去”
  老板娘制止了那个声音,我还是不敢抬头,只是停止了哭泣。
  “不说就不说,谁稀罕?妈,你过来一下,我有话要说”我听到那个声音里充满了青春的味道,自信的气息,老板娘随后丢下我,跟着女儿进屋去了。
  我这才停止了哭泣,慢慢抬起头来,“该死!”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那不合时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我鼻孔的大约十五厘米长的鼻水。稀中带浓的鼻水促蹓一下子掉在了我眼前的桌上,我真想一口吸起来,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但是我不能用口吸,我只好讪讪的伸出一只手,去抹桌子上的鼻水,才抹了一半,就被方钢打掉。
  “脏死了!你这孩子,真不讲卫生”方钢说着,把耷拉在脖子上的汗巾递给我,让我擦了擦,然后,坐到了我对面。
  我默默地擦了桌子,擦了自己的手,把毛巾放到桌上,推到方钢跟前,其实,在我们农村,用手擤鼻涕,擦鼻涕,是正常的,小时候,袖子代替手擦鼻涕,朴实的农民兄弟们,也是不讲卫生的,几千年来,一直用手擤鼻涕,而不是像城里人这样讲究,污秽物要用卫生纸或者毛巾来擦拭。其实,很多时候,卫生纸代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与社会的发达,也一定程度上区别了城市人与农村人的身份。
  方钢:“说吧,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看你年纪轻轻,我想不到你有什么值得这么痛哭的事情,需要什么帮忙,尽管说”
  方钢的这些话,像是又端到我眼前的热腾腾的一碗面,重新给了我力量和希望。
  这些话,像是雪中送炭,温暖,感动,感恩,所有的情绪都因为它而从我的身体里涌出,听到他的这些话,我立马觉得我刚才的眼泪是值得的,至少它成功的博得了同情,我这不是作秀,眼泪,的确是真诚的,但是这次眼泪,就像是一次成人的受洗礼,经过这次之后,让我在以后的生活中,很多时候委屈到想要掉眼泪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这次,然后把眼泪吞进肚子也不让它流出来。
  就这样,我含含糊糊的表达了我的意思,那就是,今晚,我无处可去,可以住在他们这里吗?
  方钢笑了,爽朗的笑了,然后拍拍我的肩,用他那父亲般的慈爱与威严告诉我:“多大点事啊,这还不好办?小伙子,以后,可不能这样了,女人哭,可以原谅,男人哭,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值得原谅,你明白吗?”
  “嗯……”我重重的点头。
  因为男人的心,只有男人最懂。
  那一刻,我尊敬这个中年男人,感恩他的善良与正义,虽然,后来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但是此时,方钢给我的希望与鼓励,如同我的救命稻草一样,搭救了我,延续了我的未来之路。
  等老板娘从里屋出来的时候,我们两个男人之间的对话已经结束,我已经恢复了常态,正想准备一番溢美之词感谢老板与老板娘对我的大恩大德,但是老板娘眉头紧皱,显然,里屋发生了不愉快。
  “哎,这个洁云,一天到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老是要钱,再这么下去,这个女儿,养都养不起了”老板娘没有了关店门之前的笑容,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开始抱怨。
  方钢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然后将烟盒扔在桌上,点燃了香烟,抽了一口,说道:“咱们给她买电脑吧,再这么下去,这丫头会越来越野,真怕出点什么事”
  电脑?好新奇的字眼啊,那是个什么玩意呢?我头一次听说,心里正在琢磨,因为没见过,只能瞎想:“电脑,会不会和电视一样?人,有一颗人脑,难道,电,也有脑袋?电不是用来照明的吗?”我自顾自的寻思,根本没听见老板娘和老板之间的后续谈话,但是听到了结论。
  老板娘依然愁眉不展:“哎,一天到晚就知道玩游戏,这丫头,愁死我了”
  方钢总结性的说道:“不说了,孩子长大了,咱也管不住,顺着她吧”
  老板娘正要起身,像是似乎忘了我的存在,忽然看到我,才回到现实中。
  “哦,对了,你刚才说他今晚住这儿?”老板娘问老板。
  老板:“嗯,这孩子,遇到了点问题,看起来挺精神的,能帮就帮一把吧,就住一晚,凑合一下没问题”方钢帮我说话。
  老板娘点点头,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余文达”
  老板娘点了点头,不知道是在肯定我的名字,还是在肯定我的人,亦或是,点头,只是她的习惯性动作,我不得而知。
  “哦,对了,刚才那个,是我的女儿,唯一的孩子,她叫洁云,今年十五岁,刚刚初中毕业,不过没考上高中,哎,愁死我了”又是这么一句,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说完,进里屋去了。显然,工作状态和生活状态的老板娘,好像不是同一个人。
  方钢也抽完了烟,说道:“那,今晚,就只能委屈你了,我们一家三口,就住里屋那一间,实在不方便让你进里屋睡,所以,你就在这儿对付一夜吧,我女儿不懂事,刚才说的话,你不要计较,很晚了,明天还要开门做生意,我就不陪你聊了。”
  “嗯嗯嗯,谢谢你,老……板”我第一次开口说谢谢,因为,这是城里人的规矩,就像擦脏东西需要用卫生纸一样简单,天经地义,我想我是聪明的,很快便摸索清楚了。
  方钢关了店门,也进了屋,我感恩戴德的细细环顾了一下这个温馨的小店,家一样温暖,然后关了灯,在原来的凳子上,继续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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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黑夜的诱惑。
  黑夜里,我睡得正香,忽然,听到耳边一阵“咯咯咯……”的笑声,我以为是自己在做梦,就翻了个身,继续睡,但是又一阵笑声,很清晰,这声音,有点熟悉,很好听,像一串银铃,是的,熟悉的声音,而且,我的嘴巴和鼻孔之间的好痒啊,像是有小虫子在那里爬,又像是一株稻草从我的嘴巴和鼻孔中间扫过,好难受,坚持不住了,“啊……七…..”
  我打了很响的一个喷嚏,醒来。
  “天啊…..”我差点喊出声,却被一只手一把捂住嘴巴,我的眼前,不是虚无,而是一张人脸,正对着我的脸,很近很近,近到大约只有五厘米,彼此都能闻到对方的呼吸。那张脸禁闭着眼,抿着嘴巴,手里还抓着自己的一股发梢,显然,是刚才我打喷嚏的口水唾沫喷了她一脸的缘故。
  我受到惊吓差点掉在地上,也差点喊出声来,她手疾眼快,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嘘…..不许叫,你想让我爸妈听见啊?”
  是她,方洁云,很好听的名字,一张很好看到脸,连声音也好听。
  我不住的连连点头,表示我不会再叫喊了。
  她才慢慢松开了手,我挣扎着要坐起来,她又一把按住我:“不许动,就这么躺着”
  “哦…..”
  我没有动了,躺下来,看着蹲在地上的她,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你叫余文达?”她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很是惊喜,毕竟,从陌生的,美丽的方洁云口中听到我的名字,我总是很激动。
  “你和我爸妈的谈话,我听到了”她回答的很平淡。
  “哦…..”
  “那是你的真名吗?不会是编的吧?还有别的名字吗?”方洁云一连问了三个问题。
  “是啊,我从小到大就这一个名字啊”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的名字这个感兴趣。
  “那可不一定,网上的人,都是编的名字”
  “网上?”第一次听到这么新奇的字眼,琢磨不透,就不由自主的问道:“是什么地方啊?为什么那里的人不用自己的真名呢?”
  “看来你不懂,不奇怪,网上,就是电脑上,电脑可是高科技,不是一般人都会用,都能用的”
  “哦……”
  我明白了,那一定是富人家的什么新鲜玩具吧。
  “你有什么故事?说出来给我听…..”她好像很好奇。
  “没,没什么……”我的普通话有点蹩脚,说多了就露馅,此时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还有点口吃,引的她扑哧一笑。
  “你真好笑,你在撒谎对吧?可是怎么办呢?我很好奇,你为什么哭?”
  “我,我……”
  我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搪塞,我想我一定是脸憋得通红,难于启齿,因为,一个十九岁的男生,在一个十五岁的女生面前哭过,在青春期里面,是多么尴尬的一幕啊,苍天啊,我怎么就犯了这么个错误呢?此时的我,就像是被方洁云抓着把柄一样,被逼到了墙角。
  “你,你,你什么……?”她淘气的重复我的话,不依不饶。
  “我不知道……”终于,我打算铁嘴,永远在她面前不解释,希望时间来冲淡这一切,最好让方洁云瞬间失忆,不记得这一幕。
  “我知道”她兴奋的说道,“你一定是害羞,不好意思了,所以撒谎,不给我说,没关系,我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她自说自话,很有自信。
  她没有开灯,面馆里边有些暗,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睡觉,反而跑到这里来和我说话,我心里提高了警惕,毕竟,对于这个三口之间来说,我是个闯入者,陌生人,此时,后半夜,一男一女,虽然是两个青少年,但总是好说不好听的,而且,我一直躺着也难受,所以,我想打破这种局面。
  “我,可不可以起来了?”我问她。
  “不可以,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女孩子,所以她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
  “什么条件?”我问她。
  “这个,先不说,总之,你先答应我,你说你会不会答应?”显然,她的智商比我高,而且,比我调皮,我把这看成是城市孩子的特权。
  “可是,到底要我答应什么?”我不习惯在这种假设性承诺,感觉像是一个陷阱。
  “答应你会答应我的要求”她把我绕糊涂了,又接着说道“这是一种态度,总之,你会答应我的,不管我提出什么要求,你会答应我,对吧?”
  我想我是卑微的,对于我见过的第一个天使一样的,夜里出现在我的身边的女孩子,我无法拒绝她的要求,于是,我点头,可她不满足。
  “不,你一定要亲口说,亲口告诉我,你会答应,我要听到”她坚持着。
  “好吧,我答应”就像是做了一个艰难决定一样,我说出了这几个字,显然,回答让她很满意。
  “起来吧,现在你可以起来了,不过,不可以大声说话,不可以惹我不高兴,不然,我就大叫,把我爸妈都吵醒!”此时,她就像一个小妖精一样让人无可奈何,而我就像她手心里的唐僧肉一样,任她摆布。
  我按照她的要求,蹑手蹑脚走到开关处,打开灯,面馆里顿时亮了起来,此时,我才看清,她穿了一件白色的上面带花边的宽松裙子,光着脚,头发披散着,十五岁的她,身材发育的凹凸有致,那对双峰,在裙子里若隐若现,屁股紧实浑圆,整个身体曲线,婀娜多姿,我不敢再看下去,更不敢看她的脸,我只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烫,身体也开始僵硬,我怕我失态,赶紧闭上眼睛,站在原地不动了。
  我感到她朝我走来的气息。
  “怎么办?好紧张,手心开始出汗,呼吸也急促了,怎么办?她要干什么?我是不是应该大叫啊……”我慌乱的内心活动,一定没有逃过她的双眼,因为,我听到她笑了。
  “你紧张什么?看你紧张的要晕过去一样”从声音判断,她停在我的左前方五步距离之内。
  我深吸一口气,身体也随之放松。
  “睁开眼睛看看我啊”她像是在命令。
  “哦,好”我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天啊,好漂亮,灯光下,她的脸,美的无与伦比,那睫毛,卷曲上翘,浓密自然;那眼睛,如清泉,如星光,清澈透亮;两条眉毛凝成弯弯的弧度,静卧在双眸之上,直挺的鼻梁带有欧美风情;那嘴巴,红润性感赛樱桃;婴儿皮肤鹅蛋脸,搭配蓬松的头发,上天再附带赠送一对小酒窝,笑起来,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天啊,这还是人吗?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梦到故事里的狐狸精了?我失态的望着她,还好,没有流哈喇子,只是痴呆了。
  她又笑了,笑我的痴,笑我的傻。
  “我的衣服,好看吗?”
  “嗯,好看”由于刚才高度的精神紧张与刺激,导致我口干舌燥,所以说话之前我咽了口唾沫,润了润嗓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裙子,真好看”
  “那当然,这可是名牌睡裙,纯棉的,一条两百二”她骄傲的说着。
  “睡裙?220?”都是我第一次听说,而且,我想我没听错,是的,这个公主奢华的生活,我无法想象。
  “那,你看我像不像希腊女神?”她很自恋,也很大胆。
  我不知道希腊女神是何方神圣,但是我知道神仙姐姐和天仙女,我想她们是同一类的,所以,我害羞的回答她:“嗯……”
  又是一阵“咯咯咯……”的笑声,带着征服与胜利的骄傲。
  “过来坐吧,你这个样子,看起来像傻子”她无拘无束,我的确呆若木鸡,和傻子很像。
  我走过去,和她面对面坐着,时不时躲闪着她的目光,不敢看,因为看了,会有致命的吸引力,而这些,我想是不属于我的。
  “我需要你的帮忙”她突然说。
  我不解的看着她,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一个要什么有什么,一个先天条件优越的女孩子需要我一个农村娃的什么帮助?况且我和她认识还不超过十二个小时,她凭什么这么笃定?
  “你是流浪汉吧?”她一脸笃定,似乎知道肯定答案一样的问道。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口?我再次茫然无措。
  “我就知道是这样的,喂,余文达,你几岁了,大学毕业了没?”
  “十九,刚刚初……”我张了张嘴吧,看了一眼方洁云,毫无征兆的说成了“我出来到你们城市打工,肯定高中毕业了的”
  我本来是要说明事实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舌头一打颤竟然阴差阳错的说成了高中,而且,内心的一点点自尊加上在方洁云面前的害羞之情,强烈的怂恿着我抬高了自己的身价,我不能是初中毕业,我只能是高中毕业,似乎这样,只有高中毕业才能配的起脚下的这座美丽的城市一样,才能和方洁云对话一样。
  “十九?高中毕业?”她难以置信的瞪着我,我敏感的觉察到,她是用一种惊讶,鄙视,甚至讽刺,讥笑的语气用反问句来重复反问,但是,我知道,这是她的权利和资本。
  短暂的谈话,我注意到一件事情,那就是,她可以在瞬间变换脸上的各种表情,她也可以在各种语调之间自由转换来表达各种情感,她真的好厉害,我再次为我的男性身份羞愧,如果我也是个多变的女子,我就能深刻理解方洁云的这种变化功力有多雄厚了,而我不是;同时,我也为我的农村身份感到汗颜,如果我是个城市富家少爷,也就能完美的呼应与配合方洁云的这种灿烂多姿的变化了,而我不是。所以,我突然觉得方洁云和我说话,是一种浪费。
  我的从容淡定,对于自己十九岁才高中毕业的“事实”,不解释,不掩饰,倒是让她意识到了些什么,但是她很会掩饰,天衣无缝的表情,我找不出来破绽。
  她变换了话题,因为她主导着这次谈话。
  “你留下来,留在我们家”
  “……..”
  “听见没有?”
  我依然没有反应,因为听到这句话大脑唯一的反应就是一片空白,就好像天上突然真的掉馅饼,把我砸晕了一样,晕晕乎乎。我想我是太幸福或者太兴奋了以至于不知道说什么了,此时,我应该是很渴望有人收留的,但是方洁云说让我留下,总觉得有什么不对?
  方洁云的那一句“留下”再次让我大吃了一惊,吃惊于眼前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女中学生,却有着一颗深不可测的内心,而且,你永远不知道她脑袋里在想些什么,你也永远不知道她的下一句是什么,连给你思想准备的机会都没有。
  “为什么?”我第一次反转谈话局面似的,掌握了主动权,反问她。
  “反正你是流浪汉,让你留下来,是为你好啊,而且,我发现你很好玩,虽然你比我大三岁,但是和我一样高中毕业,这一点,很不错啊,而且,长得还没我高呢……”这最后一句当然是一句玩笑,但是我至少是一米六三,营养不良不是我的错,而她,此时,目测也就一米五九,以后会不会长不一定,我就当她是小妹妹开玩笑了,不介意,一笑了之。
  她打定主意说服我:“留下吧,流浪汉,我在街上,广场上见过很多,都是很可怜的人,你要是担心我爸妈那里的话,放心吧,我去说,我保证我爸妈会很乐意让你留下来的”
  我暂时还不知道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对于人精一样的她,不会无缘无故的说这些话,而我,此时的何去何从,也是头等大事,我需要好好思考一下,于是,我沉默了。
  她开始撒娇,如果我的衣服再干净一点,我想她一定会上来拽着我的胳膊摇晃,边摇边说那些话:“留下吧,你刚才还答应我会答应我的要求的,你看,说话不算数,我的第一个要求你就不答应,哼,什么人啊,你要不答应,我就大喊大叫,说你欺负我,我爸妈一定会让警察来抓你。”
  “额…….看来我没得选择”
  我在心内说道,然后回答她“好吧,我答应你”又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这个面馆,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进来,但是,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也许和如果。对于这个结果,我暂时还不敢断言什么,是福是祸,只有到来的时候才会知道,只是,我的内心开始筑起了一道防线,一个只有我自己可以自由出入,绝对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世界,原来,外面的一切很精彩,外面的一切也很惊险。
  就这样,在她的威逼利诱之下,我答应了留下。
  她心满意足的回房间睡觉去了,不知道有没有吵醒她的爸妈,我不得而知,估计夫妻俩太累了,吵不醒吧,看方洁云的样子,她应该有十足的把握这么做的,所以我不需要为她担心。
  我再次躺下,关灯,脑海里开始回忆刚刚发生的这一切,对我来说,这一切,是陷阱,是阴谋,还是什么?我不得而知,但不管是什么,我都要靠自己闯过去,毕竟,即使要离开这里,我还需要路费,留下,也许能帮我的忙。
  想着想着,我再次沉沉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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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面馆里的抉择。
  第二日,响亮的开门声吵醒了我,我一睁眼,是方钢。
  他微胖,寸头,今天脸也刮得很干净,总之是精神抖擞,正准备开店做生意,我一骨碌爬起来,才发现自己身上不知何时披了一件衣裳,应该是眼前的这位善良的老板为我披上的吧。
  “你醒了?”
  看得出,方钢对我说话时,脸上的微笑。
  “早,老板……”我像是做了亏心事一样的一下子从凳子上跳下来,摇晃两下,站稳在地上,说了我的第一句话。
  人就是这样,因为昨晚的事情,我的内心,对于方钢夫妇,已经不是很安然了,就像是害怕内心的秘密被看穿一样,其实,那不算是我的什么秘密。
  方钢拍拍手,干练,有力,然后冲我一笑,说道:“没办法啊,为了生活,早开门希望生意早上门”
  大家都醒了,说话间,老板娘和方洁云走了出来。
  方洁云:“爸,妈,我有话要说…..”我对她的了解,仅限于昨晚,但是又好像很了解她这个人一样,她的说话语气,依然骄横霸道,不容别人辩解。
  老板娘:“哦,什么事?”
  方钢也停下了手中的活,期待女儿的话语。而我,知道她要说什么,竟然往后退了两步,彷佛他们是要开家庭会议,而我是个局外人,虽然,我知道方洁云说的话和我有关。
  “那个人,要留在咱们家”方洁云说着,手指指向了我。
  我猝不及防,脸刷的一下,红了,像个大姑娘一样。
  方钢夫妇难以置信的看看我,又看看他们的女儿,显然,他们也不知道方洁云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他们的女儿,我想天下父母都一样吧,我的老爹老娘,也不能理解我的所思所想。
  老板娘:“洁云,你在说什么?”
  方洁云:“我说他啊,让他留在咱们家里”
  为什么经过了一个晚上,那句话听起来那么别扭呢?昨天夜里方洁云说这话,不是这语气啊,难道我昨天晚上听到的是鬼话?那么好听,早上听起来,却是很刺耳,怪不得老板娘会惊得说不出来话。在眼前的这一幕里,我的角色就像是一个叫花子,低头哈腰的站在富人家门口,等待着里边的赏钱一样,而方洁云就是伸出她的兰花指,扔给我几个救命钱的千金小姐。我终于知道,乞讨的滋味不好受。
  我正难受着,方钢说话打破了局面的尴尬。
  方钢是个耿直的人,说话也不拐弯抹角:“也好,让余文达暂时留几天,顺便帮帮店里,马上要中秋节了,店里会很忙”
  老板娘看了一眼方钢,又看了一眼方洁云,不明白一夜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方洁云继续说道:“我不想复读初三,浪费我的青春,要么,你们花高价钱托关系让我进北京电影学院,要么,你们让他复习我的功课,我到时候老老实实考进去,你们选吧”
  听到这话,我以为方洁云说出了实情,也越俎代庖的为她的这个决定犯难,惶恐而担心,毕竟,初中,我也是混出来的,没什么真才实学,不明白她为什么非选我不可?
  老板娘:“孩子,你怎么知道余文达学习好?昨晚,你们都没有正面说过一句话啊。
  “看来,方洁云是安全的,我们的秘密会谈没有被人察觉”我内心对自己说道。
  方洁云:“很简单啊,他很老实,脸上就写着好学生三个字,不信,你可以让他给我辅导功课试试看啊”
  方钢:“也好,既然洁云要学习,孩子她妈,我看咱们就同意吧,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老板娘转而问我:“余文达,你的学习怎么样?”
  这可真是个尖锐的问题,再次将我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内心在谎言与对方洁云的诺言之间煎熬。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开始感到浑身燥热,要流汗了。
  方洁云帮我解了围:“爸,妈,你们烦不烦?只要是学生,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比我学习好,还有,你们要是答应了的话,今天,我就不去网吧,我想带余文达出去逛逛,对了,我的电脑也尽快帮我买吧,帮助我学习的”
  老板娘显然还在犹豫,在考虑,方钢做了决定:“唉,好的,好的,我女儿真的是让我刮目相看啊,恩,好,这个主意好,我和你妈准备面馆生意,你们俩出去逛吧,今晚早点忙完,就给你去买电脑,你看怎么样?”
  就这样,我被方洁云拉出了面馆,朝大街上走去。
  白天的兰州城,繁华的让人目不暇接,我任由方洁云带着东逛西逛,漫无目的地走着。
  “早上,你对我爸说了什么?”
  方洁云像是一个公主,而我像是一个跟班,在她身后,滑稽的跟着,听到这句话,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拉我出来了。
  我老老实实回答:“没什么,我只说了一句,早,老板好”
  方洁云扑哧笑了:“乡巴佬,你还真是土哎……既然你都留下了,那以后就叫我爸爸为叔叔吧,当然我妈就是阿姨了,别一口一个老板的”
  “哦…..好”我很佩服我自己,对方洁云的适应能力很强,所以,她说出什么话,我都有了承受能力而不至于大惊小怪。
  方洁云还需要继续打听:“我们两昨晚的秘密约定,你大概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吧?记住哦,不许告诉任何人”
  “哦,记住了”我答应道。
  方洁云突然变得很兴奋,向前面跑去,边跑边说:“看,冰激凌,余文达,我请你吃冰激凌……”
  我跟着跑过去,以防她突然摔倒或被撞到,毕竟,我比她大,虽然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但是保护她是一种潜意识反应。
  接下来,方洁云一下子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快乐。
  最开始,和方洁云相处,是快乐的,难忘的,我以为,一颗十九岁的年轻的心,碰到了另一颗年轻的心,这样幸福的时光,是让人眩晕的。
  第一次舔着冰激凌,真好吃啊,这看起来像我们农村老家冬天密封在罐子里,冻白了的猪油一样的东西,竟然这么好吃!
  第一次吃棉花糖,大片大片的真的像老娘缝进我的棉衣里的棉花,但是比我的旧棉袄里的棉花要白,白的像天上的云。
  第一次喝汽水,想起了老爹去镇上灌煤油,油站大商店里附带销售的糖精,糖精泡的水,也是这个味道啊。
  第一次吃肯德基,我以为是煮了或烧了的鸡,用嘴来啃,这个想法,让方洁云笑到肚子疼,一是由于她笑得直不起来腰,所以我只能扶着她,而是由于我的羞愧感,不好意思让她,一个女孩子再为我花太多的钱,于是我阻止了她,不过从此,我记住了字母“KFC”是什么意思了。
  第一次逛超市,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商店啊……
  第一次坐电梯,好神奇,铁梯子竟然会自己动…..
  第一次……第一次…….
  方洁云的世界是奇妙的,繁华的,新奇的,就像这个城市带给我的现代感一样,我用一颗乡巴佬的心,努力适应,接受着这一切…….
  我知道,这里,又是我的一次巨变,从落后的,对于方洁云来说,原始社会一样的农村,一下子飞跃到现代感超强的城市,我的思想有了飞的体验,我想我是幸运的。
  我发现了一件怪事,那就是今天街上的人,特别的多,经过我们两身边的人,大人小孩,手里都拿着一杆小红旗,一脸兴奋,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问方洁云。
  “为什么大家手里都要拿一杆小红旗?”
  方洁云:“说你是乡巴佬吧,你还就是乡巴佬,你啊,是赶上了好时候”说着,也在路边小贩手里买了两杆红旗,递给我一杆,说道:“拿着,我们也去”
  “去哪儿?”我好奇的问。
  “去了就知道了”方洁云说着,已经前面走开了,我只好跟上。
  等我们到东方红广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了,这里已经人山人海,那场面,比我们老家逢年过节唱大戏看大戏的场面气派多了!广场上的灯柱,把广场照的和白天一样亮,大家都聚集在这里,挥舞着手里的国旗,有的人在唱国歌,有个人在玩耍,广场北边的一栋大楼上,有一个巨大的电视,电视里播放着电视节目。我好奇的看着这一切,不知道自己赶上了什么好时候,问方洁云:“今年,要提前过年了吗?大家这么热闹,都在干什么?”
  没想到,我这句话,让方洁云又一次哈哈大笑。
  方洁云:“喂,余文达,你想笑死我啊?我长这么大,什么人都见过,就是没见过像你这样好玩的乡巴佬,那你至少知道北京吧?”
  我点头,表示知道。
  “那就行了,你等着就行了”说完,方洁云不说了。
  我不知道方洁云要我等什么,反正看大家很热闹,我也很高兴,再加上今天一天方洁云都让我大开了眼界,我有足够的理由开心,于是,和方洁云一同站在广场上,等待方洁云让我等待的时刻。
  突然,所有的人都安静了,方洁云也开始闭上眼睛开始倒数:“十,九,八…….”,所有人的目光齐聚在广场大电视上,电视上的广告也不见了,出现了很多老外说英语了。我的英语是不好的,所以听不懂,但是看周围人的神情,我猜,一定有重要的事情发生。
  广场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齐声呐喊,倒数到一……
  “Beijing…….”
  在这一声划世纪的声音里,广场上的人沸腾了,广场周围烟花四起,天空绚烂了,我身边的方洁云尖叫着跳了起来,抓着我的胳膊,就像是一只猫的爪子抠在我的胳膊上,但是我顾不上疼痛,也傻傻的欢呼…….
  我看到人们欢呼,拥抱,握手,大笑,摇旗呐喊,原来,刚刚发生了一件大事,北京,申奥成功了!
  方洁云一边摇晃着我的胳膊,一边说:“太好了,太好了……”但我依然不知道申奥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正想问方洁云,却听到她突然说了句:“此时,我要是在北京,就好了,北京,一定更是欢乐的海洋”
  她的眼里是无限的向往,我不知道应该安慰还是鼓励,只好回应给她一脸狂欢后的茫然,同时,我看到人们陆续散去,我也觉得晚了,就拉了拉方洁云,说道:“我们回去吧?要不太晚了,你爸妈会担心咱们的”
  我仍然让方洁云拉着我的胳膊,虽然,我相信一定被方洁云抓破了,因为很疼,但是看到那么开心的方洁云,值得。
  回家的路上,方洁云给了讲解了北京申奥是怎么一回事,终于真正理解了之前人们的狂欢。
  晚上回到面馆,我又第一次见到了电脑,一个长相酷似我家那台十四英寸黑白电视机,但是当方洁云净白纤细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飞舞的时候,我才知道,电脑有多神奇。
  吃过晚饭,方钢夫妇继续在前面面馆招呼生意,因为还不到关门的点,我也第一次走进他们的里屋,以给方洁云补习功课的理由。
  他们的房间很整洁,因为有一个能干的老板娘,方洁云的卧室和她爸妈的卧室隔着一道帘子,电脑就直接安装在方洁云的卧室旁书桌上,方洁云的房间什么都有,玩具饰品照片台灯,应有尽有,还有一些新奇玩意我没见过,我像一个刚从古代原始社会穿越到现代的人一样,分分秒秒都在吸收,都在观察,都在接受,都在蜕变!
  我找了一圈,没有看到方洁云的书包或者任何一本书,本着尽职尽责的原则,我问她,“你的书在哪儿?”
  沉浸在电脑里的方洁云又变了一个人,这我不奇怪,她没空理我,只顾着玩游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骂粗话。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方洁云的借口,但是我不知道今天早上她用来说服她父母的那一套说辞,到底有什么用意?我想求证一下,于是我问道:“方洁云,你真觉得我能给你辅导功课,让你考北京的什么学院吗?”
  方洁云头也没回的回答:“切,鬼才信,就算你有本事教,我还没耐心学呢,只不过是借口而已,你还真信,你太笨了”
  “那干嘛让我留下啊?”我觉得说不通,情理不通的事,就习惯追问。
  “总之,有可以利用的地方,你别着急啊”方洁云说起这些话来,总让人毛骨悚然,后来,相处久了,我总结她:“天使的面孔,魔鬼的心灵”没想到,方洁云竟然说喜欢,喜欢我对她的概括。
  方洁云玩电脑去了网上又不不搭理我了,我问一句,半天才会回答我一句,我知道,北京,现在是共同的话题,于是,就问方洁云:“北京,真的有那么好吗?”
  方洁云骂我到:“你真的要笨死啊?现在,脑子正常点的,都应该去北京,现在的北京,不知道有多好呢!哎呀,给你说不清楚,少来烦我了”
  “哦”我知道了,她已经不耐烦了,于是,我呆坐在她身后,无所事事。过了半天,方洁云又说了一句话。
  “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你不能闲着,晚上,你就给我补习功课,白天,你要帮我们家干活,我们家可不能白养你,知道吗?”
  我愣住了,没想到方洁云的智商比他爸妈智商的总和都要高,她也不像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没有天真,只有精明,我甚至怀疑这家店的幕后老板,不是她爸妈,而是她,我完全的用来被利用的。对于这种境地,我很难受,我感到一丝悲伤,内心最深处的悲伤,于是,我第一次没有配合她,而是在她玩的酣畅淋漓的时候,悄悄退了出来。
  面馆里有几个吃饭的人,老板娘和老板都在后厨忙活,我快步走了出去,我想在外边透透气,我感到压抑。
  沿着白天路线的记忆,我信步走着,七月晚上的兰州,气候宜人。我继续感受和领略着城市夜色的迷人风情。但是,不同的方洁云,白天的那个方洁云,快乐的像个小白兔一样的方洁云,从四面八方跳出来,在我眼前晃动,白天的她,活泼可爱也淘气,晚上的她,阴险冷酷不近人情,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孩呢?用冰与火造成的人吗?显然,我的思维远远不够用来理解她的行为。
  我信步走到了黄河铁桥边,晚上的黄河大桥,情侣们手牵手,拥抱,接吻,是啊,城市里的人都比农村人大胆,搞对象都是不遮人耳目,甚至专门给别人看一样,怪不得二狗子敢把穿着破破烂烂衣服,露出身上大片肉的女朋友领回家,原来,二狗子已经融入了城市文化,而我,这一刻,才真正理解了他。
  我伫立在黄河大桥边,久久不动,一阵凉风吹来,我不禁打个寒颤,我开始第一次思考我的人生。
  我用十元钱,完成了一次从古代到现代,从落后到文明的完美穿越,并且适应的很好,而且,遇到了人生第一位美女导师,她给了我太多的城市讯息,我需要很好的消化。我离开农村,到城市,是有追求的,至少,是给了我弟弟一个承诺的,那就是去赚钱,用金钱去改变生活,但是,显然,我这种没有做过规划的出走,是错误的,所以,兰州,成了一个惊喜的意外。
  全中国,除了甘肃老家八台村,任何一座城市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新奇的,我都有去或者不去的选择与理由,而兰州,我知道她的繁华不属于我,我猜想,如果把方洁云和她爸妈的思维置换一下,我会不会因为和一个快乐朴实的方洁云接触而爱上兰州这样一座城呢?答案不得而知,因为人生没有假设。
  我想我要离开兰州,一定会离开兰州,因为兰州有方洁云,但是去哪里?我思考着……
  我是一个思想迟钝的人,以前,在老家,什么都听老爹的,在老爹的拳头父爱之下,不得不听,所以我好像没有真正自己的思考,而现在,我逃离了老家,摆脱了老爹,人自由了,思想也应该跟着自由,但是我不自由,我处在方洁云的摆布之中,头上被方洁云利用的阴云笼罩着。
  这一次思考,其实是一次挣扎。
  “对了,北京……”我突然想到了北京,找到了我要去北京的充足理由。东方红广场上人们为北京欢呼的声音似乎还回响在耳边,老家那台老爹用来看新闻联播的黑白电视里,看到和听到的最响亮的名字就是北京,而且,方洁云脑子是正常的,她也喜欢北京,连城市女孩都向往的地方,一定是好的,那北京,对于我这个农村娃,也一定就是好的,“嗯,去北京,我一定要去北京”。内心一个坚定地声音,帮我做了决定。终于,我明确了我的人生方向,去北京。
  但是怎么样才可以去?我不可能凭借思考的力量飞到北京去,我必须老老实实想一个去北京的办法才行。
  和方洁云白天路过兰州火车站的时候,方洁云问我有没有坐过火车?我说没有,方洁云说坐火车环境太差,不如坐飞机舒服。我猜想方洁云是一定坐过飞机的,而我连火车都没坐过,那就先坐火车去北京吧。
  想好了这一切之后,我需要钱,需要钱让火车带我离开。我也想好了明天我该干什么了,想到这里,一切都明朗了,完美的计划,让我既兴奋又期待,因为,这也是我和方洁云之间的一场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
  最后,我心情大好,大步流星的朝方记面馆走去。
  由于散步式的走路走得太远,以至于我回到面馆,已经又是打烊时间了,但是惊喜的是,方洁云没有在玩电脑,而是等在前厅里,我一进门,她就上来质问我:“你干什么去了?”
  我微笑一下,说我可能白天吃坏了肚子,面馆里有客人不好上大厕,我出去找地方方便,没想到迷路了,所以回来晚了。
  在方洁云这位优秀的人生导师熏陶下,我快速的掌握着城市生活技能,撒谎,是必备技能之一,所以给出的答案完美而没有破绽。
  方洁云是不好骗的,她看着我的脸,怀疑的说道:“不会是去寻找逃跑的路线了吧?我们全家可都是好人啊,要走也不能一声不吭的哦”
  我微笑着回答:“不会的,放心吧”
  方钢:“你没事就好,我做了点宵夜,你要不要吃一些?”
  “不了,叔叔,累了一天了,你们早点休息吧,下次,我会注意的,晚上尽量不出去”
  方钢“那就好,那就好”
  老板娘:“好在你是男孩子,不然,担心死了,你刚来,根本对城市还不熟悉,不要乱逛,不然,出事我们可担不起责任啊”
  “嗯,好,我记住了,”我回答着。
  本来心中的那些话,我是打算准备好了找个时间再说的,但是方洁云的妈妈,老板娘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我一下子脱口而出了。
  老板娘“虽然说我们让你白吃白住,白养你,但是我们毕竟不是你的父母,所以有些事情的风险,我们可不想承担”
  是的,是我连累了人家,给人家添了麻烦,本来大家是陌生人,我也没有理由占人家的便宜,男子汉,要活的有骨气,这是老娘从小教我的。
  于是,我不卑不亢的回答:“嗯,老板娘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对了,我想说件事,关于我的决定,从明天开始,白天,我在面馆帮忙,照顾生意,晚上我给方洁云补习功课,我给方洁云补习功课的辅导费和我的伙食费相抵消,我白天在面馆干活的工资,请老板减去我的住宿费,剩下的,能不能给我?我需要钱来打理我的生活”。
  显然,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老板夫妇愣了,在我的意料之中,方洁云也瞠目结舌,我更有点得意。
  男人是力量型的动物,总会很合时宜的做一些建设性的决断。
  老板方钢说道:“好吧,今晚太晚了,你先休息吧,明天咱们再商量”说完,拉着老板娘进了里屋,留下我和方洁云在前厅。
  方洁云难以置信的看着我:“你疯了?我让你留下来,可不是让你这么干的”
  岁月的优势,就是悄悄的平添你的智慧,十五岁无法超越十九岁的年龄事实,让我更加自信,而人性的自私,有时候也是一种武器,我用它来对付方洁云。
  看着方洁云那精致的脸,我不再激动地语无伦次,而是更加条理清晰,言辞有力。
  “我知道,但是我不可能永远留在这里,你说过你在利用我,虽然我不知道到时候你会怎样利用我,但是结果是,利用完了,我就要离开,所以,在你的这场游戏中,我不想输的太惨,在你利用完我的价值之前,我要有所行动,因为我知道了我的心和路,虽然我来自农村,但我不是弱智,而且,我学习比你好,是你的老师!”
  方洁云无力的抓住最后一句话反驳“不可能,你的毕业证,一定是混来的”
  她很聪明的猜对了,我只是加以肯定“没错,毕业证是混来的,但那是我故意的,为了让我父亲死心,放手让我走自己的路故意那样的,其实,我的学习很好,因为我的智商也很高,和我的身高差不多!”
  胜利的快感真爽啊,我想我会上瘾,心里几乎美到了极点,因为,方洁云第一次被我抢白的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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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逃离兰州。
  第二天,我如愿以偿,老板答应了我的条件,所以,我开始了面馆的工作,由于我手脚勤快不偷懒,学东西样样拿手,几天下来,面馆的生意明显好了很多。收益好,老板娘也眉开眼笑。晚上,我就陪着方洁云玩游戏,任她差遣,但是我不玩游戏,我利用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疯狂的学习,而我也开始要挟方洁云,这是一种反利用。
  我说:“我要自学高中三年的全部课程,需要书,你帮我搞定”
  方洁云没有被支配的习惯,反问:“凭什么?”
  我说:“凭我的手里握着你打游戏的证据,凭我对你还有利用价值,所以你不会不答应我”
  没错,我得到了我想要的。
  白天,依然是忙碌的饭馆工作,老板也时不时的指点我一些做菜和下面的技巧,而我好像有天赋一样,一看就会。晚上,方洁云照旧打游戏,我则是雷打不动的学习。
  时间过得很快,我在方记面馆过了中秋节,因为生意繁忙的原因,大家只是在晚上一起吃了一顿饭,饭桌上,老板娘给了我五十块钱的节日奖金,其余没什么特别,只是,我第一次吃到了城里人的月饼,也想起了我的弟弟。
  又过了一个月,九月十五,为什么要说这个日子,因为这个日子,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尝到金钱的香味,甜味,感受到金钱带给我巨大幸福感的日子。
  那天晚上,面馆早早关门,老板娘左算右算,算了又算,扣了又扣,总算给我发了三百块钱的工资,那是我第一次拿到自己赚的钱,觉得钱好多啊,内心兴奋不已,老板和老板娘进了里屋算账去了,我数了又数,摸了又摸,兴奋的忘乎所以,难以形容,竟然不知天高地厚的对方洁云说:“我请你吃肯德基吧?”
  那一刻,我是个男人,有成就感的男人,对方洁云发出的邀请,完全是善意和友好的,以为她不仅可以见证我的兴奋与喜悦,也可以分享我的兴奋与喜悦,但是,我错了,我的兴奋与喜悦只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穷人的快乐很容易满足,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的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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