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女配的恶魔军团团太子妃在哪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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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inx/1.8.0书名:玄兵骷髅
第一卷:帝国黑幕
第一章 雪白世界
那是一个雪白的世界。
天空下着雨。
一条又一条霹雳闪电当空闪烁。
只是,电闪雷鸣并非来自浮云,而是发自雪山之巅那座白银之城。
从未见过那样巍峨飘逸的城池,犹如白云堆砌而成的壮丽城墙,充满着圣洁而尊贵的气息。
“嗷……”
一条骨龙发出地动山遥的悲鸣,他的左翼被城墙飞出的长剑斩为两段,碎裂的骨粉在雨水中盛开为一朵哀伤之花。
那不屈的骨龙之王竭力滚动伤痕累累的身躯,再次将神鬼胆寒的“龙之衰竭”喷洒到云空上,偷袭成功的那名雪精灵只来得及将圣盾护住面孔,身子却已经变得干枯,背后伸展开的六只湛蓝的翅膀一阵抽搐似的摆动,便一只只从身上掉落,在云空中灰散飘扬……却是他修炼千年的灵体化为灰烬。随着散发着淡蓝色光辉的圣盾轻轻滑落,雪精灵完好无损的面容仍保留着一击得手后的笑容。
又一道闪电从天空中划出刺目的光芒,目标依然是那位半跪于地的年轻人,他还没来得及拔出紧紧咬进左腿胫骨里的两颗散发着青光的尖牙,尽管尖牙的主人……荒漠狼王早已被年轻人扭断了脖子。最关键的是,那柄名震天下的黑魔刀并不在年轻人的手中,孤零零插在距他一步之遥的枯灵大祭祀的胸口上,然而就是这样短短的一步,在年轻人看来就如同天涯一样遥远。
算起来已经七天七夜,这场决战似乎耗进了年轻人的精力和心血,对迎面袭击的闪电,他甚至连一个简单的“防御之盾”也无法召唤出来。
目睹自己的气系终极魔法“霹雳爆闪”径直将年轻人的左肋炸出一个血洞,雄立旗楼上的同样年轻的泰坦王子终于浮现一抹笑容,他左手抚胸咳嗽着,又一次将众神之剑指向天空。
那柄王者之剑绽发出夺目的金色光辉,冲上云霄,灿过云霞,甚至将暴雨连绵的夜空划出一条金色的缝隙。
乌云遮空,风雨不停。不过,随着天际的缝隙逐渐扩张,云空中竟不适时宜地凝现一轮熠熠生辉的太阳。
年轻的泰坦王子赫然施展出气系禁忌魔法……“恒星瞬灭”。
光华大作,瞬间永恒。那轮太阳,那轮泰坦王子召唤出的烈焰恒星,映射的光辉却是正常阳光的千万倍。它出现的一瞬间,作为攻方的人类联军的将士九成九都双目流血,那些魔防实力稍差的,甚至痛得在地上打滚。
“小冥王,去死吧!不知好歹的孽种,竟然为卑贱的人类卖命,本王要将你打得形神俱灭、永不超生!”泰坦王子高声厉喝,浑然不顾又有鲜血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恒星的光华聚成一束,那锋芒更是无可匹敌,向着仍然半跪于地的年轻人激射而出。
年轻人身子晃了晃,半跪的姿势并没有改变半分。细心之人会发现,他的右腿被一层紫褐色的薄雾所缠绕,正是土系魔法最为难缠的“大地禁锢”。
不过,泰坦王子志在必得的杀招却落空了。当然不是年轻的冥王所能够自行闪避,即便混沌世界开天辟地的十二位大神被“大地禁锢”束缚后,恐怕一时半会也很难挣脱解开。之所以说它落空,是因为小冥王身前出现了一个硕大的身躯,硬生生替他挨下了必杀的一击。
是骨龙王,从风鸾与雷鸟的夹击之下摆脱而出,忠心耿耿地护在主人身前,烟熏火燎的身躯似乎在无声地诉说着战况的惨烈。
随着烈焰恒星的光华一闪而过,骨龙王遒劲的身躯竟然出现凝滞的松纹,并迅速地石化苍老,仿若一棵瘦骨嶙峋的千年老树被砍断了根茎,眼看着生命力渐去渐远。
“小骨,你不惧魔法,一定要坚持住……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年轻的冥王竭力伸出手,打算抚摩一下伙伴的脑袋,不料却却抓了个空。
仿若风一般难以寻找痕迹,骨龙王的身躯化为齑粉,随风而逝。
连日来,并肩作战的兄弟越来越少,如今连最亲密的挚友兼坐骑骨龙王也抛下自己离开了这个世界。消散前骨龙眼神中饱含的关切与不舍仍然回荡在脑海中,年轻人不由得肝胆欲裂。
“小骨……”
那声恍若积攒天地之间所有悲愤的凄厉惨嚎,从年轻人口中发出。
但见一道黑影冲天而起,而他的右腿膝盖以下的部分却被扯断留在了原地。
面对怒极逼来的小冥王,泰坦王子在风雨中傲然伫立,任凭风力如刀,竟不肯稍退半分。他左手紧掐法诀,众神之剑半劈半挡,正是一招退敌千里,紧急关头挡格敌人近身袭击的最佳手段。
轰来的拳头眼看着就要和众神之剑相撞,连泰坦王子都有点纳闷,怒火中烧的小冥王是不是烧坏了脑子,竟以为他的手臂坚硬到可以和王者之剑一较高下的程度,若真是这样,自己倒是很乐意比较一番。
刹那间,泰坦王子知道自己错了。
年轻人变拳为爪,一把将劈砍的长剑捏住,虽说三个指头立刻被王者之剑的锋芒绞断,却逼得对方身形缓了一缓。
神鬼相搏,就在于一瞬。
趁泰坦王子回剑变招的空隙,年轻人欺上前来,左手并指如凿重重轰在对方胸口上。
泰坦王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着小冥王的左手与自己的身子接触后,他披挂的金色光明战甲竟然光华不再,那对任何八阶以下魔法免疫并可强化物理攻击的王者战甲甫一接触便开始腐烂,形成了一个巴掌大小的黑洞,而黑洞的位置正是自己的左胸。
“圣灵腐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泰坦王子不可置信地睁大双眼,自银白城楼翻落,被护航的雷鸟接住,奄奄一息飞离战场。
失去了术者魔力的支持,当空燃烧的烈焰恒星瞬间爆破,灿若烟火,蔚为壮观。那耀目的光华将大地河川照如白昼,而众人目光的焦点自然还是城楼上那位步履踉跄的年轻人,尽管他右腿的大部分仍然遗留在“大地禁锢”形成的魔法旋涡中,而左臂也因为运用“圣灵腐蚀”而变得如同烧焦的炉柴棒,至于身上的冥灵战袍早已经被不知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鲜血沾染得一塌糊涂,他孤单地立在风雨中,苍白的面孔在强光下愈见黯然,仍成为人人瞩目的对象。
“冥王万岁,修罗无敌!”
比风雷声还要声震天地的是洪亮的口号声。年轻主帅的英勇感染了“修罗军团”所有的将士,虽说连日血战之下,剩有一战之力的兄弟还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且大都伤痕累累,不过他们却能互相扶持,以一敌十,锐不可当,成为冲上雪山山巅的第一支精锐之师。
持续了七天七夜。这场影响洪荒大陆走势的大决战终于分出胜负,就在小冥王与泰坦王子的终极对决分出高下的那一瞬间便已经注定。
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百族大战”,人类与冥之国的修罗军团联合,重创其他一百三十六个种族联军,六十七个种族被灭,十三个种族投降,剩下的种族均元气大伤,在随后的千百年中一蹶不振。
高呼胜利的口号声此起彼伏。如同往日一样,年轻的冥王站在白银城堡的旗塔之上,缓缓摘下地狱王冠,向捐躯的勇士表示哀悼和致敬。
“小冥哥,你又赢了,人家永远看不厌你战斗的英姿。这场战争结束了么?”
年轻人的身后传来细碎的衣袂声,是那样的熟悉和亲切。
年轻的冥王想转过身,告诉那个女孩这场大战永远结束了,洪荒大地的人类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她当初向往的那种幸福快乐的生活从现在起开始普照人间。
但是少了半条腿的支撑,年轻人身子步子一个踉跄,还未转过身时便被一只柔软的小手扶住腰部。
小冥王苦笑一下,这才发觉全身酸疼无力。很显然,这次所负的创伤绝对非同小可,恐怕很难复原了。
不过,与身体的伤痛相比,后脑突然传来一阵难以形容的剧痛,然后便眼睁睁看到沾有自己鲜血的剑尖从额头穿了出来。
与此同时,城堡下面的土地惨叫声不绝于耳,密如蚂蝗一样的箭矢比暴雨还要犀利,刚刚结队准备接受主帅检阅的“修罗军团”幸存下来的将士们如同被人收割的麦穗,纷纷载倒于地。
他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嗓音嘶哑地大吼一声。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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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暗黑岛窟
因为创世十二大神的诅咒,从洪荒大地的一角割裂下来飘向大海的深处,并永世不得靠近大陆。
大地上的种族,即便尘封的最古老的历史书籍中,也不会记录这座默默无名的小岛。除了光明神殿的大主教,或是人类七英雄的家族。但即使是他们,也总避免说起这个名字,以及它所代表的一切。如果必须这样做,他们往往会先抬头凝视天空,似乎在祈求神灵赐予的用来驱除邪恶的光明力量,同时脸上现出严肃,或者说恐惧。
就连海上的幽灵也不愿靠近这里。或者说,它们害怕这里的气息。
因为,这座方圆十公里的小岛囚禁着比恶魔还要可怕的生物。
直到这一天,一辆彩凤辇车徐徐降落岛上。
那位体型肥胖身着紫红神官服饰的大祭司亲自担任御手,并殷勤地打开车帘。
一个青年贵族踏出车门,穿着一袭金黄的锦服,身高肩阔,五官俊雅,眼睛细长,带着一缕傲人的威严,只不过脸色不是太好,隐隐透出一抹青色。在他搀扶下,车内的女子先是一双精巧修长的美腿跨了下来,随着身姿的摆动,是一位面薄纱遮的白袍少女。
“十分钟。”
青年贵族皱着眉头望了一眼荒岛中心的黑森森的石窟。石窟的大门是一面厚重的黑水晶,这种珍贵的晶石即便拇指那么点便价值连城,比精铁坚固不说,天然具有隔绝世间魔力传播的特质。
白袍女子拖着残疾的右腿,一瘸一拐走向石窟,随着她的靠近,黑水晶铸造的监守大门闪出怪异的光芒,而在洞内某处,深深的地下,里面的气息开始不安分地扭动。
白袍女子却毫不迟疑地钻入黝黑的石窟。
“殿下,你不进去么?”
肥胖的祭祀舔着嘴唇向青年贵族道:“难道就不想再看一眼你的那位老朋友?”
青年贵族冷然道:“你错了,我和他以前不是朋友,现在也不是朋友,以后恐怕也没有机会做朋友。”
肥胖的祭祀盯着他的眼睛道:“当初你们的关系可是好得不能再好?”
“再好的关系,也需要利益支撑。”
青年贵族带着一丝嘲讽道:“休要再提起那些不愉快的往事。那个人在里面过得怎样?”
“禀殿下,他一直很安静,即便经受三十六道刑劫,也从不发出一声讨饶,果然是铁骨铮铮的硬汉。”
肥胖的祭司啧啧赞叹道:“还有一项意外的收获,自他囚禁里面后,原来那几个穷凶极恶的魔头和顽冥不化的异教徒也变得格外老实,就连放个屁也不敢大声。”
青年皱起眉头:“米勒大祭司,请注意你的言辞,你已经不是那个四处乞讨不得志的僧侣,而是光明圣殿六大祭司之首,圣殿大主教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选,千万莫因言谈举止而自贬身份,毁了你多年的经营。”
“殿下所言甚是,必将永刻我心。”
肥胖的祭祀嘴上虽然应承,举止却依然轻浮,凑近青年道:“我的第一顺位已经顺了十年,可光明神殿还是那个白胡子老头在主事,真让人心焦。”
青年俊脸浮现一丝血红,道:“我这个大殿下不也第一顺位顺了十年么,而那头老狮子依然矍铄的很,极可能会继续活上个百八十年。”
米勒大祭司笑道:“殿下如今羽翼已丰,并非不可能早日登上凯旋之门。”
“休鼓动我拥兵政变,没有人愿意大地再起战事。”
青年脸色转白:“而且,父皇的禁卫军堪称大地第一强兵,其他那几个大国的元首有一多半都是他并肩作战的兄弟。”
米勒大祭司道:“殿下发动政变,机会确实渺茫。但若令皇帝意外驾崩,可能性则大得多。”
“每夜入睡之前,我都曾有过考虑。皇宫禁制森严,平常人根本无法混入。至于用毒,父皇百毒不侵之躯,又岂能轻易中招。”
青年殿下似乎也觉得作为一个儿子每天盘算谋害父亲的举动并不光彩,不由再次小心地审查了一下荒凉的小岛,除了冰海上寒冷的风呼啸刮过,这里荒凉得就像一座坟墓,这才放下心来道:“你可有高招?”
肥胖的祭祀道:“刺杀。”
青年摇头道:“大地最强的七个高手,有三个人会轮值充当父皇的警卫,刺杀绝对是天方夜谭。”
“若殿下拥有一柄绝世之刃呢?”
“绝世之刃?泰坦王的众神之剑已被弃入死海之渊。而且,就算我等取回众神之剑,恐怕也无法有效发挥它的神力。”
“殿下,绝世之刃并不是一柄剑,而是一个人。”
“一个人?”
青年顺着大祭司的手势,却是指向那座黝黑的洞窟,这才醒悟道:“小冥王!”
“不错,就是他,大地首屈一指的兵锋战将。”
“不可!冥王锐锋,天下无人可挡。若这头恶煞逃出囚笼,天下无人能制。”
青年脸色突然变得惨白:“而他心头最恨的就是我们家族。冥剑若是出鞘,别说父皇,恐怕连我在内所有光明帝国的皇室子嗣都会被屠杀殆尽。”
“殿下不需担心,我们放出的绝不会是一个活着的冥王。”
“此话怎讲?”
“众所皆知,小冥王是幽冥之体,与帝国皇族的光明血脉生死相克。若能取其幽冥精气,定能练成足令天地色变的腐蚀之器,悄悄放置皇帝寝宫或其他常去之处,便会无形消磨陛下的气血精力,绝对比千百个大波细腰的吸精美女还要给力,陛下的龙精虎猛之躯定会加速衰老而命不久矣。”
青年神情大动,再也顾不得教训大祭司说出一句更为粗鄙的比喻,问道:“小冥王本是神魔之躯,又岂能容易磨灭?”
大祭司悠悠道:“若他甘愿放弃生命呢?”
青年皱眉道:“他的性格比石头还要坚硬,怎可能有轻生之念,更何况我们光明皇室与他的恩怨还未了解呢。”
“既能擒之,便能死之。”
大祭司笑道:“连众神也无可奈何的小冥王,还不是被我们人类给擒住。众神之首的大地力神不也曾发出感慨:人类的潜能就连众神也会羞愧。”
青年焦急问道:“大祭司莫非已有了主意?”
肥胖的祭祀抖动着脸上的肥肉道:“小冥王是个光明磊落的无敌英雄,但光明磊落恰是他性格上最大的缺点。若要彻底摧毁他的性格,仅需要营造某种情绪。具体来讲,就是要融入小冥王对最亲之人的焦虑,对族人局势的紧张,对生死仇敌的愤怒,对失去法力的沮丧,对兄弟残杀的痛苦,对孤独困守的烦恼这七种情绪。七种情绪就像七柄毒刃,会将小冥王强大的心脏给分割得支离破碎,使得他再无苟且偷生之念。”
青年掐着手指道:“你只说出了六种。”
大祭司嵌入肥肉的两只小眼就像冷血动物般变得阴森起来,死死盯着刚从黝黑洞窟内返回来的那个神色黯然的白衣女孩。
“伊恩殿下,最后一种情绪最为可怕,那就是挚爱之情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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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美妙开局
光明帝国的凯旋广场,燃放着盛大而灿烂的烟花,举国同庆洪荒大地的胜利之节。
帝国皇帝普罗米修斯走出皇宫,踏上仪仗队分列两侧的星光大道,一路走向凯旋门,参与这伟大的庆典。
“光明大帝,您是洪荒大地的救世之神,您的光辉就像太阳一样光芒万丈,您的恩情就像大海一样辽阔深远。”几十万民众站在凯旋广场的警戒线外,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之声。
在神族的推动下,以七英雄为旗帜的人类军队,击败了自然种族的百万联军并将他们的残部驱逐到穷山恶水的流亡绝域,签立了“日暮公约”:凡旭日东升,照耀大地,自然种族绝不会踏出流亡绝域一步。
百族大战之后,正义、和平和秩序重新回归大地,富饶的土地几乎全被胜利一方的人类国家占领,对人类而言,即便使用最优美最崇拜的词汇来形容七英雄的功绩也不为过。
普罗米修斯作为七英雄之首,长期担任人类联军的统帅。正是在他倡导之下,为了纪念百族大战的胜利,将“日暮公约”签订的日子定义为“胜利”纪念日,并列入人类诸国统一的庆祝典礼。
现在,光明大帝向热情的民众挥手致意,微笑着接受大家的祝福。他身形雄伟如山,目光深邃,豪气干云,散发出凛冽的帝皇之气,令人无不心折。
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感觉到皇帝那和蔼面容之下隐藏的忧伤。
就在今天上午,来自光明圣殿的消息,陛下唯一的女儿瓦伦莎公主举行了受戒之礼,正式成为一名僧侣,意味着她决心永远放弃帝国皇室的公主身份。
与光明大帝开疆扩土的丰功伟绩相比,他的家庭生活则充满着各种不幸,先后失去了五任妻子和六个儿子,今天他又失去了唯一的女儿,虽然她还活着。
他仅剩的三个儿子,正带着家族成员恭敬地肃立在凯旋门的右列,等待父皇的巡检。
老皇帝心头叹了口气。除了相貌外,三个儿子的性格差异极大,老大伊恩刻薄,老六梅洛傲慢,老七歌德懦弱,没有一个继承他哪怕百分之一的优点。他唯一的女儿倒是和他最为相似,瓦伦莎就像皎洁的明月,聪慧美丽,但执拗的性格甚至比他还倔强,决心去做的事情就连他这个父亲也无法阻止,或者说是她恨极了她的父亲,才会发誓今生再也不给他这个父亲相见的机会。
“参见父皇!”
五十多位皇室成员躬身致礼,打断了老皇帝的思绪。
他随意地点点头,不作停留地走向后排的帝国将领。
但身后却传来一句童稚的女声:“皇帝老头好酷啊!”
老皇帝的步伐突然僵住,然后迟疑地扭过头,一个三岁的小女孩顽皮地挣脱她父亲的手掌,圆睁着一双海蓝色的大眼睛,仰头望着自己。
“小瓦伦莎,给你说多少遍了,你要称呼尊敬的皇帝爷爷。”父亲紧张地将女儿重新扯回身后。
“伊恩,她是……”老皇帝制止了大儿子的举动。
“父皇,您的长孙女小瓦伦莎,今年两周半,天性顽皮爱闹,还未掌握宫廷的礼仪,请您千万体谅。”
“小瓦伦莎?”
“小瓦伦莎出生后,不喜欢她的母亲碧昂丝,偏天天和姑姑腻在一起。所以,起名时便用了姑姑瓦伦莎的名字。”
“很好,很好,很好。”
老皇帝极为罕见地连说三个“很好”,仿佛取得了堪与平生最光辉的“落日之战”相并提的伟绩,双眼不眨地注视着小孙女道:“亲爱的小瓦伦莎,你拥有世上罕见的美丽,肤如雪、唇如血、发如夜,希望你的性格如大地一般坚韧,也像你的姑姑一样聪慧绝伦。”
“多谢父皇的评语。”
伊恩右手抚胸,欲抱起女儿躬身施礼,但那顽皮的小丫头再一次挣开,不满地向父亲撅起嘴,然后捡起地上一片红色的玫瑰花瓣。
“小瓦伦莎可有封号?”老皇帝兴致勃勃地观赏着小孙女的调皮举动。
“父皇,皇室子嗣满八岁才能册封。”
“无妨。小瓦伦莎天真可人,朕甚为喜爱。她既然喜欢玫瑰花,就册封她为玫瑰郡主,满八岁后再正式册封封地。唔,皇宫西邻的万盛宫作为朕与小郡主的见面之礼,现在就赠给小瓦伦莎,用于她学习和游玩的领地。”
老皇帝伸出手抚摸一下小孙女的额头,算是完成这个既简单又破格的册封仪式,那只宽厚的手掌在小孙女的额头多停留了半响,道:“小瓦伦莎的肌肤好凉,怎不多替她加件衣服?”
“父皇,碧昂丝怀孕时受了风寒,小瓦伦莎自出生便肌体冰冷,请了帝国最出名的医生也是诊治无效。年前,孩儿专程赶赴光明圣殿,特求擅长治愈医术的米勒大祭司给予祈福,赠送了一颗温润奇石作为护身,这才稳住小瓦伦莎的凉寒症状。”
悬挂在小瓦伦莎脖颈的是一颗乳白的玉石,迎着夕阳光芒,如同晴空的浮云,微波荡漾,绽放七彩。
注意到父皇的目光停在那颗玉石上,伊恩皇子的一颗心陡然缩紧。
但在光明大帝的心目中,玉石的吸引力显然比不上它的小主人,老皇帝很快便被小孙女的一颦一笑所陶醉,甚至不顾皇帝威仪躬下身来背起那个小顽皮鬼,高声嚷道:“小瓦伦莎,皇帝老头带你去看烟花。”
在接下来的仪式中,光明大帝始终背着他的小孙女。
光明大帝背着孙女立在凯旋之门接见功勋将领和王公大臣的轶事更是迅速传遍帝都热那亚的每一个角落,帝国的臣民都在为老皇帝能够重新找回家庭的快乐而感到由衷高兴。
他的长子,伊恩皇子脸上的笑容最为灿烂。传令官刚刚送来光明大帝最新的旨意,他……伊恩,帝国的大殿下,自明日起便可进入帝都参议院的中枢堂,参议帝国最核心的政令。
真是无与伦比的美妙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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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魔由心生
“去死吧……”
帝国的白金殿堂突然传出一声嘶吼,在寂静的深夜中尤为凄厉。
光明大帝普罗米修斯从床上跃身而起,斩龙刃刺破黑夜之幕,将逼近床榻之人毫不留情地斩杀。
“红色预警,有刺客。”
皇宫警钟大作,大队禁军迅速包围皇帝的寝室。
光明大帝望着床前的尸体,默默不言。
“老巴姆总管?怎么会是他,莫非受了某种蛊惑才会行刺陛下?但他身上并无外力挟制的痕迹?”闻讯赶来的帝都禁卫军统领阿内尔卡有些迟疑。
老巴姆,为帝国光明家族的旁系,祖孙三代执掌光明家族的总管之职,在普罗米修斯还为青年之时便照顾他的起居,至今已有四十年。如果说老总管是刺客,阿内尔卡感觉就像指认一头猪为一条狗那样滑稽。
“朕做了一个梦,梦到……有刺客近身,所以下意识挥剑而出。未料及老巴姆恰巧走近,替朕捡拾掉在地上的被褥,所以才发生了这场悲剧。”
大帝黯然抚平老巴姆满是惊讶的眼睑,老总管的鲜血染红了握在手中的棉被,即便死时仍未放弃自己的职责。
老总管的尸体被抬走厚葬,地上的鲜血也洗刷干净,但光明大帝却再也没有睡意。
白金殿堂重新归入沉寂。光明大帝这才感觉后背的衣袍湿透,凉彻心肺。
为什么会梦到那个青年?
他三年前已被守护大地的五大神兽分裂身躯,连尸体也融化于烈焰熔岩,监刑的火神也留下“形神俱灭”的示喻。
但在梦中,青年人竟栩栩如生地站在大殿的床头,眸子里蕴藏的嘲弄之色就像铁石一样烙刻在大帝的脑海,许久无法散去。
大帝抬头望向殿堂的金柱,问道:“可是邪魔入侵之兆?”
那里明明空无一人,这位大地的枭雄莫非在自言自语?
“狮子王有金刚不动神功护体,任何邪魔也难以侵入梦境。”
奇怪的是,殿内竟传来铿锵之声,竟是那根金柱在做出回答:“或许因为狮子王忙于操劳国事,精神疲惫出现幻觉吧。”
光明家族的族徽为大地雄狮,狮子王便成为普罗米修斯的绰号之一。在大帝登基之后,也只有那些最亲近的朋友仍会沿用这个称呼。
大帝显然知道那根金柱是谁,毫不客气地哼声道:“朕率百万雄兵血战疆场,历经千百次大战,从未有疲惫劳累之态,如今岂能因为几本公文便案牍劳神?”
那根金柱不卑不亢道:“此一时,彼一时。随着时间的流淌和积蓄,狮子王终会有精力不济的时候。”
大帝双目陡然射出神光:“朕不甘心,仍可逆天而行。”
金柱劝道:“年有四季时节,月有阴晴变化,日有早晚差异。这是洪荒大地的永恒规律,十二位创世之神也必须遵循的定则。神魔也以千年为周期,三百年的转生,三百年的成长,三百年的修炼,目的就是为了谱写剩余百年的辉煌。”
大帝咆哮道:“朕取得了比十二大神还要辉煌的成就,为什么就不能超脱十二大神遵循的规律?为什么……为什么?”
“答案就在狮子王的心中。”
大帝的吼声犹如雷鸣,在大殿内往复环绕,却仍能听到那根金柱的回答声。
“好一个答案就在朕的心中。”
大帝长吸一口气,赞道:“擎天柱,你一介武痴也懂得生命的哲学,真是石头脑袋也有开窍的时刻。”
“还不是因为光明圣殿那个讨人厌的白胡子主教,武技比不上我擎天柱,非要搞个文斗出来,其实咱也是有智慧的人,只不过平常不愿展示罢了,届时定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那根金柱陡然光华大作,凝现为一个魁梧的金甲武士,虽然发须皆白、年过半百,但气势就像顶天立地的战神一般。
大帝深情道:“好哥们,谢你了,现在朕的心情好多了。”
擎天柱愧疚道:“老巴姆本来有救。其实全怪我太粗心,您拔剑时误以为在开玩笑,但当你剑势展开便再也无法相救。”
大帝憾声道:“老巴姆跟了朕四十年,竟落得如此下场,是朕辜负了他。朕也想不到自己会做出梦中杀人这种事。”
擎天柱黯然道:“不论谁梦到那个人,心情都不会好受。”
大帝神情一震:“你知道朕梦到了谁?”
“您在梦中喊出了他的名字。”
金甲武士犹豫半响,最终并没有说出那个人究竟是谁,或许就连这位神功擎天的擎天阁大长老也不愿提及那个名字,惭愧道:“神魔之内,我唯一不敢单挑的就是他。”
“这并没有什么惭愧的。”
大帝却是一副理解的表情:“洪荒大地,那人堪称第一煞神。”
擎天柱叹道:“当初您设计擒住他时,我还以为您在吹牛,连洪荒十二大神也做不到。”
“因为他太骄傲了。”
大帝并未将那人三年前已被处死的隐秘告诉这位守护他的兄弟,倒并非怀疑擎天柱的忠诚,而是因为这个世上有些事不知道最好。
神魔虽号称拥有不死之躯,但也是相比较普通人类而言。即便那些大神大魔,也需要与洪荒大地的生物维系某种关系。大地上的生物向神魔祈愿或签订契约,便可获得相应的特异能力;反过来讲,神魔也通过大地各类生命的信仰,汲取维持法力的力量。简单说,那些神魔谁的信徒越多,谁的力量越大。若一个信徒也没有,就算是创世之神也会被大地遗弃。
普罗米修斯雄视天下,除了过人的统帅之能,更因为他擅长协调各族的利益关系,其中一项便是将光明神殿作为帝国的主流教会,赢得了神族的鼎力相助。
大帝相信,那个煞神虽然人道毁灭,但灵魂并不易驱散,必须还要将他的族人斩草除根,涉及他的书籍全部烧毁去,有关他的故事全部抹去,将所有认识他的人洗脑分化……只要洪荒大地再也没有那个人的印记,就算他有通天彻地之能,也休想复活人间。
事实上大帝三年前已经这样做了,甚至不允许任何人提到那个名字。
在这个世上,应该只剩下一个人仍牵挂着那个煞神,而光明大帝却又无可奈何。因为,那个人是他最疼爱的女儿。
但是今夜,大帝自己竟梦到了他,为三年来的第一次。
“莫非是因为朕……老了?”大帝注视着镜子中的自己,察觉鬓角有一丝白发。
“狮子王一餐的饭量比十匹烈马还大,单凭这一点,您的帝王霸业至少还能维系十年,不,三十年。”
擎天柱宽慰着这位盖世枭雄,笑道:“有白胡子老头,锅底炭,再加上我天下无敌的擎天柱,这世上绝对不会有人能伤害您半分。”
“但是……如果是我的心累了呢?”
大帝悠悠道:“自光明帝国建立的那一刻起,朕突然感觉一颗心空荡荡没有着落。”
“这个……您的心累了,别人真的很难帮上忙。”擎天柱搓着手道:“不妨尝试找点别的乐趣,有时我练功烦躁,总喜欢轮流骂我十六个儿子一遍……对不起,我不该在您面前提儿子……”
“没关系,朕也找到了新的挑战。就是在皇宫花园里捉迷藏,如何能找到小瓦伦莎。”
大帝的目光变得柔和,抚摸着胸前一颗鸡心般大小的玉石。擎天柱一双锐目突然凝固,问道:“您佩戴的这块护身玉石眼生的很。”
“小瓦伦莎的护身符。”
大帝脸上多了一抹罕见的温情:“小丫头太顽皮,白天疯跑时掉落花间,被护卫捡到送到朕这里,明日朕亲自还给她。”
“又是光明神殿的出品?”
擎天柱一眼便看穿那块玉石的魔力明显带有光明祝福的印记,便再也懒得搭理,撅着大嘴道:“白胡子老头果然最擅长拍马屁,连小郡主也惦记上了。不就是祝福玉石么,我擎天阁明天给小郡主送一车过来,保证各种花样品种都有。”
“哈哈,你们都送吧,反正我家小瓦伦莎不会吃亏。不过,你的马屁可拍准了,别拍到马蹄子上。”
大帝爽朗大笑,顿感身体轻松许多。
没有人注意到,那枚乳白色的玉石映衬在镜内,就像一颗诡异的眼睛。
阴狠地盯着普罗米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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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春情酒馆
最近,尹恩大殿下心情极好。
储阳宫上至管家护卫、下至仆人劳奴,都沐浴在一种极为奢侈的宽松的荣光之内,自然以为他们往日向众神的祈祷得到应验,大殿下终于改变了刻薄好疑的性情。
只有一个人希望这一切尽快结束。
清晨,她又拦住赶去参议院的大殿下。
“伊恩,把女儿还给我!”
伊恩大殿下不耐烦地甩开妻子的手,冷声道:“碧昂丝,跟你说多少次了。父皇宠爱小瓦伦莎,这是我们一家人的福分,只有你个白痴才嫌父皇赐予的福分太多。”
“我当然知道父皇恩宠小瓦伦莎是为了我们一家人好。”
太子妃碧昂丝就像一个普通的可怜的母亲,红棕色的头发未经梳理,凌乱得像杂草,双目通红道:“但是,我已经一个月没见过小瓦伦莎。她吃的饱不饱,睡得好不好,还有她的体寒之症……”
伊恩瞪起眼睛,哼道:“别提女儿的体寒之症,如果不是你孕时受了风寒,小瓦伦莎怎会染上这种怪病。”
碧昂丝声音低了下去:“我知道我有责任。但我怀孕时,你带着我们母女去光明神殿祈福,负责接待的那个米勒大祭司,拿出一块怪异的黑色石头,放在我的肚子上,当夜就感觉肚子凉寒疼痛……”
“住口。”
伊恩警觉地扫视了周围一眼,然后斥责道:“诽谤代表神的旨意的大祭司,会给我们一家人包括小瓦伦莎带来厄运,你应该懂得厉害!”他转身欲走,突然想起妻子方才说过的话,疑惑问道:“黑色的石头?不应是白色的么,就像小瓦伦莎佩戴的那枚彩虹晶石?”
碧昂丝摇摇头:“我躺在床上,虽然看不见石头的形状,但是祈福室内摆设着光明女神的雕像,就是她高举洁白旗帜的神迹造型。米勒大祭司取出怪石,还曾言那是一枚得到光明神殿所有僧侣祝福的光明之石,但我却看到光明女神的洁白旗帜上反射出一缕黑色的光芒,就像一颗阴森的眼睛……”
她咬住嘴唇,每次回忆那副画面,从心口会有一丝寒意传遍周身,若非情急所迫,就连她自己也不愿向老公提起。
“这里面果然有古怪?”
伊恩嘟囔了一句,正要宽慰妻子几句,贴身的护卫长突然匆匆赶来,焦急地附在他耳边低语起来。大殿下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哼道:“传话回去,晚上老地方见。”
碧昂丝插言道:“伊恩,没有了小瓦伦莎我根本就活不下去。”
“参议院今日集会,商讨一项涉及税收的重要法案,我已经快迟到了,咱们的家事回头再说。”
看到妻子双目泪光晶莹,大殿下心头泛起一丝不忍:“碧昂丝,这两天我定向父皇请命,让小瓦伦莎回家跟你团聚两日。还有,关于你孕中在光明神殿祈福的事情,再也不要跟人谈起,以免亵渎神灵。”
碧昂丝望着匆匆离去的丈夫,脸上的表情悠忽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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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降临,一辆马车悄悄驶出储阳宫。不同于往日大殿下出行的八车联队的豪华阵仗,反低调地换成一辆单马独御的双轮厢棚小车,后面只跟了两个侍卫。
太子宫侧邻的一条小巷,悄悄伏在巷内的黑衣人翘起嘴角,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
虽然夜深,但街上行人往来不绝,即使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也穿着干净的皮衣,一片富足盛世的景象。
厢棚小车驶过一条东西行的大路,停在一处隐秘的红色酒馆之前。
“春情酒馆。”
看着丈夫一副熟客的姿态进入那间名字恶心而门口侍应女郎穿着打扮更加恶心的红色酒馆,碧昂丝咬紧了牙,却被门前两名大汉拦住。
“先生,请您出示贵宾卡。”
碧昂丝换了一身男式黑色紧身风衣,一顶绅士皮帽箍住长发,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俏丽的下巴及下巴上特意粘上的小胡子。
“哦?我今夜带了两张贵宾卡,却不知道哪一张是正确的,烦劳二位帮着辨识一下?”
两枚闪闪发光的金币塞入两个大汉手中,两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道:“先生,两张卡都正确无误,您可以进去了。”
酒馆内部的空间很大,已经坐满了客人,但那些穿着露脐装的妖艳女侍却更多,而且总能像草织鱼一样在各个桌子之间游来荡去……游过来推销一杯红酒,荡过去送上一挺大波。
她啐了一口,更认定丈夫来这里是为了偷腥。这三年,伊恩大殿下每个月总会溜出储阳宫一次,最近三个月变得更加频繁,几乎每个周末都偷偷溜出去。虽然,尹恩贴身的几个侍卫嘴风还算严,但储阳宫的男女老少都清一色偏向她这个女主人,掌握丈夫的一举一动并不很困难。
伊恩这些年在政界颇不顺心,作为妻子的碧昂丝也体谅老公的不易,特别是有了女儿以后,对于老公出轨的举动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自从她唯一的女儿被伊恩送入皇宫,成为那个老皇帝的情感寄托之后,失去情感寄托的太子妃便决定主动找点事做。
至少到现在,碧昂丝还是没打定主意是否该揭发丈夫……还有他那个情人,更别说惩罚他们了。或者,她的内心更倾向于端起两杯酒给两个人送去,然后再说一声:“干杯,为了你们隐藏三年的感情。”
碧昂丝知道他丈夫幽会时一定会选择酒馆地下的密室,这样的习惯自他们夫妻偷偷幽会时便养成了。
可是,她却无法找到酒馆地下室的入口,虽然一个酒吧服务生已经向她说明了位置。
“只有高级贵宾才会准予进入地下室……呀,一个金币?先生,您太慷慨了……地下室入口就在走廊左拐的草皮墙上。对了,那位高级贵宾的两个卫士会守在那里……呀,又一枚金币?放心,他们两个经常偷着要酒喝,小的马上给他们送去两瓶高乐高,当然会是度数最高的。”
那两枚金币价有所值。她扯开醉醺醺躺在地上的两个卫士的面罩,果然是伊恩贴身的两个护卫,他们虽然武技超人,但在脑筋方面显然不好用,明天必须提醒老公换两个机灵点的。
只是,她摸遍了整条走廊的墙壁,仍然没有找到服务生所说的地下室的入口。
地下室的入口竟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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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盗贼妃子
地下室的门当然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
唯一的解释就是它被人给“藏”了起来。
碧昂丝嘴角露出微笑,兴奋的表情仿佛变回那个十六岁时攻克各类路径难题的小姑娘。她后退两步,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墨绿色的镜片,闭起左眼,右眼透过镜片小心地勘察着墙壁的色泽。一刻钟过去,却仍然无法在走廊的墙壁哪怕脚下的地面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那面门神奇的消失了,就连两名侍卫压在身下的墙板也换成实心的墙壁。
但是,她亲眼看到尹恩进入酒馆,而他两个侍卫也不可能闲着没事傻兮兮守在一处酒吧的走廊里喝闷酒,否则他们的薪水也太好挣了。
碧昂丝气恼得抬起头,每次碰到难题,她都会做出这个不服输的小动作。这一次,她这个好习惯又帮了她的忙。
对了,天花板……那扇门会不会移到上面?
她很快便从淡褐色的天花板中查到一层灰白色的波动,就像水面的波纹一样流荡。如果不是“透视之镜”,平常人就算睁大双眼细看半天也不会察觉什么痕迹。
那是一道简单的气系魔法构成的影像门。
将通向地下室的大门转移到天花板上,果然是一个让人赞叹的奇妙设计。
碧昂丝赞了一声,又从靴子底掏出一个三角形的小巧支架,摁动底层按钮,支架竟放大为一架带台阶的攀梯。虽然顶层的天花板距地面不足三米,碧昂丝只需轻轻跃身便能摸到,但太子妃还是愿意背着双手,竖起腰杆,挺着胸膛,缓步走上攀梯,就像她走在储阳宫的路面上。
如果,这时有人来到走廊,一定会惊讶地跌落眼珠。
一个端着王妃威仪的黑衣男子,踏上一架列入帝国禁令目录就连黑市也难以买到的攀云梯,而且他手里还举着一面小偷出行必备的“三宝”之一的透视之镜。
这副景象很滑稽么?
在熟悉碧昂丝的人眼里则再正常不过。太子妃的爷爷是做工程的,奶奶是批发耗材的,父亲是修理门锁的,母亲是专供家具的,他们一家都跟人类栖身的住宅有关。若综合起来,太子妃就是出身于某家建筑豪门。但是,若论起世间有那一座知名建筑出自她们家族的手笔,她们家族的成员都会谦虚地摇头。不过,洪荒大地几乎所有的知名建筑,都少不了她们家族成员的活动足迹。换成另外一个角度更容易理解,那就是太子妃的家族成员其实都是盗贼。
站在现代的视角,光明大帝的大儿媳出身于盗贼世家,自然是令光明皇室蒙羞的一件事情。但是向前倒退三十年,那时的大帝只不过是一个落魄贵族家庭的不成器的小青年,除了尽做一些看上去叛逆实则弱智的惹祸事件外,根本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耀眼成绩,但却被洪荒大地三大盗贼世家之一的“玩转壁垒”盗贼团团长相中,甚至指腹为婚结成儿女亲家,说起来还应是大帝的光荣。更何况在大帝起兵纵横天下之际,他这个儿女亲家倒也贡献出大笔不明来历的财宝,虽然有一些应是出自光明家族丢失之物,也算是物归原主吧。
站在碧昂丝的视角,她虽然相信她的父亲……“玩转壁垒”盗贼团团长的专业眼光,他一生中从未看错一件宝物的真实价值,但在识人上面却是一塌糊涂,否则不会千方百计却只挑选了几个根本无颜启齿的蹩脚徒弟。但是,在普罗米修斯登基称帝成为无可辩驳的实例之后,她的父亲便顺其自然地标榜自己也是具有通天彻地识人才能的智者强人,她当然有理由怀疑父亲是在吹牛,并在父亲有一回喝醉酒后说出的实情中证实了自己的推断。原来父亲之所以和普罗米修斯结成亲家,只是因为相中了他们家族的一柄宝剑,所以才用了这种套近乎的狡猾手段。至于在父亲的记忆中,这位太子妃曾被指腹为婚不下百十回,就连家乡磨坊的小伙计都曾有过相同的许诺,用他父亲的话说“那拉磨的小黑三十年前老有钱了,但天意弄人,谁能料到他败家这么快呢。”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个聪明人,或者在别人眼中自己是个聪明人,所以太子妃从来没有揭破过父亲吹的牛皮,毕竟在他老人家退休之后,这实在是他为数不多的值得夸耀的典故。
但是这一次,她真要揭破自己丈夫的底线么?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额头突然沁出冷汗。
天花板上的波纹闪了闪,似乎潜藏着一层深藏杀机的深灰色旋流。她定睛细看,透过表面伪装的那层普通的气系法阵,终于发现法阵的内核运转的纹路实际极为复杂,竟是由几个……不,几十个形状各异的小法阵汇聚而成,就像一把表皮极为普通的铁锁,锁芯却是由几十个精妙的内核构成一般。
如果她没认错的话,这个法阵赫然是“漩涡百变”。如果她刚才冒生冲了进去,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漩涡百变作为气系魔法的高阶封印法阵,既会给人百变莫测的假象,也会像漩涡一样将擅自闯入的人卷入不知名的阴暗空间,到时候不论是活人或者尸体都无法找到。
据她所知,大地上掌握这种高端气系术法的绝对属于凤毛麟角,就算人才济济的光明圣殿也不会超过五个,而且还都是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至于他的丈夫,那个就连家传剑法也只学个皮毛的贵族哥,对魔法而言更属于门外汉。
莫非是魔法卷轴?碧昂丝马上否认了这个想法。即便最精妙的魔法卷轴,也无法全额复制这类最注变化的空间法阵,勉强刻录十种就算了不起了,但看天花板上的气系法阵短短瞬间竟产生六十三种变化,委实令人赞叹或者说惊讶。
丈夫幽会的女子竟是一位极厉害的气系魔法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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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偷音之窗
用父亲的话讲,上天给了碧昂丝一双精明的眼睛,如果她不从事盗贼这个大地最具挑战性的事业,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虽然这是她父亲喝醉后,在悲叹后继乏人时说的醉话,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肯定了碧昂丝的能力。
她的一双眼睛很大很亮,而且拥有常人难及的辨查力,否则不可能一眼便认出天花板上嵌入的法阵竟然是气系高阶魔法……漩涡百变。但是就算她辨认出来,也并不代表自己就能悄无声息地破解掉它,然后继续摆着太子妃的威仪高傲地走进丈夫幽会的地下室。就算她的父亲……当年名列洪荒大地三甲之内的盗贼头子在全盛时期,也需要准备诸多工具器材之后,才会大胆尝试解开这道气系的魔法门。
碧昂丝来得匆匆,除了几件小玩意,根本没带着重量级的器具,所以面对魔法门毫无办法。
但是,这反而激起了她的好胜心。既然老公的情人露了一手妙到巅峰的魔法,那么她就必须用盗贼的绝活来回应。
简单的说,地下室的门已经封死,她就打开一扇透音的窗。
偷音之窗。
对盗贼而言,天下没有不透音的墙。不论是石墙、木墙、砖瓦墙,包括眼前这面铁皮墙,都有脉络可循。碧昂丝戴上一双黑色手套,借用一个卫士残留的半瓶酒,均匀洒在墙体上,然后便在水渍最深的地方画了一个腕口大的椭圆形的符号,又极为珍重地掏出一只小黑瓶,启开盖,钻出一只棕红色类似蟑螂的小虫。
“小强,去吧。”
小虫沿着符号的中心钻了进去,它爬行极快,尾部发出点点星光。待光芒深入墙内,碧昂丝将耳朵靠近墙壁,便听见丈夫深情的声音:“几日不见,你又清瘦许多。”
(碧昂丝心头骂娘,与丈夫结婚十年来,他又何曾说过这么一句贴心语?)
一把阴柔的声音接腔道:“只要殿下心满意足,就算舍去这一身皮肉又有何妨。”
(碧昂丝连娘都懒得骂,开始磨牙,当然手指也在磨,做足接下来女人之间厮打的准备。)
伊恩长笑道:“我若登上凯旋门,你的心愿必会实现。”
(那个贱女人莫非想当皇后?)
阴柔的声音道:“殿下器宇轩昂,犹如青春的橡树,相信距离您登上凯旋门的日子已经不远。”
(想得美,至少老皇帝的身子骨比牛还壮。碧昂丝竟破天荒替老公公说了一句好话。不过她迅速警醒,当一个女人夸一个男人时,男人下一句便会不自觉地说出……)
伊恩果然接腔道:“上周送你的两箱黄金已经用完了吧?”
(一周用光两箱黄金?那可是储阳宫一年的开销。碧昂丝开始喘大气,并祈求上天堵住贱女人的大嘴巴。)
那把阴柔的声音只是稍微停顿一下,道:“余量有限,还需两箱黄金。另外,加上一枚鸠鸾胆,顺便帮你做成那件事。”
(碧昂丝感觉眼前有些发黑。两箱黄金自不必说,而鸠鸾胆的价值更是不菲,指甲盖那么点便能卖出千枚金币,或者说毒死十头大象。她愈想愈怕,那歹毒的情妇想用鸠鸾胆毒死谁,该不会是……自己?)
伊恩道:“家族之内,我和她的感情最深,总是不舍……”
(碧昂丝眼睛发红,亲亲的好老公……)
阴柔的声音道:“她既有荣华富贵,又有傲世容颜,还得到本不该得到的真情之爱,上天对她足够优厚,这样的女人还嫌活得不够久么?”
(碧昂丝后背发凉,愈加肯定贱女人计划害死自己。但内心却奇怪地涌出一丝自得,真想不到第一个评价自己傲世容颜的人,竟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她的情敌。原来自己的形象在情敌眼内竟如此高大,荣华富贵什么的也就罢了,她相貌虽还过得去,但绝称不上傲世容颜,情敌用这么夸张的词语评价她,还蛮不好意思的,当然她的内心早滴水不漏地承揽下来。)
更令她振奋的是,她亲亲的老公竟用一种异样的语调道:“她的命比我的命还重要,你决不可动她一根头发。”
(碧昂丝已是鼻涕眼泪一块流。)
阴柔的声音仍在不懈地鼓噪:“就算她很重要,但却是光明家族的耻辱,更会影响到殿下您的光辉荣耀。”
(胡说!她碧昂丝虽然出身盗贼世家,但就连父皇也不以为意,怎轮到你个贱人妄加评论。)
但是,丈夫似乎已被说动,懊恼道:“真的只有这条路?”
(她相信丈夫是被胁迫的,甚至怀疑丈夫有什么把柄落在那个恶毒女人手里。)
阴柔的声音劝道:“绵羊之仁难成雄狮之业。大殿下,你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迈上最后一步,凯旋门就在你的脚下。”
(那个女人继续诱惑老公,而且一言便说中老公最在意的事。但碧昂丝却有一点搞不明白,就算她这个太子妃死了,最多就是那个恶毒女人上台顶替,跟伊恩能否登上凯旋门成为帝国皇帝怎会扯上联系?)
丈夫的语气突然变得冰冷:“你说的不错。就算我再爱她,也及不上父皇爱她的百分之一。她早就应该离开这个世界了,更要让那头老狮子品尝失去最爱的痛苦。”
(碧昂丝感觉脑袋仿佛被雷劈了一下。怎么可能,老皇帝竟深深爱着自己?她感觉自己的脑筋不够用了,怎么也搞不明白她、伊恩和公公普罗米修斯之间的逻辑关系……)
阴柔的声音发出得意的狂笑,就像快断气的公鸭一般。伊恩却似漫不经心问道:“你手里是否留有一块石头?”
得意的笑声瞬间停住,迟疑道:“什么石头?”
伊恩悠悠道:“你懂的,一块黑色的石头。”
阴柔的声音缓缓道:“殿下果然明察秋毫。”
伊恩的声音却严厉起来:“你究竟有多少事瞒着我?”
阴柔的声音不答反问道:“我做好殿下交给我的事,而我的事殿下可曾做好?”
伊恩恼怒道:“我早说过,只要踏上凯旋门,你的事定会迎刃而解。”
阴柔的声音道:“我相信殿下是个重承诺的人。也相信殿下一定也能够理解,对于弱势的一方,手中多出一个筹码才会安心。”
伊恩哼道:“你得到的已经够多,别忘了是谁从垃圾场检你出来。”
阴柔的声音冷冷道:“但我得到的每一分都是应得的。”
两个人沉默片响,突然爆出大笑。
伊恩道:“我们在一条船上,同舟必须共济。”
阴柔的声音附和道:“便用墙外偷听鼠辈的一条命,来证明我们开启新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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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内二人大笑时,碧昂丝已经感觉不妙。
她飞快后退,但天花板上的漩涡百变法阵中突然探出一只巨掌,拇指中指捏合,食指、无名指、小拇指微微竖起,形成一道极具威严的法印,凝重白光就像旭日光芒,将碧昂丝娇小的身子笼罩在内。
“光明定身印!”
碧昂丝惊呼一声,如飞雀一般左突右窜,拼命摆脱身后那道硕大无匹的封印。但施术者显然没有欣赏猎物挣扎的乐趣,那道巨掌的中指突然弹开,一道黑色气流从白光中激射而出,犹如一条怪蟒,蓦然一卷,已将碧昂丝死死缠住。
饶是碧昂丝见多识广,却也无法识出捆住自己黑色气劲的具体来历。
高级气系的漩涡百变,光明神殿的定身印,特别是这煞气极重的黑色气劲,那位施术者竟集三种不同特性的术法于一身,碧昂丝感到匪夷所思之余,更对那人的身份充满好奇。
“好手段。”
伊恩殿下当先推门而出。紧跟身后的是一个灰袍遮面的人,阴柔说道:“隔墙有耳,还以为会是哪一方的巨盗光临,想不到竟如虫蚁般不堪一击。”
那人身穿灰袍,身瘦缓行,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头上用灰色绷布密密麻麻地缠住,露出殷红如血的双眸,带着一种视天下生命如死物的冷漠。
如今,那双目光幽幽凝视躺在地上的碧昂丝,陡然绽射出冷血动物般的阴森光芒:“唔,盗贼狡诈,竟敢骗我!”
那人左手拇指松开,发出的黑色劲气化作数条毒蛇,钻入擒住的女性盗贼体内,紧接着发出“吱呀”之声,盗贼身躯如泄气的皮球般松垮下去,只余下一件黑色的风衣,还有衣内碎裂的布片。
伊恩这才明白,他们擒住的只是盗贼的替身人偶。
攀云梯、透视镜和替身人偶,堪称盗贼护身“三宝”。但既然是宝物,自然不可多得,寻常盗贼得到其中一两样,就已经值得炫耀。偷听之人却是“三宝”护身,难怪会连身旁这位术法界的大师也会骗过。
“盗贼仍在附近。”
灰袍人自然不忿被盗贼伎俩所惑,如流云一般飞起,追查盗贼真身。
伊恩捡起地上的风衣,犹豫了一下,却并未制止追击的同伴。
一个声音在他心头响起:“会不会是她?”
另一个声音则道:“就让她也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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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替身人偶碎裂的刹那,碧昂丝感同身受般,嘴角咳血,躯体如撕裂一般剧痛。但她仍挣扎着从春情酒馆的窗檐攀入酒馆之内,然后挤入寻欢作乐的人群。
替身人偶,是盗贼注入魂魄的法器,作为役使探险之用,堪称救命人偶,价值更是超过千金。在贪财如命的盗贼眼里,只有在最危险的境况之下才会舍得使用。碧昂丝身为太子妃,当然不缺财物,但这具人偶是父亲送她的成人贺礼,却被灰袍人毁去,除了反挫重伤之外,她的心堪比死了一般难受。
但是,如果不是碧昂丝不愿直面老公伊恩和他那个所谓的“情人”,才用了这具替身人偶去探路,那么现在躺在地下室走廊里的就是她本人了。
尹恩约会的并不是“情人”,而是一个不明来历的煞神。虽然她只听了他们谈话结尾的一小部分,但却也知道他们在密谋一件大事,一件能领帝国天空被乌云覆盖的天大之事。
她扯落面纱,抖乱头发,猛然端起一杯酒,灌入喉咙,然后又是一杯浇在自己身上。
这时挤过来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吹着口哨道:“辣妹,辣劲真足啊,再来一瓶。”
当那瓶高乐高递到眼前,碧昂丝才知道,大汉嘴中的“辣妹”指的是她。就在片刻之前她还是光明帝国万千臣民眼中端庄娴雅的太子妃,现在竟变成一个酒吧侍女被别人调戏。
碧昂丝接过那瓶烈酒,仰脖灌入肚内,眯起的眼睛透过酒瓶的反光正看到灰袍人走上楼梯,殷红的双目扫过狂欢的人群。那人阴冷的气势就像地底的幽灵,几乎每个从他身旁走过的人都刻意挪开几步空间。
她赶紧闭住眼睛,那些术法高手都会通过眼神的注视以及情绪的波动锁定要找的人。
看到碧昂丝将烈酒一饮而尽,络腮胡双目冒起贼光,对这个陌生的辣女格外感兴趣,舔着脸凑近道:“哥哥叫仇更斯。辣妹,你第一次来吧,可否留下芳名?”
“臭狗屎?果然人如其名。”
碧昂丝白了一眼臭狗屎道:“黑玫瑰。”
仇更斯神魂颠倒,贱笑道:“今夜星光灿然,可否请邀请你这朵黑玫瑰到长街一游,欣赏帝都西郊的美丽夜景?”
“好啊!”
碧昂丝痛快答应一声,幽怨的目光却是斜视酒馆大门,看到丈夫带着两个醉醺醺的侍卫上车离开酒馆,然后便将手中的酒瓶砸向臭狗屎的秃头,叱道:“人家这朵鲜花可是带刺的哩。”
仇更斯淬不及防,壮硕的身子萎靡倒地。
碧昂丝踉跄步出酒馆,迎着冰冷的秋风,又咳出一口鲜血,体内的伤痛彻肺腑,但更疼的却是一颗心,就像被毒蛇重重咬了一口。
她就像流浪女一样走在大街上,如果不是被人拦住,她宁愿这样一直走下去,走到迎来明天的日出。
仇更斯的秃头裹了一块棉布,形状像极了一坨新鲜的狗屎,嚷道:“兄弟们,就是这个辣妹。”
七八个光着膀子的小混混从街角围了过来。
臭狗屎阴险一笑:“黑玫瑰,来到我们斧头帮的地盘。今夜你这朵鲜花还必须插到大哥这坨狗粪上。”
碧昂丝心头怒火正无处宣泄,一口啐去,但却喷出一口血,然后身子便软软倒地。
“兄弟们,看见没。辣妹自动投怀送抱,这就是真汉子的魅力。”
臭狗屎唿哨一声,舔着脸贴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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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王子歌德
碧昂丝伤重无力,就像一朵娇柔的玫瑰,在秋风中瑟瑟颤抖。
她的目光像水一样清澈,高傲得甚至连呼救都不愿启齿。聚拢过来的小混混下意识避开她苍白的目光,垂涎地盯着女子凹凸有致的身体。星光下,碧昂丝穿着黑色劲装,窄短的腰部,露出一抹白嫩,令人无法呼吸。
仇更斯的目光落在碧昂丝的腰上,却真的呼吸困难起来。
一枚小巧精致的纹印雕琢在女子白嫩的腰间。帝国那些贵族,会以独门颜料,在家族成员纹上记号,而这些往往是贵族相认的血裔特征,就像女子腰间的那一枚金毛狮子的图腾。
很不巧,金毛狮子正是帝国皇室……光明家族的象征!
帝国法令第七条:蓄意伤害皇室成员,判忤逆之刑,万刀割剐,直系三代充为苦役隶奴,流放寒冷凄凉的北疆,到死不得赦免。
在碧昂丝略带嘲弄的神色下,小混混们魂飞魄散,开始后退。只有领头的臭狗屎从腰内摸出一柄斧头,目中闪现狠毒之色,却是兴起杀人灭口之念,狠声道:“我等本来只想玩一下,现在尊贵的您却非死不可。”
臭狗屎双手擎斧,高高抡起,重重劈下。接着却是青光一闪,那柄短斧高高飞向半空,臭狗屎则重重摔在地上。
一支寒光凛冽的箭头正对着自己。那是一张银色的弯弓,弓脊就像拇指那么宽,上面包裹着坚硬的牛皮。握弓的手同样细长,手指就像藤条一样坚韧。随着关节的用力,弓弦正缓缓拉开。
虽然那根箭矢很长很细,但臭狗屎却对箭矢的威力深有体会,本能地双膝跪倒在地,连呼“饶命”,更是连滚带爬地向街道深处逃去。
大街之上,是一辆四匹白马拉乘的战车。车上一名青年收弓而立,他一双眼睛极为有神,双眉长长伸出,在稍显稚嫩的脸颊上,彷佛飞翔的燕翅。青年翘着嘴巴,故作老城地抿着嘴角,即使站在颠簸的战车上,身体仍挺得笔直。
银甲骑士毫不在意逃走的那些街头混混,关切地询望了躺在地上的女子一眼。刹那间,他沉静的脸上浮现惊愕之色,竟一个跟头从车上坠落,连滚带爬的姿势甚至与逃走的臭狗屎极为相似,几步抢到碧昂丝身前,颤声道:“大嫂?这是怎么一回事?”
看清那张稚嫩而略带腼腆的脸庞,碧昂丝心下一宽,竟昏了过去。
“大嫂,你怎么死了!”年轻人抱起碧昂丝嚎啕大哭起来。
还是驾车的老马夫有经验,赶紧制止青年人的幼稚举动,摇头道:“小主人,太子妃应是受了内伤,其实并未逝去。但是,如果你再楼得这么紧,延误治疗时间,恐怕会真的出人命。”
“还用您说,我这就给她治。”青年手忙脚乱地打开医药包:“找到了。”
“那是金疮药,外敷刀伤可以,无法治疗内伤。”
“那一袋呢?”
“那是您晚餐剩下的牛奶,可以充饥,并无疗伤之效。”
“蓝瓶子呢?”
“那是爆炸药粉,有没有疗伤之效不清楚,但用来消尸灭迹非常好用。”
“这一罐呢?”
“约翰老伯,您脸色怎那么白,眼珠怎那么红,快给意见呀?”
“这不是巴豆粉么,怪不得我老人家拉了一天的肚子,原来是你个捣蛋鬼干的好事!”
“饶命啊,老伯。您不拉肚子,我怎么能钻进黑森林去猎熊。”
“什么,竟敢未经我老人家准予便进入黑森林!”
“我跟您老请示同意了哩。”
“怎么可能?”
“您蹲在草丛里不是缺手纸么,我就主动请缨去搞制作,您亲口答应我去搜集材料。”
“可也没让你去黑森林。”
“最好的手纸由黑熊皮压制,所以为了你老人家的顺畅舒服着想,我当然义不容辞地钻进黑森林去搞原材料。”
“后来呢?”
“后来熊没捉到,只好剥下几片油树皮,压平后便给您用作手纸了。”
“油树皮?怪不得我老人家屁股粘得一塌糊涂,和裤子都连成一块布了。”
“嘿嘿,如果您老人家早点同意让我去猎熊,不就省得遭这趟罪了么。”
“你个顽皮蛋子。”
“哎吆,您老人家怎又用鞭子抽人家?”
“抽你还是轻的,回家劈柴做饭。”
“没问题,只要您老人家治好大嫂,就是让我做一辈子的饭也没问题。”
“一言既出。”
“八条腿的驴也追不上。”
“现在你可以回头了。”
“呀,大嫂,你什么时候醒的?约翰大叔不就是给你揉了揉胸、捶了捶背,你竟然好端端坐了起来……什么?你早就好了,那为什么不早说,害我打赌输了一辈子的饭。不行,大嫂,你也要负一半的责任……至少再给我做一餐牛排点心……耶,你答应了,那就先跟我回家,回头再给大哥捎口信。约翰大叔,您老人家流什么口水?没您老的份,除非……免去刚才咱俩之间的赌注。嘿,您同意了。好吧,看在您心诚的份上,就让您吃上两块,不,半块,不,闻一下排骨的香味。”
好一个顽皮爱闹的大孩子。
碧昂丝脸上带笑,默默注视着光明帝国这位最年轻的殿下,他脸膛虽然还带着稚嫩,但个子已超过自己半头,身板也健硕结实起来,如果再改掉爱哭鼻子的小毛病,称得上一个男子汉。
青年人似乎看出碧昂丝心头所思,脸上掠过一丝尴尬,捏着衣角道:“大嫂,你别误会。这一年多我从没有哭过一次鼻子,约翰老伯可以证明。”
老马夫似乎没听见,哼声道:“排骨,排骨……”
青年赶紧附到老马夫耳边说了两句,老约翰连嘴角的哈喇子也顾不上擦一下,一脸正经地向碧昂丝道:“禀太子妃,小王子这一年多确实没有哭过一次鼻子。而是……”
碧昂丝接腔道:“而是哭了很多次。是不是,歌德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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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帝国荣耀
歌德殿下笑得鼻涕冒泡,就像一朵得到雨水滋润的喇叭花,忙前忙后为大嫂张罗休憩居室。
老约翰望着一溜小跑屁颠屁颠的小主人,无奈叹了口气,默默牵着跑了八百多公里的战马回到后院的马棚。
注视着大嫂房间的灯火熄灭,歌德这才慢慢转回身,打了一个响指。
一位高大侍卫报告道:“人都找齐了。”
歌德的双目陡然射出一丝寒芒,怒气冲冲赶到收藏库。
奇珍、异宝、美酒、佳酿乃至美人,相比较帝国贵族这些常见的收藏种类,歌德殿下的品味稍显独特一些,他喜欢收藏野兽的毛皮。
尽管收藏库大部分陈列架都还空着,但大堂中心摆放着一面红褐色条纹像绸缎一样华丽的莫亚虎的兽皮,还是带给人无限的震撼。
至少那九名特约而来的客人紧张得语无伦次,窃窃私语。
一个道:“这是什么堂口,摆着虎皮大椅,真他奶奶的有气场?”
另一个道:“听他们领头的说,这个堂口的老大老有名了,似乎叫什么虎。”
第三个道:“不错,是玉面虎。”
第四个道:“他的名字除了虎外,还有一个很霸气的霸字,明明是玉面霸虎!”
还有一个道:“你们三个都没说错,只是还漏了一个更炫的王字,合起来就是玉面王霸虎……”
歌德脸色变绿,转向自己的侍卫长。那位高大的汉子搔着后脑勺道:“按您的吩咐,我们化妆成黑道帮派,用小黑车将他们带入银杏宫。”
歌德问道:“我让你们扮黑帮?”
护卫长低声道:“您不是交代要以牙还牙么,我们便想到了用黑道的手段对付这些黑道的小混混。”
歌德笑眯眯道:“真是绝妙的创意,谁想出来的?”
护卫长挺起胸膛道:“那些白痴侍卫哪懂创意,当然是我哈勃侍卫长。而且,还帮您起了一个很拉风的堂口老大的绰号。”
“说来听听?”
“因为殿下喜欢老虎,所以名字要有一个虎字;您天生霸气泄露,当然少不了一个霸字;再加上您的王子身份,自然也需添加一个王字;您又风流倜傥,玉面有型,合起来就是玉面虎霸王。别夸卑职,这名字绝对跟您般配极了。”
“好一个般配极了,将虎霸王倒过来念一下。”
“王霸虎,也很威风哩。”
“威风你个头!欺负本王子读书少么,罚你一个月背个乌龟壳上岗。”
歌德一脚将侍卫长踢了一溜烟,然后咳嗦一声,故意摆出一副威严的神态,或者是他自认为威严的神态,大步走进收藏室。
“帝都西郊飞亚区尤里街第四路口的斧头帮,大名鼎鼎的九大帮头能光临鄙人的堂口,真是我玉面……虎霸王的荣幸。”毕竟人的名树的影,名号既然传出便难以更改,歌德又痛骂一声侍卫长。
九人倒真被歌德的架势给唬住了。
一个小混混壮着胆子道:“老大,您是不是看中了我们的尤里街。只要您说句话,我们就会像屁一样崩飞。”
歌德抿着嘴道:“唔……除了地盘外,我还要从你们中间选一个人。”
另一个小混混惊呼道:“杀人立威?我们斧头帮才成立三个月,都是街头混饭吃的烂鱼烂虾,怎值得脏了老大您的刀?”
歌德不耐烦道:“半个小时前,一位尊贵的黑衣夫人受到侵袭,堪称帝国最黑暗的印记。我想,那个凶手就在你们中间,把他给我交出来。”
小混混们互相瞅了一眼,均低下头不开腔。
歌德冷哼道:“如果不交出那人,你们都需给他陪葬。”
小混混的脸色明显难看起来,却仍不吭声。
歌德想不到这群小混混倒蛮讲义气,转着眼珠道:“说实话,我也是那位夫人的倾慕者之一,可恨总是无缘……一亲芳泽。所以我想找出那个朋友,他做到了我没做到的事,好从中学点成熟经验。”
“嘿嘿,原来如此,真吓了一跳。”
混混中间那个带着皮帽的大汉长出一口气,摘下帽子扇着脸上的汗道:“论泡妞,老子……小的最在行,想不到老大您也喜好此道。小的名叫仇更斯,今晚一眼便看出那个黑衣辣妹,不,黑衣夫人的气质独特,就像带刺的黑玫瑰一般刺激。”
“哼,我也是这么认为。”歌德盯着秃头贴着绷带的脑门,举起了从他身上翻出的斧子。
仇更斯的脸色立时像狗屎一样难看,道:“老大饶命,其实小的根本没占半点便宜,就连脑袋还被人家开了瓢……”
“她身上的伤真不是你干的?”
斧子停在仇更斯的鼻尖,他仓惶道:“她有伤?真是天大冤枉,我连她身上衣服都没碰到,若说错一句天打雷劈。那黑美人一根毫毛都不会少,全都留给了老大您。”
歌德呆了呆,喃喃道:“你……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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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阳宫突然一片嘈乱。
伊恩握紧佩剑,盯着破门而入怒气冲冲的年轻人,咬牙道:“歌德,可是传达父皇擒我的旨意?”
“父皇也知道大哥的丑事?”
歌德眼圈一红,道:“大哥为何这么做?”
事已至此,伊恩已经豁出去了,扬声道:“为了帝王的荣光。”
歌德愤慨道:“这么做只会给皇室家族蒙羞,有何荣光可言?”
“成王败寇,不努力怎能知道。”
伊恩道:“歌德,你是我的亲弟弟。擒我去见父皇,大哥将这份功劳送给你。”
歌德愣道:“我只想和大哥理论一下,还不到找父皇评理的程度。”
“理论?”
“今夜,小弟狩猎回来,恰巧碰见伤心欲绝的大嫂,孤零零走在大街之上,还险些被一群混混欺凌。”
“在春情酒馆偷听的果然是碧昂丝。”
“既然你能做,大嫂为何不能查?”
“男人做辉煌大事,她一个女人乱搅什么。”
“大事?大哥,你太令我失望了,你在外私会情人竟成了辉煌大事,而且还把大嫂打成了重伤。”
“私会情人?”
“哼,大嫂虽未直说,但她偷偷跟着你大老远跑到一个酒色场所还能暗查什么,当然是你私会情人之事!”
伊恩突然大张嘴巴,仿佛吞下了一团辣椒,满嘴都是辣味,涩声道:“原来你是为了这件事而来。”
歌德正色道:“当然是这件事。”
尹恩不放心又问了一句:“你大嫂真的未将春情酒馆发生的事全都告诉你?”
歌德回道:“我问了几回,大嫂珍惜声誉,不愿指摘大哥。”
伊恩一颗心砰的落肚,脸上立时恢复神采:“碧昂丝真的是一个好妻子。”
歌德诚挚道:“大嫂不仅是好妻子,而且是帝国最好的妻子。大哥为何却嫌弃她,而另外偷结新欢?”
伊恩语带双关道:“为了帝国的荣耀。”
歌德惊讶道:“另结新欢怎能与帝国荣耀扯上关系?”
伊恩悠悠道:“因为那个人生了一个男孩,是我的儿子,是父皇的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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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光明之子
维系家族的血脉,需要子嗣的延续,这是洪荒大地各类种族的共识。
天大地大,不如传宗接代大。对于光明家族而言,为帝国贡献了太多热血男儿,即便大帝普罗米修斯的九个儿子,有六个在连年的大战中丧生,第三代也只有一个小孙女。
当大哥说出他有个私生子之后,歌德便脑袋昏沉地离开储阳宫。
幼弟丧气而去,伊恩嘴角多了一抹怪异的微笑。
灯光一暗,一个灰色人影如幽灵般现身,阴柔的声音在殿堂内响起:“果然如您所料,太子妃并未说出我们的秘密。”
伊恩道:“碧昂丝外刚内柔,终究是软心肠的女人。”
灰衣人瞳孔缩紧:“但女人的心肠若硬起来,比坚石还要冰冷。”
伊恩笑道:“所以,必须赶在寒冬之前,把我们要做事画上句号。”
灰衣人阴笑一声:“我知道大殿下一定有了主意。”
伊恩道:“歌德这趟兴师问罪,倒给我带来启发,于是即兴间便有了一个儿子。”
灰衣人道:“当殿下说出儿子时,倒也惊了我一跳,却不知殿下何出此言?”
伊恩道:“有了一个儿子,便多了一道挡箭牌,至少会博得世人理解。如此一来,便能堵住太子妃之口,即便她说出秘密,别人也会认为造谣生事。即便此事闹到父皇那里,只要我仍维系现在的婚姻,他也不会多做计较。况且,当他知道有孙子后,做梦也会笑出声哩。”
灰衣人道:“可是,我还是搞不懂,殿下从哪里弄来一个光明血统的儿子?”
伊恩反问道:“你不是抱怨没有时机么?现在机会来了,你敢不敢去做?”
灰衣人心头大跳,似乎嗅到了一股血腥的气味,接声道:“我早已等不及去实施殿下的伟大计划。”
伊恩悠悠道:“这个计划的名字叫做‘帝国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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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要以黑血之幕,覆盖帝国大地。”
灰衣人脑内仍回旋着伊恩大殿下的自信之语。他潜回居所,脱下宽大的灰袍,解开罩脸黑布,露出一张和蔼慈祥、刚正不阿的脸。帝国贵族不认识这张脸的人,只怕还没有几个!
他换上一件质料考究的名贵长衫,默默望着镜中的自己,嘴里犹自喃喃道:“我的部族,铁血的时代开启了。”
一阵狂风吹过,浓厚的乌云遮住了旭日。就在这一天,暮气深沈的晚秋终于来到。
帝国上空,酝酿着一场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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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天空阴沉之时,歌德的心情就会低落。
他十岁时,就在这样一个阴霾的天气里,永远失去了最疼爱他的母亲,从此变成了一个爱哭鬼。他心情低落的时候,总会纹丝不动地站在走廊前,默默望着天空出神。
直到十三岁那年,他正出神地凝视天空,然后便被装入一个黑色麻袋,还听到一声娇俏的惊喜。
“耶,白银雕像!光明家族就是有钱,连白银雕像都搞的和真人一般大小。”
他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给人家偷出了银星宫,然后给那个人小心地抱在怀里,颠簸了很长一段路。
即便隔着黑皮袋子,他仍然嗅到了那个女孩的体香,就像玫瑰花一样好闻。
他听女孩向同伴炫耀,说她在今年的盗贼大赛中必定夺冠,因为她搞到了一座真人大小的白银雕像。
当袋子打开,他发现自己站在一座破烂的露天广场上,中间搭建了一处高台,周围聚集了几百个老少不一的盗贼。人群里,顺着那百灵鸟一样的笑声,他立刻找到了那个眼睛像星星一样闪烁、笑容像玫瑰一样香甜的黑衣女孩,她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活泼得像云雀一样蹦来跳去。
不知为什么,或者因为实在没事做,他决定扮演一座真的雕像。
他那天穿了一件银色的劲服,再加上天生银白的皮肤,只要维持静态的姿势,夜色中倒也很难辨别真伪。
这一年盗贼大赛的主题是“塑像”。至少近百名盗贼带来了自己的收获,有众神塑像,有勇士雕塑,有山水景象……直到他被搬到场地中心。
“诸位伯伯、叔叔,这座雕像来自光明家族,是我耗费了三个月才搞到手的宝贝。”那个女孩正不遗余力地向评委介绍自己的参赛作品,一边用小榔头“咚咚”敲着他的脑袋,爆豆子般说道:“它的材质么,通体纯银,纯洁无暇,绝对一等一。造型么,将一个爱思考的小男孩刻画的惟妙惟肖,绝对一等一;历史么,从银像的鸡窝发型来考究,最晚也是众神之战那个时代的老古董,绝对一等一;当然,这座银像还有一个伟大的名字,叫做……光明之子,象征着正义、公平、智慧以及阳光和帅气,绝对一等一!”
那是除他母亲之外,第一次有一个女孩称呼他为“光明之子”,即便她把他当做了雕像。
他手托着下巴,已经坚持了大半个晚上,由于维持着默立的姿势,全身都酸麻僵硬。尽管他很努力地帮助那个女孩去赢得冠军,但肚子却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因为评委们都在吃排骨,很香很香的排骨。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成了一幕喜剧,当那尊塑像跳下高台,向评委们讨要吃食,盗贼们便发出了响雷一般的哄笑。至于广场中心那个目瞪口呆的少女,便赢得了“最会作秀的女贼”这个绰号。
据说,这件事在盗贼界传了好多年,而且还会继续传好多年。
“本来人家已经用排骨贿赂好那些评委,只要随便弄一个雕像回来,冠军便能到手。”
送他回家时,黑衣少女埋怨道:“你知道么,对于盗贼来说,名声比性命还要重要!都因为你,人家成了整个盗贼界的笑柄,怎还有脸在这个最具挑战性的领域混下去!”
他记不清自己说了一句什么,那个女孩的脸突然红了起来,比秋天最红的苹果还要红。
“你个屁大的孩子,怎么对人家负责?”
女孩说完便丢下他跑了。
他这才想起还没问她的名字。
接下来的三年,他白天走遍大街小巷,晚上化身各类雕像,却再也没有见到女孩的影子。
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那个女孩竟然回来了。
陪着她回来的,是他的大哥。
女孩成了大哥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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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将错就错
“喂,思想家歌德王子,面向天空纹丝不动地苦苦思索了一个多小时,当心被人误以为塑像给搬走哦!”
一只柔白的手掌在眼前晃了晃,歌德才缓过神来。他抬头看去,一张姣丽的面孔映入眼中。那女子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发挽成云髻,精致的面孔如白玉般莹润,她眉眼极美,脸色苍白,有种惹人爱怜的憔悴。
歌德不好意思道:“大嫂,又在笑话我哩。”
碧昂丝抿嘴一笑:“歌德王子一旦变成塑像,定然是遇到了某项难题,快说来听听?”
自从大哥娶了碧昂丝后,很长一段时间,歌德王子总喜欢向储阳宫跑。而他受委屈哭鼻子、遇难题变雕像的性格也被碧昂丝摸得一清二楚,而这位活泼机灵的大嫂也总能想出各种法子帮他解开心结。但是,这回困扰他内心的枷锁却无比沉重。
歌德鼓足勇气道:“昨夜我去找大哥了。”
碧昂丝神色有些不安,道:“你怎么这么冲动?”
歌德道:“前几年,每次我被人欺负,大嫂总是第一个帮我出气。现在,嫂子受了委屈,我当然会出头。”
碧昂丝决然道:“你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冒失搅进来只能惹祸上身?”
歌德道:“我知道嫂子想维护皇室的声誉,但大哥实在做的太过分,而棉纸终究包不住烈火。”
碧昂丝吸气道:“伊恩做的事你都知道了?”
歌德道:“不错。大哥全都承认了。”
碧昂丝焦急道:“你告诉父皇了么?伊恩可曾被关入禁牢?”
歌德笑道:“大哥只是道德问题,怎能用帝国法纪裁决。而且大哥这件事在未说开前,更不应该让父皇知晓,他若是发怒九头牛也拉不住。”
碧昂丝诧异道:“道德问题?”
歌德道:“不错,大哥承认了自己出轨的劣迹。”
碧昂丝嘴巴陡然张圆:“出轨?一开始我也是这样以为,可是……”
歌德并没有注意到嫂子的奇怪表情,仍自顾说道:“大哥昨夜表达了深刻的悔意,应承一定会痛改前非,下定决心与那个情人了断,而且并不希望这件事影响到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他还让我传话给嫂子,只要嫂子不计前嫌,他仍愿意遵守婚礼上的承诺……与你厮守到老。”
“不计前嫌?”
碧昂丝突然笑了起来,道:“他肯定还提出了附加的条件。”
歌德嗫嚅道:“大哥还有了一个……私生子,因为是皇族血脉,必须留在身边,而且希望交由你来抚养。”
碧昂丝尖声道:“这不可能,他怎会有私生子!”
歌德显然误会了碧昂丝的意思,低声道:“我能体会大嫂的心情,关于大哥拥有私生子一事确实很难令人接受。不过,大哥会给你一段时间来考虑。”
伊恩究竟在盘算什么主意?碧昂丝心头突兀,幽幽地注视着歌德稍显稚嫩的侧脸,道:“换做是你,该如何回答。”
歌德不敢直视碧昂丝的眼睛,回道:“如果得到那个孩子的抚养权,是最能维护大嫂利益的一种方式。”
碧昂丝不耐烦道:“恐怕也是最符合皇室利益的一种方式吧。”
帝国贵族的不良风俗,从不缺少涉及私生子的丑闻。对于豪门贵妇来说,收养丈夫的私生子则是巩固自身地位的无奈举措,在帝国贵族中成为默守的惯例。
歌德不忍道:“如果大嫂不愿意,我可以转告大哥。”
碧昂丝逼视他道:“女人一旦嫁人,还能有别的选择么?”
歌德嗫嚅道:“我……不知道。”
“作为一个母亲,我最清楚母子分离的痛苦。所以,我没有权力剥夺别人母子的感情。”
碧昂丝似下了决心道:“我可以放弃太子妃的身份,只希望换回小瓦伦莎。”
那一瞬间,歌德突然觉得六年前那个黑衣少女盗贼又回来了,眉带讥诮、唇抿冷笑,圆睁一双长睫弯弯、黑白分明的凤尾杏眼,怎看都有股飒爽之气。
“哈哈,我的黑玫瑰,小瓦伦莎给你送来了。”
随着一声长笑,一条挺拔的白影穿出洞门,来人头戴金冠、长鬓垂胸,生得俊秀斯文,正是帝国大皇子伊恩。
“妈妈。”
伊恩放下女儿,那只像小鸟一样摆动手臂的小女孩,娇俏地扑到碧昂丝怀里。那一瞬间,碧昂丝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再也不舍得松开。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这是多么和谐的一幕。歌德鼻子发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肩膀却被人拍了一记。
“歌德,谢谢你。”
伊恩并未忘记这个小老弟,面带愧色道:“因为大哥的不耻劣迹,你的嫂子才会负气出走,还多亏小弟半途找到,真是解了大哥燃眉之急。”
碧昂丝肩膀微微颤抖一下,却并未揭穿老公的谎言,默默将一支玫瑰插在小瓦伦莎的发髻。
大帝普罗米修斯只剩下三个儿子。光明帝国的三个殿下,老大伊恩与老九歌德虽相差十岁,但或许因为母系出身的缘故,两人从小感情就好。至于另一位六殿下梅洛,母亲为华沙公国的皇族,自幼便傲慢跋扈,一方面忌惮行事严谨的伊恩,两人向来不对眼,另一方面又屡屡欺负性格懦弱的歌德,因此伊恩、歌德两兄弟总是相互扶持,走得很近。
“碧蓝的天空和丰收的大地在召唤我们。歌德,跟我们一家人去郊游吧。”伊恩再次拍拍幼弟瘦弱的肩膀。
“我……可以么?”歌德下意识瞥了一眼碧昂丝。
“这有什么犹豫,现在就向珍奇围场出发。”伊恩笑道。
“珍奇围场?”歌德惊讶道:“帝都东郊上个月新开的大型围场,据说一张门票十枚金币,够我半个月省吃俭用!”
“今天,我们全家人一起玩个痛快。”伊恩注视着歌德欢呼雀跃的表情,嘴角多了一抹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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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珍奇围场
晨色清冷,带著一丝寂寥,隐然暗示秋日将尽。
为数近百人的车队于破晓时分启程,歌德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他天性喜欢狩猎,遗传了漠北雪山游牧民族的作风,还有母亲家族的白皙肤色、银色头发,搭配上光明家族的蓝色眼眸,堪称是一个很帅的小伙子。所以,陪伴碧昂丝的那个小女侍的目光总会有意无意地扫向他,待他回视时,却又害羞地低下头。歌德的目光继续顺着厢帘搜索,很快便找了那个黑衣丽人。
碧昂丝身着黑色劲装,紫薇般的眼睛注视着队伍前面的伊恩。尹恩神情悠闲地骑在马上,满头棕色长发在风里飞扬。他修剪整齐的胡子冒出几缕白丝,看起来比三十二岁的实际年龄还要老些。此际他的蓝色眼瞳蕴含柔情,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威严苛刻的帝国大殿下,而是一个骑在马背上,向女儿娓娓细述远古英雄和光明传说的人。
伊恩已经摘下了帝国殿下的威严,戴上了慈祥之父的面具,
车队停在一处明亮清朗的园林之前,高大的红木树影洒进沟磷溪涧,鸟儿在栖隐巢穴里高唱,空气中弥漫百花馨香。
园林门口候盼着一大群人,为首的是一个梳着盘髻、脸涂红粉的女子,大冷的天却轻摇一把鹅绒扇,抖着硕大的胸脯,如一只骄傲的母鸡般越过侍从,向队首的伊恩躬身道:“今晨旭日自帝都升起,大殿下便给我们带来了温暖的阳光,珍奇围场永远沐浴在您的光芒之下。”
“诺维雅,谢谢你的招待。”伊恩手触帽檐作为回礼,问道:“你的丈夫凯索呢?”
“那个蠢货,昨日被一头熊抓伤了大腿,正趴在床上哼唧。”女子竭力露出悲伤的神色,但侧面的歌德却看见她眼角分明在笑。
“放心吧,诺维雅。今天我给你带来了一位训熊的高手,他可是闯过黑森林的出名猎手,曾捉过一头,不,十头悍甲熊。”伊恩将歌德介绍给她。
诺维雅眼神一亮,葱白手指如蜻蜓般在歌德胸膛上点过,娇笑道:“这位帅小伙看上去很瘦,想不到身体着实有料,胸肌甚至比人家那个没用的老公还要坚硬。”
歌德脸上飞起一片血红,霎时后退三尺,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众人哈哈大笑,惊起无数飞雀。车队行入围场,绕过红木杉林,面前呈现一片傍山而长的花草,角羚和麋鹿三五成群,怡然自得地啃食着嫩草。
车队之中,有一个人的风采最为耀目,就连大殿下尹恩也心甘情愿地给她捧着外套。当那位玫瑰郡主尖叫着盯上一只灰色的兔子时,好家伙,数十名卫士就像猎犬一般围冲上去。
“歌德,大哥需要执行一项重要的任务,不能欣赏你射杀猛兽的箭法了。”
伊恩拍了一下歌德的肩膀,然后就像听到战场上冲锋号角的骑士,一阵风般撞倒前面的数名侍卫,赶在众人前面扑向那只兔子。
歌德无奈摇头,立志成为专职猎手的他当然不会和小兔子较劲,特别是看到怀抱着小瓦伦莎的碧昂丝,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突然觉得在这片围场里,自己似乎成了多余的人。
“训熊高手,有没有兴趣到狩猎区转一圈。”诺维雅指向西边那片铁丝网封闭的丛林。
歌德眼光大亮,还未回答,后面却有人嚷道:“停下来。小主人,你一个人可去不得狩猎区。”
歌德讶道:“约翰大叔?”
老约翰骑了一匹骡子,因此落在队伍后面,现在气喘吁吁赶了上来,手里还舞着一张彩色油纸:“围场简介写着呢,狩猎区放养的并不是兔子、羚羊还有麋鹿等温顺动物,而是豺狼虎豹那类凶狠的物种。”
歌德撇嘴道:“我知道。”
老约翰絮叨道:“围场简介还写着,只有十人以上的狩猎小队才能准予进入。”
歌德哼声道:“我一人之勇堪比十人之力。”
老约翰仍道:“围场简介还写着,入场之前必须检查弓箭器械,特别是遇险引爆的驱兽棒。”
歌德不耐烦地将弓矢、佩刀和驱兽棒又整理一遍,然后道:“大叔,你究竟还想说什么,快点一并交代清楚?”
老约翰眨眨眼睛道:“最后一条:狩猎之前建议买一份人身保险。”
歌德道:“好吧,你快去办理。”
老约翰这才慢吞吞道:“已经为你买好一份,受益人填的是我老人家。”
歌德在跨过铁栏门时,脑海内仍盘旋着老约翰那张得意的笑脸,猥琐得像只老棕熊。
他曾听围场的女主人诺维雅提过,这片狩猎区模仿黑森林的布局,由披戴著灰绿针叶的落地松、乌黑壮实的橡树,以及与大地同样苍老的铁桦树组成。树林里这些粗壮厚实的黑色树干相互攘挤,扭曲的枝桠在头顶织就一片浓密的参天树顶,变形的错节盘根则在地底彼此角力,散发出湿意和腐败的气味。这是一片属于深沉寂静和窒郁暗影的地方,而不知名的野兽就悄无声息地蛰居其间。
在进入丛林的瞬间,歌德的心便沉静如水,仿佛一名农夫巡查自己的菜园。
他伸出手感觉了一下风向,然后悄无声息顶着上风口而行,沿途看到一条水獭游过小溪,还有两只野鸭在互相梳理羽毛。在接连放过三匹角马后,那支闪着银光的箭头盯住了左侧百米处那株铁皮树。“嗖”,银光一闪,橡树树根传来一声悲鸣。
一匹花豹窜出两步,然后卧倒在地。
一击必中,歌德打了一个响指,极为满意自己的箭术。他几步来到猎物身前,设想着该如何剥下它的皮毛,装点家中的储藏室。
不过,他的动作却停住了。
树缝洒落光点,一枝箭矢插在黑豹的额头,尾羽泛出一层淡淡的幽蓝。
歌德目光一紧,抬头看到橡树干上钉入一枝箭矢,银白的尾羽就像主人的发色。
他陡然转身,不到百步的距离,一支寒光凛冽的箭头正对着自己,弓弦正缓缓拉开,尾羽闪烁着星星一样的蓝光。
这是怎么回事?歌德一脸惊愕。
“嘭”。那人根本不待歌德问询,一箭便射了过来,带着死亡的尖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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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沙漠精灵
“做好死亡的准备了么?”
当歌德像大多数男孩子一样,怀揣着成为英雄的梦想,站在光明家族童子军的战旗下列队宣誓,那稍显童稚的嘹亮回答仍鼓荡在胸口。
“永不畏惧。”
但是,当死亡的阴影真的降临,他才发现以前的回答是多么的苍白和无力。
利箭穿过歌德的耳际,将一条黑蝮蛇钉入附着的橡树,还有……他的一缕发丝在风中慢慢飘散而去。
对面一身灰土色劲装的弓手虽然没有再搭箭上弦,但她一双眸子却比箭矢更为锐利。
“狮子徽章?你个笨手笨脚的小毛头,竟然是虚伪的光明家族的子弟?”
女子的声音娇俏动听,但歌德的心头似乎燃起熊熊烈火,觉得这小丫头无礼至极。第一,他唯一擅长的就是狩猎,更曾得过无数狩猎名师的指点,从未被人评价过笨手笨脚,这对他来说简直是最大的侮辱;第二,他年纪十八岁零三十三天,最反感别人称呼自己小毛头,更何况出自一个年龄差不多大的小丫头嘴中;第三,他的光明家族是大地首屈一指的高贵名门,怎么也不可能和“虚伪”这个卑劣的词汇联系在一起。
他咬着牙瞅着女孩子,真想代替她的父母行使教育的职责,只是在女孩服饰中并未发现代表身份的徽章或者纹印。女弓手齐耳的褐色短发用布片箍住,一身灰衣稍显宽大,也用勒紧捆实,显得简洁而利索,那衣服不论质料还是款式,都像从垒砌城墙的工匠那里偷来的。
女弓手扯住一根树藤,似荡秋千一般掠到近前。她个子娇小,仅到歌德肩头,动作却极为灵敏,就像攀树的猴子,仰着一张小黑脸道:“小毛头,你是梅洛?不对,他应该更强壮、更帅气。歌德?你一定是爱哭鬼歌德!”
歌德有一种将女弓手脸上那只小巧的鼻子给捏扁的冲动,但探出的手却横在胸膛,变成了施礼的姿势:“谢谢你出手援助……虽然我自己会搞定那头黑豹,还有缠在树上准备偷袭的黑蝮蛇。对了,你怎知道我的名字?”
长达十年的宫廷礼仪终究没有白学,歌德仍然维系着光明家族的绅士风度。但是,小女孩接下来一句话令他跳起脚来。
“虚伪!果然是大地著名的虚伪家族!”小丫头蔑视道:“小毛头,你内心明明恨极了我,脸上仍挂着虚伪的阴笑。”
歌德默念了几遍“她是一个女孩子”,才勉强收拢心头的怒火,哼道:“野丫头,你定是从沙土里钻出来的,怎么不懂一点教养。”
女孩吸着鼻子道:“耶,你说对了。我们伟大的迪加家族自古便是西北沙漠的主人,沙漠是我们家族的灵魂和传统。对我们来说,坦诚和不欺骗才是最重要的品格。”
“迪加家族?”
歌德神色凝重起来。迪加家族被人们称为沙漠精灵,世居西北的撒哈拉沙漠,是一个极为彪悍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土著民族。二十年前,迪加家族的族长带领部落的勇士加入人类联军,在对抗自然种族的伟大战役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被父皇册封为“奥特曼”的封号,并准予历代传承,意思是沙漠的勇士或者勇敢的超人。
关于这个民族的传说有很多,他们奔驰如风、敏捷如猴、凶猛如狼,而且还具有透视之眼,能读懂人的内心。当然,除了众神和神之仆人光明神殿的白衣祭司,歌德并不相信世上还有其他人会读心术,特别是那些无有教养连大字也不识几个的野蛮人。
他瞅着这肌肤像猴屁股一样的女孩道:“你不呆在沙漠里晒太阳,大老远跑到帝国的狩猎区做什么?”
“今年是撒哈拉大沙漠十年一度的‘光圣节’,我们族落的迪加奥特曼族长想邀请大地的英雄参加盛会。”
小丫头挺起了胸脯:“所以,作为新一代沙漠精灵的代表,我……斐雅尔被委派向光明帝国的普罗米修斯皇帝提交邀请函。”
“斐雅尔……疯丫儿,果然人如其名。”
歌德嘴角多了一丝嘲笑,道:“但你应该赶去帝国的外交司,为何跑来这偏僻的狩猎场?”
疯丫头哼道:“沙漠精灵是天生的猎手。”
歌德嘲弄道:“可我怎么感觉疯丫头应是偷着溜进来打猎,甚至连门票也未付呢?”
疯丫头甩着褐色头发道:“大地的猎场都会为天生的猎手敞开怀抱。”
歌德撇嘴道:“天生的猎手?好大的口气。”
疯丫头毫不示弱道:“小毛头,你不服气?”
歌德的脸色根本藏不住,唿哨一声,惊起大群麻布点的小鸟。他抬手一箭射去,一大一小两只斑鸠栽倒脚前的泥土里。
“一箭双雀。”歌德的脸上发出光来,自得地打了一个响指。
疯丫头撇撇嘴,像猫一样的绿色眸子凝视着天空。眼看四散飞逃的小鸟越来越少,而她连箭矢也未上弦。
“认输吧。”歌德耸耸肩。
但疯丫头那柄灰色的弯弓突然举了起来,“嘣”的一声弹了一下弓弦。
天空中十几道灰影突然坠了下来,斑鸠一只接着一只摔落四周,最后一只还掉落在歌德的肩上。
在歌德大张嘴巴的注视下,疯丫头扭着小屁股,扯下黑豹头上的蓝羽箭矢,在它的皮毛上擦干污血,然后就像刚出现时一样悄无声息地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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