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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
招标编号:加入日期:截止日期:地 区:济南市关键词: 汽车
&招标公告正文
计量质检中心汽车衡异地大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名称:计量质检中心汽车衡异地大修
三、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四、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资金达到 300 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认证有衡器制造和检定资质的厂家或上述企业委托的单位;
2、特种行业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请各投标单位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同类业绩原件1份(合同、用户评价、业绩表)一并上传到网上报名中的上传资料中,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所有资质文件只接受在招投标系统中注册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格式为JPG,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初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到现场由招标人审核。
9、如有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在网上公示,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
五、公告和报名
1、报名方式:.cn—装备招标或 .cn (不接受线下报名);
2、公告和报名时间: 日~日(北京时间)。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刷卡交费或预存交费)
八、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装备部办公楼一楼招标大厅;
3、招标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9,开标室电话/传真:8,邮箱:.cn;
4、业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5 ;
5、技术咨询人:彭公华,联系电话:8 。
1、开标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装备部办公楼一楼开标室(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
十、交货日期:日
十一、报名及投标人员在山钢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山钢的安全规定。现场技术交底及现场装运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
十二、公告中的招标内容和招标其他要求以最终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三、采用网上投标及网上反拍卖的投标单位请在济钢集团装备部招标网站“信息栏”中阅知以下内容。
1)“山钢股份济南分公司装备部网上报价、网上反拍系统使用说明”;
2)“ 关于网上投标、网上反拍卖购买U盾的通知”
装备部&&&&&&&&&&&&&&&&&&&&&
日&&&&&&&&&&&&&&&&&&&&&&&&&&&&
&要求使用寿命
计量质检中心汽车衡异地大修
附技术要求:
乙方为甲方汽车衡异地重建工程提供大包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汽车衡秤体拆除、基础填平;新汽车衡基础(含引道)、秤房、衡器进行异地重建;灯杆移位;配套配电线路的安装调试。衡器采用深基坑汽车衡,衡器本体为SCS-100-3.5*14m汽车衡,称重传感器采用日本久保田生产的CC1-40t-G-C3型柱式传感器,称重仪表采用配套产品,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重新设计衡器基础。甲方负责远程计量相关设备及网络的拆除及重装,协助衡器检定等工作,其中远程计量网络由自动化信息技术公司负责。
三、技术要求
(一)技术性能指标
SCS-100-3.5*14m
二段平板式
防滑板规格
δ6&600mm,2条花纹板
防滑板焊接形式
两侧全焊中间塞焊
[32b整梁(所有梁无拼接)
δ10(整体全封全焊)
秤台连接螺栓
其它标准件
不锈钢材质
优于1/1200
设备理论重量
接线盒位置
传感器规格型号
CC1-40t-G-C3
制造厂家国别
日本久保田KUBOTA公司原装进口
额定荷重t/只
最小检定分度值Vmin(Emax/Y)
额定输出(码)
温度对最小静载荷输出的影响
&20ppmCn/℃
温度对灵敏度的影响&
&10ppmCn/℃
&0.018 %Cn(&0.012/20℃)
蠕变误差(30min)
&0.0167%Cn(&0.010/20℃)
最小静载荷输出恢复值(DR)
&0.0167%Cn(&0.010/20℃)
温度补偿范围(℃)
使用温度范围(℃)
储存温度范围(℃)
安全负荷限制(%FS)
极限过负荷(%FS)
抗疲劳次数
电源电压(V)
电缆线长度(m)
9m& 2/ 15m&2 / 20m&4
RS485标准串行接口
传输波特率
传感器材质
3、称重仪表
数字显示仪表型号
与传感器匹配
称量累计数
重量累计8位,累计次数值最大8位,50个分类累加
分车累计数
按车号存贮车重或数字键入车重,可存贮200组数据
50组代码,可分别设定皮重、下限、欠量、超量、上限
800组称重数据
传感器激励
8&0.6V,最大300mA
最大外显示分度数
AC187-242V&50&1Hz
工作温度范围
-10—+40℃
储存温度范围
-30—+75℃
320mm&295mm&179 mm
AD2000V60秒不击穿
≥5MΩ(DC500V)
交流漏电流
≤3.5mA(AC250V)
RS-232、20mA电流环
供电线路自甲方指定配电柜接至秤房,供电电缆采用阻燃铜芯交联力缆,ZR-YJV-1KV 3&10+1&6mm2,约100米。
(二)系统组成及其结构
优质中厚板,厚度为16mm。
优质工槽钢,型号为32b,主梁全部采用整梁结构,所有梁无拼接。
3)焊接工艺要求
全部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主梁与面板之间的焊角高度不小于7mm,搭接部件为全焊,焊角高度不小于15mm。
4)防滑设计
在秤台表面车轮位置铺设2条花纹钢板,钢板宽度为600mm,钢板厚度为6mm。(中间钻孔点焊,四周满焊)
限位螺栓、秤台连接螺栓、传感器连接标准件等采用不锈钢材质。
6)表面处理
秤台焊接完工后所有结构件表面进行整体抛丸、喷砂处理,增强钢材表面的硬度和提高钢材表面的物理特性,提高油漆附着性能。涂装生产线进行整体喷漆,先涂丙烯酸底漆,干透后再喷涂丙烯酸面漆并进行烘干处理,保证外露表面光滑平整、无锈斑和油漆不均现象。
7)防尘措施
台面设计考虑防尘要求,配套安装橡胶皮带,用于防止尘土和泥浆进入秤体缝隙造成挤秤。
传感器为原装进口日本久保田CC1-40t-G-C3数字传感器。
3、数字化称重仪表
数字称重显示仪表具有良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功能齐全、性能可靠、稳定性强、操作简便。抗干扰试验符合IEC95的有关规定。
1)数字显示称量结果
2)去皮功能:包括手动、自动去皮、数字去皮。
3)具有置零和零点跟踪功能。
4)具有累加累减功能,并有50个分类累加。
5)代码功能,50组代码可分别设定皮重、计量上下限、欠量、超量、判别。
6)存贮功能可记录800组称重数据,车号存贮存200辆,并可进行记录及车号查询。
7)具有数字校秤功能。
8)具有用户编程功能。
9)时钟显示功能。
10)丰富的打印功能,本仪表直接可以连接大多数9针、24针80列以上打印机,并能支持ESC/P打印控制码,实现中英文打印,打印各种形式的称重报表。
11)具有串行RS232标准信号接口(连接指令两种方式),20mA电流环、打印接口。
12)仪表设备单独接地,能有效的起到抗干扰防雷击防静电作用。
13)面板设有铅封孔,便于进行参数编程,衡器校准及计量管理。
四、乙方供货范围
规&格&型&号
SCS-100-3.5*14m(二段式)
CC1-40t-G-C3
原装进口、配线进秤房
五、土建施工
1.基础建设为深基坑汽车衡,基坑深度为衡器基础底板下-1.20米,基坑开挖要求见原土并夯实。
2.三七灰土厚度300mm,夯实。
3.三七灰土上铺厚度100mm细石混凝土。
4.基坑底部C30混凝土厚度600mm,基坑上表坡度200:1,延至集水坑,开挖路面预埋直径159mm钢管至综合料场内,形成衡器基坑自然排水。
5.基坑两侧加C30混凝防水挡墙厚度300mm,顶度标高+0.15m,预埋100mm钢制穿线管至秤房内。
6.靠近秤房左右两侧结合混凝土防水挡墙设两个检修口,长1000mm,宽90mm,并制作集水坑,下底标高-1.4m。检修口配上下梯、盖板。
7.基础及也水挡墙整体布筋,钢筋直径16mm,间距200mm。
8.传感器基础立柱6个,长800mm,宽500mm,高1200mm,立柱与引道基础及四周挡墙留出空间便于打扫卫生,立柱顶部预埋地脚螺栓并与基础钢筋网焊接,基础底板采用CGM二次灌浆,严格按照CGM灌浆操作技术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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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买的机器,质量有问题,该向那个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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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就比较容易解决,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消费者对不容易解决的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生产,可投诉技术监督部门,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12315,解决不了再看下文。目前,冒牌商品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我们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的职责与商品质量有关,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两家谁发现,谁处理。所以说,如果在市场购买了掺假,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消费者协会,利润,容易对解决问题采取不积极态度,但有时个别企业主管部门由于考虑产值,还有人民法院。企业主管部门是管理机构,它直接制约企业。如果直接向它投宿质量问题先找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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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以后自动返回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部署,促进道路货运行业稳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任务分工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中国保监会 国家信访局 中央维稳办
中央网信办 全国总工会
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行动计划(年)
道路货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物流系统的重要依托载体,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性服务业。道路货运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事关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事关物流业的降本增效,事关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也是道路货运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安居乐业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货运业取得长足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长期积累的“多、小、散、弱”等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普通运力相对过剩,经营业户负担较重,货车司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保稳定、促发展任重而道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以“减负增效、提质升级”为核心,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着力减轻经营负担、促进创新发展、改善从业环境、优化市场秩序、提升治理水平,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激发新活力,切实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通过深化新一轮改革创新、破解多方面政策瓶颈,引导发展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提升稳定一支较高素质从业队伍,道路货运行业对物流降本增效、社会新增就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保障更加有力。
2018年底前,完成降本减负10件实事(见附件),推动政策落地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货车司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货运业户的获得感和货车司机的归属感持续增强,行业平稳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2020年底前,提质增效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行业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成长;市场主体结构明显优化;低水平落后运能有序淘汰更新,车型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广泛推广,道路货运比较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互联网+货运”新业态不断涌现,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减轻道路货运经营负担
1.简化车辆检验与检测。推进营业性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减少重复检测、重复收费,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严格落实取消营业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由经营者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为前提,自主确定二级维护周期,自行组织车辆维护。(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负责)。
2.便利异地年审和考核。加快实现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制定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规范和流程,优化审验服务。推进全国道路运政信息系统联网应用,建立与公安部门信息系统的共享联动机制。推动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基本信息、违法信息、信用信息等全国共享,实现证件转籍、信用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鼓励开展道路货运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3.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以中心城市为重点,推动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需求管理和运力调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控”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技术管理,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支持在城市周边统筹布局规划和建设一批具有干支衔接功能并组织开展共同配送的大型公共货运配送综合体,同步优化城市内末端共同配送节点。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4.规范大件运输许可管理。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由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交通运输部负责)
5.优化收费公路通行费政策。在具备条件的省份和路段,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推广货车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方式,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使用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交通运输部负责)
6.优化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落实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完成部、省两级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改造,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7.推动取消部分许可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部负责)
8.改进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督促各地取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异地从业资格证转籍要求。在严格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基础上,稳步实施限量瓶装氮气、二氧化碳等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制度。(交通运输部负责)
(二)促进货运行业创新发展
9.持续推进货运车辆技术升级。深化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2018年6月全面完成治理目标。制定出台超长平板半挂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方案,分阶段合理设置更新淘汰过渡期。推进低水平非标车型车辆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运能。加快中置轴汽车列车等先进车型推广应用,完善制度标准。鼓励各地创新政策措施,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负责)
10.大力推动运输组织模式创新。鼓励和引导传统道路货运企业主动适应并融入多式联运发展大局,调整优化经营结构,积极拓展短途接驳运输服务。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加强与铁路相关企业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探索发展驮背运输、公铁两用挂车甩挂运输等新模式。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支持创新“挂车池”服务、挂车租赁、长途接驳甩挂等新模式。大力支持发展城市共同配送,促进干支无缝衔接和集约化组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11.鼓励创新“互联网+”货运新业态。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专线整合、“互联网+”园区链接、“互联网+”共同配送、“互联网+”车辆租赁、“互联网+”大车队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及时调整制度政策,推动道路货运新旧业态加快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鼓励支持道路货运企业积极参与智能运输、智慧物流等各类试点示范。(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12.规范培育现代物流市场新主体。鼓励道路货运企业通过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等做大做强,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现代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提升无车承运人资源整合能力,强化全程运输责任,组织试点政策评估和制度研究,制定出台无车承运人管理办法和运营服务规范。鼓励中小货运企业联盟发展,支持以资产重组、资源共享等为纽带组建联盟实体,引导创新企业联盟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交通运输部负责)
(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3.严格落实治超全国统一标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全国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编制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处罚清单,明确处罚事项和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各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治超督导检查,确保全国各地治超执法标准统一。健全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一规范执法流程和规则。(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14.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推进将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固定执法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积极推行公路路政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规范车辆拦截和货物卸载管理。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模式。调整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推广应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健全公路执法监督举报平台,强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举报功能,鼓励社会各方监督。(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15.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持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延续性,合理确定过渡期和实施步骤。完善公路货运统计监测体系,有效整合社会大数据平台,加强市场运行动态跟踪和量化分析,定期发布市场供需状况,引导经营业户理性进入市场。(交通运输部负责)
16.强化行业诚信监管。依托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货运车辆、从业人员相关数据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交换与共享,将企业诚信信息通过“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加大定向监管力度,在市场准入、政策给予等方面予以限制。鼓励企业自行发布服务标准和信用承诺。研究推行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监会负责)
(四)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条件
17.改善公路行车停宿条件。地方政府要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货运站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盗抢车货和偷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任务,优化货车通行治安环境。鼓励有条件的省份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创新机制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或其他公路沿线建设“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价格适宜的停车、住宿、餐饮、车辆维修保养、无线上网等服务,创建司机休息和放松的良好空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18.强化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有序扩大从业人员社保覆盖面,道路货运企业应依法与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研究推进从业人员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根据货车司机的职业特点和道路货运企业用工方式,研究完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不断提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效率,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研究探索道路货运互助保险机制。道路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货车司机工作量,保证法定休息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负责)
19.加强货车司机职业教育。鼓励校企合作,建立大型货车驾驶人订单式培养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有关条件的生源参加大型货车职业教育,逐步缓解职业货车司机日趋短缺的矛盾。(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0.发挥工会和行业协会作用。研究推进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工会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吸引货车司机加入工会组织,正确行使民主参与和行业监督权利。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爱岗敬业楷模、感动交通人物等优秀从业人员典型选树活动。推动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定期开展货运企业营商环境、货车司机经营状态、行业发展公众满意度等社会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货车司机安全节能驾驶技能竞赛,广泛开展专业培训、法制教育、技术推广、评优评先等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货车司机活动。鼓励依托行业协会、工会组织依法设立货车司机公益基金,为有困难的货车司机提供经济援助。支持行业协会、工会组织为货车司机等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引导货车司机依法维权,理性反映诉求。(全国总工会、交通运输部负责)
(五)强化行业稳控综合治理
21.加强维稳形势监测分析。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维稳、网信、信访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进一步强化网络舆情监测,跟踪了解行业动态和各方诉求,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和会商,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和疏导矛盾,及时做好不稳定情况的防范、排查和应对处置工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央维稳办、中央网信办、国家信访局负责)
22.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健全分级分层的道路货运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上下联动和多方协同,确保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稳妥处置,最大限度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稳定。(交通运输部、中央维稳办、公安部、中央网信办、国家信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针对道路货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加强对2018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的督导检查,及时开展绩效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对拟出台重大政策影响的评估,制定应对预案。引导主流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国务院有关部门)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公路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站所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导考评机制,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引导新业态、新模式有序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精准化监管,有效促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三)强化政策支持。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对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予以支持。研究制定道路货运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举措,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道路货运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平台、治超科技手段建设以及货运司机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支持城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并投资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及配套公共节点设施。(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强化基层党组织保障作用。引导和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引导个体经营业户中的党员,依托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健全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道路货运行业生产一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党员司机挂牌上岗、岗位示范及优秀党员司机评选等活动。(国务院有关部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工作,按照本行动计划的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路线图,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
2018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任务分工表
推进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
推进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
交通运输部
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
交通运输部
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选择典型省份试点建设“司机之家”
交通运输部
对使用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
交通运输部
推进从业人员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
编制公布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处罚清单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推进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开展道路货运驾驶员免费网络继续教育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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