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角,姓秦,从秦朝穿越到秦朝的小说现代,被女主角带去玩虚拟游戏,有一章写的是被女主角带去拍戏的网游小说

  提示:本文是2008年火爆网络的连载文章,如果您看过,还有兴趣就来这里,继续细细回味;如果您没有看过,那么就来这里体验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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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我只能被穿越   人家泡妞,我只能被妞……   在我的第“好几号”当铺里,我接待了名叫荆轲、李白、关羽、秦侩等等一系列客户,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   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  
  @南山大哥1 1楼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我只能被穿越   人家泡妞,我只能被妞……   在我的第“好几号”当铺里,我接待了名叫荆轲、李白、关羽、秦侩等等一系列客户,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   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  -----------------------------  别穿来穿去的,小心您的心脏病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我只能被穿越   人家泡妞,我只能被妞……   在我的第“好几号”当铺里,我接待了名叫荆轲、李白、关羽、秦侩等等一系列客户,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   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  
  @天天手撕包菜
大哥没心脏病,身体好着冽,要不继续看看这文章,很有意思的说..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一章 我就不穿越了,你们来吧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历史称雄称王,最保守的也能回到明朝当个王爷,我却只能被反穿越,昨天刘老六领回来这个家伙居然是荆轲。   就是他,刺杀秦始皇,办事之前喜欢开个唱的那个家伙。   事得从头说起。   那天,我没招谁没惹谁地走着,路过公园外墙时一个脏了吧唧的老头冲我招了招他那很后现代的脏手:“小朋友,你今天有卦……”   正所谓是“无聊生祸患”,我一个大闲人,抱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心态蹲在老头跟前斗咳嗽,我不怕他骗我的主要原因是:我兜里就装了5块钱。   我笑嘻嘻地说:“那你先算算我姓什么,几几年生的,干什么的,算准了就给你钱。”   这个老神棍装模做样地摇摇头:“那些都是江湖骗子的把戏,而我,是一个神仙——我且问你:你想不想也当神仙?”   多么不俗的开场白呀,要是你你也不舍得走吧。   反正我就没舍得走。我猜想这个老东西也许会码出一排书来:“我看你骨骼精奇乃是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以后维护世界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但大师就是大师,他跟我说了一句惊世绝艳的话,导致我死心塌地地崇拜上了他,以至于才有了后来一连串的霉运。   他跟我说:“你抽的白沙是假的!”   此言一出,我当时的感觉正如一位起点万金油读者写的那样:只觉一朵什么什么花怎么怎么样把我怎么怎么了……   我抽烟习惯在家对门的小烟铺买,今天上了街才发现身上没烟了,谁知道买了一盒居然就是TM假的,难怪人家说对男人而言,买了一盒假烟其郁闷程度仅次于新婚发现老婆不是处女。   老头说完这句话之后0.01秒后我就觉得我兜里的五块钱保不住了。   之后的事情完全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   “你本来是可以成仙的,但就在仙事部(跟人事部平级)马上要批准的前一刻你爱上了一个女妖精,这件事本来不大,但给仙界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舆论压力和一直以来都面对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到底该用什么样的道德准绳去衡量一个将成仙而未成仙的人?”   实话说,我当时第一直觉是以为北大教授乔装改扮成江湖骗子在做关于精神方面的科研调查,我甚至偷偷往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貌似摄象机偷拍机的东西。   “玉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原意是要将你九雷轰顶。但那天正好是七月初七,在七公主的美言下才改成一雷轰顶……”   我插嘴问:“九雷轰顶和一雷轰顶有什么区别?”   “没什么区别呀,反正你死了。”   我:“……”   “后来仙界关于你的问题讨论出结果来了:那就是在你还没有成仙的时候爱上妖精不应该受到惩罚。”   我:“……”   “所以他们决定补报你,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用你这辈子替他们做点事情,完事以后顺理成章把你弄(这个字眼把我弄得很不舒服)上去当神仙。”   我很好奇,问道:“拿第二个选择呢?”   “第二个选择是王母娘娘提出来的,这个婆娘的意思是你既然喜欢那个小妖精,就考验你们三世,如果你们能世世在一起就让你们一起成仙。”   我直起腰,说:“故事很精彩,不过我还没吃饭呢,拜拜您呐。”然而这个老神棍一把拉住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相信我是神仙?”   我懒洋洋地说:“你再不放手我就拿板砖掀你的前脸儿!”   “为什么不试试呢——我是说你为什么不说件事让我证明我是神仙呢?”   “你他娘除非把老子变成女人!”我一眼扫见了对面大楼广告张贴画上的章紫怡(这个怡字太难打了)“把我变成章紫怡老子就信你。”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语)。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变态的要求。   这个老家伙冲我指了指,不用他说什么我就感觉不对了,我那根虽不像AV男优那么“挺”好的兄弟,就像12级台风中的一颗稻皮那样消失了!我捂住裤裆,这个老混蛋居然一把把我推在当街,大喊了一声:“快看章紫怡!”  
  只喜欢看不超过十个字的
  @天天手撕包菜
姐, 真不忽悠你,这书好看着冽,充满搞笑,爱情,惊喜,等等内容。
比起那个,球球王小胖的,拣少妇手机那个好看多了。  
  楼主太监了!  
  @深圳印刷小张
,太监木有小JJ, 楼主不太监,有小JJ, 不好意思啊,要出去买菜了,中午在更新。  
  楼主一摸裆部,发现木有了小JJ,→_→  
  中午的
菜, 辣椒炒腊肉..
有木有吃辣椒的淫??
  最先发现我的是两只在街上盘桓的“恐龙”,这两个女人加起来起码有300——公斤。她们听到老神棍的喊叫后无意地向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就像裤裆里伸进去一只陌生的手那样尖叫起来。好在这是午后一点多钟,又幸好穿着黑绸衫儿7分裤的我把头低下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在一阵地动山摇中两只恐龙向我奔袭而来,我只好舌尖一顶上牙膛、丹田一叫混元气使了个旱地拔葱的功夫跳(爬)进了公园围墙,透过栏杆,我苦苦哀求老神棍:“快把我变回去!”   这时两只恐龙已经与我只有一墙之隔了,她们中的一个只抓住栏杆微微晃了晃,整面墙就已经开始往下掉土面儿,我把一只手伸出栏杆,凄惨无比地叫道:“如花你走吧别管我……”   ……在经过很长一段的混乱之后,老神棍终于把我变了回去,然后他戴上一副墨镜,拿出一根笔样的东西,对两个恐龙说:“看这里……”喀嚓一声后,两个恐龙呆若木鸡(详情参见《黑衣人》)。但呆过一阵之后——“章紫怡啊!”恐龙之一大叫。老神棍瀑布汗,喃喃说:“看来西洋货就是靠不住……”  
  楼主,你锅上面好多铁锈!
  @深圳印刷小张
,额,没办法,一个淫过就是酱紫!!
  辣椒要不泛红、视觉上差了点……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信不信我是神仙?”   “你想让我干什么,说吧。”恢复男儿身的我在一定程度上还保持着理直气壮的语气,就算他是神仙,我兜里就有5块钱,能把我怎么着?   “不要带情绪嘛,我是来帮你的,还记的我跟你说的话吗?只要你帮他们做事,他们就让你成仙。”   “你先说干什么?”其实我对成仙不感兴趣,混到五星上将怎么样?调戏个嫦娥照样变月夜猪人。   “阴间最近很不太平,原因是判官参加阎王小舅子的婚礼时喝多了,把生死簿上一大批人的寿命都少加了一年,为了弥补,阎王只好出台了‘短一还二’甚至‘短一还三’的政策把这一年补在他们下一世里,可是你要知道,那些路人甲路人乙还好对付,有些人是怎么也不肯的,比如那些历史名人、帝王、这些人都是有来头的,阎王不敢得罪死了,只好答应他们让他们返回尘世再过一年逍遥日子。”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就不想想,如果把他们再放回他们那个时代会产生怎么样的后果?在这一年里刘邦和项羽会怎么样,诸葛亮和司马懿会怎么样,李世民会不会杀武则天,成吉思汗能不能改变今天的版图?不说这些人,李白杜甫多在尘事待一年谁知道他们会写出什么影响后世的东西来,蔡伦又能发明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我这么说你能懂吗?”   “差不多,这就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回去都有可能重塑历史,所以不能让他们回到他们所在的时代。”我说完这句话就觉得事情要糟了,“你不是要把那些人都弄到我这吧?”   老神棍他得意地笑,他得意地笑:“谁说不是呢,阎王骗他们要把他们弄到‘世外仙境’里补齐一年阳寿,而这个‘世外仙境’指的就是你这。”   现在阎王底下一屁股屎,仙界找人背黑锅,这事看来不干也得干了,否则那不是成了“人为什么什么我为什么什么了”么?  
  我装做为难的样子说:“那有没有活动经费啊?先弄个几亿花花,既然是‘仙境’,我总得弄俩穿旗袍的小姐,再整几只仙鹤啥的吧?”   我原以为老神棍会满口答应呢,人家别人写的穿越,像钱啦美女啦这种东西都是不值一提的道具而已。哪知这可恶的老神棍他居然说:“那些我不管,仙界本来是要考验你的,你自己想办法,还有——那些人什么世面都见过,你就别费心了,如果你答应了我晚上就把第一个客户给你领回去。”   “可是我……”   “因为这是一笔交易:你替他们平事,他们让你成仙,所以我们以后就管这些人叫客户,你可以答应也可以不答应,如果你要不答应……”老神棍又掏出墨镜戴上,拿出那支笔状物,“我就照你一下,不过我事先声明:这东西不怎么好用,很有可能让你忘很多事情,包括你姓什么叫什么父母是谁你自己是男是女等等……”   “你不如说我就变成一个了!”   老神棍抬头想了想,说:“对,你概括得很精确……”   我指着老神棍的鼻子,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作为一个普通人,为仙界做点事情是应该的,你怎么能怀疑我的觉悟呢?”   事情就是这样,老神棍在离开我的时候对我说:“不要再叫我老神棍了,我叫刘老六,还有,晚上我就把客户给你带过去……”   然后,刘老六就把一个高壮的、穿的跟个土鳖似的人领到我面前,介绍说:“这是荆轲。”  
  @穿纯色的男青年
, 手机拍的,500万像素,没开闪光灯。
加上下雨天,所以就看着不好..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二章 荆轲   在故事没有完全展开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就用第一人称写书,你咬我啊?),我叫萧强,27岁,在我15岁以前我用这个四平八稳的名字度过了很多年,随着一部《唐伯虎点秋香》的风靡和那只惊艳的蟑螂的出现,我有了一个新名字:小强。   你别以为我是一个无业游民,严格地说我是一条经理(经理多如牛毛,量词要用条),我主管着一间当铺。   什么?现在没有当铺?那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其实就在你的城市你只要好好找,犄角旮旯里说不定就能找到,当然了,提件破衣服进去换串铜子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了,实际上我们连范思哲阿玛尼这样的名牌也不接待,我们最欢迎的典当物是汽车和房产证,当然少不了旧世金银和古董之类的,这间典当行名字叫“吉豪”,我们老板姓郝,自从《第八号当铺》问世以后,我这间当铺就有了一个诨名:第好几号(郝吉豪)当铺。   现在的当铺当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柜台高筑,实际上它的装修是照着房地产售楼部来的:宽敞的客厅,水晶玻璃桌上摆着液晶电脑,周围是一圈皮沙发,除了没有模型,跟售楼中心完全一样。在这种环境里谈生意,大家尽可能地保持心平气和,虽然你在进来之前就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发的就是黑心财了。  
  半年以来我都没见过郝老板,他把一个有20万的帐号给我以后就再没出现过,去年后半年我只做成一单生意:用6万块钱当回一辆8成新的帕萨特来,这单生意赚的钱刚够今年一年的硬件开支,至于我的工钱——每月1400,就得郝老板贴钱了,谁也不知道这只老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据业内人士反应他还从干过赔钱的买卖。   我既是这间当铺的经理,也是唯一的员工,其实我还有一个副经理叫老潘,是个45岁的中年人,专管鉴别古董,自打我认识他以来就见过他两回,第一回是和郝老板一起吃饭,第二回是请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   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当铺开在一条很冷清的街上,每天无所事事,没想到一出事就刺激大发了。我他娘的居然成了神仙预备役,还得接待穿越到我这来的客户。   就在我刚有点思想准备的时候,刘老六给我领来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荆轲。  
  我说了,小荆同学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这也不奇怪,人家是杀手嘛,需要眼观六路。   就是这个小荆,在刺杀秦王之前在易水边上唱着悲怆的hip-hop,高渐离给他打着架子鼓送他,很是拉风。可惜小荆学艺不精,被秦王暴扁一顿,小荆气极之下张开双腿,冲秦王做了一个很有性暗示的动作!!
  刘老六把荆轲送下就打的走了。   荆轲看来还没从失败中缓过劲来,显得呆头呆脑,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没兴趣,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就是‘仙境’的主人?给我一套房,其它的我想起来会叫你的。”   这个……住宿到还不是问题,当铺上面还有两间房和一个仓库,我和我女朋友占了一间,我把荆轲领上去,他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说:“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我关上门出来才发现自己一头脚汗: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踏上了成仙之旅,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古今第一刺客荆轲。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女朋友快下班了。   早就跟你们说了我很倒霉,你见过几个穿越小说的男主角是一开始就有女朋友的?就算有,也是美若天仙吧?   姓项,全名项孢子,她老爸是那种戴着酱油瓶底眼镜、军绿色袖套的老会计,希望他的女儿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像孢子植物一样……  
  但这个名字给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项孢子小姐长得很像,她就在和我隔一条街的店工作,具体工作是门迎,她们店经营的是一种在本地很出名的灌汤包,以前负责端盘子,客人们只要一喊:——就会下 意识地回头,然后不是打了盘子就是砸了碗,最后经理只好把她调到门口当门迎——关于这一点,只能用她们经理是一个好人来解释,他不可能对存在非分之想,因为我熟知她们经理是一个看完《午夜凶铃》不敢一个人回家的男人,他绝对没这种勇气!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那绝对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这句话眼熟不?),我非常无害地走在街上,前面一个身材完美到了极至的女人在我眼前娉婷,这个女人就是,再然后这个充满悖论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在一个别有用心的夜晚,我们一起欣赏了武藤兰、小泽、丰丸、黑木香之后,她野蛮地占有了我,在最消魂的时刻,她口含一物呜咽着问我:“我是你什么人?”   我挺直身子,看似痛苦无比地说:“老婆!”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快回来了,我该怎么跟她说?   亲爱的,我要成仙啦,荆轲就在我们楼上?   想到我赶忙跑上楼,找出一套衣服拿给荆轲,骗他说凡是到“仙境”的人都得按规矩换上衣服,可是这个家伙不理我,还在发呆,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当了一辈子杀手最大的传奇就是一个人也没杀了,其郁闷是可知的。我只好大声说:   “你不觉得你太短了吗?”   荆轲吓了一跳,抬头问我:“我哪短?这跟短有关系吗?”   把我气的,怎么古人也这么H?我大声说:“你的剑太短了!”   荆轲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短剑:“哦,我以为你说的是我的头发呢……”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荆轲把那把剑放在桌上,然后做了一个从地图轴中抽出的样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两米——那把剑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从铸剑大师徐夫人那里买的,而且上了剧毒,荆轲和太子丹这俩坏包好象还拿这把剑实验过,如果当时拿这把剑的人是荆轲,那么那个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杀过的人。   荆轲看着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来是太短了!”   我暴跳道:“你他娘的有病啊,要是够长老子早就让你镦(dui)死了!”   荆轲却并不在意我的态度。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来是因为我太短了!”后来我把这句话前后各加了一句卖给了一家经销壮阳药的公司。   这时楼梯响,下班了。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丢在荆轲头上说:“荆哥,你先换着,兄弟一会再来和你讨论长短问题。”   荆轲当时是坐在地上,见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只手,也不知丫想说什么,我没鸟他,出了屋迎面就碰上了,我随手关上了门。  
  手里还提着菜,她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有着来自于小家小户的节俭和她这个年纪相当的旺盛性欲,只要不看她正脸,我都发自真心地爱她。   本来是要去洗菜,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下意识地要进去看个究竟,我捂住门,笑嘻嘻地说:“一个朋友……在咱们这住几天。”从菜篮里拿出一个茄子,握着茄子头,把带刺儿的把子对准我,严厉地说:“你只要告诉我是男是女就行了!”当得知是男人之后,她挥手把茄子扔进篮子,喜笑颜开地说:“今晚给你做红烧茄子……”   我打开门看了一眼荆轲,见他已经基本穿戴整齐,正最后把一条内裤往牛仔裤上蹬,我赶忙闪进去再关上门:“我靠,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里面的。”   荆轲并不在意这些小节,他随手把内裤扔在一边,说:“你们的衣服穿起来很难受。”   我很感谢他没有把我的阿迪当英雄大氅那样披在身后,看来杀手果然有很好的适应环境的素质,他既没有对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没问我顶灯为什么不烧灯油,比起电影里那些穿越到现代的土鳖,体现出了一种与身份不符的绅士气度。   但我马上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问我:“可是再长就带不进去了,怎么办?”看来他之所以要在尘世滞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规划出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他:“你当时带的督亢地图有多大?”   他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在匕首尖前面一点一比画:“这么大。”   “你们为什么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版祥林嫂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   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荆轲受到了热情的款待,是个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的LEE,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借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紧时间跟荆轲说:“荆哥,凉快吗?”他就没听我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养的?”我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说:“我们这的风俗是不能露出这个来的。”  
  我以为他会尴尬,但是我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我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刚拉到一半的时候,进来了……   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异性恋者,那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美妙的身体像台水泵一样把我抽空了,用的话说,她要让我就算有那心也没那力,这样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担心了。直到天微微亮,我们才收拾了狼籍睡了一会,荆轲打了一夜鼾,我发现他是个不难对付的人,说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点欠缺,特容易相信别人,这或许跟他把我当神仙有关系,只要不跟他提刺杀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样的。   白天我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开门,刚把门板拿下来,就发现刘老六就坐在我台阶上抽烟,身边还蹲着个胖子,刘老六见我开门了,把烟踩灭,领着胖子进来,跟我说这胖子是我的第二个客户,他一说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觉到天塌地陷一样。   有聪明的读者也许已经猜出这胖子是谁了。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四章 赢胖子大战荆二傻   我从来没想过秦始皇是一个胖子。   更没想过秦始皇还是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子。   这个笑容可掬的大胖子秦始皇看上去只有45岁左右,穿着一件绣满刀币的长衫儿,头发要比荆轲的亮很多,一看就知道经常洗,他袖着手冲我点头微笑。看来我们存在相同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   刘老六拍拍秦始皇肩膀说:“你以后管他叫强子或者兄弟都行。”然后又招呼我说,“叫赢哥。”   “强子……”   “赢哥……”   “饿(我)以后就在你嘴儿(这)开火咧。”我急忙回道:“好社(说)好社。”   好家伙,和赢政称兄道弟,我感觉我这脸面就像小孩儿尿过的床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无限扩张。   后来我才知道,我赢哥并非一向如此低调,因为刘老六跟他说我是神仙他才这样的,我赢哥其实是个认命的人,先是自己骗自己炼长生不老丹,结果据说快成功的时候炼丹的人死了,赢哥又马上修兵马俑,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有小弟捧着,现在在他眼里我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主宰,所以他跟我很客气。   刘老六放下秦始皇,这回打了一个摩的走了。我一直以为肯坐摩的的人应该有一颗大众的善良的心,这回我知道我错了,我很恨他。   秦始皇与荆轲不同,他放下了帝王的架子是来享受生活的,他很快就对我的笔记本电脑感兴趣了,在他觉得我是个很好处的人之后,就擅自把玩起了外接鼠标,他一边玩一边“哟哟”地感叹,还一边往屏幕前后左右乱看乱摸,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是以为鼠标之所以会跟着手动,是因为有一根细线牵着。他玩了一会鼠标,跟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他要拉屎。  
  昨天我已经教会了荆轲使用马桶小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知道只要告诉他们把脏东西都弄进去就行了。我把赢胖子摆在马桶前,放下坐垫,让他踏踏实实坐上去,再没用我教,一声震天响之后整个厕所就充满了千年臭氨,赢胖子也很抱歉,冲我连连摆手。   我到是不怕臭,我最怕他把荆轲惊醒了,荆二傻就在厕所对面的卧室里。跟傻子打过交道的人可能有这样的体会:凡是他们认准了的事,就会特别执拗。昨天我已经把荆轲的衣服收起来了,但试图缴他械时遭到了拒绝。   这使我想到很多事情,第一不能让他们碰面,第二看来我得多准备几套衣服,第三得给秦始皇准备一个“总统套间”,而我现在唯一空着的房子就只剩荆轲隔壁那间仓库了。   只听哗啦一声响,秦始皇提着裤子冲出来,奔楼下狂跑下去,与此同时,荆轲揉着眼睛从房间里出来,拉链开着,直眉愣瞪地走进厕所,叉着腰撒尿,他抽了抽鼻子,还不满地看了我一眼。   我顾不上管他,急忙跑下楼看秦始皇出了什么状况,只见他托着下巴盯着房顶发愣,他跟我说:“饿照你社(说)滴那么一扳,水就都流哈(下)气(去)了,把饿哈(吓)了一跳,以为把嘴儿(这)淹了。”他说完又噔噔跑上楼,钻进厕所里,盯着马桶里一圈一圈荡漾的黄色液体百思不得其解。荆轲大概是又回房了。   我很抓狂,没想到这么烂俗的情节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索性大叫:“荆哥、赢哥,你们都过来!”  
  荆轲和秦始皇同时从房间和厕所探出头来说:“咋了?”然后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发现了对方,然后“啊”的一声同时摔上了门,我正搞不清状况的时候,只见荆轲已经举着刀子又冲了出来,原来他是去拿刀了。   秦始皇也不傻,知道现在不是在他的大殿上,还有赵高帮忙,况且也没带着他的辘轳剑,这时候就看出帝王的智慧里了,他居然懂得摔上门锁握住把手,而荆轲却只会操着匕首横劈竖砍,不一会就把我厕所的门捅出一个三角型的洞来,他从这个洞里能清清楚楚看见秦始皇,他把一只眼睛凑上去,大声吼道:“你出来!”   我说过,荆轲有很严重的散光,他一只眼睛往里面瞄着,另一只眼睛就好象在窥探我的举动一样,我这才想起应该干点什么了,我从客厅沙发底下抽出一块板砖(为什么我客厅沙发底下会有一块板砖呢?)托在手里,厉声道:“姓荆的,你再不把你那把破刀扔了我就拿板砖掀你的前脸儿!”   荆轲见我手托一方方正正的东西,且红光耀眼(这块板砖被我洗得很干净),不知是什么仙界宝物,气馁道:“我的事你别管……”正说着秦始皇已经在厕所里寻着一把爽身粉,顺着洞扔了出来,荆轲一声怪叫,扔了匕首捂着眼睛揉起来。   我这个气呀,赶忙去把匕首先收了,秦始皇还一把一把往出扔爽身粉,我拉开门,一把薅住他脖领子把他拽出来,把他扔在沙发上,又领着荆轲去水池边上洗好眼睛,我拉着他的手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幼儿园中班的阿姨,我把荆轲放在对面的沙发上,在他们之间摆上矿泉水和烟灰缸,语重心长地说:“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非得打打杀杀的,又不是上辈子……”说到这我忽然想起来他们确实是上辈子就有仇,马上改嘴说:“其实你们俩之间并没有仇,我说的对吧?”   秦始皇先拼命点头,荆轲气哼哼地说:“那他最后把我弄死了。”秦始皇不甘示弱地说:“那是谁先动的手?”   我把板砖把桌上一墩,大声说:“吵什么吵!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两个人都缩着头噤了声,我点上一根烟,这才和颜悦色地说:“不管谁对不起谁,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这是什么地方,嗯?这是让你们享福的地方,而且就一年,你们还不好好珍惜。”秦始皇低下了头,荆轲眼睛红红地看着我。  
  “来,握握手,以后大家都是好朋友——听话。”   这次又是赢胖子先伸出了手,看来人家帝王就是有气量,荆轲无奈地跟他握了握。   这对冤家总算暂时被我搞定了,我又翻出一套衣服来让秦始皇换上,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衣服一上身就知道质量比他的好,在荆轲告诉他内裤应该内穿时,赢哥从善如流,顺便表示了对荆轲的友好。   然后我们哥儿仨(别扭不?)把仓库打扫了一下,我往里面搬了一张简易弹簧床,暂时作为秦始皇的总统套房,秦始皇的好奇心要比荆轲强很多倍以上,他问这问那一通之后,荆轲替我回答他:“这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心态决定一切,赢胖子很快就沉迷于电视了,本来他看的是《百家讲坛》的解说韩非,我急忙给他换了一个台,让他看《流星花园》。   楼上终于风平浪静了,我把玩着没收荆轲的刀,下楼才发现我那位副经理老潘已经在等我了。  
  有木有淫看??????????
木淫看就,到此结束。  
  先留名、、、  坐等楼主继续更新、、、
  @骨骼王子
,哈, 还以为没淫冽,为了不辜负你的期望,楼主就冒着BOOS 发飙的空隙,在来一节。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五章 秦朝乐队   老潘今天要参加朋友女儿的婚礼,饭店离我这不远,顺便过来看看。   老潘是那种很平凡的中年人,稀疏的头发抹得锃明刷亮,腆着肚子,平时穿着和老婆一起去街店讨价还价买来的T恤和休闲裤,皮鞋刷得雾蒙蒙的,有一两套名牌西服撑门面,戴咖啡色镜子,说话干练,像发了点小财的生意人,也可以说他是市府机关里的一个小科长。   其实老潘很不简单,他是中国地质大学第二批还是第三批毕业的大学生,主修考古。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几乎个个身怀绝技,老潘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他一直在他的专业走下去,今天打捞“南海一号”什么的我们肯定能从电视上见到他,可惜老潘没顶住90年代下海大潮的诱惑,本来以为靠一身本事能像螃蟹一样横行无忌在赔了几次之后变得像王八一样缩手缩脚,他赔钱在我看来完全是自找的:他抛弃了自己的专业跟着俩福建人倒腾手表。   2000年以后他才又做回本行,开始搞收藏、帮人鉴定古董,月收入不稳定但勉强算得小康之家了。他做我的副经理只是担个名,并不拿工资,只从鉴定品里抽百分之二的提成。   老潘递给我一根“玉溪”,我把刀放在茶几上接过然后凑上去点了火,没等我搭茬,老潘的眼睛就已经盯上那把刀了——一把战国时期的古刀对一个有着深厚考古功底的人吸引是不自然就有的。他随手拿起刀,然后就像被揍了一拳似的佝偻起腰,一手脱下眼镜像要钻进刀里似的。   我赶紧一把抢过来装进兜里,打岔说:“水果刀,有啥看的?”老潘把他两根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指住我的鼻子:“你给我!”我注意到他的声音有些微微颤抖。我把荆轲的刀掏出来在空中抛了两下,用开玩笑的口气说:“你不会以为这是一把古董吧?”   看来老潘最终还是被我迷惑了,他擦着额头上的汗,自嘲地笑笑说:“可能是我神经过敏,你怎么可能有战国时期的东西呢?虽然样式和质地都很像,不过一点氧化反应也没有,是我看走眼了。  
  我把玩着刀,假装不在意地问:“如果真的有一把战国时期的古刀,能卖多少钱?”老潘扶了扶眼镜,用调侃的语气说:“如果战国的东西经你手卖出去,不管卖给谁,你都犯了法,如果出了境,我这辈子怕就见不到你了,国家规定1795以前的古物严禁出境,你算算战国离1795是多少年?”   我说:“咱们就是说着玩,你给报个价嘛。”   “这么跟你说吧,英国佳士得拍卖会上一个明朝的花瓶可以卖到1500万英镑,当然那里幕后操作暂且不说,在香港,一把乾隆御制配刀可以拍到4000万港币,乾隆本人见没见过这把刀不说;一把拿破伦使用过的镀金配剑折合人民币是5000多万……”   我插嘴说:“如果是那把荆轲用来刺秦王的匕首……”   老潘瞟了我一眼,站起身说:“不跟你扯淡了,我得走了。”   老潘走后,我盯着荆轲的刀直发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要换成硬币,也不知道能把我砸死多少次……   其实我又不傻,早就想到即使是荆二傻同学身上最见不得人地方的一根毛,理论上也能算文物,但我也隐约觉得拿这个做文章有风险,老潘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我的这个念头,不说犯法不犯法的,如果真要流到国外去,不用等千年我就直接千古罪人了。作为“第好几号”当铺的总经理,瞒天过海趁人之危赚点小黑心钱是可以的,但怎么说小时候学校也包过电影《圆明园》,起码的公民操守还是有滴……   中午她们只有20分钟的吃饭休息时间,平时都是我关了门去找她一起在街上随便吃点,今天我让她往回带一斤,风风火火赶回来时,秦始皇正津津有味地看《流星花园》,跟他点点头算是招呼了,然后就赶紧找个板凳坐下看,让她吃饭,她说吃过了,看会电视得马上回去,电视演在道明寺还有花泽类以及杉菜三个人腻腻歪歪的时候插播广告,站起来,跟秦始皇说:“胖子,下午我回来你告诉我结果啊——”   我最汗的还不是这个,秦始皇他居然用一口倍儿地道的台湾腔儿说:“好了啦,你很罗嗦耶。”   我把隔壁一直在研究玻璃的荆轲拽到我这屋吃。目前这两个人都还没有给我造成太大的尴尬,荆轲比较傻,对于好奇的事物他已经羞于开口问,我这屋里的东西足够他自己研究半年的,秦始皇是带着一种狂欢的心态的来享受生活的,对一切新鲜的东西保持着欣赏和难得糊涂的态度。   我现在最怕的是赢胖子和荆二傻哪天忽然明白过劲来,知道自己被阎王涮了,会不会先拿我出气,尤其是秦始皇知道我背地里一直管他叫赢胖子之后。   我把他们俩换下来的衣服压在了柜子最底下,一年之后我得让他们一件不少的都带走,我坦白,我之所以不敢拿它们换钱最大的担心是怕惹祸上身,据我所知国际上贩卖古董的黑势力并不比贩卖毒品和军火的差多少,假如我卖出一把战国刀之后很难不被厉鬼缠身,而光靠我手中的这块板砖,估计是凶多吉少。当然,我还得“我很罗嗦耶”地说一句,我是真的不愿意中国的宝贝流失到境外去,而且,我建议大家只记住这一点就行了。   荆轲的那把刀被我洗干净以后放在了工具箱里,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   这周上早班,即:10点去,下午4点下班,其实要差不多5点才能走,如果是晚班那就是下午4去,晚上要11点以后才能回来。上晚班从来没要求我去接她,到不是因为她长得很“警戒色”,家在铁工校宿舍,她从小跟铁路上的孩子打打杀杀长起来的,属于“江湖儿女”,她上初一那年就冲小白脸老师吹过口哨,倒霉的是她在吹口哨之前并不知道那是新调来教他们英语的,幸运的是小白脸并没有听见,倒霉的是他们班主任——一个老太太听见了。上了好些年的学就学会两句诗: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任凭风吹雨打去。   所以她对我的狐朋狗友都能诚心接纳,今天她提了一大篮菜,她洗了一条黄瓜掐了一半递给秦始皇,自己嚼着另一半说:“最后怎么了,类没把杉菜怎么样吧?”   秦始皇已经通过电视一下午就弄懂了电话和汽车的用途,后来我还告诉他电视剧是怎么回事,他很惊奇,问我为什么明明知道都是假的还看,我只能说这跟他看六国美女跳舞解闷是一样的。   荆轲已经找到了他的最爱——一只破旧的半导体收音机,这个头脑简单的傻瓜一直以为那里面的声音是被囚禁起来的小人发出来的,他一下午都在试图和里面的人交流。   身边有这么两个人,我觉得很有必要给打打预防针,我把她拉在水池边,假装帮她洗菜,说:“那俩哥们反应有点跟不上。”我还很委婉地告诉她,“跟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说:“那个大个跟你好象差不了几岁,胖子顶多40多。”   我挠着头说:“搞摇滚的,一直没什么人捧,刺激得脑袋都不大好使了。”   我这么一说之后,立马明白了。我暂时没敢告诉她这俩人要在这住一年。   饭做好以后,在饭桌上问秦始皇:“胖哥贵姓啊?”在我解释了什么意思之后,秦始皇爽朗地说:“饿叫赢政。”眼睛转到荆二傻那时,他灵机一动,抢先说:“我叫荆轲。”   愣了一下之后哈哈大笑:“真的很有创意,你们的乐队叫什么名字?”   我额头汗下,赶忙替他们回答:
“秦朝。”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六章 mm 要纸不   关于怎么让赢胖子和荆二傻老老实实在这待一年我有一个初步计划:第一季度先在家教他们生活自理,看见什么东西也不会吃惊到露怯的程度,鉴于两个人的智力水平和心态,这一点并不难。第二季度我打算领两个人去周围的餐馆吃吃甜食什么的,应该不难混过去。第三季度是最要劲的一个季度,两个人应该会对平淡的日子感到厌烦了,我就领他们去游乐场,坐碰碰车,玩钻天老鼠,偶尔带他们去唱个K。第四季度已然胜利在望,我会不惜告诉他们实情,让他们在仇恨阎王中度过。   反正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当然,这点比较多余,但事实上这第一刺客和第一皇帝在我这的具体身份是“黑人”,如果被警察盯上就麻烦了。   靠我1400的工资,勉强够风平浪静度过这一年的,工资是每月800,刚够她自己。是个节俭和马虎性格并存的人,只要不饿肚子,对钱没什么概念,而且重感情,和人相处久了,大概不会反对这两人留下来。   我一直担心荆轲会趁我不在暗害秦始皇,但看样子丝毫没有这样的苗头,他现在全副心思都扑在半导体里的小人身上,吃晚饭的时候我见他把几颗米饭藏在上衣口袋里(我的阿迪呀!),估计他是想给想象中的小人喂饭。我觉得他很可爱,我3岁半的时候也那么干过。   赢胖子在我这吃了两顿饭以后就更坚定这是仙界了,中午的一斤他起码吃了7两,晚上添了两次饭,吃几口就说一句:“撩咋咧(陕西话,好吃啊的意思)。”使我怀疑他统一六国的最初原因是因为秦国的粮食不够养活他一个人的,而且饭桌上的茄子、黄瓜、萝卜、西红柿没一样是他见过的,我真的很好奇战国时期的人民都吃什么蔬菜????????  
  晚上我们四个人一起看电视,我搂着的腰坐在沙发上,赢胖子和荆二傻分别搬小板凳坐在我们两边。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男人,酒足饭饱后抱着自己的女人,两边一边是古今第一刺客,一边是曾统一过中国的首任皇帝,那感觉,啧啧,甚至有一刻我以为我已经成仙了。   但是那天中央六台放的电影我觉得比毛片还不适合两位新成员:《英雄》。   荆轲到还罢了,可那片子里多次提到“秦王”,甚至最后字幕还有秦始皇三个字,但赢胖子安之若素地看完了电影,他根本不知道那里面陈道明扮演了谁,里面的服饰虽然暂时引起了他的兴趣,但在他看来显然和他的王国是有天壤之别的,他看完电影之后不满地说:“天哈(下)天哈,这个丝琴(事情)饿又不是摸油(没有)干过,当丝(时)饿不打他们他们就要打饿,哪顾上天哈气(去)!”   这就是秦始皇对《英雄》这部电影的影评。   后来我想明白了,赢胖子本人并不知道秦始皇这三个字指代什么,因为那是后世对他的称谓,他虽然自称过“始皇帝”而他一辈子里大概也没人指着他鼻子叫他“秦始皇”。   其实秦始皇对他目前的处境有一个最大的误会,他真的以为这里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仙界,所以他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的,也没觉得有必要隐瞒自己的名字,我觉得这样很好,只要没人信他,我就能安安稳稳过下去。   反正就不信,她对秦始皇那段话的点评是事后跟我说:“胖子够能吹的啊。”  
  转眼间已经是一个星期了,荆轲和秦始皇保持了和平共处,两个人已经会使用淋浴洗澡、会开关电视,荆轲还不会用遥控器,秦始皇也只能按出1到9这几个频道,不过会使用“+”号键添台,我很感谢机顶盒带来的丰富频道,如果电视像以前那样只有几个台,恐怕秦始皇早该摸出系统的一套知识了,现在200多个台他看得眼花缭乱,真做假时假亦真。荆轲像恋物癖一样与半导体形影不离,两天光给他买电池花了20多,我有时候打发他去替我买包烟,找的钱给他买糖……   秦始皇起点很高,听音乐直接用的是mP4,顺便迷恋上了照相功能,这一次他实在忍不住好奇,一定要问我个究竟,还没等我回答他,荆二傻同学已经用他的“小人儿”理论解释完毕,秦始皇半信半疑,终于把荆二傻拉在一边研究去了,我估计他和荆轲待完一年,智力就能成功下降到5龄童水平了。   这周倒成了晚班,果然不出我所料,她没提出任何异议,她是一个喜欢热闹的女人,好象和秦始皇还满聊得来。   形势一片大好呀。   这天我们吃完午饭,我去下面坐着,回屋躺了一会,3点多起来,说厕所没手纸了让我去买。我就当散步溜达出去,绕了半条街买了一卷手纸这才慢悠悠逛回来,我进了当铺上楼,见秦始皇和荆轲都在各自的屋里睡觉,我的卧室没人,我喊了几声也没人理我,我一推厕所门,里面居然锁上了。   我不耐烦地敲了两下说:“锁啥锁,是我。”里面还是没动静,我又使劲捶了两下:“都老夫老妻,快开门,我把纸放下还下楼看店呢。”还是没人吭声。   我一生气随手就撩起了厕所门上的挂历——你可能还没忘,这门曾被荆轲捅了一个很大的窟窿。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
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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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我知道我知道,还没有哪个美女出场是先露屁股的,就算被辣手摧花需要英雄去救,最多也就是衣衫凌乱,再过分也就酥胸半露。   可是我确然先看到一个屁股,然后才看见一个古装美女正坐在马桶上小便,她本来已经被我的敲门声弄得很紧张了,现在门上突然开了一个大口子,然后一个男人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屁股,她万分惊恐之下竟忘了有所举动,还是那么愣坐着,只是下意识地捂住了嘴。   我也很是尴尬,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自己都很佩服自己的话:“要纸不?”   说完这句话,我把纸放在门口急忙逃下楼来,俺那脆弱的小心肝是一个劲的跳啊。平静了一会,不可阻止地又想起那个屁股(!),看上去又白又滑,如果能扶在手里,来个后庭什么什么,再加上那妞的一身古装,想象她喘息的声音和样子,这个调调真是要了亲命了!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的朋友。   等等!的朋友为什么会穿古装?   排戏?排戏也不用把戏装穿回家里来吧!   然后我脑海里突然闪出一张无比欠揍的脸来——刘老六,绝对是他!难道这位后庭呃……古装美女是我的第三个客户?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七章 李师师   我正胡思乱想着,那古装美女盈盈款款地走下楼来,脸上还带着红晕,冲我深施一礼,娇柔无限地说:“师师见过仙境主人。”   没跑了,绝对是刘老六领来的新人,但这个老神棍呢?这个叫什么师师的为什么会在我的厕所里?又哪去了?   我顾不上问这么多,只觉得“师师”这个名字在哪听过,情急之下忘了该怎么称呼古代女性了,mm?美女?   也不知哪根经抽住了,我随口说的是:“小娘子贵姓啊?”   ……然后我马上联想到一个人:满脸淫笑的高衙内,再然后又想起一个同朝代的人,不禁道:“李师师?”   李mm掩口娇笑:“正是。”   呀,要了亲命了,这一笑媚到骨子里去了,不愧是干小姐出身的,郭德纲不是说过么,妓女都是有技术的女人(难怪春晚不让他上),也不知道李mm那个年代讲不讲什么冰火、口爆、Sm……   李mm见我瞅着她,露出了白痴一样的微笑,尴尬地轻咳了一声,柔柔道:“承蒙刘仙人(刘老六)引领,到得尊处,适才已拜见过此间仙后,多蒙照顾,不想初来乍到就唐突了主仙(说到这脸红),恕罪则个。”   靠,跟我拽文,我13岁上就熟读《金瓶梅》,15岁初识武藤兰,17岁……呃,说正事吧。   我笑(色)眯眯地说:“别跟我客气,我也不是什么神仙,以后你叫我强哥就行了,刘老六和你嫂子呢?”   李师师满脸迷惘,我只好换个说法:“刘仙人和仙后呢?”   “刘仙人打猎去了,仙后上朝去了。”   所谓的仙后上朝估计是上班去了,可刘老六打的什么猎呀?幸好她补充说:“刘仙人走得甚是匆忙,说是有一只叫‘中石油’的怪兽被套住了。”   哦,明白了,刘老六买股票被套牢了,该!  
  看来刘老六领着李师师来找我,结果碰上刚要去上班,俩人谁也没空,直当是我朋友,正好李mm内急,把人家塞进厕所就自己跑了,那锁估计也是忙锁的——知我者,也。   我这才发现我在沙发里翘着二郎腿,李mm恭谨地站在当地,我几乎就要脱口而出:“来,给爷唱个曲儿……”我估摸着当年的宋徽宗也没这么牛B。   我拍拍沙发:“坐吧妹子,来我这跟谁也别客气,这就是让你享福来的,在我这个地界儿除了杀人放火,你想干什么都行。”   李师师兴奋地说:“这么说我以后都不用吹萧啦?”   我瀑布汗地说:“……当然,你想吹就吹,不想吹可以不吹,科学证明:用那里**并不卫生……”   幸好李师师没听懂我在说什么,她说:“你知道萧管上是用蒜膜裹的,我最受不了那个味道了。”   哎,思想,思想呀同志们!   这时荆二傻趿拉着拖鞋从楼上走下来,揉着惺忪的眼睛冲我一伸手:“给我钱,我去买电池。”李师师很有礼貌地冲他施了一礼,荆轲傻乎乎地问:“新来的?”我忙给他们做了介绍,李师师在得知眼前人就是刺秦的荆轲时,眼睛发亮,又深深一揖:“想不到竟然能在这里见到荆壮士,真是三生有幸,在贱妾心中,壮士乃是古今第一英雄。”   就听楼上赢胖子的声音:“撒(啥)话么,歪他丝(是)英雄就是社(说)饿该死捏?”赢胖子三步并做两步跑下楼来,不满地瞪着李师师,李师师疑惑地看着我,我只好给她介绍:“秦始皇,以后你叫赢哥。”   李师师尴尬了几秒,随即笑道:“说荆大哥是英雄,乃是赞他不畏强秦,一诺千金,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只身犯险。陛下也是英雄,一统华夏,气吞山河。”多贼呀!  
  秦始皇这下开心了,说:“你这个女子怪会社话滴,歪你以前是哪国人,饿都没有见过你么。”我急忙说:“你死1000年以后才有的她,她男人跟你是同行。”荆二傻根本对他们的对话不感兴趣,还伸着手:“给我钱。”   我觉得我已经开始混乱了,我首先没想到刘老六一个劲往我这塞人,塞就塞吧,他还变着性别跨着世纪的塞,照这样下去我很难预料下一个到我这的人会是赵匡胤还是努尔哈赤,又或者是樊梨花?王宝钗?   我给了荆轲两块钱把他打发走,对秦始皇说:“你领着妹妹上楼玩去——不许欺负她啊。”   我说了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她虽然不知道李师师为什么穿着一套古装满大街溜达,可是她已经为她准备了一套自己的衣服。   李mm再下楼时,脚上蹬着凉鞋,露出圆润的脚指头,修长的牛仔裤衬托出那让人发狂的线条,上身是一件很俏皮的HeLLO-KeTTY半袖T恤,然后……外套胸罩!那件看着很眼熟的带蕾丝边的胸罩箍在李师师身上,像网游里宣传画上的性感女妖,再举个叉子什么的就更神似了  
  我的脑袋直接掉在茶几上还弹了几下,打死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古人都有内衣外穿的癖好,李师师智商起码150以上,她看到我的反应后转个身子审视着自己,问:“有什么不对吗?”   我只好把双手虚扣在胸前,结巴道:“这个……是穿在里面的。”   李师师把胸罩拿下来,疑惑地研究了一下,喃喃说:“难怪这么紧(看来她要比大一号)。”这才意识到我还在场,“啊”了一声,红着脸匆匆跑上楼。   剩下我一个人其实挺郁闷的,首先我意识到我跟刘老六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用在这很合适)的关系,我永远不知道他会不会在下一秒就出现,身后跟着谁。   其次,这回我很难跟交代,我还没想到该怎么介绍李mm给她,别看她对李师师不错,那是因为她对外人一向如此,我甚至都怀疑如果有人要杀她全家,那人只要不是我,她都能笑脸相迎。我得承认我这人对漂亮女性有时候会产生一些龌龊想法,但我保证那只是想法而已,的威慑力像一个无数倍于卡巴斯基的病毒防火墙,能把我那些想法扼杀在摇篮之中。她用很自然平和的语气告诉过我,我要是敢对不起她,马上就会成为有资格练《葵花宝典》的现代第一人,我们有理由相信她有这样的能力和信心。   最后一个问题很现实,那就是晚上我们5个人该怎么睡?当然,我有一个最美好的分配办法是:我和李mm一起,单间,荆二傻和赢胖子一起。   但往往美好是不现实的同义词,我同意。   最现实的分配方法是:和李师师睡卧室。剩下我还有二傻和胖子怎么睡看来已经不重要了……  
  笑死我了,留名  
  @发情期丶
, 本文,就是以,幽默,搞笑,无里头,加上作者的充分想象力构思而成!!
越到最后,越搞笑,都是陕西话说得,
武林外传,就知道了, 这个比那更搞笑!!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八章 让美女来得更猛烈些吧   李师师这次上去以后再没下来,秦始皇兴冲冲地跑下来,把mP4塞到我手里:“饿发现咧,这个家什会画滴很,你把饿也画哈来么。”合着他才发现mP4连人也能照出来。   我拿mP4心不在焉地拍了几下他,赢胖子下意识地正王冠,一手扶剑,照出来跟样板戏《智取威虎山》里杨子荣似的。我把mP4连在电脑上,像素本来就不高的mP4在秦始皇手里把我房子犄角旮旯都拍了个遍,光线昏暗角度歪斜,那里面的景儿都跟凶杀现场一样。   但是看着看着我眼前一亮,屏幕上一个俏佳人朱唇微启,目光斜眺,兰花葱指无意间抚着耳边的秀发,既有一股古韵古香,又不乏少女怀春的娇憨挑逗。后面几张更是乖乖不得了,这小尤物一手扶床,香肩半露,雪白的肩膀上黑色文胸的带子格外触目,那件粉红色的HeLO-KeTTY简直是对所有男人占有欲的原始召唤——李师师专业素质确实很强,不用人教就知道怎么样能摆出最诱惑的姿势,她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个能把HeLO-KeTTY穿出丁字裤效果来的女孩子。   我瞪着秦始皇:“这都是你照的?”   “就丝(是)滴,饿社(说)给她画张画儿,这女子就冲饿挂(傻)笑捏。”秦始皇看看我,忽然又说:“你滴鼻子咋流写(血)咧?”   我一边擦鼻血一边瞪了赢胖子一眼:“你见过啥呀,还当了半天皇帝呢,阿房和梦姜都没冲你这样笑过吧?”   赢胖子立刻显出难过的表情来,我只好把mP4又还给他,告诉他下次想“画”自己可以对着镜子。秦始皇一听又开心了,噔噔跑上楼去——自从他和荆轲成了朋友以后,智力下降很明显。  
  我翻来覆去地把李mm的照片YY着,这时我QQ上网友“狼头”头像闪,点开,他说:“干什么呢?”   “看美女呢,没空理你。”狼头是我在一个美女图片网站上认识的“狼友”。   “就你?不是我羞辱你,从你桌面上到你用来‘打手枪’的美女图片哪一张不是我给你的,你要真有本事就把‘芙蓉姐姐’PS成林志玲。”   ……狼头有资格这么说我,事实上他确实有数量惊人的美女图片——他是一家颇有名气杂志的摄影编辑和记者,这本半月刊杂志的封面美女有6成以上都是出自他的原创。   我气不过,把第一张李师师的照片给他传过去了。   没过3秒,狼头歇斯底里地打过来一连串色的表情,问我:“还有没有?”   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的我把剩下两张也给了他。过了好半天狼头才回话:“女的堪称完美,就是拍照那家伙的活儿太糙了,你是从哪个站子上看到的?”   “……这女的是我表妹,照片就是我拍的。”我只能这么说。   狼头开始了长达40多秒的声讨,说我忘恩负义,有了好网站也不告诉他,还编那么没技术含量的话来忽悠他。   我没说话,把秦始皇拍的“凶杀现场”里李师师坐过的地方给他发了过去。   又过了好半天,狼头才说:“看来你说的是真的,照片卖给我怎么样?我下个月的封面还没着落呢。”  
  我半开玩笑半认真问他能给多少钱,这个家伙很认真地告诉我:“我按每张400买你的,事先声明我只用一张,其它的我可以帮你推荐到别的杂志,如果用了,他们还会付给你稿费。”   从这一点看狼头还比较厚道,其实他就算直接用了我也八成不会知道,就算知道了八成也不会告他,我是个懒人。   1200块钱就这么轻易到手,这个诱惑对我还是很大的,如果是以前我肯定不会答应的,但现在我还得养活3个闲人,赢胖子能吃,荆二傻费电,最费钱的还是李师师,怎么说人家也是皇帝的小姘,一个朝代的头牌,你总不能拿15块钱一件的文胸给她穿吧,从身上可以看出:女人很费钱,她还安慰过我,说漂亮女人更费钱,现在,我家里女人和漂亮女人都有了,要命的是我没钱。   狼头很痛快,得到我的答复以后立刻下线给我打钱去了。   美女经济,美女经济呀同志们!   万众瞩目的王者和英雄来了现世只能制造大粪和废电池,再看看人家李mm,屁股(屁股,又见屁股)还没坐热乎已经给我带来了不匪的收入。   刘老六,你丫要有良心就把妲己、褒姒、赵飞燕、貂禅、苏三等等美女一股脑都带来吧!   说到女人,我又想起,想到……我饿了。  
  笑笑笑笑笑笑笑笑笑笑  
  撸主童鞋,能更快点毛?急死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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