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朱学美车路河规定两岸多少距离内不允许建筑

兴化市朱学美得胜湖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在车路河建设码头工程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彡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23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就该建设项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根据《防洪评价报告》拟建工程对河道引排水、河势及防洪影响较小,同意你单位在车路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码头工程拟建码头位于兴化市朱学美垛田镇东北部、车路河北岸、跃进河西侧,新建500吨级件杂货泊位5个及相应的堆场、仓库和配套设施码头总长289米,为重力式结构占用车路河岸线336米。码头面高程3.50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码头前沿护轮坎高程3.80米码头前沿底高程-2.44米,码头前沿线与航道北侧底边线距离约98.0米码头平台前沿角点坐标(1954年北京坐标系)为:

  东侧:X=1,Y=7

  西侧:X=6Y=1

  二、码头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码头工程施工前,你单位应将码头工程与原堤防衔接的专项设计、防汛通道布置方案和码头施工方案报兴化市朱学美水务局审查由兴化市朱学媄水务局派员现场明确界限、参与施工放样、实施后续监管。工程竣工后由兴化市朱学美水务局组织涉水工程专项验收

  三、你单位應充分考虑码头及配套工程对得胜圩圩内排涝的影响,编制相关预案备足抢排设备,确保汛期得胜圩不受涝严格遵守《防洪法》规定,预留防汛通道并确保通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妥善维护好堤防等防洪工程设施确保河道堤防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兴化市朱学美水务局报告按兴化市朱学美水务局意见进行抢护、加固,并承担所有费用

  四、拟建工程占用的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汛任务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五、按规定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六、该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未实施许可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联系人:沈秋琴***: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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