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死公民有权利捕杀流浪猫吗犯法吗

唐僧来了“施主为何总想着打打杀杀,慈悲为怀“如果这题是在室外发生,那么宠物猫应该带有牵引绳,这种情况下,遇到凶狠的流浪猫,铲屎官可以马上抱起惊恐的猫咪,离开或者乖乖待在猫包里,那么即使遇到凶狠的流浪猫,它的爪子也不会刺破猫包去抓宠物猫宠物猫没有牵引绳/没有待在猫包里,难道这位铲屎官是要抛弃宠物猫吗?你家猫这么聪明,能乖乖回到你身边吗?如果是的,建议上大学,不要耽误猫孩子如果发生在室内,题目中假设的惨案更是可以避免新猫到家,尤其是流浪猫,必须先和家里的原住猫隔离,一步一步慢慢让它俩见面。先熟悉彼此的气味,第一次见面时,铲屎官应该抱住一只猫/用栅栏让两只猫隔空相望,看双方的态度,是否炸毛滋人,如果是的,再继续隔离,如果不是,那么接下来可以让它俩待在一个空间,观察其行为所有情况下,铲屎官一定要在旁,仔细观察两只猫的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互相对峙-互凶-互滋-炸毛-尾巴飞起等等),立马隔离两只猫,不要再继续行动接触的时间看两只猫的情况,如果原住猫接受的比较慢,那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万一两三个月过去了,一直是互相看不对眼的情况,那么为了自家原住猫着想,新猫不适合待在家里,需要给它另找铲屎官不能说百分之百,但大概率情况下,题目假设的情况是可以避免的除非是故意的
“虐杀流浪猫狗的人没有犯法”达成这句话的前提,需要题主明确三个概念:第一、在哪里虐杀的流浪猫狗?第二、虐杀的是猫还是狗?第三 、这里的“法”指的是“法律”还是“法规”?我猜想题主之所以说“流浪猫狗”,是因为想强调这是“无主物”。但有一点您需要明确:如果虐杀者将流浪动物带回家了,那就不是无主了,虐杀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饲养人”。这就涉及了第二个问题,“是猫是狗?”有什么不一样么?当然!如果是狗的话,要遵守当地的人大通过的《养犬管理条例》。我百度搜了几个舟山养犬管理条例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基本在养犬条例中的“养犬行为规范”下,都会有“不得虐待”的表述。所以,“如果你把流浪狗带回家虐杀显然是犯法的”或许你会说“条例又不是法律”确实,条例是法规不是法律,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你如果一定要说“法规不同于法律,这不算犯法”,那拜托下次养犬人不牵绳,也不要去说人家,毕竟也“不犯法”。所以,综上所述,至少流浪猫狗中的“狗”,带回家虐杀是犯法的。当然,你可以不带回家在大街上虐杀。但有一点,这可能涉及“扰乱社会秩序”,虽然我国的“扰乱社会秩序罪”大多看是否“聚众”,但还有一个口袋罪叫“寻衅滋事罪”,当街虐杀多少沾点引发他人恐惧,挑衅养宠人的意味,就看帽子叔叔的态度了。不过要真有这种人,我觉得被网爆可一点也不冤。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都以“不犯法”为标准。那大家就各显神通吧。你虐杀猫不犯法,他散养猫也不犯法,你觉得“网爆”犯法,实际上不犯法又恶心人的方法多了去了。这怕不是你们想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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