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实施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吗

<article>
<section>
从养成亲社会行为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谦让、分享、帮助他人、关心社会发展、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等是亲社会行为的表现。&lt;br&gt;②养成亲社会行为,有利于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塑造健康的人格,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获得他人的接纳与认可。&lt;br&gt;③只有主动关心社会,积极融入社会,倾力奉献社会,オ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lt;br&gt;④青少年处于走向社会的关键时期,应该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关注社会,了解杜会,服务社会,养成亲社会行为,积极投身于社会实&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4.从终身学习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学习对青少年来说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和义务,更是适应未来社会需要所必备的一种能力。&lt;br&gt;②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主动学习、不断探索的习惯,增强自我更新、学以致用的能力。&lt;br&gt;③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需要我们主动学习,及时调节自己的学习方式,坚持不解,培养敏感性等。&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5.从友谊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朋友丰高了我们的生活经验,友谊让我们更深到地体恒生命的美好。&lt;br&gt;②友谊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学会接受一段友谊的淡出,坦然接受新的友谊,竞争并不必然伤害友宜,关键是我们对待竞争的态度,友谊不能没有原则。&lt;br&gt;③我们要同护友谊,用心关怀对方,学会尊重对方。&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6.从孝亲敬长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家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法定义务。&lt;br&gt;②尽孝在当下,我们要尊做双亲长、倾听双亲的心声、感思双亲&lt;br&gt;③构建和请家庭,需要家庭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体谅和包容,增进理解,化解矛盾与冲突&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8.从增强生命的韧性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生活难免有挫折,面对挫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情绪感受和行为反应&lt;br&gt;②挫折会使我们更清醒,避免盲目乐观、精神懈意;会使我们获得更加丰富的生活经验。&lt;br&gt;③我们要增强生命的韧性。面对挫折,发掘自身的生命力量,我们可以逐渐培养自己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坚强的意志。&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9.从生命的意义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生命的意义需要自已发现和创造。伟大在于创造和页献&lt;br&gt;②生命虽然平凡,但也能时时创造伟大。&lt;br&gt;③当我们将个体生命和他人的、集体的、民族的、国家的甚至人类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时,生命便会从平凡中闪耀出伟大。&lt;br&gt;④用认真、勤劳、善良、圣持、责任、勇取书写自已的生命价值&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3.从榜样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好的榜样留示着做人、做事的基本态度,激发我们对人生道路和人生理想的思考,给于我们自我完善的力量。&lt;br&gt;②善于寻找好的榜样、向样学习,取样的力量,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才会变得要加美好。&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6.从建设美好集体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愿景是集体的精神动力之源,是推动集体发展的内驱力。共同的愿景引玲集体成员团结一致,开拓进取。&lt;br&gt;②美好集体是民主、公正的;充满关怀与友爱的;善于合作的;充满活力的。&lt;br&gt;③集体的建设需要每个人的智慧和力量;集体的事务需要每个人去分担,事事都要有人做析&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7.从合理利用网络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网络丰富日常生活:网络让日常生活中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变得方便迅捷;网络打破了传统人际交往的时空制,促进了人际交往:网络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和丰富多彩。&lt;br&gt;②网络推动社会进步:网络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网络促进民主政治的进步;网络为文化传播和科技创新搭建新平台。&lt;br&gt;③我们要提高媒介素养,积极利用互联获取新知、促进沟通、完善自我。&lt;br&gt;④学会“信息节食”、辨析网络信息,要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做一名负责的网络参与者。&lt;br&gt;&lt;b&gt;&lt;font
20px;"&gt;①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一个价值准则,是一种道规范和品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lt;br&gt;&lt;/span&gt;②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诚信促进社会文明、国家兴旺。&lt;br&gt;③做诚实守信的人就要树立诚信意识,运用诚信智慧,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lt;/h1&gt;&lt;p&gt;&lt;br&gt;&lt;/p&gt;
color="#ff8a00"&gt;1.从社会规则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规则明确社会秩序的内容,社会规则保障社会秩序的实现。&lt;br&gt;②遵守社会规则需要我们发自内心地敬畏规则,将规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lt;br&gt;③社会规则划定了自由的边界。社会规则是人们享有自由的保障。&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从法律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法律应生活的需要而制定和颁布,又对生活加以规范和调整。&lt;br&gt;②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追约東力。&lt;br&gt;③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lt;br&gt;④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从特殊保护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lt;br&gt;②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lt;br&gt;③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学校保护对未成年人保护起着重要作用,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司法保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5.从善用法律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lt;br&gt;②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lt;br&gt;③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6.从违法与犯罪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lt;br&gt;②无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lt;br&gt;③我们要加强自我防范,从小事做起,避免活染不良习气,自觉尊法守法,防患于未然&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7.从宪法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lt;br&gt;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lt;br&gt;③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lt;br&gt;④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lt;br&gt;⑤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lt;br&gt;6我们要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lt;br&gt;&lt;font
color="#ff8a00"&gt;9.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lt;br&gt;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lt;br&gt;③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0.从监督权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lt;br&gt;②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务,有助于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1.从教育的重要性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莫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lt;br&gt;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促进人的全发展的根本途径。&lt;br&gt;③教育奇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3.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统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lt;br&gt;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4.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实现。&lt;br&gt;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lt;br&gt;③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5.从基本经济制度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増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莫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lt;br&gt;②)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lt;br&gt;③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数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lt;br&gt;④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6.从根本政治制度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7.从党的领导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铬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lt;br&gt;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持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lt;br&gt;③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lt;br&gt;④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8.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长期存在和发展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lt;br&gt;②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0.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lt;br&gt;②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1.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lt;br&gt;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3.从国家行政机关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lt;br&gt;②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lt;br&gt;③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4.从国家监察机关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lt;br&gt;②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lt;br&gt;③监察机关具有监督、调查、处置职责。&lt;br&gt;④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5.从人民法院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市判机关。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lt;br&gt;②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6.从人民检察院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lt;br&gt;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7.从自由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自由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画,导致混乱与伤害。&lt;br&gt;②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lt;br&gt;③珍视自由,就要珍宪法和法律赋子我们的权利,必依法行使权利&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8.从法治与自由关系的角。&lt;br&gt;&lt;/font&gt;&lt;/b&gt;①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法治既说范自由又保障自由&lt;br&gt;②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lt;br&gt;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lt;/h1&gt;&lt;p
color="#ff8a00"&gt;&lt;b&gt;29.从平等的角度&lt;/b&gt;&lt;/font&gt;&lt;/h1&gt;&lt;h1&gt;①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但,是社会发展的水恒主题&lt;br&gt;&lt;/h1&gt;&lt;h1&gt;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lt;br&gt;③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先法和法律的特权&lt;br&gt;④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践行平等,要反对特权,平等对特他人的合法权利,政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0.从公平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lt;br&gt;②个人要积极维护公平,制度要保障公平。3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取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课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1.从正义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法治通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lt;br&gt;②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性。我们要自觉守护正义,以司法维护正义,做有正文感的人。面对非正义行为,方面要取于斗争,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司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3.从社会主义民主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文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lt;br&gt;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4.从参与民主生活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lt;br&gt;②公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lt;br&gt;③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lt;br&gt;④在现代社会,民主应该成为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我们要逐步提高依法有序参与民主生活的能力。&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5.从法治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在法治社会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转权&lt;br&gt;②法治是人类社会进人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能够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秩序;法治是人们共同的生活愿景,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强国高民的基本保障,是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方式&lt;br&gt;③法治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实现政治请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6.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lt;br&gt;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特厉行法治。整特历行法治,要推进料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从角色与贵任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一种角色都意味着承担相应的责任。&lt;br&gt;②只有人人认识到自己扮演的角色、承担应尽的责任,才能构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4.从服务务社会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服务社会体现人生价值,能够促进我们全面发展。&lt;br&gt;②服务和奉献社会,需要我们青年担当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热爱劳动,爱岗敬业。我们要努力学习,增强劳动观念,培养敬业精神,学会全力以赴、精益求精、追求卓越。。&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5.从国家利益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国家利益是广大人民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lt;br&gt;②维护国家利益是实现国家高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lt;br&gt;③要心怀爱国之情,牢姑树立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6.从国家安全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国家安全是实现国家利最根本的保障,关系人民率福、社会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lt;br&gt;②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lt;br&gt;③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义务。&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7.从劳动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正是无数劳动者兢兢业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成就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lt;br&gt;②人世间的美好梦想,都是通过旁动实现的:生命里的一切辉煌,都是通过劳动铸就的。&lt;br&gt;③无论是脑力劳动者还是体力劳动若,都是国家建设者,都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8.从基本国情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关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lt;br&gt;②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9.从改革开放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lt;br&gt;②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健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lt;br&gt;③改革开数以来,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的重要力量。&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1.从共同富裕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共同富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lt;br&gt;②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让人民群众共享发成果,引领全体人民携手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朝着共同富方向稳步前进。&lt;br&gt;③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lt;br&gt;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柱,就是党的奋斗目标。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增进民生福&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2.从创新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为人类带来巨大财富,推动社会取得长足进步。&lt;br&gt;②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鲜明的民族禀赋。&lt;br&gt;③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创新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心。创新驱动是国家命运所系。&lt;br&gt;④科技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lt;br&gt;5.我国在尖端技术的掌和创新方面打下了坚实基础,在一些重要领域走在世界前列。从整体上看,我国仍然临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等问题。&lt;br&gt;6.将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经济建设重心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3.从中华文化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lt;br&gt;②中华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共同经历的奋斗历程,含着中华民族共同培育的民族精神,贾穿着中华民族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是中华民族共同创造的精神家园。&lt;br&gt;③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峡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lt;br&gt;④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lt;br&gt;5.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不断诗就中华文化新辉&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4.从文化自信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是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是一个国家、一个民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lt;br&gt;②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楽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定文化自信,事关国运兴衰、文化安全和民族精神的传示发展。&lt;br&gt;③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5.从民族精神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伟大民族精神始终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支柱,是维系我国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团结奋斗的牢固精神组带,是激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不精神动力。&lt;br&gt;②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政、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高扬民族精神,放飞梦想,创造精彩人生&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6.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杜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人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lt;br&gt;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坚持和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引领。&lt;br&gt;③壮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lt;br&gt;④要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做到落细、落小落实。&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7.从节的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lt;br&gt;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生态环境就发展生产力,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lt;br&gt;③人类关爱和保护环境就是向重生,漠视和破坏环境就是走向自我致灭。&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19.从绿色发展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坚持绿色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道路。&lt;br&gt;②走绿色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社会,实现经济、生态良好、人民幸福,这既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图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lt;br&gt;③走绿色、环、低碳发展之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大力导节能、环保、低碳文明的绿色生产生话方式,让绿色发展理念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细节中,成为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lt;br&gt;④我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0.从建设生态文明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要的社会文明形态,是人类的共识,也是时代的选择。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人类。&lt;br&gt;②建设生态文明、必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只有实行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1从民族团结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关系是平等团互助和谐。&lt;br&gt;②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lt;br&gt;③.维护和促进民团结,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的最高利益。&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2.从维护祖国统一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lt;br&gt;②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必须坚持“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lt;br&gt;③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lt;br&gt;4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是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3.从中国梦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实现中华民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最伟大的梦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lt;br&gt;②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lt;br&gt;③实现中国梦,创造美好未来需要一代代人埋头苦干和接力奋斗,需要每个人在各自岗位上付出更多的辛勤和汗水。只有发扬实干精件,才能用我们的劳动创造新的辉煌。&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4.从自信中国人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自信的中国人对国家有认同,对文化有底气,对发展有信心。&lt;br&gt;②自信的中国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彰显新时代中国人的自信品格,与时代同进步,与祖国共成长。&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5.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戮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页献的时代。&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7.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28.从梦想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梦想是我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愿望。梦想能不断激发我们生命的热情和勇气,让生活更有色彩&lt;br&gt;②有梦想,就有希望。有了梦想,人类才能不断地进步和发展。少年有梦,不应止于心动,更要付诸行动。&lt;br&gt;③努力是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桥梁。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弄潮儿。&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0.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世界文化充满活力的表现,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lt;br&gt;②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独特的,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有值得尊重的经验和智慧。&lt;br&gt;③面对多样的文化,各同应当用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学习和借鉴优秀外来文化,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2.从构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当今世界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lt;br&gt;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各国要努力扩大利益的交汇点,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需要世界各国的一致行动,各国人民间的相互信任、守望相助和共同担当。&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3.从中国担当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中国。&lt;br&gt;②中国努力提高自身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致力于成为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lt;br&gt;③中国着眼于时代发展大势,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全球治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lt;br&gt;&lt;b&gt;&lt;font
color="#ff8a00"&gt;34.从文化交流的角度&lt;br&gt;&lt;/font&gt;&lt;/b&gt;①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正确认识文化差异,相互尊重,通过平等交流、对话,达成彼此的理解和包容。&lt;br&gt;②积极主动地与世界各国交往,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有助于自身文明的发展,而且能够推动世界文明的进步,与其他文明携手解決人类共同面临的各种问题。&lt;br&gt;&lt;b&gt;&lt;font
20px;"&gt;①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个人的未来与民族的未来紧密相连。要将个人理想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结合起来。&lt;br&gt;&lt;/span&gt;②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lt;/h1&gt;&lt;p&gt;&lt;br&gt;&lt;/p&gt;
</section>
</article>

简介:写写帮文库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第一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写写帮文库还可以找到更多《第一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

第一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原则。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新中国民主法制的实践为基础。

3、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立法的思想前提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和司法的重要保障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守法的必要保证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科学指导

第二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

2、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

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一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

二要特别注重维护宪法权威,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三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四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三、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第三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1、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2、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3、执法为民是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 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一切依靠人民,集中体现在搞好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也包括要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三、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重要的途径是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

我们应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1、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

2、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

3、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自身的形象。

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

第一讲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一、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

1、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2、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3、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4、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神圣职责

二、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

三、公平正义理念对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

二要摒除邪恶,弘扬正气。

三要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摆正自己与他人、感情与法律的关系。 四要态度公允,不偏不倚。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四)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

(五)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第二讲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一、 服务大局是法治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二)服务大局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三)服务大局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

一是有的党政领导不能全面把握大局,只讲服务经济建设,忽视或不讲服务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有的把地方、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之上,在执法活动中借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设置执法"禁区"。

三是有的片面理解或割裂法治工作与大局的关系。

四是有的对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甚至对立起来。

二、 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三)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四)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是夯实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

二是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

三是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三是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是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

二是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三是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第三讲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一)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首先,要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其次,要认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第三,要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二)正确认识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

第一,党的政策是法律的核心内容。

第二,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

三、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

(一)切实增强党的观念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三)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作用

首先,要把各级党组(党委)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其次,要下大力气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

最后,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主权与人民主权的概念

1、主权是国家具有的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地位。

2、主权的分类:国家主权与人民主权

国家主权主要表示国家作为一种国际法律主体在对外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或道义上认同国家的独立与利益,同时负有不侵害他国的独立与利益的义务。

人民主权概念在国际法意义上也经常使用,但主要是为地区与民族的自决权提供合法性依据。

(二)人民主权及其相关概念

人民主权是指主权归属的主体只能是人民。

人民主权中的人民,是一个抽象的"群体"概念,是尽可能囊括一切具有该国家公民资格的人的全体。

二、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

(一)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的关系

1、人民是主权的主体,主权属于人民

2、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和共产党执政的前提

(二)坚持人民主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三)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主权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人民主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实现人民主权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人民主权

(四)人民主权与坚持党的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

2、党坚持人民主权原则,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形式

1、含义:宪政主要是指依照宪法规定所产生的民主政治制度。

(1)国家奉行"人民主权"、"宪法至上"、"宪治政府";

(2)国家权力分工与合作并力求确保效率;

(3)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自由与权利不容侵犯;

(4)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有序。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3)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 (4)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5)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6)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

(三)社会主义宪政的主要作用

(1)保障国家权力秩序。

(2)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与保护。

(3)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4)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5)确定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

四、人民主权的法治保障

(一)宪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1、宪法开宗明义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二)立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一是看其是否实行民主立法的制度

二是看其民主立法是否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三)执法与司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四)通过公民权利来实现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1、法治政府的丰富内涵:

一是内在规定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正当程序、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是外在表现,有限政府(有限政府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政府不是全能的。在处理和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上,政府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消极怠惰;其二,政府的职权是有限的,受法律法规限制和规定。)、服务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在实际工作中,自己关于有限政府我有一点体会,在一次对汽车拆解市场的会议中,我们负责召集,企业几个股东对有些问题有争议,希望政府出面解决,领导指出这是你们经营方面的问题,只能由你们自己协调解决,我们是管你按照有关规定,把市场搞好。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背诵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是一些需要背诵的材料,现根据司法考试大纲的内容,做一个缩写的背诵版,供大家备考参考。打印版正在制作之中,会尽快发布。祝各位考生朋友,2014年司法考试顺利过关 邹建章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

1 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在实践层面上进一步体现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实践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这些理论渊源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的科学性。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特别是1982年宪法的修改与实施,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全面推进的历史进程。 第二章 依法治国

第一节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从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3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4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3.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5 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5.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

6 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第二节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作用

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

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特别是针对社会治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第一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与保护。与此同时,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使人民群众逐步熟悉和适应法治环境,学会在法治条件下处理各种事务的本领,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之中。执法为民的实质就是法治为民。

二、执法为民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 1.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治事业中的具体贯彻。 2.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必然要求和实际体现。 3.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

4.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

三、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

1.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

8 2.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3.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4.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二节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1.坚持以人为本。

2.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3.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 4.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 第四章 公平正义

第一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公平的朴素含义是公允持平、不偏不倚、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正义则意味着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非清楚、道义分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涵盖了这些朴素意蕴,并使之法律化,通过法治实践活动,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平等地在法律中得到表达和体现,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并在法律的支持下公正地得

9 到实现和满足,使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价值基础 1.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倡导和维护的主流价值。 2.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与迫切要求。 3.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4.公平正义是树立和强化法律权威的必要前提与保证。

四、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法治公平正义的主要标尺。所有社会成员,不论其年龄、性别、民族、地域、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贫富等状态,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方面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中受到平等的对待;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禁止对任何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实行法律上的歧视,非经法定程序并基于法定事由,不得限制或剥夺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在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给予平等的救济。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

10 第二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

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要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二、正确处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

程序与实体是法治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法治的公正也分别通过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得以体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密切的联系。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外部形式,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内在目标,也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在法治实践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合理均衡,一方面,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

11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保证程序的公正;另一方面,不应极端化地强调程序而忽略实体上的公正,反对那种“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则必然公正”,以及“只要程序正确,实体则可以在所不问”观念和做法。

三、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一方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率而损伤实质公正;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活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如果执法者在法治活动中拖延推诿,贻误怠慢,使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或实现。同样是对人民群众的不公正。

四、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社会规范,维护法律及其实施的普遍性,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前提。为此,必须强调法制的统一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体现对法律这种普遍性的尊重。同时,又必须从我国地域间、城乡间、阶层间、群体问发展很不平衡,社会成员所处社会环境、所具有的社会条件差异较大这一客观事实出发,在法律制定及其适用中,对特殊地域以及特殊群体或个体做出必要的区别化对待,特别是为不发达地区、困难群体或个体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给予更为完善的法律保护。

五、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 我国司法和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都担负着实现公平正义的责任,但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保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在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中,恰当地发挥司法的功能,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用多方面社会资源解决矛盾和纠纷。 第五章

第一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务大局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都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各种具体实践活动都必须充分考虑和高度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的影响。服务大局理念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法律功能和作用所做出的概括而通俗的表述,它既为法治实践活动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导引,也为法律工作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 13 认知和理解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意义提供了简明的依据和参照。

二、服务大局理念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1.服务大局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实践诠释。 2.服务大局是对法治运行实际状况和客观规律的深刻认知和正确把握。

3.服务大局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和态势的必要配合和积极回应。

三、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

1.认识大局的根本性。 2.坚持大局的统领性。 3.适应大局的历史性。 4.分辨大局的层次性。

第二节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法治实践活动要坚持圈绕中心、服务大局 1.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2.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3.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

14 第六章 党的领导

第一节 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色,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党的领导,就是指党通过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实施与贯彻,依靠各级党组织作用的正确发挥,把握我国法治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决定我国法治事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总体进程,协调我国法治事业中的重要关系,指导我国法治实践活动的具体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突出和强调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健康发展和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更加坚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深刻认识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的客观必然性

1.党在长期革命建设中逐步形成的历史地位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实际推行必须依靠党的领导。

15 3.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必须加强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

三、准确把握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作用 1.党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积极倡导者。 2.党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主要推动者。 3.党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坚定维护者。

四、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 1.思想领导;2.政治领导;3.组织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

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产物。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和党的领导的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征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项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意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合法率的特权。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法律权威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3.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准.1.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准。

(1)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由法律具体而明确授予,执法机关必须严格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

(2)有权必有责,即权利义务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二是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尽职、不作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用权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4)违法受追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体现。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

三、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们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

2.坚持“一切依靠人民”,要在公安工作中走群众路线。 3.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勤政守法、文明执法。 4.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甘当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公平正义理念在国家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合法。合理,是指权力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相当,同样情形同样处理。合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理念的形式要求,即执法者和社会成员的行为要依法进行。

2.平等对待。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要反对特权;二是禁止歧视。

3.及时高效。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提高时间效率;二是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三是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

4.程序公正。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应当以实现实体公正为目标;二是必须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必须克服执法者的随意性。

五、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

2.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要求政法工作者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善于结合实际,创造地开展工作;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六、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党的先进性和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也是政法工作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使命决定的。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领导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几个关系:(1)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自觉地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2)正确认识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自觉地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3)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2.坚持党的领导要求政法工作者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在各项政法工作中都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伐谈社套盆义法治理套与公安执法实线程保华刘刚 摘要:我们可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定义为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的,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规律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根本特征的,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关健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安执法实践 通常所说的理念,是人们对某种事物价值和宗旨的承认和认可,并且在人们的主观世界形成了高度的信念。法治理念,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对法治原则的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属性、价值、作用等的科学理论、系统思想和基本观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思想理论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法治思想领域的具体反映,也是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法治思想领域的具体反映。人们对法治理念的研究与探索其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的目的是按照这种理念回答并解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理论和现实的问题。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

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公安机关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深化“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社会主义法治们执法的一个根本问题。对此,若没有深理念对于指导当前公安执法工作有着十刻的认识,就会出现一些欺压百姓.藐视分重要意义。群众利益,对群众报警求助麻不仁,敷衍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塞责的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在人民群众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念的核心,是公安工作根本。胡锦涛总书形象,降低了人民政府和我们公安机关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的威信,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也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要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求。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

二、坚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理念的价值取向,是公安执法工作的重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要准则。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体现广大人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民群众共同意志的规范,是社会公平和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

的经骏,借鉴现正义的表现。社会主义法治既是公平正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律要机制。只有公平正义,社会各方面的利至上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益关系才能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才能得到正确处理。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真正理解社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济、行政等手段,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

我国的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工具,是党的“刀把子”、“枪杆子”,其任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务是巩固执政党地位,维护社会治安秩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序,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国家、集体、个公平正义要求同样的事情按照同样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安的规则来处理,而且这种规则应能适用全和其它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于一切人,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当明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可以讲,公安机关是确,任何法律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才国家政治社会大局稳定的“保护神”,是能真正得以实施,法律程序包括实施执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护航员,只有在法行为时的方式、方法、步骤、顺序和时党的领导下,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限等,其公正价值

则体现在它的独立、中群众意识,法制意识,才能切实担负起巩立和公开、公平_L。无程序即无法律,亦固共产党执法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无法治,如果说实体不公是个案正义的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历史责任,泯灭,那么程序不公则是全部司法制度广大公安民警在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应当正义性的普遍丧失。保持执法公正必须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一方从执法规范抓起。公安机关应以深化“规面我们要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巩固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用法律武器打击专体,以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政对象;另一方面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为重点,坚持实体与程序统

一、公正与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执法,即打击率相统一,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严密执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生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产力的发展和先进文化的繁荣,这是我

三、执法为民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06"4 理念的精髓,是公安执法工作的灵魂。从公安执法活动的角度讲,执法理念直接左右和影响执法者的执法方式、行为规范和执法目的的实现;执法行为则直接反映执法者在组织实施执法时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态度立场。但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及民警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4 特权思想,残留着过去那种只强调国家公权力而轻视公民私权利的做法,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随意扰民甚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一些公安民警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认识模糊,役有弄清楚到底是“为了治安管人民”还是“为了人民管治安”,不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答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

要解决公安执法过程中的上述问题,首先必须解决执法思想、执法观念问题,这是前提和基础。执法为民思想是涉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关系到公安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关系到公安机关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履行,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替察在执法活动中必须牢固树立的思想和具有的意识。就现阶段而言,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就是要深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紧紧抓住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一切执法活动中。公安机关应当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活动,使“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思想成为广大民警的政治信仰和自觉行动。要深人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等论述,全面、准确地把

5 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始终坚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相统一,坚决纠正重处罚、轻服务,重打击、轻保护,重权力、轻监督,重实体、轻程序等错误认识和做法,力争通过教育和制度建设,有效克服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有效消除粗暴执法、侵犯人权的现象,有效防止执法不严不公、扰民害民的 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公安工作的指导,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思想真正落到实处,我省公安机关将突出强化五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政治思想教育培训,落实执法为民思想。我们将结合公安一「作面临的形势,向广大民警讲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他们自觉投身于法治理念教育的责任意识和学习热情,并将公安民警中的先进典型作为深化执法为民

思想教育的生动材料,切实作好宣传;把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出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搞好警示教育,以塑造公安队伍道德高尚、作风优良、爱岗敬业、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层层建立督查指导联系制度,不断推动法治理念教育在基层民警和办案一线得到落实。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职责,推进平安龙江、法治龙江建设,构建和

6 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考核,着力提高全警法律素质。

我们将紧紧抓住提高执法素质这个关键,建立一整套领导干部和民瞥主动学法、苦练内功的教育培训机制,使队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维护稳定和指导工作,切实履行好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要以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为原则,深人贯彻公安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领导集中培训、一线执法民警分期培训及远程教育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培训考核内容,着眼于法律法规、办案水平的提高,着眼于现代法治理念的确立,进一步建立培训考核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我们要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完整和统一的基础上,在制定制度和完善机制中,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精神落实到具体的条款中,创新思维,跳出执法看执法,把公安执法活动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思考,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谋划,放到维护稳定的大局中去落实,建立一种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公安执法工作新机制,通过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努力把各项执法活动纳人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同时,立足制度层面解决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长效机

7 制,有计划、分步骤地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并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深人调研,积极创新.努力用新的思路、新的办法解决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问题,从源头上保障执法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我们将按照公安部“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坚持不懈,一抓三年”的总体部署,把基层公安机关和科、所、队执法质量建设作为重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打牢执法基础,苦练执法基本功,使基层民警的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个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一是把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作为考核班子、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重视执法基础建设。二是完善统一考录选用制度,在省级公安机关统一考录民誓和选调民警工作中,加大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力度,鼓励民替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三是提高公安决策水平,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公安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推进公安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四是深人基层所队调研,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广泛听取执法一线民替、管理相对人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执法需求,面对面的指导,手把手的帮教.帮助解决基层执法疑难问题,建立健全调研制度,

8 切实提高调研质量。五是帮助、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发现、推广执法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引导、推动基层公安机关抓好执法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考评工作,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我们将把执法质量考评、案件审核测评、执法档案、个案监督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将执法责任及质量考评与执法责任追究相结合,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使民警对执法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以保障各项制度、机制真正落实到位。同时,认真总结完善公安机关自2001年建立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以来的工作,摸清基层执法基础工作、执法基本功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执法工作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围绕提高执法质量开展考评工作,把执法工作的好差、执法质量的高低、执法效果的优劣,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坚决落实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执法质量考评不达标的单位,一律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凡是对公安执法工作抓的不力、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领导不能被提拔重用;凡是连续两年执法质量考评不达标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

(一)党的事业本质上就是人民的事业

(二)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

2、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

3、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高目的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1、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3、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内在关系

1.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

2.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

3.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树立、维护和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就是为了协调、保障和发展自己的利益,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

4.在实质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乃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共同构 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2.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和谐社会的关系

(目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手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法律领域的生动体现。

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是统一的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 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整治效果 安定有序。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结合三个至上的分析判决

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①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是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之一。良法应当是自由之法。

②自由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而这个限度和范围由法律来设立。对于公民个人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③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可以说法律既保障自由又限制自由.在这里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法律何时及何种情况下限制只有是正当的。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有以下学说。

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把人的行为分为自涉行为和涉它行为。前者只影响自己的利益或者仅仅伤害到自己,后则影响到别人或者伤害到别人。密尔认为只有伤害别人的行为才是法律检查和干涉的对象,未伤害任何人或仅仅伤害自己的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惩罚,简言之,社会干预个人行动自由唯一的目的是自我保护,只有为了阻止对别人和公共的伤害,法律对社会成员的限制才是合理的,可以证成的。●法律家长主义

法律家长主义原则也称父爱主义,其基本思路是,禁止自我伤害的法律,即家长式的法律强制是合理的。家长式的法律强制是指为了别强制者自己的福利、幸福、需要、利益和价值,而由政府对一个人的自由进行的法律干涉。如禁止自杀、禁止决斗、强制戒毒等法律法规都是该原则体现。

冒犯原则的基本思路是: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行为是合理的。这里的冒犯行为是指使人愤怒、羞耻或惊恐的淫荡行为或放肆行为,如人们忌讳的性行为、虐待尸体、亵渎国旗。这种行为公然侮辱公众的道德信念、道德感情和社会风尚,因此必须受到刑事制裁。

法律道德主义的基本思路是:一个人的行为只要违背了一个社群所接受的道德准则,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禁止或者惩罚。

国务院新闻办24日发表《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

白皮书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的100年,创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奇迹,谱写了人权文明的新篇章。

白皮书指出,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

白皮书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心怀天下,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坚持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白皮书指出,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中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必将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中国人民将更加享有尊严、自由和幸福。到那时,世界将因中国而更加繁荣发展,中国必将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

一、为人民解放和幸福而奋斗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政方略

三、筑牢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

四、促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

五、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六、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七、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的100年,创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奇迹,谱写了人权文明的新篇章。

100年前,在中华民族面临内忧外患的危急关头,担负着救国救民使命的中国共产党诞生了。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开启了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奋斗的崭新历程。

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为有效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和自由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牢固制度基础。经过艰辛探索,中国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

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心怀天下,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坚持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为人民解放和幸福而奋斗

(一)近代中国人民的人权惨遭践踏

中华民族是有着5000多年辉煌灿烂文明史的伟大民族。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中国综合国力曾长期居世界前列。但到清朝(1636-1911年)的中后期,特别是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由于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日甚一日,由于统治者的腐败无能,中国的发展开始陷入停滞,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民惨遭压迫奴役,陷入深重苦难之中。

从1840年开始,列强通过对中国的多次侵略战争和其他方法,与中国政府签订了数以百计的不平等条约、章程、专条,强迫中国割地、赔款,攫取种种特权,构建起殖民、掠夺中国的系统性结构。列强入侵及其殖民政策,成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沉重枷锁,中国人民的尊严和生存权利遭到严重践踏。

国家的不幸就是人民的不幸。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之下,饥饿、贫穷、落后、挨打,是近代中国人权状况的真实写照。

近代中国人民遭遇的生存危机是全方位的。在经济上,中国的农业生产力落后,土地兼并加之苛捐杂税,自然灾害加之战乱破坏,导致大量农民破产沦为雇农甚至流民;工商业虽有一定发展,但规模小、产量低、结构失衡,并且受到外国资本和国内官僚资本的操控,难以为国计民生提供有力支持。经济衰败、民生凋敝,人民在生存线苦苦挣扎。据估算,当时全国有80%的人长期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几乎每年都有几万乃至几十万人因饥饿而死。

除了物质上的匮乏,中国人民还面临病疫的折磨和精神上的贫瘠。当时的中国疫病横行,鼠疫、天花、霍乱等传染病肆虐,几乎无年不疫、无省不疫,加之医疗条件差,民众健康状况十分恶劣,旧中国人均寿命仅有35岁。新中国成立时,全国5.4亿人口中,文盲率高达80%,小学实际入学率不到20%,高等教育在校生仅有11.7万人。对于当时中国人民的悲惨遭遇,毛泽东曾指出,“中国人民的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见的”。中国人民的生存权都无法得到保障,更遑论其他基本权利。

(二)中国共产党担负起救国救民使命

面对山河破碎、生灵涂炭,许多献身于民族进步事业的仁人志士发动了农民起义、洋务自救、维新改良、资产阶级革命等不同形式的救亡图存运动,但都没能使中国人民脱离被压迫被奴役的悲惨境地。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重任,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肩上。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正式宣告中国共产党成立。从此,中国革命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人民的命运开始发生根本性转变,一条属于广大人民的人权保障之路开始铺就。中国最早的一批马克思主义者,如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将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与人民切身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通过革命,才能真正争取与维护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权利,使中国摆脱积贫积弱,使中国人民摆脱苦难屈辱。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无产阶级政党的面貌出现,通过各种纲领、主张、宣言,鲜明地宣扬了救国救民和争取人权的立场与主张。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权思想之本。中国共产党以鲜明的人民立场,赢得了中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成为领导中国革命的核心力量。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权保障实践

在领导人民争取自由解放、实现当家作主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开创了既符合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人权保障之路。

自大革命时期(1924-1927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将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生存权作为重要任务。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并实施了土地法,不仅让农民在政治上翻身,而且在经济上分到田地,获得基本生存权利。全面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条例细则,领导陕甘宁边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保障人权、解救民生,领导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等文件,在拥有1亿多人口的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消灭了封建生产关系。中国共产党还积极组织生产运动,确保自给自足,鼓励发展私营工商业,出台社会优抚等政策措施,努力保障民生。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人权保障的主要任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实行普选制度,给长期受到压迫的人民以参政议政的权利。抗战时期,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共产党员、党外进步人士和中间派各占1/3)。这些政策和制度,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革命、参与政权管理的热情。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中共中央制定有关妇女解放和改革婚姻家庭问题的政策纲领,各边区政府特别是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先后制定适用于全苏区的婚姻法和婚姻条例,废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禁止蓄婢纳妾,确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婚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次使广大妇女在人身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激发了妇女参与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文教卫生事业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区发展起来。中央苏区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劳苦大众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并兴建学校,组织各类讲习班,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在陕甘宁边区,政府采取夜校、读报组等方式扫除文盲,并因陋就简开设中小学校,创办鲁迅艺术学院、延安自然科学院等高校与研究机构,努力发展文化科学事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省、县、区三级设立卫生部(科),大力建设工农医院、贫民诊所和公共卫生所,培养医务人员,组织群众性防疫卫生运动,明显改善了人民医疗卫生状况。

(四)新中国为保障人权开辟广阔道路

1949年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人民权利新的时代到来,标志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遭受剥削、压迫和奴役历史的终结,也标志着一个共产党领导的东方社会主义大国人权实践新的开始。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第一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完成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制定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政治建设方面,建立和巩固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确立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经济建设方面,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激发了人民群众巨大创造力;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了人民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和分享劳动成果。在社会建设方面,颁布实施婚姻法,“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促进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起省、市、县和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立劳动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在民族政策方面,反对和否定民族压迫和歧视,坚持民族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法制建设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并实施其他重要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和各项基本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中国人权事业得到大发展。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一场伟大革命。中国共产党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以发展促进人权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一条重要原则,促进人权事业发展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保障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第三个阶段: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建设扎实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成为广泛共识。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政方略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保障人权夯实法治基础。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公民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身等方面享有的广泛权利与自由。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提前到第二章,置于第一章“总纲”之后,更彰显了公民权利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扩大了权利保护的范围。此后,全国人大又分别在1988、1993、1999、2004、2018年五次通过宪法修正案,从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不断加强对人权的保障。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由此,“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成为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成为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法律义务,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之相抵触,任何与之相违背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认真实施宪法,带头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责任。中国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发展国家各项事业等,推动宪法实施,落实宪法规定的人权保障原则和精神。建立适合政治制度和基本国情的宪法实施和监督机制,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确保宪法规定落到实处,更好维护宪法权威。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政理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执政和自身建设之中。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首次将“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大会报告之中。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将“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内容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中。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写入大会报告,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发,更加注重健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制机制。2012年,中共十八大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写入大会报告,并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明确提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人权得到切实保障”是整个“十三五”期间法治建设的一个主要目标。

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共十九大报告绘就了中国人权事业的美好蓝图: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中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2020年,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等作为中国发展的更高目标。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家发展规划

从1953年到2021年,中国已制定了十四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发展作出安排。

根据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2021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具体提出了未来五年及十五年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建设的目标、任务、方针、措施。其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发展思想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

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特别是工作权利、基本生活水准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财产权利等,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存发展。国家制定各项事业发展纲要、规划、计划等,不断推进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仅过去十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几十个涉及多领域的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政策文件。国家还就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特别是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性制度和措施。

中国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倡议,自2009年以来,已制定实施3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连续制定人权行动计划的国家。目前,第4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制定工作也已展开。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已实现与国家发展规划的对接和统一。

三、筑牢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建立起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权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首要的公民权利。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代表和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第三,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对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截至2021年4月,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262万多人。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民族、各行业、各阶层、各党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均有相当数量的工人、农民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工人、农民代表占总数的15.7%。为保证国家的权力真正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反映和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有权依法提出议案、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受法律保护。

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地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二)政党制度的人权保障

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在中国,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8个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它们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这一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广开言路,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协商,在人民政协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意见建议730多件;自201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至2021年4月,全国政协共收到提案23048件。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为凝聚共识、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有利于保障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要求,有利于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在内容上体现了人民的权利诉求,在程序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人权保障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保持国家完整统一,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方针宗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宪法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得到明确,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体现了统一与自治的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保障了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均有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或旗长,均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中国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发展。

(四)基层民主制度的人权保障

基层民主制度与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中国的基层民主有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农村村民自治、以城市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城市居民自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等多种形式,人民群众广泛、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对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作了相应规定,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城乡居民依法选举产生了近280万名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参与民主决策渠道进一步拓宽。各地依托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村(居)民听证会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活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自我约束更加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村(居)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民主评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开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了35部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法定形式,以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等为补充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

四、促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发展促人权,努力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一)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权

经过长期不懈奋斗,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翻身解放到解决温饱、从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并正在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贫困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中国持续开展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减贫行动。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汇聚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响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到2020年底,中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中国在减贫事业上取得的巨大成就,不仅改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史,也创造了世界人权保障新奇迹,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显著缩小了世界贫困人口的版图,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1952年、197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679亿元、367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119元、385元。202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015986亿元,突破100万亿元大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2000元,连续两年超过1万美元。1956年和197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98元和171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88元和151元。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

生命健康权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持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作出实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2019年,中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77.3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7.8/10万和5.6‰,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妇女儿童生命健康权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

2020年年初以来在全球范围内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来人类遭遇的影响范围最大的全球性大流行病,对全世界是一次严重危机和严峻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医疗支援行动,调动全国医疗资源和力量,全力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医疗救治。自2020年1月24日至3月8日,全国共调集346支国家医疗队、4.26万名医务人员、900多名公共卫生人员驰援湖北。19个省份以对口支援、以省包市的方式支援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的16个地市。采取积极、科学、灵活的救治策略,慎终如始、全力以赴救治每一位患者,从出生仅30个小时的婴儿至100多岁的老人,不计代价抢救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实施患者免费救治,及时预拨疫情防控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一些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全部由国家承担。对本轮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实施全民免费,在受种者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二)大幅提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权利保障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中国共产党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就业列为“六稳”“六保”之首,推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就业形势逐步回稳向好。2020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86万人,比900万人的预期目标多286万人。

中国已经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在内的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达13.6亿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427万人。截至2021年4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0961万人。自2016年起,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居住和出行条件不断改善。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改革开放之初分别为6.7平方米和8.1平方米,2019年分别增长到39.8平方米和48.9平方米。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不断改善城市和农村居住条件。截至2020年,全国公路总里程达519.8万公里,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4倍,高速公路以16.1万公里通车里程稳居世界之首。农村公路里程达438万公里,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4%,农民群众“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成为现实。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等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网约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分时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全国铁路运营里程达14.6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运营里程3.8万公里。全国民用航空(颁证)机场达241个。

国民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2020年,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2%,超过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由大众化阶段向普及化阶段迈进,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967.45万人,研究生教育招生110.66万人。

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系逐步建立,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实现免费开放。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群众文化机构44073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33530个;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有馆办文艺团体8094个;由文化馆(站)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44.18万个。全国共有体育场地371.3万个,体育场地面积31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或配建体育设施的公园)、公共健身设施覆盖率大幅提升。

中国坚持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秉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观,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共十八大以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卫星图像显示,全球从2000年到2017年新增的绿化面积中约1/4来自中国,贡献比例居世界首位。经初步核算,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40%-45%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升至24.3%,较1978年提高17.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相比2015年下降28.8%;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提高到83.4%,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到0.6%。

(三)协调推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

人身权保障不断加强。宪法确认了公民人身权。立法法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立法。刑法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制裁侵犯公民生命、健康、自由等权利的犯罪行为。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依法享有的人权。民法典强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通过规范行政权保障公民人身权。为更好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国先后废止了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制度。

选举权受到法律保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依据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秘密投票的原则,依法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利,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截至2021年4月,国家立法机关共有230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25762人次提出的1021834条意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全国均已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注重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依法保障公民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权。不断完善信访制度,依法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家信访信息系统联通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部门、4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方便群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创新群众监督方式。建立便捷高效的网络表达平台,公民在网络上积极建言献策、表达诉求,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成为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渠道。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国始终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和谐,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权利。国家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支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在中国,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全面保障特定群体权利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平等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中国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的各项权利。中国55个少数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14.7%;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委员247名,占11.45%。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在广大农牧区推行寄宿制教育,举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着力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目前,民族地区已全面普及从小学到初中9年义务教育,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南疆地区等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除回族历史上使用汉语,满族、畲族基本转用汉语外,其他52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语言,有20多个少数民族共使用近30种文字。国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行政管理、司法活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合法使用。

中国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3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力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专门法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多次修改完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度。截至2021年4月,全国共有少年法庭1800余个,未成年人检察机构1500余个,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检察官4400余名。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多次修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31个省(区、市)制定了配套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的顶层设计。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积极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3月,中国已有33万余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817.2万张养老服务床位;1477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383.8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290.2万老年人享受高龄、护理等不同类型的老年补贴。

残疾人权利保障不断加强。截至2021年4月,直接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有90多部,行政法规有50多部。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至2020年,有1212.6万困难残疾人享受了生活补贴,1473.8万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实现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北京、辽宁、江苏、西藏、新疆等省(区、市)实现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国家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截至2020年,累计有631.4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五、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共产党将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有机结合,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过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科学立法为保障人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体系,严格执法为保障人权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政府环境,公正司法为保障人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救济途径。建立了以党章为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强力反腐维护人民利益。

(一)健全基本权利保障的法律体系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人权保障各方面立法较为完备。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中国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为人权保障提供了法治基础。截至2021年4月,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计277件,涵盖了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领域。民法典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对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体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民生命权、健康权作出了细致规定;刑法、刑事诉讼法确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规则,明确禁止刑讯逼供;立法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进行了严格的法律保留;选举法、劳动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将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纳入基本保障体系。

(二)建设基本权利保障的法治政府

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文件,从政府职能、行政制度、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以及法治思维等方面对实现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提出措施构想,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把行政权力限制在法治框架之中。确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执法原则,完成行政机构改革,禁止法外设权、违法用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行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规范,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行刑衔接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扩大听证事项范围、明确听证程序效力,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施人性执法、柔性执法,建立“首违不罚制”。

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救济。实现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记录,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实时监督。建立以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监管和服务。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并持续优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简化办事流程,打造优质高效的办事服务环境。推行在线公共服务,着力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三)完善基本权利保障的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实行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设立,部分省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完善惩戒机制,强化制约监督。人民法院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人民检察院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相关规定。

全面严格实施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保障人权。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86.8%。修改民事诉讼法,完善民事证据制度,促进纠纷有效解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在15个省份20个城市305家法院推开。加强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修改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发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

深化司法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不断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平台和12309中国检察网信息公开平台、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截至2021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1亿多篇,访问总量607.34亿次,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数量累计突破1267.6万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则,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实现庭审实质化。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质证和辩论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完善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机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大幅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戒毒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持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监狱阳光执法机制,持续提升监狱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在开放化社会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出台禁毒法、戒毒条例等,依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特殊人群的机制和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就业安置措施,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建立健全权利救济和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国家赔偿制度,赔偿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的17.16元,上升到2021年的373.10元。健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

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发布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面推进律师事业发展,截至2021年4月,全国律师总人数已达52.9万。

六、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中国人民谋自由与幸福,为人类社会谋和平与进步。中国共产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是一个爱好和平与进步的政党,是一个献身人类正义事业的政党,是一个推动世界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的政党。

(一)致力于世界和平与进步事业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把维护世界和平作为最为关切的人类命运大事。中国积极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消除种族隔离的正义事业。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率先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5年,万隆会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认为亚非国家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970年和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宣言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至今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国际事务的重要基石,而且获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赞同与遵守,被公认为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作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判断。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成为促进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秉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着力推动和平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安全稳定。自1990年起,中国军队正式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2000年,中国首次派遣警察执行维和任务。迄今,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维和经费的第二大摊款国。中国已累计向苏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亚等国家和地区派出维和军事人员4万余人次,参加了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进程,反对军备竞赛,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中国签署或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20余个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条约。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在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框架下加强合作,打击一切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

中国在致力于实现自身发展、消除贫困的同时,通过援建成套项目、提供一般物资、开展技术合作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派遣援外医疗队和志愿者、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减免受援国债务等方式,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发展援助,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丰富和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开展对外援助70多年来,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援助,派遣60多万名援助人员,先后7次宣布无条件免除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到期政府无息贷款债务。中国积极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大洋洲的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先后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自1998年以来,中国通过捐款、援助物资、举办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向40余国提供了总价值超过1亿元的人道主义扫雷援助,培训了1000余名专业扫雷人员,帮助雷患国清除雷患。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磋商,全面做好国内落实工作,率先发布落实议程的国别方案和进展报告,在多个领域实现早期收获。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落实议程提供帮助。截至2020年,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子基金相继启动实施34个项目,涵盖经济、社会、环境三大领域,为全球落实议程注入强大动力。2015年,中国宣布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目前已在亚洲、非洲、美洲等地区50多个国家实施了100余个有关救灾、卫生、妇幼、难民、环保等领域的发展合作项目。

(二)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

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中国信守所承担的人权条约义务,积极将国内法律和政策与条约义务相衔接,及时提交履约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中国在履约过程中取得的进展、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因素,切实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中国积极参加各条约机构对中国履约报告的审议,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自2009年以来,中国3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并顺利通过核可,中国对各国所提建议均给予认真、负责任的反馈。绝大多数国家肯定中国人权发展成就和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作出的贡献。

自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便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机制。自1982年起,中国正式担任人权委员会成员国并一直连选连任。2006年人权理事会成立以来,中国已五度当选理事会成员,有近20名中国籍专家担任联合国多个多边人权机构或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中国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公室保持建设性接触,先后8次接待人权高专访华,多次邀请高专办官员来华交流访问。截至2021年4月,中国先后邀请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教育权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粮食权特别报告员、消除对妇女歧视问题工作组、外债对人权影响问题独立专家、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老年人权利问题独立专家等9个特别机制11次访华。中国认真对待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来函,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及时予以答复。

中国参与制定国际人权规范,参加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等重要人权文件的制定工作组会议。中国作为主要推动者之一,参与了《发展权利宣言》起草工作。中国推动亚洲国家通过《曼谷宣言》,作为第二届世界人权大会副主席国参与起草《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国积极参与劳工保护、人道主义、社会责任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一,全程参与并有效推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为推动达成《巴黎协定》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人权机构改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方向发展。在设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过程中,中国主张会员国公平地域分配,提升发展中国家在人权理事会中的代表性;中国主张扭转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的现状,不搞双重标准,减少和避免对抗,促进合作,推动人权理事会以公正客观、非选择性、普遍性等方式审议人权问题。中国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安全饮用水、文化权、残疾人权利等专题性特别机制;倡导召开关于粮食安全、国际金融机制等议题的特别会议,积极推动完善国际人权机制。中国支持对人权条约机构进行必要改革,促进条约机构依据条约授权履职并与缔约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与合作。

自1990年以来,中国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挪威、德国、荷兰、瑞士、新西兰以及欧盟等西方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人权对话和交流,与俄罗斯、埃及、南非、巴西、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白俄罗斯、古巴以及非盟等发展中国家或国际组织开展人权磋商。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和活动,组团赴亚洲、北美、南美、欧洲、大洋洲、非洲的数十个国家交流访问,并邀请多国人权领域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访华,增进了理解与互信。中国通过“北京人权论坛”“南南人权论坛”“中欧人权研讨会”“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等国际人权交流活动,拓展了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增进了在人权问题上与各国的相互了解。

(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这一倡议秉持和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积极推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追求实现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是共同发展的倡议,也是保障人权的倡议。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将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将使参与国贸易增长2.8%至9.7%、全球贸易增长1.7%至6.2%、全球收入增加0.7%至2.9%。“一带一路”既是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也是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人权之路。

中国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国建立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机制,并继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启动中非环境合作中心,积极推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进程。中国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内容,发起系列绿色行动倡议,采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一系列举措,持续造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各国人民。中国已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国积极通过援建医院、提供药品和医疗设备、派遣医疗队、培训医疗人员、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开展疾病防治交流合作等形式,支持受援国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疾病防控水平,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截至2021年4月,中国已累计派遣医疗队员2.7万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坚持同国际社会加强交流合作,并力所能及地为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提供援助和支持,为全球抗疫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习近平主席亲自推动开展国际合作,呼吁各国团结合作战胜疫情,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截至2021年4月,中国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5000万美元现汇援助,向34个国家派出37支医疗专家组,已经或正在向151个国家和14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并向联合国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人道应对计划提供支持,有力支持了国际社会疫情防控。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开展国际科研交流合作,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沟通交流,同有关国家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开展科研交流与合作,共享科研数据信息,共同研究防控和救治策略。

七、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

在中国实现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没有现成的条条框框可以照搬,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中国共产党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便没有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社会主义制度,便无法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权益。中国共产党在人权上的政治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主要体现在民主、自由、平等等权利的获得和实现上,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发展好人权事业,不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又能够更好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进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繁荣发展。

——坚持以发展促进人权保障。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总钥匙,也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发力点。中国共产党坚持从国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的人权观,构建起了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密码”。生存权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处于首要地位的权利。发展权与生存权是紧密相连的。中国共产党深信,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要位置,不断促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是实现中国人民人权梦想的不二选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为人民谋幸福。以人民为中心,奉行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人权理念。习近平主席在致信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时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新时代人权观,赋予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全新意蕴。新时代人权观体现了人权的人民性,科学地指明了在中国发展人权事业的最本质特征。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保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国人权事业要由中国人民来评判,要以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满足为衡量尺度。

——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最高追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既是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又是全方位的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全面发展,又是人的各项权利的充分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中国共产党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就是在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和提供条件。中国共产党既重视集体人权,又重视个人人权;既重视生存权、发展权的首要地位,又重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各项权利的协调发展;既重视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又重视人类当前与长远福祉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使命。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主席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这一重大理念奉行人民至上,关心关爱人的发展,旨在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一重大理念更加强调包容、合作、开放、共赢精神,契合了世界各国人民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同进步的诉求。这一重大理念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要求,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这一重大理念已经被写入多个联合国文件之中,成为对当今世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思想主张。

从昔日嘉兴南湖上的一叶小舟,到今天引领民族复兴的巨型航轮,百年大党,百年辉煌。无论风云如何变幻,中国共产党都把自己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和新时代实践中,时刻不忘初心,永远牢记使命,在中国大地上留下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丰碑,在世界文明史上书写了为人类谋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光辉篇章。

历史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根本保障。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了重大战略性成果,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兑现了向人民和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中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必将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中国人民将更加享有尊严、自由和幸福。到那时,世界将因中国而更加繁荣发展,中国必将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依据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