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打造示范点过程中如何防邯宗教方面风险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丁陆军

通讯员 杨忠平 刘红林

近年来,临洮县坚持把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推动“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严格遵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聚焦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全力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持续深化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奋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抓提质增效,促产业兴旺。临洮县全力培育主导产业,持续推行“特色产业+品质标准+带动主体+营销体系+风险防控”为一体的全产业发展链条,建立“扶持政策+三变改革+技术培训+责任体系+基层组织”为一体的全产业支撑体系,打造“定西陇原品牌”的“551”产业扶贫模式,培育形成560万头(只)畜禽、60万亩马铃薯、27万亩蔬菜、18万亩中药材、7万亩花木、6万亩百合生产基地。建成马铃薯贮藏窖、百合保鲜库、果蔬保鲜库、中药材烘干房等冷链设施近5万座,有力推动农产品错峰上市。着力打造示范基地,建成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9.8万亩,马铃薯千亩示范基地18个、良种繁育基地10个,千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20个,花木产业示范村9个,百合种植专业村62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302家、家庭农场145家。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围绕马铃薯、中药材、果蔬、畜禽等特色产业,完成“三品一标”认证97.1万亩,登记“临洮马铃薯”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面积为50万亩。创建“临洮珍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恒德源、临洮马铃薯等“甘味”农产品品牌2个,成功申报扶贫产品52个。

抓环境整治,促生态宜居。临洮县持续深化推进“三大革命”,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原则,“差异化”推进厕所革命,探索推行节水水冲式、防冻直通式、粪尿分集式、传统阁楼式改厕模式,按照户厕每户补助1500元(中央和省级700元、县级800元)的标准,累计投入资金5740万元,改造农村卫生厕所3.04万座,行政村公厕307座。“市场化”推进垃圾革命,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拉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体系,建成移动式垃圾中转站11座、垃圾收集屋31个,建成县城垃圾处理厂和中铺、辛店、新添垃圾填埋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城区和144个行政村环境卫生外包北控城市服务(临洮)有限公司,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的行政村实现全覆盖。“特色化”推进风貌革命,深入组织开展“大扫除大清洗大撤换”扶贫济困行动和美丽庭院创建行动,先后投入资金279.78万元,打造美丽庭院2.44万户,完成路旁、沟旁、渠旁和宅旁“四旁”植树200万余株。

抓移风易俗,促乡风文明。临洮县坚决治理高价彩礼,制定《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农村红白事操办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深化移风易俗,明确彩礼限额、红白事办理流程、宴请范围、礼金标准及奖惩规定。坚决打击媒人哄抬彩礼乱象,杜绝一切媒介以说媒为幌子骗取钱财事件发生,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氛围初显成效。广泛开展评选活动,以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为重点,推荐申报全国、省、市、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148家,“星级文明户”200户,“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各类典型155户。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按照县、乡、村(社区)“三级设置”的要求,建立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乡级实践所18个、村(社区)实践站335个,高标准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48处。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1108支,志愿者人数达2.86万人,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2万多场次,受益人数达23万人次。

抓体系建设,促乡村治理。临洮县深化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纵深推进“四抓两整治”工作,排摸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9个,公开选聘专职化党组织书记107名,调整撤换村党组织书记36名。深入实施“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行动,认定市级达标乡镇3个,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25个。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制定《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323个行政村、12个居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推行村民自治议事协商机制。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派36名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51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5件,排查各类民间纠纷1062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

抓民生保障,促生活富裕。临洮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弱项,全面落实挂牌作战责任,全面组织开展“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5+1”专项提升行动,水电路房等方面短板弱项全面补齐,18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11.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95元。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建成集中式、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27座,总装机容量99.63兆瓦,累计发电1.2亿千瓦时,收益8447万元,带动187个贫困村年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左右。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13万人,办理慢病卡3.7万张,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5%。全面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54%。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纳入农村低保11084户32583人,特困供养对象2336户2411人,实现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振兴是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共生的城乡关系、实现新时代“三农”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如何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过程中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区域周边乡村优势,使之与城市规划区,尤其是城市建成区功能互补、优势互补,打造乡村振兴的升级版,需要精准谋划、重点考虑。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引入韧性理念,规划韧性村镇,可以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郑州强降雨、台风“烟花”等极端天气,让我们对“城市韧性”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对城市如何在日益增长且变幻莫测的风险和挑战中正常运行并保持韧性这一议题,有了更理性的思考,也让打造韧性村镇、建设韧性城市有了更加深刻的现实意义。

如何将韧性理论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结合乡村实际推进韧性村镇建设亟待研究和探索。基于实践经验,韧性村镇理念应嵌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初期,从源头上提高规划工作站位、理清规划编制思路,为提升城市品质、推动乡村振兴聚集势能。

深刻认识打造韧性村镇对建设韧性城市的重要性

打造韧性村镇对于提升城市韧性强度、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深刻现实意义,能够进一步提升城乡稳定性、可塑性,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城乡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

●韧性村镇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体现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实现乡村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基础设施、资源利用、公共服务、文化传承、综合治理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从而增强乡村维护发展特质和减缓灾害冲击整体实力。因此,提升乡村韧性应当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韧性村镇是韧性城市的功能补充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心城区周边的村镇承担着疏解主城区功能、缓解人口过度密集压力、保障农产品供给、传承特色传统文化、提供生态屏障和休憩空间的重要功能。

随着城市不断扩张和交通设施的日益完善,乡村独有的生态环境禀赋成为城市居民短时户外游憩的热门地带。例如,湖南省长沙市2020年乡村地区旅游接待约1000万人次,预计至2035年旅游接待人次将达到1500万,乡村将成为城市的“后花园”。

●韧性村镇是韧性城市的应急保障

2020年全国城镇人口约7.1亿人,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到2030年,中国还将新增城镇人口3亿人。从2020年统计数据来看,长沙市建成区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含各区县市),约占长沙市域面积1.18万平方公里的9.3%,乡村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90%左右。广袤乡村已成为城市的“大后方”。

乡村人口密度较小、空间保障有力以及资源自给优势突出,在城市面临疫情、自然灾害甚至战争等不确定因素时,凭借较好韧性可以成为城市重要的缓冲地带,为城市人口疏散、疫情隔离、资源供给等提供强力应急保障。因此,打造韧性村镇对于促进韧性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研究韧性村镇体系的基本内涵

韧性村镇体系的基本内涵是立足城乡统筹发展的角度,突出规划引领,统筹各类资源功能布局,构建科学有序发展支撑保障体系,提升空间韧性、生态韧性、文化韧性和公共服务韧性。

●统筹规划打造空间韧性

协同构建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空间,引导优质资源要素向周边区域布局,形成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域的合理分工,从而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健康发展,构建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运用“海绵城市”等理念,预留灾害缓冲开敞地带,确保城乡区域既联系紧密又相对独立,做到随时相互驰援、阻断消极影响。

优化完善城乡交通体系和交通路网布局,构建城乡联系的快速通道,打造高效率城乡交通圈。

改进设施,以“留空补缺”的方式,建设满足能源、通信、医疗、垃圾处理等应急需求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乡整体应对灾害的能力,构建人流快速疏散通道,为大城市提供缓冲。

●绿色优先构建生态韧性

严守生态红线,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产业模式“韧性”改革,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着力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生态环境平衡圈,提升生态韧性,提升乡村自然资产及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抗灾能力,保障生产生活物质供给,实现灾后自我承受、消化、调整、适应,全面提升城乡韧性。

●挖掘内涵提升文化韧性

乡村物质遗产和文化基因禀赋殷实,乡村文脉挖掘与重生是提升乡村韧性重要内涵。

在村庄规划中要加强对乡村基本文化特征内涵挖掘,同外来文化有机结合,推陈出新,使优秀乡村文化在新时代实现蜕变。

●强化配套优化公共服务韧性

做强乡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差距。

围绕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保障民生福祉。

依托村庄规划助推基础设施提升、配套设施优化,顺应需求升级,将周边村镇融入旅游休闲一日游圈,打造乡村经济全新增长极。

深化协同配合 推进韧性村镇规划建设

按照“村庄规划+部门计划+实施办法”的思路,统筹谋划韧性村镇建设目标与需求,相关部门同频共振、整体推进。

着眼全局,创新谋划,高质量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准确把握乡村发展规律,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建设跟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坚持镇村一体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做好指导培训、数据收录和资料收集等工作,推动测绘“一村一图”“一乡一图”,构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数字化管理系统。

遵循城乡发展规律抓规划,保留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体现地方特色。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统筹建设农村厕所粪污和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便捷低成本处理。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处置再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设施,实现村庄绿化美化。

建设信息乡村,加大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科技手段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赋能。

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娱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打造“美丽乡村”“智慧乡村”等系列特色乡村示范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原则,全面梳理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发挥试点乡村建设成果示范引领效能,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推动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再提升。

坚持三产业融合,支持发展特色小镇实体经济,鼓励有条件特色小城镇特别是都市圈周边的小城镇依托区位优势延伸产业链,探索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村庄建设高质量发展路径。

加快发展精细农业,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提升农业质效和品牌竞争力。例如,长沙市长沙县探索产学研集聚“哲农”模式,打造长沙绿茶、万亩花卉园、民宿等示范产业,支持宁乡花猪、浏阳油茶、望城蔬菜、小龙虾等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

将旅游景区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实现“文景融合”“景村融合”。对国土空间进行开发利用,使景区和乡村在空间上相互叠合。推动乡村自然景观和文化遗存等旅游资源融合开发,实现优质旅游资源共享。推动乡村生活服务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互补,满足村民、游客需求,实现乡村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织牢织密全覆盖城乡安全保障网络,强力推进综合性防减灾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系统弹性和韧性。

规划建设城乡疏散救援通道,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城乡联动机制。将乡村路、水、电、卫等基础服务设施,融入应急防灾体系,夯实应急防灾基础。

●完善社会韧性管理机制

着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特色文化、产业现代化、农村环境治理等多方面社会韧性管理机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管理机制、教育机制、经济机制等制度建设,打造符合韧性城市、韧性村镇发展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优秀基层治理团队,助推韧性村镇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和《曲靖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巩固振兴组〔20211号)精神,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结合会泽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监测、跟踪研判、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户和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群进行定期排查,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监测户家庭成员识别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按照“共享家庭收支、共有家庭财产、共担家庭责任”的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进行认定。

(二)合理确定监测范围

以上年度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作为人均纯收入监测底线(2020年为6000元),县级将在每年年初综合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调整等因素,合理确定会泽县的监测标准(不低于全省监测底线),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科学确定监测标准

1.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以监测底线为重要参考,充分结合教体、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务、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统计(调查)、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相关工作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和识别(《相关部门信息核实职责》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在监测对象识别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底线的家庭,因其内生动力缺乏、发展后劲不足,收入增长幅度难以跟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论是否存在其他致贫、返贫风险均应当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监测底线的家庭,要着重考虑是否存在以下致贫、返贫风险,逐户分析、综合研判是否应当纳入监测对象管理:

1)教育方面。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因贫失学辍学;或因家庭困难,家庭成员难以继续完成学业。

2)医疗方面。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不能及时或有效治疗;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以及相关责任赔付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3)住房方面。因自然灾害、房屋处于危险场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住房变成危房,无能力重建、修缮或加固;或支付重建、修缮或加固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4)饮水方面。因水源、供水设施、季节性影响等因素导致饮水保障难以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自身无力解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5)产业就业方面。因自然灾害、市场重大变化、突发疫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产业受损或绝收,或因劳动力无法实现稳定就业,未能实现持续增收,影响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6)其他方面。因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原因导致大额刚性支出,造成生活困难;或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缺失或者变成弱劳动力,影响家庭收入,导致或可能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2.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形。识别时有以下10类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并定期领取薪酬的。

3)购买了消费型汽车的。

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5)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监测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

8)空挂户或为套取帮扶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以及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10)纳入失信惩戒不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

对有以上情形,但因家庭重大变故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确实存在重大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程序上报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深入调查、细致分析、综合研判认定是否予以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并向群众做出专门说明,避免政策执行上粗放式的“一刀切”。

各级各部门要实时监测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突发疫情、房屋火灾等各类灾害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滑、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社区融入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循早发现、早上报、早审核、早干预、早帮扶、早稳定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规范进行。

(一)风险信息收集。一是群众自主申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常年开放,要积极引导有困难的群众使用平台自主申报,对在平台内提出救助申请的农户,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和帮扶。二是干部定期排查。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进行常态化监测预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分析。三是部门筛查预警。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数据信息比对筛查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

(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农户自主申报、采取干部定期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互协同的监测方式,以行政村为单位,由驻村工作队员、乡(镇、街道)挂村(包村)干部及村组干部组建动态监测工作队,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根据村情民情、产业就业变化、农户家庭突发事件等情况定期开展排查。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有关行业部门全面参与,综合分析各部门工作数据和媒体、信访等渠道反馈的信息形成到户预警线索信息,按月归集反馈到各行政村,在排查时对预警线索信息进行核实。以行政村为单元根据定期排查、农户自主申报和反馈预警信息核实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初步提出“拟新识别监测对象”、“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家庭人口自然增减变动”初步名单,从而确定入户核查范围,明确工作重点。

(三)实地入户调查。由动态监测工作队对重点核查对象逐户进行实地调查,主要核查农户的人口、收入、住房、饮水、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劳动力、就学、家庭变故等情况,重点查清农户收入增长性、产业持续性、就业稳定性、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的变化情况,摸清返贫致贫风险点。凡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组织农户填写纳入监测申请,签署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同意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医疗教育开支等信息的《授权承诺书》。对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由动态监测工作队入户开展综合评估,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销号评估认定表》,经逐级审定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风险消除”。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及减轻家庭刚性支出负担、保障基本生活等方面继续给予精准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持续落实社会保障措施,长期跟踪监测。

(四)部门信息比对。各行政村、乡(镇、街道)对调查结果形成数据信息核查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信息复核。县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信息核查名单汇总梳理后,组织教体、公安、民政、财政、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不动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务、林草、卫生健康、医保、统计(调查)、市场监管、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其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复核,加强对户口、家庭成员关系、国家公职人员、车辆、不动产、经商办企、银行存款情况及收入、就学、就业、健康状况、残疾状况、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自费支出、教育资助、民政保障、财政资金支持、耕地及农业产业、林地及林产业等重点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并将数据信息复核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反馈各乡(镇、街道)。

(五)村级评议公示。在实地调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召集有关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参加的会议进行评议。

1.提出拟定名单。根据入户调查结果,在完成问题数据调查复核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出“拟新识别监测对象”,“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家庭人口自然增减变动”名单。

2.公开民主评议。由动态监测工作队主持召集会议,把名单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进行评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3.村级初定。公开评议后,召开村“两委”会就上述名单形成村“两委”决定,逐户逐人提出消除风险措施建议,并采取线下线上同时公示的方式,在村民小组公开场所及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网络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举报,由动态监测工作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没有举报,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六)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在抽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对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村级提出的帮扶建议,逐户明确帮扶措施,报县乡村振兴局确定。

(七)县级确定。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各类监测对象名单及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进行审定,必要时组织实地核实、数据信息二次复核、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县乡村振兴局对审核确认的各类监测对象户,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并及时明确帮扶主责部门,落实帮扶措施。

(八)数据录入和清洗。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信息录入人员对所采集的信息数据,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集中录入,完成系统信息维护和数据更新,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完善纸质台账资料。同时,根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数据,进行部门数据交换,按照数据比对校验规则,结合国家、省、市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数据清洗,确保数据质量。

20221月开始,无集中排查任务安排时,必须每月开展1轮常态化监测,监测程序8个流程的时间节点按照以下要求把握:3号前完成“风险信息收集”、5号前完成“综合分析研判”、8号前完成“实地入户调查”、12号前完成部门信息比对、17号前完成村级评议公示、19号前完成乡镇审核、23号前完成县级确定、27号前完成数据录入和清洗。在常态化监测过程中,如果国家、省市有集中大排查的任务安排,就按照集中大排查相关要求进行推进,集中大排查当月不再重复开展常态化监测。

四、监测帮扶和风险消除

(一)分层分类精准帮扶。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帮扶措施要在村内公示,接受监督。

(二)开展帮扶成效评议。以行政村为单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帮扶成效评议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逐户对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返贫致贫风险点消除情况、家庭收入稳定性、家庭成员内生动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及减轻家庭刚性支出负担、保障基本生活等方面继续给予精准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持续落实社会保障措施,长期跟踪监测。

(三)严格风险消除程序。达到风险稳定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参照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经实地调查、评议公示、逐级审定等环节,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帮扶。达到风险稳定消除条件但监测对象不同意消除风险的,也要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和信息核实,按相应程序消除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乡(镇、街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总责,并对发生规模性返贫承担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包村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县乡两级相关部门要全面参与工作,按照《相关部门信息核实职责》(附件1)及时提供部门工作数据,并对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行业数据承担筛查、比对、核准责任,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各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通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全面落实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班子成员必须包片抓,统筹整合乡村两级工作力量,进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个村都有排查工作队,每一户都有排查责任人。充分运用数据信息系统,提高智慧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街道)信息系统管理员要保持稳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监测帮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做到参与人员政策清楚、信息上报准确、帮扶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平。

(三)严格考核评估。要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相关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审计监督中,凡出现弄虚作假、失职失责,发生返贫致贫的,在成效考核中作扣分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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