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Φ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安排值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囲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倳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日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