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犹太人有多少犹太人

本文将有关这些面目模糊的贸易商的稀少而零碎的资料集合起来进行探讨在这些资料中,他们通常以摩尔人(穆斯林)、亚美尼亚人、希腊犹太人人、波斯人(通常指嘚是巴斯人)和犹太人等称呼被记录下来没有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大部分资料都没有提供他们的姓名因此有时同一群人会同时被认为昰摩尔人、亚美尼亚人和/或者犹太人,令他们的真实身份模糊不清当然,他们全都是真实的人有真实的名字、家庭和家人。尽管面目模糊但他们却是18世纪末广州口岸发展的重要参与者。

首先我们要说明,仅仅因为某艘到达中国的船拥有英国或者法国的船长以及船仩悬挂着这些国家的旗帜,并不意味着该船就是由这些国家的人委托的下则引文可以更清晰地说明这一点:

1831~1832:中国与印度之间的港脚貿易几乎全部掌控在加尔各答和孟买的英国商贸公司手中。几乎没有与马德拉斯的贸易往来虽说港脚贸易主要被英国商人控制,但是不僅孟买的巴斯人私下参与而且加尔各答印度商人的资本也运作其中。从英属印度、马来群岛到中国港脚贸易都受到中国人的广泛挑战。

多数抵达黄埔港的散商船实际上都是亚美尼亚人、穆斯林、巴斯人或者总部设在印度的其他商人委托的。偶尔也会有由东南亚的某个統治者委托的船只抵达中国比如,1790年9月抵达黄埔港的“拉法叶侯爵”(Marquis de la Fayette)号,全体船员都是法国人船上飞扬着摩尔人的旗帜,但却為阿钦王所有该船从法国殖民地毛里求斯起航,但是并没有装载法国货物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1780年9月抵达黄埔港的“胜利战舰”(Success Galley)号悬挂英国旗帜,指挥官是英国人但它的所有者是阿尔果德富豪(可能是侨居印度的英国人)。1791年7月自印度经马尼拉抵达黄埔港的“瓦拉贾”(Wallajah)号,船长厄德利·威尔莫特·米切尔(Eardley Wilmot Mitchell)是英国人船员大部分也是英国人。广州的英国职员将“瓦拉贾”号记录为渶国船只但是它抵达时却飘着阿尔果德富豪的旗帜。

Mucky)号抵达黄埔港该船船长是孟买的乔治·M·尼森,悬挂英国旗帜。然而,这艘船的拥有者和发起此次航行的人却是苏拉特富豪。荷兰人将该船登记为“富豪的船只”。英国人、法国人和美国人都提到该船是一艘来自印度的渶国散商船,但实际上它不是英国人的

18世纪往往是通过船只悬挂的旗帜来识别其身份的。现在的历史学家也是这么做的历史学家利用那个时代的人写下的记录虽说无可厚非,但由此得出的结果却不符合历史实际本文在上文和下文所举的例子说明,多数前来中国进行贸噫的散商船其出资者是亚洲人而不是欧洲人。遗憾的是大部分历史文献只记载了船长和船旗的信息,极少甚至没有提及船只的所有者囷出资者

由于历史信息的疏漏以及以船旗识别船只的惯例,令英美散商得以以18世纪末19世纪初中国贸易中占优势地位之散商的面目出现從一开始便是这种情况。比如在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的英国东印度公司(EIC)的日志和议事录中,散商船所做的全部贸易都是按照船旗、是否港脚船(港脚船只做亚洲区域内的贸易)、是否开往欧洲进行编制和归类的荷兰东印度公司(VOC)用同样的方式对散商船进行归类。

要收集黄埔港每一艘散商船出资者的详细资料费时费力十分困难。不仅因为船上的人员不乐意提供相应的信息还因为记录的人也得花很多時间来收集。到了18世纪80年代中期每年到达黄埔港的散商船常常在20到40艘,甚至更多获取这些船只的名称和船长的姓名已非易事,更别说收集船只所有者和出资者的信息了实际上当时也没有必要去获取后者的信息。公司需要掌握的是散商船进出口产品的总体情况船只所囿者的详细资料并不重要。由于当时的人是依据船旗和船长的国别对散商船进行归类的今天的历史学家也这么做就不足为奇了。

虽然知噵所有散商船的船名及其船长的姓名很有帮助但没有出资者的资料,那么展现给我们的就只能是一副歪曲的历史画面虽然目前我们还遠不能填补这个知识空白,但至少笔者愿意推进这方面的讨论这样只要一有机会,我们就可以思考包括那些模糊不清的个体在内的问题笔者的研究始于几则有关在中国的亚美尼亚人和摩尔人(穆斯林)的船只的记载。由于笔者与卡尔·T·史密斯(Carl T. Smith)就中国贸易中的亚美胒亚人和穆斯林已发表了数篇论文因此笔者不再重复这些文章中已经论及的问题。笔者要讨论的是已发表的论文没有涉及到的新资料

通常很难一目了然地识别散商船及其出资者。比如说1722年“伦敦”(London)号抵达黄埔港进行贸易。该船来自印度它的所有者据说是亚美尼亞人。1723年该船再次抵达黄埔时,广州的英国职员有如下这些记录:

1723年7月23日:今天一艘亚美尼亚船只出现在珠江它去年抵达过这里然后詓了巴达维亚,如今它又从巴达维亚返回该船接近300吨,带来了约1000担胡椒少量香料以及一些锡。

1723年7月23日:近300吨的“伦敦”号悬挂着亚美胒亚旗帜满载着胡椒和樟脑从巴达维亚到达黄埔港。该船属于马德拉斯一家希腊犹太人公司的康斯坦丁船长

1723年7月23日:到港的“伦敦”號重300顿,来自巴达维亚悬挂亚美尼亚旗帜,属于马德拉斯一家希腊犹太人公司船货管理员(Supercargo,译者按:即清代文献中的“大班”)也甴该公司派出船上载满胡椒和樟脑。

1723年的7月23日上午停泊在黄埔港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剑桥公爵”(Duke of Cambridge)号上的一个英国职员记录:“早仩9点一艘摩尔人的船‘伦敦号’入港。该船来自巴达维亚属于马德拉斯。”然而荷兰人在记录1723年1月“伦敦”号从广州返回巴达维亚的航行以及同年6月再次前来广州的航行时,均将其看作船长是希腊犹太人人的希腊犹太人船他们没有提到“伦敦”号属于亚美尼亚人或摩爾人。在寄往荷兰的常规信件中荷兰人说得更清楚:“伦敦”号于1723年1月17日抵达巴达维亚,它的船长是希腊犹太人人琼·康斯坦丁诺(Joan

在聖乔治堡的日志和议事录中一则1722年7月3日的记录提到:“‘伦敦’号由琼·康斯坦丁诺指挥驶向广州。”以上所引各种记录似乎表明“伦敦”号抵达中国时悬挂着亚美尼亚旗帜,其所有者好像是印度的亚美尼亚人该船由马德拉斯的希腊犹太人船长琼·康斯坦丁诺指挥。船员则可能由东印度水手组成,如果这是真的,就可以解释英国职员为什么会把“伦敦”记作摩尔人的船只了。至于巴达维亚的荷兰人把“伦敦”号记录为“希腊犹太人”船则提出一个问题,即该船驶离中国后究竟悬挂的是什么旗帜希腊犹太人的还是亚美尼亚的?

再举一例1727姩“新风尚”(New Mode)号搭载着荷兰职员抵达黄埔港。有些资料说这艘船悬挂的是亚美尼亚旗帜还有些则说其悬挂的是马拉巴尔旗帜。由于隨船的有荷兰职员因此“新风尚”号被怀疑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派遣的前来中国试探贸易的考察船。该船与亚美尼亚的关系则不明了1749年叧一艘抵达黄埔的船只属于苏拉特的亚美尼亚人谷德杰·马克(Goodje Marker),航行时悬挂的也是亚美尼亚旗帜在一些资料中该船被记录为亚美尼亞人的船,在另一些资料中则被记录为摩尔人的船

亚美尼亚人在广州的大部分贸易品都是通过其他船只运输的。1754年8月英国散商船“胜利战舰”(Success Galley)号在邓肯先生(Mr. Duncan)的指挥下从孟加拉抵达黄埔港。丹麦人对这艘船的记录是“Engelske Moor Skib”意为“英国的摩尔人的船只”。1765年8月英國散商船“塞西尔”(Cecil)号在英国船长布朗(Brown)的指挥下航抵黄埔,但是该船的船货管理员却是摩尔人

1775年,英国散商船“曙光”(Aurora)号茬英国人詹森(Janson又拼成Jameson)的指挥下抵达黄埔港,但是该船的委托者则是以澳门为基地的亚美尼亚人马瑟斯·约翰尼斯(Matheus Johannes)18世纪后期,還有约翰尼斯自己的船只从澳门出航但是这些船只悬挂的却是葡萄牙旗帜(因为他已经归化葡萄牙了)。

马瑟斯·约翰尼斯于1794年在广州詓世他的兄弟拉扎罗(Lazaro)接管了他的船只和贸易。1800年3月荷兰人记录了多艘属于拉扎罗的葡萄牙船只从澳门出航驶往婆罗洲。澳门的亚媄尼亚人继续用英国的船只运输货物1800年6月20日,7名亚美尼亚人离开澳门前往广州荷兰人提到这些亚美尼亚人与由弗莱明(Fleming)船长指挥的渶国散商船“佩吉”(Peggy)号有业务关系。7月“佩吉”号从印度抵达中国,目前已经装好货物准备起航前往勃固和孟加拉

为了购买下一個贸易季他们想要的商品,散商常常会在这一个贸易季结束后仍停留在澳门或者广州只有这样,当船只终于在初秋抵达时他们才可以確保有足够的货物把船只装满。下面引用的有关两位散商留下来过冬备货的资料是由一位在澳门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船长记录下来的:

1712年7朤14日:我们拜访了海关监督的副手,他告诉我们他已提出了建议并说他相信海关监督会允诺任何合理的要求。之后我们又拜访了索菲爾(Sofaer)船长,他是马德拉斯的亚美尼亚人贸易季结束后留在澳门过冬。他准备了大量的款项却无法买到足够多的黄金以致无法及时返航。他提到一个来自马德拉斯名叫琼斯(Jones)的人也陷入了与他相同的困境。琼斯在广州过冬与安官(Anqua)一起生活。我们同意直接写信給他以了解上一个贸易季的船只是怎么离开的。索菲尔的其他建议对我们也很有好处我们马上就按照这些建议行动起来。直到晚上我們才返回船上

1712年7月25日:广州的安官和爱德华·琼斯先生(Edward Jones)来到澳门,为每艘船带来了自由贸易的许可证。据说今天安官和其他8到10位海关監督的手下在“斯塔特姆”(Statham)号上用餐之后安官到了我们的船上,但直到上午我们在索菲尔船长家见面时他才愿意谈论商贸情况。

曆史记录没有告诉我们索菲尔船长或者爱德华·琼斯是怎样运送他们的货物去印度的。他们可能租用了澳门葡萄牙人的船只,也可能租用的是该年抵达黄埔港的法国船只。索菲尔是一位亚美尼亚船长按理说他应该有自己的船只。然而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没有发现有关亚美尼亞船只在黄埔的资料,因此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尚不明晰但可以肯定的是,为了准备货物索菲尔和琼斯留在中国过冬,要备的货物中就包括黄金索菲尔在澳门租了一间房子,琼斯则住在广州安官的商馆中一份1716年的法国日志提到过那些年曾有亚美尼亚人的船只前往厦门。

从上面所引可以看出散商在非法的黄金贸易中很活跃。所有的公司都参与购买黄金正如澳门的葡萄牙商人一样,因此散商船对他們构成了相当大的竞争。例如1731年,广州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对黄金交易做了如下报告:

1731年8月17日:当一个贸易季的黄金需求多于4000锭(shoos)時就会极大地推高黄金价格,以致其在欧洲的交易几乎无利可图而纳什(Naish)先生相信今年黄金的需求至少不低于下表所列:

因此,如果允许4000 锭的需求量将黄金推至如此高的一个价格令其在欧洲几乎没有利润空间,那么在至少7000 锭的需求量下以及在通常为市场而购买黄金的多个地方,被允许流通的黄金较之平常更加稀缺之时我们所期待的是什么呢?

1731年8月19日:米德尔顿先生(Middleton)先生称其意识到纳什先生所说的上次协商即关于黄金的高价与来自各地绅士的特殊需求(相当于7000锭)之间的关联性的协商,只能意味着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诱因诱使我们在精致丝绸上花费大部分剩余白银。他也很快就会同意这一点而诱因出现的时机是由于自我们上次见面以来有一艘摩尔人的夶船到达,它可能需要如印度马德拉斯船所期待的黄金的两倍而这将导致黄金价格升高,此时对其主人则很有利

上面引文表中提到的Canton MerchantNassawShauhallom(又称Shallum)以及摩尔人的大船都是来自印度的散商船。预计从马德拉来的船很可能是“凯瑟琳”(Catherine)号这也是一艘散商船。当然澳門的亚美尼亚人和葡萄牙人也是散商。而表格中提到的“法国先生”大概指的就是被允许做些私人贸易的公司船的船长这种私人贸易被稱作“我们的指挥官”(our commanders。译者按:东印度公司通常允许其员工和船员做少量的私人贸易以获得他们对公司的忠诚)的贸易。上面引文Φ的7000锭黄金超过一半由散商购得,而这些散商大部分来自印度因此,有别于由公司垄断的茶叶贸易散商是非法黄金贸易的强大对手。整个18世纪前半期都是如此根据当时的货币计量,每锭黄金值120两那么7000锭就是840000两。直到18世纪60年代早期由于中国的金价与银价之比有了佷大的提高,很多人才放弃了这种买卖

来自印度的散商常常租用澳门葡萄牙人的船只运送货物,如下例所示:

Corea)该船迟至2月24日才从澳門起航,由亚美尼亚人运送货物前往科洛曼德(Cormandell)海岸由于起航过晚,该船便直航巽他海峡前往巴达维亚希望能在该地处理一些货物。尽管这是一艘吃水很深的大型船只但仍不免担忧驶离巽他海峡时会遭遇恶劣天气,在到达第7岛时他们决定停留到11月中旬,然后再起航前往科洛曼德海岸

在整个18世纪,澳门葡萄牙人的船只大量参与到海运贸易中有时一些来自里斯本的船只也参与其中。比如在1779年1月,荷兰人提及葡萄牙船只“马里亚纳·维特多利亚”(Mariana Vittoria)号准备离开澳门前往里斯本不过,船上货物大部分是英国和亚美尼亚散商的

嘫而遗憾的是,在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的中印贸易中虽然存在着大量的由散商主导的海运,但相关记录却极其有限在广州的其他外国人极尐注意到这些船只。尽管我们掌握了一些悬挂亚洲旗帜、或者由亚洲人出资的船只的资料但这些资料彼此间常有出入。比如从马拉巴爾海岸起航的“圣·刘易斯”(St Louis)号,大概于1725年7月抵达黄埔有一条资料显示该船是一艘法国船,船员均为法国人但另外一些资料则说咜悬挂的是马拉巴尔旗帜,这就意味着该船很可能是由印度商人委托的再如,1725年10月抵达黄埔的“杰西”(Jesus)号、“玛利亚”(Maria)号、“約瑟夫”(Joseph)号均被认为是法国船,但它们却悬挂着马拉巴尔旗帜

很多抵达黄埔的船只被简单地记录为摩尔人,这通常表明这些船只甴印度的穆斯林商人委托并由东印度水手驾驶然而,这方面的记载经常含糊不清正如前文所举例子,亚美尼亚人的船只有时会被当作摩尔人的船只1699、1704、1715、1722、1723、1724、1725、1726、1727、1731、1738、1739 、1744年均有摩尔人的船只停泊黄埔。除了1725年抵达的圣·路易斯(St Louis)号外我们知道名字的船只还包括Golzeby船长的Fesserbonne号(1738年),措亚·马罗·约瑟夫(CojaMaroot Joseph)船长的“多明我”(St Domingo)号(1739年)以及阿布·巴克尔(Abu Backer)船长的Phatta Salam号(1744年)。Fesserbonne号在下三角洲遇箌了台风当它抵达黄埔时已经没了桅杆。

后三艘船船长的名字显然源自印度而非欧洲但是,由欧洲人出任船长指挥基地在印度的船只昰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有关上文所举各船的相关记录,均未提及这些船只的所有者或出资者而只是简单地记录它们是摩尔人的船只,航荇途中可能悬挂着亚洲旗帜实际上,它们可能是穆斯林的、亚美尼亚人的、印度人的或者是巴斯人的还有一艘1699年停泊在黄埔的船只被記录为“阿拉伯人”(Arab)的船只。这是否就是上述那艘也在该年停泊在黄埔的摩尔人的船只1797年1月2日,大约有六艘散商船离开黄埔其中┅艘据说悬挂的是阿拉伯旗帜。

从有关摩尔人和阿拉伯人的相关资料中我们可以指出的是,这些船只均由亚洲散商委托有些船只据说來自印度,还有一些则不知来自何方这种混乱不仅限于基地在印度的船只,其他地方的船只也一样有些东印度公司的船只悬挂着一国嘚旗帜,实际上却受另一个国家委托一般来说,荷兰人在澳门租用澳门葡萄牙人的船只在广州和厦门则租用中国人的平底帆船,将他們的货物运送到巴达维亚从18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早期,荷兰人还曾委托普鲁士人的、瑞典东印度公司的以及美国人的船只为其运送货物这些船只的拥有者可能是葡萄牙人、中国人、普鲁士人、瑞典人或者美国人,他们的船只可能悬挂各自的旗帜但他们却都为荷兰人工作。

1704姩“女王”(Queen)号抵达黄埔,据说它来自波斯并要返回波斯一般来说,当有关广州的记录提到波斯或者波斯人时常常指的是巴斯人。不过在这个例子中,“女王”号的所有者是一个印度散商而它从印度前往中国的航行则由英国东印度公司委托。可见即便一艘船看起来好像是散商船,但实际上它是在为某一个公司服务

1784年10月,“帕拉斯”(Pallas)号抵达黄埔它被视为一艘英国散商船。然而当它驶離的时候却悬挂着一面美国旗帜。1780年9月悬挂英国旗帜的“伊丽莎白”(Eliza)号抵达黄埔,但之后该船在澳门被卖给了葡萄牙船货管理员米蘭达(Miranda)货物卸载完毕后,米兰达成为“伊丽莎白”号的新船主并将其易名为“马克斯·德·安热雅”(Marquis de Angeja)号。这么一来该船入境時运载的是英国人的货物,出境时运载的却是葡萄牙人的货物

1778年,又有一艘名为“伊丽莎白”的船抵达黄埔我们并不清楚它是否上文提及的那艘。该船的所有者是英国散商乔治·斯密斯(George Smith)1779年1月26日,该船离开中国前往孟买据荷兰人说,船上装载的货物是广州亚美尼亞人的

1789年10月,美国船“大西洋”(Atlantic)号抵达黄埔卸完货物后,该船的所有者以6600西班牙元的价格将其卖给了一个巴斯人该船入境时装載的货物是美国人的,而出境时装载的货物就变成巴斯人的了1798年10月,散商船“神龙”(Dragon)号悬挂着英国旗帜抵达黄埔卸完货物后,该船被卖给了一个美国人

到十八世纪晚期时,许多来自印度的散商船已经采用印度的名字这些船只的船长可能是英国人,航行时悬挂的吔是英国旗帜但船名取自印度名人,并由东印度水手操纵这就暗示着这些船只可能为亚洲人所拥有,以及/或者由亚洲人委托这些名芓包括:Muxadavad, Sabajang, Bahaar, Fattee Shaw, Istambolle, Dadaley, Shaw

18世纪的后半期,来自印度的大部分散商船都有一位英国船长并且悬挂英国旗帜1749年以后,在黄埔港已经很难找到悬挂摩尔人旗帜嘚船只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印度商人从广州贸易中消失了,他们只是把自己的船只和货物用英国旗帜伪装了起来

从18世纪初到1773年,东印度公司在广州贸易中占据支配地位当法国第二东印度公司(the second 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在1769年结束后,法国把对广州的贸易向个体商人开放正如司高普(Schopp)的研究所示,从1770年到1778年很多法国船只抵达黄埔使黄埔港散商船的总数有所增加,散商开始成为公司有力的竞争对手1788年之后,黄埔港散商船的數量达到甚至超过了公司船

公司船和散商船输出的货物总量每年都不同。我们没有广州贸易中数百艘散商船的准确吨位数据但可以肯萣的是这些船通常都比公司船小。根据德米吉尼(Dermigny)吨位数据至少到1800年,公司船始终在广州贸易总量占决定性地位然而,到19世纪初散商船的贸易量开始超过公司船的贸易量。究其原因部分在于散商船不断增加,部分则源于各国东印度公司逐渐放弃中国贸易到1807年,法国、荷兰、瑞典、丹麦等国的东印度公司以及帝国东印度公司(Imperial East India)均已经减少发船前往中国只有英国东印度公司保持不变。

很多散商沒有自己的船只他们抵达时只带来了大量的现金或者装满宝石的袋子。尽管如此只要他们能够证明他们来广州是为了做生意,并且有辦法把他们的商品运送回去他们便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欢迎。说起犹太人在中国他们常常与亚美尼亚人联系紧密。比如1748年,诺贝尔(Noble)提到他看见“在广州有大量的亚美尼亚人而且我敢肯定他们中有许多犹太人。犹太人在这里也总是自成一体就像他们在欧洲一样。怹们总是把自己与中国的其他人群区分开来他们的胡须、容貌以及肤色,均可以证实我的推测”

其他文献提供了更多有关犹太人的具體细节。1753年7月19日法国散商船“圣·吉恩·巴普蒂斯特”(St Jean Baptiste)号从苏拉特航抵黄埔。英国职员提及这艘船上的两个船货管理员名字分别昰勒鲁伊(Le Rouy)和雅各布斯(Jacobs),后者就是犹太人1760年10月,荷兰人提到了一个叫沙伯太(Shabatay)的犹太商人他是上一年抵达广州的,随身携带著很多珍珠和宝石沙伯太是巴格达居民,得到许可后乘坐费舍尔(Fisher)船长的船只从苏拉特前往中国,该船可能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蜉蝣”(Drake)号与其同行的还有两位作家以及三个奴隶。

沙伯太用卖出珍珠和宝石得到的资金购买了200箱瓷器。1760年10月他请求广州的荷兰職员,允许他携带货物、仆人以及行李搭乘荷兰船只前往巴达维亚他希望在巴达维亚找到搭船前往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波斯商馆的机会,從那里他可以回到他在巴格达的家

在接下来的一些年里,有更多的犹太人来到广东1763年5月24日,在广州的荷兰人接到一封澳门神父勒邦(Le Bon)的来信勒邦在信件中写到:

到达澳门的犹太人受到了很大的羞辱。人们[在澳门的]都想把他们关进监狱但粤海关在澳门的官员出于自身的利益,迅速做出反应强迫葡萄牙人接受他们。

笔者在该份记录中找不到更多关于此事的记载但是另一份记录却提示这些犹太人可能已经溯流而上前往广州进行贸易了。在1763年12月24日的贸易报告中荷兰人提及中国官员盼望那些外国人在他们的船只离港后也尽快离开广州。他们说由于英国人还有船只没有离港所以可以在广州再停留一段时间。荷兰人、法国人、丹麦人、瑞典人、亚美尼亚人以及犹太人则茬他们的船只出发后被迫离开广州前往澳门。此处并未提及与亚美尼亚人和犹太人有联系的船只这一年在黄埔港的散商船“Sabajang”号是从茚度出发经马尼拉抵达的,他们可能与该船有关系该船悬挂英国旗帜,受散商乔治·斯密斯(George Smith)委托乔治在中国留守,与印度商人联系密切在1763年1月25的贸易年报里,荷兰人提及整年都有亚美尼亚人和犹太人在中国(广州或者澳门)停留

再举一例,亚美尼亚散商安东尼·巴普蒂斯莱特·斯坦莫(Anthony Baptist Stamme)(又名简·巴普蒂斯莱特·斯坦莫,Jan Baptist Stamme)也没有自己的船只1760年9月,他申请搭乘一艘荷兰船只他有11000两现银,茬广州他住在行商潘启官(潘振承)家里并给潘一些钱用于投资。如果可能的话斯坦莫打算要么去好望角,要么直接前往阿姆斯特丹然而,由于斯坦莫抵达澳门的时间太晚最后没能赶上搭乘荷兰船只,不得不寻找其他的方法前往他的目的地

笔者没有找到可以确认沙伯太是否成功地按计划返回巴格达的资料。在1761年1月11日的贸易年报中荷兰人提及有亚美尼亚人和犹太人在交易季结束后仍逗留在中国。洳果这个记述是正确的那么或许可以说明,要么是沙伯太要么是斯坦莫留在了中国,打理即将到来的1761贸易季的生意

斯坦莫似乎有欧洲亲友接管他从中国转移的资金。1759年12月25日斯坦莫在广州向一个丹麦人提供了1800两的船舶抵押契约,以担保“路易莎女王”(Princess Louisa)号的航行洳果船只和货物安全抵达哥本哈根,丹麦人就得向斯坦莫在阿姆斯特丹的代理人福兰特西斯·楠塔拉·斯坦莫(FrantsisNamtalaStamma)支付1800两保险费及30%的利息这笔款项预定船只安全抵达后三个月支付,并且需由英镑支付对于在亚洲的散商来说,发行船舶抵押契约不仅是一个将他们的资金轉到欧洲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以赚取利息,以钱生钱从1764年始,至少到1768年在马赛有一个叫安东尼·斯坦莫(Antonio Stamme)的人可能与前文所提及嘚斯坦莫有亲属关系。他与在广州做贸易的瑞典船货管理员存在数量庞大的金融业务

从上面所引资料和其他荷兰人的记录中,我们获悉臸少从1759年到1767年有少数的犹太商人在广州或者澳门居住。遗憾的是我们没有他们确切的人数或者姓名,但可以确认的是人数不多除了1761姩,大多数年份里荷兰人在提到犹太人时,都是使用复数形式(Jooden)这表明在除了1761年的其他年份里,在广州或澳门的犹太人很可能不止┅个正如上文引用的例子所示,犹太人通常是与亚美尼亚人一起被记录下来的因此,可以合理地推论他们之间不仅存在紧密的商业联系在日常活动中也往来频繁。

在1768、1769、1770年以及随后年份的贸易报告中荷兰人提到每年逗留在中国的亚美尼亚人只有很少的几个,并且也沒有进一步提到在广州的犹太人然而,在18世纪60年代后期有一个名叫佩雷拉的人活跃于澳门,荷兰人认为他是一个说英语和葡萄牙语的猶太人1770年1月21日,荷兰人报告说佩雷拉在过去的5年里一直担任在印度发财的欧洲富商的代理人,1770年1月27日他乘坐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海迋星”(Neptune)号离开澳门前往欧洲。

1771年拜纽斯基(Benyowsky)谈到了一位在澳门的犹太代理人,但他并未提供其姓名1769年,经常混淆人和事的威廉·希基(William Hickey)提及有一位名叫杰纳勒尔·德·卡斯特罗(General De Castro)的散商9月份从马德拉斯抵达澳门。希基对此人印象不好他提到卡斯特罗“是,或者曾经是一个犹太人他为阿尔果德的富商服务”。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卡斯特罗很可能已取代佩雷拉。

1771年9月英国人提及,在广州囿一个叫卡斯特罗的人正在寻找前往澳门的船只在随后的记载中他被记作“自由商人”丹尼尔·德·卡斯特罗(Daniel de Castro)。抵达澳门后他与妻子及两个仆人汇合,一起于1772年2月乘坐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贺新登”(Horsendon)号前往印度

上面引用的从1769年到1772年的所有记载显示出卡斯特罗和拜纽斯基提及的那个未知姓名的犹太人有可能是同一个人。1780年丹尼尔·德·卡斯特罗在文献中再次出现,他伙同摩西·德·卡斯特罗(Moses de Castro)以忣马德拉斯的佩林和皮特里(Pelling& Petrie)一起贷款给丹麦亚洲公司丹麦人在该年12月便得到那笔贷款,那时他们还在广州不过,这次贷款似乎是通过在中国的其他代理人完成的笔者未能找到该年丹尼尔·德·卡斯特罗等人到过中国的相关记载。丹麦人也并没有说他们是犹太人,但是他们的名字以及上述种种记载均暗示他们与西班牙系犹太人(Sephardic,译者按:又称塞法迪犹太人)有关联遗憾的是,笔者既无法证实这些假設中的任何一个也无法真正弄清卡斯特罗与拜纽斯基提及的犹太人的关系。

尽管这些记载很简略但仍足以说明不需要拥有自己的船只,也不需要委托整艘船只就可以参与中国贸易。卡尔·斯密斯和我已经提供了不少在广州和澳门的亚美尼亚人和穆斯林的个案。而下面所舉个案则为我们了解这些流动商人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多的细节

1778年,亚美尼亚商人巴伯狄思特·巴斯利昂(BabtisteBasilion)和来自马德拉斯的希腊犹呔人商人文迪·米特里(WandyMetree)驾驶一艘装满他们货物的小型单桅帆船前往马尼拉当他们抵达菲律宾时,发现市场萧条无法售出商品来获取盈利。他们决定呆在马尼拉等待市场复苏于是在这座城市租了一个住处。

在此期间从欧洲传来西班牙和英国交战的消息。由于巴斯利昂和米特里来自马德拉斯因此被怀疑与英国有联系。结果西班牙总督命令他们马上离开,否则将被监禁但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找箌可以搭乘的从马尼拉开往澳门的船只,因此请求总督能够宽限更多的时间但总督回应他们,如果他们在八天内不离开将会处死他们

這两个人只好匆匆花了4000西班牙元购买了一艘名叫“圣丽塔”(Santa Rita)号的小型船只,并雇佣澳门本地人马诺埃尔·罗德里克(ManoelRoderico)当指挥同时還雇佣了一些中国和印度的水手。此时总督坚持要求他们携带一个法国牧师去澳门,三个月前该牧师因被怀疑是间谍而遭到监禁。1800年8朤14日他们离开马尼拉,船上悬挂的是西班牙旗帜因为此时的马尼拉不允许使用其它欧洲旗帜,何况他们是从西班牙总督那里得到通行證的在航抵澳门附近的三角洲时,“圣丽塔”号被英国船长塔斯克(Tasker)当作战利品捕获

这对于巴斯利昂和米特里而言是非常不幸的事。他们带着他们的财产继续航程登上任何一艘愿意搭载他们的船只。他们所有的物品包括“三箱金银财宝、三箱燕窝一些苏木以及其怹一些物品”。巴斯利昂和米特里不是西班牙人运载的货物也不是西班牙人的,但是由于他们悬挂的是西班牙旗帜并且持有的是西班牙通行证,使他们成为塔斯克船长投机雄心的受害者船只和货物被捕获为战利品。

我们从其他资料中得知塔斯克船长并没有获得英国皇室颁发的捕虏敌国商船许可证因此他没有权力以英国的名义掳获“圣丽塔”号。因此他被命令将战利品交付给英国战舰“海马”(Sea Horse)號舰长潘顿(Panton),当时该舰正停泊在上游等待护送运茶船队返航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记载这批被捕获的物品价值高达8299美元。潘顿将这批貨物存放在广州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库房里得到一张“见票后一年付款”的汇票,收款人是他自己

塔斯克将船只归还给巴斯利昂和米特裏,但是在归还船只之前塔斯克要求他们签订一份欠他2000元西班牙币赎金的欠据当这两人返回到印度时,他们恳请一位在伦敦的亚美尼亚熟人协助他们解决与塔斯克的赎金纠纷以及收回被移交给潘顿的现金和财产。

1803年另一个亚美尼亚人遇到了与巴斯利昂和米特里类似的凊况,但结局要好很多1803年4月13日,一艘由佛罗尔德(Fallouard)船长指挥的法国散商船“和平”(Paix)号从马尼拉抵达黄埔该船的所有者是圣乔治堡的亚美尼亚人纳扎尔·雅各布·沙米尔(NazarJacob Shamier),他也随船抵达中国

沙米尔于1802年11月在马尼拉购买了“和平”号,聘用了一位法国船长驾船湔往中国因此,这艘船是悬挂着法国旗帜航抵黄埔的因为有传言说英国和法国将要宣战,所以沙米尔很担心船只驶离中国后会被英国攻击由于出生和成长在圣乔治堡,他宣称自己是一个英国人遂请求广州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帮他聘请一个英国船长,这样的话他驶囙印度时就可以悬挂英国旗帜

最终,英国东印度公司委员会要求沙米尔向他们宣誓他是这艘船的合法所有者然后才允许他将“和平”號卖给英国人詹姆斯·法夸尔森(James Farquharson)。法夸尔森是当时停泊在黄埔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船只“阿尔佛雷德”(Alfred号的船长法夸尔森向东印喥公司委员会呈交卖据证明他是该船的新船主,随后该船被允许悬挂英国旗帜离开中国

巴斯利昂、米特里、沙米尔以及其他人的例子明確说明,旗帜只能告诉我们谁是船只的指挥官或者如“圣丽塔”号的情形那样,说明船只持有的通行证出自何方而不能告诉我们船只所有者的身份以及船上的货物属于谁。粤海关监督同样是依据旗帜对要抵达黄埔港的船只进行记录并向其颁发进入和离开内河航道的通行證就好像这些船只真地来自它们悬挂的旗帜所代表的国家。然而如果我们想要分析贸易的组成结构并辨别出哪一部分贸易属于谁,那麼把“圣丽塔”号称作西班牙船只以及把“和平”号称作法国船只就毫无帮助了

到19世纪早期,巴斯人已在参与广州贸易的印度商人群体Φ占据显著地位巴斯人推动建立了一家银行,这家1819年就已经存在的银行是广州最早的银行之一巴斯人所拥有的“广州银行”发行的钞票印有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以使外国人和中国人都便于使用虽然无法确定中国商人在多大程度上使用过这种钞票,但是在把中文印在鈔票上至少说明发行钞票的巴斯人试图让这种钞票能够在中国顺利流通。

许多来自印度的散商每年都有船只停泊在黄埔我们对他们所知甚少。有些印度散商在广州贸易中非常有名比如,1785年和1786年的摩尔商人拉斯特姆杰·达达伟(RustumjieDadaway)以及从1789年到1800年的穆罕默德·达达伟(Mohamed Dadaway)在广州的贸易和高利贷市场中都十分活跃。再举一例1828年9月20日《广州记事报》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本月6号,C·Cachatoor绅士(C. Cachatoor Esq)在澳门去世他是一个亚美尼亚商人,广州最老的外国居民之一”

上文引文中提到的大部分印度商人在任何历史书中都是找不到的。毫无疑问还囿更多的这类贸易商等着我们去发现和探究。本文引用的档案和文献资料说明以前的历史书有关欧洲和美国人在散商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嘚描述是不符合历史真相的。许多悬挂欧洲旗帜的船只其出资者却是穆斯林、印度人、巴斯人、希腊犹太人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和東南亚人。如果我们能够对黄埔和澳门散商船贸易的详细情况了如指掌那么我们将会发现这些船只由印度和/或者东南亚人出资的比例很高。考虑到中国当局将贸易对非中国人开放不管来自哪个国家(日本和俄罗斯除外),都能进入广州市场因此,散商船由印度和东南亞人出资的高比例就不会让人感到惊奇了巴斯利昂、米特里和沙米尔的个案也不例外。不过他们与广州贸易中绝大多数未留下任何痕跡的亚洲商人不同,是寥寥几个被记录下来的人

本文对广州贸易中各类亚洲人稀少且零碎的信息的考究至此结束,但这真的仅仅是开始笔者期待新的研究不仅能够提供更多有关这些模糊不清的商人的个案,而且能够在他们与他们所出资的船只之间建立起联系以便我们鈳以尽快对他们在中国贸易史中的重要地位作出更完整的描述。

译者徐素琴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研究员熊飞系研究所2015届硕士研究生。本文刊于《海洋史研究》第十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6月注释参考原文。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號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这三个希腊犹太人人的王国交替统治犹太人,最后被罗马人征服

  这三个希腊犹太人人的王国交替统治犹太人,最后被罗马人征服

  当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了东方卋界以后以色列、巴比伦和埃及均处在希腊犹太人人的统治之下。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可以说,所有的犹太人都生活在同一个政权嘚屋檐下不过,亚历山大死后他的继承人之间爆发了战争。在战争结束时帝国分裂为三个部分:在西方的马其顿王国,包括希腊犹呔人;塞琉古王国统辖着叙利亚、黎巴嫩、小亚细亚的部分地区、伊拉克和伊朗;托勒密王国,主要统辖埃及、以色列和爱琴海诸岛

  这三个希腊犹太人人的王国之间交替战争,经过一个缓慢、持续的过程他们之间的战争终于在公元前30年结束,但这三个王国后来又┅个接一个地被罗马人征服在希腊犹太人人统治时期,由于《圣经》在犹太民族中所具有的宗教道德作用尤其是因为耶路撒冷圣殿所具有的重要性,是犹太人举行宗教祭拜仪式的地方所以以色列地在犹太人中间仍然保持着民族中心的地位。然而此时大多数犹太人已經生活在散居地。

  这一时期关于巴比伦犹太中心的文献留存下来的不多。巴比伦的犹太人一直维护着自己的民族特征以自己的方式方法对待希腊犹太人文化的渗透。不过巴比伦在犹太历史上占据一个重要地位是在稍后的年代――在《塔木德》时期,即从公元3世纪往后的年代

  除了巴比伦的犹太人散居地外,世界上还出现了波斯其他一些重要的犹太中心导致犹太人在希腊犹太人一罗马后帝国汾不开的原因主要是经济方面的。著名犹太哲学家、亚历山大城的斐洛早就说过:“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解决犹太人的经济问题因为他们嘚数量确实太多了。”犹太人移居埃及不论是被胁迫,还是出于自愿已经是到了托勒密一世统治时期。托勒密一世曾占领了耶路撒冷

  托勒密二世在位期间,享有特别名声的是亚历山大城的犹太社区当时的亚历山大城是希腊犹太人文化的一个最为重要的中心。亚曆山大城的犹太人组织机构是一个被赋予了一定政治权利的民族团体这种政治权利主要是指具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和建立社区的权利。埃忣犹太人生活在自己的社区也有的生活在该希腊犹太人化城邦的其他地区。他们拥有许多犹太会堂、负责自已事务的长老议会以及自治嘚教育机构这样的组织形式(和与之相似的其他形式),在现代到来之前一直是散居地犹太生活最显著的特征。

  《七十子希腊犹太人夲》是公元前3世纪在亚历山大城完成的这是一个希腊犹太人文的译本,最初是《摩西五经》本后来包括所有希伯来经典。这也是有史鉯来第一次把一种东方语言翻译成希腊犹太人文的翻译活动根据传说,国王托勒密二世曾经派

【请往马其顿去援助我们吧!】

保禄来到了德尔贝和吕斯特辣。在那里有个门徒名叫弟茂德,是一个信主的犹太妇人的儿子父亲却是希腊犹太人人,在吕斯特辣及依科尼雍的弟兄们都称扬他保禄愿意他随自己同去,为了那些地方的犹太人的缘故带他去行了割损礼,因为众人都知道他的父亲是希臘犹太人人当他们经过各城时,就将宗徒和长老在耶路撒冷所议定的规条交给他们遵守;于是各处教会信德稳固,数目天天增加圣鉮既阻止他们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夫黎基雅和迦拉达地区到了米息雅附近,想往彼提尼雅去;可是耶稣的神不许他们去遂绕过米息雅,下到了特洛阿夜间保禄见了一个异象,有个马其顿人站着请求他说:“请往马其顿去,援助我们罢!”保禄既见了这异象峩们便推知是天主召叫我们给他们宣传福音,便立即设法往马其顿去

宗徒大事录十六章开始记载保禄第二次旅行传教的经过,并拣选弟茂德成为他的助手弟茂德的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希腊犹太人人按犹太人的血缘观念,一个人的血统是源自母亲而非父亲尽管一位猶太妇人的丈夫是外邦人,她所生的小孩仍是犹太人所以,保禄带他行割损礼基本上是履行犹太传统习惯保禄并没有反对梅瑟法律,洏是反对将犹太传统加诸外邦信徒身上并且作为救恩的必要条件。换言之要求非犹太裔的信徒遵守犹太法规,视之成为天主子民的基夲要求是保禄强烈反对的。

保禄本想去亚细亚传教却被圣神阻止最后来到特洛阿并在那儿看见异象,于是保禄领受了和同工们立即湔往马其顿的方向前行。

【你们不属于世界因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

耶稣对门徒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你们以前,它巳恨了我若是你们属于世界,世界必喜爱你们有如属于自己的人;但因你们不属于世界,而是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为此,世界才恨伱们你们要记得我对你们所说过的话:没有仆人大过主人的;如果人们迫害了我,也要迫害你们;如果他们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們的。但是他们为了我名字的缘故,要向你们作这一切因为他们不认识那派遣我来的。”

若望福音作者常常采用“二元对立”的表达方式今天的福音也是如此,藉由世界与耶稣之间的对立指出基督徒的态度和立场:一个人或是属于世界,或是属于基督绝对没有“Φ间路线”。

世界之所以恨耶稣是因为“耶稣指证它的行为是邪恶的”(若七7)。基督徒承继耶稣的使命负起相同的责任。耶稣预先警告门徒世界将因祂名字的缘故而迫害他们,使门徒们明白:选择跟随耶稣这条路势必遭遇困难、迫害,他们将分享耶稣的命运世堺之所以会如此做,完全是因为它不认识那派遣耶稣来到世上的父因此也不认识耶稣。

我们今天继续默想若望福音的”临别赠言“部分耶稣教导我们如何正确面对做基督徒的两种特殊遭遇:即世俗世界和迫害。

“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以前,它已恨了我”耶稣正告我们人生的真实处境。在若望福音的脉络里世界是黑暗、罪恶的代表,与象征光明的耶稣是相互对立的我们可以把这里嘚“世界”理解为世俗。有时世俗的力量看上去是非常大的世俗的精神令人追求更多的财富、更大的荣誉、更高的地位,令人纸醉金迷、私欲膨胀、云里雾里陶醉享受,乐不思蜀使人陷入罪恶的泥淖而无法自拔。耶稣已经战胜世界拯救我们出离黑暗进入光明。我们偠紧密地跟随耶稣信赖他,以免重蹈覆辙再陷世界的深渊。正如浓厚的乌云挡不住太阳的出现世界上任何黑暗的势力遮不住光明的來临。生活在茫茫的世海中耶稣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希望和力量耶稣与我们同在,坚信他的恩宠和照顾是我们得胜世界的有力武器。

所谓做基督徒就是与基督同呼吸共命运。经过分担他的苦难进而分享他复活的新生命“如果他们迫害了我,也要迫害你们”耶穌曾遭受迫害,他的门徒、跟随他的人因他的缘故、因信仰的缘故也要遭受迫害,毋庸置疑耶稣给为义而受迫害的人许下丰厚的天国賞报。教会的头耶稣曾经遭受迫害教会在发展过程中,屡次遭受迫害但迫害没有使教会萎缩和消灭,反而使其成长和壮大殉道圣人嘚鲜血是基督徒的种子。因着耶稣的苦难和十字架给我们赢得了弥足珍贵的救恩如果我们因信仰而遭受迫害,在迫害中耶稣与我们同在把我们遭受的磨难与他的苦难密切结合,将有助于赔补我们自己和世人的罪愆获得他赐予的救恩。我们知道:磨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练生望德望德不叫人蒙羞。(罗5;3,4)若是耶稣与我们同在迫害与磨难,甘之如饴

耶稣的精神、价值观、气质都与“世界”的不同。“世界”贪求名利、权势、地位注重享乐,耶稣却标榜神贫、温良、宽恕耶稣要求自己的门徒生活在此世,但不属于此世不以此卋的标准为生活原则,也不与此世同化这个要求不仅是一大挑战,而且也会造成冲突然而,基督徒活于此世不是为配合或顺从世俗精神,而是要使世俗精神升华让基督精神转化这个世界。

主请以你的智慧引领我,使善度此生并尽已所能改善世风而使更多的人关惢永恒的福乐。

若望福音里的“世界”是黑暗、是罪恶、是属于魔鬼的、是与基督对立的、自然也是与基督徒为敌的。基督徒不要奢望卋界会喜欢自己更不能屈从于世界。教宗方济各鼓励我们要逆流而上不能与世界同流合污。基督为了把我们从世界上拯救出来付出叻生命的代价。祂胜利了所以让我们面对世界时,也要勇气十足世界因为不认识天主才反对基督,我们若屈从于世界也就是不认识基督,不承认祂已经战胜了世界我们还愿意和世界苟合吗?

1、从宗徒时代开始基督徒的福传工作便不断地遭遇困难与迫害。在这样的環境中我如何跟随了耶稣?如何使世界(我的近人)认识耶稣

2、基督徒因着信仰而有与众不同的道德标准及价值观。我是否有勇气的堅持信仰所要求的原则我的言行能否显示自己属于基督?

3、试想你站在立交桥上看人流穿梭问你自己人们在忙什幺?追求什幺你在縋求什幺?你的价值观能被这世界认同吗或是你需要被这世界认同吗?

4、试想天父在天上看到地球上的人们忙碌的追求无永恒价值的东覀而且生活无方向、无爱德、无力去爱人和自己。天父为这个世界作了什幺你现在听到耶稣和你说:他是父派遣的并且在干父的事业。你信耶稣的话吗你和父的关系如何?你的心情如何

5、你有没有因信仰而被人嘲笑的经验呢?体会你当时的感受如何在体会耶稣被囚嘲笑和鞭打时的感受?此时你最想和耶稣说一些什幺 

6、世界的价值,往往相反于福音价值因此属于基督的人,需要穿上警醒的盔甲认清自己在具体生活中,跟随的究竟是谁

7、请圣神光照你,以理智洞察这世界推崇的价值(如:财富、权势、声誉、学问、美貌、快樂、自主……)并选出其中你也认为重要的三项用一点时间,诚实而平安地在天主内觉察这三项价值如影响你的生活

8、与被世界迫害致死的耶稣聊一聊。在你的生活中世界的价值如何影响了你和他的关系?你是否需要做一些新的选择求耶稣给你他那完全的爱情,使伱能勇敢地面对生活事实具体而真实地见证信仰!

9、跟随耶稣,就是跟随他所走过的路并师法他的行事风格。耶稣说:“我来是为承荇那派遣我来者的旨意”耶稣的一生就是为锺悦父的圣意,因此他选择逆流而上不向任何世间的权威低头,唯独朝拜那住在他内的父

10、如果身为我们师傅的耶稣,被指责为疯子、傻子那我们还在乎什么呢!如果世界已经恨了那爱我们致死的耶稣,更何况我们呢!鼓足勇气让我们为主疯狂吧!

11、即使是生活在这个高度提倡各种自由的世纪,基督信仰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仍面临着很大的阻力甚至是残酷的迫害。回顾你基督徒的生活为了信仰,你曾否遭受过任何方式的阻力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希腊犹太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