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惠珍退出熊孩子子充Q币七天内可以退吗

熊孩子玩游戏花一万七 客服:不退钱律师:可追回_网易新闻
熊孩子玩游戏花一万七 客服:不退钱律师:可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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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熊孩子玩游戏花一万七 客服:不退钱律师:可追回)
朱女士向记者展示儿子手机上的扣费记录
首席记者刘广超实习生康飞文图
本报漯河讯“俺家10岁的孩子在手机上试玩游戏时不停地被扣钱,等我发现时银行卡已被刷走1.7万元。”昨日上午,漯河市民朱女士告诉大河报记者,如今她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讨说法,想请大河报记者帮忙咨询。
   事发
   银行卡上突然少了1.7万元
“2月21日上午,我的一个客户往我的工资卡上打了1000元后,给我发来信息询问我是否收到。”昨日上午,家住漯河市源汇区的朱女士告诉记者,她打开自己的手机银行,看到虽然客户打来的款已收到,自己卡里的钱却少了很多。
“银行卡上本该有2万多元钱,现在只剩3000多元了。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卡上的钱被盗了。”朱女士告诉记者,她的银行卡是工商银行的,发现不对劲后她和老公立即来到附近的工商银行营业部询问情况。“银行打出了我的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单。”朱女士说,她打开单子一看,有29条POS交易记录。
记者在朱女士提供的明细单上看到,交易记录从2月15日开始,一直持续到2月21日。其中2月17日一天内被刷了7次。“我算了算,其中刷走998元共16次,498元1次,198元1次,其他被刷走的都是60、30、20等不等钱款。”朱女士告诉记者。
   孩子玩手机网游,巨款被刷走
朱女士银行卡钱款莫名减少的事情,引起了该银行营业部工作人员的重视。“营业部的大堂经理看过我的明细清单后,对我说肯定是家里的孩子玩手机游戏时钱被扣除了。”朱女士对记者说,听到大堂经理的话,她和丈夫都不相信。
“当时之所以不相信是因为我10岁的儿子宝宝(小名)性格非常内向,平时也不爱说话,遇到亲戚邻居也是如此。”朱女士告诉记者,宝宝的奶奶经常对她的孙子说,别人家的孩子都会花钱买东西了,也不知道宝宝啥时候能学会花钱。“这样的孩子怎么会在网上花1万多元呢?”朱女士说。
“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下,随后就给孩子的班主任请了假,将孩子接出了校园。”朱女士向记者回忆说,在她和丈夫的再三追问下,孩子终于承认他确实偷偷在手机上试玩了网络游戏,但对扣钱的事并不知情。打开孩子的手机,朱女士发现20多笔交易记录是在玩《火线精英》这款网络游戏时被扣除的,收款方为“九游游戏”。
   交涉
   游戏客服表示钱款无法退回
“给孩子配备手机,是因为平时给孩子报的有跆拳道班和英语学习班,老师每天都会将教学视频和语音用微信的形式发给孩子。”朱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在进入一些学习群时因人数过多需要绑定银行卡,当时她就将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到了儿子的手机上。“至于银行卡密码,我估计是孩子在看到我发红包时偷偷记下的。”朱女士说。
“事后宝宝对我说,一次无意间他将游戏下载到了手机上,进入游戏试玩体验时,他一步步按照游戏提醒点击,最后蹦出来一个框框需要输入密码,他就将心中记下的密码输入进去,然后就可以再次玩游戏了。”朱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就是这样在每次玩不成的情况下,就会按照提醒进行POS交易。
昨日中午,记者按照朱女士提供的数据在网上查到,这款《火线精英》游戏的运营商是广州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我认为孩子只有10岁,对钱财没有概念,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会造成经济损失,所以游戏公司应该将钱退还。”昨日,当着记者的面朱女士拨通了该公司客服电话。对方回复说,他们公司无法确认是否为孩子玩网游被扣费,所以无法将被消费的钱款返还。
   没有经过监护人的认可,可要求返还钱款
“事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向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派出所报了案。”朱女士告诉记者,民警说这属于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的事件,不属于诈骗无法立案。“对于我们提出是否能求助网警帮助,该民警说钱款数没有达到一定金额也是不能立案的。”朱女士说。
“随后,在派出所民警的提醒下我来到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和漯河市的司法部门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律师说他们也是首次遇到这种情况。”朱女士对记者说,由于不知道被告所在位置,后期调查取证将很繁琐,同时这期间还要花费不少钱,而且花了钱也不一定能胜诉,案件会非常麻烦。
“《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到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二者的消费行为,须经过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昨日下午,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奇告诉记者,朱女士的儿子宝宝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期间孩子玩网游被扣费1.7万元,显然已经超出了孩子的智力和经济范围,没有经过监护人的认可,是无效付款,可以要求其返还。
“如果对方游戏公司不予还款,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可以到该游戏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督促其尽快还款。”刘文奇对记者说。
   核心提示相关链接
   类似事件屡屡发生家长维权难
日,湖南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一位村民老王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账户上莫名其妙少了3万元。老王回家问儿子,这才知道是儿子玩手机时把这些钱花掉了。原来,齐齐在爸爸手机上下载了多款游戏,瞒着大人花钱充值、升级会员、购买游戏装备。
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市民汪女士到银行取款时发现卡里2万块钱没了。原来是汪女士的儿子亮亮用妈妈手机里绑定的银行卡来买游戏点卡。据亮亮讲,在用母亲手机玩游戏时出现了支付提示,他平时看妈妈发红包输入密码,看多了就记住了,然后每次支付时就输入该密码购买游戏点卡,并把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删了。
目前一些家长对孩子玩手机都听之任之,由于孩子们网络安全意识较差,孩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充当了“被支付”的角色,但追回钱款时由于举证困难,让不少家长头疼不已。
(原标题:熊孩子玩游戏花一万七 客服:不退钱律师:可追回)
本文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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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熊孩子两个月偷拿家中2.9万现金 到楼下的便利店全充了游戏Q币 08:22:17
家长要求便利店承担一半责任,老板表示最多退还售卖游戏币的利润1000多元
市场监管部门:商家有提醒义务;律师:和未成年人做生意可能被认定交易无效
小孩买东西,大人觉得上当了,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呢?杭州余杭的小江,是6年级的小学生,他瞒着父母,从家里先后拿了29000多元现金在一家便利店充Q币,为的是打游戏。
在责怪自己管教不严的同时,母亲王女士对帮儿子充值的便利店也提出了质疑,认为便利店应该主动联系家长。对此,便利店老板认为自己没有义务提醒。
钱包少了钱引起母亲注意
儿子偷买29000多元的Q币
王女士家住在余杭塘栖,儿子不到12岁。前不久,王女士无意中发现自己钱包里的现金少了很多。“过年时取出来准备用的,后来没用完,也没存回银行,就放在包里,那天我看了下,一下子少了7000多元。”
最后儿子小江承认,钱被他拿走了,买游戏币了。“就在我们楼下有一个便利店,儿子说就在那里买的Q币,而且不止一次了。”
楼上楼下都是认识的,王女士一查发现,儿子在便利店里的充值记录有146条。钱报记者看到,从1月份开始,小江就开始充值,一开始几十元,后来金额越来越高,几百元,甚至几千元。
小江坦言,因为家里经常会有一些现金,所以他看父母也没在意就拿到楼下充游戏币。“我主要就是玩两种游戏,一个叫逆战、一个叫CF。”小江说,他现在已经觉得很后悔,不该这样浪费父母的钱。
这件事上,王女士承认自己对儿子管教有问题,但她也认为便利店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孩子这么小,你怎么能这样让他充游戏币?而且我们两家都认识,也很熟悉,便利店应该提醒我们大人一声啊!”
对此,便利店老板顾先生有不同的说法。“我特意问过小孩的,以前你充几十元,现在金额这么大,你爸爸妈妈知不知道啊?他说都知道的,你不用管那么多的,你放心好了。”顾先生说,他是去年上半年开始做充值业务的,小江喜欢玩游戏的事情,他的父母也都知道,起初也提醒过小江,后来他就没再把这个事情放心上,也没有再跟孩子的父母说。
顾先生说,自己是开店的,不可能孩子来充值,就不做小江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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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作者:首席记者李阳阳&&&&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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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熊孩子玩游戏充Q币,刷了妈妈两万五
&& 家住诸暨直埠的小佳没事就喜欢在网上玩玩QQ游戏,前不久收到了一个QQ好友的信息,说卖Q币比其他地方都便宜,根据对方介绍的套餐,选了一款200元2000Q币的套餐。对方一直没给小佳充Q币,小佳要求退款,对方要小佳把接收退款的银行卡号发过去,小佳就偷偷拿了妈妈的银行卡发给对方。对方让小佳把收到的验证码发过去,没一会小佳妈妈的手机上收到了扣款5000元的短信。对方却说是操作失误,又发了一个二维码给小佳,让小佳扫一下。小佳照做后手机又再次收到扣款的信息,前后加起来有25000余元钱被扣了。小佳知道闯祸了将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立马带着小佳到工业新城派出所报案。
有钱人都不在乎的。
士毫..................有钱..................浪费..............以后这个小孩.....................................................................................................................
腾讯游戏,没钱玩你麻痹
屁股开花了
小孩宠坏的结果,对社会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现在随便拿妈妈的银行卡,以后还不知道拿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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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熊孩子玩游戏充8千元Q币 家长得知怒斥店家
眼看暑假就要来临,小华为了升级装备,在游戏里“大展身手”。短短一个月,他先后7次拿钱到杂货店买Q币,花了8400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的支出,很快被父母发现。
小华(化名)今年11岁了,平时爸妈宠爱有加,他要的电脑、手机等产品都给他买齐了。因经常上网,小华痴迷于一款网络游戏。同其他网络游戏一样,要想不断升级装备,就需要付费,惟一不同的是,这款游戏的装备需用Q币来购买。2015年6月,眼看暑假就要来临,小华为了升级装备,在游戏里“大展身手”。短短一个月,他先后7次拿钱到杂货店买Q币,花了8400元。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的支出,因此很快被父母发现了。小华的父亲找到杂货店老板想要索回钱款,老板自然是不能同意的。这事最终闹上了法庭,小华的父亲以侵权为由要求杂货店老板赔偿8400元。他认为,小华是从家里偷钱去买Q币的,一来销售Q币不在该店的经营范围内; 二来小华还是未成年人,这么大笔消费不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内。而杂货店老板则认为自己很无辜,他坚称小华不是一次性拿8000多元来买的,而是分了很多次,如果家长监管到位,及时阻止就不会发生之后的事。而且,在此之前,小华也曾在他店里花1000元购买过Q币,当时家长都没有说什么。当然,老板也表示,还钱也行,但小华父亲要把8400元的等值Q币也还给他。对此,小华的父亲觉得荒唐,Q币早已被儿子买了装备而无法归还。法院审理认为,首先要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杂货店曾与他人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具有为客户提供充值服务的合法通道。从小华平时的消费习惯,以及本案中其分7次,以500元至2000元金额不等的消费记录来看,难以认定金额超过其处分范围,且小华对Q币的目的、用途及使用方法是知晓的,并未显著超出其认知范围。其次,杂货店提供了等价的Q币充值服务,并未牟取暴利。小华父亲无法证明杂货店老板明知小华从家中偷拿钱款并为其充值。综上,法院难以认定侵权行为。另外,本案需明确侵权法的财产损失是指侵权行为造成的受害人财产的价值与侵权行为发生之前的价值相比发生的减损。案件中小华购买Q币的行为出于自愿,在消费Q币过程中其已获得了游戏的满足感和精神上的愉悦感。同时,小华家长声称的偷拿钱款行为并无证据证明。小华曾一次性拿出1000元充值,证明小华平时能处分较大金额的金钱。再者,在杂货店愿意归还钱款的情况下,小华父亲却无法将等值Q币归还给杂货店,此时如再判决杂货店还钱,明显对杂货店不公平。因此,法院无法认定小华及其家长存在财产损失。最终,法院驳回了小华父亲的诉讼请求。本文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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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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