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大家在玩游戏有时候会卡一下的时候是喜欢自己先走一遍呢还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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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话说大家在玩游戏的时候是喜欢自己先走一遍呢还是直接按照攻略走?
帮我摆脱单身吧
w(゚Д゚)w必须攻略。。下游戏之后第一件事找攻略!BL也好乙女也好都这样 因为觉得自己只是想看剧情
。。。用攻略才能把事件看齐全吧
不过再按照攻略选选项之前,也会先Q.SAVE 把自己想选的选一下看下对话后果的不同再读回来重新按攻略打
总之不按攻略心里就没底啊(●′∀`●)
! l8 }- h7 `. R8 a, {7 B) B
2 V0 h" m6 W! z
* k7 R( m, l/ c
帮我摆脱单身吧
先自己走一遍.然后...然后莫名其妙的BE了以后.再看攻略..一般情况下只攻略自己喜欢的.所以还好...HE以后.再慢慢的收CG什么的..只不过各人认为还是自己走比较有意思.
帮我摆脱单身吧
会先自己走一遍【通常都是走到大众BE去。。。】,之后再看攻略,不过看攻略之后就会开始烦恼要先看BE还是HE。。毕竟最后才走BE总感觉就是BE了Orz,但是有些游戏的BE角色黑化之后就会不想走HE,风中凌乱。。。
帮我摆脱单身吧
一开始随便走一遍,然后在按照自己喜欢的角色看攻略走一遍
话说按照自己攻略简直惨不忍睹
帮我摆脱单身吧
话说我也是每次没有攻略无能啊 因为让我自己走的话 会死的很惨 而且我也喜欢啃生肉的 我又是日文只略知一二的 没有攻略我这个游戏就别想玩完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帮我摆脱单身吧
嗯,我喜欢先凭自己的感觉跑一边,不管结局如何,之后就按照攻略来走……耐心是硬伤……所以没耐心一点一点自己探索= =+ r9 K% L2 b5 M, ^) W# c
所以这样少了许多乐趣……不过我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遇到喜欢的,无论过程是怎么走的,结局总是喜欢。
当然这样的玩法,很容易忘掉,本来可以喜欢的人物也可能感觉一般,但有什么关系~我喜欢就行啦~
帮我摆脱单身吧
木有攻略就不能活.艾玛好惭愧【捂脸/ D/ o( \; u&&y
会丧失很多自己探索的乐趣素真的..但是上手一个新游戏不瞄瞄攻略的话绝壁会BE.妥妥的0 G2 [1 l/ x2 u, L
就个人来说其实不喜欢BE..总素希望好基友们能有一个美满的结局..除非有一些BE特别深刻打动人心或者说(&﹃&)有很多肉的诶嘿嘿) v' z4 N! o. f8 c
如果游戏剧情很好的话玩的就会很高兴..跟着攻略走也是很有趣的嗯
帮我摆脱单身吧
刚开始玩时喜欢自己先走一遍,但每次都是莫名其妙的就结局了,什么普通结局,友情结局,坏结局都玩出来过,就是没玩出过好结局% q! @5 a* F2 c$ V
于是后来就用攻略了
帮我摆脱单身吧
没有攻略完全不敢玩星人 - -
特别是be比较惨烈的游戏没有攻略真是心惊胆战啊
DMMD里面颗粒儿不是有条黑化be吗听说熬吧会被虐得很惨
完全不敢玩到be啊
要是只是单纯角色死亡或者比较平淡的be也就算了&&u1 {* a5 ^' i7 h9 b
还有莲狗狗的be听说会把熬吧咬得七零八碎……、' ]% J&&l9 L2 T, v8 z
所以至今没有玩过甜池子
帮我摆脱单身吧
哈哈,其实我觉得文字类游戏除了个别推理类都还算简单,尤其是恋爱类的,你可以通过选项内容揣测啊,规避掉会BE的选项就行了,至于路线的不同你就多走几遍嘛。当然这是属于心情好或者很无聊的时候。有的时候啊,有时间限制,而且心情比较烦躁,但是又很想通掉某个游戏,这种就会照着攻略走一遍当看看小说了吧。总的来说还是自己走的场合多,而且推理类就更是要自己走最后一步步玩出来才有意思。
帮我摆脱单身吧
一般都是跟着攻略走……鄙人年幼手残之时点了“避开正确选项”的技能啊啊啊啊啊啊!自己来的话……估计选一次死一次吧……(太血腥……)
<p id="rate_"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感想不足噢~请针对游戏内容补充感想,PM地址.&节操 -1
" class="mtn mbn">
帮我摆脱单身吧
不知道為什麼,我每次只要是按照自己心意來,就絕對是BE,而且不是我定義的BE。
我個人覺得有的遊戲的BE對我來說反而是好結局,但是我常常都是攻到一半失敗,就整個重來的結局,&&V& b7 |- l5 k( v" ^: S9 b4 M7 w
幾乎屢試不爽,又沒有很多時間玩,很想看結局,收集齊全結局圖,又不想浪費時間,最後,似乎就只能乖乖照著攻略打了。
帮我摆脱单身吧
开始玩的时候都是自己打结局...(还有攻略这东西?)在BE看了无数次后果断放弃游戏... 后来下游戏之前必先找攻略
<p id="rate_"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感想不足噢~请针对游戏内容补充感想,PM地址.&节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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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摆脱单身吧
看情况~都有可能~
不过一般来说没有攻略时会自己打,网上有攻略时就……八成就忍不住看攻略了,其实也是怕BE嗯……4 h3 C# `3 i' ^% ?
自己打走进BE的话会感觉更郁闷((。。& I: B0 J& p: ~$ V8 V& a
看着攻略就是比较安心~不过也会纠结于先HE还是先BE的问题,囧
帮我摆脱单身吧
是在太惭愧了...
我由于实在是不爱be所以只要下了游戏绝对先找攻略。。。
基本上就照着攻略把he玩一遍。。3 p! z% X4 E1 y) L( ]7 H3 b
我自己玩的话绝对出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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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鸡汤,可以正负能量,只要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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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位在评论区提出的在知乎曾经有过类似答案的的情况.我找了找,应该是:@有一个陪自己打游戏的父亲是怎么样的体验下@yu
事实上我第一次看见这篇故事应该是在IT之家,后来看到了这个提问,第一时间就想起了,然后把他它贴了了过来.之前并不知道知乎也有人贴过了这个故事.不过我想应该没有跑题,这也的确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至于后来坐直升机一样的点赞数,我一开始没有想到的.直到现在的万赞,也是吓死本宝宝了-.-,只能说知乎太给力了~
最后谢谢你们
—————————————————以下为Youtube一网友的真实事例:
在我四岁那年,父亲送了我一台Xbox。你们了解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2001年的款式,一个黑色硬梆梆的盒子。我和父亲一起玩了很多游戏,非常开心,直到两年后,我的父亲去世了。&
之后的十年时光里,我再也没有碰过这台游戏机。&
然而当我再度启动它时,我发现了一些事情......&
我和父亲曾经一起玩过一款赛车游戏叫《越野挑战赛》,在当时,这真的是款很好玩的游戏。&
就在我重新启动这款游戏时,我发现了一个真正的幽灵!&
这款游戏有个奇妙的设定,上一轮比赛中最快的选手的影子将会出现在接下来的比赛中,与选手一起参赛,就是所谓的“幽灵驾驶者”。我想你一定猜到了。没错,当年我父亲的幽灵至今仍然在赛道上奔驰着。&
于是我一遍又一遍的玩着,试图打败这个幽灵,慢慢的,我终于接近了它的速度,甚至直到有一天我超过了它,然后......&
我在终点线前停了下来,这样爸爸的幽灵就不会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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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府君的故事:
“老和尚挂了,对就是很啰嗦总劝我投胎那个,上次给你缝脑袋那个,嗯,挂了,捐片眼角膜车还堵桥上了,破冰箱扛不住……”投河男湿淋淋地发着微信,割腕女幽幽抱着医用冰箱。司机打个喷嚏,感觉车里冷,他不知道全城的鬼魂都聚集到这座高架桥上,想要渡一位僧人。
山怪吃了个胖和尚,化作他的模样。第二天带迷路的猎户下山,得了顿斋饭。第三天捞出落井少女打算饱餐,她却合十双手朝它一拜,它挠挠头,回了一拜……第十天山顶上滚下巨石,山怪全身抵上,渐渐现出原型。身后忽伸来一双手,十天前吃掉的那个胖和尚稳稳托住石块,朝它微微一笑。
木匠背着重病的妻子,走在山路上。路边有个山里的小怪物,正在埋一个坏掉的木偶,哭得很伤心。木匠过去叮叮当当几下,就把木偶修好。见小怪物不哭了,他收起工具,背起妻子,又要继续赶路。忽然衣角被拉住了,小怪物踮脚摸了摸他妻子的脉,高兴地说:“这个我知道怎么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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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喜欢我就再补一些府君的故事吧:
人鱼和小乞丐在村子里相依为命,有商人向小乞丐买人鱼肉,想不到小乞丐偷吃一口,竟然发狂跳河。吃了人鱼肉能长生不老的传说再也没人敢相信了。村民对被朋友背叛的人鱼同情又敬畏,人鱼平静地生活着。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天小乞丐割了他一刀之后,对他说保重啊,就走进河里死掉了。
挖参人在山里找到了一棵很好的参,一铲子掘下去的时候,只听四周阵阵惨叫,在山林里回荡不止,传说成精的参价值连城,他赶紧把参揣进怀里,头也不回地跑了。身后整座山都骚动起来,大大小小的山精鬼怪从巢穴里出来,张惶四顾,大惊失色:“wifi呢我wifi呢谁把Wifi挖走了!”
6.小女巫敲开少年的窗户,想借把扫帚,他找了找,只找到吸尘器。无奈之下就收留她,两人一起做了把新扫帚,后来,还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他看着满地玩耍的孩子,神秘兮兮又有点不好意思地对她说,其实那天家里是有扫帚的。她也神秘兮兮地说,其实拖把和吸尘器我都有驾照哦~
7.集市里人群散去,看手相的老头儿却迟迟没有收摊,端着茶在暮色里小憩。终于,老主顾来了,依旧掌心朝下,像要试他的本领。他凭手中触感盲算:“掌丘平顺,夫人有喜,指腹饱满,将建功业。七日内,远瓷器。”对面的大白猫点点头,跳下卦桌。放卦资的盒子里,多了一条小鱼干。
公寓楼着火了!他困在火场里,羡慕地看着楼上大狗驮着主人往下蹿,隔壁养雕的女生直接从窗口脱险,再看看自己手心里除了嘴巴一直在嚼,好像没有任何技能的仓鼠,心情很忧愁。仓鼠呆呆嚼了半天,忽然伸爪,从颊袋里拽出一整条湿湿的大棉被说,找到了耶。
她平时做事豪气,别人说她,她就自嘲笑笑:“哈哈没办法,心里住了个纯爷们。”这天给被勒索的学生解围,结果被围堵报复。只听小巷里拳打脚踢,随后万籁俱寂。她跨过躺倒一地的不良少年走出巷口,松了松指关节,喉间低沉的男声:“白在你心里住那么久……就当这个月的房租吧。”
10.留学生David是个中国迷,千里迢迢来学考古,还总说些与某朝将士一同征战,热血沸腾的奇梦。这天抢救发掘的将军墓,墓志保存完好,末尾写有:大畏,畏尔弗然至。十分特殊。大家很迷惑,征战一生的将军,死亡降临的时候,在害怕什么?只有Daivd看着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满脸是泪。
女友车祸身亡,他浑浑噩噩,求神拜鬼,终于找到途径与她再见一面。他像过去约会那样理了发熨了衬衣,刚要倾诉思念,却见她张开血盆大口扑过来,吓得落荒而逃。她站在原地俏皮地笑,仿佛放下一件心事:“笨蛋,这回不敢再想我了吧。要好好活着喔……”
11补续. “终于可以安心成佛了吧,这家伙。”男人背对着她收回惊恐的表情笑着哭了
她带恋人回家见父母,小伙儿礼貌勤快,帮着一起下厨。母亲聊起她小时候:“……古灵精怪的,还说长大要嫁给玩具熊呢。”她附和:“对啦,要不是搬家忽然找不到了,现在你还能见见情敌哦~”小伙子笑着听,悄悄藏起切菜伤到的手指,伤口没有流血,反而露出一点洁白的棉絮来……
小孩躺在病床上,看着前来索命的使者。黑无常冷冷地说:“还有什么心愿未了?”“我从生下来就在医院里,好想去动物园,好想看真的熊猫…”白无常想了想,屈下身体,变成了一头白熊,黑无常就变成黑影抱住他,捂着他的眼睛对小孩说:“熊猫就长这样,没有什么好看的。”
农场里有一只小猪很喜欢一朵小桃花,但是它很害羞,不好意思去搭话……过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午餐肉终于鼓起勇气,对边上的黄桃罐头说:我们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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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四季不分,五谷…
因为佛法无边,所以我喜欢这个故事
“那么,是一只猴子、一只猪、一个苦行僧、一匹龙马,保护你去西天,取回真经?”
“是的。”玄奘轻声说。
李卫公往椅背上一靠,嘴角露出一丝讥诮:“你觉得这样的报告,皇上会相信吗?”
“阿弥陀佛,”玄奘轻颂一声佛号,“佛法无常,色不异空。”
李卫公盯着玄奘的眼睛。玄奘平静地垂下眼帘。他虽然已经年过四十,经历西域天竺的千辛万苦,却仍然面如冠玉、肤若凝脂,目光清澈,雍容大度,脸上没有一丝皱纹,仿佛还是十六年前从长安出发时的那个翩翩美少年。
大堂里一点声音也没有,静得能听见玄奘那悠长轻缓的呼吸声。堂下的铁甲武士,早被他的历险故事惊得瞠目结舌,用敬畏的眼神看着这位声名远播的圣僧。
但这不包括李卫公。大唐开国第一名将的李卫公,公认为举国上下仅次于皇帝本人的第二聪明人李卫公。
他没有说话,而是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晚风穿过大堂,左厢房那巨大的开平方机器发出吱吱的响声,勾起了他一些不算美好的回忆。
“你想听一个能让皇上相信的故事吗?”玄奘忽然打破了沉默。
李卫公微笑着睁开了眼睛:“圣僧请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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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言贫僧在五指山下收了一个了不得的大徒弟名唤行者悟空,其为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最后被如来佛祖镇压在此。殊不知,贫僧前世原是如来之二徒,名唤做金蝉子。因为不听说法,言行轻谩,故被贬真灵转生东土经受十世轮回的苦难,这与所谓的被压五指山竟是异曲同工之妙,李卫公不曾生疑?
贫僧第一次遇险是见到了六个剪径的蟊贼,最后蟊贼被悟空打死。为此贫僧不免念叨了他几句,岂料他竟负气而去。最后贫僧靠观音给予的定心真言,又名做紧箍儿咒收复了劣徒。
李卫公,定心真言,何谓定心真言,莫非你不曾怀疑过?
贫僧又收一徒名唤悟能、八戒,此徒六根不净,八戒不止。取经路上动了凡心不是渴望返回高老庄娶妻生子。也多次念叨要散伙回家。对此,李卫公又是何看法?&
贫僧最后一个徒弟是沙僧沙悟净。此徒憨厚耿直,一心向西,不管遇到什么危险都伴在为师身边,也亏了他贫僧才能多次化险为夷,坚定本心前往西天拜佛求经。沙僧最耿耿于怀的是他曾是玉帝身边的卷帘大将,因罪被贬,日日承受飞剑穿心之痛。渴望取了西经可以洗刷身上的冤屈。&
那接引佛祖撑船带我们过了凌云仙渡时,只见上溜头泱下一个死尸。贫僧见了大惊,行者笑道:“师父莫怕,那个原来是你。”八戒也道:“是你,是你!”沙僧拍着手也道:“是你,是你!”那撑船的打着号子也说:“那是你!可贺可贺!”,四个人,却只有一具死尸。李卫公不觉得奇怪吗?&
———————————————————————
玄奘用着他一贯的轻缓语调,从容说完了这段故事。他的眼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但很快又恢复到清澈如水的平静。
李卫公沉思着说:“那么,其实孙悟空是你内心的嗔欲所化,猪八戒是贪欲所化,苦行僧是痴欲所化,一直都没有所谓的三个徒弟护送你上西天是不是?一直都是你一个人寂寞的上路,是也不是?
”阿弥陀佛。”玄奘双手抚十,轻颂一声佛号,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那么,你们在一路上打灭的那些妖精,其实是被你所杀的。比如说,不管是那些剪径的蟊贼,还是长相怪异而被当做妖怪的西域人,或者喜欢食人的粤人,都是被你所杀,是也不是?你承受不了自己杀了这么多人的罪过,所以幻想自己有个顽劣的大徒弟是也不是?“
“阿弥陀佛。”玄奘双手抚十,轻颂一声佛号,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也就是说,所谓动了凡心的八戒其实是你自己的贪婪所化,你在高老庄喜欢上了高翠兰,本意是留下入赘。后来是你的嗔念悟空将你唤醒继续前行。你所谓的蜘蛛精白骨精女儿国王,其实都是你动了凡心的人间女子是也不是?“&
“阿弥陀佛。”玄奘双手抚十,轻颂一声佛号,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沙和尚是你痴欲所化,你本是前途无量的得道高僧,却因受了陛下之袈裟紫金钵,不得不千山万水前往西天求经。你也有过抱怨吧。希望赶紧取了经文回到陛下身边,回到天堂的长安城,是也不是?“&
“阿弥陀佛。”玄奘双手抚十,轻颂一声佛号,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阿弥陀佛,”玄奘问道,“卫公,这个故事,可以让皇上相信吗?”   
  李卫公微微一笑:“圣僧,圣上何等圣明的千古不世之君。我作为臣属,只能将两个故事都记录呈上,信不信,还要请皇上圣断。”
“那你呢?”玄奘的眼光仍然平静,口气中也没有一丝咄咄逼人的味道,“卫公,你相信哪个故事呢?”
李卫公愣了一下。又一阵风穿过大堂,吹动左厢房的开平方机器,发出吱吱的响声。
”若是第二个故事流传了出去,长安城的百姓知道取得真经的大唐高僧竟是个贪嗔痴恨未断,六根不净的和尚,那他取回来的真经就大打折扣,陛下的形象也会受损,我大唐辛苦营造起来的天命之国也不复存在。“李卫公心忖。
他说:“我相信第一个故事。”      
玄奘笑了:“所以佛法无边。”
转载。。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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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机带带我
有一天,一只小猴子下山来。
走到一块玉米地里,看见玉米结得又大又多,非常高兴,就掰了一个,扛着往前走。
走到一棵桃树下,它看见满树的桃子又大又红,非常高兴,就扔了玉米去摘桃子。
小猴子捧着几个桃子,又走到一片瓜地里,看见满地的西瓜又大又圆,非常高兴,就扔了桃子去摘西瓜。&
小猴子抱着一个大西瓜往回走。&
走着走着,看见一只小兔蹦蹦跳跳的,真可爱。它非常高兴,就扔了西瓜去追小兔。小兔跑进树林子,不见了。小猴子只好空着手回家去。
这个故事大家小时候都听过。大家都说小猴子贪婪没有毅力不能坚持半途而废。
可是,我觉得它玩的很开心。
1055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
,霎眼二十七岁时日无多方不敢偷懒,宏愿纵…
最喜欢的一个故事:
大概很多人,都是这么长大的
来自微博:silver是水果儿的有不同的版本,楼下&&的版本似乎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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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有一家糖果铺,小老虎有一个冰淇淋机。兔妈妈告诉小白兔,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呐,就给他一颗糖。小白兔喜欢上了小老虎,那么那么喜欢,忍不住就把整个店子送给了他。回家后兔妈妈问她,那小老虎喜欢你吗。小白兔直点头,妈妈说,那他为什么不给你吃个冰淇淋呢。
小白兔说,他是要给我来着,我说我不爱吃。兔妈妈说,那你真的不爱吃吗,有七种口味呢,巧克力味道的里面还有你最爱吃的杏仁啊。小白兔用脚划拉着地板,喃喃的说,其实我也没吃过,只是就想着把糖给他了。
小老虎有了糖果店,小白兔说不如我帮你把冰淇淋机推到公园去卖吧。夏天可真热啊,冰淇淋每天都卖得光光的,大家都夸小白兔好聪明。小白兔呢,还是一口也舍不得吃。她就想等小老虎亲手送她一个,小白兔自己也没发现,她最爱的口味已经换成了香草,想要的也不再只是冰淇淋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小白兔还是没有吃到冰淇淋。倒是隔壁摊子卖饼干的小熊,给了她一盒小兔子造型的曲奇。小白兔留下糖果店和冰淇淋机给了小老虎,跟小熊去了更远的小公园卖饼干。兔妈妈问她,你不是不喜欢吃饼干吗,怎么又收下了呢。小兔子揉着红红的眼睛说,我就是饿了。
后来小兔子听说,小老虎把冰淇淋机送给了小企鹅,和她一起住在了糖果店里。小熊把这些告诉小兔子的时候,她耷拉着耳朵呆了很久。小熊开玩笑的问她,你是不是后悔没有吃个冰淇淋再走呀。小白兔愣愣的转过脸说,就是有点难受,没能留些糖给你。
兔子卖力的帮着小熊卖饼干,没多久就又攒了一笔积蓄,买了新的糖果铺。这次兔妈妈千叮咛万嘱咐,她说宝宝啊,这糖要慢慢的给,不然后来就不甜了。小兔子嘴
上连连答应,心里却想着小熊收到糖果店该多开心啊。她只知道小熊又加班去了,不知道他小鸭子形状的饼干马上就要烤好了。
小兔子回家看到了偷偷藏起来的小鸭子饼干,什么也没有多问,只是跑回家跟妈妈大哭了一场。她呜咽着和兔妈妈说,小熊最喜欢吃糖了,我终于可以给他糖果屋了,他为什么要离开我呢。兔妈妈笑了,她摸摸小兔子的头说,当他不爱你了,你的糖就不甜了。
小兔子还是想不通,只好带着糖果店搬去了更远的地方。小鸭子可不是什么善茬儿,她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糖果店的事。一天饭后,她揶揄的告诉小熊,哎呀你可不知道吧,你心里最单纯的小白兔,背着你用卖饼干的钱给自己买了好东西呢。不久之后,小兔子就收到了小熊的来信。信里只有短短几句话,大致是说小兔子走后饼干铺子生意一直不好,钱怎么说也是卖饼干挣来的,希望小兔子能把糖果店还给他。小兔子看完信后眼睛哭成了桃子,她
想起了妈妈的话,把店给了小熊。兔妈妈说小兔子是韭菜馅的脑子勾过芡的心啊,她说妈妈,其实糖还是甜的,只是人生太苦了。
后来小白兔又爱过几个人,都无疾而终了。这缺心眼的小兔子啊,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使劲对他好,恨不得掏心掏肺给他看。她以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爱情活得更久更久一些。可惜那时候的小兔子还不明白,其实任何东西啊只要够深,都是一把刀。
小兔子断断续续的又开过几个糖果店,卖的卖送的送,也所剩无几了。可她还是学不会开口,说她饿,说她想要吃个带杏仁儿的冰淇淋。她把给糖果当成了一种惯性的礼节,看起来和从前没什么差别。她还给它们包了亮晶晶的糖纸,但小白兔心里明白,它们早就没有味道了。
故事一直都没有什么好转,小兔子还是那样,又轴又缺。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一只小象。小象说,其实我们早就认识了,四年前我的花店就开在你糖果铺的隔壁,你每天都路过我的门口。然后小象用脚划拉着地板,结结巴巴的说,那个时候,我就,我就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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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心清净
一九四五年的一天,克力富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婴,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她孤独地长大,没有任何人与她来往。
直到一九六三年的一天,她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情况才变得好起来。可是好景不长,不幸事件一个接一个的发生。首先,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流浪汉的小孩时,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其次,她在医院生小孩时,医生发现她是双性人,也就是说她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她变成了他。最不幸的是,她刚刚生下的小女孩又被一个神秘的人给绑走了。
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流落到街头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直到一九八年的一天,他醉熏熏地走进了一个小酒吧,把他一身不幸的遭遇告诉了一个比他年长的酒吧伙计。酒吧伙计很同情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他’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伙计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他们一起进了‘时间飞车’。飞车回到六三年时,伙计把流浪汉放了出去。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并使她怀了孕。伙计又乘‘时间飞车’前行九个多月,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并用‘时间飞车’把女婴带回到一九四五年,悄悄地把她放在克力富兰的一个孤儿院里。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一九八五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流浪汉有了正式工作以后,生活走上了正轨。并逐渐地在特种部队里混到了相当不错的地位。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一九零年,化装成酒吧伙计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
记得是八九年前一本美国小说里读到的桥段,多谢朋友提示是《你们这些还魂尸》,后已改编成了电影《前目的地》
一生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 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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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边缘学科在读
从前我是不玩魔兽的,自从认识了老夏。
认识老夏是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他和我分在同一个寝室。我是本地人,漫长的暑假早让我百无聊赖,那天天刚亮,我就迫不及待离了家,随身的一只大箱子装了我在学校需要的全部家当。原本我以为,我铁定是第一个到寝室的,可就在我打开门的一刹那,老夏给了我大学时代的第一次震惊。
事实上,四年后当我回顾自己的大学时代,猛然发觉,所有震惊竟全来自于老夏。
那是九月中旬,暑热已消,秋凉未至,阳光暖暖的,树叶还安安稳稳地挂在枝头上,透着内敛的成熟气息。老夏坐在窗口,动也不动,第一眼望去,恍惚觉得他简直就像一座雕塑!老夏眼睛小,眉毛浓,鼻梁塌,嘴唇很厚,光束从窗户射进来落在他的头发上,看过去像一幅年代久远的油画,我甚至能隐约看见脸部颜料的皲裂痕迹,因沧桑显得忧郁。
老夏发现我进门,冲我一笑:“这么早啊!”
“你不是更早吗?”我有些讷讷地说。
老夏的回答在当时让我很摸不着头脑。他说:“我是学校里最后一个到的,也说不定。”
我开始整理家当。由于是刚进学校,那次整理花掉我两个小时,期间老夏以方才那个姿势坐在椅子上,还是动也不动,连面目表情都没有变过。他总不会连眼睛也不用眨吧?我很想知道是不是这样,可每次目光在他脸上刚刚停留得久一些,他便转过头冲我微笑。
这是我大学时代的第二次震惊。他的笑有一种解释不了的魔力,忽近忽远。仿佛那笑是脸以外的什么东西,贴在他脸上似的。
第三次震惊,是在另外两个室友都到齐后。“说说年龄吧!”我提议,“我是八八年八月出生的。”
“我八九年五月。”
“我八八年十一月。”
最后轮到老夏,我们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他有些不好意思,“不说了吧。我比你们大很多,说了你们也不信。”
寝室里年龄最大的便以老大自居,大学一向如此。那两位室友听老夏这么说,以为他要当老大,哧哧一笑,便不在意。只有我,在老夏说话的那一瞬,分明觉得他那张和我们同样年轻的脸孔下,有别人看不见的成熟,甚至是苍老。
难道是我眼花了?还是撞邪了?
后来我才知道,不是我眼花,也不是我撞邪,真的是老夏他天赋异禀。
进大学才两个月,几乎大家全有了电脑。
隔壁寝室住着老陆,从家带来的笔记本电脑,左下角的黑色电镀全被磨了去,露出金属本色,肮脏而陈旧,鼠标的两个按键也褪了漆。问他,他淡淡地说,这才是一个合格的玩家应该有的电脑。
老陆话少,人也懒,头发长却疏于打理,衣服都不怎么换,让人觉得萎靡。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把全部精力都奉献给魔兽了!不过老陆的魔兽技术的确一流。只要他坐在电脑前,右手抓住鼠标,虽然看上去还是那副神态,可你细细观察,会发现他瞳孔聚焦处透着杀气。老陆最爱Dota。他曾扬言,要比Dota,系里我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话虽狂妄,事实却也真的如此。当你看见他左手五指飞快地敲击键盘,右手幅度很小地滑动鼠标定点卡位,点击鼠标声密集得像在发电报时,你会明白为何自己比不过老陆——因为你比他缺少了一样东西,叫做天赋。
但那一次,老陆栽了跟头。
那人名叫严珂,是医学院有名的Dota高手。他曾写过一篇Dota心得,在网上广为传播,其中有一句说:“在一个优秀的医生眼中,这世界上没有完整的人,只有一块块肌肉和一根根骨头。而在一个优秀的玩家眼中,Dota里九十多个英雄,每一个都有血有肉、毫发毕现,就那样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他们不是数字编码,而是另一个世界的投影,他会以绝对的高度俯视他们,像上帝那样操纵他们,随时决定他们的悲欢喜乐、生老病死。”医学院里不断有人向他挑战,可开局不出十分钟都成了他的手下败将。他们说,严珂不是要打败你,而是要打垮你,就好像……当你只是一个小学生,刚刚学会一加一,突然和一个大学生狭路相逢的那种感受,就是我落败后的心情。
同老陆一样,严珂是他们学院的Dota传奇。终于,那一次,两个传奇要一决高下了。
是严珂找的老陆。当时还在午休,他提着笔记本,站在老陆寝室门口,面无表情地说出自己的来意,那语气不是邀战,而是命令。以老陆的脾气是绝对不会接的,可那一次例外,因为蔡诗璇。
两部电脑的开机音乐刚刚响起,老陆的室友就全围了过来。老陆设置静音,严珂却把声音开到最大,他希望有尽可能多的人来观战!他并没有失望,开战才三分钟,寝室已经挤得水泄不通。
三局两胜制。第一局,老陆输了。
没有人说话。老陆喝了一口水,瞳孔里的杀气在凝聚。他就像一只骄傲的凤凰,被敌人抓下一把翎毛,尽管痛,但不会像凡鸟一般嘶叫,而是屏息凝神,等待时机给对方致命一击。
第二局,老陆赢了。
依然没有人说话,严珂抖抖手臂,笑了笑,竟充满了兴奋。我发现他则像一条驰骋沙场的苍龙,被敌人触到逆鳞,激活了身上每一个好战的细胞。
第三局,老陆输了。
严珂笑了:“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强的对手。不过很可惜,你输了。”老陆呼了几口气,波澜不惊地说:“在蔡诗璇那里,你又多了一项第一。”
严珂正在追蔡诗璇,他正是为了蔡诗璇来挑战的,这一点我们都知道。而蔡诗璇,是我们系的系花。
我斜眼看了看老夏,不知他此刻会有什么反应。
老夏跟我说过,他和蔡诗璇小时候就认识。他从初中时就开始追蔡诗璇,从初中追到高中,又从高中追到大学,还是没有追到。
严珂开始收拾电脑。就在这时,一只手按在了他肩上。
老夏顶着一头乱如蒿草的长发,盯着严珂的眼睛说:“我跟你比一局。赌五百。敢不敢?”
这已经是大二上学期了,顶着那堆“蒿草”的老夏跟一年前判若两人。一年前他对蔡诗璇说:“不追到你,我就不去剪头发。”一年过去了,他果然没有剪过一次。因为没有造型,反而成了最引人注目的造型,老夏走到哪儿,都会有人回首侧目。
严珂一愣。老夏是他最大的情敌,他早打听到了老夏的所有细节。老夏从不玩魔兽,连操作都不会。我们想劝老夏别意气用事,可当着严珂的面,开不了口。
老夏却说:“你们放心。”
严珂简直想哈哈大笑。他最想折磨的,除了老夏,没有别人。
然而老夏赢了,竟然是。
在老夏推平严珂老家之前,严珂一共被杀死三十七次。
三月七日,蔡诗璇的生日。
老夏一战成名。
我不知该怎样描述严珂落败后的震惊和窘迫。他沉默不语,收拾好电脑灰头土脸地走了,匆忙中还把鼠标落了下来。老陆看着那鼠标说:“这是一个合格的玩家应该有的鼠标。”
第二天,严珂托人送来五百块。老夏小心翼翼地叠好,放进抽屉角落。那里已经有不少钱了,他一年来打工的成果。
老夏挣钱的确拼命。他一周做五份家教,占去周末和七个晚上的时间;家教结束已经九点多了,十点到十二点还有一份深夜外卖员的差事等着他;他还有一份餐厅服务生的工作,占去七个午休的时间。他把所有空闲时间都用来挣钱,可挣到的钱从来不花,都是叠好锁在抽屉里,我们撺掇他请客,他也从来不应。
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老夏这么拼命,竟然看不出一丝疲惫的迹象。他不留闲暇,早出晚归,脸色依然红润、精力依然充沛,倒比我这个睡起觉来没日没夜的懒汉精神更饱满。我上课时还会打盹儿,而他一个姿势就能维持一节课,动也不动,仍然像雕塑。
更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平日他忙着挣钱,疏于功课,考试分数却不低,一半以上的科目比我还要高!大学考试基本靠临时抱佛脚,考试前两周图书馆、自习室人满为患,可老夏只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翻翻书。这还是偶尔的,更多时候他连翻书都不翻书,裸考上阵,照样手到擒来。
同学们都说,老夏是天才,挣钱、功课、游戏,什么事到他手上都能搞定,并且出乎意料的好。甚至有人断言,蔡诗璇迟早有一天是老夏的。
但是我知道,老夏只是普通人而已,不是天才。考试前他翻书,一页一页翻得很快,可在看书时,又是动也不动,像一座雕塑被封锁在时光之中。还有战胜严珂那次,老夏每次杀人前,敌人的生命值总是一晃眼儿地突然变为最低,似乎有一个时间落差,我们从落差的这一边直接跳到了那一边。
这些都是只有我留意,而别人未曾觉察的。只是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我和所有人一样,不明不白。
还有就是,我一开始不就说老夏年轻的脸孔下隐藏着沧桑吗?一年多下来,那沧桑显得越发尖锐、越发不协调,那是一种与年龄不符的老,一种无可奈何的厌倦。
战胜严珂之后,不断有人找老夏挑战,只要开出赌金,不论多少,老夏都不推辞。那些人比赛前都和严珂一样,对老夏如屎一般的操作嗤之以鼻,比赛后也都和严珂一样,不可置信的表情几乎要从脸上掉下来。到大二下学期,已经没人敢找老夏挑战了。老夏各种渠道挣来的钱也已经不放抽屉里。钱太多,他开了一个账户,存在银行。
老夏的每一站我都不错过。我发现,老夏每一次杀人,都会有一个“时间落差”。我还发现,在Dota九十多个英雄里,老夏最常用的是“虚空假面”。游戏里的人物介绍说:
虚空假面,据说他曾经是人类的一员,只是他的过去已经被深沉的黑暗吞没,甚至他自己都已经无法回忆。我们只知道他曾被抛入空间的缝隙,在他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掌握了操纵时间的能力。他能够冻结敌人的时间,他也能通过短暂地回溯时间来躲避攻击。他可以将身边的时空结构撕裂,处于其中的----不论敌我----都无法动弹,当然除他以外。传言他可以瞬间对四周的任意一个敌人发动攻击,却没人真正看到他靠近。
那是一个可以操纵时间的英雄。
我终于玩上了Dota,从虚空假面玩起。一个月后,我找老夏挑战。
这是一场秘密的比赛,同学都去上课了,另外两个室友也不在。我们翘了一下午的课。
“拿什么做赌注?”老夏问我。
我没有回答,反问:“你挣那么多钱,到底为了什么?”
老夏不言。可我猜得到,他是为了蔡诗璇。
“秘密!”我说。老夏一时没明白,“什么?”
“我说,拿秘密做赌注!我钱不多,输了给你两百。可如果你输了,把你的秘密告诉我。”
老夏的脸色有些不自在。“我能有什么秘密?”他在狡辩。
“有时我见你一动不动,就好像凝固的雕塑一样。还有你那么拼命地打工,为何一点看不出疲倦?最要紧的是,你和别人比赛,对手都是突然之间变为残血,你只需补上最后一击。这些难道不是你的秘密吗?”
老夏的脸皮颤了颤,像看一个外星人一样看着我。我想他一定是第一次被人说中软肋。隔了半响,他说:“好!”然后转过头盯着电脑屏幕,不再说话。
“我用虚空假面,你别跟我争!”
老夏默许了。
也是三局两胜制。我输了一局,赢了两局。老夏这个所向披靡,从无败绩的Dota高手,竟然输给了我这个菜鸟。
道理其实很简单。那个时间落差别人都觉察不到,我却能。能察觉,就能打破。能打破,老夏就无计可施。
我长舒一口气,手心全是汗,老夏则默默合上电脑,没有悲喜。那一刻我突然有些不忍。每个人心上都有一把刀,连着筋骨,沾着血脉,不动它,它永远是内伤,一旦触碰,必是撕心裂肺。也就像地下埋着的文物。埋在地下是远古的记忆,岁月的书签,可一旦刨出来,经风吹,经日晒,公之于世,便是风化腐朽,肮脏不堪。老夏心口刻着一个人的名字,而我却要他撕下这层皮,这对老夏是否太残忍?
我想反悔,可老夏已经开口:“除了蔡诗璇,你是第二个觉察出我能操纵时间的人。”
我愣住。这是我大学四年排行第二的震惊。
老夏发现自己能操纵时间,是初一那年。
他当时就坐在蔡诗璇的后面。那一年蔡诗璇和大多数女生一样,还只会扎马尾,头发也并不亮泽,可老夏总也忘不了那个背影。老夏曾仔细回忆第一次和蔡诗璇见面的场景,以及到底是在怎样的情形下,自己对蔡诗璇动心,可他能记起来的也只剩那个背影而已。他一个人待在黑暗的房间里,沮丧了很久。时光就像一只口袋,一路走来,不停地往里面加东西,也不停地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然后某一天,你会蓦然发现,原来口袋里应该有的珍藏早就不见了,更多的是看似重要,实则无用的东西。丢弃于心不忍,存放需要空间,于是口袋变得大而无当,并且东西越多,越觉得空无一物。
那一天有风,教室的窗帘一扬一落。老师讲课的声音很洪亮,同桌一刻不闲的手指不时弄出些声响。老夏又在发呆,他想,要是能这样安安静静地看一看她的样子那该多好!要是时间能在这一刻停止的话......
就在这时,老师的讲课声蓦地停住了,同桌一刻不闲的手指也停住了,窗帘扬在半空却不落下,违反物理原理使周围一切都像沉浸在一场大梦之中。时间真的在那一刻停止了。
我问老夏:“当时什么感觉?”
“很害怕。”
老夏怔怔地看着静止的世界,下意思地站了起来。他朝同桌身上推了一把,像推在石头上,同桌一动不动。他又喊了几声老师,起先还是试探性地,希望周围一切只是和他开玩笑,到后来完全扯着嗓子大喊了,可老师依然没反应,像一尊既清晰又混沌的雕塑,自己的喊声在静止的世界里震荡,格外空旷苍茫。他慌了,如果时间永远静止,自己又存在于何处呢?是自己停止了世界,还是世界抛弃了自己?
“时间恢复吧!”老夏在心中祈祷。
老师的讲课声忽然响起,同桌一刻不闲的手指依然在动,窗帘缓缓地飘落下来,一阵风吹过来,再一起扬起。
老师问他:“你好好的站起来干什么?”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蔡诗璇也回过头看着他笑,老夏无地自容,心里却在庆幸。
我羡慕极了。我想当时自己羡慕的神情一定是快要从脸上摔下来了。“难怪你从不用担心考试!”我拍着大腿朝他喊,“翻开书,再把时间定住,慢慢看就是了!”
“错了,我考试都是靠你们。”老夏有些疲惫地眨眨眼皮。
是呀!把时间定住,这么多试卷,他哪份不能抄?
“还不止这些。”老夏接着说。我洗耳恭听。
老夏发现自己拥有神秘力量,于是开始肆无忌惮地挥霍。他把时间停住,从每一个角度凝望着蔡诗璇。那时的蔡诗璇没有现在漂亮,但天生丽质已现端倪。在静止的世界里,他还做过许多事,比如突然出现在某人面前,把人家吓一跳,比如和人打架时,踹上一脚然后凭空消失,害得那人吃了亏还不敢声张,他还去过市政府办公大楼,那些大人们都不能轻易进去的地方,他在里面将每一把椅子逐一坐遍。生活就像一场电影,世界是一方巨大的舞台,老夏随意在剧中剧外切换。
可渐渐地,老夏不满足了。他喜欢的,是活生生的蔡诗璇,是可以走在他身边,跟他说话的蔡诗璇,而不是一尊雕塑,一个毫无知觉的虚无。
后来老夏又发现,他不仅可以控制时间的流动和静止,还能按自己的意愿缩短或者拉长时间。也就是说,他可以将一分钟当成一百年来用,也可以把一百年当成一分钟来过。这样一来,他每次和蔡诗璇在一起,都可以像几个世纪那样漫长。
“难怪你打工怎么都不累!”我惊呼。只要他把工作时间缩为一秒,工作多久都没关系,再把休息时间拉长,一分钟就能驱逐一天的疲劳。
“你很羡慕我是不是?”老夏痛苦地摇摇头,“可是你没有想过我付出的代价。”
有一天老夏忽然察觉,自己的胡子比同学长得都早。他的声带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说话粗了、厚了。还有他的神态,在撇眉毛的时候,眨眼的时候,嘴角颤动的时候,甚至发呆的时候,都显出与同龄人不相符的成熟。
他的喉结来得突然,来得仓促,当然这是他爸妈的看法。早上出门还好好的,中午回来,喉咙那儿的凸起让他们心惊肉跳,像老夏的第二个脑袋卡在嗓子眼,一说话就肆无忌惮地卖弄表情。老夏他爸带他去医院,检查一切正常。如果真有毛病,他们反而轻松一些,一切正常,就等于那毛病还藏在身体里,像一个不定时的炸弹。
老师们也注意到了。班主任嘀咕,昨天放学,老夏还是平头,怎么今早一看,他的头发长了一倍。其他老师说,老夏说话不像初中生,像高中生,从背后看,就是成年人。
老夏恍然大悟。他把世界静止,时间只在自己身上汹涌澎湃地流逝。老夏老了,他自己也算不出到底多少岁。
我突然想起,我们当初问他年龄时,他不回答,只说比我们大很多。
“有时我见你一动不动,是不是你把自己的时间停住了,想以此弥补亏空?”
“哪里够!”老夏叹息,“而且别忘了,我和她在同一所大学,我仍然想天天见到她。”
老夏能和蔡诗璇进同一所大学,也是得他超能力的便利。考场上,他停住时间,然后奔去蔡诗璇的考场看她的答案,因此那一天,他们市里有两份答案完全相同的考卷,这曾引起当地教委的关注与怀疑,在经历多次调查无果后,他们只好认为,这是一次破天荒的巧合。
“你根本无法想象,我的高考有多累!”老夏告诉我,在静止的世界里,他只能旁观,无法对这个世界做出任何改变,也失去了对任何物体的使用权。因此他只能徒步走到蔡诗璇的考场,记下答案,再走回来写在自己的试卷上。而他们两人的考场,恰巧分在了城市的两边,往返一次要花四个小时的脚程。
老夏又说:“从初一到大三,九年了。抗日战争也才八年而......你当她真的铁石心肠吗?不是的!我们曾经在一起过,只是后来她离开了。”
“为什么?”我问。
“你是第二个觉察出我能操纵时间的人。她是第一个。她说,和我在一起就像几生几世那样漫长,她对我早已厌倦了。”
我毛骨悚然。原来蔡诗璇曾被关在时间的监狱里,除了老夏,没有别人。真是幸亏老夏不会对我动心思!
“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挣钱吗?我现在就告诉你。”老夏盯着我的眼睛,忽又把目光撇开,“我要买蔡诗璇一天的时间,让她好好和我在一起。”
“时间也可以买卖?”
“如果你是我,你就会知道,为什么时间也可以买卖,该找谁去买,以及需要支付多少钱。”
又过了一年,我们大三了,老夏的长发已经扎成了辫子。他的样貌和普通大学生没有两样,可只要有能看见他眼角的鱼尾,额头的皱纹。他起码比我老十岁。
有天早上,我见老夏突然换了一头短发。常年被头发覆盖的发线在清晨的阳光下清晰可见,后颈露了出来,两肩轮廓分明,整个人都显得更加挺拔了。他一改往日的疲惫与苍老,春风得意地穿衣、洗漱,哼着爱情歌曲,充满干劲,我甚至能在空气里感受他欣喜若狂的分子。我竟然没人叫他,我怕我的介入会打扰他的快乐,他实在消沉太久了。
中午去食堂吃饭,听到同学说,我看见老夏和蔡诗璇牵手了!......那个中午是属于老夏的,甚至于我们的午饭也是为了他而庆贺。如果你身边也有这样的一个同学,你看着他追一个女生可以如此锲而不舍地追求三年,那么当他终于成功时,你也只会羡慕和佩服,而不会产生嫉妒情绪,这就是我们当时的心情。
可人群之中我的笑容总显得格格不入。我想起一年之前老夏对我说过的话,他要买蔡诗璇一天的时间。他的钱终于挣够了吧?可今天他们在一起了,明天呢?后天呢?过了这一天,世界会是怎样一番面貌?老夏和蔡诗璇又会如何?我不敢往下想。
可第二天醒来,老夏仍是一头朝气蓬勃的短发,春风得意地穿衣、洗漱,哼着爱情歌曲,充满干劲地出门。我突然感觉自己封闭的心蓦地开了一扇门:难道这不是一笔交易,老夏真的和蔡诗璇在一起了?
第三天依然如此。第四天,第五天,也是一样。老夏持续地亢奋,放佛生活充满精彩,明天充满希望。
得来不易才要更懂的珍惜。老夏,你是好样的。
那阵子我正准备考研,每天过着机械重复的生活:起床,自习,午饭,自习,晚发,自习,回寝室睡觉,然后第二天接着起床,自习......简单又烦琐,乏味而疲惫,只在吃饭时听同学们说起老夏和蔡诗璇的事,一天才有了一点色彩。
我将一切杂念赶出身体,专心复习备考,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自己甚至都记不清这种生活到底过了多久。然后某天下午,我在自习室打了一个盹儿,不知为何那一觉似乎睡了很久很久。醒后我出去吃晚发,却看见很多人都在往学校最高的那栋楼跑。我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仿佛大难临头。人群中我看见老陆,我问他,他朝我大喊:
“蔡诗璇跳楼了!”
当我赶到时,蔡诗璇已经被拉走,地上好大一摊血浆,触目惊心,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令人作呕。我承认当时我吓得全身发抖,两股战战。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变薄变轻,风从我的身体里穿过,我随风飘起,飘啊飘啊飘,最后落在人迹荒芜、死寂无声的某个地方,用我的微不足道衬托世界的天高地邈和古往今来......身边有人说,那女孩是从最高的楼层跳下来的,摔得都没有人样了。我抬起头仰望蔡诗璇跳下的高楼,那的确是压倒性的高度,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当我们想起老夏时,我们发现,老夏不见了。我们系发动全校同学,甚至报了警,所有能想到的联络途径都试过了,依然没有找到任何有关老夏的蛛丝马迹。即便是水蒸发了,也会有一天重新降落在大地上,怎么老夏就突然从我们眼前消失了呢?
有人说:“我今天上午还看见老夏和蔡诗璇手牵手呢。”
又有人说:“他们不是谈恋爱了吗?怎么突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恍惚。所谓恍惚,就是你被人痛痛快快地戏弄了一番,而你却浑然不知,到最后甚至还不肯相信的那种心情。我问他们,老夏和蔡诗璇是什么时候开始在一起的。他们说,之前没见到什么举动,应该就是这两天吧,你和老夏同寝室,应该知道的呀......
学校对蔡诗璇跳楼一事采取软处理,封锁消息,陪给蔡诗璇家人一笔钱,希望就此息事宁人,可蔡诗璇家人声称一定要弄清女儿自杀的原因,学校解释不了,后来打了一场官司。一个月后,老夏仍然没有消息,警方定义为失踪,这事最后成了悬案,不了了之了。
没人知道蔡诗璇为什么自杀,也没人知道老夏的去处,除了我。
我想起那段复习备考的日子,每天过着机械重复的生活:起床,自习,午饭,自习,晚饭,自习,回寝室睡觉,然后第二天接着起床,自习......细细回忆一下,昨天和今天有什么明显的差别吗?甚至每天吃饭时同学们聊天的内容,有差别吗?
还有每天早上,老夏都是一头朝气蓬勃的短发,春风得意地穿衣、洗漱,哼着爱情歌曲,充满干劲地出门......到底有没有差别。
没有。真的没有。
“我要买蔡诗璇一天的时间,让她好好和我在一起。”很久之前,老夏说过这句话。
其实真相很简单。老夏买了蔡诗璇一天,然后把单线结构的时间变成循环结构,这一天便成了一个回路,永无尽头。
老夏甘之如饴,蔡诗璇却不能忍受。上次,她选择分手来逃出时间的监狱,而这一次,她选择自杀,并且那么决绝。
那天下午,
我在自习室不是打了一个盹儿吗,我不是觉得那一觉睡得特别久吗?那一定是老夏没有赶上救蔡诗璇,只能在蔡诗璇纵身一跃后,将时间停住,用这种方式来延长她的生命。
然后老夏就一直看一直等,直到老死,然后时间开启,蔡诗璇坠地身亡。他说过,在静止的世界里,他只能旁观,无法对这个世界做出任何改变。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人走向死亡,却不能救她,老夏竟将这种悲痛延续了几十年。我无法想象由一分一秒累计起来的几十年里,老夏望着静止在空中的蔡诗璇,望着那张为之心痛、为之癫狂、为之曾经充满希望的脸,会是怎样的心情。
而倘若蔡诗璇真能觉察出老夏的超能力,那么她一定也能感受到时间被静止后的冗长和缓慢,那么她死前一瞬间的痛苦,同样被延续了几十年。我也无法想象,一个人等待死亡,竟然等了几十年之久,会是怎样的心情。
这就是我大学四年排行第一的震惊。
我回到寝室,打开电脑,运行魔兽,选择虚空假面,记忆里的片段纷至杳来。老陆说,这才是一个合格的玩家应该有的电脑;严珂的心得说,他们不是数字编码,而是另一个世界的投影;游戏的人物介绍说,在他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掌握了操纵时间的能力;最后老夏说,你很羡慕我是不是,可是你没有想过我付出的代价......
我停下操作。虚空假面站在原地,我恍惚觉得它在看着我。
心里憋得慌。我长吁一口气,抬起头望望窗外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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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自有渡人船
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
一到傍晚,他们手持万能钥匙和遮光灯笼出门,走到邻居家里行窃。破晓时分,他们提着偷来的东西回到家里,总能发现自己家也失窃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没有不幸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从别人那里偷东西,别人又再从别人那里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去第一个窃贼家行窃。该国贸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买方和卖方的双向欺骗。政府是个向臣民行窃的犯罪机构,而臣民也仅对欺骗政府感兴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稳,没有富人和穷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总之是有个诚实人到了该地定居。到晚上,他没有携袋提灯地出门,却呆在家里抽烟读小说。&
  贼来了,见灯亮着,就没进去。&
这样持续了有一段时间。后来他们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纵使他想什么都不做地过日子,可他没理由妨碍别人做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里,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没了口粮。&
诚实人感到他无力反抗这样的逻辑。从此他也像他们一样,晚上出门,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窃。他是诚实的。对此,你是无能为力的。他走到远处的桥上,看河水打桥下流过。每次回家,他都会发现家里失窃了。&
不到一星期,诚实人就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没任何东西可吃。但这不能算不了什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错;不,问题是他的行为使其他人很不安。因为他让别人偷走了他的一切却不从别人那儿偷任何东西;这样总有人在黎明回家时,发现家里没被动过--那本该是由诚实人进去行窃的。不久以后,那些没有被偷过的人家发现他们比人家就富了,就不想再行窃了。更糟的是,那些跑到诚实人家里去行窃的人,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因此他们就变穷了。&
同时,富起来的那些人和诚实人一样,养成了晚上去桥上的习惯,他们也看河水打桥下流过。这样,事态就更混乱了,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变富,也有更多的人在变穷。&
现在,那些富人发现,如果他们天天去桥上,他们很快也会变穷的。他们就想:“我们雇那些穷的去替我们行窃吧。”他们签下合同,敲定了工资和如何分成。自然,他们依然是贼,依然互相欺骗。但形势表明,富人是越来越富,穷人是越来越穷。&
有些人富裕得已经根本无须亲自行窃或雇人行窃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们停止行窃的话,他们就会变穷,因为穷人会偷他们。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
因此,在那诚实人出现后没几年,人们就不再谈什么偷盗或被偷盗了,而只说穷人和富人;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唯一诚实的只有开头的那个人,但他不久便死了,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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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维诺 《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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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去犯罪,只能说是幸运
而不是美…
一个女孩打开家门,发现门口竟然有条死鱼,她感觉十分晦气,于是马上把它装垃圾袋扔了。过了一天,又有一条鱼躺在门口,她还是把鱼扔了。为了抓住了那个恶作剧的人,她选择第二天待在不远的楼梯口盯着。不久,一只猫走了过来,把嘴里的鱼放在门口,有些不舍的离开了。她看到那只自己曾经救过受伤的猫,眼睛湿润了。。。
——也许你不喜欢,也许你不需要,可是它已经给了你它认为最好的东西。
一一一一一珍惜对你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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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老师来啦~~~~~
猫尾巴的故事:传说世间的一切生灵皆可修炼成仙,而猫自然在其中。每修炼二十年,猫就会多长出一条尾巴,等到有九条尾巴的时候,就算功德圆满了,连天上的神仙都要敬让三分。可是这第九条尾巴却是极难修到的,当猫修炼到第八条尾巴时,会得到一个提示,帮助它的主人实现一个愿望,心愿完成后,会长出一条新的尾巴,但是从前的尾巴也会脱落一条,仍是八尾。这看起来是个奇怪的死循环,无论怎样都不可能修炼到九条尾巴。
有一只很虔诚的猫,已经修炼了不知道几百年,也不知道帮多少人实现了愿望,但仍然是八条尾巴,它向佛祖抱怨,这样下去如何才能修炼得道?佛祖只是笑而不答,它只得继续修炼。有一天当它在暴风雨中回到它藏身的村庄,遇到一个少年被狼群围攻,以它的造化,当然不费吹灰之力地赶走了狼群,救下了这个少年,之后发现这个少年是它第一位主人的后代。按照规矩,它需要帮少年实现一个愿望,然后脱落一条尾巴再长出一条新的尾巴,继续它的死循环。
少年当然是欣喜若狂,九尾猫的传说在当地不知流传了多少年,而自己何其有幸,竟然成为了八尾猫的主人,还有一个不论多奢侈都能够实现的愿望!八尾猫问少年的心愿是什么,他一时之间竟回答不出来,于是八尾猫变化成一只普通的猫咪,暂且跟少年回到了他家。在之后的几天里,少年小心翼翼地与八尾相处,发现它的眼神里除了看透世事的淡然以外,竟然还有些许悲哀。当他得知了死循环的秘密之后,竟然对这只神通广大的猫产生了怜悯。
终于有一天,八尾猫待得不耐烦了,便问少年到底有什么愿望。少年想了想,问,“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吗?”八尾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少年接着一字一顿地说,“那么,我的愿望就是,你能有九条尾巴。”
八尾猫愣住了,眼睛里充满了疑惑,随后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感恩眼神。它俯下身,舔了下少年的手,很温暖。
于是,八尾猫长出了华丽的第九条尾巴,变成了真正的九尾猫。而少年的一生,也过得十分幸福美满。
216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
谢题主邀,谢谢您的提问,更感谢邀请。
要让我说【最】喜欢的故事,实在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我是怕,我一说出这个【最】字,以为整个世界就快毁灭了。
我从不用【最】去笃定一个东西,通常是在后面加个【之一】,因为永远对未来抱有敬畏的期待。
其实我有一个非常满意的收藏夹,。
最近有两个收藏夹被知乎推荐关注了,但那两个都是完全凭个人喜好收藏的,没什么太大的参考价值,而这个收藏夹才是我很满意的,很多时候,就看看那些故事,心情就会觉得很好。
随便从里面挑选一个,我都觉得可以用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这些都跟我无关,我毕竟只是一个局外人,我只知道读着读着就会心动,但是除此以外并没有多余的情绪,毕竟那完全是别人的故事。
所以,我答这道题可能会有一个奇怪的角度,我也希望别人看到这个故事时也会有心动的感觉。
故事,是这样的。
日,我的TL上出现了一个匿名回答,那时候也不过就几百赞,我不以为意地打开回答,是一个排版非常乱的回答,其实当时并没有那么感动,甚至还有那么一刻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点赞,毕竟那时候对故事性的回答比较慎重,待我读第二遍,我便深深被这个姑娘的豁达、开朗、乐观和坚强吸引了,我轻轻地点了一个赞,评论了一句:祝好啊。
然后,不一会就收到了她的回复:你来啦。
我能体会似乎是一种调皮的语气。
然后,我通过私信知道了她是谁,我本来想关注她,可她不要我关注,那好吧,我自然要尊重她的想法,就像她的回答即便得了千赞也没有取消匿名一样,她有她的骄傲和期待:待我写出一个华丽丽的酷炫的回答,你能在你的TL上看到,心想:诶?这个姑娘真不错,赶紧关注,也不迟啊!&
虽然挺遗憾的,但还是偶尔会去她的主页看看动态,很多时候会有自己喜欢的回答,她的TL很不错,我等了209天,还是没能等到她的回答。
其实,我还蛮少主动私信她的,因为不知道聊什么才好,无非就是寒暄几句,我不太会跟人聊天,只顾自顾自地说自己喜欢的东西,她一开始还会经常发私信给我,后来就偶尔了,因为得知她比较忙了,虽然其实有一点小小的失落,但是万幸,并没有养成一种依赖。
我第二次去看她的回答,大概是几个月之后了,惊喜地发现她修改了排版,然后赞数也变到了800多,刷新一下,数字不停地上升,估计是某个大V不小心看到了,看着下面的评论变成了300多条,我帮她挑了部分回复了一下,因为知道她很忙,回复不了,不过我现在想来,别人会不会觉得我是神经病?
算了,管他呢,我开心就好。
第三次去看的时候,大概就是最近,看到她的回答竟然上了日报【深夜食堂】,惊喜之余,也是必然,评论又多了100多条,还是老规矩挑了几条新的回复。
就在刚才,是第四次,有趣的发现是,评论少了一条,她那里并不是海澜之家,但真是每次都有新发现。
然后,我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挨个把评论点个赞,除了我自己的不能,但是,点完之后,我就后悔了,有什么意义呢?我也不知道,可能图个心安。
就在前几天,我在别人的回答里偶遇她了,说来也是有缘,不一会儿收到了她的私信,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
你要我说当时的心情,我想用个被用烂了的文艺话形容: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觉得真是很烂俗的一句话,但那时真是再合适不过。
可能我描述得过头了一点,还以为我对人家有什么非分之想。
我的时间停顿了一下,但为了不让她起疑心,我最快地回复了一句:真的吗?真好。
然后,继续聊些有的没的,怀着沉重的心情。
我终于趁机叫她快去吃晚饭了,我怕再跟她聊下去,我就控制不住语气和用词了。
但还是忍不住又发了一句:冒昧问句,他是个,怎样的人呢?
她不知道,我当时也在吃饭了,但是,吃饭的时候,一直忍不住就哭了,我怕爸妈看见我异样的表情,假装太饿,吃得很开心,整个头都埋在碗里,我以最快的速度吃完,躲进房间。
躺在床上,一下子就空虚了,就想起《夏目友人帐》里有一集叫《菱垣的等待》。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夏秋冬,玲子也没再找他玩了,玲子就是这样,总是给人期待,却不再实现期待。
但是,总会有雨过天晴的一天,再次习惯一个人,也不再害怕了,一个人也没关系了。
我安静地想了一下,其实觉得松了一口气,在她的回答里,我见到的是最温馨的评论区,每个人都在为她加油,都在祝福她,怀着好奇,我把卸载了的知乎日报又重新装回来,看日报的评论区也是难得清一色的和谐,有些人甚至专门注册了知乎前来点赞,无论是日报还是知乎,都有好多汉子评论说:姑娘,我娶你呗。
我当时有私信过她这种反馈:你看,大家都很喜欢你。
她却似乎不以为意:噗……要是生活中真有这么多人向我表白,我简直要乐翻天了,长这么大,我还从未收到过别人的表白呢。
我当时想:说不定他就在其中之一呢?
她突然感慨说:顺其自然吧,不强求,我现在也很幸福了。
我想想说:也对。&
这段对话回忆起来似乎也发生不久,但,转眼,她就是别人的了。
然后,我收到她的回复:
简简单单的介绍,却让我心里五味杂陈:卧槽!这根本就是我啊!如果我这样说,大家可能会觉得很奇怪,但是,当我把祝福发在朋友圈的时候,我收到帅哥&的评论:
你确定这说的真的不是你么?
我慌张地解释:真的不是我啊!
看来,并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觉得,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没自恋到这种地步,还有得治。
我感觉自己终于放心了,因为我一直关注的人之一,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真心为她高兴呐,然后,写到这里,还是没忍住。
因为就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好像到此结束了。
大家调侃似昨日,,今日你已有幸福。
我真心,祝你和他,一直走到最后,也曾想:那么多人评论,为何偏偏是他?
然后,关于那个华丽丽的酷炫的回答,还是不要勉强了,你也说,你好像越是在意就越是回答不出来,那就放轻松啊,或许是没有遇到他的缘故呢,等有一天,你能找到一个合适的问题,再来回答和他的故事也不迟啊,就像我这样,不经意的。
不着急,没关系,你慢慢走就好啦。(你从来没有改过这个签名)
就此告一段落吧,我不会再去点赞新的评论,不会再帮你回复别人,但,其实,我一点都不肯定,太心虚了,唯一能肯定的是,我不会再写任何关于你的回答,但我还会时不时看你的回答。
然后,再提醒你一句:
你收藏的&姑娘的那个【什么时候会觉得自己需要有男朋友?】的这个回答:
其实已经并不需要了,可以删掉了啊。
你真的找到了,再次祝福你。
然后,谢谢你,因为你,我觉得我似乎还是一个好人,觉得自己还是有用处。
就此告别,贵安。
最后送你一个,我今天看到的&老师的回答,我很喜欢。
一个追了我很多年的男生,曾经在大学毕业时替我买了一张去西安的火车票,让我去看当时的男朋友,还托他在西安的朋友照顾我。记得他当时淡淡的说:“你开心就好。”同意Linda,一定要有故事背景,一句很平淡的话也可以感怀铭记。
PS:希望大家能喜欢这个故事,反正我是挺喜欢的,喜欢的话,就在评论里告诉我一声吧。(真不要脸!就是!)
PS2:今天的睡前曲是:
周杰伦原创结婚曲:
239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
,你的偷心人
、、&等人赞同
两个故事。
第一个,来自飞行官小北,那时我们还不怕相爱。
灯泡灭了,我仔细检查了下,钨丝并没有断。我重新按下开关,
灯泡闪了两下又灭了。我问,你怎么了,不开心么。灯泡回答,等会儿,有个蛾子在窗外看我好久了。
我说,那不挺好,有人看得上你。灯泡说,我不是火,别让她看错了,误了人一辈子。
有人惊讶说:阿,难道要让飞蛾去扑火吗?扑完不就死了吗? 我也很惊讶:阿,难道不让吗?可……飞蛾愿意啊。
这个世界上,能架得住愿意两个字的,不多。
那时我们都是飞蛾。
那时我们扑的,又何止是火。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在乎。
那时,我们还不怕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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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我几年前写的《故乡的云》,希望每一个你,都能读到结尾。
我想用我身体里最小的那个孩子去爱你,用我退化的尾骨去爱你,用我熄灭的双眼去爱你,用我破损的神经去爱你,用我生病的味蕾去爱你,用我笨拙的发根去爱你,用我坍塌的胸口去爱你,我想把我的一切,都给你。
湘云在大学入学以前已经是一个传奇。
如果你没有经历在一座名牌理工科大学的典型理工科专业度过四年大学生涯,你就很难理解湘云成为传奇的所有始末缘由。
无论你上辈子是猥琐又卑微的一辈子都没有打过炮,只能靠分裂自己仅有的那一个细胞来完成那苟延残喘的繁殖使命的草履虫。
还是你上辈子是某种雌性都灭绝掉的,由于没有进化出前肢,一辈子连个飞机都打不了的傻逼恐龙。
你都理解不了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人生竟然可以凶残成这个鬼样子。
学院长期保持着7:1甚至11:1这样让人忍不住伤心的哭出声来的男女招生比例。而我们专业,已经连续四年蝉联了铁血真汉子大赛桂冠,非常硬朗的保持着几年如一日专业里从来没有一个姑娘的记录,这导致了班级和宿舍里常年弥漫着不散的暴戾之气。我们这些血气方刚的精壮汉子,看到走廊跑过一只母耗子眼睛都发蓝,写字时看到个女子边心里都痒痒。
如果这还不够描写我们心如死灰又随时准备死灰复燃的淋漓状态,那我再给你们讲一个故事。
学院里数年前曾有一个只活在传闻里的师兄。毕业前夕,他捡了捡能拿的出手的专业课课本,在食堂门口支了个摊,有一搭无一搭的卖卖书,晒晒太阳。日头稍往西一晃,他就起挑子撤了。
那天两个长发飘飘长裙款款的姑娘来他的书摊前,准备翻看翻看。
他头也没抬,说你们别看了,这里没有你们要的东西。
姑娘很奇怪,问你怎么知道没有。
在传闻里,他面如平湖,眼角却像迁徙中的哽咽森林。缓缓说,因为这十年里,我们专业,只迎来过一个姑娘。可惜啊,说着他晚起裤脚,她腿毛比我还多。
这下给跪了吧。
铺垫了这么多,我想你们终于可以理解,当这一干人等在辅导员办公室发现了新生名单里湘云的名字时的激动心情,以及后来发生的那起由到底谁该去去火车站迎接湘云而发生的惨烈的武斗的深刻历史原因了。
只可惜,我们不惜手足相残,换回来的湘云。竟然是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家伙。
可以想象,当在盛夏人流拥挤的火车站,笑容凝固在脸上,汗水瞬间凝华成凛冽白霜。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死寂。
那天晚上如果你仔细听,会听见湘云隐隐的啜泣和乱七八糟的声音,散发着无尽的疼痛和肥皂的幽香。
别瞎想,啜泣是因为湘云说他想家了,乱七八糟的声音是我们在帮他归置行李。至于疼痛,那是因为他是个男生的事实弄得我们很失落。肥皂么,肥皂是,人家湘云远道而来,总要给他洗尘嘛。
短暂的关于湘云是个爷们这个事实的失落期过后,我们发现湘云除了不能让兄弟们爽爽外,基本上算是尽了妇道。
除了每天的爱心早餐外,湘云包还办了打开水,叫外卖,取快递,宿舍保洁,做无偿出气筒等十七项工作,这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让他执行的却像是奥运会十七项全能一样尽心尽力,而且工作积极度和完成度非常高。这搞得我们一度非常紧张,觉得他随时有可能掏出一把刀把我们一干人等都给秒了。
更诡异的事情是,这孙子竟然还会针线活,剪头发等专业技能,如果不是宿舍环境所限,我们有理由相信他随时能变出一套厨具加一锅剁椒鱼头。
而他的富二代身份更使得以上叙述疑团重重,不过好在富二代的优点是有钱。自从湘云来了之后,我们就告别了每个月到了下半月经济重灾期时以凉水为主食的惨痛人生,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去把他倒拎过来抖落几下,靠掉下来的银子苟且求生。
入学半年后湘云迅速迷上了摄影,整天抱着我大腿不放,求我带他一块玩。吃人家的最短,而且湘云态度诚恳,整天给我跪舔,我大手一挥,把他招入麾下。
按照惯例,我先凄苦的追忆了半小时穷逼玩单反的血泪人生,闻者无不动容。每次我在公开场合念叨这些都会干哭好几个,看起来湘云也相当触动,眼含泪光。
接下来我向他推荐了几款尼康和佳能的机器,包括成像特点,参数性能,在操控上人体工程学的优劣比较等等。他听的目不转睛,非常虔诚。
最后,他说,燃哥我其实觉得徕卡不错,就是太古板,一点都不活泼。
我脸色变了变。
他继续,听说宾得推出了30种配色方案,30个太多了,我就买7个,赤橙红绿蓝靛紫,玩忧郁就用蓝色,发情期用红色,想卖萌用粉色,要是世界环保日就用绿色,哈哈哈哈哈,是不是很酷炫?
太伤人了。
我默默起身,到墙角踹断了一根拖布杆,转身杀了回来。
湘云蜷缩在一角,楚楚可怜,如同待宰的羔羊。
我决心已定,不为所动。
宿舍老大和老三赶紧扑过来抱住我,说燃狗你别冲动,湘云不懂事,你可要冷静,你把他办了是小事,这可牵扯着咱们几口人下半月财荒时的身家性命啊,慎重,慎重!
也对,杀鸡取卵的事儿做不得。
湘云自此再也不提宾得这个单反界的乡村杀马特,追随我入了尼康的革命队伍。
那个时候,由于器材开支巨大,为了填补财政上的伟岸赤字,我开始在学校里接一些拍人像的活儿。比如给毕业生拍惜别母校的留念照片,比如给慕名而来的女生拍拍糖水写真。在学校里口碑还不错,所以天气好的时候,我经常赶完这个场还要赶下一个场。
自从湘云做了我的门徒后,我每次都带着他去,让他给我打打光,梳理梳理后景。湘云进步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很快就能隔三差五的出一些像模像样的片子。
而这正是继他的富二代疑团后,在它身上出现的第二个疑团。
这个平时电影只看毛片,论坛只逛猫扑,只要能坐下来半小时就得打开穿越火线端着汤姆逊轻机枪突突突一顿的家伙,无论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不像是一个会对摄影感兴趣的人。
不过我心里也能猜个大概,一个男人,人生中每一次重大进步,一般来讲,都是女人推动的。
而湘云电脑里的毛片成色之高,基数之大,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一个热爱妇女的人。
之后一阵子,有一天半夜我在写小说,湘云窸窸窣窣的爬起来,坐到我边上,点了一支烟,半天没说话。
我斜了他一眼,有屁就放,装什么欲言又止的纯情逼。
他抖落了一下烟灰,说燃哥,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你出去拍片没有带三脚架,是我给你送过去的。
我回忆了一下,那次是给经管院的街舞社拍宣传照,我以为是霹雳火的风格,抱着机器就去了。结果坑爹的是,一个街舞社,搞得像古典歌剧一样倍儿印象派,灯光昏暗的怎么拍都是花的。
湘云接着说,那天我给你送三脚架,走到门口,遇见了一个姑娘。她看见我手里的脚架,说是你今天给我们拍片啊,不好意思我迟到了,先去换衣服去了,一会儿见。
燃哥,她睫毛好漂亮啊,她跟我说话的时候盯得我都要咽气了,腿肚子一软,转身直接撞门上了。我当时就决定要学摄影。
燃哥,我打听过了,她叫柔心,也是街舞社的。
燃哥,我喜欢柔心。
这是湘云第一次袒露心怀。
这么久以来,湘云义气,爽快,好脾气,像个二逼一样都快被我们玩坏了,像个女人一个跟着我们屁股后面收拾宿舍的生活,可是每天笑嘻嘻的湘云从来没有提起过他的事情。
每个人都有心事。可是湘云从来没提过。
这是第一次。
多年前我写过一次古龙,古龙小说里面的男人如果是直肠子,那么一定不是主角。但是如果主角突然变成了一个直肠子,那他也一定不是因为一个男人。
湘云是因为柔心。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数次涉险,趟过感情的急流,有时遍体鳞伤,有时情满四溢,逝去的情人脸庞重叠在一起,陪伴着我们朝前走。最终,我们都做了岁月的爱人。
而我始终难以忘记,多年前的深夜,少年湘云望着一地的灰烬,望着窗外暗红的晚空。
他说,我喜欢柔心。
宿舍一起吃几顿操心的饭,举办几次操心的卧谈,为湘云商讨如何追求柔心。湘云说要不算了吧,我其实也不想告诉她,现在这样也挺好,燃哥咱俩总是给他们拍片,我也能总看见她。
宿舍里一片骂声。
我说追女生,要么文火慢炖,要么生吃下酒,你这算什么,眼瞧着她被吃到别人嘴里吗。
湘云说也不是,我是觉得有这么人挂念着也挺好,自己过生活也有力气,我现在手里面连你拍的算上,大概有十几组她的照片,我想着按照这个势头,到毕业的时候应该会有上百组,我打算那时候办一次照片墙。告诉她,我爱她。
我心说,我去你三舅老爷的。
老大先出了声,我他妈受不了这怂逼了。然后冲了出去。
那天晚上宿舍每个人被湘云的傻逼恶心的都像食物中毒一样上吐下泻,一举攻占了水房。回来后我们把湘云吊在天花板上毒打了一顿。
第二天早上,柔心给我发短信说他们街舞社周末有一次演出,请我和湘云务必去为他们站台。
结果周末的时候家里忽然有事,我就叫湘云自己去。
深夜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发现宿舍没人,隐隐觉得不对,就给湘云打了一个电话。
过了一会老大给我打回来,劈头盖脸的就是一句,出事了。等我赶到医院,急救室外面。老大和老三都在,还有街舞社几个人。还有几个中年人,好像是学院领导。
湘云站在走廊里,眼睛通红,额角还有一道口子,紧咬着牙关,不说话。
我扶着他慢慢坐下,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说出话来。
燃哥,柔心出事儿了。
上午湘云赶到演出现场的时候,柔心正在等他,和他简单说了几句就去做演出前准备了。舞台是露天的,贴着巨大的赞助商牌子,现场音乐声十分嘈杂,湘云找了一个适合的位置开始收拾机器。
柔心他们是第四个出场,湘云跑到台前给她拍照,她朝湘云皱皱鼻子,笑了一下。
然后,舞台塌了。观众群里一片惊呼,现场立马乱了。有五个人掉了下去。
包括柔心。
这一切像刀子一样刻在湘云眼里。他像是触电一样,把所有东西都甩在地上,爬上台,看都没看,整身扑进那片废墟里。
他把柔心抱起来的时候,一手的血。
柔心还清醒。她说湘云,你头破了,流血了。
后来湘云和我说,那一刻,他心底像是有千层巨厦,巨啸袭来。
而眼前这柔弱的海,是他的全部家园。
也是从那一刻起,湘云决意做一个远航者,能有多久,就多久的保护她。
湘云抱着柔心,像是抱着一个破碎的布娃娃。一路披血狂奔。
两根木刺,分别刺入了柔心的小腿和腹腔。
在车上,湘云拿衣物捂住她的伤口,血不断的渗出来。
湘云始终紧咬着牙关,指关节攥得发白,似乎这样,就可以抓住些什么。
之后据主刀医生说,木刺离脾脏只有半厘米。万幸。
手术很成功,经历了十个小时的生死一线,柔心到底是没有到离开的时候。
或许是因为这世上仍有挚爱她的男子。
柔心身体恢复的这段时间里,湘云在校外租了一处房子,每天用滋补的食材变着花的给她做饭。妈的比女人还女人。
有时候兄弟几个去医院探望,总会看见他推着柔心出来散步,在院落里给她梳头发。
看到我们来,每回他都是一脸歉意的说,有日子没伺候哥几个了,宿舍肯定不像样子了,还能住人吗。
我们通常都会把他拖到一旁暴打一顿。
有一次我路过医院,正好进来看看。透过微敞着的病房门,看见湘云坐在床边,手里攥着一张信纸,表情巨肃穆。
柔心听的一脸心醉,拼命点头,眼泪都下来了。
我不知道这孙子说了什么,可是这个场景我明白。
星河里望一眼光年,尘埃里写一幕时间,云海里读一页情书,海岸边坐一夜枯骨。
就算时光魂飞魄散。不管是你行将就木,躺在铺满天鹅绒的木床上。还是你心怀碎裂,以为自己走到了世界尽头。
闭上眼,就可以看见少年爱人的脸。
他依然会穿过时间,越过整饬的青春残骸,带着这一页仍有余温的表白,安抚你心底的波涛。
柔心出院后,他俩就好上了。
对此,我们丝毫不意外。我唯一感到奇怪的是,柔心在住院期间的衣食起居一直是湘云在照顾,她的家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有传闻柔心是孤儿,还有传闻每周末她都会被一辆黑色奥迪A8接走,这些都未曾得到考证。
而这些,湘云不会不知道。
我说过,湘云不是个直肠子。所以,他不提,我不问。
这孙子平时脾气好的像是个旧社会的小脚女人,只有在打游戏的时候会忽然暴走。如果宿舍团战中有人接了个电话,湘云分秒中变身李寻欢,眼睛里射出两把飞刀,恨不得一把将手机塞到那家伙屁眼儿里。
一年下来,光被他砸掉的鼠标、键盘和手柄就够装备两个战队了,这还不包括他那命运多舛的电脑屏幕和在他暴走中被误伤四次的老大。
所以每当宿舍打游戏的时候,他都被我们踹到厕所里,在马桶上参加战局,以免他祸乱四方百姓。所以你经常会听见经过洗手间良好回声环绕后传出来的声音。
燃哥,身后,身后!
燃哥,你先走,我断后!
操操操操操,燃哥我跪了!
多年后,他依然保持着一打游戏就想上厕的习惯。
就是这么个龟逼,现在只要柔心一来电话,别管战局多激烈惨剧,都马上蹬上裤子,连滚带爬的下楼,边走还边系腰带。到门口了还有一只鞋没穿上。
他对柔心,是真的好。
柔心上课的时候他就买好了热果汁,在一旁等。
柔心晚上练舞,他买好了夜宵,放在保温壶里,在一旁等。
柔心早上睡眼惺忪刚刚起来,他就已经买好了早餐,在宿舍楼下等。
柔心考试前他陪她一起自习,陪她一起读在我们看来傻逼呵呵的政治经济学。
柔心眉毛淡,湘云每天都会给她画眉。
柔心喜欢看欧洲的文艺片,他就陪着她边打哈欠边看。
每天晚上湘云回来的时候都眉开眼笑的,扔一桌子的宵夜。然后又跑出去和柔心煲电话粥。回来后看着电脑前激战正酣的众人,咬咬牙爬上床开始看法语片。
湘云有一个2T的硬盘,里面存满了法国片。从先锋派到印象派,从新浪潮到吕克贝松。
几年后,我从广州赶回来,为了见出国前的湘云一面。期间他还和我说起这个。
他说到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一说话就像是吐痰的法语,所以看电影都是开静音,以至于法国片在我印象里全他妈是默片。
我一直说,想知道恋人间的感情状态,看他们牵手的方式就好了。感情最好的时候,一定是十指一根根的交叉,紧扣在一起。
那个时候在路上看到他们两个,从来都是紧紧拉扯着,相互挤来挤去走不了直线,简直腻歪极了。柔心笑的很好看,湘云笑的很呆逼。
只有一次例外。
那天晚上我到天桥上拍车流,然后抄了条小路回学校。
远远的我看见湘云和柔心相拥在一起,路灯投下两个长长的影子,一直到我脚边。
夜里很静,我可以听见柔心的哽咽。湘云一直抚摸她的头。
我默默的退出来,饶了一条很远的路回去。
第二天我发现片子有些过曝了,晚上回去重拍。湘云说,我和你一起去。
天桥上风很大,拍到第七张的时候,我按下快门线,在等待的那十几秒中,湘云点了一支烟。
他说,昨天我看见你了。
我不做声,等他继续说。
湘云说,我知道你一直有事情要问我。那些传闻我都知道,可是柔心她不愿意不说,我就不问。
湘云说,我等她敞开自己的门。我最擅长的就是等待了。
湘云说,我以为这是她想要的。
湘云说,可是我错了。
严格意义上说,柔心不算是孤儿,但是又没什么分别。
柔心的爸爸是个赌徒,一直都是。当年柔心的外公外婆极力反对这门婚事,柔心妈妈却铁了心,不惜和父母翻脸,跟着柔心父亲,嫁到了北方。
婚后柔心父亲死性不改,一门心思在牌桌上。终于在柔心七岁那年,欠下巨额高利贷,撇在柔心母女儿女,远遁他乡,自此再没了音信。留下柔心母女俩相依为命。
那些年,为了还父亲欠下的赌债,母亲拼命工作,拼命挣钱,不惜透支身体。十年后,柔心十七岁那年,母亲去世。
柔心父亲也是那年回来的。他为亡妻修了墓地,在墓前长跪不起。十七岁的柔心冷眼看着这一切,心里是炼狱一般的怨恨。她想起这些年母亲提起父亲时,几乎从来没有埋怨和恨,就算是她行将就木的时候,她也只是希望他能够回来。而眼前,墓碑上的寥寥数笔和那风里萧索的花束,皆隐喻了一个苦难的南方女人形销骨立的短暂一生。
父亲挣了钱,改了面貌。但对于他,柔心始终不能面对和原谅,从某种意义上,她对父亲的恨是彻骨的。
父亲或许深知自己罪孽难平,或许也面对不了成年了的柔心对他冰刺锋芒的恨,他从来不奢望获得一个安平和睦的父女关系,他只是留下大笔的钱。每周来学校看望柔心,求她和自己吃个晚餐。
在短短的一个小时晚餐时间,柔心和父亲几乎毫无交流,她不关心父亲的生活,不关心他做的是什么生意,也不希望父亲进入他的生活。只是简短而淡漠的回答他的满怀关切的问题。父亲越是卑微和殷勤的讨好她,她越是鄙薄他。而过去这么多年夹杂着心酸和抑闷的往事在这个中年男人面前,像被一把刀一样重新刮开,重复的反刍里泛起的岁月的苦水和酸液,每次都让她在和父亲分别后失控到痛哭栗抖。
而在一个月前,父亲再次消失了。
一地的烟头。
湘云说,昨天柔心抱着我哭,我忽然明白,以己度人,我是有多傻逼。我以为我该等她,等她收拾好自己,等她打扫干净狼藉碎片,等她打开门。可是她是一直被反锁在往事里的小女孩儿,她一直在等我,打开门,带她到太阳底下晒一晒。
小的时候看童话,每次看到诸如“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样的操蛋结尾,我都忍不住刨根问底,到底过上了什么样的幸福的生活呢。我爸被我问急了,就踹我两脚,把我锁在房间里,留下我一个人,很伤神很费力的思索,搞得我小小年纪就很忧郁。
多年后我终于开始明白,童话的作者都是成年人,他们知道所有的爱情都会退化,所有沸腾都敌不过时间,所有的热切相爱都会止于眼睛里都是对方的一刻。所谓的幸福生活,不过是眼泪和争吵,中伤和伤痕,最后才是凝合和相守。这些小孩子怎么看的懂呢,所以只能每次都很没新意以一句“幸福生活”草草收尾。
可惜的是,就算是我们如此明白了“爱情到了燃点和巅峰,之后再怎么走都是下坡路”这一既定事实,大多数年轻的爱侣依然接受不了,他们在彼此折磨和伤害中最终走散,没能走到彼此都曾相信的终点。
湘云和柔心的爱情如果在这一刻被雪藏,在你,在我的记忆里,他们就一直会是那对十指一根根紧扣在一起,走路都彼此挤来挤去走不了直线的清朗的情人。
可惜的是,我不是安徒生。
湘云和柔心像每一对校园情侣一样,开开心心的过了很久。那时我们经常一起晚上在路边摊吃宵夜,北方的晚风很凉,湘云就把外套披在柔心肩上,柔心缩在湘云怀里,牵着他一只手。
那年柔心过生日的时候,湘云为她烧制了一个心形的陶器。
湘云和我说这个的时候我很奇怪,平面的心形图案我们都知道,可是立体的心形是什么样的呢、
湘云比划着,就大概像个桃子。
我恍然大悟。
那天晚上,湘云把柔心叫下来,把礼物送给她。
柔心打开盒子立刻惊呆了,张着嘴说不出话。
湘云很得意,尽量控制自己的声带,用很午夜情感电台的腔调说,喜欢吗。
本来湘云准备预案是,在柔心说喜欢后,他就说,我把我的心送给你。
这个透着浓浓韩剧气质的酸逼方案,他在宿舍对着脾气最好的老三演习了一百三十多遍,付出了被我和老大由于情绪失控冲过去抽了七十多个大嘴巴,并且给老三脆弱的小心灵留下永远不能愈合的心里创伤的惨痛代价。
他对此信心爆棚,势在必得。
预想中柔心的反应应该是死死地抱住他痛哭流涕。
实际中柔心的反应是,喜欢是喜欢,但是你为什么送给我一个屁股啊?
湘云回忆说,他当时恨不能挥刀自尽。
结果是柔心还是趴在他怀里落了泪。或许她从来没有被一个人如此真心的捧在手心里,即便那个人像个呆逼。
这个失败的案例说明,手笨就不要装纯情逼。除非她连你笨手笨脚的样子都喜欢。
柔心父亲一直没有回来,只是每个月都打来一笔钱。
她心里不能接受他,但是他一旦再次离开,她也一样接受不了。
柔心自从上次事故受伤后,身体一直很虚弱,脚上的伤也会犯。练舞久了,腿就会肿。湘云买了冰袋,每次排练结束后都给她用冰袋敷腿,缓慢的一寸一寸的为她揉腿。
出去逛街看电影,湘云都给她换上平底鞋,有时候她腿酸的要命,他还会背她走上一路。
后来湘云说,那个时候,我背着柔心,真想一直这样,做她的一双脚,一双眼睛,带她去另外一个新的世界。
她更加依赖湘云,某种意义上,湘云同时扮演着恋人和父亲两个角色。
或许正在看着这个故事的每一个你们,都会有这样的感触,越是亲近的人,越是变本加厉的得寸进尺。
我们都有过那么年轻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爱。我们只想让对方更在乎自己。
有时候爱的方式,就是伤害。
对于湘云和柔心,尤为是这样。
柔心由于和父亲的感情纠葛,加上身体不好,让她时常情绪很糟糕,而她的发泄的出口,只有湘云。
她只有湘云。
湘云心疼她,一直让着她。有时候夜里我修图到很疲劳,到走廊透透气的时候,总会看见湘云坐在窗口上抽烟。
我从来没有走过去。
因为我知道,他只有一句话对我说,柔心什么都没有,她只有我。
他们俩就这么纠纠缠缠的,过了很久。
柔心手里这把刀越来锋利,割得湘云满身伤口。我想,在某些时刻里,湘云心里是有绝望的。
他一直不和我们提,甚至话也越来越少。我们心里担心他,比当初担心他突然掏出刀来把我们秒了要强烈一千倍。
直到有一次他们冷战了很久,柔心来找他。
柔心说,我们分手把。
湘云沉默着不说话。
柔心说,我要出国了。
湘云没有再去找她。
这或许是,这么久以来,这个坚硬的柔软的爱人,这个曾经望着破碎的柔心,内心坚定的远航者,第一次,在这片海里,迷失了航迹。
湘云开始整理电脑里柔心的照片,他对我说,到头来,还是不到一百组。
而这个时候,柔心已经快走了。
柔心走之前那天晚上,湘云说,咱们再去那里拍一次车流吧。
和之前的场景一样,还是我在拍,他在一旁抽烟。
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可是我知道,他在想柔心。
那天哈尔滨见鬼了一样湿气很重,镜头上蒙上了一层薄雾。我一边收拾器材,一边费力的想,终于问了我一直想问的问题。
湘云,当初在宿舍卧谈的时候,你为什么说,不想告诉柔心你喜欢她,说觉得有个人挂念着也好。
湘云不说话,踩灭了最后一个烟头。过了一会儿,抬起头,一脸的贱样,说咱还是换个地方吧,这天太鸡巴冷了。
那天晚上,湘云喝的烂醉。
湘云家里巨富,恨不能马桶刷子都镶钻,地板上都镀金。据说他爸爸从头到脚都是定制的,包括避孕套。
可是湘云不是定制的,湘云是个意外。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湘云爸爸是他们家乡地税局的副处长,他妈妈是当地一家餐厅的服务员。
一次饭局,湘云母亲不小心将汤汁溅到他的衣角上,她忙不迭的道歉,他温文的告诉她没关系的。她抬头多看了他一眼。
就是这一眼,他们双双落入爱河。
也就是这一眼,湘云母亲赔上了半生的跌宕。
可是当时湘云爸爸已经结婚了,也就是说,湘云妈妈是第三者。
在那个年代,一个机关干部,出了这档子事情,如果败露了,后果可想而知。况且,湘云妈妈那个时候,雪上加霜的怀孕了。
或许是湘云母亲是真心爱他父亲,担心会因此影响他的仕途生涯,或许是她自己也对这段感情抱着没有结果的绝望认知。总之,她带着三个月的身孕,消无声息的从湖南回了北方老家,从此再没有见过这个男人。
而从头至尾,湘云爸爸都不知道,她已经有了湘云。
可以相像,一个没有孩子他爹的怀孕女人,会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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