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灵魂回家真实上供吃的魂牌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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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的丧葬习俗
一、常规丧葬
  古时,漳州人办丧事常因迷信风水,企求吉穴而停柩不葬,棺材停放在佛寺、野外或家中,久的竟达数十年。南宋朱熹知漳州时曾明令禁止这一陋俗,限一个月内安葬,“如违依杖一百,官员不得注官,士民不得应举”。
  但是,停柩不葬的陋俗并未禁绝,直到清代蔡世远还指出闽人有的“不修人事,专恃吉地以为获福之资,遂有迟至三年而不葬者”。清末,漳州还有贫穷人家将父母的灵柩停放在厅堂中,三餐时权当饭桌,全家围着棺柩吃饭。
  民国以来,随着科学知识的日渐传播,愚昧的停柩不葬陋俗终于慢慢消灭。
  封建时代,漳州地方官一再提倡依《朱子家礼》办丧事,但民间的丧葬与官方的规范多有出入,而且各地的作法也略有不同。
  (一)送 终
  旧时,富裕人家父母年老要预先找墓地,造好坟茔以为日后的葬地,称为“寿域”;还要预先制好棺材,贴上红纸备用,称为“寿板”。
  老人濒危时儿孙要赶到病榻前,聆听遗嘱。老人断气后儿孙要不断呼唤老人,俗称“搝(音糗,意为拉住)精神”或“叫精神”。一段时间后老人均无反应即可确信老人已经去世,这时下辈亲属一律下跪,号啕痛哭,并要及时为死者翕闭双眼。有的家庭在病人弥留之际,要请和尚、道士或长者为病人诵经。
  (二)发 丧
  发丧是办丧事的开始。因死者的身分不同,发丧的方式有很大的区别,辈分高的人要办得隆重,辈分低的人丧礼从简。
  1.搬 铺
  依古礼,老人病危时应将铺位搬到厅堂中,以便到时得以寿终正寝。但漳州民间大多是等老人断气之后才行搬铺。
  死者断气后,子女(媳)要为其擦洗遗体,趁尸体尚未僵硬换上死者结婚时穿过的白色内衣裤。然后将尸体移置厅堂中三块木板拼成的铺上,男尸偏左,女尸偏右,头向内足向外。也有将死者横放在厅堂中以避免“担楹”。
  搬铺时厅堂的神明和祖先牌位均以布遮盖。死者仰卧在厅堂里,身上覆盖布衾——白布制成,镶红边,长应蔽足,俗称“天地被”。死者头上覆盖白布,头下枕以砖块垫纸帛。
  铺前张挂白幔,幔前摆供桌,桌上供死者的灵牌。60年代以后,供桌上多不设灵牌而以死者的遗像代替。依古礼,供桌上的供品应为死者生前所吃的剩余食物再添些新食物及一杯酒。但漳州城区实际上摆放丧事专用的七碗供品即甜米糕、粉条、包子、红鲤鱼、豆子、带蘖根的芋头、红圆子加“红灯仔粿”(用面粉制成,染红后与红圆子合装一碗),其中红鲤鱼多用红纸包钱(红包)代替,俗称“七碗”。供奉死者生前吃剩的食物已极少见到。
  白幔后面,在死者脚下方的地上点燃长明灯一盏以照冥路,摆上插着竹筷的干饭一碗,称“拜脚尾饭”;子孙在旁边烧冥镪,称“烧脚尾纸”。
  搬铺后丧家即请阴阳先生择定入殓、出殡和入土的时间。若死者生前未选定墓地,还要请阴阳先生“找风水”。
  若死者尚有直系长辈在世,搬铺时尸体只能停放在厅堂的偏侧。死在外面的尸体不能入屋,必须在屋外搭棚停尸。
  2.易 服
  死者的晚辈卸去平常的服饰,各按缞绖功缌等易服。现在是全都换上白布衣服,女用麻束发、头缠白布。子孙后辈下跪哀号恸哭,焚烧冥镪。
  大门上的红色对联要撕下,门扇上要贴上两条白纸条交叉成“×”形状。若死者的配偶尚健在,则只贴一条白纸成“/”状。门口摆放一顶纸轿,死者是男性的轿用蓝色,女性的用黄色。
  夜晚孝男、孝妇通宵达旦地守灵。特别要谨防猫、狗走近尸体,俗谓猫、狗跃过会使尸体挺立攫人。
  3.报 丧
  长辈谢世,子孙应及时通知亲友,并告以大殓成服和出殡的日期。
  小户人家死了人多以口头报丧,并请人互相转告。大户人家则要正式发讣告,父死称“寿终正寝”,母死称“寿终内寝”,孝男自称“孤子”(父母尚存一方)或“孤哀子”(父母双亡),孝女自称“孤女”或“孤哀女”。
  有的地方,死了祖辈要鸣钟鼓告丧。但死者若仍有直系长辈健在,则不能鸣钟鼓。
  出嫁在外的女儿接到父母的死讯,应立即奔丧;并在通往娘家的岔口上就开始号哭,俗称“哭路头”。
  亲友闻讯,赶赴吊唁。男性亲戚要到灵前燃香、添供、烧冥镪、跪拜、磕头,大户人家还要读祭文。女性亲戚吊丧时要号哭。吊丧的祭品随亲疏而别,最常用的是民间所谓的“三牲祭”(猪头、公鸡、鱼)。朋友吊丧一般是送素色绸缎挽幢和红包(赙仪)。丧事的红包与年节喜庆的包法不同,包钱的方形红纸沿平行于对角线斜向折叠,交给丧家时要说这仅是够买纸的钱。丧家应回赠吊丧者一条手巾和两条红丝钱。现在吊丧者多送花圈,并向死者行鞠躬礼,送现金也多不用红纸包裹。丧家回赠吊丧者一粒糖果和一包裹着硬币的小红包。
  俗谚云:“死爸扛去埋,死母照头来(按规矩办)。”若死者是娶进的女性,丧家应首先通知其娘家,俗称“报死”。其娘家要赠给送讣告者一条汗巾、两个红蛋(或一个红包)。
  娘家接报后要派人前往探视,俗称“做外家”。做外家的人一般由死者的兄弟带领,只要是本家本族的人,性别年龄不拘,人数也不限,但要凑成除九以外的单数。做外家的人到了丧家之后的态度和作为将根据死者的死亡原因而定。在正常死亡的情况下娘家要根据丧家的状况决定去人的多少。丧家较富裕或死者已当祖母,做外家的人数就要多些;反之则少些。
  丧家要在村口或路口设“路头桌”泣跪恭候,俗称“接祖”。外家人瞻视遗体后要询问死者的病情和子孙侍奉的情况,并对含殓提出意见。丧家必须诚恳答复并设宴招待。席上的食物不得带骨,全部用碗装,不得使用盘子和汤匙,最后一道菜不是甜点而是豆干炒韭菜。饭后外家人不辞而别,丧家也不送行,仅备死者生前衣裤一套由外家人带回。外家人如愿意帮丧家料理丧事也应先回去以后再来,或回到半路从另一条路折回。
  若死者的娘家已经没人了,丧家要“接番薯祖”,即以盘子托一条番薯藤权作死者的外家,孝男孝妇对番薯藤跪拜。
  如果死者是因自杀、发生事故、受虐待或由于其他非正常原因死亡,娘家来人将会很多。丧家要抱“斗灯”跪迎。做外家的人责骂、摔东西、打人时丧家均应屈让,并请长辈“做公亲”(调解),答应外家的条件,厚葬死者。如果民间的调解失败或确实涉及刑事责任,外家人将告到官府,由官府处理。
  (三)入 殓
  古时,死人入棺前要行小殓和大殓,用绸或布分横幅、直幅束尸,先结直后结横,横者周身相结,直者掩首至足而结于身中。小殓横用三幅直用一幅,大殓横用五幅直用三幅。民国以来,此种殓法已少见,而以穿多层寿衣代替,入殓的程序也与古代的家礼有较大的差异。
  1.小 殓
  小殓指为死者穿戴整容,准备入棺。
  小殓前要“请水”,孝男(长子)披麻带孝,反穿上衣,袒露一肩,手捧瓦钵,钵内放一小块白布和若干铜钱;孝妇(长媳)和其他丧属按亲疏列队到附近溪边,半跪于地,焚香祷祝,将铜钱投入溪中向龙王或土地公买水。孝男将钵口朝水流逆向舀水捧回家,孝妇等随后号哭。捧回水后用新布沾水给死者揩脸,并做象征性的沐浴动作,然后替死者梳头、整容。
  若死者生前未备寿板,死后其亲友即到棺材店购买棺材。棺材抬回时,买棺材的亲友手臂缠上白布走在棺材后面。孝男(长子)捧斗灯率丧属披麻戴孝跪在村口或路口哀号匍匐,恭迎棺材,称为“接板”。
  死者入棺之前要穿上新衣,寿衣的件数依死者的身份和所在的县份而有所不同。一般说来,死者的年龄越大、子孙的辈数越多,就应该穿越多层的寿衣。但寿衣的数量和质量也决定于丧家的贫富。给死者穿寿衣时要让孝男(长子)脚趿木屐、头戴大竹笠,脱下木屐站到庭院当中一面筊苈(音俩)上的小竹凳上,高声呼唤死者的亡魂归来。然后孝男伸直双手,把住一条麻绳,由长辈将寿衣逐件套到孝男身上,再拉住麻绳的两端,将套好的寿衣取下穿到死者身上,称为“套(t‘ap6)衫”。最后孝男将竹笠抛到屋顶,从竹凳上下到地上;孝女给死者穿鞋,孝媳给死者梳头、戴帽。
  穿戴完毕之后,要将灵堂中临时设立的灵位换成正式的神主,用一定规格的栗木牌书写死者的世代、姓名、生卒年月、寿数以作祭祀用的牌位。其中“神主”的“主”字要故意漏写一点,写成“王”字(待到出殡之日再请有身份的主礼者用朱笔在其上添加一点)。
  古有“饭含”之俗,以数粒米和珍珠、银屑塞入死者口中。民国以来,改为在大殓之前由孝媳依次往死者口中塞豆腐和夹生饭粒,称为“饲生”;也有往死者口中塞进珍珠。
  一般丧家在完成小殓之后要请人在死者的铺前诵经,俗称“牵铺前经”。诵经者可以是和尚,也可以是尼姑或长年吃素的“菜姑”。诵经时丧属围在铺前跪听。
  2.大 殓
  古俗大殓时要为死者添穿寿衣并添扎布匹绸缎。民国以来,寿衣多于小殓时一次性穿妥且废除布绞(用布扎尸)。但漳州城区陈姓死亡后还以白绫缠扎遗体,称为“殓祖”;据传说是为追念开漳的祖先陈元光,认为经过“殓祖”后死者才能“归天”和祖先在一起。
  死者入棺前,丧属要先将棺材处理加工一番。上等的棺材用檀、楠、柏、桐木制成,其次为榆木、杉木;最次的为松木棺材,俗认为易生白蚁,贫者才用。上等棺木厚度可达5寸,次等棺材厚约为2.5寸。富裕之家棺材内面要用生漆遍涂数次;贫寒之家也要用桐油灰填补缝隙,使之不泄漏。处理好棺材内部,便在棺内铺垫一层木炭末和茶叶。然后在上面放置雕刻北斗七星的“七星板”并在板上铺以“地被”;地被用白布做成,极宽大,铺进棺材后白布边缘垂出棺外。
  之后,将棺材抬进厅堂中,搁在两只条凳上,头朝供桌,丧属焚香礼拜。吉时一到,丧属围聚遗体前看最后一面,然后长子捧头,其他子、媳扶身体,将死者移入棺中。死者头部垫三角形的布枕,脸部覆白帕,腋下、胯下垫鸡毛枕、草纸、灯芯草或石灰包、茶叶包,而后再放进死者生前嗜好或惯用的小件物品如茶具、纸扇、文房四宝、镜梳剪尺、古玩等,并取若干铜钱放入死者衣袋里。
  盖棺前丧属跪地,由执事(俗称“土工”)取出死者衣袋里的铜钱撒到地上让死者的子孙拾取,称“散手尾钱”。此俗有的改为老人断气时将若干钱放入死者衣袋中,入殓时取出,由子孙按房头分,称“分手尾钱”。然后执事将麻缕或白纱线的一端系在死者手上,另一端由丧属按亲疏由近到远排成一列执线。主事的道士或和尚口中念念有词,将执着的线由远而近逐节割断,意为生者与死者自此永诀。接着,孝男孝妇将新的衣服、被褥、纸锭等塞入棺中。如果以上东西尚不足塞满棺材,就以灯芯草填满,然后裹上地被,再覆上白布,称“天被”。丧属在棺前燃香跪拜,执事将棺盖覆于棺上。
  盖棺时一般要延请和尚或道士诵经做功德,为死者在阴间开路。有的人家还请和尚或道士主持盖棺封钉仪式。
  封钉前丧属备牲醴祭奠,称“祭棺”。然后孝男孝妇绕棺材跪爬三周,再回到棺前跪拜。道士诵《劝亡经》,执事在主礼人示意下开始钉棺盖上四角上的钉。封钉的顺序是:男尸先左,女尸先右;先钉脚下,后钉头上。最后一根棺钉不能全部钉入,要将钉头留在棺木外,寓意“出丁”。执事一边钉一边唱吉语,如“一添丁,二进财,三子孙状元才”之类,祝死者的子孙兴旺发达。封钉时丧属停止啼哭,按各自的称谓呼叫死者:“××,闪(躲避)钉啊!”。
  若死者是已婚妇女,盖棺前必须请外家人到场亲视含殓。外家人的代表无异议则触摸一下丧家所呈的铁锤和棺钉,并以手抚棺头,表示同意盖棺封钉。外家人如果感到不满则会搬走棺盖,直到丧家答应其条件才会归还棺盖。
  丧家若是天主教、基督教徒,一般请牧师主持丧葬仪式,其仪式按宗教要求进行。
  3.殓 后
  旧时,尸体装殓后多停柩3天至7天才出殡,也有停柩49天、3个月甚至更久。停柩期间要做以下事情:
  (1)漆 棺
  富裕之家以碎瓷器舂成粉末,与生漆混和用以涂漆棺材的表面。先以粗粉和漆涂抹数遍,再用细粉漆数遍,直到棺材密闭坚固,在室内外放置数年也不漏气漏味。贫家也一样舂瓷粉涂漆棺材,只是用生猪血代替生漆,其余作法完全一样。
  (2)设灵堂
  死者入殓后丧家以白绢作为死者的魂帛,并设灵座,将死者的魂帛及生前的衣服供于座上。用白布横挂在厅堂中间,将厅堂隔成前后两半,后部安置灵柩,前部用以接受亲友祭奠和延请僧道诵经做功德。
  (3)立铭旌
  灵座设置后,以绛帛做一面长幡,上书某官某公之柩,名曰“铭旌”,漳州讹称为“灵精”。铭旌标志死者的社会地位,须请有身份的人书写。停柩期间铭旌置于灵座之西,出殡时铭旌竖于灵柩之前。
  (4)苫 次
  入夜,孝男铺稻草为席,摆砖块、土块为枕,围着棺柩和衣而卧,称“苫次”。
  (5)祭 奠
  设灵堂后,孝男孝妇要朝夕哭奠。凡有人来吊祭时孝男应俯伏于旁,吊祭完毕孝男应向来人叩谢。
  (四)殡 葬
  古礼规定,人死后3个月内应入土为安。漳州人多不遵守,以致清代官方竟放宽到“最迟亦不可出三年服之外”。民国以来,停柩时间逐渐缩短。现在农村和山区人死后3天至7天就下葬,城区则一两天就送到火葬场火化。
  旧时,丧家要送每个送葬者1条手绢或毛巾、1支纸花、1对红丝线和用红纸包裹的两个铜钱。现在铜钱用硬币代替,红丝线则用一粒糖果代替。
  1.搭灵棚
  出殡之前,丧家在庭院中或大门口的旷地上搭设灵棚,上以谷笪(晒谷用的篾席)为棚顶,下摆桌椅并备茶水、纸烟招待送葬的来客。灵棚当中设供桌,供桌四周挂白布,正中安放灵牌,左右摆设纸扎的“金童玉女”,以及纸马、纸轿、纸屋等。灵棚里还陈列挽联和哀轴。
  60年代至70年代“破四旧”废禁神主以来,供桌上改供死者的遗像。70年代起,灵棚里多陈列花圈;80年代以来,播放哀乐(信教群众用佛、道或基督教音乐代替)。
  2.出 殡
  俗称“出山”,是千百年来土葬习俗沿用的说法。
  出殡前灵柩覆盖制作精细的棺罩,若死者还有父母在世则只能盖红毡。柩前摆供桌,上置香烛和丧事专用的“七碗”,丧属着缞绖功缌等服哭奠,称“祭棺”。若死者社会地位较高,则有人读祭文,称颂死者生前的功德或叙生死交谊,随后烧香奠酒,孝男泣谢。
  祭棺毕,孝男(长子)一手执酒壶,一手持大竹筛,围棺绕圈行,同时将酒滴洒到地上。有的地方由孝长子推着大筊□(音俩)绕灵柩滚一圈,其他丧属依次序随其后绕行。嗣后“土公”抬起棺柩,踢倒垫放棺柩的条凳(若死者的配偶仍在世则只能踢倒其中的1只),出发前往墓地,称为“起柩”。客家人起柩前丧属要执香围棺绕行三圈再反向绕行三圈,然后鸣炮起柩。
  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起柩时父母持竹枝鞭棺,责其未能尽奉养至终之责。起柩后棺木须头尾互调,走几步后才复原。妻死夫欲续弦者,亦在起柩前行“跳棺”仪式。
  旧时,出殡送葬队伍要缓行过街,是丧礼中最事张扬的部分。豪富之家常利用出殡来显示其家族的兴旺,送葬有西乐、中乐,其热闹与排场往往与丧礼“以哀为主”的原则背道而驰。
  (1)丧 服
  五服是封建宗法制度最主要部分之一,家礼对服丧人应如何穿戴有极具体的规定。但漳州民间出殡时并不严格遵守缞绖功缌的服法,例如死者的曾孙身上要“戴红”,死者的玄孙辈要身着红衣以显示死者子孙兴旺。同时,死者的遗像上不搭白纱而搭红绸,俗称为“好命丧”。反之,如果孝男仅仅是小儿则称“苦丧”,丧服、丧礼从简,出殡时匆匆而过,不敢张扬。
  出殡时,孝男手持孝杖上路。旧时丧礼苛繁,孝男身心不支故需倚杖以扶持身体;孝杖丧父时用竹,丧母时用桐或荆条。现在孝杖仅用作孝男的标识,因而以短而细的小棒替代,棒上裹以麻布或贴上白纸穗。
  (2)丧 灯
  出殡队伍以一对丧灯开路。丧灯以白纸扎成,圆柱形,高约1米,半面写着丧家的姓氏,半面写着“×代大父(或大母)”。写法均虚增两代,如死者已有孙辈,祖孙三代,就写“五代”;如死者已有玄孙,则写“七代”。
  葬后这对白纸大灯将挂在丧家的厅堂外,直到周年后才撤下焚毁。
  (3)出殡队列
  出殡时死者的大女婿肩挑大丧灯走在最前头,二女婿紧随其后一路抛撒纸钱向路神买路;若死者无女婿则请他人代替。其次是两人敲小鼓和大钹,俗称“出丧鼓”。接着是灵幡、彩旗、八音乐队、挽联、送葬的亲友以及做佛事的和尚。随后是铭旌,书写铭旌的有身份的绅士则骑马走在铭旌之前,他将主持“点主”仪式;有时还有另一个绅士坐轿走在铭旌之前,他将主持“授土”仪式。铭旌之后是纸轿、遗像、魂轿(内供魂帛)、灵柩,孝男率丧属跟在最后。
  灵柩上的棺罩前部有一纸扎的龙头,从龙头拉出两条白布条,俗称“龙须”。死者的朋友、门生拉着白布条前行,俗称“挽(扯)龙须”,此当是古代“执绋”的遗俗。
  出殡队伍的排列次序各地略有不同。豪富之家常雇数个乐队分插在队列中以壮声势,子孙不够多就花钱雇人充当孝男孝女。富家的棺柩抬者多达18名。贫家的棺柩只由两人抬。
  个别地方出殡时灵柩经过村庄或土地庙要放鞭炮,同时要放下1对香烛和若干“寿金”。
  (4)辞客礼
  送葬的亲友一般只送到城郊或村口就折回。队列缓步行进时,孝男、孝妇、孝女要跑到前面的路口,跪在路旁叩谢送葬者,请其止步,俗称“辞客”。辞客礼应行3次,送葬的亲友按关系的亲疏依次离去。
  出殡时若遇下雨,送葬者可打雨伞或戴斗笠,但丧属只能任雨淋,俗称“沃(淋)孝男”。雨天道路泥泞积水,孝男也必须跪在泥水中辞客。
  60年代以后,漳州城区实行火葬,出殡的方式大为改变,仪礼也相应大为简化。
  3.下 葬
  辞过3次客,大部分丧属也与吊客同时返回,只有孝男和主要亲属护送灵柩到达墓地,举行下葬仪式。
  (1)设 祭
  灵柩到达墓穴前,要奉魂帛就灵座,摆设牲醴、点香烛、焚纸钱祭奠死者。
  (2)授 土
  在墓坟的左边立1个“土地公”的神位,由有身份的人祭拜土地公,请土地公拨出1块地供死者安息,俗称“授土”。
  (3)落 葬
  吉时一到,“土工”口诵吉语,将灵柩放入穴中。孝长子止哭临视,勘验周至,务使棺位平直端正,向圹中放入墓志铭,并将铭旌铺在棺上,最后亲手撒下3把土,示意土工开始窆埋。
  土工向圹中撒入五谷和铁钉并唱吉语,然后将未撒完的五谷和铁钉分发给孝男,孝男用麻衫的衣襟兜住象征添丁进财的铁钉和五谷,并要带回家中。接着,土工挥动锄铲,将棺材封盖严实,在上面堆起土堆,俗称“墓龟”。
  若死者是死于水中或是自外地运棺回来,在落葬之前丧属要请道士诵经,手持灵幡呼叫“××归来吧!”将亡魂引回后才能下葬。
  (4)谢 土
  棺材落葬后,丧属随即点香烛、焚纸钱,以牲醴祭祀土地公,此为古时的“告窆”礼,俗称“谢土”。祭后将魂帛埋于圹旁。
  (5)点 主
  祀过土地公,众孝男列跪墓前,孝长子背向墓跪,双手捧死者的神主,主礼者手持朱笔向太阳一指,口中唱道:“指日高升”。接着,用朱笔在神主牌上端左右两边各添一小点,口中唱道:“两耳聪明”。最后唱:“子孙茂盛,科甲连登”;并以朱笔在神主牌上的“王”字上添上一点。
  (五)葬 后
  旧时,从葬后到三年服除,期限既长,礼仪亦繁复,孝男孝妇要遵守服丧的诸多禁忌,甚至到村里的公井去汲水也属犯忌。
  1.设 灵
  “点主”之后,孝男奉死者的神主入灵轿下山回家,称“返主”。孝妇要列队至附近路口跪迎神主。回到家门口时孝男孝妇均要哭号,称“望门哭”。进入厅堂时要将神主供在当中。
  如果墓主人系死于外地,下葬后还要引魂返家。孝男手持灵幡招呼死者:“父(母)亲,回家吧。”俗话说“死人直”,意为死人的灵魂不懂得转变,所以孝男引魂归家时凡遇拐弯或过桥过沟时均须关照亡灵,大声说:“转弯啊,对遮行(往这儿走)”或“过桥啊”、“过坎仔啊”。将亡魂引至家后,告诉亡灵:“到了”。引魂就座并将灵幡和寿金、银纸一起烧掉。
  殡葬后撤除灵棚,厅堂墙上挂死者遗像,灵座上供死者的神主,两旁摆放纸扎的奴婢,俗称“桌头□(音干)”。富家桌头婢如真人大小,站立在供桌两旁,1个端茶、1个执水烟袋;有的还做成可活动的,人一踩到桌前的踏板,桌头婢即俯身向前,放开踏板桌头婢又恢复仰身状。贫家桌头婢高仅1尺左右,摆在供桌上。供桌上供香烛和丧事专用的“七碗”,另外还摆1盏昼夜长明的油灯。厅堂两侧墙上挂女儿、儿媳、侄女筹办的纸扎“金银山”,俗称“灶仔山”、“新妇山”、“查某孙仔山”。
  漳州城区有的灵位设置得宛如死者端坐在厅中:供桌后摆1只扶手椅,椅上倒放1个米斗,斗上安放死者的神主,另用死者生前穿用的衣服盖在米斗上,两袖顺扶手垂下,两只裤管在椅子前沿垂下,椅子前摆放1双死者穿过的鞋。
  设灵毕即举行葬后的第一次祭仪,旧称“虞祭”,俗称“安灵置孝”。知书之家的孝男要哭读固定格式的虞祭文。
  供上神主之后,孝男孝妇每日晨昏仍要着孝服在灵前烧香“拜饭拜茶”,而且必须哭出声,四邻若听不到朝夕哭奠声会被讥为不孝。孝妇哭奠用本地通行的哭丧调子向死者诉说哀苦和思念之情。随着时日的推移,哭奠常流于形式,往往只闻哭声,不见眼泪。
  2.应 酬
  自人死到下葬,丧家要惊动和烦忧不少人。葬后丧家必须以一定的礼节对这些人表示祝福和感谢。
  (1)洗 净
  出殡后,丧家要请道士或别的专业人员举行洗净仪式。道士边摇铃边用石榴枝沾水在丧家的四周拂洒,并高声向四邻唱道:“清气相(干净)啊!”祝四邻清净平安。
  60年代至70年代,漳州城区废止了洗净的习俗,丧家在往自家大门上贴白纸的同时,将红纸剪成小方块贴在四邻的户外墙上以祝四邻平安。
  (2)宴 客
  殡葬归来,丧家要设宴答谢吊客和帮忙丧事的亲友。丧宴的酒菜与平常无异,只是席上当有1碗“红糟肉”,寓意见红化吉,祝吊客和帮忙的亲友回家平安吉祥;宴席不上甜点,以豆干炒韭菜作为最后一道菜。
  席间觥筹交错,搳拳喧哗,全无哀戚情思,常为有识之士所诟病。但此举自古已然,禁而不止。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繁荣,有钱有势的人家办丧事或大摆宴席、或大收赙仪,使工薪阶层常有“人情债难还”之慨。
  3.收 灰
  下葬后7天,孝男孝妇备牲醴到新坟哭奠并修补坟墓,告慰亡灵,俗称“收灰”。是日已出嫁的女儿要回来参加收灰仪式。
  到达墓地后先摆上供品,漳州城区多供丧事的“七碗”和猪头、发粿、鸡、面等凑成11碗。孝男孝妇哭奠过后,在给死者烧寿金、银纸之前,要先烧1份寿金给土地公“做工钱”,请其为死者带路并安排死者在阴间生活。
  接着,孝男孝妇要收拾并焚烧坟前遗留的丧具。如发现坟墓有破损或松软,要立即修补夯实,并取一小撮坟前的泥土放入香炉中带回置于灵位前,示意坟墓已完成,告慰亡人可安眠于九泉。
  收灰后,已出嫁的孝女要带豆子、甘蔗和小红灯笼回去,俗称“捾(提)豆仔”。其中甘蔗常用芒(用以制作扫帚的芦荻类植物)秆或整根芦竹代替。丧家将米豆蒸熟后拌上红糖,然后分装在特制的巴掌大的小竹篮中。篮子的外沿要贴上红纸,糖豆上放1只未煮的糯米圆子、两个饭团、两块豆腐和1小块用韭菜裹起来的肉,韭菜肉是要送给女婿吃的。每个女儿带1只篮子和1根芒秆(或芦竹)回夫家祭拜保平安。每个女儿分得1盏外写“五谷丰登”、“添丁进财”等吉祥语的小红灯笼,并在回婆家的路上将小红灯笼挂在路边的树上或篱笆上。
  4.做 七
  自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届七日丧家须在灵堂备牲醴、香烛哭祭,俗称“做七”。漳州城区做七时以丧事的“七碗”再加些酒肉饭菜作为供品。俗谓首次做七(称“头七”)时死者用手抓米糕吃后土地公会带他(她)到冥河里去洗手,死者双手的指甲会立即脱落,此刻死者才会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
  做七须做七次,有的地方将某些次做七分别规定由女儿、孙女、侄女筹办,称“灶仔旬”、“查某孙旬”、“查某孙仔旬”。做七期间,丧属不得上他人家串门。做过第七次七日(称“满七”或“尽七”)后,改为朔望(初一、十五)哭灵。
  5.做百日
  丧后百日内,逢年过节丧家不办荤腥,由亲友馈送糕点。丧后百日要举行祭奠,从此终结哭奠的仪式,古称“卒哭”,俗称“插花”或“做百日”。已出嫁的女儿要带白龟粿回娘家做百日。
  卒哭的祭品除丧事的“七碗”之外,还有由猪头、发粿、鸡、鱼等凑成“三牲”或“五牲”,官宦之家甚至用上少牢(全猪全羊)。丧家要特制红龟粿,与孝女带来的白龟粿一起上供。祭法与虞祭相同,辞神时孝男也须读固定格式的卒哭祝文。一般群众仅仅烧香烛、跪拜叩首、酹酒、烧寿金和银纸,与一般的敬神无异。
  一般的丧家,只要经济条件许可,做百日时都要延请和尚超度亡灵,俗称“做功德”,规模可大可小。贫家做不起功德可以推迟到以后补做。
  做百日超度时事先扎1匹纸马,俗称“锡马”,马上坐1个真人大小的纸和尚,俗称“臭耳(聋)和尚”。主事的和尚站在椅子上,手持写有死者户籍、姓名的纸条,高声诵读给纸扎的聋和尚听,读毕将纸条交给纸和尚,此俗称为“读锡马”。嗣后,和尚开始诵经,并以钟鼓木鱼乃至大型的佛家音乐伴奏。诵经的种类、次数与规模完全根据丧家支付的费用标准而定,时间长达3天至5天。有钱有势的死者也占有到达极乐世界的优先权,大悖于佛家所宣扬的众生平等的教义。诵经之后,主事的和尚要“摔孤”。做法与七月普度的放焰口一样,将食物布施给野鬼孤魂,周围的贫民或儿童也照例来“抢孤”,俗谓吃了“抢孤”的食物能保平安。
  摔孤之后做功德的现场聚起了人群,和尚开始表演节目,最经常的是“弄铙”和“答嘴鼓”。弄铙类似杂技,由练武功的和尚转动大小铙钹,并将其一个个叠起来。答嘴鼓类似相声,由两个和尚就市井平民所喜闻乐见的话题进行问答辩难,内容滑稽,引人发笑;但由于表演的和尚水平参差,也有流于粗鄙无聊,故方言中用“答嘴鼓”来形容耍贫嘴或聊废话。除了和尚的节目外,有的富家还请戏班演目连戏。
  做完功德要焚烧锡马和马上的聋和尚,意欲使纸和尚带着主事和尚交付的纸条到阴间去找死者的亡魂。丧家事先用纸扎成房屋楼台、车马奴婢以及其他种种物品。焚烧锡马时把这些东西连同“金银山”也一起烧掉,叫聋和尚一并带给死者,俗称“烧大厝”。此俗60年代至70年代已废止,80年代又有所恢复。有的丧家还扎制汽车、摩托车、洋楼、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话等烧给死者;其中房产还附有“三宝佛作证”的房契,让死者在阴间也能享受现代化的生活。
  旧时,百日卒哭后孝男才可以理发、洗刷孝裤、吃蔬菜、睡席子、枕枕头;有的地方孝妇、孝女在卒哭后要“挽面”。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礼制逐渐松弛,做百日时较疏的丧属(女婿、外孙、曾孙)一律除服,胸前或手腕上挂上红丝线,女性发给红色纸花让其插在头上,男性发给红包让其理发,俗称“转红”。转红之后的丧属不必遵守服丧的种种禁忌,但孝男、孝妇、孝女、孝孙(内孙)仍在服中。做完百日,孝女回夫家时应将带来的白龟粿留下,而将娘家做的红龟粿带回夫家,表示化吉、保平安。
  6.做对年
  旧俗,丧后周年做小祥祭,仪同卒哭;丧后两周年做大祥祭并撤灵座,折孝杖。民国以来,唯有很守旧的家庭才严格按古礼行事,民间多将大小祥祭并而为一,在丧后周年时“做对年”,撤除灵堂。
  做对年所用的供品还是丧事的“七碗”外加“三牲”或“五牲”,祭法也和做百日一样。祭后除孝男孝妇之外一律转红,灵堂也于是日撤除。
  撤灵堂之前孝男孝妇离家回避,由本家的长辈或请外人手拿1把刀和1碗水走进灵堂,用刀在供桌上拍1下,将水泼到供桌上,厉声说:“快逃!大水淹来了!”然后将死者的神主从灵座上移进供奉祖先的神龛。这种作法在废禁神主以后改为将死者的遗像自供桌上挂到墙上与其他先辈的遗像并排。
  死者的神主或遗像被撤离供桌之后,孝男孝妇回来撤除灵座,将桌头婢搬到庭院中,摘下大门口或厅堂檐下那对大白纸丧灯,连同桌头婢一起烧掉。
  7.终丧祭
  旧俗,丧后27个月就称三年期满,可以除服结束丧制。届时设祭,称“禫祭”或“终丧祭”。
  举行禫祭,要事先发贴邀请亲友参加,供品不再用“七碗”而改用吉祭的牲醴。祭毕卸除丧服,换上吉服。在聚族而居的地方还要举行仪式,将死者的神主迁入祖庙,按昭穆次序供在神座上,称“祔庙”。至此丧事完全结束。
  8.做 忌
  自丧后的第二年起,每逢死者去世的周年,遗属都要为死者“做忌”。旧俗,忌祭前一天要斋戒,不饮酒食肉、不听乐,变服终日,夕寝于外。
  民国以来,旧俗渐废。逢长辈忌辰,子孙毕聚,备死者生前喜食的蔬果酒馔,凑成6碗、12碗或24碗作为供品;从神龛里奉死者的神主就位,然后祭拜,拜毕则焚烧寿金银纸。
  现在做忌更加简化:做一些好菜饭摆在死者遗像前,焚香揖拜;接着烧寿金银纸,最后子孙聚餐。
  9.立墓碑
  营造坟墓可在墓主人生前或死后,但必须选择吉日。立墓碑也必须择日,而且要祭祀土地公。
  墓碑俗称“墓牌”。碑上字为“显考(或显妣)某府君某某(或某府某孺人)之墓”;左下角题“孝男某某,孝女某某,孝孙某某等同立石”。碑上总字数可用加减虚词的方式加以调整;碑文按“生老病死考”循序读下来,务使末字落在“生老”两字为吉。
  相传宋末帝昺经过漳州时为酬报本地妇女的拥戴,特赠漳州的妇女以“孺人”的品第。此说虽非史实,但漳州已嫁妇女死后墓碑上确均称“孺人”。
二、特殊葬俗
  除停棺不葬之外,漳州以前还有几种特殊的葬俗,现在多已废止。
  (一)寄 埋
  旧时,一些地方妻子死在丈夫之先,应先行寄埋别处,等丈夫死后再移棺合葬。
  (二)二次葬
  漳州民间有迁墓重葬之俗。迁墓前备特制的陶罐,择定吉日祭墓开棺,将死者的骨骸自脚拾起,顺次摆入罐中,头骨放在最上面,然后盖上陶盖并以桐油灰密封。此陶罐称为“金斗”,先藏于家中或寄存在寺庙里。嗣后选定吉日,就原地或另择地将金斗埋入,打灰堆,立墓碑。葬完后举行祭祀,亲友要送“金银山”,供祭祀时焚化。
  客家人在迁葬后的祭祀时要放鞭炮,已出嫁的女儿和孙女要穿红裙。
  (三)殇 葬
  漳俗,婴幼儿死亡后用草席卷裹,放在畚箕中,由其父带到野外埋葬。葬处不堆土,也不树标志。
  周岁以上16岁以下的殇者,用木板钉简易的棺材装尸,脚下的那片棺板不钉,死者双手用红丝线捆扎,衣服上的口袋剪一个洞,俗谓可使早夭者在阴间免受劳役之苦,早日投胎转世。
三、畲族丧葬习俗
  畲族的死者都采用棺木土葬,孝男孝女不披麻带孝,只穿素服。入殓时先将遗体洗干净,然后穿上本民族的服装,穿多少层寿衣没有特别的规定,根据家庭情况量力而行。入殓后随即出葬,没有停柩的习俗。亲友要在灵前礼拜,并唱《哀悼歌》。
四、丧葬改革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漳州逐渐废除旧礼教,但民间二次葬遗俗长存,“金斗”还是不少。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提倡丧事简办、丧事新办,封建迷信色彩浓厚的丧葬旧俗大多革除。“文化大革命”期间,旧风俗属于“破旧立新”的对象,葬丧旧俗进一步革除。80年代以后,随着城乡群众手头宽裕,一些铺张浪费的陋俗又部分地回潮。人民政府在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积极推行丧葬改革。
  (一)及时安葬
  民国时期,寄柩的陋俗日渐废止,但民间“金斗”长期存放不葬的现象仍然存在。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大力反对封建迷信,科学知识日益普及,这一愚昧落后的陋俗才告彻底废绝。
  旧时,死了长辈要停尸多天才入殓,尸体往往因而腐败。随着群众卫生观念的日益加强,停尸的期限逐渐由以前的3天至7天减少到1天至3天,夏季还用冰块降温防腐。80年代,漳州城区加强殡葬管理,规定死尸必须在24小时内火化,杜绝了因为尸体腐败影响卫生、传播疾病的不文明现象。
  (二)缩减孝期
  旧俗,父母亡故必须守制3年。在此期间,孝子必须身着孝服,不得任官职、应试、饮酒食肉、内宿、听乐、参与喜事;还必须庐墓,完全脱离社会生活。
  民国以后,民间逐渐将孝期缩短为1年,做过对年晚辈一律转红。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孝期不断缩短,城乡除新年不贴红春联之外,其他禁忌多已废除。农村中多于做百日后转红,城镇则多于做满七后转红,甚至在七日收灰后就恢复正常生活。
  (三)提倡火葬
  漳州历来实行土葬,买棺造墓,所费不赀而且挤占土地;因抢“风水”引起纠纷械斗的事屡屡发生。
  60年代至70年代间,漳州城区修建火葬场,政府大力提倡火葬。80年代以后,城区居民已逐渐适应以火葬代替土葬,由殡仪馆派人行事,有关棺柩的旧俗自然废止。
  围绕火葬也形成了新的习俗。例如旧俗盖棺封钉时丧属要呼死者“闪钉”,现在则改为火葬炉点火时丧属呼叫死者:“××快逃呀!火来了!”保留了丧属宣泄感情的传统方式。
  (四)丧礼改革
  民国时期就有人以开追悼会代替祭拜,但是群众性的大改革还是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的。
  50年代,先人逝世后直系亲属披麻带孝,祭奠、做功德,亲友吊唁都在两三天内举行。不设魂帛和神主,不做虞祭、祥祭和禫祭,停尸两三天即盖棺出葬,满七或百日便转红撤灵。
  60年代,城区开始使用黑纱、花圈。公务人员去世,多以追悼会代替旧式的祭拜。民间的丧礼中,迷信的内容也逐渐淡化,吉语祝辞也有所改变。例如,下葬时殡工(土工)不再唱“代代出公侯,子孙中状元”,而唱“代代出干部,子孙做党员”。
  “文化大革命”中,强调阶级出身,死者若属“革命”人士,则要开追悼会,会上诵读《为人民服务》和《纪念白求恩》中的有关段落,结束时奏《国际歌》。死者若属普通群众,则可以举行适当形式的追悼、吊唁活动。但香烛、冥钞、纸屋之类迷信用品被禁售,封建迷信仪式被列为“四旧”予以破除。祭拜只能秘密地进行,出殡时丧属臂缠黑纱,不得披麻带孝;一路不得张扬,更不许请八音乐队奏哀乐。死者若属“专政对象”,丧属就不敢声张,不举行任何仪式,甚或不通知亲友即草草埋葬。出殡时没有遗像和任何丧葬标志,丧属不敢带孝。下葬后家中不挂遗像,也不敢公然哀哭。
  80年代以来,民间的丧礼向着两个方向变化:一部分人倾向于简化,一部分人倾向于复旧和讲排场。
  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人无暇举行旷日持久的丧礼。亲属去世后丧属即分头去设灵堂、发讣告和准备殡葬。亲友闻讯前来吊唁或帮忙治丧。丧属换上简朴的衣服接受吊丧,为死者更衣整容。一两天内出殡,丧属身着白布衣裤,头、臂戴上带孝的标志,走一段路就辞客。葬后数天即撤灵堂,恢复正常生活。
  另一部分人力求复旧。但他们恢复的不是苫次、庐墓这类又苦又累的“旧”,而主要是在大做佛事和大事铺张排场这类用金钱就能便当办到的排场的“旧”。其结果是他们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亲友甚至下属也要陪着还人情债。
  简化丧事,使之适应现代生活,又不中断“慎终追远”的民族传统,是政府竭力提倡的殡葬改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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