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星旅长满广志志那么厉害为什么还是个大校

满广志:“想活捉我不是那么容易的”
中国强起来,造福国内,也贡献世界。背后是一个又一个建设者的付出与担当。从虎贲将士保家卫国到远赴非洲志愿保护野生动物,从为新疆保供电到为孟加拉国建大桥,中国有我,世界有中国。
满广志:“想活捉我不是那么容易的”
满广志:大家好,我就是大家想活捉的满广志。
作为反击力量对359高地实施逆袭,抓紧时间准备。我们蓝军旅是隶属于陆军第81集团军的一个红蓝兼备的合成旅,既担负一般性作战任务,还负责在对抗演习中给红军部队,提供一个逼真的模拟作战对手,创设近似实战的环境,全面摔打红军,充当的是陪练员的角色,发挥的是磨刀石的作用。
我们多次与红军部队交手,也确实让红军部队吃了不少苦头,红军部队在提出了“踏平朱日和活捉满广志”,这么一个相应性口号,来激励大家敢打必胜的信心和士气。红军提出活捉我的这个口号,是很难实现的,或者说想活捉我,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将来有这种可能,我也希望有这种可能。
据军报报道,满广志是山东临沂人,1974年3月出生,1992年9月入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国际战略专业研究生毕业,大校军衔。
他曾任原北京军区某装甲团作训股任参谋、原第38集团军某红军团团长,2015年2月出任陆军第一支专业化蓝军旅旅长。他荣立一、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3次,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在朱日和的练兵场上,满广志的“可怕”,从他的外号可以看出来:“外星人旅长”、“六边形旅长”、“现代升级版李云龙”。
据报道,在2015年的朱日和系列演习中,有部队在演习时喊出了“活捉满广志,打垮195(蓝军旅番号)”的口号。自此,满广志开始在军迷中走红。
记者注意到,他所率领的蓝军部队(假想敌部队),在年的“跨越朱日和”实兵演习中,先后与27个师旅进行了33场对抗,取得了32胜1负的战绩,“完虐”红军部队(演习部队)。
而这骄人的战绩下,除了蓝军自身配备先进装备外,满广志的“狡猾”与“凶狠”,也在对抗演习中有所体现。其中时常被网友提及的,是蓝军“假扮慰问团,活捉红军司令”的战斗。
据广东卫视报道,在该场对抗中,扮演红军的是原沈阳军区某机械化步兵旅。当时该旅从辽西驻地出发,奔袭数百公里后扎营休整。
休整期间,有哨兵报告:当地政府组团来慰问部队官兵了。当时,一名“镇长”带着20多人,抬着几袋土豆、大白菜、几箱饮料,打着“热烈欢迎亲人解放军”的条幅,来到了部队宿营地。
红军的指挥官前去迎接,并和“镇长”亲切握手。随后,红军的几名官兵带路,一行人将慰问品搬进了指挥所。
他们进入指挥所后,营地周围突然响起了鞭炮声,这时慰问部队的20多人扔下手中的慰问品,拔出手枪,“活捉”了红军司令员。而其他指挥员试图求救时,发现通信联络已被中断,无法向外界求助。蓝军由此获胜。
(责任编辑:李德全 CM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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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孔子是野种
  在新疆呼图壁的大型壁画我们可以看到,图画中位于上边的大人们阳具勃起,正在做性交动作,而下方有两排欢跃的小人,这既是对性交的褒扬,也是对生育的礼赞。学者闻一多说:“在原始人类的观念里,婚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传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结子的欲望在原始女性是强烈得非常,强烈到恐怕不是我们能想像的程度。”“个人的存在是为他的种族存在而存在的“
  古人把性交譬为“云雨”,这是因为他们把女子的肚腹看成是土壤,把男人的精子看成是种子,如果没有云和雨,自然也就没有收获。同时,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自然就成了分娩的最佳时机。分娩最好在野外进行,因为这样可以收纳天地之气,使得分娩顺利,同时,分娩又有利于使土地肥沃,得到丰收。
  原民在由渔猎阶段过渡到农耕阶段,越来越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因此将男性生殖器与土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将男根的象征物称为“田祖”、“田主”。这种关系扩大为天和地、阴和阳,要交合才好,才是事物的生机。因此原民又创造了姜螈这位大地女神的形象,她生育的儿子也以谷物“稷”命名,后来推土而成的“社”演化土地神,大地所生的“稷”演化为谷神,“社”和“稷”。联在一起称作“社稷”。
  春秋时侯,郑国久旱不雨,国君向自己的大臣子产询问,子产回答说这是因为全国旷男怨女太多了,阴阳不调,所以风雨不顺。于是国君就采取了一些措施,谐调婚嫁,男欢女悦,于是天降甘霖,旱象解除了。这一理论建立的基础是“君人者不当使男女有过时而无匹偶也”,如果怨女旷夫很多,人间性关系不顺,那么自然界也会出乱子,古代的臣下以此谏君者甚多。
  天和地、阴和阳,男和女要交合才好,才是事物的生机。这便是所谓的“天人合一“的观念。
  桑木,又叫扶桑木,本意是传说中的太阳树,远古时期每个文明都有太阳神崇拜,桑树的意义如此重大,自然要将其栽种于神圣的祭坛——“社”的周围,桑林则成了“社林”和“社木”
  原民们认为野合——野外性交,可得天地之气而有益健康,同时有利于谷物生长。因此经常在桑社里组织自由性交,在这个场合中,男女放怀无忌,无分老幼,纵情交合。慢慢的就形成上自天子,下自庶民都认可的集体活动。据《礼记·月令》载,凡到仲春之月,候神鸟都飞来了,天子一定要亲自率领后妃嫔娥,抬着猪牛羊等上等供品,祭祀太阳神。还要将象征男女性交的弓箭供奉给高媒神。《国语·鲁语》中曾记有鲁庄公如齐观社的故事。所谓观社,其实就是去观看女人的裸体舞。
  有桑社就有桑林之舞,在这种舞蹈仪式中,男女双方都可以放肆的挑逗对方,求得对方的回应,相近于桑林之舞的还有万舞,这是为了纪念女娲这个媒神而设立的“祀高”典礼中一个活动,春秋时楚文王死后,他的弟子元想追求寡嫂,就用跳“万舞”来挑逗她,可见“万舞”中性内容、性刺激是相当强烈的。因此闻一多就说:“是祀高祺用万舞,其舞富于诱惑性,则高祺之祀,颇涉邪淫,亦可想见矣。”
  一心治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大禹都在这种地方停下脚步,《楚辞·天问》中说: “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这是说他走到涂山的时候,看见漂亮涂山姑娘,正巧刚好是桑社狂欢节时期,两人便有了热烈的欢合。
  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在他快60岁的时候也去赶桑社,在尼山之上,与姓颜的女子一见倾心,一宿风流之后,便怀上孔子。野种可谓是骂人最狠毒的话,不过估计现代人没有几个知道他们推崇的万世师表的大圣人居然尽是一个野种。当然,对此,头巾气十足的文人倒有一番说法——如果不是野合而得天地之气,很难生大圣大贤。
  倒,我倒,晕倒。彻底晕倒。
[ 本帖最后由 自由如风 于
2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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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的手摸得摸不得
  后世的儒家头巾气特别重,动不动就要逼寡妇上吊,让淫妇浸猪笼,不过他们信奉的大老师孟子其实开通的很,讨论起性问题来,足可以上今天“午夜不设防”的电台节目当主持人。
  有一次有人问孟子,舜违背自己父亲的意愿,迎娶帝尧的两个女儿蛾皇和女英,这是典型的“不告而娶”,比“不告而取”的小偷还可恨,怎么配当大圣人,怎么居然是大圣人。
  孟子当场给了那个家伙一个爆栗,“为无后也”。然后说了一大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唬的对方连自己问什么都忘记了。
  其实舜不娶蛾皇和女英,找别的姑娘成亲,孩子照样会有的,孟子答非所问,完全是诡辩。而且公然宣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什么是男女居室,就是做爱,就是sex,照孟子的意思是,舜是先上车后买票,已经和蛾皇和女英那个那个了,所以要负责任。如果要是告诉父母,父母不同意了,那就更对不起蛾皇和女英,所以就索性不告诉了。
  总之,性交比爱情伟大,爱情又比亲情伟大。孟子一向就认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所以齐宣王自我忏悔:“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时候,孟子就一脸不以为然,他告诉宣王,从前连周文王的祖父也好色,也爱他的妃子。《诗经》上说,他清早驰马沿着河的西岸直到岐山之下,同他的妃子美女一起来为建筑宫室而考察地势。可以国王在他的治理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是因为实行王道的结果。
  孟子说到这里,一脸正气的说,好色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不能只你一人好了,还要全民一起好,大家一起high,人人都有性伴侣,人人都有健康的性生活,王道自然也就实现了。
  当时“男女授受不亲”已经蔚为风气,开始走向极端了,《礼记·坊记》就已经载明了相关的戒律: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故男女授受不亲。……姑姊妹已嫁而反,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寡妇不夜哭。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以此坊(防)民, 民犹淫洪而乱于族。
  针对于此,有个叫淳于髠的人问孟子:既然是男女授受不亲,那么如果嫂子掉在水里快淹死了,该怎么办?这个可以经典的难题,就像老妈和老婆掉到水里,要先救那一个一样的经典,不是牛人没办法对付,
  孟子回答说,如果眼看嫂子要淹死了而不救,这真是豺狼了(连嫂嫂掉在河里时是否应该用手拉她这都有疑问的人就更是豺狼了,当然孟子没有明说,王威替他说了,呵呵)。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嫂溺而援之以手,权也。
  后来写黄色小说出名了大才子李渔在他《十二楼·合影楼》开篇就接着这个话头写上这么一段——
  儒书云“男女授受不亲”,道书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这两句话极讲得周密。男子与妇人亲手递一件东西,或是相见一面,她自她,我自我,有何关碍,这等防得森严?要晓得古圣先贤也是有情有欲的人,都曾经历过来,知道一见了面,一沾了:手,就要把无意之事认作有心,不容你自家作主,要颠倒错乱起来。譬如妇人取一件东西递与男子,过手的时节,或高或下,或重或轻,总是出于无意。当不得那接手的人常要画蛇添足,轻的说她故:示温柔,重的说她有心戏谑,高的说她提心在手何异举案齐眉,下的说她借物丢情不啻抛球掷果。想到此处,就不好辜其来意,也要弄些手势答她。焉知那位妇人不肯将错就错?这本风流戏文,就从这件东西上做起了。至于男女相见,那种眉眼招灾、声音起祸的利害,也是如此。所以只是不见不亲的妙。
  妙,是在是妙!!高,实在是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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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月通经陈妈妈
    成书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黄帝内经》就已经提到了月经,称之为月事。那时医学界已观察到,女人下体每月会规律地出血,像月亮定期有盈亏,因此称之为月经或月信。“经”和“信”的意思都有按时,有规律的意思。
    《黄帝内经》还讨论女人的第一次月经因为直接说出女人的隐秘很不礼貌,所以说“女子十四而天癸至”。因为月经是成形了的水,同时女子属阴,所以称为“天癸”。
    女子在月经初潮时,由于无知而产生恐惧感,或受周围人们看法的影响,对女性持有的这一 生理现象产生不洁、厌恶一类的负面感觉。再加上男性觉得流血不详,慢慢地月经也就形成一种禁忌。因此在《礼记》有不可在月经来潮时行房的“月辰避夕”的观念。《玉房秘诀》中也有“月经之子兵亡”的话。即便到了现代,女人们还把月经称之为大姨妈或者倒霉。毕竟,月经总会给女人带来一些尴尬和麻烦。对于好色的男人更是一个很沉重很沉重的打击,比如冯梦龙收集的一首民谣《身上来》就提示了经期不能做爱:
    年当悔,月当灾,撞着了情郎正遇巧身上来。郎做了巡检司门前个朱红棍,姐做了池里鲜鱼穿子腮。
    直至现代,我国的一些农村中还认为如果在女方“见红”时过夫妻性生活,就要“倒大霉”。不过,现代医学证实,女方月经期间不过夫妻性生活对女方健康有好处。所以这一女性歧视倒是默默无闻的保护了女性几千年。
    有月经自然要想办法对付,在未发明造纸之前,女性采用的是将草木灰装进小布条里,两头同细线系在腰间,成了所谓的卫生带。发明造纸后,草纸等容易吸收水分的东西边派上用场。旧时的集市上很少有卖卫生带的,就是有,也只是货郎或一些胭脂水粉店才有卖。所以基本上女性使用的卫生带都是自己制作的。
    汤显祖的《牡丹亭》中,有一幕很有趣的对话,写杜丽娘的老师陈最良为她看病时,最后引出了侍婢说了一句:“做的按月通经陈妈妈。”这里的“陈妈妈”是句双关语, “按月通经”,即指月经,“陈妈妈”则是古代妇女拭秽处以自洁之巾,广义甚至可作女性生理作用及用具的统称。如明冯梦龙《又雄记‧胡船透信》上说:“还有两顶巾儿也没了,做陈妈妈用了”。 而《醒世姻缘传》则说:“又将那第三个抽斗扭开……又有两三根‘广东人事’,两块‘陈妈妈’,一个白绫合包。”
    陈妈妈另有一名又叫“陈姥姥。” 《续古存说》就解释说“陈姥姥”乃是巾帕的别名。“陈姥姥”不但适用于月事,而且兼用于“拭物(其实是拭私处)”,古人在注释“帨”字就说:“妇人拭物之巾,尝以自洁之用也。古者女子嫁,则母结帨而戒之,而呼其名曰陈姥姥。”
    总之不管是陈姥姥还是陈妈妈,卫生带这种东西古已有之。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的中医有一味药物叫做红铅,就是以初潮之月经,干燥后取其粉末而入药。这种药物的效果如何,看看明朝两位皇帝的下场就知道,一位是明世宗嘉靖,他在方士的指导下,服食最久 “红铅”最久,为收集少女经血炼制这种“不死药”,大量从民间征召少女入宫。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冬,从京师地区采选8至14岁少女300人入宫;嘉靖三十四年九月,又采选10岁以下的少女160人。两个月后又从湖广、承天府选民女20人。嘉靖四十三年正月,又选录宫女300人。王世贞便有诗云:憔悴春风雨露中。
    第二个倒在红铅之下的是明光宗朱常洛,朱常洛本来体弱,自从登基之后,更是缠绵病榻,在御医束手无策的情况下,鸿胪寺丞李可灼说有仙丹要呈献给皇上。朱常洛自知命在旦夕,遂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在服完第一枚红丸后,朱常洛感觉还好,傍晚,朱常洛命李可灼再进一粒红丸。尽管御医们都表示反对,但是朱常洛坚持要再服一颗。然而,次日五更,朱常洛暴毙而亡。这便是明末三大案之一的红丸案,李可灼所进的红丸,其实与嘉靖皇帝当初服用的红铅丸类似,是用妇人经水、秋石、人乳、辰砂调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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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媵--挥泪大甩卖的陪嫁
    《易经·革卦》彖曰:&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二个女人相处就像水火难以相容,因此,建议&革&--废除它。
    因为中国人喜欢生,而且还要生的更多,所以在男权社会巩固之后,多妻则多子,多子则多福的观念迅速流行起来。
    《尸子》上说帝尧嫁女,&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就是说娥皇出嫁的时候,女英作为陪嫁也进入舜的家门,可谓是买一送一,增量不加价的翻版,估计是帝尧为了说服舜下定不告而娶的决心(孟子就曾说过,帝尧是事先知道这件事的)才做出挥泪大甩卖,跳楼大降价的举动。
    古代书上说,娥黄女英与舜三人每天3p的其乐融融,估计是鬼话,因为做陪嫁的总是低人一等,诗经上的《豳风·七月》就有&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的句子,描写的是少女们在采桑时忽然心里悲伤起来,恐怕被女公子带去陪嫁。
    不过个人的感受无补于事,就像在今天,很多人同样把爱情和婚姻分的很开,媵制很快制度化,堂堂正正写入《仪礼·婚礼》注曰:&古者嫁女必以侄品从,谓之媵。&易经的归妹卦反映的也是媵制,卜辞一看就可以看出来了,&归妹以品,跛能履,征吉。&意思陪嫁的就像跛脚的人还能穿鞋行走,是件好事情。
    不过媵制会带来很多麻烦,至少对于越来越讲究宗法人伦的中国人来说,特别是在嫡庶之辩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正常只允许家中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女主人,像娥皇女英那样,比一国两制还让男人头疼,后世虽然有妻子死了,由妻妹续弦的婚俗,算是媵制的遗孑。总体而言,媵制是逐渐没落了。
    在东方各国以获得子孙为实行多妻的主要原因。日本纳妾曾由法律认可,其理由是生育子嗣,以便继承先人的祭祠。许多波斯人迎娶新妻,仅为了第一个妻子生不出孩子。埃及男子对于不幸无出的妻,虽恋情犹浓,不忍割爱,徒以子嗣所关,乃引起重婚的念头。
    聪明的中国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中国男人则发明的妻妾制。因为妻妾都生孩子,如果嫡庶不分,以后继承父亲的地位与遗产就会出大乱子。上到国,下到家都不得安宁,因此如何处置妾在家庭的位置,难度相当于送神舟火箭上太空,没有过硬了理论素质是万万搞不定的。
    妾和妻是完全不一样的,她之所以存在的所有理据是作为生育机器,作为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汇苑》上说:&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就像今天不被法律保护的二奶一样,是没有夫妻的名分的。作为比照,如果女子随男子私奔,也很惨,《礼记·内则》认为&奔者为妾&, &父母国人皆贱之&。总之妾是未经明媒正娶的女子,现在电视上播放的古装连续剧常常有这样的台词,&我是坐了八抬大轿从大门抬进来的,你是从小门被带进来的。&恰恰可以作为她们地位底下的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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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妾--一夫一妻制的补充
    有个外国记者曾经质问以清朝遗老自居的辜鸿铭,以为中国的妻妾制度乃是文明之渊数,辜鸿铭悠然的指着面前的茶盘中的茶壶和茶杯,笑道:&一个茶壶可以配四个茶杯,你听说过一个茶杯配一个茶壶的么?&
    直到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人们风流自命,纳&小星&,富人纳侧室,娶&外宅&,收&通房丫头&,乃至姨太太成群,都是司空见惯之事。 辜鸿铭留过洋,娶过妾,研究的是中国的经典,不过他的这个讲法其实大谬不然,只能骗骗洋鬼子,事实上,一夫多妻制从西周以来就没有市场,他把中国妻妾制度当成是一夫多妻制,简直是大错特错。性学专家潘光旦就曾说:一夫一妻在中国也有天经地义的地位。不过因为同时承认妾的制度,此种天经地义的禁锢的力量并没西洋的那般大。……中国的婚姻是始终以一夫一妻为骨干的;一夫一妻是常经,妾制是权变。
    妾的地位到底如何,我们不妨先看看韩非子讲的笑话,虽然他是个严肃的人,而且口吃,不过偶尔讲起笑话来,杀伤力还是挺强的。
    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
    这个故事是说,卫国有一对夫妻,妻子求神明保佑,许下心愿:让我凭空得到一百束布匹吧。他的丈夫就很不满了,抱怨道:&这也太少了吧。&妻子想想也对,又补充了一个愿望再让我老公买个妾回来。
    故事里头描写的明显是一对平民夫妻,可以他们居然商量着买妾进门,而且还是妻子提出的,这意味着,第一,在市场上,妾的价格不高,当然可能要比一百束布匹高一些,但也高不到那里去。第二,妻子不视为妾为危险,应该是当时普遍情况。
    《孟子》中所说&齐人有一妾&的故事中,那&齐人&是个乞丐,但他也有妾。妾的价格如此低廉会造成的一个问题很快引起政治家的关注,西汉的《盐铁论》就记载了一位贤良的看法:
    &古者夫妇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及后士一妾,大夫二,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今诸侯百数,卿大夫十数, 中者侍御,富者盈室。是以女或旷怨失时,男或放死无匹。&
    也就是说,古代流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除了王公贵族,平民纳妾是不提倡的,不过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到了西汉,更没有人把这个当回事了。现在则被提升到&女或旷怨失时,男或放死无匹&的阴阳不协的政治高度上。事实上,历朝历代并不提倡平民纳妾,而且还有所限制,这点倒是可以从《明会典·律例四》中得到旁证:&民年四十以上无子听之。&也就是说,老百姓四十岁以上又没有孩子想要纳妾就随他们的意愿,反过来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准确的说,娶妾其实是作为对王公贵族的一种酬庸,一种福利,所以《白虎通·嫁娶》更明确的指出:
    &卿大夫一妻二妾者何?尊贤重继嗣也。不备侄娣(指不能像天子和诸侯那样有&侄娣从嫁&)者何?北面之臣贱,势不足尽人骨肉之亲。……士一妻一妾何?下卿大夫礼也。&
    不过既然&富者盈室&,老百姓当然不服气,东汉末年的黄巾之乱,应该说,有部分原因是老百姓为了争取自己的性权利而做的斗争,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很多的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谓予不然,看看的理论指导书《太平经》就知道了,上面就特意提到&一男二女法&:&云太皇天上平气将到,当纯法天。故令一男者当得二女,以象阴阳数奇,阴数偶也。乃太和之气到也。……故使一男二女也。&
    一男两女,这就不是一夫一妻制了,而是一夫多妻制,而且上升到阴阳天人感应的政治高度,书中还提到王者可得到更多的女子,每州一个,以应九州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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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使者豆腐的秦宣太后
     秦宣太后在秦国的长期执政,历经三朝,与许多当时的风云人物交往深厚,她的执政可以说是将秦国的争霸事业推到了一个从来未有的高度。 她曾经指导自己的儿子昭王诱杀了两位对秦国有极大威胁的国王,一位是楚怀王,一位是义渠王。
    《战国策》记载,有一次楚国攻打秦国周边的韩国,韩国求救使者一波接一波往秦国跑,可谓是冠盖相望,但是秦宣王后就是不发兵。最后韩国派出使臣尚靳,在朝会上指出唇寒齿亡,如果秦国不出兵,最后也会吃亏。宣太后于是单独召见了尚靳,发表了一通意见,她说:使者来了很多,就你还说的有点道理,现在这情形,哀家就和你打个比方吧,过去我和丈夫性交,丈夫一条大腿压在她的身上,我就感到吃不消;而丈夫全身压在我的身上,我却不感到重了。为什么啊!所以说,现在要帮助韩国的话,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再说军事活动,日费千金,你有没有办法分担像分担我身上的重量的好主意,我才好下出兵的决心。
    “庙堂”之上,一位堂堂的太后对外国使节大淡性交,在清朝王士桢《池北偶谈》里评论道:&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
    而南宋鲍彪新注本里则说:&宣太后之言污鄙甚矣!以爱魏丑夫欲使为殉观之,则此言不以为耻,可知秦母后之恶,有自来矣!&
  不过他们可能都没有考虑到,求救的使者那么多,该说的其实都说了,这位尚靳为什么会被单独召见呢,王威估计,尚靳应该是个美男子,让秦宣太后动了心,所以借助商量军国大事,以性话题挑拨对方,公然吃外交使节的豆腐。
    秦宣太后的乱搞在当时是出了名,可以说是举国皆知,大臣魏丑夫就是她最心爱的面首,后来宣太后生病将死,拟下遗命:“如果我死了,一定要魏丑夫为我殉葬。”魏丑夫听说此事,狂晕,搞老女人已经很吃亏了,还要殉葬。幸亏他有个死党庸芮肯为他出面游说宣太后:“太后您认为人死之后,冥冥之中还能知觉人间的事情么?”宣太后说:“人死了当然什么都不会知道了。”庸芮于是说:“像太后这样明智的人,明明知道人死了不会有什么知觉,为什么还要凭白无故的要把自己所爱的人致于死地呢?假如死人还知道什么的话,那么先王早就对太后恨之入骨了。太后赎罪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敢和魏丑夫有私情呢。”
    宣太后觉得庸芮说的有理,这才放弃了魏丑夫为自己殉葬的念头。
    殉葬分生殉(活埋)和杀殉(杀而后埋),三代之前已经有之。所谓“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西汉年间,广川王刘去邀集了一些无赖少年盗掘了一座古墓——西周末代帝王周幽王的墓,发现有100多具尸体,衣服完好,栩栩如生。这些尸体只有一个男性,其他都是女性。可见,那些女尸都是殉葬的妃妾。
    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含自己最宠爱的国之良臣, “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后来以活人殉葬的做法就逐渐被陶俑、木俑、泥俑、金属俑所代替。战国时期,秦献公上台第一年(公元前384年),就废除了活人殉葬制度。秦始皇死后,秦二世令大量后宫和工匠殉葬,“计以万数”。
    汉朝之后,就很少听说殉葬的事情,到了明朝,农民出身,做过和尚的明太祖朱元璋又让这一制度复活,他死后,用了46个妃妾、宫女殉葬,朝鲜的史书《李朝实录》也记载明成祖死后(公元1424年)逼殉宫女的详情。30多名宫女在吃完最后的晚餐之后,被带上殿堂,哭声震殿阁。殿堂内置有小木床,太监们使宫女立在床上,从房梁上垂下绳套,把她们的头放在圈套中,然后撤掉小床,让她们吊死。
    这种以活人,特别是以妇女殉葬的野蛮制度的终结者是曾经历过土木堡之变的明英宗,他在临死时候,在遗诏中写明:“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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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的好色论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孟子的学生)说:&礼和谋生吃饭,哪个重要?&屋庐子说:&当然是礼重要啦,我师父说的啦。&
    任国人又问:&好色和礼谁重要?&
    屋庐子说:&礼重要。我师父说的啦&
    任国人说:&要是按照礼去谋生,就会饥饿而死;不以礼去谋生,就能够得到好工作,难道必须要按照礼吗?如果按照礼来迎亲,就会得不到妻子;如果不按照礼来迎亲,就能够得到妻子,难道必须要按照礼来迎亲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第二天马上跑到邹国去找老师孟子哭诉,老师啊,我都是按照你的标准答案回答的啊,怎么不通不通。
    孟子先用戒尺打了屋庐子一千下屁股,然后才解答,为啥要打那么多少,因为要思考哇,孟子说:&你这样回答就是了,这有什么呢?不揣摩根本的东西,而只去比较末端?方寸之木可以使它高于很高的楼,金子比羽毛重,但是怎么能说是一小钩金比一大车羽毛还重呢?拿谋生的重要性与礼教最末微的小节来比较,怎么能说谋生更重要呢?拿好色的重要性与礼最末微的小节来比较,怎么能说好色更重要呢?你去回答他就说:’扭住兄长的胳膊而夺取他的饮食,当然能够得到饮食;但是不扭住兄长的胳膊,也能够得到饮食,你还扭吗?翻越过东边邻居的墙去搂抱邻家的处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你会去搂抱她吗?’&
    可见好色这个本能问题上,孟子不是那么古板的,虽然一脸的不提倡不鼓励,但却从反面开出了建议--拿出男人的勇气来,翻墙当采花大盗去。
    金子和羽毛到底那个更重,要看容量,好色的本能和礼教的规范那个更重要,要看时机。同样的道理,可以延伸到爱情和金钱那个更重要上。比如有个朋友搞不定女人,不能当场拿下,我的结论是:你甩给她一万,看看她从不从,不从,再甩,十万,再不从,一百万。
    同样的,一个女人哭诉自己可怜没人爱,我的结论,你虽然是女人,但不够漂亮,或者你虽然漂亮,但不是超级漂亮。
    大家可能认为我的说法比较流氓,不过如果我说这也是亚圣孟子的看法,大家可别用砖头砸我。
    孔子曾经说:&少年之时,戒之在色。&就是说在你和一个人在他少年时候,讲不要好色这样的大道理,其实是讲不通的。
    而且好色在当时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什么很坏的毛病,至少没有以后那么坏,先从造字说起,从篆文、甲骨文的象形来判断, &色&字表示将人置于自己膝上,故其本义即&女色&(于鬯《职墨》、孔广居《说文疑疑》),也有人认为&色&字之形是人在人上,是男女交媾之义(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十七)。
    可见,我们老祖宗在造字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偏见的。对于女人吸引男人的魅力,春秋战国的人们也不像以后的人动不动就指责女方是红颜祸水或者淫娃荡妇。而是一有机会,就夸女人有勾引男人魅力,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女德&,比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周天子欲纳狄君之女为后,富辰劝阻之词中有&女德无极,妇怨无终&的话。而《史记·晋世家》则记载重耳出亡至齐,齐桓公以宗女妻之,重耳爱恋齐女,居然在齐国呆了五年,并且准备一直呆下去,齐女责他&一国公子,穷而来此,数士者以子为命,子不疾反国,报劳臣,而怀女德,窃为子羞之!& 重耳不听,齐女与诸臣只好将他灌醉,载之而行;最终得成大业,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所以,同学们,拍女人的马匹,我们要向老祖宗学习啊,女德女德,以德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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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人搞垮了身体了,孟子该怎么办
   七出本不合理,但七出之外,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理由。
   大圣大贤的孟子也出过妻,要是照着《韩诗外传》的说法——有一天孟子进自己卧室的时候,她的老婆没有看见,独自蹲在地上,没有起来迎接,孟子就气吼吼的要休她。她跑去照自己的母亲诉苦::“这个婆娘无礼,我恳请母亲让我休了她。”她的母亲就说:“将进入大堂的时候,一定会发出声响。但是悄悄进来卧室的时候,却必定看着下面。你进入卧室不发出一点声音,还让让蹲着的人抬头看见你进来,是你无礼,还是你老婆无礼啊?”
   连老婆蹲在地上都是出妻的借口,可见女人难做了。不过看孟子的生平行事,言语文字,是很通人情的人,《韩诗外传》的说法估计是造谣。《荀子•解惑》篇就有 “孟子恶败而出妻”的说法,可见孟子是出过妻。恶败是什么意思呢,恶就是厌恶,“败”是败坏身体,看来孟子也是一个控制不料自己的欲望的人,有了老婆就要天天性交,结果把身体搞垮了,为了身体,只要忍痛割爱,毅然出妻了。
   历来大圣大贤的伟人,创作欲强之外,性欲也是超强,法国大思想家卢梭可为旁证,孟子为了身体健康而出妻,真是其情可悯,方式大类似今人戒烟,也算毅力惊人。当然也可能她的老婆性欲太强,需索无尽,以至于孟子穷于应付。当然了,孟子是伟人嘛,我个人还是倾向于孟子的性欲太强的缘故。
   女人攒私房钱也是出妻的一个理由,因为《礼记•内则)上就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也就是嫁入人家的女子就失去了对财产权的掌握和控制,像《韩非子•说林》就说了一个故事:有个卫国人在嫁出女儿之前,嘱咐自己的女儿,做女人一定要有点私房钱啊,不然日子不好过。她的女儿就偷偷的攒钱,结果被公婆发现了,让儿子休了他,因为女人攒私房钱在古人看来,和盗窃也差不了那里去。
   不过话说回来,看红楼梦里头,很多小媳妇都有自己的私房钱,还洋洋自得的。可见私房钱往往可能只是婆婆对媳妇看不顺眼找的借口,不过是小问题。但总是难免有小题大做的人。
   (汉书•王吉传)记载了王吉年轻时候居住在长安,隔壁人家的枣树枝伸进了王吉家的院子,王吉的妻子摘了几颗枣子给王吉吃,这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王吉竟认为妻子品行不端,“乃去妇。”可见女人是一点捍卫自己婚姻的权利都没有,糟糕的是丈夫可以任意出妻,而妻子则无权请求离异,&唐律疏义)上说:
   妇人从夫,无自专之道,虽见兄弟,送迎尚不逾阀。若有心乖唱和,意在分离,背夫擅行,有怀他志,妻妾各徒二年。因擅去,杖一百,从夫嫁卖。其妻因逃而改嫁者,绞监候。
   另外还规定了“其因夫弃妻逃亡,三年之内,不告官司而逃去者,杖八十。擅改嫁者,杖一百。”因此民间有“男不要女一张纸 (休书),女不要男只有死”的说法,也就不足为怪了。
   宋明理学大张之日,“夫有再娶之义,女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更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理学家程颐在&性理大全)中就对“出妻”发表过议论:
   问:‘妻可出乎?’
   程子曰:‘妻不贤出之何害?如子思亦尝出妻。今世俗乃以出妻为丑行,遂不敢为,古人不如此。”
   不过,也不是所有儒家知识分子都这么看,明朝辅佐朱元璋得天下的刘基就认为“七出”中的“有恶疾”、“无子”两条十分不合理,他说:“恶疾之与无子,岂人之所欲哉?非所欲而得之,其不幸也大矣,而出之,忍矣哉。
   清代大学问家钱大昕则主张离婚自由,反对歧视离婚女子,他说:
   夫父子兄弟,以天合者也;夫妇以人合者也;以天合者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以人合者,可制以去就之义。……先王设为可去之义,合则留,不合则去,俾能执妇道者,可守从一之义,否则宁割伉俪之爱,勿伤骨肉之恩。……后世闾里之妇,失爱于舅姑,谗间以叔妹,抑郁而死者有之,或其夫淫酗凶悍,宠溺嬖媵,陵凭而死者有之;准之古礼,固有可去之义,亦何必束缚之,禁锢之,置之必死之地而后快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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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莫不知其姣也--孔孟子对同性恋的态度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个说法一直受的后世质疑,不过《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可见孔子即便没有删诗,对改订诗经错乱散失的音律也做出了贡献。
    诗经中有不少诗歌是歌颂同性恋的,更有意思的是《郑风·女曰鸡 鸣》这一篇,颂一贤女劝夫勤劳并交良友,不过他丈夫的这个良友么,很有点同性恋的味道: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知你对他勤眷恋,我解佩玉表奉献。知你对他很体贴,我解佩玉表慰问。 知你对他很爱好,我解佩玉以报答。
    呵呵,是不是有点像红楼梦里头的贾宝玉赠给蒋玉函玉带的情形。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既然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他老人家的眼中,同性恋算的上是很纯正的爱情了。这倒不是他老人家开通,而是在当时,同性恋并不视为变态。
    鲁国公子有一个宠爱的娈童(嬖僮),叫做汪锜。当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他俩同乘一辆战车奋勇拚杀,一同战死,一同停殡。鲁国人因汪锜年幼,就打算以殇礼葬之,殇礼就是没成年就死去的人之葬礼,礼仪上来说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礼低一些。
    孔子当时位列大夫,掌礼仪司法、施教化,他发表意见:&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意思是说:汪锜能拿着武器保卫国家而战死,没什么成年不成年(葬礼)的区分。而对于二人之情事则不置一词,可见当时的对同性恋态度,是视为常态的爱情。
    《诗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这个&子都&乃是众多郑国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大名叫做公孙阏,不仅相貌生的美,还有着一身的好武艺,能征善射,因此便做了郑庄公的大夫。
    子都就是因为貌美而受到郑庄公的宠爱,当郑国在决定了讨伐许国的时候,组织了一次祭天的仪式,在仪式上顺带检阅部队,在仪式上提供一辆车作为战争前鼓舞士气竞赛奖品,大夫颍考叔乃是一位不服老的将军,他抢了就跑,子都怎么追也追不上,气得直跳脚。
    兵临许国城下的时候,颖考叔不愧为郑国第一勇士,擎着郑庄公的大旗一下子攻上了许城城墙,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得意,城下的子都想起争车之恨,越看越不顺眼,在城下抽出一枝箭照着他后心就射了上去,颖考叔顿时一命呜乎。另一位将军瑕叔盈还以为颍叔考是被许国兵杀死的,连忙拾起大旗,指挥士兵继续战 斗,终于把城攻破。郑军全部入了城,许国的国君吓得逃亡到了卫国。许国的土地于是并入了郑国的版图。
    由于子都深受郑庄公的宠爱,在国君的庇护下,居然逃过了罪责。
    孟老夫子精通历史,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但是当他提到子都,却也忍不住赞叹道:&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
    不知道子都长的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孟夫子整天养浩然之气,对很多养他的国君都舍得说几句好话,总是夹枪带棒的,可以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见孟夫子的审美观真的很男色很男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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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桃之爱--孔子也有走后门的时候
    卫灵公是个淫乱的昏君,他的王后南子是宋国的公主,未出嫁前就和宋国的公子朝相好,嫁给了卫灵公后,公子朝也跟着来卫国做了大夫,和南子藕断丝连。宋朝长相英俊,被喜好男色的卫灵公看上了,遂与之有私,而宋朝又和卫灵公的嫡母宣姜乱搞,以后怕事情泄露,就勾结了一帮人作乱,逐灵公出去。后来灵公复国登位,公子朝只好和南子出奔晋国。可是卫灵公却因母亲以想念媳妇为由,把公子朝召回卫国。以至于孔子在《论语》自怨自艾的说:&不有祝佗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以色于今之世!
    除了宋朝之外,卫灵公还宠爱弥子瑕,
    有一次弥子瑕于深夜得知母亲重病。一着急,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私自驾着卫灵公的马车出了宫。根据卫国的法律:&窃驾君车者罪刖。& 也就是私用君王的马车,是要砍掉双腿的。卫灵 公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大声赞叹道:&多么孝顺的人啊,为了母亲甘愿冒这等危险!& 又有一次,弥子瑕陪伴卫灵公游园。园中桃树果实累累,红绿相间,正是初熟时候。弥子瑕摘下一个桃子,吃了几口,将剩下的一半顺手递给了灵公。灵公又赞叹了,说,弥子瑕是怕桃子不够熟,所以先替他尝尝是否酸涩的,乃是关心主上的表现。
    不过以色事人,其能久乎,再加上卫灵公本就是荒淫之主。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时间长了,卫灵公对弥子瑕便心生厌烦,而弥子瑕却不知进退,于是从前&私车&、&分桃&的举动,便都成了黑材料翻出来了--这个家伙,从前居然敢私驾我的马车,目无主上;还把他吃剩不要的桃子塞到我手里,蔑视君主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往日的甜蜜恩爱现在都变成了指责的理由,韩非子在《说难篇》就评论说: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古人行文喜欢用典,从此把男同性恋称为&分桃之爱&,这个词汇的流行程度不亚于今天的《断背山》,估计古代男同性恋彼此见面之前,都会问上一句,你今天分桃了没有?
    值得注意的是,韩非子讨论弥子瑕得宠失宠的现象很客观,一点也没有站在道德高地上胡乱扫射,要是换上宋儒,估计就得冒出一大堆世风日下的套话。男同性恋的爱情被人尊重,不仅局限在上层贵族之间,便是底层的士,只要是真情,也会受到人们的爱敬,战国时,有两位颇有名望的士人,一个叫潘章,一个叫王仲先。虽然同为男子,却一见钟情,不但相依相守,而且果然同生同死。人们深受感动,于是将他们合葬,后来墓上长出了一棵枝叶繁盛的大树,枝枝相抱,叶叶相对。世人遂将此树称为&共枕木&。认为他们之间的情意感动上天,特降此祥木以示后人。
    孔子在鲁国吃不开的时候,开始周游列国,曾经出仕于卫,受到了卫灵公的礼遇。、
    不过孔子之所以得到卫灵公的礼遇,绝对不是因为他自身的声望德行,他也是靠走后门才见着卫灵公的,而且走的还是卫灵公男宠弥子瑕的后门,借助的是他的学生子路和弥子瑕的连襟关系。
    可见我们这位大圣人,为了当官,也曾身段柔软。不过圣人到底是圣人,可以一时脸皮厚,做不到一辈子脸皮厚,在一次灵公与南子同坐一车出游(应该弥子瑕也在场),并且让孔子为陪乘,过街市时,市人做歌曰:&同车者色耶,从车者德耶?&孔子叹道:&君之好德不如好色&,终于狠了狠心,离开卫国去了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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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去与三不去
    &后汉书•应奉传)的附注内,有一个故事,有个叫邓元义的人,他的父亲邓伯考是朝中的尚书仆射,邓元义先回了老家,她的妻子就留下来伺候婆婆,虽然非常孝顺却不被婆婆喜欢,婆婆整天把她锁在空房里头不说,还不给她足够的饮食,以至于邓元义的妻子身体一天比一天羸弱,但是她一点怨言也没有。有一天公公邓伯考感到奇怪,就问原因,他的孙子邓朗已经长大,懂事了,就告诉自己的爷爷,母亲没有病,就是一直吃不饱。邓伯考忍不住哭了,说道:“没想到婆婆对媳妇居然这么不好。”因此把邓元义的妻子遣送回家,听其改嫁,后来邓元义的妻子嫁给了将作大匠(官名)华仲。邓元义回来之后,有一次在路上看见坐车出游的妻子,告诉周围的人,这是我原来的老婆,不是她不好,而是我的母亲对她太残酷了。
    以前离婚的理由也像今天离婚大战一样,也要有外遇啊感情不合啊性生活不和谐之类的理由,不过这些理由都是为男同胞考虑的(做一个古代的男人就是幸福哇),《大戴礼记本命》:“妇人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姤,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翻译成白话,第一条是不孝顺父母,第二条是不能生育出男孩子,第三是乱搞男女关系,第四条就是嫉妒,第五条就是身染重病(因为这会增加男方的家庭负担和社会形象),第六条是多嘴多舌,第七条是盗窃。
    不过最常见的离婚理由主要是第一条和第二条。
    第一条所谓的不孝顺父母,往往是婆媳不和,曾经有条歌曲很流行,叫做《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堪称婆媳大战中媳妇的心声,《礼记•内则》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可见“出妻”,不是决定于丈夫,而是决定于公婆。
    《后汉书•鲍永传》上说:“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这是连叱狗也要被“出”了,没天理啊,在这里为全体古代女性默哀三分钟。&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鲍永、姜诗本来默默无名,由于孝母休妻,一下子出了名,永载二十四史,可谓是赚翻了。
    至于《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和刘兰芝、&钗头风)中的的陆游和唐琬的悲剧归根究底,也是因为第一条。
    第二条是因为古代以子嗣为重,即便贤如顾炎武,在“规友人纳妾书”中也写道:
    炎武年五十九,未有继嗣,在太原遇傅青主,浼之诊脉,云尚可得子,劝令置妾,遂于静乐买之。不一二年而众疾交侵,始思董子之言,而瞿然自悔。立侄议定,即出而嫁之……
    因为无后的缘故,而纳妾出妻,是得到整个社会舆论都是支持的。自然有不肖之徒因为喜新厌旧借这一条抛弃发妻,比如魏时有个平虏将军叫刘勋,他的妻子叫宋王,后来刘勋看上了山阳司马家的女儿,就以宋王“无子”而把她“出”了。其时,两人结婚20多年了,要“出”早该“出”了。
    由于七去的解释权在男方,随意性很大,特别是口舌、嫉妒等条目,更是很主观的判断。总之可以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然而婚姻大事,关乎宗法人伦,礼教也不允许男方太过分行使否决权。于是又规定了“三不去”,什么是三不去呢,《孔子家语》上说:“三不去者,谓有所娶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 为什么呢?“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其实也就是民间流传的“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七去”、“三不去”据说曾载于汉令,今已不可考。唐律则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清律则规定:“凡妻无应出……之状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减二等,追还完聚。”&辑注)云:“七出,于礼应出,三不去,于礼应留;义绝必离,姑息不可;七出于礼可出,未必即谓之应出,与义绝不同”。事实上,法律对七出还是留下很大的宽缓的余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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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娲与伏羲
   山东嘉祥县出土的汉代画像砖上,可以看到女娲和伏羲的画像,两个人都是人面蛇身,长长的尾部交缠在一起,中间稍上露出的则是一个大头娃娃,直接表明性交以繁衍后代的主题。他们的脸面,或正向、或背向。伏羲手拿曲尺,女娲手拿圆规,或者是伏羲手捧太阳,太阳里面有一只金乌;女娲手捧月亮,月亮里有一只蟾蜍……
   《汉书•古今人物表》称伏羲为“上上圣人”,列居古今一切人物之首。他发明了八卦,还教会人类结网捕鱼,使用火种。而女娲则更是神通广大,天崩地裂之时,她以惊人的气概,捡起五色彩石,修补不周山断裂的天窟窿,断鳌足以立四极。女娲作为人类的创造者、人类的救星,形象可谓是光芒四射。因此《说文解字》的作者由衷的注释道:“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关于女娲和伏羲的故事,唐人李冗《独异志》记载较为详细,当宇宙初开之时,女娲和伏羲兄妹两人居住在昆仑山,相依为命,两人商议结为夫妻,又觉得羞耻,于是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上天,决定用占卜的方式来决定,他们各自点起了篝火,发下大愿心,说:“上天如果不让人类绝迹,要让我兄妹二人结为夫妻,就让两堆火的烟合为一股吧;若不同意我们结为夫妻,就让两堆火的烟分开吧。”两股浓云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两人于是为了繁衍人类开始交合,伏羲用草编织的扇子派上了用场,用来遮住彼此交合时候的表情。
   如此难为情的性交,再加上繁衍全人类的使命,看来女娲和伏羲要从中得到快乐是微乎其微了。
   日本创世神话和女娲伏羲的故事至为相近:伊奘诺尊和伊奘冉尊是天地间混沌初开以后的第八对兄妹。当他们领受了天上众神的旨意,决定开创人类世界,他们交合之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便是畸形儿。这倒是显示出兄妹近亲结婚造成的后果,因此人类视近亲结婚为乱伦,也是自然而然之事了。
   不过老是靠交合繁衍人类,再加上怀胎十月,生产力受到限制,因此女娲开始偷懒,搏黄土造人了。忙完了这些之后,她为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因此,被作为婚姻之神受到祭祀也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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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知其母,不知其父。
   神话传说,考古学的发现以及现代一些少数民族婚爱习俗中,我们可以多少探知原民时代的性文化底蕴。
   《白虎通义》“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这一说法在《吕氏春秋》《庄子》《商君书》等书中都有记载。足以说明,人类在母系氏族社会奉行一种群婚的习俗。
  《说文解字》对“姓”的解释是——女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我们可以看到早期很多的姓,都带有女字旁,如:姜,姬,姑、嬴,姚,妫,证明了当时母系社会强大的女性威权。“母”字本来也是象形字,即在“女”的胸前加上两点表示乳房。在《说文解字》中,“母”属“女部”。
   不过随着父系氏族的崛起,男性开始努力夺回被女性权威否定了的生育作用,许慎《五经异义)引《春秋公羊传》云:“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便证明了男性开始改写历史了。《竹书纪年》则云“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总之,人之所以生下来,完全是女人没有关系,至少那些伟大的人物之所以出生,是老天爷操心的结果。像夏朝开基之主启的父亲是大禹,母亲是涂山氏之女,然而在《山海经》《淮南子》却硬说启是石头生出来的,而不愿意把生育的功劳归美于母亲。今天我国西南地区部分少数民族还保留着一种产翁制,当妇女生了小孩之后,丈夫在床上“坐月子”,护理小孩,仿佛真的后代竟是由父亲生下的一般。而母亲则继续去工作。
   神话中有“伯鲧腹禹”的说法,鲧是禹的父亲,一个男性怎么可能生出孩子呢?差点把一些历史学家搞昏了,其实如果用“产翁”习俗来解释,就很容易明白了。
   进入父系氏族之后,妇女地位再次下降。由于部落战争的频繁,强而有力的男性作为战争主力,地位得到了提升,而妇女则成为保护对像。当战争失败则沦为奴隶,很自然的就被视为财产,从而丧失了独立的人格。
  公有制的崩溃,使私有制取而代之的同时带来财产的继承问题,因财产继承问题又必然引出血缘、血统问题。为了保证父亲的财产交到确实出身于他的后代之手,女性的贞操观念开始成形。随之而来的自然是在男女之间性爱愉悦的感受上,女性逐渐成为被动角色,性爱方面的男女不平等,已经悄然显现。
   当然,从性文化的角度而言,此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礼记 坊记》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已经开始考虑到伦理问题,而《左传•僖公卫十三年》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也反映了对优生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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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礼记》上说&昏礼不用乐。&昏礼就是婚礼,不用乐,就是不张扬,偷摸摸地进行。为什么要偷偷头摸摸的进行呢。
  因为会有人来抢婚。所以《白虎通义•嫁娶》更直截了当的出: “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
   当女人被视为财产之后,自然成了你争我抢的事物,谁的力气大,谁就夺了去。
   比如舜有个亲弟弟叫做象,一心想霸占自己哥哥的财产,他同父母亲—起商量,设下陷阱要将舜置于死地。当舜掉下陷阱之后,象得意洋洋地对自己父母亲说,“谋害舜大体上是我的功劳。那么,牛、羊、仓库都归父母亲吧,至于武器、乐器还有两位漂亮嫂子,就都归我吧。”
   象说的这么露骨明白,是因为当时的观念认为妇女是可以继承和瓜分的遗产,在《史记•匈奴列传》谈到:“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便是这一遗风的延续。
   《周易》的卜辞就非常形象——
   屯如邅如,
    乘马班如。
    匪寇,婚媾。
   (《屯》六二)
   描写的是一个成年男子,乘着高头大马,打扮的漂漂亮亮,前往女方家中,将看中的漂亮女人抢回来结婚。大伙儿都惊动了,出来看的时候,才知道是男方过来抢婚。不过这属于假劫真婚。所以爻辞明言:“匪(非)寇,婚媾。
   卜辞又接着描写道——
   乘马班如,
    泣血涟如。
        (《屯》上六)
   虽然是演戏,但是女方还是配合做了全套,真的伤心地哭泣了起来。
   《礼记•曾子问》云:“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理由倒是冠冕堂皇的,说白了,女家不熄灯是怕家中女子被人夺走,男家不举乐,是怕女家来犯而保守秘密。
   既然有假劫婚,自然就有真劫婚,《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郑国一个小商贩在去晋国途中,遇见一起迎亲的,他看见新娘长的漂亮,就动了歹心,凭借武力、体力抢走女子,强行成婚。
   可见当时的抢劫婚已经司空见惯。这一习俗演进到后世,女方为了防备抢亲的出现,则有了出嫁时候坐轿,蒙上红盖头的措施,这些都是为了不让来抢亲的人轻易看到新娘子的容颜。而男欢女爱的新房,居然被称为“洞房”,更显示出迎亲的男方不敢让女方呆在家里,而是躲在山洞过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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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且且--阳具崇拜与女阴崇拜
    男女两性在外表上的最大差别主要是在生殖器上,男性生殖器崇拜自然就是阳具崇拜。
    原民最初以鸟纹象征男根,这是因为鸟头与阴茎头相似;鸟生卵,男根也有卵(睾丸);蛋白与精液相似,所以&玄鸟生商&的神话,其实也隐喻着对男性生育时所做贡献的追认。那时人们便注意到,如果男子不同女子交配,女子就不会生孩子。在《旧约全书·创世记》第三十章中的拉结就是有这种观念的人:&拉结见自己不给雅各生子,……对雅各说,你给我孩子,不然我就死去。
    后来就制作出各种各样的石男根,以高耸的巨石、塔、石柱等物作为男根的象征,毕竟这一形象比较直观。
    生殖器崇拜很快泛滥,《周礼》上说,&镇圭&一尺二寸长,&天子守之&;&桓圭&九寸长,&公守之&;&信圭&七寸长,&侯守之&;&躬圭&五寸长,&伯守之&,此之谓也。这个圭就是握在手上的阳具,谁的权力大,谁的生殖器就越大,成为古代贵族朝聘、祭祀、丧葬时所用的礼器。通称为&笏&。
    到了汉朝,圭又演变为大臣上朝专用的手版了。大臣上朝时把要上奏的提要,写在&笏&上面,以防忘记。实用性用途是记不住,最初的象征性含义却慢慢丢失了。
    今天通用的文字&且&,就是男根的象形。不论是在甲骨文和金文之中。虽笔画有异,形态则一。根据造字原则,&祖&字的由来是&示&在左边为神祗,&且&在右边为男根,合在一起,便是以男根祭神之意。阮元《揅经室一集》有&释且&,中说&古文’祖’皆’且’字&,到了小篆出现,才在’且’字旁边加上&示&字旁,成为&祖&字,并说&《说文》训’且’为荐,字属象形&,至于像什么形,这位儒学大师吞吞吐吐的就是不明说。
    古人祭祖多用牌位,牌位就是木主,它的形状就是一个典型的&且&字。这是因为中国儒家执迷于孔子的&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那么选择什么作为祖宗的形象最合适呢,那当然是阳具最合适了。因为没有阳具,那来在灵前哀毁骨立的孝子。
    性器官、怀孕、分娩本来都是一种自然现象,可是原始人把它看得十分神秘,不可思议。女性生殖器的象征物,最初主要是子宫或肚腹,还有阴部。先以陶环、石环等为女阴的象征物,其后则以鱼的形象作为女阴象征,因为,鱼形特别是双鱼与女阴十分相似;第二则是鱼的繁殖力很强,当然也和原始初民都经历过漫长的渔猎时期有密切关系。
    关于女阴崇拜,古代的书中有很多记载,例如《太平寰宇记》卷76云:在四川简州的东北二十一里玉女泉山。山上的东北处有泉水,各有悬崖,腹有石乳房一十七眼,形状就好像是人乳流下,当地人称之为玉华池。每年的三月上巳日,有希望生养孩子的妇女便来到这里乞子,漉得石即是子,瓦即是女,据说相当灵验。
    女阴崇拜发展到后来,居然有了压邪、克敌的新功能,以至于在古代战阵交攻中用之不缀,明朝的小说《封神榜》中描述,两军对阵,-方施用妖法,搞得天昏地暗;另一方则举起&万点梅花帐&以破这妖法。这个&万点梅花帐&是什么东东呢,就是和许多处女性交时,处女膜破裂所流的血染就的,因此上,威力无比。
    清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山东发生了以王伦为首的暴动,攻打临清城,官兵在城墙上看见王伦队伍中有一个身着黄绫马褂的人,坐在南城对面几百米的地方,看样子像是一个首领,口中念念有词。于是官兵移动许多炮筒,瞄准射击,当时的炮弹称之为铅丸,群轰而下,却都在那个人面前一二尺的地方堕地。城墙上诸位军官正自措手无策之时,忽然有一个老兵把妓女带到城墙上,解下她的内衣,并露出阴部对准那个人,再下令放炮。众人看见铅丸依旧堕地,不过忽然跃起,正好打中那人的肚子,一时间兵民欢声雷动。
    到了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在京城久攻洋人使馆区--东交民巷不下,当时主战的徐荫轩相国是个笃信程朱理学,昧于中外大势的糊涂虫,居然相信洋人之所有坚持那么久,是因为洋人让使馆里的妇女赤身裸体围绕在一起,以御枪炮,并戏称之为&阴门阵。&当成一种快事在翰林间宣讲,而且居然还有人相信,也是一大奇闻。
    由此可见女阴崇拜在中国的影响力。
    今天人们谈起文言文,就会于&之乎者也&代称,可见这几个字在文言文的词频之高。既然谈到女阴崇拜,之乎者也的也字不妨好好说一说,这是字和&且&字用来形象男性生殖器相对应,是用来形容女性生殖器的。
    在《说文解字》里头,&也&字归于&人&部:&也,女阴也。&这个字是象形字,从古籀文可以看出,它包含女性生殖器的大小阴唇和阴蒂,实在是象形的不能再象形。清朝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以为&许说此字必有所受&,不过心理却很不舒服,写了个批注说:&然是俗说,形意俱乖,知非经训。&,另外一个经学大师段玉裁在注《说文》则认定&本无可疑者,而浅人妄疑之。许在当时必有所受之,不容以少见多怪之心测之也&。
    所以呢?今天提倡国学教育者如果遇见小孩子不肯读书,不妨告知以书中自有颜如玉,细心温卷,也字连篇,则此中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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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性交有理
  《周礼•地官•媒氏》上说:“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是说到了仲春(也就是二月)这个万物生机蓬勃的月份,要让官员们晓谕所有的男女,在这个时候,彼此相约到野外一律不禁止,相约到野外做什么呢,就是sex,而且还规定,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却拒绝参加这一活动,就要接受惩罚,怎么惩罚呢,就是让强迫人们到还没有成家的家庭去,去了干嘛,当然还是sex。
  为什么把日子定在仲春呢,因为春天是播种种子的最佳时节,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是“天人合一论”,天人合一的观念里——天与人都是一个宇宙,只有大小之分。由于天圆地方,因此人的头圆而脚方。天上有日月星辰与风雨雷电,所以人有五官与七情六欲。地上有九州岛,所以人有九窍。圆周分为三百六十度,人当然有三百六十根骨骼。
  因此《易经》上理所当然的宣称:“天地絪组,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阴阳,故设嫁娶之礼者,重人伦,广继嗣也。” 男女的性结合正是宇宙二元自然力相互作用的一种表现,人的微观世界的所作所为必将影响到整个宇宙的宏观世界。
  反过来,天地之变(风雨、雷电、寒暑等)会对男女性交、受孕有很大影响,所以行房也要挑一个好日子,比如大雷雨天的做爱明显就不合适。
  如果说,天人合一是儒家的观念,那么阴阳则是道家的坚持,在道家构建的朴素哲学里,阴阳,可以解释一切事物。一切事物可以用阴阳分开,一切事物和谐相处甚至合二为一也是因为阴阳,阴代表女性,也象征寒冷、黑暗、疾病与死亡。阳代表男性,象征温暖、光明、健康与生命。阴阳和谐使万物井然有序,阴阳不谐会引起疾病与死亡。
  所以呢,男女不做爱,阴阳就不协调,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天理了。
  不过天理归天理,人到底有别动物,追求的是一种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性关系,因此上,《诗经》开卷第一篇,说的就是:“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彼此思想爱慕,便要用一些小手段来表达,同样是在《诗经》里头,又描写了一对男女相约在河畔,男方赠送女方一件小礼物——芍药,这礼物明显是惠而不费,估计就是在野地里采的,却哄的女生大是开心。
   《诗经》最有趣的情诗之一应该是《褰裳》:
    子惠思我,
    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
    岂无他人?
    狂童之狂也,且!
  翻译成现代,意思就是——你如果好意来相亲。那撩衣便可渡溱!你如果并不诚心,难道就再无他人?你这厮别太骄傲了!
  在最后,这个所愿不遂的怨望女子,撂下一句很拽的狠话——鸡巴(且)。
   可见以对方生殖器打嘴仗,由来已久,不独今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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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古老的黄色歌曲
    随着国家建制,夏朝由大禹的儿子启开国建基,不过这段历史,司马迁言之不详,目前考古学也没有太多的发现,到现在还闹不清整个夏朝有多少个王。这一时期,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不再是部落和部落之间,而是部落联盟和部落联盟之间,因此战争中产生的女奴就更多了。作为夏王自然拥有更多的战利品,“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展噪于端门,乐闻于三野”。说的就是这一情形,不过古人的说法总是比较夸张,每次战役动不动就说杀了多少万人,事实上以当时人口和社会条件,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军事动员能力,所以女乐三万人的说话,应该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取代夏王朝的是商王朝,这个王朝开始有了文字记录,那个时代的甲骨卜辞、铜器铭文和《商书》中的《盘庚》等都是这方面的重要文献。这时候,女子沦为男子的私有财产与附庸的现象就更为普遍了。商王朝最后一个统治者纣王 “造鹿台,为琼宫玉门,其大三里,高千尺,七年乃成。厚赋以实鹿台之财,充钜桥之粟,狗马奇物充牣宫室。以人食兽。广沙丘苑台。”他耽于声色,他们所欣赏的音乐、舞蹈有许多都充满了性内容。当时有个著名的音乐家师延就被纣王强行关押起来,逼迫他创造黄色音乐,师延“奏清商、流徵绦角之音”,想要混过关,纣王大为不满:“这是古代无聊的音乐,不是我喜欢听的,再来。”
    无奈之下,师延这位大艺术家为了活命,只好牺牲艺术,“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纣王好不高兴,《吕氏春秋•侈乐篇》就说,纣王“作为侈乐,大鼓、钟、磬、管箫之音,以钜为美,以众为观;俶诡殊瑰,耳所未尝闻,目所未尝见。务以相过,不用度量。”
    于是鹿台之上“奏迷魂淫魄之曲,以欢修夜之娱”。在黄色歌曲中,商王朝也很快就亡国了。
  虽然现在不知道黄色歌曲的内容,不过根据甲骨文卜辞,可以推想,那时候已经有职业的舞蹈家,比如《殷墟文字乙编》2373卜辞有“贞:呼取舞臣廿”的记载,就是叫20个舞臣来参加祭祀舞蹈的证明。
    商纣王既然连音乐都嫌不够黄,那观看舞蹈更非脱衣舞不看了,《竹书纪年》上说:“自盘庚迁都,至此,二百七十三年未尝迁动。纣广大其邑,南距朝歌,此距邯郸及沙丘,皆离宫别馆。以酒为池,悬肉为杯,男女裸奔相逐其间。宫中九市,为长夜之饮。”
    楚庄王即位,“淫于声色,左手拥秦姬,右手抱越女”;吴王夫差的后宫中竟有“宫妓数千人”。统治者耽于女色的记载比比皆是。记录史书的史官们到最后连谴责的力气也没有了。
    女人已经变成纯粹的财物,可以彼此转让,晋悼公兴师伐郑,郑国派人赠送女乐16人及其它礼品给晋悼公以求和;晋悼公受礼后又以女乐8人赐给功臣魏泽作为奖赏。至于越王勾践献美女西施给吴王夫差,更是众所皆知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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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是很不好的事情
    《国语•晋语》中说:“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看起来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很在意乱伦这一事,并已经扩展到同姓。不过中国人书面上振振有辞的东西大抵靠不住,所以孔子要说,听其言,观其行。
    以《左传》所载,在恒公十六年和恒公十八年仅仅三年间,国际间就惊爆两件惊天性丑闻,第一个男主角是卫宣公,他和自己庶母夷姜通奸,生下了急子,于是为急子向齐国求婚,看到儿媳长的漂亮,先下手为强,又生下两个儿子,上烝庶母,下夺儿媳,可谓是一个也不放过,气得夷姜上吊自杀。
    第二个主角则是鲁桓公的夫人,齐襄公之妹文姜,当鲁桓公与齐襄王相约会于泺,在这次国际联谊会上,鲁恒公带上自己老婆,为得自然是巩固邦交,没想到竟发现文姜和自己的兄长早有奸情,鲁恒公对这顶绿帽子当然大有意见,因此狠狠责备文姜,文姜恼羞成怒,就向奸夫兼兄长齐襄公告状,结果齐襄公竟派人将桓公谋杀。
    齐国是大国,鲁国是小国,吃了这个亏也不敢和齐国翻脸,不过山东人脾气耿直,藏不住事,就写到诗歌里去表一表,唱一唱,唱来唱去就被孔子收录到《诗经》,篇名叫《南山》,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
    鲁道有荡,妻子由归。
    既曰归子,曷又怀之?
    整首歌的意思是,高高的齐国南山上,有只雄狐淫邪地求偶。鲁国的道路是那么的坦荡,文姜从齐国过来嫁给我们国王桓公。襄公你作为哥哥,既然将妹妹出嫁了,为什么又要想和她通奸呢?
    清末有个学者张亮采写过一本《中国风俗史》,就对此段时期做过总结:上自王家,下及士大夫家,内室秽乱,毫不为怪。于是庶子烝母,孙烝祖母,及以兄嫂为妻,竟出自国人之赞成。此时之人民,更乌知世间上有所谓廉耻乎?上有好者下必有甚,无怪民人之淫乱也!
    乱伦是很不好的事情,这不好当然有优生学角度上的考虑。不过最主要的还是稳定问题,小到家,大到国,父母辈和子女辈的性交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性交,到最后都会出这个问题那个问题,因此禁止乱伦的呼声越来越高,慢慢由习惯法演变为成文法。
    后世很多朝代明订法典,规定对乱伦的处罚,唐朝的《唐律疏议》卷二十六《杂律》说:“诸奸父祖妾、伯叔母、姑姊妹、子孙之妇、兄弟之女者,绞,即奸父祖所幸婢,减二等(谓徒三年)。”可见处罚是很重的。不过,实际上习惯法和成文法之间总是有差距,一代明君唐太宗就把自己的弟弟齐王李元吉的妃子杨妃迎入宫中,唐玄宗更是连自己的儿媳杨玉环也不放过。
    当然了,唐王朝的先祖是胡人,因此对乱伦不大在意也是一个原因。制定法律的文官们自然不敢去管皇帝老子的家事,不过对老百姓的家事,那管起来可就热心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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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授受不亲
    汉代的刘向写过一本《列女传》里头有个关于阿谷处女小故事。
    少女阿谷在河边洗衣服,孔子和他的弟子子贡路过,于是拿出一个杯子出来,让子贡向办法去挑逗那个女子,并且严肃的说:“这是为了考验这个女孩子的品德。”
    于是子贡上前去:‘我是从北鄙之地来的人,要往南边的楚国去,却碰上这么个大热天,真是难受,希望向姑娘借点水喝。”少女阿谷道:“这里的溪水东流入海,你想喝就喝,问我做什么?”话虽然这么说,姑娘还是接过子贡的杯子,从溪水中舀了水,然后放在旁边的沙子上。说道:“礼不亲受”
    这个故事明显是捏造出来,因为虽然《礼记》有男女授受不亲这一条,不过这只是士大夫人家的礼仪,下层的老百姓大多不理会这一套。“男女授受不亲”在后世的一个可笑产物是所谓“垂帐诊脉”——男医生为女病人诊脉时,医生和病人手掌不可避免要接触,可是忍无可忍还需再忍,避无可避还需再避,为此想出一个办法,让女病人躲在帐中,只伸出一只手让医生把握诊脉。如果病人是贵为皇后妃嫔级别,那医生就更惨了,只能用丝线系在女病人手上,靠丝线传递脉动而诊,至于病能不能治好,显然居于次要的考虑了,疗效只有天知道了。
    男女授受不亲自然是基于男女大防的需要,《礼记》的出现将不可能变为可能,把理念完美地付诸实践。
    《礼记》在当时想来是一部意淫狂的杰作,上至于国,下及于家,无所不管,和柏拉图的《理想国》同出一辙,特别在《内则》《.曲礼》等篇中,更是对男女大防有许多“建设性”的想法,诸如——
    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
    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
    男女不同椸枷,不敢悬于夫之楎椸,不敢藏于夫之箧笥。
    要是真的实施这种种戒律,不知成何世界。男女之间,视对方如恶魔,如猛兽。就是走在路上,也要相互避开,还谈什么阴阳和合之美。
    而在《仪礼》篇中,更是将大男子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慤为首,故事夫有五:
    一是平日纚笄而相,则有君臣之严;
    二是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
    三是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
    四是规过成德,则有朋友之义;
    五是惟寝席之交,而后有夫妇之情。
    最后更演进为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再加上《周礼》四德 “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合称三从四德。
    可悲的是,意淫竟然在在宋明儒学大师的手上变成现实,大放光彩,把妇女禁锢的透不过气来。直到晚清,西风日渐,中国的学者有了新的参照系,放怀思考天理人欲这些老问题,在刘鹗的《老残游记》,有一回“一客吟诗负手面壁,三人品茗促膝谈心”中,刘鹗便借美貌才女之口,在雪夜之中与一位叫申子平的学子侃侃而谈,一扫礼教千年之阴霾。
  子平闻了,连连赞叹说:今日幸见姑娘,如对明师。但是宋儒错会圣人意旨的地方也是有的,然其发明正教的功德,亦不可及。即如“理”、“欲”二字,“主敬”、“存诚”等字。虽皆是古圣之言,一经宋儒提出,后世实受惠不少——人心由此而正,风俗由此而醇。
    那女子嫣然一笑,秋波流媚,向子平睇了一眼。子平觉得翠眉含娇,丹唇启秀,又似有一 阵幽香,沁入肌骨,不禁神魂飘荡。那女子伸出一只白如玉、软如绵的手来,隔着炕桌子,握着子平的手。握住了之后说道:请问先生:这个时候,比你少年在书房 里,贵业师握住你手“扑作教刑”的时候何如?子平默无以对。
    女子又道:凭良心说,你此刻爱我的心,比爱贵业师何如?圣人说的“所谓诚其意者,毋 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孔子说“好德如好色”;孟子说“食色性也”;子夏说“贤贤易色”;这好色乃人之本性。宋儒要说好德不好色,非自欺而何?自 欺欺人,不诚极矣,他偏要说“存诚”,岂不可恨?圣人言情言礼,不言理欲。删《诗》以《关雎》为首,试问“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至于“辗 转反侧”,难道可以说这是天理,不是人欲吗?举此可见圣人决不欺人处。……若宋儒之种种欺人,口难罄述。然宋儒固多不是,然尚有是处;若今之学宋儒者,直 乡愿而已,孔孟所深恶而痛绝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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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风近来在研究女色吗?胆在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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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盲文章楼主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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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主题,太让我无语~归类到古代黄色文化研究领域?: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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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j98dx 于
23:42 发表
你这个主题,太让我无语~归类到古代黄色文化研究领域?:L
呵呵,学术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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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尽可夫的夏姬
   春秋时期,女子没有私名(到汉代才有私名,如班昭、蔡琰等)。所以女子的称谓,或以字配姓,如伯姬、仲子、孟姜、季嬴之类;或以姓系夫氏,如卫孔姬、晋赵姬之类;不一而足。
   夏姬本是郑穆公之女,这位颠倒众生的人间尤物,在她的一生中,三代王后(先后与陈灵公等三位国君有不正当关系),先后七次下嫁,故为“七为夫人”;九个男人死于她的床裙下,又称“九为寡妇”。
   她还未出嫁就和亲生哥哥子蛮私通。父母因她艳名四播,,迫不得已,赶紧把她远嫁到陈国,成了夏御叔的妻子,夏姬的名字也就由此而来。子蛮在痛失妹妹之后,于两年之外英年早逝。
  夏御叔是陈定公的孙子,他的父亲公子少西字子夏,所以他就以“夏”为姓,官拜司马(相当于国防部长)。这也是夏姬名字的由来。
   夏姬九月便生下儿子夏征舒,旁人难免窃窃私议。十几年后,夏御叔逝世,她在夫家的封地株林守寡。
  陈国的国王陈灵公,还有朝中的两位大臣公孙宁和仪行父都先后成了夏姬的入幕之宾。三人还常常一起饮酒作乐。不过这些都瞒着夏姬的儿子夏征舒,最后借口夏征舒要继承父亲爵位,就要好好的学习,将他送往郑国学习。
   夏征舒回国之后,陈灵公让他袭了父亲的大夫职。每当夏征舒离家上朝时,这君臣三人就轮流乘车去株林和夏姬幽会。在幽会过程中,夏姬把自己的内衣分别送给这三个情夫,而这君臣三人竟无耻地穿着夏姬的内衣去上朝,并且在朝廷上相互大谈夏姬的风情。
   大臣泄冶实在看不过去,当场劝谏,于是,陈灵公对他怀恨在心,纵容孔宁、仪行父杀了泄冶。有一次,陈灵公和仪行父和夏姬三人喝酒的时候,互相开玩笑,讨论征舒到底是谁的孩子,夏征舒知道此事后,由于受辱而气愤万分,再加上当时一首歌谣传到了他耳朵里。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
    治酒欢会兮!从夏南!”
   于是当陈灵公再次来到株林找夏姬的时候,夏征舒兴兵弑君,随即率兵入城,只说陈灵公暴卒,立世子妫午为君,史称陈成公。
    孔宁和仪行父仓皇逃到楚国,隐匿了淫乱的事情,只说夏征舒弑君,乃是人神共愤。说动了楚庄王偏听一面之词,决意讨伐陈国。
   楚国是当时的大国,楚庄王更是春秋五霸中的一员,陈国很快兵败,夏征舒被捉,处以“车裂”的刑法。夏姬被抢到楚国后,楚庄王和子反都想占有她。另一个大臣巫臣别有用心地说夏姬是个不祥之人,劝他们要汲取陈国君臣的教训,才先后使楚庄王和子反罢了此念。
   事后,楚庄王将夏姬赐给了大臣连尹襄公。不到一年,连尹襄公战死沙场,夏姬就跟他的儿子黑腰好上了。这件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于是夏姬在巫臣的建议下,假托迎丧之名而回到郑国,没想到,大夫巫臣其实久慕夏姬美艳。他苦苦的等啊,等了十四年,也就是夏姬已经五十多岁的时候,巫臣借出使齐国的方便,绕道郑国,在驿站馆舍中与夏姬成亲。
   楚庄王醋意大发,把巫臣在楚国的家人灭族,连黑腰也身首异处。巫臣也不是好惹的,跑去培植吴国成为楚国的敌人,从此两个国家一有空就打仗。
   纵观夏姬一生,可谓传奇典范,比诸海伦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和他在一起的每个男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但是追 求她的男人还是前仆后继、无怨无悔。更出奇的是,五十之年,居然还有男人为他弃国灭族。她究竟是如何青春永驻、一直到四十多岁还保持着容颜的娇嫩,皮肤的细腻,从而倾倒众生。作为后人,我们只能神驰想像了。
   陈灵公君臣三人互相交换夏姬内衣的场面,作为一种变态性行为,虽然不值得提倡,但毕竟丰富和开阔了中国的性文化史,因此上,特辟专章指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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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云雨原是梦
   如果说夏姬的故事是性放纵的样本,那么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则以文学辞藻之美,写禁欲主义之兴起,为性压抑张本。无限制的纵欲当然不值得提倡,至少人的身体难以承受,但是禁锢自己的欲望的性压抑为何又会得到认同呢?
故事是这样的——
   大臣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诬陷宋玉,他说:“宋玉其人长得闲静英俊,说话很有口才而言辞微妙,又很贪爱女色,希望大王不要让他出入后宫之门。”
   楚王拿登徒子的话去质问宋玉,宋玉自我辩白说:“容貌俊美,这是上天所生;善于言词辨说,是从老师那里学来的;至于贪爱女色,下臣则绝无此事。”
   楚王说:“你不贪爱女色确有道理可讲吗?有道理讲就留下来,没有理由可说便离去。”
   宋玉于是辩解道:“天下美女,楚女为最,楚国女子之美丽者,无法能超过我家乡的美女,而我家乡最美丽的姑娘还得数我东边的邻居家的那位小姐。论身材,若增加一分则太高,减掉一分则太矮;论其肤色,若涂上脂粉则嫌太白,施加朱红又嫌太赤。她那眉毛有如翠鸟之羽毛,肌肤像白雪一般莹洁,腰身纤细如裹上素帛,牙齿整齐有如一连串小贝,嫣然一笑,足可以使阳城和下蔡一带的人们为之倾倒。如此姿色绝伦的美女,趴在墙上窥视我三年,而我至今仍未答应和她交往。登徒子却不是这样,他的妻子蓬头垢面,耳朵挛缩,嘴唇外翻,齿列不齐,弯腰驼背,走路一瘸一拐,身上既有疥疾,还有痔疮。这样一位丑陋的妇女,登徒子却与之频繁行房,生有五子。请大王明察,究竟谁是好色之徒呢?”
   宋玉在赋中用文学夸张手法,恰恰是为了强调自己如何禁得起美色的诱惑——天下最美的美女就住在他东邻,这位多情的美人向宋玉秋波频送三年之久,他仍未动心。相形之下,登徒子之妻丑陋不堪,登徒子还和她生了五个孩子?
   为了证明自己的人品的正直,宋玉从正反两面都找到的参照,把禁欲当成是一种骄傲,一种定力,原民流行的两情相悦的自然性交则受到的贬损。
   这篇赋为后世提供了“登徒子”和“宋玉东邻”两个著名典故。随着时代的演进,礼教大张之日,“登徒子’便成了“好色者”的同义语,而且有了明显的贬义。
   不过,宋玉的奉行禁欲主义只是在纸面上说说而已,他的另一篇高唐赋写的极为飘渺高妙,说的是宋玉和楚襄王在云梦泽玩耍的时候的事情。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对男女性生活所作出的诗意描写。即便千载之下,也让读者砰然心动。
   昔者,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台,望高唐之观。其上独有云气,崪兮直上,忽兮改容,须臾之间,变化无穷。王问玉曰:“此何气也?”玉曰:“所谓朝云者也。”王曰:“何谓朝云?”
  玉曰:“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旦朝视之,如言,故为立庙,号曰‘朝云’。”
   整个故事说的是,楚襄王和宋玉到云梦泽的台馆游览,眺望高唐的景色,只见唯独它的上面有云气,聚集起来向上升,一下子又变了模样,顷刻之间变化无穷。楚襄王问宋玉: “这是什么气?”宋玉说:“这就是所说的朝云。”楚王说:“什么叫朝云?”宋玉说:“从前楚怀王曾游高唐,有一天累了白天睡觉,梦见一个妇人,对他说: ‘我是巫山之女,到高唐来作客的,听说您游高唐,愿为您侍寝。’怀王于是就留她同眠。离别时她对怀王说:‘我家在巫山的南面,高丘的土山上,早晨成云,晚 上成雨,每天早晚都在阳台山之下。’怀王第二天早晨观看,果然和她所说的一样。因而为她建了庙,称作朝云庙。
   楚王之梦,充满了神秘与温馨,同时,也充满了诱惑与妩媚。从此以后,“云雨”一词,便成了中国人谈论“性交”的隐语。而“神女”甚至被用作妓女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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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了结婚了
   结婚这种事情,即便在现在,也不是单纯两个人的事。在原民渔猎时代,财产公有,因此群婚杂交盛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种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结婚就变成和整个家族有关的事,娶一个好媳妇,就等于为家里增添了一个好劳力。
   所以,虽然一边依旧是仲春之会,男女不禁。另一边则是媒妁婚的兴起。
   艺麻如之何,衡从七亩;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折薪如之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这首出自《诗经•齐风》,透露了当时男女结婚的条件——如果要娶妻,一定要征询父母的意见,取得父母的同意。但是,父母认识的人也有限,而且同姓不婚,往往要到别的村子才能找到中意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不通过中间人(媒人)介绍怕是不行。
   不过那时候婚礼并不怎么受重视,《论语》中孔子说 “礼”, 丧礼、祭礼都有,而独无婚礼。而且当时人也不把结婚当成是一种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礼记•郊特牲》便说:“婚礼不用乐,幽阴之意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
   婚姻制度在逐渐演进中慢慢成熟,开始规范化,根据《礼记•昏义》上记载:
   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也就是说婚礼包含了六项内容:
    纳采:男方托媒说亲;
    问名:问女方的生辰八字,与男方合,以定婚姻的吉凶;
    纳吉:如占卜为吉,就把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告诉女方;
    纳征:男方将聘礼送到女家;
    请期:选择成婚日期;
    亲迎:新郎亲自到女家迎新娘回男家。
    在这本书中还解释了为什么这么做的理由:“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等于是把“六礼”是否完整执行看成是婚姻合法化的条件。
    在《礼记》中这些礼仪细致的无以复加,到了异常烦琐的地步,以“亲迎”为例:
    新郎先到妻家迎娶新娘,新娘到了男家,则夫妻行交杯共食之礼,即成为“结发夫妻”,举行婚礼自然是大张宴席,招待亲友。这就是所谓的“成妻之礼”,行过成妻之礼,男女二人才可同居成为夫妻;
    不过仅仅这样还不够,婚礼之后的次日或三日后,新娘要拜见公婆,然后叩拜男方祖先,如果公婆已亡故,则要在成婚三月后,行庙见礼,祝辞告神曰:“某氏来归”。《曾子问》指出,
    如果新娘未及见庙而死,还不能算是男家的人,这就是所谓的“成妇之礼”。
    行过成妇之礼,新娘才能被承认加入了男方宗族。
    这些礼节执行起来,耗费时日不说,金钱上也是很大一笔支出。一般的平民百姓无力应付,后世常有偷奔他人、私自成婚的事发生,到了宋朝,朱熹索性在《朱子家礼》中将六礼合并为三礼,这才让老百姓喘了一口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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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奸的快乐与宽容
    清代学者谢肇淛在《五杂俎》上说:
    古者妇节似不甚重,故其言曰“父一而已,人尽夫也”。
    确实,我们考察先秦前的典籍,对女子与男子通奸,虽然不无微词,但却很少指责女方,后世专有名词“淫”在这个时候,仅仅是过度的意思,比如《诗大序》上的“不淫其色”。疏注为:淫者,过也,过其度量谓之为淫。基本上不做道德上的贬义。
    有一次孔子要去见卫灵公的夫人南子,被子路冷嘲热讽,逼得他不得不赌咒发誓——天厌之,天厌之。这是因为南子的名声不大好,和宋朝通奸。不过呢,她的私通是由她丈夫自己为他们安排。《左传•定公十四年》就记载:
    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太子蒯聩献孟于齐,过宋野,野人歌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 (豕+叚)?太子羞之。
     宋野人之歌的意思是:“已经满足了你们的母猪,何不归还我们那漂亮的种猪?”如此露骨的嘲讽,当然让太子受不了,当他回到朝中,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杀了南子,南子大哭逃走,卫灵公出现了,“执其手以登台”,救了南子一命,这件事的余波是太子不得不逃亡到宋国去。
    卫灵公对自己妻子与别人通奸,一点也不介意,还帮助 她,保护她,可以说当乌龟当的很积极。如果天下男人都这么大度的话,潘金莲就犯不上给武大郎下砒霜了。
    如果说这件婚外情是一种特例,那么我们可以翻开《左传》,上面记载了诸侯国的上层贵族之间,至少发生有16次婚外情,由于涉及到国际外交,更在当时造成轩然大波,
    特别是像文姜这种既通奸又乱伦的疯狂感情,实在是轰轰烈烈的让现代人都吃不消,她与其异母胞兄齐襄公为了更为方便地发生关系而合谋杀掉自己的老公鲁恒公,此后兄妹二人来往于两国之间,肆无忌惮地频频幽会,在两国边界出双入对,直至齐襄公被国人杀掉。文姜公主的大儿子也深知舅舅与母亲的事情,但在国事上仍然与舅舅亲密合作,母亲死后予以厚葬。
    以至于《左传》不得不为此发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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