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性没有一点点动man绳yi2吧忍耐极限性,几乎T每天都打一次飞机。好想戒,但示不知找个什么样有益的兴趣爱好转移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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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斑斓世事中,寻找专属于自己的简单宁静
看看200卡路里长什么样
显然,一些食物会比另一些食物有更高的热量,而我们通常用来衡量热量的能量单位是卡路里 ,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含有不同卡路里的食物,它们看起来有什么区别呢?WiseGeek网站的作者L. S. Wynn以200卡路里为标准,选取了许多常见的食物 ,制作了一系列非常直观、让人一目了然的图片。当你发现一小勺花生酱和整盘花生酱有着相同热量时,有志于瘦身的你,也许就会在下一次决定吃什么的时候,三思而后行了。
作为一个参考 ,美国农业部的资料显示,通常一个成年人每天平均需要消耗约2000 - 2500卡的热量,以此保持自己的体重不往下掉。
原文这里还有更多图片http://www.hsh.name/20170.hshcy
2013 Life Plan No. 1 - Loss 1000g by 31 March.
【影评】嫣然如梦一场 (与男孩同车)
  看完片子,一共听了两首歌,然后静静地跟着唱了很久很久。      曾几何时,Bev也是一个爱唱歌的小女孩,在去买圣诞树的路上和爸爸一起唱All I want to do is dream, 然后傻乎乎地坦白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是一个胸罩,好挤出胸来让那个叫billy的男孩子喜欢。老爸当然没想到自己一心以为还停留在脚踏车心智的乖女儿竟然 已经长大乖张到这个程度,点上一只烟,脸一板就训斥了Bev,把好好的圣诞前夜和女儿满心的期望都浇上了一盆凉水。      我对年少的Bev脸上的表情印象很深刻,在她对妹妹形容亲吻时,表情好像她自己的白马王子正揽她入怀,沉醉地吻她,在她和老爸坦白初恋情怀 时,每一句话都蹦跳着好像带着自己的生命力。也许Bev的个性里是有一点点轻飘飘的浪漫主义的,因为那时候的她敏感、纯真、对文字和情绪有天生的感知力, 只是可惜,除了对不合规矩的言辞强制性的打压,没有人真正地留意这个满脑子浪漫主义的文艺小妞性格里跃跃欲试的激情和才华,以及与之随行的,危险的天真。      就是这一丝危险的天真让Bev的人生在十四岁那年脱了轨。在一个不那么浪漫的夜晚,青春的轻狂那么轻易地给Bev的一生加上无穷无尽的沉重。 我特别记得那时候还显得有些呆滞的Ray轻轻推开Bev,他说Don't be with me, Bev, I am not good". Ray始终还是一个善良甚至懦弱,却无能的人,也许在他一直不那么清楚的人生里,也有几个瞬间他真心地想过要对这个女人好,要让她幸福快乐。只是她要的幸 福快乐那么具体也那么虚妄,具体到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向往着路边漂亮宽敞的大房子,一心想等自己有钱了买给家人;虚妄到归于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与梦想,一心 要成为一个作家出一本书。多么可笑,出一本书,也许Ray终其一生也不能够理解这个短语自身所持的,以及对于他妻子的意义。他自己是没有任何梦想的人,只 能懵懂度日,总是忘掉重要的事情,眼睁睁看着时间流走,感觉到生活越来越沉重。但他也明白自己是多么让她失望,他不停地说着对不起,不由自主地躲闪Bev 灼人的目光,他用两个破旧易拉罐瓶陪儿子玩游戏,他对Bev说,只要你想去我们就去加州吧。连向妻子坦白自己吸毒时候他也是软弱的,只能当着岳父的面,对 着一张写好的字条一字一字地念。他一定是非常非常爱她和儿子才会同意离开他们,只是他也知道自己的爱抵不过自己的无能,无能支撑家庭,无能改变现实,也无 能戒除毒瘾。就像十四岁那年他对Bev说&my mother thinks I am as bad as my brother&一样, 他一早就觉得自己不好,一早就对自己失去信念,一生都不曾在自己心里找到任何坚强的支撑。      Ray这一生里从来没有硬气过,曾经他懦弱地对Bev说过无数次对不起,后来他对那个和他一起住在狗窝里的女人也是唯唯诺诺。&What I did was staying away from your life, I think it's the best thing I've done in my life&.最后的最后,当这个善良而怯懦的男人对自己的儿子说出这样的话,我一贯发达的泪腺一下子决堤。      也许他们是太不同了,Bev心里,一直有坚硬的东西在支撑。      小的时候她可以靠在父亲肩旁一起唱All I want to do is dream. 后来她命途坎坷,珍惜的东西一件件失去,青春、未来、希望随着孩子的降生和成长完全脱轨。她看着以前一起胡闹的女同学容光焕发地前来告别,去自己一直梦想 着的纽约大学读书,看到曾经满脸青春痘,暗恋自己的小男孩成为大学毕业游历四方的翩翩少年,所有人面前都有那么未知、新鲜而明亮的前程,他们把那些曾经书 写在她那本叫做未来的书里的可能性一一握在手心,而她自己,却在22岁的时候已经怀抱着一个7岁大的孩子,眼看着那些梦想过的明亮与自己渐行渐远,再后来 连那个不怎么中用的丈夫也因为吸毒被她亲手赶走了,只留下自己和怀里的孩子生活在一片漆黑的现实中。      她说&我22岁了,已经快30了,但是还没有学会面对生活,也许我该傻一点这样就不会多做妄想了。&      生活甚至没有时间让她去伤感。      后来他们好歹是熬出头了,一晃眼儿子长成了翩翩少年,她自己的书也终于要出版了,时间过去,再也不回来,带走了困窘、绝望和伤害,以及所有未曾落定的尘埃。该怎么说这样是好还是不好,老练如这时的Bev,可能已经不会再去问这个问题了。      她才只30岁出头,然而一生似乎已经过完了。      看完片子顺手打开豆瓣主页,有一个关于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相册,楼主收藏了47页小伙从Babe长成大叔的照片,相册的名字叫做&回首年少轻狂,而今老辣如姜,嫣然如梦一场&。      I need you so, that I could die   I love you so,   and that's why whenever I want you,   all I have to do is dream...      嫣然如梦一场。      =====================================================================      多提一句,看完片子以后静静唱的两首歌分别是蔡健雅的《达尔文》,和王力宏的《你不知道的事》:      &有过牺牲,有过竞争,为爱筛选过程,   学会认真,学会忠诚,适者才能生存,   懂得永恒,得要我们,进化成更好的人&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坚持不能说放任你哭泣,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狠下心,盘旋在你不知道的高空里,   多得是,你不知道的事&      分别送给Bev和Ray吧。
@douban:/review/5383697/
【影评】此身何处,何处巴黎 (午夜巴黎)
  又对着剧本看了一遍,相对比真正的台词有一些小的改动,语气上更质朴口语化了一些,用电影里的词说,less donnish.      午夜巴黎的海报就是Gil走在Starry starry night && 这是一个颇有深意的细节,取材于文森特梵高的画《星光灿烂》。我找了王若琳的那一版来听,听上去比齐豫更懒洋洋的一个声音。         =====废话先到这儿,正文开始=====        1. Gil和Inez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里面的人,Inez比任何活在2010年的女孩更像活在2010年的女孩&&喜欢的活动是健身房和按摩,用别人的打折卡,对女佣态度防备,被夸夸其谈的教授吸引;而Gil更像是20世纪20年代的人,剥去刚刚见到海明威时候的震惊,他与海明威谈的比现实生活里面的任何一个别人都投机。书本有超越时间的力量,从中了解一个人的一部分可以比与他当世的人们了解他,或者比了解与自己当世的人更深入。即使只是触碰到了灵魂的一部分,但已完全足够去体会和玩味其中的精妙和交融。Inez和Gil之间,互相拒绝触碰和了解。用J.K.罗琳的话说,They refuse to know. 所以他们迟早、并最终分道扬镳。      2. Gil具备关于甚至超越20世纪20年代年代的知识,却不具备在他自己的现世生存需要的技巧&&保罗教授所运用精熟的卖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保罗所说的并没有错,&Nostalgia is denial. Denial of the painful present&。每个人都被自己所面对的现世和现实伤害着,这毫无疑问,即使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回到黄金年代去和菲兹杰拉德和毕加索交谈喝酒,拥有了解逝去的美好时代里伟大头脑和天赋的机会,也有其他的方式,去埋头其中以便忘记自己所面对的苦痛。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一个沉湎于酒精中无法自拔的人和一个沉湎于工作无法自拔的人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选择留在19世纪末的安德里亚娜和一定要搬去马里布的Inez也是一模一样&&时代变迁未曾改变女人,也未曾改变人类&&并且永远都不会。      &Now I understand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   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         3. 做出选择以后一定会有新的机会和世界展现在面前,对于Gil来说,那是巴黎,是可以安心写完自己的书而不用去古董家具店买两万美元的椅子,是和名叫Gabrielle的新的女孩一起漫步在雨夜的巴黎街头&&但时间过去,巴黎拥堵的交通也许会让赶着约见出版商的Gil错失机遇,被海明威和葛璐德斯坦因表扬过的书稿也许被2012年的出版公司批评地一文不值,名叫Gabrielle的漂亮女孩也许和逛旧货店的另一个帅哥一见钟情。巴黎之所以令人流连往返,也许更多是因为身在巴黎的人不愿返回,从这个角度上说,巴黎、巴塞罗那、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者台北之间,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区别呢?倒是很有共同点&&它们都不是好莱坞,不是熟悉的环境,也不是现实。      4. 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这是一部关于归属感的电影。在现实中找不到归属感和认同感的Gil进入到1920s,在那里他觉得熟悉、温暖又轻松,就好像1890s给予生活在1920s的人的感觉一样,那都是书中的世界,花过时间去了解的世界,游刃有余的世界。      5. 但后世的人真的更理解现世的苦痛吗?      "Now I think I know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They will not listen   They're not listening still   Perhaps, they never will"      如果梵高早就明白也许永远也不会有人去理解他,那他是不是就会放过自己,那他是不是也就不会成为梵高?      我不知道,心性偏激的人总是更容易成为艺术家,就好像阿德里亚娜形容毕加索:&他聪明、固执、占有欲强,但是你根本没办法跟他相处&。      也许是我们花太多时间去跟自己相处,却花太少时间去跟自己好好相处。也许是我们花太多时间去跟想像相处,却花太少时间去跟想像好好相处。也许是我们花太多时间去跟孤独相处,却花太少时间去跟孤独好好相处。      也许是我们太过向往巴黎,所以忘了自己身处的地方就可以是巴黎。      巴黎就在那儿,巴黎就在身边。    &
douban link:&/review/5349916/
【影评】英雄生来就该被前仆后继的坏蛋们从神坛上拽下来 (蜘蛛侠前传 - 暗夜骑士)
  我也不太了解为什么最近看过电影之后就会立刻化身愤怒青年,中午我打算开始写影评的时候像平常一样上网搜原声然后发现下载速度慢到我以为穿越回去了2002年。原谅灰常不入时的我这个时候才想起douban电台这个神器&&于是收听成功而我打算好写影评的时间就这么浪费掉了10分钟。      话说到这里,隐然感觉一块砖迎面飞来,我决定不再废话专注于影评。      ======废话与正文的分割线=====     OST的封面是高大威猛的蝙蝠侠,站在阴云密布和深灰色的摩天大楼前,世界仿佛一篇混乱,燃烧的火焰在蝙蝠侠头顶形成一双明亮的翅膀。画面稍下,在蝙蝠侠下腹部的位置(为什么这么说起来觉得这么邪恶),银白色工整的字体写着&The Dark Knight&和暗纹的蝙蝠标志,仿佛是象征着蝙蝠侠的公正与科技感。      特别符合我对所有超人、蜘蛛人、X战警、蝙蝠侠这种角色的第一感觉&&全世界都黑暗了,用来衬托这个拯救人类的英雄。      但是我说,英雄生来就该被前仆后继地从神坛上拽下来      原因有二,第一是因为英雄太过多余,这世界其实没那么多人需要被拯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宇宙,各有各的风云际会和星云迷蒙,永远也不可能只被冥王星主宰了杀戮之心,必要的时候也会在太阳的光芒里焕发出温暖善良的光彩;第二则是因为Joker讲的那句话,Chaos, is fairness.      原声里好像有一首歌的名字是这样:Let the world burn      我相信这句话后面应该连着另外一句:Those who deserve it survive      两艘船上的人最终都没有按下对方船上的引爆按钮,他们都挣扎过,都想先害死别人自己活下去,尝试过投票表决但是又没有出头当那个杀人者的勇气,他们可以被按照世俗的方式划分成良民和囚犯,他们都不曾勇敢到具备舍己为人的勇气,他们都不是英雄。      但他们最终都选择放下手中的屠刀,面对微妙而渺茫的生机,尽自己最大努力不去做害人的事情。这就是我们这些平常人内在的太阳。      所以为什么要吃饱了不用操心钱就多的花不完的英雄来拯救我们呢。有英雄整天拯救世界,就有神经病没事就放火燃烧苍生,他们都精力过人头脑清晰,衣食无忧又没有家累牵挂,自己已经没什么可奋斗的就拿修改大众的人生轨迹消遣。那英雄的光芒从而被人为放到最大,变成了架在蚂蚁身上的聚光镜,一边是受人刻意操纵的公众兴趣,一边是私生活饱牵连,连女朋友都搭进去了的英雄本人。      何必呢。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是这个白天坐拥一城之富,把兰博基尼当玩具,夜晚就穿着钛合金的紧身衣,把自己的飞机当风筝放,救民于水火,能以天下安危为己任的大英雄。不管是谁,要是胆敢炸死我最重要的女人,我就把他做成人彘,手脚都拆下来沤成肥料,养出一盆兰花来取名叫Rachael纪念她。 &&douban link:&/review/5344228/
【影评】尚好一切还可以选择 (寂静岭)
  【前1】作为一个对恐怖片完全没有兴趣的人,我长久以来一直以为顶着这个名字的是一部唯美主义的文艺片,可惜我也是一个对文艺片没有爱好的人,不然也许在若干年以前误打误撞的看了这片&&在没有胖熊粗粗的胳膊可以抓的时候。      【前2】看这片子之前我们家胖熊跟我说,这是一部有日系风格的美国恐怖片。在那一霎那几乎决定不看这片了&&事实证明那将是一个灰常灰常不正确的选择。      【前3】好几年前,我看到过一个好像快一百年的老故事,好像写一个与世隔绝的村子里村民过着平静的生活,有时拔拔草,有时串串门,有一天有一个年轻人历尽艰险地走出了村子,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又跋山涉水地走了回来,想要告诉族人外面的世界时,却被自己的家人称为邪恶而处决。写这个故事的人叫做房龙,而这个故事叫做宽容。   宽容的意思是:&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      废话打住,正文开始。      我预感这片子会成为一个命运中带着与恶的羁绊生活的女孩子的成长故事。      对一个孩子最最残忍的事,无非是在她的天真面前玷污她的天真,因此无论Sharon是被绑在小黑屋子里也好,还是被架在火架上差点烧死也好,都不是真正的伤害,真正的伤害是她在母亲怀中睁开一只眼睛,在开悟的震惊中晕过去的那一瞬间。从此后她开始对现实沉默和怀疑,从此后眼中会飘过一丝冷酷。从此后,Alessa和姨妈、善良和邪恶同时活在这一个女孩的身体和心灵里。Alessa被恶强行伤害了身体,而Sharon被恶染指了天真。从此后她不能再置身原来的世界,从此后她的路开始面临着选择。      恶有其种种面目,有时是口诵信仰,为了私欲而残杀弱小的卫道士姨妈;有时是眼神专注,带着复仇之心而享用鲜血的孩子样的魔鬼;这二者从某种程度上是同样的&&都是恶的极端,都是不留一丝宽恕的绝对的屠戮和控制。但更多的时候,恶只不过是面目模糊的平凡村民。也许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亲手把一个孩子推入火中,也没有在一个孩子最恐惧的时候对她进行粗暴的侵犯,但恶仍然在他们的生活中蔓延着,因为他们在愚昧与恐惧的中助纣为虐,听任着貌似更为正确和强大的势力对自己的摆弄,联合起来,以信仰为名排斥并欺凌着一个无助的孩童&&他们选择了这么做。      这就是为什么村民都面目模糊,灰头土脸,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的时候&&当人们可以选择了解真相却拒绝去了解;当人们联合起来对身处弱势的人做出恶行;当人们以无知为倚仗,用别人的判断作为自己行恶的借口时,恶本身就不仅冷酷,并且懦弱、投机,从而更加不可饶恕。      正是这种普通人种下的看似平凡却更残忍算计的恶,触发了更大的屠杀,目睹过这样的阴暗之后,即使是Alessa所有仅存善良化身的Sharon也要受到冲击,从此天真不再。      面对困境,最先做出反应的通常是情感,而最有效的却往往是理智。天真也许迟早会失去,但这并不代表善良从此泯灭,善举从此不可被颂扬。      尚好一切还可以选择。   douban link:&/review/5330041/
《国峻不回来吃饭》--为每一个产生过自杀想法的人
台湾作家黄春明次子黄国峻自杀身亡,年32岁。黄春明老年丧子,1年之后写下短诗《国峻不回来吃饭》
&中央大學教授洪蘭说:這是生命教育最好的材料,真該收入國文課本,讓所有孩子都讀到。所有動過自殺念頭的朋友,??你以為你瀟灑地走了,你沒有。相信我,你沒有。&
【國峻不回來吃飯】~~黃春明~~
我知道你不回來吃晚飯,
我就先吃了,
媽媽總是說等一下,
等久了,她就不吃了,
那包米吃了好久了,還是那麼多,
還多了一些象鼻蟲。
媽媽知道你不回來吃飯,她就不想燒飯了,
她和大同電鍋也都忘了,到底多少米要加多少水?
我到今天才知道,媽媽生下來就是為你燒飯的,
現在你不回來吃飯,媽媽什麼事都沒了,
媽媽什麼事都不想做,連吃飯也不想。
國峻,一年了,你都沒有回來吃飯
我在家炒過幾次米粉請你的好友
來了一些你的好友,但是袁哲生跟你一樣,他也不回家吃飯了
我們知道你不回來吃飯;
就沒有等你,
也故意不談你,
可是你的位子永遠在那裡。
看的心里好难受&&转自&
给那些坚持不下来的。&&转自&
FROM SWEETIE TO TOUGH COOKIE
加了FRIENDS公共主页的好友,某天的周末画报采访了J.A。标题党们应该注意了,文章题目是FROM SWEETIE TO TOUGH COOKIE。
"Am I lonely? Yes. Am I upset? Yes. Am I confused? Yes. Do I have my days when I&ve thrown a little pity party for myself? Absolutely. But I&m also doing really well,& she says.
&I&ve got an unbelievable support team, and I&m a tough cookie.& I I think it&s an incredible tool in educating the self on the self. I feel very strong. I&m really proud of how I&ve conducted myself.&
好像有个说法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一直用&I&来做主语,那这个人基本上是需要对自己强调I的。所以看到一个人一直强调&I feel very strong&的时候,要轻轻拉住她的手去跟她说,yes I can tell from your eyes. &即使你知道她已经快崩溃了,也应该帮她加上一点,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支撑。
每个人都得走这条路,FROM SWEETIE TO TOUGH COOKIE,应该开心We start from sweetie, becasue some of us were even not one. &
【治愈系】孤独是你的必修课
我们都生活在一个不那么如意的世界,当乌云密布我们就摇曳,但阳光总有一天会到来,等阳光照到你的时候,记得开出自己的花就行了,那个你与生俱来的梦想。&&一个人生活,不然怎么能找到自己的节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是属于你自己的东西,是你的一部分,你听音乐时,坐地铁时,一个人走在马路上时,它就会流淌出来,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似乎在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着,我能够清晰地听到自己。&
--- 孤独是你的必修课&
【调理习惯,自由生活】- 我们相信,良好的内务,是可以锻炼军人的素质的
今天花了三个小时整理内务。。。可想而知我的内务差到了什么程度。记得么小胖说他原来租房子的时候要按期深度清洁马桶,从里到外都要刷到光亮,这样房子感觉完全不像是租住的。
我决定痛定思痛,向么小胖同学学习,不拖欠随手能做的事情,不能再把涮羊肉的锅子赖在那里不洗了。。。囧。。。
连Remy都对他爸爸说,Change is nature。猪丫头总不能比不上胖子和小老鼠吧。
以下是一个月里除了常规日常内务整理以外要做好的事情:&
夏装夏鞋晾晒打包收藏,把不能再用的整理出来处理掉;
秋冬装晾晒准备好,把不能再用的整理出来处理掉;
书架和架板都准备好
所以么小胖同学我们要快快去准备晾衣服的架子了呦~我已经拖了好久了,这是不对的!&
&我们相信,良好的内务,是可以锻炼军人的素质的!&&
真正的自由,是懂得约束自己~恩!&
哇哈哈地去生活
试着用左手握着右手,给自己最简单的温暖,不奢求别人的给予,开始学着自己给自己。&&
全世界只有一个自己,所以,要用尽心思对她好一点;全世界只有一个自己,所以,没有必要去当别人生命的插曲;全世界只有一个自己,所以,要多爱自己一点。&&
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暂时的,如果事事顺心,那就好好享受;如果发生意外,不要过于担心,一切都会过去的。&&&&
想一个人走路,不是任性,也和冒险无关。而是我想重新面对一个人的状态。这是我需要的一个自我修复的过程。我相信我自己可以面对各种人和事情。我要重新找回自己的力量。不再虚弱,不再无助。任何人都帮不了我。只能独自去面对。&&&&&
人总会遇到挫折,会有低潮,会有不被人理解的时候,会有要低声下气的时候,这些时候恰恰是人生最关键的时候。在这样的时刻,我们需要耐心等待,满怀信心地去等待,相信,生活不会放弃你,命运不会抛弃你。如果耐不住寂寞,你就看不到繁华。&&
不要害怕做错什么,即使错了,也不必懊恼,人生就是对对错错,何况有许多事,回头看来,对错已经无所谓了。
你要生活得随意些,你就只能活得平凡些;你要活得辉煌些,你就只能活得痛苦和复杂些;你要活得长久些,你就只能活得简单些。
没有什么可以真的毁了一个人,除非她配合着自毁。
对未来的真正慷慨,是把一切献给现在。&&加缪
当你害怕失去一样东西时,这意味着,你只能要么放弃这样东西,要么放弃你自己。
我们无论做什么,惊天动地也好,默默无闻也好,人活着,其实就像是在沙滩上做沙雕。有的人捏了一座泰姬陵,你只划了一条线。你觉得羞愧吗?不会的,浪花一来,沙滩就又都平了。这就是我们活着的写照。&&&七堇年
一个频繁回头的人,出不了远门。
生活的10%,是发生在你身上的偶然事件,剩下的90%是你对这些事件的反应。&&&查尔斯&史温道尔
人生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在这个面前,可以不必有出息,可以不必有形象,可以全身是弱点。这,就是知己。
只要我们不丧失自我,什么样的生活都可容忍;我们尽可以失去一切,只要我们依旧是我们。&&歌德
好的恋情是,当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看到的不是自己的丑陋,而是自己的好。
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你不能要求拥有一个没有风暴的人生海洋,因为痛苦和磨难是人生的一部分。一个没有风暴的海洋,那不是海,是泥塘。&&毕淑敏《心灵密码》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前言 作为选择对象的磨难
有一句箴言说,真的绅士,不谈论别离了的女人和已然付出去的税金。此话其实是谎言,是我适才随口编造的,谨致歉意。倘若世上果真存在这么一句箴言,那么&不谈论健康方法&或许也将成为真的绅士的条件之一。真的绅士大约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喋喋不休地谈论自己的健康方法,我以为。
一如众人所知,我并非真的绅士,本就无须一一介意这类琐事,如今却居然动笔来写这么一本书,总觉得有些难为情。下面这话颇类狡辩,更令人惶恐:尽管这是一部谈论跑步的书,却不是谈论健康方法的书。我并非要在这里高谈阔论、振臂一呼:&来呀!让我们每天跑步,永葆健康吧!&归根结底,这些都不过是思索片段,抑或自问自答&&对我个人而言.坚持跑步究竟有何意味。仅此而已。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我也衷心地想对毛姆的观点表示赞同。所以作为一个写作人.抑或作为一个长跑者,就跑步来写些个人的、点点滴滴的文字,还公开出版的形式发表出来,也算不得太过离经叛道。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
有一次,我躺在巴黎的酒店客房里,阅读一份《国际先驱论坛报》。碰巧那报上刊登着对马拉松运动员的专题报道。采访了好几位著名的马拉松运动员,逐一向他们提问:在比赛途中,为了激励自己,是在心中念诵怎样一种咒语真言的?这一策划相当有趣。读了之后,我方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当真都在心中想着形形色色的事情,才跑完这42.1 95公里。全程马拉松就是如此苛酷的一种比赛,不念诵咒语真言,便无法坚持到最后。
其中一位选手,自从开始跑马拉松。每次比赛都要在脑中回味哥哥(此人也是一位长跑运动员)教给他的两个句子:Pain is inevitable.Suffering is optional.这便是他的真言。其微妙的含义难以正确地翻译,明知其不可译而硬译,不妨译成最为简单的:&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关键词是这个optional。假使说,跑着跑着突然觉得:&啊呀呀,好累人啊,我不行啦。&这个&好累人"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然而是不是果真&不行&,还得听凭本人裁量。我以为,这两句话简洁地归纳了马拉松此赛最为重要的部分。
我下决心写一本关于跑步的书,说起来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便苦苦思索,觉得这样不行那样也不成,始终不曾动笔,任烟花空散岁月空流。虽只是&跑步&一事,然而这个主题太过茫然,究竟该写什么,如何去写,思绪实在纷纭杂乱,无章无法。
然而有一次,我忽然想到,将自己感到的想到的,就这般原模原样、朴素自然地写成文章得了。恐怕舍此别无捷径。于是,从二00五年夏天开始,零零星星地动笔写了起来,二00六年秋天写完。虽然有一部分引用了从前写的旧文,但基本上是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不施虚饰地记录成文。诚实地书写跑步,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写到一半时,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将这本书当作以跑步为基轴的一种&回忆录&来阅读,也无甚大碍。
即使不足以称为&哲学&,然而我以为,这里面含有_些类似经验法则的东西。一些无甚大不了的玩意儿,却是我通过实实在在地运动自己的躯体,通过作为选择的磨难,极其私人地感悟到的东西。也许并不值得推而广之,但无论如何,这,就是我这个人。
2007年8月某日
第一章 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
今天是二〇〇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夏威夷每每被说成四季常夏,但毕竟位于北半球,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热,不过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那为红砖和混凝土重重包围、犹如拷问一般的闷热相比,此地的舒适简直有如天堂。空调根本不需要。只需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剑桥的人听说我要在夏威夷度过八月,都众口一词地表示惊讶:&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赶到那么炎热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们并不知道,打东北方从不间断地吹来的贸易风(信风),让夏威夷变得何等凉爽;他们也不知道,在鳄梨树那风凉的树荫下安闲地读书,兴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湾里游泳,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今天早晨将录制了&满匙爱&乐队的《白日梦》和《满匙爱之歌》两个专辑的MD放进了随身听,一面听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时十分钟。
  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
&&& 跑步途中,下了一场短暂的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地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阵细细的雨,便仿佛&俺还有急事要办&似的,就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来不及回眸一顾。于是那永恒的、毫无遮拦的太阳,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这简单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难解之处和含混模糊,既无比喻亦无象征。途中遇到几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数大致相当。这些脚踏大地、气宇轩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盗在身后追赶他们似的。也有双眼半睁半闭、一边跑步一边呼哧呼哧喘气、两肩无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许是一周之前刚刚检查出了糖尿病,主治医师竭力劝告他们每天坚持体育锻炼。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
&&& &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当我潜心倾听这令人心平气和的音乐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点点滴滴地苏醒过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制作我的传记影片(仅仅想象一下便觉得毛骨悚然),则是在剪辑阶段势必全部删除的事情。&这个小插曲删掉也无碍,虽然还不错,不过太普通啦。&恐怕别人会这么说。没错,就是这种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却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忆。也许我在回忆这种种琐碎时,会不知不觉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严肃。于是,在这些比比皆是的鸡零狗碎的尽头,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滞留在这考爱岛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时,我不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根被冲上海滩的漂流木。从灯塔方向吹过来的贸易风,摇曳着蓝桉树的梢头,沙沙作响。
&&&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会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份,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相当&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接连不断地跑这么长的距离,是许久不曾有过的事情。
&&& 新英格兰的夏天,远比不曾体验的人想象的难熬得多。虽然也有凉爽的时光,不过令人难以忍受的炎热日子随即到来了。有风儿吹拂的时候,还算好的。一旦风儿停息,从海上便飘来雾一般的湿气,犹如潮湿的薄布缠裹住人。顺着查尔斯河河滨跑上一个小时,就仿佛用水桶泼过水,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湿。因为日晒,皮肤火辣辣地痛。头脑变得朦胧恍惚,无法完整地考虑任何一件事情。可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 为什么从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认真地&跑步了?可以举出几项理由。首先,人生逐渐变得忙碌,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由地抽出时间来了。并不是说在年轻的时候,时间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没有如此繁多的琐事。不知何故,琐事这玩意儿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马拉松移向了铁人三项比赛的缘故。众所周知,铁人三项赛除了跑步,还包括游泳和自行车两部分。我本来是一个长跑者,对跑步并不感到惧怕,可是想掌握其他两项比赛的技巧,则必须经过相应的训练。我从基础开始,矫正了游泳的姿势,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技巧,还重新锻炼了肌肉。这是费时费力的功课,因此削减了用于跑步的时间。
&&& 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于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还是我从某个时刻开始,对&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跑步,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恐怕是最为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
&&&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却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
&&& 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不过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胜负成败。这一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为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方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 跑过二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特别重要。倘使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于普通的市民参与者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不无参赛动机就是&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之类的人,这种动机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者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定的成绩,就是&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未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些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吧。换言之,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对于长跑选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自然有个人差异,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游泳选手在二十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拳击手则在二十五到三十的岁数,而棒球选手在三十五岁左右,会分别跨过肉眼看不见的&分水岭&,这无从回避。我询问过眼科医生:&世上难道没有不会得老花眼的人么?&他觉得颇为好笑似的回答&这种人,我至今还一个也没见过呢。&好在艺术家的巅峰状态因人而异,比如说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后几年间,写出了《群魔》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意义最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创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键琴奏鸣曲,绝大部分是在五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写出的。
&&&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后半期,作为跑步者的巅峰到来了。至此为止,我是以三小时半为基准来跑马拉松全程的,节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钟、一英里八分钟。有时突破三小时半,有时突不破&&突不破的时候居多,然而总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绩跑完全程。即便觉得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时四十多分钟来。哪怕几乎不曾练习,哪怕身体状态不佳,时间超出四小时也是很少的。这样的时期好似平稳的台地一般,延续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势头逐渐地不对了。虽然和从前一样练习,但是用三小时四十多分钟跑完全程渐渐变得颇为吃力,节奏变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终于勉勉强强接近了四小时才跑完全程的界线。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冲击。究竟是怎么了?我不愿意承认是年龄的原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还未有过躯体渐趋衰弱的感觉。然而任凭如何否认它漠视它,数字却在一步又一步地后退。
&&& 成绩不尽如人意大约也是一个理由,我开始考虑跑比全程马拉松更长的距离,开始对铁人三项、壁球之类的运动产生了兴趣。一味跑步,身体没准会变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运动,来塑造一个全面发展的身体,这样不更好么?我如此思量。
&&& 我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能比从前游得快了。肌肉也主动接受了新环境,体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马拉松的成绩却仿佛退潮的潮水,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继续后退。跑步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无限的乐事一桩。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着理应敞开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跑者蓝调&。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 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处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逝去,它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 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完毕在此的生活场,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紧凑坚韧的空气,蹬踏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处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所在,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
&&& 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健身跑步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撞上长长的红灯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不过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
&&& 跑步时我大体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匹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者一面听着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MD。与iPod相比,MD略略显得机身偏大,信息量却远远要少,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时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做爱搅和到一起一样。
&&& 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精疲力尽。考虑到这些,能够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酒(山姆?亚当斯啤酒)和多纳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执拗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
&&& 一个到了我这样的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和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之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也算得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
&&&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经的事情。
&&& 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即便在这样的空白当中,也有片时片刻的思绪潜入。这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心灵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贯之的。话虽如此,潜入奔跑着的我精神内部的这些思绪,或说念头,无非空白的从属物。它们不是内容,只是以空白为基轴,渐起渐涨的思绪。
&&& 跑步时浮上脑际的思绪,很像天际的云朵,形状各异,大小不同。它们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然而天空犹自是天空,一成不变。云朵不过是匆匆过客,它穿过天空,来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来。所谓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东西,既是实体又不是实体。对于天空这种广漠容器般的存在状态,我们唯有照单收下,全盘接受。
&&& 年过半百的我已处于人生的后半期。二十一世纪之类果真来了,我不折不扣地迎来了五十多岁,这种事情在年轻时无从想象。从理论上说,总有一天二十一世纪会到来,不出意外,届时我将迎来人生的五十年代,这不言自明。然而年轻时的我,要在内心描绘出自己五十多岁的形象,就好比&具体地想象死后的世界&一样困难。米克?贾格尔年轻时曾经口吐豪言壮语:&我如果到了四十五岁还在唱《满足》,还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如今他已过六十了,还是继续在唱《满足》。有些人为了此事笑话他。可是我笑不出来。年轻时的米克&贾格尔无从想象四十五岁的自己。年轻时的我也无法想象这样的事情。我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么?不能。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轻摇滚乐手,当时说过何等的蠢话,都没有人记住,也不会被别人引用。难道不是仅此而已?
&&& 现在,我于是置身于那个&无从想象&的世界。如此一想,便觉得有点好笑。置身于此的我究竞是幸福还是不幸?连我自己都揣摩不透。不过,这似乎无须虚张声势地视为重大问题。对于我来说&&对其他人恐怕也一样&&这是首次体验到年龄的增长。在此体味的情感,也是首次体味到。倘若从前历练过,哪怕仅仅一次,也多少能明了地体察各种各样的事情。而首次经历,就不那么简单了。我唯有将细微的判断暂且留待后日,先将眼前的东西照单全收,姑且与它一同生存下去,就好比对待天空、云朵和河流的态度。我还觉得,这些东西中无疑存有某种滑稽可笑之物,而根据心境的变化,它们未必一文不值。
&&& 前面说过,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不过,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令人愉快的事件,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刻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对于人生而言,其实很是必要。想起来,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够坚持写小说。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甚至产生了一种罕见的状况:为数绝不算少的人把它拿在手中阅读。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并依循着这样的思考度过人生。就结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主动地追求孤绝。对于操我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尽管有着程度上的差异,这却是无法绕道回避的必经之路。这种孤绝之感,会像不时从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腐蚀人的心灵,将之溶化。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回护人的心灵,也细微却不间歇地损伤心灵的内壁。这种危险,我们大概有所体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须不间断地、物理性地运动身体,有时甚至穷尽体力,来排除身体内部负荷的孤绝感。说是着意如此,毋宁说凭着直觉行事。
&&& 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
&&&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的非难时,抑或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未必如此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并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是一点点。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其姿态形状,将它作为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 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协调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意呢?一个职业小说家讨人喜爱这种事,难道真有可能么?不得而知。或许在世界某个地方有,但恐怕很难推而广之。至少我很难想象,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成年累月不断地写小说,同时又能为人私下里喜爱。为人嫌恶、憎恨、轻蔑,似乎倒是更为自然的事情。我也并不打算说:这样的话,我反而感到放心。即便是我,也没有赏玩他人的嫌恶的爱好。那是另外的事,还是来谈谈跑步吧。
&&& 不管怎样,我再次赢回了&跑步生活&。我相当&认真地&开始跑步,时至今日,又相当&扎实地&在跑步。这对年近花甲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甚了了。想必有什么意义吧,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情,并非大不了的分量。不过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以后重新思考,乃是我的特长之一,这特长随着岁月流逝而愈加洗练。穿上慢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了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于是开始跑步。脸颊承受着迎面而来的贸易风,仰头遥望将两条腿儿齐齐并拢横空飞去的白鹭,倾听令人回味无穷的&满匙爱&乐队的歌曲。
&&& 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我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自己这种形象,我们只能当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动地接受。这也许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从中发现的,或许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东西。不过,这难道不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么?至此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即便不能说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乐趣。
&&& 此话并非自夸(谁又能拿这种事情自夸呢):我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我是那种通过有血有肉的身体,通过伸手可触的材料,才能明确认识事物的人。不论做什么,只有将其转换成肉眼可见的形态,我方能领会。说我是知识分子,不如说是一个物质结构的人。诚然,我也有些许理解力,大概有。如果连一丝一毫也无,恐怕怎么也写不出小说来。然而我不是以在脑子里构建理论和逻辑为生的类型,也不是以思辨为燃料向前行进的类型,毋宁说是给予身体现实的负荷,让肌肉发出呻吟(某些时候是悲鸣),来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强&心领神会&的类型。毋庸赘言,这样拾阶而上、循序渐进地得出结论,势必花费时间,也需花费精力。若费时过多,待到终于心领神会,恐怕已为时太晚,时过境迁。然而这也无可奈何。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想就河流作一番思考,还想就云朵作一番思考,然而心中却是空空。我在自制的小巧玲珑的空白之中、在令人怀念的沉默之中,一味地跑个不休。这是相当快意的事情,哪还能管别人如何言说?
第二章 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听着卡拉.托马斯和奥蒂斯。雷丁的音乐,一面跑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下午在体育馆的游泳池里游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时分去海滨游泳。然后在位于哈纳雷小镇入口处的&海豚餐厅&喝啤酒,吃鱼,是一种叫&挖路&(walu)的白肉鱼,请店家用炭火烤熟了,洒上酱油。配菜则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儿,配以大盆的色拉。进入八月以来,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
&&& 稍早于此,我在千驮谷车站附近经营一家类似爵士俱乐部的店。大学一毕业(因为打工太忙,有几个学分还没拿到手,该说仍然在学),立刻在国分寺车站的南口开了一家店,经营了三年左右,由于大楼改建,遂迁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钢琴,店里勉强可以容纳五重奏乐队演奏。白天供应咖啡,晚间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肴也一应俱全,周末还安排现场演奏。这种店当时比较少见,客人顺利地增多,经营还算不错。
&&& 周围很多人似乎预测,这种业余爱好般的买卖注定不会成功,不谙世故的我不会有经营才干,然而这预测落了空。老实说,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不过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倘若比作马匹,我恐怕不是专事比赛的赛马,而更接近于从事杂役的驽马。我本是工薪阶层家庭出身的孩子,对做生意可谓知之甚少,不过太太却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种类似悟性的东西帮了大忙。任凭我多么优秀,仅靠一介驽马,也注定一事无成。
&&& 工作很是艰苦。清晨就开始干活,一直得干到深夜,累得筋疲力尽。也曾遭遇种种严峻的局面,也曾抱头苦思却痛无良策,也曾多少次饱尝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废寝忘食地拼命工作,渐渐地收支趋向平衡,还雇上了帮工。在即将迎来三十岁的时候,好容易能喘口气儿了。当时从能借钱的地方借足了钱,偿还债务一事大致有了头绪,我终于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虑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将脸探出水面,几乎无暇分心旁骛。现在好歹算是爬过了人生中一段陡峭台阶,来到一个稍稍开阔些的场所,心里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经安抵此地,今后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对付过去。做一做深呼吸,缓缓地环视四周,回顾走过来的路,就该采取的下一步进行思考。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
&&& 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神宫球场距离我居住的公寓仅仅一步之遥,而我当时是个热情的&养乐多燕子队&支持者。天空中一丝儿云也无,风儿暖洋洋的,是个无可挑剔的阳春佳日。那时候的神宫球场外场上还没有设置坐椅,只是一面斜坡,长着一片绿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饮着啤酒,不时仰面眺望天空,一边观看比赛。一如平日,观众不多。养乐多燕子队在主场迎战本赛季开幕战的对手&&广岛鲤鱼队。记得养乐多燕子队的投手是安田。他是个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极难对付的变化球。安田第一局轻轻松松叫广岛的进攻线吃了个零蛋。接着,在第一局的后半场,第一击球手、刚从美国来的年轻的外场手迪布?希尔顿,打出了一个左线安打。球棒准确地击中了速球,清脆的声音响彻球场。希尔顿迅速跑过一垒,轻而易举地到达二垒。而我下决心道&对啦,写篇小说试试&,便是在这个瞬间。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晴朗的天空,刚刚回复了绿色的草坪的触感,以及球棒发出的悦耳声响。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静静地从天空飘然落下,我明白无误地接受了它。
&&& 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一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个像样的东西来&。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好,动手写啦!这时候才发现,我连一支正儿八经的钢笔都没有,于是去了新宿的纪伊国屋书店,买回一沓稿纸,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钢笔。一笔小小的投资。
&&& 那是春天的事儿。到了秋天,一部二百来页、每页四百字的作品写完了。觉得心情甚是舒畅,但还不知道如何处理为佳,于是顺势投稿应征文学杂志的新人奖去了。甚至连复印件都没有拷贝一份,由此可知,我当时一定觉得如果落选,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无所谓。这,就是后来那部以《且听风吟》为名出版的作品。而当时我关切的,说是作品能否得见天日,毋宁说能否写完。
&&& 那年秋天,常败之将养乐多燕子队居然获得联赛冠军,进入总决赛,并且击败了阪急勇者队,勇夺全国总冠军。我紧张难捺,几度前去举行总决赛的后乐园球场观战&&养乐多燕子队不曾预料真会夺冠,竟然将主场神宫球场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六大学棒球联盟。那年秋天的事情我记忆犹新。晴好的天气日复一日,真是个美丽的秋季。天空澄澈高远,绘画馆前夹道成排的银杏树,比历年更显鲜艳明丽,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对我来说,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后一个秋天。
&&& 翌年初春,《群像》编辑部打来电话,告诉我&你的作品入围最后一轮评选&,当时我已然将应征新人奖一事忘到了爪哇国,因为每天的生活委实太忙碌。猛然一听这话,竟一时无法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如坠五里雾中:&啥?&总而言之,那部作品获得了新人奖,夏天还推出了单行本。对那本书的评价也算马马虎虎。我年届三十,懵懵懂懂、稀里糊涂、毫无预料地,就成了一名新进小说家。我自然惊愕不已,周围的人恐怕更诧异。
&&& 自那之后,我一面经营着店铺,一面写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长的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子球》,其间还穿插着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甚至还翻译了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获得了芥川奖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说成夺奖热门,然而最终均未得奖。但老实说,我觉得无甚大碍。得了奖,必然又是采访又是约稿,没完没了,应接不暇,只怕影响店铺的生意&&我对这一点更为担心。
&&& 经营店铺&&记账,检查进货,调整员工的日程;自己也钻进吧台后面调制鸡尾酒、烹制菜荐深更半夜店铺打烊之后,再回到家里,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写稿子,一直写到昏昏欲睡。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三年。我觉得自己活过了相当于普通人两倍的人生。当然,每个日子在肉体上都辛苦难熬。而一面写小说一面经营服务业,形形色色的麻烦也前来凑热闹。服务业是一种无法挑选来客的行当。不管来的顾客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脸相迎,热情招呼:&欢迎光临!&出于这个缘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体验了难以想象的事情。在这样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积极地吸收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大体上说,我是本着向前看的态度,享受着新的人生和由此带来的新鲜刺激。
&&& 然而,渴望写出一部气势恢弘、内容坚实的小说,这种心& 情却越来越强烈。最初的两部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基本是为了享受写作的愉悦而为,至于质量,我自己也觉得留有太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利用工作间隙,摊开稿纸,断断续续地抽空写上半小时一小时;支撑着疲惫的躯体,仿佛跟时间竞赛似的奋笔疾书,精力也无法集中。采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写作,即便能写出新颖有趣的东西,也写不出内容深刻、意味幽远的小说。既然将当小说家的机会给了我(并非人人皆会碰上这等好运气),我便想尽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满意的小说,一本就行&&萌生这样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确有这样的想法:&肯定能写出气派更大的作品来!&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店铺暂且关门歇业,花上一段时间专心致志写小说。在那个时候,我开店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小说家的收入,不过,只好狠下决心忍痛割爱了。
&&& 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断,或是深表怀疑。&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半心半意而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 所以,我不顾周遭的反对,将店铺的权利悉数出让,尽管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决定打出&小说家&的旗号生活下去。&姑且给我两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儿开家小店不就行了么?我们还年轻,可以从头再来。&我对妻说。她答道:&好。&这个时候,还有好些欠债尚未还清,不过,总会有办法吧。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尽力而为吧。
&&& 我专心致志地执笔写作长篇小说。这一年的秋天,为了采集小说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约一个星期。这样,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我已孤注一掷,因此使出了浑身解数。我甚至觉得连自己身上所无的解数也来了个总动员。这是一部远比((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篇幅长得多、轮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强得多的作品。
&&&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而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体内沉睡着未经挖掘的矿脉,也坚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后我也能当好小说家。&于是乎,终于未发生&再在哪儿开个小店&之类的事。虽然如今我还常常萌生这样的念头,很想重操旧业,在哪儿开上一家小小的、舒适的店。
&&& 我记得,《寻羊冒险记》未能获得当时追求所谓&主流文学&的《群像》编辑部青睐,而是饱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说形态,在当时似乎相当异端,不知现在如何。读者们却热情地欢迎这部作品,这是最令人欣悦的事情。我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这部作品乃是实质上的出发点。如若一边经营店铺,一边继续写作类似《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那样诉求于感觉的文字,早晚有一天会山穷水尽,才思枯竭。
&&& 不过,刚刚成为专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直面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不予过问便要长肉的身体。由于每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因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觉香烟便抽过了头。那时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烟,手指熏成了黄色,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怎么说对身体也不好。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 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
&&& 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网球可不能这样,每次都得专程赶到网球场去,还得有一个对手。游泳虽然一个人就能游,也得找一个适宜的游泳池才行。我关店歇业之后,也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便将家搬到了千叶县的习志野。那一带当时还是野草茂密的乡间,附近连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也没有,道路却是齐齐整整。因为自卫队的基地就在附近,为了方便车辆来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备。恰好我家近处有一个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的操场,大清早那儿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说擅自地)使用。因此,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也许是别无他选&&选择了跑步。
&&& 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还想跑得更多&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我的运动神经和反射神经并非特别出色,不擅长那些速战速决型的体育项目,但是长距离的跑步和游泳与我的性情相符。我对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没什么不适应,将跑步当作生活的一部分,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 下面的话题跟跑步无关,允许我扯上几句题外话。在学习上,我的心态也相去不远。从小学到大学,除了极少的例外,学校强制学习的东西,我大体都提不起兴趣。我也告诫自己&这是非学不可的东西&,该学的也大都学了,才好歹考进了大学。然而我几乎不曾觉得学习有趣。成绩虽不致羞于拿出手,但是因成绩优秀而受到表扬,或者某门功课考了第一之类的荣耀,却是从未有过。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明白,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可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
&&& 成为职业小说家,让人觉得最高兴的,是可以早睡早起。开店时代,上床就寝时已然是黎明时分,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十二点打烊,然后整理、清扫、算账记账,为了缓解兴奋还得聊聊天,喝点儿酒。如此一来二往,马上就到了凌晨三点,将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厨房餐桌前独自写着稿子,东方的天空渐渐白将起来。于是乎,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太阳早已高高悬在中天。
&&& 闭店歇业,开始了小说家生涯,我们&&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彻底改变生活形态。我们决定,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变暗了便尽早就寝。这就是我们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经人的生活。不再从事服务业了,今后我们只见想见的人,不想见的人则尽量不见。我们以为,这样一种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内无伤大雅。此话好像重复再三了:我本非善于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
&&& 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急转直下改为&闭&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我人生的某一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综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学校。然而这样的生活不能永远持续。学校这东西,是一个进入里边,学习些什么,然后再走出去的地方。
&&& 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素而规则的生活宣告开始。一日之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在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只不过照这种模式生活,所谓的夜生活几乎不复存在,与别人的交际往来无疑也受影响。还有人动怒光火。因为别人约我去哪儿玩呀,去做什么事呀,这一类邀请均一一遭到拒绝。
&&& 只是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之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与和周遭的人们交往相比,我宁愿优先确立能专心致志创作小说的、稳定和谐的生活。我的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人际关系并非同某些特定的人物构筑的,而是与或多或少的读者构筑的。稳定我的生活基盘,创造出能集中精力执笔写作的环境,催生出高品质的作品&&哪怕只是一点点,这些才会为更多的读者欢迎。而这,不才是我作为一个小说家的责任和义务,不才是第一优先事项么?这种想法今日依然未有改变。读者的脸庞无法直接看到,与他们构筑的人际关系似是观念性的。然而我一仍旧贯,将这种肉眼看不见的&观念性&的关系,规定为最有意义的东西,从而度过自己的人生。&人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四方讨巧。&说白了,就是此意。
&&& 在开店时代,也是依据同样的方针行事。许许多多的客人到店里来。假如十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说:&这家店很好,很中我意。下次我还要来。&就已足够。十个客人当中只要有一个回头客,这店就能够维持下去。哪怕有九个人觉得不中意,也没太大关系。这么去思考,便轻松得多了。然而,须让那&一个人&确确实实地、百分之百地中意。经营者必须拥有明确的姿态和哲学,作为自己的尊坶高高地举起,坚忍不拔地顶住狂风暴雨,坚持下去。这是我从开店的亲身体验中学到的。
&&& 《寻羊冒险记》之后,我便以这样一种心态写作小说。读者也随着作品的陆续发表而不断增多。最令我欣慰的,是我的作品有了很多热心的读者,亦即说那&十分之一&的回头客扎扎实实在增加。他们(多为年轻读者)耐心地等待着我的下一部作品,一旦作品问世便捧卷阅读。这种体系渐渐得以形成。而这,对我来说是理想的&&至少是令我非常舒畅的&&情况。不必成为顶级跑者。能按心里想的样子写想写的东西,还能过着与众人一般的生活,我便没有任何不满。然而后来,《挪威的森林》出乎意料地销路甚好,这种&心情舒畅&的标准被追有所变更,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话题了。
&&& 开始跑步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跑不了太长的距离。二十分钟,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左右,我记得,就跑这么一点点,便气喘吁吁地几乎窒息,心脏狂跳不已,两腿颤颤巍巍。因为很长时间不曾做过像样的运动,本也无奈。跑步的时候被邻居看到,也觉得有些难为情,就和为那个偶尔加在姓名后面的、带括号的&小说家&头衔难为情一样。然而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地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得以形成,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了。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 就这样,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务和工作一样,被组编进了生活循环。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难为情的感觉也变得淡薄了。我到体育用品商店去,买来了合用而结实的跑步鞋、便于奔跑的运动服、一块秒表,还买了专为初练跑步的人写的入门书,读了。如此这般,人渐渐演变成了跑步者。
&&&& 如今想来,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身体生得相当强壮。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每天从不间断地跑步,还参加过好多场比赛,却从不曾有腿脚疼痛而不能跑的时候。并未好好地做准备运动,却从不曾出过一次身体故障,受过一次伤,生过一次病。
&&&& 我根本不是个优秀的跑者,却无疑是个健壮的跑者。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足以自豪的资质之一。
&&&& 一九八三年新年伊始,我头一次参加了叫作越野赛的比赛。虽然只是五公里的短距离,却也佩带着号码,跻身于拥挤的人群当中,&预备,跑&地跑了一趟,之后深有感触:&我还挺能跑。&五月里,在山中湖参加了十五公里赛跑。六月,想试试看自己究竟能跑多远,便独自绕着皇宫一圈一圈地跑,结果跑了七圈,三十五公里,速度也算可以,并不觉得苦楚,腿脚也不痛。这样,全程马拉松我也能跑了。而刻骨铭心地明白了全程马拉松中最痛苦的部分是跑过三十五公里之后,是后来的事儿了。
&&&& 看看这一时期自己的照片,身体远远没有变成跑步者的体型。练习量积累得不够,必要的肌肉还没有练出来,手臂和腿一看便知十分瘦弱,大腿很细。与我现在的体型相比,简直不是一个人&&长期坚持跑步,身体的肌肉形态会发生巨变。让人不免感叹:就凭这架势,居然还能跑全程马拉松!不过那时候,每天跑步,同时感到身体结构日日发生变化,实令内心欣喜:即便过了三十岁,我的身体依然还有改变的可能嘛!这样的未知之处,通过跑步一点一点地得以揭明。
&&&& 不久,原来略呈增加的体重逐渐趋于稳定。每天坚持运动,适合自己的体重自然而然确定下来。最易驱动身体的肌肉开始显现。随即,吃的食物也一点点发生了变化,食物以蔬菜为主,蛋白质主要靠吃鱼摄取。我一直不太喜欢吃肉,愈发吃得少了。少吃米饭,减少酒量,使用天然材质的调味品。而甜的东西,我本不喜欢。
&&&& 已经说过,我是那种不予过问的话,什么事儿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点啥事就吃甜点心),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
&&&& 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易于肥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然而倘使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平,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为数肯定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每每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力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自然而然,肌肉便会松弛,骨质便会变弱。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观之,才能看明白。阅读此文的读者,也许有人抱有这样的苦恼:&啊呀呀,一不小心体重马上就增加&&&应当动用积极正面的思考,将此视为上天赐予的好运:容易看清红灯,就够幸运了。不过,这么去思考问题也不容易。这样的观点或许也适用于小说家的职业。天生才华横溢的小说家,哪怕什么都不做,或者不管做什么,都能自由自在写出小说来。就仿佛泉水从泉眼中汩汩涌出一般,文章自然喷涌而出,作品遂告完成,根本无须付出什么努力。这种人偶尔也有。遗憾的是,我并非这种类型。此言非自夸:任凭我如何在周遭苦苦寻觅,也不见泉眼的踪影。如果不手执钢凿孜孜不倦地凿开磐石,钻出深深的孔穴,就无法抵及创作的水源。为了写小说,非得奴役肉体、耗费时间和劳力不可。打算写一部新作品,就必得重新一一凿出深深的孔穴来。然而,长年累月地坚持这种生活,久而久之,就技术或体力而言,我都能相当高效地找寻到新的水源,在坚固的磐石上凿穴钻孔;感觉一个水源变得匮乏时,也能果决而迅疾地移到下一个去。而习惯仅仅依赖一处自然水源的人,冷不丁地这么做,只怕轻易做不来。
&&& 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此乃不刊之论。即便身处不公之地,我以为亦可希求某种&公正&。许得费时耗力;甚或费了时耗了力,却仍是枉然。这样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希求,当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
&&& 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固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儿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所以,我从来没有向周遭的人推荐过跑步。&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大家一起来跑步吧&之类的话,我极力不说出。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燥舌干,也是毫无用处。马拉松并非万人成宜的运动,就好比小说家并非万人咸宜的职业。我也非经人劝说、受人招聘而成为小说家的(遭人阻止的情况倒是有),而是心有所思,自愿当了小说家。同理,人们不会因为别人劝告而成为跑步者,而是自然地成为的。
&&& 话虽如此,也许真有人读了这篇文章,陡然来了兴趣:&好啊,我也跑它一跑试试。&当真练起跑步来。&呵呵,这不挺好玩儿吗?&这当然是不错的结果。果真发生了这等事,作为本书的作者,我也非常高兴。然而每个人都有对路与不对路之事。既有人适合马拉松,也有人适合高尔夫,还有人适合赌博。看见学校上体育课时,让全体学生都练长跑的光景,我便深感同情:&好可怜啊。&那些丝毫不想跑步的人,抑或体质不适合跑步的人,不分青红皂白让他们统统去跑长跑,这是何等无意义的拷问。我很想发出忠告:趁着还没有出现问题,赶快取消让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跑长跑的做法。当然,我这样的人出面说这种话,肯定无人理会。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
&&& 任怎么说长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也有这样的日子。&今天觉得身体好沉重啊。不想跑步啦。&经常有类似的日子。这时候便寻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想休息,不想跑了。我曾经采访过奥运会长跑选手濑古利彦,在他退役就任S&B队教练后不久。当时我问道:&濑古君这样高水平的长跑选手,会不会也有今天不想跑啦、觉得烦啦、想待在家里睡觉这类情形呢?&濑古君正所谓怒目圆睁,然后用了类似&这人怎么问出这种傻问题来&的语气回答:&那还用问!这种事情经常发生。&
&&&& 如今反思起来,我觉得这确是愚问。当时,我也明白。然而,还是想听到他亲口回答。即便膂力、运动量、动机皆有天壤之别,我还是很想知道清晨早早起床、系慢跑鞋鞋带时,他是否和我有相同的想法。濑古君的回答让我从心底感到松了口气。啊哈,大家果然都是一样的。
&&&& 请允许我说一点私事。觉得&今天不想跑步&的时候,我经常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你大体作为一个小说家在生活,可以在喜欢的时间一个人待在家里工作,既不需早起晚归挤在满员电车里受罪,也不需出席无聊的会议。这不是很幸运的事儿么?与之相比,不就是在附近跑上一个小时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脑海里浮现出满员电车和会议的光景,再度鼓舞起士气,我就能重新系好慢跑鞋的鞋带,较为顺利地跑将出去。&是啊,连这么一丁点事儿也不肯做,可要遭天罚呀。&话虽然这么说,其实心中有数:甚多的人,认为与其每天跑一个小时,还不如乘着拥挤不堪的电车去开会。
&&&& 闲话休提。我就这样开始了跑步。三十三岁,是我当时的年龄,还足够年轻,但不能说是&青年&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从这个年纪就开始了。这也许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样的年龄,我开始了长跑者的生涯,并且正式站在了小说家的出发点上&&虽然为时已晚。
第三章 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
昨天,八月份终结了。计算这一个月跑过的距离,三十一天,一共是三百五十公里。
6月 260公里(每周60公里)
7月 310公里(每周70公里)
8月 350公里(每周80公里)
目标是十一月六日举行的纽约城市马拉松。为此而作的调整,大体进展很顺利,因为我从赛事前五个月起便有计划地增加运动量,分阶段增加奔跑距离。
考爱岛八月份的气候得天独厚,下雨而无法跑步的日子,连一天都不曾有过。偶尔也下雨,不过是令人愉快的雨,正好将灼热的身体冷却下来。考爱岛北部海岸的夏天原本天气不错,可晴天如此绵长也不多见。我得以尽情尽兴地跑了个痛快。身体状态也毫无问题。每日的奔跑距离一点点向上调高,身体并未发出什么悲鸣。既没有伤,亦没有痛,也未觉得怎么疲劳,三个月的练习便告终结。
没有苦夏。我并无特别的苦夏对策。硬说有什么,不过是平时注意不吃冷的东西,多吃水果和蔬菜。在夏威夷,芒果、木瓜和鳄梨之类的新鲜水果很便宜就能买到,正所谓堆满店头,对于我夏天的饮食,这儿真是个理想的所在。说这是&苦夏对策&,毋宁说是身体自然的要求。每天运动身体,就容易明白个中味道。 还有一个健康法是睡午觉。我午觉睡得可真不少。大体在午饭后,觉得有睡意袭来,便横躺于沙发上,就这般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约莫三十分钟便会猛地醒过来。醒来时,身体倦意全消,脑子非常清醒,即南欧人所谓&歇死它&(siesta)。我记得这好像是住在意大利时养成的习惯,也许有出入。我原属于喜欢午睡的人,是那种一旦有了困意,不管何时何地马上能睡次我跑全程马拉松的成绩,实在不堪回首。我跑过许多比赛,如此凄惨的比赛却是头一次。地点是千叶县的某处。
跑到三十来公里,比赛还算顺利,我甚至以为这么跑下去,此次的成绩不至于太糟糕。耐力还有存余,足以跑完剩下的距离。就在此时,我的脚一下子不听使唤了,开始痉挛,而且越来越厉害,未几便根本无法再跑。任凭怎么做伸展运动,大腿内侧还是抽筋,颤抖不已。肌肉扭曲为怪异的形状,不听使唤,甚至无法站立。我不由自主地蹲在路边。也曾在比赛中多少体验过痉挛,但是每次细心地做做伸展运动,五分钟左右肌肉便恢复正常,就能重新跑了。然而这次远没有那么简单。过了许久,痉挛仍不停止。以为好一点了,一跑起来,立刻再次发作。所以最后的五公里只能步履蹒跚地走完。在马拉松比赛中不是跑,而是走,有生以来是第一次。之前,无论多么痛苦,我都不走,这是我的骄傲。马拉松是跑的比赛,而不是走的比赛。当时我甚至连走都勉勉强强。索性放弃比赛,坐进收容车里得了,这个念头几度掠过脑际。反正成绩已是糟糕透顶,不跑也不打紧。然而弃权我是怎么也不愿意。哪怕爬着,我也想坚持到终点。
其他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追赶上来,超过了去。我苦着脸,拖着腿,朝着终点走。数码计时器上的数字冷酷无情地记录着时间的流逝。来自海上的风儿吹遍四野,湿透背心的汗水凉了下来,寒意难当。要知道这是隆冬举行的赛事!背心加短裤,就这么一身,走在无遮无拦的公路上,当然寒冷彻骨。中断奔跑后居然如此之冷,我连想都不曾想过。只要继续奔跑,身体总归是温暖的,不会感到寒冷。然而比寒冷更为伤人的,是负了伤的自尊心,是在马拉松跑道上步履蹒跚时,自己惨不忍睹的身影。离终点还有两公里,痉挛终于平息,可以重新跑了。我缓缓地慢跑,徐徐地恢复了状态,甚至还能大胆地冲刺一番。然而成绩十分可怜。
失败的原因一目了然: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练习量不足,体重也没有完全降下来。四十二公里嘛,随便对付对付,怎么也可以跑下来呀!心里恐怕不知不觉生出了这种傲慢情绪。隔在健康的自信和不健康的轻慢心之间的那堵墙,非常薄。年轻的时候,也许&随便对付对付&就能闯过全程马拉松这一难关。不必跟自己过不去一般拼命练习,单单凭借储存的体力,就能跑出蛮不错的成绩。遗憾的是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支付必需的代价,便只能品尝相应的熟的体质。从保持健康的观点来看,这委实是值得庆贺的特质。只不过,有时也在不该睡熟的场合不知不觉呼呼大睡,引出麻烦来。 体重也顺利地下降,脸庞愈加精悍起来。身体如此发生变化,是件好事儿。但比起年轻时代,变化更加费时耗力了。从前花一个半月就能做到的,现在得耗时三个月。运动的效率显而易见降低了。这本是无可奈何的事儿,只能顺其自然,仅凭手头现有的资源坚持下去。这正是人生的原则,况且效率的高低并非决定生活方式价值的唯一标准。东京我一直去的那家健身馆里,贴着一张招贴画,写着:&肌肉难长,易消。赘肉易长,难消。&令人生厌的事实,但终究是事实。
八月就这么挥着手去了,似乎挥手来着。进入九月,练习风格为之一变。此前的三个月,&是积累距离&,不必思考困难的问题,只是渐渐加快节奏,每日只消一个劲儿奔跑。打造综合性的基础体力,提高耐力,强化各个部位的肌肉,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铆足了劲,提升士气。那时的重要任务,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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