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雷洋在马来西亚国际武术比赛赛

关于雷洋尸检鉴定论证的专题
内裤,这个极其隐私的贴身小物件,和健康的关系密不可分。虽然不少人能做到常洗常换内裤,却不了解其使用寿命的长短,尤其是老年人,常...
雷洋尸检鉴定论证热门问答
Copyright?200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玖玖叁玖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号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与雷洋案无关,谈谈中外群众抗法之后
美国美国就不多说了,枪不离手,弹无虚发,就算你只是辱骂他,估计也没啥好果子吃!今早刚出炉的新鲜消息,《环球时报》据美国《赫芬顿邮报》11月22日报道,美国新泽西州25岁的女子海莉·奥兹(Hayley Oates)为避免酒驾被罚,遂拨打911谎报案件,从而转移警方注意力成功驾车回家。事后,她在社交网络上大呼警方为“蠢猪”。孰知,她因发表此言论被逮捕,并面临酒醉驾车和滥用911的指控。法国作为浪漫之都的法国巴黎,想必警察也都是些脾气温柔顺遂的”翩翩公子“,但”巴黎恐袭“让我们见识了法国警察雷厉风行、果断毙敌的专业素养,所以,法警绝不是”善茬“!而且法前总统萨科齐曾提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该议案规定:”辱骂警察、政府官员或者任何‘有公共权威者’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处3万欧元的罚款和两年的监禁,如果发出死亡威胁会被处罚7.5万欧元。“ 据报道,法国媒体在当日进行的几个民意调查表明,70%的法国选民支持萨科奇的议案,认为这将使法国“走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德国无愧于最严谨的民族之誉,德国不但规定辱骂警察会被处罚,而且还针对不同的侮辱字眼设定了不同的处罚金额:来舔我吧:300欧元你个蠢猪:500欧元你个傻女人没更好的事做吗?:500欧元你要干吗啊?你个鸟人!:500欧元用“你”而不用“您”称呼警察:600欧元(编者按:中国警察看到哭晕在厕所)脑袋被太阳晒傻了吧?:600欧元木头脑袋:750欧元小矮子:1000欧元你个荡妇:1900欧元可恶的杂种:2500欧元老母猪:2500欧元肢体侮辱:伸舌头:150欧元用手指指自己脑袋(意为对方精神有问题):750欧元伸中指:4000欧元(编者按:若按此规,一线中国警察很多将成为富翁)俄罗斯对于战斗民族而言,不要说骂了,一般人在街上见了莫斯科警察都是绕着走,不信?!请参考国内网上的各种攻略:《怎样对付俄罗斯警察》、《揭秘俄罗斯警察如何敲诈中国人:花样超想象》 《俄罗斯警察:抓你罚款没商量》 《人见人恨的俄罗斯警察还有救么》、《看见俄罗斯警察绕着走》.......就是这么diao!!!英国英国虽然是欧洲的的“礼仪之邦”,但人家的警察也不是吃素的,在英国辱骂警察是会被处以罚款,甚至监禁的,哪怕你是所谓的达官贵人,也概不赦免。日,英国内阁成员、保守党首席“党鞭”安德鲁·米切尔因为在首相官邸门口咒骂警察,向首相戴维·卡梅伦递交辞呈。警方说,米切尔上月19日离开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时试图骑自行车从大门驶出,警察要求他下车走侧门,他于是使用“傻瓜”、“庶民”等粗话咒骂警察。中国前面都是人家的,这回说说咱们自己吧,其实也没啥好说的,我们的事情大家都懂得,核心准则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类似新闻已经基本不算新闻了,比如《母女拒绝安检骂警察18个小时 骂累后要求喝雪碧》,结果我们的民警还真去千辛万苦找雪碧给这对母女喝,还配盒饭,真是对得起“人民”二字啊!原文:“别说盒饭了,她们谩骂了将近18个小时,我们看她们累了,给她们倒了水,可是范某却称她只喝雪碧,我们一名民警找了半天才给她找来雪碧。”曾目睹,一个50多岁的老民警被恶妇堵着门骂了一个下午,却只能一根接一根的低头抽门烟;曾目睹,警察武术冠军被投资商打伤住院不还手;曾目睹,上海孙某人微博大骂警察“你个仆人,有种抓我”,结果最后拖死交警......唯一硬气了一回,山东某市将骂警察“孬种”的网民拘留了3天,却被媒体吵翻了天......小编想说的是,为何国人一到国外就能遵纪守法、尊重警察,而且即使受尽屈辱也能忍气吞声、乖乖就范呢?反而回国之后倒压不住火,甚至“牵连”人家“韩裔美籍”都入乡随俗敢在上海扇交警耳光了......
尊重是彼此的,为人民办事的人民回报认可并尊重,枪口对准人民的百死不足以赎其罪
此文何意?动辄国外如何如何,人家公民合法持枪,所以政府法律要保障警察执法的安全。
中国百姓手无寸铁,难道楼主视而不见中国警察击毙拆迁农民击毙孕妇击毙上访人员的事件吗?是一回事吗
吴法天:我在5月11日写过一篇关于雷洋案的文章,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篇。我在文章中希望一些公知大V不要消费死者,某些媒体不要吃雷洋的人血馒头,多从受害者家属的角度考虑他们的感受。该文观点,支持者很多,批评者也不少,我都没有回应。因为我在文章最后说了一句“言尽于此吧”,整整五十天,任外界喧嚣,我再未对此事置一词。国资某委官员雷洋,嫖娼后被抓捕过程中意外死亡,其死因成谜。出警的警察,从西部最贫困县走出来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一直兢兢业业奋斗在工作岗位上的邢某,被当做了罪魁祸首,千夫所指。当时雷洋家属委托的律师说雷洋是“被警察打死”,“不排除栽赃抹黑”,因为雷洋年轻健康,“排除猝死”。昨天鉴定结果出来了,无情地打了律师的脸。可是有人反而指责我的文章写错了,那我就开个戒,说两句吧。鉴定结果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不是“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也不是“严重颅脑损伤合并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更不是“钝性暴力作用于胸腹部造成肝破裂致创伤性休克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我说的后面几种鉴定结果,才是比较常见的殴打致死的症状。什么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急救医学专家对《环球时报》称,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是指人在胃中含有食物的情况下,呕吐时由于一些因素意识不清或昏迷故而没有办法控制呼吸,将呕吐物吸入气道中并堵塞气道,进而导致窒息死亡的情况。说得简单点,就是自己被自己呛死的。根据专家介绍,人体基本的生理防范不太可能使人在清醒时吸入呕吐物,所以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多数发生在人体失去意识的时候。其原因一般有三种可能:一是一些自发性的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梗等,大脑神经系统可能造成胃的呕吐反应,并同时造成意识不清,这时胃内容物很容易被吸入气道中;二是脑部外伤,大脑在脑震荡的情况下会引发颅内压增高,也有可能引发呕吐,如果大脑在外伤过程中已出现意识不清的情况,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三是醉酒很深并躺姿不当,如仰面躺,也可能引发该症状。如果雷洋有脑补外伤,而且外伤足以严重到导致其意识不清,那肯定在鉴定过程中可以鉴定出来。需知,鉴定过程一个多月时间,仅解剖检验过程就持续了十多个小时。在组织病理学检验阶段制作了257张病理切片,这远远超出了通常尸体检验的工作量。另外,为保证鉴定意见的权威性,鉴定机构还多次聘请了国内著名法医学专家进行论证。检察机关允许雷洋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法医专家见证人以及检察机关邀请的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特邀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共同见证了解剖过程。如果有颅脑外伤,这么重大的案情,肯定公布了。就算不公布,在场的雷洋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也肯定会在网上说了。雷洋妻子接受媒体采访雷洋有醉酒么?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雷洋那天晚上喝酒了,他是正常在家吃完晚饭,去接飞机,然后在接飞机的路上,忙里偷闲地,拐进离家不远的足浴店,打了一次飞机。从离家到足浴店的路上,没有时间喝酒,也没有鉴定结果显示有醉酒,所以第三种可能也排除了。所以,只剩下“自发性的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梗等,大脑神经系统可能造成胃的呕吐反应,并同时造成意识不清,这时胃内容物很容易被吸入气道中”,就是俗说的自身原因导致的猝死。雷洋有没有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梗等,不得而知。那么,会不会是警察殴打后导致意识不清,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在临床中,确实有胸腹部受到较强暴力刺激迷走神经,使胃肠和腹壁肌产生收缩,腹压增高,贲门开放引起呕吐;同时由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在呕吐时声门开放,在吸气状态时将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内引起窒息。我认为不大可能。理由有三:第一,殴打会导致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或者钝性暴力伤,即使内伤也可以鉴定出来。殴打导致呕吐的暴力程度可不是一般的殴打,而是严重暴力。第二,如果殴打导致死亡,应该定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不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第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立案的标准之一是造成死亡1人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发生雷洋死亡的结果,邢某也不可能以玩忽职守罪被逮捕。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原先涉案的五名警察,如今只剩下两名,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警察涉嫌违法的程度没有想象的大。我注意到,《刑事技术》杂志1991年第6期有一篇文章《奔跑中胃内容反流吸入性窒息死亡1例》,我看了全文。死者28岁,既往健康,某日伙同他人行窃时被发现,慌忙逃窜,抛出约一公里后突然倒地死亡,鉴定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法医认为,由于奔跑剧烈,四肢血运增加,内脏各器官及脑组织血供均相应减少,心、肺功能在短时间内很难适应突然的剧烈运动,从而使脑的血、氧供应不足,引起延髓呕吐中枢兴奋,造成中枢性呕吐,当胃内容返流涌至口腔时,即被深而强的呼吸运动吸入气道乃至肺内,从而导致窒息死亡。另外,胃内滞留的半流体状食糜较多,以及奔跑时的高度紧张,也是胃内容返流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以后遇到嫌疑人逃跑,追还是不追?鉴定结果一出来,雷洋家属委托的律师又忙着误导公众,说“只能是外力暴力所致”,引发新的一轮舆论。作为律师,怎么可以如此不顾事实,信口雌黄?这是在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对嫌疑人家属的伤害。鉴定结果说有暴力了吗?鉴定结果说警察打人了吗?都没有。就像当初有人煞有介事地忽悠网友,竟然说可以在尸体中提取精液,真是无稽之谈!雷洋家属委托的律师倒是教一教大家,如何在尸体中提取精液(不是体液)?大家跟着起哄,只考虑国资某委官员的“面子”,考虑过贫困大学生邢某的“里子”么?邢某的妻子发公开信,质问检察机关,邢某是否你们用来平息民愤的工具吗?警察邢某“一名警察,是否可以依法盘查涉嫌违法的人?盘查过程中嫌疑人逃跑并激烈反抗,该不该依法采取约束手段?发生了死亡事件,是否就必须归咎于执法的警察?”这是邢某妻子提出的三个问题,也是很多支持国资某委官员雷洋的网友要回答的问题。雷洋是一个父亲,邢某也是一个父亲。雷洋有妻儿老小,邢某也有妻儿老小,而且来自贫困地区的邢某,靠打工完成大学学业,然后没日没夜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所以他的妻子说,如果邢某要被当做舆论风波的替罪羊,他全家不服,“一个家虽弱小,但一口气,我们会坚持”。我一直反对贴标签,把警察群体作为群情宣泄的对象,进行妖魔化。当然,我一向也批评警察执法过程中的滥权行为,但具体对象具体分析。例如,早在2009年,我就针对北京公安局东城分局违法办案,造成张远洋冤案,写过一系列批评文章。更是在最近,面对湖南益阳市公安局严重违法,公权私用、打击报复举报人,进行了连续十几天的直播。但我同时也表扬了北京朝阳区团结湖派出所民警果断处理挟持人质事件的英勇。我喜欢就事论事,因为每一个群体,都有大量的无名英雄,也有害群之马。你能不问青红皂白就说执法雷洋案的警察就是“恶警”吗?同样地,你能说人大硕士就一定不会嫖娼吗?雷洋生于1987年生,湖南常德人,2005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毕业,在国资委某部工作。2013年结婚,刚有一个女儿。邢某,1983年生,甘肃会宁人,2001年考上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毕业,后在派出所工作。结婚后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他们都是北漂,都在北京上学,都在北京工作,都在北京结婚,都在北京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他们素不相识,但他们似乎有着相似的奋斗史。如果机缘巧合,他们也许会在某次朋友聚会上相识,把酒言欢。就像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简称人大,工作于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有很多来自这两所高校的朋友、同事、学生。我甚至会跟他们俩说,“到底是人大,还是法大?”我表妹在微信里说,“一个靠全村父老乡亲卖羊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又靠打工上完学再分到派出所靠五千块钱一个月还供弟弟妹妹读书的励志青年,在母校教师代表口中成了‘鹰犬’。一个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才三年多就在帝都买了房生了娃还过着大宝剑性福生活的国资委官员,却被人大校友联名支持。这说明什么?报考大学填志愿需谨慎啊有木有!”我竟无语反驳。如果我们把事情再拉回到起点,一切源于那天晚上,国资某委官员雷洋,绕道而行,鬼使神差地拐进了那条灯光昏暗的小胡同的足浴店……悲剧在那时发生,此案,没有赢家。愿雷洋安息。
软妹子一枚,新人求照顾放市毒诰蚕略劝蔽
写得好,一再觉得美国警察真是屌,说开枪打死就要打死
支持楼主!
大家还在看Bad Request
Bad Request - Invalid Hostname
HTTP Error 400. The request hostname is invalid.&|&&|&&|&&&&&&&
当前位置:正文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导读6月1日北京检察发布消息,对雷洋案立案侦查。而纵观过往事件,我们能得知:保证程序正义和信息的公开,才是面对汹汹舆情、应对质疑的最有力武器。by 刘言 甘甜甜 整理雷洋案“再翻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权部门屡发声在雷洋离奇死亡的589个小时后,6月1日上午10点,北京检方的官方微博“北京检察”发布了最新消息:@平安北京 随即回应: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邢某某等人立案侦查,北京警方将继续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工作。据“犀利小北”《北京检方立案侦查“雷洋案”,释放重要信号!》一文表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介入调查”与“立案侦查”完全不同,实操中,从“介入调查”到“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段路”就是“初查”。从93年创制开始,初查就是检察机关审查大案要案犯罪线索的一个重要前置程序。当下,初查一般要求“秘密进行”“不得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一方面,这是保障人权之必要;另一方面,因为职务犯罪群体特殊,一般牵涉重要岗位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在立案侦查前秘密初查,既有利于证据固定,以防打草惊蛇,嫌犯利用职权毁灭证据,又有利于社会稳定,以防草木皆兵,扰乱军心。检察机关初查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便立案侦查;二是,若认为不符合相关立案条件,便不予立案。“犀利小北”分析称,北京检方此次公布“完成初查”,开始“立案侦查”,释放出一个很重要的信号,那就是:在“执法民警是否存在不当行为”这一问题上,检方初步认定,该案符合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条件,即,警方执法可能“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发布立案侦查信息的当天下午,@海淀公安分局 发微博称:“致战友:这一路,有风有雨,但只要我们在一起,总会见彩虹。”不久后又删除。就在此前一天,公安部召开的部党委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广大民警的教育培训,努力实现执法行为标准化,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中。会议还指出,对涉警舆情,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对恶意造谣炒作民警依法履职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涉事办案单位单方面“曝光”惹争议警方第一时间的通报内容存在显著疑点,重点问题经不起敲打,导致舆论快速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事实叙述过于简单,细节模糊不清,给人想象空间过大,也是舆论恶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属提出尸检诉求,并希望警方能够公布执法记录仪视频,还原真相时。警方发布二次通报:视频拍摄设备被摔坏,有物证证实雷洋嫖娼。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高警官肯定地说,对现场的避孕套进行鉴定,能够证实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足疗女”在北京电视台出镜接受采访说,“事发当晚帮雷某打了飞机。”此后,人们看到的是,5月11日带队警长邢某某接受了央视的专访,“还原”执法过程。说警方当晚并没有携带执法记录仪,而是用手机进行了录像,而手机“摔地上了坏了”。当天,北京警方还通过《人民日报》“回应雷洋案10大热点问题”。雷洋非正常死亡后6天,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导到昌平分局慰问东小口派出所邢副所长等专项行动“参战民警”,当天,认证信息为市局政治部微信公号“正警事儿”发布文章《雷某事件,民警正当执法底气十足!》直到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表示,鉴于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先已接收雷某家属控告并已依法开展初查工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依法进行督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已依法将吴某某的报案材料移送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处理。在儿童节这天,检方终于宣布立案侦查。在这件事上,雷洋“非正常死亡”后,当事警察和警察所属的机构,已为“嫌疑之身”,应该进入怀疑有执法不当、过度暴力的程序,由其他机构来调查、公布真相。如果后续鉴定、调查证明“非正常死亡”是身体原因猝死,跟过度暴力没有关系,就还警察清白。这才是应该的程序。而大多数社会公众其实是冷静、理性的,正如大家之前所强烈呼吁的,“我们不想知道雷洋怎么嫖娼,我们只想知道雷洋怎么死的”。警舆风波波波不止什么是“致病”根源
1、庆安枪击案 迟缓的信息公布加剧警民关系隔阂2015年5月,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大厅发生枪击事件,一名叫徐纯合的男子,被执勤民警枪击身亡。事发后,事件双方各执一词,面对质疑,现场完整视频迟迟未公布,使得该事件迅速发酵。事件的查证与信息披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5月3日,事发第二天,由庆安县委常委、副县长董国生带队,代表省市领导慰问了事件中的受伤民警,对该民警“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负伤情况下坚持与“歹徒”搏斗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在调查未深入的情况下急忙表态,引起了公众的极大不满。5日下午,徐纯合的家属向媒体透露,事发后,开枪民警并未露面,铁路公安则以救助款的名义向家属发放了一笔补偿。与此同时,网络上呼吁真相,要求公布枪击现场完整视频的声音从未停止过,但一直到事发10天后,现场完整视频仍未公布。直到5月12日,公安部才回应介入该事件的调查。5月14日,负责调查此事件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认定:民警李乐斌是依法执行公务,在处置此事件中使用枪支依规合法。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也作出了同样的结论。对于庆安枪击事件这样的涉及到公权力执法的敏感事件,当事警方迟迟不肯公布现场视频的回避态度,无疑会使得猜测质疑的声音在社会间弥漫。另外,作为第三方的检察部门的介入也不够及时。舆情研究学者祝华新认为:“在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中,如果能得到与该事务没有利害关系、在社会上享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以客观、超然和权威的态度发声,有利于澄清公众的疑虑,还原事实的真相,减轻当事方的舆论压力”。当地相关部门在事件发酵时的消极态度,加剧了公众对警民关系的忧虑,也一定程度地损害了警方的形象。2、记者暗访警官吃娃娃鱼被打 警方官微“晒辛苦”引警媒对立日晚,深圳警界多名官员在一酒楼聚餐,消费菜品中有娃娃鱼,《南方都市报》三名记者接到爆料后到现场暗访,遭赴宴官员殴打,并抢走相机、手机。1月26日19时40分,深圳市公安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14名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事情发展到这里,原本只是一起简单的媒体监督曝光公权滥用事件,舆论的声音也集中在对公职人员的批评之上。然而1月27日,深圳市公安纪委发布禁令,要求取消整个深圳警界的所有私下集会活动,成为舆情反转的导火索。1月28日,名为“阿SIR”的微信帐号的出现,标志着事件开始转折。这个备注为“基层民警之家”的帐号连续推文就此事展开议论,无论是挖苦讽刺还是直接开火,矛头都直指南方都市报 。1月29日,警方官微“晒辛苦”叫板,使得事件进一步发酵。当日下午13时17分,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警犬大队官微@警犬旺财 发布多张民警围坐吃地瓜、盒饭的照片,并配文称“南都,快来!我们要聚餐啦!”、“绝对公款,保证野生,欢迎暗访!”同日19时24分,该官微又发布了一条微博,称“作为官微,我认为我们必须有立场!抵制公款吃喝,但要公私分明,民警也是人,有基本权利,不容任何人剥夺!感谢支持我们的朋友,不支持的人也有发言的权利,请随意!”后经证实,发布上述内容的是维护该官微的民警,事发后,因做法欠妥,公安局内部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而上述微博发布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说,为兢兢业业辛苦为大众服务的基层民警“点赞”,非常能理解基层民警的苦。对此,更多网友持不同意见,认为把底层警察的艰苦与高层官员的奢侈捆绑在一起,并不妥当。2月16日晚8时,深圳警方在其官微公布了事件的调查结果,深圳东深公安分局局长王远平被免职,同时给予行政记大过,东深派出所所长陈川舟被予以行政记过处分,事件由此收尾。3、太原警察踩死讨薪民工周秀云事件 检方迅速介入调查还原真相日,在太原市龙城派出所警察执法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不明身份的妇女死亡事件,事后得知这位死亡的妇女名叫周秀云。随着下面照片在网络上的传播,此案以“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农妇案”之名进入了公众视野。据报道,案发当晚19点,当地检察院检察长王洪亮接到了警方的电话通报。 “按照规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当事人死亡事件,应由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介入调查,当晚到达龙城派出所的小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分别对相关人云进行了询问,同时调取了派出所的监控视频和民警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围绕周某死亡和王某控告公安民警在派出所殴打致其肋骨骨折问题,先后询问了派出所民警、民工、“龙瑞苑”工地保安等相关人员22人,调取了医疗部门救治记录资料,调取和分析了执法记录仪、“龙瑞苑”工程项目部监控视频资料,组织了辨认,并走访了附近群众,已获取部分违法犯罪证据。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察院已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日,受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根据对“12?13”案件死者周秀云的尸体检验及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结合现有案情资料、病历资料、毒物化验结果综合分析,认为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据此,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文军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死)继续侦查。程序正义是公权力应对质疑的最有力武器在雷洋去世25天后,检方的立案侦查,让整个事件回归到第三方审查的司法程序中。警方与雷洋家属,至少在形式上处于了“平等地位”。涉案民警需要做的是接受调查以“还原真相”,而不再拥有“解释真相”的权力。程序正义是保证执法者不滥用权力的前提。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和执法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均等的,执法者具有先天的优势,很容易滥用权力,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加以约束。在整个案件还没有结束的情况下,现在最应该做的是真正落实程序公正和信息透明,确保事实真相能得到还原,而不是屈从于某种外力(包括但不限于权力干预、舆论压力、领导批示等等)最终草草了事或者抛出几个替罪羊息事宁人。确保邢某某等五人的公民权利也很重要,不能让他们也成为公权力滥用的牺牲品。正如人民日报6月1日发表的评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治国才有坚实基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成为全社会的遵循。正是:心中无妖,便不会作妖。当然,作为普通民众,我们更多的时候,还是只能等待。完
分享给好友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第一步 打开微信底部扫一扫
第二步 扫左边的文章二维码
第三步 右上角点击转发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Relevant
微信公众账号推荐为您精彩推荐
Copyright @ www.ttjj.org.&&蜀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传统武术比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