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男的很多的不是玩游戏就是泡妞,大明混事王!你们该对 冠军侯霍去病 ——高山仰止!!!人家17

汉家儿郎冠军侯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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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的夏天,正值正午时分,阴山北面的漠南草原上,起伏的丘陵渐趋平缓,两列丘陵之间的山谷出口之处,转出来一队汉军骑兵的身影。  马蹄响处,从山坡上飞驰而下的是一个斥侯(哨探),他向票姚校尉霍去病报告道,前方仍然没有发现匈奴人的聚居之处。  从凌晨到现在,这队人马已经向东北方向奔驰了二百里,然而并没有找到敌人。跟在票姚校尉身后的赵破奴,不由得在心里嘀咕道:“已经深入敌境二百里了,是要就此折返吗?”  像是正好要回答他的疑问,只听霍去病说道:“二百里,还是离大营太近了,谁都可能过来搜索,换了你是匈奴人,会在这里待着吗?继续走!”  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斥侯来报,前方出现了一个大湖,方圆至少一二百里。  霍去病命令他的八百人马原地休息,自己驰马跟着斥侯上到高坡之上,瞭望了一会儿,下山命令道:“向东北方向绕湖。”  一时之间,气氛有些沉重,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绕湖意味着什么,大营在西南,湖在东北,一旦在湖的另一面被堵住,想往回跑都没有一条直路了。霍去病看了看部属们的神色,知道此时必须解释几句了,“既然有这个大湖,必有河流注入,河边必有匈奴聚落,既然湖南岸没有发现,多半是在北岸。他们以为没有人敢绕湖过来!问题是,我们偏偏就敢。走吧!”  解释到这里已经够了,当然其实还有更详细的解释,比如这里的冬季很冷,而湖面是这一带的最低点,所以对于西北风来说,湖北面是下坡,也就是背风面,会暖和一些——山南水北为阳,道理正在于此,换了自己也会住在湖的北边......当然了,行军途中他没必要说得这么详细。  果然,绕湖不久,附近就出现了一个匈奴聚落,大约有十几座毡房。“拔下来!我们需要弄明白这是谁的人。”  小聚落被干净利索地解决了。赵破奴自小在匈奴待过,懂得匈奴话,审问了一阵子,过来报告说:“他们说自己是单于的叔祖父籍若侯产的部属,王帐驻地还在北边。”  霍去病压抑着心中的兴奋,几乎是立刻就做出了决定,“好,那我们就去找这个籍若侯产。”  八百骑再次准备上马,有人指着地上的老幼妇孺问道:“这些人留不留?留下的话,只怕会去通风报信。”  霍去病看了一眼,“把他们的马都牵上带走。人捆好留在原地,找个半大孩子带上,四十里地外再放了他。”  四十里地,就意味着这个孩子需要两个时辰才能步行回来,等到他赶回来给族人解缚,再怎么报信都来不及了,何况他们还没有马。赵破奴心下暗暗点头,本来挺棘手的问题,在票姚校尉这里解决得却很轻巧。  暮色四合之时,又一个斥侯来报,这次发现了一个规模较大的聚落,约有百多顶毡房,估计有几百到一千人。  赵破奴看了一眼自己的上司,心里想道:“我们只有八百骑,这已经是很大的一块肉了!不知道是不是籍若侯产,不过应该下令打了吧?”  霍去病却没有立刻说话,而是再次催马登上远处的高坡,向着匈奴聚落的方向眺望。只见前面一带草场上,分布着上百座白色的毡房,附近牛羊甚多,马匹却不太多。  此刻他已经看明白了,“这不是籍若侯产!因为马匹太少了,应该是壮年男性很多都集结出去了,他们去哪里集结,哪里才是籍若侯产的位置!而且,这一带的草也不够好,不像是重要人物自家的草场。”  片刻后他拨马驰回,向下属宣布了绕道的指令,立刻就听到了不同的意见,“可是,这个营地我们完全能打下来!”  这个不同意见正在他的意料之内,因此他只是淡淡地反问道:“现在马上就要天黑,如果打的话,能不能保证一个都不漏网?”  答案显然是不能。“如果不能,那就容易打草惊蛇。派几个斥侯悄悄地去抓个舌头,其余的人绕过去,都小心一点!”  得到抓“舌头”的命令之后,几个斥候利索地取出匈奴衣服换上,然后催马向营地方向驰去,而其余的八百骑则小心翼翼地远远绕了过去。  “舌头”很快抓好了,根据审问的结果,八百骑沿着河流向上游继续寻找。一路奔驰在马上,霍去病的心里很清楚,“要找籍若侯产,就必须在今夜找到。这一带匈奴人分布得密,地势又平,一旦天亮,我们的行踪就掩不住了。”  与此同时,跟在他身后的赵破奴,心中却一直萦绕着另外一个问题,“刚才那个营地,换作自己会不会打?换作别的将领会不会打?”  经过半夜的寻找,他们终于确定了籍若侯产的位置。是夜月光明亮,汉军在低矮的山头上,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到这处营地的大体模样,这是一处规模可观的营地,坐落在一片肥美的草场之上,草场的三面被微微起伏的丘陵环绕,聚集着四五百座白色的毡房。引人注目的是,正中间有一座毡房非常高大宽敞,其周围的几座毡房,看起来也颇为讲究。而且,这个营地的马匹非常多,大部分毡房前都拴着好几匹马,不用说,这里肯定集结有匈奴人的精壮力量。  霍去病专注地观察了一会儿,感觉已经考虑停当,一转头看到身边的赵破奴神色略显紧张,便顺口问他一句,“你知道该怎么打吗?”  “该怎么打?”自从看到这个营地,赵破奴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对方人数显然是数倍于我方,虽然可以攻其不备,但却是以小击大,能确保打下来吗?可能是太紧张了,他到现在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思路。  “现在是我在马上、敌在马下,相当于我为骑兵、敌为步兵。”霍去病用简洁明了的一句话指出了关键点,“骑兵打步兵,会打了吗?”  赵破奴顿时心有所悟,默默地点了点头。  霍去病没有再说话,他转眼望向黑暗中安静的营寨,心头蓦然泛起无数惨酷的场景,多少年来,匈奴犯边,打我们汉人不都是这么打的吗?  收摄住自己的心神,他又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就把主要下属叫到身边,开始了具体的安排:  “第一,高不识、仆多,你们各领一百人,带上火把,凡是旁边有马拴着的毡房,见了就烧。男人出来直接砍倒,不能给他上马的机会!记住,放了火一定要先把他们的拴马绳砍断,把马惊走。妇孺和老人不要砍,门前没有拴马的毡房,先不用管。”  “第二,赵破奴,你领四百人,从两侧包抄过去,在外围拉成圈,匈奴人只要有上了马的,不管是往外跑的还是往里跑的,直接放箭射下来。”  “第三,我带二百人,直接冲进去包围中间那几座毡房,不管此处的首领是谁,先控制起来再说。”  说完了这些,他又专门强调了一句,“记住,所有人一定不要下马,保持足够的速度!”  待众人都听明白,他发出了下一道命令,“现在喂粟。”此令一出,每匹战马的嘴上都被套上了一个装有粟米的袋子,马匹们立刻大口大口地嚼吃起来。  与其他骑兵不同,他们这一队骑兵,自从十天前得知自己可能单独出战之后,就开始给马匹喂以粟米了。而且这趟奔袭出发时,又特意为每匹马携带了一百斤粟米(汉制一斤相当于现在的半斤左右),他们之所以能在不到一天半的时间里跑到这里,这些粟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果马匹只靠吃草,首先在吃草上花的时间就太长了,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何况有些地段也根本就没有什么草。再者,靠吃草喂饱的马,腹部过于沉重,也就是俗称的“草包肚”,并不适合立刻奔跑,更不适合冲锋。而喂粟就不同了,粟米有助马力,出发前喂了十天粟米,一匹匹战马都是毛光锃亮、四蹄躁动。这一路上持续喂粟,马匹很快就能吃饱,很快就能恢复体能,而且可以长途奔跑。  这一路上他们的休息时间都很短,但发现目标之后的这次休息还是必要的,毕竟进攻即将发起了,人和马都需要填饱肚子、恢复一下体力。  如果不靠持续喂粟,却还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这么远,就只能靠每人多带一匹随马替换着跑,而今天凌晨出发时,他们却仅仅带了很少的随马——因为如果出发时多带随马的话,别人就会猜到他们的意图是要长途奔袭,而这个意图,大将军是很有可能不会同意的。  年仅十七岁的霍去病,这已是第二次上战场了,第一次是在两个月前的今年春天。这两战汉军都是从定襄郡出塞(即从内蒙的和林格尔县北出大青山),主动出击匈奴。不过在春季那次战役中,大将军卫青,也就是他的舅父,并没有让他单独出战,因此,现在才是他第一次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思路来作战。  当卫青命令霍去病去独立寻找战机的时候,他恐怕不会想到这个外甥一找就到了五六百里之外。然而,霍去病自己从携粟出发的那一刻,心里就已经想得很清楚了,“绕到匈奴人的背后,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们绝对想不到的地方。别忘了,票姚的意思就是快!”  (注:汉代的一里相当于416米,与今日一里的差别不是太大,而且这是一个太常出现的字,为了避免读者每次都要换算,本书中就不再注明了,至于“斤”“丈”等出现比较少而且与当代差异较大的单位,则仍加以注明。此外本书中的岁数,均用的是周岁而不是虚岁。)
  漠南草原上的夏夜虽然有风,但还是蚊虫成团,八百骑兵处于待命进攻的紧张之中,耳朵里除了马匹咀嚼的声音,就是蚊虫贴着脸面飞来飞去的嗡嗡之声。  此刻霍去病凝目打量着远处的目标,在脑海中反复推演着过一会儿可能出现的各种变数。从营帐的数量看,对方的精壮力量应该有两三千人,而己方是八百人,以少打多,而且自己缺少实战经验,疏漏在所难免,只有现在尽力多考虑一些、再多考虑一些。  实际上,他觉得自己已经想得差不多了,对接下来的局面也是有信心的,然而,他仍然感觉喉咙有些发干,心中有一丝丝的不安。近一年来,他的八百骑在长安城外的军营中呼啸往来,此刻回想起来,那些就像是小猫练习捉老鼠的游戏。他也曾经无数次地在脑海中设想过独立接敌的场景,而今天真到了这一刻,紧张也是没有用的,他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战马们也感受到了临战前的压抑气氛,不时地用前蹄刨着地,大口大口地吃着粟米,似乎正在吃的就是它们的最后一餐,连个喷响鼻的都没有。有些士兵是初次上战场,他们只觉得自己的心越提越紧,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有的人开始不自禁地觉得尿憋,有点不好意思地溜到一边去撒尿。  霍去病听见了这些声音,他深吸了一口气,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用轻松的口气下了一道命令,“差点忘了,大家都去放放水吧!”此言一出,队伍中响起了一阵轻微的笑声,压抑的气氛减轻了不少。  须臾,喂粟已毕。霍去病传令上马,为保险起见,他再次交代了一遍刚才的军令。  这是冲锋发起前的最后时刻了,此刻队列中只有马匹不时还有些微小的躁动,而八百精骑都像钉子一样端坐在马背上,凝神紧盯着他们的主将,任凭蚊虫扑面叮咬,每个人都是纹丝不动。  右手紧握着军刀,霍去病最后说道:“几代以来,匈奴人焚毁我大汉多少城邑,屠戮我大汉多少人民!今天这个匈奴营地摆在这里,是上天给我们一个报仇雪恨的机会!将士们!愿不愿随我冲锋杀敌?”  “愿往!”八百骑一起低吼。  他举起军刀,“杀!”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几百步之后,八百多匹战马的速度越提越快,三千多个马蹄不断敲打着地面,那低闷的声音仿佛敲打在每个骑兵的心上。每个人都是紧紧伏在马背上,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方,眼前的匈奴毡房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而心中的兴奋也越来越暴涨,渐渐地忘记了紧张,忘记了恐惧,人和马都血脉偾张。  汉军并没有发出喊杀声,然而听到大地震动的声音,匈奴的毡房中已经有人跑了出来,但是不等他们骑上战马,汉军骑兵已经掩杀而至。  战斗过程总体上是顺利的,特别是当居中那几座大毡房被控制之后,汉军骑兵在营地中来往奔驰,匈奴人很难组织起像样的反击。  从冲锋开始的那一瞬间,霍去病已经一下子冷静了下来,此刻见局面大体可控,他暂时把军刀挂在马上,反手取过背后长弓,片刻间左右开弓,连续射中了几个往外逃的匈奴人,一回眸间,却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着了火的毡房门口,出来了浑身发抖的女人和老人,堵在门口的汉军兵士放过了他们。然而就在此时,一支冷箭“嗖”地从女人的身后射出,汉军兵士猝不及防、中箭落马。与此同时,躲在女人身后的匈奴男人箭步冲出,抢过战马骑了上去,不顾一切地向外飞奔。  霍去病不假思索地张弓,一箭射落了那个匈奴男人。与此同时,一个惭愧懊悔的声音在他心里响了起来,“失误了!这是我的失误!应该让投降的人跪着出来!”  然而此时已不可能向所有人传达这个命令了,他只能交代给包围中间几座毡房的手下,立时汉军中有人用匈奴语高声喊了起来,“跪着出来的不杀!”  他再次巡望战场,那些没有着火的毡房,大部分都没有什么人往外跑,看来确实是以妇孺为主,然而也并非全部如此,还是不时有个别的男人从这些毡房里跑了出来。  “毡房里有男人,门口却不曾拴马,这是为何?”他不由得在心里自问。  当他再看向居中的那几座毡房,此时里面的人都已出来,大部分已经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然而有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却是十分的骄横硬气,持刀负隅顽抗,口中大声呼喝,显然是骂声不断。  老者身边的汉军猜想他的身份应该很高,都不愿伤他性命,下手颇为留情,而这老者手持的大约是一把宝刀,极其锋利,不一会儿工夫竟然连伤两人、夺马欲逃,却被远处汉军射来的两支弩箭当胸射中,倒坠下马来。  见到这一幕,霍去病立刻驱马赶了过来。那老者仍在地上动弹挣扎,这里的兵士见主将过来,连忙投以请示的目光。霍去病知道,因为这是个老人,虽然拒不投降,但自己的手下还拿不准该不该杀他。附近已经跪下的匈奴人,受到这老者的鼓舞,颇有跃跃欲试想起来的意图。  “拒不投降者,无论是谁,斩!”他看了一眼仍在地上挣扎的那个老者,简单地下了命令。  吩咐留人看管好俘虏,他又看向远处的包围圈。总的来说,汉军今天成功地在营地内分割切碎了敌人,未曾让敌人形成集中力量在任何一点突围,但还是陆续有零星的匈奴人冲出了包围圈,死命打马逃向远方。  “看来一层还是包不严,须得再多包两层。”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左侧不远处突然出现了一阵骚动,他转眼望去,原来是一个躲在牛车下面的匈奴人,忽然伸手抓住了一匹乱跑的战马,飞身而上。此时附近的三四个汉军兵士同时发现了他,一起围了过来,然而这个匈奴人出奇的勇悍,挥动弯刀,几下之间竟然连伤三人。眼见这边不敌,远处一个汉军兵士催马飞驰而来,两马相交处,那个匈奴人被斩落马下。  看到这里,霍去病的心中不由得一震,尽管他早就设想过类似的场面,但在战场上亲眼看到这一幕,触动还是比预期的更大。“那个匈奴人如此勇悍,为何被一个普通的汉军兵士斩落马下?”他在心中自问自答,“只是因为他没有速度。”  主要的战斗一顿饭工夫就结束了,随后的打扫战场花了一个时辰,因为必须逐个毡房地搜索。根据清点,匈奴人被斩两千余人,都已按规矩割下左耳作为凭证。而汉军这边,阵亡二十余人,另有不到百名伤者。匈奴人中的妇孺被一一捆好,集中安置在一边,其中有被掳掠来的汉女,则被甄别出来好生对待。至于那些来自居中毡房里的俘虏们,霍去病安排将他们分开来审问,其中应该有高级别的人物。  此时月亮已经落下,而拂晓尚未到来,随着一阵凉意嗖嗖的大风刮过,草原上竟然噼里啪啦地落起雨点来,雨点越来越大、越来越密,很快所有人的战袍都已完全湿透,被冷风一吹更是冰凉沁骨。霍去病骑着马,伫立在风雨之中,静静地审视着这片有两千多具尸首的战场,心中翻滚不息,这么多的杀戮,他也是第一次经历,他也要说服自己接受眼前的这两千多具尸首。  那些匈奴妇孺的凄惨哭声,在凄风冷雨之中不断地传来,他侧耳倾听片刻,感到心神逐渐定了下来,便催马驰了过去。  他神色冷峻地纵马绕着这些妇孺转了一圈,感觉着她们射在自己身上的仇恨的目光,然后把翻译叫了过来,“把我的话译给他们:”  “今天,你们也体会到亲人在自己面前被杀是什么感觉了!这就是很多年里,你们匈奴人一直给我们汉人造成的痛苦!恶有恶报,咎由自取!我留你们女人不死,是让你们告诉你们的孩子、告诉你们匈奴的男人,胆敢再犯我大汉,这就是他们的下场!”  天色已经渐渐泛白了,雨线随风斜挂,一直没有停下的意思。赵破奴一直在跟着审讯战俘,这时候兴奋地跑过来汇报,原来俘虏中,有匈奴的相国和当户,有单于的叔父罗姑比,而那个被斩杀的老者,就是匈奴单于的叔祖父籍若侯产。  听到这个消息,霍去病那被雨淋湿了的俊朗脸庞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把重要的俘虏捆到马上,我们要尽快往回赶了!”  赵破奴一怔,不由得说道:“这会儿雨下得哗哗的,是不是……”  “不,”对方打断了他,“这是场好雨,雨中行军,最不易被人发觉!”  绕过大湖,穿过草原,越过丘陵,八百精骑连去带回一共用了三天两夜,全程一千二百里,第二天的日落时分,汉军营寨已然遥遥在望了。  “我们回来了!”八百骑兵按捺着自己的激动,在心中发出了这样的呐喊。  就在这时,一直蜷缩在马上的单于叔父罗姑比,忽然伸直了脖子,望着前方营寨里的汉军旗帜,嘴里叽里咕噜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只见赵破奴怒不可遏,举起马鞭“啪”的一声就抽了过去。  霍去病在今天的路上基本上没有说话,一直沉浸在思考之中,此时他注意到身边的骚动,询问地看了赵破奴一眼,只听对方恨恨地答道:“都被俘了他还不服气咱们!说咱们是偷袭,说汉军没本事跟他们正面较量!”  霍去病咬了咬牙,冷冷说道:“正面较量?以后会让他们知道的!”  八百骑回营之后他方才得知,此次战役全局上进行得并不太顺利,别的将领都没有什么斩获,前将军赵信和右将军苏建的三千人更是遭遇了匈奴人的数万主力,激战之后几乎折损殆尽,最后赵信带着八百骑兵投降了匈奴,而苏建则只身逃归。在这个背景下,他这次奔袭的战绩简直不能更耀眼了。
  塞外的夏天夜凉如水,虽然夜阑人静、鼓角声歇,但军营中的气氛仍然是一派肃杀。大将军卫青按照惯例正在巡营,当最后经过票姚校尉的营地时,看到外甥按规矩立在营门口向他行礼。  卫青并没有说话,他打算直接离开,希望对方今晚能好好休息一下。不过当他的目光扫过外甥英俊的脸庞,却看见了一双热切的眼睛,显然,这个年轻人有话想跟自己讲。  他不由得在心里笑了,“是啊,自己不也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吗?怎么都给忘了呢?去病毕竟是年轻人啊!千里奔袭,初次建功,他这趟回来,心中肯定有很多感想,情绪肯定起伏不平,此刻他想找个人谈谈,太可以理解了。”  于是他走进了票姚校尉的营盘,又向外甥点点头,示意对方跟上来,两个人沿着营中的道路慢慢踱步。  这对舅甥的年龄相差十三岁,卫青是看着霍去病长大的,当然知道这个外甥资质不凡,也很清楚他训练自己的八百精骑已经将近一年,应该有一定的战力。上次战役时,虽然外甥一再请战,但是卫青考虑再三,还是没有派他独立出战,毕竟他才十七岁,第一次上战场,能观敌瞭阵、在战场上见习一下也就可以了。自己作为一个长辈,除了更稳妥一点更谨慎一点,还能有什么别的做法吗?这次战役,是第一次把他独立派出去,没想到这一出去,就是三天两夜没有消息。  这几天来,卫青表面上不动声色,可是心里却是越提越紧。苏建和赵信那边的坏消息不断传来,也让他的压力越来越大,他不能不想到,“去病到底去哪儿了呢?是遇到什么严重的情况了吗?这孩子是圣上非常喜爱的晚辈,也是二姐唯一的儿子,这次万一要是回不去了,自己真是没法交代了......”  在他心里焦虑到几乎开始后悔的时候,外甥回来了,不但回来了,而且打了这么漂亮的胜仗。听外甥汇报战斗经过时,卫青有两个感觉,第一个感觉是:这个年轻人真是初生牛犊,那股锐气真是令人由衷赞叹!由于大汉对匈奴曾多年处于军事弱势,汉军诸将不少人都有点畏敌之心,只带八百骑就敢深入敌境五六百里,很难想象还有谁会有同样的勇气。  他的第二个感觉是,这次奔袭打得确实很精彩!即使是换自己来打,也未必就能更加出色。问题是,自己已经代表了汉军骑兵作战的最高水平,而去病却还只是平生第一战,很难想象还有谁会有同样高的起点。  舅甥两个都没有立刻说话,月光很明亮,地面上的人影非常清晰,剑鞘上也反射着冷冷的寒光。这个四方形的营盘并不大,边长半里左右,营门设在南边,马厩设在北边,营地周边一圈都有篱笆,篱笆外更设有一圈拒马(木制交叉、尖端向外的障碍物)。营地内有不少茂密的灌丛,但是树不多,只有稀稀落落的几棵,地面上排列着不到一百顶军帐,此刻早已寂无人声,在连续三天不眠不休的奔袭之后,疲惫之极的骑兵们都已沉入了熟睡之中。  他们刚刚走到接近马厩的地方,十步之外的树丛阴影里忽然闪出来一个哨兵,全副武装,手按腰刀、低沉而清晰地喝道:“哪里人?”  这是在问今天的口令了,只听霍去病轻声答道“朔方”,那个哨兵立刻收回武器,极为利落地向卫青行礼致敬,显然早已认出大将军了。  卫青向哨兵略微颔首示意,两个人走了过去,霍去病轻声说道:“前面我还布置了一个暗哨,既然走到这里,顺便查一下吧。”  “哦?还有暗哨。”卫青不由得在心中暗赞,今天如此疲累,这个营盘居然还布设了暗哨!其实别说这么疲累了,很多将领只要是平原扎营,都懒得布设暗哨呢,何况他们此刻并不是孤营,而是身处大军之中。但是正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暗哨的作用就是以防万一:万一敌人半夜来偷营,明哨和巡逻哨都有可能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拔掉,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刻,就要依靠暗哨来吹响号角高声示警了。  所以,暗哨设了没有、设在哪里,在每一营中都是极其机密的事情。霍去病以玩笑的口气说道:“舅父要不要猜猜看,我这个暗哨是藏在哪里了?”  卫青一听到“藏在哪里”这几个字,就不由得心中暗笑,因为这个外甥从小就爱玩类似的游戏。他四面打量了一下,看着左近一棵大树说道:“人我没有看到,但想来应该是在此树上面。”  霍去病没有答话,只是伸出双手,合掌相击了三下,清脆的掌音在暗夜中听起来格外响亮,掌音刚落,就听得树上传来了三声鸟叫,舅甥二人不由得相视一笑。  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去,卫青开口问道,“去病,今天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舅父,”因为近旁无人,虽在军中,霍去病仍是以舅父开口相称。“我今天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我们和匈奴人,谁都没有真正地学会骑兵作战!”  想不到外甥要说的是这个!卫青本以为他会跟自己谈谈歼敌立功的感想,虽然明知这个外甥一向不是循规蹈矩之辈,但这句话还是太语出惊人了,他不由得转头看了他一眼。  霍去病则是觉得自己整整一天的思考,此刻不吐不快,一旦开了头,便按着自己的思路说了下去,“舅父,过去我们一直以为,骑兵的重点在于奔袭,不能奔袭就不是真正的骑兵。”  卫青点了点头。的确,汉军对匈作战的战术,至今算是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敌人有骑兵优势,动辄长驱直入,而汉军虽然名为骑兵,实则不能奔袭,充其量只能守御而无力进攻。第二阶段,以六年前自己奇袭龙城那一战为起点,汉军才算有了真正的骑兵,包括去病这次的战斗,正是因为能够奔袭、敢于奔袭,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霍去病继续说道:“我这趟出发之前,一心只想也打一次漂亮的奔袭,满脑子都是奔袭的速度和方向,其他的什么都顾不上想。等到真正实现这个目标之后,才有空考虑别的事情。”  听到这里卫青不由得微微一笑,这个外甥并不掩饰,他这一战就是对舅父的学习和模仿。  霍去病接着说道:“就在今天回来的路上,我忽然想通了一点:骑兵奔袭时的速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接敌时的速度,是如何保证接敌之时的速度比敌人更快!”  卫青又点了点头,因为这个道理确实很简单,假设敌我双方军刀同样重、膂力同样强,而我方的马速能比对方快出一截,则两刀相交时,我方的力道就会大得多,胜负立判。这本是个无人不知的道理,但问题在于,这仅限于迎面冲过来时的第一刀,从第二刀开始,敌我双方都失去速度了,那么骑在马上打,除了高了一点之外,和站在地上打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只听霍去病继续说道:“所以,重点在于接敌时如何持续地保持速度,我是说持续。”他在“持续”两字上特别加重了一下,“这就需要竭力避免陷入缠斗,因为一旦缠斗必然失去速度。”  他的舅父则立刻抓住了要点,追问道:“缠斗?”  “对,从我们到匈奴人,所有人都有个习惯思路而不自知,那就是扇形冲锋。而扇形冲锋一旦接敌就是缠斗。一旦缠斗起来,骑兵就成了马背上的步兵,敌人退一步,我才能进一步,杀人一千就要自损八百。”  卫青此时已经懂了,外甥这话确实说到了要点上。为何总是采取扇形冲锋?这可能确实是人类有战争以来的习惯思路吧。至少对于步兵来说,这是没有问题的,步兵本身就没有速度,作战的关键是保证最大的接敌面,扇形冲锋是自然而然的选择,但若是骑兵还如此作战,确实就立刻失去了速度。  可是如果不扇形冲锋又当如何呢?难道纵队冲锋吗?这历来是兵家大忌,试问前方敌人重重如山,单枪匹马如何冲得动?而一旦队首被压住,就意味着后面的力量不能及时投入战场。更何况,细细的队列还很快就会被从中间截断,一旦断成几截,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卫青思忖着,还未及说话,就听外甥又说道:“匈奴人枉自号称马背上的民族、天生的骑兵,但只要他们还是成片的冲锋,就说明骑兵真正该怎么打,他们也没有真想明白。”  “那又当如何冲锋?你可有什么想法了?”卫青问道。  “冲锋阵形和指挥方式都必须调整。我已经有了一些思路,回去再好好琢磨琢磨,练一练有进展了再向您汇报。”霍去病一口气说到这里,感觉今天的思考已经全部倾倒而出,心里觉得十分舒畅。  “确实是后生可畏啊!”卫青在心里赞叹着,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只是拍了拍外甥的肩膀,“没有别的事了?那赶紧回去好好睡一觉!这几天太累了,身体要紧!”  外甥点头称是,但是在行完军礼之后,他似乎又犹豫了一下。卫青捕捉到了他眼中的犹疑之色,停步问道:“还有什么话吗?”  霍去病喘了一口长气,似乎有些艰难地开口了,“舅父,拼杀的时候根本不觉得,但是后来......后来看到满地都是尸首,我心里还是......”  卫青马上就明白了,因为自己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感觉!  “去病,”他抬手抚着外甥的肩膀,语气坚定沉稳地说道:“我们是一心为国,不是为杀而杀,你无须自疑!”
  回兵之前,这一战的捷报已经传到了长安,回兵之后,霍去病立即被大汉皇帝刘彻册封为冠军侯。封地位于南阳郡的穰县(今河南邓州),共受封二千五百户,所谓冠军,乃取勇冠三军之意。  册命的仪式一结束,霍去病未在长安城中做任何停留,就赶回了自己在城外的军营中。参加这一战的八百精骑,依功劳大小也各有封赏,值此欢庆时刻,他们营中也自有庆祝的办法,那就是尽情地踢几场蹴鞠比赛。  蹴鞠,蹴者踢也,鞠者球也,这是在大汉最受欢迎的全民运动,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几乎没有谁不爱玩几脚的,就连军营里,也用蹴鞠来训练士兵。这种游戏之所以风靡,除了因为趣味性强,也是因为规则简单、动作粗野:人数多少不限、只要双方相等就行,拉拽踢绊不限、只要不是故意伤人就行,只要带球攻入对方守区的指定位置,就算取得优胜。(注:蹴鞠有点像后世的足球或美式橄榄球,不过当时没有球门)  不难看出,这种游戏的实质很接近于两军对垒,所以军中用之于练兵就不难理解了。汉军中的蹴鞠高手很多,说起来,赵破奴当初认识霍去病,就是在蹴鞠场上认识的。  当时赵破奴二十二岁,人生得高大强壮,在期门军中任职队长,是个管辖着五十人的低级军官。期门军作为天子的近卫军,不同于南军北军,就驻扎于长安城中。赵破奴酷爱蹴鞠,球艺又好,每逢轮休时,经常来永昌里的蹴鞠场找高手切磋,久而久之也有了些名气。  长安城里虽然有不少蹴鞠场,但位于永昌里的这个蹴鞠场,可不是谁想来就能来的。这个蹴鞠场代表着长安城的最高水平,只有踢得确实好的,才敢到这里来踢,其他水平不够高的人,来了也就是围观而已,一般不敢轻易上场现眼。  赵破奴非常清楚地记得,那天的一清早,下着小雨,他又赶到了永昌里。平常热闹的球场上这会儿人却不多,因此他很容易就注意到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此时场上没有比赛,稀稀拉拉的人们正在各自练习,革制的皮球在众人身周花样纷飞,那个少年却没有持球,而是正在徒手练习着一些基本动作。  赵破奴看了几眼,发觉这少年对自己的要求极高,因为一般来说大家都更喜欢持球练习,这些枯燥无味的基础动作很少有人愿意多练,即使练的话也都会有点偷工减料,但是这个少年不仅每个动作都一丝不苟,而且完成水平全部比标准更高出一截。  不一会儿,开始分组了。一开始并没有人招呼那个少年,毕竟他是个生面孔,又明显不是一个年龄段的。那个少年也并没有凑过来,只是平静地继续着自己的练习,同时默默地旁观着这边。很快,人们发现人数是单数,但是当然没有人愿意退出,于是赵破奴朝着那个少年招了招手,“喂!你想不想跟我一队?”  少年又深又亮的眸子看了赵破奴一眼,微微地点了一下头,稳稳地走了过来,如果只看气度而不看身量,他根本不像是十二三岁这个年纪的人。看到赵破奴叫了个小孩过来,队友们略有不满,但是也没什么话可说,谁让这是下着雨的清早呢,本来就没什么人嘛!  比赛开始了,赵破奴拿球后正想突破,无奈两个人重点防守他,并且逼得很紧。赵破奴张望队友,发现那个少年已经出现在右侧最合适的一个空位上,似乎正用眼色向他示意,赵破奴本来是不放心把球给他的,不过也来不及考虑更多了,只得一脚把球拨给他。  赵破奴面前的一名防守者立刻奔向那个少年,赵破奴随即身体一晃,晃过了留下来的那个防守者,刚过去没有几步,只见那个少年以一个很轻巧的假动作,轻松摆脱了扑过来的防守者,把球精准地回传到了赵破奴的脚下,速度与方位都和他的跑动配合得分毫不差。此刻赵破奴的心里只有一个感觉,“哇!舒服!这个球喂得太舒服了!”  这种惊喜的感觉贯穿了全场,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球艺竟在今天突然提高了!当然他心里很清楚,不是自己的水平突然提升了,而是那个少年引导他踢成这样的。完胜对手之后,他满怀激动地拉着那个少年,问了他的名字,得到的回答是,“霍去病”。  这是十二岁的霍去病第一次参加永昌里的蹴鞠比赛。尽管别人都比他年长至少六七岁,但他却很快成了最受欢迎的人物,因为每个和他组过队的人,都在比赛中感觉酣畅淋漓,无不觉得自己今天发挥得特别理想。  在混战之中,他经常传出一些不可思议的球,穿透力极强。跟他一起踢球,队友们不知不觉地都更爱跑动了,因为你只要跑着跑着,那个球有时候就会匪夷所思地出现在你的身前,这时候你抬眼一看,才发现太好了,原来已经万事俱备,就差自己这一脚了!  霍去病也鼓励队友传球,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球永远比人快!”赵破奴发觉这个小球友有一个特别之处,一般人在场上,眼里只能看见自己周围几个人的位置,而此人则无论场上是十几人还是二十几人,每个人的位置他都清清楚楚,所以队友跑出来的空位,他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且立刻精确地把球送过去。能把场上的形势时刻洞察得这么清楚,这个人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这点令赵破奴百思不得其解,当然也佩服得五体投地。  自然霍去病也成了对手重点防范的对象,可是他却极为难防,因为他非常敏捷,而且他的假动作不知为什么特别逼真,防守他的人很难不上他的当。那时候他的身量还未长成,所以更多的是穿针引线,组织队友进攻,自己并不轻易担任主攻者,只是偶尔偷袭一下,命中率却也极高,所以很快被大家戏称为“刺客”。当然等他的身材长高长壮以后,他自己也经常主攻,而且所向披靡,不过那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霍去病在永昌里的蹴鞠场成名之后很久,赵破奴都不知道他就是当今卫皇后的外甥。虽然他也看得出此人并不爱惜鲜衣华服,想必是富贵人家子弟,但有一次当他问对方是哪位大人的公子时,没想到对方却沉默了一下,然后告诉他,“我没有父亲。”  赵破奴记得,有一天,刚刚束发不久(当时男子是虚岁十五束发,也就是十四周岁)的霍去病告诉自己,他即将担任郎官了。郎官是天子的侍从,虽然不是正式命官,但也常被看作是预备梯队。历来挑选御驾的左右侍从,最首要的一条标准就是忠心可靠,而忠心可靠主要看的就是出身——对其祖上有了解、对其子弟才能放心嘛,所以类似的位置,历代都是给贵族或功臣的子弟保留的。依据汉家制度,秩比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才可以保举子弟成为郎官,所以赵破奴不由得疑惑起来,“这个人不是没有父亲吗?”他忍不住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对方此时才回答道:“哦,皇后是我的姨母。”  这个回答把赵破奴吓了一跳,皇后是他的姨母,那圣上岂不就是他的姨父了!人家侍从御驾还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嘛。其实他并不清楚,同样是郎官,离天子也有近有远,真正让人趋之若鹜的,是侍中的称号——这只是一种加官,但必须有了这个衔才可以侍从在天子身边。霍去病自然是侍中,这个称号对别人来说很宝贵,但对他来说却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从小就出入宫廷,是在天子的眼皮底下长大的。  公开身份之后,霍去病偶尔也跟赵破奴聊聊自己的事情,但是他从来不谈宫廷,谈得最多的是他的二舅父——车骑将军,至于他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很明显,他从来就没有考虑过从军之外的选择。  赵破奴还记得那段时间,他每次见到霍去病,都发现对方的个子又长高了一截,大有追上自己的趋势。后来有一次,大约是有两个来月没见吧,再见面时他吓了一跳,对方已经赫然比自己还高了!倒让他自己的心里怪不是滋味的。  不久之后,车骑将军卫青成为了大将军。其后的某一天,十六岁的霍去病对赵破奴说道:“舅父终于允许我从军了!我马上要调到军中,你想不想跟我一队?”  “你想不想跟我一队?”赵破奴不由得想起了当年自己对霍去病说过的第一句话,不由得感叹人生的缘分竟是如此奇妙,于是他成为了票姚校尉的第一批手下。  霍去病在永昌里踢了几年球,来往于永昌里的蹴鞠高手,对他这位永昌里的灵魂人物,都早已十分熟识和钦服了,因此在他任职校尉之后,就有不少人为了跟从他,也纷纷地从了军,他麾下的八百精骑,不少都是这个来历,高不识就是一个。此外,军中跟霍去病踢过球的,也有不少人出于同样原因愿意调到他的部下,比如仆多就是这么过来的。  蹴鞠本来就是汉军训练的一个手段,加之霍去病的这些手下有这个来历,所以票姚校尉的营中,蹴鞠氛围尤其热烈。他们营的蹴鞠队,踢遍京城内外南军北军无敌手,算是代表了汉军的最高水平。  不得不说,蹴鞠确实是选拔军事人才的好方法。俗话说,球品如人品,只要一场激烈的比赛下来,一个人的人品、性格、聪明程度、身体素质,基本上就能了解得差不多了。此刻营中如火如荼的蹴鞠大赛,尽管名义上是为了庆功,然而聪明如霍去病,自然知道如何从每一场比赛里,考察和选拔有潜力的手下。
  两个多月之后,秋风已起,在未央宫宣室殿外高高的门阙下,大将军卫青看到了自己多日不见的外甥,他们今天同被大汉的皇帝陛下召见。  事实上,封侯之后,霍去病根本没有在长安城里露面。他直接以练兵为由住在了城外的军营,如果不是这次皇帝宣召,今天也不会回城。由于是从营中直接赶来的,他仍然身着戎装,只不过不是重甲,而是皮质的轻甲,更衬得人神采奕奕。  卫青欣赏地打量了一眼自己的外甥,虽然没见面的时间并不算太长,但是如同从前每次一样,他觉得这个外甥又有了变化。面庞还是非常俊秀,身姿还是非常挺拔,但眉宇间的神色更加成熟了。他心中明白,外甥这次耀眼的军功和陡然的封侯,带给长安城里所有人的冲击都是巨大的,有人震撼、有人仰慕,也有人议论、有人不平......很多人的心态都因之发生了变化,每个人再次见到这个年轻人时都要重新调整自己的态度。  霍去病此前也早已闻名长安城,但那是因为他是皇后和大将军的外甥,是备受天子宠爱的晚辈,是因为他外表英俊、骑术精湛、武艺高超,蹴鞠本领也在贵戚公子中首屈一指,曾在长安城里出尽了风头。何况他一从军就被破格任命为票姚校尉,当时对这种裙带任命的贬抑之词也曾经大行其道,也让他的知名度更高了。而这一战之后,那些风头也好、风凉话也好,都已经不算什么了,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一颗新的将星冉冉升起了。  在这种局面下,主角本人选择了匿迹军营之中,不失为一条上策,也符合他那个一向颇为高傲的性情。今天天子宣召,他才不得不来,好在到目前为止,长安城里最初的冲击已经基本上平复了。  外甥这个高傲中又带有些桀骜不驯的性格,卫青自然知道得很清楚,因为对方从小就是他看着长大的。  卫青的出身十分卑贱,他的母亲是平阳公主府中的女仆,他则是个私生子,亲生父亲另有家室,他从小不被接纳,只得跟随母亲在平阳府为奴。当今皇后卫子夫,是卫青同母异父的三姐,曾是平阳府里的歌伎;霍去病的母亲卫少儿,则是卫青同母异父的二姐,原本是平阳府里的舞伎。卫少儿年仅十六岁时,与来自平阳县的一个姓霍的小吏有了私情,后来生下了霍去病,然而人家却没有打算娶她,而是不辞而别了,所以霍去病出生时,也是一个出身低下而且不光彩的私生子。  但在霍去病一岁多的时候,卫氏一门的命运出现了巨大的转折,天子在平阳公主的安排下遇到了卫子夫,带回了宫中,到他三岁的时候,姨母卫子夫已然是盛宠在身的卫夫人了。当时卫青被任命为建章监,卫少儿也被指婚给了詹事陈掌——陈掌乃是开国元勋陈平之后,赫赫世家大族,虽然娶了卫少儿,却没有明确地说要接纳这个小拖油瓶,所以霍去病仍然姓霍,并没有改姓陈。  像世间所有既没有父系亲族的庇护、又没有跟着母亲再嫁的孩子一样,小霍去病的大多数时间是住在外婆和舅父家里的。他一共有四个舅父,其中与他的母亲同父同母的只有大舅父,按照风俗老人与长子同住,所以霍去病的外婆家,也就是他的大舅家。虽然身边没有父母,但他并不是个没有人疼的孩子,他在外婆家里得到了足够的照顾和宠爱。  他们当时是个热闹的大家庭,底下的三个舅舅都还没有结婚,都住在一起,舅舅们都待他不错,而且这一家作为天子宠妃的娘家,生活也称得上是锦衣玉食,小霍去病的吃穿用度,一切物质条件都是很优越的。  然而,在这个外戚之家里面,还是欠缺了一种文化氛围。毕竟是骤然富贵起来的一家,几年前还是奴仆,连像样的教育都没有受过,更不可能有什么家族里的文化传承。这个家族中的绝大多数人,虽然疼惜照顾小霍去病,但是谈不上在精神上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卫氏家族里真正在精神层面上影响了小霍去病的,只有他的二舅卫青。  卫青与卫少儿并不是同父所生,按理说小霍去病跟这个二舅父并不会比跟大舅父更亲密,但实际上,他从小最喜欢的却是这个二舅父。他待在外婆家里时,总是有一种感觉,好像自己与周围所有的人都格格不入,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只有当二舅父回来时,这种感觉才会消失。  他七岁之前,卫青还没有结婚自立门户,虽然大多数时间都在宫里当值,但是下值之后,还是要回到母亲和兄长这个家里来的。每当二舅回来了,就是小霍去病最兴奋的时候,跟着这个二舅舞刀弄剑、乃至外出跑马,都是他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  仅从称呼就能看出他们之间的亲密程度:对于其他几个舅父,他的称呼一向都是“大舅父”、“三舅父”、“四舅父”;对于卫青呢,只有在必须有所区分的场合,他才会称呼他为“二舅父”,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场合,这个称呼往往就被简化为“舅父”二字了,而其他的舅舅们,可是谁都没有这个待遇。  小霍去病也经常会去母亲那里,但在那里的感觉是不会太好的。并不是陈掌不待见他,陈掌的为人还是不错的,而且他能受宠于陛下,确实也是由于卫少儿姐妹之力。只是,作为开国功臣的后人、秩比两千石的高官,陈家所来往的姻亲故旧,全部都是世家官僚出身,在这些子弟中,小霍去病的出身就显得分外扎眼了。  卫青记得,虽说从小就受排挤,但是去病这个孩子的心气极高,从来看不上恃强凌弱那一套。有一回大约是他五岁的时候,有两个六七岁的孩子欺负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去病就把那个小孩叫到自己身边,带着他玩了一天。当卫青问他为何这样做时,外甥的回答是,“我才不欺负比我小的,要欺负就欺负比我大的!”卫青当时不由得失笑,保护弱小固然是男儿分所当为,但这也是他第一次从外甥口中听出那股隐隐然的傲气。  对霍去病而言,开始的那几年还好,姨母只是一名宠妃而已,舅父只是一个太中大夫而已,而自己也只是陛下喜爱的一个小孩子而已。此时的他,虽然因为出身而被世家子弟们轻视,但还是有少数孩子愿意跟他一起玩,因为他至少算得上是个很好的玩伴。他从很小就知道,不论学什么,自己随随便便看一眼就会了的,别人可能要花很长时间都不见得学会;不论玩什么,自己在哪一队,哪一队就几乎不会落败。但他也从小就发现,自己的聪明对别人而言并不是那么喜闻乐见,所以他很早就知道要隐藏自己的聪明。  感受到自己被全面地彻底地有意识地排挤,是在他十一岁那年。那一年匈奴袭犯上谷,二舅卫青以车骑将军的身份,率领一万骑兵出征,奇袭了匈奴的祭天圣地龙城,将其付之一炬,并且首虏七百人。这个胜利的意义非常之大,因为这是对匈战争七十三年以来取得的首次重大胜利,卫青也因此被封为关内侯。而这次同时出征的其他三路人马,公孙贺无功而返,公孙敖折兵七千,李广则全军覆没、自己还被匈奴俘虏,后来凭借一身勇力才得以侥幸脱逃。  现在问题来了:卫青乃是骑奴出身,而李广和公孙贺,则都是世家出身、素著盛名的将军,这让皇帝和所有人怎么想?世家名将,打了多少年都没能打出来一个像样的胜仗,而卫青呢,给他一个机会,他就闪光了!  以前世家贵族们看不起卫青,是认为卫青只是一个凭借裙带关系得宠的内臣。而龙城一战之后,卫青变成了一个能熄灭他们头顶光环的竞争对手。本来天子就一直在找机会削弱世家权贵,只是由于匈奴的持续威胁,他只能倚重这些宿将,在很多事情上不得不妥协,而卫青的飞速崛起,简直是拿走了这些人和天子讨价还价的最重要筹码!所以,原来他们仅仅是看不起卫氏,现在则平添了嫉妒与恨意。  这一年的某一天,当小霍去病又要跟这些子弟们一起蹴鞠的时候,就有一个为首的大孩子说话了:“不带他玩,奴婢的私生子不能跟我们一起玩!”  当时十一岁的霍去病愣住了,只觉得一股烈焰猛然从胸中腾起,他怒目看向那个孩子,“你敢再说一遍吗?”  那个孩子指着他的鼻子,一字一顿地又说了一遍,“奴婢的私生子不能跟我们一起玩!”  小霍去病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第一拳打破了对方的鼻子,第二拳打青了对方的眼睛。  当然这场打架的最终结果是不问可知的,对方人多,他被群殴得浑身青紫。不过,不管别人怎么拥上来围殴,小霍去病始终扯住那个为首的不放,下手之重、气势之狠,最终让这个孩子不但被他打得爬不起来,而且真的被他打怕了,以后好几年见到他都是躲着走的——打架时碰到一对多,这确实是最好的战术了,对他来说,这点道理根本用不着人教。  这件事他并没有跟家里说,既没有告诉母亲,也没有告诉外婆和舅舅们,不过他们久而久之还是知道了。家人们只是看到,这孩子越来越多地一个人玩耍,不是舞刀弄剑就是练习蹴鞠,他们看不到他的内心——他的心里已经跟世家子弟们彻底决裂了!从此,他不再出现在贵族子弟们的蹴鞠场上,而是选择了民间的永昌里。  第二年,情况愈演愈烈。他的姨母卫夫人生出了皇长子,圣上废掉了原来的陈皇后,顶着所有臣僚的反对,将卫夫人立为皇后。一个出身卑贱的歌伎,最多当个宠妃也就罢了,居然还真的当上了皇后?还要接受所有命妇们的跪拜?这让所有的名门闺秀情何以堪?从那之后,世家中的女人们也开始口出恶言了,就连坊间的歌谣里,都有了“卫子夫霸天下”的说法。  霍去病不知是谁编造了这些歌谣,但他能体会到这些人的用心恶毒不堪,姨母明明是个温柔缄默的女子,试问她哪来的“霸天下”之心?她有这个能力吗?出身高贵的皇后,哪怕是像陈阿娇那样骄横跋扈的,都有的是人同情与歌颂,姨母忠心耿耿地侍奉陛下,为陛下生儿育女,她犯过任何错误吗?为什么却偏偏要遭到如此的丑化?  再一年,二舅卫青一举收复了被匈奴盘踞多年的黄河河套地区,战功彪炳;又过三年,舅父被拜为大将军,位极人臣。这几年来,霍去病亲眼目睹了自己出身低微的家族,一步步地站上了帝国的舞台中央,同时也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了来自世家权贵的深深敌意。  从十一岁那年退出了贵族子弟们的蹴鞠比赛,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才再次出现在了贵族子弟们的蹴鞠比赛中。因为那次比赛的地点就在未央宫里的鞠城,是庆祝圣寿的节目之一,圣上也亲临观战,侍从在左右的他不可能找到避开的理由,也就索性不避了。  在这次复出之赛中,他进行了一场令人难忘的个人表演,用绝对一边倒的大比分,狠狠地扑灭了所有人的气焰。然后呢,这类比赛再想请到他就不容易了。拒绝的理由也很简单:“跟你们玩没意思,跟儿戏差不多,你们那还能叫对抗吗?”
  天子这次召见卫霍两人的目的,主要是要给霍去病扩充兵力,让他麾下的骑兵总数达到一万,统一按照他的思路训练。刘彻用人一向是如此风格,一看霍去病这次尝试很成功,立刻增兵,不拘一格。当然具体安排,还需要大将军卫青的统一提调。  年纪轻轻就已统御万人,对其委以重任的同时,自然还需要勉励几句,于是刘彻在谈完正题之后顺势说道:“去病,别的书你可以不细读,但孙吴这两家的兵法,你还是要细细读一下的。”  先秦兵法孙吴并称,圣上这么说也是人之常情,一般人听到这番话,赶紧应承着就是了,霍去病却道:“陛下,孙吴兵法,臣读是读过了,主要是领会其方略而已,不知陛下所谓的‘细细读’是何等读法?”  身为至尊,被顶了这么一下,刘彻反而毫不在意,一副习惯了的样子,竟还继续苦口婆心地劝了几句,“口气太大了吧,孙吴兵法都不在你眼里了!虽说你天分高,毕竟资历尚浅,前辈宿将多是武将世家出身,他们可都是自幼熟读兵书。”  刘彻如此地强调“细读”与“熟读”二词,也是因为对方总给他留下一种用功不够的感觉。可不是么,别说是在至尊面前了,就算是在一般的上级或者尊长面前,绝大多数人也都会尽量地表现得比实际更勤奋,所以他确实不容易想到,竟还有人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霍去病听到这里,略微扬了扬他的剑眉,从容而又认真地说道:“孙吴二子,都是先贤,去病岂敢不敬。只是料敌治兵,古今之理虽同,但应变重点不同,先贤之书旨在大处着眼,并没有替后人划定招式。所以,看一个为将者是否真的读懂了兵书,就是看他能否据实战而变通,如果不知变通,兵书读得再细也不算真懂。”  刘彻笑了笑,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这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算得上非常了解了。对方十七岁就能立功封侯,说实在的他并不感到多么吃惊,但对方能两个月不回长安城,还是颇有些令他意外的。他正想看看对方这段时间到底有了什么变化,但此刻闻听此言,心中不禁一笑,“看来还是那样,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他当然也知道,这个年轻人虽然貌似不太爱说话,但若是一旦辩论起来,却可以滔滔不绝、是很难被驳倒的。所以,他也根本不打算与其正面辩论,而是笑着问道:“是吗?照你这么说,是谁没读懂兵书啊?”  圣上这句话里,当然藏的有陷阱,卫青不由得看了外甥一眼,但后者显然没打算在意这个眼色,而是继续从容回答道:“执古御今,何其难也?古时乃是车战步战,今日之战乃是骑兵作战,如果谁把骑兵带成了马背上的步兵,谁就是没有读通兵书。”  这个回答虽然算是绕了弯子,但也已经颇为尖锐了,刘彻不由得笑了起来,“你这是在说谁呢?”  霍去病微微笑了笑:“臣没有特指谁。”  刘彻哈哈大笑,“你别以为朕听不出来!”  霍去病没再解释,安静地等着陛下笑完了,却又说道:“陛下,兵法变通是臣分内的事,但还有一件事,要请陛下来做主。”  “什么事啊?”  “与喂马有关……”  刚说了这几个字,刘彻就打断了他,“朕就知道是马。你不要太心急,现在咱们不缺马。”  这句话是实情。汉初的时候国弱民贫,全国上下曾经极度缺少马匹,连天子都找不到四匹白马来拉车,公卿贵族更是只能乘坐牛车。而没有马就谈不上骑兵,就抵御不了匈奴的侵扰,为此从汉初开始朝廷就设置了专门的养马机构,甚至征收专门的赋税用于养马,经过几十年的经营,现在全国各处牧苑中的马,加起来已有三四十万匹。如今的长安城,一般人如果骑的是母马,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了。  霍去病却摇了摇头,“臣指的不是养马,而是以粟米喂马。陛下,这次奔袭前后,我部的每匹马大约耗费了粟米二百斤,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二百斤粟米,就不会有我们此次的胜利。然而,这个经验若要推而广之,总量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就要靠陛下了。”  刘彻默默地盘算了一会儿,开口问道:“为何粟米会有这么大作用?”  霍去病侃侃而谈,不过语言非常简洁严谨,“第一,作战之前喂粟可以提升马力;第二,奔袭路上喂粟可以节省时间;第三,冲锋对阵的每个间隙,我们还会喂粟,如此马匹可在战斗中更久地保持速度。”  刘彻已然大体听懂了,但有个地方还不太理解,“冲锋对阵的每个间隙?仓促之间又能喂多少呢?”  “不用多少。一旦传令喂粟,每个兵士抓紧时间,喂几把就可以了。”  “喂几把就可以了?”  见圣上感兴趣,霍去病自然要解说得详尽些,“我们最近做过一些尝试,一个冲锋距离通常是两三千步,就以这个距离为度,如果每次跑完之后喂上几把粟,马匹的速度可以保持到十几次之后。而如果不喂这几把粟,五六次之后差距就很明显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卫青,当听到“连续冲锋十几次”的时候,心中一动,看向自己的外甥,明显想问点什么,但看看场合不合适,又压了下来。天子当然听不出这几个字的弦外之音,但以卫青对骑兵战术和自己外甥的了解程度,单听这几个字,就已经猜到了对方一定是沿着“避免缠斗”的思路,创制了新的作战模式!  此时霍去病说得有些兴奋,“这样,尽管我军是长途奔袭而来,然而在接敌的那一刻,我们的马仍能比敌方的马快出一点,反客为主的效果也就达到了。”  刘彻看着这个年轻人闪闪发亮的眼睛,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么,匈奴人也知道这个做法吗?”  这次是卫青从旁答道:“陛下,匈奴人比我们更早知道。他们早就有跨越大漠的经验,经常就用这个办法,这应该算是我们向他们学习。”  刘彻冷冷一笑道:“当然,战争乃是性命相搏,谁都不可能心存丝毫怠慢,大家互相借鉴吧!匈奴人也不傻,他们学我们也学得快着呢!”  这也是一句实话,战争双方确实是互相学习借鉴的,谁都不敢固步自封。匈奴人更是对战争有一份天生的敏感,他们很注意从汉朝这边学习,比如过去大家都没有马镫,前几年汉军率先装备了马镫,然而没过一两年,就看到匈奴人也用上马镫了。还有些东西,比如铁质的铠甲,他们自己没有什么生产能力,但是一旦掳掠到、或是从汉军这里缴获到,他们也会立刻给自己用上。  卫青说道:“陛下,不过这次学到手之后,我们肯定能比他们用得更好。”  刘彻不由得问道:“哦,为什么?”  卫青答道:“因为即便他们更早懂得这个诀窍,无奈他们出产不了粟米,也是不可能大规模应用的。”  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一下子点出了要害。刘彻按捺不住地站起身来,在地下踱了两步,“这正是我大汉的国力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好,这件事就交给朕。粟米,以后你们要多少有多少!”  “真的多谢陛下了,”霍去病兴奋地接口道:“马力是长途奔袭的最重要条件——陛下,这样的奔袭我们真的应该多搞,时不常地派一两千人,深入敌境搅扰他们一下,有何不可?匈奴人以小部落的状态游牧,这对他们是非常有杀伤力的做法。”  刘彻听到这里,却没有面露赞同之色,而是沉缓地说道:“寇可往吾亦可往——多少年来,朕岂不是不断地在说这句话!所以朕不是不认可奔袭这个战法,问题就是一将难求嘛。”他的意思是,除了卫霍两人,目前还没有其他将领能够胜任奔袭这种战法——不是没有试过,都是给过机会的,但是都失败了。  “陛下的意思臣明白,”霍去病接口说道:“但是过去尝试的都是成名的将领,他们……”他停顿了一下,还是没有直接把不客气的话说出来,“总之臣以为,现在军中有一批校尉这一级的,年纪都不是太大,也许可以放手让他们都去试一下,不试一下怎么知道?我相信十个里总会有一两个可用的。”  “试将哪有这么简单?你考虑问题还是太不成熟啊……”刘彻显然不想沿着这个建议多谈下去,把话题转开了,“好了,你跟朕说说吧,这次深入匈奴境内,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事情啊?”  这句话的语气是霍去病自幼就非常熟悉的,也就是长辈对小辈使用的那种启发式的语气,他不由得心中一阵温暖。垂头思索了片刻,却正色说道:“陛下,臣这次最难以忘怀的,是在籍若侯产部,看到了一些从我汉境掳去的妇女……”  刘彻和卫青的面色都凝重了下来,霍去病继续说道:“她们的父兄早已被残杀,自己更是饱受蹂躏,有的已经为匈奴人生下了孩子,甚至……甚至都无法回来了,也有的……抛下孩子也要跟着我们回来……”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已经有点沙哑了,刘彻和卫青的脸上都是惨然变色。这样的人间惨相,卫青也曾经不止一次地亲眼目睹过,此刻他再次感觉到了那种深入骨髓的仇恨,眼睛里已经有泪光闪烁。  刘彻则严肃地端坐在那里,双手紧紧按着大腿,脸颊微微抽动着,嘴角向下垂着,眼中如烈火如冰霜,牙关紧咬、神色冷峻、久久无言。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他在心里默念着。半晌,他深长地透出一口气,已是控制住了自己,“去病两个多月没有进宫来,还要去后面见见皇后吧,你们这就去吧。”
  正如天子所说,霍去病两个多月没有进宫来,今天既然进来了,自然是还要去后面给皇后请安的。  未央宫里,舅甥二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一路上遇到的宫人躬身避道,但又忍不住悄悄地觑目偷看。不管男人们对这外戚出身的舅甥两个有什么复杂的看法,女人们还是要单纯很多,迷恋外表的她们,是无法不注意到这样的美男子的。  大将军卫青今年三十岁,他的相貌与气质都与自己的胞姐、当今的皇后很接近,是非常的清秀与谦和,然而这个清秀谦和的面庞,却与其颀长挺拔的身姿以及那身英武的戎装构成了一种效果奇特的对比,越发令人的眼光不能不胶着在他的脸上。  不过,女人们早已经悄然分成了两派,年长一点的还是更喜欢多看大将军几眼,而待字闺中的少女们,则有很多对年轻的霍去病念念不忘。长安城中贵戚公子无数,作为其中最耀眼的那一个,他那种英姿勃勃、神采飞扬、自信而又无所谓的态度,轻易地令很多年轻的芳心怦然而动。  皇后卫子夫的宫中,此刻也是花团锦簇,卫氏姊妹都在。老远就听到了皇后的二姐卫少儿嘻嘻哈哈的笑声。霍去病听到母亲的声音,心里不由得暗自好笑,自己的这个母亲啊,真的是太能演了,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知道她在演呢?  在众人的眼光中,卫少儿是个令人轻松的人物。她永远都是毫无心机地嘻嘻哈哈,别人碍于贵妇身份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在她那里都是百无禁忌;她也永远都是打扮得桃红柳绿的,恨不能要跟自己丈夫最年轻的侍妾看齐。  当年卫少儿嫁给陈掌时,并没有把儿子一起带进陈府,不过霍去病并没有责怪母亲,在他的心目中,母亲尽全力把她自己过好,无论遇到什么难关,遭到什么非议,都是嘻嘻哈哈地面对,已经是对自己最大的帮助了。  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记忆,就与母亲有关:那时的他走路还不稳当,两手抱着一个蒲垫,跌跌撞撞地跟在母亲身后转悠……那个蒲垫,是母亲给他喂奶时惯常坐的,他边走边爬地紧跟着母亲,是在等母亲什么时候有空给他喂奶。  而母亲呢,则在忙着梳头妆饰,因为作为平阳府里的舞伎,夜宴时她要在旁边侍奉。好容易梳妆完毕,她连忙盘腿坐到那个蒲垫上,把儿子拉到怀里,让他饱饱地吸吮一顿甘甜的母乳。然后她把沉沉睡去的小家伙放在一边,自己则匆匆离去,因为贵人们的夜宴就要开场,她上场的时间就要到了。  当有一次霍去病跟母亲谈起这段记忆时,卫少儿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你居然还记得那个蒲垫?路还走不稳?你刚刚一岁就走得很稳了。”  “那这就是一岁之前的事情呗。”  “不可能!不到一岁怎么可能记事呢?”卫少儿一口否认。当儿子的只好苦笑,从小到大,母亲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有多聪明。他自从出生就没有怎么哭过,当初在平阳府时,有些仆妇还说:“这个孩子恐怕是个傻子吧?哭都不会哭!”聪明如自己,襁褓时期还会被人当成傻子,霍去病对某些人的眼光,确实也有种不得不服的感觉。  这时候皇后温和的声音响了起来,“去病,你好长时间没有进宫了,表弟表妹们都说想你了呢。”临近的一个宫女,听到皇后这话,连忙蹲了一下身,好像是要去叫皇子和公主们过来,然而她随即看到,皇后不为人察觉地轻轻摇了摇头,便赶紧又站稳了身子。  皇后看着这个长大成人的外甥,不由得想起了十几年前的往事。  那时的卫皇后还是卫夫人,正怀着第一个孩子,有一天卫少儿进宫来看望妹妹,把自己不到三岁的儿子也带上了。不想姐妹俩刚说了一会儿话,便听得圣上就要过来了,卫夫人只好赶紧把她们母子安排到偏殿,因为这孩子素来不哭不闹,也就没人担心他会吵到圣上。  刘彻那天有些感冒,头痛身重,一进寝殿就直接躺了下来。满宫里静悄悄的,没人敢出一点声音,没想到就在此时,偏殿里的小人儿却突然大哭了起来。这孩子平时不哭,可谁知道真哭起来声音却响得出奇,眼见圣上被惊得一坐而起,大家全都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圣上静下来听了听,不怒反笑,“吓出一身汗来,身上倒一下子轻松了!谁家的孩子,抱来朕看看!”等见到了这个长得特别可爱的小男孩,再看看身旁爱妃的大肚子,他不由得更是高兴,干脆给这孩子赐名“去病”。  虽然那一次卫夫人生的是个公主,但是作为第一个孩子,已经足够让刘彻喜极欲狂,对她的恩宠日日加增。过了两年,她再次怀孕,那时候已经嫁给陈掌的二姐卫少儿,还是经常入宫探望,五岁的小去病也还是时常跟着,到了宫里大人们叙话,他就不声不响地自己转悠着玩,一点也不用人费心。  有一次刘彻来看望卫夫人,小去病在附近静悄悄地一个人玩,谁也没有留意他。帝妃二人闲话,不知怎么地说起了天上的星宿,卫夫人说道:“人都说天上有二十八个星君,臣妾觉得真是复杂。”  刘彻则说道:“并不复杂,二十八星宿是按方位分的,东北西南各七星,用四句诗来说就好记了。”说着便慢声念道:“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壁,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翼轸。”  听到这里,卫夫人不由得娇笑道:“陛下还说不复杂呢!这么长,又这么拗口,就算教给臣妾,臣妾也不可能记得住呀。”  刘彻也宠溺地笑道:“当然不是要你记住,你在孕中,千万不要费脑子。”两人说着就换了别的话题。  过了十来天,还是在同一座宫里,刘彻静悄悄地走进前院,一眼看到虎头虎脑的小霍去病,正蹲在一株桂花树旁边,一边摆弄着什么东西,一边嘴里还在念念有词。随从的太监看得清楚,这孩子手里拿着的居然是一把小锯刀!而且正在一下一下地锯着那株名贵的古树!不由得就要上前制止,却被圣上一摆手止住了。  因为刘彻听出了这小孩正在念叨的是什么,“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壁,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翼轸……”  过耳不忘!刘彻先是吃了一惊,随后又暗自点头。此时卫夫人赶出来接驾,刚要低下身去,刘彻却一把搂住了她,突然地说道:“你一定要给朕生个儿子!”  卫夫人不由得仰起脸来,对方爱抚着她的肩膀,“你记好了,这事就靠你了!”  “陛下怎么这么说?后宫又不是只有臣妾一个……”  刘彻则眼睛看着小霍去病,半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我发现你们卫家的女人,生出的儿子都很不错,你看卫青,还有去病!总之你可给朕记住了,这样的儿子朕也想要一个!嗯?就像去病这样的!”  遗憾的是,卫夫人这次生下的又是公主,刘彻失望之余,更加盼望了,恩宠也是有增无减。在连生三女之后,卫夫人终于生下了皇长子刘据,刘彻立刻立她为皇后,同时大赦天下,这一年他是二十八岁,而她二十七岁。  从过耳不忘那一次开始,刘彻就经常把小霍去病叫进宫中,亲自调教,引为乐事。那时候这孩子最喜欢的玩具是一把小锯刀,按说这东西在宫中是绝对不能拿的,何况还是在至尊的身边,可是刘彻却对他十分纵容,不但不准别人夺下他这件玩具,还任由他研究各种木材的质地软硬,当然,也因此祸害了未央宫中的不少树木乃至器物。  对少时的霍去病来说,他有两个自幼崇拜的男人,一个是他的舅父卫青,另一个就是他的这位天子姨父了,小时候的他,有意无意地总是在模仿这两个男人。而对刘彻来说,很多年里霍去病都只是个小孩子,所谓调教,除了指导一下他该看什么书,其实并不可能真正地与他谈论什么。然而,得天下英才而欣赏之、引导之、提携之,自古以来都是身居高位者的一大乐事,何况霍去病还是他的一个姻亲晚辈,他作为大家长,心里对其有着一份亲近的感情。  后来霍去病能够在十六七岁就出任校尉,即便他的舅父是大将军,如果没有天子的授意和支持,这件事也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充分体现了天子对他的了解和信任。而他立功后被封为冠军侯,尽管封侯本身是按照制度来的,但是“冠军”这两个字还是很特殊的,这两个字充分地体现了天子对他的厚爱和期待。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天子的厚爱也不尽然是一件好事,也给霍去病招来了不少嫉恨。当初破格让他当校尉的时候,说闲话的人就不少——这明显就是外戚暴发户的裙带幸进嘛,当然会被真正的世家名门所不齿了。等到立了功,你说天子取个什么名字不好,偏偏又要用个“冠军”,勇冠三军,这等于是打了所有其他人的脸啊,别的人能服气吗?  霍去病虽然傲气,本心上并不在乎这些,但是他也很聪明,知道犯不着无缘无故地招人恨,所以选择了在军营里匿迹一段时间。至于刘彻,他不仅是不在乎这些的,而且就是故意这么做的,当他说出“冠军”这两字的时候,不但带着一丝自鸣得意,而且还带着一层敲打其他人的意思:“你们那么多世家子弟,整天说朕不公平、说朕任人唯亲,你们看看朕调教的人到底厉不厉害?你们说朕没给你们机会,你们自己掂量掂量,这种仗换了你们能打得出来吗?”
  元狩元年的春季多风,长安城外西郊的练兵场上,此时正是尘沙大作、杀气腾腾,大将军卫青站在将台上,东北风呼啸而来,吹卷着他的大红披风。  此时骑兵正在一队队地驰过台下,根据前方令旗的变化,分别驰向不同的方向。与通常骑兵不同的是,这些骑兵的马缰绳都不是握在手里,而是拴在左右两个马镫上,骑兵在飞驰中仅仅用脚来控制马的方向,两只手则完全解放了出来。  卫青点了点头,身为高超的骑手,他自然明白仅靠腿脚来驭马的难度;而作为久经沙场的骑兵将领,他自然也知道,两只手都能随时使用武器,战时将会增加多么大的威力。  “不错”,卫青嘉许地看了看立在身边的霍去病。后者今天身着全副重甲,听到这句嘉奖却没有说话,而是朝台下做了个手势。随着这个手势,前方的令旗变换了几下,只见顷刻间队形大变,变成了细长的纵队,军旗在前,数千骑兵紧随军旗纵队奔驰。  卫青凝神细看,只见这个纵队共有十列,随即问道:“为何每排十骑?”  霍去病答道:“每排十骑是一个静态的说法,动起来应该称之为十列纵队。舅父看,其实只有最外侧的两列是接敌的。一旦接敌,速度即可能变慢,此时则由其内侧的一骑及时递补。这个队形,我称之为旋刀。”  显然,这把旋刀的左右两侧为刀刃,而内侧几列则负责传输兵士到前方的刀刃之上(像是两条并排着的传送带,分头向左右旋转运行),卫青观看良久,若有所思,“利用旋转来保证速度,故名之为旋刀?”  对方答道:“是的。而且,以刀名之,还取其纵向插入之意。若是扇面冲锋,一扫一大片,那就不是刀了。扇面接敌容易陷入缠斗,而缠斗是骑兵最大的陷阱。一旦缠斗起来,谁都没有速度,双方损伤就是一比一,最终我方即使赢了,也只能是惨胜,又何谈大胜全胜?”  卫青凝神细听,没有插话,霍去病继续说道:“为了避免陷入缠斗,必须保持队形,必须能反复组织起多次有速度的冲锋。以我军为刀锯,以敌军为木板,以锯木之势,这么‘噌’地拉一下,换个方向再‘噌’地拉一下,如此一刀一刀地拉下去,敌军怎能不土崩瓦解?”  “嗯,反复组织多次有速度的冲锋?”卫青联想起上次对方在御前谈喂粟时的表述,已然有所会心,谨慎地开口了,“去病,这就是你新的冲锋队形了,那么你想的是……”  霍去病点了点头,“是的,我想的是阵地战。”  卫青看了他一眼,“奔袭呢?”  对方不假思索地回答,“两者应出现在同一战中,奔袭为开局,阵战为结尾。”  卫青还在思考他这句话,霍去病继续说道:“舅父,在歼灭敌人有生力量方面,奔袭是非常有效的,然而其局限在于,光靠奔袭,无法歼灭敌人的意志。敌人总会觉得,他们是一不留神才被我们得手的,我们虽然大胜,而敌人却不甚畏我。”  卫青看着外甥眼中的火焰,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霍去病继续道:“再说,我们不可能总是攻其无备,总有主力对决的那一天。所以,奔袭之后应有后手,那就是依靠阵地战来绞杀。”  卫青已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确实,汉军对匈作战的下一个阶段,就是必须练就合适的阵地战打法。  因为这是战争态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汉匈战争的烈度是在不断升级的。十年前汉廷废除了和亲政策,正式对匈用兵,用兵之初,匈奴人因为长期的优势,并不是非常重视当时的汉军,所以那时匈奴人战争动员的力度并不大,他们的主力多数时候是处于分散状态的,只在前沿集结一部分主力。因此开头几年,汉军采用奔袭往往可以攻其不备获得胜利。但是打到后来,战争的烈度不断提升,特别是漠南之战以后,两边的对垒之势业已成型,匈奴人的动员力度也是越来越强,主力规模也是越来越大:前年打右贤王时,首次歼灭了他们的上万主力,而去年出定襄时,匈奴主力已达数万人之众,今年虽然没有打,但根据线报,他们的主力仍然是基本保持着半集结的状态。  战争升级的这整个过程,卫青是亲历者,他当然是非常明白的,“不错,越往后打,越会打到匈奴的主力。只有阵地战的绞杀,才能大规模歼灭他们的主力,也只有这种胜利,才能是决定性的,才能最终不战而屈人之兵。”  霍去病接口说道:“所以阵地战时,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又何谈令敌畏我?成功的阵地战法,必须以一当十,才谈得上摧敌意志。”  卫青赞赏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外甥,“很好,摧敌意志!不过去病,说到以一当十,你这旋刀冲锋的妙处,是不是还藏了点没跟我说啊?”  外甥则粲然一笑,“舅父也看出来了!”  他们舅甥二人心照不宣的这个妙处,就是放箭。  过去扇面冲锋时,未接敌时双方均可放箭,而接敌混战之后双方均无法放箭,谈不上谁有优势。而现在的旋刀冲锋,却是以薄薄一刃深入敌阵,四面皆是敌人,这意味着我军可向四面放箭,而敌人却不能向我方放箭——因为汉军的队形是如此之薄,匈奴人一旦放箭,射到自己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射到汉军!如此以有箭对无箭,差别就太明显了,插入敌阵之后,两侧都是密集的匈奴人,汉军每一箭射出之后几乎必有杀伤!最起码,敌人想把旋刀纵队从中间断开,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卫青的脸上也挂着笑容,还未及接话,霍去病又接着说道:“不过,尽管向两侧放箭非常重要,但目前我最看重的方向,还是正前。”  他遥遥指着队伍最前方的玄色军旗,“舅父看,那就是旋刀的刀尖。我希望这柄旋刀内侧的骑兵,在后排的时候要向侧面放箭,一旦到射程以内,则必须瞄准军旗正前方二十丈放箭。这样可以减轻刀尖接敌的压力,有助于保证刀尖的速度——只有保证了刀尖的速度,才能保证全刀的速度,只有保证了全刀的速度,这个战法才能发挥足够的威力。”  在奔驰的战马上,瞄准军旗前方二十丈放箭(汉代一丈相当于今天的2.3米),这么做的风险不必多说,误伤自己刀尖的可能性太大了!卫青思忖着,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开口说到,“那么去病,你的位置在哪里?”  “就在刀尖处。”  一听这个回答的语气,就知道他认为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卫青暗自倒吸了一口冷气,脸色不由得沉了下来,考虑了片刻,他还是尽量和缓地说道:“一军主将,如此轻入险地,对全军真的是好事吗?”  霍去病当然听出了舅父的不赞同之意,他也能理解对方的慎重态度,可这点正是他和舅父的区别,所以对这个意见他并不打算接受。虽然从小就崇拜舅父,然而让他照搬舅父,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此他的眉毛一挑,“我看没什么问题。”  卫青了解外甥的性格,知道多说也没有用处,只得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但很快又郑重地说道:“那么,这些人只能用弩、不得用弓!而且,你们得注意弩型的选择。去病,兵库新造的强弩,你试过没有?”  “当然试过,”霍去病一笑,“舅父以为我回城是为了别的事么?不就是为了看他们的弩造得怎么样了嘛。前段时间我练兵的重点是骑术和队形,等到强弩装备下来之后,我这一万人可要好好地练练射艺了!”  从将台上下来之后,卫青信步向南面走去,那边有一队骑兵正在进行识别旗令的训练。只见一名旗手手举令旗站在前方,而骑兵们则是一个一个地疾驰过来,根据令旗的变化做出相应的战术动作,或是变换方向、或是加速减速、或是用弓用弩、仰射平射……地面上则画着复杂的白线和标记,所有动作都必须在规定的线格内完成。  卫青暗暗点头,已是理解了外甥设计这项训练的意义。在大多数的军队中,根本做不到每个人都懂得旗语,那些不识字的大头兵们,很多人的脑袋跟榆木疙瘩也差不多,还懂什么旗语?对他们来说也根本不存在什么指挥或者命令,就是跟着自己的伍长或者什长走、听伍长或者什长的话而已。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全军的反应链是很长的,无法适应旋刀冲锋这么高速的打法,外甥显然是在试图缩短整体的反应时间。  他凝目看了一会儿,这套旗语还是相当复杂的,而且对响应速度的要求又极高,所以不时地有士兵出错,或者是动作与旗令不符,或者是未能在规定的线格内完成动作。  “这些人都能练出来吗?”卫青问道。  “不能的。出错的会受罚加练,我罚得很严,实在不行的也就只能淘汰了。”  卫青颔首不语。过了一会儿,他抬头看了一下太阳,只见日已近午,又打量了外甥一下,口中爱惜地说道:“重甲半天了,累了没有?”  “还行。我吃饭也不卸甲的,”外甥答道:“当刀尖的,必须适应这几十斤分量。”
  大将军的视察结束之时,已经是午后了,军中通常是一天两顿饭,此时就快到第二顿饭的饭点了。霍去病自然要款留舅父在自己营中用餐,卫青欣然说道:“既然如此,就把你下面的军官都叫上吧,大家一起吃个饭,我也好认识认识。”  这自然是个极大的荣幸。不一会儿,霍去病部下所有军侯以上的军官已经列队完毕,总数有五十来个。霍去病逐一向舅父介绍各人的姓名、籍贯、年资、战功,卫青则始终不厌其烦地认真听着,还不时地插上几句问话,因此花了将近半个时辰,这次临时安排的觐见才告结束,大家这才进入早已摆好饭菜的正厅。  此时赵破奴已经升为军司马,高不识和仆多也都各自统领好几百人了。三个人虽然与霍去病早就相识,平常也没少听他谈论自己的舅父,但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威名赫赫的大将军,而且还能共同用餐,毕竟还是第一次,自然难以按捺心中的激动之情,卫青问了仆多一个问题,仆多回答的时候声调都有点变了。  霍去病看到众人脸上那副崇仰的表情,心里也是一片热烘烘的感觉。是啊,军中又有谁不崇仰大将军呢?奇袭龙城,收复河朔,战功赫赫,名垂青史,又有哪个男儿不为之热血沸腾呢?  他自己当然也崇仰舅父,他自幼没有父亲,然而心中却没有留下太多缺失的感觉,正是因为他很幸运,他生命中的男性榜样这个角色,由两个极其出色的男人代替了,一个是舅父卫青,另一个是姨父圣上。而他能走上兵家这条道路,舅父更是他的启蒙者与领路人。  骑奴出身的卫青,小时候并没有受过多好的教育,“兵家”这个词,只怕他年少时听都没有听说过。等到他开始系统地读书学习、并立下将来要带兵打仗的志向,已经是到了天子身边之后的事情了,那时他已经十五六岁了。那之后的几年,他的天分终于被发掘出来了,另外他也幸运地赶上了一个好时机:当时的天子正是年轻心热的时候,而且由于窦氏太皇太后还在,他不能够亲掌国政,所以有大把的时间跟这些侍从们混在一起,花了很大的热情和力量来训练自己的班底。所以卫青既属于当今圣上最早期的亲信班底,也是他亲手栽培出来的兵家人才。  而霍去病则很早就知道自己将来一定是要从军的,“兵家”二字他不但从小就耳熟能详,而且几乎从他懂事起,这就是他的人生志向了——因为从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这个二舅跟他谈论兵家如何如何了。那个时候的二舅,正在为自己领兵打仗做着勤奋的准备,这一切都被他这个小孩看在眼里,印象深刻。等到二舅成为了车骑将军,每次出征回来,他都要事无巨细、“盘问”得清清楚楚,以至于舅父都要笑着打趣他:“看来我最详细的军事汇报,不是汇报给圣上的,而是汇报给你这个小孩子的!”  其实不光是那些谈论,就连更早的事情,他至今也都还牢牢地记得。他记得小时候跟着舅父到郊外跑马,那么陡峻的山坡,舅父骑马上下如履平地,不,不是如履平地,而是如同飞鸟!自己则总是坐在舅父的身前,耳旁只能听见呼呼的风声,小男孩心中那份震撼与骄傲的感觉,是终生无法忘怀的。  还有的时候,出来跑马的时间太久了,小男孩就在马鞍上睡着了,舅父的臂弯环绕着他。多年之后,当他率八百骑远程奔袭的时候,骑兵们纷纷夸说自己如何能在马背上边跑边睡,有一回他忍不住接了一句,“有什么了不起,我三岁就会了。”  面对周围众人纷纷投来的愕然目光,他心中暗笑,选择了不作解释。但是那个臂弯,却也是终生都不能忘怀的。  他也很清楚地记得,舅父当初是如何教自己骑马的。  那是四岁那年的某一天,舅父把他抱到了马鞍上,让他抓紧缰绳,自己却没有如同往常一样骑在他身后,而是跃上了旁边一匹骏马,“去病,从今天开始,你可以自己骑一匹马了,敢不敢?”  小男孩点了点头,“敢!”然后,他胯下的马就飞快地跑了起来,在颠簸的马背上,他紧紧地抓着马鞍环,伏低身子,尽力保持着平衡,好像都快透不过气来了。  这时舅父的声音响起在他的身侧,“不要怕,摔不下来!真要摔下来,我一把就能把你抄住!”  一圈跑下来,舅父夸赞地说道:“都说匈奴的小孩七八岁就能骑马,那算得了什么?看看我们汉家的儿郎!”  这句赞语,多少年来始终回响在这个汉家儿郎的心灵深处,那也是终生不能忘怀的。  霍去病回想到此处,不由得眼睛有点潮湿,他掩饰地揉了揉眼,看见厨子正抬着一大盆烤肉上来,顿时满屋飘香。  卫青也笑着赞道:“好香!去病,我真不知道你营中的饭菜如此之好!”  “那是自然,我这里的厨子是圣上赏的御厨,这种风味的烤肉,只怕您府中也不见得能吃到呢!”  “圣上什么时候赏你的厨子?”这事卫青还真没听说。  “就是在过年的时候,”霍去病道:“圣上说我总是住在营里,吃也吃不好,让我自己挑几个合口味的厨子带过来。我一想,这事恭敬不如从命,就真的去了御厨,让他们把东西南北各种风味的菜式全做了一遍,我挨个尝过,选了几个对口味的厨子,不过还是西羌这种烧烤最适合随军。”  众人一听都是大笑,高不识接着话茬说:“大将军您不知道,我们军中较试射箭,弓射六十丈、或者弩射百丈,十二箭六中草垛的为合格,十二箭八中的有赏,十二箭九中的就可以来吃御厨的烤肉了!”  大将军笑着问道:“哦?能来吃的人多吗?”  “原来不多,现在太多了,”霍去病回答,“每天中午都招待不过来,我恐怕不得不提高标准了!”众人听了,又是一片笑声。  一群军人正在欢声笑语之时,却忽然从门外走进一个文官模样的人来,霍去病认得,此人正是平阳长公主府里的家丞官。只见他向着首席略施一礼,便匆匆走到卫青身边,附耳低声说道:“大将军,长公主......”  此时众人早已停了说笑,眼光齐刷刷地望向卫青。一片寂静之中,卫青慢慢地站起身来,脸上虽仍然挂着温和的笑容,但终究难掩一抹无奈,“诸位,我还有些事情,不能多陪大家了,我先走一步,请各位慢用吧!”  众军官闻言,赶紧起身行礼相送,人人脸上均是一片遗憾之色。卫青离席后,大家回来继续用餐,只是每个人的心中都难免有些空落落的。好在过了不多一会儿,有人开始自我吹嘘起来,说当年曾是大将军麾下一名小兵,曾参加过龙城之战,一时间,说者唾沫横飞,听者人人神往,厅中的气氛又变得十分活跃热闹了。  而霍去病却始终笑不出来,心里觉得憋闷得难受。  刚才平阳府家丞的声音虽然压得很低,但霍去病就在舅父身侧,还是隐约听见了一点,再说就算听不清楚,他想也想得清楚。众军官并不知情,他们所仰慕爱戴的这位大将军,把他从今天这与下属同乐的饭局上召走的所谓“事情”,并不是什么军国重务,而只是长公主私人的不知什么要紧安排。  问题是,平阳长公主她一个妇道人家,能有什么要紧事情?而堂堂大汉的三军统帅,难道就可以这样被妇人女子呼来唤去的吗?  平阳长公主是当今天子的同母胞姐,卫青全家都曾是她府上的奴仆,当年是长公主把卫子夫献给陛下,因此改变了卫氏家族的命运,因此她也可以说是卫氏一门的恩人。两年前,卫青被拜为大将军,而当时的长公主,则正在考虑再嫁的问题,询之左右诸人,众人也许是猜到了她的心意,纷纷都说最好的人选就是大将军了。  当时长公主还假意推辞了几句:“这怎么行?当年他还是我的骑奴呢,出来进去鞍前马后的,如今却要下嫁于他?”  众人都笑着说:“此一时彼一时了,如今还能有谁比大将军的身份更贵重呢?”  就这样,长公主找卫皇后说了这个意思。面对当年的恩人,卫皇后哪里能有二话,马上就去跟天子说了。天子则笑道:“很有意思,当年我娶他的姐姐,现在他娶我的姐姐!”居然就同意了这桩婚事。(注:关于卫青尚平阳公主的时间,史书里至少能找到三个说法:元朔年间、元狩年间、元鼎年间,本书取第一种。)  平阳长公主究竟是怎么想的,别人无从得知。作为一位高贵的公主,多年以前,当看到那个英俊少年随侍在自己的香车近旁时,或许她的心中曾经飘过一丝不能对任何人言说的绮念,而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竟在多年以后成为了现实。  至于二舅是如何想的,霍去病不敢说自己知道,外人更是无从得知。或许他不敢违背陛下的旨意,或许他不能拒绝恩人的好意,或许他年少时也曾经仰慕过自己高贵美丽优雅的主人。  但是,二舅与长公主结婚后,府里究竟是什么情形,他总归知道得很清楚:平阳长公主的确是非常的高贵优雅,但是再怎么高贵优雅,身为天子胞姐,总归还是气势迫人。更关键的是,她那样的出身和经历,使她完全不能理解军人,更无法理解一个三军统帅的想法。她心中所装着的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然而在她眼里,她的那些事情都是更为高尚的、更为重要的,而且这一切永远都顺理成章。而卫青呢,以前当过她的奴仆,年纪又比她小七八岁,性格又非常的谨慎稳重,所以尽管已经是大将军,一旦回到自己家里,凡事低头就是他的原则。  而在外界,这桩婚姻也未见得给舅父带来了什么好处。举个小例子:舅父是大将军,大将军的府第应该称为“大将军府”,可是实际上,这四个字只存在于一众军人之口,在那些世家贵族的口中,称呼一律都是“平阳长公主府”,长公主的位秩确实比列侯更高,所以人家这个说法你挑不出什么错来,只是听起来好像大将军是从属于长公主而已。  这种有意无意地踩踏,总让霍去病觉得很不舒服,他无数次地暗中替舅父抱屈,可是他除了暗中抱屈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第二天一早,霍去病再次赶到长安武库,专门来看新造出的六石蹶张弩。  蹶张弩的所谓“蹶张”,意思就是用手臂无法拉开,需要坐在地上,用脚来蹬方能把弦张开。这种强弩显然比普通的臂张弩强大多了,今天霍去病亲自试了一下,六石蹶张弩的一箭射出,成功的穿透了位于一百三十丈外的木板!这个威力,几乎是普通弩的两倍。(注:当时的六石相当于现在的180公斤,一丈为现在的2.3米)  武库的官员则是疑惑地看着霍去病,他想不明白,这个骑兵将领为何对蹶张弩如此感兴趣呢?蹶张弩明摆着是为步兵设计的,对骑兵来说,坐在地上张弦显然不现实嘛!而且其他的骑兵将领,不都是一直要求使用臂张弩的嘛!  霍去病却早已经考虑过了此节,只见他让一个亲兵上马,把弩递了过去,随即命令,“右脚脱蹬,在身体右侧用单腿张弦,试试看行不行?”  那个亲兵名叫赵永,生得孔武有力,在马上双手抓弦,右脚踩着弩臂用力一蹬,成功地把弦张好了,“没问题!”  “马跑起来呢?”霍去病又问,随后自己答道:“练呗!”  随后他自己也亲自试了一番,体会着哪里会有问题。过了一会儿,他对那个武库官员说道:“给我们配的蹶张弩需要做一点修改......”  一言未毕,那个官员立刻露出了紧张警惕的神情,霍去病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不难,就是要在弩臂正中这里拴一个绳套,因为我们骑兵在马上颠簸,很难保证每次都能蹬到正中的位置,但是如果有个绳套,直接蹬这个绳套就可以了......”  一听只是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改动,那个官员总算放松下来了,没想到霍去病却是一丝不苟,虽然只是一个绳套,他却从材质到尺寸列出了各种细节要求,武库官员的脸色慢慢地又苦了起来。  离开武库之后,霍去病原本打算回营的,但看看天色尚早,就决定先去找张骞了。  太中大夫张骞是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十七年前的建元二年,登基不久的当今天子得知匈奴人在西方有一个仇家叫做月氏——月氏人原本在河西一带游牧,后来被匈奴人驱逐,单于甚至割了月氏王的头颅,拿颅骨做成酒杯。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于是刘彻有了联合月氏共击匈奴的构想,因此派张骞出使去寻找月氏人。那时的张骞年方二十五岁,不幸的是他出发不久,在经过河西地区时,就被控制此地的匈奴人扣留了。这一扣就是整整十年,他矢志不忘使命,最后终于设法逃脱,历尽艰险到达了月氏,只可惜月氏部族已经远迁,无意再与匈奴为敌。  张骞一去十三年,就在所有人都快把他忘了的时候,他回来了。虽然月氏无意与汉朝联手攻击匈奴,但他带回的大量信息却是弥足珍贵,而且了解到西域的各种情况,更给了天子很大的启发。归国四年来,他的故事早已传遍朝野成为佳话,去年更是被封为博望侯,这个封号自然是取“博广瞻望”之意。  很多人都愿意找张骞谈论,因为可以听到许多异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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