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限定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有哪些?_百度知道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有哪些?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正常界限在休息时间范围内延伸,即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应当休息的时间内进行工作。它表现为加班和加点两种形式。  延长工作时间要受到限制,主要包括对人员、条件、程序和长度的限制。  第一,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人员的限制。法律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和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工参加加班加点。  第二,对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的限制。《劳动法》规定延长工时应当以生产经营需要为条件,但未明确规定生产经营需要的具体情形。  第三,对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的限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安排延长工时的,应当事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第四,对延长工作时间的时间限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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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工作时间有无限制?
&&& 答: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受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为了确保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原则上每周也需安排一天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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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有何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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珐肌粹可诔玖达雪惮磨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延长时间超过八个小时,您可以要求其支付1.5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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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摘要:延长劳动时间,也称加班加点,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一般分为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和非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两种形...
  摘要:延长劳动时间,也称加班加点,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一般分为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和非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两种形式。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但是,这种限制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例外的,《劳动法》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作出了规定: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这种情况主要有地震、洪水、抢险、交通事故、矿山井下事故抢险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这主要是指企业的生产流水线、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铁路线路发生故障,公路干线发生交通堵塞,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供热管道、供电线路等发生故障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对延长工作时间作出的特殊规定。
  上述规定说明,用人单位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而且可以不经过协商,由用人单位直接决定。这是因为,上述情形都涉及公众利益,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所以,通过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时解决这些特殊情况非常必要。
  劳动法中对于工作时间延长有哪些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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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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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中华路、园湖路和望州路部分路段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中华—园湖立交桥工程、城市东西向快速路工程等项目延长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延长中华路、园湖路、望州路部分路段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的时间。具体通告如下: 一、望州路(望州铁道口至明秀南一里)的临时限制交通措施时间延长至日止,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二、中华路(北湖路至园湖路)、园湖路(民主路至中华路)的临时限制交通措施时间延长至日止,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三、需途经上述路段的车辆、行人可绕行民主路、新民路、公园路、望州南路等道路。 四、望州南路、民主路、新民路、公园路等路段严禁车辆违法停泊。 五、限制交通措施如有变动,以现场交通警察指挥或者设置交通标志明示为准。 六、涉及上述路段的公共汽车行驶线路及站点的调整,由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通告。 因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给交通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市民给予谅解、支持与配合,并提前安排好绕行路线。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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