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在国外合法吗其他国家合法吗

专车“烧钱大战”还能挺多久? 呼吁国家出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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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继上一轮打车软件价格战之后,5月又掀起了新一轮“专车软件”之间的价格战。在本轮专车大战中,拼车软件——“爱拼车”已宣布停止服务,此轮“烧钱大战”不知还能持续多久,之后专车行业将走向何方也是个未知数。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对待专车态度日趋分化。如此种种,出租车行业改革对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的需求显得更加紧迫。界面、法制晚报分别对此进行了原因解析。现转载如下。
资料图片(来源网络)
据界面报道:6月5日晚上9点半,夜幕下的北京南郊宋家庄地铁站外,车流与霓虹正交映闪烁。不时有轿车停靠在路人身旁,发现对方无上车意愿后随即离去。“他 们都是黑车”,在谢绝了三位司机的召唤后,刚刚下班走出地铁站的姜梦媛按照“滴滴专车”订单对照车牌后坐上了一辆黑色本田车:“专车除了便捷、服务高质, 更重要的是安全性有保障。”
“请问需要开空调吗?”夏天来临,每当有新的乘客一上车,司机刘师傅总是彬彬有礼地问道。车内副驾驶座上不断亮起的手机屏幕除了新订单提醒,还 有刘师傅所在的滴滴专车微信群消息:有关专车的一切被热切讨论着,“几乎我看过所有的专车新闻都是群里的链接。”刘师傅向界面新闻说道。
此前在6月1日,两条新闻曾在群里掀起了热烈讨论。上海市交通委、四大出租车企业代表和滴滴快的联合建设的上海出租车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 营。双方从出租车业务合作起步,专车业务或将会紧随其后。这是第三方打车软件第一次正式与官方合作,亦被众多媒体解读为上海政府对专车软件的“收编”。
另一条新闻发生在北京,滴滴快的宣布推出“滴滴顺风车”平台。北京市海淀区文明办副主任贾涛为此次发布会亲自站台,北京市海淀区文明办将就“绿色出行”与滴滴顺风车进一步展开合作。
种种向好迹象的出现已被视为专车即将“洗白”的前奏,不料在6月2日,滴滴公司因涉嫌非法运营被北京交通委等部门约谈。执法部门表示,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尽管没有被完全叫停,但是这种在红线边缘戴着镣铐跳舞的处境显然让上文提到的司机刘师傅们也提心吊胆。对于众多专车司机而言,他们面临的风险不单是政府部门随时可能做出的处罚,而且在全国多个城市也曾发生了专车司机被出租车司机殴打的险情。
自从2014年8月起,滴滴专车、快的专车、一号专车等众多互联网专车产品相继问世以来,其通过手机软件召唤“专车”接送的服务形式广受市场热捧。然而各地政府的摇摆和举棋不定,使得这个正在风生水起但是尚未发展成熟的新兴行业频频遭遇政策困境。
去年10月底沈阳正式“叫停”专车以后,南京、上海、北京、济南、成都、青岛等城市相续宣布专车属于“非法运营”,在中国一时兴起的“专车”陷 入僵局。与此同时,不少城市展开了对互联网专车平台的约谈,其中包括成都、长沙、杭州、厦门、武汉等。而上海政府首次与第三方打车软件合作之时,北京市交 通委运输管理局也通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2015年以来查处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达207起。
与地方政府的质疑与分化不同,中央政府曾三次力挺专车——日,交通部官员带队主动深入滴滴调研,承认滴滴专车对智能交通的 探索和贡献;同年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首次表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十六字方针,肯定滴滴专车模式积极作用;日,交通运输部明确 承认专车合法身份,肯定其创新服务模式。
“中央政府更多从社会公益、福利角度考虑,鼓励提供竞争、多样化服务,而地方政府可能更多地受到了地方利益集团的压力”,北京交通大学运输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红昌向界面新闻表示。
在李红昌看来,地方政府考虑的因素可能包含了对专车合法性的思考,对当地出租车市场的利益保护,以及对具体管理规则的重新评估等方面,但是问题症结还是在于专车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和既有出租车竞争是否公平。
众多面临“打车难”“出行难”交通困扰的城市里,专车软件虽面世不足一年,其随叫随到、高质服务及优惠补贴的强大攻势已使其成为居民出行的重要出行方式,传统的出租车市场只得接受市场份额被蚕食的命运。
“广受欢迎说明了它存在的合理性,也迎合了市场需求。其实专车早过了是否发展的讨论阶段,专车必定会发展,矛盾在专车发展之路怎么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徐康明向界面新闻表示。
作为全国最早宣布“叫停”专车的沈阳,当地出租车司机们在2015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了大规模集体罢运。1月9日至10日,南京发生多起打砸出租车、殴打司机及阻挠出租车正常运营的情况,起因包括出租车司机对专车勃兴、“份子钱”太高、起步价太低的不满等因素。
5月7日,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要求滴滴及时对打车软件平台上从事非法运营的车辆及司机进行清理。同月30日,济南市区全部8543辆出租车的车载GPS接到上述由37家出租汽车公司联合发布的通知,要求全体驾驶员卸载手机中的打车软件。
在李红昌看来,专车的出现冲击了顽疾深重的出租车行业:“出租车行业的特许经营本身弊端是垄断性强,经营利率也高,既有出租车公司牟取暴利,出 租车的流动性竞争性较弱,服务质量也不具差异性,不能适应现代科技和现代顾客差异性需求的需要,所以现有市场格局受到剧烈冲击的出租车行业亟待改革。”
地方政府对待专车的不确定性表现也使得国家层面出台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紧迫性更加明显。2014年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化改革,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再次明确提出,今年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目前多地交通部门已经率先出招调整出租车行业运行模式,同时对“专车”、“拼车”等新型城市用车服务进行规范。
6月3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多位交通领域专家、及北京、上海、义乌、西安、青岛等城市的出租车公司领导、出租车司机代表,针对出租车改革方案召开了闭门会议。据界面新闻报道:从目前获得的信息来看,交通部有意让私家车外的“专车”合法化,而私家车则被严格限制。
“应该放开数量管制,采取合管的方式,逐步拓展既有的出租车市场和专车市场间的流动性”,李红昌表示:“应当鼓励的是让专车司机按合理合法的低 门槛准入的方式进入市场,也让符合运营条件的司机加入到专车队伍中来,在出租车司机和专车司机中切换,实际上是对既有出租车市场的洗牌,这会产生革命性变 化。”
然而徐康明同时指出,世界上很多城市都尝试过出租车特许经营改革,但是往往市场机制的失灵会造成供给过多,整个行业产能过剩,所以具体实施方案还需斟酌。
责任编辑:王跃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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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女事主凌晨乘坐打车软件招来的专车时,竟遭男司机侵犯,目前该名嫌疑人已被广州白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初步供认了当天凌晨与醉酒状态下的女事主在酒店发生两性关系。
乘坐专车成为出行新选择,然而在享受专车带来便捷性的同时,警方提醒市民要警惕其中暗藏的风险。近日,一名女事主凌晨乘坐打车软件招来的专车时,竟遭男司机侵犯。
互联网专车服务在国外早就不是新鲜事儿了。它们的命运怎么样?我们就来看名气最大的美国Uber。交通运输部也发声:鼓励创新,但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专车”经营。
专车企业的战略定位,市场的容量有无限可能,当前更多需要探索的是如何保证各大品牌合法、有序发展,但无论什么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对专车的需求除了价格合适,更在于舒适以及安全
女事主阿英向警方反映,其喝完酒后,使用某打车软件召来一辆专车,准备回到白云区金沙洲的住处。醒来时,阿英发现自己竟然和开车的男司机在一间宾馆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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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搜微视频全国首张资质许可“花落”滴滴 在上海部分专车将认定“合法”
日 06:00&来源:中国汽车报网&作者:朱志宇
&&&&如何鉴定专车的“黑”或“白”?在历时一年多的磕绊后,这一“互联网+”时代的特殊产物,至今仍徘徊在灰色地带。尽管交通部正在制定“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以及“网络约租车规范管理办法”,但何时出台仍未有确切消息。在此背景下,“地方模式”率先浮出水面。
  10月8日,在由中国互联网协会、滴滴出行公司主办的《约租车(专车)模式上海创新与实践》论坛上,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滴滴出行也成为第一家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
  此前的5月18日,坊间曾传出滴滴和上海市交通委合作推出“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的消息。此次滴滴获得资质许可,可以被视作政府与企业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又一突破性进展。同时,它也是专车在国内诞生一年多以来重要的里程碑事件,表明了政府和业界对交通领域移动互联创新的肯定和认可,专车将有望寻得路径驶向“合法”。
  ■示范性的创新尝试
  在当日下午举行的论坛上,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以“敢问路在何方”为题做了演讲。他强调,大城市的交通管理从来都是世界性难题,而当今移动互联网深刻影响交通领域,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模式也面临新形势。“积极探索互联网与交通融合发展的创新之路以及具有上海特色的约租车发展模式,既是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符合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要求,又是回应行业企业呼吁、满足市民群众多层次多模式出行需求的重要举措。”孙建平表示,未来对符合要求的约租车网络平台都开放申请资质。
  滴滴出行CEO程维表示,首张专车“牌照”在上海的发放,不仅有助于优化城市交通运行环境、提高行业安全运营水平、提升整个出行行业的服务质量,而且将促进专车平台为民众提供便捷、多样的出行服务。他认为,约租车模式在上海的实践,是推动政府监管、市场力量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解决城市治理难题的创新尝试,对全国各地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具有示范意义。“我们坚信互联网和市场化是解决交通问题的金钥匙,我们希望构建中国人领导的全球最大的一站式出行平台,叫车不用等,路上不用堵,一路好心情。”程维激情满满地说。
  ■以差异化和健康发展为目标
  约租车的“上海模式”可以概括为两句话:鼓励创新、依法合规。鼓励创新,就是通过创新实现约租车与巡游出租车的差异化发展;依法合规,就是通过制度规范促进约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在鼓励创新方面,按照孙建平的介绍,约租车和巡游出租车可以满足不同的消费群体,实现错位竞争。约租车的车辆档次应高于主流的巡游出租汽车,其运价和服务也相应地应高于和优于巡游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主要提供基本服务,约租车可以发挥灵活、高效优势,成为巡游出租汽车的有益补充。约租车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产物,尚未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需要通过制度创新,使约租车平台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实现与巡游出租汽车的和谐发展。
  在依法合规方面,此次上海市方面已明确,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车辆接入网络约租车平台。具体条件是,平台方除具备企业相关资格和所在地的服务能力外,还需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等;车辆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营运证;司机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从业资格上岗证。此外,将建立交通管理部门与平台企业共同监管机制,政府制定监管标准、监测市场运行、评估监管效果,约租车公司具体实施监管标准并承担法律责任。
  程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滴滴将尽快给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司机颁发相应资质。具体做法包括:将统一购买营运性的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第三方承运人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每车最多能提供600万元的保额。司机方面,将对其年龄、驾龄、过往驾驶记录等设置明确的准入条件,建立培训制度;服务方面,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和司机,进行严格的安全核查,建立健全服务规范,设置乘客投诉渠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外界评价认为有望获得双赢
  论坛上,多位专家表达了对“上海之举”的肯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认为,第一张专车牌照的颁发,是共享经济在中国落地的一个范例,也是政府在“互联网+交通”的一次创新,是政府以合作方式进行的一次改革尝试。政府一方面将新技术支持下的经济共享纳入出行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另一方面鼓励移动互联网行业和交通行业融合创新,鼓励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平台,有望实现双赢。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教授表示,上海交通委向滴滴出行颁发国内第一张网络约租车经营许可证,此举可以同当年杭州政府支持阿里巴巴相比,也为政府保护先进生产力树立了典范。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张国华认为,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当下,创新驱动成为国家发展的主动力,创新不是政府管理出来的,而是在政府营造的大环境下,由个人、企业、非政府机构创造出来的。只有给市场以充分的空间,才会有更多的创新问世。
  ■多方探索渐进式变革
  程维告诉记者,当前滴滴出行正在与多地地方政府及交通管理部门沟通类似“上海模式”的合作。滴滴将进一步探索渐进式方式,影响改造传统出租车行业,也将通过创新开拓更多细分市场,建立更多层次、更个性化的服务体系。
  在上海,交管部门与滴滴的合作已呈现多样化。除了此次为滴滴发放首张约租车经营资质许可证书外,正在进行的项目还有很多:比如开创出租汽车个体户托管的新模式——作为出租汽车个体户托管试点的海鸥滴滴服务社已成立,将滴滴出行线上服务与海鸥服务线下管理紧密结合,通过降低服务收费标准、丰富服务内涵,探索和完善集约化、扁平化、市场化的服务管理全新模式。再比如,推出旨在解决老年人和特殊群体叫车难问题的新举措——政府和滴滴出行合作建立的滴滴车站即将投入使用,借助移动互联网,线上实现定位、呼叫服务,线下提供车载运输服务的站点,具备人工代叫车或电子屏一键叫车功能。
责任编辑:李争光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汽车报》网”或“汽车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汽车网-《中国汽车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汽车报》网”十天内免登录
全国专车第一案立案 私家车司机诉客管中心要求撤罚
今年3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正式受理了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案。原告济南市市民陈某因使用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陈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消处罚。今年3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正式受理了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案。原告济南市市民陈某因使用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陈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消处罚。私家车司机被罚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非法载客营运包括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根据交通运输部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预约出租车必须经过行政许可,而且需要接入电召平台。今年1月6日,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召开全市出租车行业打击非法营运动员会,从1月6日起,包括滴滴、快的在内的专车被按黑车查处,并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表示,出租汽车行业是一个需要行政许可的行业,而专车没有经过行业许可,所以被认定为非法营运。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月7日上午,陈某抢到一单从济南市市中区八一银座到济南西站的专车约车单,到达目的地后,被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围住,并询问其是否在利用打车软件进行营运。陈某成为专车驾驶员仅1个月。据他回忆,他于日办理挂靠手续,并在滴滴专车方面进行培训,大约一个星期后,他开始接单拉客。陈某表示,在被查处前他共接过100多单,每单金额多在20多元,都是通过手机转账,收入共计3000多元。在车辆被查扣后,陈某申请召开听证会。2月11日,听证会在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举行。几天之后,陈某收到了处罚决定书,被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据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1月7日查到的4辆车都属于私家车接入平台,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陈某交了罚款后领回了车。“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罚我,也得拿出证据来啊!我觉得他们的处罚依据不充分。”执拗的陈某把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司机诉客管中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依法予以立案。对此案,该院将本着公开、透明原则,依法审理,及时公开案件审理进展情况。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时间定于4月15日上午。陈某表示,自己并不代表专车,仅以个人名义对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起诉,并希望能胜诉拿回被罚的2万块钱。陈某提起诉讼的理由是,济南客管中心对其查处的证据不充分。陈某诉称,其因使用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被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此他不服。陈某认为,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陈某说:“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说有比较充分的证据扣查我的车,我也申请了开听证会,最后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还是以他们的视频作为证据,我觉得这个证据不是特别充分,所以我不服。”“我觉得专车方便快捷,有很好的用户体验,而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的处罚,会让成千上万的消费者失去获得这项服务的可能。”陈某说。记者调查获悉,在进入专车行业时,陈某与滴滴专车并未有直接关系,而是在滴滴专车的推荐下,挂靠到济南本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盼立法规范专车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态,专车有发展空间,但不能没有管控,为确保安全,私家车不能进入专车进行运营服务。据记者了解,虽然有关部门明确禁止私家车进入专车进行运营,但在济南,有很多私家车进入专车运营,滴滴打车济南分部也在不断招人,前去加盟的私家车主还真不少,他们只需要简单地办理手续,私家车就会成为专车。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维权律师、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认为,本案的社会意义要大于案件本身,本案双方有争议的问题包括:一是专车到底属不属于黑车。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以私家车身份参与载客运营的车辆,确实有黑车之嫌,找到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禁止和处罚也不难。正因为如此,很多专车公司在积极寻求办法摆脱黑车身份,以给自己一个合法运营的名分,普遍做法就是要求司机把自己的专车挂靠在当地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下来开展业务,这在许多地方也都是默许的。这说明当前国家在法律、政策上对专车态度的模糊与不明朗。二是专车司机有无收费行为。如果当事车主确实有收费行为,那么就难逃营运之嫌;如果只是接送家人或朋友,那就另当别论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专车属于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是靠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等软件的补贴大战才获得公众认识与了解的。对于一件新生事物的出现,法律制度势必会有一定的滞后性,不但态度上有时会模棱两可,管理上也往往借用旧的法律条款、管理办法。”谢凯凯说,尽管如此,目前消费者对专车的态度还是肯定与欢迎的,相比于传统的出租车,专车的服务更优质,更高端,更人性化,没有传统出租车诸如拒载、议价、宰客、绕路等问题。无论法院最后如何判决,消费者更希望针对专车加强制度建设,立法监管,并且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理清管理思路,划清管理边界的基础之上,适时出台规范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有关法规和措施。先订船票再办签证是惯例3月16日,记者联系同程国际旅行社客服人员,工号为09784的投诉专员表示会将情况记录并向上级反映。3月19日,同程国际旅行社公关部工作人员王梅联系记者,表示将由她负责与记者就姚女士的纠纷进行沟通。记者询问,为何在姚女士等人的个人旅游签证被拒签后,同程国际旅行社建议其办理团签,导致时间延后致使其余费用无法追回?王梅告知记者,在第一次办理个人签证前,同程国际旅行社就已经向邮轮公司支付了船费,姚女士等人签证被拒签后再次进行团签,是同程国际旅行社为客人做的一些争取,实际上,在第一次签证被拒之前费用就已经发生。记者又问,为何在未知签证结果的情况下,同程国际旅行社就先将游客的其他费用支付,导致游客在被拒签后损失巨大?同程国际旅行社回复记者称,在办理签证和船票费用发生的时间先后这个问题上,因为此项产品是长线产品,邮轮也是非中国港口出港的邮轮,游客的个人签证必须有船票才能办理。此外,双方签订的旅行合同中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此次游客被拒签的原因是由于游客本人提供的材料导致,且在确认被拒签时,船票费用等已经支付给船方,实际费用已经发生,无法退还。后同程国际旅行社积极和船方协商,最终争取了439元/人的港务费,加上其他的费用额外补偿给游客,共10704元。针对同程国际旅行社“游客的个人签证必须要有船票才能办理”的说法,3月28日,记者电话咨询新加坡大使馆。新加坡大使馆工作人员表示,新加坡个人旅行签证办理不需要船票等作为旅行证明,目前办理新加坡签证需要到新加坡大使馆授权的旅行社或单位申请,同程国际旅行社不是其授权的旅行社,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大使馆授权的旅行社。记者登录新加坡大使馆网站,在签证所需材料中,未见到同程国际旅行社所说的船票等旅行证明材料。记者电话咨询新加坡大使馆授权办理签证的旅行社中青旅江苏国际旅行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办理签证的万小姐向记者表示,由于新加坡签证的有效期很短,只有35天,前往新加坡旅行的游客应该先办理签证,确定后再尽快预订酒店机票等其他行程,办理签证不要求游客必须提供船票等证明材料。专家未提示风险旅行社担责3月31日,江苏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工作人员卞大亮向记者表示,游客签证被拒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责任不在双方。在流程上,没有有关办理签证与支付其他费用谁先谁后的硬性规定。船票不是办理新加坡签证的必要条件。旅行社事先未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即签证拒签后可能造成较大损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4月2日,南京刘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万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程国际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中补充条款第三条规定,“客人因自身原因被当地旅游目的地国家海关边防拒绝入境,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客人承担”,此条款属于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旅行社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在未知游客签证是否通过的情况下,先将船票等其他费用支出,将所有风险转嫁给消费者,致使拒签后,消费者损失巨大。旅行社作为专业从事旅游的企业,应该是对办理签证各项规定明确知晓的,在此情况下,仍以“船票是办理签证的必要条件”来解释损失原因,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因此,旅行社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江苏省工商局合同处工作人员熊卓彦向记者表示,旅行社事先未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同程国际旅行社旅游合同是否有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还有待调查。2015年,江苏工商将继续对消费领域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整治,重点为旅游、银行、通信等行业。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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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确诊白血病,花光了娘家婆家全部积蓄,婆家不堪重负,以未办结婚证为由,和她断绝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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