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时代罗马复兴下载如何彼此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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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和他的同工们
经文:罗16:1-24
保罗和他的同工们
证道经文:罗16:1-24
证 道 人:祝帅 弟兄
整&&& 理:朝阳堂编辑组&&&&&&&&&&&&&&&&&&&&&&&&&&&&&&&&& 日白天讲章
&&& 引言:
这处的经文是《罗马书》的后记。后记就是作者写完书之后,在后面往往缀上感谢的话,来记述写这本书的背景和缘由。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不是先去读书的内容,而是先看后记,了解作者也了解书诞生于怎样的写作背景。我们经常看到读的书正文是非常枯燥的,是非常专业的知识,是非常学术化、理论化的文笔。但是当作者写后记的时候,可能他的真性情、为人怎样,就通过这些后记文笔中流露出来。所以后记是书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往往与正文有不同的诉求。我们所读的《罗马书》也是这个样子:共16章,1-15章是正文,第16章,就是我们今天所读的这部分内容,是《罗马书》的后记。在《罗马书》的正文中,保罗讲了两方面主要的信息,都是大道理:一个是因信称义;另外一个是因信称义之后的基督徒,要在基督里过怎样的新生活。保罗写的是理论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神学教导。但是读《罗马书》的人,往往也想看看作者保罗在生活中是怎样的人。他为我们传讲钉十架的基督,那么,他在生活中有没有活出这钉十字架的基督?所以《罗马书》16章虽然是后记,但从中可以见出保罗的为人和他的生活实践,因而隐含了非常重要的神学上的信息。这就是我们分享《罗马书》16章这篇后记的基本理由。
&&& 我们分两次分享《罗马书》的后记,本次《保罗和他的同工们》。我们分为三部分来看:
&&& 第一部分保罗对罗马教会同工们的问安。(1-16节)
刚才弟兄姊妹听到许许多多的名字。从《圣经》原文看,有些是希腊人、罗马人和犹太人的名字。其实在这里保罗是有一定的论述次序的:这个次序再细分,就是其中的1-7节,是问罗马教会中有一定名望的人的安。8-16节,问的是罗马教会中底层人士的安,主要指奴隶和女性。不是女性地位天然的低,而是在保罗写作《罗马书》的那个时代,女性地位非常低。但保罗在《加拉太书》中说,若有人在基督里,或男或女,都成为一了(参加3:28)。所以在保罗的神学中,女性和男性的地位是一样高的。在世俗偏见中,女性是没有地位的,甚至是不识字的。她们甚至没有名字,都用某某氏。所以保罗问这些女性的安,是非常大的创举。保罗先问教会负责人的安,再问在罗马教会聚会或服侍的底层的基督徒安。
1-7节,罗马教会中这些有名望的人。上来就是位女性&&非比,这是现代西方常见的女性名字。就是从《罗马书》中来的,罗马为什么首先提到她?这里有技术上的原因。因为她是不在罗马教会服侍的同工。根据《圣经》学者的推测,非比就是把保罗写的《答罗马人》书带到罗马教会的信使,所以保罗要向罗马教会引荐她,也请罗马教会接待她。非比在《新约圣经》中有非常特殊的身份,就是整部《新约圣经》惟一提到的女执事(圣职,相当于牧师),但她是外邦教会的女执事,是保罗海外宣教过程中封吏的。非比是希腊人,她常扮演信使的角色,不但在自己教会中服侍,也把保罗的信息传达给周边的教会。
之后,马上问候了一对夫妻家中的教会安:百基拉和亚居拉。百基拉是妻子,亚居拉是丈夫。也问候在他们家中聚会的罗马人的安。百基拉和亚居拉是织造帐篷为生的人。在那个年代没有机器,所有帐篷都是手工制的。不要小看织帐篷,这在当时有很高的需求,所以收入非常好。保罗是晚上织帐篷,白天传福音。他业余织帐篷挣传福音的经费。百基拉和亚居拉是罗马城的上层人士,因为他们的家里有教会。罗马城的教会是松散的组织,由许多家庭教会组成,这其中最重要最大的也是保罗在问安过程中首先提到的就是百基拉和亚居拉家里的教会。根据历史学家研究,在主后1-2世纪,基督教的家庭教会往往设立在富有的家庭中间。那么通过这点,我们就也可以推测,很有可能百基拉和亚居拉是一对在商业上非常成功的夫妇。他是一个非常有钱非常富有的家庭,因此他把自己的家庭也奉献出来,来做教会。那在教会中有什么人呢?保罗在这里提到,在他教会中有一位名字叫做以拜尼土的信徒。以拜尼土这是一个希腊人的名字。很有可能以拜尼土就是希腊人中间最早信仰基督教的那批人中间的一个。他是在希腊罗马比较早信主的基督徒。他也是一个外邦人。他就在百基拉和亚居拉这个夫妇的家庭教会里边聚会。所以保罗上来先问了这个教会,很可能是最大的教会。以及在这个教会中聚会的主要信徒的安。接下来保罗提到了罗马教会中的一些犹太人。因为接下来保罗所提到的这几个名字,是犹太人的名字。有两位姊妹和一位弟兄。两位姊妹的名字分别是马利亚和犹尼亚安,因为弟兄的名字是安多尼古。马利亚和犹尼亚和安多尼古这些名字,从名字来看他们就是犹太人。明明是犹太人,保罗为什么要写一封罗马书给他们?对我相信我们的弟兄姊妹都非常的聪明,因为他们是侨居在罗马的犹太人。我们今天说有些华人侨居在海外,我们把他们做华侨。那么有些犹太人在当时的社会侨居在海外我们也把它叫做&犹侨&。弟兄姊妹,想想在过去说起华侨,你怎么想?他们一定非常有钱对不对?我记得80年代的时候,那时候谁要是一个华侨,谁要是住在美国,谁要是有美国的绿卡,那一定是我们那个社会中的上层人士,那么在当时也是这个样子。这里所提到的两位姊妹和一位弟兄,他们是犹太人,但是能够长期定居在罗马城,说明他们也是属于犹太上层社会中的人。他们定居在罗马,并且他们信了福音,你看是不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啊?他们定居在罗马,但是信了一种在自己国家刚刚兴起的宗教基督教。这是怎么一个原因呢?很有可能啊,他们是定居在罗马的犹太人。但是他们因为自己有犹太人身份,所以每年还会回到犹太过一些犹太人的节期,很有可能在犹太听到了基督徒传福音,从而信了基督教,并且把基督教的信仰也带回到了罗马城。所以我们说这些犹太人,他们虽然在罗马,但是他们是罗马社会中,上层社会的犹太人。他们是一些地位比较高,家境比较殷实的犹太人。他们有钱也有资本在罗马和犹太之间反复的旅行。回到自己家乡过节,过完节以后再回到罗马,所以他们一般来讲是一些上层社会的人。这是保罗接下来提到的名字。保罗不但提到了这三位在罗马的犹太人的名字,还提到了这三位在罗马的犹太人有一件非常重要的经历,那就是曾经为自己的信仰而下监。下监就是坐牢。曾经因为自己的信仰坐牢。因为在当时&普天之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肯定做的是罗马人的牢。你知道罗马有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非常残酷的法律,这个法律规定一个罗马的公民只能拜罗马帝国的凯撒,也就是罗马帝国的皇帝为主。只能有一个主,一个仆人不能侍奉两个主。所以早期的基督徒很有可能因为他们认耶稣基督为主,而被罗马法律判刑坐牢。那么保罗在这里特别提到的这三位,住在罗马的犹太上层社会的犹太人,都曾经因为这件事情,因为信主这件事情而下监坐牢,与保罗一同受苦。所以保罗特别的提到了他们的名字,求主来纪念他们。除此之外,很可能罗马的上层社会还有一些基督徒,但是因为他们没有特别的事迹,保罗没有记得他们,保罗很有可能也不认识他们。保罗这里提到的人,很有可能都是保罗认识,甚至很多是见过面的人。所以保罗先问了这样一些在罗马教会中有一定的地位,因为他们扮演着罗马教会中主要负责同工的身分。这样的一些基督徒的安。
接下来8-16节是保罗对罗马教会中的一些底层人士的问安。有奴隶也有女性。我们也是分开来看。8-11节,其中大多数是在罗马的希律皇宫里面服侍的奴隶。当时是一个奴隶制的社会,这些奴隶都是服侍王的。今天也一样,今天有一些人,比如说在公务员的队伍中工作,他们也是做一些服侍上级的工作。但是与当时有一个本质的不同。今天的公务员,努力了就可以提拔,就可以从科级升到处级到局级,有可能最后当上部长。但是在当时,奴隶在皇宫里面服侍一辈子你也别想当皇帝,一辈子就是奴隶。这是当时奴隶制社会的一个基本状况。何以见得他们是奴隶?因为从当时的姓名上对他们就有歧视。他们的名字一看就是一些奴隶专用的名字。基督教也是,首先在这些奴隶和下层人士中间传播的,这些奴隶大多数在罗马城希律的皇宫里面服侍,也有少部分的人在罗马的一些重臣家里服侍。这里记载了两个名字:一个叫亚利多布,一个叫做拿其数,都是当时罗马帝国里面的重臣,都是大臣,都是宰相部长级的人物。所以,提到在他们家里面服侍的这些人,虽然不在皇宫里面服侍,但也是奴隶。这些记载的基督徒的名字,都是奴隶的名字,这些奴隶大多数都是希腊人,都是希腊本土信主的一些奴隶,只有一个例外,就是保罗提到了,还有一位是&我的亲属&。很有可能这个人是一个犹太人,和保罗同属一个民族,但是也在希律皇宫里面,在罗马帝国的公务系统里面做奴隶,那就是希罗天。所以在这里提到的8-11节提到的这些名字,除了两位罗马的重臣,除了一位希罗天,其余的都是希腊的奴隶的名字。包括这位希罗天,也是一位奴隶。第12节,提到了两位女性:她们名字后面都带一个氏。但从他们的姓就可以看出来,这两位也是女性中的奴隶。接下来13节提到了鲁孚。根据《圣经》学者的研究和考证,鲁孚很有可能是曾经替耶稣背过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门的儿子。古利奈人西门曾经在耶稣钉十字架之前,替耶稣背过十字架。古利奈人西门很可能已婚且有孩子。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很有可能西门已经不在了。但是西门儿子的太太,也就是鲁孚的母亲和鲁孚还在。所以保罗在这里特别提到了鲁孚。这时候,很可能他已经在罗马城成为了一个基督徒。保罗说要照顾她,特别的看顾她,因为&他的母亲也是我的母亲&。保罗特别的纪念了这位鲁孚。14-15节还提到一些名字,这些名字连《圣经》学者也没有办法进行详细考证。因为在《圣经》里面,几乎看不到其它地方对他们有记载。但是我们可以知道有一点,从这些名字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些人都是一些奴隶,都是一些身份不明的罗马帝国的奴隶,或者皇宫里面做服侍的奴仆。所以总体上来看,8-15节提到的这一些的名字,都是一些罗马教会中的底层的基督徒,他们都是奴隶出身,很多人都是做奴隶工作,甚至有可能是在奴隶位置上逃离的奴隶,但是他们都是信主了。
保罗在问过那些对在教会中做服侍的同工人安之后,马上就转到了对这些做奴隶的人的问安。为什么?这里蕴涵着非常重要的神学的信息。因为16节,保罗在这里说&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亲嘴问安是当时社会的一种文化风俗。在当时的罗马帝国里面,两个人问安就亲嘴,这个文化风俗保持了很长时间。我们看一下今天西方还有吻手礼,。中国人和西方的文化风俗不一样,就像我们中国人,见面是握手,表示两个人的认可和接纳。然后两个人握一下手。在当时,亲嘴也是这样,没有别的含义,就是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就是彼此问安的一种仪式。但是弟兄姊妹不要小看这样的问安,这种问安在当时的社会中,往往意味着两个人彼此接纳。你知道吗,在当时的那种奴隶制社会里面,社会上层的人和下层的人是不可能彼此亲嘴问安的。有小学时候都学过那篇课文,叫做《清洁工人的怀念》。里面的插图就是周总理和一个清洁工人在握手。为什么是这样的插图呢?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中,人们都假设总理这么地位高的人,怎么能跟一个清洁工人握手呢?说明这个总理非常平易近人。你看在中国也是这个样子,这两个人握手也要身份地位相当,不然的话也会认为这两个人是不配握手的。在当时问安礼也是一样。
罗马教会保罗非常重视他的团结,罗马教会中有一些有钱人身居高位的人有一定的社会资本的人,罗马教会中也有许许多多的奴隶,甚至奴隶的数量要比这些居高位的人更多,这是早期基督教会的一个构成。保罗说你们这两类人一定要彼此接纳,一定要亲嘴问安。你知道吗,亲爱的弟兄姊妹,让这两类人亲嘴问安,就意味着在基督里面这两类人要彼此接纳,不但是上层社会的人和奴隶的亲嘴问安,还包括男性基督徒和女性基督徒的亲嘴问安,这在当时,也是一件具有破天荒、划时代意义的事情。我们中国人通常讲:&女性人能顶半边天&,中华上下五千年,&男女平等&这种观念大概也就兴起了100年的时间。你想,在过去中国的女性不受教育的时代,流传一句话叫做&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受教育,就是从西方的传教士在中国建立了男女同校的学堂开始的,以前中国的学校只招收男生对不对?女子不能上学。传教士来了以后,首先建立了一些女子学校,在今天还有很多地方有女子学校,比如说,韩国有很多女子大学。到了后来,男女开始同校。传教士建立了一些学校,开始招收男女同校,这件事情的历史不超过一百年。你想想保罗写作《罗马书》距离今天两千年的时间,他让男性和女性彼此亲嘴问安,也就证明两个人的地位和身份是平等的,所以当时,这事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创举。所以我们说在短短的信息里面,包含着非常重要的神学上的要素、神学上的教导。保罗说:&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什么叫务要圣洁?&务要圣洁&也是对这些底层的人说的,&你们一定要圣洁,因为你们要知道自己是神的儿子&。你虽然在社会上的身份是奴隶,但是你在教会里的身份却是神的选民,你是基督的奴仆而不是人的奴隶。所以保罗也勉励这些底层的人,你们要圣洁,要明白自己这来之不易的基督宝血救赎而来的身份。
&&& 第二部分,是保罗在问安的过程中,论述他和他的同工们的过程中一段插入式的教导,关于教会里一些挑拨离间的事和在教会中如何和睦相处的教导(17-20节)
这段插入式的教导,是提醒罗马的基督徒,一定要警惕教会中一些挑拨离间的事情。保罗之所以有这样一件插入式的教导,可见在当时罗马教会遇到的一些挑拨离间的势力,这些挑拨离间的势力是什么呢?根据《圣经》学者的研究,这些挑拨离间的势力,很可能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一直和保罗作对的犹太人律法主义者,凡是把保罗传福音的地方保罗去讲因信称义的地方,接着犹太的基督徒就来了,因信称义不行还要守律法。有这样一些人专门和保罗作对,所以保罗说要警惕挑拨离间,这是一方面《圣经》里面有记载的。还有一方面《圣经》里没有记载的,根据历史学家研究,很可能是当时兴起了教会中的异端,叫做&诺斯底主义&,用意义过来就是灵知主义这些灵知者宣扬一些神秘的知识,常常败坏了基督教所传讲的十字架上的信息。有点象我们今天所说的&灵恩派&。这些&灵知主义者&,当时的&灵恩派&也一直在和保罗所传讲的纯正的信息作对。他们在教会中做了非常重要的分裂的工作。他们不是去强化了基督教的信仰,反而让罗马城的教会里的基督徒,开始怀疑保罗对他们讲的对不对,&为什么保罗讲了以后我们觉得好像领受了基督教信仰,他们又来跟我们讲一些不一样的信息?&。所以保罗对这些人的态度可以说是非常的清楚,就是保罗让他们避而远之。要他们警见这些挑拨离间的势力。弟兄姊妹这一点在我们今天的教会中,仍然有非常重要的教导。那就是知道,在今天的教会,虽然已经过了2000多年了,但是基督教的发展一直还受着各种各样异端的威胁,面对异端的威胁,弟兄姊妹要像保罗的教导一样,对这些在教会中挑拨离间的势力,一定要避而远之。教会最重要的就是团结,教会最重要的是合一,凡是不做团结,不做合一的工作,我们都要按照保罗的教导,要与他们划清界线。这是保罗对罗马教会的教导,也是给我们今天教会,面对异端势力渗透时候的一个重要嘱托。第三部分,是保罗的问安,告诉收信人谁在给他们写信,是写信人的问安。(21-24节)这个地方是写信人的名字。这个地方是保罗差传团队的同工们向罗马教会的问安。也就是说这里是写信人的签名。通过这个我们可以看到,保罗建立了一个非常大的搭配有序的海外差传事工团队。在这个团队里有保罗亲密的助手,就是被称作他的真儿子的提摩太,在这个团队里面还有搭配事工的同工、有保罗的书记员、有提供资助的、提供幕后资助的这样一些出钱的人,我们也看到这个团队是一个跨文化的事工团队。这个团队里面的信徒,也是在海外在保罗差传的,他的信徒大多是犹太人,但是这里的署名全是他们的希腊和罗马名字。就像保罗一样,保罗是后来从扫罗改名叫保罗。其实保罗没有改名,保罗一直有两个名字:他的名字犹太名字叫作扫罗,他的希腊罗马名字叫作保罗。保罗在海外传教的时候就没有使用他的犹太名字,所以《圣经》里开头里面提到扫罗以后,以后说的全是保罗。在这里也是这样在这个跨文化的事工团队里面,提摩太也好,保罗也好,还有一些幕后的工作保罗的书记员,他们其实都是一些犹太人。他们在海外旅行布道的过程中,使用自己罗马的名字。就象我们今天的中文名字,但是如果你想出国传递中华的文化,你到了美国去还叫中文名字,别人不会发音,所以就可能要改名了叫Tom叫Eirc,改一个外国名字,这个时候更有利于传递自己本土的信息。所以就建立了一个这样搭配事工的团队,也实践了自己在传福音的过程中的一个理想。像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多得些人。
&&& 我也希望藉着今天的分享,弟兄姊妹都能够从保罗这样看似正常的后记中,提取写对自己的灵命、教导、规划有益的神学方面的信息。愿神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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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研读讲义
真道分解 罗马书讲义
第一课:第一课:导论一首先,我们要认识罗马书的背景。谁是作者?收信人又是谁?为何有此书卷呢?主要的中心或目的是什么?谁带信呢?作者和罗马教会有何关系呢?关于作者,罗1:1开宗明义就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也就表明了使徒保罗就是罗马书的作者,这是历代信徒及神学家都接受的立场。但保罗在什么时候写罗马书呢?这就要先了解保罗的宣教历史。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保罗自公元47年到57年间,在爱琴海东西两岸密集的布道。那些年间,他先后在罗马的加拉太、马其顿、亚该亚和亚西亚省集中焦点工作,他的殷勤布道终于开花结果,不但广建教会并且有了属灵牧者的栽培,保罗的第一个布道计划已经实现。但是保罗的任务并没有结束,他立志定意不“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罗15:20),也就是说保罗不愿意在福音已经传到的地方作现成的使徒,因此他把眼光放到罗马西部最古老的省份,也就是西班牙。而往西班牙的宣教旅程提供了保罗一个机会,完成他长久以来的心愿,那就是访问罗马的教会,虽然保罗是罗马公民,但他从未到过罗马,当然更没有机会造访当时算是相当兴旺的罗马教会。根据罗16:23的记载,保罗是在第3次宣教旅程中,停驻在哥林多信徒该犹的家中约3个月的时间,当时应该是公元57年左右,因为罗15:19保罗说他在马其顿以东已经把福音传遍了,所以罗马书写作时间应在保罗第3次宣教旅程的末期,而罗15:25又说保罗准备将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为耶路撒冷教会有需要的圣徒作的捐献送去耶路撒冷,所以这时候的保罗应该正准备到耶路撒冷。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保罗写了罗马书托一位姐妹带去罗马,这位姐妹就是非比,根据罗16:1
记载,非比是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她要去罗马,而保罗就托她带信并且在信中引荐她给罗马教会的弟兄姐妹认识。究竟罗马教会是怎样建立的呢?从保罗对罗马教会信徒的称呼来看,这个教会应该建立一段时间了,但是谁建立的呢?根据使徒行传2:10记载,公元30年到耶路撒冷参与五旬节庆典,而听到彼得传福音的人中,包括“从罗马来的客旅,或是犹太人,或是进犹太教的人”。这些罗马的访客是朝圣者名单中惟一提到的欧洲代表。不论如何,基督教既然在犹太全地和邻近地区稳定发展,就必然会传到罗马。而早在公元前2世纪,罗马就已经有犹太社团。庞贝在公元前63年攻占犹太地,两年之后胜利回归罗马时,就带了许多犹太俘掳回去,后来罗马人释放犹太人,因此犹太人就在罗马定居生活。而公元19年,提庇留大帝下令驱逐犹太人离开罗马,但几年之后犹太人又回来罗马,公元41到54年革老丢年间,又有一次大规模驱逐犹太人离开罗马,使徒行传18:2有记载此事,提到保罗来到哥林多时,遇见了“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居拉……因为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新近带着妻百基拉,从意大利来。”。亚居拉和百基拉在遇见保罗之前已信主,由此可知罗马最早的信徒大部份应是犹太基督徒,他们因为革老丢的驱逐令而离开罗马分散到各地,但相信他们在离开罗马之前已将福音传给在罗马的外邦人,所以当时罗马应该有外邦信徒了。然而这情况很快有所改变,等革老丢死后,犹太人又再度回到罗马,而到了公元57年,罗马教会的信徒不仅是犹太基督徒,更多的是外邦信徒。所以,在罗马书11:18,保罗提醒外邦信徒,虽然他们现在是多数,但这个信徒群体的根基乃是源自犹太信徒,所以他们不可以藐视犹太弟兄。 保罗写罗马书的目的有三:一、从福音的策略来看:保罗想去西班牙传道,而罗马是前去西班牙传道最好的福音据点。1就如同保罗之前由安提阿教会差派外出宣教一样,保罗也希望能去西班牙传道之时,有教会支持,但安提阿距离西班牙太远,而罗马教会正合适成为保罗前往西班牙宣教的据点。正好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非比要去罗马,所以保罗藉此机会与罗马教会交往,并将他的心愿告诉教会,预备弟兄姐妹的心。二、从真理的栽培来看:教会有责任支持传福音的工作,但问题是保罗与罗马教会向来没有交往,并且保罗也不知罗马教会有没有传福音这方面的真理教导和装备,于是保罗需要把完备的福音真理向罗马教会讲解。另一方面,一些传讲错谬教训的人,特别是一些犹太教的人,他们传讲的谬论已经影响了各地教会,会不会继续影响罗马教会呢?为了预防罗马教会受到异端邪说的搅扰,保罗也必须写罗马书,这样我们也就能了解为什么罗马书中,对因信称义的真理讲解得这么详细。三、从环境预备来看:保罗在信中向罗马教会介绍非比这位姐妹,非比是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坚革哩是哥林多南边的港口,现在非比要到罗马去,保罗因他的身份及他认识罗马教会的一些信徒,所以就为非比写了介绍信。当时的交通并不方便,保罗自己也有心想造访罗马教会,既然非比要去罗马,保罗除了为她写介绍信,当然也把握这大好机会,向罗马教会解释他的福音计划,好预备罗马教会的心。四、从圣灵的启示来看:不论环境和需要多么大,使徒的行动是受神掌管的。为了后世教会的需要,神感动了保罗写这封信,罗马书对明白基督教的神学,特别是有关基要救恩的真理,是不可缺少的一卷书。神知道教会的需要,所以圣灵感动保罗写下罗马书,作为整个教会真理的教导根基。
第二课:第二课:导论二保罗在公元57年左右,即将结束第3次宣教旅程,停驻在哥林多时,写了罗马书给从未造访过的罗马教会。解经学家都一致认同罗马书1:16-17节是罗马书的钥节,特别是罗马书1:17节更是罗马书的主题。保罗指出福音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要显明神
的义。神是一位绝对完全正义的神,人要被神接纳也就必须是完全正义,但自始祖亚当夏娃犯罪堕落后,人就陷在罪中不能自救,根本构不上神要求的正义标准,因此人在神的义面前,只有被审判定罪。感谢神,因k爱世人,所以神显明k的义,使人因神的义而得救。神的义如何向人显明呢?就是借着耶稣所流的宝血,作了挽回祭。但人要如何得着这义呢?只有因着信心,相信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人因信得着神的义之后的好处就是人不再被定罪,因为已被神称为义,并且有了一个圣洁的新生命。所以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只能“因信称义”,这是唯一的救法。而罗马书一些重要的词汇也让我们对这卷书有更多了解和掌握,例如律法、罪、恩典、信心、公义、肉体、灵等。“律法”这词在罗马书中出现了70多次,是罗马书一个重要的词汇和主题,在罗马书里,“律法”主要有以下的含意:一、一般的律法:不单是摩西律法,也是一般的法律规范。(罗4:15和5:13)二、一种原则:罗3:27两次提到“法”,原文就是律法,是“原则”的意思。保罗提到立功之法和信主之法两种原则,人若要靠立功之法得到神的悦纳根本不可能,但信主之法却为人开了一条新路,使人可以因信耶稣而称义,免于被定罪而得永生。三、摩西五经:罗3:21下保罗说,神因信称义的方法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这里的律法是指旧约的前五卷书,而先知则是其它旧约经卷的统称。四、整本旧约:罗3:19中“律法上的话”是指上文一连串所引用的旧约经文。神的律法:由于以前的法利赛人背景,保罗自然会将神的律法和摩西的律法相提并论,神的律法就是透过摩西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透过摩西的律法,神的旨意以律法形式清楚的表达出来。保罗论到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神面前的状况都一样,都没有照神的心意而行。犹太人从摩西律法得到神旨意的特别启示,成为他们的准则,外邦人没有律法,甚至没有十诫,但他们与生俱来良心的天性,能帮助他们明白神律法的精髓。因此,当保2罗说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这一点对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一样的。 律法四方面的功能:1. 启示神和神的心意:人的良心也就是是非之心是根源于神的本性,是神造人时放在人里面的,良心将神和k的心意显明在人的心里。2. 保持人类健全:律法的特殊功能主要由政府执行,罗13:1-7节清楚说明,神设立政权,为要保护、激励善行,抑制、刑罚罪恶。3. 显明罪,引导人投靠神赦罪之恩:人的天性因罪的本性缘故,就有违背神旨意的倾向,(罗5:13),因此“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当一个人在律法之下看见自己的罪及无能时,他就会谦卑凭信心投靠神的恩典,以基督为称义的惟一途径了。4. 成为信徒生活的指南:一个因信称的人,因着圣灵的内住,只要随从圣灵(罗8:3-4)就有从神而来的力量,自然能实现律法对义的要求。而这律法乃是基督的律法,也就是爱的律法,主耶稣曾经力行成全,并且传给门徒,称为“新命令”,这爱的律法总结了摩西的律法的一切诫命,并且将它成全了。(罗13:8-10)因此,神的律法不再只是外在的条规,而是根植于内心的新的生命的律。所以信徒都能像保罗一样,永远顺服在“基督的律法”之下。故此,罗马书中的因信称义和神的律法并无矛盾,反而保罗让我们看到因信称义,使人不但能有新生命也因此有新能力遵行神的律法。 大纲分段: 1. 序言罗1:1-15 2. 主题:因信称义 罗1:16-17 3.因信称义的背景 人的罪与神的忿怒 罗1:18-3:20 A. 外邦人的罪 罗1:18-32 B. 犹太人的罪 罗2:1-3:8 C. 普世人的罪 罗3:9-20 4.因信称义的真理 人称义乃因着信罗3:21-5:21 A. 因信称义的彰显罗3:21-31
B. 因信称义的表样 罗4C. 因信称义的福气 罗5:1-11 D. 因信称义的根基 罗5:12-21 5.因信称义的结果义人必得生─成圣的生命 罗6-8 A. 脱离罪 罗6 B. 脱离律法罗7 C. 在圣灵里的生命 罗8 6. 因信称义不抵触神的应许 罗9-11章 A. 神拣选的主权罗9:1-29B. 以色列被弃是咎由自取 罗9:30-10:21 C.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得救问题
罗11:1-36 7. 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 罗12:1-15:13 A. 奉献的生活 罗12:1-2 B. 教会与社会生活伦理 罗12:3-21 C. 基督徒处世原则 罗13:1-14 D. 食物和守日的问题 罗14:1-15:13 8. 结语罗15:14-16:27第三课:第三课:引言及主题──因信称义(因信称义(罗1:1-17)罗1:1-15分为3部分:罗1:1-7问安:保罗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和问候收信人及罗马教会的弟兄姐妹。罗1:8-15序论:保罗说明他为何要写这封罗马书,然后罗1:16-17就说出了整卷罗马书也是基督教福音的中心──因信称义的真理。保罗向罗马教会介绍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仆人”在希腊文里是奴隶的意思,也就是说保罗表明他是耶稣基督的奴隶,完全听命于他的主人耶稣基督。在圣经中,奴隶的用法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意:所有权和当然的事奉。就如一位解经学者这样说:“基督徒就当像保罗一样,是主的奴隶,因为我们是主用高价买赎回来,我们是属主所有,不再是自己的主人,所以我们有责任事奉主,这种事奉是理所当然也是甘心乐意的事奉。”“特派”一词的意思是分别出来,也就是“分别为圣”,保罗在悔改之前,就已蒙神拣选作福音工作,成为神所呼召的使徒,要完成一个特别的使命,就是向外邦人传神的福音。保罗成为使徒,不是他自己的选择,而是神的旨意,不是因为保罗有任何的功劳,而是出于神的恩典和计划。3
接着罗1:2-6保罗谈起他所传的“神的福音”,这福音是来自于神,早在旧约众先知就已预先预言应许,现在果真成就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保罗说耶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旧约预言弥赛亚出于大卫后裔,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家谱来看,耶稣就是大卫的后裔,应验旧约的预言,也指出了耶稣基督是具有完全的人性。而“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此处“圣善的灵”是指“圣灵”,也就是藉圣灵所成就的,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成了神大能的儿子,这也指出了耶稣基督完全的神性。基督的复活,是从死人中复活过来,要作为复活之人初熟的果子,也就是耶稣基督开启了“死人的复活”。耶稣自从道成肉身,生为大卫的后裔以后,就以完全的人这软弱的状态存在于世上,但k仍是神的儿子,是在软弱中的神的儿子,可是自从复活以后,基督就不在软弱中了,而是在大能中存在,显明k是神的儿子,是弥赛亚是救主。罗1:5-6“恩惠并使徒的职份”,也可以翻译为“使徒职份的恩典”,就是说保罗领受了使徒的职份,是出于神的恩典,而不是因他自己的好处或功劳,如此也显明保罗作为使徒的权柄既是从神而来,就无可怀疑。而保罗领受了作使徒的恩典,不是自己享受乃是要传扬福音给万民,使万民万国都能信服真神,其中包括了罗马教会的信徒。所以接着罗1:7保罗就向罗马教会问安。 保罗介绍了他自己和写这封信的主题之后,罗1:8-14就开始解释他写信的目的。保罗说他听闻了罗马教会美好的信心见证,因此他为教会深深感恩,并且保罗向教会保证,他会不断的为教会祷告。保罗表达想去探望罗马教会的心愿,他也为这心愿能达成在神面前切切祈求,虽然有些拦阻,但保罗还是盼望能达成心愿造访罗马教会,并在罗马那里传扬福音,像在其它外邦地区一样。对保罗来说,传福音已成了他的性命,他不可能不传,他责无旁贷,必须尽心竭力,才能稍微偿还他欠全人类的债,这个债是神给他的托付,是保罗有生之年都无法偿还的。究竟保罗欠了谁福音的债呢?罗1:14-15提到希利尼人也就是希腊人,还有化外人直译就是“野蛮人”;聪明人、愚拙人,这不是指保罗将人
分为两种或两等,而是代表所有的人类。当时流行希腊文化,代表智慧聪明,而非未开化、愚拙。但不论聪明的或愚拙的,都是神所造所爱的人,也都是保罗受神托付要传福音的对象。为何保罗如此热切传福音呢?罗1:16-17就点出了保罗对福音的认识,也是罗马书的主题:因信称义。罗1:16保罗表达他对福音的态度“我不以福音为耻”,是一个反面的说法,真正的意思是“我以福音为荣”,为什么?因“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对罗马帝国首都的罗马人而言,保罗所传的福音,世人看来是愚拙,但保罗却定意要到罗马传福音,因为他深信也亲身经历神大能的福音,一传出去,就能叫所有愿意相信的人得到救恩。而这福音的大能已先传给犹太人,接着传给希利尼人,然后是万族万民。究竟这福音的大能是怎样让人得到神的拯救呢?罗1:17就说了耶稣基督福音的中心:“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神是公义的,而凡与神和神的律法的关系“在对的一方”的人,就是义人。但世人都犯了罪,与神和神的律法为敌,也就是站在神敌对的一方,自然要受神义的审判,所以人要得救就要回到“对的一方”,也就是成为“义人”,但问题是人根本没有能力自救,没有办法达成神要求的义。
故此,神主动拯救人,使人因信耶稣而被“称义”,就是得着从神而来的义,这义显明在耶稣身上,因着我们相信而得着。称义基本上是一个法律上的名词,一个人既然被称义了就是表明他没有罪,或站在没有罪的地位,自然就不会被定罪。
而要被“称义”只有一个途径就是相信。保罗说:“因着信以致于信”也可以翻译为“从始至终都因着信”,保罗又引用了旧约哈巴谷书2:4“义人必因信得生”,这“信”的希伯来文意思是“坚定”或“忠贞”,在哈巴谷书中,这种坚定或忠贞,是基于对神和对神的话有绝对的信心,不论环境如何,不论神的应许是否迟迟未成就,因着对神坚定的信心,忠心信靠神到底。这就是信心的本质。真正的信心是人听到了福音,知道福音得真实,看见了神的公义和慈爱,明白自己的不义和不能自救,而决定承认自己的需要,接受福音。如同一位解经学者所说:“信心4可以说是得救的条件,但不是人自己的成就,自然也没有可夸之处,因为真正的信心就包括了承认自己没有盼望。”。第四课:第四课:外邦人的不义(外邦人的不义(罗1:18-32)为了帮助罗马的弟兄姐妹明白为何人们需要因信称义的福音,罗1:18-32保罗就进一步的指出人类的光景,那就是全人类都是不义的,都是陷在罪中亏缺了的义,不论是罗1:18-32的外邦人或罗2:1-3:8的犹太人,在罗3:9-21保罗下了一个结论:全世界的人都是站在“错的一方”,也就是与神为敌,要面对神的义的审判,人若不知悔改,神就任凭他们,最终的结局就是死。
首先,罗1:18-32保罗提到外邦人已被定罪。有解经学者称这里不仅是指外邦人而是指全人类,因为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分别,只是在于犹太人得到了神的律法,而外邦人没有,但基本上人性都是一样的,而神义的标准对犹太人和外邦人也是一样的,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没有达到神义的要求都是要被定罪的。罗1:18 “神的愤怒”指的是针对与神圣洁的本性和旨意对立的事物,所生发的一种圣洁、公义的剧烈反感,也就是说神的愤怒是圣洁的神对邪恶与叛逆的反应。不虔是指人对神的态度,不义是指人对人的态度,经文提到外邦人拜偶像,这是不敬虔的表现;而各种败坏的生活则是不义的行为。神既是圣洁的神,k面对人的不虔不义,k必须要发怒。 而“显明”这词是现在进行式的用法,是说有神的义就一定会有神的愤怒。神爱世人,但当人故意悖逆的时候,神会向人发怒,这正是神的圣洁和慈爱的表现。而且神的愤怒和慈爱是分不开的,因为神的愤怒最高的表现是基督的十字架,若不是因为人的罪,神向人发怒,基督就不用上十字架了;但同时十字架也是神的慈爱最高的表现,因为神愤怒的结果,就是k自己付出无比的代价。而人不仅不虔不义还“阻挡真理”,罗1:19-20所说,真里就是借着神所造之物显明出来有关神的知识──就是“神的永能和神性”,“永能”可翻译为“永远长存”,而“神性”指到神的本质。保罗说人能够透过默想神的创造之工,对神的事情 “了解觉察”,可惜的是人还是故意的悖逆
神,罗1:21-24就提到了人明知故犯。首先人“不当作神荣耀k”,不“感谢k”,不为k所赐下的阳光、雨水、庄稼收成等而感恩,人既然不承认神,他的思想就变成了虚空,没有价值也没有方向,更因为拒绝神,所以里面也没有关于神的真理知识,当然也就昏暗无光了。但人还自以为聪明,可保罗说这是“愚拙”,这字的意思是“没有味道”,就像盐没了味道一样,没有意思、没有价值。而人怎样显出自己的愚拙呢?罗1:23说“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拒绝神的真理而替自己制造偶像的人,神的愤怒向他们显明,罗1:24-32保罗就提到了神的刑罚就是“任凭他们”。这就是说神不再与人同在,不再感动人,不再拦阻人去犯罪了。神任凭人所带来的结果是怎样的呢?首先是宗教上的堕落,第二就是道德上的堕落。神任凭人败坏自己的身体,而人就在放纵的自由中,选择继续的、更败坏的生活。人“彼此贪恋”渴望,不论是男与男或女与女,放纵欲望玷辱身体。罗1:29-31保罗就列出了21种罪行,指到人类所犯的罪行何等的多,何等的可怕。但最可怕的不仅仅是人犯下数也数不清的罪行,而是罗1:32所说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喜欢”有赞成的意思,甚至有鼓励的意思。这是何等的可怕!第五课:第五课:犹太人的罪(犹太人的罪(罗2:1-3:8)罗2:1-3:8保罗指出拥有神所颁布的律法,被拣选为神的子民的犹太人,照样在神面前被定罪。
罗2:1-16保罗说明神审判人的原则,不仅是外邦人还是犹太人都是一样的。保罗是说犹太人和外邦人所犯的罪性质相同,都是违背了神的启示亮光,按己意而行。因此,犹太人终要面对神真理,也就是“审判的标准”被定罪。犹太人会以为自己能逃脱神的审判,罗2:4保罗指出他们计算错误,以为在神面前高人一等,是因为他们故意藐视神的恩慈和忍耐。这是错的。神宽容忍耐为的是给人有机会悔改,并且神主动“领”人悔改,但人也必须有愿意的心,因为神不5会强迫人悔改,而如果人硬着心不肯接受神的引领而悔改又会怎样呢?罗2:5-6“积蓄忿怒”的意思并不是人自己可以使神的忿怒的量增多,神的忿怒是神的正义对人的罪的刑罚,人硬着心故意犯罪又不肯悔改,自然会招来更重的刑罚,而神审判的时候决不偏私。虽然神有赦罪之恩和永生的恩典,但神总是照各人的行为来审判。保罗说,犹太会按照律法受审判,因为他们对神已透过律法有认识,而外邦人则会按另一种标准受审判,因为神在外邦人中间也曾留下k的启示和见证。如果宇宙万物可以告诉外邦人有关神的性情,那么在人内心的道德律也有同样的功能。外邦人不像犹太人有摩西的律法,但他们有良心的律法,是非之心铭刻在心中。如果外邦人不肯听从内心良心的指引,而任意犯罪,那么在末日审判之时,所有人内心的隐秘都会暴露出来,届时外邦人就要按良心来受审判。神的旨意,不论是由摩西的律法,还是由良心的声音得以明白,如果人不按所知的去行,那么知识反而使人罪加一等,因为人明知故犯。所以空有神的知识不够,惟有遵行神的旨意才算数。 罗2:7“恒心行善”是指在善事上坚持,有忍耐;而荣耀是神要赐给那些属k的人的恩典;尊贵则是被神看重,或在神家里被看重。只要人“以善事上的恒心,寻求荣耀、尊贵”等,神就要赐给他们永生。“永生”的原文有“属世代的生命”的意思。“世代”不是现今的世代而是将来的世代,是一个永不停止、永存的世代。保罗说神是不偏待人的,罗2:8-9就指出行恶的受罚,行善的受赏,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神的审判原则都是一样的。首先,是那些“结党”就是“被自私的野心辖制的人”,他们“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神就“以忿怒和恼恨报应他们”,解经家解释“忿怒”是指内心较深入的感觉,而“恼恨”则是较激烈的发作的表现,表达了神对这些行不义的人,有极深极大的忿怒。 因此神“将患难和愁苦加给所有作恶的人”,“患难”是指身外来的痛苦,而“愁苦”指内心的痛苦,就是人因神的忿怒而有的极大、极深的痛苦,这痛苦在末日面对神审判时将会是很真实的,不论是“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这不表示刑
罚有分先后,而是领受真理有先后,所以顺服或不顺服的也有先后。最后保罗总结:“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11,“偏待人”的基本意思是“接待”一个人的“面”,也就是按着人外面的情形来评判他,而不是按客观正直的原则来评判。为何保罗不断强调神不偏待人呢?原来犹太人一向以为他们是特权阶级的人,神对他们有不同的审判标准,但保罗说公义的神不会偏待人,k审判人是因人的行为,是按着真理来审判。 而真理的标准又是什么?罗2:12-16保罗就提出答案──律法。外邦人不会因不行律法而被定罪,因为他们无法知道律法,但他们要按他们的行为及他们所领受的亮光受审判。这亮光就是罗2:15的“是非之心”也就是神造人时赐给人的“良心”,这良心是他们能知道何为对的、何为错的,如果人能按着心中的天良去行,那么他就如罗2:13“行律法的得称为义”,“得称为义”基本的意思是“被接纳为正义”,有学者指出这里所用的语法是将来时式,也就是指末日审判时被神当作正义的来接纳,不至被定罪而灭亡。外邦人“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保罗的意思是说,外邦人如果按着内心的良心本性去做,也就是做了合乎律法的事,例如爱人、诚实、正直等等,这样行就是遵行律法了。保罗这样说并不是空口无凭,因为人的“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人里的天良让外邦人知道那些事是对的,那些事情是错的,而当人做了对的事情后,他里头有两个思想,一个指证他做错了,控告他;而另一个就说他做到了,为他辩护。外邦人虽然没有摩西的律法,但仍有里头的良心,能知道一些律法上的事,既有这些亮光,就应当照着去行,如果明知却故犯,第一个知道错的就是人里头的“是非之心”,这词汇的本意是“对错的行为的知觉”,所以人的良心也会一同见证人的罪,到末日审判时,这样的见证就会定他们的罪。第六课:第六课:犹太人及普世人的罪犹太人及普世人的罪(罗2:17-2:29)罗2:17-2:29可分为三部份:2:17-20讲到犹太人已有的好处;2:21-24是讲犹太人的错处或失败的情况;2:25-29就讲到真正的犹太人应有的情6况。首先,保罗提到犹太人已有的好处,就是有了神所颁布的律法。但犹太人如何看待他们所得到的这个好处呢?保罗指出,犹太人常以他们有神的律法自夸,的确,能有神的律法是一大恩典,但罗2:13说:“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得称为义”,但人凭着自己根本没能力遵守全律法,所以律法的功用乃是叫人知道,自己离神义的标准有多远,这样人才能谦卑接受神的救恩。保罗说对外邦人而言,犹太人有神的启示,所以他们应该能引领外邦人走上正路,(罗2:19),但犹太人并没有发挥这方面的功能,只知道以律法夸口,并以此自认高外邦人一等,这是犹太人的失败,但责任是在犹太人,而不在赐律法的神。这实在可惜!保罗在罗2:21责备他们。 犹太人明知故犯,保罗指出他们的罪行不但使他们将来必受罚,也影响了神的名誉,(罗2:23-24)。 保罗所说的对当时的犹太人来说,可能难以接受,因为就算他们有错,但至少他们已遵行神的吩咐受了割礼,这是他们身为神子民的标记。的确,割礼是犹太人非常看重的一个仪式,但犹太人真明白割礼的意义吗?保罗说,如果犹太人遵行律法,割礼固然对他们有益处,但如果他们不守约,有记号也没用。人只要有乐意遵行律法的心,一样能得神的喜悦,这样的心在神面前“算”为割礼,要蒙神的祝福。并且这些行律法的人,他们“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因为一个没有律法未受割礼的人,竟然能遵守律法,这就更显出犹太人的罪了。今天我们如果空有外在的基督徒称呼,但不努力靠着神的恩典遵行神旨意,那么我们不但会让神伤心失望,也会让神的名因我们在外邦人中受羞辱。所以,求神帮助我们真从内心受割礼,有生命见证为主发光。罗2:29“内心”这词汇原文是“在隐密中”,是个人内心与神的关系,不是在外表给人看的,同样真正的割礼也是在内心的,真正的割礼是内心的改变,除去老我或除去内心的罪恶,而这是圣灵的工作。一个心中受割礼的人,他会得到“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犹太人的
名字起源于先祖犹大,这名字在旧约是与“赞美”有关。保罗提醒他的同胞们,如果只在肉身上作犹太人,只遵守律法的规条,他们只能得到人的称赞,只有从内心作犹太人,才是真犹太人,在心灵中受割礼,才是真割礼,有真正的生命改变,这样他们才能得到从神而来的称赞,这才是真正永存的称赞。第七课:第七课:人需要因信称义的救恩(人需要因信称义的救恩(罗3:1-20)罗3:1-8就记载了保罗针对犹太人的意见,提出对神信实的证明。首先,犹太人也许会说:“如果只有内心的割礼才有用,那么做犹太人或按律法要求接受割礼,又有什么益处?”罗3:2保罗要他的同胞犹太人想想,神曾经给他们多少恩典,这些都是别的国家或民族没有的。所以,保罗并不否定他列祖所流传的遗产,而是他有新的体会,这是神给他的启示,就是保罗所委身的福音,正是犹太人历世历代所盼望的。在以色列先祖所领受的各样恩典中,保罗认为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罗3:2所说:“神的圣言交托他们”,犹太人被托管“神的圣言”──圣经。“托付”本意是“相信”或“信任”,是被动式,是神信任犹太人,将圣言托付给他们,所以犹太人得的最大好处,就是神要借着他们完成救恩。神将k的旨意和计划的启示托付给他们,这是何等大的荣幸。但这份至高的荣幸,也带来极大的责任,如果犹太人不能尽忠神所托付给他们的责任,他们的结局就比没有启示的列国列民更糟糕、更惨痛!结果是犹太人没有忠于神的托付,人的不信不会改变神的信实,或破坏神的计划,虽然犹太人不信,但神圣言所赐的有关弥赛亚的应许绝对不会落空,神永远不会失信。罗3:4保罗还说,人的不信更显出神的信实,那就是神的义永远胜过人的不义,就算人失信,但神总不失信,k必审判但也必按k所应许的,赐下因信称义的救恩,拯救不义的人类。罗3:6保罗指出,神掌管全宇宙的道德,是世界的审判之主,如果神不审判、不报应罪恶,神岂不违背自己的本性吗?保罗说因信称义的福音,虽不倚赖“义行”,但因信称义之后的新生命,必须也必然会结出“义果”。7结不出义果的犹太人不服气,又有话要说了,于是罗3:9-20保罗就直接下了一个结论:全人类都犯了罪。这段经文也是罗1:18-3:8的总结。 罗3:9保罗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在神的审判台前都会被定罪。并且这情况早已在圣经有明言罗3:10-12“罪恶”指的是“罪”的最基本的性质。在保罗书信中这字通常是用单数,重点是在使罪成为罪的性质,而不在具体的行动,因此“在罪恶之下”是指在罪的权势之下。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大量引用了旧约的经文,罗3:10-12这三节经文是引用诗14:1-3,还有诗53:1-3,保罗宣告他对世人的评价:“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世人在知识和行为上上都走错了路,因为人不明白属神的事,也不寻求神。 罗3:13大概是引用诗5:9、诗140:3。保罗指出人的败坏是从内心深处发出来,透过舌也就是言语说出诡诈的话。罗3:14则是引用诗10:7罗3:15-17这3节经文是引用赛59:7-8。 罗3:18引用诗36:1。虽然犯罪的世人不怕神,罗3:19-20说他们终要面对律法的标准,他们最终要面对神的审判。 罗3:20是引用诗143:2,显明人要受审判的事实,那就是“凡有血气的”一切属肉体的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要面对神的审判。因为没有人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得救,因为律法的目的和作用,根本不是为使人得救。律法所表达的是神对人的要求或期望,没有律法的时候,人不知道神要求的标准,所以自己失败、犯罪,都不知道自己不好。现在有了律法的标准,把自己的生活和律法比一比,就知道自己不够好。律法的知识能够叫人知道自己不够好的地方,但是律法却不能把人改好。保罗从旧约经文引证,律法显明了人的过犯,却没有给与人一条出路,因此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当承认,大家的道德已经破产,败坏到底,惟一的盼望就是神的怜悯。第八课:第八课:因信称义的真理(因信称义的真理(罗3:21-3:31)罗1:16-17保罗点出了罗马书的中心主题:因信称义,罗3:21-5:31就进一步的阐明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并提出了因信称义的榜样──亚伯拉
罕。有学者称罗3:21-5:25这一整段经文可说是罗马书中,甚至是所有保罗书信中,最重要的一段经文,是最早期的基督教福音的中心。可以想象罗马教会的信徒看了罗1:18-3:20的经文,心情可能很低落,因为保罗实在说出了世人的光景:活在罪中毫无出路,但保罗不是只停在这儿,他继续带领大家往前走。罗3:21是回应罗1:17,在1:17保罗用的是现在时式,而罗3:21用的是完成时式,是指着在历史上福音成就的经过,一次就完成了,永远不需要再重复。神的救恩计划在过去是隐藏的,但如今已显明出来。而且这一条路并不是我们自己发明的,早在旧约时代,律法和先知就已提出指引如何走上这条路,也不断证明这条路之可信可靠!这条路就是信靠耶稣基督之路,(罗3:22)“亏缺了神的荣耀”,神的荣耀可指四方面: 一、神应得的荣耀,神的作为彰显时,人应将荣耀归给神,人没有这样做,就是亏缺了神的荣耀。二、是指从神来的荣耀,福音书里,耶稣责备法利赛人追求从人来的荣耀,而不追求从神来的荣耀。三、是末日神要给人的荣耀,如罗8:17-18所说的。四、是按着神的意思,人在生活中应当反映出神的荣耀,因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所以应当反映神的荣耀,但因为人的犯罪,所以不能反映神的荣耀,也就是人没有达到神创造我们之时,最初人类应有的目的。但保罗说,现在借着信靠耶稣基督这条路,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能和神重建正确的关系,有蒙神悦纳的确据,并得着神的赦免。这完全是由于基督已完成救赎之功,“救赎”基本的意思,是将一个失掉自由的人,用代价赎出来,如同奴隶、战俘、囚犯一样。感谢神,靠着神的恩典,我们能白白领受基督的救恩。神已将基督摆在我们面前,k的牺牲赎清了我们的罪,除去了我们反叛神所招致的报应。基督为我们成就了这一切,使我们可以凭信心、靠着基督与神和好,并得着永生。“称义”这词是法律名词,用来表明被称义的8人的地位和关系,而不是这个人的道德素质,如同一个犯法的人被拉到法官面前,被定了罪名,应当受刑罚,这案子也完结。但如果这人不能负担或承受不起刑罚,于是有别人替他承担了,那这个人罪的问题在法律面前也是解决了。 这代替的人就是耶稣基督。罗3: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照理我们犯了罪就应当受罚,但是我们根本担当不了该受的刑罚,因为这刑罚就是永远的灭亡,神也不忍心我们灭亡,而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救赎,就担当了我们所应受的刑罚,相信k的人就被称为义,不再也不会被定罪了!但要注意,这称义的恩典是白白赐给我们的,因为代价虽重,却不是我们付的,而是基督甘心为我们付的!罗3:25提到神设立基督为挽回祭,“设立”这词的意思是按着既有的目的而执行,也就是说救恩计划早已在神的手中,按着神的心意和时间进行。“挽回祭”是旧约中常见的字,在新约中只用过两次,就是来9:5还有这儿。来9:5是指“施恩座”,而旧约用法绝大多数也是指施恩座,所以这儿也可解释为施恩座。在旧约中,施恩座是在约柜之上,每年一次大祭司将祭牲的血涂在上面,表示替人赎罪,因此有解经学者将施恩座看为耶稣基督的预表。但罗马书这儿,保罗让我们看到的是耶稣基督就是那祭物。而“挽回祭”希腊文原意是能满足神义怒的一种祭物,如果不能满足,也就是不能挽回,那么所有犯罪的人照预定要遭受灭亡的结局。自从人类的始祖亚当犯罪,神的正义被触犯了,作为一位正义的神,不能不理会人的罪,所以神向人发怒,要定人为有罪,而罪的刑罚就是死亡。但因着神对人的爱,神不愿叫人担当自己罪恶的刑罚,因为若我们承受刑罚就代表我们永远没有盼望得救。但人若不受罚怎能满足神正义的要求?因此神设立了“挽回祭”。“凭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耶稣基督代替我们承担神义的忿怒,这满足了神的公义,神可以不再向人发怒;另一方面因着我们接受耶稣基督,神将耶稣基督的义加在我们罪人身上,使我们披上义袍,因此我们能和公
义圣洁的神重建正确的关系。神对世人百般容忍,在基督降世之前宽容我们所犯的罪。旧约时代神子民的罪,要借着献牲畜象征受罚。如今神设立了耶稣作挽回祭,显明神的义,按着公义的原则,犯罪的就当受刑罚,但是人却没有都受刑罚,这样是不是显出神的不义呢?保罗说不是!罗3:25-26罪人没有刻受罚,是因为神暂时的宽容,神不是不刑罚罪人,乃是神知道到了时候,k要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所以在十字架救恩成就之前,神没有立刻刑罚罪人,而十字架的救恩向我们证明,神能赦免信靠耶稣的人,宣判我们无罪。既是如此,保罗说谁还有权夸口呢?(罗3:27-28)靠个人义行夸口的一切基础都已证明不行,因人绝对无法靠守律法而得救,人要得救只能因着信心。信心是相信为我们作了挽回祭的耶稣基督,相信自己不能做到。而犹太人和外邦人既同样因神的恩典称义,都不是靠自己行为,那么还有谁能说:“我靠自己的努力得到这一切”呢?因此,保罗下了一个结论:世人在神面前乃因信称义,与律法的要求无关。如果只遵行犹太人的律法才能蒙神悦纳,那么神也就只是犹太人的神了;但我们都知道,神不仅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就是全人类的神,因为福音为这两种人开了同一条出路,就是因信称义的生命之路。神接纳犹太人,是因着他们的信心;神接纳外邦人也是因着他们的信心,所以不但审判的准则一样,得救的方法途径也一样。神对世人惟一的要求,就是要我们凭信心领受神恩典的预备──耶稣基督的福音!最后,保罗为罗3:21-30因信称义的真理下了总结:保罗一再强调,人称义不是靠行律法,因为律法根本不是为叫人称义的,因此神的义要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律法有用处,是一个设挽回祭的标准,耶稣基督作成挽回祭就显明律法的功效,“乃是坚固了律法”。第九课:第九课:因信称义的榜样(因信称义的榜样(罗4章)保罗用了一章篇幅描述亚伯拉罕的信心榜样,罗4:1-22是解释、证明亚伯拉罕被称义完全是凭着信心;罗4:23-25是解释亚伯拉罕被称义的事实对我们及教会的意义。9保罗引用了创15:6“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清楚指明了神的方法,就是神赐应许给亚伯拉罕的时候,虽然从天然方面来看,极不可能实现,然而“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4-5保罗进一步以恩典和工价的对比来说明因信称义救恩之宝贵。恩典是人不应得的时候,神白白赐给的好处。而工价却是人作了工以后应得的报酬。亚伯拉罕不是倚靠自己行为的功劳,而是相信那位称罪人为义的神,完全的交托,听从神的吩咐和引导。大卫也是旧约中的好榜样。罗4:6-8保罗引用了大卫所写的诗32:1-2,大卫因为看到神赦免的确据而欢喜快乐,他说:“得赦免其过、遮掩其罪…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神不将罪归到一个人的帐上,就是称他为义了,当然这人是个有福的人。而谁能成为有福的人呢?罗4:6说“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罗4:9-12保罗讨论亚伯拉罕被称义和他受的割礼之间的关系。对犹太人来说,割礼是非常重要的事,是神和亚伯拉罕立约的外在可见记号。未受割礼的人和这约毫无关系,犹太人和归信犹太教的外邦人,都是因着割礼才有资格承受这约所带来的各种特权;那些故意违背神诫命,不在神圣约里的人,就没这种权利。根据创17:10-14记载可知,割礼之约是在亚伯拉罕晚年时才立的,而他被称为义是记载在创15章,算一算时间,他被称义比他受割礼的时间至少早了十四年。所以亚伯拉罕受割礼不过是一种外在信心的凭证,印证神早先所赐给他因信称义的地位。由此可见,神对亚伯拉罕的要求是他的信心,不是要受割礼,这就是外邦人的盼望―亚伯拉罕的例子说明一件事,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和受割礼还是没受割礼毫无关系。罗4:11-12保罗就说亚伯拉罕是未受割礼的人的父,因为在他的信被算为义的时候,他自己并没有受割礼;但亚伯拉罕同时也是受割礼之人的父,但不是因为割礼,而是因他们照着亚伯拉罕的脚踪去行,就是和亚伯拉罕一样的信心相信神。如果割礼和亚伯拉罕被神称义无关,神为什么又要亚伯拉罕受割礼呢?罗4:11说割礼是一个
记号,是一个印证。一个文件盖上了印记,就保证了这文件是真的,是有约束力或须执行的。亚伯拉罕所领受的就是这样的记号,他受割礼就表明,或保证他因信称义的事,显明他真实的信心得神的悦纳。但对守律法的犹太人来说,割礼也是神的命令,是律法,当然要遵守。所以罗4:13-17保罗再次讨论律法的问题,人称义不是靠守律法的行为,而是靠信心,亚伯拉罕就是相信神的应许,所以被称为义,所以亚伯拉罕得应许是因着他的信,而不是因他守律法,守律法是因他信神所带来的行动,他愿意按着神的命令去行,遵守神的吩咐。保罗的重点是:神的应许不在于赐给谁,亚伯拉罕也好,他的后裔也好,重要的是这应许不是因着律法赐下来的,亚伯拉罕得应许要比神赐律法的时间早很多。罗4:13“世界”在此是指受造界,如罗1:20所说的神造的天地万物。创世记中有关亚伯拉罕的记载,并没有清楚的提到他要承受世界,他得到的应许是:创13:6“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创12:7;13:14-15;15:7、18-21;17:8“得迦南地为业”,创12:3;18:18;22:18“地上万族要因他或他的后裔得福”。创世记的记载表明一件事:神计划藉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来达成k对全世界的目的,所以在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中,蕴涵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将要“承受地土”的应许(参诗37:9、11、22、29、34;太5:5),但这应许的完全实现要等到基督再来,弥赛亚国度完全成就时才会全部应验。 而亚伯拉罕得应许完全是因为他对神的信靠顺服,和律法无关,同样神对我们的要求也是以“信心”为先(罗4:14)。 因着信,亚伯拉罕得神称义,究竟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怎样的信心呢?罗4:17-18“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亚伯拉罕的信心对像是神自己,根基是神的话语,神说要赐给他后裔,按创17:1记载,当时亚伯拉罕是99岁,而他的妻子撒拉比他小时岁,按肉体的情况来说,他和妻子早已过了生育的年龄,但亚伯拉罕仍“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罗4:21,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22。信心使眼目超越一切困难,10只仰望神和k的应许。最后,罗4:23-25保罗下了一个结论,正如亚伯拉罕得称为义,是因他信那叫死人复活的神,那么我们借着相信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也一样可以得称为义。第十课:第十课:因信称义的果效(因信称义的果效(罗5:1-11)罗5:1-11提到三种喜乐的因素。第一种是荣耀的盼望。神的荣耀是k创造人类的目的,而借着基督救赎的工作,这个目的终必达成。现在我们还在肉身之中,活在这个有限制的世界中,所以我们只能盼望这荣耀,这盼望是确实的,必然会实现,因为存这样盼望的人,已经因圣灵的恩赐得到保证,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因信称义的人能喜乐的第二个因素,(罗5:3)“是在患难中欢欢喜喜的”。新约圣经认为受苦是基督徒的正常经历,徒14:22说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患难是真信仰的特色,成为一种记号,表明神算那些忍受患难的人配得k的国(参帖后1:5)。基督徒经患难而磨练出可贵的品德,就是忍耐和老练。在基督徒的经验中,也有两种不同的苦难,一种是因人的罪而从神来的管教,如来12:5所说的,这种患难能叫人在圣洁上有长进;另一种患难是因为基督徒的信心,或者见证或者是事奉的工作而来的苦难,如同来10:32所说的。而罗5:3所指的是为基督受的患难,为坚守自己的见证而来患难,保罗从罗5:1的信心,转谈到5:2、4-5的盼望,再谈到罗5:5的爱。圣灵已浇灌这“爱”在我们心里,当我们初信基督时,圣灵就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并且神爱我们的大爱会不断的住在我们里面。罗5:6-8由于神的慈爱,基督在我们还软弱、有罪、全不可爱的时候,就为我们舍弃自己的生命。罗5:7保罗以人的爱来对照神的爱。神的爱已向我们显明,但神的爱在我们身上有何果效呢?罗5:9“神的忿怒”是指最后的审判,表明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将来面对神最后审判时不被定罪。罗5:10“他的生”是指基督复活的生命;而“得救”是指末日的完全得救。挽回神的忿怒是一件难作的事,既然借着死,基督能使我们与神和好,
k有了复活的生命,就自然能保证我们将来完全的得救了。所以,因信称义的人能喜乐第三种因素,是以神为乐。(罗5:11)未来的荣耀不是只为补偿现在的苦难,而且是苦难所带来的成果。凡认识在苦难中有荣耀盼望的人,都会“欢欢喜喜”的面对现实,因他能以那位赐他荣耀盼望的神为乐。第十一课:第十一课:基督与亚当(基督与亚当(罗5:12-21)这段经文是罗1:16-5:11一大段经文的结论,保罗借着亚当和基督的比较,为前面所讨论的因信称义的真理作一个结论。亚当一个人犯了罪,就使全人类成为罪人。照样因为基督一人的义行,众人也得以被称义,但就像世人被定罪不是因自己的罪,照样世人被称义,也不是因自己的义,而是因基督的义。罗5:12保罗解释人与亚当的关系和与基督的关系。罗5:13-17保罗进一步解释全人类如何在亚当里都犯了罪。5:13-14为全人类犯罪下定义;5:15-17就解释因亚当的罪所带来的效果与基督的功劳所带给的福气之间的分别。罗5:18-19就说明在基督里众人可得到的好处;最后,罗5:20-21是一个结论,保罗再次讲解律法的重要。
保罗的基督论最著名的特点,就是将基督描述为“末后的亚当”和“首先的亚当”相对。这论点除了罗5:12-21,也在林前5:22,45-49他讨论复活的那一段经文出现。旧约曾反复提到一个观念:属神的人就是实现神心意的人,而每当属神的人因各种因素不能实现神心意的时候,神就会兴起另一个人来取代他继续实现神的心意,谁能取代亚当呢?耶稣基督。罗5:12-21保罗就比较亚当和基督的关系,进而引申比较人与亚当的关系,及人与基督的关系。对我们这些已经因着耶稣基督和好的人来说,从前的罪和死,就是我们在首先的亚当里所得的份,现在已经由“末后的亚当”里新的义和生命所取代了。罗5:12中“一人”是指亚当,罪因亚当一人犯罪而进入了世界。因为死是罪的刑罚,亚当犯罪后就面临死亡,全人类也要面对死亡。这“死”包括了肉身和灵性的死,灵性的死亡,也就是人与神永远的隔绝。11全人类究竟是犯了怎样的罪呢?罗5:13-14保罗指出,在没有摩西律法的时代,死还是临到众人,可知人会死不是因为违犯了律法,显然是因为亚当的缘故。谁可以解决全人类被定罪而灭亡的命运呢?罗5:14 “预像”也可以翻译为“预表”,是指在神的启示中,用以前的人或事物来表明以后的人或事物的意思;在圣经中通常是以旧约的人或事物来表明新约的人或事物,表明基督和救恩。保罗用亚当来预表基督,只是一个关系上的预表。
保罗将亚当作为基督的副本或预表,死是因亚当的悖逆进入世界,而新生命也因基督的顺服来到人间。亚当的罪使他的后裔陷入过犯之中,基督的义也使k的子民同样被称义,在神面前站在“义人”的地位。罗5:15-17保罗比较了基督和亚当三方面不同之处,而每一方面都讲出基都胜过亚当的地方。 1. 罗5:15说明人在亚当里所得的是过犯的结果也就是刑罚;而人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是恩典中的恩赐,是更丰盛的赏赐。2. 罗5:16说明人在亚当里受的刑罚是因一人一次的过犯;而在基督里却是从许多过犯中被称义。 3. 罗5:17说明在亚当里,人落在死的权下;在基督里的人却得着生命来掌权。
罗5:18“如此说来”这表示了保罗要为前念所说的作结论。罗5:18-21作了三个肯定: 1. “因亚当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基督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2.“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基督的顺服,不仅指k顺服以致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也包括了k的降生,k受约翰的洗,基督所行的一切,都显出基督内心对神的尊重和顺服。3.“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最后,保罗这三个肯定给我们一个清楚的信息:1. 基督扭转了人类的命运,因亚当一次的过犯,带给人类罪、定罪和死亡,但因耶稣基督的一次义行,带给人类神的恩典、称义和
永生,并拯救了我们脱离了罪、定罪和死亡的命运。2. 因着亚当一次的过犯,开始了罪在我们人类中作王的时代,所以亚当称为“首先的亚当”,基督是“末后的亚当”,基督带给人类从罪恶中得释放的生命能力。3. 人类的预定的终点,是由生命决定的,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终点。你只有亚当的生命,那你的人生路程就是罪、定罪和灭亡。但若我们有基督的生命,我们就走在恩典、称义和永生之中。第十二课:第十二课: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役中得释放(罗6:1-23)
罗6-8章是我们基督徒能过得胜生活的宝鉴。罗6章以两个问句分为两段罗6:1、6:15这两句问话清楚告诉我们两件事:1. 一个已经蒙恩得救、因信称义的人,断不可仍在罪中活着继续犯罪。 2.一个蒙恩得救、因信称义的人,还有犯罪的可能,因为我们虽有称义的地位,但我们仍要学习过称义的生活,也就是追求成圣。 罗6-8章保罗为我们指出了一条成圣的道路:罗6章是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罗7章是从律法的咒诅下得到自由;罗8章是在圣灵的大能中的生命。“罪在死中掌权”和“恩典借着义掌权”是一个因信称义的人两个截然不同的生命阶段和光景。人从一个阶段进入了另一个阶段,就是称义的过程。“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这是指人在被称义的时候,不论他犯了多大多少的罪,神都有足够的恩典,可以白白的赐给他,为他解决一切罪的问题。就在我们信主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向罪死了。在新约时代,洗礼常常紧跟在悔改信主之后,以致一个人信主了很快的,也必然的接受洗礼。水礼是一个重要的信心外在记号。基督徒借着受洗与基督联合,进入基督的死。基督能够为人作成救赎,使人因k得称为义,这是基于k在十字架上的功劳,k为人受死,作成了挽回祭。如果一个人受洗归入基督,就是和k同死又同埋葬,他就应该与归入基督以前的旧人,完全脱离了关系。整个生活进入了一个新的景况,不能继续活在罪中。12保罗说借着洗礼,我们是“与主同钉十字架”。当我们接受我们的旧人和主同钉十字架的事实时,我们习惯犯罪的身子,就立即被灭绝,因为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了。我们被称义的人和基督同死,为的是叫我们能与基督一同复活,脱离罪的权势,脱离“旧人”,获得一个新造的生命,成为一个“新人”。第十三课:第十三课:作义的器具(作义的器具(罗6:11-23)我们这信耶稣的人是新造的人。如同罗6:11所讲,信徒在生活中胜过罪恶的第一步是看自己是向罪死了的人。但我们也经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里面的老我并没有死,遇到试探时,还常会受到引诱进而犯罪,在这个时候,保罗说我们就当看自己是死,不要听自己内心老我的声音,不要按着老我的肉体行。这是消极方面,积极方面则是向神看自己是活的,过一个积极服事神,追求满足神心意的生活。而洗礼就是一个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外在信心记号和宣告。代表了我们与主耶稣生命的联合,就像植物的接枝一样,我们接上了耶稣基督赐与我们的新生命,成了一个新人。
但问题是我们怎样过一个与我们新生命配合的生活呢?罗6:12-13讲到秘诀就是两个不要和两个要。“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和“不要”将你们的肢体作不义的器具;“要”将自己献给神,作义的器具。保罗也再次提醒信徒(罗6:14)已经从律法下得到释放,不再像旧约时代神的子民那样必须福在律法之下。律法并不能带给人抵挡罪恶的能力,它只定人的罪,但恩典却能给人能力。
接着罗6:15出现了第二个问题:“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保罗的回答是斩钉截铁:“断乎不可”。这和罗6:1的问题不同处在6:1保罗意思是指经常性、习惯性的犯罪;而罗6:15是指一次就作成的动作。
追求成圣就像一次属灵的旅程,我们出于意志的选择,所作的每一个有属灵意义,或有道德意义的决定,都直接影响了我们整个属灵的生活和生命的成长。如果我们作了一个正确的选择,一次的拒绝罪,那么我们就是在属灵的生命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如果作了错误的选择,准许自己犯罪,那么就是在属灵生命上退后一大步。
而能不能在属灵路上作一个得胜的人,关键点就在于我们的奉献。究竟我们将自己的肢体奉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呢?还是奉献给神作义的器具呢?罗6:16-22保罗以奴隶与主人的关系来看信徒的生命。保罗说,你们从前是罪的奴仆,罪是你们的主人,凡罪所命令的恶事,你们不得不作,你们没有说不的权利。但现在,你们不再服事罪,而是服事神,你们要追求的是讨神的喜悦,因为你们是神的仆人。罪付给仆人的工价就是死,但神不仅付工价给k的仆人,k所赐的更好、更丰富,神在恩典中白白赐下永生,就是我们与耶稣基督联合而有的新生命。在成圣的道路上,只有两个选择,或作罪的奴仆,或作顺服义的奴仆。实际上,我们如果不主动选择顺服神作义的奴仆,我们就是顺服罪了。而我们顺服的对象当然是神自己。罗6:19-22保罗还是再次强调,基督徒奉献自己作义的器具,是应该出于自己的甘心。 但是,如果我们肯将自己和我们的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事实上,保罗也将“作罪的奴仆”和“作义的奴仆”两种结果告诉我们:罗6: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永生是神的恩赐,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我们根本也做不了什么,只要我们肯相信肯接受主耶稣,这永生就赐给我们了。第十四课:第十四课:从律法下得释放(从律法下得释放(罗7章)罗马书七章和六章一样,保罗也是以问题做为论述的分段,响应信徒的质疑。罗7:7“律法是罪么?”、罗7:13“那良善的是叫我死么?”。而保罗的回答都是“断乎不是!”律法是以色列文化最主要的一部分,律法使以色列人和别国也就是外邦人不同。律法是神百姓的生活规范,是他们从埃及被救出来后神赐给他们的,要他们的生活在世人中显明他们是属神的百姓,作万族的榜样,带领万族万民来认识真神、敬拜真神。但从旧约的历史来看,我们知道以色列人根本没有能力遵行律法,更因律法而显出了以色列人的悖逆。律法原是好的,是圣洁的、是属灵的、13是良善的、是叫人活的,但保罗在罗7:5却说:“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律法既是良善、圣洁的、属灵的,人怎么会因律法而生恶欲?保罗在罗马书7:7-13就作了详细的解释。
首先,罗7:1-3保罗以丈夫和妻子的关系来比喻律法与人的关系。“律法”是指神的律法也包涵了摩西的律法。保罗用婚姻的关系来说明。婚约是永远的,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婚姻中的一方死亡,婚约才会解除,另一方也才可以和别人结婚。人本来是在律法之下,是被律法所约束的,如果我们要脱离和律法的关系,也必须有一个死亡,但谁死呢?是我们。我们怎么死呢?就是在我们信主的时候,因着和基督联合,也就是罗马书六章所说的“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所以我们已经脱离律法的约束了。罗7:5就提到人在律法的管辖下,所行的恶和所结的果,就是死亡的果子。“属肉体的时候”可直译为“在肉体中的时候”,是指我们未信主未得救的时候。保罗说,律法不单不能阻止人的情欲,更因人罪性的缘故,反而因有律法的规范禁止,更挑引人悖逆的天性,发动情欲进而犯罪,最终当然就要面对灭亡的结局,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果子是生命的表达,什么样的树就结出什么样的果子,我们归属基督,有了基督的生命,自然就会结出基督生命的果子。罗7:6说我们不但不在律法之下,我们更要活出一个新生活。保罗看自己成为基督徒之前的生活,是谨守律法的犹太人,顺服外在的规条。但现在,圣灵在保罗里面指引光照提醒他,如何过神喜悦的生活,这和从前他死守外在字句的规条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律法的时候,罪已经存在,不过因为没有律法,人不感觉到罪的力量,因为人根本不知道他犯了罪,或者说犯了什么罪,这就是保罗说的“没有律法,罪是死的”,律法赐下来,不是拦阻罪,或是除掉罪,而是给罪有了机会发生作用。 这也就是保罗为什么说“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因为不明白律法之前也就不被定罪,当然是活着的;但“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罪怎样活呢?“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引诱我,我们就顺
从肉体犯罪。这样我们自然就结出死亡的果子,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原来律法管束我们,是叫我们不犯罪,叫我们活。那里知道原来叫我们活的律法,反而叫我们死。律法原是叫我们能知道何为罪,但却没有能力叫我们知道了罪而能不犯罪。所以,神必须在律法以外另外设法拯救我们。但律法真的对我们毫无帮助吗?其实律法本是好的,只是人出了问题。第十五课:第十五课:从律法辖制下得释放(从律法辖制下得释放(罗7:13-25)罗7:13-24保罗就已亲身经历来说明,成为信徒后内心的挣扎痛苦。其实,我们得救之后,在属灵生命还未成长之前,就像第八章所说的在圣灵管制我们生活之前,我们还是属肉体的,因为我们还是活在始祖亚当传下来的取死的身体中。所以,保罗在罗7:14说“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肉体”,指人的基本人性,指我们堕落的光景和罪的本性。只要基督徒仍活在这世界上,我们就要面对现实的世界和灵性的国度之间的冲突,我们的生活必然成为冲突的战场,就正如加拉太书五章17节所总结的“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这也是罗7:15所描述的“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这内在的激烈冲突也证明了肉体的存在。在我们里面,好像住着一个暴君,它就是罪。我们对罪深恶痛绝,但却无力挣脱它的魔掌,所以我们常被迫去作我们不想作的,因为按着我们里面真正的意愿,我们是喜欢神的律法,想照着律法去行,但里面的罪性像股恶势力,驱逼我们违背律法。这是每一个基督徒真切的经历。这也是为什么保罗在罗 7:24发出痛苦挣扎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但马上保罗在罗 7:25就发出了欢喜的赞美:“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14罪的律了。”第十六课:第十六课:得圣的秘诀―在灵里生活(罗8:1-11)
已经被称义的人,虽然尽了最大的努力,生活中却充满了失败与挣扎。有没有脱离这种失败的生活的出路呢?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给了我们答案:基督徒在圣洁生活上的挣扎中可以得胜,但不是靠自己的力量,乃是靠着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的能力。在罗马书八章里,“灵”字出现了20次以上,其中除了罗8:16以外,差不多都可以解释作“圣灵”。因此,罗马书第八章可以说是特别属于圣灵的一章。保罗在第八章经文中,解释基督徒在圣灵里的生活,或者是说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徒应有的生活。整章经文中没有一次提到“信”字,也没有一次用命令式吩咐我们要如何行,保罗清楚指出:知道了圣灵的心意和作为,就接受圣灵所要我们行的,这是真正的信心,也是基督徒属灵生命争得胜的秘诀。首先,保罗在罗8:1-4提出了基督徒得胜生命的基础和事实。在“内心”和“肉体”的交战中,常常遭到失败的痛苦,但感谢神,借着主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我们就能脱离这种痛苦。这种盼望是基督徒面对内在生命的属灵争战里,走向得胜的主要动力。虽然我们属肉体的生命,天天有犯罪的自然倾向,也就是保罗所讲的肢体中犯罪的律。但感谢神,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们,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圣灵所赐的生命有成为圣洁的倾向,也就是保罗所讲的赐生命圣灵的律,所以我们可以脱离肢体中的犯罪的律的管制,可以不一定要按照罪与死的律去行。究竟我们的得胜生活的秘诀是什么?这段经文提供了三方面:一、活在圣灵里―罗8:3。在基督里,我们有能力做一个随从圣灵的人。“随从圣灵”是我们能脱离肢体中犯罪的律的第一步。“随从圣灵”就是让圣灵作主,被圣灵掌管的人。这样的生活是按照圣灵的带领,被圣灵引导,去过合乎神要求的生活。只要我们活在圣灵里,在k的管治之下,赐生命圣灵的律就能使我们脱离肢体中犯罪的律,不是靠我们自己的挣扎,乃是靠圣灵。只要
继续活在圣灵里,在k的管治之下,由于圣灵的律,使我们胜过罪和死的律。二、站在圣灵的一边―罗8:5-8“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体贴”这词汇是指“想得周到、做得合宜”的意思。保罗说,虽然我们的灵魂已经得救,但我们的身体还没有得赎,我们还是活在亚当传下来的肉身之中,所以我们实际上有: 两种本质:属灵的和属肉体的两种态度:体贴圣灵的事和体贴肉体的事 两种行为:按照圣灵行事和按照肉体行事 两种结果:生命平安和死圣灵和情欲的争战是生命中真实存在的情况,两个律在我们争战的结果是决定于我们站在那一边。当我们站在圣灵这一边,情欲就没有力量执行它的任务,正像加拉太书5:16说的“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三、圣灵永久的内住―罗8:9-11我们不仅要活在圣灵里,在k的管治之下体贴圣灵的意思,站在圣灵那一边,更要紧的是有圣灵永久的内住。“住”不是过路客居,乃是永久居住。但为什么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这样重要呢?1. 只有圣灵才能解除我们属肉体的困扰,只有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才是属灵的,才是活在圣灵里面。2. 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外面作的,乃是里面作的。一个里面有基督的人,才是真正的属基督的。3. 神的大能叫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那叫主从死里复活的灵,若住在我们心里,也必叫我们这必死的身体活过来,更赐给我们一个与主一样荣耀的身体,使我们脱离败坏的权势,而能有荣耀的盼望。第十七课:第十七课:儿子的灵(儿子的灵(罗8:12-17)我们可以过得胜的生活,第一个原因是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只要我们按照圣灵去行,计可以达到圣洁。现在,在罗马书八章12-17节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们有“儿子的灵”。基督徒是神的儿女,就应当愿意过神儿女一样的生活。这种心志自然就成了我们过圣洁生活的力量。首先,保罗在罗8:12“我们不欠肉体的债,去按照肉体而活”换句话说,基督徒是欠圣灵的债,去按照圣灵而行。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肉体仍然15存在。我们称它作“老我”、“罪根性”、 “旧人”,它都还没有被除掉。如果我们像罗8:13“你们若按照肉体而活,就必定死” “死”是指完全的死,包括了肉身的死,也包括了灵里的死,不是单指肉身的死,因为不按照肉体生活的人,就都要死。 从罗8:13我们看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根据罗马书前几章,我们所得的救赎与得胜,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做成的。我们的得救是因k在十架上的替死,我们的得胜是因与主在十架上的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我们只是用信心接受就可以了。但神也要我们在实际生活上有信心的行动,将客观的真里化成主观的经历。一边是我们用信心来接受与主同死的事实,一边我们因为圣灵的内住不再属肉体,这样我们在实际生活上,才能治死身体的恶行,不让身体的恶行延续下去,这是我们过得胜生活要学的功课。为什么我们要认真的对付身体的恶行呢?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子”。而神的儿子有几方面的特点:1.在生命的本性方面,父亲和儿子必定有相似的生命,作神儿子的人在生命上应该有像神的样式。2.父亲和儿子之间必定有特别情感的连系,神爱k的儿女,儿女也应该有爱神的心,两者之间有亲蜜的交通。3.作儿子的有特殊的权利和地位,是仆人所没有的,神的儿女也是如此。乃是出于内心乐意的顺服。这样的人自然能够借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活出神要求的生活。我们是神的儿女,不但享受神的爱也有圣灵的引导,更还能与基督同为“后嗣”也就是能够承受产业。属主的人有极大的福气,和基督同为后嗣,但却不是没有条件的,而且这条件是每个基督徒要得最终的福气时都要做到的。这是神工作的方式,基督要受苦才能得荣耀,属主的人也要和k一样一同受苦,当然我们所受的苦和基督的受苦不会完全一样,基督受苦是担当人类的罪,为人类完成救赎;我们永远也不能作这样的工夫,但我们可以和k有同样的心志,在心里和k同情,有和k一同受苦的心。与主一同受苦的目的,是为要和主一同得荣耀;这样的荣耀是将来的,而且是永远的。第十八课:第十八课:得救的盼望(得救的盼望(罗8:18-27)我们大有盼望,因为我们不仅要和主一同受苦,我们也要和主一同得荣耀。有三件事可以肯
定的:1. 国度的荣耀(提后2:10-11)主第二次再来,我们这些和k一同受苦的要和k一同作王。 2. 得基业的荣耀(弗1:18)。3. 自由的荣耀(罗8:21)主再来时,我们要有一个与k复活荣耀的身体相似的身体。 儿子是现在的事,后嗣是将来的事;受苦是现在的事,荣耀是将来的事;我们为神的儿女的人,不只是有现在,我们还有将来!荣耀的盼望是我们基督徒信仰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使我们在世上的追求不同,生活方式也不一样。我们现在在基督里所得的救恩是一种“既得,还未得的状态”(already and not yet)。以神全备的救恩来讲,称义是过去已实现的事,成圣是我们现在要努力追求的,得荣耀是我们将来所盼望的,也就是我们已经得着,但有还未得着的。
今天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只是k要作的工作初熟的果子,就如以弗所书一章14节所说的,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我们今天还没有得着圣灵完全工作的好处,我们还“等候成无儿子,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作神儿子是我们现在已有的事实,但完全成为神的儿子,能得著作神儿子所有的福气,却是我们要等候的。保罗所说的为神儿子完全的福气,“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对我们身体的得赎的拯救,保罗在8:24-25中说了三件事:1. 对基督徒来说,得救的事是一件已经成就的事实,但救恩中有一部分,也就是“身体得赎”的那一部分,是我们的盼望。不管我们的灵命遭受什么样的挫折,身体遭受什么样的痛苦,我们身体得赎的盼望是可信的。因神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已经救了我们的灵魂,k已赐圣灵给我们作了凭据。k一定要我们身体得赎,来完成k的救赎大功。2. 等候是确信你所盼望的必定具体实现,确信主必再来,确信主再来时我们的身体必得赎,有这样的确信,才能安然等候。 3. 最后,保罗要我们忍耐。忍耐等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保罗继续讲解怎样过得胜生活,保罗说我们能过得胜生活有一致胜绝招,那就是圣灵的帮助。圣灵不是代替我们作我们应作的事,却在旁帮助我们,和我们一16起作。圣灵会帮助我们按着神的心意祷告,既然是按着神心意祈求,神当然会垂听。第十九课:第十九课:神最终的目的(神最终的目的(罗8:28-39)罗8:28-30,保罗用了几个动词,讲出了神要在属k的人身上所做的工作:预先知道、预定、呼召、称义、使得荣耀。神要呼召人,就能叫蒙召的人接受k的呼召,绝不会有被召而没有被选上的情形。人接受了呼召,被神称为义,这完全是神的作为,既然如此,我们就不用担心会失掉这福气,即使在苦难之中,或者在我们软弱的时候,也不用担心,因为我们不是靠我们的能力得来的,也不能靠我们的能力去持守。最后,罗8:31-39为罗马书3章到8章作了一个总结,好像一首赞美诗一样,因耶稣基督的救赎,人的罪的问题解决了,人不再在绝望之中了。保罗说“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在我们的灵程上不是没有战争,撒但是专门阻挡神工作的一位,一有机会他就拦阻。撒但随时用疾病、意外的遭遇、环境的变迁、世界的引诱、肉体的软弱来攻击我们,不是使我们冷淡灰心,就是使我们失败跌倒。但神帮助我们,连撒但也拿我们没办法。但神帮助我们。神连自己的儿子都没有舍不得,叫主耶稣在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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