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牧场攻略以前在伴侣房子弄过现在离婚了弄自己房子的还能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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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奇诺和万宝路
  是谁说过美好的总是存在远方,
  是谁说过最好的结局是从不开始,
  是谁说过少年心事总是破了又起,痛了又生.
  覃昊送的戒指,压放在皮箱的最底部。很安静的。
  我一直不敢去触摸,任它独自在阴暗的角落里释放微弱的光芒。我和覃昊,是两个紧紧被那光晕锁定的魂。
  我们之间的爱情,从此将不再被提起。
  当箱子里的最后一丝光线消失,就像贝壳合上了它的壳,我收起了我的爱情,也收起了当初的我,永远的昊。
  每一件往事
就像一颗珍珠
  每一颗珍珠的形成都需要承受那锥心的痛
  小白的珍珠(一)
  卡布奇诺和万宝路
  Cappuccino.Marlboro
2002年8月-2003年11月
第一章 幸运的孩子
  二十世纪末期的中国,出国留学已不再是梦幻,也不再是天梯一般艰难,高中毕业直接升读大学的新型模式也开始兴起。我想对于千千万万个自费留学的学生来说,我是其中一个幸运的孩子,而这种幸运不得不承认是时代造就的。每一种新的变革在初期阶段都是不成熟的。有的人在这种缝隙中谋求利润,有的人在这样的空间里找到自己的台阶,我在这种热潮中找到了机会。
  从小妈妈就说我是个幸运的孩子,想要的都会得到,他们说这是命好,有贵人相助。凭借着不错的英语口语和当时被保守地称为回国押金的保证金,我轻松地拿到了英国Q大的入学通知书。那时,出国读书对我来讲还是个来得太快的梦。接下来,我和父母一起做了五个月准备,过关斩将,备齐了一切的资料手续、各类证明。六月的夏天,我怀着满心的憧憬独自飞往北京办理签证。
  当我早上六点钟排队站在英国驻北京大使馆门外的时候,我还是不相信这些都是真的,一切都太快。
  我是队伍里的第三个,站在冷冷清清的路边。英国驻北京大使馆在一条小巷里,完全没有美国大使馆那么热闹。等到上班的时间已排满了人,我是第一批进去的,等在大厅里。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忙推门进了一间隔着玻璃的会面室。签证官是个女的,那种皮肤松弛的英国中年妇女,脖子上、手腕上全戴满了金银珠宝,一副黄金不要钱的模样。提问还好都是例行公式化的,大概还没到十分钟吧,她就问完了。我还一个劲在心里说,得了吧,从我这里也问不出什么来,答案都是早已准备好的。
  她说:“You
month.”(你可以回家了,一个月后我们会通知你的。)
  我听她这样说就知道有戏了,满心欢喜退出了使馆。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我的手表在那天莫名其妙地停止了一个小时,而且还是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关键的一小时。我当时正在面谈,并不知道这奇怪的表停了又走了。因为我到北京的时候就提前买了张去往上海的火车票,准备一个人悄悄出现在姜西的校门口,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可惜当我赶到火车站,候车室里根本没有等这班车的人!检票员告诉我这班车在半小时前已开走了的时候。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可能呢?我的一场完美计划啊!
  姜西是我从前的同学,后来转回离上海不远的老家继续升学。我本想亲自去找他,告诉他我将要离开了,告诉他我们一起拼的那张图都拼好了,告诉他我去看了曹限东的球赛……
  然而,我终于没能朝姜西奔去,一切像是个中了个捉弄人的把戏。原本在梦里排练了千百次的相见就这样轻易破灭了。对于一个17岁的女孩子,那是甚至比去留学更重要的见面啊!可是无论多么忧伤多么失望,我只能接收这个结果。一个人跑到天坛去偷偷地大哭了一场,然后发觉自己是那么脆弱,打了电话给爸爸妈妈,说我事情办好了,我很想家,我明天就飞回去。我从小就相信命里总有些是注定的,就像我注定要走,我注定无法再见姜西一面。
  所有的注定都是玄妙的,就像在我不可知的未来里注定我要在某天某地遇见覃昊一样,没有解释的根据。
  在家优闲地玩了一个月,心里也知道是定了的,所以那年过了个最放松的暑假。其实是不想走的人,却矛盾的做好了走的准备。那个年纪的我像许多同龄的孩子一样,不知道怎样去决定自己的将来。
  北京的特快转递在一个月后寄过来,打开看,我的暗红色护照本里贴着张并不好看、但十分宝贵的英国签证。一切都顺利地让人吃惊。他们都说我比较顺,我也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孩子。不过,我心里清楚,一切事物从本质上来说都存在相对的一面,我也一样,出国也一样,幸运这东西更是如此。
第二章 我走了
  时间:公元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三日;
地点:南方沿海的S城。
  我走的那天,李雯和爸爸一起送我去的机场。李雯是我中学的同学,那种无话不说的伙伴。平时说得最多得是隔壁班得那个男生帅,那个明星和谁谁又传了诽闻。李雯跟我性格差别很大,她是绝对得乖乖小姐,说谎骗家长的事情总是干不好。
  那天妈妈她说下午还要上班,就不送我了,我们就在她公司门口道别。我其实不懂,妈妈是真的不能请假,还是她在害怕分别?
  告别妈妈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向她招手,看她笑而不语,就这样盯着盯着渐渐变小、消失。车开了很久我才涌起一阵淡淡的悲凉。仿佛童年时妈妈微笑着站在幼儿园门口与我道别的情景,又重叠过来。小时候的我,最怕被送进幼儿园,简直比下地狱还可怕。每次看见妈妈走我总是哭着跑过去抱住她的腿,大声呼喊:你别走,妈妈你别走!
  可是,那天我没有。我是她唯一的孩子,她是传统的中国女人,只要对孩子好,她愿意忍受一切。
  李雯也在中途下了,她没有带特区证件,去了机场出了关就进不了特区,所以在边检处我们就分手了。那天她没哭,我也没有。我望着她那可爱的脸,知道她是在祝福我的,我要对得住这些祝福我的人,所以我不能哭。然而,真正的伤心往往是哭不出来的,真正的眼泪都是无声的。
  只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多年后的一个夏天,她站在车窗外送我,我隔着玻璃看她,两个人却没出息地哭红了眼。我们原来是那么轻易就被人生无常感动得死去活来的人。
  由于坐的是国航从北京起飞的飞机,爸爸坚持一直送我到北京机场。从小我就喜欢找话题跟他说话,可他一向对只有三言两语,除非是喝醉的时候才变得滔滔不绝。我们一路都没说什么,谁也不想开口。
  沉默,可以避开那堵在心里的伤感。爸爸是从来不说教的人,他有很长的睫毛,卷卷的向上翘着,我不说话的时候总喜欢悄悄地盯着看。那双迷人的眼睛,安静而沉稳。
  在机场告别的时候,爸爸没有给我一个拥抱,他从来就不懂得表达他的爱,包括他给我的临别的话也很简单。
  他说:“你快进去吧,先把行李托运了,再办登记手续。”也许他还说了些什么,但是当时人太多了,也许我没有听见。
  我一直不算是个很乖的女孩,但是个很乖的女儿,至少我听我爸爸的话,爸爸也听我的话。我走进队伍里等候换票,隔着人群向他挥手,依然是说不出话来,我怕在他的脸上多停留一秒,都会受不了。逼着自己扭头,让身体躲在人墙之后。不许回头,不许哭。那时突然觉得有些怕,突然酸酸地有些想家。
  换票、安检、托运足足折腾了一个半小时。我开始有点烦躁。这种烦躁让我有一种无法名状的悲伤,与我热切的期盼矛盾地交织着,隐隐地撕心裂肺起来。
  不想走了,不停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在问:为什么要出国?为什么?
  可是,谁都不可否认:那天,我走了。
  飞机终究没有推迟地起航了。我那解释不清的恐慌似乎没有一个人留意到。我在逃吗?逃离我内心充分发挥想象的对姜西的单恋,还是我真的觉得这样的求学可以为我的家族增添点什么浮华的自豪?出国不是单纯“流行”、“羡慕”等词可以诠释的。
  窗口边坐着的那个满脸单纯又自认为缺乏理解的女孩,不出声地望着窗外,眼里噙满泪,强忍着,却忍不住还是让泪滴落在胸口。急忙偷偷地抹去,害怕被人窥见那份承受不起的脆弱。
  这已是个淡化了悲痛的时代。我们甚至害怕被人看到这样的悲痛,因为不被理解和容纳。那个年纪的我,并不了解少女的稚气和坦然地真情流露是多么美好的情感。那种我们在余生里永远找不回来的美好。
  中国,我就这样悄悄走了。
  英国,我就这样带着好奇来了。
  那年我是个不满十八的少女,年龄成了我每次回忆当初犯下的错误时,充分原谅自己的借口。少不经事嘛,谁能对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要求太多?
  也许只有少不经事的心才敢独自去寻求梦里的故乡,因为她不知道为了梦,还有多少泪要在黑夜里淌,她不知道成长的代价即使流泪也无补。
  当飞机穿过俄罗斯、欧洲大陆,兴奋与激动逐渐代替了离别的伤感。我不清楚将要面对的生活,更直接地说,我根本没考虑过这些。我从小就在顺境中长大,一出生就赶上改革开放,才上学就去了开放的前沿阵地。我信奉着最懒的猪猡哲学: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牛奶和面包造就的我们这一代人,大概都因缺少生活的磨练而显得骄傲和浅薄,不懂得谦卑与包容成为我们的致命伤。
  在经过十五个小时旅程后,我抵达伦敦希斯罗机场,疲惫而且不知所措。当时的我,一个推着大箱子的小女生,茫然的表情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那样一副天真无知的样子,也许真的被人一眼就看穿了吧,不然又怎么会在买票时,就轻易被一名中东人模样的人骗掉一百五十镑!我一脸无助地推着个大行李箱到处找去B市的售票处,那人一副机场工作人员的打扮,热心地过来帮忙。他问我需要什么帮助,我说我想买张去B市的机票,他说好,他帮我去买。于是我乖乖地把钱给他,等了十分钟他回来拿了张票给我,再把我送到换票的大厅口。我回头那个人已不知去向。等我拿着那票去换登机牌的时候,才知道是张假票。一时间,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觉得累极了,算了算了,舍财免灾。马上买了张去B市的机票才是正事。趁候机的时候我还向警察录了口供。这种事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人被骗,如果在国内,这样的雕虫小计,根本没法在江湖上混,偏偏到了国外还能骗上我这样的糊涂虫。我后来是越想越不明白,当时自己怎么就迟钝到这个地步?
  几年后,我又经过希斯罗机场,再没有迷宫一样的通道,再没有大得摸不着头脑的恐惧。其实,长大也就是这样,回头看时才发觉必须原谅自己的事情太多。
  伦敦,刚踩着你的地毯就给我上了一课。
  几经周折,我搭上了最后一班飞往B市的飞机。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时已是深夜,没有车,也没有人接我,我只能坐在机场空空的大厅里,陪我的是那只大大的行李箱。
  从S城到B市,从中国到英国,我已倦得失了恐慌,失了烦恼,失了快乐和兴奋,静静地在机场坐了一夜。那时只清楚一个最肯定的事实:我总算是到了。
  好不容易通融了机场的服务小姐,得以打电话回家,爸爸对于我这趟行程只说了句:“到了就好。”也不着急,也不担心。
  是啊,我也是如实说,到了一切都好办。爸爸这个人,一生遇事从来都处变不惊。他知道女儿的性格,他放心。电话挂了,才发觉自己其实并不知道Q
大在哪里,也没有告知校方安排接机。翻遍了笔记本,只找到了Q
大海外学生部的传真号码。无奈只好发了份传真过去,期望第二天会有人来接。先前的准备在爸爸眼里太不屑了,他说这些东西都不是必要的,难道去到了英国还找不着北?北都找不着,索性别去了。他这个人十几岁就在外面到处乱跑,什么都不怕。
  第二天一早,
国内S大正好有位老师在Q大,他是爸爸的朋友,看到传真,忙打电话到机场找我。我知道有人来接了,心总算是定了。对机场那位美丽的服务小姐宽心而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迷失的孤儿,来到这个对我来说一无所知的国度,除了小贝迷人的微笑外,我对她真的了解得太少。
  那天,第一次吃到B市甜得令人想呕吐的茶点,我知道了什么叫做甜。却没想到这样发腻的甜品,竟成了我往后稀松平常的咖啡小点。甜的总是让人心宽。
  出了机场,我看见一路上的田园风光,有成群的鸟飞过,天空阴阴的透着亮。
  我开始害怕一种不同文化将要带来的新的改变。而这害怕,大概要归咎于那个可恶的甜品。
  改变需要时间,不过,我还年轻,我知道改变就像将面条换成意大利粉一样,其实不难。
  茶和咖啡其实都一样是一种很平常的饮品,有时侯,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悲伤什么是欢喜。
第三章 思念在发霉
  B市的天空阴阴的,让人始终摆不脱灰蒙蒙的心情。这样的天气里总是长着一种凉凉的霉味,像是发霉的思念,郁闷地终日笼罩着我。
  我不断提醒自己,我那天已走了,我身在B市。
  然而,我想念S城的阳光灿烂,对往日的怀念开始像蔓藤一样无休无止地生长。
  姜西在干什么呢?他知道我走了吗?他那张英俊白晰的脸在回忆里变得模糊。
  姜西成了遥远的东西,就像一本书,放在某个角落我不敢开启。我忽然想起那个对着绿茵操场失声痛哭的女生。她被自己幻想出来的爱情折磨地不停抽筋,那哭声悲惨得像一个真正被抛弃的女人。那时已是傍晚时分,但仍有很多未离开学校的学生,一双双诧异的眼睛看着她。她拨通家里的电话,半天说不出话,只有呜呜的哽咽。她说不下去,只听见爸爸的声音在轻轻说:“没事,别哭,你在学校吗,我去接你回家。”电话还没挂上,悬在半空,她蹲在地上一个劲地哭,直到泪水变得冰冷,哭声闷在胸膛却发不出来。那片绿荫啊,那个操场曾是姜西常踢球的地方。可是姜西走了,走得那么干脆,走得没有一点留念。她每次看到那该死的操场心就被扯着发疼。那个十七岁的女生是谁?我已经没有太深刻的印象了。她的长发被风刮成一张网。她的泪留在了日记本的扉页间,她那神经质的脾气像挂在墙上的滑稽的脸,她的抽屉里还有一张姜西的照片。姜西的微笑永远不会变。
  我打开床头的抽屉,发现姜西的脸正天真地冲着我笑。我觉得一切是那么的虚幻,又那么不可辨别地真实着。
  剪不断,这离愁,怕去剪,剪出一脸的晶莹冰凉。我怕自己哭,眼泪原本是一种最让我感动的表达,可是那时不可以,哭让我觉得充满了虚张声势的可怜和厌恶。我不允许自己懦弱。
  姜西,现在也许已找到了他的快乐家园,他说他不喜欢他的家乡,他说他想念S城的朋友,他真的这样想吗?
  还记得那个冷冷的元旦节吗?和姜西一起的节日啊,他的手被烟花炸伤了表皮,我一直用冰凉的手握着他,缓解他红肿发烫的手指。
  还记得那个下午吗?我就那么固执地靠着他的肩,他就这样让我靠着,跟我说话,直到我在他肩头睡着。
  还有,那套他送的“李敖”的书,我把刚买的遗忘在巴士上,第二天他却买了一套新的送给我。
  这个人知不知道我在这样一个寂寥的岛上?知不知道我的思念?他又在何地,做着怎样的事,和哪个哪个谁谁谁一起,看过那一场流星雨?
  离开一个曾经十分熟悉的环境,每个人都会作出相应的改变去应付陌生。有的人很快可以融入新的环境,有的人则越来越寂寞。不满18岁的我比较像后者,或许因为过去我都走得太如意太幸运了。
  在S城的我,不断追求着别人羡慕目光,也不断得到这样的羡慕和欣赏。曾有位老师对我说:你就像浮在天上的云一样,一直往高空升,可是你要知道总有一天会落下来,那时就一定会摔得很惨。这个老师是我的恩师,我四年级的时候他是我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一个北京大哥哥,皮肤黑黑的,总是穿一双黑布鞋,说一口京腔,有一种南方少见的美。我有时觉得自己出奇的早熟。那时候就知道在心里偷偷喜欢老师,喜欢他才开始真正地喜欢写字,喜欢用文字去体会生活。不过这句忠告却像咒语一样令我在夜里辗转反侧,它像一张狰狞的面具,在神秘的黑暗中被清楚地放大,狡诈而邪恶地向我狂笑。后来竟成为我内心从不肯倾诉的恐惧。我从小学开始就发着这个噩梦,而我惊讶的发现,那张脸的阴险和我所获得的赞美成正比。没有人知道这恐惧,而我担心自己会在这恐惧成为事实之后被嘲笑击垮。
  于是,我决定要逃走!
  S城一直以来是我最快乐的家园,她优美又充满梦幻,但在姜西离去后,她的美却让我包受煎熬。我害怕经过曾留下过姜西的脚印的小路,他的身体幻影一般就是眼前摇晃;我害怕路过校门的十字街头,他曾在那里看着我过马路;我害怕所有曾经美好的记忆。
  小时候我怕黑,我总觉得身后有只手,每每这时我就会发疯似的跑,我不敢回头看只知道往前跑。于是,就这样我带着一丝侥幸的心理逃来B市,因为不知道怎样去面对姜西曾坐过的空座位。逃跑是有代价的,这代价就是孤独,我变成了一个孤僻的女生,甚至还有点自闭。放学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去大厅看电视,也不愿和谁说话,每天坚持走我的两点一线。更不敢碰爸爸妈妈的照片,怕仅仅是一眼,也会被汹涌而来的思念冲垮。那个让人觉得怪怪的小女生,不懂假装的坚强或许比真实的脆弱更让人害怕。一个逃惯了的人,不知道只有面对才是唯一的出路。我就是这样一个可悲可笑的逃兵。
  我了解自己是个孤独的人,走在思念崩溃的边缘,学着用阿Q的方式来试图安慰:这一生,就是由生与死、聚与散组成的,每一次聚都是需要用散来交换,我不过是在聚散交替间苟且偷生而已。这就是生活,而生活就是这样,由不得谁!
  我相信聚与散在冥冥中有着因果的因素。宇宙间的事物都存在着最简单的因果。我之所以会来到B市,自然有它的原因,这是我无从知道的,我所能做的只是:既来之,则安之;因为,我没有路可以退。这一次不是赌,是成长的历程,结果会怎样,对我不再重要。
  我听爸爸的话,他是个深明大义的父亲。有时我们都必须为了些什么而活着,努力着,只有
  这样才知道自己是活着。我把自己完全交付给了英语,希望能用一种对自己刻薄的方式来平衡我的精神危机。事实是,从第一天踏入英国起,我就越来越怀疑自己从小学念到高中的英语根本是另一门语言!我变得像个哑巴,像个聋子,在这个完全是英语的城市里,只懂得乖乖的傻笑和竖着耳朵瞎猜。天晓得英文还一直是我的强项呢!
  每次出门前,我总是先想好要干什么,然后翻口语对话书查一查,确定好了,再多记几遍。就算是这样,还是难免会出现一时情急不知道该怎么说的尴尬场面,加上B市特有的口音,我越发着急,耳朵不灵,舌头不转。
  买菜做饭
每天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生存,毕竟是任何时候人最先要解决的问题。我长那么大,从没把吃饭真正当回事,到了需要自己解决,而且是长期都会有这种需要的时候,我才知道男人为什么都希望找个会做菜的老婆。是谁说过,要征服一个男人,第一要征服他的胃。可是这对于从不下厨的我却成了比英语更让人头疼的事情。面包牛奶成了主食,蔬菜总是吃生的,后来知道去买只要放在微波炉里定上时就不用操心的半成品,味道仍然不能去和妈妈的家常小炒相比,而且都是芝士、披萨这些高热量的东西。这个奇怪的地方,吃蔬菜比吃肉贵,吃鸡翅、鸡腿最便宜,至于鸡头和鸡脚,我连看都没看到过。新鲜的海产和鱼类要到专门的海鲜市场才买得到,而且一周只有周五早上才有卖,我读书三年也没有去过一次。
  最让我难以适应的,就是英镑对人民币的巨大落差。每次付钱都下意识的乘以十二,价钱总是要贵好几倍的。那样的气短,是我从不曾想到的。没有英镑和人民币的对比,又怎会有一天我深深感到人民币的悲哀。更可叹的是,这悲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了每日来最困扰我的事,我总算明白钱是什么。每次从银行拿出英镑,心里似乎都被什么堵了一下似的。那时才懂得三毛的话:吃面包就像在喝父母的血!当然在英国面包是不贵的,改为吃水果比较合适。
  庆幸的是,我是天蝎,而天蝎是强悍的,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不低头,在任何挫折面前都不退缩,越是让人畏惧的环境越是天蝎打足精神拼搏到底的地方。
  每天上学、放学,几乎都是我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街上,孤单单地体会着B
市七、八月份的冷清。虽然这段时节是B
市最乱的时候,常有爆炸和宗教冲突等事件发生,但在大学区却很安全,几乎不受任何干扰。我们总是打趣地说这里是一片寂地。它没有中国大城市的现代化,没有工业的污染,没有人群的喧嚣和摩肩接踵的拥挤浮躁。它有的只是一种田园般的温柔与安静。实际上,当时在国内的爸爸妈妈都急坏了,而我每日能感觉到的却还是孤寂。连电视也只有5个频道(加密的频道要另外付钱,学校没有批准),都是些老掉牙的片子和肥皂剧。
  我慢慢的变得不再想家了,这倒是让许多人问这个问题的人都侧目的回答。其实时间就是这样有魔力,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被它改变。我开始不用翻书查对话,知道去银行开什么样的账户利息高,知道买那种电话卡打长途便宜,知道那里可以买到日本豆腐,而且可以对着电视发笑了。
  我有时也打电话回家,但发觉总是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更爱写信的方式。写信成了习惯,像每天写的日记一样,芝麻大小的事情,如吃了什么菜,遇见了什么人也会写在上面,甚至后来还会主动交代认识了怎样的男朋友,去什么地方约会。每周我几乎都要寄一封家书,每封都密密麻麻地写满几页纸。再贴上我每个月特地买的按月发行的新邮票,最后还要在信封上画上画,写些心情小语,就像写情书给自己爱的人一样。写信的那份寄托不是电子邮件和电话可以取代的,那份等待收信的心情更是让人愉悦的。有字刻画过的岁月,才是真实而美丽的岁月。
  我的日子就是这样平淡地在我生命里流过,像杯凉开水一样,不是很冰,也没有矿泉水的口感,甚至还缺少一片薄薄的柠檬。
第四章 课堂是天堂
  陈娜和孙洁是我在一个月里仅认识的两个中国学生,也是我的学姐。
她们都是公派的交换生,只在B市读一年,然后回国拿毕业证书。我们都住在一栋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灰色古楼里。听说那栋楼一直被Q大的学生称为“鬼屋”。外面很旧,隐在丛林里露出尖尖的屋顶,里面阴深深的,有种陈旧的气味。从第一天住进这“鬼屋”起,英国的阴冷抑郁在我心里就永远挥不去了。
  陈娜是学法律的,她精明过人,口齿伶俐,善于交际。大家在一起总是她拿主意。孙洁却是完全相反的女生,她文静纤弱,什么事都闷在心里,谨慎小心,凡事都喜欢问问老师,问问他人,缺乏处理问题的决断和气魄。她和陈娜性格上的反差没有成为她们之间互补的纽带,却最终导致了她们关系的破裂。我刚去的时候,学校的老师把我介绍给她们,要她们多多关照我这个小妹。不过,中国人在国外向来都是不亲不热的,大家都不喜欢过分亲密。她们两人总是一起炒菜做饭,每周一起去买菜购物,再回来算帐。可是还没过多久问题就出现了。先是孙洁觉得陈娜的菜做的太辣、太油腻,陈娜又觉得她总是不帮手做饭太过分。每天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怨声连连,不欢而散。同屋的鬼佬都觉得她们不可思议,因为她们两人每天似乎从中午到晚上都在厨房里折腾!庆幸的是我们的厨房大得可以作会议室。
  陈娜是个开朗的大姐就,有的人第一眼看上去就是强烈的,充满感染力的。我还记得陈娜和我说的第一句话:“Do
tonight?”(你今晚想去酒吧吗?)她居然跟我讲英文,让我有点紧张失措。
  我眼睛睁得大大的望着她,她那天穿了条花花的碎花长裙,很多褶皱。我说:“No,
  她还在笑笑地朝我眨眼,她的眼笑起来特别媚人,嘴角还有个小小的酒窝。“Why
yourself!”(为什么不去呢?你应该好好享受生活)
  她说完又是一阵爽朗的笑。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客厅,还在想那句话:You
yourself!
  直到多年后想起,我才体会到我们其实享受生活的方式很多,喝酒不得不算一种。
  我和陈娜、孙洁三个中国女生一直住在“鬼屋”。陈娜在国内有个男朋友,后来说起来,还是我中学里历史老师的儿子呢。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大。陈娜和孙洁闹翻后,每天都会带外国的朋友回来吃饭聊天开PARTY。她非常外向开放,像只美丽的花蝴蝶,在花丛里翩翩起舞。有时也有西班牙、法国的异性朋友来宿舍找她,她喜欢和他们一起聊天,去酒吧。孙洁最喜欢和我说起这些事,语气中还有点或多或少的酸味,似乎和陈娜约会是孙洁的男朋友。其实,孙洁在国内也有男朋友,可是我不理解的是,她从来不承认,而这并不是害羞的事。每天早上二楼的公用电话就发疯地响。我们都知道的,不用兴奋地冲过去抢,准是孙洁的男朋友打来的,两个人一说就是半小时,简直是比在国内“煲粥”还长。这情景总是让我想起小时候被问的一个IQ题:什么时候说话要收费?当然是打电话的时候,特别是这种国际长途!
  开学后因为不想在住鬼屋,我搬了家,更是很少见到陈娜了。有天偶然碰到,她淡淡地说和S
城的男朋友已分了手,正在办去西班牙的签证。我才知道她有了新男朋友,是西班牙人,叫JUAN,并且可能很快会结婚。我突然想起当初陈娜说起自己国内的男朋友时那一脸的幸福甜蜜,而今竟成了不堪回首的过去,只剩她曾洋溢着甜美和令人羡慕的笑脸,久久浮在我面前,不肯隐退。
  陈娜说:“我和他分了。两个人天各一方,这些事都很难说的,你没有男朋友你不明白这种感受。还有,孙洁也和她男朋友分手了,你不知道吧?”我很惊讶“啊?”了一声,却又觉得没有什么可说。当初那么好的样子,天天打电话,爱得死去活来的,怎么会这样呢?是不是因为我们太年轻,太容易放弃?也许,就想陈娜说的那样,感情的事谁说得准?
  上英文补习班是我每天的必修课。班上的同学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他们说着各自独特的意大利英语、西班牙英语、日本英语……彼此之间常常会听不懂,比手划脚再配上丰富的面部表情,真有点像在打哑谜。
  那段日子里,课堂是我的快乐天堂。
  我的搭档是个头有二米二的西班牙男孩米高。米高长得浓眉大眼,总是有说不完的笑话。我和他在马路上做社会课题调查,总是让我觉得不自然,落差太大了。同学法籍的马里姑娘玛利亚最喜欢狂笑,而且她从不说自己是马里人,尽管她的肤色黑得像碳,她还是要一再说自己是法国人。我每次见到她都想起经典之作《修女也疯狂》,尤其是她脸上夸张的笑容和黑色的皮肤,每天都有笑不完的事情;还有可爱的日本女生池子,她戴着副眼镜,头发扎成两个小辫,说起话来点头哈腰,宛然一个日本小女子。我好喜欢她的样子,
一张圆圆的娃娃脸,一个标准的小丸子接班人。
  其实,人生是场奇妙的旅程,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碰上陪我们走一段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在哪里看风景。而我,一直在找个地方躲起来,变成美丽的肥皂泡升上天空,在地平线上消失。
  我在英语补习中心认识了吉,我后来的英语老师。我听过一堂吉的课以后就决定不再去上老头Robert的课。Robert对此事却表现出极为不寻常的善解人意。
  Robert只是说:“Dear,
first.”(我对你的选择没有异议,你应该要让吉知道。)
  我本以为会被老头刁难一番,没想到他这么轻易就放走了我。“Thank
problem.”(谢谢你,罗伯特,你真好。我已经告诉吉了,他说没问题。)
  刚去吉的课堂,还真有点不习惯,吉说话很快,给人一种十分机智醒目的印象。但他却常常找不到东西,常常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不过那时,我就是喜欢他这突然思维短路的毛病。
  他总是自我开脱的沉思一秒,然后对我们说:“What
……”(我希望你们做的是……)然后眼睛眨眨望着天花板,半天还是想不起要我们做什么。
  当初,对吉的印象也并没有那么深,偏偏有一次上课,孙洁坐在我旁边,悄悄对我说:“你看吉,都有三十几岁了,可却像个孩子一样可爱。”
  那是我第一次专注地看了他一回,从头到脚。就是那么专注的一眼,一种异样的感觉突然在我心底划过,瞬间又消失了,留在脸上的是不露痕迹的微笑。那一刻,我并不很清楚,像是有什么神秘的东西,来了又走了,它进入了我的身体,遗留下了点让人摸不透的印象。
  吉的确是个非常可爱的人。
  我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窗台上,两只脚一荡一荡地悬着。这时吉从远处走来,他一向是那么大步的走路,肩上背着个大大的黑包,里面装满了废纸、用完了墨水的笔、磁带,和他的套头毛衣。
  在吉走到我窗下时,我对他大声道了句:“Good
afternoon,J!”(下午好,吉)然后看他那单纯却隐藏着老练的微笑浮上嘴角,也回应了他一个美丽灿烂的笑。
  那天,吉把他的宝贝毛衣忘在课桌上,被我偷偷地收了起来,晚上紧紧地抱着靠在胸前,仿佛真的很温暖。
  第二天,我得意地递给他一个纸袋,里面是他的毛衣,认真地期待着他露出一脸可爱的惊奇。而我最开心的又最感动的,就三十几岁的吉还喜欢学孩子诈哭诈笑的模样。像一个大男人对着电视看卡通片一面发出的吃吃的笑,模样很像滑稽可爱的憨豆先生。
  吉开始注意我了,他问起我的爸爸妈妈,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他的关心出于好奇或是礼貌我不管,我只是喜欢被他注意着。我每天等吉一起下课,有时和他一起喝杯咖啡,有时一起走一段路。
  我感谢吉,是他的乐观让我的世界也随着快乐起来,是他把我从浸泡着姜西的苦闷与思念中领出来的。
  语言班每周都有一次聚会,能歌善舞的老师和学生们都喜欢登台表演。吉的节目总是捧着吉他自弹自唱。我第一次入迷般听着他弹奏的调子,那么沮丧、低沉、近似绝望。与我眼里那个幽默、愉快的大男人吉全然不同。歌声里充满着我无法体会的沧桑和悲凉,这样的悲凉与现实中快乐的他相比,更是强烈而深刻,相反,我那少女时代苍白的烦恼,在他面前显得多么的无病**啊。
  我喜欢坐在角落里,捧着杯大大的啤酒,看气泡上升,静静体会吉的音乐,仿佛在做梦一般。当时的吉他啊,如果没有听到你的仓凉,我会不会痴迷上?问问上天,那旋律,当时如果没有阴差阳错地掉进我的啤酒里,如果没有月光正好照着那扇窗,结果又会怎样?
  吉他是吉留给我的美好记忆,有的时候吉不弹伤感的音乐,我就喜欢听他弹北爱著名的民歌:《Danny
Boy》。那是首美丽又传统的曲子,温柔地带着淡淡忧伤,却又美得远离城市、远离繁华,仿佛歌里藏着最纯朴的心灵和最优美的田园。每当那首曲子缓缓飘来,我的心弦,总是被它拨动,或轻或重的无可否认的。直到今天,我每次听到那首爱尔兰民歌,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起吉,耳边飘飞的似乎还是他让我心醉的吉他乐曲。可惜,这个时代流行的不是说爱,单纯的爱听起来总是让人觉得如外星怪物一样不可思议。这首简单的歌曲所带给我的印象比我以为地要深远得多,它像摇篮曲一样,让我们长大后仍会有一天,愉快地想起来。
  每到周末,我都会参加语言学习班组织的活动。可惜吉从来不去,因为都是些他去过几十次的地方。ROBERT和MARY都是年过半百的老人家,每次却兴致勃勃地带队游玩。他们都喜欢和年轻人一起打成一片。ROBERT
最爱开玩笑,
像是个顽心不改的孩童,MARY
则像奶奶一样满脸的慈爱。她一生未嫁,没有儿女,对学生疼爱如母。
  吉每到周末就会搭一个半小时公交车回家,他家在一个海滨小镇上,全镇只有一条商业街,一个银行,一个邮局。每到夏天,就会有许多游客到那里去晒太阳,到处都是人。可是冬天就只剩空空的孤镇了,连镇上的居民都搬去别的热闹的地方。在吉去中国教书的时候,我去过吉的家,他的父亲是我见过的最绅士的绅士,他母亲也是十分温柔的妇女,那种家庭和睦得让外人都觉得亲近。吉的家很大,也很美,离海边不远。冬天的海滨,呼呼刮着风,满目沧痍,没有一点生气,除了沙滩上几只狗和放狗的老人,似乎不再见到有生命的东西。
  最让我欢喜的是都柏林之行。都柏林是爱尔兰共和国的首都,从B
市过去虽跨了国界却不用任何边防检查。那里像是另一个不同的世界,到处生机勃勃,人潮涌涌。许多年青人三五成群,在街头弹吉他、拉小提琴、打鼓、唱歌。我和池子走在都柏林欢快的街上,感受着久别了的都市繁华,心像花一样地怒放了。那种真正异国的风情,融入各种民族的文化城市情调让人感动。后来我又去过一次,主要是去看TRINITY
UNIVERSITY和畅饮刚刚从厂里生产出的GUNNESS
黑啤。都柏林就像那首欢快的民谣唱的一样:In
mussels……”
  我和吉一起看过一部录像,很老的英国片《Brass
off》。是一个德国学生要求学校放的录像带。讲述的是英国社会下层矿工的生活。当时吉就坐在我旁边,放到快结束的时候,我发觉他落了泪,而我,也红着眼。当我们共同看到失业的人,看到人们苦中作乐的时候,我看见了另一个和自己一样易感的人,我能感到我与他的内心最深处的共鸣。划过面颊无声的泪更让我相信我们是同类。那个晚上,录像结束后,吉坚持一直把我送回到宿舍。而他的住所和我的宿舍却在相反的方向。我一路和吉聊着晚上录像中的情节,我多么希望那条路可以一直向前延伸,永不要停。吉却时不时来一句:“BAY,
FAR。”(你的家怎么这么远)到家的时候,我邀吉进去,他拒绝了。我站着跟他拖时间,我不想让他看着我进屋,也不愿意看他远去。我不知道吉是在等我迈出第一步,还是只在无限地奉献他对小女生的爱心。我摸不透吉的心,他为何总是这样装作不懂我的心?是不是我们都太小心翼翼?
  吉喜欢自己录制一些吉他伴奏的歌,我向他要了一盘。封面写着:Songs
(吉的歌送给小白)
。那盘磁带我很珍爱,虽然只有20分钟。每天晚上我都靠在客厅的录音机旁,反复播放吉的音乐,放任地让那吉他弦乐缠绕我,浸湿我,直到我睡过去。音乐里他的嗓音,带着令人意外的失落、忧伤、无奈。那种有点颓废的音乐就像我爱听的乐队Suede的调子,一样让人着迷。也许在音乐里,我们容易释放自己内心的情绪,才真正自如地表现出不被旁人所了解的一面本性。(我还记得第一次听Suede的歌,他们的摇滚风格在我那时接触的流行乐中显得与众不同,有着一种怪异又病态的美。
当时,姜西拿着那张封面怪怪的CD说:“小白,这张碟我随便买的,没想到还挺好听,你拿去听听。”
  Suede是姜西介绍的。)
  B市的街道不多,从我的宿舍到学校要经过几条宽宽的老街。主要的街道分枝下的林荫道总是特别空荡寂寥。从学校到吉的家,需要经过几条这样的林荫道。我最喜欢的是从学校出来的第三条长长的小路,路口有棵古老的树,高高的长满了叶子。吉曾和我一起走过这条道。沿途的每棵树都见证过我们的欢笑,也都知道我的秘密,它们是最忠实的朋友,只有它们知道有个小女孩喜欢偷偷跟在一个大男人身后,总是独自偷笑,快乐地仰着头走,远远地跟着他。
  我有时也喜欢顺着那条路一直走到吉的住所,每一步都在幻想他的突然出现,我们的偶然遇见。可是从来没有,一次都没有。而我每次到他的门口,就会在他门前放了只蓝色的千纸鹤。
  终于有一天,吉说:“BAY,
DOOR?”(小白,是你吗?把一只蓝色的小鸟放在我门口?)我看着吉的表情,分不出是高兴还是生气,也许更多的是担心,因为他在摇头,神情仿佛我真的不可理喻。
  那天吉还对我说过些什么?记忆中只有一串笑声和阳光的光束穿过密密的绿叶,柔和地在地面形成亮亮的斑点。我喜欢对我喜欢的人做无谓的事情。因为我爱,我快乐。
  我和吉都那么暧mei地交往着,我喜欢等他下课,和他一起回家,给他唱中文歌,听他的吉他乐,给他讲我为他写的诗。可是,有的事情我们都不能假装,不能过于感情用事。
  吉终于在我流泪之前很严肃的跟我说:“BAY,
FRIEND。YOU
EIGHTEEN。”(别做不快乐的女生,找个男朋友,开开心心过你的十八岁。)
  我看着他的眼睛,好大好透明。然而,他那瞳孔中印出的女生,微笑挂在脸上,无奈压在心里,然后在无尽的失落里迷失了自己的身影。
  我是个被吉的音乐从忧郁的记忆中唤醒的人,我的忧郁,源自姜西的忧郁。我爱看吉的笑,爱听他讲课,和他相处的分分钟都是快乐的,那种快乐与普通的快乐不同。我的快乐,没有人懂,为何我流着泪来来回回走那条林荫道,为何我的胸膛充满了无法诉说的悲伤,可是我仍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快乐又幸福?
  我的大学课程开始后,吉被派去了S城的S大教书,给下一批预备来Q大的学生上补习课,大概年底才回来。我安排了李雯去见他。
  李雯发了邮件给我,说她也很喜欢吉的幽默,吉就像个大孩子,在他身上仿佛没有经历过人世沧桑,他总是那么快乐。那就是我喜欢的吉啊,没有邪恶与黑暗的吉。
  我开始每天和吉互通电子邮件,每天把收信看作最重要的事情。而吉也总是准时会给我回信,哪怕只是只字片语,对我也是莫大的幸福。后来他甚至还寄了封手写的信给我,里面有几张他在S大的照片,气色很好,一身活力。看来S城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我的课堂因为有了吉而生动,我因为有了懵懂的爱情而变得快乐,生活在音乐而渐渐告别忧郁。如果天堂有颜色,就让它是音乐的颜色吧。
第五章 B 市的侧面
  英国在我没有去之前,老师就告诉我,那里的人很保守,很绅士,办事很有礼节。这些共性是民族的共性,也是历史和传统造就的。当我生活在这个国家,真正自己感受了他们这个民族的整体素质,才发觉在很多小事上,我们的同胞在国内恐怕过几代之后也无法达到。
市的市中心有个大型的购物商场,人来人往,就连用厕所的人也很多。队伍总是排到外面,但没有人去抢,出来一个进去一个,不需任何人去维护次序,甚至也没有人抱怨,都那么耐心地等着,有时还谦让老人。而且在英国是不用随身带纸巾的,几乎所有的厕所都有备用,即使是使用频率很高的厕所也总是保持得很干净。其实排队的情形在车站和商店都常发生,从来没有看见有人插队的。甚至是行人横过马路,后面的车也总是会停下来等你先走。
  在B市,公共汽车是一种十分休闲的交通方式。车里的座位总是大大的,宽宽的,没有人站着,一点也不拥挤,只是车票比较贵,按站计价,自动投币。国民整体素质的高低其实从一些很小的事就看得到。哪怕是普通的市民也会主动去维护次序。人在年幼的时候往往知道要遵守的规则,却会在环境和时间的打磨下漠视。曾经我见到长江里漂浮的垃圾时也会心痛愤怒,可如今却是麻木,和大多数的同胞一样对于我们的母亲河,对于这个生态环境都麻痹了。
  黑色的士是英国固有的传统车,历史悠久,一派十九世纪初的街景。坐在里面的感觉一般,但看到这样的车在街头穿来穿去,却有难得的兴趣。一般在B市的市区都不用打表计程,只需给2英镑就可以,就像国内中小城市10元打的一样,也是一种非常方便的交通工具。
  在伦敦的话,以上的两种方式都不好,不仅价格贵,而且经常遭遇堵车。但伦敦的的士被喷上了鲜艳的油漆,五彩缤纷地在大街上跑来跑去,却是更为亮丽的风景。
  城市里平时可娱乐的项目不多,赌马、赌狗、赌足球是极普遍的,六合彩是每条街都买得到。我天生没有赌运,从来不做几百万从天而降的美梦。没想到后来偏偏却遇到了爱极赌马的覃昊。赌马是种能让人激动又容易上瘾的活动。兴趣好的时候,甚至会追溯到那只马的爸爸妈妈,以及过往的成绩,还有它的习性,惯用的骑师。当看到自己挑中的那只马,一路居中,最后冲上,遥遥领先的时候,我和覃昊会激动得欢呼大喊,相互拥抱。那种拼杀与永不放弃的精神才是真正激动人心的。
  夜生活几乎都是泡吧和蹦的,餐馆大多都在十点左右就不再营业了,那时正好是酒吧开始忙碌的时段。爱尔兰人是我见过的最好酒的民族。每天十一、二点就是酒吧的高峰期,散场后就是满街的酒鬼。女人穿得总是暴露而妖艳,“美丽冻人”的低胸吊带装。不管她是十八岁的女孩还是四十岁的中年妇女。男人则是可以从中午一直坐在酒吧里混到晚上。啤酒,是这个地方最受欢迎的饮料。人们的生活总是休闲而轻松的,欧洲让人最大的感触就是凡是:“TAKE
EASY”。不过社会福利太过优越,同时也就不可避免的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市所在的省是个不允许堕胎的省,和英国其它地区不同,保留的是爱尔兰的传统。因此也就出现了许多的未婚妈妈和许多多子妈妈。
她们中的很多人自己都还因没有固定的工作领着政府的救济金!当然孩子也可领一份,相对还改善了生活。可悲的是,不少已成为妈妈的女孩,根本就不知道孩子的父亲长什么样。其实,学生在中学已经被传授了避孕的卫生常识,在大学里安全方便的避孕药也是轻易就随时领到。但对于社会底层贫困无知的家庭长大的女孩来讲,午夜狂欢一场,不明不白就怀了孩子,生下来是最自然的事,生完后就去申请救济金。她们本生就可能来自类似的母亲,又怎么会对生活有质量的要求?这样的情况其实是非常让人头疼的恶性循环。
  这个国家有很多看起来很诱人的优惠。如汽车,价格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尤其是二手车,更是不值钱。但是千万不要冲动,对于25岁以下的年轻人来说,买车容易养车难。因为每年的保险费就可以交到你破产!我原以为在英国租房不如买房合算,因为房租太贵,而买一套没有花园的别墅式排屋却不是很离谱,甚至还可以将其中的几间房租给别人。不过,真正买了房就知道,在英国房产要交很高的地税,而且七七八八的管理费吓死人。不过,在英国买东西拿工资也要交税,烟酒汽油的税更是重得让人负担不了!可是这样高的税金还是有人酗酒,要抽烟,要开车,其实消费都是相对合理的,只是对于我们外来的人来说,明显偏高,因为福利我们都没有享受到,却缴税不少。
  真正看清楚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真正了解一个城市也是不可能,只是从她的侧面,看到了更多的侧面,民族、文化、历史和社会都种种区别,把我和这个城市从根本上划分开了。人总是因为区别才吸引的,我喜欢B
市,一个比我想象中更安静,更和谐,更让人安逸的地方,有着两个国家的风俗文化,两个国家的仇恨与热爱。
第六章 姊妹
市一个月后,我认识了白琳,一个注定了会与我相见相交的姐妹。我有时甚至觉得我是为了赴和她前生的约定来Q大的,穿越了层层时空,漫漫烟雨。
  那是一个雨后的中午,我早早走进教室,室内的光线柔和、细腻,窗帘半掩着,空气里甚至带点忧伤的调子。一个陌生中国女生临窗而立,她听见有人,回头,微笑了一下。我呆呆地立着,好熟悉的脸,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竟然有这样似曾相识的亲切。
  她就是白琳。如雨后清晨的露水一般可人的女子。
  总有人说我们看上去像两姐妹,你看她的眼睛,再看看我的,那里面有她也有我。
  白琳不具有那种让人一看就感觉惊为天人的倾城之貌,但是她有一种独特的美,那是种像兰花的花香一样让人不易觉察的美,与娇艳、怒放、含羞都完全不同。她和我一样是自费生。我们同年同月生,甚至连名字中也有个同样的字。
  那天在教室见到的她,隐隐暗含着忧伤,努力掩藏在微笑下,可是我能感到她内心的颤动,那种能波及她身边的敏感的人的忧郁,哪怕是一个回头,一个转身,我都觉得她仿佛是结着丁香花的幽怨一般,让人怜惜。
  白琳来到B市已有大半年了,她一直在上英语课,准备9月和我一起开始大学课程。白琳不爱说话,常和一个叫于俊新的男生一起来上课。她在吉的课堂上很喜欢微笑,而我则喜欢坐在她的对面,好从正面看她那种浅浅的笑。白琳上吉的课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有几个月甚至只有一两个学生,吉成了她单独的辅导老师。她了解吉的幽默,知道他下一句台词会接什么,有时她甚至帮他先说了。
  白琳刚从国内过了暑假回来,所以我之前没有见过她。几堂课后,我不自觉得喜欢和她说话,喜欢看她说话。她说话的时候,总是慵懒地微笑着,我一只手撑着右腮望着她,从眼角到下唇,玲珑精致,像搽过黛玉做的胭脂,粉粉的白里透红。这时,我忽然奇怪地觉得课堂不真实起来,仿佛我已置身于秦可卿的睡房中,层层薄纱,迷雾薰香。我低头看表,那分钟,下午两点二十三分,我的眼前出现了烟雾缭绕的“太虚幻景”,还伴随着一种幽幽的香。我完全惊讶于那时的幻境,至到吉叫我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我没有离开过这课堂。至于当时为什么会产生这样暗暗的迷幻的感觉,我也茫然无绪。只是我能闻到,衣袖上还染了淡淡的迷香。
  相识何必曾相逢?
  下课后,白琳邀我去她的宿舍。微笑着站在我面前的她,幽雅而端庄,让我又想起了可卿。
  我按白琳给我的地址,穿过几条铺满落叶的林荫小道,便看见了那幢桔红色的藏在小路尽头的老屋,也是属于Q
大的宿舍楼。
  白琳的房间在顶楼。一开门,迎面看到的就是一扇大大的窗,微微开着,透着清清凉凉的夏日之风。风里夹着甜味,那种植物散发出来的幽香让人迷惑。
  我面前的这个女子是谁,那么熟悉的笑,这屋子,这风,还有我脑海中的烟雾缭绕。我相信生死轮回就是个魔咒,一定是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某个人和某阵清风的吹拂下才能被启发和解除。
  她的房间里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卡片,堆满了可爱的毛公仔,绝对的现代都市女子,只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忧郁不属于这个时代。墙上、桌上到处是她和她男朋友李光的合影。李光是个十分好看的健康型男生,一副大众情人的模样,让人看了还想看。
  白琳很少主动跟我谈起他们的故事,仿佛那是上个世纪的传奇,她说:“我觉得我们的故事就像《约定》那首歌一样,我还记得他到长沙看我时,我抬头看见他住的旅馆的门牌:316。可是这些都是那么久远的事情了啊。”她的语气是无力而且无奈的,她和李光之间的故事似乎停留在某个时空,如是一曲优美的歌,偶尔传入耳朵,成为片刻的追忆。
  我们都相信美丽的东西是经不起说的。说多了就成了莫名地糟蹋。
  我说:“你男朋友真好看。”
  白琳涩涩地笑着,“是吗?”她反问,可是回答却是那么的不置可否。
  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她微微笑起来:“在一个红酒推销活动中。那时,我刚入S
大,他比我大两届,是学生会的。后来我们就经常一起去吃消夜、听张学友的歌。”
  白琳欲言又止,我没有追问,却沉浸在自己对这段初识的想象中。我想她必然是深爱着这个男子的,可是我却担心这段感情,这样的思念要持续多久呢?学姐陈娜和孙洁的恋情不都因为距离而分手吗?
  我突然很想念姜西,想起他如婴儿般细腻的皮肤,找不到任何瑕疵的面容,仿佛完美纯洁得让我不敢去触摸。一切有都像过了一个世纪一样遥远起来。
  白琳放起CD,花香和清淡的音乐,一切都是属于她的调子。我靠着墙坐着,竟有点昏昏欲睡。似梦似真,花香里迷失,追忆、追忆,竟沉醉不知归路。
  只有我知道,我是来遇这个女子的,她就是我这生都相伴的姐妹。
第七章 我是中国人
  和外国同学谈起中国时,发觉他们对中国的了解太片面,甚至还停留在70、80年代。我告诉他们我没见过红本本,我没见过毛主席,我可以把信寄出国而无须被检查。可他们仍然将信将疑,他们偏偏看不见只有中国学生用电子字典,用手机,用自己的手提电脑。
  我的外国同学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西藏,大概是受了Bred
Pitt所演的电影《Seven
Tibet》(在西藏的7年)的影响,或者是国外媒介对这一敏感问题的大势宣传。影片中的西藏是那么无辜的被占领了,***坚守不让的是块属于别人的土地。再加上Bred
Pitt也站在*这边丑化***,传媒的效应自然可想而知。我试图说服我的同学们事实并不是那样。可是与此同时,我的思想无疑也在进行着复杂地斗争:西藏在没有被解放前又属于谁?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我能了解的真相恐怕不够对事实的本身做正确的判断。
  事实的真相只可能是唯一的,然而对真相的报导和传闻却是千姿百态,五花八门的。再加上这些唯一的事实都或多或少地被遮掩和隐瞒。对于这没有结果的辩论,所有需要争议的问题都只有靠时间去洗练,让历史去评价。似乎我们的国民都不像美国、英国等国家那么积极地参与政治,也没有一个民主的环境让我们去参与。
  我曾在英国的电视节目里看到关于“6.4”的报导,其中的很多镜头在国内都未曾看过。以前听姜西说过,他就曾目睹过当时的北京城,他还是个孩子,吓得不敢出门,他看见有好多坦克,好多士兵的尸体,以及到最后学生横尸天安门广场,厚厚的石板地都浸泡在血浆里。那是个我还未懂事的年代,那是一场我还辨别不清黑白的抗争。我只晓得血流成河,我只听说天安门广场是横尸遍地,还有关于那场事变的种种说法以及一个个传奇的人物。其实,像我这样不了解真实情况的中国人太多太多了,我和我的同龄人又是多么可怜和可悲,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实情,又如何告诉我们的外国朋友真正的情况?在鬼子眼里的中国等同于专制、丧失民主、落后和愚昧。这令我痛心,我生在这样的时代,没有恨过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我的生命是充满感激的。我在中国生长了十几年多,我爱她,也感激她,她不可以让别人看不起,不可以被别人唾弃!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不允许!
  不过更让人痛心的,不是外国人怎么看我们,而是连我们自己的同胞都没有勇气说自己是“CHINESE”!
以前曾听李雯说起她的加拿大旅游的感触,她说最大的矛盾不是存在鬼子和我们中国人之间,而是存在中国人自己当中。大陆、台湾、香港就是三大互不相容的势力。这一点,我到了英国后更是真的体会到了,虽然不至于完全地对立,但界线却划分得非常清楚。
  新的学期开始之前,所有的海外学生在一起开了次气氛怪异的PARTY。主持人点到哪个国家的名字,哪个国家的学生就站起来。主持人叫到中国,叫到台湾,叫到香港。我站起来的时候,看见坐着的同胞,格外别扭。当时已经是一九九八年的夏天了!在英国人眼里,我们还是来自三个不同地区的人,就连学校里也分设了中国、台湾、香港三个学生会。而且,在我接触的台湾人和香港人中,没有谁会说自己是“Chinese”,他们只会说自己是“Taiwanese”或“Hongkongnese”。
  没有妈的孩子,是不是我们的悲哀?
  我有不少台湾和香港的朋友,但在他们面前大家不能谈政治,怕脾气一急,连朋友也做不成。本来每个人的政治信仰就是自由的,朋友间的谈论不能从观念上改变什么,否认什么,其实我们自己在政治上的见解也只是片面性的,这样的东西没有对错。
  加入了中国学生会后,才知道中国的学生中还有许多我不认识的大龄学者,他们大都是公派来进修的博士、硕士,许多都是有家有室的。而他们和我们这帮还在读大一、大二的学生也是两个不同层面的人群,这样的距离哪怕是在异乡也同样无法隔断。
  这种感觉在过年的时候,特别明显。中国人最注重的是春节,但对于在国外的华人来说春节是很平淡的,虽然不至于被忽略,但也没有什么气氛。不过唯一能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会。
  每年,中国学生会都会搞个联欢晚会,到场的很多都是做研究和访问的学者和他们的家人,像我们这样的本科生不多。这样的机会相聚是很少的。当我看到墙上那面鲜红五星红旗时,我的内心深深感受到中国人在国外的那份民族自豪感。我相信,所有在国外的华人,在国旗面前,心潮都会激荡彭湃,因为我们都是炎黄子孙,在那庄严的时刻,我们都能更深地体会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身份。也只有在国旗下,我们才感受到最震撼的民族凝聚力。
  第一次在国外过年,让我想起故乡的春节,一定是亲朋聚集,热闹喧哗,扑克麻将。年复一年,换汤不换药,少了表哥,来了表妹。唯一让我兴奋的烟火这几年也被禁止了。虽然我并不太喜欢过年的热闹和虚浮,但如今那份难得的亲情却让人思念。我毕竟是个在中国文化熏陶下长大的女孩,我的心上早已烙下了中国印。我不仅是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还有我的人生观、道德观都受着中国历史文化的影响。可是,国外并不是妈妈告诫的大染缸,我也不是外国人以为的传统保守的中国人。由于地域和主观的原因,我所被告知的外国和我所了解的外国差别很大的,正如吉从书上看到的中国和他生活的中国也存在着很多不同。我们这些自费生的热情活泼完全改变了鬼子对中国学生的印象。
  可是,在我自豪是一名中国人的时候,我仍然是悲哀的,当三十几个福建同胞,因偷渡被活活闷死在集装箱里的事件发生后,我无颜以对,我想大声问:为什么我们的同胞做的事会让我们如此愧对祖宗?难道他们没有意识到丢的是中国人的脸?
  在英国,偷渡的福建同胞很多,绝大多数都是躲在中餐馆的厨房里打工。有人想尽办法拿张长期居留证,也有人将英国作为跳板,向发财梦里的美国前进,更多的是拼命赚钱而顾不了考虑前途和生活的麻木灵魂。尊严和生命在他们眼里被忽略、遗忘,更何况是家人、朋友?遗失了自身的灵魂的人们,何时才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
  少年时代痴迷三毛,总期待自己有一天能像她那样洒脱地游历列国。但是她说过一句话,我一直牢牢记住:我要在这不相识的西风里,做一名真正的炎黄子孙!
第八章 Q 大生活
  暑假快过完的时候,考虑到学校住的人太多,我开始找广告看房子。那段时间学生不多,房子也好找,第三天我就搬了家,住进一个当地人的小屋。女房东三十几岁,单身。她的小屋很美,有花有画,我第一次拜访就爱上了。我们同样爱着美术,同样是天蝎,同样爱着一切神秘的东西,因此很快成了好朋友。她不是个出众、走在街上让人回头的女人,但她有双扑朔的眼睛,变幻般的眼神,仿佛如那日光中极亮的一束闪耀,有着让人捉摸不透的诡秘。天蝎的神秘是与生俱有的,发至内在的,从来就让人不可抗拒。
  在搬家那天,我拎着一大包东西回去,迎面来了两个十七、八岁的男生,很突然地就把手中的一大束花递过来,说了句:
YOU!”(这个送给你!)
  我吓了一跳,真不知道当时脸上是一副怎样的惊讶。没想到我这样在S城大街上走过绝对引不起什么“回头率”的平凡女生居然会收到陌生男子的鲜花。我后来才发觉其实他们是看不出什么美丑的,大概是觉得东方女孩子特别一些吧,再加上那片区居住的华人很少,物以稀为贵啦。
  我的女房东,是典型的英国人,在细节处十分在意。她每次总是把从内裤到毛巾都烫得平平整整的。并且还坚持要用烧煤的壁炉。她一直在读夜大,已读了五年了,明年就可以毕业了。如果没有房客,她一个人住这样的屋子,我总觉得有点可怕,尤其是楼梯上都堆满了STEPHEN
KING的悬疑小说,一本一步台阶。
  我把收花的事告诉白琳的那天,才发觉她的房间里也放了一大束香水百合,看上去不像她自己买来讨好自己的,我猜定是那位公子来过了。白琳甜蜜地笑起来,说:“你怎么都猜不到,这花啊,是李光送给我的!”
  原来那天一早就有人敲白琳的门,她开门看见一个手捧着花的男生羞涩地站在门口,不安地问:“你好!你就是白琳吧,我叫张强强,请你收下它……不,我是想说,别误会,这花不是我送你的……恩,是这样
学长那天打电话给我,叫我买束百合给你,他说你最喜欢这种花。”
  白琳愣愣地看着这个满脸发红的男生,问:“学长?你学长是谁?他怎么知道我喜欢百合?”
  “哦,学长就是你男朋友李光啊!我们是同系的,我今年被学校派来留学,是新来的交换生。恩……我听说过你们的事,学长还真的很想你!”
  白琳听到是李光,幸福地接过那束百合。这个李光,居然这么用心。
  后来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白琳脸上的快乐如那百合样绽放。被爱是多么美好的感觉,思念却又因爱而成了带着幸福滋味的煎熬。毕竟她思念的人也在思念着她的啊。
  迷人的香水百合会慢慢枯萎,渐渐枯萎,只是那份收花的心情却永远留在了心底,
哪怕是多年后,这个人已远去,我们翻开记忆,定还残留着那份淡淡的花香。
  回想起我以前第一次的收花经历,真的很有意思,那是我十四岁的情人节,有人送过来一大束玫瑰,我和妈妈都在,两个人从猫眼里看到是玫瑰都好兴奋,急急忙忙去开门,惊讶了一番,正在思量这花是送给妈妈还是送给我的,结果打开卡片,才发觉自己和妈妈都不是那个该收花的某某。这件事一直被我拿出来当笑话讲,妈妈还说我何必对这事耿耿于怀,早该忘了。
  其实,女人都是那么容易满足的,我不爱花,但我知道:收花是一种美丽的幸福。
  每个新学期Q大上课的课程表和地点就贴在各个部门的公告牌上,学生们根据自己的专业,到各个系去抄课表,再对着地图去找教室。我刚去不熟路,觉得找教室像在走迷宫,在Q大150年的古楼里上上下下绕来绕去。Q大的教学楼都是分散的,在主校园区内的大型讲厅并不多,基本都提供给经济和管理系等使用。
  最大的工程系和医学系都在别的街区,有自己专门的一套场所设施。但必须是本系的学生才可以进入使用电脑等设备,因为每个系的代码不同,很多处都设了密码保护,学生们都是凭学生卡,通过测卡机才能进入电脑房。
  我们每一年只要修六门课,每学期只有三门,英国基本上都是学年制,因此求不得快的。课程多数是教授或讲师的演讲课,另外有小组讨论课和练习课。一般演讲课的人数在五十到二百人不等,第一学年比较集中,到大二、大三就分得细,每堂课的人数也降低在30到80人。每天的课不会超过四堂,也可以自己调节上讨论课和练习课的时间。
至于第一年的学分,是不算入毕业成绩里的,只决定学生的升学。每人都拥有最多两门的补考机会。
  英国的教育其实并不想我以为的那么开放。学生的学习方式也不想我原以为的那般活跃。但确实是出了名的守规矩。几百人的课堂,只听见讲师在前台讲课,下面唰唰的只有翻书声。课堂上很少有人发言,大家都是一百二十分的听众。下课后,图书馆里的阅读间和电脑房总是坐满了人。天气好的时候,校园的长椅上、草坪上也都坐着、躺着看书的学生。英国人的礼貌是众所周知的,GENTLMAN的风度在学校里也是随处可见,每次开门总是有人让你先走或帮女生开门、留门。两个人若是无意间碰了对方,都马上相互道歉。打个喷嚏,会有人在你旁边说BLESS
YOU(大吉利士)。这种环境住久了,仿佛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回国后在街上被人欺负,也只会像哑巴一样张大口干瞪眼,找不出一句骂人的话。因为说“*
You!(操)”不习惯,而说TMD(他妈的)又一时反应不过来。
  不上课的日子,总是可以在图书馆内的电脑房找到我。我的作息时间很单一,总是一早就出门,晚上闭管才回家。中餐就随便在休息室解决掉,一份三文治、一包薯片加一条香蕉,总之方便就好。我一向对吃就没有太高的要求,差不多就行了。其实很多当地学生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可以说比我们还低,每天都是巧克力加薯片,晚上就是啤酒。在国外,懂得什么是随遇而安是非常重要的,人总不能把自己的路堵了。
  我喜欢坐在全是透明玻璃的休息室里,手捧着投币机制造出来的热咖啡,看校园内三三两两的学生。从远处看人其实是最真切的,尤其是当别人不知道你在看他的时候。
  我的第一个学年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涯从零开始了。
  秋天的气息越来越浓了,尽管我一直在抗拒着,但许多事是生命无法抗衡的,像生死、衰老。街上的落叶铺了一地,踩起来有着十分享受的感觉。这秋天的黄叶,打着旋,浅浅地钩起我内心深处无法释怀的忧郁。我想,我已经上大一了,而我却如那打着圈的落叶一般,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我有时不想回家也不想上网,最好的去处就是白琳的宿舍。白琳总是把音响开得大大的,她说音量一定要压过楼上楼下的鬼子才可以!也有时我和白琳都去俊新那里蹭饭吃,他不单是不错的厨师,还总是心甘情愿的做给我们吃。在我们怀旧又幼稚的“过家家”游戏里,俊新就是“爸爸”,白琳就是“妈妈”,我就是他们的“女儿”。
  那一家三口甜蜜的时光是我们三个都非常怀念的日子。
  那时我们三个人总是同进同出。每天回家一起吃饭,吃完了俊新就给我们一人削一个苹果,嘴里还说:“来,女儿乖,爸爸削个苹果给你。”
  有次,他们合伙骗我。俊新房间里放的摇滚乐很好听,我问是谁唱的,是不是伍佰。
  俊新说:“什么伍佰,这你都听不出来,这是伍佰的弟弟‘六佰’!”
  白琳也在一旁笑着说:“是啊,这是他弟弟翻唱的。”
  后来才知道是被骗,哪有什么“六佰”!
  大一那年,三个人总是凑在一起,疯疯闹闹地差点没被寝室的舍长赶出去。可是那些留在记忆里的如春花般芬芳沁心的岁月,是不是只能留在日记扉页间?如果我们都还留念,为何只能在照片上找回那样阳光灿烂的笑脸?所有美好的、快乐的、完美的、依恋的东西是不是都难以长久,这是不是千百年来一直不变的定律?
  有了白琳和俊新的日子,变得丰富,变得有了生气。我常和白琳去体育中心,游泳、跑步,找出许多事来填补我们心里一直在逃避的空虚和寂寞。白琳最喜欢打壁球,这个爱好坚持了几年,直到今天还坚持着。有时三人一起去酒吧,喝喝酒聊聊天。我们常去的是一家叫“Bob’s”的安静吧。里面的情调总是不喧不扬,悠悠然然的。我们喜欢坐在幽暗的角落,再找张大大软软的沙发,仿佛是天伦之乐。
  俊新和我都爱喝一种叫“Harp”的淡啤酒,白琳则喜欢一小杯加了冰块的“Bailey’s”--
一种充满奶味的爱尔兰甜酒。“Harp”是吉最喜欢的啤酒。“HARP”这个词有爱尔兰人的意思。我望着那杯冰镇的浅棕色的酒水,上面一层白白的气泡,音乐和灯光,微笑和眨眼,飘忽迷离,让人产生起一种模糊的晕旋,就像看到了吉的表情,顽童般纯真可爱的表情。吉,来,举杯吧,让我们共同喝了这杯,让我喝下这望情的酒水吧,如果,你根本就不曾爱过我,那么请你相信有个叫小白的学生那么单纯地喜欢过你。其实,这个我明白吉的心情,纵使是喜欢,我们也不可以选择对方,我们之间隔着的鸿沟太深太长。明明是怕受伤的人,为何偏有个贪杯的灵魂?
  像我这样的来自中国的自费生在B
市的并不算多,当时有十几个吧。柯是其中最不被接纳的。她有着那么一股崇洋媚外的劲,思想开放,男朋友一个一个地换,别人都说她浪荡成性。她似乎总是避着华人圈,交的朋友基本上都是鬼子。这些都是她的私生活,可偏偏是别人口中最感兴趣的话题。大多数人都在背地里把柯宣判为异类,而且以在她身后说着各色各样的谣言为乐。我不喜欢加入他们的话题,但在这里被排挤为异类并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牺牲我对柯略微掌握的情报去换取一点自保的安稳,在我看来是最正常不过的了。也许会多少有点庸俗,但我身边的人与生活在和平世界里闲得无事的大多数人类似,对异类的厌恶总是以言论丑化来加以平衡。他们喜欢夸张地议论著柯的各式各样的男朋友,和她对男士们不时抛下的媚眼,还有走起路来总是那么故意的扭动的纤细的小腰。
  坦白地说,柯是我所见我的最自我的人,她根本没有因为人们不怀好意狂吐的飞沫或大把大把扔出的小石子而被击跨,反而越发得意地更加卖弄起来。周围的人们则因为没能戳败她而失落沮丧。这场暗战就这样以柯的无坚不摧而告终。后来也没有人愿意再提起她了,就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一样地漠不关心。
  人们从来没有恨过她,只是在那空虚乏味的日子里找了点快感。而柯总是习以为常地保持着她的撩人和性感,以毫不畏惧的姿态迎接人们酸溜溜的奚落。她反抗,从不听任数落,从不随波逐流,像《红楼梦》里的晴雯一样傲视这世间。
  半年之后我遇到她,她竟用英语和我流利的交谈,口语水平比刚来时大有进步,只是她那一脸的妖气始终一如即往。她邀请我去她家,那是绝对舒适的一间小屋,不过隐藏不住那种情人幽会的芳香。在她和我说话的时候,我的臆想开始无休无止地出现蜘蛛精一样的妖媚的笑脸,伴随而来的是挑逗的桃红色,放纵的勾引,还有柯桌上那杯印着口红印的半杯红酒。那酒红一直扩大、扩大,直到淹没了我。
  我说:“柯,你过得还好吗?他们都说你和一个鬼子住在一起。”
  柯笑了笑,说:“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啊!”说完眼睛还向我眨一眨的。
  是的,能招来众人言论的女人必然是自我感觉最好的。
  后来我又听到一些关于柯的流言,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挑逗、性、暴力。我真希望故事是假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本生就是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性也好,权也好,金钱也好,都不是罪恶,一切事物都有着各自存在的规则和合理性。人是多么不可探索的个体,每个个体又都是复杂的、独立的,也都是必须尊重的。大家常私下议论柯,因为不懂得这些不过是柯对生活选择,这些都是她的私事。其实,我们都已是成人了,知道如何去决定,如何为自己而活。同胞们总是犯这样的错误,把别人的事看得太重,而把自己份内的责任疏忽了。
第九章 宗教是什么?
  英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是十分热衷的。在北爱,传教的人不少。都是勤勤恳恳、热情善良的人。他们大多选择上门传教的方式。有一对专门向华人传教的玛利夫妇就找过我几次,可惜我实在没兴趣。我说我会死亡,这是必然的;玛利说她不死;我说人出血过多就要输血,玛利说她宁可让血流干;我说我的祖先的祖先没有我进化得好,玛利说那时的人才是完美的。我们双方都试图说服对方,最后以我拒绝她的再次来访而作罢。但不少同胞都喜欢玛利,觉得这也是学习英语的途径。虽然我和她有很多争执,但我很敬佩她,她中文说得很好,一把年纪了却每天热情洋溢,至少她让我觉得她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宗教对于我不是人生,但我看到的不少以宗教为人生的人,积极又愉快地为一个信仰而奋斗。
  Q大里也有个传教士,叫戴维。是个六十几岁的爱尔兰老人,风趣幽默。在东南亚生活过几十年,对华人学生尤其关心,常组织球赛和郊游活动。每次参加戴维组织的家庭晚餐,他总是在饭前真诚地祈祷,在饭后讲很多话。我听多几次都能背了,无非是他如何感激耶酥给他的鼓励带来的信心等等。有一次我居然听着听着睡着了,事后他问我哪不舒服,我说头疼,全身无力。后来我就再不去参加这样的活动了,害怕听他那又长又烦的历史回顾,更担心自己又不受控制的打盹。
  不过奇怪的是,我不相信宗教,却一直对基督教的教义、历史都十分喜爱。有一次,我和吉一起去了间很古老的教堂,当时里面没有人,吉说这间教堂是当地历史最悠久的,不少当地名人都与它有关联。我安静地学着吉的模样,低头祷告,默默去体会那冰冷的木头长椅,梦幻的彩绘玻璃窗,严肃的石膏雕像,这些种种造就了教堂里的静谧,暗暗地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人不敢有任何邪念,不敢有任何不庄重的思想。
  后来,我的男友覃昊则极力推荐我看圣经,他说那是本奇书,看过后,我们的心灵都会感受一次净化。
  再后来,我认识了从小就信仰基督的羽,他不是每周去教堂的人,但是他说我们必须把基督放在心里,做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基督的事。去教堂是形式,背圣经是傻瓜,真正的热爱是放在内心的,是做出来的。
  这生多少与基督教是有那么些缘份,但我却一直没考虑要加入教会,成为信徒。我记得小学的班主任曾对我们班的学生说过:“我没有什么大的希望,只希望你们每个人将来都能做个好人。”
  最简单的要求其实是最难的。
  可是我知道我的秘密,我也和吉、羽一样有我的信仰。只是我相信的东西别人不理解,我相信:我是鬼的妹妹,有一天我哥哥将担着花轿把我嫁出去。
  我的生日是万圣节的后一天。从小我就对鬼魂有着特殊的情结,觉得他们是生活在我周围的同类。我没有听到过什么真切的来自另一层空间的呼唤,但我相信它的存在。他们生存的空间也许和我们一样,也许不一样。不知道他们那里有没有国界,有没有种族?我不相信天堂,我更喜欢形形色色的人间,而人世间与鬼灵界在我看来其实是同一的。
市过的第一个万圣节的晚上,到处都在放烟花。而我一个人,坐在窗旁,熄着灯,暖气也停了,很冷。繁华的夜空,才最让人觉得凄清冷落。突然想起爸爸妈妈,想起家,一切变得陌生,包括我自己。那晚过了十二点,拨响家里的电话,叫出妈妈的时候,热泪已满了眼眶,时钟一步一步循环,我在发呆,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异乡人了。一直不肯承认的思乡的软弱,不再坚持,顷刻间仿佛如一个大浪卷来,淹没了我。
  我从生下来就对互不相同的和互不相融的事物有特殊的兴趣,喜欢探究事物的真正本质并加以区别。书上说,在萧瑟的秋风中降生到这世界的人性格粗犷而倔强,天生带着神秘性、狂热性和不妥协精神,常常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小时候,我就喜欢黑夜,喜欢在夜里用我一双极其敏锐的眼睛,窥视自己的弱点。
  妈妈说我是个个性很强烈的孩子,从小就拥有巨大的耐力,不怕艰难险阻。我曾一个人用一天的时间爬上峨眉山,那时不过是个普通的15岁的少女。一路上都没有什么登山的人,大家都选择坐缆车,只有我背在水和面包孤身向上。中学的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在夜里看书、写字,累了就唱歌,妈妈总是说我是只夜猫,其实她不明白,我就是属于夜的,只有在夜里,我才真正地贴近自我。我能感到黑暗中有个人也同样在守护我,我在夜的掩护下才是最安全的,因为我相信有一颗与我相似的心也在波动。
  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鬼?我一直找不到答案,我证实不了这个问题。可是我还是知道,只有我知道,我是鬼的妹妹,我出生那天看见他在我的床前,轻轻飘飘,疼爱地向我微笑。
第十章 迷魂汤
  开学后,我已开始在一家中餐馆打工。其实这是常事,对于当地的学生更是如此。由于英国的家庭传统是父母不提供子女教育的费用,因而学生都是向政府贷款,然后靠自己打工挣钱来还。留学生在英国可以做兼职,工钱当然是比在国内干同行要高得多,也不像美国那么又苦又累。做餐馆的活的确不是高档的工作,可是看到许多留学生读了硕士、博士的也在餐馆打工,甚至有的留下来开新的餐馆,自己心里也就更平衡了,再看看平时和我一起工作的,也是Q的当地学生,工钱还没我拿的多。我通常是周二和周四到那家餐馆厨房打杂。周五和周六的活比平时要累一倍,当然工资也要高出2/3,可是老板娘怕我吃不消都不让我周末返工。所以周末反成了我的学习时间。白琳和俊新来的比我早,因此所做的工都比我的工资要高些,当然以后的学生多了,连餐馆的工也未必找的到了。中餐馆的菜都是买给鬼子吃的,味道和正宗的中国菜相差很大,但是当正宗的东西没有立足之地时,不正宗的也就成了正宗的了。世界上没有错与对,只有合理不合理。
  在中餐馆打工的时候,我认识了覃昊,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他都没有什么印象。总觉得他不是个容易接近的人,一副深沉寡言的样子。他不喜欢说笑,但真的笑起来会笑得前仰后合的,仿佛停不下来一样。他是属于难以相识但能相处就会掏心的人。我不怕他,尽管他比较严肃。覃昊和我的交往是从一句话开始的。
  那天收工后,我看着他说:“你有车的吧?”
  覃昊还没点头,我接着就说了句:“那你开车送我回家吧!”
  后来覃昊说我那天问他这样的话,让他很意外,因为在餐馆里谁都有点怕他,除了老板以外,当然也没有人这么大胆地要求过。
  后来,我没让他送我,他也自愿要送我回家了。坐在车上他开始和我聊天,讲他的经历,家庭和工作。聊久了之后,我能感觉出覃昊对中国大陆很有陈见。他曾在几个城市工作过,但都是八十年代初的事。我开始还会和他争,后来发现他根本不会听的,所以就尽量避免这些话题。有的问题想为自尊争口气,可是争完后有后悔,没必要去强行说服别人的看法啊,更何况对方是个固执的人。
  那时的我,还沉溺在对吉的精神恋爱中。我告诉覃昊:“我喜欢我的老师,你从前有没喜欢过你班上的女生或者老师?”
  覃昊说:“我们那时候对拍拖(谈恋爱)根本没有什么概念,每天只知道玩,那时太贪玩了,老师都说我这样很可惜,本是可以学得很好的学生……哎,后来才知道后悔。要说喜欢嘛,当时到是有个教音乐的女老师很漂亮,但也谈不上喜欢,就是觉得看见她就很开心,想天天见她。”
  谈到学校里的事,对我来说竟是那么美,我以前从未这样满怀感激地回想过自己的中学时代,我原来也曾做过朦胧的梦,也曾如一颗青涩的果子,酸溜溜的挂在枝头。
  我问覃昊:“那你的初恋还记得吗?”
  覃昊也不笑,也不看我:“不记得了。没有什么很刻骨铭心的,十七、八岁,不懂事。到是后来有一个女仔……唉,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一定要娶她。”
  我听得出他话里的坚定。他一定很爱她。
  覃昊说:“可是,如今我已是心如止水了。”
  我笑:“是吗?”我不相信,因为他再理智,也还是一个内心十分感性的人,他一定是个懂爱的男人。
  在没认识吉之前我也曾有心如止水的肯定,我也以为离开姜西,我的天空不再有彩虹,我的心里不再有谁可以迷恋,如花已谢,月已残,我心已空。可是,人就是如此奇妙的动物,人是有感情的,而感情的事,单凭理智是不能把握地住的。
  我和覃昊,从在车里聊十分钟,到二十分钟,到一个小时,有时甚至更久,时间突然在那时变得太快。两个寂寞的灵魂,在夜里毫无保留地各自的倾诉和安慰。
  我不知道当时的覃昊为何这样坦白,是寂寞,是真的没人倾诉,还是这就是他和我开始的话题?我也和覃昊谈吉,谈我的困扰。他说:“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很喜欢他,那就去争取啊!不要这么多的担心,不一定没有机会的。不要像我一样,到现在来后悔。”
  我笑,吉是拿来喜欢的,姜西拿来思念的,我知道,他们在我心里都单纯得不容我有非份之想。
  慢慢地,我和覃昊成了很默契的朋友,不去打工是日子,他开始等在我住所的门口,有时我也只是陪他在车里坐坐聊聊。
  有一晚他送了壶汤给我,在我住所等了很久才等到我回来。当时我从白琳那里来,远远看见他的车停在我的宿舍门口,他坐在位置上,闭着眼,仿佛睡着了。我敲敲他的窗,他看见是我,脸上的表情,孩子般的开心。覃昊说,这汤是他今天煲的,知道我很少有机会喝汤,特地拿来给我。我好感动,也觉得这个人好怪。喝过了汤,我们都没有什么话题,但因为被他看着,为了表示我很感激,我又继续喝,直到把整罐汤都喝了。我们对坐着,也不记得又聊了一会儿什么,他说时间晚了,要我早点休息,他回去了。我说谢谢你的汤,站起来送他到门口。临走时,他突然转身意外地抱住我,还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才离去。我愣住了,望着他的深绿色外套在夜色中消失,心里好久都没有平静下来。我突然发觉自己的虚弱,覃昊临别时的眼神,是那么平静而忧郁的,那么压抑而渴望的,与他的结实又沉默的身影一起在我眼前形成一把锋利的刀,穿透了我的心脏,我看见血涌出来。
  那段时间吉还在中国,被Q大派驻在我长大的S城市任教。我每天还是一如既往地给他发邮件,他也总会按时回复。我这样恐慌又矛盾地和吉的交往,他就像个老朋友,又像是梦中的爱人。我揣摩着他的心态,他是希望我成熟点去看待我和他的关系呢,还是希望我天真得什么也不要求,只要把他当成关心我的叔叔就好?
  然而,我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慌乱了,覃昊那晚的举动让我害怕。我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我只是心里很乱,很乱,找不到我失去的平衡。
  遗憾的是,被破坏后的气氛或关系将永远回不到从前。
  我一直在想:当时的月亮啊,当时如果没有发生什么,当时如果发生了什么;哎,当时的月亮。人生就是这样,注定的东西太多,我们没有能力去驾驭这条船,它有它的路要走,不是我能说了算的。
  一连过后的几天,我抗拒着一切活动,除了回复吉的邮件。我给吉打了个电话,吉问我:“BAY,
?(圣诞节了,你想要什么礼物啊?)”我说:“I
(我要个大大的Teddy
Bear,好让我可以搂着它睡。)”说完,我的泪水在突然之间涌出来。
  吉,你快回来吧,我抑制不住思念和连我自己也不清楚的忧虑。
  那个晚上,我一直梦着,迷糊中听到自己在喊吉。梦中的情景是落地的桔红色窗帘,和我身上流淌的血,地毯是棕色的,有点脏了,地上有把刀,刀上的血迹已干,黑黑的凝在上面。我看着自己因痛苦而扭曲的身体,冰凉而苍白,我感到巨痛但没有昏迷,眼前是无边无际的红色海洋,我还在喊着吉的名字,可是吉在哪里?梦醒时泪水粘着头发,咸咸湿湿地贴了半边脸。
  这之后的一天,覃昊来了,拿了柿子给我,桔红的颜色很刺眼。我在之前已强烈地预感他会来。我们就这样对坐着,聊了什么我还是记得不太清楚了。
  他说:“这柿子很好的,超市里也买不到的,还是专门订购的。”
  我的眼睛停留在那桔红上,我的思绪开始混乱,我开始很紧张,我感到整个房间都燃烧着鬼异的火。我的梦境又开始像黑白的影片一样无声地播放着。当时的内心抗拒着又期待着什么,我说不出我想要什么,但我是那么强烈地渴望着,然而我并不知道我渴望的是什么。我对性的认识不过是单纯只的接吻和拥抱。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是始料未及的,男女之间的一个眼神就可以让一切那么顺理成章地发生。像所有电影里的镜头一样,我们不停接吻,吻湿了我的唇我的面我的发。我惊讶自己内心的热情,惊讶我和覃昊就像一对久违的恋人一般。18年来,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觉一个男人的手,厚实而有劲,一个男人的呼吸,急促而温热,一个男人的肌肤,平滑而有弹性。这种感觉竟让我觉得熟悉和燥热,它像是在我脑海里反复上演了千百遍一样令人迫不及待。
  覃昊的手在我背上摩挲,一直向下。他那么狂乱地揉搓我的衣服,解开我的衣扣,我的文胸,我的外裤。突然,他停下来,问我:“小白,你愿意吗?”
  这句话让我突然惊醒,我开始慌乱和害怕,可是这时候我头脑乱得连退缩的勇气也没有,我只感到四肢都柔软起来。我不能意识到那晚的意义,但我模糊地明白这是一种跨越,这是女孩和女人之间的一道槛。“昊,我没有试过的。”我说完突然就想哭,刚才的情绪一下子都消散了。覃昊的手温柔地在我的前胸抚mo,我的身体已完全展示在他面前,但我却像是换了个人,只是我也不清楚那个自己更真实。我闭着眼,感到了一种无法言语的痛苦和渴望在苦苦纠缠。
  当覃昊进入我的体内的那刻,泪水顺着面颊流到嘴里,我说不清是因为**被撕裂的疼痛,还是因为我看到吉就此远离。
  覃昊看到我的泪水,他停下来小心地问:“疼吗?我们还是停止吧。”
  我什么也没说,不住地摇头。覃昊平静地躺在我身旁,安静地听着我哭。
  我说:“你回去吧,很夜了。”
  他的表情那般复杂,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他帮我盖好被子,一声不响地关门出去。我坐在床上听见他的汽车发动,开远。
  他走后,我闷在被子里哭了一夜。我的吉,你在哪里?你知道吗,有的事情一改变就无法再回到从前。为什么女儿出嫁那天会哭,除了离开父母,一定还有些什么别的。我将不再一样,我在那刻才察觉自己是多么不肯告别女孩子的身份。
  当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开始接受了自己已成为了一个女人的事实。这让我想起人们常说的:另一半。可是,我的身体,就这样交给了一个我当时并不太了解,我当时并不爱的男人。这是注定吗?
  直到今天,我仍无法诠释那晚内心的不安,困惑和恐惧,以及我在丢失那片红色前的疯狂。是否正如前一晚梦境的预示,当那桔红色窗帘拉上的时候,我的眼前开始出现漫漫红潮?而我更无法知道,从那晚起,我和覃昊的冲动将带给我们怎样的转变,更无从预测这段感情的发展将如何影响着我们各自的人生和命运。
第十一章 红茶与咖啡
  对于覃昊,我总是觉得抱歉,在他每日的关怀里,我开始寻找那种叫做“爱”的东西。他一向是个沉默的人,从来不多问我在想什么,他心里知道我想着吉。其实,我只是想过一种清静的生活,没有覃昊,没有吉,没有姜西,没有任何人。我知道我还是在逃避,我以为我可以逃避对姜西的那段羞涩的单恋,以为自己可以逃避对吉的一时的迷恋,甚至以为自己可以逃避我内心对覃昊的依赖。然而,生命不允许我们逃避。那个每天在我楼下等着我回家,那个在我生病是一口口喂我吃粥,那个开车带我去野外看星星的男人啊,正在用他的关心一点点感动我。而我又怎么任忍心去敲碎他的梦幻?
  无论是站在感情城堡里外的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力。从前一直以为自己的爱情将会是暗恋或一见钟情,一直认为轰轰烈烈才叫爱情。可是和覃昊相处之后,我渐渐明白,绚烂可以一时,平淡才能走完一世。
  我的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着,然而谁又不是呢?我们都努力在满足自己的生活的要求,生理生存、安全、归宿感、自我实现。生存是一种本能,只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没发现自己的生存能力是那么强。
  我开始学着做简单的中菜,没想到这方面居然是无师自通。从前在家里有人做饭,总觉得做饭是件琐碎的事,如今自己动手,没想到竟然觉得是快乐的消遣。我们的老祖宗真的很了不起,中餐创造得那么好,真的是一门深奥的艺术。妈妈做菜的原则是:不求山珍海味,只要色、香、味俱全就是好菜。端上桌的都是红红绿绿的,看上去就有胃口。可能因为是从小就热爱美术的原因,配色是我的长项,但味道就往往叫人失望了。第一次做蛋炒饭,想了很久,到底是先炒饭还是先炒蛋?在家的时候妈妈从来不让我下厨房,她的女儿就是儿子,她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子整天围着厨房转。她觉得会做饭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覃昊的中餐的烹饪不仅手法熟练,而且还有很多诀窍。他做的卤猪手就是不粘手不粘嘴,西兰花炒出来也是青绿青绿的,比起在餐馆里吃的还要可口。
  我的嘴角有两颗痔,妈妈说这是有口福,就是不会做也不用愁,总是饿不着我的。覃昊对我的要求很简单,会煮一碗加蛋加菜加阉肉的面条就好。我做的面条他说好吃,总是会把满满一碗都吃干净。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看着他吃面,看着他边看报纸边夹面条的样子,就像当初他看着我喝粥一样,看到满足。
  生活其实绝大多数是平淡的,有一、两个朋友,有一、两种兴趣,再有一个爱的人,我们就可以好好地把日子打发了。
  足球在英国是非常风靡的运动。每周的周六是比赛最多的日子,也是赌球的时候。以前在S城读中学的时候,就喜欢看看球,说说球。当然,不得不承认是受了姜西的影响。他很喜欢足球,我也喜欢看他们和隔壁班的男生比赛。后来甚至还迷过一阵子北京国安的曹限东。不知道东子知道后会不会记得:他当时来S城比赛时,我还和他合了影。想到当初那个怯怯的女生,就有种酸涩涌上来。没想到来了英国,有机会看英超。还记在国内得第一次看到英超的明星照时,我说要是能见到他该多好,手指点着的人是贝克汉姆,而我脸上痴痴的表情竟像个追星族。那时候的生活真的充满了少女的纯真和幼稚。
  覃昊也是喜欢谈足球的人,每次谈这个话题他总是可以十分自信的和我打赌哪队会胜,几比几胜。那时的他,在我眼里就是个完完全全自信的人,他的直觉一直都很准。从他那么有把握地牵我的手开始,我就习惯了对他放心,对他依赖。
  除了看球赌球外,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游泳。学校的体育中心有个恒温的游泳池。我常在中午去游泳,不过覃从来不去。这点要感谢妈妈,小时候我怕下水,不肯学,妈妈逼着我,她说游泳将会是你终生收益的运动。恐惧某样东西,必须去面对,面对后可能是更恐惧,但也许会是喜爱。我14岁那年,痴心的爱上了游泳。那年的夏天,我初恋的男友雨心常常坐在望台上看我,我总是一个人不停地游,游到精疲力竭,再和雨心一起回家。如今,我无论到哪里,只要在水里,我就自由了自己,我的身体,我的思想,水下的光线将我的意识折射成无数的分支,亮亮地漾在水里。因为我自己前世是条鱼,离了水,我就没有了生命。
  哥哥(张国荣)的歌唱得实在:“怎发现,十对甜蜜伴侣幸福表演,其实有九对这样过,红茶和咖啡,渴望十个十年……”
  我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安安静静地爱着一个人,我相信:“如果失去晚节会很可怕
趁这下午喝啖红茶,如果得到早餐使你融化
随著日落谢绝对话,杯耳未裂便放下
谁又要参观你的家,喝过半杯西冷茶
热过半天烟花,凌晨别记挂。”(粤语歌词)
  可不可以给我红茶与咖啡,就这样十年十年,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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