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人把建筑电脑垃圾太多怎么办倒到我地里了怎么办

&(第二十二批)
  截止4日18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件405件,目前已办结319件,今日办结19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整改和问责情况
城固县龙头镇龙头社区二组及四中附近的退水渠被建筑垃圾堵塞,污水聚集,臭味难闻,希望有人清理。
9月20日,经核查,该渠是五十年代开凿的农田退水渠,位于龙头镇龙头社区镇中心医院后,属一条旱沟渠。由于周边居住村民环保意识差,存在向渠内丢弃垃圾现象,加之近期连日降雨,导致社区保洁人员清运不及时,造成垃圾堆积。
处理整改情况:
1.龙头镇迅速对垃圾进行清理清运,现已全部清运干净。同时,要求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加大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并设置垃圾箱,督促保洁员定时清扫,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该渠进行硬化治理。
2.扣除相关责任人9月份绩效工资。
3. 扣罚保洁人员9月份50%的绩效工资。
责任追究情况:
龙头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城固县柳林镇新柳村八组.中学附近200米钟某建养猪场,将污水、粪便排入村子农田里,臭味熏天,,严重影响生活环境。
经调查,反映的养殖场为柳林雨田养殖场,猪舍5间,存栏生猪78头,属家庭养殖户,建有约10平方米的养殖粪便堆粪池和废水三级沉淀池。该养殖场堆粪池四周建有围挡,地面进行了硬化,但堆粪池上方未建设遮挡篷,夏季高温季节时有猪粪臭气散发。养殖粪便经集中收集后全部卖给当地农户还田综合利用。养殖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综合利用,少部分排放。
县环保局向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建设规范的养殖粪便堆存场所,落实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措施,及时清理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消除对群众影响。
城固污水处理厂对面小河沟有个排污渠,,渠两边堆满垃圾,渠内排出大量污水,疑似城化公司偷排的污水,希望有关部门现场查处。
现场检查,污水处理厂对面小河沟排污渠实为农田退水渠,渠内排水主要为农田退水及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日处理1200 立方废水终端处理设施,采用A/SBR生化处理工艺,并安装有废水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同中、省监控平台联网并传送数据,所有废水全部经废水终端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要求每季度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监测,外排废水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不存在偷排现象。
群众投诉反映的退水渠紧邻108国道南侧,经现场查看,渠边有少量生活零星垃圾,已责成莲花街道办事处予以清理。
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求莲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清扫、保洁工作频次,切实改善生活环境。
城固县民主街东段拉煤车成群结队,煤粉遗撒,路两边乌烟瘴气,严重破坏环境。
反映的城固县民主街东段拉煤车实为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燃料煤运输车辆。该公司拉煤运输车辆均采取防水,防遗撒措施,两层篷布覆盖,不存在沿路抛洒现象。
针对群众投诉问题,县环保局于9月20日对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燃料煤运输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拉煤运输车辆经108国道进入城区东环二路至民主路十字,向东由东环三路进入该公司厂区。拉煤运输车辆均采取防水,防遗撒措施,两层篷布覆盖,外面一层防水,不存在沿路抛洒现象。途经各路段均有环卫保洁员对路面进行保洁清扫,环卫部门定时对各路段进行了洒水、喷淋降尘作业。
县政府责成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大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喷淋降尘作业频次,同时,责成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拉煤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拉煤运输车辆不发生沿路抛洒现象。
治江火车站附近汉江大堤上有人向汉江倾倒垃圾,希望查处。
9月20日柳林镇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镇政府对面通往汉江河堤的路边离汉江河堤约200米,有约10立方米的装修建筑垃圾,主要是附近村民在拆除旧房、修建新房过程中倾倒的建筑垃圾。
处理整改情况:
柳林镇立即责令柳林社区,于9月21日12时前将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并安全运送到镇垃圾处理站,妥善处理。
责任追究情况:
柳林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
汉台区望江路供电大道拐角处,有火锅店将一些使用过的火锅油料直接倒进路边下水道,致使下水道堵塞气味难闻,路面油迹斑斑行人容易滑倒,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经现场调查,案件举报的火锅店为望江路北串来串趣火锅店,该店已贴出转让公告,目前处于关停状态。对周边群众和该路段环卫工人走访了解,该店餐厨垃圾、泔水交由专人处理并签订有回收协议。实地查看,未发现路边下水井口堵塞,路面油污和气味难闻问题,不存在火锅油料直接倒入路边下水道现象。
责成北关办事处加强监管,安排专人对该路段及时清扫维护,同时严防本辖区乱排、乱道垃圾现象,发现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立即制止并实施处罚。
汉台区西环路工商局家属楼(综合商住楼)一楼嘿店香串串油烟味大,百隆超市噪音大,二楼一珍文鱼火锅排烟管震动大噪音和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经现场核查:
1.嘿店香串串厨房无油烟净化设备装置,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窗户上安装了换气扇,存在油烟未经净化就排放的污染问题。
2.百隆超市冷库压缩机自动启动运行2分钟停1分30秒后间断运行,冷库压缩机运行中会产生噪音。
3.一珍文鱼火锅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窗户上安装了换气扇,存在油烟排放污染,排烟通道和风机存在噪音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
1.汉台区食药监局向西环路闯西关串串香火锅店(嘿店串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现场拆除厨房窗户上换气扇,封闭窗户;9月25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环保汉台分局现场向汉中百隆现代实业有限公司西环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在5个工作日内对冷库主机存在的噪声进行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责成一珍文鱼火锅现场拆除厨房窗户上换气扇,封闭窗户。9月25日前,采取工程措施完善抽油烟系统进行降噪处理,确保降低噪音不扰民。
责任追究情况:
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汉中路办事处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汉台区五乡镇小寨村养殖业污染严重,小寨村3组曹某娃养鸡场建在村民饮用水井上游,致使村民一口水井污染,无法正常取水。5组王某兵养猪场,2组夏某林、1组曹某论养牛场,粪便随意堆放,滋生蚊蝇,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1.关于“1组曹某论养牛场,粪便随意堆放,滋生蚊蝇,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村民生活”问题的查处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养殖户名叫曹志论,属家庭养殖户,现存栏肉牛4头,建有尿液沉淀池,粪便清理还田,无乱排放现象,故反映该养殖户“粪便乱堆放,污染环境”不属实。
2.关于“小寨村3组曹某娃养鸡场建在村民饮用水源井上游,致使村民一口水井污染,无法正常取水和5组王某兵养猪场,2组夏某林养牛场,粪便随意堆放,滋生蚊蝇,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村民生活”问题的查处情况:
(1)举报反映的曹某娃养鸡场位于小寨村3组,养殖户名叫曹江瑞,属家庭养殖户,现存栏蛋鸡5000只,在自家房屋内养殖,与村民居住区相邻;距该养鸡户50米处有一口水井,但该水井已于2013年关闭停用,现全村饮用水井位于小寨村4组,距离该养殖户约1公里多,不存在饮用水被污染的情况。该养殖户在距离村庄500米的地方新建有一座养鸡圈舍,正在安装设施设备,计划将养鸡场搬迁至新鸡舍。养鸡户建有化粪池,粪便堆储发酵后还田,但无雨污分流设施,粪便臭气对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故举报问题属实。
(2)小寨村5组王某兵养猪场,该养殖户名叫王志兵,属家庭养殖户,现存栏生猪110头,建有圈舍2栋150平米,建有30立方沼气池一座、尿液污水沉淀池一座,有雨污分流设施但不完善,粪便进入沼气池发酵后还田。沉淀池、排污沟未加盖,养殖粪便臭气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故举报问题属实。
(3)小寨村2组夏某林养牛场,该养殖户名叫夏汉林,属家庭养殖户,现存栏肉牛8头,在自家房屋边搭建牛棚养殖,无雨污分流设施,建有沼气池但未使用,没有尿液沉淀池。牛粪每天清理后还田,尿液有乱排的情况,故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1.责令养鸡户曹某于日之前搬迁养鸡场,在搬迁前过渡期间,及时清理粪便,将排污沟内的污水清理干净,对化粪池加盖。由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小寨村委会监督实施。
2.责令养猪户王某对沉淀池、排污沟加盖,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养殖臭气对环境的影响,限日之前完成整改。由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小寨村委会监督实施。
3.责令养牛户夏某对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建尿液收集沉淀池并加盖,严禁尿液乱排,限日之前完成整改。由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小寨村委会监督实施。
4.责成武乡镇政府做好以上三家养殖户的监管工作,同时制定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立行立改。
责任追究情况:
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武乡镇人民政府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督导谈话。
汉台区铺镇周家湾6组洁鑫洗涤公司将废水直接排进村民农田里,对农作物生长造成影响,烧锅炉使用烟煤做燃料,烟尘污染大,希望尽快处理。
该洗涤公司为汉台区七里洁鑫水洗厂,位于七里办事处周家湾村4组,工商营业注册号:976,经营范围为酒店桌布、床单、毛巾洗涤。该公司水洗项目于日经汉中市环保汉台分局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洗涤废水絮凝沉淀处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中,未直接排进村民农田里。锅炉燃煤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采用湿法除尘,现场未发现烟煤等其他燃料。
汉台区卡斯迪亚南区31号楼下阿记烧烤店油烟直接排放在小区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经现场核查,阿记烧烤厨房内有三个灶台、五个灶眼,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安装有两台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出,不存在“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散发出来油烟严重污染空气”的问题。
1.责令该店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责令综合执法汉台分局七里中队加强对辖区餐饮店的监管,不定期抽查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汉台区铺镇崔营村中元养殖公司臭味难闻,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小寨村村民正常生活。
经调查,反映的中元养殖公司位于武乡镇崔营村,公司名称汉中中园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叶金凤,该公司养猪场已在区农业局备案,区农业局颁发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了环保验收。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1000头,内部建有标准化圈舍12栋5100平米,600立方大型沼气池一座,堆粪场1000平米,加盖有遮雨棚且地面硬化,实行雨污分流;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干粪收集堆储发酵后用于蔬菜种植,尿液污水进入沼气池发酵后,沼渣、沼液还田用于蔬菜、花卉种植,实行“猪-沼-菜”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养殖粪便实现了资源化利用。该养猪场四周均为农田,距离最近的崔营村约1千米,距离小寨村约2千米左右,养殖臭气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1.责成该企业对堆粪场周围加装围棚,产生的粪便、尿液及时清理、冲洗,进一步减少养殖臭气向空气中散发。
2.责成武乡镇崔营村委会加强监督,对雨污分流、沼气池等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查看,确保配套环保设施正常使用。
虎桥西路为城市主干道,但是有太多的载重货车通行,货车通过时因各种原因发出巨响,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政府公布自日起限制大货车通行,但到现在还没有实施,希望能尽快解决民生问题。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发布《中心城区大、中型货车禁行的通告》,自日,对大、中型货车禁行区域进行了调整。禁行范围:东起新民寺转盘以西,南起三号桥、天汉大桥、龙岗大桥以北,西起汉龙路以东,北起石马路以南。以上划定区域禁止大、中型货车驶入,确因保障民生和供货需要驶入的大、中型货车,经交警部门同意并办理通行证方可通行。
1.交警二大队继续严格执行办理《通行证》措施,对虎桥西路附近单位和市场的货运车辆,办理固定通行证;过境货车一律严禁入城。
2.责成交警二大队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格执行《通行证》审批标准和处罚措施,适时对大、中型货车管控绕行,减少对群众居住环境的噪声影响。
3.责成交警二大队对违反禁令标志的闯禁货车进行严厉处罚。
南郑县大河坎镇店子村八组冷水河边上有个回收塑料垃圾生产塑料颗粒的工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刺鼻,烟尘较大,污染严重,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沟渠直接排入冷水河中,破坏水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现场核查情况:群众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位于大河坎镇店子街村八组,临冷水河,距最近住户约20米。经营者为张全发,厂区面积约2.9亩,主要生产设备为塑料破碎机2台、清洗池1个、造粒机1套。该厂仅有场地租赁协议和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厂外沟渠内有含塑料屑的浑浊废水,造粒设备未运行,调查了解造粒工段采用燃煤进行热熔,每月生产5至6天。
1.县环保局于 日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动力电配电箱、破碎机、造粒机、提料机、出料机等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现场查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除污染。
2.大河坎镇责令店子街村尽快将排洪沟进行清理,并加强后续监管。
南郑县龙岗大桥桥南直行200米左右,道路两边垃圾无人清理,又脏又乱,影响环境。
现场核查情况:群众举报问题位于南郑县梁山镇龙岗大桥延伸段(桥南直行200米左右),道路边堆存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汉中市城投公司对项目道路两边的生活和建筑垃圾于日中午12点前清理完毕。二是梁山镇责成汉中市城投公司安排专人对其项目地块未完成路段进行实时监管和道路清扫。
责任追究情况:
梁山镇政府对汉中市城投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南郑县大河坎店子村八组冷水河塑料厂往东北角一百米左右有家熏制豆腐干的,每天下午两点至三点左右排放出浓烟,烟尘很大,气味难闻,污染周围环境。
现场核查情况:群众举报的熏制豆腐干作坊位于大河坎镇店子街村五组,作坊主为小南海镇人岳永福,租住店子街村五组民房加工生产豆腐干。豆腐干烘制过程中烟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
该作坊已按要求停止生产,大河坎镇政府要求该作坊搬迁,并责令店子街村监督该作坊不得复产并尽快实施搬迁。
责任追究情况:
大河坎镇纪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宁强县亢家洞村有七家采石场,搞得村里整天炮声隆隆,砂石飞扬,河水浑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村民生活。
1.信访举报所指亢家洞区域原有8家采石场分别为:宁强县刘家湾东南采石厂、和安土石方工程队亢家洞刘家坝采石场、亢家洞碎石厂、亢家洞片石厂、肖龙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刘家湾沟里采石场、铭兴采石厂、李家湾采石场、郭家坝采石厂。前6家已于2016年底前陆续予以关闭,目前只有李家湾采石场和郭家坝采石场为资源整合企业,现已签订整合协议,正按程序办理新企业采矿登记相关手续。
2.两家采石场均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爆破,并向县公安局备案,采用深孔爆破,严格控制装药量100千克/次。经向公安部门调阅爆破记录,2017年1月至9月20日,郭家坝采石场共爆破7天23次,李家湾采石场共爆破102天187次,炮声对周围存在影响属实。
3.郭家坝采石场无洗石工艺,不产生废水;李家湾采石场采用湿法作业,生产废水主要是碎石加工废水,经两级沉淀后循环利用。现场检查时,生产废水经两级沉淀后循环利用,无外排河道现象。经查,李家湾采石场今年以来存在一次违法排污行为(日曾将沉淀池清洗废水从路下涵管直排入河水)和占用河道堆放弃渣的行为。
4.两家采石场石料外运路段经过亢家洞村五组,两家企业均采取了遮盖措施,严防抛洒,并配备一辆喷淋式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因亢家洞村正在进行村组道路拓宽改造工程,运输路段未做硬化处理,运输过程产生扬尘属实,沙石飞扬不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1.县政府已决定在9月底对全县所有露天采石企业进行停产整治。李家湾采石场和郭家坝采石场为资源整合企业,要求于9月23日起停产整治,待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公安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2.县环保局7月14日对李家湾采石场违法排污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该采石场已按照要求整改;水利局于对李家湾采石场河道堆放弃渣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沿河堆放弃渣已基本清运完毕。
3.县环保局要求两家采石场严格落实环保管理制度,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要求石料运输过程中采用篷布遮盖,做好防扬撒措施,并要求加大喷淋洒水车洒水频次,降低道路扬尘影响。
4.县公安局对采石场提出要求,待企业符合复产条件后,将进一步严控爆破频次,使炮震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5.停产整治期间,县环保、国土、水利、林业、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宁强县政府去年为了完成采石矿产整合,只是表面将几个厂子合二为一,但是实际上都是各生产各,换汤不换药,开山毁林、破坏环境根本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希望政府切实拿出好的办法解决这些采石场破坏环境的问题。
1.按照省、市开山采石整治范围,宁强县列入整治范围的共有25个露天采石矿山,分布在宁强县汉源、高寨子、胡家坝、大安、广坪、太阳岭、燕子砭、代家坝8个镇(街道办)。其中省级发证1个,市级发证2个,县级发证22个。以开采矿种分类,其中石棉矿1个,大理岩矿1个,石灰岩矿1个,砖瓦用页岩矿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1个(露天采石场)。
宁强县按要求制定了露天采石矿山整治方案。全县25个露天采石矿山,关闭15个(现已关闭13个,采矿许可证已全部注销,剩余的2个近期将关闭),保留3个,整合7个(整合后设置3个采矿权),整治结束后仅保留6个露天采石矿山。
整合7个露天采石矿山,计划2017年整合3个,2018年整合4个。目前,2017年计划整合的3个矿山已签订了资源整合协议,3个采矿权人以股份制形式组建新公司,以新公司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及相关手续,还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及其它证照。2018年计划资源整合的4个露天采石矿山还未开始进行资源整合。综上所述,信访反映的整合问题不属实。
2.2017年7月前,县林业局对保留以及整合的采石场进行检查,2个露天采石企业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3个露天采石企业目前暂不涉及使用林地,其余5个整合采石企业(汉源街道办李家湾采石场、郭家坝采石场和大安金航矿业公司、胡家坝亨达采石场、代家坝汉中物流同泰公司采石场)因未整合到位尚未办理林地手续,县林业局对未经审批占用杂灌林地765平方米行为予以罚款9243.95元,并送达了停产通知书,企业正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信访反映的开山毁林、破坏环境问题属实。
宁强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开山采石整治力度。
1.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全县所有露天采石企业暂停一切采矿活动。对存在问题的露天采石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达不到保留条件的露天采石矿山一律关闭;保留和资源整合到位的露天采石矿山经由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予复产。
2.对已经关闭的露天采石矿山造成的环境破坏,县政府将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编制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逐步恢复已破坏的环境。
3.全县露天开采石矿山均编制了矿山地质保护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已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00多万元,下一步还将加大保证金的收缴力度。督促企业依据“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所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做好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宁强县云书河饮用水源地存在采石采砂厂,严重污染水源(有生产及排污的图片),讽刺的是大理石做的通告就直立在路边,明确的写着上游2000米,河道左右500米不得有任何的建设项目(有图)。希望有人管理!!!
宁强县云书河是玉带河支流,正式称谓“云书河”,当地通俗称谓“小河”,经陕西省人民政府2001年审批(陕政函[2001]41号),划定小河为宁强县县城供水水源地,小河水源地即云书河水源地。县环保局在云书河水源地黎家坝桥,县城供水二号水井附近,安装有水源地保护大理石标识牌。标识牌注明水源地下游100米、上游2000米、左右500米范围内,禁止开展在建设、生产、生活等方面,违反《陕西省城市饮用水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行为。
经调查,宁强县小河水源地上游没有采砂场,有8个采石场。分别为宁强县刘家湾东南采石厂、宁强县和安土石方工程队、亢家洞刘家坝采石场、宁强县亢家洞片石厂、宁强县肖龙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汉源镇刘家湾沟里采石场、宁强县铭兴采石厂、宁强县亢家洞碎石厂、宁强县郭家坝采石场、宁强县汉源镇李家湾采石场。其中前6个采石场在宁强县2015年6月开展的开山采石专项整治中已关闭。宁强县汉源镇李家湾采石场、宁强县郭家坝采石场被列入资源整合范围,正在开展资源整合工作,该两处采石场均在小河水源地上游6千米以外,符合《陕西省城市饮用水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宁强县小河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内无采石采砂场,该举报宁强县云书河饮用水源地存在采石采砂厂内容不属实。
宁强县汉源镇李家湾采石场、宁强县郭家坝采石场均采取沉淀池工艺,废水循环应用,无向河道排污的现象存在,因此该举报严重污染水源内容不属实。另外经排查,云书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
我们李河村一大批村民生活在尧柏水泥厂的污染之中,几年来小孩老人身体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国家规定的400米防护距离在黑心商人眼里什么都不算, 我们强烈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搬迁,早日离开这个高污染的地方。
现场核查情况:汉中西乡尧柏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西乡县杨河镇高土坝社区,于2008年开始建设,2011年4月底建成投产,该公司建有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一条。该项目总投资5.0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64.42万元,占总投资的13.91%。该公司项目环评于日经过省环保厅审批(陕环批复〔号);日,省环保厅同意该项目环评批复主体名称变更(陕环函〔号);日,该项目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陕环批复〔号)。该公司于2013年安装了脱硝工程暨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已按规范要求与中、省、市进行了联网,同年7月18日通过汉中市环保局组织竣工验收(汉环批字〔2013〕63号)。同时,该公司按要求办理了临时排污许可证(汉市临许2017-16号),有效期至日。
经查,汉中西乡尧柏水泥有限公司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共有48户居民,3户已搬迁,1户为厂区建成后新建居民,6户外出做生意。经县、镇、村、企业多次与村民沟通协商,很大一部分居民因前几年刚经过一次搬迁(从山区搬迁至此地),并且普遍认为水泥厂建设及生产不影响其正常生活,未造成居住区域污染,故暂不愿搬迁,待后需要搬迁时将积极配合实施搬迁工作。目前尚有35户125人未能实施搬迁。
不属实内容:9月20日,经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各生产工段污染防治设施和脱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施数据传输正常;县环保局监测表明,该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3中的标准限值;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Ⅱ类标准,“高污染”的说法不属实。揭秘街边各种“垃圾”暴利回收生意
如今各个城市基建繁忙,其也给城市带来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这些垃圾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就是废物,但是在一些精明的商人眼里就是一座座金矿。以北京地区为例,一些早年进入该领域的投资者,现在早已经是住豪宅,开奥迪了。
市场巨大的灰色生意
老闵,福建人,已经在天津做建筑垃圾回收生意5年了,他直言,这个生意的市场空间巨大,但是由于国家规定的门槛太高,大量的基层从业者实际上都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做着灰色的生意。一旦政府强势介入,可能大家的财路都会断。
老闵透露,国家有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要送到指定的场所,由专业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可一是这些场所因各种原因,数量越来越少,而且地处偏远区域;二是建筑垃圾处理公司筹备是一笔巨款,加之其再生的产品市场认知度不高,所以他们给出的回收价格要远远低于一些没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公司,这也造成了,正规军没有粮吃,非正规军吃得撑的局面。
目前这行真正赚钱在于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运输环节。就是负责将建筑垃圾运走的人。一般建筑队不会自己处理这些垃圾,而是雇专业的运输队。目前市场行情是,一车四五吨量的垃圾,运输者收费300元,他们扣除各种费用(油钱、放置垃圾管理费),一车垃圾的净利润150-200元之间。而一个小型工地,一天的建筑垃圾可能就要二三十吨,而且这些人不是只盯一个工地,而是十几个工地,所以在高峰期,一天净赚千八百都是算少的。
二是,挑拣环节。就是指回收人员从庞大的&垃圾山&里挑拣有用的东西。老闵直言,建筑垃圾里有价值的东西可能是所有垃圾中最多的,比如废旧金属块、废旧钢筋&&以直径为20厘米的废钢筋为例,因为回收价几乎就是零,最多支付几百元的入场费(就是到放置建筑垃圾的场所挑拣东西),市场卖价在2800元/吨左右,除去人工费用,利润可达元/吨;而废电源铜,卖价则可达5.3万元/吨,利润至少也有5万元/吨。这个环节绝对是暴利。要知道一些零散的拾荒者,一天都能从建筑垃圾中获取数百元的纯利。
三是,出租场地者。建筑垃圾必须要有场地倾倒,所以拥有场地者也是暴利获取环节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按照政策,放置建筑垃圾的场所必须要有审批,可是事实上,国内超过8成的存放建筑垃圾的场所都是非正规的,即使一些正规的垃圾回收企业也是到这些场所里购进相关原材料。他们的盈利点就是两部分:一是存放费,一般一车收取100元的费用,一般一个垃圾场一天至少有四十辆倾倒垃圾,一天的毛利也就是4000元;二是进场费,不是谁都能进场的,像老闵这样的人要进场,每个月都要支付几千元的进场费,如果是企业进场费还要高。综合两者一个垃圾场一个月的毛利至少20多万,而他们租赁的场地大多数是市郊废弃的空地,一个月租金可能就一两万元,如果和当地大队负责人熟络,送点礼可能连租金都省去了。
四是,拆迁队也很赚钱。拆迁队实际上是这个生意的最上游的一个环节。过去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时,找到拆迁队伍,按道理是需要给拆迁队付费进行拆迁。但是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开发商不但不付费,还要进行招标,哪家拆迁队给开发商的钱多,开发商才用哪家来进行拆迁,因为在拆迁阶段有门窗、设备等,都是可以卖钱的。别小看了这些废物,一个工程下来,拆迁队至少能获利几十万元,所以他们也愿意舍得花钱竞标。
行规不多,但是处处关键,这行的行规也挺多的。
一是,每个环节都要留肉给下一个环节。按理说,拆迁队可以将垃圾的废物都挑拣干净再处理废土什么的。可是你不给后面环节一些油水,可能你连找个倒土的地方都找不到,所以必须要给下一个环节留点肉。举个例子拆迁队很少会处理废旧铁块、废旧钢筋,只会处理一些门窗、家具、用户不要的一些家电设备等等。
二是,垃圾存放场是整个环节的&老大&。看似垃圾存放场是整个产业链的最后一个环节,但是其拥有者却是整个产业链中发号施令者,所有人都要听他们的,如果不听,谁也赚不到钱。就会出现,拆迁队找不到运输队,运输队找不到可以放置垃圾的地方,挑选垃圾的人没有钱可赚。所以像我们这样的人每年都要准备红包给垃圾存放场老板。
三是,地盘意识十分强烈。这个行业的地盘意识十分强烈,举个例子,你是城东的人要想到城西来赚钱,不可能,就是你准备了拜帖钱,也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会破坏了规矩,轻则打架斗殴,重则会出人命。
分析:建筑垃圾处理 朝阳产业 资源无竭尽
在不远的将来,建筑垃圾处理行业一定会摆脱当前&不温不火&的局面,&大火特火&起来。
近年来,中国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周期,建筑废弃物产生量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据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编辑了解,截至2011年,中国城市固体生活垃圾存量已达70亿吨,可推算建筑垃圾总量为21亿至28亿吨,每年新产生建筑垃圾超过3亿吨,而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
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用途,就是将这些数量惊人的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再生。据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编辑了解,经过分类处理的建筑垃圾,有以下几个用处:
1、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
2、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
3、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粉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我们知道,&绿色环保&是工业的大势所趋,生产建筑垃圾处理设备,正符合了当下的时代主题,而且走在时代的前端,帮助垃圾&变废为宝&,身体力行的实践着&绿色环保&的理念。不得不说,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犹如朝阳一般,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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