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3宝石升级痛苦倍增宝石先祖召唤有用么

暗黑破坏神3侍从宝石对先祖有用吗_百度知道
暗黑破坏神3侍从宝石对先祖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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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输出就算是不朽套+侍从可以使用,先祖的主要功能是减伤,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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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应该不会吧,时间到了3先祖应该还是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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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揭开痛苦的面纱
Chinese Christian Training Resources CenterCCT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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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8812
2&&&& G.Campbell Morgan, The Answers of Jesus
to Job,Baker, , p.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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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是神赐人的礼物,使人能作出合神心意的物件(如出28:3,31:3、6,35:30-35),代替神治理神的百姓(如申1:13-15)或代神作战(如赛10:13)。
换言之,智慧这礼物是神使人能见证神的荣耀而赐予的。
旧约智慧文学散布在不同书卷中,但从书卷的分组来看,共有五卷,分别是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
旧约五卷智慧文学各有独立主题,然而它们亦有四项共同重点:
1)& 强调神的伟大与创造
2)& 强调生命的意义
&3) 强调对神的敬畏
4) 强调神的律法
「约伯」这字有「仇敌」、「被恨者」、「受逼迫者」、「受苦者」等意义(据希伯来文字根),或「忏悔者」(按阿拉伯文字根)。
他是乌斯地人,即旧约以东人之地(参哀4:21;另参创36:8、20、20、21、28),有叙利亚抄本及七十士译本皆提及乌斯在以东境内,考古学家在乌斯一带发现三百个古城的遗迹,显示远古之时,当地已有蓬勃的文明发展。注2
在个人操守方面,约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实可为智慧人的风范。
约伯家财万贯,仆婢无数(参19:15-16),是东方人的首富。
他有儿女十人,七子三女,各人常献感恩与赎罪祭给神,表示全家皆以敬畏神为生活中心;此外,他还有兄弟、亲戚多人(19:13-14)。
他是地方官(29:7-25),大慈善家(31:13-40),是当代乐善好施的仁者。
从书中内容透露,约伯似是活在律法前,以色列人的先祖时代里(如书中指出家长是祭司,书内亦未提及律法或礼仪)。
约伯不可能是以东的后裔,原因如下:
(1)& 他对神的认识如用「耶和华」、「全能者」等字词全是敬虔犹太人惯称神的词汇。
(2)& 他对神的敬畏、敬虔、谨守自己生活与行为的信仰立场与敬虔的犹太人并无分别。
(3)& 他与敬虔的犹太圣徒并列(结14:14、20),雅各也以他的忍耐劝告自己同胞(雅5:11)。
他的神学思想与犹太敬虔者雷同(如7:17-18;诗8:4)。
(5)& 他的处境是被撒但控告其事奉是因有利可图之故,而事奉是敬虔犹太人对神的一种崇高敬畏的表现。
阐释「谁是敬畏神的人」如弥迦书六章八节阐释「谁是属灵人」。
A、约伯的试炼(1-3章)
B、约伯的哀歌(3章)
A、三友与约伯(4-31章)
1、第一回(4-14章)
2、第二回(15-21章)
C、神与约伯(38-41章)(二篇训词)
A、约伯的懊悔(42章上)
B、约伯的复原(42章下)
G.F.Owen,:’
全书由散文(prose)与诗文(poetry)组成,除序言(prologue)(1:1-2:13)及跋言(epilogue)(42:7-11)外,书的主要部分(dialogue)由诗体文字写成(3:1-42:6)。
(1;1-5)
约伯完全正直(非说无罪,而是指生活为人完美);敬畏神(对神信念坚强);远离恶事(由积极地敬畏神而引致积极地约束自己),这正是智慧人的信仰与生活融和为一(参1:1;箴3:5-7,14:16)。
(1:6-12)
在神面前侍立的天使群中(「神的众子」指天使,参诗82:6),撒但(意「敌对者」)也来列席,可能是神特准他来听神赞许约伯(1:8下)。
(1:13-19)
(2:1-6)
(2:7-10)
(2:11-13)
(1)& 以利法(名意「神是纯金」)
(2)& 比勒达(名意「比勒所爱的」或「竞争之子」)
(3)& 琐法(名意「雏鸽」)
(1)& 是患难之交
(2)& 是慈爱之交
(3)& 是道义之交
1、R.B.Zuck,’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I, Victor, 1985,P.719.
(3:1-10)
(1)& 三章八节的「鳄鱼」原文Leviathan是近东诸国神话中的七头怪海兽,有吞吃日月天体之能。传说当巫师作法时,这怪兽便被吵醒(即本节的「惹动」字),约伯如今甚至愿这些法师前来咒诅其生日。
(2)& 三章十节的「怀胎的门」指母亲的产门。
(3:11-19)
(1)& 三章十二节的「有膝接收我」指诞生后放在母亲怀中(参赛66:12),或指如先祖时代的礼俗,将诞生婴孩置在族长之膝里,象征这是个传宗接代的后裔(参创50:23)。
(2)& 三章十四节的「荒邱」字,原文horaboth,意「荒芜之处」(参赛58:12,61:4)。不少解经家(如ICC)将之解作金字塔,并谓在埃及地的犹太人称金字塔为「荒邱」。注1
(3)& 三章十九节的「大小」可能指上文的人物,「大」(gadol)指君王、谋士、王子(3:14-15),「小」(faton)指各类虐待他人的恶人(3:17-18)。注2
(3:20-26)
(1)& 三章二十三节是约伯指自己的话,是他在书中首次向神提出质疑,人既不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神亦未向他说明原委,他觉得痛苦的生命绝无意义,难怪他欲死去(此节「为何」这补字是正确的)。
(2)& 三章二十五节的恐惧是真实的,因连儿女都死光,家族之名后继无人,约伯的绝望是可想象到的。
Gordis, The Book of Job,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p.37.
2 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Eerdmans, 1989, p.99.
约伯三友前来之目的有二(2:11):为他「悲伤」(lanud,
字根意「垂头丧气」),喻同情,哀悼;「安慰」他(lenahem,字根意「哀呜」),喻同情的感叹,先知「那鸿」的名字是此意义。
约伯三友的劝慰演变成为神学性的告诫,主题环绕着一个逻辑性的推理:
约伯方面,起初他七天七夜不言不语,以后却话如狂风(8:2),其因有三:
他称赞约伯曾以实际行动帮助过许多受苦的人(4:3-4),但自己落在苦境时却表现出「昏迷」、「惊惶」的情绪,有如惊弓之鸟(4:5),约伯能医治别人,却不能医治自己,他惯常辅导别人,却不能辅导自己。约伯本以敬畏神为他的人生中心,行事纯全是他的生活原则(4:6),如今处在苦境中,约伯却彷徨失措,只知自咒生命。
以利法此段言词甚有道理,是的,人在风平浪静时,敬畏神的心容易生出;一旦病痛来到,人的灵命真相便展露无遗了,可见平日的属灵操练是重要的。
以利法本段所言甚有道理,因为世上的罪恶,若无惩罚或制衡之法,社会秩序甚难维持,世界将变成一团糟,神的公义属性也被「褫夺」。
人在神面前永远是不义及不洁净(4:17)(此言在原文是问句,意说「一个必朽的人能在神面前称义吗?人可在造物主前洁净吗?」和合本将之作「比较式」译出,带不出原意)。
神不信任其臣仆(指天使),谓他们是愚昧,何况是卑贱污秽及生命异常脆弱的世人(4:18-21)。
(1)& 四章十二节的「默示」原文davar,意「一个字」或「一句话」,中译「默示」似不大恰当。这话暗暗地来到(鬼鬼崇崇地),不象光明正大地「临到……先知身上」。
(2)& 以利法以灵的话用两点分别喻约伯的愚昧:
a、 & 人不可能在神面前称义,约伯没有资格责怪神,神所做的一切全是公义的。
b、 连天使所做的也是愚昧,何况人,喻约伯的自咒是愚昧的,生命总要死亡,自咒亦无用。
(3)& 从灵说话的内容可鉴定,以利法的神学思想似也不太正统,他怎可说神轻看天使及世人,亦藐视世人之死是「无智慧」的(4:21),故此不少学者视这灵为邪灵。注3
(4)& 若说这灵不可能是邪灵,因邪灵不会让敬虔的以利法说出「真言」注4,但五章一节却谓以利法毫不留情地打消约伯祷告的努力;在五章三节又指出他也曾咒诅物质丰富的愚妄人;这些宣言似甚难吻合一个圣灵管理的生命(如约伯)。一章六节说「神的儿子」中有撒但,他有甚多「手下」,他自己也常搅扰信徒,故才有约翰壹书四章一节的教导。
(5)& 若这灵说约伯受苦是因他在神面前不义及不洁净之故,这样连以利法也应包括在内。
(6)& 以利法不会故意冤枉约伯,只是他以一次梦境做为「权威言论」,暗指约伯不义及不洁,否定了神对约伯的信任和看重。
(7)& 四章二十一节的「帐棚绳索,从中抽出来」(即拔营)指死亡。
(1)& 五章一节的「诸圣者」一词是指天使,但也可包括神在内,因神亦称为「圣者」(箴9:10;何11:12)。
(2)& 以利法的话充满责备性的涵义,令人未能感觉到劝慰者的温柔、体恤及同情。
(3)& 以利法的劝言虽生动异常,他仍然是假设约伯因犯了罪而招尤引祸来作出劝导,故对约伯的帮助显然不大。
神医治身体各样伤害或疾病(5:18)。
神救离各项患难、灾祸,诸如饥荒、争战、口舌、灾殃(天灾)、饥馑(经济拮据)、野兽(5:19-23)。
神赐生活畅顺,如种植得收成(「与石头立约」,不受野兽毁坏)、牧畜不缺失(5:24)。
神使后裔发达,子孙满堂,连约伯自己也全寿而终(5:25-26)。
以利法以发言人身分说话,他又以一个「看哪」(hinneh,和合本漏译)结束他的「结案陈词」,并强调自己的分析绝对正确,希望约伯从中获益(5:27)。
(1)& 五章十七节的「全能者」(shaddai)在约伯记中首次出现,此字在旧约共出现四十八次(约伯记最多),其意有三:
a、大山──神如大山的稳固永恒。
b、自足──表示神的自有永有。
c、乳房──表示神如母亲照顾婴孩般那样无微不至的供应。
(2)& 五章十九节的「六次」、「七次」是旧约时代表示「完全无遗漏」之意(参箴30:15、18、21、29的「三样、四样」及摩1:3、6、9、11、13,2:1、4、6的「三番四次」)。
(3)& 五章二十三节「与石头及野兽立约」是弥赛亚式的词汇(参赛11:6-8;何2:20)注5,此处是诗意的描述,将来必会实际应验。
(4)& 以利法全段之中心思想在结语一句:「与自己有益」,意谓神使约伯受苦是为约伯好,神将补偿他一切的损失。
(5)& 以利法的结语忠言虽没有错误,但对约伯来说(先悔改才再蒙福)似不太合适,但一般来说仍是一篇金玉良言;其中的福祉似有些夸张,但在将来弥赛亚的国里是会应验的(参何2:18-23)。
以利法又以物质丰盛作为神对好人的赏赐,反之是对坏人的惩罚,他本着这假设力劝约伯悔改,但这全不能使约伯心服,因约伯已表明「赐予与收取」全在神的手中。
(6:1-7:21)
他谓动物有粮食便不会乱叫(6:5),无味之物如同嚼蜡(6:6-7),意谓他的自咒是可原谅的,所谓事出必有因,不会无病呻吟。
他承认没有力气再等下去,他不是铜筋铁骨的人,也不知将来结局如何,似乎苦难没有意义;他认为承担苦难的智慧也耗尽了(6:11-13)。
约伯承认,生命的三大能力──气力(体力)(6:11上),结局(盼望,即心力)(6:11下),智慧(智力)(6:13)──完全耗尽,在这绝境下,他确是生不如死,虽生犹死。
(1)& 约伯在极大痛苦下失落生存的勇气,原因是他看不到苦难的价值,故此他没有力量争取下去;人在苦难中若看到其价值及意义,他便能在心中产生勇气与力量,因为苦难背后的益处成为他努力活下去的盼望,人没有这些,一切确是「完了」。
(2)& 约伯在苦境中看不到神仍与他同在,所以他悲观绝望,「生存」象无味的食物,他毕竟是个凡人,若无内在的能力支持他,他确实活不下去。
(3)& 人在苦难时总是低头向下看,只是「灰」尘,「灰」心,少仰望神,看不到神是全能的看顾者。
约伯谓自己濒临灰心绝境,又被指责是离弃敬畏大能者的人,其友理应向他施慈爱才对(6:14),暗示他的朋友没有此行。
朋友是可贵的,他们好比溪水,象沙漠中的旅客,使人能解渴、振作,再奋力向前。但是以利法却象诡诈的溪水,在冬天时结冰,象蕴藏丰富水量,但在夏天时却乾涸,成为过路旅客的死亡陷阱(6:15-20)注6。
约伯直斥三友(「你们」)诡诈如溪水,看见惊吓的事(约伯的苦境)便惧怕起来,满以为约伯向他们求财求物或求赎金(6:21-23),便急忙站在神的一边来定他的罪。
(1)& 六章十四节的原文直译为「对灰心的人,他拒绝向其朋友施慈爱,他是弃绝敬畏全能者的人」(he
who refuses loyal kindness to his friend also forsakes the fear of Shaddai),与和合本的译法不同,全句表示约伯对以利法的失望,非如一些学者谓,约伯若无朋友的支持,他便离弃神。注7再且,「离弃」(yaszou)是不定时式动词,表示在进行中,这是与约伯的信心不符的。
(2)& 六章二十一节的惧怕是指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的事,非如一些学者谓惧怕站在约伯那一边,约伯的灾祸便转降在他们身上。注8
(3)& 约伯不留情地讽剌朋友,虽有点过分,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言之有理,因他始终坚信自己是无辜的,今友人非但没有同情心,更定他的罪,他遂忍无可忍地向他们表示失望。
他不是波浪翻腾的大海或海中的「怪兽」,但神竟向他严加防守,视他如兴风作浪的「宇宙怪人」(7:12)。
在晚上,他指望安眠,但神却用恶梦异象惊吓他(7:13-14)。
& 他宁愿死去,却不成功,神又不任凭他死,使他益觉生命空虚(7:15-16)。
人有什么值得神看为大之处,何必每早每时鉴察与试验他,神对他的监视,使他连咽唾沫的自由也没有(7:17-19)。
他似乎在提醒神,他若有罪,神有两途可取,一是置他于死地,一是赦免他,因为他快要辞世,否则在他死后,神想找他也找不到了(7:20-21)。
(1)& 七章十二节上段的「洋海」(yam)前有定冠词;据迦南神话记(Ugarit),Yam是海神,常兴风作浪,使航海者不敢出海,除非向他献祭,但此神却给巴力神收服;在此处,约伯似向神抱怨:「我不是Yam海神,祢不用常看守我。」(参26:12)。
(2)& 七章十二节下段的「大鱼」(原文tannim)可能引自巴比伦神话中的海兽Timat,被大力神Marduk擒获,并因禁在大海深处。约伯非接受此神话是正史,他只引之喻自己的情况。
(3)& 七章十七节与诗篇八篇四节所指相若,只是诗篇表示神对人亲密的评估,而在此处,约伯则表示人有何价值,令神对他特别监视。
(8:1-22)
但他与以利法的基本根据却有差异:以利法强调「观察」(4:8)及「经历」(4:12-21),比勒达则倚重遗传及古人的权威(8:8),认为真理全在古圣贤的传统里,日光之下全无新事,所以他的言论是墨守成规的保守派。
约伯三友不约而同,一开口便谴责约伯口出狂言(4:2,8:2,11:2),以为受苦者对神只能默然不语,若要开口,只当说悔改的话(8:1-2)。
神是全能的,凡他所做皆公平公义,故在约伯身上所发生的事全是公平无误的(8:3)。
但神是公道的,若约伯悔改,他必使约伯「公义的居所兴旺」,一切物质丰盛必「卷土重来」(8:5-7)。
比勒达认为他的评断与古人的定论吻合,今人的智慧经历太浅薄,古圣的话才是真理(8:8-9)。
比勒达言下之意乃是,约伯之言出自「口」,而古圣出自「心」(代表智慧)(8:10)。
比勒达引用三个举例说明,忘记神的是恶人(「不敬虔」)在以赛亚书九章十七节同字译成「恶人」(8:13),这些没有神的人景况是「不成事的」:
如葫芦、葡萄的蔓子被拔根后连原生地也不认识它(8:16-19)(8:19的「人」字是错误的补字,可除去,因原意是指蔓子被拔出,被另一植物取代之)。
全段意说(恶人暂成功)
比勒达的结语乃是,恶人虽在「道中有乐」,但终不长久,暗示约伯的德行是虚浮,财富也不能长久,是因他忘记神之故。
在结束时,比勒达将「复原」与「丢弃」两条路摆在约伯面前,悔改认罪得复原,顽梗不化蒙丢弃。
约伯何尝不明白此理,他也常在神面前悔罪,愿作「完全人」(参1:5,7:21),只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有罪,他的感觉正与比勒达的理论相反:「神丢弃完全人」,故他继以利法之后,又给比勒达误解了,其内心的沉闷实在难受至极。
(9:1-10:22)
(1)& 九章三节的「争辩」(rib)乃法庭词汇,意说若有人诉讼神于法庭,千人中也不能「回答」(ana,也是法庭词汇,意「辩护自己」)。此句「回答」字的主词在原文可指「人」,意说千人中也无人能与神争辩(如和合本及AB的译法);另一将主词做「神」,意说神问一个问题,千人中无人可答,或指约伯不能回答神向他发出的指控的千分之一,两意皆显出人是无法与神争辩的。
(2)& 九章九节的「北斗星」(Aldebaran)(英谚The Bear「大熊星」)座极北;参星(Orion)座极南;昴星(Pleiades)座东西方,此星群共有七星;「南方密宫」指在南方的银河群星。
(1)& 在本段经文里,约伯似六神无主,语无伦次地攻击神;在他的描绘里,神的形象被塑造成扭曲的样式:
a、蛮不讲理(9:3、12、14)。
b、烈怒不休(9:5、13)。
c、无故伤人(9:17)。
d、残酷无情(9:18)。
e、仗势欺人(9:19-20)。
f、善恶不分(9:22)。
g、幸灾乐祸(9:23)。
h、公义荡然(9:24)。
人在苦境中对神确有模糊不清,甚至歪曲了神的真相,但神是满有慈爱与怜悯的,他安静地聆听人的抱怨,他等待人回转,也等待向人施恩。
(2)& 九章十三节「拉哈伯」(rahab)是「巴比伦创世记」神话中的大海怪,名Tiamat(这Tiamat在7:12又名Leviathan,和合本译「大鱼」),它与其助手皆被Marduk神击败,并囚禁于幽冥中。此节意说神的怒气使大如拉哈伯那么厉害的怪兽亦被收服过来。
(3)& 九章十五节的「恳求」(字根hanan,意「施恩」、「恩待」,参创33:5、11;同字在19:21做「可怜」,33:24作「开恩」)在此处可译作「求恩」或「求怜」,这样全句之意谓约伯虽有义,却不能回辩,只求神怜悯。
如跑信的(9:25)(陆;参撒下18:19-33,记一个皇家职业跑手名亚希玛斯的故事)。
如快船(9:26上)(海,参赛18:1-2)。
如飞鹰(9:26下)(空,参撒下1:23;耶4:13)。
(1)& 九章三十节的「洗身」、「洗手」仪式是古代一种宗教性礼仪,表示「清白」、「无辜」的礼俗(如9:28表示约伯一再声明是无辜)(礼仪部分参诗26:6,73:13;申21:6-9)。
(2)& 九章三十三节的「听讼人」(mokiah,法庭词汇,意「中保」、「调停官」、「和解者」,同字在13:3译「理论」,13:15作「辩明」)不可解作预表基督。在古代近东诸国的神话里,每人皆有一神为他的「听讼人」,在天神集会时,为他作各样的申辩,使那人生活舒适愉快。注9此处意说约伯没有中保为他与神对簿公堂,判个是非曲直,真是含冤莫白。
(3)& 九章三十三节下段的「两造按手」表示古代听讼人(法官)在两诉讼人身上按手,以示他们两人皆要顺服他的栽决。注10
约伯虽承认没有听讼人为他说项,自己却心有不甘,鼓起余勇,向神提出最后质询,求神不要武断地定他的罪,反要指出他在何处得罪了神(2节的「争辩」一词rib是指法庭式的控诉)。
神所造的,欺压并藐视他,却光照恶人,这是大大的不公(10:3)。
神象世人般论断人只凭眼见,故定必肤浅(10:4)。
神有永恒的时间,他不用仓卒地把约伯入于罪里,涵义说,只要神花时间去查究他,他必定发觉约伯是无辜的(10:5-6)(10:7是补释,意说:「只是你知我是无罪的,但没有人能救我脱离你的手」,在「没有」字后加「人」字,并将「并」字改做「但」字),好象神定意要置他于地。
神费心将人塑造成材,象窑匠抟泥造器皿般,难道是为「毁灭」、「归尘土」(10:8-9)。
神苦心使约伯生下来,如奶成奶饼(乳酪),并以生命慈爱环绕约伯,难道就仅此为止(10:10-12)。
(1)& 十章十三节的「这些事」是指约伯受苦的事,是神定意使他受苦。
(2)& 十章十六节的「我昂首自得」(weegeh)有古卷作wegeeh(形容词,意「昂首自得地」),后者似较为适合上下文之意,全句意说:「昂首自得地(骄傲地),你(指神)追捕我如狮子,又「显奇能」(tithepalla)「攻击」(ki)我」注11(中译文似不够恰当)。
约伯将自己的遭遇分为两个时期,一是蒙爱的受造与蒙保守时期,那时他享受神赐的生命及慈爱,神与他的关系亲如父子;另一是他的受苦时期,此时约伯对神一反常态,对神在他受苦时不伸援手,又似对他处处刁难,使他坐卧不安,在身体与心灵双重煎熬下,他来到放弃生命的边缘,约伯的心境真令天下人同情。
(11:1-20)
琐法在旁聆听二友与约伯的对话,又目睹约伯态度「顽梗恶劣」,因而怒气填膺地讥评及谩骂约伯,说他「多咀多舌」(11:2),暗示他是虚妄的人(11:11)、空虚的人(11:12上),毫无知识(11:12中),象野驴的驹子(11:12下),所以他的言词是粗俗鲁莽,他来的本意是要安慰约伯,却反成了约伯的攻击者。
(1)& 琐法以真理道学家的姿态向约伯说话,以为约伯受苦还不够,还三愿神降重罚于他身上,真是冷酷无情有点「变态」。
(2)& 十一章六节「他有诸般的智识」原文ki kiflayim lethushiyah,意「因为智识是双倍的」,双倍指深奥难明,言下之意表示约伯不会明白的(和合本虽译错,但意思可接受)。
接上文琐法谓神的智慧是双倍的,此段他大力颂赞神智慧难测,这是一段极优美的诗,是难得的佳作。在神学上异常纯正正统,但用在约伯身上则似「文不对题」。
琐法描述神的奇妙和伟大远超人的理解,他多次说「不能……你岂能……你还能……谁能」,这种轻视别人的语气着实使人恼怒,但他又怎能知道神有没有追讨约伯的罪呢?
他暗示约伯是「虚妄的人」(methe-shawe,意「空洞的人」,指没有头脑思想)及「空虚的人」(ish
nabub,意「空空的人」,指什么也没有,)象野驴的驹子(喻极其愚笨)。
(1)& 十一章十一节指人的罪孽,神虽不留意(意「追讨」),但他全是看见的,此言与使徒行传十七章三十节之意吻合。
(2)& 十一章十二节全句应译为:「但空虚的人会获得知识,当野驴的驹子「生下」(yalad)人(adam)来」(意指这是不可能的);另一译法(原文一些字需修改):「当野驴(pere)生下家驴(ayir)来时,空虚的人便会获得知识」。
与以利法的结语般(5:17-26),琐法在结束时力劝约伯悔改,共分四要点(11:13-14):
为鼓励约伯悔改,琐法指出对悔改者,神应许六大祝福(11:15-19):
为促使约伯悔改,琐法软硬兼施,「软」者指神的祝福,「硬」者指神的审判,故他指出恶人的结局是可怕的,以此恐吓约伯悔悟(11:20)(此句也暗示琐法仍认定约伯是因犯罪而受苦的)。
(12:1-14:22)
他们是「真子民」(意「贵族人」、「上流社会人士」),又象智慧的人,讽刺他们象是智慧的人,他们若死了,智慧也告消失了(12:2),并谓他们其实与自己不分伯仲(12:3上),况且他们的智慧人人知晓,无过人之处(12;3下),这话如冷水泼面,使琐法尴尬异常。
他们不明白约伯与神关系密切,反猛烈讥笑抨击及控告他(12:4)。
他们对在苦难中的人,不但没赋与同情之心,反多说风凉话(如打落水狗),将来必会遭同一报应(12:5)。
他们以为发达是蒙福,受苦是不义,但何以解释强盗亦称「惹神(怒)的人」兴旺,生活安逸(12:6),所谓恶人也发达,故不可用外面的成败论英雄。
他们当向万物学习(此处用「你」字,似是只针对琐法一人),万物的生命气息全在神手中(12:7-10),如耳朵试验
言语,上膛可品味,万物是人的教师,试验人是否真有智慧(12:11),其实年长的才真有智慧,暗示琐法的年纪及智商还未到有智慧的地步(12:12)。
(1)& 十二章一节的「子民」,是指上流上社会人士或社区中之德高望重之人。
(2)& 十二章六节的「惹神的人」应改为「惹神怒的人」。
(3)& 十二章十二节的「年老」及「寿高」虽有说是指「神」注12,但因此字(yesisim)只在约伯记中出现,而每次皆指人(参15:10,29:8,32:6),故本处亦该指人注13。
神才是智者,智能双全,人怎可与他比拟?神的权能在大自然界中彰显(12:13-15),也在世人中彰显,行事法则高深莫测,无人能知晓。
在此处,约伯列举甚多人物,如诱人的、被诱的、谋士、审判官、君王、祭司、有能的(指「有官职的人」)、忠信人、老人(长老)、贵胄(12:21,中译「君王」)、有力人(强壮者)、邦国、民中首领等等(全指国家的政客、地方官僚、祭司)的兴衰浮沉遂一描绘,个中底蕴,全是「神深奥的事」,使人堕入五里雾中,摸不着原委(12:16-25)。
约伯的要点在此欲指出,神改变人命运的方法──如突使智者变愚、君王成囚、囚犯做王等──完全根据神的自主权,与人的道德是非无关,故此琐法的主张「义人必得好结局」便甚难自圆其说。
(1)& 约伯不愧为一个世事观察家,他绝对明白世事的发生,甚多是出人意料的,人不能靠普通逻辑去理解之,这些全属神「奥秘的事」(12:22)。
(2)& 若约伯三友的神学论据是正确的,这些国家政要皆受神祝福才对,但历史似乎粉碎他们的逻辑,他们应哑口无言(13:5),再思自己的指责是否合理才对(怎知又引起后来第二循环的辩论)。
约伯视三友之言没有一点可取之处(13:1-2),他宁愿与神辩论也不愿与他们多谈(13:3),因他们太多妄论约伯。
约伯词锋异常尖锐,说三友是:
「行贿」之意。
所以约伯宁愿他们闭口不言,反显出他们的智慧(13:5),否则神将降罪于他们(13:10-11)。
约伯向友人表示,他宁愿他们听他分诉,他宁愿与神争辩也不愿与他们吵架,他说一切后果全自己负责,甚至被神击毙也在所不惜(13:13-15上)。纵使(将十五节的「必」改为「虽然」)神要他的生命,他仍要辩明他所行是对的(13:15下)。
约伯知道若能与神「理论」(wehokeha,法庭式的辩护,参13:3)、「辩明」(13:15与13:3的「理论」同字)、「陈明」(araketi,军事词汇,意(军兵)「结集」,指约伯搜集一切证物以申其直)(13:18),他有信心必获得神的「拯救」(指肉体得伸冤,即减轻痛苦,非指灵魂的得救)(13:16,此句的「要」字改为「便」字)。
约伯认为,若他的友人能细心听他辩诉,他们也会同意他是无辜的(13:17-18),他深信没有人可以与他辩论而不认同,若然,他也无话可说,死也是应该的(13:19)。
(1)& 约伯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令人钦佩,因为他仍深信自己未犯错却受苦,此点在他心中是一个永不能打开的结。
(2)& 十三章十五节之意义有二意见:
a、& 约伯死也不服气,就算神将他置于死地,他也不服,因他辩明自己清白的盼望也告吹了(如
RSV,JB,GNB,Moffatt,R.Zuck, D.Garland, AB及和合本等的译法)(原文根据Kethib)。
b、& 他虽要死,却对神矢志不渝(如KJV,J.L.Gibson) (原文根据Qere)。
第一意见:约伯至死也埋怨神的情绪注14
第二意见:约伯完全信心的表现,这似乎更合约伯的灵性,也合智慧人对神的心态(参诗73:25-26);虽然他极度痛苦,却不至亵渎或弃绝神的地步注15。(3)此段再次表示,约伯对自己的无辜有绝对的把握。
把手缩回──勿再使他受害。
勿用惊惶恐吓──指身体的痛苦(参9:34)。
求神光照他,使他知道究竟有何罪孽(iniquities)、罪过(sins)、过犯(rebellion)、罪愆(sin)(13:23)──这四个有关罪的字形容人在各方面可犯的罪,也是大祭司在赎罪日按手在代罪羔羊身上所提及的罪(参利16:21)、
求神勿将他当做仇敌(13:24)、
求神勿使他再惊慌,他的心情象被风吹动的叶子及枯乾的碎秸(13:25),不堪一击(吹)。
求神勿使他担当幼年的罪而刑罚他(13:26),将他做罪犯般上了木狗,划定界限使他失去自由(13:27)。
求神可怜他如烂物或烂衣般的境况(死3:28)。
(1)约伯将自己苦状向神频述,欲动神的悯情而放过他(约伯仍认为他的苦楚,是神施莫须有的刑罚在他身上)。
(2)另一面约伯向神高呼「祢为何掩面、拿我做仇敌」(13:24),正是他对神仍存热爱的表示,甚欲与神恢复关系,和好如初。
(1)人生苦短(14:1-6)
生命有年,寿数已被「限定」(herusim,意「定妥」,参王上20;40),求神勿使他受苦(「转眼不看他」,参7:,使他有「安息」(rasa,意「喜乐」),如雇工完结一天工作后的安歇(14:5-6)。
(2)死难复生(14:7-17)
约伯求神在他死后将他藏在阴间,直至神的忿怒过去,到那时记念他,使他能得伸冤。
但如今神仍严密注意他的罪孽,他的过犯仍在囊中封严,无法逃逸(14:16-17)。
(1)& 十四章十四节的「释放」字(helifati,意「改变」、「复新」,在14:7同字译「发芽」)是个军事词汇,指新力军来到,替换老弱残兵,暗示约伯期待死后身体有改变,是个复原的改变,到那时,约伯便高兴地回应神的呼唤。
(2)& 十四章十七节的「囊」字表示古人常将金钱或贵重物件放袋里(参创42:35;箴7:20),有些更加上火漆封印,以示罕贵或是官方性的物件。
(3)& 指望灭绝(14:18-22)
由「身上疼痛」这词的用途,可见这是在生时的痛苦注16,&& 注17
琐法如先前二友般没有给予约伯一点的安慰,他是个权威主义者,凡与他意见不合的,特别是那些思想比他更渊博的,他便以强硬的态度对待,十一章二十节是琐法言论的总结,也是他别具用心地提醒约伯:他是有罪的,必须悔改方得复兴。
至此为止,约伯与三友的对话暂告一段落。三友皆发表他们对「苦与罪」的意见,依据虽不一致,但主旨相同,约伯是因罪受苦,只有悔改才能从苦境转回。面对友人轮翻式的「围攻」,约伯非但不为所动,反心被激怒,遂与他们「周旋到底」,故此约伯陷在更大的苦境里。三友认为约伯仍执迷不悟,于是展开第二回合的「大辩论」。
详论可参M.R.littleton,
‘’‘’’
T.H.Robinson原著,刘翼凌译,
约伯与友人,文艺,1978,1页。
如H.M.Morris, The
Remarkable Record of Job, Baker, 1988, p.66.
如焦源濂,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65页。
M.H.Pope, ‘’
焦源濂上引书72页。
R.B.Zuck, ‘’’
同上书38页。
M.H.Pope同上书74-75页。
E.Dhorm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Job, Nelson, 1984, p.144.I
Robert Gordis, The
Book of Job, 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p.144; M.H. Pope上引书页79;J.E.
Hartley, ‘’
M.H. Pope等。
(15:1-35)
以利法称约伯之言为「虚空之言」、「无益的话」、「无济于事的言语」、「诡诈人的舌头」,犹如用「东风充满肚腹」(15:1-3),此表现等于废弃敬畏神、阻止敬虔的心,是受罪孽所指教,自定己罪(15:4-6)。
故此,以利法断言约伯绝不是智慧人,也不是敬畏神的敬虔人,更不是义人(非智、非虔、非义)。
约伯非头生,也后于创造(人愈老愈得智慧),故不会先得智慧(15:7)。
约伯非独得神的密旨,将智慧全部囊括(15:8)。
约伯没有一点是三友不知的(15:9),在三友的亲友中有比约伯年长智高的,故论智慧,约伯还是末学之辈(15:10)。
约伯不以神的安慰为满足(15:11,此节表示以利法显然以己是神的特使自居),心被「夺去」(lagah,中译「逼去」;意说他没有理智行事),眼睛冒火,面露凶光,口出狂言反对神(15:12-13)。
约伯无法自洁,更无法自称为义,因天使(「众圣者」)「和诸天」(weshamayim)在神面前也不洁净,何况是世人(15:14-16)。
一生劬劳痛苦(15:20)。
心神恍惚,疑神疑鬼,风声鹤唳,杯弓蛇影(15:21上)。
恶人自有恶报,恶人自有恶人磨(15:21下)。
怕人伏击,报仇雪恨(15:22)。
飘流乞食,灾殃为他预备(15:23「在他手边」原文另有版本作「灾殃」,参12:5,30:24,31:29)。
心惊胆战,如君王出战时怕死的心情(15:24)。
摒弃神、攻击神、藐视神(15;25-27)、向神骄傲放肆。
财富尽失,生活无助,陷于困境(15:28-30)
自欺欺人,一事无成(15:31-33)。
绝子绝孙,宗室(帐棚)败落,正是恶有恶报(15:34-35;15:34的「贿赂」字可意「败坏」)。
(16:1-17:16)
神使他困倦,使亲友远离他(16:7)。
神使他肉体「乾瘪」(qamat,亦可意「抓住」如中译,不过「乾瘪」与「枯瘦」(kahashi)为相连字),以之「见证」他有罪行而受苦(16:8)。
约伯又用「发怒」、「撕裂」、「逼迫」、「切齿」、「怒目」、「打脸」、「羞辱」、「攻击」、「交给」、「扔到」、「折断」、「掐住」、「摔碎」、「立箭靶」、「弓箭手环绕」、「破裂」(三次)、「不留情」、「倾胆」等词汇来形容神象疯狂的恶兽,将他撕个支离破碎,体无完肤;又如同勇士挥军直闯无法抵御外敌的城市,入城后肆意屠城杀戮(16:9-14)。
在痛苦中,约伯将麻布(志哀)缝在皮肤上(喻悲哀生长在身上),又如同落败的有角兽,将角藏在地里(喻失败、投降、无能)。他将头藏在尘土中(16:15),他的哀痛使他脸有死色(16:16),虽然他经过这一切的痛苦,他仍坚信自己无辜(16:17)。
他先向地发出哀求,求地不要庶盖他的血,使他死后可得伸冤(16:18;参创4:10)。
他又指出在天有「见证」、有「中保」可以为他昭雪清白(16:19),地上永友虽讥诮他,但他带泪向神直诉(16:20)。
他愿有人为他向神辩白,否则他死得甚冤枉(16:21-22)。
(1)& 十六章十九节的「现今」字后面有「看哪」(hinneh,中文漏译),引出下文的重要性。「见证」(edi)与「中保」(sahedi)为平行句的同义词(参创31:47),即法庭中的「辩护律师」,此字可译「传语师」,如创世记四十二章二十三节;「法庭翻译官」如约伯记三十三章二十三节;「代言人」如: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二十七节(此节和合本译「师傅」)。
(2)& 但这中保是谁,学者臆测有三:1)他是神的第二位格,即道成肉身的基督注2;2)他是将来一位「见证人」、「申辩者」,如十六章二十一节所说那类人注3;3)他是神,指神的「信实」、「公义」注4。
第二解说较合理,因为约伯一直控诉神不理会他,故此神不会是他的中保,在地上也没有中保(参9:33),但他仍然深信总有一天,在神的面前会有「中保」、「见证人」,那时他的案件会水落石出,沉冤大白。
(3)& 约伯带着眼泪向神哭诉,因地上的友人皆讥诮他,不禁悲哀自己的清白无法昭雪,但他仍不放弃向神求情(16:20-21)。
(1)& 十七章三节的「凭据」是法庭词汇,指「保释金」,但除神外,约伯表示没有人能为他击掌立约了。「击掌」是古代立约仪式之一(参箴6:1,11:15,17:18,22:26)。
(2)& 十七章五节意说,任何人为求确立一己之说而弃掉朋友的,必祸及下一代。
(3)& 十七章八节似是三友的说话,他们自称是正直的人,看见约伯的执拗而惊奇,他们自视为无辜的人,今却起来
攻击有罪的约伯。
(18:1-21)
约伯视朋友为污秽的畜生(18:3,「污秽」taman,意「愚蠢」;「畜生」behemath,意「牛群」,可包括其他家畜,如猪豕,象俗语:「蠢如猪」)。
约伯的怒气只是自毁(18:4上),此言似是回应约伯在十六章九节埋怨神在怒中撕裂他的话。
约伯盲目期待神为他移天动地(18;4下),如同神不用约伯悔改复原他,那样的盲目期待。
恶人亮光(喻「丰盛」)必熄灭(似是回答约伯在12:6所言)(参箴13:9),其帐棚上的灯光也同一命运(帐棚上的灯喻生活安逸及丰富,此处灯光熄灭喻身后萧条)。
恶人的路多「困难」(yeseru,字根sarar,意「抽筋」,喻「多难多灾」,中译「狭窄」),甚多计谋作茧自缚(18:7),或中了他人的诡计(18:8-10),使他惊恐非常,生活在四面楚歌、杯弓蛇影之中,至终引至「惊吓的王」(喻死亡)那里去(18:11-14)。
他的住处被「虚无」(原文lo)霸占,硫磺撒在其上(喻长久性的荒芜,没有东西可种植),一切皆枯乾至根本(18:15-16)。
恶人的灭亡是彻底性,他的存在再无人记念,他甚至被撵出世界之外(18:17-18),他绝子绝孙(18:19),他全然灭绝,使后来的日子也惊骇「他的日子」(拟人法喻死亡)(18:20),这就是不义之人即不认识神者的收场。
(1)& 「亮光 」及「脚步」皆喻「生命」,故此「熄灭」、「黑暗」、「绊倒」、「擒获」、「羁绊」等可喻「死亡」。本段描绘恶人的祸患异常生动,文字的运用脱俗,如「土中活扣」、「死亡的长子」、「惊吓的王」、「下根枯乾」、「上枝剪除」等,实在是佳言妙语。
(2)& 十八章二十节的「以后来的」(aharonim)及「以前去的」(qadmonim)分别可意「西方的人」及「东方的人」注5,全句意说恶人的收场使东西两方的人皆惊骇不已。
(19:1-29)
(1)& 十九章二十五节「救赎主」(goel,意「至近亲属」)在旧约里有数个用途:
a、这位亲属有为已死亲人赎回产业(如利25:25;得2:20,3:9)、偿还旧账(如利25:23-24、39-55)、报血仇(如民35:19;申19:6-12,25:5-19;撒下14:11;王上16:11),或生子立后的义务(书2:3-6;撒下14:11)。
b、他亦有为近亲作诉讼案件之「辩护人」的责任(诗119:154;耶50:34;哀3:58-59;箴23:11)。
c、 这字也是神的一个名称(出6:6,15:13;诗74:2,77:15;赛41:14,44:24,49:7-9、26)。故在此处,「救赎主」一词似含有「中保」、「见证人」(参16:19)、「听讼人」(参9:33)等的意义。
(2)& 然而这位「救赎主」是谁,学者意见分二:
a、他是神的第二位格神,即道成肉身的弥赛亚。
b、他是神,是约伯一直以来埋怨、控告、诉苦的对象(此解说似较合理)。
全句意说,约伯相信神永活,他可成为他的「救赎主」(公证人),虽在约伯死后,仍能替他辩护,使他的冤情得雪。
(3)& 十九章二十五节的「末了」(aharon)一词虽有时是指世界之末之意,但约伯在此处似是指他死后的时日,或整件事情的结束,非指末世之时。
(4)& 十九章二十五节的「站在地上」意「站在尘土之上」,喻约伯在尘土上刮疮之苦,神将会替他伸冤,他不用在尘堆中苦捱,他可站立起来,一洗前垢。
(5)& 十九章二十六节的「肉体之外」是指死后或活着的境况,学者意见有三:
a、& 约伯从死而复活,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古教父之见,如罗马的革利免、奥利根、耶柔米)。
b、& 约伯从坟墓里的灵魂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犹太拉比传统之见,参禧年书23:30-31)注6。
c、& 约伯在死前神为他伸冤(这多是近代学者之见注7,如J.E.Hartley),此见将「肉体之外」解作「从肉体的角度看」(from the flesh,如19:27),而「皮肉灭绝」的「灭绝」(naqaf,意「撕下」,同字在赛17:6,24:13译为树木被「打乘」,在赛10:34作「砍伐」树木,即树皮被撕下来)是指约伯的毒疮使他皮肉糜烂,全句期待约伯身体复元,冤情昭雪。
(20:1-29)
琐法承认,恶人的福乐只是暂时的,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20:4-5),即使他的尊荣上达高天,终归如粪土般(20:6-7),转瞬间,一切化为乌有(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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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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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21:22)
(1)& 廿一章十七节的「灯」字象惩丰盛的生命,熄灭表示突遭神的审判(参箴13:9,20:20,24:20)。
(2)& 廿一章廿二节的「在高位的」原文ramin有三意:
a、 指神;b、指苍天(如诗78:69,中译「永存之地」);c、指天使。
第三意见似较合理;全节意说连那些住在至高处的天使也在神的审判之下(参4:18,15:15),何况恶人。
(3)简言之,琐法的辩词逐一被约伯破解,如下图分析注8:
2123262832
小结(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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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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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Gar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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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J.E.Hartley, ‘’‘’
J.E.Hartley上引书280页。
这也是R.B.Zuck的意见,上引书91页;同作者著,
如J.E. Hartley上引书296页。
R.B.Zuck上引书98页。
(22:1-30)
(1)& 以利法气冲冲地将约伯的罪行数列出来,但这些所谓的罪行全无根据,全是以利法虚构捏造出来的诬告,可见这位属灵长者越说越离谱,约伯真是哑子吃黄莲,为之气结。
(2)& 廿二章第八节的「有能力的人」及「尊贵的人」是指约伯自己(以利法的诬告),因此两句没有主词,主词从上文(22:7)的「你」而来,全节意说:「你是在地上有能力的人,是住在其中的尊贵人」。
(3)& 廿二章十三至十四节是捏造诬告约伯的妄言,因约伯早在廿一章廿二节就声明神的无所不知,以利法所言全是牵强附会。约伯从未否定神审判大地之能,只是对神未审判大地而感困惑。
认识神(22:21上),领受教训,将神话语存在心中(22:22)。
归向神,远除不义(22:23上)。
丢弃世上财富(22:24),一生以神为乐(22:26)。
向神祷告还愿(22:27上),对神谦卑(22:29下)。
得平安,福气必临(22:21下),生命必得建立(指所失去的必重得)(22:23下)。
神作为珍宝(22:25)。(「以利法」意指「神是我的珍宝」)。
祷告蒙允(22:27下),一切定意所做的皆成就(22:28上),凡事亨通(22:28下-29上)。
有过必蒙拯救(22:30)(拯救包括赦免)。
(23:1-24:25)
挪移地界(24:2上)。
抢夺群畜(24:2下)。
欺凌孤儿寡妇(24:3)。
迫使穷人铤而走险(24:4)或行乞度日,无藏身之所,亦无蔽体之衣(24:5-8)。
强抢婴孩(可能是那些狠心的债主)(24:9上)或穷人衣物(24:9下),使受害者苦不堪言(24:10-12)。
恶人生命财富只是短暂的(24:18,「不再走葡萄的路」指不再丰盛)。
阴间等候消灭他们(24:19-20)。
他的恶行必遭神施报应(24:21-25)。
(1)& 二十四章二十二节上半句的「保全」(mashak,意「引诱」,如RSV;或「拖走」,如NIV),此句意「但神拖走有势力的人」,指恶人受神审判;下半句该译作:「他们虽然兴起,性命却难保」,如NIV译文,意说恶人虽然有财有势,却不能长久享受之。
(2)& 二十四章二十三节的「看顾」原文al,意「在」,可指好方面,如「看顾」;也可指坏方面,如「鉴察」、「察视」、「监视」。
(25:1-6)
(1)& 神是伟大无比的,此点人无法置疑,但硬将神的伟大与人的受苦拉上关系,似是极牵强之举。
(2)& 人自母体出生虽有不洁的本性,这非说人不可在神面前称义,否则挪亚、亚伯拉罕等人又如何可称义?比勒达的思辩似乎偏斜。
(3)& 鉴于比勒达的发言过于简短,不少学者认为二十六章五至十四节及二十七章十三至二十三节的语气似与他的一致,因此也该列入第三次发言内注3,但亦有不少学者视二十五章六节结束约伯三友的辩词注4。比勒达的思辩已绌,又见约伯无动于衷,于是不再发言了。
(26:1-14)
约伯反问比勒达是向谁说话(26:4上),言下之意谓他有点「有眼不识泰山」的感慨,并反诘他,是谁的灵从他而出,使他如此大言不惭地畅论神的伟大,言下之意似说他究竟是否靠神的灵说话,或是别的灵(26:4下)。比勒达的言词,据约伯看来,并没有多显有神的灵同在而发出的慧语(33:8)。
约伯用三字描述死亡的领域:阴魂、阴间、灭亡。这三个字分别形容死人、地点、终局──它们的存在确道尽人间一切的悲哀。
& 但是它们在神面前皆显露无遗,不能躲藏,表示它们仍在神的掌管权能下,神有办法对他它们。
(1)& 二十六章五节的「阴魂」一字(rephaim)有两用途:a、指住迦南地的巨人(参申2:10-11、20-21;撒下21:16-19;代上20:4、6、8),他们称利乏音人(参申3:11,书12:14,13:12);b、指死去的人(参赛14:9;诗88:10;箴2:18,9:18,21:16),这是腓尼基及迦南人称死人的名字。后者意义较配合二十六章五至六节的主旨注5。阴魂住在阴间(sheol),此地在地下深处(11:8),在大水之下(26:5),幽暗异常(17:13),不能再返人世(7:9),因灭亡(abaddon,亚巴顿,参启9:11)是他们的归宿。
(2)& 二十六章五节的「水族」(shokenehem,意「居住者」,inhabitants)非指海产,而是指与阴魂在一起的其他阴间亡魂,因rephaim常用来指「死人中的贵族」(elite
among the dead)注6;全句可译作「阴魂和其他居住者均战兢在大水之下」。
约伯对宇宙奥秘的领悟,确令人惊奇,他的「宇宙论」足使今日科学家「叹为观止」。他说神将「北极」(saphon,北方的极处;此字常代表神的宝座之所在)「伸张」(notch,中译「铺张」)至「空虚」(tohu,参创1:2同字译「空虚」)之上,又将大地悬挂于「虚空」(mah)之中(26:7)。
神又将沉重的水贮藏在云采里,云不破裂,也不下降,这「科学技术」无人能仿制(26:8)!云采的作用也使人看不见神的宝座(26:9,参诗97:2)。
他又在地面的水平线上划出黑暗与光明的分界(26:10)。
(1)&& Saphon(zaphon)山在迦南Ugarit之北三十哩,此山充满神秘感;迦南人用之作神话故事的神秘地点(有些象西游记中海南岛的「五指山」)。
(2)& 在迦南神话中,「北极的圣山」(Mount Saphon)是迦南诸神集会之处,也是其中迦南众神之上的巴力神的住处,故此「北极」(saphon)常代表天上最高、最远的地方,是神的所在地(参赛14:13)。
(3)& 二十六章九节的中译没有主词(可从七节的「神」字引伸过来),可加「他」一字在前,全句可译作「他庶蔽……他将云……」。
神一发怒,万物尽皆震慑,如「天的柱子」、「大海」、「拉哈伯」、「快蛇」这四样都是很难管制的东西,今在神的能力下尽慑服下来(26:11-13)。
如此的大能只是他「工作的些微」、「细微的声音」,设若神的「些微工作」、「细微声音」人都甚难明白,那么神大雷的声音,有谁能明了呢?!(26:14)。
(1)& 二十六章十一节的「天的柱子」即传说中支撑天空的山脉(参9:6)。
(2)& 二十六章十二节上段的大海被搅动的「搅动」原文raga可有两义:1)「搅动」(参赛51:15);2)「平静」(参耶50:34,和合本小字);本段以「平静」意义似较合上下文的主旨。而「大海」(yam)在迦南地神话中是位恶神,曾被巴力(据迦南神话)或Marduk(据巴比伦神话)打败。
(3)& 二十六章十二节下段的「拉哈伯」(Rahab)是众恶的总代表(参9:13);二十六章十三节的「快蛇」(nahash)是大海中的「主角」、「主人」,它可能是拉哈伯的别名,也可能是大海中的海怪,名Leviathan(赛27:1,中译「鳄鱼」参3:8,9:13)。全段清楚地显示,神掌管万物,一切灵界或物质界的恶尽被他歼灭,平安将显在人间。
(4)& 二十六章十四节可译作:「看哪!这些只是神工作的些微,是他何等细微的声音,但是,他如雷声般的大能,谁能明白呢」?
R.B.Zuck, ‘’’
L.D.Johnson, Out
of the Whirlwind:The Major Message of Job,Broadman, 1971, p.47.
如J.E.Hartley, ‘’
如F.I.Anderson, ‘’
如R.Schnell, ‘’’
R.B.Zuck上引书117页。
R.B.Zuck, ‘’
(27:1-6)
虽有甚多学者视本段仍是约伯对比勒达的回话,但既然约伯用「接着」(yasaf)及「你们」,可见他的对象有所转移。
(1)& 二十七章三节的「生命」(nishmathi,意「气息」),在32:8译全能者的「气」;在33:4译神的「灵」一字,有时与「灵」字是互用之词。
(2)& 二十七章三节的「气」(ruah,惯译「灵」)此字有时也与「灵」字是互用词;此句的「所赐呼吸」这四字是补字。
(27:7-23)
可是,约伯从未说过恶人不遭神的报应(参24:18-25),而且,那些象琐法口吻的言词同样也象约伯的;此外,约伯运用先前琐法的词汇今转用在三友身上,全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伎俩。
其实,在每回合中,三友的言词逐次减少,在第三次时琐法完全缄默,表示约伯在反辩上逐次得胜。
二十八章明显是二十七章十三至二十三节的继续,表示是同一发言人之言,与琐法的词汇思路显然不同。
(28:1-28)
本章经文似与上文的主旨截然不同,因此不少学者将之作为琐法或比勒达甚至是神的言词,但本段却高举智慧的伟大,这是约伯暗示其友没有的,因此他们无法明白神管治世人的奥秘(参26:14,9:10-12,12;13,17:10,23:7-10)。
本段主旨异常清晰,论及人虽有开矿炼金冶铁之特殊技能(28:1-11),却难用万金购买神的智慧(28:12-22),因真智慧只能在神那里获得(28:23-28)。
(1)& 二十八章三节上段的「定」(sas,意「令」、「使」及「界限」(qes,意「停止」、「完结」)使上半节意「人使黑暗止息」,因他为了探勘宝藏,到处张挂灯盏,或高举火把。
(2)& 二十八章三节下段的「石头」是指「矿石」或「宝石」。
(3)& 二十八章五节的「地内好象被火翻起来」是指古代采矿时的方法,古人在矿石层中凿洞,然后用火烧石洞,直至洞壁炽热,随即灌水,使石块收缩而剥落,这样再稍加刨工便可获得宝石岩块注2。
(1) 二十八章二十四节是旧约指出神的全智经文之一。
(2)& 二十八章二十七节的四动词:「看见」──视抽象为实体;「述说」──指「解释」;「确定」──指建立智慧与人生之间的规律;「查究」──含有证实之意。
(3)& 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敬畏神」包含对神的敬拜、信靠与顺服,这是全书高潮经之一。
(29:1-31:40)
二十八章是二十九至三十一章的引介导言。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结语「敬畏神、远离恶事」正是约伯生平的诠释,也是二十九至三十一章的主旨,如二十九至三十章是论他敬畏神的生活,三十一章论他远离恶事的生活,所以他受苦是无辜的注3
二十九至三十一章是一单元,也是约伯独白的「结语陈词」,在此三章内,约伯将他的过去恩典(29章)、现在恩典(30章)及申辩清白(31章),再清楚地复述一次,并立誓他的受苦是与罪无关的。
连作「牧羊狗」也不配(30:1)。
如骨瘦嶙峋的饿狗般到处觅食(30:2-4)。
如被社会摒弃赶逐的贼人(30:5-7)。
被赶逐出境的愚顽下贱人(30:8)。
以他为歌曲、笑谈(30:9)。
吐唾沫在他脸上(30:10)。
无禁制地苦待他(30:11)。
如敌人攻掠城池般,他们攻击约伯,使他身体受害(30:12-15)。
(1)& 三十章八节该译成:「这都是愚顽人,下贱的愚顽人,他们被鞭打,赶出境外。」
(2)& 三十章十一节的首句缺乏主词,而「松开」及「苦待」两动词是单数字,故不少学者认为主词是神,是神松开绳索(喻「禁制」),使约伯备受苦待注4;此见解似不能衔接上下文的语调;况且「脱去」这动词是众数字,未能符合将神作主词的解说,以致另有学者视主词为三十章一至十节的「下流人」,而「下流人」为整体性的意义,故可用单数动词描述,因此主词可用「他们」译出注5。
(3)& 三十章十四节的「大破口」(peres)亦可意「洪流」(参撒下5:20);约伯形容这些下流人如洪流般冲进来,衮(即「辊」)在他身上。
淫乱──他说他与眼睛立约,即暗中决志,凡非礼的事没有非分之想(31:1),因它是神必追讨和施报应的罪(31:2-4);它又是火,能毁灭一切(31:12),并表示,若向女人起淫念,愿自己的妻成为别人的奴婢或侍妾(31:10),本人则甘受法律制裁(31:11)。
虚谎──为防止自己虚假、诡诈,他极力禁止自己的脚、心、眼、手,不偏离正路(31:5-7),他不怕放在神的天秤上称度(31:6),若有差池,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31:8)。
约伯虽是大财主、地方官,大有权势,但对待自己的奴仆从不专横无理(31:13),因他知道神必查问他对下属的方式(31:14),亦知道众生在神面前皆平等,人人皆神所创造(asah)的(31:15)。
至于其他无助的贫寒人,他都尽上当尽的责任,照顾并救济他们(31:16-22),因他深知神必赏善罚恶,所以他不敢任意妄为(31:23)。
约伯表示,他财产虽多,却从不以金钱为他的指望、倚靠(31:24-25)。
他也不暗中敬拜日月等外邦偶像(31:26-27),因那是该受审判的罪孽,也是背弃在上之神的表示(31:28)。
他也因和他有宿怨的人遭灾便幸灾乐祸(31:29)或乘机咒诅(31:30)。
他亦不容许家中的客人(「帐棚的人」,此语或可指同族的人)挨饿或露宿街头(31:31-32)。
当他有错时,他从来不象亚当般遮掩过犯(31:33)。
为了真理,他不惧与群众或宗亲对抗;对真理和正义,他绝不保持缄默,袖手旁观(31:34)──这一切的表现皆显出约伯对神敬虔、敬畏的明证。为此,他要付出大代价也在所不惜。
(1)& 三十一章十节记约伯的「情愿」导至不少经评者批评约伯的道德观极其平庸,有点「言行不一致」注7,但其实这是约伯真诚的地方,此种「宁愿的夸言」与摩西及保罗为以色列人与永生割离也愿意相同。
(2)& 三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所言是有外邦人对星宿的崇拜。「口便亲手」一词是指外邦人多吻偶像为崇拜的热爱(参王上19;18;何13:2),但因太阳月亮远在天空,未能与它们亲咀,崇拜者遂先吻己手,然后向这些天体抛以「飞吻」。
(3)& 三十一章二十八节的「审判官当罚的罪孽」(awon pelili,意「极重之罪孽」,或「当罚的罪孽」,此等罪行称为「刑事罪行」),通常交由地方官施审判(拜天体的罪在后来律法里是要用石头打死的,参申17:2-5)。
(31:35-40)
约伯结束前一再表示他的无辜,他说假若他的田地是由巧取豪夺,或由杀人霸占而得,就愿田地受咒诅(31:38-40上)。
(1)&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是约伯结语陈词时向神发出最后的「法庭式申诉」,全章是此节的详释注8。
(2)&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的「听」字原文somea是个法律名词,指法官的裁决。在此,约伯是投诉人,全能者是被指控的;今约伯求一位法官(somea)为他施公平的仲裁,显然这位法官也是神注9。
(3)&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的「押」原文taw是希伯来字母最后一个,此字表示约伯将自己所说之言完全变成誓言。
(4)& 三十一章三十九节的「价值」是指工人的工价;「原主」可指工人,「原主丧命」可指使工人工作过劳而暴毙。
二十九章述说约伯过去辉煌的日子,他满以为从今以后一帆风顺,想不到「天有不测风云」,使多年劳苦经营而得的荣华富贵,转眼成空;如今他在回忆中,满怀的辛酸痛苦;人生若没有主,一生的福乐都成为「往事不堪回首」,但人若有了主,他会不怕回忆,因在回忆中他会发现:「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参诗23:6)。
三十章十五节说约伯逐渐发觉世上人情无常且炎凉,加上财富也不能保障生命的安全,因此他说「人生福禄如云烟过去」,此言真是道破空虚的人生。
R.B.Zuck, ‘’’
J.E.Hartley, ‘’
R.B.Zuck &
如J.E.Hartley上引书400页。
如S.R.Driver
& G.B.Gray, ‘’
R.Gordis, The
Book of Job,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pp.542-3.
如E.M.Good, ‘’‘’
M.B.Dick, ‘’‘’
M.B.Dick in R.B.Zuck上引书332、334页。
的神(32:1-33:33)
本书自三章一节至四十二章六节的文学体裁本是以诗类文体写成,可是夹在其中竟有五节(32:1-5)用叙事文的语意而写,因下文是介绍以利户的个人背景。
有些学者认为以利户亦是前来安慰约伯之友,但也有些学者推测,以利户可能与三友及约伯先前不相识,当约伯与友人在辩论时,可能有许多人围观,其中一人是以利户注2
以利户的第一篇言辞正式在三十三章开始,三十二章只是简介他的背景(32:1-5)及他为何要发言(32:6-22)。
「以利户」(意「他是我的神」)此字为犹太人喜用之名,在圣经中共有五人名为以利户:
他是布西人。布西是乌斯的兄弟,二人同是拿鹤之子(创22:20-21,中译「布斯」),所以他与约伯似是同族人。布西属阿拉伯半岛中部地带(耶25:23)。
他是兰族人,是大卫及波阿斯的祖先(得4:19-22),父名巴拉迦(意「神必祝福」)。「兰族」在一些七十士抄本及Symmachus译本作「叙利亚」,从这些背景可见他是敬虔的后裔,如亚伯拉罕般(32:1)。
以利户续指出,三人无一能「折服」(yakah)或「驳倒」(anah,意「回答」)约伯(32:11-12),因此他们不能说自己有智慧(32:13)。而以利户却自信可以回答约伯,因他觉得有神的智慧与他同在(32:14,参33:33)。
(1)& 三十二章八节提及人的「灵」(ruah)就是全能者的「气」(nishmath,在27:3同字译「生命」;在33:4译神的「灵」),据创世记二章七节所言,这是神赐给人的「气息」、「生命」、「悟性」、「灵力」,使人能够明白神(参创41:38-39;出31:3;民27:18-21;赛11:2;但5:11-12;诗119:34、73、125、144;林前2:10-16)。
(2)& 三十二章十八节的「灵」(ruha)是指人的灵,非圣灵;约伯在灵里(喻在心中)大为激动,尽吐心中之情注3。
(1)& 神比世人更大(33:12上)
(2)& 神有保密的自由(33:13)
(3)& 神也常启示人(33:14-18)
(4)& 神有惩罚之权(33:19-23)
(5)& 神有救赎之恩(33:24-28)
(6)& 神的作为总叫人得益(33:29-33)
(1)& 三十三章二十三节指出,以利户认为神千万天使中有一位能作「传话的」(melis),此字可意「中保」或「翻译」;在此处「中保」之意较合文理。此言暗中反驳以利法谓无天使可助约伯(5:1),也不同意约伯谓天下没有中保可助他(9:33);对一个不悔悟的人,天使成为「灭命的」(33:22);对肯悔悟者,天使中有一个为他作中保,向神传话,亦代神传话,教训人所当行的事。
(2)& 这是个怎样的「中保」,学者们意见各异:
a、他是一个有智慧的友人(此说将天使作「使者」之意)。
b、他是十六章十九节的「见证」、「中保」。
c、他是「耶和华的使者」,是基督道成肉身前的形象,这位「中保」是一位特别天使,能为受苦的成了「赎价」(kofer,意「挽回的代价」,32:24),故第三说似最合理。
神(31:1-37)
以利户对着围拢在城门口的社区领袖说话(34:2的「智慧人」、「有识之士」不似是约伯三友,因以利户刚斥责他们绝无智慧,参32:7-9、13),他要他们晓得如何选择「何为是」、「何为善」(34:4),因他们似是扮演「城市陪审员」的角色,评判约伯的个案。
(1)约伯自称无罪:
(2)神对约伯不公:
(3)神算约伯说谎:
(4)神不医治约伯:
(5)约伯不以神为乐:
以利户指控约伯饱喝讥诮之水(喻「口出狂言」,参15:16),又与罪人为伍(34:7-8),完全不象属灵人的身分。
神断不做恶事(34;10)。
神赏善罚恶(34:11)。
神绝对公平(34:12)。
神有统治万有之权,不用向谁负责(34:13)。
神执掌生死大权(34:14-15)。
神是大能的公义者(34:16-20)──神对世人一视同仁,他不趋炎附势,也不重富轻贫,世上最有权势者的生命亦在转眼之间便死亡。
神是全知的审判官(34:21-25)。
神是绝对的施判者(34:26-30)──神在夜间无人知晓时,或在日间公开地向各类恶人施行审判。
(1)& 三十四章十四节有两种译法:
a、如和合本(他尔根,拉丁文,Qere)
b、「他自己『收回』(yasib;和合本的是yasim),他将灵和气『收归』(yeesof)自己」(七十士译本;叙利亚古本,Kethib,
Kethib没有『心』字),全句意说:「他(神)有生死大权」注4,如F.I.Anderson言:「权力是正直的」(might makes
right)注5。
(2)& 三十四章十七节的上半句意说「难道恶人(恨恶公平的)可「掌权」否(施公正的政权否)」言下之意的答案应是「没有的」;但世事往往出人意料;下半句「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是指神;「岂能定他罪么」的主词是「你」,此句应译为:「你会定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指神」有罪么」?
(3) 三十四章二十九节上半句该译作「他(神)若缄默,谁能定他罪呢」(参中译小字),表示神若不回答约伯,约伯也不能控告神;神若掩面,便无人能见他了;神如此行,对任何国家或世人也是如此(34:29下)。
恶人不易因受罚悔悟,或谦诚地洗心革面,改过自新(34:31-32)。
神报应恶人随他心意,非受人控制(34:33上)。
约伯你自己决定吧(34:33下),不管「明理的」、「听我话的智慧人」(指34;2的人)如何讥讽你,约伯你自作主吧(34:34-35)(约伯你自己定夺如何做吧)。
愿约伯被试验到底,「因」(al)他的回话象恶人一般(34:36),也「因」(ki)他不停地在苦境中犯罪(34:37)。言下之意说约伯要被试验或受痛苦,直到他不再象罪人般说话。
(1)& 三十四章三十六节的主词是以利户,因「愿」字是第一人称单数动词。
(2)& 三十四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的愿望是个「咒诅式的意愿」(impreccatory
wish),在此表示,以利户的指责比约伯三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凌厉的责备超过琐法(参11:6),虽然他坚称不用三友之言词(32:14),但他也堕入了控告与定罪约伯的窠臼里。因为他呼吁约伯要承认过去的罪外,还控告他对神的管教没有反应。
(3)& 虽然,以利户的神学是正统的,对神的认识是清晰无伪的,但他也误解了约伯,如三友般。
三十四章十至三十三节指出以利户对神的认识既深邃且正统,只可惜他的辅导学(34:34-37)比不上他的神学。
唱的神(35:1-16)
你这样行、你以前所想,你以为是有理的吗?
你曾说「在神面前是公义」(sidqi
meel,非中译「以为你的公义胜于神的公义」)的吗(35:1-2)?
你曾说「不犯罪于我有何益处」(35:3)。
的神(36:1-37:24)
以利户以神的代言人自居(36:1),并展示他广博的知识(「从远处引来」)及将「指出」(eten,字根nathan,意「给」,中译「归给」)神是公义的(36:2-3)。
他自称其语言没有虚谎,并谓自己拥有全备的知识(有学者将「有全备知识的」译作「那全备知识的」,指神,如37:16)(36:4)注7
神有大能大智,反对恶人,看顾义人,并抬举他们(36:5-7),表示神不会冤枉好人。
义人若受苦(36:8),可能是因过犯之故(36:9上),神却以苦难使人知道义人有骄傲的行动(36:9下;参33:17,35:12);骄傲使人良心昏暗愚昧,便看不到神利用苦难成为「反面教材」来教训人转离罪恶(36:10)。
人若从苦难中学习顺服与等候,不顶撞神,他必度日亨通,历年福乐(36:11),否则必遭杀身之祸(36:12-14)。
神以苦难作为教师(36:15),也必使约伯进入更宽阔、肥甘的境界(36:16)。
(1)& 三十六章四节的「有知识全备的」一言,有学者将之指作神,如三十七章十六节;亦有将之指作以利户注8,这里所显是以利户自视过高的表现,故第二说似较合理。
(2)& 三十六章十四节的「污秽人」(qedeshim)原意指迦南地神庙的男妓,参申命记二十三章十七节;列王纪上十四章二十四节,十五章十二节,二十二章四十六节;列王纪下二十三章七节同字译「娈童」,他们的污秽声名狼藉,故中译「污秽人」是合理的。
& 不容忿怒「触动」(suth,意「诱惑」)而不服「责罚」(yithmoku, 意「抓住」、「关禁」36:18上)。
不要因「赎价」(kofer,此处可意「代价」)太大而不付出,反偏行己路(36:18下)。
不要倚重赀财(「呼求」字的小字)或力量(指自己的力量,中译「势力」)使患难离去(36:19,如求神拜佛,布施积德)。
不要再求死(36:20)。
不要看重罪孽(指向神的抱怨)(36:21)。
不可忘记称赞神,因他行事有高大权能,谁能对他有异议(36:22-25),言下之意暗指约伯应常如此行,不是要妄断神。
(36:26-37:13)
云雾与雨水(36:27-28)──水点从地上「吸取」到空中(蒸发)成云成雨再降下。
云影与雷电(36:29-37:5)──自然界的现象彰显神的作为(36:33),使以利户心惊胆跳(37:1),不得不赞美神创造的伟大(37:5)。
风雪与暴雨(37:6-13)──自然界的作为变幻莫测,却替神施罚或施爱;神有绝对的自由做他喜欢做的事,他不需要向人做报告或解释。
(1)& 三十六章三十三节下段的译文,学者意见不一,有些学者修改原文(如将「牲畜」作「怒气」;「要起」作「暴雨」),其意可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暴风指明他的怒气」注9;但全句亦可译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甚至(af)牲畜指明暴风要起」注10,因牲畜(牛群)的本性能预知暴风将临。
(2)& 三十七章七节的「他封住各人的手」,表示神用暴风雨雪使人不能在田间正常工作。
神看顾义人是恒久不变的真理(36:7)。义人若受苦,必有神特许的旨意,若是因罪受苦,苦便成为使义人转回的工具(36:10),转回后的福乐是万金难换的(36:11、16)。惟愿受苦的信徒能听到「火后微小的声音」(参王上19:12),「荆棘可烧,却不烧毁」(参出3:3),切记莫将神以痛苦为教育的工具轻忽了。
如S.R.Driver
& G.B. Gary, ‘’
江守道,奇哉!神的作为:约伯记的信息,活泉,1983,58页。
R.B.Zuck, ‘’
共参J.E.Hartley, ‘’‘’
F.I.Anderson& 同上注书页。
焦源濂,炉灰中的懊悔,校园,页。
如R.B.Zuck上引书762页(但此作者在另一本注释约伯记的书本,却谓指以利户,见’’’‘’
如F.I.A M.H.P J.E.H
如J.E.H E.D R.Gordis.
(38:1-40:2)
(1)心平气和时
(2)& 灰心绝望时
(3) 心灵苏醒时
(1)& 大地的设计(38:4-7)
(2)& 海洋的创造(38:8-11)
(3)& 美丽的阳光(38:12-15)
(4)& 广大的地球(38:16-18)
(1)& 三十八章七节上段的「晨星」在古近东国家的宗教里被视为神明,古民向之膜拜。因创世记一章十四至十九节的「星宿」在第四日才被造成,故此处的「晨星」与下半句的「神的众子」为平行句子,意义相同。
(2)& 三十八章七节下段的「神的众子」指天使(参1:6,2:1)。
(3)& 三十八章十三、十五节的「恶人」是指那些不喜光明,只喜在黑暗里犯罪的人,故此他们不喜阳光,光亮使他们的罪行显露。
(1)& 日夜的循环(38:19-21)
(2)& 雨雪与冰雹(38:22-30)
(3)& 星晨的运行(38:31-33)
(4)& 云彩与闪电(38:34-38)
(1)三十九章九节的「野牛」(rem)有学者将之作「麒麟」(unicorn),如七十士译本及KJV;武加大译本将之作「犀牛」(rhinoceros),但近代动物学专家视之为野牛(bison)。此等动物常是古代君主贵胄极喜好的猎物,如埃及法老ThutmoseIII在一次狩猎中杀死七十五只野牛,并志于史记中。亚述王普勒及撒曼以色常狩猎此兽为乐,并将其战绩刻在著名的里碑柱上(Black
Obelisk)。巴比伦京城著名之Isthar gate上也画上这种动物的形状。注3
(2)& 三十九章十三节的「慈爱」(hesidah)可指「鹳鸟」注4(和合本译者可能误将hesidah作hesed用,意「慈爱」);「翎毛」(everah)意「翅膀」、「翼」,如赛40:13、申32:11。此处意说鸵鸟展翅欲翱翔,却不能把身躯带离地面,如鹳鸟那样注5。
(3)& 三十九章十五节形容鸵鸟似乎不懂顾念其蛋是「观察语言」,非本性之话,因它们甚顾自己产下的蛋,只是它们太粗心大意,常忘记蛋在土里,以致蛋给自己踹碎(39:15),所以鸵鸟是大笨鸟,而且所谓「鸵鸟政策」,正显出鸵鸟的愚昧。
(40:3-5)
(40:6-41:34)
因为约伯在听完第一篇言论后,仍没有认罪的心态,神于是再继续发言。
在首篇发言里,神以两类的创造诘问约伯:无生命的及有生命的;在第二篇里,神却以二大巨兽的创造作考问约伯的主题。
在第一篇发言里,神强调他创造的智慧和治权;在第二篇里,他则着重其创造的智慧和大能。故此在第一次时,神诘问约伯:「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38:4)。在第二次时,他则说:「你有神那样的膀臂吗」(40:9)?
神如首次向约伯显现时向他说话(40:6-7),并发出三个问题(40:8-9):
约伯你是否废弃我的「典章」(mishpati,意「定律」、「定例」,出21:1同字译「典章」,中译「拟定」),意说神所拟定的,人不能废掉之。
约伯你岂能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意说神做错事,约伯没有错。
约伯你有权能象我否(膀臂与声音喻权能)。
河马是神所创造的,与约伯一样,非神话中的怪兽(40:15)。
它的食物与牛一般,但力气异常(40:16),尾巴粗如香柏树(40:17),骨头象钢铁(40:18),是神所造百兽中最庞大的(40:19上),但神可用利剑(喻权能)制伏它(40:19下)。
满山遍野供应它食粮,它与百兽平安相处,因它是食草兽,它似喜在浅河中乘凉(40:20-22)。它的身材似不怕河水涨溢(40:33)。它不易捕捉,只在它没防备时或可行(40:24)。
(1)& 四十章十五节的「河马」(behemoth)究竟是指何样的动物,学者意见众多?有说:
a、它是神话中的怪兽,但以理书四十章十五节说它是神创造的;它的生活样式(如吃喝、休息)也象一头真正的动物;在三十八章三十九节至三十九章三十节的动物也是真正动物;此动物的原文在其他地方(如珥1:20)也是指真实动物(如M.H.R
J.C.L.Gibson, G.Fohrer)。
b、它是古时的巨象(如R.L.H
T.Aquinas)。
c、它是绝种的无角犀牛(如B.Northrup)。
d、它是噩鱼(如NEB; RS. V; NIV)。
e、它是洪荒时代的恐龙(如H.M.M
40:15神要约伯观看,故此说似不能成立)。
f、它是巨大的水牛(如B C J.E.
Hartley)。
g、它是河马(如R.B.Z
G.L.A F.I.A B.D.B.)。
Behemoth这字可作单数或复数用,本意「牛群」,但也代表其他动物(畜类)(参35:11;珥1:20,2:22;诗8:7,49:12,73:22;中译「走兽」,「畜类」),它亦指河马(埃及人称河马是水中的牛注7)。以赛亚书三十章六节说它是南方的「性畜」(南方指埃及),显然此兽是埃及通晓的兽,一只成长的河马可重八千磅,埃及法老王喜狩猎河马,他们视猎获河马如战胜恶势力,也藉此树立执掌王位的大权。在他们的史册及碑画中,有法老在蒲草船中用倒钩鱼叉(参41:7)插入河马的巨口中。埃及神话中的诸神可化身为河马倾覆「敌神」的船只注8。
(2)四十章十七节的「摇动」(yahepos)意「坚硬起来」,全句可译成「它坚硬其尾如香柏树枝」注9。
(3)四十章十八节形容河马骨头象铜铁般刚硬,颇合古埃及人的神话,他们称「铁」为「河马的神」注10。
(4)四十章二十三节的约但河泛滥也不使大恐龙惧怕(若Behemoth是恐龙)。
(1)鳄鱼难被捕捉(41:1-11)
鱼钩、绳子、绳索、钩、倒钩、枪扎、鱼叉都不能捕捉鳄鱼,莫说将之变为宠物了,可见其凶恶程度(41:1-8)。
鳄鱼人见人怕(41:9),人若不能向它挑战,那怎可对造它的神挑战(41:10)。因人没先给神什么,也不能指望神偿还他什么,整个创造都是属神的,他又何须向人有所求(41:11)。
(2)鳄鱼可畏的肢体(41:12-25)
鳄鱼的肢体极其可畏,气力甚大,鳞甲坚硬无比,连喷气也使人丧胆。神对鳄鱼的描述颇具诗意,甚象神话中的火龙一般(41:12-24)。
甚至象勇士般的人,遇见鳄鱼也心慌意乱,束手无措,惊至昏迷(41:25)。
(3)鳄鱼难被制服(41:26-34)
除上文的鱼钩、绳子、绳索、钩、倒钩、枪扎、鱼叉外,连刀、枪、标枪、尖枪、箭、弹石、棍棒、短枪等也难以制服它(41:26-29),它行路的姿态极其威武(41:30-32)。
在地上一切所造的都怕它(41:33),连有权势的动物(高大的)也怕它,它是水族的王(41:34)。
(1)& 四十一章一节的「鳄鱼」(Leviathan)究竟是怎样的动物,学者意见纷岐(参上文对河马的注解),有说:
a、它是迦南神话中的七头大水怪(参3:8),四十一章三十三节及诗篇104篇26节皆说它是被造物。
b、它是大鲸鱼。
c、它是海豚。
d、它是洪荒两栖恐龙。
e、它是大鳄鱼。
神话中的怪物多先以真实动物作「蓝本」,然后在描述时再加上甚多怪诞的夸词;此处,这条「鳄鱼」不是神话中的怪兽,也非鲸鱼、海豚之类(不合内容的描述),更非早已绝迹的恐龙(约伯也许没有此兽的观念),而是可长达十二尺的大鳄鱼。此鳄鱼Leviathan与河马Behemoth有甚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
、两栖动物,喜在沼泽芦苇深处独居。
、力大无窃,刀枪不入,甚难捕捉。
、甚喜以眼鼻浮在水面上。
、以凶残著称。
、代表水上霸王(如38-39章的动物代表空中及地上)。
捕猎鳄鱼是埃及法老王的特别嗜好,他们常以鳄鱼喻恶势力,故此猎获大鳄鱼表示克服恶势力,故此在古埃及神话中,甚多故事是以鳄鱼为题,其中一大鳄名Lotan,力大无比,极其凶恶,巴力神几经辛苦才战胜它。不少埃及古画描述河马背负鳄鱼在河里往来,这两头动物分别称为「大食兽」(Eaters)及「吃食兽」(Devouorers)。在该撒利亚之北有古城名「鳄城」(Crocodilopolis),有河名「鳄河」(Crocodilion)注11。
(2)& 四十一章十八节的「眼睛好象早晨的光线」颇象埃及的洞穴壁画,谓鳄鱼眼睛象早晨的红光,故「鳄鱼之眼」成为「曙光」的代名词。
(3)& 四十一章二十八节的「心」可译作「胸部」,鳄鱼胸甲极其坚硬;「下磨石」比上磨石更重,因它是要压碎麦禾等用。
(4)& 全段目的是神反问约伯,是否他在管理海陆空时(尤是当时人认为两大最凶猛的动物)不公平?若是,则在约伯的事上也会表现不公了;若约伯认为神在处理他的创造物上不公,那么约伯定然比神更有智慧。
(5)& 神在此处指出,神确实有无穷的智慧与能力,且又公正的管理世事,包括约伯的遭遇。
(42:1-6)
约伯听完了神的一席话,茅塞顿开,虽然身体的痛苦没有减轻,受苦的真相神亦未说明,然而他心中有一股力量,不再追问答案,只向神表示他的顺服。
略修焦源濂著,炉灰中的懊悔,校园,-5页。
David Garland, ‘’
J.E.Hartley, ‘’
David Garland上引书96页。
L.D.Johnson, Out
of the Whirlwind: The Major Message of Job,Broadmans, 191, p.64.
BDB上引书97页。
共参J.E.H 上引书524页;R.B.Zuck上引书179页。
R.B.Zuck, ‘’
J.E.Hartley上引书523页。
共参J.E.Hartley&‘’
(42:7-9)
有将「是」作「诚实」(参撒上23:23同字作「据实」),可译作「有理」。
约伯三友虽对神的公义极力高举,却完全忽略了神的主权,此点约伯则没有忽略。
他们只倡导犯罪受苦的理论,却没有表示受苦与犯罪有时是无关。
约伯的狂言是他寻求真理的努力,亦是他极力试图与神恢复关系的挣扎,但三友则一口咬定约伯有罪,因此受苦。
(42:10-17)
(1)& 四十二章十一节的「银子」字(qesitah)在旧约只在先祖时代出现(参创33:19;书24:32),暗指约伯的时代是在先祖时期。再且,雅各用了一百qesitah购买一块地,可见一块银子(42:11)的价值也不菲。
(2)& 四十二章十五节说约伯之女得父亲产业一事,在律法时代,只在父亲没有儿子时才如此行(参民27:1-11,36:1-13),故此风俗也暗示约伯时代乃在律法之前。
(1)& 四十二章十六节的「长寿神学」是旧约中顺服神的赏赐(如出23:25-26)。若他在苦难后又活了一百四十年,而一百四十是七十的双倍,那么他受苦时可能是七十岁。
(2)& 又七十士译本在42:17之末附加一段话,摘要说叙利亚古卷记约伯在以东与阿拉伯沙漠交界的Auasitis(Ausis)城居住,他是以扫的孙;以利法也是以扫之子,以扫是提幔王;比勒达是一阿拉伯部族首领之子;琐法则是一小国的土王。
J.C.Gibson, ‘’
J.E.Hartley, ‘’
H.H.Rowley, ‘’
焦源濂著,炉灰中的懊悔,校园,页。
R.B.Zuck, ‘’’
D.A.Carson, How
Long , O Lord ? Reflections on Suffering and Evil, Baker, 1990, p.178.
江守道,奇哉! 神的作为:约伯记的信息,活泉,1983,27页。
R.L.Alden, ‘’
L.J.Waters, ‘’
T.H.Robinson原著(罗培信),刘翼凌译,约伯与友人,
文艺,页。
录& (一)
录& (二)
(4:1-14:22)
&&&&&&&&&&& 1)神在大自然界的主权(12:13-15)
(15:1-21:34)
(三要点)
& 恶人诸事亨通(21:7-16)(七方面)(小结:21:16)
恶人甚少遭报(21:17-22)(四个「何尝」)(小结:21:22)
恶人生命难预料(21:23-24)(小结:21:24)
恶人福寿全归(21:28-34)(小结:21:34)
(22:1-26:14)
(二要点)
(32:1-33:33)
(34:1-37)
(35:1-16)
(36:1-37:24)
有关大地的奇妙创造(38:4-18)(四方面)
有关穹苍的奇妙创造(38:19-38)(四方面)
有关万兽的奇妙创造(38:39-40:2)(十二种兽类)
录& (三)
1.(4:1-11)
(4:12-5:7)
b/(6:24-30)
&&&&& (4:8)
1.(9:1-12)
1.(11:1-4)
(11:13-20)
1.(12:7-25)
2.(13:13-28)
(15:17-35)
2.(16:6 -22)()
2.(18:5-21)
2.(19:7-22)
3.(19:23-29)
1.(21:1-19)
2.(20:22-29)
1.(21:1-6)
(21: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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