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谁与争锋之谁与争锋有没有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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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书的,有没有跟我一样是学生?
既然莫凡已经打败黑暗公...
做了大半天了不知道这是...
高三学生撕书你怎么看
现在网络快餐文大行其道...
今天整理宿舍,顺便把一...
高一到高三文科所有教材...
他读了半本,觉得不好。...
票牛教你如何买到热门、便宜、真实的演出门票!
同高三党。。
哇。好多高三党!
初一的路过.........
班主给我们讲了梦想,讲了一个事例,他有个同学语文英语都130几分,数学才20多分,高考考中了,怎么努力什么的,后排一个同学默默说了句,然后你呢,班主表情不行不行的。
高二[FLUSHED FACE]
挂机一个月得百万,你还蓝瘦香菇么?
壮哉我高中生!!
现在光棍以震怒,为了女人啥不顾,摸下脸皮猛追女,脸上当有黑麻布,追女到手唱山歌,从此有了热被窝,美女无数钱又多,幸福生活乐呵呵_
高二——来自 爱贴吧 Windows Phone 客户端
哥是高三党
小学7年纪的
高三汪一只
快,快,快,逮到楼主了。快拿绳子来,架锅,架锅,多放点水 不要放油,楼主太肥了,艹! 你脱裤子干嘛?这个不能日!对对对!柴火烧大 !快都来帮把手把楼主抬锅里去!一 二 三,走你!艹 怎么扔火里了。
有没有湖南的?
感觉能看这种网游小说的大部分都是学生吧。。表示同高三狗!
高一    --第一!绝对不意气用事!    第二!绝对不漏判任何一件坏事!    第三!绝对裁判的公正漂亮!    裁判机器人前来进见!    这场争夺战由我来做裁判!    跑马灯!    跑马灯!    我的灯呢?    卧槽我的灯呢?    楼主有没有看见我的灯?
厉害,好多学生
高三党一枚
百度小说人气榜
贴吧热议榜
使用签名档&&
保存至快速回贴& 《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的作者这是在自寻死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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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海桃次郎 于
00:14 编辑& && & & && &只转对自己有利的评价,还能更幼稚点吗?& && && & & && &你要是真不爽就去喷作者,他写了 ...问题是,对这种奇葩的安排书评区有几个是击节赞赏的?看小说这么多年了,没什么死亡是接受不了的。但总要写得合情合理点,这种单纯拉仇恨爆怒气的桥段用得着写成这样?
伫立在阳光的温暖寒风的凛冽之中,一任苍茫的云层在天空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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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弄那么煽情 这书也在追 剧情需要而已 小北必死 一个队里有两个主角多恶心 更不好写 小北严重威胁了主角地位 别弄梦想啊那一套来煽情 太 ...
我这几个帖子说得是乱处理剧情的思路和技巧,有句话你说得对,小北之所以会死是因为他必须死,不然他的戏份会跟主角起冲突。他的死是客观需要,怎么写死他才是作者主观能力的体现。
梦想?你在哪里看到我提到这两个字了?
我已经中二毕业很久了谢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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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呜,我还没写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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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呜,我还没写死人呢……那猫儿要加油了哦,人都不死两个怎么能让剧情升华呢。
伫立在阳光的温暖寒风的凛冽之中,一任苍茫的云层在天空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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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抑的好久,以为能大爆发,结果居然是小北死了,被禁赛了,这是过犹不及…猪脚上场可以另外安排,猪脚不是最擅长辅助吗?就可以把吴森写退役什么的,再安排猪脚打辅助不是很好吗?此书弃了。作者自己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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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个帖子说得是乱处理剧情的思路和技巧,有句话你说得对,小北之所以会死是因为他必须死,不然他的戏份会跟主角起冲突。他的死是客 ...我是说作者 我有说你 自己脑补再反说我。。 作者煽情的章节看得我想吐&&
从前有个名字,叫oncelike(过去喜欢),以后还会起名字likeonce(喜欢过去),简单的中式鸟文。
性别女&UID420285&帖子4736&主题240&精华148&龙晶71 &龙威0 &积分891&阅读权限150&好友16&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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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没有读者,杀起来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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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很自然,顺理成章……感觉这本文会很难忘记。
比看玄幻爽文还要刻骨铭心,反正以前看文看完就往。
乱的这本书,怕是很难忘了。
有些人,错过了,就不会再回来;有些人,爱过了,就不会再爱;亲爱的,我若离去,就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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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对这种奇葩的安排书评区有几个是击节赞赏的?看小说这么多年了,没什么死亡是接受不了的。但总要写得合情合理点,这种单纯拉仇恨 ...
每个人的情绪阈值都不一样,会不会被感动因人而异。
现在骂声一片纯属正常。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不满意的才会急于发泄,而接受的人往往在沉默。
至于这本书会不会因为小北的死逼格更高?我认为会。
我甚至设想假如这本书有机会拍成动画片,甚至动画电影,这一段非常适合改编成剧本——因为它符合戏剧冲突的基本要素。至于事实会怎样,那只能由时间来证明。
这话我不是第一次说了,几个月前这书还没怎么红的时候我就说一些类似的话。
: 乱写的好是好,但是跟推广和炒作有很大的关系,再垃圾的书如果在QQ书城上有那个推广程度都能大火,我并没有贬低乱这本书的意思,一方面陈 ...
这书写好了完全有机会成为中国的,相比之下更新龟速不是不能忍受,别以为读者真的好忽悠,连无线基地都已经不再是前些年那个营销为王的时代了,这年头没有谁是傻瓜。
东海桃次郎
00:33:18本帖最后由 东海桃次郎 于
00:47 编辑 同样是电竞,跟相比,除了更新这一点完胜,那真是全方位的差距,很有特色,可惜不太符合lol的电竞精神,无法让小伙伴们热血沸腾,推广起来难度颇大。我仍然觉得不让乱的参赛是一个巨大的决策错误,其他那些参赛作品最高境界也不过是有趣而已,而却能让人燃烧。这是本质区别。有些话多说无益,其实只看简介就知道差距在哪里。——当中国运动员嘲笑玩玩电子游戏也能拿冠军的时候,以电子竞技为生的你要做的是用自己42码的鞋子去量一量他那清高的脸码有多长!当父母、亲戚、朋友乃至这个社会都斜着眼睛看待电子竞技认为从事这行的你是不务正业,真的爱电子竞技的你要做的只是给他们一个决然转身的背影!可曾想过,在将来的4年奥运赛场上会有这样一个项目,它是秒级以下的反应手速、团队五人的默契配合、极限反应的华丽操作交织而成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对决——它是电子竞技!——什么叫燃?什么叫代入感?什么叫激情?什么叫文字爆发力?这就是了。龙珠你说的那几位,真心不是一个档次。
: 关于创世的英雄联盟征文活动
我就不明白乱大为啥那么笨,直接请责编帮他把原文全删掉,更名重新上传,改在征文活动期内发表不是一样的?这次大赛没有,既是的遗憾,更是这次比赛的损失,老实说有没有这本书,比赛的档次是不一样的。
本帖最后由 东海桃次郎 于
20:31 编辑
这本书充分表达出专业、热血、梦想、友情与胜利等竞技小说必备的重要元素,如果能顺利完本,将是国内电子竞技小说的一个里程碑,现在已经很红了?其实这点人气根本没有完全体现出其价值,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找这些从前的帖子其实也很幼稚,但是没办法,有时候不装逼真有人拿你当逗逼啊。
至于我有没有认真看过这本书,你可以去翻翻谁与争锋的粉丝值,我应该还能排在前五百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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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海桃次郎 于
00:14 编辑
只转对自己有利的评价,还能更幼稚点吗?
你要是真不爽就去喷作者,他写了 ...
不想说有多少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LZ这一类人是最让人恶心的存在,不管什么书在你眼里都是各种硬伤,不爽,槽点……
我想说的是去年买了个表你自己去写写试试,一个八千字大章的剧情转折生生被说成作者脑抽,到底是谁抽,仔细看过书的人都知道……
热血竞技文不能死人?小北是一个刻画的很鲜活的配角,他的存在意义在他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可以说确定了,就是作为一个燃点引爆主角心里的那团火,毕竟整本书的主题的主角的巅峰之路,没有这种爆点你给我写出这种转折出来?
一本几百万字的网文里连这点都受不了,你还看个球的网文,回家自己撸着玩去吧。
呼,发泄完了,好爽,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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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就死了吧,骂得狠才是爱得深的。
这书有看一下,真心不多得的竞技好文。
比那些个主角每次和女人出去,都会因为女人太漂亮而出狗血情节的好多了。
那些个主角身边的女人全是美女啊!伤不起。
和美女上街一定出事情啊,太伤不起了。在五星酒店里就有混混出来打架啊!
怜爱妹妹落尘埃,
得见清烟空自在。
斩尽黑发三万茬,
非花无树明镜台。
性别男&UID666137&帖子463&主题6&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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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上次我和桃次郎这位仁兄争辩的时候就提及过:
乱无法再续下去,开始的主角信守承诺,坚决(注意是坚决且肯定无疑不参加电竞比赛)。
现在行文到这里,这层遮羞布不得不撕去了,怎么办,写死一个人好让人觉得他出场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当然誓言算了P。
人死了我就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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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海桃次郎 于
01:18 编辑
&这个事上次我和桃次郎这位仁兄争辩的时候就提及过:
乱无法再续下去,开始的主角信守承诺,坚决(注意是坚决且肯定无疑不参加电竞比 ...
你这话不大好听
但的确是这么个道理啊
不然还能咋办?主角那个中二德性,不受刺激是不会改变初衷的
既然选择了塑造一个中二少年,那必须把他的个性贯彻到底,拍拍脑袋想通了回去参加职业比赛就把角色写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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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死了就死了,你看看蛊真人死了多少次,还是主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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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个帖子说得是乱处理剧情的思路和技巧,有句话你说得对,小北之所以会死是因为他必须死,不然他的戏份会跟主角起冲突。他的死是客 ...你是写了倾城战记和卡卡的那个陶瓷狼吗?
总评分:&龙币 + 1&
我的梦想很简单:不劳而获,财色兼收,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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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直在等更新没想到等到这样的剧情,说真的我很意外。这一章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真的感觉很难受。作为一个喜欢LOL的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读到这本书。本人正在追的小说很少,因为很难遇到一本好书。不得不说乱叔写的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论从剧情还是对人物的塑造都很成功。但今天这新的一章却是乱叔写作的一个新的巅峰一个在小说界很少出现的巅峰,乱叔今日是您真正的封神之日。您对电竞的理解也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
刚才去了创世的书评区,看到了一些无脑黑。对于这些我没什么好说的。但让我看到了一篇有见地的文章。是一篇叫做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作者不能承受之误”的书评,写的很好不仅从剧情从作者的写作技巧上面进行了驳斥,还上升到了电竞理念这个高度上。
下面是本人的一些理解,首先是乱叔把小北写死是否合理,对于这一点我就来好好分析一下。小北一个被半拐卖的孩子,可以说是一个亲人也没有的生活在一个城市里。他的叔叔不断的打骂他,让他干脏活累活,这样的人生可以说是一片黑暗的,生活中充满了迷茫。但是他遇到了当初了余和他的队友们,他们相互熟络。小北接触到了电竞,这个崭新的充满了未知充满了传奇的领域。他是多么的喜欢多么的渴望,那是他黑暗人生的一道曙光,但那时他不行,他只能信仰似得看着余他们踏上世界的舞台,看着他们取得成绩。为他们骄傲为他们自豪,他对电竞的热爱不输于那时的 余,他也是除了原长空战队以外知道这个战队事情最多的人,因为他也可以算作这个战队的一员,他的经历他内心的折磨一点不比当年的五人差。
小北说他要带着 余 的遗憾走上世界舞台,拿回冠军。为此他付出了无数,这些已经不是言语所能描述的。他对电竞看的多么重,他对 余 是多么的崇拜。当他得知一切都没有了并且还是他一手导致的,这种心情没有人可以理解
小北最后死的时候最大也就十六七岁,一个孩子而已。一个生活在一个小圈子里,一个没有接受过一点教育的孩子,他是天真的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当LM被禁赛时,我认为没人会比小北更难受因为这是他的信仰,你知道信仰的价值吗?更何况这一切是因为他,因为他使大家的努力大家的愿望大家的一切破灭。LM战队的其余人虽然都没有怪小北,但他们还是不由自主的在心里认为这一切是因为小北。也正是这一点让小北本就破碎的心一点点被碾压成颗粒,这种残忍是无法想象的。正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我们不怪小北,小北亦因我们而死。
小北为什么要自杀,他傻很多人这么认为。对他就是很傻很天真,他自以为是的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只要他能将一切恢复就行,他没有想过 余 的感受没有想过其他人的感受。他固执的认为将电竞看做生命的众人当得知又可以回归舞台时会开心会高兴会原谅他原谅他这个所谓的“罪人”,他不知道他们不会,因为他这些人会一辈子背上包袱。他们并没有把电竞当做生命,他们的生命还有很多其他。他们对电竞的热爱远没有他小北这个不懂世事 单纯的很傻很天真的将电竞当做信仰将 余 当做神的小孩纯粹。
小本的死很合理,不是合乎剧情的需要不是因为主角要回归不是因为主角他爸要肾脏。而是合乎小北的电竞之心,这是在特殊的环境特殊的事件下养成的真正的理论上的电竞之心,这是无与伦比无可匹敌的。
第二,我想说的更多的是,那位书友所说的一段话他说“
这样的电竞太血腥,
这样的付出太沉重,
这样的代价太昂贵,
这样的例子太特殊,
这样的人生太扭曲,
这样的情节太离奇,
这样的主角,一辈子都有负罪感,
这样的战队,一辈子都有大遗憾,
而作为我们,作为读者
我们没有得到欢乐,我们没有爽到高潮,我们在心里会抗拒,会选择性遗忘。
最好的解脱,或者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点那个红叉叉,取消订阅,取消收藏,然后趁心情还没完全沉浸在悲伤中,赶紧将它从脑海中删除!”
请不要给我上纲上线,首先我自认为没有资格来评判电竞,我说的仅仅只是建议。你还没有真正的将电竞当做一个和 篮球和游泳一样的体育项目中去。书中一直在传递一种将电竞普遍化将电竞正常化的引导。但我想还是会有很多人不会从心底认同电竞。这样的电竞怎么血腥了,为了电竞放弃了生命?真的我笑了,我轻蔑的笑了,真的。正如鲁迅说过的“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乱叔一位敢于正视鲜血的勇士,他将我们过去的迂腐的见解打破,让我们去领悟真正的电竞理念,可能这有些残忍有些血腥,但这是必须经历的,对于顽疾就要上猛药。一条道路的铺垫需要鲜血的浇筑。电竞也不外乎如此。
而且电竞在小北眼中不仅仅是电竞,它是一个梦想,他是一种追求,更是一道信仰。为了梦想而死的人,可歌;为了信仰而死的人,可泣。小比的死是无价,小北是高尚的是伟大的。
感谢乱叔,感谢您给我们带来的这些,是你的勇敢表达出了那些小人所不敢表达的,给我们带来全新的认知。
感谢小北,你对电竞的热爱对梦想的追求对信仰的坚定令我们羞愧,让我们大受鼓舞。小北一路走好。
此文仅是本人一家之言,对于某些爱听不听爱看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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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海桃次郎 于
01:18 编辑
你这话不大好听
但的确是这么个道理啊
不然还能咋办 ...
桃桃我希望我未来能写出一本让你认真看的书
一定会滴,加油成神啊^^
总评分:&龙币 + 1&
性别男&UID641731&帖子221&主题2&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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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说闹到不把人写死不能有所谓升华的局面,只能是作者的无能。此乃一家之言,对于某些爱听不听爱看不看
性别男&UID461197&帖子3119&主题86&精华1&龙晶14 &龙威0 &积分38&阅读权限100&好友52&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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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这两天追此书追的欲罢不能的读者,表示这一段情节虽然沉重,但安排着实巧妙,绝非自寻死路。
原因很简单。
自寻死路的书是为死而死,人物的死基本没有意义也没有价值。但此书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许多前期看似无解的结,随着这个角色的死变得豁然开朗。
主角放下包袱大展宏图的理由有了,家里人的桎梏消失了,其他人不顾现实窘境,不拿第一誓不罢休的理由有了,甚至以后跟强队pk,爆发开挂的理由也有了。
一举多得,这样的情节安排实在是巧妙,而且出人意料。
之前我就在想这个结要怎么解,而作者给出了一个很不错的答案。
而现在的压抑之后,相信之后很快就会迎来连环的高潮。
而且作者设置情节的时机也好,经过90w字的发展,读者的粘着度已经很高了,抱怨要弃书的人虽多,真会放下不看,而且从此再也不看的人不会太多。
这本书能一炮走红绝非偶然,我几乎不怎么玩lol,看了这本书以后都忍不住打了几把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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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书推的我好想看,可是我不会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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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曾想过,在将来的4年奥运赛场上会有这样一个项目,它是秒级以下的反应手速、团队五人的默契配合、极限反应的华丽操作交织而成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对决——它是电子竞技!
让世界狂热虔诚的教徒们高呼德玛西亚吧!!
主编友情提示:此书同样适合非游戏玩家阅读!
(本书原名英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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