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人民阶级分布和种族和刘汉有关系的女星吗

曼德拉与南非种族隔离制度
周恩来、毛泽东、薄一波合影
  刘小枫的写作术
  “几乎所有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自由主义者,都是在刘小枫作品的精神场域中成长的”。这可以从05年的一场关于施米特游击队理论的讲座得到印证:主持人在介绍刘小枫时,也感慨说“80年代是李泽厚先生影响着我们这一代,90年代以来直到今天,可以说是小枫先生在引领着中国当代的思想界和学术界!”。并宣称高全喜说过这样的话:“最期望的是希望小枫先生能够长命百岁。因为他活着,他的学术工作能够使得我们当代的中国学人知道方向,有一个标准!”我很怀疑,当高全喜看到刘小枫这篇关于“毛与宪政”的演讲之后,是否还会坚持初衷——当然,这是我的小人之心。
  刘小枫主攻西学,但是对其同乡——经学家廖平——却青睐有加。廖平号六译先生,一生为学持论多变,昨是而今非,这种推崇或许也正是刘小枫自己的夫子自道。我们知道,刘小枫不断变换面孔,学术兴趣不断转移,这让其追随者疲于奔命、困惑不已。但是,当他说到“毛与宪政”的时候,之前的追随者大都骇然、哗然、愤愤然,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刘小枫触犯了他们的底线——毛泽东问题。从诸多网络回应来看,他们恨不得有个宗教裁判所。在毛的问题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而很多左派因为刘对毛的承认,以为是刘小枫的大彻大悟,为争取到了一个阶级同志而山呼毛泽东万岁。
  但是,刘小枫的问题还是耐人寻味。
  有人将刘小枫的孤独解释为古典哲人的不可避免的处境。苏格拉底之死成为所有具有哲人心性的后来者的原始创伤,让他们成为大地上的异乡者。在黑格尔看来,苏格拉底是个人主体意识的最初萌芽,从此,个体的自我意识与理性开始与城邦共同体的律法与习俗相龃龉。这种萌芽让哲人(知识人)既不可能在共同体感到自由自在,也无法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于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哲学犯了思乡病。作为个体的哲人无处不与这个世界相对立。而施特劳斯指出,哲人在认识到这种困境之后,提出了隐微写作,表面上和光同尘,实际上却与政权和共同体保持距离,并试图去驯服、改造权力,从而为贯彻哲人自己的意志准备条件(哲人王)。
  有人论证,刘的拥毛,只是他的显白教诲,这是古典哲人的写作术,我们都不要被他蒙蔽了,因为其骨子里“永远不变的是他对革命的恐惧,以及小资产阶级式的自我迷恋”,刘对毛的承认只是出于哲人的策略。人民大众这些“畜群”是不入其法眼的(以及那些报废的不成器的公共知识分子),但我的解读要更加“自负”,因为在我看来,作为严肃学者和深具哲人心性的刘小枫,其写作之中存在着他自己尚未意识到的意义。也就是说,刘小枫的拥毛是出自真心,只是他还没意识到。
  在刘小枫领受施米特决断论和空间政治的教诲之后,他就不得不在民族、空间和处身方式等方面做一个决断,而决断的结果只能是对中国的认同,以及对中国自身问题的探索。而近代以来,中国问题很大一部分就是毛泽东问题。
  这就涉及到中国革命、建国与制宪权的认识。
  领袖毛泽东与国家政权建设
  虽然秦始皇在政治上废封建,立郡县,完成了大一统,成为李贽所说的“千古一帝”,但是在经济上,作为割据势力的地主势难消除,与皇权相对立,这种政治—经济现实一直持续到民国,这也正是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反封建的意义所在。可以说,古代中国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皇权与绅权(以地主阶级为主体)的斗争,而斗争的焦点就在于对编户齐民和土地的争夺。所谓编户齐民就是被政府正式编入户藉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这些人乃是国家收税和征兵的对象。但是,一旦这些人被豪族兼并而去,国家就失去了赋税的基础,国家能力(如修渠、赈灾、打仗等)势必要减弱,就会形成弱干强枝的局面,对内对外都不能有所作为。我们知道,北魏所施行的均田法就是在不触犯豪族的前提下,使得依附农民摆脱豪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从而保护小农的利益并以保证国家赋税收入,这种做法也为唐代所继承。
  无论是汉代的盐铁论还是王莽新政,或者王安石、张居正变法,都是皇权为了抑制豪强地主(在汉代,大地主也往往是大商人、大官僚),保护编户小农所采取的方案。这种皇权与绅权的政治—经济斗争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就表现为儒法之争。所谓“不与民争利”中的“民”正是作为大官僚/大地主的豪民。他们为了防止国家政策过度倾斜编户小民、损害自己,而应用“为民请命”、“天下为公”的话语策略。盐铁论中的文学贤良(儒生)将具有法家—国家主义倾向的桑弘羊一方攻击为商鞅的余孽,而在当时的儒生眼中,光照古今的商鞅变法(少年毛泽东对商鞅也是赞赏有加)成了霸道、暴政和专制的同义词,今天的公共知识分子与过去的儒生,是一丘之貉(当然我们也不要忘了,在上世纪50年代那些将毛骂为秦始皇的知识分子,这三个群体在精神上可谓一脉相承):他们除了抹黑、谩骂、固守教条(虽然各自的教条有所不同)之外,别无所长。后来的王安石和张居正被指认为法家并非空穴来风,不论是当时儒生的谩骂还是评法批儒时的欢呼。正如侯外庐所指出,儒法斗争的实质其实是庶族地主与皇权相联合,暂时代表小农的利益,与豪族地主地主相对抗,因为后者的兼并也损害了庶族小地主的利益。这尤其体现在王安石与司马光的斗争中。
  可以说,因为儒法传统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存在,古代社会的斗争虽然主要是皇权与大地主的斗争,但农民在某些时候也可以成为主角,以平等主义为大旗(虽然这种平等只是小农式的平分土地和消费资料),掀起大规模的反抗运动,而这在中世西方是不多见的。
  中国的古代政制并非如孟德斯鸠以来的启蒙哲人和公共知识分子所说的那样不堪。这一点也为刘小枫所承认。直到1820年,中国的GDP总量依然占据全球将近三分之一。但让人扼腕的是,偌大的清帝国败给了7000个长途奔袭的英国士兵。这里,我们不拟从军事,而是从制度的角度来分析中英的力量变化。
  我们所说的制度并不是什么宪政民主,因为这和国家力量没有任何关系。西方国家的崛起主要是战争的结果。蒂利告诉我们,在过去的一千年中,欧洲曾有过几百个国家,它们的主要活动就是战争,而战争导致了国家数量骤减,最后只剩下二十多个现代民族国家。但是主要大国的国家政权建设(state-building)却大有改观。所谓国家政权建设就是官僚化、理性化化以及国家对社会的渗透,其实质是国家汲取社会资源和动员社会的能力。随之而来的,是民族建设的完成,即全体国民认可并效忠这样一个政治共同体,从而形成一个想象的的共同体,成为同质性的民族群体。于是,现代民族—国家在西方出现了。
  战争不免要借贷并发行信用,这时君主就不得不求助于新崛起的资产阶级和市民,后者就乘机向国王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力,并试图去制约国王的权力,于是议会和宪政制度就这样出现了。正如韩毓海所说,现代市民社会(其实是资产阶级社会)就是纳税人社会,无代表不纳税就是这个意思。马克思深刻指出,英国在17世纪末系统地综合了“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从而成为西欧民族国家中的强者(韩毓海通过对马克思和西方近代历史的解读提出,现代西方的崛起压根就不是因为工业革命或原始积累,更不要说什么宪政制度,而是对外的殖民掠夺和对内的战争国债制度)。其结果就表现为国家政权建设的成功,最根本就体现在国家对地方资源汲取能和对基层动员能力的增强。整个国家成为霍布斯所说的人造人,而全体人民则成为这个人造人的有机身体,为后者所掌控和驱使。
  西方之所以在国力上超越中国,其原因绝不是晚清或当下知识人所说的,是民主、法治或宪政制度,而是因战争而导致的国家政权建设的成功。晚清和民国的宪政于中国毫无裨益,最后只能沦为一纸空谈,误国误民。孙中山某种意义上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他学习苏联的政党组织方式,以政党为抓手,对中国进行改造。但是因为孙中山没有有效地动员基层尤其是农民,后来的民国即便在形式上取得统一,也没有能力结束实质上的割据局面,并增强国力和全国的向心力。毛泽东及共产党通过发展农民组织和发动土地革命,最大限度地动员了基层的力量,调动的农民的积极性,所以毛泽东说,“孙中山先生致力于国民革命四十年,所要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农民在几个月内做到了。这是四十年乃至几千年未曾成就过的奇勋。”
  这并非夸大其词。我们前面说过,因为中国古代的儒法传统,小农的境况相比欧洲要好很多,但国家面对一盘散沙的小农却无能为力,不得不将基层的事务委之于士绅地主,形成所谓的地方自治局面,但这也弱化了国家对地方的渗透,所谓皇权不下县。宋代之后,因为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国家对基层资源的汲取能力和动员能力更加弱化。到了近代,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官僚资本的剥削,国内的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更加恶化,出现了所谓的土豪劣绅——也就是杜赞奇所说的“盈利性经纪人”,士绅地主对农民的压榨变本加厉,成为压在农民头上的一座大山。
  于是就有了共产党对农民的动员和组织。这大大促进了共产党对基层的渗透和汲取能力,极大的扩大了自己的兵源和财源。我们可以看到,共产党的做大以及后来新中国的成立,并非因为某个伟人(当然,我们不能忽视毛泽东的作用),而是因为一个新君主——作为政党的共产党——所采取的群众路线。毛泽东在总结共产党成功的经验时十分精到地指出,“我们有许多宝贵的经验。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
  刘小枫在演讲中说:“一个传统民族成为国家,要求最低限度内在凝聚力,这个内在凝聚力作为一个政治形式,需要靠一种领袖的力量。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些历史英雄,人民的领袖,他们是真正的缔国者。我们可以说,中国最大的问题首先是没有遇到那个时候的强有力政治人物,这使得我们后来跟毛泽东进行对比的时候发现,的的确确毛泽东是一个了不起的政治领袖。”这里所谓的凝聚力就是国家政权建设和民族建设,因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特殊性,可以说,国家政权建设和民族建设是合二而一的,也就是说,在国家独立的过程中,新的民族认同也得以确立了,五十六个民族成了同质性的中华民族或者“中国人民”——在毛的中国,人民与(多)民族合二为一,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以现代民族国家来看待中国。试问,没有毛泽东及共产党的阶级话语,这种多民族的团结局面还有其可能吗?因为土地革命,人民也进行了自己的翻身解放运动。可以说,中国的革命建国实现了“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的三重目标。因此,毛所领导的中国革命是多重面向的,既有民族主义的独立运动,也有社会主义的革命要素。
  刘小枫只看到了伟人在历史中所起的作用,但没有看到伟人背后的制度性因素,尤其是背后的具有平等取向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这是他的盲点。这也表现在《儒家革命源流考》中,刘小枫毛的心性解读为“心学成圣论”,但他只看到毛个人的成圣,却没有看到“六亿神州尽舜尧”所具有的民主与平等意识——在情感和心性上,向上看或者向内看的刘小枫是看不到芸芸众生的。
  但这个盲点也包含着某种洞见。那就是,毛泽东及其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唯一选择。不然,中国就是一个松散的文化共同体,而非一个现代国家,更不要说是一个独立的、强大的、具有凝聚力的现代民族—国家。没有国家的独立和强大,岂不是又落入到晚清知识人的困境之中?
  接下来刘小枫又问道:“这个民族共和体是不是还要有一种高度一致的精神和道德品质?”他说中国是“儒教传统国家”,因此是“有德性的”。这无非就是士绅即处于中间阶层的知识人的德性。但毛所领导的土地革命恰恰破坏了儒学所依赖的社会经济基础——宗族和地主封建制,而是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础上,以阶级为抓手,将绝大多数中国人塑造成为人民群众,从而具备另外一种“高度一致的精神和道德品质”。毛的建国也是一种革命,这种革命不光废除了过去的剥削制度,同时也废除了过去的主导意识形态,并确立了一种新的nomos——社会主义新人所需要的意识形态。
  如果说政治现代性意味着国家政权建设,那么中国革命所引发的国家政权建设就是一种另类的政治现代性。这是刘小枫既认识到,也没有认识到的问题。
】【】【】因死亡而被发现的戈迪默&“南非良心”绝非偶然--安徽频道--人民网
因死亡而被发现的戈迪默&“南非良心”绝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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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之外,戈迪默以自己的行为阐释了一个真正的作家最重要的两种个人品质:永葆人格独立,担当社会责任。
纳丁?戈迪默是199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其众多作品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如《说谎的日子》(1953)、《陌生人的世界》(1958)、《已故的资产阶级世界》(1966)、《博格的女儿》(1979)、《士兵的拥抱》(1983)、《大自然的游戏》(1987)、《根本的姿态》(1988)、《我儿子的故事》(1990)等。
戈迪默终生关心人类的解放,历来反对种族歧视,因此她的《陌生人的世界》、《已故的资产阶级世界》和《博格的女儿》在南非曾分别被禁达10年、12年和4个月。与她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布克奖(英国)、马拉巴特奖(意大利)、奈丽?萨克斯奖(德国)等不同,作品三度被禁是戈迪默的另一种荣耀。身为白人,却始终在为受凌辱的黑人鸣不平,戈迪默被誉为“南非的良心”绝非偶然。
戈迪默让人想起《黑奴吁天录》的作者斯陀夫人和宣布解放黑奴的林肯总统。他们三人都有博大的心灵,都深刻地理解了自由:在别人不自由的情形下,你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在《已故的资产阶级世界》里,戈迪默刻画了在白人统治下一个白人的悲剧:白人麦克斯反对种族歧视,却欲做正直之人而不得。他在警察的逼迫下出卖了白人、黑人同志,最后内疚地选择了自杀。随着黑人被枪杀,白人走向自我毁灭,戈迪默同时为黑人和白人叹息。
戈迪默聚焦于种族隔离制度下南非黑人与白人的命运,其作品有浓郁的反种族主义色彩,或者说有政治特色,但她并不是图解政治,而是用文学的笔法生动而深刻地刻画了种族歧视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扭曲与痛苦,从《我儿子的故事》、《七月的人民》和《已故的资产阶级世界》等可窥一斑。
在《我儿子的故事》中,黑人革命家索尼的儿子威尔发现父亲和白种女人汉娜有奸情,感到惊讶和恶心。威尔之所以恶心,是因为他爱自己的母亲,还因为他对白人心怀怨恨。奇怪的是,威尔做色情梦时梦见的又偏偏全是白种女人,他还经常对着白种女人的裸体像手淫。戈迪默通过威尔的行为突出地表现了黑人对白人既怨恨又欣羡的病态心理,也显示了她对社会矛盾和人性弱点的深刻洞察。
《七月的人民》立足于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剧烈冲突,预言性地叙述了内战的恐怖。戈迪默设想出颇具真实性的情境,让白人和黑人易位而处――白人当奴仆,黑人当主人――让白人亲身感受到了种族隔离的滋味。这种从现实设想未来的创作手法可谓另辟蹊径,被评论家誉为“预言现实主义”。此外,入木三分的心理刻画也显示了戈迪默深厚的生活底蕴与文学功力。
戈迪默对南非一往情深,曾谢绝多个国家邀她去定居的邀请。她自己曾说,她虽然反对种族主义政府,但她决不愿离开本土,因为她可以让她的作品起些作用。当年她是把创作当作一项使命来完成的,她希望能用自己的创作唤起黑人的信心和白人的良心。在文学之外,戈迪默以自己的行为阐释了一个真正的作家最重要的两种个人品质:永葆人格独立,担当社会责任。
肉体的戈迪默走了,精神的戈迪默还在,从现在到未来!
(责编:陈佳悦、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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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报日 10:26
  “蜜蜂富豪”的快速崛起不仅由于种族隔离的废除,与新南非的经济改革也很有关系。我以前曾指出,旧南非经济具有“种族社会主义”的特点,在白人私有经济发达的同时,为了“布尔人的团结”,给“穷白人”提供铁饭碗,并且强化白人国家的经济控制能力,建立了庞大的国有经济。种族隔离末期,南非出现经济危机,“种族社会主义”难以为继,变革国有经济就成为趋势。  非国大政府实行种族和解政策,并没有像“黑人统治”的津巴布韦等国那样打击、没收白人私有财产,但对于原来白人国家的国有经济,则明显加大了改革力度。一方面让黑人进入国企,改变员工和管理层的种族结构,另一方面,从长远讲为了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从眼前讲为了解决转型期国家的财政困境,非国大掌权后的南非也出现了一轮国有资产私有化的浪潮。在初期,这种改革只是使一些“穷白人”丢了铁饭碗,黑人并没有多少异议,无论从喜欢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右派的角度,还是从充实国家财政增加黑人福利的左派角度,这项政策都能得到支持。于是大量资源从国家控制下释放出来,转入私人手中,而在“蜜蜂法案”给定的条件下,主要是转入黑人手中。  这就催生了一大批“富蜜蜂”,例如号称南非五大富豪之一、在世界500富豪中名列第447的帕特里斯·莫泽佩(Patrice Motsepe,一译莫特赛比)。他在2011年拥有的私人资产净值为27亿美元(221亿兰特)。莫泽佩原来是个黑人律师,对法律变化有特殊的敏感。《黑人经济赋权法》刚通过,他就捕捉到机会,筹资盘下多处矿山,包括金矿、铂矿、有色金属和铁矿,成为南非首个黑人持有的巨型企业“非洲彩虹矿业”集团(ARM )的老板。耐人寻味的是,这位黑人首富还是一位共产党员,不时可以看到他与南非共领导人一起出现在党的集会上。  莫泽佩的姐夫西里尔·拉马福萨的崛起更是传奇:他是老资格的非国大活动家,而且是非国大中的“左派”、南非最强大的工会组织全国矿工工会(NUM)的领袖。在过渡时期,他是与白人政府谈判的非国大代表团团长,又是制宪会议主席。新南非建立后,他成为非国大副主席,是新政府中的核心人物之一。“蜜蜂法”通过后,他立即华丽转身,辞去政府职务(但仍保留非国大的要职),下海“采蜜”,成为“新非洲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后又创办Shanduka集团,广泛投资于矿山、能源、房地产、银行、保险和电信等行业,从矿工领袖一变而为矿业大亨,成为与内弟齐名的大富豪。据说,他在“非洲大陆前40位富豪”中排第21位。  但是在另一方面,大部分黑人得到的好处并不那么明显。尽管强大的工会使黑人正式工人的工资明显增长,但由于经济增速不够以及结构调整,黑人失业率一直很高,导致贫困率居高不下。结果就是:与种族隔离时代黑人的普遍贫困相比,新南非的黑人贫富分化十分迅速。一百年前南非是:白人有贫富,黑人全都穷。新南非在短短十几年间就使黑人从普遍穷困的“平均主义”状态变得远比白人更加贫富悬殊——这使人联想到,中国这些年不也是从所谓“平均主义”时代很快变成远甚于西方的、基尼系数高达0.5-0.6的高度不平等社会了吗?  由于黑人中贫富分化的发展抵消了黑白分化的缩小,南非今天全国总的贫富分化程度反而比种族隔离时代更高。有统计认为,2009年南非的基尼系数达到0.631,位居全球第二。更有甚者,有的研究甚至算出南非基尼系数高达0.70,乃至0.75。还有一种说法是南非位居全球十个基尼系数最高的国家之列。  就变化趋势而言,有研究认为在曼德拉和姆贝基时代的十五年间,南非基尼系数上升了四个百分点,从0.66升为0.70 ,还有数据说从年间,南非基尼系数从0.593升至0.631。总之,新南非的黑人与白人之间要比过去平等,但是黑人内部的分化却很剧烈,而黑人又占南非人口的绝大多数——南非黑人原来占总人口的不到四分之三,由于种族隔离废除后部分白人迁走,现在已经占到五分之四。因此,黑人中的分化实际上决定着整个南非的分化状况。这就使得旧南非已经很严重的贫富分化在新南非总体上不仅没有缓解,而且更加严重。从绝对值而言,南非的贫富差距已列世界前茅,从趋势来讲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无疑对南非新生的跨种族民主制度构成了严重挑战。  当然事情也有另外一面。对南非的贫富分化不能只看基尼系数,还应考察分化的机制和性质。种族隔离时代身份性特权造成的“等级分化”在性质上不同于新南非。在新南非,比重更大的是市场机制下形成的“阶级分化”。这正如中国改革前,同一身份人群(例如工人或农民)中的“平均主义”与不同身份等级之间的“待遇”悬殊,到了改革后的市场经济下也变成了显性的贫富分化一样。应当说,一定程度的非特权性的竞争型分化是发展市场经济必有的现象。但是它不能悬殊得离谱,不能“赢家通吃”。特别是如果分化的悬殊又和旧体制留下的“起点不平等”有关,那就更让人难以接受。  不过,新南非的民主制也起到了一定的“镇痛”作用。民主南非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治比较完善,《黑人经济赋权法》和经济改革的其他法律一直饱受争议,却是在各阶层的“代议士”充分博弈后由议会多数通过的。这个突出“黑人赋权”的法律未必是“机会均等”的,但由于过去的种族隔离制度剥夺黑人机会的严重不公正,在不搞经济清算的情况下对黑人进行“机会补偿”,也是一种“矫正的正义”——连诺齐克这样极端强调自由竞争的思想家也是承认这一原则的。  当然,即便在黑人中,成为“蜜蜂富豪”的机会也远谈不上平等,尤其对于拉马福萨这类从高官变成大亨的人是否弄权致富更是争议很多。不过,暴露在相当自由的南非舆论下的拉马福萨似乎比较自信,因为他恰恰得到了代表穷人(不是自称代表,而是确实在自由竞选中得到大量穷人选票)的南非共产党和南非工会的支持——既然穷人都不“仇富”,你们不那么穷的人还吵吵什么呢?  民主政治中的温和土改政策  新南非“阶级斗争”的另一个重要话题是土地改革。在非洲,由于白人殖民过程主要是在农业时代完成的,“霸占土地、奴役人民”是最严重的历史罪恶。“奴役人民”的问题在黑人解放后解决了,收回被“霸占”土地就成了下一个“政治正确”之所在。在绝大多数非洲国家,宗主国的影响主要在城市,很多乡村还保留着非洲传统的部族、部落状态。而南非和津巴布韦等少数国家在黑人解放前受到的却是在所谓“独立”(白人自立建国)形式下本土白人的统治,这些本土白人绝大多数原是农业殖民者(所谓“布尔人”即“农夫”之意),他们对传统黑人部落生存空间的挤压,要比“宗主国的殖民统治”严重得多。黑人解放后的土改问题也就更加突出。应该说,殖民者用强权“霸占土地”要比类似中国自古以来土地私有制下民间买卖、继承形成的土地关系更不公平,因此土地改革的号召力也更大。  如果说“白人霸占黑人土地”是历史问题,那么南非现代化农业中的劳资矛盾就是现实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认为,资本主义的兼并过程会消灭家庭农业,在农业中普及使用雇佣劳动的大农场,从而发展出农业资本家(农场主)和农业工人之间的阶级冲突。但欧美并没有出现这种场景,使用业主家庭劳动和辅助性季节工的家庭农场至今仍在现代农业中长盛不衰,倒是南非在“白人霸占”的土地上出现了马克思设想的那种场景:使用全职性雇工(以及更多的季节工)的大农场成为现代农业的主体。于是南非农场主与农业工人间的阶级斗争就比欧美明显得多。土地改革主要就是这些黑人农业工人的要求。  但南非更多的乡村黑人还是生活在类似过去“黑人家园”那样的传统部落地区,部落“集体所有”的土地分成小块份地由家庭耕作,类似中国的“责任田”,但在南非它完全是赤贫状态下糊口型的自给农业,并没有“责任田”那种把农民从人民公社桎梏下解放出来的积极作用。旧南非只是以此作为城市黑人“流动工人”的所谓退路,把他们的“户籍”留在农村,形成“三留守(留守妇女、儿童、老人)”人群。  由于靠这种糊口农业维持黑人劳工家庭的“两栖”性显然不可持续,当年设计这种“种族主义新农村”体制的汤姆林森就曾提出要给“黑人家园”补充土地,使那里的农业能有吸引力,但因白人农场主不肯而未实现。白人政权转而希望靠唆使黑人酋长“独立建国”来实现流动劳工的“外籍化”。但黑人解放粉碎了这一邪恶的梦想。新南非废除黑人家园制度后,这里的两栖家庭主要去向是进城团聚;愿意留居部落的,则希望政府提升公共服务,更新基础设施,以便就地脱贫。真正想既不进城又脱离部落、移居到原白人农场地区去通过土地改革“当家作主”的黑人并不多。  所以,在南非要求激进土改的主要是黑人农业工人。尽管在前“黑人家园”与白人农场区接壤地带,很多“家园”居民就在附近白人农场做工,并因而兼有农业工人身份,但是南非农业工人总数仍比前“黑人家园”人口少得多,当然比总数约四万余人的白人农场主还是多得多。在南非,今天基本没有中国那种农民(peasants)概念,原“家园”人口被视为传统部落居民,所谓“农民”(farm-ers)是指农场主。尽管新南非黑人中出现很多“蜜蜂富豪”,但农业并不吸引他们,所以农场主基本上仍是白人。于是在南非,你常常会看到“工人”(黑人农工)要求土改、而“农民”(白人务农者)反对土改,这种现象中国人不易理解。  尽管“夺回白人霸占的土地”诉求很正义,但是另一方面,不仅纠正三百年来的不公正要受到现实状态的“时效”制约,毕竟“霸占”并非这一代人的事,如果不想搞一场“打土豪分田地”的暴力革命,要为几代人以前的“霸占”而清算现在的业主,显然是不现实的。更重要的是,当代南非白人经营的现代化农场农业与黑人传统的部落农业之间有巨大的生产力差距,这是中国过去那种地主主要出租土地,而佃农与自耕农搞的都是传统农业,完全无法相比的。中国的土改尽管至少从现代产权观念看,其公正性存在争论,但对生产力尚无很大的负面影响(后来的集体化另当别论)。但在南非、津巴布韦这两个南部非洲国家,激进土改至少在许多黑人看来无疑是公正的,但对白人农民而言,让他们为百年前祖先的罪过而吃苦头是否公平就是另一回事。然而,南非在生产力方面的巨大损失很惨重,更不用说这种做法完全不考虑黑白和解,在政治上也有负面影响。  更何况,现实中的变革动力主要不是来自抽象的正义观念而是来自现实的利益博弈,民主政治下尤其如此。而南非的黑人农工和白人农民在黑白两大种族中各自都是很小的群体。南非黑人如今高度城市化,乡居者少,乡居者中部落民也更多,农工更少;四万农场主在白人中是少数就更不用说,而且相对来说,他们在各自种族中也都比较弱势:“老布尔”今天即使在阿非利卡语中也成了保守、颟顸的代名词,早已不是白人的主流社会,而在今天高度组织化的南非工人阶级中,农工的组织程度又比较低,在工全会中基本说不上话。绝大多数黑人和绝大多数白人对于他们的诉求很难有切肤之感。  不过,南非农业中的阶级斗争却比城里要更与“黑白斗争”相重叠。城里如今黑白种族分化都很明显,黑富豪与穷白人都不罕见。但是农场主中并没有黑富豪,农工中也没有“老布尔”,农业中“工人”与“农民”的斗争几乎就等于黑白斗争。而黑白问题在南非当然非常重要而且事关“政治正确”,土改问题在民主政治中经常炒得很热就容易理解。但由于不是绝大多数人的切肤之痛,它实际上一直只是其他斗争借用的筹码,本身在国内政治中并不真正受重视。  在经常被拿来与南非做比较的津巴布韦,“黑人统治”后穆加贝政府本来土地政策也并不十分极端,但他的专制统治遇到危机、经济衰退引起不满后,就越来越需要寻找“敌人”,用激进土改调动民粹情绪,以把愤怒引向白人农民的办法来回避政治改革。结果是对该国农业造成严重破坏,把当年号称“非洲面包篮”的农业先进地区弄成了一个依靠国际社会救济的饥馑之乡。对南非来说,这是前车之鉴。加上新南非一直实行民主政治,民众的不满可以在政党斗争和政治家的轮替中释放,阶级斗争更可以充分地表现为代议制下的讨价还价,无需人为地制造你死我活的气氛。因此,南非走了一条完全不同于津巴布韦的土改之路。  新南非政府1994年执政后就承诺通过法治、和平的手段,经过一定时间,渐进地消除土地问题上的不公平。该年的《重建与发展计划》列有土改内容。当时宣布经过20年,到2014年将有30%的土地重新分配给黑人。  最近,祖马总统在纪念1913年种族主义《土地法》100周年之际发表文告,承认土改“一直进展缓慢,2014年再分配的目标将无法实现。迄今只有670万公顷的土地被转移、再分配和归还。”缓慢的原因在于非国大政府在公平问题上一直坚持赎买而不是剥夺,在效率问题上坚持发展商业性黑人农场,而不是用传统部落农业取代白人农场农业这两大原则。  在上述670万公顷土地中,有400多万公顷是政府收购的。这些土地上共有4813个农场已转移给黑人。通过各种再分配方案,这四百多万公顷土地惠及了23万多黑人,包括5万多妇女,32563个年轻人和674名伤残军人。2010年以来,南非政府又以资本重组的方式改造了696个大农场,即以政府参股和黑人入股的方式把原来完全由白人独资的农场改制为股份化的农业企业,这696个资本重组农场中有332个种植场、364个畜禽养殖场,共为4 982名全职工人解决了就业,并投资18亿兰特建设基础设施。这些农场全部盈利,到2013年1月底已经收入1.26亿兰特。  土改缓慢引起了像马勒马那样的激进人物的强烈抨击,他甚至主张学习津巴布韦,搞暴力土改。南非民主政治中也有不少团体要求加速土改。但是,即便在“更左”的祖马取代“自由主义的”姆贝基后,非国大政府的土地政策仍然一以贯之。原因有二:  一是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黑人加速进入城市,尤其是原来“流动工人”留在“黑人家园”的家属,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之类,大都进城团聚,南非本国籍“农民工候鸟现象”已基本消除。2009年,南非五千万人口中只有1200万生活在农村,农业劳动力与产值占全国总量的比重更只有几个百分点,土地问题的压力相对而言不是很大。  二是如同在非农业领域一样,非国大政府实行“以福利代替清算”,以二次分配代替产权剥夺的社会民主主义政策,尽管土地改革步伐缓慢,但农村公共服务进步明显。祖马政府宣布:“生活在农村的人们也应该有水、电、卫生、优质的医疗保健和教育,有道路和赚钱机会。”因此决定把土地改革工作从农业部剥离,另设专门的土改机构,而让农业部专注于国家的农村发展计划。南非政府仍然强调农村优先,但值得注意的是已经不怎么提土改优先了。  尽管如此,土地问题在南非还未解决,仍将继续成为民主政治中的一个话题。尤其是南非自种族隔离制度末期以来,失业率和犯罪率高企,生活在警方治安力量薄弱的农村地区、而又相对富裕的白人农民-农场主成为犯罪分子重要的作案对象。袭击白人农场,尤其是造成命案的袭击事件频发,成为南非治安问题的一个突出方面。据说四万余农场主中如今累计已有三千人遭到谋杀,命案发生率四倍于城里——众所周知,南非城里的暴力犯罪已经够严重的了。于是,正如在土改问题上非国大政府受到两方面的抨击——“工人”嫌土改太温和,“农民”却说土改太激进,在农场主遇袭问题上是“右派”指责政府惩办不力,“左派”指责政府小题大做。  如果按过去的意识形态史观,我们会说这是针对白人富户的农民“起义”,正如过去我们把中国古书上所有关于“贼”、“寇”的记载都编入“农民起义资料集”一样。但是今天在南非,“白人农场主遇袭”问题反而使激进土改更难进行:  一是现今南非民众和政府都对犯罪率高企深恶痛绝,对犯罪都要谴责和惩办。结果常常使政府面临尴尬。如1997年曼德拉总统在此类报道的压力下,批准建立了保护农场的专职警察部队,结果到2003年发现,这支部队成了当年白人极右翼民兵的变身,不得不予以解散。2010年白人极右翼分子欧仁·特列布兰奇在自己农场被两名黑人农工谋杀。他本人原来搞过极右翼恐怖活动,并曾因此被判刑,是个声名狼藉的人。但他的被杀却把他变为偶像,数千人参加葬礼,白人右翼舆论强烈反弹,把这类事件称为(针对白人的)“种族主义暴行”。政府除了呼吁“冷静”外无法反击,还宣布禁唱了马勒马派的一首激进歌曲(其中有“杀死布尔人”的歌词)。这类报道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把白人农场主塑造成“弱势群体”,对他们的激烈措施更难出台了。  二是袭击使许多农场主弃耕和逃离,影响了农业生产,并在国内外引发了对南非“津巴布韦化”的担忧。  三是在袭击罪案频发的同时,农业工人有组织的博弈却不发达,而且行动也往往得不到城里工会的支持。在强工会、多罢工的新南非,这一现象耐人寻味。2012年8月在马里卡纳矿山工潮的影响下,西开普省一些葡萄园农工发动“有组织、但没有政党、工会和NGO支持的罢工”,被视为“沉寂几十年后”出现的农场工人运动,但工会在当地的组织却反对这一罢工,使这次罕见的农业工潮无果而终。另外,十多年来全职农工不断减少,农场主更倾向于雇用季节工和外籍劳工,也使得农业工人难以形成足够的压力集团。  因此一般认为南非目前的温和土改政策还会继续,尽管争论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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