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问题在哪里买的ps3问题太多,找卖家 ,卖家不会,换个号,卖家秒回

淘宝先行垫付漏洞?谁来保障卖家权益
日 00:06&&&出处:&& 作者:王振环&& 编辑:王振环 分享
   买家在进行退货、退款申请之后,我(卖方)同意了他的申请。然后淘宝进入到退货流程,如果按正常程序的话,应该买家把货物退还给我,我确定货物状况之后退还买货款。
   但是在退货过程中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买家在没有把货物发还给我的情况下,随便填写一个物流单号(虚假发货),然后淘宝网单方就执行了先行赔付。可笑的是买家填写的单号竟然是“11111”,而淘宝的系统竟然认定卖家已经进行了发货操作,并将货款打到了买家的支付宝账户上。
● 淘宝网的先行垫付是什么?
   那么什么才是先行垫付呢?当买卖双方出现交易纠纷的情况下,淘宝网在初步判断买家无责任的情况下,通过赔付基金代替卖家先行退款买家,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当买家没有收到货物或者收到货物有问题,无法和卖家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基于买家有一定的诚信以及没有责任的基础之上,淘宝先行把交易相应的争议款项垫付给买家,交易的款项暂时不做处理,后续由淘宝跟卖家协商处理此笔交易。
   通过以上的两条,我们可以看出淘宝的“先行垫付”,是基于保护买家的目的出发的。而先行垫付的先决条件是“初步判断买家无责任”,那么淘宝网又是如何初步买家判断无责的呢?
   淘宝执行先行垫付有两个先决条件:1. 买家退款金额低于200元。2. 买家在淘宝的级别是VIP3。满足这个两个条件,买家就能在退款后得到先行垫付。即申请退款,然后卖家同意协议,然后买家操作退货流程,这样淘宝会就先行垫付款项到买家支付宝账号。
   我们可以看出淘宝的先行垫付,是以买家的“两个先决条件”为基础的,当买家满足这两个条件之后,淘宝在确定买家发货之后,就会执行先行垫付操作。
退货单号“11111”淘宝网就给钱?
   现在我们的问题来了,购买我手柄的买家满足“两个先决条件”要件,并且也进行了退货操作(虚假发货),然后淘宝网就判定买方为无责任方,自动执行了先行垫付。
  现在仔细看下我上传的截图,买家并没有进行实际的发货,并且运单编号完全不符合物流标准,淘宝上也没有相应的物流信息。然而淘宝网就认定买家已经进行了发货操作,并将争议款项垫付给了买家。
   在执行先行垫付之后,争议款项会直接打到买家账户上。打到买家账户上的钱,买家可以自由支配(转账、提取、消费等)。
   看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漏洞”了,即:买家满足先行垫付的两个先决条件(买家退款金额低于200元;买家在淘宝的级别是VIP3),在退款过程中只要进行“所谓的发货操作”,淘宝网就会把钱先行打到买家账户。而这个漏洞就是虚假发货!
   在买家将退货单号填写为“111111”的情况下,淘宝网都会认定买家进行了发货操作并把钱打给买家,这种致命的错误是不是让人哭笑不得呢?
   那么对于想钻空子的人来说,这个倒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假如买家申请了退款,又操作了退款流程,这样淘宝就把钱垫付过来了,然后买家就不发货了,这样买家既收到了钱又拿到了东西。
   PS:购买我手柄的买家,在拿到淘宝垫付的货款之后,并没有把手柄发回给我。
● 卖家限定时间举证 淘宝网在保护谁?
   那么买家拿到了钱,不将货物退还给卖家,并且在淘宝上失踪了,淘宝如何去保障卖家的合法权益呢?淘宝网的解释是,交易的款项暂时不做处理,后续由淘宝跟卖家协商处理此笔交易。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淘宝网把钱垫给了买家了,现在回过头来解决卖家的问题。
  在淘宝网上如果卖家认为自己没有收到货,或者收到的货物与实际不符,那么卖家想要追回自己的货款,就要向淘宝网进行举证操作。淘宝网提供给买卖双方的举证时间各为两天,注意我的黑色加粗字“两天”。
  淘宝网要求卖家在买家完成退货操作之后两天内进行举证,但是两天的时间对于卖家来说该如何去举证呢?目前国内物流最快的是顺风,卖家可以在两天内收到货物。如果采用其它的物流方式则至少需求3-5天的时间。如果卖家在两天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货物,该如何向淘宝网进行举证呢?
  卖家在两天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何来的证据向淘宝网举证呢?此时卖家能够提供的只能是运单编号以及物流信息,但是对于退还的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卖家无法得知。   而一些别有心机的同志,在退货的过程中使用“虚假发货”或者“掉包计”,卖家在指定的时间内又没收到货,那么卖家如何向淘宝网举证呢?在卖家手里唯一能够行使的权利就是拒绝退款申请,然后待买家举证之后交由淘宝网进行审核。
  至于审核的结果是什么无非是两种:损失由卖家承担或者由淘宝网承担,但是笔者在查阅淘宝先行垫付条款之后,发现了这样一条“淘宝网先行垫付给买的家的争议款,将从卖家的保证金中扣除”。好吧!绕了一圈,原来所谓的“先行垫付”最后花的还是卖家保证金里面的钱。
公平交易何在?谁来保障卖方权益
   现在我们的问题来了,淘宝网作为一个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在上面交易的买卖双方对于淘宝网来说都是他的消费者。而服务提供商(淘宝网)对待消费者态度却是迥然不同的,淘宝网的先行赔付机制是从买方的角度出发的,客观方面是保证了买方的权限,对于买方来说确实会带来些便利。但是对于卖方来说就是“不公平待遇”。
   在前文中,买方的退货单号为“11111”(虚假发货)的情况下,淘宝网就认定买方为“无责任方”并执行赔付。当解决了买方的烦恼之后,剩下的是淘宝网和卖方的利益关系。在淘宝网解决卖方问题方面,我会看到卖方会出现举证时间不够(两天)举证不能等问题。而淘宝网先行赔付的争议款,又会从卖家的保证金中做相应扣除。那么谁来保障卖方的合法权益呢?
   我们一直都在呼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而这种牺牲卖方权益来保障买方的权益的做法,却在和公平公正在唱反调!虽然淘宝网先行垫付的金额在200元以内,对于卖方来说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但是先行赔付这个机制恐怕还有待完善。
   第一点:买方达到“两个先决条件”标准→申请退款→卖家同意协议→买家操作退货流程→淘宝先行垫付款项到买家支付宝账号。
  在买家操作退货流程中,我们能看到明显的漏洞存在――淘宝网没有审核买方退货的运单号,即使买方的运单号不符合物流标准,淘宝网也会认定买方执行了退货流程,进而执行先行垫付。
  第二点:在保障卖家的合法权益方面,提供给卖家的举证时间严重不足,仅有两天的时间卖家根本收不到返回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又何谈举证呢?
   第三点:根据淘宝网相关条款的规定,淘宝网仅有义务根据淘宝网有关规则向买家索要有关证据,并仅对买家证据进行表面审查,而并无义务对买家证据真实性与准确性、交易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调查。由于买家过错导致淘宝作出错误的赔付判断,淘宝不对用户承担补偿责任。
  当淘宝网做出错误赔付判断之后可以不对用户承担补偿责任,也就是扣了你的保证金就扣了!
   好了,让我们这个问题再次升华下吧!我们静下心来想下,淘宝网作为一家企业,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行政单位,怎么能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审判权利呢?
   国家机关如果形成了误判,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走国家赔偿,而淘宝网在做出误判之后,却可以不对用户(卖方)承担补偿责任。
   我的文章写完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淘宝网用户(非商家),偶尔会用到淘宝交易。今天我所提出的这些问题,只能算作众多卖家的一点心声。我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没有改变规则的权利,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出于身为媒体人公平、公正的态度。希望淘宝网能够改掉不和谐的条款,期待网购环境能够实现真正的平等交易,而不是骗子们、不法交易者滋生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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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为什么我不能总和淘宝里的卖家说话呢!里面写着我今天给旺旺用户发送消息太多请明天再发这是为什么啊_百度宝宝知道在淘宝上五元买的恶魔城,有没有被扳机的可能
题主悬赏了10铜
在淘宝上五元买的恶魔城,有没有被扳机的可能
太便宜了,卖家用的是什么原理
&&下载版,店家给密码和账号
&&合购为何会ban
&&她们利用的是什么原理
&&ps3游戏,现在网上10元五元就能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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