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火耗银子是什么意思废除

  • 康熙年间对火耗的加征额度没做硬性规定每两少则二三钱,多则四五钱除弥补损耗外,多出部分就入了地方官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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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耗”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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