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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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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8 2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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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房屋拆迁裁决书》送达后,房屋拆迁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既不申请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也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房屋拆迁当事人如何防止裁决白裁,有没有救济途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争议是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房屋拆迁裁决书》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法律的授权作出的裁决。就按期搬迁来说,拆迁人是裁决确定的权利人;就给予补偿安置来说,被拆迁人是裁决确定的权利人。当遇到上述情况后,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执行的期限即《房屋拆迁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的180日届满后的90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评论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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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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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的关键是经协商及协商记录,强裁之后怎么办
(2008-12-17 14: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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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行政裁决程序的关键点是经协商及协商记录。为什么? 第一、如果未经协商,肯定没有什么意见不意见可谈。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或达不成一致的意见,肯定是经过协商才可以得出结论。 第二、协商记录是证明双方曾经协商并且反映协商双方的意见的证据材料,也是市房管局审核该裁决申请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最主要、最关键的证据材料。 怎样应对拆迁裁决,我建议如下: 第一步:不签任何字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9675;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五条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和二○ #9675;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第三条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说明了拆迁人申请拆迁裁决时必须提交协商记录才符合裁决案的立案条例。 拆迁维权实录(10)已介绍过比较规范的协商记录必须记录有:协商的具体事项、协商双方人员、协商的时间、地点、双方对每一事项的各自意见以及双方的签名、盖章。如果协商记录只有一方的签名、盖章而另一方没有签名、盖章,则这份协商记录无效。因为协商记录如果只有一方的签名、盖章的话,那么,这份协商记录完全可能是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按照自己的意愿写出来的材料。 因此,与拆迁人可以进行房屋拆迁补偿的洽谈,但为了避免让对方有可乘之机,洽谈可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洽谈,具体方法是让拆迁人以书面形式制订房屋拆迁补偿,拆迁户根据该补偿方案口头提出自己的意见(拆迁户千万不要在方案上留下自己的笔迹,以免因此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由拆迁人修改该补偿方案。补偿方案修改后再交拆迁户提出自己的意见。以此方式反复的进行洽谈,直至拆迁户对补偿方案认为满意为止再正式签《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在正式签《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前的洽谈期间,拆迁户千万不要在拆迁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上签名,以免中计。 采取这样的办法操作,拆迁人将无法提交协商记录进行裁决的申请。 如果无提交协商记录进行裁决申请的,该申请不符合立案条件,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不予立案。 但是,如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对没有提交协商记录进行裁决的申请给予立案,拆迁户怎么办? 第二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对没有提交协商记录进行裁决的申请给予立案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决申请给予立案,诉讼的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即没有协商记录)。 如果该行政诉讼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后的结果是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一意孤行作出了裁决,拆迁户又该怎么办? 第三步: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户按照前面两步操作仍然被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了裁决,大可不必惊慌,可向同级人民政府对裁决提起行政复议或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建议直接一点,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决侵犯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撤销裁决。 裁决,必定是裁定拆迁户的房屋拆迁后由拆迁人如何给予补偿。拆迁户的房屋如何拆迁及如何补偿,是拆迁户的财产处分权。 因此,诉讼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和“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的规定,拆迁户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即房屋)享有处分权,即享有是否拆迁、由谁拆迁、如何拆迁、如何置换补偿等的处分权,且该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是对拆迁户的财产处分权的侵犯。 如果法院不支持撤销裁决,拆迁户怎么办? 第四步:做一个**户 各位听众,遇上上述情况,请您回头回忆一下我在拆迁维权实录(6)--(8)是怎么说的吧! 有一点请大家切记,在被裁决后一定要冷静、克制,做任何事都千万不要冲动,以免让他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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