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走过的岁月,你我遗失了时间什么。你得到了什么

小说版《将爱》:我把时光邮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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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7 20:58 小说版《将爱》:我把时光邮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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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7 20:58
(纵贯
年、跨越天涯,将爱情进行到底!)
作者简介:余言。曾用笔名楚燕狂子。
后知名作家。作品散见于《南风》《新蕾》《青年文摘》《花火》《爱格》等刊物。历任《火花》《年轻人·光年》等多家期刊主编。已出版作品《相望,相忘,如歌》《记得要忘记》。
内容简介:
张艺谋、安妮宝贝、李宗盛、张小娴、刘若英邀你一起【怀旧时光】
【都市疗伤系】掌门人楚燕狂子,华丽转身【余言】,倾尽三年心血,奉献绝版青春纪念巨著。
无论你有这怎样的过往,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全心全意的爱着你。每一个人,都是某个人一生的至爱,值得用生命最美好的时光去等待。
年、跨越天涯,将爱情进行到底!
史上最深沉的文字书写最虐心的阅读体验,
拯救百万失爱、无爱、怀疑爱的
谨以此书献给相信爱情,
并为爱执着到最后一秒的善良人们。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
余言:
这是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夜晚,二零零八年即将结束,二零零九年即将开始。
二零零八年发生了哪些事呢,春季的时候地震,夏季的时候洪灾,秋季的时候三聚氰胺,冬季的时候金融危机。还有,就是我离开了你。
这些年来,我走了很多路,经历了很多风景,也遇见过很多人。我以为我早已经能够把你忘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想遗忘你,终究是一场徒劳无功的举动。
我一个人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人潮汹涌。越繁华,越觉得寂寞。大街上有人卖烟花,红的紫的,花花绿绿的一大堆。
我忽然记起初识那一年的今日,你和我一起逛街,买了一把烟花,一边走一边挥舞小小的烟花棒,小小的焰火像是有温度一般映亮了我们的眼眸。
余言,与你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
余言,和你说这些,并不是后悔离开了你,我从未后悔过。我的身体里面藏着深深浅浅的伤痕,没有任何人能够修补——你也不能。
夜已经很深了,步行街的商店仍在营业,来来往往的人抢购着打折商品。我忽然很想买一双鞋子,我还记得你说过,女人要善待自己,首先要送一双好的鞋子给自己。去年的这一天,你送了我一双匡威。那双鞋子我一直舍不得穿,夏天去凤凰途经一段山路的时候忽然下雨了,我将鞋子取下来拎在手上走在泥泞里,后来它就莫名其妙地丢失了。
从我离开你之后,与你有关的东西,都在渐渐丢失。我真害怕有一天,我连自己都弄丢了。
步行街上分布着五家匡威店,我从最后一家店走出来的时候,得到的答复和前面四家一样,那款鞋子已经停产了。
再也买不到了。像有些东西再也无法返回。
我站在街心广场,抬头看向钟楼。指针指向十二点,新年的钟声响起,周围的人群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烟花在漆黑的夜空中盛放,短促的一瞬间,极为璀璨,转瞬黯灭。
烟花的灰烬被风吹着落在我仰起的脸庞上,冰凉凉的一片。用手一摸,才发现是泪水落了下来。你看,我依旧还是这么爱哭。看电影会哭,看书会哭,听歌会哭……想念也会哭。
余言,我想你。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颜晴:
这是二零一零年的十月。我在星城,这里的天气时冷时热,你那里呢?
我的生活日渐安定,那些过往的青春,那些漫长的等待,那些无尽的喧嚣在岁月中一一尘埃落定。
你给我写的每一封信我都保存着,从二零零一年到二零一零年。初次相识的甜蜜,恋爱之中的甜蜜挂念,以及到决绝的分手,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年少的时候,我们在一起,但我却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只想在你面前展现最好的一面。后来,终于明白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尽管,世间万千的变幻将我们分两端,我还是这么的地挂念着你。有的时候,我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太在意了忽略了自己,我已经不再是我。
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是我一生的荣耀。没有你的日子,那些在生命中闪闪发光的记忆,照耀着温暖着我的余生。
我把一生最美的时光都寄给你,只希望能够填补岁月在身上划下的伤痕。你未遇见我之前,所经历的痛苦不堪我无能为力;你遇见我之后,我要给你平安喜乐。
亲爱的亲爱的颜晴,亲爱的亲爱,无论你有着怎样的过往,灰暗的,惨烈的,又或者你做过怎样的错事,你都不必自惭形秽而疏远我,我仍然爱你,并胜过所有。
可惜,天意弄人,最后换来的结局依然是: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你不属于我。
十年之后,我不认识你,我不属于你。
你仍然藏在我心底最温柔的角落,只要想一想你,我的眼泪就会掉下来。
我最大的愿望是,希望你会遇到比我更爱你的人,抚平你所有的伤痕。那么,我对你的挂念也会少上那么几分。
颜晴,珍重。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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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7 21:00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1)
我的名字叫做余言。问余何适,廓而忘言。
我出生在南方的一座城市,城里古旧的街道里生长着法国梧桐。高大,挺拔,茂盛。我从出生之后到十八岁都在这里度过,我熟悉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我甚至担忧,我的一生是不是都要在这座小城度过,直至老死。
我能想到唯一离开这座城市的方式就是高考。
二零零三年的秋初,经历漫长的二十三个小时的火车旅途之后,火车停靠在L市火车站。
我拎着巨大的行李箱下车,我的爸爸余云朗跟在身后。站在站台上,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蓝云白,笑意忍不住从唇边流了出来。这一切,和想象的模样似乎都不一样,记得地理课本上的描述:L市是重工业城市,也是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
余云朗拦了一辆出租车,我们直奔J大而去。出租车行驶在路上,穿城而过的河流两岸如今已经成了重要的旅游景观,我摇下车窗向外张望,河风猛烈地灌入,吹拂着面颊,带着河水特有的泥土气息。
出租车几经转折,渐渐远离河岸。恍惚间,出租车已经停在了J大门前,校门前被车流和人流围堵得水泄不通。
校门的两侧是新生招待处。一眼看过去,土木学院,机电学院,环工学院……却没有看见艺术设计学院。
在学校主干道第一个交叉的十字路口,向左边延伸出去后,是钟楼广场,由校友捐建的钟楼。钟楼下面也有一批新生接待处。也就是在那里,才找见了艺术设计学员队的新生接待处,旁边是经济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之类新成立没几年的小院,统一被发配到了这里。
当初填报艺术设计学院的私心之一就是美女会很多,果然不愧是艺术设计学院,新生接待处聚集着一群美女。
在学姐的指导下拿出通知书之类的填了登记表之后,旁边一个戴着眼镜显得有些瘦弱的男生看了我的登记表之后说,“嘿嘿,老乡呢”。
他带我去公寓,一边走一边向我介绍些大学里面的景物,他指着那些用红色砖墙盖成的房子,说,这边是学校最老的教室,我们都把它称做红楼。喏,这个地方是食堂,你们可以在这吃饭,不过学校后面还有很多小饭店,那里的饭会比这里好吃一些……
我边走边好奇地看着,这就是我将在这里生活四年的大学。刚从压抑的高中解脱,我像一只脱离樊笼的鸟,觉得一切都是新奇的。
办好入住手续,老乡说他还要去接其他新生,留了一个***号码,让我有什么事就去找他。
我和余云朗在寝室放好物品,在校园里四处闲逛,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在气喘吁吁地喊,“同学,等一等,等一等……”
我依旧昂首挺胸地向前走——反正不可能叫我,刚来,又没人认识我。突然,有人一把拉住我,我转过头,是刚在新生接待处指导我填表格的学姐,她正弯着腰气喘吁吁,“同学……你的通知书……”她扬了扬手上的大红色的通知书。
我疑惑地接过来了,我的大名赫然在其上——余言。不得不说,在普遍都是用纸做通知书的时代,J大已经用图片做通知书,并过塑处理,看起来不是一般的牛B闪闪,不知道我们学校的,看见这份通知书通常会误以为我们学校特牛叉。我一个考上名校的哥们,看见我的通知书,都自卑得不敢把自己的通知书拿出来。
对面的女生扶了扶脸上的眼镜,“刚才你在新生接待处的时拿出来忘记带走了。”
“谢谢学姐。”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觉得有些尴尬。
余云朗在一旁数落我:“看看,都念大学的人了,还丢三落四,名还没报完呢,通知书丢了咋办?”
学姐关切地一笑,“下次小心些呢”。
我说:“谢谢学姐。”
她狡黠地一笑:“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说:“学姐。”
她一副很受用的表情,得意洋洋地走了。
余云朗的手机响了,他接听,“喂,什么?你来了?你来了……在哪呢?校门……”余云朗招呼着我跟他走。我跟着他的身后,向着校门走去。
一个中年男人站在一辆白色别克君威旁边,冲着他挥了挥手,余云朗挂掉***迎接了上去,重重地擂了对方一拳,“嘿!老同学!”
早前听余云朗说过,他有一个同学在J大。新生报名,我难得开始独立,根本不想任何人陪,这么大的人了,报名还要人陪,我觉得有点丢人,不过余云朗以“会见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为由,死活跟了过来。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我心中那一点微小的愤懑也消失了,他们真的看起来是多年未见的朋友,那一拳擂下去,不会像握手那样显得生分,也不会像拥抱显着那样亲密,是最熟悉的朋友才有的默契。
余云朗招呼我上前来,手搭在我的肩膀,好像我依然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他这样可以保护我一样,其实,我现在的个头都已经比他高半头了。他说:“秦仪,这是我儿子余言。”
“秦叔叔好。”我招呼道。
他微微点了点头,颔首示意,打开车门,“走,去吃饭”。
去了学校附属的三星宾馆,落座之后点完菜,余云朗和秦仪在叙旧,从言谈间得知他们已经有十多年未见,聊了一些旧日同学的去向和各自的近况。
我百无聊赖地拿出手机发短信,“颜晴,我到了”。
秦仪的目光忽然落在我的身上,“余言,你是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吧?”
“嗯。”我抬起头回答道,“是的。你怎么知道?”
因为头发比较长,出门在外陌生人通常搭讪的一句话就是,“你是学艺术的吧?”但是为了新生开学低调的华丽,我特地剪了长发,还戴了顶帽子,翻箱底找了一套比较正常的衣服,结果还是被对面这个戴着眼镜,一丝不苟的人一眼看穿。我几乎又要自恋地以为,我浑身上下散发着艺术气质了。
秦仪把手上的烟头在烟灰缸里面摁灭了,“我去年由土木工程学院调到艺术设计学院,做了一年多院长,一眼就能看出对方是不是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
我有些惊讶了,想不到余云朗的同学居然就是艺术设计学院的院长。完了,完了,我悲愤得几乎要吐血了——我千里迢迢来到大西北,还是没有逃出余云朗的魔掌!
秦仪问我:“怎么想报艺术设计学院的广告专业呢?”
“比较喜欢广告,觉得广告每天都需要创意,不像其他的工作,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事情。”我倒不是故作腔调,而是真的这样觉得。
秦仪严肃的脸上露出了少见的微笑,他扫视了余云朗和我一眼,开诚布公地说:“我们J大是理工类学校,近年来为了发展成综合性大学才开设了艺术设计学院,我们的广告专业很弱,你的分数过了重点线,完全可以去念国内最好的广告系。”
秦仪说的确实是实情,若真想学广告,不应该来这里。这样的理由,连我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可是,真正的借口,如果我说出来,余云朗一定会杀了我的心都有。我继续胡诌:“我想离家远些嘛,越远越好,然后又比较向往西北的大漠草原,所以就报到这边了。对了,我坐火车进城的时候怎么没有看到沙漠或者草原?”
秦仪忍不住笑了,“你难道以为L市周围都是沙漠啊,沙漠离这还有几百里呢”。
余云朗趁机又发感慨,“不知道这小子哪根筋不对劲了,非要报这边的学校。当初怎么劝都不听”。
“又来了——”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
余云朗委托秦仪在学校里面多多照顾我。秦仪答应得特干脆,附带问了一句,“入学手续都办完了吗?”
我如实交代,“还有体检,人好多,准备明天再去”。
秦仪听了后,立刻拿出手机打***,“喂,王主任……”
不一会,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小跑着送了一份体检报告过来,满脸堆笑地递给秦仪,“秦院长,我都办好了”。
秦仪只是扫了一眼,递给了我,“看看还有什么问题没有?”
我接过来一看,姓名性别年龄都已经填好了,公章也盖好了,鉴定栏内全都是优,这个医生可真敢填,我要是像体检报告上写的那样健康,我就更有资本折腾了,事实是我的眼睛有轻微的近视,耳朵一直患有中耳炎,听力也有所下降。不过,现在哪有身体完全健康的人?
王医生热情地问道:“怎么样?没什么问题吧?”
“谢谢。没什么问题了。”我有些不好意思,走后门,始终觉得不是光明正大的行为。
他跟秦仪和余云朗打了一声招呼,又小跑着离去了。
饭菜陆续地端了上来,摆了满满一桌,每个菜的配料都有不少辣椒。此地的饮食习惯是川菜口味。我并不喜吃辣,但颜晴很喜欢。所以,我试着改变自己的口味。这样将来才能在一起开心地吃饭。他们两人边吃边聊,我愁眉苦脸地忍着辣味饱餐一顿之后,丢下他们俩叙旧,出外晃荡去了。
我沿着校门外的马路漫无目的地走。道路两旁长满了巨大的槐树,茂密繁盛,枝叶密密麻麻地覆了下来,掠过头发和肩膀,一伸手,很多树叶都从指缝间滑了过去。
我不时地拿着我的手机翻看,诺基亚3210,余云朗奖励我考上大学买的。两个小时过去了,颜晴还是没有回短信,我忽然神经兮兮地想,不会出事了吧。自从跟她在一起后,我就开始有点神经兮兮,比如约会时她晚到了一段时间,我都会胡思乱想,不会是发生车祸了吧,不会碰到坏人了吧……陷入自己臆想的惴惴不安中。尽管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担心而设想出来的,但我还是被吓得够呛。
于是直接拨过去,听筒里面机械的女音说道:“对不起,你所拨打的***已关机。”
我沮丧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对着垃圾桶狠狠地一脚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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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1:45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2)
无聊地的转了两圈后回到了寝室。
寝室里面四张床,每张床下面是一套衣柜,书柜,桌椅,地板洁净,采光明亮,寝室环境比我之前想象的要好很多。
我站在窗户前,视线越过林立的寝楼,远方是一片空旷的荒地,中间点缀着一些稀疏的树木。据说,那是公寓后备开发用地。视线往回收,公寓的楼层间是大片的绿地,种满了花木,曲折的石子路穿行其间。花园的广场上,有人在散步。
风从远方吹来,轻轻地扑在面颊上,是西北特有的干爽气息。我取出了吉他,坐在床边随意地拨着弦。
咔嚓,门被打开了,一个瘦高个儿背着大大的旅行包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男一女,分别拉着一个行李箱,另外提了一个包,三个人有说有笑,推开门忽然见到有个人在房间里,略微有些惊讶。
他笑得很阳光,冲我说了声“嗨”算是打招呼。
他找了一圈,靠门的床上贴着小纸条——二号冯萧,跟我的床紧临着。
我没话找话地打招呼,“你爸妈真年轻。”
“那不是我爸妈,是我表哥表嫂。”他澄清道,他表哥表嫂一直在L市工作。
我继续表示我的惊诧,“你表哥怎么年龄这么大,跟你差了这么多”。
他笑了笑,不解释。
到了晚上的时候,寝室里面的四个人都陆续回来了。一号床位是孔令方的床位,他爸爸陪着来的。三号床位是李明耀,正对着我的床位,他哥哥陪着来的。看来,几乎没有人单***匹马杀到L市来。这样看来,余云朗陪我到L市来,也并非不可接受了。
天色渐晚,余云朗在宾馆开了房间,问我晚上要不要到宾馆去休息。
我说:“不了,我住寝室。”
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能想到他在走之前一定有许多话想向我交代。只是,我不耐烦听他啰嗦。他说的那些道理我都能背下来了,听得耳朵都生茧了。
我补充道:“来到学校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他才又高兴起来,满意地离去了。看见他走远了,我又按捺不住蠢蠢欲动,总得做些实质性的行动来庆祝我的新生活吧。
“走,***去不?”冯萧和我的想法竟然不谋而合,立刻提了出来。
“去!”我立刻响应。
接下来我们俩就开始撺掇孔令方和李明耀***,李明耀和他哥哥要出去逛街,至于孔令方,摇头说不去。用一种好学生戒备坏学生的眼光看着我们俩,可以想象,在中学时代他是多么老实的一个学生。
我和冯萧一起去了公寓附近的一家网吧,里面烟雾缭绕,充斥着CS的***声爆炸声,杀气腾腾如战场。我找了台机子坐下,左边的人居然同时看两部电影,右边的一哥们在旁若无人地逛***网站。
我迅速地打开CS,进入局域网游戏,在一片厮杀的***声中,我的大学生活,就在这样的混乱不堪中开始了。
天明时分,回到了寝室,李明耀和孔令方还在睡觉,我们两个人轻手轻脚地洗漱后,速度钻进了被子。
窗外阳光升起,我梦见了白云和风筝。
醒来的时候,惺忪的睡眼看清了余云朗的身影,他穿着条纹衬衣,外面是深色的西装,打浅蓝的领带,坐在椅子上,翻看一本杂志,光芒从窗帘透进来堵在他的身上,他的鬓角已经有了点点的白,额头上有些深深浅浅的皱纹,我有瞬间的恍惚,余云朗真是一个挺好看的男人。
他听到床上的响声,看见我醒了过来,露出了一个笑容,“睡好了吗?”
我嗯了一声,伸手去摸放在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一点四十分,看样子余云朗是等了我很久。
我起床,穿衣,洗漱。余云朗踌躇了良久问道:“你昨天去网吧***了?”
我就知道他早晨一定问了我寝室的同学,我正在刷牙,满嘴泡沫,懒得理他。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听他接下来教育我的话,谁知他低着头继续翻手上杂志,却再没说什么了。
他带我出去一起吃午饭,从学校食堂门前经过的时候,他忽然来了兴致,停住脚步说:“余言,就在这吃,看看你们学校的伙食怎么样?”
三菜一汤,他又叫了两瓶啤酒,给我也倒了一杯,他尝了一口饭菜,在嘴里面咂摸了下,眉头微微皱了皱,若有所思地说:“你们学校食堂的饭菜做得不好吃啊。”
“有哪个学校的食堂饭菜好吃啊?”我反驳了一句。
他嘿嘿笑了一声,“也是”。
昨天一夜未睡,早饭午饭都没有吃,早已是饥肠辘辘。我囫囵吞枣,倒也没有感觉到特别难吃。
余云朗喝完了一瓶啤酒,他酒量一向不好,很少见他主动喝酒,此时他的脸庞微微红了,眼眶也有些红,他说:“我买了下午的车票,生意上有些事,需要回去处理下。”
我本来以为他还要再呆上一两天,却没想他走得这样急,我有些惊讶,转瞬释然,他早走一天,我就早一天自由了。我轻轻地“哦”了一声。
他叫服务员又拿来了一个杯子,给我倒了一杯酒,“来!咱爷俩碰一杯”。
送走余云朗,我拿出手机。已拨***第一个名字是颜晴。我在心里默默念她的名字,颜,晴。她的姓名就像一道光,只是想一想,心里也觉得有淡淡的甜蜜。
***响了很多声之后依然无人接听,我正准备挂掉***的时候,***接通了,是熟悉的声音,“喂”。
“颜晴。我刚刚把我爸爸送走。你呢,现在怎么样?”
她声音明快,充满了新奇的快乐,“我呀,这两天在报名啊,明天就要正式上课了吧”。
“我下午去找你好吗?”
“不好。”她一口拒绝了,补充说,“纪宽还在学校呢。”
“颜晴,颜晴……”***那边传来醇厚的男声。
“纪宽来了,我先挂了。”颜晴挂断了***。
纪宽,我认识他,他也许也认识我。
中考放榜,我以六分之差和省重点擦肩而过,余云朗蹲在沙发上抽掉了两包烟,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买!底价三万,差一分三千!
我当即拒绝了,“考不上,我也不上!”适逢某归国华侨在市里面号称投资五千万建立了一所私立学校,在各大媒体上铺天盖地地做广告,吹得天花乱坠,低于重点分数线二十分以内,会有不同程度的学费优惠,最关键的是号称全封闭军事化管理,所有的学生必须住校,我义无反顾的决定成为该校第一届学生。后来,很多同学都后悔来这里。我过去的老师,同学都为我而惋惜,而我从未有片刻后悔,因为——我遇见了颜晴。
你永远不知道,生活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情。在绝望的时候收获希望。
二零零一年,高二。我受够了这所学校,在这封闭的如同监狱一样的学校里,同学们除了炫富就没有别的事可做,我觉得压抑和沉闷,未和余云朗做任何商量,决定休学,去找校长办理休学手续的时不但被拒绝,反而还被他唠唠叨叨苦口婆妈地说教了半天。回到寝室后,我将所有的个人用品一股脑儿地收拾进大大的行李箱中。
学校一周只休周日下午半天假,平时出门,需要政教老师批准的假条,学校各处围墙旁有保安巡逻,严防学生翻墙溜出去玩。
我轻车熟路地拉着箱子走到了食堂靠近围墙的一侧,这里是最容易翻身出去的地方。时值月休,学校里面几乎没什么人。可是,围墙下面正站着一个女生,手攀着墙壁正准备翻墙,她试了好几次都没成功。这个地方我前前后后翻了几十回,还是头次碰见女生。
她听见了身后的响动,慌忙回过头,见到不是保安,而是拎着行李箱准备一样翻墙而出的我,会心一笑。我看着她,她是这样的特别,眼睛黑而明亮,眼角有魅惑的弧度,她的笑容又是那样的安静,如夏天燥热的内心被清风浸润,喧嚣一一归于沉寂。
“我帮你。”我说。
我翻上墙头,她将行李箱递给我,我扔到墙的另一边,箱子撞击在地上弹开了锁扣,我装了满满一箱子的书和CD散了一地,风将树叶吹得哗啦啦作响。我伸出手臂,目光直视着她,她大方地将手放入我的掌心,等待着我将她拉上去。
内心在这一刻忽然变得纤细而敏感,细微的声音被无限放大,时间的流逝在骤然放缓,她仰起的面庞,洁净美好,笑容轻轻地绽放,宛如一朵洁白的莲花盛开,惊艳了岁月温柔了时光。
不远处的河流不动声色地流淌,沿河的公路上传来隐约的车辆呼啸声。这天地如此安静,也及不上我内心的悸动。
我深吸一口气,用力,将她拉了上来。在围墙上她和我相对而坐,她离我如此之近,近到我可以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清香。四肢百骸的血刹那间回涌至心脏,心跳猛然加速,似乎随时要从胸膛中跳出来,奔向她的方向。
我不敢对视她清澈的目光,娴熟地跃下墙头,把空箱子沿着墙竖放,然后抬头对她说:“好了,下来吧。”她一点都没有女孩子常有的扭扭捏捏,站在箱子上身手利落地跳了下来,“谢谢。”她一边拍着手掌的灰尘一边说。
“不谢。”我俯身收拾行李箱散落的物品。她帮我一起整理,“你有这么多书和CD呀,不过,你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呢?”
“我要离校了啊。”我惆怅地说。
“哦。”她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看了我一眼,却没有好奇地问我原因。
“你什么星座?”她问。
她的思维好跳跃,话题莫名其妙转到了星座。不过,我随即反应过来,她是为了不冷场没话找话。“狮子座。你呢?”
“天秤座。”
拖着行李箱和她一起沿着新建成的滨河路向公交车站走去,一路上说说笑笑,黄昏的路灯一盏盏亮起来,我的心却一点点难过起来——我就要离开学校了,再也不要回到学校了,可是我却在离开的时候才遇见她,是第一面,也将是最后一面。
走了很久,才到达公交车站。我坐上巴士,车门闭合的瞬间,她在站台上冲我挥手,大声喊,“再见!”
这真是一场奇怪的遇见,在离别的时分送别的她竟是初见。
我趴在车窗上往回望,她正在往相反的方向走去,路灯将她的影子拖在身后,她的背是那样的单薄、寂寞且坚韧。公交车启动,我离她越来越远,远到渐不可见,悲伤突如其来地袭击了我。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我的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她的姓名:颜晴。此后的时光里,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那天晚上我们没有遇见,是不是就不会有了以后长达十年的无助和纠葛?是不是我们各自的人生有着完全不同的轨迹,不相干,但却各自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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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1:48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3)
回到家中,余云朗正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看见我回来了,习惯性地问一句:“放假了?”当他看到我身后的行李箱时,神色起疑,平时放假我顶多背个包,书都不带一本,只装些脏衣服回来洗。他把手中的遥控器放到茶几上,高大的身影站在我的身前,表情严肃,咬牙切齿地说:“兔崽子,是不是在学校闯祸被开除了?”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好像只要我敢答一个“是”,就立刻把我大卸八块。
“不是。”我紧张地回答道。
他看我的神色不似作假,略微松了一口气。
“是我自己想要休学!”我做好了迎接暴风雨的准备,索性说了出来。
“什么?!”余云朗的瞳孔猛地收缩,目光如针一般射了过来。
“我……我在学校里面实在呆不下去了,心情很抑郁,想离开学校一段时间休息一下。”
余云朗的表情有些茫然,似乎一时间还未转换过来。他点了一支烟,狠狠地抽了两口,缭绕的烟雾将他的面部模糊。最终,他沉默地转身走了。
第二天我睡到很晚才起床,出去刷牙的时候见到班主任正坐在客厅里面与余云朗谈话。老师发现我私自离校,找到家里来了,苦口婆妈地劝我回校。
余云朗竟然说:“如果他想回来休息就让他休息吧。”
我怀疑我几乎听错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余云朗,在记忆中,他总是很严厉,稍有不从,就是一顿打,小时候我带着邻家妹妹去捅马蜂窝,马蜂蜇了邻家妹妹,他撵着我从街东头追到西头;考试考差了,一巴掌就拍了过来……后来,我长大了,他不再打我,但是依旧呵斥我。
而我进入了青春期,所有的叛逆也全是针对他,他所厌恶的必是我所喜欢的。
这次逃离学校,我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然而,他却似乎理解了我,理解了我的痛苦与烦闷。
休学期间是一段难得的闲暇的时光。偶尔,我听着音乐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看书,偶尔一个人去旅行,做一切想做的事情,随心所欲,反省内心,并因此愉悦而满足。
然而,在阅读恍惚的间隙,在旅途停留观看美景时,脑海中总是浮起她的身影,那个我不知道姓名的她。我开始想念一直逃离的学校。两个月后,我决定返校。
在校门前,我一眼看见了她!她正在校门前,笑容恬淡,她的笑容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一个中年男人从一辆奥迪A4的后备箱外拎了两袋衣服递给她。我听见她叫他纪宽,他穿一身休闲的服装,头发很短,干净利落,儒雅而又成熟。
我拉着两个月前伴随着我离开这里的行李箱,从她身旁经过,她看见了我,对我笑了笑示意,我的心底刹那间如被春风吹拂,一片山花烂漫。
我轻声地说:“嗨。”
她是我的毒药。也是解药。
后来知道那个被她唤作纪宽的男子是她的养父,从七岁开始,她就和纪宽生活在一起。她不习惯叫他爸爸,她总是喊他,纪宽,纪宽……到现在,已经习惯了。至于她的亲生父母,她绝口不提。
她和纪宽的熟络我很羡慕,真想当着余云朗的面喊他余云朗,而不是喊爸爸。我可以喊,余云朗,帮我倒杯水;余云朗,早点睡,看球赛别那么晚……这样的亲密无间,显得不那么生分。
可是我也只能想一想,如果我胆敢当着余云朗直呼他的名字,他双眼一瞪,一巴掌拍过来,“造反啊,没大没小!”
我在他的淫威下生活了近二十年,即便我去读封闭式中学,依旧在他视线范围内,直到来到千里之外就读大学才终于离开他了……不知他现在在火车上怎么样了。
掏出手机给余云朗发了条短信,“爸爸,一路顺风”。
开课第一天,我和冯萧一觉醒来发现还差十分钟就要上课,匆匆洗脸刷牙,一路狂奔。走在半路上,冯萧突然停下了脚步,“余言,你知道我们在哪个教室上课吗?”
“呃……我只记得第一节课好像是高数。”我在背包里面翻找课表——8教2028。可是,8教2028又在哪里?我和冯萧茫然站在校园里,无奈地听着上课铃声响了,却找不到教室。
我的眼前忽然一亮,一个女生带着耳机,染成栗色的大波浪卷发随风起伏,正是那天给我送通知书的学姐,她走的不紧不慢,估计是上午没课在校园里面闲逛。
我拦在了她的身前,反倒把她吓了一跳,“学姐,8教2028怎么走?”
她看了我们一眼已经明白了,微微笑着说,“跟我走。”
我和冯萧跟在她身后,她走得悠闲自在,高跟鞋踩在地上笃笃响,我们两个迟到的人暗自着急,可还是得跟在她身后慢慢地走。穿过大半个校园后,终于看见了一栋教学楼上写着“8教”两个大字,我们俩对她说了一声谢谢,不用再带路了。然后头也不回向着教室狂奔而去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和冯萧走进了教室。我掏出课本和笔记认真听讲,忽然听见一声清脆的“报告”。
不知道是谁,居然比我和冯萧来得还晚,我幸灾乐祸地随着全班的目光看向教室门外。然而,我呆住了,门外站着的人赫然是“学姐”!她进教室后在我后面一排位置坐下,我一肚子好奇,一直忍到下课铃声响,迫不及待地过去问:“你怎么和我们一班上课?”
她憋着笑意,最后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就是这个班的呀!”
“不可能!你都负责接待新生,怎么可能也是03级?”
“我读的是预科班,去年读预科,今年升本科,比你们早来学校一年,所以我也去接待新生了,但和你们是一级。”她打趣我说,“叫学姐,叫学姐哦!”我居然被耍了,学姐学姐的叫了她半天,我拿起她放在桌子上的课本翻开,看到上面写的名字,狠狠地说:“夏冰,我记住你了!”
寝室里面的人都比较熟悉了。熄灯后大家开起了卧谈会,主题是大家为什么报考了这么偏远的大学?
李明耀第一个回答:“是为了好考一些,我们那边高考比较难。”
“就这样简单?”我们不甘心地反问。
“嗯。是啊。”他干脆地回答,“喏——轮到余言了。”
整个公寓都已经熄灯了,路灯黯淡的灯光透过房间落了进来。我睁着眼睛,目光透过薄薄的夜色,落在了白色的天花板上。关于这件事情,该从何说起呢。它是那样的老套,老套到让人相信让人嘲笑。我理了理思绪,“我有个女朋友,我比她高一级,第一年高考时,我发挥失常,考得不好,于是复读了一年,今年和她一起参加高考,相约考同一所大学。只是她是学美术,参加理G大学的美术专业类考试,分数第一,于是她理所当然地报考了理G大学,而我学的是文科,在他们学校没有找到可以选报的专业,后来就想,不在同一所学校,在同一个城市也可以啊,于是报了J大。”
本来有些微睡意的大家忽然来了兴致,七嘴八舌地问道:“哎,长得漂亮不?”
“漂亮。”我暗自有些小小的骄傲和得意,在高中时,她可是全校最美丽的女生。
“她叫什么名字?”
“颜晴。”我轻轻念出这个名字,这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轻轻地从唇齿间掠过,如同清风浮淡云,心旷神怡。
“什么时候有空带过来给大家瞧瞧。”他们趁机起哄。
“周末的时候我把她叫过来,请大家一起吃饭。”
“好!就这样说定了!”
轮到冯萧说了,他笑笑说:“其实没啥,我当时就想考远一点,离家越远越好,就报了J大,我老爸也很支持,甚至希望我将来毕业了也留在西部,支援大西北。”
我会心地笑了,又是一个渴望离家越远越好的人。
孔令方回答得蛮诚实,他估摸着分数也就刚刚够考到这个学校,所以就来了。
卧谈会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去,不知道谁是第一个先睡下去的,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夜晚安静如长河初凝,睡意袭来,我躲在被子里,手机屏幕散发着莹亮的光芒,我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打,“颜晴。晚安”。
手机振动,打开是她回复的短信,“余言,晚安”。
我握着维系我和她的手机,微微笑着地睡过去了。颜晴,我们终于远远离开了家,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也不用再去考虑繁重的学业,更不用躲避反对恋爱的家长,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我对这陌生城市的大学生活充满了憧憬与期望,在巨大的喜悦中安稳地睡了过去。
周五下午,我按照事先打探的路线,去找颜晴。
公车里面人很多,我望向窗外的风景,一路沉默,心里面充满了细碎的欢喜。已经是很久未见了,好像有半个月了,然而感觉却像一年那么久。
巴士从跨越黄河的大桥上经过,河水浑浊,沿着河岸对峙耸立的山峦一片贫瘠荒芜,风吹雨淋,刻下深深浅浅的痕迹,好像岁月留下的皱纹,在一张容颜沧桑的面庞上。
我在学校的侧门下车,打***告知她后在学校门前等她。人群熙来熙往,间或有女生牵着男生的胳膊,一脸幸福地经过。
片刻后,视线里出现她的身影,像百合一样,清丽却又有着些许清冷。颜晴在我身边停住了,与她同行的同学向我打了声招呼后远去了。她轻轻地笑,“你来了”。我微笑着点头,和她肩并着肩一起向校园里面走去。
暮色散尽,炎热渐渐远去,晚霞在天边涂抹着最后的光芒,我喜欢这夏末秋初的黄昏,操场上有人在打球,也有人在布告栏上贴海报。和她在一起,即便只是在校园里面走,都觉得是好的,何况还有漂亮的老房子,高大的绿叶乔木这样美好的风景。
后来,我们累了。坐在一处花园前的长椅上。不知名的花朵开得正浓烈,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近处的图书馆,灯火灿烂如水晶宫,华丽得不真实。偶尔有人从我们身前经过,如燕呢喃般轻声细语。
我们只是静默地坐着,话语很少。她总是那样淡漠,似乎任何事情都不能让她热烈地回应,安静,内敛。我也喜欢这样的感觉,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起就很好,言语总是多余。
我们的手并排放在一起,只隔了一公分的距离,手腕戴着相同的手链和手表。鱼骨手链是她在外地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时,在藏饰店买给我的,上面刻着六字真言;而手表是今年生日时我跑遍全城买到的一对情侣表。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颗狼牙,也是她送我的,贴在胸口,离心脏很近。与此对应,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水晶鱼项链。我的心突然忐忑得厉害——我想牵她的手。
我将手轻轻覆在她的手上握住,“明天去我们学校吧,我们寝室的同学想认识你,到时候请大家一起吃顿饭”。
她侧过脸看我,乌黑的眼睛在黑夜里面晶晶亮,目光轻轻的荡漾。她又别过头,目光落向图书馆,微弱的光芒落在她的面庞上,风吹拂着她的发梢,美好得不真切。她的手轻轻抽离,她的声音很轻,“余言,我们分手吧”。
至尊宝和白晶晶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从第一盏路灯亮起到最后一盏路灯熄灭要经过十小时;狮子座到天秤座的光芒要经过1000000000光年……而声音抵达耳膜的距离,我希望是永远。
我的世界在这一刻静止,而声音呼啸着远去。
我猜得到开始,却猜不到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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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18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4)
在遇到颜晴之前,我从不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电视里小说里都不过是用来骗人眼泪的,我对于爱情的认识如此现实,但是却依旧会为这样的电视或者小说感动到泪流满面。
然而,爱情是多么的令人盲目啊,在遇到颜晴后,我开始期望天长地久的爱情,期望我和她会一直一直在一起。但我又清醒地知道,这是多么的渺茫。在每次和她在一起最开心的时刻,我总是恍惚,会不会在下一瞬间失去她。
我努力的小心翼翼的维系,奢望可以天长地久,但这一天还是来了。
我只是愣了几秒钟,却是我经历过最漫长的时间,我一脸无辜地注视着她,薄薄的灯光落在她的脸上,有薄薄的暖,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我伸出手抚平她的头发,她静静地看着我,神色有微微的荡漾,我离她这么近,却又离她这么远。
我第一次这样贴近她,抚过她的头发,是在二零零二年,第一次高考结束后的假期,由于成绩不理想,分数刚刚过三本线,只收了一份不知名学校寄来的通知书。
我每天睡得很晚,起来得也很晚。心情很低沉。像一只毫无方向感的鸟儿在网里面冲来撞去。
那年的夏天似乎特别多雨,更多的时候我就在桌前听雨,抽风一样间歇性感伤。暑假过完后,考上大学的都已经上大学去了,没有考上的也已经去复读去了。
只有我依旧无所事事,用大把大把的时间躺在房间里面睡觉,看电视,上网,打游戏,或者压马路,活着似乎也就只有消遣。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提笔写信,絮絮叨叨地写很多字,撕掉,重写,撕掉,重写……我像一头左冲右突的怪兽,找不到出口。
那日中午,我仍在房间里面对着信纸纠结,***铃声突然响了,妈妈在门外喊:“余言,你的***。”
我“哦”了一声,拿起放在书桌上的分机,“喂?”
“喂。是我,颜晴。”
听到她的声音,心情莫名地愉悦。“什么事?”
“我今天要去市里的画班上课了。有空的话,我想见见你。”
“嗯……好。河边见吧。”
“好,那我等你。再见。”
“再见。”
我看着垃圾桶里的碎纸屑,再一次焦虑起来,到底要写怎么样的一封信,才能完整地表达我的心情。我抽出一张信纸,凝思半晌,笔尖划在纸张上,刷刷作响。
上午,阳光热烈。
她靠在河岸的栏杆旁,岸旁垂下的杨柳荫覆在她的身上,目光盯着河中的流水,手中拿着一朵栀子花。我从她手上拿过栀子花,放在鼻端轻嗅,花香浓烈馥郁,弥漫在空气中。
“余言,你的成绩一向很好,这次只是发挥失常,复读一年,一定会成功。”她安慰着我。
我看着手中的花朵,洁白的花瓣渐渐枯萎。她看着我,等待着我的回答。河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像风中之荷,我抬起了手指,拂过她的头发。她怔怔地看着我,眼睛里满是期许。我清晰地感觉到心动了一下,轻微,却蔓延全身。
我开怀大笑,在她的耳边说:“好,我会努力,明年我们一起考同一所大学。”
我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其实,那年的高考我并未发挥失常,而是我故意空了许多题没有答。我想等她一年,与她一起参加高考,考同一所大学。而不是我先考上大学,与她分隔两地。
可是,那又怎样呢?即便我和她一起参加高考,一起来到同一座城市。最终的结果,还是要分开。
在填报高考志愿之前,颜晴的好友顾静问我:“如果将来你们不在一起了,你会不会为今天的选择后悔呢?”
我迎着她清浅的眉目,无比淡定,“不会”。
认识顾静是因为她是颜晴的同桌,室友,也在同一个画室学画,是颜晴形影不离的好友。她总是沉默寡言的模样,下课大部分时间趴在桌子上睡觉。我以为她人如其名,很“静”。后来,为了接近颜晴和她打的交道多了,我才发现我错了,其实,她是属于闷骚型,外表美羊羊,内心灰太狼。
当年,她喜欢我们高三一个练体育的男生,每天风雨无阻在篮球场打球。在一个满是男生的场地,出现一个女生可想而知是多么的瞩目。体育生通常成绩不太好,那个男生的成绩更是差到垫底,不过说到体育成绩,全校有数。是时,大部分男生要么一副发育不良的瘦胳膊瘦腿,要么营养过剩一副小胖墩的模样。而那个男生身高一米八,打球的时候上衣一脱,露出匀称的肌肉,一个词——MAN!后来,那个男生觉得他文化课成绩太差了,差到即便体育考满分也上不了大学,干脆就不上了,就辍学南下打工闯荡去了。顾静居然跟着他一起跑了。上演了轰动全校的私奔事件!都说年少轻狂,我恰好经历了她人生最轻狂的时光。我们傻傻地以为她千辛万苦的追随那个男生而去,一定会很幸福。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二零零三年,第一次参加完高考的暑假,我在家中突然接到了她的***,我兴高采烈地问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在***的另一端,她却突然无助地哭了。“他打我,用皮带抽我!将我关在房间里面不准我出门,搜走我所有的钱,我跳窗才逃了出来……”
那一瞬间,我有点蒙了。我以为爱情都是美好的,可是我所见证的却在我的眼前生生地幻灭了。
我给她的卡上打了钱,让她买车票回家。和颜晴一起车站接她。她形容憔悴,整个人都失去了神采,一见面和颜晴抱头痛哭。那是她最不堪的一段时光与经历。在我和颜晴的劝说下她回到家中。等到再开学的时候她回到了学校,没有人知道在她私奔的那几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她依旧和往常一样,大多数的时候安静而沉默,偶尔微笑和疯玩。但是,我知道她的心底有很深很深的伤痕,鲜血淋漓。
她此刻问我将来会不会后悔,我以为是她曾在爱情中受过伤,所以不再相信有人愿意为另一个人无悔付出。而如今回头看看,才蓦然明白,清醒的旁观者早已看透我和她的感情不会持久。
我的思绪从回忆中抽离,悲从中来,我强作平静地对等待的颜晴说:“好。不过再给我一个月时间。”
我起身离去,茫然地坐上了一辆车,直至抵达终点站才发现乘错了车。公交的线路是既定的,因此不会迷路,转了两次车后终于回到了学校。
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漫无目的乘坐公交的感觉,在一辆辆公车中乘来换去,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不知身在何处,但是又确信自己不会迷路。
每辆公车都有既定的起点和终点。而生活的轨迹,是不是也早被注定了起点和终点?
回到寝室后,李明耀问:“余言,明天你女朋友来不,请我们吃饭不?”
我悲凉地笑了,“恐怕不可以了”。
“为什么?”
我扭头看向窗外暗淡地星光,一字一顿地说:“我们要分手了。”
“啊,怎么了?”
我闭上了眼睛,脑海中不断地回响着李明耀地疑问,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
我追问自己,但问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我这样地喜欢着她,向一枚追逐珍珠的沙砾,甚至愿意消殒自身,只是为了让珍珠更加璀璨。我们之间相处得那样好,连一次架都没有吵过……
寝室***响起来,我触电一样猛然惊醒,以最快的动作接起***。我希望我接起***,会听到颜晴熟悉的声音,她说,余言,我们和好吧。然而,却每每失望。十次中有九次接到***,我都会喊道:“冯萧——***。”
***另一端的女孩声音很活泼,据冯萧说,那个女生是他高中时的同学,一直对他很好,毕业的时候向他表白了。他也接受了。两个人分隔两地,每天只好煲***粥,尽管聊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声音与笑容却尽显着甜蜜,衬得旁人却是愈发地寂寥了。
我要求一个月的时间,是等待在这期间她能够回心转意。人啊,总是这样,也许明明知道结果会是绝望,依旧满怀希望。我等待,等待着时间过去,等待着***的揭晓,等待着另一只鞋子的落地。
每个夜晚,我都会犹豫着要不要给颜晴发短信说晚安。有很多次,我写完“晚安”两个字又删除。深夜,我无能为力地清醒着,已经是凌晨一点,午夜静寂到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我忽然有种冲动,强烈的冲动,想给她写一条短信,告诉她,我很想她。
我又看一眼手机屏幕,日期是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还有三天,就是十一。
三天。我有些犹豫了。我将短信退了出来,打开了收件箱,收件箱的短信总是处于濒临饱和状态。里面储存了太多短信,都是她发给我而我舍不得删的,我一条条往后翻:
“余言,今天的素描画我画了你。”
“我在上课,刚才你发短信给我时,忘记了调振动,好尴尬。”
“余言,这是我的号码,你要记下哦。”
这是她发给我的第一条短信,再往下,已经没有了。信息详情显示这条短信发送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
在半梦半醒之间,分不清梦境与记忆,时光回溯到最初相识的那一刻。
二零零一年,初夏,在我休学两个月后,我回到了学校。
颜晴坐在对面二楼靠窗的位置,每天下课的时候,我从沉闷压抑的教室里面走出来透气,我趴在栏杆上,假装毫不在意地看着她——她穿质地柔软的棉布衣服,Converse的帆布鞋,及肩的碎发总是随意地散着。
下课的时候,她也总是在座位上坐着,偶尔托着下巴看向窗外的风景,侧脸的弧度柔如新月,偶尔,她抬头看向天空的流云,我会慌乱地躲闪,怕她不经意间瞥见我。
当你对一个人用心的时候,你会发觉你们总会很轻易地遇见。走在路上会遇见,去餐厅会遇见……而在未相识之前,却好像从未遇见过对方。
于我而言,遇见她就会有好心情。高三的沉重与压抑,全因她而烟消云散。
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手中的铅笔,在演算习题的笔记本上来来回回划,回过神来,才发现满满一页都是她的名字——颜晴。
从什么时候开始,颜晴这两个字不经意地刻在我的眉间心上?
同桌问我:“你不会是喜欢上那个女生了吧?”
我说:“可能吧。”
他觉得不可思议,“你脑子没发烧吧,高三想谈恋爱”。
我准备给她写一封信,我从试卷堆里面抽了一张空白试卷出来,在试卷的背面写字,用掉了一节物理课一节生物课一节自习课的时间,反反复复地写,又反反复复地丢掉。又用掉了一节语文一节历史一节化学和两节夜自习的时间,终于写完了这封信。我一次次鼓起勇气准备将信送给她,又一次次丧气而返。
次日的中午,我请假出校,怀揣着信,步行半小时走到了邮局,我用尽量工整的字体在信封上面写上,长信中学高二(4)班颜晴收。
邮局前竖立着一只绿色的邮筒,圆圆的身子,头上戴着一顶帽子,又笨又可爱。在将信往邮筒投时,我又开始患得患失了,如果信丢了呢?
我转身走向邮局的柜台,“寄信”。
工作人员懒懒地抬头望了我一眼,“投到外面的邮筒里就好了”。
“我要寄挂号信。”
对方接过信,看了一眼说:“挂号信要写寄信人地址。”
我在信封上没有留地址,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我打听过所有与她有关的消息,比如,给她写信的男生有很多,她从不回信,更多时候看也不看就丢到垃圾桶。假若我写的信也是这样的命运,被人知道那可就糗大了!我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而轻看我,我宁愿这样隐秘地喜欢她。
我问:“可不可以不填?”
工作人员也懒得和我计较,我交了钱拿着挂号信的回执迅速闪人。隐约地听见身后传来嘟囔的声音,“毛病哦,这么近的地址还来邮局寄,还不如自己送去”。
我笑得灿烂,他们哪里知道此刻我的欣喜呢?
两天后,我在传达室的小黑板上看见了颜晴的名字,等到她的名字被擦掉时,我确信她收到我写给她的信,那封我已经能够默默背诵的信:
颜晴: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一定会很惊讶。收到这样一封莫名其妙地信。
我是谁,你不用知道。我觉得我们就这样做个秘密的朋友,很好。
认识你,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你知道吗?你给我的感觉是非常娴静的一个女生。在人群里,你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而我,就是这样认识了你。
简单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呢,身为一个男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无不良嗜好,当然,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很无聊吧。
现在就读万恶的高三,有些压抑,很快,你升入高三也就能体会到了。不过,我比其他的高三同学幸福一些,理由嘛,secret!
还有啊,你下课应该多出去玩一玩。总是呆在教室里多闷呀。
嗯,听说有很多男生追你。我不是其中之一,因为我在高三啊。所以,你大可对我放心。
末了。很高兴认识你。
我掩盖自己的身份用笔名给她写信,很没创意地用了所有男生接近女生时所用的招数,声明只是想和她做个朋友,她单纯地相信了我对她并无非分之想,所以,才有了我和她之间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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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1:19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5)
十一来临。
每个人都奔向早已预定的旅程,寝室里空无一人。
第一天,我洗了一堆衣服。
第二天,我一个人逛街,买了一个蓝色的海豚抱枕,很大,放在床上可以占整个床的三分之一。我姓余,在给她的礼物里总爱送她“鱼”,吊坠也是,耳钉也是,抱枕也是。若我离去,想起她每天会抱着抱枕,心里也会稍有慰藉。
第三天,我早早地起床。挂在晾衣杆上的衣服随风飘扬,我取了自认为最好看的一套衣服穿在身上,仔细地剃了我并不茂盛的胡子,然后去理发店洗头发,让发型师做了一个好看的发型。
我仔细地检阅着自己,生怕自己有一丝不完美。
想起第一次和她约会,也是激动了很久,不停地照镜子,衣服翻来覆去地换。现在唯一改变的是,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约会。
我抱着海豚从寝室出门,在学校侧门的花店买了一束百合,怀里满满的物品,几乎挡住了视线。
G大的校园里面行人寥寥,空旷而又寂寞。我向着女生寝室的门前走去,间或有女生经过,纷纷侧目,视线落在比我还高的海豚和百合上。
我打了***给她,然后等她过来,她微笑着走近,看见礼物时皱了皱眉,埋怨地说:“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我不要!”
我有些失落,“都已经带过来了,收下吧,总不能再拿回去。”
我把海豚和百合递了过去,她执拗地不愿意接受。僵持了很久,她终于妥协,“等一下,我先拿回寝室”。
我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发呆。地面上一只蚂蚁匆匆爬过,遇见一片薯片的碎屑,它用触角探了探,欢呼雀跃地围着薯片碎屑团团转,兴奋够了吃力地拖着薯片往回走。听说蚂蚁是要靠嗅觉探路,我恶作剧地在它回程的路上用脚来来回搓了几下。
蚂蚁忽然停下了脚步,不停地用触角探着路,在原地茫然的乱窜,它失去了赖以回程的路线,因此而迷失了方向,我忽然觉得有些伤感,多么像我啊。
一双熟悉的鞋子忽然停在我的身前,我仰首看她,冉冉升起的太阳在她身后,她皎洁的面庞在灿烂的光辉中模糊得几近不真实。
我打开旅游地图,翻阅市内以及周边的旅游景点信息。我问她:“去哪里玩呢?”
她说:“随便。”
我挑了一个不远也不近的景点——卧佛沟。
按着地图上的交通信息换乘公交和巴士,车子渐渐地从城市向乡村外驶去。我看着窗外的风景,出了钢筋水泥铸就的森林,进入了视野开阔的原野,远方耸立着黄土高坡,视野里是连绵不断的***,道路两旁农家种的果树长满了青青的苹果,仿佛从车窗中探出头,一伸手就能摘下。
这里远离闹市繁华,人烟稀少,清幽绝胜。山林里绿意盎然,树木茂盛,在西北很少能有这样长满植被的山野,空气中蕴藉着草木特有的清新,透彻肺腑。我们并肩走在山林,如同踏入一片秘境之中。
我们沿着山路向山上走去,寻找不知隐匿在何处的卧佛。山路陡峭,道路两旁生长着不知名带刺的树木,枝干上绽放着小小美丽的花朵。
直至抵达山顶。
视界里的碧绿陡然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无遮无挡的天空。
站在山顶上看去,天高云淡,远处原野星罗棋布,山峦连绵起伏。
颜晴向前走了两步,站到了山边,有零星的碎石滚落山涧。她回过头来冲着我笑,目光很平静,我上前轻轻抱住了她。
她将头轻轻地抵在我的下颚,依偎在我怀里,像一朵随时可能会在风中凋零的花朵。她抬起头看着我说:“余言,总有一些是我们努力地想得到却无法得到的”
我紧紧地拥着她,害怕一松手便失去。我能感觉到她心里张开的巨大伤口,像是整个太平洋的海水都无法填满。而我站在波涛起伏的浪尖上,无能为力,静待倾覆。
回去的路上,我和她之间沉默以对。偶尔有清风吹过山冈,绿叶发出轻轻的细语声。
山路陡峭,她走在我的前面,忽然张开双臂,在陡峭的山路上俯冲飞奔而下,如同一只展翅欲飞的大鸟。
我沿着山路飞奔而下,紧跟在她的身后,一边伸手想要抓住她,一边大喊“小心一些”,她却置若罔闻,飞鸟投林般远去了。
当我抵达山脚时,她站在路旁等我,由于惯性,下山后又跑了好远才收住脚步,我上气不接下气,“你吓死我了!不要命了!”
她在花丛中看着我微笑,我的怒气忽然间消融了,又或者在刚才那场激奔中,酣畅淋漓地释放了所有压抑在我心底的情绪。
傍晚时分,我们坐上返程的巴士。走了这么多路她有些疲倦了,一言不发地靠在车窗上看窗外的风景,巴士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起伏颠簸,她睡了过去,慢慢地歪倒在我的肩膀上。
我动也不动,看着她熟睡的如婴儿般的侧脸,心里柔软得如一汪春水。夕阳的光芒洒在天边,暮色被烧成一片红霞。
天空渐渐暗淡,远方的城市灯火灿烂,如同夜色中的灯塔,指引着迷途的旅人前行。
如果可以,希望这条路永无尽头。
很多年后,我时常会想起这个傍晚,夕阳的光芒在天际渐渐归隐,温度在身体一点点淡去。这条路不会永无尽头,但却会一去不复返。
渺小的城市在视野里逐渐宏大,而灯火由幽暗逐渐璀璨,驶入市区,停靠在终点站,乘客陆续下车,车上已经空了,只余我和她,她依旧在闭目沉睡,我轻轻地揽着她的肩膀,不愿叫醒她。
司机回过头骂骂咧咧地说:“到站了!还不下车!”
颜晴惊醒了过来,睁开睡眼,我不悦地瞪了司机一眼,拉着她下车。车门在身后哐的一声合上,摇摇晃晃地远去了。
我和她一同沿着马路走到河边。河岸旁人流往来如梭,情侣们迎着晚风散步。有一个女孩站在栏杆旁边,手中捧着一把鲜花,站在她身旁的男孩宠溺地看着她。那样的情深意浓,宛若被风弥漫在空气的花香一样,令每个过客都心生动容。
我有瞬间的恍惚——在南方那座小城的夏天,我用一封信交换了她手上的栀子花。
那封信,是我无法说出口,只能借由白纸黑字表达——我爱你。
那是我的第一次的告白。
我写了这封信之后,在内心里面预演了无数面对她的场景。但当我真正地将这封信交到她的手上时,我依旧紧张得无法自控。
盛开在她手中的栀子花,香气荼靡,在空中暗暗浮动。她看着手中的信,久久不出声,好像一旦话语出口,就会惊散浮香。
“如果你接受,那么就把你手中的栀子花给我。”我灵机一动地说。
她低头看着手中的栀子花,恍若未闻。
我厚着脸皮去拿她手中的栀子花,她来不及握紧,花被我抢到了手中,“栀子花给了我,你就算答应了哦。”
她面色绯红,羞赧地抢我手中的栀子花。我不知从何而来的勇气,顺势抓住了她的手,她想要挣脱,却被我紧紧地握住。
颜晴低声地说,“赖皮!”无限的甜蜜与温柔。
“那么,既然是赖皮就赖定你一辈子吧。”
那是我和她在一起,最开心,最幸福,最值得记忆的日子了。
我曾天真地以为有些事情永远不会变,比如,她还是她,而我还是我,然而却忽略了这座城已非最初的那座城,这条河也非那条河。人与事,情与景,在流年暗转中被悄悄转换。
天空忽然下雨了,雨水走散了行人。
“余言。我们回去吧。”颜晴忽然说。
我回过神,忽然发现河边已经行人寥寥,夜已经很深了。相离时总觉得时间太长,而相处又总太短。
从学校侧门下车,去往女生寝室还要走过一段长长的上坡路。我鼓起勇气伸出手牵着她的手,她没有拒绝。路灯晕黄的灯光薄薄地洒了下来,将影子斜斜地重叠在一起。
在寝楼的大铁门前,有三五对男生与女生紧紧相拥,依依不舍,还有一对在缠绵地拥吻,空气中飘荡着爱情的甜蜜和芬芳。
颜晴松开了我的手,停下脚步站定,看着我说:“余言,我上楼了啊。”像之前无数次她说的一样。
“嗯。”我低着头应答。内心有着隐约的欢喜,她就这样和我分别,似乎默认了不和我分手。
她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停下了脚步,用尽全身的勇气一般转折回来,踮起了脚尖,轻轻的吻落在我的嘴唇,像一枚雪花轻盈飘落,我的脑海瞬间空白,双臂却立刻紧紧拥住了她,然而,她在我的耳边轻声说:“再见,余言。”
颜晴挣脱了我的怀抱,决然离去,我目送着她消失在寝楼,而我的掌心里面,被她塞了一分信,那封信被折成方胜,在我们传递书信的时日,我不断地变换着新的折纸方法,而她一直都是方胜。
我展开了信,昏黄的路灯洒下昏黄的灯光,树影婆娑,落在信纸上,字迹被斑驳得明明暗暗:
余言:
这么多年以来,我的生活一直是灰色调。在我7岁那年,我的母亲在去往美国的旅途中,遭遇飞机失事,我失去了妈妈。我的爸爸,在7岁之前,他一直是一个慈祥的爸爸,呵护我,照顾我,视我为珍宝。但是7岁之后,他开始酗酒和自暴自弃,也许是妈妈的死对他打击太大,在他喝醉的时候他会骂我‘小贱人’,甚至动手打我。清醒的时候,他看见我身上的伤痕会抱着我哭,但是喝醉的时候依然会打骂。我最爱的人成了最恐惧的人。连我曾经以为世界上最疼爱我的爸爸,都可以在转眼之间不再爱我。从此,我觉得‘爱’是虚幻的,不值得信任的。后来,爸爸不知所踪,丢下了我一个人走了,我被送到了孤儿院。
那是我一生中经历过最黑暗最难堪的时光,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起。
我生活的转折是我从未见过的纪宽,他闯进了我的生命,带我离开孤儿院,照顾我,看护我。
纪宽带给了我新生,但是无论他给我怎样的关爱,我都只会平静地接受,倘若关爱太多,我只会以冷漠来回应。我不知道如何接受爱,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关爱,怕到最后会换来变本加厉的伤害。所以,我才会一直拒绝别人的追求。
直到遇见了你。你就像一道光,长久地日积月累地照射着我,给我以温暖。
我的生命如此多舛,但所幸遇见了多情的你,才让我有了几许多骄。
然而,余言,凝结在我心脏周围的冰是如此的坚厚。你给我的温暖也无法解冻。也许是我不够爱你,也许是我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我不能确定我对你的感情,但我确定单纯的你不是最适合我的人,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放弃。
而你,余言,你是一个很好的男生,眉目俊朗,心胸豁达。这样的你,值得拥有比我更值得的女孩。
余言,我们分手吧。
不知何时,天空又开始下起了雨。我呆呆地站在原地,雨水打湿了信,心里是钝钝的痛。明明一个月前已经知道结果,但仍用这一个月的时间期待奇迹出现,我觉得我好像是全世界最傻的人。
雨水淋湿衣衫,凉意沿着肌肤透入血管漫过全身。
我站在楼下,期待着她会再次走下楼来,对我说,“余言,我们和好吧。”
我抬头看向她的房间,窗帘拉着,只有朦胧的一片灯光透出来,是整栋楼亮着的窗户中不起眼的一块。熄灯的时间到了,一扇扇亮着的灯光一瞬间灭了——黑暗降临。
我站在浓稠的夜色中,在光芒所不能抵达的地方,黯然伤神。
颜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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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1:24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6)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寝室的。
我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睁着眼睛,眼睛睁得疲惫了继续睡。直到第二天的傍晚,肚子饿了,才起床下楼吃饭。
我不觉得自己难过,也不觉得自己伤心,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一点都不像失恋的表现。我去超市转了两圈,原本想拿一扎啤酒,但想到狂喝烂醉一番后,把啤酒瓶到处乱丢,伤心事到处哭诉的丢人场面,我还是打住了念头。最终,只拿一罐青岛啤酒,从超市回寝室的这段路途上,断断续续喝了半个小时。
寝楼里人很少,长长的走廊里清晰地回荡着我的脚步声,我在公共卫生间的在洗手台上接了一些凉水扑在脸上,冰凉的水刺入肌肤,令人清醒了许多。我转身向外走去,忽然天旋地转,晕倒在地。
地板上的积水,堵住了鼻腔,令人难以呼吸,而意识迅速地消失。
无数的画面如快进般在脑海中闪现,我拖着行李箱在离开时遇见颜晴,我给她写第一封信时的情景,我向她表白从她手中拿过栀子花的情景……最后的画面定格在颜晴在我的耳边说“余言,再见”。
意识渐渐地模糊,隐约听到有脚步声渐渐走近,紧接着听见有人在大声的呼喊,余言!余言……
好像有凉爽的风吹拂在脸上,微微用力地睁开眼睛,有光线一晃一晃,落进眼眶。
眼前的景物在高低起伏地变化,头痛得厉害,过了一会才分辨出是在路上,冯萧和王宇翔一左一右地架着我向医院快步走去,幸好他们回校了,才及时救了我。他们察觉到我醒了过来,急忙问道:“余言,你怎么了?有事没有?”
我示意他们停下,有些虚弱地笑了,“没事。不用去医院”。
王宇翔还是有些不放心,“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真的不用。我只是喝了点酒。”
“喝了多少?”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一罐”。
“一罐就倒了?!”他们两个相顾看了一眼,一脸的不可置信。
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们两个扶着我返回了寝室,给我泡了一杯茶,然后坐在我身前,轮流对我进行说服教育。首先是恋爱“三草”定律:“好马不吃回头草,兔子不吃窝边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王宇翔大手一挥,说:“不就失恋吗?P大点的事。好好睡一觉,明天早晨醒来,满大街都是女人,个个都比颜晴好。”
冯萧又说:“她只是你的初恋,是你生命中的过客而已,是你生命中的一道风景,而你的真命天女还在后面等你呢。”
可是,我却觉得我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是她生命中的一道风景。
他们两个人苦口婆心地安慰我。我听在耳朵里,但听不进心里,道理每个人都懂,但并不是人人都能看破。
无论我愿意不愿意,希望或绝望,这段感情都已走到了尽头。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去理一个光头,剪掉所有的头发,彻底地和过去告别。
一直以来,我在她面前尽量保持完美的形象,而剃掉精心打理的长发,自毁形象,以最丑陋的一面示人,这样啊,即便我控制不住地想要再见她,也会无颜相见。在头发长出来地这段时间里,我要试着彻底地告别。唯有如此,才能相忘。
在理发店剃完头发后,我买了一顶帽子戴上了。冯萧和班长铁青着脸跟在我身后,为了活跃气氛,我笑着说:“哈哈……你们的头发都比我长了!”他们两个都是短发,头发拉直都到不了眉毛。
他们两个笑了笑,默默地跟在我身后回到了寝室。
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同学们陆陆续续回来了。见到我的光头都很惊奇,李明耀大叫道:“我靠,余言,理光头了,太有艺术气质了!”
我只能苦笑,我留长发别人说我有艺术气质,理光头还是有艺术气质!艺术气质就是一坨屎!不对!屎盆子,到处乱扣!
男生们都已经听说了我失恋的事情,人模狗样地慰问了一番。
周一早晨上课,我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在课堂上突兀地带着帽子。我原本比较担心女生会好奇地围观,那样就比较窘迫了,然而向来八卦的她们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暗暗松了一口气,浑身自在了许多。
奇怪的是王宇翔和冯萧一向很少跷课,今天早晨居然跷课了。下课铃声刚响,王宇翔和冯萧溜进了教室,一人戴了一顶帽子,坐在我身旁。
我问:“怎么跷课了?”
冯萧和王宇翔摘下了帽子——他们两个也剃了光头!我觉得心里一热,从这一刻,我就认定,他们两个是我的好兄弟。他们不但救了我的命,也暖了我的心。
事后得知,昨天傍晚孔令方给女生寝室一个个打***,告诉她们我失恋了理光头了,不要过分关注或嘲笑我。
王宇翔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没有女人也不见得不能活——没有女人还有兄弟”。
我会心地笑了,别转过头,看向窗外,鸟群正从天空掠过,飞向更高远的云端。
周末,日光正午,我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播放着音乐。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躺在床上翻看。
忽然一封信掉了出来,是颜晴给我的分手信。淡蓝的信纸,带着素雅的花纹,有微微的折痕。是分手那天回来,我将它随手胡乱塞在书中。
我和颜晴真正的交流是从一封信开始的,我保留了她写给我的每一封信。下床打开柜子,取出了一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信封里面密密麻麻地放着几十封信,一个个都是同心方胜。
方胜的含义是“同心双合,彼此相通”;而如今,我和他之间却是“两心相离,彼此断绝”。
话语说出口就消散在空气中,但或许可信。而写在纸上的话即便能长久保存,也不一定可信。感情结束,最好的方式是让这些信也随之烟消云散吧。
我在寝室里面找了一圈,在李明耀的桌子上找到了打火机。我打着火机,凑近信封,火苗腾地一下子蹿了上去。看见渐渐燃起的火焰和灰烬,我却突然鬼使神差地扑灭了火。这些信件记录了,我们的相识,我们的相恋,我们的相别,如果记忆忘记了,至少还有这些信告诉我,我们曾经地过往。
我坐在床上,将所有的信倒了出来,几十封信件散落在床上。没有信封的,是我们在同一所高中时她写给我的,有信封的是我高三复读时我们在不同学校里面通信时她写给我的。信纸上依旧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曾经远去的时光就此存留。
我拆开方胜,一封封阅读:
落落:
其实,我觉得你根本不用写信。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我和你之间的生活并无交集。而你写信给我的目的也并不是想要我认识你是谁,只想与我通信,那么我觉得这样的通信并没有意义。纯属浪费生命和时间。
身为高三的学生,希望你把时间用到学习上去。
你不要再给我写信了,我也不会再回了。
这是我寄给了她第一封信后,她按着我的要求,将信放到传达室,回我的第一封信。我当然并未为她的拒绝所阻退,继续自说自话地写信。
余言:
原来是你,原来你是高三(1)班的余言!你告诉我你的姓名,并且希望我不要打听,以为全校一千多名学生,我不会知道你是谁。可是,我却根本不需要去打听余言是谁?
新生开学时,你在新生欢迎大会上代表优秀学生发言时,我就记住了你的名字。你打群架被全校公开批评的时候,我也看到了站在主席台上的你。你这样一个有争议的风云人物,全校恐怕没有几个人会不认识吧……
这是她得知我真实姓名之后的回信。
余言,今天我在画室里面画画,听到广播在放《一生有你》,忽然间哭了……余言,认识你就像一场梦,美好而不真实……”
电脑的音乐播放着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因为梦见你离开
我从哭泣中醒来
看夜风吹过窗台
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等到老去那一天
你是否还在我身边
看那些誓言谎言
随往事慢慢飘散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
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像有一柄大锤,重重地击打在胸口,声响沉闷,却痛彻心扉。我坐在床上,在灿烂的阳光中,放声哭泣。我以为我不会难过不会哭泣,然而在七天后,在我决定遗忘的时刻,被压抑许久的情绪,如洪水溃堤,瞬间将我淹没。
不管我们当初多么地恐惧会有分手的这一天,我们还是不可避免地分手了。
曾有的美好地终究遗失,现有的悲伤必将终结。
我依然很庆幸,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最美好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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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1:25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7)
L市的夏天极为短暂,夏天的尾巴还来不及翘起,就灰溜溜地消失了。较大的温差和忽冷忽热的天气,宣告着秋季的到来。
我时常跷课,常常是一觉睡醒,其他的同学都已经下课回寝室来了。深夜时分,众人安静沉睡,我却毫无睡意,目光炯炯地盯着天花板和窗外漆黑的天空,等待睡意渐渐泛起。
梦里醒来,枕巾会是湿的。原来,沉浸在悲伤中或者想念一个人,即便熟睡泪水也会不知不觉流下来。
周二的上午,我还是起来去上课了。虽说才刚大一,但是我已经弄明白哪些课可以跷哪些课不能跷。高数课我和冯萧一人买了一包牛奶,在铃声敲响之前一路狂奔。半道上遇见以身高显著赢得“四大金刚”之称的夏冰石川等女生,我和冯萧相识一笑,乐了,多好啊,迟到都还有人陪着。女生看见我们,也乐了,缘分啊,每天早晨上课,必然能在迟到的路上相遇。最终,我和冯萧抢先冲进了教学楼,回头不忘冲女生摆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老师翻开点名册开始点名,我挑了最后一排座位坐下,恰好听到老师念道:“余言。”
“到!”我举手,响亮地回应。
自从明耀因为在入学体检中被检查出色弱,不适合学习广告,被调剂到经管学院后,我就成了学院入学成绩里面的NO.1,而我的学号自然也是头一个,只要老师点名,第一个名字必然是我。
高数老师极其严厉,对待跷课迟到的学生从不手软,再加上身形微胖,同学们私下送其外号为“大杀器”。
四大金刚慢了一步,在铃声过后才进教室,在老师咄咄逼人的目光下,泰然自若地走到了座位上。
高数课听得我昏昏欲睡。刚好看见四个女生坐在我的前排,将高数书丢在一旁看自己带的课外书,我拿笔戳了戳离我最近的一个女生“石川,有书看没?借一本”。
她举起一本书,“我这里有一本《幽游白书》,你看不?”
漫画的情节又臭又长,课堂这么短的时间,我实在不愿意掉到一个大坑中。“有杂志没有?”
她问了一下旁边的夏冰,“还有杂志没有?”
“《瑞丽》。你看不?”夏冰眼神里充满疑惑,好像男生就不能看《瑞丽》似的。
“看!看美女!”夏冰从包里面取了一本《瑞丽》递给了我。
下课铃声响了,我把书还给了夏冰,收拾书本准备闪人。反正已经点过名了,第二节课走了也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你要跷课?”夏冰看见我的举动问。
“真聪明!”我向她比了一个大拇指,“你这智商不学高数太可惜了!”
班长满面春风地向我过来,我直觉不是什么好事,“余言,通知你一件事,学院要开迎新晚会,你作为本班的音乐才子组织个节目怎么样?这周六上午十点钟各班的节目就要初选”。
我苦着脸,“不是吧”。
“为班级争光啊!”王宇翔拍着我的肩膀说。
推是推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在节目还没想好之前,还是先跷课出去玩玩寻找下灵感吧。
我背着书包溜出了教室,夏冰也溜了出来。
“你跷课干么?”我问她。
“你又跷课干么?”她反问我。
“打街机哦。”在学校对面商场的二楼,新开了一家游戏机厅。打游戏比听枯燥无味的高数要有趣多了。
夏冰一扬脸,“我正愁没地玩,我和你一起去”。
我怀疑地看着她,“女生……会打游戏吗?”
“不信,那就比一比咯。”她拽拽地说。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玩街机的我,面对一个女生提出的挑战,觉得十分地可笑。
我选了男生最爱玩而女生很少玩的射击类游戏《化解危机》,和她进入游戏并肩战斗,看谁的杀敌数最多,能够坚持得最久。
举***,瞄准,扣动***,***声大作,子弹乱飞,敌人成群结队地涌现又源源不断地倒下,而我只坚持到第二关就挂了,夏冰居然坚持到了第三关。
我不服气,决定比试跳舞机。凭借着良好的乐感,玩跳舞机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一口气跳了二十分钟,创造了这台机器的最高得分纪录。我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哼哼,还敢比吗?
夏冰双手插在裤兜里,随意地站了上去,音乐响起之后,她的身体开始动了。
全身随着节奏舞动,每一个动作都非常连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玩跳舞机真的在像跳舞,渐渐地,夏冰的身边围了一圈人,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那一刻,她光芒四射,是整个游戏机厅中最令人瞩目的焦点。
她一直跳了半个小时左右,过了一个又一个关卡。当夏冰通关后,围观的人情不自禁地鼓掌。还有一个男生在吹口哨,周围的男生也都跟着尖叫。机器上最高的纪录创造者FISH被BING取代了。
“怎么样?服了吧。”她微微仰起头,骄傲如公主。
我对她刮目相看,“服!不服不行啊”。
“废话,怎么说我也是学院艺术团的!跳舞还不是小菜一碟!”她得意洋洋地说。
接下来我和她各玩各的游戏,我在打拳皇呢,忽然听到节奏非常强劲的架子鼓声。我回头一看,嚯——好家伙,夏冰居然在玩《爵士鼓3》——一款模拟架子鼓的打击游戏。游戏机放着林肯公园One Step Closer的音乐,屏幕跳动着音符,敲打相应的鼓点就可以得分。夏冰双手挥舞着两根鼓槌,流畅而娴熟地打着鼓,屏幕上跳动着一串串的数字,显示着完美的连击。架子鼓本来是很男性的乐器,由她一个女生来玩,实在是拉风极了。她不可避免地再一次引起了围观。
夏冰,真是谜一般的存在。
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迎新晚会的参演节目,等到她打完鼓,我立刻冲上去问,“你会打架子鼓?”
她看着我一脸兴奋的神色,不明所以地答:“是啊。”
“太好啦!我们刚好可以组一个乐队参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组乐队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过,还差贝司和键盘哎。”
既然天赐鼓手,那么接下来的好运也一定会让我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信心满满地拍着胸脯保证:“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学后,我把本班的同学个个都问了一遍。大家听说我准备组个乐队都挺感兴趣,关键是没有人会。
我失落地回到寝室里面,坐在凳子上发呆。冯萧从寝室外面回来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计是打完篮球,随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
“我想组个乐队,还差键盘和贝司。对了,你会弹不?”我不抱期望地进行例行询问。
冯萧漫不经心地说:“不会。钢琴嘛,还会弹一点点。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的,后来上高中到外地读书就没再碰过了。”
饥饿的我如嗅到猎物一般,立刻双眼闪闪发光,“太好了,你可以当键盘手!”
冯萧胡乱地接水洗了一把脸,水珠挂在他的额头上,晶莹闪烁,“开什么玩笑,键盘和钢琴又不一样”。
我用我有限的乐理知识解答道:“键盘和钢琴是不一样,钢琴是击弦发声的乐器,而电子琴是电子合成;钢琴有八十八个琴键,而电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键,但由于都采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键,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样。所以,冯萧同学,你只要稍加练习和适应,就可以演奏键盘。”
他一屁股坐在对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挠着脑袋问:“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认真的。”我说。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应你!”
现在就还剩下最后一个人选——贝司,离凑足乐队只有一步之差了。
贝司是低音乐器,主要用来整合和声和节奏,学习的人不像吉他那样多。毕竟学了吉他还可以单独演奏,可以用来耍帅泡MM,而贝司只能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来,贝司手没找到,弹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丧地从一片情侣云集的草地旁经过,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脚步,却忽然听见了吉他的声音。对于乐器的声音我一向比较敏感,循声望去,在一棵高大笔直的槐树下,男生倚树而坐,边弹边唱着《甘心情愿》,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微微侧着头倾听。男生弹得并不熟练,不过女生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绕了一下,总算看清那个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达。刚来学校的时候,他看见我会弹吉他,就嚷嚷着让我教他弹吉他,他学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确——扮酷耍帅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愿》,他不记乐谱,依样画葫芦地照着姿势比画练习,断断续续接近一个月下来,总算勉强可以弹下来。今晚迫不及待地用来追女生了。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见产生尴尬,我快步离开,心中已经有了贝司的人选。
等到李明耀回寝室,我立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他成为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玩乐队啊,太酷了!
当天晚上,冯萧、夏冰、李明耀和我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庆祝乐队的成立。确立了乐队的名字——FISH。不单是因为我的英文名叫Fish,而是因为它寓意着自由。
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以许巍的《故乡》参加迎新晚会演出,新生都是从外地刚来到这里,这首歌应该容易引起共鸣。
第二天我们去琴行买乐器,在店里看见了一把签名款芬达电吉他,我爱不释手地拿在手中把玩半天,但是近八千块的高昂价格,只能望琴兴叹了。
我突然有点想念颜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会学吉他。
每个清晨的早自习之后,颜晴总会绕校半圈,穿过初中部的楼群回去。初中部教学楼一层被用作音乐教室,放着各种乐器,清晨的时分,会有特长生在里面练习吉他或钢琴。相比主干道的拥挤,这条路闲适安静,鲜花夹道,乐声悠扬。
音乐教室里常常是一个短发的女生在练习吉他,很快,我和这位同学混熟了,得到一把音乐教室的钥匙。
为了引起颜晴的注意,每天清晨我都会去音乐教室练习吉他。每当她从窗前经过时,我想弹得动听些却总是手忙脚乱地把和弦都摁错。
在那个沉闷的高三,我以为我所有学习的潜力都已经被无穷无尽千篇一律的题海榨尽,然而,对于吉他,我却爆发出自己全部的潜能一般,技术进步神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可以对着乐谱弹奏下不需要太复杂技巧的乐曲。
后来,熟识之后,我演奏《蓝色的爱》给她听,她听完之后为我鼓掌,空荡荡的音乐教室里回荡着她一个人的掌声。她连连称赞,“好听”。
我高兴得有些得意忘形,“我呀,将来还要组一个乐队!”
“那我要第一个看你乐队的演出!”她轻声地笑着说,而余音却在我的心间经年不散。
可是现在,我的乐队有了,她却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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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1:16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8)
周六的中午,报名参演的节目在舞蹈中心接受初选。
我们四个人费了好大的劲,才将乐器都搬过去。舞蹈中心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对台词的,练歌的,吵吵嚷嚷。
从成立乐队到今天,还不到一周时间,中间都是各自练习,海选之前,这是我们第一次在一起排练。
我的吉他先走,其他的三个乐器跟随,震耳欲聋的音乐陡然响起,充斥整个楼层,在一旁排练的其他人,纷纷回头,看向我们。前奏还未结束,从旁边的小房间里面冲出来一个人,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
她扫视了我们一眼说道:“夏冰,你们声音低一点,里面正在评选节目呢,被你们一吵,别人唱什么都听不见了。”
说完话后,她进了隔壁的小房间,顺手关上了门。夏冰看我们一副懵懂的样子说:“张婉婷,艺术团的团长,文艺部的部长。”
李明耀看着隔壁房间的门,憋了半天突然蹦出一句,“靠!太漂亮了吧!”
艺术学院美女如云,身为院花当之无愧的是校花。
我拍了拍李明耀的肩膀,“美女当前,待会海选的时候可要好好表现”。
李明耀热情爆发,信心满满地握拳说了一声“好”。我们四个人压低了声音,配合着练习了一会。过了约摸十分钟,张婉婷走了出来,身旁还跟着几个人,示意我们可以开始表演了。
吉他的乐声响起,一小段前奏后贝司,键盘,架子鼓蜂拥而至,声浪如海浪一般席卷房间,我刚开始唱第一句,乐声中突然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是李明耀的贝司没有跟上旋律,跑调了。就像一粒石子,投入了池塘中,一圈圈涟漪,干扰了原本的波纹。接着,鼓点也错了,整个节奏全乱了。四个人仿佛各自弹着各不相干的乐曲。
张婉婷皱着眉,不客气地打断我们,“你们这是唱的什么?各弹各的,根本不搭调。怎么演出?!”她看了看手中的节目单,喊道:“下一个,广告03(1)班的小提琴独奏。”进了旁边的小房间,不再管我们。言下之意,FISH乐队显然已经遭到了淘汰。
我情绪不免有些低落,其他三个人也是垂头丧气。夏冰不悦的对李明耀说道,“你怎么搞的啊,一上去就弹错了。”
李明耀不乐意了,脖子一梗,“你还说我,你不也打错鼓了吗?!”
“我那是被你影响的!”
我和冯萧见两个人话语间火药味浓厚,出言相劝:“不就是被淘汰了不能参加演出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值得吵架伤了和气,一人少说一句!”
李明耀嘀咕了一句,“小样!”眼睛斜斜地瞥向夏冰。
咚的一声措不及防的巨响,夏冰将手上的鼓槌狠狠地摔在架子鼓上,气呼呼地走了。
我感觉又疲惫又无力,在追夏冰之前我冲李明耀说:“你丫少说一句话会死啊!”
当我跑到楼下的时候,四处都没有找见夏冰的身影。
跑遍了大半个校园,一直寻到校门西侧的路上,才看见她的身影。我边跑边喊她的名字:“夏冰,夏冰……”
她充耳未闻,反而走得更加快了,我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她的身前,拦住了她。
她目光犀利如刀一般瞪了我一眼,“让开!”
我让开了,她向前走,而我面向着她倒着走,连声道歉:“都怪我,找不到贝司手,临时抱佛脚拉了明耀来顶替。他没弹好,自尊心又强,你说他他就忍不住顶了你两句,其实他人是很好的,他都让我替他向你道歉,你也就别生气了。”
她依旧冷着脸,也不搭理我,继续向前走,我也继续倒着走,“美女,别生气了哦,生气会容易变老的”。
夏冰哼了一声,仍旧不搭理我。
我只好诱之以利,“为了表示对你的歉意,我们319寝室请你吃饭。”
她的神色终于起了些变化,我心中一乐,以为利诱成功了,然而从她口中喊出来的两个字却是“小心”。不过还是晚了,我的后背以及后脑撞在了一棵树上。
我捂着后脑勺,靠着树干缓缓地蹲了下去,只顾着和她说话,忘记了看路。夏冰见到我窘迫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一笑气也全消了。
“还笑?真没同情心。”
她在我身前蹲下,伸手揉我的后脑勺,“那我发挥一下同情心,让我看看碰坏了没?”一边说一边指上加力揉搓,痛得我龇牙咧嘴,而她在一旁笑得花枝乱颤。
李明耀和夏冰相互道了歉。相互安慰着不用太在意,心里暗暗遗憾,乐队的第一次演出机会就此夭折。
隔了一天后,夏冰打了***过来,她去找了张婉婷,最终张婉婷同意给FISH乐队一次机会,就是在下周五之前会再看我们一次表演,如果可以达标就可以参加周五晚上的迎新演出。
在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四个人一有空就凑到一起在舞蹈中心练习。
经过几天的排练,我们总算可以完整地配合整首歌曲。张婉婷看了我们的演出后终于表示满意,让我们担纲开场节目。
我们四个人击掌欢呼,当天中午一起聚餐,举杯相庆。席间李明耀向夏冰大献殷勤,目的是为了打听张婉婷有无男友。
“有啊有啊。”夏冰放下了筷子回答,“和她一个班的,又高又帅,他们两个在一起挺般配的。”
李明耀长叹一声,吃饭都没有心情了。这几天李明耀疯狂练琴,如今眼见引起美女垂青无望,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冯萧端起了酒杯,举了起来说道:“有男朋友怎么了?照样去追,来个横刀夺爱,这才能显出李明耀同学的魅力!”
我也端起了酒杯,在旁边安慰着说:“只要锄头舞得好,哪有墙角挖不到!”
我和冯萧各自玩笑地劝一劝,夏冰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着我们。
星期五。时针渐渐地指向八点钟,演出即将开始。我们在舞台上摆好乐器之后,透过帷幕向外张望,礼堂里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交头接耳地轻声说着话,空中回荡着嗡嗡的声响。
主持人向我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我们四个人各就各位,大声地喊道:“One,two,theer!GO!”
吉他的前奏声响起,循回往复的音律如同低沉的倾述,喧闹的人群逐渐安静了,随着鼓点响起,键盘和贝司也都加入了进来,乐声逐渐转为激烈高昂,每个人都似乎沉浸在演出中。
帷幕缓缓地拉开,灯光汇聚在我们四个人身上,FISH乐队第一次亮相,每个人都沉浸在演出中,而我们女鼓手夏冰,帅气而又拉风地敲打着架子鼓,引起了许多男声的尖叫。我大声地唱许巍的《故乡》:
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
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
这是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
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
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情景
你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
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
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
你总为我独自守候沉默等待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情景
你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
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总是在梦里看到自己走在归乡路上
你站在夕阳下面容颜娇艳
那是你衣裙漫飞
那是你温柔如水
在欢呼的人群中,在雷动的掌声中,我的视线扫过黑压压的观众,又开心又难过。颜晴,你曾说过要看我们乐队的第一次演出,而今,你又在哪里呢?
演出结束后,FISH乐队一举成名。秦仪见到我,特地夸了我一句:“小伙子,行啊!”
除了李明耀每天忙着约会不同的女生之外,我和冯萧的生活并未多大改变。每天大部分时间,泡在网吧里面玩魔兽争霸,开始是对战,后来更多的是玩RPG地图,直到发现最有乐趣的DOTA。
在夏冰的联系下,我们在学校附近的格桑酒吧每周一三进行演出。酒吧的老板娘是个约摸三十多岁的女人,姓谢名妤,长发微卷,有着岁月沉淀后的成熟与优雅。
每个夜晚,她都坐在吧台上,端着自己调的酒,听着音乐静静发呆或抽洁白而细长的ESSE,风姿绰约,偶尔有客人上来搭讪,应对从容。
没有课的早晨,通常窝在被子里面睡觉。周二的清晨,我美梦正酣,忽然,手机响了,我迷迷糊糊地接了起来,听到夏冰的声音,“余言,陪我去服装批发市场”。
睡梦被人打断是痛苦且容易暴躁的,我睡意正浓,嘀咕了一句“我要睡觉”,挂断了她的***,继续蒙头大睡。
忽然,对面床上的李明耀扔了一本书砸过来,他对我吼道:“余言,夏冰一直在楼下叫你,你没听到吗?”
我侧着耳朵倾听,果然,楼下夏冰在喊我的名字,“余言,余言……”在拿被子蒙住头之前我说:“让她喊呗,大家继续睡觉。”
冯萧和孔令方一人丢了一本书砸我,“吵死了!我们还要睡觉呢!你要再不下去我们就把你扔下去!”
我强撑着起床,估计由着夏冰继续喊下去,不光我们寝室的男生,整栋楼的男生都想把我从窗户扔下去。
我胡乱地穿好衣服,脸也没洗牙也没刷,直接走到了楼下。站在她的面前,不耐烦的问:“干么?”
她盯着我的头看半晌,我摸了摸脑袋,新长出的发茬密密麻麻地扎在手上,硬如针芒,像一只刺猬。她笑着说:“想不到你头发长得蛮快的嘛!”
这意味着我马上要摆脱光头形象,不然别人总以为我们FISH乐队是玩摇滚的,其实,FISH乐队并无任何属性,只想唱自己觉得好听的歌,娱人娱己。再则,顶着光头走在路上,回头率太高了,被人注视的感觉如芒在背,很不爽。
夏冰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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