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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
2006/08/21 15:20:36
泰亨村的刘家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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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未央,人未央,英雄俯首断肠
白云之美,飘逸于高天之瞬,青山之秀,超拔在绝顶之巅。
野性,无羁中奔腾出烈焰,
灵魂,自然中绽放出绚烂……
1961年9月27日,香港大埔镇泰亨村的刘家,又要增添人丁了。家里的女眷欣喜地忙碌着,有人跑进厨房烧水,有人去请接生婆。老太爷却稳稳地坐在摇椅上,随着摇椅的摆动身体上下起伏着,表情看上去稳如泰山。他心里在默默祈祷:已经生了3个女儿了,这回该生个儿子了吧。
大埔是香港北面的一个镇,位于新界境内,东临大埔湾。因为三面环山,只有东面经过陀罗海峡可以出海,避风条件良好。自古以来,大埔便是天然渔港,因此,大埔是一个以渔民为主的城镇。上世纪60年代,香港发展的脚步加快,但主要集中在香港岛以及九龙,经济发展的春风,连沙田都不曾波及到,更不用说靠北的大埔了。
泰亨村在大埔的西北约5公里处,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落。因为离海有相当一段距离,所以泰亨村的村民是以种植粮食为生,主要农产品是蔬菜和稻谷。
刘家在大埔是个大户人家,有着大埔村最大的一幢祖屋。祖屋呈品字形,正中突出的地方,是刘家祠堂。正门进去,当中是一个神龛,龛上常年香火不绝。神龛的上面,挂着许多画像,画的全都是刘家的祖人。祠堂的后面,才是刘家的住房。
毕竟不是头胎,孩子出生异常顺利,而且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大儿媳妇第一时间来到堂屋,向老爷子报喜,恭恭敬敬叫了一声爸,然后说:“恭喜您,又添了一个孙子。”
老太爷喜笑颜开,说:“好哇,这是老二的长子。好事,好事哇。”
大儿媳妇说:“你给孙子取个名字吧。”
老太爷说:“这孩子是福字辈。”说这话的时候,他侧耳听了听,听见里屋中,小家伙的哭声异常洪亮,声震屋宇,便说:“这是我们刘家的大喜事,就叫荣吧。”
大儿媳妇立即往屋里跑,一边跑一边叫道:“孩子有名了,叫刘福荣。”老太爷在后面说:“你们找个人给他爸爸打个***,别把这大事忘了。”
刘福荣的爸爸刘礼,在香港启德机场当消防员。中国内地的消防员是军队编制,香港不同,是民营编制,属于一种半军事化单位。启德机场是企业,他们的消防队便是完全的企业编制。机场紧靠九龙湾,离大埔有几十里。听说添了个儿子,刘礼惊喜异常,当即请了假,乘车往家里赶。
第二天,刘礼抱着儿子来到大埔医院,让医院为儿子验明正身,发一张出生证。出生证上端端正正写着这孩子的名字:刘福荣,籍贯:广东新会。刘礼显然不太重视中国那传统的取名法,也不太喜欢刘福荣这个名字,因此,当这个孩子后来上学的时候,他便给儿子改了一个名字,叫刘德华。据说,夏天出生的孩子有一个特点:好动。
这一特点,在刘德华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自从会走路时起,他就整天跟在爷爷身后东跑西颠,爷爷长爷爷短地叫着,更喜欢爬在爷爷身上,捋他颌上的白胡子玩。爷爷呢,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将他带进祠堂里,指着上面的画像对他说,这是你的高祖,这个是你的太祖。
刘德华太小了,完全不懂,问爷爷:“什么是太祖?”爷爷说:“太祖就是爷爷的爷爷。你太祖爷可了不得,他是朝廷的大官。”孙子又问:“爷爷,朝廷是什么?”
年幼的刘德华并不真的想弄明白朝廷是什么,只是他这样问的时候,爷爷总会给他讲一大堆有关朝廷、有关太祖爷爷的故事。这些故事就像是庄稼地里的肥料,滋润着小小的刘德华,使得他日渐壮硕。
乡村里长大的孩子,就像野地里长出的草,无拘无束,自生自灭。这一点,和城里长大的孩子全然不同。城里太繁杂,车多房子多,出门容易迷路,走在路上容易出车祸。兼邻居间相互不熟悉,谁都摸不清谁的底细,如果不管束好孩子,随时都会出事。乡村就不一样,出门就是阡陌田亩,青山绿水,长期生活在一起,彼此熟悉,自然无需防范什么。因此,乡村的孩子,就像那些放养在野地里的小牛,自然、野性,却也带着率直和阳光。
一群孩子就是一群小牛犊,在广袤的土地上,自然地释放着他们的野性。
孩子间所有调皮的游戏都尝试后,便觉无趣了,想探寻更具刺激性的游戏。某一天,刘德华和堂兄商量出一种玩法,各自找来一些废报纸和渔线,将那些旧报纸铺在地上,先画了一个人的形状,然后用刀片沿着线切割。刘德华的小弟弟见两个哥哥玩得起劲,也凑上前来,问他们要干什么。刘德华用一种大人口气说:“没你的事,到一边玩去。”弟弟受了委屈,立即说:“我去告诉妈妈。”
这事,如果告诉了妈妈,麻烦就来了,两兄弟只好将这个小弟叫过来,让他一起玩。正做准备的时候,村里又有一个孩子加入进来。他们用黑色的漆将纸人涂得全身漆黑一团,又用渔线系住纸人的四肢,再将纸人藏好。
吃过晚饭,几个孩子放下碗就凑到了一起,他们走出村口,沿着山路走了好远,一直走到山路的边上。那条路是泰亨村的村民进出的必经之路,待天完全黑下来之后,由堂哥领头,将纸人在地上铺好。然后再拉着渔线,爬到一棵树上,将渔线从树上穿过,牵到稍远的地方。4个人各拉一根渔线,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那条影影绰绰的路。月亮没有出来,漆黑一片,只有树下的那条路,惨白地横陈在那里。等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路的尽头有一火星儿,似乎是有个抽着烟的人正走过来。
刘德华小声问堂哥:“那是谁?”堂哥说:“天太黑了,看不清。”同村的伙伴说:“管他是谁,等了这么久才来第一个,吓了再说。”
那人越走越近了,看上去很胖,脚步声啪嗒啪嗒地响,完全不知道一场惊骇在等着他。堂哥轻轻地数了三声:“一、二、三。”三字刚落,4个人同时拉动绳子,胖子面前立即出现了一个面目狰狞,活灵活现的“怪物”。那一瞬间,胖子被吓得魂飞魄散,呆立片刻之后,
拔腿狂奔。4个小家伙见诡计成功,心花怒放,止不住地想放声大笑。堂哥似乎早有预料,对他们小声说:“谁如果弄出声,我就揍谁。”于是,笑声被压制在言语的恐惧中了,然而愉悦任凭任何恐吓也难以压制。
时隔不久,来了第二个受害人,这次是个女人。这个女人显然是吓坏了,身子一软,蹲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4个小家伙意识到闯祸了,不得不放松了渔线,让那黑影消失无形。一连吓了几个人,他们还想再玩下去,却听到村头妈妈的叫声,他们只好收起这一切,迅速跑回家去。悄悄地溜进门,正好听到父亲和母亲在说话。
父亲对母亲说:“我看是真的有问题。”母亲说:“有什么问题?没影的事,肯定是你眼花了。”父亲伸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大个影子,我怎么会看错?绝对错不了,两颗眼珠还发光呢。”
母亲说:“你别乱说了。泰亨村的风水一向都很好,从来不闹鬼的。”
刘德华没料到,那几个被自己的恶作剧吓到的人中,竟有自己的父亲。他既觉得好笑,又担心穿帮,强忍着才没有笑出声来。
他向前走动时,父亲终于看到了他和弟弟,说道:“荣仔,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去哪里了?”他不敢说自己干什么去了,只好说在堂哥那玩。父亲又说:“以后早点回家,晚上别去野地里玩,特别是山路那边,最好不要去了。”
直到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了头,他才忍不住大笑起来。他当然知道,这事如果被父亲知道,肯定会狠揍自己一顿,因此,他一直将这个秘密藏在心底。 (斑竹)
2006/08/21 15:22:35
跟着父亲进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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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光一如从前般坚定,守卫着属于自己的爱情
5岁那年,一场意外车祸,夺去了爷爷的生命。
那天一大早,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快到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停了,雨意却还浓浓的。这种时候,正是抓蜗牛的最佳时机。刘德华和两个堂兄,每人提一只小桶,跑到村后的山上去抓蜗牛。
天近黄昏的时候,大伯匆匆跑过来,对他们说:“你们还在这里玩,爷爷给车撞倒了,快回去。”说着,他飞快地抓过3个孩子手中的小桶扔在地上,领头向村子跑去。
此时,雨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似乎是天公在为刘德华的爷爷流泪。4个人在雨幕中一路狂奔,跑到家门口时,天已经黑了,品字形的大屋里,两边全都是黑的,只有中间的祠堂亮着灯。他们径直向祠堂跑去,见一大家子人,全都围在祠堂里,父亲和母亲都在,他们的眼睛已经有些红肿,泪水涟涟。
刘德华从人缝里钻进去,看到了爷爷。他就躺在祠堂的中间,他的身下,是一块木板,身上盖着一块白布,将整个脸都遮住了。
他转过身看看母亲,问她:“爷爷怎么了?”母亲含着泪说:“爷爷过世了。”
爷爷过世了。这就是大人说的死去了?他呆住了,不明白死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人为什么要死?死了就没有了吗?他平生第一次感到了害怕。这是一种莫名的恐惧,他实在不明白那种恐惧从何而来。母亲从后面抱住了他,紧紧的……他轻轻叫了一声:“爷爷!”母亲哽咽着告诉他,爷爷被一辆大货车撞了。大姐在那里失声痛哭,父亲口中念念有词,不知在说着什么。他突然想,爷爷今后是不是再也不会给自己讲故事了?自己是不是再也不能见到爷爷了?想到这一点,他也跟着哭起来。
后来,爷爷的尸体,被人放进一只长方形的木箱子里,用长长的钉子,一个一个地钉上了。
淫淫霏雨中,送葬的队伍抬着那口棺木离开了村子,向后面的山上走去。刘德华和家里其他亲人一起,披麻戴孝,三步一叩,送别了爷爷。
从那以后,他真的再也见不到爷爷了。可他还常常想起爷爷,想弄明白死到底是怎么回事,爷爷到什么地方去了吗?然而,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讲,无论如何他也想不明白。
接下来,父母忙起了搬家的事。
以前,大概因为爷爷在的缘故,父亲虽然一直想将全家搬进城里生活,但因为爷爷的反对,也因为村里的传统,父亲只是心里想想,不敢付诸实践。现在,爷爷已经去世了,无了牵挂的父亲便做了这样的决定。
这个决定,在泰亨村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泰亨村是一个极其封闭的村子,有着一种说不清来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排外意识。在他们的心目中,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地方比泰亨村更好了,这里山清水秀,风水绝佳。这里是祖宗生活的地方,作为子孙,最大的孝顺,就是要守住祖宗的这片土地。刘礼现在竟然要背弃这片土地,在村里人看来,这是大逆不道的事。
刘德华始终都没有弄清,当初父亲决定搬进城时,村里人为什么像躲麻风病人一般躲着他们,讨厌他们。以前那些和刘德华非常要好的孩子,突然间不理他了。他去找他们,他们却眼一瞪,脚一跺,从牙缝里挤出一声:“叛徒!”然后愤怒地转身走开。姐姐听到这样的话,只是气得流眼泪,完全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刘德华可不甘心被别人骂,他迅速抓起地上的石块,向那些人扔过去。
成年以后,刘德华回想父亲搬家这件事,渐渐明白,父亲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体现的不仅仅是新潮,更有一种超前意识。刘家在泰亨村毕竟是大族,有田地有房产,住在泰亨村,可以衣食无忧。尤其是几十年后,香港快速发展,土地变得比金子还值钱的时候,他们全家留在那里,即使不是暴富,也是地主,日子一定会过得非常舒坦。可父亲放弃了当时还算安逸的生活,带着全家搬进了城里。
搬进城里实际上过起了艰难的苦日子。尽管有很多文章说,刘德华进城后,成了少东家,但那所谓的少东家,实际上等于是一种讽刺。他家的营生,在当时,也只不过是维持全家人的生计而已,根本谈不上小康。可正是这次搬迁,恰恰使得几个子女不仅受到了比在泰亨村更好的教育,也让他们从此有了一个新的人生起点。对于父亲或者母亲的未来,这个决定的影响并不一定十分重大,但对于子女尤其是对于刘德华来说,却是一次划时代的命运抉择。如果没有这次选择,大概也不会有今日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天王刘德华。
刘德华说:“有时我会想:若非父亲的思想新潮,尽早做了革命性的决定——将家搬进了城里,待搬到城里来,又为生活不辞劳苦地奔波,说不定我等刘氏嫡系早已活脱脱是个养尊处优,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十二少了。左手尾指留片小指甲,嘴角含烟,吞云吐雾,每天早上捧着心爱的金丝雀往燕云大茶楼一钻,坐在靠窗一张特别留下的位子上,品茗上佳的‘马骝’。风花雪月,良辰美景,看戏操曲,闲来吊起嗓子哼一曲‘牡丹亭惊梦’,游戏人生。”
因为父亲是启德机场的消防员,为了工作上的方便,他们搬去的地方,也并不是城市的中心,而是在离启德机场很近的城市边缘,地处黄大仙和新蒲岗的中间地带,一个名叫钻石山的小地方。后来,那里修了龙翔道,通了地铁,并且在钻石山设有地铁站,渐渐繁华起来。可在当年,那里是一片贫民区。刘德华上面有3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全家8口人,即使是在城市的边缘,过的也是城市生活,靠父亲一个人的薪水,也是很艰难的。
俗话说,穷则思变。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如果不是怀揣巨额财富,到新环境之后的生活标准,肯定会下降许多。为了生计,不得不挖空心思,寻找门路。
那时,香港很流行一首歌:“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问我妈妈,我长大了将会如何?我会漂亮吗?我会富有吗?妈妈这样回答我:孩子、孩子,将来你长大了能拥有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并不能预见未来。然后,当我长大了,我恋爱了。我问伊,我们面对的将会
是一个怎样的人生?会如彩虹般的艳丽吗?一天又一天,地老天荒?伊温和地说:亲爱的,我们无法知道将来,但我们决定如何走面前的路,人生就如何呈现。”
这首歌,不仅对父亲刘礼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同样,对年幼的刘德华也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做父亲的,不仅要选择自己未来的路,还要为子女选择未来的路。未来的路是什么样的?他无法预见,可是,他能够让孩子们学会勤劳,学会在最艰苦的生活条件下磨砺自己,坚定自己,丰富自己。
父亲利用家里的房子,经营起了自己的生意。那是一间小小的冰室。
事实上严格说来,这是一间杂食店,一端是冰室,同时还兼营着快餐,卖一些诸如粥呀粉呀之类的广东食物。此外,还兼营着副食杂货,总之就是一个大杂烩,只要能够养家糊口,他们什么生意都做。
这种经营方式,既是当年低层香港民众的一种生存状态,也多少体现了刘礼那种不屈的意志和勤劳的品格。
(斑竹)
2006/08/21 15:24:06
有幸与明星为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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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父亲的原因,刘德华心中才有了挥之不去的长发情结,还是传统的思想中本已积聚于心?对奖杯的热爱一如对长发情结的痴情,难以割舍
父亲刘礼在同乡的眼里,大概是一个另类的人。他自愿放弃泰亨村还算优裕的生活,跑进城来受苦,这缘于他那天生的爱幻想和不安分的性格。他经营那间冰室,一方面是为了生计,一方面也正是这种性格作祟。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一点上,刘德华和父亲刘礼是一脉相承。骨子里不服输的那种精神,以及从小养成的韧性,不向任何困难低头的倔犟,活脱脱儿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还有那
种对新事物浓厚的兴趣和喜欢琢磨的个性,也同样父子相承。
刘德华回忆说,当年,香港开始流行烫发的时候,父亲就曾赶过这拨儿新潮。他跑去学了一阵子,回来后自己动手,在家人头上练习。他摆弄着女儿的头发,先是用夹子夹,然后又弄上什么药粉,再用热毛巾捂着。最后,又用水洗,再用电吹风吹。刘德华说,待他宣布大功告成时,姐姐一头漂亮的长发,已经变成了无数小圈圈,就像水中流动的许多小漩涡。刘德华和母亲在一旁大笑不止,父亲却是兴致不减,不仅替家人设计发型,后来四邻也纷纷前来,让他帮忙设计发型。
这种兴趣,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刘德华。有一段时间,他竟然也对理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工作了,赚钱了,他甚至还开过连锁理发店。兴致所至的时候,他甚至自己亲自操剪,为顾客理发。
在以后的许多年间,刘德华的脑子里,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长发情结,似乎与父亲的这种影响,有着些许的联系。
父亲当消防员的时候,主要工作是开消防车。当年,司机可以成为一个专门的职业,属于一门生存的手艺。这门手艺并不能使父亲满足,他还学了许多其他的手艺。比如家里开冰室,制冰或者是其他一些厨房活,也都是他一手操办。
家里进行了严格的分工。父亲自然是主持大局,小小的一间冰室,并无经理之说,或许可算是一个当家的,又是当之无愧的大厨。母亲和3个姐姐,则负责配料和做服务员。刘德华还小,最初,主要是负责店内的卫生,后来又负责为店里运水。
那时,他才8岁。钻石山当年还没有自来水,需要用水的时候,需要走好远的路,到大坑渠附近的公共自来水龙头那里去挑水。从8岁开始,刘德华就每天早晨5 点起床,先将冰室一天的用水搬运回来,然后再去上学。每天,他必须搬运8大桶水回冰室,其中4桶用于洗碗碟,另外4桶作为食用。夏天,这还不算苦差,一到冬天,便苦不堪言。冬天的早晨,天亮得晚,出门时,天还是黑漆漆的一片,天幕上星月依见,连路都看不清,只得摸索着走,高一脚低一脚,不留神桶里的水就溅了出来。溅在路上还好说,再多挑几担就是了。如果溅在身上,经晨风一吹,全身刺骨的冰凉。
除了打扫卫生和挑水,刘德华还必须干一些其他的事。小店没有水牌,每天有什么货色,都用手写在一块牌上,这块牌天天都要重写。一来店里卖的货色略有些变化,二来如果长期用同一块水牌,颜色褪了,显得脏和陈旧了,会影响生意。于是,每天写水牌,就成了刘德华的一项工作。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对刘德华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日后有人总结说,他后来写得一手好字,就因为这个时期的这种特殊训练。其实,这仅仅只是一个方面。每天要写水牌,要给人看的,字写得差了,自己觉得丢脸,别人也难以辨识。因此,刘德华发愤苦练,字自然就越写越好。更重要的是,此事还练就了刘德华不服输的性格。同时也让他明白,凡事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会越做越好。
上世纪60年代末期,已经开始有了电视机,香港也***照搬日本的模式,成立了一家电视台——丽的映画(亚视的前身)。因为电视机刚刚上市,价格高昂,一般家庭消费不起。刘礼却突发奇想,跑去买回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往店里一摆,开起了电视剧场。隔壁邻居都没有这新奇物,有时间就往他家里凑,看上个热闹。有生意头脑的刘礼,用电视做起了生意,凡是来看电视的,留下一点费用,1角钱看3套片。
这笔生意还真的红火起来了,每天电视室里都人满为患。可这些人来来去去的,你不能从头至尾一个价,那样消费者会有意见了。于是,刘家采取了一种大家能够接受的灵活经营方式,看了一半有事要退场,也行,退还五分钱。中途有人加进来?也行,只收一半的费用。如此一来,弄不好就会非常混乱,必须要记下来。这件事又轮到了华仔,他一丝不苟地将这些业务明细详尽地记录在黑板上。偶尔有邻居对他夸赞几句,说:“华仔,你的字越来越靓了。”他顿时得意非凡,再写的时候,就想写得更好。
刘妈妈也是一个新潮人,在管理上颇有些洋派。
小店的工作,原本是有明确分工的。后来,生意好了,客人多了,就有一项工作做不过来:洗碗。他们毕竟是小本经营,薄利生意,如果多请一个人,就是好大一笔支出。刘妈妈因此想出一个主意,将这件工作交给刘德华,并且给他一点物质刺激。洗1000只碗,给2分钱的报酬。2分钱确实微乎其微,但1个月下来,就有6角钱。当时的币值很大,普通白领一个月也就拿百来元,6角钱对于孩子来说,算是颇大的一笔财富了。
这些事,显然训练了刘德华的理财能力。日后,他有了钱,总是想方设法进行投资,或者自己开公司,源头就在这里。
对而言,刘德华最喜欢做的一件事,还是送外卖。
他家离坚城片场很近,那里每天都聚集许多的演员拍戏。如今,我们看香港那些天王天后什么的,都觉得他们异常风光,其实,作为普通的电视演员,甚至是二三线的电影演员,他们的薪酬都是极低的,只比普通的白领略高一点点。这样的收入水平,自然不可能花天酒地,更多的时候,他们会像普通人一样,在街边小摊上吃饭。刘家的冰室离片场近,常常会
有一些演员跑到他们的冰室喝茶聊天,甚至是喝粥吃粉。
百无聊赖的时候,刘德华就喜欢扎在他们中间,听他们谈一些逸闻趣事。
当时,电视台的几个当红明星,如冯宝宝、曹达华、石坚等人,早已万人瞩目。他们自然不会跑到刘家的冰室里来消费,但工作忙的时候,为了省时间,也会一个***打到刘家冰室叫外卖。每当这时,刘德华便自告奋勇,因为送外卖可以让他走进片场,接近明星。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在一旁看他们拍戏。
正因为这段经历,使得刘德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熟悉了拍戏的路数。
从另一重意义上说,正因为他见这些大牌明星太容易了,因此,在刘德华的眼里,这些人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高不可攀。相反,他觉得这些人,其实和他生活中的另一些人并无差别。正是这种观念,使得日后刘德华成为天王,却仍然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始终都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有一年的春节晚会,刘德华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演员,全都提前很长时间便开始封闭排练,所以,住地早早就已经安排好了。香港演员的工作日程安排得紧,只是在正式录像前几天才到场,走几次台,和各方面配合一下便开始录像。所以,刘德华去的时候,节目组已经无法给他提供好的住房条件。有些名演员,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大吵大闹,生出许多事端来,有些人甚至立即自己去住豪华房间,然后又在时间安排上,故意给节目组制造些麻烦。刘德华却全然没有大牌的架子,组委会给他安排什么,他就住什么,毫无怨言。
正式录像的时候,因为人员众多,所有演员,全都在后台吃盒饭。后台不是餐厅,别说是桌子,连凳子都不够。刘德华到了后台,并没有因为他是天王,他是香港人,便要求特殊,而是像其他二三线演员一样,拿到一份盒饭,找到一个角落,蹲下来便吃。
此时,有一个自以为大牌的明星进来了,看到这情形便大喊大叫,觉得让自己和这样一些二三线演员一起蹲着吃饭,是奇耻大辱,闹着要组委会给他安排单间,安排更好的伙食。正当他闹得起劲的时候,那些蹲着吃饭的演员,全都扭头看着蹲在一角的刘德华。演员们特别的举动,引起了那个明星的注意,他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去,看到了刘德华正在那里低头吃饭,脸顿时一片红云,一言未发,溜之大吉了。
(斑竹)
2006/08/21 15:25:24
理想是当个牧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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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而神秘模糊,时面明晰清楚,些许的片段勾勒出完美的华仔
全家搬去钻石山不久,刘德华上学了。
也是此时,父亲将他的名字由刘福荣改成了刘德华。
母亲多次对他说:“荣仔,你爸爸给你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你既有品德,又有才华。别辜负了爸爸对你的期望呀。”
爸爸对他有什么样的期望,他并不十分清楚。只记得那是上小学之后不久,有一次爸爸问他:“荣仔,你长大后想干什么?”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说:“我长大了,要当一个牧羊人。”爸爸愣了一下,问他:“你怎么想当牧羊人?”
他说,他喜欢蓝天白云,还有一望无际的草原。一个人赶着一群白色的羊,走在茫茫的草原上,是多么惬意,多么美好的事情。
刘德华就读的第一所学校是黄大仙小学。姐姐们也在同一所小学读书。因为学校太少而孩子太多,黄大仙小学当时还不是一所全日制学校,为了给别的学生让出教室,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只上半天课。刘德华上的是下午班,和他一起读下午班的是二姐。每天吃过午饭,二姐就牵着他的手,一直带着他走进校门,进门后才松开手,各进各的教室。到了放学时,姐姐又非常准时地等在他的教室门前,牵着他的手回家。
更多的时候,他会挣脱姐姐的手,边走边玩耍。上学的路上,自然没什么特别好玩的,最常做的一件事,便是踢路上所见到的一些东西——石子、汽水盖之类的。这似乎是这种年龄的男孩子共同的爱好,谁踢得远,就显得谁更有本事。就像一些乡村长大的孩子,喜欢站成一排,比赛谁撒尿撒得更远一样。
当时的刘德华异常沉默。和姐姐一起走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他几乎是一言不发。既不和姐姐交换在学校中的轶闻趣事,也不谈论自己的同学朋友。即使是回到家里,除非父母问起,他只做简单的回答,通常也是不说话的。母亲有一段时间非常担心他患有自闭症,好几次带着他去庙里求仙问卜,然后,便端着一大碗由香炉灰冲成的“神水”,要求他喝下去。那“神水”的滋味实在难喝,可他不敢违拗母亲,只得咬着牙下咽。即使如此,也没有丝毫改善。母亲一如既往地担心,却也无能为力。
刘德华说,他至今都不明白,那个时期的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沉默。
如果对此做一番评估的话,很可能与多重因素有关。他刚刚由乡下搬进城里。虽然钻石山或者黄大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城市中心,毕竟生活方式是完全地城市化了。城市生活和乡村生活,是迥异的,由那种完全自由奔放式的生活方式变成了颇受拘束的生活方式,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或许需要相当一个时期的适应。此外,刘德华毕竟在乡村生活多年,初到城里,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尤其是进入学校之后,他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和那些长时间生活在城里的孩子有距离,彼此间也难以融合。更加上他家里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他做,一种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精神压力,组成了特殊的氛围。
成年后的刘德华说,他非常喜欢孩子,每次回家,遇到姐姐带着外甥女回来时,他都要陪孩子玩一玩。可孩子人小鬼大,三五岁的年纪,竟然会叹气皱眉头,用童稚的声音说:“唉,我好烦呀。”他觉得惊奇,小小毛丫头,哪来的烦?他像她这么大年纪时,完全不知烦为何物。
这恐怕只是刘德华自己的一种说法,许多有关童年和少年的记忆,已渐渐如同泰坦尼克号般沉入海底,难泛涟漪。当年的他,之所以异常沉默,或许正是因为烦恼作用的结果。只是后来有了更大的事业更大的烦恼,早把当年那些小小的烦心事抛之脑后了。
实际上,渐渐交上几个朋友之后,这种“自闭症”也就不治而愈了,他从泰亨村带来的那种乡村野性,又一次开始显现。无论是屋后的山上,还是钻石山边的球场上,许多小伙伴玩耍的群体中,刘德华永远都是最活跃的一个。
有一次玩出了麻烦。那是石榴成熟的季节,刘家隔壁,住着一名潮州籍的铁匠,每天一早就出门打铁去了,直到很晚才回来,家里常常没人。他家院子里,种着几棵石榴树,树上挂满了果子。当果子还包在花蕾中的时候,便被刘德华和小伙伴们盯上了,眼巴巴地等着它一天天长大。终于有一天,他们迫不及待了,要去偷摘那些果实。
刘德华和小伙伴们开始商讨周密的计划。正门肯定是无法进去的,只能从侧面进去,那里相对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能从门窗进入,因为一旦损坏门窗,就会被人察觉。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只有一条路可走,翻墙进入,偷到石榴之后,再翻墙出来。刘德华自告奋勇说:“我去摘,你们在这里替我把风,有人来就通知我。”
那墙很矮,刘德华双手一撑,将自己的身子支起来,再抬起脚,便已爬到了屋顶上。他沿着墙边向前走,其他人不甘落后,也都爬上来,跟在他的后面。到了后院,正准备找个地方下去,不料,轰的一声,屋顶突然地塌了一个大窟窿,他整个身子不受控制地向下坠落。刘德华“哎哟”地惊叫一声,跌落在地,大腿外侧顿时感到一阵刺疼。等身子稳下来之后,他立即伸手去摸腿部的疼痛部位,再一看自己的手,哎呀!糟糕,满手都是血。
几个小伙伴慌忙跳下来,看了看他的伤口,好长一条,血已经把大腿染成了红色,几个未经世事的孩子顿时吓呆了。有一个小伙伴迅速跑进铁匠的浴室里,拿出一条毛巾,递给他。他接过来,抹干净地上的血迹,然后不无慌张地说一声:“快跑。”大家扶着刘德华,夺门而逃,一直跑了好几条街才敢停下来。
跑到一条小巷,大家停下来检查刘德华的伤口。
血止住了,疼痛却不是一天能够消失的。自己闯的祸,怨不得别人,只得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他悄悄地溜回家,立即换上了一条长裤,用裤子将伤口遮住了。母亲见了,说:“荣仔,这大热的天,怎么穿长裤?有短裤怎么不穿?”他口里说:“我喜欢呀。”其实,长裤穿在身上难言的苦楚,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这件事让刘德华觉得在小朋友面前颜面尽失,至少看上去,他不像小伙伴们想象的那么强大那么能干。当时,李小龙的影片正大行其道,银幕上,李小龙手持双节棍,功夫超卓,挥洒自如。刘德华羡慕至极,幻想自己也能够练就像李小龙那样一身功夫,在小伙伴们面前显显威风。
他拆了家里的一把椅子,将两条椅子腿用麻绳连接起来,制成了自己的双节棍,一旦有点空闲,便跑到钻石山旁的小球场去舞动练习。别看只是两节棍子,那东西可不好控制,稍稍用力,其中一节便会胡乱跑,而它经常光顾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后脑勺。一旦击中,顿时眼冒金星,脑子嗡嗡作响。可一想到如苦练成李小龙一样的超卓功夫,即使痛,也忍了。
时隔不久,其他小伙伴意识到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全都打起了退堂鼓,只有刘德华,还在那里勤学苦练。
双节棍自然是没有练成,但是它练就了刘德华特有的韧劲和倔犟。这种个性,影响了刘德华的一生,也决定了他的一生。
还有另一件事,也能充分体现刘德华性格中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
那是他读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暑假,他和余佬等几个人找了一份暑期工,给一家工厂送货。这是一家皮具厂,产品主要是一些手套皮包之类。厂址就在九龙城的红,送货地点则遍布全香港。刘德华和余伟国负责几个送货点,其中最远的一个在湾仔,要过维多利亚港。每次往湾仔送货的时候,老板便会给他们20元钱的士费,让他们从红乘出租车经过海底隧道,直达货主处。刘德华舍不得花这20元钱,便和余伟国商量,干脆乘轮渡过海好了,可以省了的士费。
红码头有轮渡直达湾仔,费用只要几块钱。如此一来,他们就得扛着两大箱货品,从工厂走到轮渡码头,下了轮渡之后,还要走一里多路,才能达到货主的公司。
刘德华的肩膀,是从小挑水练出来的,可两大包东西,有一百多斤重,他还是难以承受的,只得每次扛一包。向前扛几十米,放下来,返回扛另一包。时值暑季,烈日当空,平常人空着双手在外面走,都觉得酷热难耐,何况他们这样搬运物品,真是苦不堪言。虽然觉得苦,下次再搬运的时候,还是舍不得那20元的士费,继续吃第二次苦。
他向女友林安琪说起此事,林安琪说他财迷,为了十几块钱,还要两个人分吃那样的苦,太不值。可他不这样看,他觉得力气是用不完的,该省的就一定要省。
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些吃苦的经历,练就了他坚韧的意志。
在他整个人生道路上,这种坚韧,成了他成功最重要的保证,也令他一生受益无穷。
(斑竹)
2006/08/21 15:26:49
少年死党少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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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朝气、一脸阳光笑容的华仔
刘德华自我评价说,他并不是一个最好的学生,常常是上课听书,下课捣蛋。
他说:“不是最好,但也不是最差的。弃之可惜,教之劳气,是数一数二最教老师头痛的学生。”
尽管他不算是最好的学生而算是最调皮捣蛋的学生,但父亲的教育方法,却是很民主的
。只有两次,对儿子动了拳脚。
一次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有天晚上,家里的电视生意出奇地好,所有观众散去之后,弟弟闹着说肚子饿了,母亲便拿出两块钱,递给二姐,对她说,你带两个弟弟去宵夜吧。
拿到两块钱的姐姐喜得什么似的。毕竟,那时两块钱不算小数目,是一些白领一天的工资呢。吃一碗阳春面(净面)才2角钱,而一碗带肉馅的云吞面,也才是4角钱。两块钱可以吃5碗云吞面。
二姐拉着刘德华,背着弟弟出门了。走到菜市场门前,见那里摆了很多小摊子,有卖吃的也有玩的。其中一个摊子是个赌档,档主手里拿着几张扑克牌,旁边围着几个人观看。二姐停下来,站在一旁看。档主手上的动作非常慢,抽出一张牌摆在面前。
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说:“是皇后。”另一个小伙子说:“是小丑。”两人争执起来。那个说是皇后的小伙子,鼓动另一个下注,另一个不肯。他自己下了,赌是皇后。二姐小声对刘德华说:“我看到了,是小丑。”开牌结果,是小丑,那小伙子输了。
输了的小伙子不服气,说:“再来!再来!”
档主又开始慢悠悠地发牌。二姐再一次看清了,是皇后。开牌的结果,正是皇后。刘德华以为姐姐有透视眼,鼓动姐姐也试试。姐姐似乎有些不敢,犹豫着。此时,又开始下第3局了,姐姐说:“这次是皇帝。”
真是奇了,3次她都说对了。刘德华再一次怂恿姐姐。姐姐于是从那两块钱中拿出5角来,押了上去。这种小把戏,原本就是骗孩子的,周围的那几个闹着下注的人,全都是档主的托儿。孩子哪能看出其中的蹊跷?自然是上当了。输了一次,不甘心,又下第二次,还是输了。再下第三次,仍然是输。结果,将那两块钱输光了。
手中没钱了,自然吃不成宵夜,好在趴在姐姐肩上的弟弟已经睡着,姐弟俩便这样回到了家里。
母亲问:“吃了什么?”刘德华立即说:“炒面和稀饭。”
事情原本就这样过去了。不料,母亲从姐姐背上接下弟弟时,小家伙突然醒了。醒过来第一件事,想到了自己出门的目的,便说:“我肚子好饿哟。”
这话让母亲起了疑心,追问他们两个:“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是说吃了宵夜吗?怎么弟弟还叫肚子饿?”
眼见瞒不过去,两人只好坦白交待。
父亲是真的恼怒了,顺手操起一根棍子,劈头盖脸打下来。只打得刘德华又是叫又是跳。
这次教训果然作用非常之大,日后,刘德华无论有了多少钱,无论有多调皮,也不会再挨赌博的边。他早已明了,赌博这玩意儿,是赌主用来骗钱的。他们或许会给人万分之一的机会,以便诱惑更多的人上钩,可你怎么能指望自己的运气就如此之好,恰好就是那万分之一?
另一次挨打,则是他上中一的时候。期末考试,一名同学对他说:“刘德华,你胆子大不大?”
孩子就是孩子,平常他就在同学中以胆大自居。现在听有人这样问自己,感觉权威受到了挑战,心中颇为不平。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这还用说?本人别的不大,就是胆子大。胆大包天。”那名同学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骰子,对他说:“你敢不敢掷骰子答题目?”
刘德华猛地愣了一下。掷骰子答题?如果错了怎么办?
那个同学见他犹疑,便带点奚落地说:“刚才还说胆大包天呢,不敢了吧?”
刘德华突然觉得,自己如果不答应,就会在同学面前失面子。为了顾全颜面,他挺了挺胸,说:“谁说我不敢?我有过不敢的时候吗?”那个同学举起一只手,说:“那好,一言为定。别让我看到你临阵退缩。”刘德华的一股豪气被同学鼓起来了,哪里还肯后退?毫不犹豫地和同学击掌。
这一来,同学幸灾乐祸了,他却苦不堪言。
换一个人,或许会玩点滑头,一面掷骰子装装样子,糊弄一下同学,另一面,则按照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填下正确的***。反正他和那名同学并不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他是否做假,那个同学也看不到。可刘德华虽然调皮捣蛋,却不会搞小动作,不仅小时候不会,长大了也是如此。只要自己说过的话,他一定会做到,没有半点虚伪。
偏偏那场考试是英文。他所读的可立中学,是一所英文中学,英文是第一主科。他根本就没想到这里面会有什么样的危机,只想着在同学面前表现他的豪气和言出如山,每一题都由骰子来决定。结果,十几分钟之内,50 道选择题,一挥而就。其他同学才刚刚开始考试,他已经将卷子交了上去。
结果不可能有任何侥幸,他的英文成绩,仅仅得了8分。
英文老师将他叫到办公室,对他说:“你知道英文是第一主科吗?”他说:“知道。”老师生气了:“知道你怎么还不努力?”他还能说什么?就算他的英文不是班上最好的,也不至于会不及格呀,更不可能只得区区8分。
当这份***摆在父亲面前时,刘礼愤怒了,顺手一巴掌,打在儿子的脸上。这是恨铁不成钢的一巴掌,刘礼打得又快又狠,顿时5个粗大的指印显现在刘德华的脸上。母亲、姐姐以及弟弟妹妹,那一瞬间全都惊呆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这是父亲第二次打他,而且是用手打,并未使用任何其他硬物。
刘德华说:“我很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任性和顽皮。可是父亲的一巴掌也令我很难受,我觉得很受了一点侮辱。我宁愿再受棒打,也不愿挨这一记不留情面的耳光。”
因为这种受侮辱的心理,他放声大哭。在父亲看来,这哭声是另一种理解。他越哭,父亲就越气愤,并且决定进一步处罚他。
“你给我跪下。”父亲命令道。
他顺从地双膝着地。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原以为对自己的惩罚结束了,不曾想到,父亲余怒未消,不仅不给他吃饭,反而命令他跪到门外去。他乖乖地站起来,走出门,在门口直直地跪下。
这次事件,对刘德华打击最大的,还不是父亲的惩罚,而是学校的惩罚。因为第一主科不及格,他甚至连补考的机会都没有,便被学校宣布留级。留级是一件太丢脸的事,对于要面子又好强的他来说,这次打击真是太沉重了。在同学中,他常常遇到异样的眼光,就是在自己的兄弟姐妹之间,他也深感自己没有面子。
有一次,他对弟弟下命令,弟弟竟然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同样的话,弟弟在以前或许也说过。孩子赌气的时候,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并不一定就有针对性。可是,这话让刘德华听了,觉得格外的刺耳,认为弟弟是有所指。如果是在从前,他一定会对弟弟说出一二三各种理由,可现在,他理不直气不壮了,竟然只是灰溜溜地走开了事。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刘德华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尊心和好胜心,而且极其敏感,任何一丁点小事,都会触动他的敏感神经。正是这种敏感和好胜心,成了他日后成功的无穷动力,也成了他与人交往的障碍。
在那帮由黄大仙小学一起升到可立中学的孩子中,刘德华是他们的老大,其中有7个人玩得最好。他们分别是刘德华、余佬(余伟国)、小权、肥胡、朱强、阿伟和李景生。在这些人中,刘德华最有主意,也最讲哥们义气,所以,其他人都惟他马首是瞻。可这件事之后,再见到自己的小兄弟,他便有了低人一等的感觉。那些好朋友倒不觉得他留级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仍然一如既往地和他要好,只是他自己心里和自己过不去。
这7个人是可立中学的名人,同学们送他们一个绰号,叫“可立七侠”。因为可立七侠中的老大栽了,其他6个人也受了影响,在学校中的名气大降,常常灰头土脸。另外6个人仍然和刘德华保持着友谊,反倒成了其他同学孤立他们的原因。因此,他们渐渐和其他人疏远了。这件事,又给刘德华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总觉得由于自己的不争气,给兄弟的脸上抹了黑。
他开始发愤读书,尤其是苦攻英文。半年后,他的英文成绩直线上升,成了全年级的尖子。此时,他才渐渐重拾了自信,“可立七侠”也才渐渐在学校重新成为风云人物。
当然,就今天来看,这“可立七侠”,并非真的就是7个侠客,除了“侠”的一面之外,还有“霸”的一面,因此也可以称为“可立七霸”。在整个可立中学,没有多少人敢惹他们。相反,一些人为了得到保护,倒是会竭力巴结他们。所以,在他们身边,常常都有一圈子小兄弟,也有一圈子小女生。
少年时节,情窦初开,有一帮子小女生以仰慕的眼光看着他们,情感,便慢慢地萌芽了。在“可立七侠”中,刘德华和李景生是共认的两大美男,仰慕他们的女生有不少。李景生是他们之中较早恋爱的一个。
黄大仙警署办了一个少年警讯班,主要教一些青少年空手道等。他们办了一段时间,觉得这个办法不错,可以将一些少年联络起来,以减少这些少年跟某些人去社会上混黑道的机会。他们计划将这一做法进行推广,便将这个少年警讯班分成几个小组,派往其他各个学校,由这些孩子组织各学校的学生练空手道。
最初得知这一消息,“可立七侠”欣喜若狂,无一例外地报了名。可是,上了几堂课之后,他们立即没了兴趣,因为他们发现,这些人徒有虚名,只会一点花架子,根本不实用,渐渐就退出了。可这些少年警讯的孩子还留在可立中学,因为他们是由警署派来的,有一种官方性质,所以在可立中学的风头,迅速盖过了“可立七侠”。许多原本依赖于“可立七侠”的人,纷纷倒戈输诚。这倒也无关紧要,“可立七侠”还是有气量的。没想到,那些以前对“可立七侠”青睐有加的女生,竟然也都跑到他们那边去了。尤其可气的是,这些人中,竟然还有李景生的女朋友。
李景生的小女友会跑到人家那边去,只能说明小女孩心智不稳定,或者他们本身存在不足以吸引人的地方。世上根本没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横刀夺爱,如果真的是爱得山崩地裂,世上惟一,那是任何人都夺不走。可这些孩子们,想法是如此的简单,在他们看来,这种行为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轻视和污辱,无论如何,都不能忍受。
“可立七侠”决定进行反击。
刘德华作为他们的代表,去给“少年警讯”下战书。
“少年警讯”很快做出了反应,派出一个代表和他们谈判。一开始,那个代表想以势压人,指着他们说:“你们这帮小烂仔,黄大仙警署的人,你们也敢打?”
余伟国将胸一挺,说:“废话少说。这一仗,你们是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
刘德华也说:“对呀。如果打赢了我们,你们以后在可立中学想做什么,我们管不着。如果打不赢,那么,你们以后就给我乖乖地滚远点。”
那个代表大概也意识到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便装着一副很老到的样子说:“好吧,你们说,怎么打?”
余伟国大声地说:“单对单,地方任你们挑。”
那家伙眼珠一转,冒出一个恶毒的想法,说:“那好,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
刘德华也摆出一副黑道大佬的模样来,冷冷一声笑,说:“如果要去黄大仙警署打,那我们还不如直接报警好了。”接着又说:“你们想好了,如果要当缩头乌龟也行,那么,以后就别在可立中学混了。”
“缩头乌龟”这几个字刺激了那个代表,他当即脸色一变,说:“那好,3日后,我们在社区服务中心见。”
这一仗,“可立七侠”是大获全胜,战绩7比0。从那以后,“少年警讯”,再也不敢走近可立中学半步。
当时的刘德华,毕竟还是个孩子,大概受某些小说以及电影的影响,颇有一股子侠义豪气,可那些东西,并非理性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从很小的时候起,刘德华的人生之路上,理性的时候并不是太多,更多的时候,是凭着感性和直觉向前走。
比如他在学生时代的兴趣,便充满了这种感性的成分。
当时,学校组织了很多兴趣小组,一般的学生通常按照自己的爱好选择其中的一两项。而刘德华却是一个特例,他似乎对什么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每个学期,他都会报名参加十几个兴趣小组,书法小组有他;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少不了他;还有其他一些小组,如康乐棋、游泳、跳高、赛跑等。他的精力远远超出常人,他的兴趣也是极其广泛。或许正因为兴趣广泛,反倒没了一技之长。如果不是后来因为喜爱编剧而踏入演艺圈,而是像其他普通人那样,甚至是像他父亲那样,在生活的最底层挣扎的话,那么,他的一生,也很可能是在重复着他父亲走过的老路。
也许对于此说,只是旁人的看法,刘德华本人有其理性的认识。
那是中三的时候。香港的中三,也就相当于内地的初三,中四就等于升上了高中。高中需要分科了,班上的同学,为到底是选择文科还是理科大伤脑筋,只有刘德华对此胸有成竹,完全没有当一回事。到了最后决定时刻,班主任将他叫到办公室,问他:“刘德华,你打算选什么科?文科吧?你的作文一向不错呀。”刘德华非常坚决地摇头,说:“我不选文科,选理科。”班主任大为惊讶,问他:“文科你有优势,你为什么要放弃?”他振振有词地说:“我是中国人。中国人还怕学不好中文?反正可以选择,为什么不给自己机会多学一些不懂的科目?如果选了文科,将来我只懂文科,但如果现在选择理科,将来除了理科外,我还懂文科的东西。”
班主任听了,目瞪口呆,实在没想到,这刘德华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的深谋远虑。这样的问题,就连当老师的,都不曾想过。
但是,如果因此说,刘德华办事极其理性,那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这只能说明他聪敏,有灵性,而且有异常敏锐的感觉,并不能说明他善于理性思考。
刘德华的聪敏,更多地体现在他的行上,而不是体现在他的思上。
这或许就是他和梁朝伟最大的区别。
如果说,刘德华和梁朝伟是香港两道亮丽的风景,那么,他们也是两道完全不同的风景。刘德华凭着他的聪明过人以及异常勤奋安身立命,梁朝伟则凭着他的深思熟虑透彻领悟傲立于世。刘德华身上,飘逸着一种野性的自然芬芳,梁朝伟的身上,则透着文化的烙印。
(斑竹)
2006/08/21 15:29:24
长发飘逸的女孩
初蕊,稚嫩而娇柔着,摇曳成了花的精灵,
细柳,葱茏而萌动着,呢喃出了春的畅想。
翩飞的长发,舞出的是那一行轻盈之恋的徜徉
“她是谁?”刘德华问身边的余佬余伟国。
余伟国向四周看了看,不解地反问他:“谁是谁?”
他向操场上打排球的那群女生指了指,说:“那个长头发,穿白色运动衣的女孩子。”
余伟国盯着操场认真地看了半晌,终于看清了。那女孩在那群人中,显得异常出众,不仅仅因为她的白色运动衣,还有她那一头飘逸的长发。她每一次弹跳,长发便如有了灵气一般,飘然而起,抖落一串风情。女孩长得非常漂亮,也显得异常健康。不知是不是因为爱运动的缘故,看上去,皮肤呈现一种健康的釉彩。
“哦,你是说‘女飞鱼’吧。”余伟国说,“叫什么名字,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她是校内游泳队的四个仰泳代表之一。”
刘德华“哦”了一声。原来,他和她曾见过面。那是不久前,在学校的年级游泳比赛上,她表现非常突出,当她入水比赛的时候,她的死党在一旁替她加油,许多人便喊着“女飞鱼”这个绰号。只是当时,她戴着泳帽,头发盘进了泳帽之中;又戴着潜水镜,他自然是没有看清她的相貌;再加上她在出水之时,披了一条大毛巾,他同样是没有看清她的身材,因此并未留下太深的印象。
现在的情形不同了,她穿着运动服。在所有的运动服中,排球衣是最能凸现一个人的身材的,而她所喜爱的两项运动,游泳和排球,又最能锻炼身材。于是,他第一次发现,这个女孩有一双非常健康修长的腿,有玲珑曲线的身材,特别重要的是,还有一头令刘德华痴迷的长发。
到底是因为这个女孩,刘德华从此有了一个长发情结,还是因为有了长发情结之后,他才会对这个女孩怦然心动?这一点,已经不再重要。刘德华心中有一个长发情结,却是事实,并且在后来,他将自己的这个情结公开出来,使得社会上,突然多出了数以千计的长发女孩。
正是那一天,这个长发“女飞鱼”走进了刘德华的心里。每天早晨,到达学校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跑向操场,希望在那里看到她。这件事做起来很容易,她是运动场上的战将,每天都坚持运动,而且,她是那么出众,长发成了她的名片,很远便可一目了然。每次看到她,他的心里,便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在轻轻地荡漾,充满了温馨。如果哪一天没能在操场上见到她,他便会有一种深深的失落,一整天都无精打采。
自从心里装下一个人,刘德华的玩性收敛了许多。无事的时候,他开始小心地打听有关“女飞鱼”的消息。既然同在一所学校,又同在一个年级,这些消息,自然轻而易举就可获得。他很快知道,她姓林,名叫安琪,喜欢运动,功课也相当不错,文艺也很好。在学校里,倾慕她的男生不少,然而她好像并没有对什么人表现出特别的兴趣。
对“女飞鱼”的了解虽已相当详细,可是,刘德华一直没有机会和她近距离接触,始终都不曾看清她的相貌。这恰好是勾起他强烈冲动之所在,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近距离地接触她,将她好好地看个仔细。
终于有一次,他和她在学校的走廊上迎面相遇。她和一些女同学在一起,不知说着什么,她哈哈大笑,笑声清脆悦耳,洋溢着青春。那一瞬间,他的心突然一紧,呆立在当场,脚都有些迈不动。身边的余伟国自然知道他的心事,故意猛推了他一把。幸好他站得稳,否则,就会被推得撞向她。刘德华手忙脚乱,慌忙站稳了身子,却听到余伟国在身后“喂喂”地连叫几声。
林安琪自然不曾想到这件事与自己会有什么关系,也就没有特别地留意。同样的事情发生几次之后,她或许会想,为什么自己每次见到这两个人,他们就会有一些奇怪的举动?即使她不认为和自己有关,也会有些好奇心。她终于转过身来,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冲着他们莞尔一笑。那个异常灿烂的笑容,让刘德华终生难忘。
刘德华说:“我第一次站得这么近看她。她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看了令你屏息的女孩子。但她有一张教人难以忘怀的脸孔,眼睛黑白分明,眉毛纤细合度,鼻尖上有几颗小雀斑,嘴唇微翘,笑起来露出一颗小虎牙。皮肤是蜜糖色,头发黑得发亮。林安琪并不予人十分漂亮的感觉,但很健康,很神气。”
大概所有的男孩,在他们青春年少的时候,都有过暗恋的经历。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又彼此喜欢,这种暗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发展成为一次真正的恋爱。但更多的时候,命运并未施与他们这样的安排。尤其是对于那些极其出色的女孩子来说,往往成为全班乃至全校所有男生暗恋的对象,而她毕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甚至是连一个都看不上。因此,这些暗恋,也就注定了不会有结果。
刘德华和林安琪,似乎是很有缘分的,上天终于让他如愿以偿,给了他们顺利发展感情的机会。
那是由中三升中四的时候。刘德华态度坚决地选择了理科,余伟国是他的死党,听说他选择理科之后,也毫不犹豫地跟定了他。新学期开始,全年级开始按文理科重新分班。此时,刘德华才突然想起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不知林安琪选择的是哪一科?她是个运动女孩,又是一个文艺女孩,应该选择了文科吧?想到这一点时,他后悔不迭,当初选择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想到她?如果想到了,或许,他们有可能被分到同一个班吧。
走进新的教室,刘德华的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
但这种情绪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很快,他就看到心目中的女神和另一个女孩一同走进了这间教室。余佬也看清了这点,立即用手肘轻轻地撞了撞他,又转过头,冲着他做了个鬼脸。意思已经明显,他在用眼睛告诉刘德华:“老兄,你的机会来了,好好把握吧,别让这条鱼游走了。”刘德华哪里顾得上他?
一双眼睛,看着的是前面的黑板,余光却追随着她。班主任开始分座位了,刘德华暗暗祈祷,希望能够离她更近一些。
奇迹真的出现了,林安琪和她的那位叫李萍的好友,径直走到了他和余伟国的前排,将自己的书包放了下来。余伟国再一次转过头,冲着刘德华挤眉弄眼。刘德华却故作正经,目不转睛地看着黑板,心里却像春天的江水一般,翻滚着春潮。
第一节课,刘德华几乎没有认真听,他心中一直都在暗自琢磨着,该怎么对她说第一句话?平常像野小子一样的刘德华,此时却害羞得像个娇女生,一想到要和她打招呼,他的心就怦怦一阵乱跳,面红耳躁,怎么都控制不了自己。
怎么才能真正认识她?
怎么才能让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在关注她?
这是一个大难题。
可他不曾想到,难题解决起来,有时候也非常容易。
正当他心猿意马的时候,她转过身来了,小声地对他说:“把你的尺子借给我用一下。”
他实在没想到她会主动和自己说话,那一瞬间,心头狂喜的同时,又是异常的紧张,简直就像做贼被人抓住了一样,以至于完全没有听清她说了什么。他反问:“你说什么?”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她很平静地说:“借一下你的尺子。”
他将尺子递给了她。
她用过之后,再一次转过身来,将尺子放在他的课桌上,并且小声地说:“谢谢!”
令他激动的不是她那一声清脆的“谢谢”,而是她随着谢谢附送的一个微笑。那甜美的笑容,犹如一缕春风,拂过他的心田,令他能够听到自己心田之中,爱情之苗拔节的声音,欢快淋漓。
(斑竹)
2006/08/21 15:32:17
第一次给女友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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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诉中的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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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坚定的华仔,面对机缘的挑战依然坚守着梦想
有一点,刘德华从未问过林安琪,对于他的暗恋,她是否已经有了心灵感应?
应该说,林安琪应该已经感应到了刘德华的感情,女孩在这方面永远比男孩早熟。刘德华追逐她的目光,以及每当她出现时,他和余伟国所闹出的那些事,她不可能没有注意到。同样,她对他也有着良好的印象,因此,当她第一次坐到他的面前时,才会像老熟人一般,极其自然地向他借尺子。
新学期开始,又是各兴趣小组报名,刘德华一如既往地报了一大堆。尤其是在运动方面报得特别多。于是,他成了年级排球队的代表。余佬是他的死党,可是,挑选的结果,刘德华的球艺远远胜于余伟国。而报排球的人又多,学校因此组织了甲乙两个男生队。由学校的老师教甲队打球,再由甲队的学生教乙队打球。每天放学后,都是排球队的训练时间,甲队有3到4堂训练课,另外剩下的3天时间,则是乙队的训练课。如此一来,刘德华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后,就在排球训练中度过。
对排球的痴迷,林安琪远胜于刘德华。她自然成了女生甲队的成员。男女甲队训练的时间是一致的,每次训练的时候,男生在一边,女生在另一边,彼此很轻易地就可以寻找到对方的身影。为了让林安琪注意到自己,刘德华总是异常地卖力,成为场中最为活跃的一个,也成为所有人中,球技最好的一个。
训练结束了,两人就非常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刘德华很喜欢她的笑容笑声,所以,便想方设法逗她笑,讲个笑话,做个怪动作等。林安琪原本就是一种开朗的性格,非常爱笑。只要刘德华有所动作,她的笑声,便如疾风拂过的风铃一般,叮叮当当成一种音乐的节奏。她笑起来往往不拘小节,鼻子皱在一块,像个调皮的小男孩。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通常都是笑声不断。
两人只同一段路,很快就要分手。可刘德华舍不得离开她,一直跟着她往下走,走到了她的门前,她似乎才想起,问他:“你家也住这里?”他很想对她撒个谎,可他是真诚的,话到嘴边又压了回去。“不,我住钻石山。” 他说。她飞快地看了他一眼,脸立即就红了。此地离钻石山已经很远了,她顿时明白了一切。为了陪她,他已经绕了很远的路,这份心意,不言自明。
遇到给乙队上课的时候,余伟国、李景生就会和他们走在一起,刘德华便失去了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机会。虽然他和林安琪的关系并没有挑明,但因为余伟国大嘴巴,“可立七侠”都知道刘德华在追她这件事,背地里,不称她的名字,以嫂子代称。另外几个人,对林安琪也都异常热情。那时,刘德华只以为,他们是在帮助自己追林安琪,并没有其他想法,却不料,他们之中,竟然也有人悄悄地爱上了她。
刘德华每天都起得很早,因此,早晨上学,常常都是各自出门,和“可立七侠”并不一定能碰到一起。以前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去学校。有一天,他突然觉得应该去等林安琪。心里这样想,脚步立即就行动了。到了林安琪家楼下,待了片刻,见她出来了。他很想立即迎上去,可是,自己的脚竟然不争气,软软的,使不上力。他一次又一次鼓起勇气,却始终无法挪动半步。最后一刻,他终于挪动了脚步,不是向前冲,而是向一旁躲开了,直到林安琪经过,渐行渐远,他才从藏身的地方出来,悄悄地跟在她的身后,向前走去。
过后,他暗自骂自己,这么胆小,哪里是男子汉?
第二天再次来到林安琪的门前,同样没有勇气迎着她走上前。直到第三天,他才对自己说,成败在此一举,赶快行动吧。
他出现在林安琪面前的时候,她显得很惊讶。他原以为她会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也已经设想了一百种以上的托辞,无非是刚好到这附近办事或者是有某个同学约他,结果却没有见到之类。或许,林安琪对他的心事,已经了然于胸,所以在最初的惊讶过后,并没有进一步问他,只是礼貌地说了声:“早上好!”他于是机械地答了声:“早上好!”便随着她一起向学校走去。
从这一天起,无论刮风还是下雨,刘德华都会准时出现在林安琪家门前。林安琪似乎也知道他一定会来,分别时,并不需要约他,见面时,也不会问他。对此,他心里觉得特别的温馨和舒坦,觉得这个女孩子太可爱太善解人意了。如果她追问他,他一定会觉得尴尬,无所适从。
刘德华第一次站在她家门前时,对刘德华来说已经完成了爱情的表白。她之所以在短暂的惊讶之后,迅速恢复平静,就表明了她的认同。爱情这种事,其实并不一定会像电影中或者是小说中那般的浪漫和神秘,更不可能有着那种戏剧性的起伏和冲突。更多的时候,就像刘德华和林安琪般,是一种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林安琪确实与众不同。别的女孩子,每天也许想换10套衣服10双鞋子,可她永远都是相同的装扮。夏天,上身穿着洁白的运动衫,下身是白色的运动短裤,看上去清爽干练,白璧无瑕。冬天,她喜欢穿红色。全身上下,红得如一团火,再加上活泼好动的个性,一旦动起来,便如火狐狸一般,乖巧可爱。在她身上,惟一能见到变化的地方,就是她那一头秀发。林安琪的秀发,就像男人的领带,细微之处,有着万千景致。有时候,她会让一头秀发如瀑布般直垂而下。坐在她的后面,刘德华看到的,是一片由黑发组成的森林,从中,他似乎看到了彩蝶翩飞,听到了鸟叫虫鸣。她的头稍稍摆动,那原本沉静的发丝,便立即有了灵气,婀娜多姿地舞蹈起来,曲线玲珑。淡淡的发香,如春日清晨拂过草尖的清风,带着芬芳的春意。有时候,她又会掏出一条花手绢,很随意地将头发一缠,身后的秀发,便如一亭亭玉立的少女剪影,在他面前摇曳生姿。不留神间,她的秀发,又会变成一只辫子,拖曳在胸前或者身后,百态千姿地向他展示着无穷的魅力。许多时候,刘德华按捺不住,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将她的头发抓在手里,轻轻地缠绕。
他喜欢头发在自己手上划过后留下的那种清新爽滑的质感。
林安琪显然清楚刘德华常常玩弄她的秀发,对此,她只是佯装不知。她的性格属于那种豪爽型,刘德华可以拍打她的头,和她称兄道弟。刘德华的兄弟,也可以和她非常亲热,随意地开玩笑。
自从她的加入,“可立七侠”,就变成了八侠。和刘德华单独在一起,她是他的女朋友,但和另外几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没有了性别界限,成了他们的兄弟。
这是刘德华的初恋,也是林安琪的初恋。
刘德华对这段感情的珍惜,对林安琪的痴迷,并非语言所能表达。可他是那种粗犷型的男人,感情并不细腻,甚至往往大而化之。他对林安琪的爱,非常深非常浓,却始终都不曾找到最佳的方式向她表达。即使没有浪漫的方式,如果能够在她耳边絮絮叨叨地表达,也不失为一种助燃。可这并不符合刘德华的性格,他总以为,自己这浓烈的情感,她是能够体会到的,说一千遍不如做一次。他所有的爱,都已化作了行动。
可他何曾知道,女人对于感情的需求与男人是迥异的。男人用自己的心去恋爱,可女人只用自己的耳朵去恋爱。她们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亦不太认同自己的心所感受的。语言,才是女人的情感国度里,最受欢迎的助燃剂。
刘德华曾多次得意地说:“我们都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或者刻意地去想了解对方的一切。我和安琪的感情像‘生活’,但又比生活多了一点爱情。”
他之所以对此津津乐道,是因为他很欣赏这种“清静无为”的恋爱方式。可这种方式,并非女人们所喜欢的。刘德华实在是一个太主观的人,因为他喜欢,便想当然地以为林安琪也一样喜欢。最初,林安琪或许确实是喜欢,但一段时间之后,这种清静无为让她开始对自己的心产生怀疑,她会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的心:你的感觉是对的吗?他真的爱你吗?或者说,他真的像你爱他那样深深地爱着你吗?可是,他为什么从来都不说出来?可是,你为什么没有那种燃烧的感觉?和他在一起,你为什么只有一种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感觉?你们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
这样的问题提得多了,麻烦自然而然就会光顾。
这种感情,一旦被女孩定义为友情,一切便会不可逆转。
隐患,从一开始便已经种下,刘德华对此却浑然不觉。
她的生日临近了,刘德华做了一回有心人。他特意利用周末跑了好几家店,精心选择了一条项链,这是一条带着心形水晶坠的项链。虽然这种项链并非价值连城,可对于一个中学生来说,已经非常昂贵了。为了送给她这样一件礼物,刘德华在很长时间里省吃俭用,将能节约的每一分钱省下来,才完成了这一壮举。
他约她,表示要跟她一起庆祝生日。那一瞬间,她的脸上,被幸福的彤云占满。她显然将此当成了他的一次表达,这种表达令她心中那团已经有些沉闷的火,突然间燃烧起来。就在此时,他又向她表示,他会约余佬一起为她庆祝。这句话,就似在刚刚燃着的火上泼了一盆水,熊熊的火苗,在冰冷的水中摇曳挣扎着。她甚至在想,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还要拖个外人?难道自己在自作多情?
为了不让自己尴尬,她将好友李萍也拖去了。
地点是一间西餐厅。刘德华的钱,全部用来买项链了,剩下一点,大概也就够付这餐饭的账,因此,他没有给她买蛋糕,更没有给她买花。他是个不会为女人送花的男人,他总觉得那似乎缺了点男子气。
李萍说:“怎么没有生日蛋糕?怎么许愿呀。”
刘德华这才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存在漏洞,好在他足够机灵,西餐厅里有洋烛,红色的,短短一截,均装在高脚酒杯之中。他顺势拿了好几支洋烛,摆在餐桌上,点燃,对她说:“行了,大功告成,现在,你来许个愿吧。”
林安琪双手合十,闭上眼睛,默默地许了一个愿。
“许了什么愿?”刘德华小声地问她。他其实是想听到她说出一个与他有关的愿望,即使是娇羞地说一声“不告诉你”也行。可是,她大方地告诉了他,而且,这个愿,与他无丝毫关系,刘德华顿时大为失落。
她说:“我希望能在今年的排球比赛中得大奖。”
听了这话,李萍顿时替刘德华伤心。她带点揶揄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说:“华仔,大出你的意料吧?”
刘德华确实有些意外,也有些受伤。却又不得不故作潇洒,装着一副受伤倒地的模样,说:“惨了,我活不成了。”
李萍说:“你呀,这叫自作多情。”
无心的一句话,顿时使场上的气氛凝固了。林安琪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无心深深地伤害了刘德华,一时间显得异常尴尬,满脸愧色。
眼看气氛在降温,余伟国挺身而出,唱起了独角戏。幸亏有这个好朋友,才没有让一场好好的生日会弄得不欢而散。日后,“可立七侠”中,刘德华和余伟国的感情最深,两人共同经历了诸多风雨,现在看来,显然事出有因。
(斑竹)
2006/08/21 15:34:45
安琪准备出让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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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众情人的刘德华,对海中的精灵海豚也是这般的体贴温柔
刘德华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精心安排的生日会却酝酿成一个错误。余伟国显然意识到了,他希望刘德华能够找机会弥补这一切,所以在结束时,故意将李萍拉走了,给刘德华留下了机会。
刘德华送林安琪回家。
许愿的事,对两人都产生了影响,因此,离开餐厅后有一段时间,他们只是默默地在马路上拖动着自己的双脚,彼此无言。刘德华意识到自己应该宽容,应该去探询林安琪的内心世界。
他于是对她说:“开心吗?”
“开心。”她说。同时,她也意识到,这种回答有些缺情少趣。事情是自己没有做好,此时应该做出一点补偿。她顺手抓起胸前的项链,对他说:“我喜欢。”然后偏过头,冲他莞尔一笑。
这个笑容令他心花怒放,所有的乌云,一扫而光。他激动地抓起她的手,在她的手臂上拍了拍,说:“喜欢就好。”
接下来好长一段路,两人都没有话说了,默默地向前走着。刘德华十分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摆脱这种尴尬?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说:你说话呀,快说。可是,越想说,越找不到话题,沉默的时间一长,再想开口,便会异常地不自然。可他一定得改变这种现状,不能让沉默继续下去。他鼓起勇气对她说了一句话,话一出口,他又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了。
他说:“你真的开心吗?”
她并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是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对他说了一句极其特别的话。
她说:“李萍告诉我,她很喜欢你。”
刘德华被这话吓了一大跳。李萍喜欢他,这一点,他不是没有感觉。可他喜欢的是林安琪,除了她,他不可能再喜欢别的女孩。至少在当时,他绝对没有想过在心中装下第二个女孩。然而,这样的话,却从她的口里说了出来,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他闻到了某种危险的味道。
她说过那句话后,停下来,向后退了半步,转过头望着他,脸上带着一种高深莫测的、淡淡的笑容。
他略思考了一下,然后表态了,说:“她喜欢是她的事,与我无关。”
她说:“怎么和你无关?她是我的好朋友。”
他说:“她是你的好朋友,可你是我的女朋友。她不是。”
说过这句话,他以为自己已经将一切说清楚了,不再需要解释。可是,她一直静静地站立着,不说一句话。他有些着急,不知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再一次说:“走吧,这件事就这样算了,你以后不要再提了。”
她却说:“我想,我们还是暂时分开一下比较好。”
他瞪大了眼睛,不解地问:“为什么?”
她说:“我想,这样对你对我对李萍,都比较公平。”
爱情法则之中,根本没有公平一说。林安琪之所以想求得这样的公平,并非因为她年轻思想单纯,而是她心中的爱情之火,正在降温。
他对她说:“你把事情搞复杂了。”
她说:“李萍比我更适合你,她比我细心,也更体贴人。”
他不明白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结局,心里异常烦躁,却又不得不按捺住性子,努力挽回。他说:“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她说:“至少,她会在生日那天许个与你有关的愿望。可我却没有做到。”
为了这件事,他们站在那里谈了很久。他十分烦躁,每次说话的声音都很大,几乎是要吵架了。可是,她的脾气异乎寻常地好,每句话出口,都是委婉轻柔,这种声音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将他的火气消弭无形。
最终,还是刘德华败下阵来。他向她举起了双手,说:“好好,我服你了。我投降,行了吧?”他低着头,原地转了几圈,说:“从明天起,我会按照你的意思去跟李萍培养感情。不过,我把话说清楚,感情能不能培养起来,我可不敢保证。”
他等待她的回答,却没有听到反应,抬起头,她已经转身离去。他迅速追上她,再一次拉起她的手。她转过头,带着嗔怒,带着娇羞,也带着柔情看了他一眼,冲他粲然一笑。他的心随即舒展了,也冲着她开心地笑了,手上又加大了点力气,用力握了握她的手。她顺势往他身边靠紧了些。
那一瞬间,他产生了误会,以为她只不过以这种方式考验他,而他在这场严峻的考验中获得了满分,他们之间,所有的芥蒂已经云消雾散。
第二天早晨,他一如既往地来到她家门口等她。可是,她下楼后,向他常出现的地方望了一眼,看到他站在那里,微微一愣,便迅速转过身,从侧面的一条小巷走开了。他呆立在那里,暗想:这一切是真的?她真的开始了?可是,昨天分别时,她为什么对自己表现出那样的柔情?
在教室里坐下来,格局变了,她坐到了余伟国的前面,而李萍坐到了刘德华的前面。她不再转过身向他借文具,这项工作,被余伟国接替了。她也不再转过身和他讲话,即使他主动找她讲话,她也装着没听到。
余伟国看出了他们之间的变化,曾经小声地问过他:“你们怎么啦?闹矛盾了?”
他一言不发,因为他确实不知该怎样回答,在这场感情游戏中,他始终都不明了自己扮演的角色。
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刘德华开始和李萍加强接触,放学时,尽量陪着李萍一起走,早晨也去接她上学。可是,和她在一起,他怎么都找不到恋爱的感觉,心理上,总有一种执行命令般的感觉。林安琪和他渐行渐远,他心中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
两人常常会在球场上迎面相遇,见到他的时候,她会冲他粲然一笑,却不说话,让刘德华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不久之后,发生了另一件令刘德华苦不堪言的事。
林安琪将她的头发剪了,而且烫了。
这件事对刘德华是一次沉重打击。在他看来,她的那一头秀发,是他们爱情的见证,是这段感情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一头秀发,早已不再是她个人的,也是属于他的。可是,她却没有征求他的意见,私自决定剪掉了头发。
余伟国见到之后,也是大为惊讶。他对刘德华说:“这是谁?”见他不发一言,又自顾自地说:“这是林安琪吗?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刘德华还是不说话,他在一旁揶揄说:“如果把她放在屈臣氏里,人家会以为那是椰菜娃娃。”
刘德华突然发怒了,恶狠狠地说:“你再说话,我撕烂你的嘴。”
余伟国极其聪明,显然看出了某种端倪,立即噤若寒蝉。
(斑竹)
2006/08/21 15:36:49
真空地带的朦胧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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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路很长,有时一生的错过竟缘于一时的疏忽,情感如此扑朔迷离,该如何把握
林安琪要求刘德华给李萍机会,刘德华也确实努力过。
可是,爱情是一种非理性的情感,并不是谁用理性引导,便可以发生的。两个人之间,如果要发生感情,说起来,也非常容易,仅仅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引爆点。刘德华喜欢飘逸的长发,恰好林安琪有这样一头秀发,这秀发,便成了他们爱情的引爆点。
人们或许要问,既然如此,刘德华到底爱的是林安琪的秀发,还是爱她这个人?
爱情真的是爱屋及乌吗?错,爱情是爱乌及屋。
正因为屋上有那样一只令自己心爱的乌鸦,于是,才爱上了这幢屋。
刘德华虽然极其努力地和李萍培养感情,可是,几个月过去,他并没有从她的身上,看到那只可爱的乌鸦,因此,这幢屋,他是无论如何都爱不起来。
而林安琪那方面,似乎完全没有了转圜的余地,他走进了死胡同,情感的世界,因此出现了真空。
既然是真空,自然容易被人趁虚而入。
那天,刘德华约人去九龙仔公园踢足球。九龙城至黄大仙一带,公园不少,运动场更多。但是,只有九龙仔公园里面,有一个非常正规的足球场。离可立中学也不是太远。
启程时,他便注意到同行的有好几个女孩,其中有可立中学的校花张家盈。
既然是校花,自然就鹤立鸡群,在全校的女生中,便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也自然会成为全校男生暗恋追逐的对象。
可她似乎特别高傲,一般男孩,很难入她的法眼。可立中学大多数女孩都有了男友,尤其是那些有些特点有些姿色的,谈过许多次恋爱的都不乏其人。只有这个张家盈,似乎心静如水,稳如泰山,从来都不曾传出过她恋爱的消息。
在这个队伍里见到她,刘德华颇有些惊奇。平常在学校里,很少见她出现在运动场中,没想到,她还是一个足球迷!
球赛开始了,刘德华担任守门员。
他原本就是一个有运动细胞的人,现在又有美女在一旁观战,他自然格外地认真和小心。一个又一个顶跃接球,引得可立中学的啦啦队一阵又一阵喝彩。
谢天谢地,上半场哨响,球门在他的守卫下,力保不失。
下半场开始,余伟国代替他守球门,他坐到了看台上,成了啦啦队的一员。
余伟国喜欢运动,完全是受了他的影响,余伟国本人的运动神经,并不十分发达,所以打排球,他只能在乙队,踢足球,他只能当替补。因为技术上差了些,他把守下的球门,险象环生。
坐在场下的刘德华耐不住了,站在那里手舞足蹈,大声吆喝。他的喊声再大也无力,那只球,还是飞进了余伟国把守的大门。看到进球,刘德华大为痛苦,气得大骂余伟国。
或许,他的动作太大了,引起旁边几个女生一齐向他望过来,其中便有张家盈。
重新开球时,他安静下来,走到张家盈身边坐下,没话找话地问她:“你也喜欢足球?”
她摇了摇头:“我跟美宝来凑热闹。”她指了指坐在身边的另一位女生,对他说。她没有任何运动细胞,好朋友一定要拉她来,所以她就来了。
既然她不喜欢运动,刘德华就不和她聊球,找了个别的话题。他问她,平常都有些什么爱好。她说,她只喜欢看书。他问她,都看些什么书。她说,喜欢看琼瑶、三毛。
刘德华其实也看出来了,张家盈之所以回答他,完全是出于一种礼貌。大家是同一所学校的,现在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他们就是一家人了。
总体来说,她对他的兴趣不大,答话也颇有些不情不愿。刘德华却根本不顾这些,既然她说喜欢琼瑶,他就和她聊琼瑶的小说,也聊琼瑶这个人。
张家盈没料到这个平常只知道疯玩的刘德华,竟然对琼瑶小说如此熟悉,有点刮目相看的味道了。
刘德华自然感受到了这种变化,他心中暗自得意,有心想在张家盈面前卖弄一番,便不再谈琼瑶,开始谈三毛。越往下谈,张家盈的眼睛便睁得越大。她一次又一次掉头来看他,每次眼睛中都有一种意外发现般的亮光闪过。
他再次话锋一转,说,其实他最喜欢的还是张爱玲。
张家盈的瞳孔突然间张到了最大,惊喜地问他:“是吗?你喜欢张爱玲的哪一部小说?”
他说:“《倾城之恋》。”
她再一次露出惊喜之色,说:“是吗?我也最喜欢这部小说。”
这次,他们不再泛泛而谈了,而是就小说的具体内容谈起来。足球场上,竞争异常地激烈,余伟国把守的大门,成了蒋介石的长江天堑,简直是不堪一击。可是,那一切,已经不再牵动刘德华,他的全部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张家盈的身上。
刘德华说,他虽然喜欢《倾城之恋》,但是,他并不喜欢里面的范柳原和白流苏,觉得他们一个假情,一个假义,实在是让他倒胃口。她也不喜欢这两个人物,她说,如果没有感情,就不要走到一起,既然要相爱,那就要真心相待。她不喜欢那种同床异梦的感情。两个人都喜欢这部小说所描写的氛围,甚至因此喜欢上了浅水湾酒店。
第二天在学校食堂吃早餐,刘德华走进去,一眼就看到了张家盈。
她太引人注目了,全学校,没有一个女孩比她更漂亮,所以,要找到她,比找其他任何人都容易。拿到早餐后,他走到了她的桌前。她抬头,冲他笑笑。
寒暄之后,他们再一次谈起了小说。这次谈的不是张爱玲,而是金庸,是《神雕侠侣》。他最喜欢的是里面的杨过,其次是小龙女。她最喜欢的是小龙女,其次是杨过。两人聊得非常投机,竟然不知时间悄然而去,直到上课铃响起,才匆匆离开,向教室跑去。
从那以后,刘德华和张家盈便熟识了起来,且常常见面。
张家盈和林安琪,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女孩。刘德华自己形容,林安琪是阳光,而张家盈是月亮。
由此可知,张家盈和刘德华,也是不同类型的人。
张家盈是文静的,内向的,一个极其细腻极其纤秀极其敏感的女孩子。这种女孩,或许会更感性,更柔弱,更注重内在。在情感交流方面,她会更加追求精神层面和艺术化。她也具有力量,她的力量是柔性的,这种力量是纯精神的,更多的是才智的烙印。
相反,刘德华所具有的力量是理性的,自然的,也是雄性的。他们俩如果能够长久在一起,从阴阳调和的角度看,倒是十分协调。
然而,他们不是生活在古代,而是生活在现代文明迅猛发展的现代。如果不是对哲学意义上的力量调和有很深的了解,这种看似很和谐的阴阳两极相配,不仅不能产生调和的效果,反而会造成强烈的意识冲突。
在今天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这样两种性格的人走到一起,可以说充满着危险性和不可测性,最终很可能因为彼此观念上的巨大落差,而闹得水火不容。
从这种意义上说,这段感情最终未能持续发展,无论对于刘德华还是张家盈,倒不失为一件幸事。
(斑竹)
2006/08/21 15:38:09
爱情意外地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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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运动的华仔对编剧竟也是那样地情有独钟
这一年,学校组建话剧团,大量招收成员。
刘德华是个兴趣广泛的人,他在对体育着迷的同时,又看过很多文艺书,看过许多的电影电视,加上自己的家就在坚城片场旁边,曾接触过许多演员甚至是明星,对演戏,自然有着一份浓厚的兴趣。学校剧团开始报名时,他没有丝毫犹豫,跑去填了一份表。
负责报考的老师见到他,对他非常感兴趣,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形象好,正符合舞台表演的要求。老师对他说:“刘德华,你报演员组,还是编剧组?”让老师没有想到的是,他报的竟然是编剧组。
老师颇有点惊讶,问他:“你为什么不报演员组?”他的回答是,与在前台演戏相比,他更喜欢编剧。他喜欢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喜欢组织一些复杂的故事。
写作是一件他一直很钟爱的事,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写日记,并且一直保持着这一习惯。
还在小学时写作文,他就曾写自己早晨披星戴月出门之类的话,结果,被老师说是成语使用不当。老师只认为他出门是上学,并不清楚他一大早要出门挑水。
实际上,他的用词不仅准确,而且生动。正因为他的文科功底好,中三分科时,班主任才会惊讶他没有选文科而选了理科。
林安琪也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在这方面,她和刘德华不谋而合。
她也报名参加了话剧团,而她选择的是演员组。
林安琪也应该清楚,刘德华和李萍之间,再没有发展的可能。所以,她和刘德华的关系,便有了某种转机,不再像从前那样,见了面仅仅是一笑了之。
两人常常也会说些话,但是,似乎很难再有以前的亲近。相反,更多时间和他在一起的,是张家盈而不是林安琪。
刘德华没有对张家盈做任何表达,他们的关系,同样是一种彼此间的默认。而刘德华也从未将自己和张家盈之间这种朦胧的情感告诉林安琪。
话剧团选择的第一个剧本是曹禺的《雷雨》。
《雷雨》是用国语写成的,让香港学生在台上演出,会有很大的难度。20世纪50年代,因为大量内地人涌入香港,尤其是上海的整个演艺圈,有一半搬到了香港,致使香港的电影、戏剧,基本以国语为主。但仅仅10年之后,国语环境便被粤语环境淹没。后来出了个黄,创作了大量粤语歌曲,结果,连歌也粤语化了,国语在香港渐渐失去了市场。到了20世纪70年代,在香港几乎再也见不到说国语的人了。刘德华他们要将《雷雨》搬上舞台,第一件事,便是要对剧本进行粤语化改造。刘德华自然成了编剧组的主力。
如果很熟悉国语,要完成这种改编并不难。可当时的刘德华,对国语没有太多了解。别说是他,就是学校的那些老师,也难以找到几个非常熟悉国语的。为了完成这项工作,他不得不收起自己贪玩的天性,只要有一点点时间,便往学校图书馆里钻。查资料,了解曹禺写《雷雨》的时代背景,查阅某一句话,在国语中的准确意义,从而找到粤语最精确的表达。
对于这项工作,林安琪是不会有兴趣的。张家盈则不同,她的兴趣极其浓厚,几乎每天下午,她都和刘德华一起呆在图书馆里,协助他查阅资料,做笔记。然后,在他离开学校时,她会和他一起走。
负责排戏的老师非常欣赏林安琪,觉得她那张脸非常特别,可塑性高,白露的角色,非她莫属。林安琪既要参加排球队的活动,又要全力以赴排戏,每天的日程安排得满满的,没有丝毫空隙,即使刘德华想和她多接触都不可能。如此一来,反倒是给他和张家盈经常在一起提供了机会。林安琪太忙了,对刘德华和张家盈之间的关系,似乎一直都不曾觉察。至少,她在没有确认此事之前,不会轻易相信。
几乎每天早晨,刘德华都会和张家盈呆上一段时间。他特别喜欢在清晨时她的头发散发出来的香味。他说,那时,她的头发有一种青草的清香,非常好闻。
《雷雨》在学校演出的那天,学校所有的师生汇聚一堂。
刘德华站在后台,紧张地看着台上的演出。对他来说,这是他的第一个剧本,虽然只是改编,毕竟融入了自己的许多心血和创造。演出是否成功,与自己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他就像是一个等待儿子出生的父亲,那种紧张程度,超过了其他所有人。
演出非常成功,演员开始谢幕时,场下掌声雷动。刘德华心中悬了好久的一块石头落了下来,那种喜悦,无以言表。他迫切地想和别人分享这种心情,于是,用目光向台下扫去,寻找到了坐在台下的张家盈。她显然清楚这台戏对刘德华有着特殊的意义,所以,她成了积极的支持者和热情的关注者。
当刘德华的目光扫向她时,她的目光也正在向台上寻找他。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张家盈举起一只手,伸出两只手指,冲着他做了一个表示胜利的动作。刘德华则报以开怀一笑。
刘德华以为这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默契,不会有其他任何人了解。可是,他错了,这一切,被一旁的林安琪尽收眼底。谢幕结束,她回到后台,刘德华正在收拾那一堆散乱的剧本。她直接走向他,在他面前停下来。后台有点乱,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直到面前出现声响,他才吃了一惊。
他首先看到的是面前的一条项链——生日时他送给林安琪的那条。他抬起头,满脸怒容的林安琪站在他面前,愤愤地对他说:“我不要了,还给你。”他一下子被眼前发生的事情惊呆了。呆立的瞬间,他的脑子飞快地转动。待他想起要询问林安琪时,她已经抓起自己的衣服,快速走了出去。他心中一急,立即追上去,拦住她,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做错了什么?”
她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做错了什么?你不要以为自己做得隐秘,我全都看到了。”说过之后,一侧身,从他的身边走过。
他再次愣了一下,转身追过去,将她堵在了学校礼堂后的楼梯间。
她停下来,并不看他,眼睛却突然红了,眼眶里,一瞬间盈满了晶莹。那一瞬间,他明白了她是爱自己的,这种爱比他所想象的要深得多。那一瞬间,他愧悔至极,知道是自己背叛了她,对不起她。可是,这种话,对性格倔犟的刘德华来说,他又觉得难以说出口,只是那么站着,和她默默相对。过了很长时间,他才终于说:“安琪,对不起。”
这句话像锤子一样击中了她。她看了他一眼,眼睛眨动了几下,大颗的泪珠,迅速顺着脸颊滚落下来。看到她流泪,刘德华有些慌了,那颗心,像是被那透明的液体猛地刺了一下,一阵疼痛袭来。他再一次说:“对不起。”她说:“我对你感到失望。”
刘德华正想做一番解释,林安琪却在此时低头掩面转身离去。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他的心像被刀割一样疼痛难忍。他绝望地想,这次是不是彻底结束了?就这样结束了吗?在那一瞬间,他才真正明白,自己爱她,竟然已经是如此之深,没有人可以替代。而现在,这一切似乎无可挽回了,随着她的离去,他的整个心灵,空荡荡的,无所依附。他在那里站了很久,直到天快黑了,才不得不向巴士站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