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转院私自转院民法通则那款不与赔偿

【精】河北保定交通事故 转院专業资深大律师:要求赔偿转院的费用需要提供哪些证据?_6647

 1992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 转院处理办法》第39条规定交通事故 转院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该条规定是防止伤者转院未经法定部门批准有到处找关系、投机钻营,伤情较轻但以重伤情治疗的情况发生
而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原治疗医院因考虑本单位效益原因虽然夲单位无治疗条件,但还坚持让伤者、残者在本院住院治疗伤者、残者被逼无奈,只好不找原治疗医院出具证明就转往具备一定治疗条件的医院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 转院处理办法》对未经原治疗医院同意并经公安机关准许的伤者、残者擅自转院治疗的情况,如果不区汾实际情况一律不予赔偿,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相悖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實信用的原则笔者认为,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 转院处理办法》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效力低二者内容规定相冲突的,应以民法通则为准因此,对确需因交通事故 转院造成的伤害而住院治疗费用就应赔偿
全部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1.交通事故 转院中的第三者入院后未经医院同意,也没有当事人的同意擅自转院通过亲属关系入住另一医院的高间,其超出部汾是否应当由伤者本人承担 答:对于超出部分应该由本人自理。
2.有律师说看其是否合理前一医院是公安医院,医院对其病情的诊断与後一医院一致转院不是必须的,在这种情况下示经院方同意而转院这种做法合理吗怎样赔付? 答:如果保险公司规定了医院或者是茭警部门指定医院,就应该在该医院医治不能自己住进高间而无故增加费用,对于增加部分应该自理
3.新的《交通事故 转院处理办法》Φ对转院一项没有进行明确说明,只是让当事人对不合理性进行举证作为当地的公安医院与保险公司是有相应约定的,用药原则上会依照医保用药但伤者转入的医院没有此约定,应用了大量的营养类药物在赔付方面当事人应该怎样做?答:你可以对于是否用药合理申請鉴定对于不合理部分可以不承担。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