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03
2017.08 周四
宜认真
8月3日,丁酉年闰六月十二
专题十四、刑事审判概述
考点1、刑事审判的特征
考点2、刑事审判的原则
考点3、刑事审判的模式
考点4、审判组织
距离司法考试还有44天


一.刑事审判的特征
2014-2-36,单

01.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
【考点】刑事审判的特征
二. 刑事审判的原则
2009-2-25,单

02.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考点】直接言词原则
2010-2-73,多

03.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考点】集中审理原则
2013-3-37,单

04.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考点】刑事审判的原则
2016-2-22,单

05.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三. 刑事审判模式
2015-2-34,单

06.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考点】刑事审判模式
四. 审判组织
2009-2-74,多

07.
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考点】合议庭的组成
2009-2-75,多

08.
关于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时,经院长指定,助理审判员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担任审判长
B.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
C.合议庭成员如有意见分歧,应当按照2/3以上多数作出决定
D.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考点】审判组织
【答案及解析】本题答案为BD。
2010-2-72,多

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
【答案及解析】本题答案为BC。
2011-2-32,单

10.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考点】审判组织
2011-2-34,单

11.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2011-2-35,单

12.
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考点】人民陪审员
2013-2-26,单

13.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考点】人民陪审员和陪审团制度的区别
2013-2-73,多

14.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2015-2-35,单

15.
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考点】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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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FX212013——在线考试复习资料2021版
一、单选题
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D.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答案:C
2.关于刑事特别程序,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A.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B.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C.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D.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答案:D
3.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监察机关D.公安机关答案:D
4.下列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的是?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B.证人证言C.测谎结论D.鉴定意见答案:C
5.以下不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是?A.罪刑法定原则
B.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不得确定有罪原则C.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法院D.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答案:A
6.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A.刘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从其住处搜出的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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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错误率】90.28%


77.下列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对于检察院侦查的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B.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发布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若利害关系人申请延长公告期限的,法院可以延长3个月
C.法院审理违法所得没收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参加
D.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检察院申请没收的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 ●
【答案】ABC
A项,没收程序的申请只能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申请,A错误。
B项,没收程序的公告期间类似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者延长,B错误。
C项,没收程序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法院开庭审理的,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若法院不开庭审理,检察院无需派员参加,C错误。
D项,我国没收财产程序的证明标准为“属于”和“具有高度可能属于”,换言之,只要法院认为检察院申请没收的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即可裁定没收。不需要必须达到确认“属于”的程度。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02
【错误率】88.53%



97.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欧某和冯某犯职务侵占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被告人牟某无罪,上级法院在巡视检查期间发现本案存在欧某为牟某顶罪的重大嫌疑,遂指令A市中级法院对欧某与牟某启动再审,经再审查明欧某并未参与职务侵占,系为牟某顶罪并替冯某分担罪责,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是?
A.再审期间法院可决定对欧某中止执行有期徒刑
B.本案再审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C.法院可在再审判决中加重冯某的刑罚
D.再审期间检察院可决定对牟某采取逮捕措施


● ●
【答案】AB
A项,解题关键词是“可决定”“中止执行”。再审期间不停止原裁判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才可以决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本题中,欧某替牟某顶包,还替冯某分担罪责,很可能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因此A项说再审期间法院可决定对欧某中止执行有期徒刑是正确的。此时,你是不是在想,“不对啊,欧某虽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他可能构成包庇罪啊!这不属于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吧?”这就中计了!本题是针对欧某与牟某职务侵占罪的再审,即便欧某可能构成包庇罪,法院受制于不告不理原则,不能直接在再审程序中定欧某的包庇罪。法院应当将欧某犯包庇罪的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即另案处理。在针对欧某与牟某职务侵占罪的再审中,欧某是可能被改判无罪的。
B项,解题关键词是“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审法院,即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本题中,上级法院指令A市中级法院启动再审,而A市中级法院正是本题的终审法院(原审法院),因此A市中级法院再审应另行组成合议庭,B正确。
C项,解题关键词是“可”“加重冯某”。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再审若只针对一部分原审被告人,法院对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本题中,上级法院指令A市中级法院对欧某与牟某启动再审,该再审没有针对冯某,因此不得对冯某加重刑罚,C错误。
D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院”“决定”“逮捕”。谁启动再审,谁决定强制措施。具言之,若由法院启动再审,是否逮捕原审被告人由法院决定;若由检察院通过抗诉的方式启动再审,是否逮捕原审被告人由检察院决定。本题中,上级法院指令A市中级法院启动再审,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对牟某决定逮捕,因此D说可由检察院决定对牟某采取逮捕措施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
03
【错误率】81.93%



98.甲系暴力精神病,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某县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经过审理,认为甲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判决甲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对甲决定强制医疗
B.经过审理,认为甲系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审判程序进行审理
C.经过审理,认为甲系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驳回某县检察院的申请
D.经过审理,认为甲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依法对甲作出判决


● ●
【答案】C
本案中,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对甲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甲系被申请人,某县法院开庭审理强制医疗程序。
A项,某县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决定驳回某县检察院的申请,二是决定强制医疗。某县法院审理强制医疗程序不能作出判决。A项说应当判决甲不负刑事责任是错误的。
BC项,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甲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同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驳回某县检察院的申请,将甲交由家人管教和治疗。可见,B项说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是错误的。C项说应当驳回某县检察院的申请是正确的。
D项,某县法院审理强制医疗程序,不能作出判决,只能决定强制医疗或者决定驳回某县检察院申请。D项中,某县法院认为甲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驳回某县检察院的申请,同时将案件退回某县检察院。D项说某县法院应当对甲作出判决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04
【错误率】80.80%


78.甲因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若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甲的盗窃事实存在,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应当对甲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B.若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甲的盗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甲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新的证据,认为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对甲提起公诉
C.若某县检察院认为该盗窃案并非甲实施而是另有其人,应当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D.若某县检察院对甲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若甲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某县检察院申诉,某县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


● ●
【答案】ACD
A项,破解关键词是“应当”“酌定不起诉”。甲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但酌定不起诉体现了检察院的自由裁量与起诉便宜,检察院既可以提起公诉,也可以不起诉,A说“应当”对甲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是错误的。
B项,破解关键词是“证据不足不起诉”“新的证据”。在审查起诉方面,我国奉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一追到底的精神。因证据不足不起诉后,若检察院收集到新的证据,经过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仍然可以依法提起公诉,B正确。
C项,破解关键词是“并非甲实施”“另有其人”“退回”“撤销案件”。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认为犯罪事实并非该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首先给该犯罪嫌疑人一个交代,即对其作法定不起诉决定。但由于案件另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重新侦查。C项存在两处错误,其一,某县检察院没有对甲作出不起诉决定而直接将案件退回某县公安机关错误。其二,某县检察院将案件退回某县公安机关建议撤销案件错误。
D项,破解关键词是“证据不足不起诉”“甲不服”。在法定不诉、酌定不诉和存疑不诉中,只有被酌定不起诉人有资格、有可能不服而申诉,被法定不诉或者存疑不诉后,被不起诉人没有资格申诉。D项中,某县检察院对甲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甲无权申诉,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D。
05
【错误率】77.43%



96.效率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之一,下列表述体现效率的有?
A.对于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B.对于交通肇事的行为,适用不逮捕而直接起诉
C.对于一起涉黑案件,为了保证证人安全,法庭在庭前核实了证人身份,在庭审中说明了这一情况
D.第一审宣判前,法庭发现案件量刑部分争议太大,在宣判之前重新开庭就量刑部分组织辩论


● ●
【答案】ABC
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之一,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效率意味着速度、快捷,这时就可能和公正产生矛盾。效率与公正应当并重,当效率与公正发生冲突时,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A项,解题关键词是“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体现,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换言之,对未成年人本可以起诉,通过一审、二审等程序对其定罪。但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对一部分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分流,终结于起诉阶段,不再进入审理程序,故而提升了诉讼效率。A正确。
B项,解题关键词是“不逮捕而直接起诉”。对于交通肇事行为,考虑到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无需逮捕直接起诉,由于节省了审查批捕的程序,提升了办案效率,B正确。
C项,解题关键词是“庭前核实”“庭审中说明”。庭前核实证人身份,庭审中就不用再核实了,节约了庭审时间,提升了审判效率,C正确。
D项,解题关键词是“重新开庭”。经过审理本应作出判决,但由于案件量刑问题争议过大,遂在宣判前重新组织法庭辩论,这是为了实现公正而牺牲效率的做法,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06
【错误率】75.01%


37.苏某以S市某公司名义,未经批准在H市L区设立办事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90余万元后潜逃海外,半年后,苏某在越南被抓获并经P市押解入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经指定管辖,H市检察院可向L区法院提起公诉
B.S市中级法院可以审理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C.P市的法院不可以审理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D.在侦查过程中,经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可请越南相关部门协助移送涉案财物


● ●
【答案】C
A项,解题关键词是“H市检察院”“向L区法院”。在我国,提起公诉需要遵循“门当户对”要求,即检察院应当向与之对应的同级法院提起公诉,而不能直接向上级或者下级法院提起公诉。本题中,H市检察院可以向H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L区检察院可以向L区法院提起公诉,但H市检察院不可以向L区法院提起公诉,A错误。
B项,解题关键词是“S市中级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由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包括:国恐无死没缺。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当由中级法院一审。不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经《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但法定最高刑仍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换言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自然不可能由中级法院一审。是故,B项说S市中级法院可以审理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是错误的。
C项,解题关键词是“P市”“不可以审理”。在我国,对于地区管辖,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以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本题中,P市既不是苏某犯罪地,也不是苏某居住地,而是其入境地,P市的法院对苏某案件没有管辖权,C正确。
D项,解题关键词是“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定程序请求外国相关部门提供刑事司法协助。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如需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需要层报公安部。检察院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过程中如需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需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院在审判阶段如需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需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本案中,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请越南相关部门协助移送涉案财物的,应当层报公安部而非最高人民检察院,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07
【错误率】74.19%


76.董某涉嫌受贿罪被A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调查期间董某始终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调查终结后,本案移送A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检察院认为该案需要指定审判管辖,在审查起诉期间协商同级法院办理指定管辖事宜
B.检察院在受理审查起诉后,对董某先行拘留,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C.董某未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D.经上一级监察委员会批准,A市监察委员会在移送检察院时对董某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 ●
【答案】BCD
A项,解题关键词是“指定审判管辖”“协商同级法院”。本项考的知识点较偏,请考生熟悉即可。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指定审判管辖的,检察院应当在监察机关移送起诉20日前协商同级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本题中,A市监察委员会已经将案件移送起诉,A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不能再与同级法院协商办理指定管辖事宜了,A错误。申言之,此时A市检察院只能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如需指定审判管辖,由法院系统调整。
B项,解题关键词是“审查起诉”“先行拘留”“留置”“自动解除”。监察机关对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应当及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决定,交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是故,B正确。
C项,解题关键词是“未委托辩护人”“应当”“通知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在审查起诉阶段,鉴于在检察院或者看守所派驻有值班律师,检察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及时提供法律帮助。若符合指定辩护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待法援律师到位后,值班律师无需再提供法律帮助。本题中,董某未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是正确的。
D项,解题关键词是“上一级监察委员会”“从宽处罚”。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本题中,董某始终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经上一级监察委员会批准,A市监察委员会在移送检察院时可以对董某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08
【错误率】62.03%


73.丁系某市副市长,因涉嫌贪污被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丁逃往境外。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对丁不得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B.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可以在全国范围通缉丁
C.因丁系副市长身份,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丁应当经上一级监察委员会同意
D.某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应将涉案财物移送某市检察院


● ●
【答案】AC
A项,解题关键词是“不得”“缺席审判”。对于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被告人,若逃往境外,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查清,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按照缺席审判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中,丁涉嫌贪污犯罪并逃往境外,某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丁还是有可能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故而,A项说对丁不得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是错误的。
B项,解题关键词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通缉”。监察机关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决定通缉。显然,若在全国范围内通缉需要层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因此,B项说若在全国范围内通缉丁,需要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是正确的。
C项,解题关键词是“副市长”“应当”“上一级”“同意”。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可以依法对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实施监察。若监察委员会认为自己所管辖的案件重大、复杂,可以报请上级监察委员会管辖。本案中,某市监察委员会对本市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有权立案调查,即便丁系某市副市长,某市监察委员会仍可对丁立案调查。若某市监察委员会认为丁的案件重大、复杂,可以请求移送上级监察委员会管辖。但某市监察委员会对丁立案调查,无需报请上一级监察委员会同意,C错误。
D项,解题关键词是“涉案财物”“移送”“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将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将调查对象的涉案财产移送检察院处理。未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还应将涉案财产移送法院,由法院在判决时决定如何处置。本题中,某市监察委员会将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将丁的涉案财产移送某市检察院,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
09
【错误率】55.62%


7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 ●
【答案】ABC
A项,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A正确。
C项,对符合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可见,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C正确。
BD项,和解与调解不同。法官虽然可以组织双方和解,起个主持作用,但法官不参与讨论双方和解的具体内容,和解注重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双方关系,和解协议不加盖法院公章。而调解则不同,调解是由法官居中调停,法院主持并参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讨论,注重法官与被告人、被害人之间的三方关系,调解协议加盖法院公章。显然,对于当事人而言,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哪个文件更令人感觉稳定、可信?当然是调解协议。因此,和解协议确定的赔偿内容,一般需要即时全部履行。如果不能即时全部履行的,法院应当采取调解方式,这意味着,调解是有可能分期履行的。是故,B正确。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10
【错误率】55.58%


74.某私立幼儿园幼师甲,经常对小班的小朋友花花采取用针扎、往嘴里抹芥末的方式进行虐待式教育。一日,甲又用针扎了3岁的花花,同班3岁小朋友朵朵回家后将情况告诉了父母,朵朵爸爸立即报警,某县公安机关对甲以虐待被监护人罪立案侦查,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因花花只有3岁,侦查人员不能组织花花辨认甲
B.因朵朵只有3岁,朵朵向侦查人员的陈述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C.朵朵爸爸的报警行为属于控告
D.花花的妈妈可以自己名义与甲刑事和解


● ●
【答案】ABCD
本题综合考查了证据、立案与刑事和解,难度不大。
A项,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可以组织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至于被害人的年龄,立法没有限制,只要被害人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花花可以辨认甲。当然侦查机关应当做好对花花的保护工作。A项说因为花花年龄小,所以不能进行辨认是错误的。
B项,朵朵看到了甲虐待花花,属于证人。证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即可作证,与年龄大小没有绝对关系。本案中,朵朵虽然只有3岁,但只要朵朵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朵朵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B错误。
C项,只有被害人才可以控告,本案中的被害人是花花,朵朵爸爸的行为属于报案或者举报。C错误。
D项,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本案中,花花系被害人,花花的妈妈属于其法定代理人,花花的妈妈可以“代花花”与甲和解,而不能直接以自己名义与甲和解。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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