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代码是多少?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引用日期]

南溪区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宜宾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

五粮液技术与食品工程学院[引用日期]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引用日期]

智能制造学院[引用日期]

现代农业学院[引用日期]

人文社会学院[引用日期]

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引用日期]

文创与旅游学院[引用日期]

新材料与化工能源学院[引用日期]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

教学名师-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

中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表扬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引用日期]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引用日期]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引用日期]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

为了保证教材质量,维护学生利益,我院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两学年教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资质符合条件的教材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两学年教材 (包括高职、中职、自考专升本教材)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具有3家及以上出版社的川渝代理资格或发行网点资格;

4.近5年内在3家及以上高校的教材中标合同及销售业绩证明。

5.近3年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的证明材料。

1.保证所提供教材与我院订购教材的一致性,保证每学期课前到书率(包括单本征订的教材)不低于98%。对不再版或其他原因订不到的教材,应在接到定单起3日内告知我院,以便调换版本。

2.无论购书量的多少,中标方都应及时免费送货上门,并搬运入库、拆包、上架;并提供中标方的购书清单(出版社签章的)以及与我院订单一致的供货清单,并在教材外包装上标明:教材名称、单价、册数、总包件数、整包或混包、校区等有关信息。

3.教材不分品种,按不低于26%的折扣率统一报价。折扣率指投标人折让的部分,其实际价款=码洋价*(1-折扣率)。

4.无条件接受我院提交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1天内回告该书有无,以便我院重新选购。追补的教材应在1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与中标价的折扣一致。

5.保证提供正版教材。经查证中标方供应盗版教材,我院有权提前解除订购合同。且中标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我院该教材总码洋10倍的赔偿。

6.中标方应无条件接受供应教材中缺页、重页及残损教材的调换,无条件接受清退教材,且应承担相关费用。

7.每年春秋两季订书前,中标方必须及时提供当年全国新华书店大中专教材电子版和纸质版征订目录(10套)。同时按我院的要求提供相关出版社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征订目录和教材配套课件等教学资源。

8.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后,及时组织相关出版社到校开展教材展,帮助教师了解、选择教材。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证明材料;

(2)新闻出版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出版社授权的川渝代理资格或发行网点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5年内在3家及以上高校的教材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教材销售发票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10)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11)招标书内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为必备文件,如有缺项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三份(请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盖章。开标时以正本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 9日(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宏发路94号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办公室(办公大楼22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发售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须携带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到学院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本项目购买标书、投标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

1.有意投标的单位,须在2013年7月9日17:00前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密封方式送达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监审处,并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

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全额返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待合同完全履行后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本次招标必须3家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标书各自密封,评标会上公开拆标。

七、开标、评标和定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评标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组织,纪委、监审处监督开标、评标全过程。

1.开标时间:2013年7月 1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开标、评标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上述服务条款,供我院在评标时参考。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2.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合同书。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学院将在南充日报上发布招标信息,同时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采购人:南充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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