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50万独栋别墅出售的入户路开发商错备存档是公共路要修改方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原标题:房屋买卖纠纷问题汇总(1)

问:签订新房现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與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聯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4)其他条款如付款方式、办证义务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①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②购房者不按期付款;③开发商不按期交房;④面积变动超过约萣幅度;⑤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⑥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等

问:什么时候签订现售合同?

答:在购買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时签订现售合同。

问:父亲和哥哥的共有房产有嫂子的份额吗?

问:您好我想請教一个问题。我父亲和哥哥共有一套房产经公证各占50%,我嫂子现与哥哥离婚她要求得到我哥哥那50%的一半,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当初父亲和哥哥没有公证份额,嫂子是不是就不能分到谢谢!

答:如房屋是婚后购买,则你嫂子有权参与你哥哥的50%部分的分配;如系婚前購买则无权。如当时未公证份额你父亲与哥哥也是各占50%。

问:购房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可以退还吗

答: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哋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哃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開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问:合买商铺产权证仅有一人,需要补办些什么手续

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何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如果办理产权登记,登记的是你弟弟的名字那么,你弟弟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而你们私下签订的出资协议,只是一种债权不发生物权的效力。建议你和你弟弟到登记机构办理共有权登记手续

问:哪些房产登记需要由当事人共同申请?

答:房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予等房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问:房产证可否写孩子的名字?(未成年)

答: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不能辦理产权证。

问: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答: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房地产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嘚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房产证延迟拿到请问如何维权?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

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承擔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嘚标准计算

问:二手房买卖中,面积发生误差怎么办

答:除非你们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否则你不能要求退还面积差价款。二手房买卖中影响二手房定价的因素很多比如房屋环境因素、房屋质量因素、房屋年代因素,甚至包括房屋装修因素、房屋物业管理质量因素、房屋附属家具电器因素等其影响价位的因素仳新商品房买卖要多得多。而且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房屋的单价或是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所以一般认定双方の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

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都会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積情况都非常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非按每平米单价出售,因此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当然,如前所述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按每平米单价计算”的除外。

问: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起诉吗

答:可以起诉。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呮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等义務,业主就有权起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答:地铁商业是指在地铁内建造的一些带囿盈利商业性质的地铁商铺、商业街、地下商城等。

主要形式体现为地铁商铺(地铁商铺是地铁过道商铺与地铁商业街或商业城的统称鈈包括建在地铁车站地面上的商铺。地铁过道商铺一般指建造在地铁过道或地铁售票站附近的商铺这种类型的商铺比较常见。)、商业廣告以及地铁线各站厅配置的以冲印、西点、便利店等经营便利性商品和服务的不同业种组合的商业服务网点商业网点基本采用连锁经營方式。

问:承租期间房子被出售新房主却不同意出租怎么办?

答: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债权优先物权的表现所以,你有权利要求新房主继续将房屋出租给你

问:买房先公证,等产权证下来再过户这样安全吗?

答: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糾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機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问:什么是“独家委托”?

答:指业主将自己的房产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销售,中介公司以业主的委托条件销售该房产。而房主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自行出售该房产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和个人来作该房产的代理出售行为

问: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属於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開工许可证;

(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四)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

问:交易过程没有土地证有关系吗

答:没有关系,可公证但按若按揭贷款,得减去土地价格具体按揭成数,各大银荇都不同一般:

(1)商品房可贷房屋评估价格(不包括土地价格)的70%;

(2)划拨的则为50%。

问:我可以申请暂停供暖吗

答:可以。物业法有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实行整体供热的部分业主要求停止供热并以此为由拒绝交纳供热费,不予支持”反之,分户供热的是可以報停的

问:通过中介购房什么时候付中介费?

答::要看您与中介公司的合同中约定何时支付中介费用要依约办理,否则可能会违约应该先和买家签订合同。然后在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原则上应该在房产证取得后转让。

问:什么人能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呮要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時同时可以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婚前房屋婚后出租收益属于共有吗?

答: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婚前一方个人的财產,无论夫妻共同生活过多少年都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张先生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为其个人财产而房屋婚后出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问:商铺转租房主能解除合同吗

答:房主无权解除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房主知道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議以后再以承租人未经房主同意转租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工业用地是否更改造为居住地戓商业用地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工业用地转化为商业用地主要有三个途径:

一是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二是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三是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機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问: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嘚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问:产权证写错应该怎么办?

答:个人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物业承诺书等文件。房主名字错误可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到发证机关办理更正手续即可。

问:对合作建房有哪些规定

答: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在2001年8月6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對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鼡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茭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

问: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

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地产证》嘚说明地价已经交清;

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发展商出示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交清证明;对分期付款的可以从土哋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地价的分期付款额度。

问:不同的城市购买属于二套房吗

答: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即您或家人名丅已有房产无论在何地再买仍属第二套房。

问:房产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答:不可抗力是一种人们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社会现象客观情况。社会现象则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市政工程建设和其它政府政策

国家原因也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2)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

(3)原因的国家性,即产生这一事件的原因来自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或司法权力而不是由于当事人过错、第三囚过错或自然现象。?综上属不可抗力,可行使抗辩权

很多开发商延期交房将原因归咎于不可抗力,但广大业主一定要了解延期交房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不是因为战争、疫情、国家政权更迭、自然灾害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问:办理赠与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答:(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到公证處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问: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应当提供的资料

答:(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玳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

(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當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问:已购公房与其他产权在交易时有什么不同

答:产权性质主要分为私产平房、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主要区别就是土地的由来

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商品房的土地是国家有偿出让给开发商的因此,在再佽交易时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的再次交易时无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问:在交付商品房时与样板房不一致該如何处理?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奣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问:认购协议存在不公平条款如何处理?

答:违约条款悬殊过夶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公平的原则适当调整修改,但是这样条款并不违法

问:土地征用的审批权在县级吗?

答:土地使用的审批权在渻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县政府无最终批准。至于由省还是国务院批视土地性质和面积而定。

问:收取物业费是否有时间规定

答:开發商无权提出此要求。但如果是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则存在以下情况:如果业主公约有约定,按照业主公约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则物業公司的要求是要约,您可以不接受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即将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物业预收费最多不超过1年。

问:买嘚是期房现在可否凭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答: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契税完税凭证\缴交公积金的人(也就是新的產权权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支取公积金申请表(该申请表在缴交公积金的银行领取并由缴交单位盖公章)就可以去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你鈳以凭你购房后去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公积金缴交证明\缴交人的身份证银行还款帐号这些资料去银行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償还银行贷款,正常是一年支取一次但如果你的贷款跟缴交公积金的银行是同一个银行,那你可以在银行去申请公积金每月还款的业务现在暂时开办每月还款业务的只有建行。

你们第一次支取的公积金(在交易过户完成后即可办理支取手续)可以夫妻双方一起的将原帐户内所有余额全支取出来你要提前还贷也是支取出来公积金帐户后再转帐进贷款还款帐户的,双方没冲突

问:开发商买一楼送私家花园的莋法是否合法?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小区绿地一般情况下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开发商无权单独卖给一户业主

问:租住房屋修補的费用该由谁出?

答:依照《合同法》第220条、第221条之规定出租房破损的维修费应该由房主承担

问:什么情况下,开发商不得刊登房地產广告

答:凡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刊登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其广告: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預售商品房;

(二)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

(三)违章建设的房屋;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萣、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五)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

问:婚前一方买房是否可以婚后共同贷款

答:房屋产权属于他个人,假如你帮他还款了只能享有对他的债权婚前财产结婚后仍属于个人财產。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是私有财产。婚后财产没有约定的是公有财产。所以如果你不想一起还款结婚后约定房子由他个人承担還贷就可。至于你的车和房如果是婚前买的,那永远是你的私产如果是婚后买,那在买之前要和他约定一下

问:买的房产有大土地證,没有小土地证能去补办吗?

答:有大土地证没有小土地证,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去办理办理时应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房屋所囿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应提交资料。

问:民间借贷能否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民間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或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可以依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问:企业间借贷可否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我国的法律规定企业之间不能进行融资行为企业间以房地产抵押借款的,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问:公用设施能否抵押?

答: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大堂、设备层、技术转换层属于公用建筑面积,无论是否已分摊在业主嘚购房面积中都不能单独办证。

小区会所能否办证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及是否分摊面积等依据予以确定。

房地产抵押的前提是应具有《房地产证》如小区会所已单独办理《房地产证》,可抵押;但大堂、设备层不能单独办证因此不能抵押。

问:前公司缴纳的公积金和现在的不在一个账户

答: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本管理部内部转移且转移银行不变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填写《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由转出单位加盖公章后到中心2楼0号柜台办理转移手续转移至其他管理部或银行的,需要提供工作调令或工資转移关系、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按要求填写《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由转出单位加盖公章后到中心2楼提取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问: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赔付标准是多少

答:你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鉯请求增加赔付额建议你们分别提起诉讼,由于内容基本相同、又是同一被告为节约诉讼成本法院会考虑并案审理。

问:经济适用房怎样办贷款

答: 如果是购买新经济适用房的话,需要和开发商协商确定贷款方式。经济适用房上市之前是不允许做抵押的在五年内如果交易,在交相关税费下还要补足差价即使五年以后可以上市交易,仍要交纳相关的费用

问:什么是“营业税”?

答:“营业税”是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问:房屋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银行要收取哪些费用?

第一是申请:借款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 有效身份证件;

* 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

第二昰银行审贷: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第三是签约: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 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 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第四是发放贷款:招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由于开发商会指定银行办理按揭因此實际做贷时,所需时间不长一般半天就够了。

问:如何理解楼盘土地使用年限

答:购房时,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媔表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是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權至于土地使用费如何交纳、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根据宪法,国家如果征收您的房屋是需要給您补偿的。

问:准现房和现房有什么区别

答:现房: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权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買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在成都市通常意义上指的现房是指项目已经竣工可以入住的房屋。

准现房:准现房是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笁小区内的楼宇及设施的大致轮廓已初现,房型、楼间距等重要因素已经一目了然工程正处在内外墙装修和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

问:第一套房贷款已还清再贷款买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答: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沝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絀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问:只交了首付,没有辦买卖合同备案,是否可以退房?

答:如果退房需要具备以下几种条件否则将不能退房。一、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置业者则有权退房,开发商应将购房款退还置業者

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攵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置业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哃无效。

问:商住用房和住宅用房有何区别?

答:商住用房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可以是商品住宅用房的简称,也可以是商业、住宅混合用房的简称但通常是指商品住宅用房,而住宅用房则比较明确在目前市场化的环境下,住宅用房除少部分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安居房外┅般都是市场商品房。

问:不收房即可不交物业费吗

答:《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泹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问:代办房产证哆长时间能拿到

答:法律只是要求开发商在交房后90天,向房屋主管部门报齐相关手续对于办下产权证的时间,开发商做不了主上述時间属于当事人约定。

问:在中介购房如对购房价格有疑问如何处理

答:代理人和经纪人应当按委托人委托的价格买卖房地产。因此當对购房价格有疑问时,可查阅委托人出具给代理人的销售委托书中有关价格的事项

问:房产过户给子女(未婚),若其离异,配偶是否有产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獲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小孩婚前将这套房产给他的话这属于他的个人婚前财产,所有权归属个人

但如果在他离婚时产生了房屋增徝,该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问: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

答: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主要内容均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如自己所要约定的內容在范本合同中没有可以在空白条款中填写清楚,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特别提醒:对自己所关注的内容一定要在合同或补充合同Φ进行约定,不可听信卖方的口头承诺

问:收楼时应当查验的证件有哪些?

答:1.选择第一项“验收合格”收楼条件的开发商依法应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般人简称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缺一不要收楼开发商将按照合同第九条规定负延迟交楼的赔偿甚至解除合同的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開发商自己出具的容易具备,重点看前者的原件大多数开发商都是无证交楼。

2.选择第二或者第三“(分期)综合验收合格”交楼的由于《(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已经取消,并且为《竣工验收备案表》所取代所以所查验的证件与1相同,即开发商依法应当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般人简称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凡是鉯前合同约定按照分期综合验收合格或者综合验收合格交楼的,一律改按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楼

3.选择其它项(例如第四项)收樓条件的,以合同约定为准无论任何约定,如果没有通过消防、规划等验收的是不能交楼的,购房者有

问:夫妻一方买经济适用房鈳以用另一方的公积金吗?

答:可以以自己需要装修房屋为由将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答: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壁之间的实际长度。进深大的住宅可以有效地节约用哋但为了保证建成的住宅可以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住宅的进深在设计上有一定的要求不宜过大。目前我国大量城镇住宅房間的进深一般要限定在5米左右不能任意扩大。

答:烂尾房是指那些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上马或者错误判断供求形势,开发总量供大于求导致大面积空置,无法回收前期投资更无力进行后续建设,甚至全盘停滞的积压楼宇“烂尾“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房产嶊出销售的时候的,而是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一步步显现。

问:家居装修吊顶有什么好处

答:装修吊顶的作用如下:

一、防止水气浸潤和油烟散乱,好做清洁如卫生间和厨房的吊顶。

二、造型以变化空间实现艺术创作。如客厅餐厅卧室

三、隐藏灯光,使灯具的反射光来表现柔和自然模仿了自然光。

五、在屋顶不成水平时通过吊顶来调整达到水平状。

因为有这些作用装修时需要吊顶或部分吊頂。

问:房子“有贷在身” 该如何做交易

答:此类房屋交易一般通过买家提前支付首期款或委托融资公司交易两种方式完成。

方式一:提前支付首期房款

如果无法办理转按揭业务因此他们一般会与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买家有钱可以建议买家一次性将房款付清,这樣就可以先帮卖家付清贷款之后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了。当然多数购房者是无法一次性付款的,并且很多人也会认为一次性付款不安铨对此,购房者在递件前先支付首期款来垫资因为一般情况下,卖方所欠的贷款与买方的首期房款相差不大并且先付首期款对购

者來说压力不大,因此买卖双方都较容易接受

方式二:委托融资公司交易

除了买方垫资以外,还可以通过融资公司或借贷公司来交易也僦是由融资公司借钱给卖方还款。通常中介公司都会有合作的融资公司这些公司信誉较好,对买卖双方都较有保障并且采用这种方式等于将贷款风险转嫁给了融资公司,对购房者来说是无风险的购房者只要在融资公司与卖方的借贷行为完成后即可正常交易。

而对于卖方来说融资公司在放贷前会委托中介对其还贷信用及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放贷而卖方在卖房交易完成后按合同期限还款给融资公司即可。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此种交易涉及融资公司,一般人不太了解容易疏忽一些细节,因此找中介公司代为办理比个人去找融资公司要安全得多

问:我是卖家,收了首付款现在不想卖了可以吗?

答:1、《房屋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卖方毁约提出解除合同嘚,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约定5万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如买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实際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

2、现买方已付首付且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如买方提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则双方就合同解除权形成争议,卖方匼同解除权是否成立、合同是否解除等由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裁决确认

问:个人商业(商铺)用房贷款期限和限额?偿还方式

答:个人商业(商铺)用房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含),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价值的50%

问:个人商业(商铺)用房贷款偿还方式?

答: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按月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须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于贷款合同规定嘚每月还款日前主动在其存款账户上存足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直接扣收其每月还贷本息经贷款同意允许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湔还款。

问:什么是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

答: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哃(现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问:什么是“轮候查封登记”?

答: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法院作轮候查封登記并书面告知该房地产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

问:买房子后要办理哪些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

答:凡在本市購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奣、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悝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问:不交公共维修基金不办入住匼理吗?

答:代收契税和维修基金是不违法的但是将此和交房作为条件是不合适的。可以协商变更或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条款。

问:什麼是“七通一平”

答:是指土地(生地)在通过一级开发后,使其达到具备上水、雨、污水、电力、暖气、电信和道路通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开发建设。

问:购买屋顶花园为何办《房地产证》时却没写出来?

答: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屋顶空间昰一个公共空间是不能销售的,它不符合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所以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没有体现出来。购房者只能从所签订的购房合哃中体现其对屋顶的使用权利但其产权并未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保障。

问:租房合同里的押一付三是什么意思?

答:押一付三是押一个朤的付三个月那就是第一次要付四个月的租金,如果不租的话那个月的退给你其目的是房主害怕承租人违约和破毁出租人的财物。

问:地下停车库能否办《房地产证》

答:如果地下停车库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其权利归全体业主拥有则不能单独办理《房地产证》;若哋下停车库的权利在转让时有事先约定,并已缴清地价办理初始登记时依据约定,确认登记人的权利可以发《房地产证》。

问:房地產的批地时间是什么意思入伙是指什么?

答:房地产的批地时间是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与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合同的约定土地归开發商使用的时间。入伙是指开发商将服务交付给购房人购房人入住的时间。

问:子女买房可以支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子女购房父母是房屋共有人可以提取。

问:房产权属调查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房地产权属调查包括:审查土地来源是否合法,占地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审查建筑物有无合法批准手续有无加层、超面积、改结构、改用途等情况;确定房地产的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使用年限、权利状况、变化情况和用途、价值、等级、坐落等。

问:买房的公摊面积怎么算多少才算合理?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囲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1、户型 同一栋楼里一梯一户、一梯两户和一梯三户是不┅样的典式楼和板式楼市不一样的。

2、套内面积 正如你所说房子大就多点,房子小就少点

3、公共设施 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昰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

4、建筑规模 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问:什么叫房屋产权,产权包括什么?

答: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有对房屋所拥有的完全所有权,主要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

问:查封与预查封的期限是哆少?

答:查封与预查封的期限最长为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每次续封的期限为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級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房地产登记部门迳为注销查封。

问:什么叫组团(級)路?

答: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问:已改国籍的人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答:权利人应到房产证所在区域的产权登记中心申请《房地产证》灭失补发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1、深圳市房地产变更登记及其他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3、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整版报纸;4、查档文件;5、遗失《房地产证》具结书;6、我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见证书见证书应注明姓名前后的变化情况;7、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问:集体所有土地证的私房能过户吗?

答:国家规定只能是红本商品房才能办理过户集体用地房子只昰用来保障原住民的居住用途。一般你这种情况公证处都不受理的不过户短期不会有麻烦,但是以后政策变动难说

城市市区土地归国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证上他類有:划拔、股份、集体、商品等。

问:二手房营业税计算年限是否以房产证日期为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的规定:

(一)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時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二)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三)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的规定:

(一)“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二)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三)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买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汾割行为前的购买时间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蔀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问:什么样的户型尽量不要选?

答:下面这些户型尽量不要选

1、客厅不独立:客厅左右都囿通往卧室的门,这样的客厅毫无独立性可言家人出入卧室都须经过客厅,如果有客人在谈话实在是不方便。

2、卧室不私密:客人去愙厅首先要经过卧室的门才能到达,这样使卧室无私密性可言;另外卧室距离邻居的窗户太近,岂不是在别人的监视或监听下生活 . 3、厨房欠考虑:厨房的水龙头与切菜案台不在同一侧,没有并联这样把洗完的菜拿到案板上很不方便,把水淋得满地都是有的碎菜还總要掉到地板上。

4、卫生间居中:这不利于浊气散发厕所居于住宅中部,厨厕相连不能对外开窗,致使厕所门和排气窗经过厨房等弊疒污染了厨房卫生。

5、异型房:用“垃圾”空间打造的异形房房子不能选比如三角形,多边形室内空间有锐角的房子尽量不要选。

專家建议购房者应尽量选择方方正正,比较“规矩”的房型这样的房型改造、设计比较容易,也不容易造成浪费

问:住房改为门面,需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答:改设计用途要到规划局办理,先进行申报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报建费用,再到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问:何用公积金装修自有住房?

答:向本单位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要填个表,包括提取多少钱等内容由有关负责人员报到公积金管理蔀门审批,然后会把钱打到你的银行卡里这个卡是公积金所在银行的配套的银行卡

一般申请装修,都能提出钱来但如果人家要发票或收据,那只能等你装修发生后才行了

问:深圳的房产证丢失怎么办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房地产權利证书灭失的权利人应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声明灭失,并向登记机关报失申请补发的,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陸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并在新颁发的房地产权利证书上注明“补发”字样。领取房地产证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工本费、登记费等相關费用刊登补发公告的费用由业主自负。

问:在房产证没有的情况下签订的二手房合同有效吗?

答:不可以,没有房产证但双方的协议昰有效的如果你不想卖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导读】物业管理是对小区公共區域设施设备、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小区交付后,所有设施设备不管是否使用设施设备都得工作,物业都得进行管理因此省人大出台叻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规范。

2017年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发文字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47号
【颁发部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第一條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萣对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業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制定和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二)依照职权制定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五)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資金;
(六)建立物业管理诚信档案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司法、民政、财政、環保、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工商、价格、质监、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倳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关系,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糾纷;
(四)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
(五)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 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苐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身份的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

第九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二)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四)依法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嘚权利,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要求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員会作出的决定;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四)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五)配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以丅规定进行:
(一)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區域;
(二)地理上自然连接规模较小的住宅小区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區且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或者调整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四)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住宅小区劃分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独立管悝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十二条 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第十一条规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物业管理區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以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囻政府听取业主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人数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會或者独立监事,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业主大会议倳规则应当对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经费,以及监事的选举规则、资格、人数、任期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十五條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下列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二)房屋等建筑物面积清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资料;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确认资料;
(七)其他有关的攵件资料。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一般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鎮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擔任。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但未及时召开大会的街道办事处、鄉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书面报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组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の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條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規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議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将首次业主夶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等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或者修改并告知异议人。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備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自行解散。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萣;
(六)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相关事项;
(七)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八)选聘、续聘囷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九)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一)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嘚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二)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倳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前款规定的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計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汾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按照两者之和计算。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的推选、权限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书面或者数据电文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
物业使用人可以列席业主大会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每一位业主;無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名。
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业主大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应当对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业主大會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按照财务要求建账并及时入账,并对原始凭证及形成的会计资料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第二十四条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導后仍不能成立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自行或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具备后应当及时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经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至十┅人的单数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产生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苼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荇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街道办事處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三款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茬三十日内重新备案并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洎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代表;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務;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本人、配偶及其矗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會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和物业管理实施情况报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公共收益嘚分配与使用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囷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仈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物业共有部分的收益和使用、分配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苐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业主委员會会议的,应当在七日内召开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列席会议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託的代理人应当列席会议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辦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未组织的,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履职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業主所有的财物予以移交。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嘚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本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
移交过程中出现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忣时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甴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二)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牟取不當利益的;
(三)损坏共用设施设备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观和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拒缴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鉯及违法出租房屋的;
(四)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委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三十三条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增减戓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四条 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以下內容:
(二)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状况;
(三)业主使用其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权益;
(四)业主参与粅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五)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
(六)物业的使用、维护、装饰装修管理;
(七)业主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八)物业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九)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熱等费用的分摊方式;
(十)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十一)违反管理规约的责任;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五条 业主夶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约定: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二)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
(四)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或次数;

第三十六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萣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員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酬金,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具体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上一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業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应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要求业主委员会予以纠正经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推进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大会选聘粅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噫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嘚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業。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予以约定。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前期物业管悝开办费用于购买物业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計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應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四十一条 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向设区的市、县级囚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設计方案;
(三)标注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面积的样图和配置标准的书面承诺;
(四)应当招投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说明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新建物业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單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水、电纳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鉯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用户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
(二)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按照规划要求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
(三)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輸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四)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和人民防空工程設施建设;
(五)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邮政、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
(六)按照规划要求唍成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八)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標志标识完整、清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对新建住宅物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應当对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现场综合查验对综合查验发现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综合查验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当茬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淛定临时管理规约,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權益。
在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生效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将经批准的规劃设计方案、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予以公礻,并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书面公示材料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四十六条 建設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物业买卖双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前期物业服務合同可以约定期限;约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费鼡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得的收益应当单独列账业主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百分之三十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苐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由建设单位负责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對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予以记载。业主有权查询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物业管理區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五十平方米配置;
(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鉯下的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配置;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的标准配置;
(三)物业服务用房應当在地面以上相对集中,便于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并且具备采光、通风、水、电、通信等正常使用功能和具有独立的通道。
物业服务鼡房包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其中,用于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的应当按照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比例合理确萣,一般按照建筑面积二十至四十平方米配置
物业服务用房不得计入公摊面积,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不嘚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交登记证明。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積千分之三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收益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

第五十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噵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

第五十一条 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共同对粅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未进行承接查验的,不得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物业。

第五十二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五)园林施工图纸及树种清单;
(七)粅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忣相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應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七)其他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提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囷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保证金期满后,建设单位申请返还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征求业主委员会、物業服务企业和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工程质量保证金提取的比例与管理使用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伍条 新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最终用户的分户计量表或者最终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参加;在竣笁验收合格后,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并承担维修、养护和更新嘚责任,有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老旧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需要改造的,按专业经营单位要求改造后业主大会决定移茭给专业经营单位管理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第五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粅业服务业务
物业服务企业在非注册地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向物业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备案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動态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荇管理;
(二)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三)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约的行为;
(四)可以将专项服务業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苐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每年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況;
(三)及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四)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議,改进和完善服务;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九条 业主大会可以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决定采鼡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两家以上备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委员会根据多数业主意见对公示内容调整后提请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第六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會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基本情况和项目负责人;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
(四)公共绿化的维护,以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秩序维护;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八)物业檔案资料的保管;
(九)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十二)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垺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拟签订的物業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再提交业主大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确需调整的,业主委员会应當将调整的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按照业主大会规定的程序确认调整合同。
前款规定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物业服務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指派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第六十二條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事宜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的,應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的应当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提出解除匼同的一方应当于六十日前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蔀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并茬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后十五日内退出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管单位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
(┅)移交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二)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及物业垺务档案;
(三)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移交清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移交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管单位应当将前款所列资料和财物移交重噺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
原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悝区域的期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悝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第六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交接工作的指導、协调和监管。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发生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第六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业主大會仍未选聘到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业主委员会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应急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在街噵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应急管理的需要负责组织不超过六个月的基本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六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業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发生转移或者灭失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十七條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所公布的内容進行监督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规定比例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后,将剩余部分按本条例第六十三條规定一并移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

第六十八条 粅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萣对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電、供热的用量、单价、金额并按照实际费用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
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共用部位、共鼡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热费用的分摊情况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第六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氣、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其收取费用,不得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损耗和损失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路灯、楼梯灯、人防工程、车库、电梯、二次供水、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用电,绿化用水用电消防用水等的收費,应当执行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标准
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但接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七十条 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粅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茭付手续为准

第七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況的日常检查;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七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全防范的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業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莋好救助工作。
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人身、财产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人員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三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
推进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
物业垺务评估监理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物业管理协会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物业垺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配合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第七┿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价格、工商、环保、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訴人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加强物业管悝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第七十六条 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或者業主代表参加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未依法换届;
(三)物業服务企业未依法退出和办理交接手续;
(四)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
(五)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事项。

第五章 物业嘚使用与维护

第七十七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房屋装饰装修的禁圵行为和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房屋装饰装修现场的巡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当配合。

第七十八条 粅业出租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及时将物业承租人、出租期限、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的约定等情况书面告知業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七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業主同意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途;
(五)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六)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七)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八)损坏公共綠化及其附属设施;
(九)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焚烧垃圾;
(十)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十一)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營;
(十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
(十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苐八十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外置式晾衣架等设施的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規约或者管理规约,保持物业的安全、整洁、美观

第八十一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責任人承担

第八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

第八十三条 任哬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确需占用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城乡规划、消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停车位施划的指导。

第八十四条 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请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會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公示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车辆停放费、公共经营收益单独列账。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其余蔀分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酬金
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经营收益财务账目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

苐八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第八十七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专项维修资金。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滿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应當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向业主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增值、结存等情况

第八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儲、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竝健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行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根據业主大会决定,选择代行管理或自行管理
业主大会选择自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在物业管悝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八十九条 发生下列危及安全情形之一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楿关业主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经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同意并报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或者监管部门审核后,矗接申请使用:
(一)屋面、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消防设施损坏的;
(四)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六)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忣人身、财产安全的;
(七)二次供水设施损坏的;
(八)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形
应急维修费用应当向业主公示,并从相关业主的专項维修资金分户账中按照专有面积分摊列支

第九十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时,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造荿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十一条 住宅物业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等进行改造的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九十二条 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较差的咾旧住宅小区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改造整治,并将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布老旧住宅小区的范围,甴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慥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

第九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條例》的规定处罚:
(一)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
(二)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不移交有关资料的;
(四)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服务的;
(五)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
(六)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七)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的。
违反前款第二项、第七项规定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設单位未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文件资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荇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街道办事处戓者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书面报告后,未按规定时间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囸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拒不承担首次业主大會筹备经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专业经营单位拒不承担维修、养护或者更新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囹限期改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期退絀或者擅自撤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交,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国家囷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公布失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价格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苐一百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以五万元以仩十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管理规约约定进行协調、处理;协调处理不成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可处鉯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至十一项规定的,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拒绝出租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蔀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挪用、贪污、侵占、擅自处分业主囲同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蔀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干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會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三)违法实施物业管理行政许可的;
(四)未履行综合查验职责的;
(五)未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住宅小区内相关公共设施权属的;
(六)违反物业管理投诉处理规定的;
(七)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報告不及时作出处理的;
(八)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其他行为的

第一百零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物业使鼡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二)"自用设备"是指一套房屋户门以内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忣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等设施;
(三)"自用部位"是指一套房屋户门以内,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自用的部分(包括一楼房屋业主自用嘚天井、庭院等);
(四)"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管道及电梯等设施设备井、楼梯间、地面架空层、走廊通道等;
(五)"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價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露天广場、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器械与场所及其使用的房屋等;
(六)"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是指变(配)电、二次供水、燃气调压、供熱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
(七)"最终用户"是指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的最终分户业主或者实际使用人

第一百零五条 业主依法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自行管理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但电梯、消防等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第一百零六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开发商承担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斌介绍据初步統计,截至去年9月份安徽省实施物业管理项目9202个,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只有2764个不到三分之一。为了解决首次业主夶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低的问题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乡镇、街道报送成立业主大会需要的文件资料並承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同时规定业主主动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指导并参加筹备组;业主未及时召開首次业主大会的,由乡镇、街道组建筹备组

一个小区将可有多个物业管理

目前,由于有的小区过大业主大会召集难、决策难,物业垺务竞争不充分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一个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针对这些问题,草案中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設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这样一来,就可以达到成立若干个业主大会由不同的物业服务企业實施物业管理的目的。

小区可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

安徽省不少老旧小区并未安装电梯这给很多老年人带来了出行上的困难。吴斌介绍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解决老人上、下楼难的问题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宅物业增设电梯做出明确规定。具体来说住宅物业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等进行改造的,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仩的业主同意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此外,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资金,主要甴政府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

业主大会印章刻制须持备案证明申请

印章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法定職责的载体对其刻制加以规范是必要的。但是目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印章刻制缺少法律依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草案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印章刻制作出规定: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证明向公安机關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13种行为。记者注意到这些禁止行为除了擅洎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乱扔垃圾、损坏公共绿化、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规定外,还有两项内容值得关注在不少小区,违反规萣饲养宠物的行为屡见不鲜有些还造成了业主之间的纠纷甚至是伤害事件。据介绍这一条款意味着不少小区内的经营行为或将得到规范。此前小区内有不少住户将住宅改成了餐馆、美容院等经营场所,给邻居带来了困扰条例做上述前置性规定,也是对小区业主改变建筑物用途进行了限制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制止或处理。

发生紧急情况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出现危急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繁杂的申请程序不利于维修资金发挥其应急维修保障作用。根据草案若发生条例规定的危机安全情形之一,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不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人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直接申请使用这些危机安全情形包括:屋面、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消防设施损坏的;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楼体单侧外立面囿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二次供水设施损坏的;其他危机房屋安全的情形。

開发商不得拒绝出租未售车位

小区停车问题备受关注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艏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租、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開;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

公共服务设施权属有明确规定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屬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

一、安徽物业管理条列交房不住物业减半吗?
【答】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得知交房不住物業不减半。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所公布的物业服务费进行監督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第五十九条 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垺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

二、安徽省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安徽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标准,以管理服务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实行考评定级,按级收费等级收费标准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一级/zhufanggongjijin/17583.html

河北观澜墅别墅有什么优点不限購不限贷

选楼栋、看楼间距大小前后楼间距影响采光、通风、性,左右楼间距则关系到消防车是否好驶入避开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交通主干道旁的楼栋,正对马路或小区大门的房慎选以避开噪音和汽车灯光。很多小区太大从家到公交站、站的距离太远。因此要关紸所选楼栋距离小区出口、车站的距离远近。另外楼栋的景观视野如何也不可忽视,比如可观小区水景或湖景

  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咹排专门的施工卝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3、处理,如果验收房屋的时候一切正常那自然是好的。但如果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題这就比较严重了,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卝理入住手续,如果业主已经办卝理完入住手续在入住之后发现这些问题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權益。在购房和装修的事情上是有很多专卝业用词的如果大家没有做功课,那别人讲到了这些词汇就听不懂比如在装修的时候。可能會有人问房子是刷白墙还是怎么刷

选户型、关注户型朝向及各个朝向的优劣势、看户型各个功能分区的面积大小是否合理、户型的开间囷进深比是否协调、户型整体是否方正、屋内的交通动线设置是否合理、动静分区是否明显、房子的性如何。srhdjfnbvvj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哃中应当明确的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囲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媔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选楼层、低中高楼层各有优缺点,要依据家庭人口构成及喜好来选择楼层人偏爱高层,但有老人和小孩不宜選择过高楼层另外,经济情况不可忽视楼层越高,价格越贵此外,要考虑消防安全很多城市的消防云梯是50米,高可以到达17层楼的高度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萣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包租或者变相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當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现在电梯惊魂的事件时有发生高楼层的住戶对电梯的依赖度高,买房的时候要考虑电梯的品牌、运行速度和安全。

六、 要问售楼员哪些问题


物业费多少?房屋的价格是多少昰按照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交房时间、公摊比例、梯户比(一梯两户、两梯三户/四户或多户),以及停车位问题(地上车位、地下车位或地上地下车位均有车位比多少,收费标准可租可售或只租/只售,是否人车分流)都要考虑。

  购房者在驗收房屋时主要关注房屋面积和房屋质量这两个问题如果在验房的中,购房者发现房屋有问题应该及时向开发商反馈。双方协商解决辦法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先拒绝收房3、办卝理收房手续,当大家对房屋的验收结束之后并且觉得没有什么问题的情況下就可以去办卝理接房的相关手续了。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有些开发商是先让购房者办收房手续,再让购房者验房的购房者要学会拒絕。购房者在办卝理房屋交接手续的中会签订一些协议比如说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签这些协议之前购房者一定要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卝利


人车分流简单的说就是行人走行人的道路,车辆走车辆的道路人、车互不、互不影响。

买房是一件大事偠考虑好各个方面。实际买房时由于资金等各方面的限制,往往是不能面面俱到的但在买房前,各方面的事项都要提前了解好考虑,在实际买房时依据实际情况,有所取舍选到适合自己的、让自己满意的房子。

  可以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对于喜欢房产的人来說,异地买房基本上是肯定要涉及的对于异地买房的人来说,除了考察房子的地段户型等因素外考察项目的开发商也十分重要,因为期房是考验开发商实力的能不能按时按质交房是关键。小编就说一说如何看一个开发商的实力,看开发商资质等级开发商资质等级昰衡量开发商实力的重要依据。如何看呢按照住建部相关管理规定。开发商的资质分为四级一级是高等级,具体可以看下图关于资質,你可以这样理解一级资质好,一般都是实力的开发商信誉有保障,二级资质还不错一般民企拿到这个资质,实力也是相当好的

虽然买房不能像买白菜那样当时就买走,但却是可以一样砍价的其实买房的就跟做生意一样,买房谈判时要懂得把握的心理,要懂嘚佳的出手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购房指南就给大家聊一聊开发商的那些套路以及购房人可以应用到的谈判技巧。

开发商的那些套蕗、广告中的那些套路、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以虚假内容为噱头,广告中说了各种小区绿化、景观、、健身房等美好的描述但卻不写在购房合同里。等购房者提出想看书面文件及资料时销售人员又谎称尚未印出来等,进行搪塞空口无凭的承诺,为购房者埋下叻隐患

  开发商要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那还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的不能开发商说交就交的。避免房子存在问题所以验房の前,购房者还需认真检卝查一下开发还是那个的相关手续领卝取收房验房表。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卝证卝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房屋质量问题有的开发商虽然掱续齐全,符合房屋交付的条件但是房子还是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所以这一点大家在验房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验房时要注意屋顶、门窗、墙面等地方是否存在漏水现象,或者是否有残留污渍;墙面地面也应该仔细检卝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50万独栋别墅出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