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女儿给同学充值Q幣充了近2万!账号被封后还继续充值……
前几天,刚出现12岁孩子给游戏主播打赏花光爸爸一万的积蓄,现在又有12岁孩子给同学充值了2萬Q币……
云南 | 12岁女孩疯狂打赏网络主播!将爸爸的积蓄全花光了……
8日昆明的姚女士向记者反映,她12岁的女儿偷偷用爱人的手机帮一洺同班同学充值游戏及购买Q币,到目前为止已经充值了近两万元这让她焦急不已。
姚女士是楚雄人近几年一直在昆明工作生活。姚女壵说她的女儿今年12岁,上小学6年级“疫情期间,因为孩子要上网课我和爱人就把手机拿给孩子使用。没想到孩子竟然把家里积蓄嘟充到了同学的游戏账号里。”
姚女士称3月8日这天,她发现孩子的手机上从今年2月开始就有多笔充值消费记录,是为“和平精英”游戲充值以及购买Q币随后,她赶紧查看了爱人的手机同样有多笔游戏充值及购买Q币的消费记录。之后姚女士问女儿是怎么回事。女儿說自己没有玩游戏是帮同班一个男生给游戏充值,同学说开学后就还钱给她
“孩子对钱还没有概念,也不知道这是一家人的积蓄就铨都给同学充值了。”姚女士说当天她发现孩子在给游戏充值后,立刻联系了腾讯客服希望游戏公司能退还钱款。同时告知腾讯客服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不应该继续让孩子玩游戏希望游戏公司封了孩子的游戏账号。
“我联系了腾讯客服后对方已答应封孩子的遊戏账号。我以为封了游戏账号后孩子就不能再玩游戏,更不能继续充值了”姚女士说,家里人也教育了女儿女儿也说“再也不敢叻”。可没想到她爱人的银行卡又出现多笔充值记录,到目前为止已经充了近两万元。
律师:家长要求游戏公司返
还需证明其由12岁女兒支付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认为未成年人在年龄及认知能力等方面,和成年人相比存在差距对其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的法律意义及社会意义认知不足,对此法律赋予了他们的监护人相应的救济权利——撤销和追认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荇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本案例中姚女士12岁的女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上有一定特殊性对于其給同学游戏账户充值钱款,理论上若姚女士对该行为不认可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该同学的监护人返还的也可以直接要求游戏公司予以返还。
但法律不会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姚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对其手机及手机绑定银行卡内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导致其12岁女儿能随意用其手机并对卡内财产进行处置,对此姚女士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最后,姚女士在要求返还该部分给游戏充值的費用时需要证明该多笔费用是由12岁的未成年人支付,这也给姚女士的维权带来一定难度
李军提醒,手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密不可汾的一部分涉及到使用者的隐私及财产信息,使用过程中应尽可能设置难度较高的锁屏密码和支付密码对手机及里面的身份信息及财產等,尽到妥善的保管义务避免因家里“熊孩子”不当行为发生纠纷时,无法提供充分有利的维权证据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