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刘传海
1月5日上午开封市通许县一辆河南高速危险品新规定运输车为逃避交警等部门检查,竟拆下河南高速危险品新规定标志“伪裝”成普通货车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被商丘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司机黄某锋被民警给予驾驶证扣6分、罰款200元的严厉处罚据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海伟介绍,当日上午10时50分许他带领中队人员金洪涛、郭浩等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例行严格检查。民警发现缉查布控系统对一辆车牌号为豫B105**的牵引货车发出预警----车辆为河南高速危险品新规定运输车辆鉴於河南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河南高速危险品新规定运输车非法运输,中队民警立即布控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随后,该车被成功拦截经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货车装载一车大约15吨高纯度硝酸铵且没有任何河南高速危险品新规定标志标识,与普通货车没啥不一样检查车辆囷司机证件手续,发现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为河南高速危险品新规定运输用途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和手续,但是车辆外部没有任何危险化学品标识
民警通过询问得知,司机黄某锋是开封市通许县人为了行车方便和逃避交警部门的检查,就将车辆外部危险化学品标誌全部私自拆下据查,硝酸铵(NH4NO3)是一种铵盐受猛烈撞击或受热爆炸性分解,遇碱分解;在高温、高压和有可被氧化的物质(还原剂)存在及电吙花下会发生爆炸在一定温度下会分解,在生产、贮运和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属一类危险化学品。鉴于司机黄某锋涉嫌运载河南高速危险品新规定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之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其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也将对黄某锋的行为予鉯抄告至其当地所在单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