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监站函〔2011〕52号
各建设工程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站: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8〕61号)的规定安全培訓机构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满足安监人员持证上岗需要我站近期在广州市拟办一期建设工程安全培训机构监督员上岗证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培训老师
由我省安全培训机构监督专家讲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築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概论、建筑施工安全培训机构检查标准实施指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等知识
②、报名条件及培训对象
具有土建、机械、电气、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的安全培训机构監督员(县、区级安全培训机构监督员可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报名条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暂不接受报名
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夲期培训班名额为200人额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开班,时间视报名人数待定
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尽快填写附表回执,于6月5日前寄送或电傳我站技术教育科;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写字楼20楼邮编:510075,联系人:郭云山联系电话:020-,传真:
廣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测总站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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