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於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工作的通知》(荔扶办函〔2019〕12号)要求现将截止10月24日已提交并通过初审的10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学籍囷贫困资格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虚报、瞒报等不符合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资助的问题公示期满后,我办将按有关程序申报并发放补助资金
一、公示时间:10月24日至11月02日,共10天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大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