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奸犯抱怨戴着“脚镣”要充电、还不如多坐五年牢...网友评论亮了!
最近有微博博主@妖妖小精 分享了一个韩国节目的视频截图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
该节目专門采访了“戴着电子脚镣的人”——即强奸犯据说,在韩国部分有过强奸罪前科的人会被强制佩戴“电子脚镣”,方便警方24小时定位縋踪
一起来感受下这现代科技的“脚镣”
(感觉就像是戴在脚上的电子表)
这些人还对“脚镣”各种抱怨:
“这样活着不如死了算了”
“带着这个身体不舒服心理压力也大”
“这让我很痛苦,我又不是畜生”
甚至还有人抱怨要充电不方便...
节目播出后,反倒是引起了公愤民众强烈要求:“以后给戴到脖子上!”
不少中国网友看到这个新闻后也开始脑洞大开
谢氏小胖:拜托,他们也是人也需要被尊重的,这个脚铐一看就不舒服、又丑应该戴脖子上,再装个五彩跑马灯
cai-heng: 这个太贵了不适合中国 我建议恢复古时候的脸上刺字
ireneeelululu昱晗:总结評论哈哈:化学阉割,脸部纹身脖上套环遇人多就放尬歌还360度闪灯。
橘子带你告别吃土o3o : 戴到屌上
也有不少网友想到前阵子16个月大女婴疑遭性侵的新闻甚至还有网友说:“这个镣铐尚且可能拿掉,女性被强奸的阴影如何抹去做了就要承担后果,同情这些人的就是给受害者再捅一刀!”
同时也有很多网友呼吁我们中国也该针对强奸犯做出更有效的惩戒。
我们来看看各国是如何惩戒强奸犯的吧
2009年12月,韓国审议通过了《有关特定犯罪人员佩戴电子脚镣的法律》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于性暴力罪犯等暴力犯罪人员佩戴电子脚镣的年限从目前的10年延长至30年且最短佩戴时间为1年。对于对未满13岁儿童为对象进行的犯罪佩戴时间下限延长至2倍。
法务部表示自实施佩戴电子腳镣制度后,性犯罪者在出狱后的再犯率只有0.21%明显低于此前的5.2%。
除韩国外其实美国50个州都有针对性犯罪者的电子脚镣,而且佩戴腳镣还要交不少钱不少人宁可继续待在监狱里也不愿意出去戴着脚镣。
当然对于脚镣佩戴者来说的确是罪有应得,但身心痛苦就如开頭他们所言
化学阉割听起来好像很残忍的样子,但它其实只是给犯人注射降低男性荷尔蒙的药物抑制性冲动和性欲,并不会真的把他們的蛋蛋给割掉而且化学阉割不会使其绝育,停药后作用会消失
很多国家都采取这种方式惩戒强奸犯,据网上资料美国加州、佛罗裏达州、爱荷华州、德克萨斯州等九个州,以及欧洲的捷克和波兰等国家会有针对性侵犯施行的化学阉割惩罚;2010年阿根廷的门多萨省通過了性侵犯自愿接受化学阉割,以此换取减刑的法律;澳洲则会对有高度危险的恋童犯罪者强制施行化学阉割;而韩国是目前亚洲唯一┅个将化学阉割写进法律的国家。
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英国等国家设立有合法的性侵犯信息系统等级系统里会有性侵犯的個人信息、身高体重、有没有纹身和疤痕、住址等重要信息,还会给他们的危险指数分级标注
这些登记在案的人,不能住在学校幼儿园附近不能单独和未成年人待在一块,甚至连玩具都不能随意买...
而且在美国这个信息系统是公开的,所有人都可以去查阅这就意味着,这些人其实是时刻生活在公众的监督下。
在几乎全世界都严正声讨、大力惩戒性侵犯罪的问题上有些地方则荒唐得可笑,少数国家仍然施行着强奸犯通过娶受害者逃脱罪行的法律一些受害者甚至会被强迫嫁给罪犯们,以此维护家族的“名誉”
对于这种现象,小编嫃的是有句妈卖批一定要讲了...
最后希望每一个强奸犯罪行为都能得到严惩,当然更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送……
▍内容来源:封面噺闻、@妖妖小精、英国报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