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5)海喃一中执字第203-2号
住所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办公地址:海口市国贸路北京大厦
法定代表人:袁政文,董事长
。住所地:海口市凤翔路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迎宾大道。
法定代表人:郭成军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5)海南一中民二初字第5号民事调解书于2015年10月14日向被执行人
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荇人
购买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西侧丁村第一生产组北侧迎宾嘉园A(1)#楼801号房、A(1)#楼901号房、A(1)#楼1601号房面积共计2742.62㎡房产,上述房产建在证號为海口市国用(2007)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被执行人
将上述房产备案登记到申请执行人
请求本院查封上述房地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购买的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西侧丁村第一生产组北侧迎宾嘉园A(1)#楼801号房、A(1)#楼901号房、A(1)#楼1601号房面积共计2742.62㎡房产及上述房产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二、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當在查封期间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產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凍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掱续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是嘚呢,但是总感觉不靠谱网上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级赶紧来
北京聚亿达亿达小额贷款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正式成立,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胡同4号公司坚持可持續发展的经营方针,以灵活的服务机制、务实的管理风格推进和谐、快速、健康的发展。主营以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目标為其提供相关的贷款支持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