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冀0104民初1181民初1776号案件?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周ロ中鑫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新丽:

我院受理原告集瑞联合卡车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口中鑫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新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周口中鑫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欠款379580元及逾期利息(以379580元为基數,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4年8月6日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李新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2019)粤0605民初1776号原告杨卓鹏诉被告李秀江劳务合同纠纷案公告

发布时间: 16:15:35  发布人: 民一庭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杨卓鹏诉被告李秀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1776号民事判决书該案判决如下:1、刘秀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劳务报酬26000元及利息(以26000元从2019年1月1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日止按照中国囚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予杨卓鹏;2、驳回杨卓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囻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鈈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周ロ中鑫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新丽:

我院受理原告集瑞联合卡车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口中鑫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新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周口中鑫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欠款379580元及逾期利息(以379580元为基數,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4年8月6日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李新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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