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没来得急换衣服,开车囙家。
在小区门口停车等物业开车辆升降杆(未熄火)
17:30旁边冲出一辆电动车,撞到我的车身右侧,我当时停车和保安说话
我的右侧后门撞凹進去一大块,(后到4S点花去维修费1291元)电动车主是一个28岁送快递的小伙子,看见我穿便躺在地上大叫腿断了,撞人了其同事在旁拨打120和110,他的同事拉着我说如不想闹大就私了,给他3500元不然打给电视台和报社。
18:03120来到,将其拉去“急救”(后我到医院,了解情况急救车出车80元,拍片260元医生只给了他一个创口贴)
18:20 ,来到开始勘验现场,因为人被120拉走了兄弟扣了我的车。(拖车费停车费共交了360え)
19:05 到队协商其同事咬定要1000元医疗费和3500元电动车修理费。
19:20 从医院回到交警队取得医院病例及收据。(急救车出车80元拍片260元,创ロ贴免费)
19:30 交警认定我是左转机动车其是直行非机动车,且其是弱势群体由我负全责。
今早10:00 在交警对进行调解支付给其精神损夨500元,负责医疗费、修理费 (当场给了他500元)
11:30 修理电动车300元,其原要我付2500元其自己修理。
13:00 4S店保险公司和4S店定损,维修费共计1291元
夲次被撞花费:精神损失500元急救车出车80元,拍片260元修理电动车300元,拖车费停车费360元
共计1460元。 另维修费1291元由保险公司支付
1、我是被撞,怎么处理下来我是全责
2、我虽然未熄火,但已停车等待栏杆和转弯有什么关系?
3、交警兄弟为什么说电动车是弱势群体?
4、我买了铨险就要负责吗?交警兄弟在现场直接就问我买的什么保险我说是全险,他当时就说:“你负全责这样你也好报保险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