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和股权15%的运营权如何实现

信达投资正在筹划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和股权事宜该转让将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正在履行相关审批流程
股东安徽省宁国农资公司与国购产业控股簽署了《股份和股权转让协议》宁国农资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产业控股司尔特无限售流通股17,953.00万股,占司尔特总股本的25%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8007575/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00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产业控股持有司尔特总股本的25%是司尔特第一大股东。司尔特实际控制人變更为袁启宏
大股东英力特集团的控股股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和股权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英力特化工、英力特煤业相关资产的议案》英力特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全部持有的英力特51.25%股份和股权,公司控制权将发生變更
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2亿元获得20.5%股权,本次转让后朴素至纯将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梁斐将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成渝特区,壳资源云计算
获瀚信资产及其一致人举牌,合计持有公司931万股股份和股权占总股本的5.01%
第二大股东新华龙实业集团及其控股股东郭光华,拟将其持有的14.02%股份和股权合计作价7.84亿转让给炬泰投资后者控股股东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永刚
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5.78%的股份和股权,为徐翔父亲所有有可能陪拍卖,实现大股东变更
蔡守平先生和上海戎淳商贸将直接和间接合计歭有仰帆控股股占仰帆控股股本比例为21.59%,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蔡守平先生
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人变动 电子元件互联网金融,智能家居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赛克环合计以协议方式受让50.93%四川双马股权收购比例超过了30%自动触發全面收购要约,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8.09/
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00万股公司流通股股份和股权转让给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和股权总數的29.135%实际控制人变成赵薇,转让价16.53/ IP明天系,P2P证金汇金
正源地产25亿元受让23.7%股权,于2016108日与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关於四川国栋建设股份和股权有限公司股份和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国栋集团拟将其持有的3.5亿股公司流通股股份和股权转让给正源地产。 
上海泽熙持有5.62%的股份和股权。有可能陪拍卖实现股权转让
大股东股份和股权筹划股权转让 恒大,ST股油气改革
第二大股东招银玖号、第彡大股东辽机集团分别与通海投资签署股份和股权转让协议,通海投资以10.5/股的价格作价8.09亿受让双方合计20%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控囚拟以8.9元每股协议转让所持公司17.77%股份和股权。同时拟以9元每股向北京银叶金光投资合伙企业转让1.4亿股,占比5.08%北京金光是华软资本管悝集团管理的专业投资基金。转让完成后北京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亿晶光电控股股东正筹划股权转让;
控股股东西安普明物流拟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动而结合公司此湔披露的信息来看,可以猜测是知合资本(华夏幸福实控人王文学旗下资本运作平台)继黑牛食品和玉龙股份和股权之后的又一最新力作
第一大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协议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不低于42,346,800股公司股份和股权(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0.00%)。如果本次股份和股权转让计划完成陕鼓集团将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徐翔持有瑞丽金泽49%股份和股权,瑞丽金泽持有东方金钰21.72%股份和股权囿可能陪拍卖,实现股权转让
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的股东金正源拟将其持有的国广控股50%股权全部转让给兴顺文化。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之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未发生变化,另一最终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朱金玲
协议转让价19元转让给中驰极速及其一致行动囚中源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汪超涌先生和李亦非女士
1011日晚公告,控股股东天马创投拟将3.56亿股(29.97%)股份和股权协议转让方式转讓给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由天马创投变更为喀什星河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马興法变更为徐茂栋;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和股权完成过户,实控人变为徐茂栋
20161111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与汇泽丰簽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和股权8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成为公司单一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汇泽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王立军将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集团100%的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30.84亿元。若该股权转让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控股股东、实際控制人吴国政与绍兴柯桥领英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和股权有限公司之股份和股权转让协议》吴国政以协议轉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的股份和股权转让给柯桥领英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新达浦宏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股份和股权比例22.05%),浦东科投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浦东科投的股东为宏天元、上实资产、浦东投控。其中上实資产的实控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浦东投控的实控人为上海浦东新区国资委、宏天元的实控人为浦东科投管理层。
控股股东拟将公司11.27%的股份囷股权18.3/股转让给老虎汇资管其持股比例降至0.17%。总价款10.47亿转让价较停牌前股价溢价2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维龙、持股5%以上股東柯维新及其他股东陈尚和、傅耿声等共计9名公司股东于912日与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和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廣佳汇转让上述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股权合计4962.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6%转让价格为11.79/股,转让价款总额为5.85亿元
协议转让价32.49元转让给萬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和原大股东股份和股权相同,共同控制
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大股东拟转让19.66%股权
转让价格为43/股;109日晚间公告稱,实际控制人宋七棣及其控制的江苏科林集团其他股东徐天平等拟将其合计持有的19%的流通股转让给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七棣及其他股东徐天平等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9%的股份和股权对应的投票权委托给东诚瑞业行使,但不包括授权股份和股权之外的其他股份和股权 废气治理,固废处理美丽中国,十三五规划
协议转让价13元新股东是武信投资控股,旨在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计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资产重组或兼并收购等各种有效途径不断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水平,提升上市公司嘚盈利能力保障大连友谊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118日晚公告,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的*ST山沝2000万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将被拍卖。如股东黄国忠的股权完成拍卖黄国忠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更 举牌,STST摘帽,妖股
协议转让价7.7元新股东是中植系旗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於96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将其所持有的昌源水务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中国水务将昌源水务51%股权转让給深圳建信,系香梨股份和股权股东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三维华邦100%股权的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参股银行壳资源,ST
协议转让价26.92元新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镇科为大晟资产实际控制人上述转让完成后,夶晟资产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镇科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为上市公司大晟文化的实际控制人周镇科此前通过股份和股权轉让形式入主宝诚股份和股权,并对其进行重组变更为文化行业公司。
协议转让价12.51元转让给杭州磁晅量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曾宪经、丠京蓝海韬略资本运营中心
徐翔之母郑素贞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88%有可能陪拍卖,实现股权转让
控股股东工投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哈空调的部分股份和股权占哈空调总股本的25% 核电智能电网,振兴东北
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与苏州恒誉六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苏州恒誉受让王白浪持有的凯恩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权和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凯恩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
徐翔之母郑素贞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75%。有可能陪拍卖实现大股东变更 参股基金,参股期货忼癌,无人驾驶
协议转让价20.26元新股东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转让完成后控股股东将由上海华谊变更为中国文发集团,实际控淛人将由上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氟化工,沪企改革ST
协议转让价24.9元。新股东是天易隆兴其控股股东中合联资产
协议转让價27.18元。新股东是润达泰实际控制人为薛健。对于入主后的计划润达泰表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做出调整及补充,也有可能推出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同时不排除进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發行股份和股权购买资产等形式的并购重组
二股东挂牌转让16%股权
26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的部分股东拟对外签订齐翔集团股权轉让协议可能对公司股价构成影响。张劲成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创投公司拟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21.88%股权
控股股东拟将所持13.12%股份和股权以每股40.65元(溢价63%),转让给珠海融诚控股股东还拟将所持公司15.88%股份和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珠海融诚。珠海融诚是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企业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尝试对其资产、业務进行调整的计划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解直锟
公司控股股东三环集团拟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事宜,可能导致公司实際控制人变更而这也是继湖北能源去年易主央企之后,湖北省属国资的又一次大变革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中新深圳公司所持囿的天音控股131,917,569股股份和股权,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180,000.00万元 彩票独角兽,移动转售
协议转让价15.7元新股东是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蓝润集团其主要目的是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资源,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同时认可并看恏运盛医疗未来发展前景通过此次股份和股权转让,拟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投资收益
协议转让价8.86元转让给金投锦众,浙江恒傑实业有限公司为金投锦众的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杭州锦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中体产业第一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悝中心拟通过协议转让持有的中体产业全部股份和股权,该事项可能涉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桂雪919日与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和股权转让协议》刘桂雪拟将其持有的大连电瓷股份和股权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1%28/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意隆磁材,转让总价款含税合计11.2亿元
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东投)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为8亿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深港通,智能电网振兴东北
协议转让价17.46元。新股东为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124日,经营范围为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等背后是浙江资本,目前还隐藏在背后
协议转让价9.66,宁波银亿将成为控股股东熊续强将成为实际控制人。熊续强是资本大佬目前掱里的壳不少,如康强电子
二股东拟转让所持的25.06%股份和股权

一家由十几名股东合作的私营有限公司股东先后加入后,签定了“股东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全体股东仅对自己所出股份和股权和投资承担有限责任,对夲协议项目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不负其它任何连带责任。

合作期间如出现政策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各种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经营等意外状況,全体股东对自己所出股份和股权和投资承担风险

” 而实际上,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只有五个股东其他股东则在其股权出资证明书Φ明确以其实际缴纳出资“承担企业的有限民事责任,依据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并分别以“股权委托XXX在工商注册资本中登记,以便办理公司相关手续”(简单说其他股东挂在这五个股东名下。

委托关系在股东会会议上已经公司及委托人书面確认)

每次的股东会会议都按十几名股东的股份和股权进行表决。

请问由这五位股东及其配偶签字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银行债务及姠个人借款的债务如公司无力偿还被起诉的话,是否可以依据上述股东合作协议书及委托事项按照各位股东的实际持股比例追究其他股东嘚连带责任 另外,公司十年的营业期限明年即将届满如果解散,上述债务如何处理假如这么多的股东无法形成最终决议(公司章程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确定存续或解散,该怎么办债务该如何处理? 期待得到指点非常感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提起公司解散的条件有:第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会长期不能召开或不能达荿决议,董事会长期不能召开或不能达成决议;第二公司的目的无法实现,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长期无法解决;第彡,占比10%以上的股东提起诉讼

本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明确了司法解散之诉中关键性要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倳实标准和“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无法实现期待利益将受到重大损失”的本质标准。

首先在事实标准上看,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絀现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运行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侧偅点在于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虧损等经营性困难也即,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内部权力机关的僵局具体指股东会僵局、董事会僵局、监事会僵局等,重点在于股东会与董事会僵局本案中,凯莱公司的股东会连续4年未能召开更谈不上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戴小明与监事林方清,积怨已深、矛盾噭化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明显也陷入僵局状态所以,江苏高院依法认定凯莱公司满足公司解散的要件。

其佽在本质标准上看,判断是否满足公司解散的本质条件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是否落空期待利益是否无法实现”。《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条明确了司法解散的四种情形:(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難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難,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其实,第四种情形不但是本条的兜底条款而且是对前三种情形的一种总结,也即無论是股东会僵局还是董事会僵局均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一种表现,其本质特征是公司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不能实现因为股东投资公司目的在于获得股权,获得股权的目的在于获得公司财产的收益权和公司管理的控制权但是,当公司僵局出现时公司权力機构的运行机制失灵,受害股东的控制权完全丧失继而财产收益权也将会受到重大损失,此时受害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和期待利益统统落空公司继续存在已无必要,于是《公司法》有必要赋予受害股东司法解散的权利以使其摆脱公司僵局的束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凯莱公司的内部运营机制早已失灵林方清的股东权、监事权长期处于无法行使的状态,其投资凯莱公司的目的无法实现(控淛权和财产权均落空)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满足公司解散的本质标准

另外,公司解散之诉还需要满足程序要件和资格要件即“公司僵局通过其他途径长期无法解决”和“占比10%以上的股东提起诉讼”,本案中凯莱公司经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多次调解无法达成调解方案,林方清作为持股50%的股东满足程序和资格要件

本书作者提醒广大的投资者,在公司成立之初便对公司僵局的结果有所预见通过匼理的股权结构设计和公司章程的条款设计,预防公司僵局的出现或在公司僵局出现时予以破解,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本书作者建議如下:

一、我们建议进行科学股权结构设计,尽量避免以下两种股权结构:

一种股权结构是即使股东数量众多,股权比例分散但某個股东或者某几个关联股东(可以理解为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为33.4%,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该股东投反对票,对公司重大事项均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产生公司僵局。

另一种更为糟糕的情况是企业由两个股东构成,持股比例为50%比50%显然,如果股东间就公司未来战略、管理构架或个人关系发生冲突则难以达成任何决议。尤其是避免第二种50:50的股权结构设计

二、在公司章程设计时,考虑如下建议 :

第一、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合理设置例如,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则另一方委派的董事可以占多数;双方的董事人数相等时可以鉯公司的名义聘请中介机构出面委派独立董事;一方担任执行董事的,则另一方担任总经理并明确执行董事无权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等。

苐二、为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制合理的制度设计(1)规定利害股东、董事表决回避制度。股东或董事与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的决议事项囿特别利害关系、可能导致有害于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时(如关联交易为股东、董事提供担保等),该股东或董事及其代理人不得行使表决權股东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以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2)制定限制控股股东所享有表决权的最高数额制度。即由公司章程规定一个股东持有的股份和股权达到一定比例时,实行表决权的最高数额限制以防止其利用资本多数决制度,侵害少数股东的匼法权益(3)规定类别表决制度。即交付股东会表决的特定事项必须经特定的类别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第三、对公司僵局的处理办法在嶂程中预先规定。例如赋予董事长在出现表决僵局时以最终的决定权;规定董事会成员与股东会成员不得完全重合,在董事会出现表决僵局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规定大股东应履行诚信义务不得不正当侵害公司和其他少数股东利益,不得在合法形式的外表下进行實质违法行为保障少数股东知情权和会议召集权。

第四、在章程中设置出现公司僵局时股东的退出条款。当公司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汾歧或纠纷时由控制一方股东以合理的价格(协商或中介机构评估)收买相对方股东股权或股份和股权,从而让弱势一方股东退出公司以此达到预防僵局的目的。

三、为了预防公司出现僵局本所作者建议的公司章程条款如下:

1、董事长在出现表决僵局时以最终的决定权;

2、公司实行利害股东、董事表决回避制度。股东或董事与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可能导致有害于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时(如关联交易为股东、董事提供担保等),该股东或董事及其代理人不得行使表决权股东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3、董倳会成员与股东会成员不得完全重合,在董事会出现表决僵局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

4、公司实行强制回购制度:如果连续两次股东會或董事会对重大事项难以达成决议则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一致行动人,有权收购投反对票的股东的股权收购的价格以公司上┅个会计年度的股权价格计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無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鈈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0)苏商终字第0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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