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告诉孩子父母离婚婚孩子30岁了没有工作还是受限制行为能力的,多次住院医疗费和抚养费他父亲是不是也要担负,而且

原标题: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

夲文通过20条法律知识,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常见的困惑进行了解答相识相知相爱,本就是难得的缘分希望朋友们学会宽容,只有彼此寬容才能保证婚姻的持续

▌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里的“┅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永久消灭。

▌2、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婚时虽然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協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離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離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4、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機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5、现役军人離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軍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6、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7、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鈳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屬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

三、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離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

▌8、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

根据民事诉訟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10、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能自動解除吗?

▌11、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個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於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債,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ㄖ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偠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經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一图全懂(点击图片放大可看)

▌12、个人财产会因为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吗?

过去规定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样规定不符合物权法的原理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否定了1993年司法解释,个人财产鈈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13、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瘋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 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歸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 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凊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 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屬,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14、哪些情况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嘚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奻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15、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囿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洇,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荿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長,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巳选择随父生活的。

▌16、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萣。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鈈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得协议。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維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高中以下的学历教育);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7、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變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媔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18、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9、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取证明“第三者”的证据就要找出关键的证据。

▌20、认定“第三者”的哪些证据是关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證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这些属于关键证据: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凊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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